《青蛙凶猛》西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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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被坑的罗宾王子

    从前，有一位国王，国王有好几个女儿，个个都长得非常美丽。尤其是他的小女儿，更是美如天仙，就连见多识广的太阳，每次照在她脸上时，都对她的美丽感到惊奇不已。

    国王的宫殿附近，有一片幽暗的大森林。在这片森林中的一棵老椴树下，有一口水井，水井很深。在天热的时候，小公主常常来到这片森林，坐在清凉的水井边乘凉。

    她坐在那里感到无聊的时候，就取出一只漂亮的金球，把金球抛向空中，然后再用手接住。然后再抛起，再接住，不断地抛上抛下。这是她最喜欢的游戏。

    有一天，小公主把球抛出后，球却没有落回她抛球的小手里，而是掉在井边，然后就滚进了井里，小公主眼睁睁地看着它沉下去。

    那口井很深，简直是深不见底，小公主开始哭泣。哭呀哭呀，似乎谁也安慰不了她。

    就在这时，她听到有个声音对她说：“什么事使您如此伤心啊，美丽的公主？您的眼泪连铁石心肠的人也能感动。”

    小公主抬起头来，朝发出声音的地方看去，发现有只青蛙正把它那只笨脑袋瓜子伸出水面。

    “噢！是你吗？你这个摇摇晃晃的家伙。”小公主说道，“我是在为我掉到井里的金球而哭呀！”

    “没有关系，别哭了。”青蛙回答，“我能够帮助您，但是如果我再把您的球捡起来，您会给我什么报酬呢？”

    “你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亲爱的青蛙，”公主说，“我的任何衣服，珍珠宝石，甚至我头上的金冠，都可以。”

    “您的衣服，您的珍珠宝石，您的金冠我都用不着，”青蛙回答说，“但是，如果您会爱我，把我当作您的同伴，亲吻我一下，那么我就潜入水底，替您把金球再拿上来。”

    “好的，”小公主思考了一下，答道，“我答应你这个要求，只要你再把球给我拿回来。”

    小公主虽然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想：“这只青蛙可真够傻的，它这么丑，只配待在井里，我怎么可能亲它呢！”

    青蛙一听到她表示同意，就钻进水里不见踪影了。一会儿，它嘴里衔着球冒出了水面，然后就把球扔在草地上。

    当小公主看到她漂亮的玩具时，心里非常高兴，拣起球就走了，根本不理青蛙。

    青蛙连忙在后面追着，抬起它可怜巴巴的圆眼睛恳求道：“求您了，亲爱的公主，只有您的吻能够破除邪恶的女巫施在我身上的诅咒。”

    美丽的小公主被它真诚迫切的恳求打动了，她弯下腰，捧起这个滑溜溜的动物，亲吻了这只小青蛙。

    瞬间，青蛙身上的咒语解除了，变成了一个有着一双迷人而亲切眼睛的王子。

    后来，公主与青蛙王子结了婚，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

    罗宾坐井观天，从井口透过上方那棵大椴树的枝叶缝隙，望着夜空上的月亮，回想着小时候听过的这个青蛙王子的童话故事，心里非常悲摧，欲哭无泪。

    没错，他现在就是这只青蛙，正漂浮在井底的水面上，一双突出瞪起的青蛙眼里，满是无奈悲伤。

    在三天以前，他还并不是青蛙，而是个活生生的人。然后，他被人坑了，穿越成了一只青蛙。尽管是青蛙王子，但终究还是只青蛙。

    穿越之前，他本来是个业余驴友，假日期间，跟几个好朋友一起到外地旅游。

    既然是驴友，他们当然不会去那种已经开发的旅游景点。那种景点，节假日期间，基本只剩看人了。人山人海，像赶集一样，哪里还有半点旅游乐趣。

    所以，他们是到一座非常偏僻，没经过任何开发的荒山里旅游。在这座荒山里，他们遇到了一座深山古宅，当地传说这宅子里闹鬼，是座凶宅。

    但他们都是不信鬼的，听了这传说，反而更加生出好奇与兴趣，便一起结伴到这座深山古宅里去探险。

    为了追求刺激，他们还专门等太阳落山后，晚上去的。结果去了后证明，里面并没有鬼。

    不过那是在罗宾没掉井里之前，之后，他就非常相信这世上有鬼了，因为他在井里就遇见一只。

    他为何会掉井里，就是因为那几个很坑的队友。真是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对友。

    那座古宅里，在院子中央的一颗大树下，也有一口很深的古井。当时，罗宾正对这口古井感到好奇，在旁边察看研究时。却不妨后面有两个队友竟然装鬼吓他，他猛一照面下，没辨认出来，便不由被吓了一跳。然后，这一受惊，结果脚下一滑，没站稳，就掉到后面那口古井里了。掉下去后，就没再浮起来，直接沉到底淹死了。

    然后他死了以后，灵魂出窍，就遇见了一只鬼。只是这只鬼，并不是人死后变的鬼，而是一条龙死后变的鬼，是条鬼龙。不过按对方的说法，更愿意被称为龙魂。

    这只鬼死前不止是条龙，而且竟然还是龙王。不过悲摧的是，只是龙王里面位份最低的一头井龙王。

    而且据他说，还是地球上的最后一条龙，并且还只剩下了龙魂。

    这只鬼龙王告诉他，几百年前，曾发生了一场天地大劫，致使地球的灵气骤减开始枯竭。然后当时地球上的所有仙神佛、龙凤灵兽、强大修行者等，都一起搬场离开了地球，似乎是到了另一个星球，或干脆另一宇宙，反正是不在地球了。

    而当时这头井龙王，却招惹了一个强大的修行门派，被人镇压在这口井里。还在井里布下阵法，日夜以真水、真火炼他，即便以他强大的龙体，也是抵受不住。

    后来，这家修行门派也一起随大流搬迁，离开了地球，却把这头井龙王丢在了原地。

    之后，随着地球的灵气开始日益减少枯竭，这井外所布的阵法也逐渐失去了效力。

    但是，当阵法失效的时候，这头井龙王也已被人炼化了龙体，只剩下了龙魂残存。而且因为天地灵气日益下降减少，他也没法再通过吸收灵气来壮大恢复，只能一天天地衰落下去。终有一日，连自己的龙魂也不复存在，彻底消亡。

    其实，在那场天地大劫发生之前，他就已经被镇压，并不是十分清楚这件事，只是零零碎碎偶有听镇压他的那家修行门派的弟子谈论起过。

    后来，所有地球上的修行者、满天神佛、龙凤灵兽等搬场离开，他也不知道具体搬去了哪里，后面下场又是如何。因为，似乎再也没有返回过地球的。

    这头井龙王不了解情况，便不免以最坏的做打算，怀疑自己有可能是世上最后的一条龙了。

    为了避免真龙灭绝，这头井龙王送了罗宾一场极大机缘，传给了他龙族的修炼法诀《真龙诀》。只要按照这部法诀修炼，任何物种，最终都能够修炼进化为真龙。

    可因为地球的天地灵气已然十分稀少，接近枯竭，所以已经不适合修炼。这头井龙王便打算把罗宾送到一个拥有灵气，适合修行的世界中去。

    井龙王以最后的灵力打开了一个时空通道，能随机穿越到一个拥有灵气的世界中去。

    但因为这是井龙王最后的力量，所以他也没法做出保证，这个世界的具体情况，以及罗宾穿越后的遭遇。

    结果，这个随机穿越没法保证的情况，就是他竟然穿越附身成了一只青蛙，真特么坑。果然不愧是井龙王，那井就是一个深深的坑。

    没有最坑，只有更坑。

    他先是被两个猪队龙给坑死，然后又被这头井龙王坑成了一只青蛙。而且，还为毛是个青蛙王子。

    他这辈子，除了小时候用过青蛙王子儿童牙膏外，就再没跟青蛙王子有过什么交集了，为什么就穿越成了童话故事里的青蛙王子。这个随机穿越，有这么随的吗？

    唯一的穿越福利，也只有井龙王传他的那部《真龙诀》。但这部真龙诀原本是给龙设计的，龙的生命何其悠长，生命力又何其强大，他现在只是只小小的青蛙，要修炼到猴年马月才能化成真龙啊？

    幸好的是，这只青蛙原来也不是只普通的青蛙，而是青蛙王子。所以没法通过修炼短时间变化成龙或人，他还有个办法，那就是等待他命中的那个小公主来拯救他。

    只有小公主的真爱之吻，可以打破他身上的诅咒。

    “这特么是什么毛设定，人家堂堂一个公主，怎么可能随随便便爱上一只青蛙？真当是童话故事啊，公主永远会爱上王子？还真爱之吻，我特么自己想想都要吐。还有这个王子，特么是个萝莉控吧？小公主才多大，就能下得去手？”

    罗宾此刻心中，实在是有满满的槽要吐。

    按照故事里的描述，这个小公主还幼稚到在玩抛东西的游戏，分明就还是个小孩子，顶多十二、三岁。这么小，这王子竟然也下得去手，简直是禽兽。

    对了，这王子本来就是禽兽，是只青蛙。

    吐槽暗骂了一会儿，罗宾最终只能无奈叹了一口气。事实既已是如此，那也只能既来之，则安之，想办法去解决目前的困境。

    幸好那头井龙王还把他穿越成了一只完整的青蛙，不是半只青蛙，否则岂不更糟。他现在无家可归，还是只流浪的青蛙。

    一只青蛙一张嘴，两只眼睛四条腿。

    呱呱

    罗宾突然张口一弹舌，长舌翻转粘住旁边嗡嗡飞的一只蚊子，吞了下去。

    他当然不想吃蚊子，这辈子打死也没想过要吃蚊子，但谁叫他现在是只青蛙。没办法，他饿，而青蛙的食谱中，大部分是昆虫，所以他只能吃。

    在刚穿越过来，发现自己是只青蛙后，他对吃虫子非常抗拒。可当后来实在饿得受不了的时候，他也只能闭着眼睛吃了。好在青蛙似乎没有味觉，甚至没有牙，他吃的时候也觉不出是什么味道，直接就吞下去了，纯粹是用来充饥果腹。

    只是短短三天，他就适应了，人果然是适应力最强的生物。

第二章 白雪王子

    罗宾刚穿越过来，发现自己是只青蛙的时候，还以为就是只普通的青蛙。但随后，他才发现这只青蛙不普通，竟然拥有人类的记忆。在成为青蛙之前，是一位王子。

    而这位王子的名字，则恰好与他同名，也叫罗宾。不过他是姓罗名宾，而这位王子则是姓阿金斯，全名罗宾阿金斯。名在前，姓在后，一个典型的西方名字。而这个世界，也是类似于他前世地球西方古代的世界。

    并且也跟古代的西方一样，充满着魔法、女巫、吸血鬼、狼人等神秘元素与传说。而且许多都已经证明，并不仅仅是传说，而是真实的存在。

    就像这位罗宾王子，便是被一个邪恶的女巫诅咒，用变形术变成了一只丑陋的青蛙。

    至于这个女巫为什么会诅咒他，将他变成青蛙，却是原来这女巫是王子的后母。王子的母亲在他出生后不久，就生病去世了。然后国王在几年之后，娶了一位新的王后，这位新王后却是一个隐藏身份的神秘女巫。

    刚与国王结婚的时候，这个新王后对罗宾王子还算不错。但过了不久，也就一年多，这位新王后就逐渐露出了她的野心与真面目。先是用毒药害死了国王，然后就用邪恶的巫术将罗宾王子变成了一只青蛙。本来当时王后还打算杀他的，是他及时跳进下水道逃走了。

    接下来，这个女巫利用王后的身份控制了整个国家，登基成了阿金期王国的女王。

    成为女王之后，女王发布的第一条命令就是，捕杀全国所有的青蛙。因为她认为青蛙是丑陋邪恶的害虫，必须剿灭清除。尽管这个命令有点荒唐，但也不算什么大事，底下的臣属们还是立即开始执行。

    罗宾王子听说了这个命令后，只好不断的逃跑。最后，他通过一条地下河流，逃到了现在的这个国家，安达尔王国，也是阿金斯王国的邻国。那条地下河流，便是与他现在所身处的水井相连。在水井的深处，有一个拳头大的孔洞连接着地下河。

    罗宾王子的这段前尘往事，听起来是不是特别熟悉。没错，跟白雪公主的故事真特么像，都是有一个邪恶继母成了新王后，而且这个继母还是个神秘的女巫。

    “我了个去，这世界是不是童话故事大乱炖啊！”

    罗宾在吸收了前任王子的记忆后，又是不禁对此深深吐槽。就是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正版的白雪公主存在。

    他能够确认自己是青蛙王子，并且知道小公主的一个真爱之吻能解除他的诅咒，也是源于这个前任王子的记忆。因为他现在确实是只青蛙，而这只青蛙以前，也确实是个王子。

    至于真爱之吻能够解除诅咒，是源于这位王子以前听过这样的传说，尽管他没亲身经历过，不知真假。但在他目前的情况下，也只能选择相信以前听过的传说。所以，真爱之吻是不是一定能解除他身上的诅咒，也还是个未知数，前任王子对此也并不十分确定。

    当罗宾从前任王子的记忆中知道这点后，又是不禁十分想骂娘了，原来这个真爱之吻能解除诅咒的说法竟然只是个传说，未必是真的。好在按照童话故事里的发展，真爱之吻能够解除诅咒，似乎确实是真的。

    只是，罗宾对于自己目前是否确实身处于童话世界中，却也并不十分肯定。因此，这还是个未知数。

    而且，那个小公主到底什么时候会在井边玩金球的时候把金球掉水里，也是个未知数。

    倒是可以确定的一点是，这个小公主确实存在。因为在前任王子的记忆中，就有见到过几次这小公主，也确实长的十分漂亮。而且这小公主在井边乘凉的时候，也确实会经常抛金球玩。

    其实，真爱之吻可以解除诅咒，并不一定需要是这个小公主，任何女性都可以。前提是，出于真爱。前任王子非要选择这个小公主的真爱之吻，是因为他自己看上了这个小公主。

    另外，则是因为这个水井比较偏僻，平常少有人来，只有小公主偶尔会来。在这个本就偏僻幽暗的森林里，他也基本难以找到别人。而作为一只青蛙来说，出行也并不是特别方便。一旦到人多的地方，还容易随时被人踩死，或有人看见后打死。

    反正，青蛙这种丑陋的动物，一向被认为是不祥的。这可不是个科学观的世界，青蛙并不被看作是益虫，而是丑陋邪恶的东西，还往往会跟巫师联系起来。因为，据说有些巫师专门吃青蛙，还会采集青蛙的毒液，或拿青蛙做实验。

    王子的后妈没把王子变成别的，而是变成一只青蛙，也是有这方面的原因。另外，这后妈当基成女王后所发布的那第一条命令，消灭全国所有的青蛙，虽然看似荒唐，其实也是有点儿道理的。因为，在这个世界，青蛙就是一向被认为是害虫，而且是有毒的。

    其实大部分青蛙并没毒，有毒的只是少数。但大部分人可不会做这样的研究与这样有的分辨，只要见到是青蛙，往往就认为有毒，要避开或干脆打死。

    通过前任王子的记忆，罗宾发现那个小公主确实最多只有十二、三岁的样子，所以他才说这个王子是个变态的萝莉控，连这么小的孩子都能下得去手。

    他可不控萝莉，绝不会对这么小的小女孩儿下手。相比起来，他更喜欢御姐。

    只是，如果短期内，这个水井边确实不会有别的女人前来，只有小公主这么一位的话。那他为了尽快变回人形，也就只有免为其难地做一回可耻的大灰狼了。

    就像为了填饱肚子，他不得不忍着恶心吃虫子一样。为了能尽快变回人，他也甘愿做违心的事。有时为了达到目的，人就是得学会变通。而且有时环境所迫，你也不得不变通。

    物竟天择，适者生存。

    不懂变通的后果，往往是你被环境抛弃，难以生存。

    为了生存，你必须变通，必须改变。人生就是这样，不如意者十之**，无奈的事太多。

第三章 真龙传承 龙神殿

    罗宾暗自思忖了一会儿后，沉寂心神，将意识沉入到了自己的识海深处。

    他识海之中，一片混沌之气，有如天地未分的景象。不过在识海最中央，却坐落着一座绽放光明的宏大雄伟宫殿。这宫殿高大异常，殿门上方的牌匾上写着三个字体奇怪的金色大字。

    这三个字字体古拙，每一笔的笔画都如龙蛇扭曲，构在一起，更是显得十分复杂。这三字看着像是汉字，都是单个的字体，并不是那种字母组合式的，但每一个字却都似是而非，完全看不懂是什么。

    不过罗宾却能看懂，这三个字翻译成汉字，是“龙神殿”的意思。这种字体，乃是龙族特有的文字，称之为龙篆，也称为龙章，是龙族专用的文字，其他族类基本看不懂。

    罗宾若放在以前，当然也看不懂。但他现在获得了真龙传承，自然也就通晓了龙族的文字，能够看懂。

    他所获得的真龙传承，其实并不止一部能够修炼成真龙的《真龙诀》，还包括了那头井龙王传承中的所有血脉记忆。

    龙这种强大的生灵，是能够从父母那里继承获得血脉记忆的，其中包含了其父母以及更往上的祖先所掌握获得的所有功法与知识。每一头龙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慢慢觉醒自己的血脉记忆，当成年后，则会全部觉醒。而这些记忆，在识海中的具现化，便是罗宾眼前的这座龙神殿，里面包含了那头井龙王的所有知识，还有继承其祖先的。

    不过，也只限于他们这一脉，并不包含所有龙族。如果其中有哪一代断代，如被人所杀的话，也会断去传承，需要从头重新传承。

    龙族的这种血脉记忆无法被强行夺取，只有哪一头龙愿意馈赠，才能获得。罗宾眼下所获得的，自然便是那头井龙王所馈赠。

    另外，这种血脉记忆，只限于真龙传承。只有一出生就是龙的，才能够获得传承，那种别的妖怪，靠后天修炼成龙的，可不会获得血脉记忆。因为他们本身，其实并没有真龙血脉。不过当他们修炼成真龙，延续后代时，也可以以其本身为始，开启这种传承。

    罗宾以前从未经过修炼，自然识海容量有限。所以他所获得的这座龙神殿传承，大部分都是属于封印中，只有他逐步修炼强大后，才能逐一解开这些封印。以免现在立时解封的话，会撑爆他的识海。

    这座龙神殿共有前后九重，眼下他所获得的解封权限，只有第一重的。但即便只是这第一重，也已经十分广大，有上千册藏书，堪比一座图书馆，里面珍藏着许多宝贵的知识。

    这些知识，也不仅限修行功法，还包括诗文、史志、经史子集以及龙族历史等等，其中也包括不少人类及其他族类的知识与功法。可谓包罗万有，上及天文，下涉地理，其中也有很多很有趣的知识。

    罗宾甚至在第一重的龙神殿里，还发现了一本计算机基础理论的知识，也不知那头井龙王从哪儿获得的，觉得有用或有趣，也收进其龙神殿中保存了下来。

    当然，这类知识对现在的罗宾来说，就基本全无用处了，他可不是处在科技时代。何况计算机他也有学过，基础知识都懂得。

    不过这里面，更多是罗宾以前闻所未闻，从未接触过的知识。所以他对这面方面的知识，更感兴趣，许多也都很有趣。甚至里面还有一些龙族先辈游历天地的见闻游记与日志之类，颇有可读的趣味性，罗宾都是当作小说来看。

    每一头龙的知识，可以说都非常丰富，学识渊博。所以亲身经历所写的这些游记日志之类，也都文笔优美，文采斐然。

    这座井龙王记忆在他识海中具现化出的龙神殿，算是罗宾这几天用来打发无聊时间的唯一消遣了。而且他在自己的识海中，是可以呈现出自己的本来人形的。所以，他没事的时候，也很喜欢待在这里，看书休闲，打发时间，也能够重新体验做人的感觉。他可不希望自己做青蛙时间太长，忘记了怎么做人。

    识海之中，其实并没有具体的时间概念，因为人的思维速度是很快的，一眨眼间就能转过无数念头，快到极处，甚至能堪比光速。所以在识海之中，也是可以加速或延长自己的时间的。也就是在这里待相当于一天的时间，外面其实也不过就过去了一个小时。

    这种特性，就可以延长自己在识海内的学习时间。有句话叫，知识是有限的，而生命是无限的。人不可能以自己有限的生命，去学习无限的知识。但识海中的这种特性，就几乎可以让人做到无限学习。

    不过以罗宾目前的能力，还做不到这种无限延长识海时间。只有修为更加强大后，才能相应强化这种能力。他现在最多，也就能把识海内的时间延长一倍。也就是与外界真实时间对比为一比二，外面现实世界过去一个小时，他在里面其实相当于是两个小时。

    但他进入龙神殿，主要是用来打发时间的，自然不用做这种特意延长，否则那等于是延长了他无聊的时间。

    在井龙王送他穿越的时候，罗宾其实有一个疑问，那就是井龙王既然能够打开时空通道，那为什么不自己穿越到一个拥有灵气的世界去借尸还魂，又或夺舍重生一个新的躯体，然后借此重新修炼恢复。

    当时井龙王给他的回答是，其最后的力量，只够支持打开一个随机的时空通道，而不够再井行穿越。一旦用来打开时空通道后，井龙王的灵魂就会开始消散。而事实上，也确实是这样。

    通道一打开，井龙王的龙魂就开始崩散了，那个时空通道也只是维持了很短的时间，甚至不足一秒。而且只打开了一个拳头大小口，将罗宾的魂魄压缩成一点投了进去。

    所以，这个穿越，确实是非常随机。并不是井龙王特地把他送到了一个这样的世界，附身到了一只青蛙的身上。

    他对此虽然很吐槽，但其实也能理解。

第四章 天地有数 元会纪年

    罗宾识海中所具现的这座龙神殿内，却是有一个计时工具。那头井龙王倒是与时俱进，弄了个电子时钟。

    不过这时钟却并不显示具体的时间，几点几分。而是只显示他在里面待了多长时间，以及外面现实世界的时间流逝。

    这时钟就是个长方形的仪器，正面是上下两行显示屏，其他几面就是简单的金属黑色，很简约风。两行显示屏上，上面的那行显示外面现实世界的时间，以红色字体显示；下面一行显行识海内的时间，以绿色字体显示。

    不过都并不是显示具体的几点几分，只是显示过去了多长时间。每次进来，都会从零开始重新计时，出去的时候则归零清空。另外还有闹铃提醒功能，以防在识海空间内因为研究什么着迷，忘记时间。

    罗宾眼下并没有调整识海内的时间流逝，所以这时钟上目前显示的他在里面待的时间，是上下一样，同步的。这也就表示，他在识海内待了多长时间，外面也会同样过去多长时间。

    罗宾目前正在仔细阅读一本《龙族简史》，他对龙族的发展历史很感兴趣与好奇。毕竟在此之前，他可从来没有接触过真正的龙，这东西一直都都是神话传说里的生物，现代的科学认为，世上并没有真正的龙，这只是古人结合了许多动物的特性而构绘出来的一种图腾。

    是一种虚构的抽象化东西，并不是真实存在过的生物。因为世上从没有发现任何一条真正的龙，也没有龙的化石之类证明过其存在。

    但实际上，龙确实真实存在。许多古代书籍的描写中，多曾有写过有人真的见过龙，甚至是正史类的书籍都有这样的记载。但发展到现代社会后，现代人却认为古人的这种记载有失真实，可能很多是虚构的，或者是见到什么像龙的东西，就认为是龙。

    科学的世界，一切都讲究实物辨证，唯物论。没有真正的与龙有关的物品真实留传下来，只凭古人的文字记载，并不能证明其存在。

    罗宾以前也是并不相信有龙，以及相关的这方面神神秘秘东西，他在没死之前，一直是个坚定的唯物主义青年，相信科学。他当死后遇到那头井龙王的鬼魂后，一切都颠覆了他以前的认知，他的世界观完全被改变了。

    而且他现在也知道了，为什么现代世界从来没有发现过真龙的踪迹，因为地球上所有的龙，早就几百年前全都搬迁离开了。可能离开时，也一起带走了与其相关的所有东西，消除了一切龙曾经存在的痕迹。而不止是龙，像凤、麒麟等灵兽，以及满天神佛仙人，以及许多修行门派，也都一起搬场离开了。且似乎都离开的干干净净，没留下什么太多痕迹。

    地球上几百年前曾经发生过的那场天地大劫，导至地球灵气开始衰减枯竭，罗宾也不知道具体的原因是什么。而这头井龙王当时已被那家修行门派派镇压，也是错过了此事，并不知具体的原因。

    但他现在都已不在地球了，倒也不是很关心这个。只是大概猜测，可能与元会终尽有关。因为他在这本《龙族简史》上看到，龙凤等长兽生灵以及神佛仙人等长生之辈，历法采用的是元会纪年法。

    所谓元会纪年，乃是言天地有数，以十二万九千六百岁为一元。也就是说，每过十二万九千六百年，天地的寿命就走到了尽头，会天地覆灭，然后重演天地，开启一个新的纪元。此谓“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天地，就是在这样不断的轮回。

    但轮回也有终尽的一日，就像现代科学也研究表明，任何一个星球，都有其寿命。尽管星球的寿命是以亿万年计，但也终究会走到尽头。而当星球的寿命走向衰老，开始衰竭时，自然这个星球的各种资源与能量也会先行枯竭。

    就像现代世界，也一直很流行末日说。曾经有过好几次，都说某某年就是世界末日。许多科学家也一再发表声明，说人类再这样无限度的开发地球，破坏环境，很快就会把地球带进世界末日。

    而那头井龙王所生存的年代，正是一元之末时期。所以罗宾会有这样的猜测，甚至连那头井龙王，也有这种猜测。因为这个理论，算是一个最合理的解释了。

    若非地球的寿命即将要走到尽头，为何大家一起逃也似的搬的干干净净，全都离开了。

    其实罗宾也很相信，地球终究有一天会迎来世界末日。只是就算世界末日真的会到来，在他看来，也至少是几百上千年后了，那时他早死了，哪还管得了什么世界末不末日，所以从不杞人忧天，担心世界末日真的会在他有生之年到来。跟人谈起来，只是做为一项谈资。

    如果世界末日真的到来，总有人会找到办法解决，罗宾从来不为此忧心。天塌下来，有个儿高的顶着呢！

    他以前只是普通屁民一个，再是忧心世界发展也没用，轮不着他管，他也根本做不了任何改变。这正是所谓屁股决定脑袋，眼界决定高度。

    坐的位置不同，站的高度不同，自然有各种不同的问题需要面对。就像他以前，基本上就是每天为生活所困，营营苟苟，为钱奔波，哪里有闲心去操心世界发展这种事。顶多是偶尔在网上做个键盘侠，胡乱发表些见解与评论，也根本不会有任何人听他的。

    而他现在就远离了以前的一切，发愁的是如何能尽快变回人。尽管按照故事的发展，似乎一切都会很顺利，但谁又知道会出现什么变数，反正人生不如意者十之**，生活就是这么操蛋。

    真实的人生，永远不可能像童话故事那么完美。

    “问题是，我现在好像就在童话世界里。按照童话发展的尿性，难道我最终不会过上完美的生活，从此与公主性福地生活在一起？”

    当然，不是那个还是只萝莉的小公主，随便哪个什么成年的漂亮公主就行。如果有白雪公主，请给来一只。我们的命运这么相像，难道不应该是天生一对吗？

    看着龙神殿内的数字计时器过去了两个多小时后，罗宾放下手里正看的《龙族简史》，退出了识海空间。

    其实在识海之内学习，这些知识可以瞬间刻印在他脑海中。就像穿越前，井龙王传他《真龙诀》时，便是直接印在了他脑海里。

    但龙神殿内，光只是第一重的知识量，也已经十分庞大。全部刻印，瞬间学习，却是怕他一时装不下，撑破了识海。

    所以，井龙王还是安排了他慢慢学习，没一股脑儿地全装进去。另外，罗宾也喜欢这种慢慢阅读，用于打发时间。有时学的太快，也不容易消化，还是循序渐进的比较好。

    而且这些藏书中，有的他并不感兴趣，不需要学习掌握，也没必要去学，一股脑儿全给装进去。

    退出识海空间后，罗宾意识回归身体，这时再抬头望去，天空上的月亮已经偏移，从井口处望不到了。

    心中略探一声后，罗宾游到旁边井壁上的一个洞穴里，那是他目前的安身之处，是他的窝。

    里面满是泥水，湿漉漉的，但青蛙就是需要待在这样的环境中。太过干燥的话，反而会不适应死去。

    但青蛙也不能一直待在水下，还是需要不时露出水面换气。因为成年后的青蛙，是主要靠肺呼吸。

    作为两栖动物，青蛙既能在陆地生活，也能在长中生活，但却不能长期只待在一处，必须不时转换环境。

    井壁上的这个洞穴很深，罗宾直钻到最里面窝住，闭眼放缓呼吸，开始了修炼。

第五章 经脉体系 丹田位置

    真龙体内共有九条经脉，乃水、火、风、雷、天、地、人、阴、阳这九条经脉，称为真龙九脉。水脉通，能控水；火脉通，能控火；风脉通，能呼风；其他类同。

    每一条龙出生时，都会天生有一条或几条龙脉是相通的，所以一出生就具有法力，不需修炼，就能掌握种种法术神通。甚至有的天生九脉俱通，那更是龙族中的资质上乘之辈。

    不过，无论能天生通几脉，每一条龙成长到成年之后，也都会九脉皆通。而且，这还是不需要修炼的。只要成年，就必能九脉俱通。要是用心修炼的话，则能加快这一过程。

    不得不说，龙是天生强大的生灵，即便是刚出生的幼龙，也是体魄强大，身具法术。而且之后不用修炼，只靠时间推移，都能成长的更强大。而龙又天生寿命悠长，基本都有上万年的寿命，成年则只需要三百六十五岁，所以也绝对有时间等得起。

    但这是对真正的龙来说，是一出生就是条龙的龙族而言。

    罗宾可不是龙，他现在只是只青蛙，而且就算没变成青蛙前，他也是人，而不是龙。人体内的经脉有十二正经与奇经八脉，也与龙体内的真龙九脉大为不同。

    但他从井龙王那里所得传的《真龙诀》，却是要基于这真龙九脉而修炼。因此，他要修成这部法诀，变化为真龙，就必须在自己体内开辟出真龙九脉。也即是易经换脉，重新改变自己的经脉。

    每开辟炼成一条真龙九脉，他就能变化的更像龙。但一开始，肯定不能九脉俱成，所以必定还会保留自己本身物种的特征。

    要是他以青蛙之体练到一半，变的像蛙又像龙，却不知该叫什么，蛙龙还是龙蛙。

    据说龙的跨物种受孕能力十分强大，几乎能跟任何生物诞下后代，所以神话传说中，有不少这种具有龙血脉的杂交生物，比如有龙马、龙龟、龙雀之类，但可从没听说过有龙蛙。

    想到龙蛙这个词，再想想自己变的一半像龙一半像蛙，罗宾都不禁觉着有些莫名搞笑。而且这东西怎么想，都感觉不伦不类。所以，他非常不想靠青蛙之体修炼成龙，要尽快变回人。

    不过他现在就算修练，也不是一时半刻能够练成的。因为他在此之前，从没有经过任何修炼，自然体内也谈不上有任何法力。而易经换脉，却不是轻易能做到的，必须得身具法力。

    所以，他现在最开始需要做的，就是修炼出法力，然后当积蓄到足够力量时，再进行易经换脉，开辟真龙九脉。

    无论任何物种族类，修炼的最初始阶段，都是要先炼精化气。

    这个精，一般都是自己体内之精。在最开始的阶段，都是先不假外求，修炼己身，当修炼到一定阶段后，才能够吸收天地元气成长，使修为更加壮大。否则自身没经过足够的修炼与锻炼，也经受不起直接吸收天地元气。

    己身体内的炼精化气，往往都涉及到自身经脉，因为精是遍布于浑身经脉之中的。经脉，也可称之为精脉。

    打通经脉，其实是在炼化经脉内的精，将之炼化为气。这炼化出的气，最初可称为内气。后期经过不断成长提升，则称之为真气。于妖怪来说的话，也可以称为妖气。总之，都是气。

    罗宾现在所正进行的，也是最初的炼精化气，修炼出自己的气。

    炼气，最初是炼化自身经脉中的精。

    但人体有十二正经与奇经八脉，龙体也有真龙九脉。可青蛙体内都有什么经脉，罗宾却是不清楚了。

    每一种生物与族类，都有其各自的经脉体系，也各有不同之处。若不了解自身体内的经脉，是不好瞎练的。不然若是练的不对，随时都有可能会走火入魔。

    罗宾以前上学时虽然也解剖过青蛙，但可没去研究过青蛙体内的经脉。而且像经脉、穴位这些东西，本来就是介乎于虚实之间，其实并不是具体的生物组织。就像人体内的经脉，在人被解剖后，也根本找不到经脉的具体存在。但中医理论中，经脉却确实存在，而且采用针炙等方法刺激穴位是能产生作用，用于治病的。所以，也不能否认经脉的存在。

    青蛙体内当然也有经脉，只是具体有几条，又怎么排布分列，罗宾就不清楚了。

    其实龙神殿内，也收录有不少其他妖怪族类的修行功法。但除了强大的如凤凰、麒麟等外，便主要是收罗的水生妖怪的修炼法诀。可这些水生妖怪，却又大部分是海里的。青蛙虽也是常年生活在水中，但偏偏是两栖动物，而且大多是生活在浅水中。

    龙则不同，所谓龙游浅滩遭虾戏。虽然不至于这么夸张，但龙都是生活在深水中的。即便龙族中还有井龙王这种最低等的龙王位，被安排生活在井里。但这样的井，必然也是深井，否则根本容不下龙。

    所以龙跟青蛙，并没有太多交集，而且青蛙似乎也根本不被归类在水族中。反正龙神殿内所收藏的其他妖怪类功法，就恰恰没有青蛙的。至少，罗宾现在所能开启的第一重中没有。

    没有关于蛙类的功法，他也就不知自己这具青蛙身体内的经脉。他当然也可以自行慢慢摸索探查，但这个做起来就慢了。何况他本来也没打算以青蛙之体做主要修炼，所以也实没这个必要去专门研究青蛙的修炼方法。

    其实不知经脉，也能修炼，有一种普适性功法，几乎能够适用于任何物种族类身上。这种方法，就是干脆不练经脉，只练丹田。

    丹田其实是浑身之精的总储位，经脉内的精都是会流经丹田的，所以按照这种功法理论，只需要不断炼化丹田之精就可以了。因为通过经脉之精的运动回流，迟早会把体内所有的精全部炼化。尽管这种修炼方法，都进境缓慢，但却是最稳妥与最简单的功法。

    因为无论什么物种，丹田都算是最好找的，基本就是位于这个生物身体的中心点位置，也差不多是在黄金分隔的比例点上。

    比如人体的丹田，就位于肚脐下三寸的地方。而青蛙的丹田，也是基本位于这个点上。

    罗宾连练三天的意守丹田，也是终于找准了这个点，确认了自己这只青蛙身体的丹田位置。

第六章 生存之道 井中月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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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炼中，神为火，精为水。以神火炼精水，乃化生为内气，此谓炼精化气。

    所谓神，便是神意、意念，是精神之力，是自身灵魂的力量。而精自然也不是凭空而来，是从日常饮食中所摄取到的食物精华，也是每日身体活动所必须的能量消耗。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对任何生灵也都如是。

    甚至对许多动物来说，进食乃是生命中的头等大事，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觅食。除了进食外，还有一个交配，延续后代，许多动物的一生，几乎都只是为这两件事忙碌，简直是它们生存的全部。

    所以，进食与交配，这算是所有生物与生俱来的两大原动力。

    而修炼，也是从这两大原动力上着手。炼化身体内从日常饮食中所摄取到的精华，可以化生内气；炼化用以延续后代的生命之精，则可化生真气，使内气升华产生质变。

    这两者之间有一个递进过程，一般都是先炼内气。当内气修炼圆满后，再进阶修炼真气。

    罗宾此时才刚接触修炼，自然是先炼内气。

    他意守丹田，运神存炼。存想自己的丹田，是一口深不见底的水潭，而精神意念，则化为火焰。火焰一落到水面，立即烧灼炼化出丝丝缕缕的气，这便是自身的内气。内气一生，他立即感觉到了丹田中的气感，这说明他成功了。

    事实上，他确实是直到今日方才成功，修炼出自身体内的第一楼内气。前三天，他都是在意守丹田，找准自己丹田的位置。找到后，还要用意守住，不能有杂念。不然杂念一生，想法一偏，立即就守不住了，脱离了丹田。这要是正处在修炼中时，杂念生出干扰，很可能就会导致走火入魔。

    所以“意守丹田”，看着只是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只能算是最基础的入门修炼功法。但要想守住，却也并不容易做到。最重要的，是要能做到全身心的入静，心念精纯唯一，不起杂念。

    前三天的修炼，他都是一直在做这件事。直到现在，才好不容易能够守住，并能坚守不短的一段时间。前期功夫做好后，这才能正式开始修炼。

    好在青蛙有冬眠的能力，而冬眠之时，那就是非常入静，不闻外物，身体机能都调整到了最低的消耗。他发现自己只要找准记忆中，这只青蛙冬眠的那种感觉，就能够做到非常专注的入静。此时连呼吸都降到了最低，若有若无，只专心一念意守丹田。存神化火，灼炼丹田中精水所化的深不见底的水潭。

    只是他存想的这座水潭，怎么看，都似乎跟他现在所身处的这口井很像。这口井的井水也非常深，简直深不见底，而井口却并不算小，再加上水面离地面并不太高，所以也可以看做是水潭。

    却是他这几日都待在这口水井内，意念存想之时，下意识地选择了身边熟悉之处。他神火化做一团，似是天空上的太阳，却也是每日所见的熟悉之物。太阳，本就是个大火球。

    当他神意用尽，火光减弱淡化后，那太阳失去了耀眼的光芒与四射的火焰，又似乎变化作了一盘冷月。

    冷月悬空，几乎挨着下方的水面，似要落到井中。

    罗宾将自己最开始修炼的这段法诀，称为“井中月心法”。更确切点的话，其实该称井中日，只是他为契合自己看过的某本武侠小说里的功法，却是称作井中月。

    这段法诀，其实也是包含在真龙诀内。不过若按真龙诀的修炼，他神意所化之火，应该是化作一条具体而微的火龙。张口向水面喷吐火焰，炼化精水。而炼化之后，所蒸腾而生的气，也是要呈龙形。

    只是他刚开始修炼，还远做不到这般地步。尤其神意化做火龙，需要极细微的运念构想，非是一蹴可就。刚开始，只能是粗疏一些，就只是聚作一团大火球。待修为精进后，才能更进一步。

    真龙诀虽是由龙族中的大能者创出，但却也能适用于任何生灵修炼。只不过别的族类修炼，都需要先易经换脉，完成开辟真龙九脉的步骤，当能变化作真龙之躯后，才等于是正式修炼。而真正的龙族修炼的话，则就省了这一步，可以直接开始修炼打通真龙九脉。

    罗宾修炼了约两个小时左右后，感觉有些神意虚弱，精神疲惫，显然已难无以为，达到了自己修炼的极限，便立即收功退出修炼。免得用意太过，损耗了自己精神。

    修炼之时，因为要不断用意，会不断消耗自己的精神，所以并不能支撑一直修炼。不过随着修炼日久，神意也会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得到锻炼与壮大。日后的修炼，也能够相应延长时间。

    退出修炼之后，罗宾又默察了番自己丹田中的内气。但见那些内气不断聚散，变化无常。散开时，只呈丝丝缕缕，十分淡薄。聚作一起后，也只是能虚虚化作一个拳头大的气团。显然才经修炼，所炼化出的内气还十分稀少。

    不过今天晚上能够成功修炼出内气，便已是让他足够高兴了，所以倒也并无多少气馁。而且他以前从未接触过修炼，眼下真的验证成功，当真能炼精化气修炼出内气，也是让他心中充满着兴奋与新奇。

    感应着丹田中的内气，他心念一动，立即内气随之变化。依他的心意而聚散，以及变化成各种气雾状的东西。

    玩了一会儿后，他意念退出，感觉到精神上的疲惫，便没心思再多做别的。闭上眼后，立即就沉沉睡了过去。

    第二日一早醒来后，他睁开眼，能望到洞口透进来的些微光亮，显然外面天已经亮了。

    稍作清醒了下，他立即感觉腹中十分肌饿，于是立即蹬腿爬出洞去，开始了一日之计在于晨的早起觅食。

    炼精化气的初始阶段，因为是炼化的从日常食物中所摄取的精华，因此身体的消耗也会开始不断变大。越是修炼，饿的越快，越需要不断进食，食量也会开始变得越来越大。

    罗宾前三天还没开始正式修炼时，早晨起来，便没有这么饥饿。但昨晚一经修炼，此时起来，便感觉饿的不行了。

第七章 内力初试 离开水井

    青蛙其实是杂食性动物，食谱中也包含植物，主要是吃草本植物的草籽与浆果之类。

    但这些只占青蛙食物中很小的一部分，甚至不足十分之一。青蛙最主要的食物，还是各种昆虫。但昆虫却大部分并不生活在水里，只有一些昆虫的幼虫在水中生活，但也并不算多。

    罗宾所身处的这口井虽然很深，比水量的话可能会超过一些池塘，甚至不大的小湖。但只以水面面积来论的话，则大概只有直径两米左右，面积甚至不足五平米。这点面积虽然已经远比一般的井口要大，可以算个小水潭，但却远够不上池塘的级别。

    而大部分昆虫的幼虫，并不算真正的水生生物，一般都只是在水面生活，生活在水下的很少。所以，这口井里的食物，其实很有限。

    而且，这毕竟只是一口井，生态体系及多样性，也远不及真正的池塘与湖泊。所以这口井里，除了罗宾这只青蛙外，也并没有太多的其他生物。

    前任王子会选择在这口井里安家，一是他直接通过一条地下河流来到了井里，这里算是他暂时的终点站；二则是，正因这口井里没有太多其他生物，更没有青蛙的天敌存在，安全性比较能得到保证。

    但若以食物充沛性来论的话，这口井里的食物就远远不够。罗宾在没有修炼以前，食物都并不够，现在一经修炼，消耗更大，自然更是不够。所以他爬出洞口后，立即就跃出水井，前往外面觅食。

    这口井的井水虽然很深，但水面距离井口却并不远，大概只有一米左右。但一米的高度，也不是普通青蛙弹跳力所能达到的高度。好在这井的井壁并不是十分光滑平整的那种，有些突起处可以攀援，所以分开跳两次，就可以跳出井口。

    罗宾这时爬出洞口后，本打算也像前几次一样，分两次跳出去。但欲跳前却忽然心中一动，想到自己已经修炼出了内气，虽然不多，还很少，却不妨可以试试。

    想到此处，便试着调运丹田中的内气运往腿部。

    内气的运用，仍是靠自身的意念来运行，所谓以意领气、以意御气是也。他这时一试，内力果然十分听指挥，立即就脱离丹田，贯注到了他两只强壮的后腿上。

    而内力从丹田到两只后腿之间的运行，似乎通过了某种特殊的通道与脉络。罗宾对此又不禁心中一动，猜想那可能正是青蛙的经脉。

    身体内的精，本就是存储于经脉之中，而丹田又是浑身之精的总储位，与体内所有经脉都有连接。所以平日精元的运行，就是从丹田运往经脉，自有其运行路线。眼下罗宾催运丹田中的内气，身体便也自然而然地按照了平日的路线去运行。而这路线，正是经脉的分布。

    所以，他要自己探查清楚这只青蛙体内的经脉，其实也并不难。在修炼出内力的情况下，更是容易。但探清楚经脉，却并不等于能立即修炼经脉。因为经脉往往不止一体，先练哪条经脉，怎么排列顺序与组合变化，这其中是有讲究的。什么按阴阳五行之属等等，经脉的排列组合顺序，通常就是一部功法的诀要。

    若不明其理，胡乱修炼的话，也很可能会走火入魔。所以罗宾此时虽然心中一动，知道了自身这只青蛙体腿部经脉的大概，但还是没打算去修炼经脉。对他来说，自然还是只炼丹田最为保险安全。

    何况他并不打算以青蛙体修炼，研究青蛙的功法其实也没用。等重新变回人后，就根本不需要了。而龙神殿中，关于人族的修炼功法，却着实有不少。这放着现成的，触手可取，何必还要费劲研究青蛙。

    此时他只是稍微一转念，并不多想，很快就重新拉回到感受双腿内气上面。内气一运行到两只后腿上后，他立即就感觉这双后腿的力量更加大增，比平时简直强壮有力了一部不止。

    感受着这股力量，他调整了下姿势，深深一蹲，然后用力一跃，便凌空飞扑而起，竟是一下便跳出了一米来高，跃出了井口。

    只可惜，他这第一次没把握好，再加上也对自己的力量没有具体估量，所以用错了角度。虽然跳出了井口上方，但却没跳到井沿上，而是落空了，“扑嗵”一下，又重新掉回井里，落到了水中。

    不过虽然跳空掉水里了，但罗宾对此还是很高兴与兴奋，因为他确实跳出了一米来高，跳出了井口外。只是第一次，对力量没把握，角度没用对而已。但这也已经证明了，内力很有用，非常不错。

    他接下来立即重新游回井壁上的洞口处，做第二次尝试。这回他对自己内力加身后的力量已有了更加准确的估量与把握，这第二次一试，果然成功跳出井口，并稳稳落到了井沿上。

    “呱呱……”

    他忍不住高兴地大声叫，然后又是再用力一跳。

    这回他是往远跳，仍是内力相加，也比平常跳的更远。平常他在地面及远而跳的话，也就能跳一米来远，最多将近两米。但现在这一跳，却是轻松跳出两米开外，甚至用足力的话，能跳到接近三米。

    他兴奋的连续运力蹦跳不止，速度比平常大增，如飞也似。但只跳到大概第八下时，便忽然感觉内力一空。只跳到一半，便无以为继，“砰”地一下直摔落到地面上。

    好在他只是及远而跳，跳的并不高，再加上青蛙本身体重较轻，而地面上又积了不少落叶，所以并没摔伤，只是吃痛了下，忍不住又“呱呱”痛叫。

    才一夜功夫修炼出的那一点儿内力，果然是不经用，没跳几下，竟然就耗尽了。罗宾对此很是无奈，在地上趴了一会儿，休息片刻缓过来后，这才重新上路，继续自己的觅食之旅。

    他最终的目的地，是离水井不远的一片沼泽地。那片沼泽地很大，生活着许多大大小小的动物，生物体系十分完备繁茂，有完全足够他进食的食物源。

    水井距离沼泽地，大概有一百米左右远。于他来说，也并不算是太远。

    前身的那个青蛙王子，也是常到那片沼泽地去觅食。倒是罗宾最初穿越过来的时候，还有些小心翼翼，刚开始不敢走太远，只是在周边的草地里搜寻些昆虫吃。眼下前往沼泽地，却也是第一次。

    不得不说，这也是他修炼出内力后，有些艺高蛙胆大，自认觉着有点儿保命的本事了。至少跳的高、蹦的远，遇到危险能跑得了。

第八章 会说话的动物 丑小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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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宾在一路前往沼泽的同时，路上有遇到昆虫，也会顺便开始进行捕食。他内力一耗尽，也不由感觉更饿了，这时当真是喂口大开。什么蝗虫、蟋蟀、蚂蚱，遇到什么吃什么。

    其实昆虫都是高蛋白食物，营养算得上很丰富。甚至前世在地球上时，罗宾也听说有些地方有吃昆虫的习俗，比如他就有听说过油炸蚂蚱这道菜。而且前世他本人也曾吃过昆虫，不过不是蚂蚱，而是蝉的幼虫，叫做知了猴。用油一炸，香脆肉嫩，十分美味。

    甚至这道油炸知了猴，在他前世的夜市地摊上十分盛行，而且价格还不便宜，有的甚至是论个儿卖，一个一块，个儿大的还要贵点。

    另外，他前世当驴友时，也上过野外求生的课，还看过一些网上流传的节目与视频。真是一个人流落荒野，得不到救助，食物匮乏的情况下，那真是有什么吃什么，吃虫子其实已算是恶心度较低的了，还有更恶心，看了让人反胃的，并且是生吃。

    而他现在做为一只青蛙，吃昆虫是天生的，受生物本能所驱使，所以早就克服了这一心理障碍。不克服也不行，在肚子饿的受不了的情况下，食物的诱惑是极大的，真是什么都能吃得下。

    好在青蛙没有味觉，也没有牙，他都是直接一吞而下，倒也不会觉出什么怪味儿。

    前任的那个王子，早就已是经常前往沼泽觅食了。罗宾只是刚穿越过来时，比较小心翼翼，还不太敢离窝太远。现在放开了胆子，便也没什么了。一路十分顺利，没遇到任何危险就抵达了沼泽地。

    不过进入沼泽范围后，罗宾就开始立即小心了起来。因为沼泽地里，还是有不少青蛙的天敌存在的，比如蛇与一些凶猛的水禽类。另外，还有一些水栖兽类，如水獭等也是生活在沼泽地带的。还有些来水边饮水的狐狸等动物，遇见的话，也可能会以青蛙为食。

    但只要小心一些，问题还是不大。像前任的那位王子，也是基本每次都安全返回。虽也有遇到过几次危险，却都是有惊无险地最后逃脱了。罗宾相信换了自己，也一定能够安全返回。

    更何况他这时已修炼出了些内力，虽然还很少，但内力加持下，还是要比以前更强。跳的更高、更远，速度也更快。攻击不行，逃跑还是没问题的。

    虽然他之前初试身手时，一时兴奋，没控制住，把内力耗尽了，但他目前修炼出的内力实在太少，却是消耗的快，恢复的也快。这一路过来的途中，便是已然恢复了。

    内力跟体力有一样的性质，体力耗尽之后，待休息过来，就会恢复。内力也一样，消耗后同样能够恢复。除非是消耗的太过，那才有可能造成永久性损耗，没法恢复。就像体力使用太过的话，也可能会造成难以恢复，留下伤病，甚至有可能造成过劳死。

    罗宾刚才并没消耗太过，所以这一路过来，已然是恢复了。恢复之后，他便没有再轻易随便使用，打算等到了沼泽地，如果遇到危险的话，留到关键逃命的时候再用。他现在内力修为实在是太弱太浅，远经不起消耗。只能好钢用在刀刃上，留到关键时刻。

    好在这片沼泽，离国王的宫殿也并不太远，平时还做为国王与王宫贵族打猎的猎场，所以也并没有太多太凶猛的动物。国王的卫队，每隔一段时间，还会定期清理一次，减少这片沼泽与附近森林的凶猛野兽，以防进入王宫附近，伤到王宫里的人。

    就算没伤到，导致国王或公主及其他贵族们受到惊吓，也不是他们担待起的责任，必然要受到重罚。所以定期清理，是很有必要的。而在清理的过程中，像蛇类、毒虫等有毒生物，也是属于重点清理的对象。所以这片沼泽虽然有蛇，但因为有王宫卫队定期清理，却是也不多。还有的，也都躲在沼泽深处了，在岸边附近活动的很少。

    有赖于王宫卫队定期清理的功劳，前任那位青蛙王子，在沼泽觅食时，便没怎么遇见过危险。

    罗宾有前任王子的经验，当然也是不深入，就在岸边附近搜捕觅食。岸边草木丰茂，也是蚊虫滋生，有着非常足够的食物源。

    罗宾甚至待在一处地方都没怎么动，只是长舌弹动，就已连续吃了好几只昆虫。青蛙身体呈草绿色，还有花纹，是很好的保护色，待在岸边草丛中，不注意根本看不见。

    将身边在他一个弹跳力范围内的虫子搜捕吃干净后，罗宾又立即换个地方，开始重新搜捕觅食。

    在这边吃了几只后，他发现一只蚂蚱从旁边不远处跳了过去，正好在他一个弹跳力范围内，便立即弹跳而起，向这只蚂蚱扑去。不想才扑到一半，忽然旁边一只鸭子从另一边离得更近的草丛里扑出来，张口一啄，率先把这只蚂蚱吃进了嘴里，让罗宾扑了个空。

    虽然扑空，但他已身在半空，也是没法立即停下，还是不由地照原来位置扑了过去。这一扑下，不由把那只鸭子吓了一跳，立即“嘎”地一声叫，扑扇着翅膀往后跳开退了几步。

    待瞧清楚是只青蛙后，这鸭子松了口气，说道：“原来是只青蛙啊，吓我一跳！”

    是的，这只鸭子会说话。而罗宾对此并不奇怪，因为在这个类似童话世界的世界里，有些动物就是会说话。在前任王子的记忆中，罗宾早就已发现了这样的情况。尽管对此很难理解，也不太能弄懂到底什么动物会说话，什么动物不会，其中原理如何，但事实就是如此。

    这些会说话的动物并不是修炼有成的妖怪，也没有什么特殊的能力与法力，而就只是天生会说话，以及比别的不会说话的动物聪明一些。幸好的是，罗宾所遇见的一切昆虫都不会说话，不然吃会说话的虫子，那感觉就挺怪了，也更有些难以下口了。

    罗宾这时仔细瞧去，发现这只鸭子并不大，还属于小鸭子。只是这只小鸭子，却未免生得太丑了些，一身毛灰不溜秋的，也不是沾染的灰尘或泥土，而就是天生那毛色，并且还蓬松杂乱，鸭嘴也是黑色的，远没有普通的小鸭子瞧着惹人喜爱。

    “你是，丑小鸭？”

    仔细打量清楚后，罗宾忍不住有些讶然迟疑地道。他这只青蛙当然也会说话，不然怎么去跟小公主打交道。

    “是，你怎么知道？他们都叫我丑小鸭。”这只生得挺丑的小鸭子奇怪地道。它语声细嫩，听起来虽还有些稚气，但显然是个女声。

第九章 遭遇危险 哄回只丑小鸭

    罗宾前世当然也有听过并读过丑小鸭的故事，丑小鸭其实并不是鸭子，而是只天鹅的幼鸟。

    只是天鹅的幼鸟跟成年后的天鹅比起来，就确实显得丑了许多，甚至不如普通的小鸭子漂亮可爱。

    作为一个旅游达人，罗宾前世到过许多地方，当然有见过真正的天鹅，包括天鹅幼鸟。事实上，想要见到天鹅，并不一定非要到某些自然保护区，有些城市的公园里就有天鹅栖息，算得上很常见。

    罗宾刚才乍一照面下没多留意，把这只丑小鸭当成了是鸭子。这时仔细一看，便立即分辨认出了，眼前的这只丑小鸭，确实是只天鹅幼鸟，并不是鸭子。

    两者最大的区别是，小鸭子的嘴是嫩黄色的，而小天鹅的嘴则是黑色的。另外还有毛色，一般的小鸭羽毛也是嫩黄色的，而小天鹅的羽毛则是灰色的，还夹杂些褐色。

    一只黑扁嘴，再配上灰不溜秋的杂乱羽毛，眼前的这只丑小鸭确实显得很丑。

    “是了，你肯定是瞧我长得丑，所以也叫我丑小鸭。”丑小鸭问过后，稍作一想，便立即自觉明白地伤心叹气道，“原来连丑陋的青蛙，也嫌我长得丑，唉！”

    罗宾闻言，不禁有些不快地心中暗道：“你嫌自己长得丑就算了，干吗还要稍带上我？”

    以人类的审美观而言，他以前也从不认为青蛙长的漂亮。但他现在自己成了只青蛙，听到别人说青蛙丑，便也有些不高兴了。

    “其实你不丑。”罗宾向这只丑小鸭道。

    虽然丑小鸭刚才的话让他有些不高兴，但他还是打算开导一下对方。另外，他也是好奇，这只丑小鸭究竟是不是故事里的丑小鸭。

    “我不丑？”丑小鸭闻言，不禁有些高兴地都不敢相信了。不过顿了下，它似乎回过味儿来，仍是叹气道：“以青蛙的眼光看，可能确实觉着我不丑吧？但事实是，我还是很丑。不过还是谢谢你说这句话，我很高兴，这还是第一次有别的动物说我不丑。”

    丑小鸭自出生起，就一直被鸭妈妈及小鸭，还有各种动物说丑，说得它已不禁有些自卑，这时听到罗宾说它不丑，竟也是不相信。

    “我刚才又仔细看了下，其实你也不是鸭子。”罗宾作歪头仔细打量了下后，又说道。

    “我不是鸭子？”丑小鸭不禁提高声音，难以相信。说罢，又再低头瞧了瞧自己，抬头看向罗宾：“那我是什么？”

    罗宾道：“你其实是一只天鹅。”

    “天鹅？那是什么？”丑小鸭却是还从没见过天鹅，听到这个陌生的词汇，也根本难以想象天鹅是什么样子。

    罗宾道：“天鹅是一种很漂亮优雅的鸟，有雪白的羽毛，细长的脖子。总之，很漂亮，很美丽。”

    丑小鸭又再低头看了看自己，还是十分自卑地叹道：“那你一定是认错了，我跟你说的天鹅一点儿也不像，我就是只丑小鸭而已。”

    罗宾有些无奈地摇摇头，道：“你听说过人类中有句俗语吗，叫‘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

    丑小鸭自然是茫然摇头道：“没听过，是什么意思？”

    罗宾道：“意思就是，有些女孩儿小时候长得不好看，很丑。但越是长大，就会变的越来越漂亮。当长到十八岁成年后，就会变得更漂亮。”

    “天鹅也是一样，就是小时候长得丑，长大了才能变得漂亮。你现在长得丑，那只是因为，你还没有长大，还没成年。当年成年后，我敢保证，你一定会长得很漂亮，成为一只最美的天鹅。”

    “真的吗？”丑小鸭的眼中不禁泛起光采，被罗宾的话鼓起了些希望与自信。

    “当然，我保证。”罗宾点头道，“我见过天鹅，知道是……”

    他正说到这儿，话还没说完。忽然远处有弓弦声响起，然后头顶上响起大雁的哀鸣，远处有人张弓射落了天上正飞过的一行大雁中的一只。

    而这只大雁，还好巧不巧地正往罗宾的头顶上砸来。

    “我去，这可真是祸从天上来！”

    罗宾见状，忍不住心中吐槽地骂了一句，连忙运起内力用力一跳，十分迅速地躲开了，并没砸到他。

    不过他刚才所在的地方，是一片沼泽稀软地。这只大雁砸下后，立即“啪”地一声，砸的稀泥四溅。

    丑小鸭就正在旁边，没来得及躲开，正好被溅了一身泥。

    “嘎！”

    丑小鸭被溅得惊叫一声，吓了一跳。而那只死大雁落在它面前，也是更让它害怕惊叫。

    “汪汪汪……”忽然远处又有犬吠声响起，却是张弓射落大雁的猎人，还带了猎犬。眼见大雁被射落，立即飞奔过来叨猎物。

    罗宾听到有狗叫，立即又吓得用力一跳，“卟嗵”一声，跳到了旁边两米开外的一个深水洼里，潜伏着深深沉了下去。片刻后，才浮出水面，稍露一点头打量外面。

    猎犬的速度很快，在罗宾才露头没多久，就立即跑了过来。

    罗宾警醒，及时闪躲了。但丑小鸭这时却是完全被吓傻了，根本来不及躲。那只猎犬冲过来后一叫，直吓得它瑟瑟发抖地往后跌坐在了地上，不断地往后缩着身子，缩成了一团。

    猎犬吡着尖利的牙齿，凶恶地盯着丑小鸭。然后凑近在它身上嗅着，水洼里的罗宾见状，也是不禁十分紧张地盯着。虽然故事里丑小鸭应该没死，不然后来怎么成长成天鹅，但此时的情况，对丑小鸭来说，也确实是十分危险。

    只是，罗宾若是蹦出去的话，自身都有些难保，却也无力相救。他只是稍微修炼出了一点儿内力，可还远够不上去斗一只体型差不多比他大上百倍的凶恶大狗。

    好在，猎犬在丑小鸭的身上了嗅了嗅后，就立即退开，然后叨着那只大雁，向其主人跑了回去，并没有再理会丑小鸭。

    丑小鸭见状，不禁松了口气，只觉吓得浑身都没力气了。

    罗宾见猎狗跑远后，从水洼中跳出来，向丑小鸭问道：“你没事吧？”

    丑小鸭倒也没有怪他见死不救，因为单从体形上比起来，这只青蛙就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是那只猎狗的对手。何况它跟青蛙才刚认识，青蛙也没理由拼着性命救它。

    它又喘了几口气，道：“啊，我没事，谢谢你的关心！”

    但说罢，却又忍不住悲伤地叹了口气：“只是，我丑得连猎狗也不愿意咬我了！我想你一定是认错了，我绝对不可能是美丽的天鹅，就是只丑陋的小鸭子。你走吧，就让我自生自灭吧！”

    “我绝对不会认错，你就是天鹅。”罗宾道，“猎狗没有咬你，我想那只是因为你身上沾了泥浆，遮掩了你的气味。另外，你还太小了，对它产生不了任何威胁。还有，它还急着给主人拿回猎物呢！它带回了猎物，主人就会有奖赏，它用不着吃你这个满身是泥的小东西。”

    丑小鸭闻言一想，不禁惊讶地看着罗宾道：“咦，好像是这样，你说得很有道理啊，你真是只聪明的青蛙！”

    “那是当然。”罗宾得意地点了下头，“我不但聪明，还很博学。所以，请相信我，你确实是天鹅，将来也一定会长成一只十分美丽的天鹅。”

    丑小鸭看着他，想了一会儿，说道：“既然如此，那么聪明又博学的青蛙先生，你愿意跟我做朋友吗？”

    “当然。”罗宾郑重地点下头：“我会是你最好的朋友。”

    “谢谢你，青蛙先生。”丑小鸭高兴地道。

第十章 天鹅养成计划

    接下来，罗宾与丑小鸭便在沼泽中结伴觅食。当各自吃饱后，罗宾邀请丑小鸭到他所居住的水井暂住。反正丑小鸭一时也没有去处，罗宾打算暂时收留它。

    丑小鸭对罗宾的邀请，没有作半点犹豫，十分高兴地立即就答应了，并且还对罗宾表达了盛情感谢。

    在两人结伴觅食的过程中，罗宾通过交谈，已是套出了这只丑小鸭的具体来历。这只丑小鸭确实是出生在鸭群中，在此之前也一直以为自己是只鸭子，只是长得很丑。它被鸭妈妈与小鸭们嫌弃，便独自跑了出来四处流浪。

    现在距离它离开鸭群，已是过去了有一个多月。

    两人离开沼泽，回到那颗老椴树下的深井处后，罗宾让丑小鸭在那颗椴树根部形成的一个天然树洞里暂时安窝。

    其实无论鸭子还是天鹅，都是水鸟，天生就会游泳，甚至能够潜水。所以，丑小鸭同样可以在井水中浮游。只是，无论什么水鸟，安窝筑巢却一般都会选择在岸上。因为水鸟毕竟不是真正的水生生物，不可能一直在水中与水面生活。

    鸟毕竟不是鱼。

    就算是青蛙这种两栖动物，筑巢也是会选择岸上，不可能一直待在水中。因为成年的青蛙，主要是用肺呼吸。一直待在水下得不到换气的话，也是有可能缺氧淹死的。

    鸟类还是要尽量保持羽毛干爽，那棵椴树根部所形成的树洞约有一颗足球大小，却是刚好容得下丑小鸭，罗宾便为丑小鸭选择了这个树洞容身安窝。

    将里面大略清理一下，然后叨些树枝，上面再铺上柔软的干草，便是一个柔软舒适的窝了。而因为有大树遮挡，还能够遮风挡雨。

    帮忙把丑小鸭的这个窝布置好后，连罗宾自己都忍不住想要住在这样的窝里。只是青蛙需要时刻保持皮肤的湿润，却是不太适合这样太过干燥的环境，他还是要待在井壁上那个潮湿的洞里。那里对青蛙来说，才是舒适与适宜的环境。

    他开导这只丑小鸭，与其交朋友，并还直接将其拐回来收留它。除了是想帮肋丑小鸭更加健康自信的成长外，也同样是有为了自己。

    因为他穿越过来的这三天，一直都是自己一个人，实在是非常孤独寂寞。在这三天内，他并没遇到另外一只会说话的动物。那个小公主，这几天也是一直不见来。

    虽然他也忍受得住孤独与寂寞，前世也常有过自己一个人独自背包出门旅行，但人毕竟是群居动物。太久的独处，太过孤独的话，也是不好的，自己也会有些忍受不了。

    现在好不容易遇到了另外一只会说话的动物，还是故事里的丑小鸭，他当然不肯轻易放过。没事能陪自己说说话，稍解下自己的孤独与寂寞也是好的。

    尽管做为两个不同的物种，还是原本属于两个世界的生物，肯定不会有什么太多共同话题。但甭管什么，只要能说话，瞎聊也好。

    反正有人陪着说话解闷，就肯定不会再像之前那样孤独寂寞了。他是能耐得住寂寞，但那感觉却也并不太好。

    人生有的时候，确实需要独处，需要自己的空间，需要自己去安静的思考与做某些事。但更多时候，人都是需要陪伴，渴望拥有伴侣与朋友、家人的。

    罗宾被穿越到这个世界，以后可能再也回不去，永远见不到自己在地球的家人与朋友，有时想起本来就够孤独伤感了。而在这里，却还是孤独一人，没有任何交流的对象。有时实在无事可干时，这种独自一人的独处，也实在很让他不好受。

    所以往往这时候，他都会选择进入识海中的龙神殿，去里面看书阅读，把自己沉浸在知识的海洋中。既是为打发时间，也是为排解自己的孤独寂寞，找点儿事做。当然，如果在这过程中学到了有用的知识，那也是一举两得。

    现在好了，终于有个会说话的来陪他了。尽管丑小鸭是这个世界的土著，还只是只动物，且现在的智力也很有限，就跟刚学会说话的小孩子差不多，但终归聊胜于无，有总比没有强。就算听不懂他说的话，也起码能做一个倾听者，可以让他倾诉，且还能给些反应。这对他来说，就已经很不错了。

    另外，他把丑小鸭哄来，也还有另一个目的，便是为自己变回人做一个后手准备。

    所谓真爱之吻能够解除诅咒，其实并不仅限于男女之间的爱情，也可以是父母之爱、姐妹之爱这种亲情之爱，还可以是好朋友之间的友情之爱，甚至可以是一时情绪激荡的感恩之爱、感激之爱等。最重要的，是能够做到真诚，发乎于真情。

    所以，按照这个理论推导，罗宾大胆地猜测，这所谓的真爱，可能也不仅限于人类之间，跨物种间的真爱，同样也是真爱。

    如果因为某些意外，或某些变故，不能得到小公主的真受之吻来解除他身上的诅咒的话。那他现在就还有一个备选计划，可以培养丑小鸭对自己的真爱之吻。

    当然，这个理论只是他目前大胆设想的猜测，在此之前，据前任王子所知，还并没有过这样的先例。就连这样的传说，王子也没有听说过。所以，到底跨物种之间的真爱之吻到底能不能解除他身上的诅咒，还是个未知数，他也不知确实。因此，这也就是个备选计划。

    他主要的希望，还是放在了应该是他命中注定的小公主身上。如果不是小公主，那也该有其他的漂亮女子作为备选。丑小鸭这个，只是最后没有选择的备选。

    如果等不到小公主，或得不到小公主的真爱之吻，也一时找不到其他女孩儿的话。那为了尽快解除自己身上的诅咒，他就只能选择丑小鸭来作为实施的对象了。

    当然，跟丑小鸭之间，他没打算培养爱情，他还没这么重口味，目前的重点，是培养真诚的友情。友情之爱也是爱，他要成为丑小鸭最好与最值得信任的朋友。

    以丑小鸭现在的智力水平，又才出生不久，根本没有什么处世经验，要获得丑小鸭的信任、友情与感激，这应该不难，很轻松。

第十一章 一月之期 用得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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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丑小鸭现在就已经对罗宾很信任了，对罗宾的所有建议都非常听从，也已经把罗宾当成了它最好的朋友。因为罗宾是自它破壳出生以来，目前为止唯一对它好，又愿意真心帮助它的动物。

    如果罗宾现在提出，让它亲他一口，给他一个充满感激与友情的真爱之吻，它肯定也会想也不想地就立即答应。

    它只是只刚出生不久，自认为是只丑小鸭的天鹅，是只鸟，是动物。不但还年幼，根本不太懂两性之分，而且动物本身也没有太强的对异性防备概念。所以，它对亲吻这种事也不会有什么心理障碍。

    而青蛙虽丑，但它自己目前也就是只丑小鸭，并不漂亮，也并不会因此嫌弃对方。何况罗宾对它好，又这么帮它，它心里只有对罗宾的感激与亲近，怎么可能还会嫌弃对方。在它的眼里，罗宾现在不但一点儿不丑，反而还十分顺眼。

    罗宾其实也看得出来，如果自己现在要求，也肯定能得到丑小鸭的真爱之吻。

    只是，他对跨物种之间的真爱之吻是否能够解除诅咒，还并不是十分确认，所以打算再多培养培养，并不急于尝试。另外，这个本来就是后备计划。如有可能，他当然还是希望得到小公主的真爱之吻。毕竟，这才是故事中被得到证实，确认可以解除诅咒的方法。

    所以，他当然希望采取这个被得到证实的方法。如果小公主这边没希望的话，那再采取后备计划也不迟。

    当然，他也不能一直只是傻傻等待。毕竟故事里没有提过具体的时间，万一很可能一年后、两年后甚至更久，那个小公主来井边玩金球的时候，才会失手把球掉水里，他可没那么长的耐心去一直等待。

    为此，他给自己的等待设置了一个期限，定为了一个月。如果一个月之内，他不能得到小公主的真爱之吻的话，那他就立即采取后备计划，用丑小鸭的真爱之吻。如果丑小鸭的不管用，跨物种之间的真爱之吻不能解除诅咒的话，那就再想别的办法，去找别的人类女孩。

    总之，他可没耐心一直等待，他要主动出击。

    倒是不知道，自己现在修炼出的内气足够深厚的话，是否能够打破这个诅咒。虽然他对自己修炼的《真龙诀》有足够的自信，毕竟这是能够修炼进化成真龙的力量，但自己身上被女巫所施加的诅咒，是属于巫术与魔法，跟他现在修炼的功法算是两种不同体系。就怕自己修炼出的力量再强，没有针对性的解法，也是解不开这个诅咒。

    不过虽有此担忧，但他还是坚信，当自己的力量足够强大时，一定能够破除身上的诅咒。只是这个力量需要多强大，他没有一个准确的概念与数值，很可能需要花费的时间很长。

    因此，终究还是获得小公主的真爱之吻，才是正解，也最快，并且这是得到证实有效的方法。他的首要计划，当然还是要为此努力。

    他所定的一月之期，其实也并不只是他的心理预期耐心值，同样有现实的原因。因为现在虽然还是盛夏之季，但已经是到了夏季的第二个月，仲夏时节，且已到了仲夏之末。再过一个月，夏天就会过去。就算入秋后，还有段时间的秋虎老，但也不会太长，很快就会天凉。

    而故事中，小公主是在天热的时候，才会时常来这棵老椴树下的井边乘凉。一旦夏天过去，等入秋天凉后，小公主很可能就不会来了。而再等到深秋，快入冬时，那就要迎来青蛙的冬眠之期。而一冬眠，那就是好几个月，差不多小半年。

    所以，一旦错过夏天的这最后一个月，他基本也就会错过整年，要等到明年了。从现实的原因考虑，他也确实是没有太长时间。最多最多，也就是两个多月。他给自己预设一个月，已算不短了。

    他必须抓紧时间，要在一个月之内解除自己身上的诅咒，重新变回人。不然的话，稍一错过，就要等到明年的夏天了。

    “主动出击。”

    罗宾默念着这个词，心里琢磨着该要怎么主动出击。

    他倒是不必主动进宫找小公主，因为根据前任王子的记忆，小公主在这个夏天，是隔三岔五，常常会来这个老椴树下的井边乘凉的。乘凉的时候，也常常会拿出她那个金球玩儿，不断抛起接住。只是，在之前的许多次中，小公主一直都接的很稳。虽然也偶有失手，却没有掉到过井里，掉也是掉外边。

    所以，他觉着自己这个主动出击的关键，就是怎么在小公主玩金球的时候，让小公主失手把金球掉到井里。那样，小公主才需要求到他，他也才能对小公主提出要求，交换这个解除诅咒的真爱之吻。

    当然，初次见面，小公主当然不可能爱上一只陌生丑陋的青蛙。所以这个真爱之吻，他觉着不会是爱情，更可能的，应是出于感谢的感激之爱的吻。只要出于真诚，也是算作真爱之吻。

    “怎么才能让小公主的金球掉井里？”罗宾又开始琢磨起这个问题。

    除了坐等期望小公主自己的失手外，就只能是靠外力因素影响了。可惜，他内力修为还十分有限，远不足以到能使出劈空掌力的功夫，不然只是隔空一掌，就能做到。

    不过，他独自一人做不到的话，或者可以找帮手，他现在并不是孤身一人了，还有丑小鸭可以帮忙。

    或者可以让丑小鸭到时忽然大叫一声，又或干脆直接啄小公主一下，让小公主受到惊吓后，吓一跳失手。

    又或者，到时让丑小鸭藏身到头顶的椴树上，当小公主抛金球的时候，丑小鸭从椴树上落下，直接把金球撞落到井里。

    有了丑小鸭这个帮手，他只是一转眼间，就想到了好几个主意。不禁暗自点头得计，心想自己把丑小鸭给哄回来收留，还真是明智之举，这不马上就能够用到了。

第十二章 吐露秘密 隔树有耳

    “丑小鸭，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

    罗宾此时是刚帮丑小鸭搭好窝不久，正蹲坐在井沿上休息，并一边思考着如何在下次小公主过来井边乘凉玩球的时候，可以有效地依靠外力因素使小公主失手，让金球掉落到井里。这样，他就不必一直等待，可以尽快进行自己变回人的任务。这时他想到个主意，开口向丑小鸭说道。

    “什么秘密？”丑小鸭闻言，立即好奇地问道。

    它此时正在自己刚搭好的窝里，也在蜷蹲着身子休息。这个新窝温暖又舒适，还能遮风挡雨，它很喜欢。青蛙先生真是个好动物，简直是世界上最好的动物，不但告诉它，它不是鸭子，而是天鹅，长大后一定会变得很漂亮，而且还好心地收留它，并帮它搭建了这个窝。

    “我其实不是青蛙。”罗宾打算先向丑小鸭吐露这个秘密，这样他才能说服丑小鸭帮他。不然若是让丑小鸭毫无理由地就去帮他惊吓小公主，本性善良的丑小鸭可能不会同意答应。

    “你不是青蛙？”丑小鸭本是缩着脖子垂着头休息的，听到罗宾的这话后，不由立即惊讶地抬起头，然后歪着脑袋从头到脚地重新仔细打量了一遍罗宾后，不解地问道：“你为什么这么说？我把你认错了吗？可我见过青蛙的，就是长你这样啊，应该没错？”

    说罢，忽然想起什么地道：“哦，对了，难道你是只蛤蟆？你们确实长得很像。真是抱歉，我把你认错了。”

    罗宾不禁失笑地摇头道：“你没认错，我可不是癞蛤蟆。我现在的样子，确实是只青蛙。”

    “那你为什么又说自己不是青蛙？”丑小鸭完全被弄糊涂了，忍不住从窝里站起身问。

    罗宾昂首挺胸地道：“因为我以前并不是青蛙，我原本是一个人类的王子，但却被一个邪恶的女巫施了诅咒，把我变成了现在的这样子，我才成了一只青蛙。”

    “真的吗？”丑小鸭闻言，不由更加惊讶地问，本来是半站着的，这回惊讶地一下就站直了，还忍不住张开了翅膀。

    不过它虽然惊讶，但对罗宾的话却并没有怀疑，因为罗宾现在是它最信任的人，罗宾说的一切它都相信。所以还没等罗宾回答，它就立即选择相信地道：“那这个女巫可真坏，太坏了！”

    罗宾点头道：“所以才是邪恶的女巫啊！”

    “对，没错，女巫真是太邪恶了！”丑小鸭立即赞同地跟着点头，然后又立即关心地问：“那你还能再重新变回人吗？怎么才可以解除你身上的诅咒？我能够帮到你吗？”

    果然还是个出生不久的纯真小天鹅，罗宾都还没有开口要求，它自己就已经先主动提出帮忙了。除了它本身就善良热心外，也是因为罗宾之前帮助了它，它很感激罗宾，正不知道要怎么报答呢，所以现在一听到这事，立即就要求主动帮忙。能帮到罗宾，它也会很高兴。

    罗宾闻言，自然是高兴地顺势点头道：“我确实需要你的帮忙，我亲爱的朋友。”

    “那我要怎么帮你，亲爱的王子殿下？”丑小鸭立即问，并对他改了称呼。而且听到罗宾还称它作朋友，也是不禁更加高兴激动，直接从树洞窝里出来，跑到井沿下，向井台上的罗宾恭敬施了一礼。只是它从没行过人类的礼节，再加上本身又不是人，而是鸟，初次做起来不免显得动作笨拙了些，但态度却很诚恳。

    “你不必向我行礼，我们还是平等的朋友。”罗宾向它点了下头，这才接着答道：“我需要一位公主的真爱之吻来解除诅咒。”

    “一位公主的真爱之吻？”丑小鸭重复了一遍，不禁对此感到很艰难地道：“那我们去哪儿找一位公主？”

    忽然它转头看向旁边，双眼一亮地激动道：“哦，那儿有一座漂亮美丽的城堡，那里是不是就住着一位公主？”

    小公主所居住的宫殿，当然是离这里不远，否则小公主又怎么可能常常出来，过来这边。

    事实上，这口老椴树下的深井，距离那座城堡宫殿，就只有一百来米的距离，紧邻着宫殿后方的美丽花园。与花园后面的大门，只相隔了十来米。打理花园的园丁，给花园里的花草浇水时，经常会来这口深井打水。

    罗宾跟着转头瞧向宫殿，点头道：“没错，那里确实是座王宫，里面也确实住着公主，而且不止一位。国王有好几位漂亮的公主。”

    “真的吗？那太好了。”丑小鸭立即高兴地道，“我们可以去恳求一位公主，给你一个真爱之吻，解除你身上的诅咒。说不定你们还能结婚，从此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罗宾闻言，心中不禁有些叹气地笑着摇头，果然是个童话世界。连丑小鸭都知道王子与公主从此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的美好结局故事，并为此憧憬。只可惜，现实并不是童话。

    “你认为，我们一只青蛙和一只丑小鸭，能够公然地走进国王的宫殿，向一位美丽的公主要求真爱之吻，吻我这只丑陋的青蛙吗？”罗宾向丑小鸭反问。

    丑小鸭闻言仔细一想，不禁又立即失望地耷拉下脑袋，道：“好像确实不能，我刚才真是想的太简单了。”顿了下，它又立即抬头向罗宾问：“那我们该怎么做？”

    罗宾道：“国王的小公主经常会到我们所在的这口水井边乘凉，她在这里乘凉的时候，会抛一只金球玩儿，我需要你………”

    他当下立即向丑小鸭详细讲述了自己所想好的那个计划。

    丑小鸭听完后，当然也是没有二话，立即就点头答应，并保证一定会按计划做到，帮助罗宾得到小公主的真爱之吻，解除他身上邪恶女巫的诅咒，重新变回人。

    “哇，哇，哇，瞧我听到了什么，一个阴谋！”

    当丑小鸭听完罗宾的计划，刚刚答应并向罗宾做了保证后，忽然一个嘶哑的声音从两人的头顶上传来，立即把两人惊吓了一跳。

第十三章 一条傻蛇 还有傻鸟

    罗宾与丑小鸭寻声抬头望去，发现头顶老椴树延伸到这边的树枝上，不知什么时候，上面盘挂着一条黑黄花纹相间的蛇。

    这蛇瞧着还不小，有婴儿手臂粗细，即便此时盘着身子，没完全舒展，也目测约有两米左右。浑身黑黄色的花纹相间，此时正吐着蛇信，以贪婪而冰冷的眼神盯着他们。开口说话的，也正是这条蛇。

    瞧到这条蛇后，罗宾与丑小鸭又是不禁吓了一跳。

    罗宾更是直接吓的猛地一跳，直接跳出近三米远，一下从井沿处跳到了旁边的草地上。对他来说，蛇正是青蛙的天敌，因此他此时更是吓的心惊胆颤，浑身发寒。

    以他现在这具青蛙的身体，才经过一晚上修炼出的内气又十分弱小，出现任何一条蛇他都会怕。更别说，是眼下这条瞧着又长又大的蛇了，估计一口就能将他吞下。而且这种长度的蛇，便是他还是人身时，瞧了也会免不了心里发毛。

    丑小鸭也是立即吓得扑扇着还未完全发育的翅膀，连蹦带跳地迅速跑到了罗宾身边，与罗宾一起相依着，寻求安全感。

    成年后的天鹅虽然体型很大，是大型鸟，并不怕这种长度的蛇，但它现在却还只是一个多月大的幼鸟。又不会飞，自然怕。只是，它现在就算是幼鸟，体型也仍是比罗宾这只青蛙大了许多。所以，若以体型对比的话，还不知谁比谁更有安全感。但丑小鸭一时却没意识到这点，再加上年纪还幼小，下意识就想先寻求罗宾的庇佑与保护。

    好在那条蛇却是也没立即扑下来攻击，容两人逃了过去。

    这条蛇盘挂在这边距离地面最近的一根低垂的树枝上，也不知在上面隐藏了多久，又偷听到了多少罗宾与丑小鸭的对话。而王宫卫队的定期清理，竟是也没把这条蛇给清理杀掉。当然，可能也与这个月的清理工作还没开始有关，让这条蛇得以接近到了王宫附近。

    罗宾退出到足够的安全距离外后，心神稍定，然后重新仔细打量着这条蛇，尤其着重观察了这条蛇的头部，以判断其是不是毒蛇。

    一般来说，毒蛇的头多呈三角形，而无毒的蛇则为椭圆形。但这点也并不绝对，因为有的头为椭圆形的蛇，也是毒蛇。比如他前世地球上的银环蛇，就是椭圆形的头。但银环蛇不但有毒，还是非常毒的巨毒蛇。所以用头形来判断，只能是做一个大致区分。

    罗宾前世做为驴友，经常在外徒步旅行，又通常还是到没有经过开发，人迹罕至的地方，自然不免会常遭遇蛇类。所以他也专门学过这方面的知识，如何分辨毒蛇与非毒蛇。

    更仔细的分辨，是要看是否有毒腺以及毒牙。但乍一见到，哪能做这种仔细分辨，所以通常还是看头。他只需要记住常见的几种头为椭圆状的毒蛇样子即可，剩余凡是三角的就一律视为毒蛇，避着走便是。虽然也有三角头的非毒蛇，但那自然也是宁肯认错，不可招惹。

    事实上，不管毒蛇还是非毒蛇，只要人不去轻易招惹蛇，蛇也从不会轻易主动攻击人。因此野外遭遇的情况下，他通常都是避过。只有实在避不过，或有时没注意到有蛇，惊惹到蛇后，才会迎来一次与蛇的对峙攻击。

    通常时候，他都是以手杖挑开，然后迅速远离，一般蛇也不会再进行追赶，并不算难对付。

    但他现在可不是人类形态，而是只青蛙。而且就只是普通体形的青蛙，不过成人的手掌大小，修炼出的内力又还十分弱小，怎么可能是这条大长蛇的对手。不管对方有没有毒，他也都不会是对手。

    而且眼下他是身在另一个世界，并非地球，物种也不可能全然相似。所以这条蛇到底有没有毒，他一时却也没法做准确判断。

    倒是看这条蛇的外表花纹，很像是地球上的菜花蛇，但又有点儿不同。如果是菜花蛇的话，那倒是没毒，但没毒他也忍不住发怵，毕竟蛇可是青蛙的天敌，而这蛇体型又大。

    这条黑黄花纹相间的蛇从树上探头凌空垂吊下来，身体在缠绕的树枝上旋转游动，最后只以尾部吊着树枝。然后等头捱到高出地面的井沿处后，便沿着井沿爬了下来。

    眼见这条蛇从树上下来，罗宾又立即带着丑小鸭往后退开了几步，始终与其保持着三米以上的距离。这个距离，他认为还是相对较安全的。

    “如果你们不想自己的阴谋败露，就立即乖乖过来让我吃掉。”

    这条蛇落地之后，却是也没再继续接近，而是昂起头保持着进攻姿态，又吐着蛇信，以嘶哑的声音向罗宾与丑小鸭道。

    罗宾闻言，忍不住有些翻白眼地无语，这蛇是不是傻，还是当他们俩是白痴啊，哪有被捕的猎物会乖乖送到猎食者口里去吃掉的。就算这里的动物会说话，能够以言语威胁，但哪有傻到会去送死的。

    本来他见这蛇下地后，还一直小心翼翼地戒备，生怕这蛇一落地就会立即向他与丑小鸭发动攻击。没想到这蛇却是没立即攻击，反而说这么通傻话，想要威胁他们俩过去主动做食物，这怎么可能。

    若不是这只井及旁边的老椴树是两人现在的栖息地，罗宾肯定早就带着丑小鸭跑了，根本不会听这条蛇废话。但现在他却不能轻易让窝，因为这里不但是他的栖息地，还是能够遇见小公主的地方，他绝不能轻易离开，必须想办法引开这条蛇，或干掉，重新夺回水井。

    “哎呀，这条蛇听见我们的话了，要不我过去让它吃了吧？王子殿下你赶快逃走，然后再想别的办法去得到小公主的真爱之吻。”

    丑小鸭听到这条蛇的话后，忽然转头向罗宾说道。

    罗宾本来以为这条蛇就够傻了，没想到丑小鸭竟也真个有些白痴，还真冒出了这种让他根本难以理解的想法。还是动物的思维，就是这么没有逻辑性。虽然会说话，但只是会说话，智力还是很有限。

    “你是不是傻？”罗宾忍不住抬腿拍了下丑小鸭的翅膀。本来他是想打头的，可惜丑小鸭体型比他大，他打不着对方的头，只能是拍了下翅膀。

    “哪有自己过去送死的。这傻蛇这么说，你就真信了。被它听见了又怎么样？就凭它一条蛇，它能进得了王宫，去告诉小公主？就算真侥幸进去，找到小公主了，小公主就会信它的话？肯定是一见它，就立即叫侍卫把它打死了。我们的计划，绝对不可能被透露出去，放心吧！”

第十四章 智商受辱 鼓勇周旋

    罗宾虽然因为丑小鸭的犯傻，忍不住骂了丑小鸭几句，但听丑小鸭说愿意为他主动送死，而叫他逃跑，老实说，心里还是难免有点儿感动的。

    能够为了某个人或某件事，而甘愿赴死，这是十分难得的。无论人还是动物，都是天生惜命的，面临危险时，总是会忍不住要求生，要逃命。能够放弃求生的本能，而甘愿赴死，去成全某人，这是十分难得，也十分珍贵的情感。

    罗宾不知道丑小鸭到底是怎么想的，但他丝毫没怀疑丑小鸭刚才那句话的真假，因为这只丑笨的小天鹅，根本就还不会撒谎，它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当然，可能也正是因为它的笨，因为它的天真与善良，在这种时刻，因为罗宾真心帮助过它，所以它才根本没多想地就愿意为罗宾赴死。

    “我当然有本事进入王宫。”那条蛇听到罗宾的话后，立即张口吐着蛇信嘶哑地道，“你们要是不立即过来让我乖乖吃掉，我这就进去王宫，把你们的阴谋告诉小公主。”

    “好啊，那你去吧！”罗宾大声嘲讽地道：“我才不相信你有本事进去，并且见到小公主。”

    他这话也是同时在激将，若这条蛇真至于傻到这种程度，立即掉头跑进王宫去，而放弃猎捕他们，那可是再好也不过了。同时也省了他的事，不用费心思对付这条蛇，王宫侍卫就会代劳帮他解决。

    这条蛇闻言后，立即生气地又昂头抬高了些身子，不过它却并没有如罗宾所愿地掉头前往王宫，而是忽然阴冷地笑道：“你以为我会上当吗？你这只奸诈的青蛙，如果我这就前往王宫，你们还不是立即就逃走了？”

    罗宾见这蛇没上当，略有些失望，不过他本来也就没太指望这蛇真能傻到这种程度，闻言说道：“你就算不去王宫，我们也会逃走，其实也没什么区别。”

    这条蛇道：“如果我能用藤蔓先把你们绑起来，保证你们不会逃走，我就会立即前往王宫，向你们证明我能进去，并找到小公主，告诉你们的阴谋。我会带着小公主出来，让她亲眼见证我吃了你们。”

    罗宾闻言，不禁感觉自己的智商受到了极大侮辱。这条蛇是真当他们是白痴吗，还是动物的智力水平真就这么回事，低幼到了这种程度。他忍不住翻了翻自己的青蛙眼，颇有些无奈地对这条蛇道：“如果你能用藤蔓先把自己绑起来，我就相信你说的话。”

    “我为什么要把自己绑起来？如果我把自己绑起来，你们肯定立即就逃走了，你这只奸诈的青蛙。”好在这条蛇也没傻到这种程度，仍是没有上当。但是却一再以为罗宾与丑小鸭就是这么傻，使用这种低级拙劣到罗宾都不知该怎么吐槽的计谋。

    “是啊，那我们为什么要让你把我们绑起来？如果我们被你绑起来，你肯定就立即吃了我们，还会进王宫去吗？”罗宾反问了一句，道：“我麻烦你还是别说废话，直接动手吧！你这种低级拙劣的计谋，我真是都无力吐槽了。”

    “好吧，你这只奸诈的青蛙，看来我必须亲自动手了！”这条蛇见罗宾与丑小鸭没上当，终于放弃了用言语使计让他们自己送死的打算，恶狠狠地盯着罗宾道，“我本来以为你刚才说的都是假话，是骗那只丑鸭子的。但现在看来，你好像说的是真话，确实是人类的王子变的，远比普通的青蛙要聪明。要真是这样的话，那我吃了你，不就等于是吃了一位人类的王子吗，那可真是太棒了！”

    罗宾道：“那你要先有能吃掉我的本事。”说罢，他转头向旁边的丑小鸭低声道：“待会儿你离远一点儿，我会对付这条蛇，你别插手。记住听我的话，躲远一点儿。”

    “好的。”丑小鸭闻言，立即听话地点头答应。

    罗宾见它答应后，没等这条蛇发动攻击，就立即先双腿一蹬，跳起扑了出去。

    本来他乍一见到这条粗大的蛇，心里还是十分害怕的，甚至都有些欠缺与其周旋的勇气。但这么一番交谈下来，见这蛇的智商水平也就这般，反倒是让他没那么害怕了。

    就像有些人，本来不说话，摆个冷脸还挺让人瞧着心里发毛，有些害怕。但一开口说话，往往就露了馅，失去了身上的神秘感。因为有时某些看着很高冷的人，其实是个逗逼。有些看着身材高大，很有威慑感的人，其实很胆小。他前世就见过一个身高一米八，身材也练得很好，满是肌肉的雄壮大汉，结果却怕老鼠。

    所以面对某些人与某些事，绝对不能只看表面。只有深入接触了解，才能发现真象。

    罗宾其实并不缺乏勇气，否则前世也做不到经常一个人背包到外旅行，还是常去人烟稀少的的地方，并且常常探险了。若没有勇气，他根本就不敢做这些事，想都不会去想。

    他只是刚穿越过来，身为一只弱小的青蛙，才处处小心翼翼，以保全自己为主。但这时发现这只蛇也就这点儿智力水平，他立即便重新鼓起了勇气，不那么怕了。

    人之所以能成为世界的主宰，并不是人的身体比动物更强壮、更敏捷，而是人更聪明。人比不上狮子老虎的强壮，但却能够想出办法捕杀狮虎。

    同理，他没有这条蛇强壮与强大。但他这时重新鼓起了勇气，便也有了自信能够对付这条蛇，将其驱除或干掉，然后重新夺回自己的地盘，也即这口深井。

    他这时的一扑，并不是直接向这条蛇扑去。因为对方要比他强壮强大，光体型就比他大了许多。所以正面对抗，他绝对不会是这条蛇的对手。

    既然正面不敌，他便选择侧面周旋。

    他这一扑，率先扑向了自己身体的右侧，先远离了丑小鸭，以保证丑小鸭安全。

    在他扑向到右侧的中途时，那条蛇也立即身子一窜，向他扑了过来，打算在空中直接咬住他。

    不得不说，这条蛇虽然智力水平有限，但捕猎的本事却是天生并经过长久锻炼的。这一扑的时机，把握得非常好。

第十五章 妙计除蛇

    这条蛇的打算是很好的，时机也把握的很好，但可惜却错估了双方之间的距离与罗宾的速度。

    罗宾此时这一跳，自然是施展了内力加成的，速度远比普通的青蛙要快许多。但这条蛇却只是按照它以前的经验，以普通青蛙的速度来预估的，再加上双方之间本就隔着三米开外的距离，所以他这一扑的速度虽也很快，但仍是没能扑到罗宾。

    在罗宾从他眼前飞速扑过时，他距离罗宾至少还有着二十公分以上的距离。

    其实刚才罗宾抬头乍发现这条蛇，受惊之下从井沿上一下跳出将近三米，那一跳也是施展了内力，速度很快。但这条蛇却以为罗宾刚才那一跳，是忽然受惊之下的超常发挥，并非常态，所以并没有以那一跳来做为判断标准。因此，自然也就判断失误，预估错误。

    罗宾一跳落地后，立即毫不停顿，又转变方向，往井沿上跳去。那条蛇见状，自然仍是随后紧追。

    罗宾这回跳到井沿上后，却没再立即起跳，而是停下来侧过身往后瞧去。此时那条蛇自然仍是在后面紧追，不肯放过他。

    蛇虽然没有四肢，只是长长的一条，靠与地面接触的摩擦游动，但速度却并不慢。反而有些蛇的速度很快，罗宾前世就曾听说过，有种黑曼巴蛇，据说速度就很快。全力游走时，速度能快到追上一匹奔跑的野马。

    幸喜这条类似菜花蛇的蛇，速度并没有到这种夸张的地步。若对方真有那种速度，恐怕也不会跟他们废话这么久，直接一下扑过来，就把他和丑小鸭都吃了。以那种速度，他们谁都逃不了。

    侧身瞧到身后的那条蛇追近到井沿下时，罗宾这才立即重新跳起。这一跳，直接跳进了下面的井内，发出了“卟嗵”一声响。

    那条蛇见状，想也没多想地就立即跟着跳往井内。

    井沿是高出地面约一米左右距离的，这条蛇为了加速赶到，也没有沿着井沿往上爬，而是直接盘尾屈身一弹，便一下弹跳而上，并直接越过井沿，跳到了井内。

    一落入井中后，这条蛇不禁大吃一惊，因为他并没有在井水里瞧到罗宾。虽然青蛙的游泳技术很好，但下潜也不可能这么快。另外它并不是直接靠眼睛视物的，大部分蛇的视力通常都不好，只能看到很近的东西，超过一米外的东西就看不清了。

    蛇对外部的感应判断，主要是靠红外视觉，也叫热感视觉。就是能靠感应温度来三维成像，据说热感应成像仪，就是根据蛇的这种能力研发的。而蛇体内，有天然的热感应器官，对温度变化有着非常灵敏的感应。

    青蛙虽然也并非恒温动物，而是变温动物，但终归也有体温，只是会根据环境温度的变化，而调节变化。但这是为了适应环境，却并不能调节的完全等同一致。

    这些微的不同与变化，蛇就能够感应察觉到，依此清楚地捕捉到罗宾的具体位置。

    眼下罗宾的位置，便不在井水里，而是在距离井水上方的井壁上某个地方。

    但可惜，这条蛇虽然很快就察觉了，但却已做不出什么能够改变自己的方位。它眼下是从井口落入井水的过程中，身体正呈自由落体地悬空着，根本无处借力来改变自己现在的动作，只能仍是往水中继续落去。可它刚才明明已听到“卟嗵”一声了，难道不是那只青蛙跳落进水里的声音吗？

    如果它还有机会开口问罗宾的话，罗宾肯定会回答它“不是”。刚才的那声“卟嗵”声，并不是他跳落进水里发出的声音，而是他刚才从井沿上跳下时，顺便拨弄下了一块正在井沿上的碎石。

    这块碎石原本是跟用以砌井沿的大石块相连着的，但可能是因为有人打水时不小心碰撞到的缘故，再加上年久日深的风化作用，眼下已是十分松动，随便稍用些外力，就会触碰掉落下去。

    这口井是他的窝，所以虽然只是短短三天，他也已是对这口井非常熟悉，更何况，也还有前任王子的记忆。他对井口井壁上的每一块石头，都可以称得上熟悉，能够分辨出每一块石头的不同。

    他跳回到井沿的这个位置，并不是随便选的，而是知道这里有块儿松动快掉落的碎石。

    他跳下去的同时，先把这块碎石拨落。碎石掉到井中，发出“卟嗵”一声，听起来像是他自己跳了进去。但事实上，他却并没有跳进井水里，而是跳落到井壁上的一个突起处。

    这时眼见那条蛇随跟着跳落，而且是跟他预想的一样，直接往井水里跳落，罗宾心下不禁暗叫“得计！”

    然后，他双眼一眨不眨地瞧准了那条蛇的七寸之处，运起了最大力量，以及他所能施展的最大内力，猛地一蹬后退，如似一支利箭一般，笔直地急速窜起。

    接着迅速接近，“啪”地一下，正撞到那条蛇的七寸处。

    蛇的七寸位置，正是其心脏所在的部位。罗宾因为前世的驴友身份，在野外常有可能遇到蛇，所以专门学过一些相关知识。眼下找这个部位，找的很准。

    这一发力急速撞上，立即不由撞的那条蛇心口猛地一痛，张口嘶哑大叫，同时又被这猛力一撞，“啪”地一下撞摔到后面的井壁上，被这使劲一摔，又是痛的嘶叫了声。然后顺势无力地摔落到了下面井水中，迅速往下沉去。

    罗宾这用力一撞之下，也是不由撞的脑袋生疼，眼冒金星，有些头晕眼花。毕竟那条蛇的体形大了他许多，体积体重也都远超过他，再加上浑身又覆盖着鳞片。所以尽管他是攻击者，给了这条蛇一记猛的，但他自己也是不好受。

    这一撞之下，他自己自然也已是无处借力，跟着“卟嗵”掉落到井水中。不过他是一撞之下就掉落，而那条蛇却是被他撞的横摔到井壁上后，再沿井壁掉落。所以，却是他先掉落到水里。

    一入水中，被清凉的井水一刺激，罗宾立即一个激凌，迅速恢复了清醒，然后立即往那条蛇摔过去的方向游去。游到半途，那条蛇也是跟着“卟嗵”一声，掉落在井水里。

    只是它被连撞两下，尤其罗宾最开始撞到它七寸心口的那一下，带给他的疼痛与伤害最重，以致这时却是浑身无力，一时半刻间都有些难以动弹。

    蛇也是大都天生会游泳潜水的，所以它落水之后，也并不惊慌，只是先立即闭住呼吸。对方那一撞虽然给它造成了不少疼痛与伤害，但只是这两下，却也并不足以要了它的命。

    它只需要稍过片刻缓冲，就能立即恢复过来。然后，它绝对不会放过这只奸诈的青蛙，一定要吃了这只青蛙不可。

    但正这般发狠地想着时，还不及恢复过来，忽然又感觉尾巴上一紧，被什么东西给咬住了，然后拖着它迅速往井水的深处不断沉去，不由又是让它一惊。

    稍作感应，它立即又发现咬住它尾巴的，还是那只奸诈的青蛙。看这样子，明显是打算把它给淹死。只可惜，它一时之间，还是有些恢复不过来，使不上力，但还是尽量地扭着身子不断挣扎。

    罗宾当然也清楚，自己设计偷袭所撞的那一下，绝不至能杀死这条蛇，所以这时是立即施展后续计划，要把这条蛇拖到深处淹死。

    蛇虽然也能游泳潜水，但毕竟不是真正的水中生物。就算是生活在水中的水蛇，闭气潜水的能力也有限。

    相对来说，青蛙虽然也不是完全的水中生物，但却是两栖种，成年的青蛙除了主要用肺呼吸外，在水下还能够用皮肤进行呼吸，过滤交换水中痒气。潜水的深度与闭气的时长，都要远强过蛇。

    他现在正是以己之长，攻彼之短。只要他能一直拖着这条蛇在水下，不让其上去换气，等到其痒气耗尽后，迟早会淹死在水里。

    就算是以他的能力，长时间待在水里，不上去换气，也会淹死，更何况在这方面能力远不如他的蛇了。

    咬着这条蛇的尾巴，奋力往下拖行了三米左右的深度时，这条蛇终于从之前的被撞中缓过劲儿恢复了过来，立即开始用力甩尾挣扎，要把罗宾甩脱。

    罗宾自然是死死地咬住不松口，只是不断地下沉往下面拖。但他的力气，终究不如这条蛇大，还是不时会让这蛇往上挣扎下。

    但在水下，这条蛇的能力还是大为受限，水的阻力也增加了其用力的困难度，力气也并不如在地面上时，那么能尽力发挥。再加上本又受了些伤，每一用力，心口就不由地疼一下，也是让它难以发挥使出全力。

    而相对来说，罗宾身为青蛙，潜水的能力则更胜一筹。虽然力气不如这条蛇对，却懂得利用水的力量借力，在化解对方力量的同时，也借力继续将其往水下拖去。

    这条蛇还想掉头咬罗宾，但每当要掉头时，罗宾就只是咬着其尾巴迅速下沉，又立即将其身子拉直，让其掉不过头来。

    不知过了多久后，这条蛇挣扎的力量越来越小。终于，渐渐的不再挣扎，看样子已经是死了。

    不过罗宾在松了一口气后，却并没立即松口，还是继续咬着这条蛇的尾巴下沉，直到沉落井底。沉到井底后，他也并没立即松口，仍是咬着不放，因为他怕这条蛇是装死，好待他上前观察时，突然反击。

    好在，这条蛇似乎真的死了。罗宾直待在井底，静静地停了好一会儿后，这条蛇也仍是没反应，动也不动。

    又再仔细观察了片刻后，罗宾这才松口。

    他一松口，这条蛇的尸体立即往上漂浮而去。他便跟在后面，保持着安全距离，慢慢跟随上浮。

第十六章 生死之交 取个名字

    “王子殿下！王子殿下！王子殿下……”

    丑小鸭一开始倒确实很听罗宾的话，在罗宾跳开后，立即就先退远了，以免因为自己给罗宾造成拖累。

    但之后见罗宾与那条蛇都先后跳进水井里，而且半天没动静后，它立即就不由担心地赶了过来，跳上井沿，往井里看去。这一看，发现水面上都不见罗宾与那条蛇的踪影，不由更是担心，忍不住急切地大声呼叫起来。

    而越是呼叫，眼见罗宾越不露头，越是着急担心。叫到后来，忍不住都带了些哭声。

    就在它着急担心地忍不住都想要跳到井里寻找罗宾时，忽然井水下面，那条蛇的身影浮出了水面。但乍一见到蛇，它并没立即发现蛇已经死了。眼见只有蛇浮上来了，却不见罗宾，还以为罗宾已经被这条蛇吃了，更是不由直接哭了出来。

    “你哭什么，我还没死呢！”

    正哭得伤心时，忽然罗宾的声音从井下面响起。

    丑小鸭闻声再一瞧，见罗宾从水下露出了头，不由立即转涕为喜地惊喜叫道：“王子殿下，真的是你，你没有死！”

    罗宾笑道：“当然是我，我也当然没死，死的是这条蛇。”

    丑小鸭这时定睛一瞧，才发现那条蛇浮在水面上一动不动，确实是已经死了，不由惊讶与高兴地道：“王子殿下真是太厉害了，这条蛇比您大了这么多，您竟然能杀死它，我都不知道该怎么称赞您了，您简真就是英雄！”

    罗宾闻言，反倒被丑小鸭称赞的有些不好意思了。一时便也没回话，只是游到井壁上后，借力跳出井口，落到了丑小鸭旁边。

    丑小鸭见状，立即歪头仔细地打量他，观察他有没有受伤。当发现罗宾浑身上下都并无明显的伤口后，它不由更是惊讶地道：“王子殿下，我真是太佩服您了。您不但杀死了那条蛇，竟然连伤都没有受，您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很简单，我把它淹死的。我的游泳技术可比它好，在水下是我的主场。”罗宾没有细讲，只是简单答道。

    “那也很厉害！”丑小鸭仍是一脸佩服状地道。

    罗宾闻言，又不禁有些不好意思地晃了下头。说实话，前世在地球上的时候，可是已经很多年都没人这么由衷地称赞过他、佩服过他了。在进入社会，进入职场之后，他更多得到的是不认同、不重视。完成了什么、做成了什么，也不过是他的本职工作，很难能得到一句上司或同事的夸奖与称赞。

    也只有在学生时代时，他才真正得到过一些同学的夸奖与称赞，对他表示过佩服。

    社会是复杂的，而人际关系则更复杂。有时他做得好，不但不会得到别人的称赞与佩服，反而会招来嫉恨与是非。

    所以长此以往，他开始流于平庸混日子。所谓“木秀于林，风必催之”，枪打出头鸟，有时太过优秀太露头了，也不是什么好事。

    但现在，他则不必，他跟丑小鸭之间的关系很单纯，丑小鸭也是完全出于真诚地称赞他、佩服他，让他体会到了久违的认同感与自豪感。尽管这只是只单纯的小天鹅，似乎无足轻重，它的佩服与称赞似乎也不值什么。但罗宾却反倒觉着，这很珍贵。因为丑小鸭的称赞与佩服，没有掺杂任何目的，也不会包藏祸心，就只是单纯称赞佩服。

    不过罗宾倒也不是好大喜功的人，接下来并没一直接受丑小鸭的称赞，而是与丑小鸭一起到附近寻了一条细长的藤蔓。然后，由丑小鸭在上面踩着一头，剩下的抛进井里，再由罗宾重新跳回井里，颇为艰难地用嘴与腿把那条蛇的尸体捆缚了起来。

    捆好之后，他接着重新跳出井口，然后与丑小鸭一起合力，将那条蛇的尸体拖出井外，并远远抛尸到两人看不见的地方。

    毕竟这口井是他的栖息地，他可不希望成天对着一条蛇的尸体。而且现在又还是盛夏时节，就算在清凉的井水里泡着，过不了多久，也会开始腐烂，他可不想亲眼见证这一幕发生。

    最重要的是，他不能让小公主看见这一幕。不然万一小公主哪天过来后，见到这井里飘着一条蛇的尸体，还是腐烂发息的，肯定就会立即害怕兼恶心地跑回去，怕是从此以后都不会再过来这口井边了。

    所以，把这条蛇的尸体处理掉，也是必须要做的事。

    将这条蛇的尸体远远远抛尸之后，罗宾与丑小鸭不禁都是累的不轻，毕竟那条蛇可并不算小。死了之后，尸体更是死沉死沉的。他们俩的体形加起来，都还有些比不上那条蛇，做起来自然是十分费事，拖上井，再抛尸，着实是费了许多力气。

    抛完尸后，两人坐下一起休息了一会儿，这才一起回返。

    回到老椴树下的井边后，两人又坐在树底下乘凉聊天。

    丑小鸭转头望向旁边的王宫，有些替罗宾着急忧心地道：“不知道小公主什么时候会过来？”

    罗宾道：“按照以前的规律，她应该最多再有三、五天就会过来，快的话，可能一两天。”

    “是吗？那太好了。”丑小鸭道：“只要小公主过来的话，请王子殿下放心，我一定会帮助您的。”

    罗宾道：“其实你不用一直喊我王子，我说过了，我们还是平等的朋友。你可以叫我的名字，我叫罗宾。”

    “真的可以吗？”丑小鸭不太确信地问。

    “当然。”罗宾又抬腿拍了下它的翅膀，道：“就算我重新变回人后，我也仍然会把你当做好朋友。有句话叫‘患难见真情’，我们可是一起经历过生死的好朋友，是生死之交。”

    “您真的这么认为吗？”丑小鸭又是激动地不敢相信问。

    “当然。”罗宾郑重地点了下头，又道：“我说过了，不用对我用尊称，叫我罗宾。”

    “好的，罗宾。”丑小鸭高兴地立即答应道。

    罗宾跟着张嘴笑了下，道：“我觉着你也该起个名字，总不能一直叫你丑小鸭，总有一天，你会长大，变成美丽的天鹅的。”

    丑小鸭闻言一想，不禁为难地道：“可我不知道，我该叫什么。不如你给我取一个吧，我的王子。你说过，你是一只博学的青蛙。”

    “好，那就由我给你取一个吧！”罗宾倒也不推辞，点头仔细想了想后，有了主意，道：“不如你就叫‘甜甜’吧？”

    在这个类似古代西方世界的世界里，流行于整个大陆的通用语，也是跟西方语言体系类似的字母排列式组合语言。眼下他与丑小鸭所说的，都是通用语。

    但罗宾虽然身处在这样一个世界里，眼下说的也是外语，但他的灵魂可是华夏人。所以在思考给丑小鸭取名时，还是习惯性地使用了汉语的体系思考。这个“甜甜”，是天鹅“天”字的谐音。眼下他说出口后，也没另行翻译为通用语，而是直接用了汉语的发音，采取了符合这世界通用语习惯的音译方式。

    “甜甜？”丑小鸭说得略有些艰难拗口地重复了下这个名字，自然是根本不懂这个名字代表了什么意思，但还是高兴地接受道：“好的，那我以后就叫甜甜了。”

    罗宾听她说的实在有些拗口，笑着摇了下头，道：“这是你的小名，只有亲近的人可以这么叫你。我还另外给你起了个正式的名字，叫‘布兰妮’。”

    这是他前世一位外国名星的名了，而这个名星的中文妮称，正是小甜甜。所以，他也是顺理成章地就想到了这个名字。考虑到这世界大部分名字的特性，倒还是这个名字的发音更符合些。

    “布兰妮？”果然这个名字的发音，更符合这世界的通用语，丑小鸭很顺口地就叫了出来，这回是真心高兴地道：“我喜欢这个名字。那我以后就叫布兰妮了，小名甜甜。”

第十七章 凤凰真诀 鹅中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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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过得很快，不久就到了晚上。

    其实两人忙完一切的时候，本来也就到了下午。

    上午两人在那片沼泽结识，并一起结伴觅食的时候，就花费了不少时间。等到回来时，就已经是中午。再等之后遇到那条蛇，遭遇了这一切，自然早已是下午。再没过多久，便也到了晚上。

    晚上的时候，青蛙王子罗宾与丑小鸭布兰妮仍然是在老椴树底下闲坐着聊天。不过大多时候，都是罗宾在说，布兰妮在听。

    因为这只被当作丑小鸭的小天鹅，出生也就才一个多月，自然经历十分有限。就算它把出生后的所有事都跟罗宾讲述了一遍，也用不了多长时间。

    只有罗宾的经历，才够丰富。不过他所讲的，也不是关于前任那位王子的记忆，而只是天南海北地瞎扯闲聊，大部分是自己前世的见闻与故事，更多的是他徒步旅行，到各地旅游的经历。

    当然，他所讲的这些，布兰妮大部分都听不懂，甚至根本难以理解。但罗宾也不管它听不听得懂，只是终于难得遇到一个能跟他说话的了，跟其聊天排解自己的寂寞。

    布兰妮不懂好奇问的时候，他也尽量解释，实在解释不过来的，也就只好胡混过去。这世界所没有的，他都一概冠以异大陆之名，让这只单纯的小天鹅又是不禁十分佩服他的见闻广博，以及所旅行到过的地方，竟然那么多，连遥远到不知名的异大陆都去过。

    “当你长大成为天鹅后，你也一样可以到许多地方，那时你的翅膀更强壮有力，能够在天空飞翔，就可以想到哪里飞到哪里。你可以一年不到头地，一直都四处旅行。”

    罗宾对布兰妮的佩服与感叹，回敬了一句。

    天鹅本就是一种经常迁徙的候鸟，这是它们天然的习性。当丑小鸭成长蜕变为天鹅后，本能地也会开始四处迁徙旅行。而天鹅在地球上，据说还是能飞得最高的鸟，甚至能够飞越珠穆朗玛峰。

    但在这个世界，罗宾对此便不是很确定了，因为根据前任王子的记忆，这世界是拥有一些特殊的魔法生物的，这些拥有魔法力量的生物，能力便远超普通的动物，能飞的更高，跑的更快。这个世界，据说还有龙。当然不是东方的那种神龙，而是西方传说中有着翅膀，长得像大蜥蜴的巨龙。

    但关于龙的事，前任王子的记忆中，也只能是据说，因为王子也并没有真正亲眼见过龙，只是听人讲述过，以及在一些书籍资料上看到过相关记载。就跟真爱之吻能够解除邪恶的诅咒这个说法一样，同样都只是据说。

    “真希望那一天能快点儿到来！”布兰妮听到罗宾的描述后，不禁抬头望向天空，十分憧憬地道。

    “我或许有办法，能够让你加速成长，尽快长大变成天鹅。”罗宾听到布兰妮的话后，忽然心中一动地道。

    “真的吗？什么办法？”布兰妮闻言，立即带着惊喜地问。

    “通过修炼。”罗宾简单地道。

    “修炼？那是什么？”布兰妮对此，自然仍是不懂。连这个词汇听起来，也是十分陌生。

    罗宾道：“修炼是一种锻炼身体的方式，不过并不是普通的锻炼，而是能锻炼到身体内部。通过入静冥想，把意识沉入到自己的身体，运转身体深处自身的变化。”

    “是吗？还有这种神奇的方式？”布兰妮对此不禁十分好奇。

    “如果你想学的话，我可以教你。”罗宾道。

    “我当然想学，我希望能尽快长大，变成天鹅，请您教我。”布兰妮立即点头答应地恳求道。

    “那好，我就教你。”罗宾跟着点了下头。

    说罢后，他立即微闭上眼，将意识沉入识海，然后从识海中的龙神殿内翻找到了一部功法。这部功法，名为《凤凰真诀》，乃是与龙齐名的凤凰一族所修炼的功法。

    同为天地间的长寿生灵，并且两族多有接触，所以龙族中能获得凤凰一族的真传，也并不是什么太过意外的事。相应的，凤族之中，肯定也有龙族《真龙诀》的收藏。

    只是收藏归收藏，两者互不同属，自然不会去修炼各自的功法。就算强练，那也根本练不成，完全不适合彼此的属性与体质。所以，尽管这部《凤凰真诀》也十分珍贵。但对龙族来说，却算不得是多么珍贵。因此，却是就收藏在龙神殿的一重大殿中，连现在的罗宾都能接触到。但他因为已获得真龙传承，自然也不会去考虑转换修炼凤族的《凤凰真诀》。

    不过他不练，却可以教给丑小鸭来练。眼前的这只小天鹅，正是一只鸟，很适合凤族的《凤凰真诀》功法。

    跟真龙传承的《真龙诀》一样，《凤凰真诀》也有类似的特征，当鸟类修炼后，最终都能够变化成长为一只真正的凤凰。他很期待丑小鸭有一天不止是能变成天鹅，还能够变成百鸟之王的凤凰。

    当下，他便在识海中把《凤凰真诀》开始的一小段功法记住后，讲解给丑小鸭听。

    其实《凤凰真诀》最初的修炼，却是跟《真龙诀》的开始阶段也颇为相似。对于一出生就是凤凰的凤鸟而言，可以直接便修炼。但对于不是凤凰的其他鸟类而言，开始都是要先炼精化气，修炼自身内气，当修炼出足够的力量后，才能开始进行一步步的变化，最终才能化身成真正的凤凰。

    而炼精化气的开始阶段，也是先暂不涉经脉，只练丹田。所以两部法诀的最开始，倒是有点儿共通的特性。

    罗宾因为已有了关于最开始初步阶段修炼的成功经验，所以尽管《凤凰真诀》的功法及要求与《真龙诀》中颇有些不同，但他还是能够大致理解，尽量深入浅出地讲解给面前的丑小鸭听。

    倒是令罗宾吃惊的是，这只小天鹅的记忆力竟然出奇地好，他讲解过了一遍后，布兰妮就能够记得七七八八，再讲一遍，就基本记全了。讲过三遍，就能记得一字不差。

    而对于最开始的意守丹田入静，这只小天鹅竟也是很快就做到了，只失败了两次，第三次便能够成功守住丹田了，比罗宾这一步要用了三天时间不知强出了多少。

    罗宾对此，自然也不禁十分吃惊感叹，却不知是因为对方心思单纯，没有什么杂念，所以能够轻易入静，还是这只小天鹅，是属于修炼中的天才。

    人有聪明与蠢笨之分，动物中，自然也能出天才。

第十八章 修炼成功 同样事故

    当丑小鸭布兰妮完全入静，沉浸入修炼中后，罗宾便在旁边为其护法，以免有什么事惊扰到它。

    约有半个小时左右后，丑小鸭就睁开了眼，完成了它的第一次修炼。这个修炼时间，比起罗宾昨晚的两个小时左右，要短了许多。

    罗宾猜想，这应该是两者在精神力上面的差别。别看罗宾现在是只青蛙，但他原本可是人类。不管是之前的王子，还是现在的他，灵魂可都是人类。

    而人类的灵魂强度与精神力，自然理应是强过天鹅的。更别说，眼下的丑小鸭，还是只没成年，出生才只一个多月的小天鹅了，自然就更差一些。

    修炼是要通过不断用意，消耗自己的精神意念的。所以并不能一直支撑修炼，只有在修行日久，修为强大，神意也在也这过程中，不断得到锻炼与壮大后，才能逐渐延长修炼的时间。

    另外，丑小鸭现在只是第一次修炼，还没有任何经验，自然也不足以坚持更长时间。

    “这个修炼的感觉，好奇妙啊，肚子里暖乎乎的，也很舒服。就是练完有点儿困，感觉很累。”丑小鸭结束修炼，睁开双眼后，没等罗宾开口问，立即就先向罗宾描述了自己现在的感觉与状态。

    罗宾点头道：“这是当然，就像锻炼身体，同样也会累。修炼是身体内部的锻炼，虽然看着不动，但当然也会累，休息会儿就好了。”

    “那我休息过来后，还能继续修炼吗？”丑小鸭求解地问。

    罗宾道：“当然可以，只要你完全恢复，感觉没问题，就能继续修炼。不过刚开始，次数还是别太多，先每天一次，循序渐进，慢慢增加。”

    “好的，那我听你的，先每天一次。”丑小鸭闻言，立即点头答应，对罗宾的一切建议都十分听从。

    罗宾抬头望了望天上的月亮，道：“时间不早了，你早点休息吧，我也回井里了。”

    “那好，晚安！”丑小鸭虽然还有点儿不舍，但也并没开口多作挽留，它并不想耽误罗宾的休息。

    “晚安！”罗宾向它点了下头，也没再多说，转身跳回了井里。

    “卟嗵”一声，跳回井水中后，他接着游向井壁，然后爬回到自己栖息的那个洞穴里。爬到最深处蹲卧下后，他调整了下姿势，也开始了自己的修炼。

    他昨晚已有过了成功的经验，这回再练，自然就容易了许多，很快就摒除杂念入静，沉浸到了物我两忘的修炼中。

    他这第二次修炼，比昨天晚上的第一次，坚持的时间也又长了点儿。待神意耗尽，感到精神疲惫后，他便立即结束修炼。然后也不睁眼，接着就沉沉睡了过去。

    第二日一早醒来，他刚爬出洞口，就听到井口上丑小鸭布兰妮的声音响起，向他高兴地打招呼道：“早上好，罗宾，你醒了，昨天晚上睡得好吗！”

    罗宾抬头一瞧，就见丑小鸭正趴卧在井沿处，探头往下面瞧着，却是比他早起，也不知等了他多久了。

    他点了下头，立即回道：“你也早上好，布兰妮。我昨天晚上睡的很好，你呢！”

    话音一落，他双腿用力屈蹲一跳，便直接从自己栖身的洞口，跳到了井沿上。这事他昨天也已是早试过了，有了经验，这回直接稳稳地跳出，并没出半点意外。

    他最后一个字的尾音还没完全消去时，就已跳上井沿，准确地落到了丑小鸭身边。

    又经过一晚的修炼，他现在的内力强度比起昨天也是又有增加，内力施展运用时，所增加的力量更大，比昨天直接跳出井口，还要更显轻松，控制的也更加精准。

    “我也睡的很好，谢谢关心。”丑小鸭见他跳出井口，便从趴卧的状态抬起身子，“你昨天晚上教我的那个修炼，真的很好，对睡眠也很有帮助。我本来还担心自己新换了一个地方，会有点儿失眠呢，但你昨天回去后，我没过多久，就立即睡着了，睡的也很香甜。”

    “这是当然。”罗宾略加得意了下，问道：“你醒来多久了？”

    丑小鸭道：“也没多久，只比你早了一会儿？”

    罗宾转头望了下王宫的方向，见并没有小公主出来的动静，就接着转头向丑小鸭道：“走吧，我们去吃早饭，还是去昨天那片沼泽。”

    “那快走，我早就已经很饿了，就等你呢！”丑小鸭道：“这个修炼别的都好，就是容易饿得快，我本来早上醒来，没这么容易饿的。”

    罗宾笑着叫了一声，道：“当然，炼精化气，自然是消耗快，也消耗大。就像你平常走了很长时间的路，或者干了什么消耗体力的事，也同样会饿得很快，吃得比平常要多。”

    说罢，他率先跳下了井沿。

    丑小鸭见状，立即跟着呼扇翅膀跃下，两人一起结伴前往沼泽。

    在前往沼泽的路上，罗宾又教了丑小鸭内力运用之法。经过昨天第一次的修炼后，丑小鸭也是稍为修炼出了一点儿内气，尽管还十分弱小，却也能稍加运用。

    当按照罗宾教的方法，施展运用后，丑小鸭也感觉到自己比平常更有力气，甚至它都能呼扇着翅膀飞起两米来高，并借势滑翔飞出去四、五米远了。这在紧急关头，也是能用来逃命的本事。

    发觉到内力的这种妙用后，丑小鸭也是不由大为兴奋，立即高兴地控制不住，也像昨天的罗宾一样，连续施展。没几下，自然也是耗尽了内力。

    巧不巧的，当时也是跟罗宾一样正身处空中，就发现内力耗尽，用了一半儿没有了，立即惊慌失措控制不住地摔了个跟斗。

    好在它飞起的不高，再加上地面有草丛和落叶，较为柔软，自然也是没有受伤，不过却免不了引得罗宾在旁一阵儿笑。眼见丑小鸭与他昨天一样，遭遇了同样的事故，他颇有点儿兴灾乐祸。

    不过丑小鸭摔落到地上爬起后，却也没有不开心，反而跟着罗宾一起开怀大笑。

    见识到了修炼出的内气的妙用，它对此更加有信心了。

第十九章 小公主终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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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宾与丑小鸭一起结伴赶到沼泽后，自然仍是在沼泽的边缘活动觅食，并不深入。

    虽然他们现在都已经修炼出了内气，有点儿本事了，但内力修为都还十分弱小，起不了什么太大的作用，并没有厉害的防身本事，所以自然仍是不敢深入。何况，边缘地带的食物，也足够他们食用了，并不需要深入。

    其实天鹅虽然也是杂食性动物，但却是以植物性食物为主，在这方面刚好与青蛙相反。青蛙虽然也是杂食，但却是以吃虫子为主，吃素较少。

    丑小鸭昨天与罗宾抢那只蚂蚱，只是偶然，实际上比起吃虫子，它更爱吃各种水生植物。所以两人的觅食，也并不冲突，各有吃的。而且就算同样吃虫子，以这片沼泽中所繁衍的各类昆虫，也完全足够两人吃了。单是边缘地带的各种虫子，两人也吃不过来，食物源算是非常丰富。

    两人昨晚都经过了修炼，现在都是食量大增，从早上过去后，一直吃到中午方才返回。

    在还没开始回来时，天上忽然下起了雨。夏季本就是个多雨的季节，这倒也寻常。不过两人都不怕雨淋，还是等一起吃饱了后，方才结伴回返。

    这场雨开始下得还小，但等他们回来时，便已渐渐大了。

    而再过不久，又变得更大，一直下到晚上都没停歇。到后半夜时虽然停了，但第二天一早，却又开始有些蒙蒙细雨。

    这一场雨，直断断续续地下了三天三夜都没停歇。直到第四天的中午，方才雨过天晴，终于露出了太阳。

    在下雨的这三天之内，小公主当然不会出来淋雨。而下雨天气凉爽，她也没有出来乘凉的需求。

    这三天内，罗宾与丑小鸭除了外出觅食，以及回来闲聊外，都是在专心修炼。

    虽然两人都并不怕淋雨，一个是两栖动物，另一个也是天生就会游泳，自然都不怕水，但也不是很喜欢被雨淋的感觉。所以没有外出的必要时，便都是安心钻在自己窝里，专心修炼。

    两人现在都已放开了修炼的次数，每天会修炼两次，下午一次，晚上一次。而随着修炼经验增加，越来越上手，越到后面，每一次修炼的时间，也会逐渐相应延长。

    三天的专心修炼，让两人的内力都各自得到了不小的增长。现在全力施展内力，至少都能坚持十分钟左右了，不会再轻易消耗干净。

    三天的相处下来，也让两人的友情关系更加紧密与亲密。

    到第四天中午，终于雨过天晴时，罗宾望了眼王宫的方向，向丑小鸭说道：“连着下了三天雨，小公主一直不能出来，肯定憋坏了，所以她今天很可能出来，也很可能会过来这边，我们需要留心了。”

    “我一定会留心的，你放心吧！”丑小鸭闻言，立即点头答应。

    答应过后，它立即扑扇着翅膀，飞到了头顶老椴树的树枝上。

    经过这三天的专心修炼后，它现在所增长的内力，已是足以供它飞高到了这棵老椴树的树枝上。不止如此，现在的它，虽然只是短短三天，看起来也比三天前更大了些。

    它飞跳到树枝上后，立即不断扑扇着翅膀连跳，跳到更高的一个位置，居高临下地眺望王宫方向。这里能望得更远更清楚，它便在此为罗宾放哨，留意王宫内的动静，随时关注小公主是否会出来。

    这棵椴树低垂到地面的树枝，距离地面最近的一枝也就离地两米来高，以罗宾现在的修为能力，当然也能跳到树上去。

    不过如果小公主出现的话，他需要在下面的水井里等着，自然不能跑树上去。何况现在有丑小鸭帮忙代劳，也就用不着他了。

    相比起来，他虽然修炼的时间比丑小鸭早一天，再加上他灵魂还是人类，天生精神力就比丑小鸭这只天鹅幼鸟强大，在修炼时大有优势，现在论内力的深厚程度，他是要强过丑小鸭的。但物种的不同，却决定了他目前再是跳得高，也是不及丑小鸭这天生有翅膀的，可以直接借助翅膀飞起来。

    尽管丑小鸭现在还没完全长大，翅膀也没发育完全，无法飞行，但只是借着翅膀扑扇空气，也能借力拔高许多。在这方面，罗宾目前是无法跟丑小鸭比的。

    雨过天晴，太阳出来后，气温又很快上升。毕竟是盛夏，再是下雨，基础温度也不会低太多。雨一过，太阳一出来，气温就很快回升。

    罗宾对气温的迅速回升，是非常喜闻乐见的。因为天气越热，就代表小公主越有可能出来到这口老椴树下的井边乘凉。

    从中午等到午后，两人都一直耐心等待着。通过修炼，早已让他们学会了更多的耐心。就算一直没有结果，两人也并不急躁。就算今天小公主不会出来，也还有明天、后天、大后天……小公主终究是会出来的。

    太阳出来后，气温虽然迅速回升，天气开始变热。但对罗宾与丑小鸭来说，都并没什么影响。罗宾是一直待在清凉的井水里，自然不怕热，而丑小鸭虽在树上，却并不在直接暴露在阳光下的最外围，而是在里面，也有树荫遮挡。而且站得高，也更有凉风送爽。

    注意到太阳偏西后，又等了约有一个小时左右，忽然树上的丑小鸭从趴卧状态立即站起，然后向下面的罗宾大声道：“罗宾，来了，小公主终于出来了！”

    罗宾本来就一直等待注意着，这时闻声，自然立即听到了。听到之后，他又立即爬上井壁，跃出井口，站在井沿上往王宫望去。

    王宫的后花园虽然也是封闭式的，但并不是全包围封闭，围墙并不是全部以砖石所砌，而是下面的三分之一是砖石，上面的三分之二则是铁制围栏。围栏间有能穿过成人胳膊粗的间隔，所以虽然也算封闭，却是内外通透，能够里外互相望见。

    这时后花园里，由王宫通往花园后面大门的花园小径上，一个年约十二、三岁，长得非常精致漂亮，简真像是真人芭比娃娃的小女孩，正提裙蹦蹦跳跳地走着。

    她穿着精致漂亮的蓬蓬裙，头上戴着一顶镶着宝石的漂亮黄金小王冠，正是前住王子记忆中的那位小公主。

第二十章 公主驾到 神秘金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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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安达尔王国的小公主，确实生得十分美貌漂亮，而且很萌很可爱，浑身似乎都散发着涣然光采。让人看上一眼，都有些不忍移开目光。前任王子会看上这位小公主，倒也并非毫无道理。

    但罗宾可不是这世界的土著，他乃是二十一世纪的地球来客，做为一个科技世界信息大爆炸年代的现代人，他可是见过世面的。前世什么样儿的美女没见过，就算没见过多少真的，但各种中外女明星的各种影视造型与写真照，网上也还有各种各样或清纯或娇艳等不一而同的美女素材，甚至连虚构幻想的美女也有合成图片。这其中，也包括前世各国王室的漂亮王妃、公主们。

    所以，他可以说是见惯了美女的。就算不是真的，只是影像、照片，也足够他欣赏了。对于美女，他敢称得上是有一定免疫力了。

    当然，这免疫力并不是说他不喜欢美女，他仍然喜欢各种美女。只是见的多了，无论什么样的美女再看，都并不会再有特别的惊艳感，能让他看的发呆痴迷的。

    小说描写中，常有什么美女出场，就让人看得一呆，失魂落魄，或什么看得流鼻血，他感觉不是夸张，就是属于没见过世面的人初见之下才有这种失态。

    反正他自问，以他的丰富阅历，脑海中所存储的各种美女素材，不会再有什么样儿的美女能够使他只凭看一眼，就导致他失态的了。喜欢归喜欢，欣赏归欣赏，但他可不会有那种不堪的猪哥相。

    事实上，他前世除了青涩的学生时代外，在进入社会成熟之后，无论再遇见多漂亮多关貌的女人，都确实再没有因此失态出过糗事。

    他学会了克制忍让，或者说，他学会了藏起自己的心思，不把任何情绪轻易流露于表面。他不能做一个轻易让人看透的人，这样的人无法适应社会生存。在人际关系复杂的现代社会，要想混得下去，就必须学会城府。

    总之，安达尔王国的这位小公主虽然确实生得十分美貌，但也并未就完全超脱了他前世所欣赏过的各种美女素材。何况他早已从前任王子的记忆中见过了，自然也谈不上有初见的惊艳感。另外，这小公主看着才十二、三岁，根本就还是小女孩，他又不是萝莉控，就算对方生得再美貌漂亮，他心里也不会代入更多别的幻想，只会当成个可爱的小女孩儿。这么小，根本就不在他的食谱范围里。

    前任那位王子，竟然会看上这么小的小女孩儿，那才真是个变态萝莉控，这么小的小姑娘竟然也能下得去手。

    因着这点，对于前任王子的消失，被自己所取代，罗宾心里还颇有点儿为民除害的正义感。相比起来，自己才是个正经的人。

    “这个小公主好漂亮啊！”忽然头顶上响起丑小鸭的赞叹声，这只才出生了一个多月的小天鹅，显然没有见识过什么世面，立即被小公主的美貌所惊艳了。但好在它并不是人类，只是只鸟儿，而且还是只雌鸟，所以虽然惊叹，却也并未就此痴迷看呆。

    “还行吧！记住你待会儿的任务。”罗宾随口还了一句，又提醒了丑小鸭一句，便立即又跳回了井里。

    既然确认过是小公主了，那他自然就不能继续在井沿上待着了，要在井里等着小公主的金球掉落，然后他再露头出面。

    丑小鸭闻言后，立即答应一声，然后动身跳回到了井口上方的一根树枝上，并在枝叶繁茂处隐藏起了自己。

    罗宾那天交待给丑小鸭的计划，最终还是决定让丑小鸭待在树上，然后等小公主把金球抛起的时候，让丑小鸭从树上跳下，直接把金球撞落到井里。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金球会掉到井里。否则只是在下面让小公主受惊的话，小公主失手之下，也未必就一定会把金球掉到井里，很可能掉外面。只有直接撞落，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王宫的后花园里，小公主并不是一个人单独出来的，她身边还跟着侍卫与仆从。侍卫们在前开路，仆人们在后相随服侍。小公主有任何吩咐，他们立即就会照办。

    打开后花园的大铁门，出了后花园后，侍卫们立即先赶到井边散布警戒，确认这里没有危险。仔细检查过一遍确认后，侍卫们向小公主复命，又立即回返到了后花园的大门口守着，仆人们也是待在此处，没有再跟随上前。

    因为小公主待在这口老椴树下的井边乘凉时，喜欢一个人独处，并不喜欢他们紧跟在身边或围在周围。

    好在那口井离王宫的后花园大门并不远，也就十来米，他们随时都能看见，一有状况，也能立即赶到，倒也不必非紧待在小公主的身边。这里是王宫附近，本来也就不会有什么危险。小公主经常来这边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向来也都安全回返，没出过什么事。

    所以他们这次，也不过是例行公事地检查，然后又立即收队回到了后花园的门口处远守着，留下小公主一个人在井边。

    侍卫们的例行检查，并没有发现罗宾与丑小鸭，他们都藏的很好。何况就算发现，一只青蛙与一只丑小鸭，在他们的眼里，也不会给小公主带来任何威胁，都懒得驱逐。

    在这个午后明媚的阳光下，小公主终于来到了老椴树下的这口深井旁。并且像往常一样，独自一人。侍卫与仆人们，都只是在后花园门口守着。

    在侍卫们检查的同时，还有一名仆人上前，在井边给小公主放了一张舒适的小躺椅。小公主过来后，便坐在了这张小躺椅上乘凉。

    她坐下后，仰望着头顶老椴树繁茂的枝叶，舒适地轻叹了口气。

    这棵老椴树枝繁叶茂，树荫浓密，旁边还有一口幽深的深井，井水清凉。夏天待在这里，总是十分凉爽。

    她看起来很开心，嘴里轻轻哼着一首欢快的歌曲，悬空的双腿在躺椅上交错地一下下晃着。

    坐了一会儿，她便从口袋里掏出自己最喜欢的那只金球，玩起了自己最喜欢的抛球儿游戏。

    她把金球抛起，又伸手接住，一下一下，总是接得很准。

    那是只很漂亮的镂空状金球，最里面镶嵌着一颗美丽的红宝石，像天上的星辰一样耀眼。以红宝石为中心，外面包裹着一层层细密镂空雕刻的黄金缕，形成了一层层精致繁复的花纹。那些花纹细看下去，一层层像是没有穷尽，似乎还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与一种神秘感。

    每当金球抛起，有穿过树木枝叶空隙间洒下的阳光时，阳光立即透过那些细密镂空的黄金花纹，再照射到中间的红宝石，洒透出万道红黄相间的细密光芒，看上去更是耀眼而美丽。

    这种美丽，连待在井底的罗宾，他这种前世见过各种世面的人，都一时不禁瞧得有些目炫神迷。

    他发誓绝对没有被小公主的美色所迷住，但想不到竟然对这颗小金球有些着迷了。这颗金球，即便是以他前世地球上的现代科技工艺水平而言，也是一件令人惊叹的工艺品，甚至称得上艺术创作。

    而在眼下这个落后世界的手工为主时代，绝对是一件雕刻大师的杰作，也难怪小公主会这么喜欢这颗金球了。

    连罗宾见了，都忍不住有生出些据为己有的心思。

第二十一章 计划赶不上变化

    小公主显然也很喜欢看金球穿过阳光时，阳光穿透照射到金球里面镶嵌的那颗红宝石，然后又由红宝石反射绽放出的美丽光芒。

    而金球中央所镶嵌的那颗红宝石，并非是完整的圆形，虽然整体呈圆形，但表面上却有许多不同角度的细密切割，类似于钻石的那种打磨切割。因为这些不同角度的切割表面，就使这颗红宝石在某种角度下有类似棱镜的作用。因此，有时角度的变化，还会使其反射的光芒中夹杂有些七彩光芒，更加显得梦幻漂亮。

    小公主也正因如此，便也更喜欢把金球往树木枝叶间所洒下的斑驳阳光里抛去，并尝试着换以不同的角度。每当能使金珠反射出一些七彩光芒时，她就会更开心地笑起来。笑声清脆悦耳，像是一串银铃在响。

    罗宾虽然也不禁为这颗金球穿过阳光所反射绽放出的美丽耀眼光芒而有些目炫神迷，但当金球落下，被小公主接住，消失在他视线中后，他立即就回过了神儿来。

    接着当金球再被抛起时，他虽然还是忍不住随之注目瞧去，但却没再怎么失神。

    瞧了几眼金球后，他立即移开目光，瞧往上方椴树上丑小鸭藏身的地方。

    丑小鸭藏的很好，再加上角度的关系，便是他，也瞧不到丑小鸭的全貌，只能看到它身体露出的部分羽毛。

    若不是提前就已知道了丑小鸭的藏身位置，恐怕他从下面看去，也是发现不了丑小鸭。

    丑小鸭此时一动不动，却不知是在专心藏躲着，以防被小公主发现，还是也为那颗金球穿过阳光时所绽放的美丽光芒而痴迷。

    这也正是罗宾现在所担心的一点，连他这种前世见过许多世面的地球来客，都不禁为那颗金球所绽放的美丽光芒而有些着迷，更别说丑小鸭这个没见过世面，又单纯无知的小天鹅了。就怕它看的太着迷，而忘了正事。

    其实在前任王子的记忆中，也有关于这颗金球的记忆，因为以前小公主来井边时，也会同样抛金球玩儿。只是，罗宾在前任王子的记忆中，虽然也能发现这颗金球很美很漂亮的记忆，但那个记忆画面，与眼前亲眼所见的相比，还是差了许多。至少记忆中的画面，在他看来，并没有让他着迷的感觉。

    也不知是因为转了一手，二手记忆的原因，还是这颗金球的魅力，就是要亲眼瞧见，才能更发现其美丽。反正因为这点儿差异，导致他漏算了此节，也很可能会连带导致他的这个计划泡汤失败。

    但计划就是这样，有时计划就是赶不上变化。计划的时候，总是很好。可到真正实施时，总是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意外。眼下的这颗金球，明显就是一个意外。

    当注意到树上的丑小鸭一直一动不动，没有反应时，罗宾心里计划失败的阴影便不禁越来越大。因为丑小鸭不动，就代表它似乎为这颗金球的美丽光芒着迷，而忘了动手。

    由于角度遮挡的关系，他看不见丑小鸭的头与目光，所以没法依此做准确判断。但按照计划，丑小鸭现在本来早应该动手了。因为他的计划中，是让丑小鸭在小公主抛起金球三次后，寻找合适的机会动手。放过前三次，而选择后面，是好让这起事件看起来更像个意外，而并非他们特意设计。否则才第一下就让丑小鸭把金球撞井里，看起来就太像计划好的了。

    可是现在，小公主却至少已经把金球抛起六次了，但树上的丑小鸭却还迟迟不动手。这也就从侧面说明了，丑小鸭明显也为这颗金球穿过阳光时所绽放的美丽光芒而着迷，暂时忘计了他们的计划。

    罗宾对此不禁有些着急，但他现在正在井里，却也不好开口提醒丑小鸭，只能在心里自我安慰这次不成功，还有下次机会，不必太着急。反正现在着急，也不管什么用。

    想了一番，他叹了口气，正打算要放弃这次时，忽然又灵机一动地想起，自己现在可不是人，而是只青蛙。所以，他并不需要直接说话提醒丑小鸭，只需要开口用青蛙叫叫一声就好。只要丑小鸭能听到他的叫声，就会意识到他是在提醒它。

    而井里有只青蛙忽然叫了一声，听在小公主的耳朵里，也不会有任何起疑之处，只会以为是普通的青蛙叫。

    想到此处，他立即冲树上“呱”地大叫了一声。因为一时急切，心随意动，意动而气动，让他在这声叫里不由地运上了内力。

    本来青蛙的叫声就够响亮的了，此时他内力加成之下，这声叫声便更加响亮，如在近处有人敲响了一面大鼓也似。

    “呀！”

    这声意外响亮而震耳的蛙叫，有没有提醒到丑小鸭，将其叫回了神，罗宾还暂时不知道。却倒是先吓得离得更近的小公主不由惊呼一声，吓了一跳。

    而小公主此时正是打算抬手抛起自己那颗金球的时候，才将手抬起，受这一惊之下，不由地小手一抖，用错了力，然后一失手，直接把金球抛到了井里。

    “啊，我的球！”

    眼见自己的金球掉到了井里，小公主不由更是大声地惊呼了一声。在她这声惊呼过程中，还同时伴随着金球“咕咚”入水的声音。

    罗宾眼见自己因一声急切，不由自主地用上内力，意外发出了一声嘹亮震耳的哇鸣声后，小公主就因此而受惊，失手把金球抛到了井里，让他不禁一愣后，立即便随之生起了意外之喜。没想到自己这声意外响亮的一叫，还造成了这种意外的效果，都用不着丑小鸭了。

    不过树上的丑小鸭在听到也那声异常嘹亮的哇鸣后，也还是立即被叫的回过了神儿。但当它才回神后，就发现小公主已是惊呼一声，失手把金球抛到了井里，也是不禁瞧得一愣。

    眼见如此，自然是不用它再出面把金球撞落了。但它没有按罗宾的计划施行，接着还是不禁从枝叶间探出头，向下面井水中的罗宾投以了一个抱歉的眼神。

    不管如何，此时金球已经掉井里了。罗宾自然不怪它，向其回了一个安慰没关系的眼神。

第二十二章 小公主是个骗子

    小公主的惊呼声虽然不小，但毕竟是相隔了十来米，那边守在后花园门口的侍卫与仆人们并没有立即听见。

    再加上他们待的久了，没别的事可干，一时无聊，这时却是正在交头接耳地互相闲聊，刚才小公主失手把金球掉落到井里的那一幕，竟是也没人看见。

    也是他们经常陪小公主的次数多了，习以为常地一向不出事，每回都是干站着无聊，习惯之下，便也有些懈怠了，每回都只是开始的时候还留心小公主一会儿。接着瞧久了无聊，就放松下来，跟旁边的人小声互相闲聊开了，用以打发时间。

    至于小公主的那颗金球，他们虽然也是瞧着非常美丽与喜欢，但也同样是那个原因，瞧久了也就有些习以为常，不再那么着迷了。

    也只有小公主，从记事起就一直对自己的这颗金球非常喜欢，百玩不厌。这时金球掉落到了井水里，眼见井水那么深，简直是深不见底，金球掉下去后，眨眼就沉的没有踪影了。她着急之下，终究年龄还小，一时还想不到向自己的侍卫与仆人们寻求帮助，反而自己先着急地哭了起来，哭得非常伤心。

    罗宾一听到小公主的哭声，就立即迫不及待地把身子从之前的只稍微露出点头，升起到了完全露出水面，向正探身瞧向井里的小公主大声道：“什么事使您如此伤心啊，美丽的公主？您的眼泪，简直连铁石心肠的人也能感动。”

    小公主闻声，立即瞧到了水面上的罗宾，停止了哭泣。面对一只会说话的青蛙，她显然也没有太多意外，只是歪头打量了眼罗宾，说道：“是你啊，一只丑青蛙！”

    顿了下，她立即接道：“我是在为我掉到井里的金球哭，那是我最喜欢的玩具。掉进这么深的井里，恐怕再也找不到了。”

    “没关系，别哭了。”小公主嘴里的那句“丑青蛙”稍微刺激了罗宾一下，不过他却也并没在意，而是立即话入正题地道：“我能帮您把金球从井底捞出来，但如果我做到了，您会给我什么报酬呢？”

    “你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亲爱的青蛙。”小公主一听他能够帮忙捞出金球，不由立即高兴了起来，不但称呼立即叫得亲切了，还满口许诺地道：“我的任何漂亮衣服、珍珠宝石，甚至连我头上的金冠，都可以。”

    “您的衣服，您的珍珠宝石，您的金冠我都用不着，”罗宾回答道，“但是，如果您会爱我，把我当作您的朋友，非常感激地亲吻我一下，那么我就潜入水底，替您把金球捞上来。”

    小公主闻言，不由十分为难。思考了好一会儿后，她才终于点头道：“好吧，我答应你这个要求，只要你能够把金球给我找回来。”

    小公主虽然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想：“这只青蛙可真够傻的，它这么丑，只配待在井里，我怎么可能亲它呢！”

    罗宾能看出她心里还是不甘愿的，这事换任何一个人来，也不会就立即心甘情愿地答应，愿意亲吻一只丑陋的青蛙。但故事就是这么发展的，他接下来还有解释的机会，所以见小公主答应后，便也立即一点头地道：“那好，我这就替您把金球捞出来。”

    说罢，便没再多说，立即返身潜入水底，去打捞那颗金球了。

    这口井确实很深，便是以青蛙的泳技而言，也觉得很深，他觉着至少也有二、三十米，甚至更深。所以他潜下去好一会儿后，方才潜到了水底。

    那颗金球没有外部光源照射的话，便不会发出那么耀眼而美丽的光芒，而在这几十米深的水底，外面的天光已经照射不进来，显得一片漆黑。但好在，那金球本身，似乎也还有着些微的光亮，让他在潜到水底不久后，就发现了金球。

    这颗金球并不大，只大概跟鸡蛋差不多大小，而里面所镶嵌的那颗红宝石，则约有鹌鹑蛋大小。

    这种程度的大小，既方便让小公主的小手合握，也正方便了罗宾此时张口噙住，否则再大一些的话，他也有些不好噙了。

    噙住之后，他立即返身往水面上游去。上浮比起下潜来，就要快了许多，他很快就重新看见天光，游到了接近水面。

    只是游上去之后，还没露头，他忽然发现头顶椴树上的丑小鸭从藏身处露出头来，向他着急地摇头扑扇着翅膀大声叫道：“别上来，她在骗你，她叫了侍卫过来，要把你捉住。”

    “咦，这树上怎么还有只丑鸭子？快，把这只丑鸭子也给我打下来，看来它跟青蛙是同伙。”小公主听到丑小鸭的大叫后，立即抬头大声吩咐道。

    她一声令下，立即便见身旁有侍卫踏上井沿跳起，挥舞着长矛往树上的丑小鸭戳去。

    丑小鸭见状，自然是连忙扑扇着翅膀跳过躲开，并同时还在不住地大声提醒罗宾，要他待在下面不要出来。

    “这特么怎么跟故事里发展的不一样！”罗宾见状，不由一愣后，立即心里生气地暗道。

    然后他抬头担心地瞧了丑小鸭一眼，便立即返身重新下潜，下潜了一段儿后，他在水下的井壁上发现了一个浅洞，将嘴里噙着的金球暂时塞进了那颗浅洞里。

    塞好之后，他接着重新游向水面，一露头就立即大声叫道：“不要动手，不准伤害我的朋友，否则我就把你的金球重新丢回井底，让你永远也找不着。”

    这个时候，井边的侍卫们，已经开始有人在下面张弓搭箭，往树上的丑小鸭射去，还有人直接爬上了树。好在丑小鸭十分灵敏，暂时并没有被捉住，也没有被箭射到。

    “快住手，都快住手！”

    当听到罗宾的这声话后，小公主也是立即担心地连忙大声喝叫自己的侍卫们住手。喊了好几声，侍卫们这才住了手，重新看向小公主，等待她的新命令。

    小公主刚才，其实已经看到罗宾噙着自己的金球潜向水面了，所以知道罗宾已经找到，并有能力重新把金球丢回水里，让她找不着，对此自然十分担心。

第二十三章 胁迫答应 苏菲亚

    “好了，我已经让他们住手了。现在快把我的金球还给我，我刚才已经看见你找到了，你又把它藏到哪儿了？”

    眼见侍卫们听令住手后，小公主立即转身趴到井沿处，向下面井里的罗宾道。

    “你为什么喊来了侍卫，你应该遵守我们的约定。”听到上面的侍卫们都已经住手后，罗宾先稍微松了口气，然后立即郑重而严肃地向小公主道。

    “我为什么要遵守跟一只青娃的约定。”小公主很理所当然，一脸娇傲与不屑地道：“你以为我真的会亲一只丑陋的青蛙吗？你真是痴心妄想，我刚才不过是假装答应。”

    “如果你还想要回你的金球，那你就必须遵守我们刚才的约定。”罗宾清楚这事不会那么容易，坚持地道。

    小公主生气地直起身指着罗宾，喝道：“你要是不立即把我的金球交出来，我就让侍卫杀了你和那只丑鸭子。快点儿，你这只丑陋又可恶的青蛙，立刻把我的金球交出来。”

    罗宾道：“我把金球藏到了一个只有我能找到的地方，你如果杀了我，那就再也别想找回你的金球了。”

    “而且，你不一定能杀了我。这口井很深，而且里面还有别的出口，连接着一条地下河，你如果再敢让人动手，我就会潜下去，把你的金球丢到地下河里，那样你永远也找不到了，同时我也会逃走。”

    “至于我的朋友。”罗宾抬头望向树上的丑小鸭，说道：“它可是会飞的，你也同样杀不了它。它还没有直接飞走，只不过是因为担心我而已。”

    虽然目前的丑小鸭还并不会飞，但罗宾却不介意撒个谎，先用这点唬住小公主。他要给对方营造出，优势全部在他们这边，他们两人随时都可以逃走，而且会永远让小公主找不到她那颗金球。只要小公主还想要回她的金球，那她就必须妥协，重新按照他们刚才的约定做。

    小公主望着眼前这口深不见底的深井，并不能确定这只井是否真的连接着一条地下河。但如果是的话，那这只青蛙青蛙确实可以随时逃走，也可以把她的金球丢到地下河中，让她永远也找不到。

    当然，这只青蛙也可能是骗她的。但她必须先这样设想，因为她损失不起，那颗金球可是她最喜欢的玩具，她一点儿也不想丢掉。而且，就算这口井里没连接着地下河，单是以这口井的深度，对方只要重新把金球丢进井底，她也很难再打捞上来。

    王宫里会游泳的人不少，但能够潜进这么深井底的人，她却不知道有没有。而且若是这只青蛙特意把金球专门藏起来的话，那也确实非常不好找。

    至于那只丑鸭子，鸭子好像确实都会飞，不然那只丑鸭子又是怎么到树上去的，显然是飞上去的。

    仔细一想，她似乎确实拿这只青蛙与那只丑鸭子没有好办法。而且就算侍卫中有射术高超的人，能够射杀那只丑鸭子，但只要捉不到这只青蛙，还是于事无补。

    “好吧，你这个可恶的青蛙，那我们就还是按刚才的约定来。”小公主皱眉想了好一会儿后，十分无奈地恨恨道。

    “很好。”罗宾见小公主答应后，不禁心里松了口气，然后道：“首先，你要让你的侍卫们都退开到一百码以外。别退向王宫，退往另一边的森林，这里只有你一个人可以留下。”

    码是这个世界的通用长度单位，一码的长度，大概跟他前世地球上的一米差不多，似乎略短一些，但基本也可以等同。一百码以外，也就是一百米开外。这是给他留出的安全距离，以防他交出金球后，这个说话不算话的小公主又再反悔，让侍卫来杀他。退开到一百米以外，就绝对能留下充裕的时间让他逃走了。

    小公主闻言想了下后，立即一挥手，向侍卫们命令道：“所有人，立即往森林那边退开一百码以外，不准有任何人留在我身边。”

    “公主……”

    “公主殿下……”

    “苏菲亚公主……”

    侍卫们闻言，立即担心小公主的安全，纷纷大声请命，不愿离开，让小公主不要接受井底下那只青蛙的蛊惑。

    侍卫中有人喊出了小公主的名字，这位安达尔王国的小公主，原来是叫苏菲亚。罗宾在下面听到后，倒也是才知道小公主的名字。

    其实前任的那位王子，也是才从自己的国家逃亡到邻国的这口深井不久，来了也就才一个多月，所以还并不知道小公主的名字，之前也没听人叫起过。

    “你们是要抗命吗？”

    苏菲亚小公主见侍卫们群情激愤，都不肯听从命令退走离开，立即提高声音地大声喝道质问。

    她一提高声音，立即压下了侍卫们的声音。终究她是公主，侍卫们是臣属，所以闻言之下，面面相觑了片刻后，这队侍卫里带队的一名统领，立即低头一拍胸口，向苏菲亚小公主道：“如您所愿，公主殿下，我们不敢抗命。”

    说罢，立即一挥手，先带头往后面的森林退了开去。

    侍卫们一见统领都听命服从了，虽然还有人心下不甘，但在小公主的严厉质问下，却也没有人敢真的抗命不遵，立即一个个随大流地跟着统领往森林里退去。

    头顶椴树上，之前有爬上树去抓丑小鸭的几个侍卫，也是都立即从树上爬下来，跟着一起往森林里退去。

    退出到一百码以外后，侍卫们便一起停下，并大声向小公主复命。

    小公主看了一眼后，立即向井里的罗宾道：“好了，他们现在都已经退开到一百码以外了。”

    “甜甜，他们是真的都退开了吗？一个人也没留下？”罗宾坐井观天，视觉范围受限，看不见上面，便向仍在树上的丑小鸭大声问道。

    他给丑小鸭起了两个名字，布兰妮是正式的名字，甜甜则是小名与昵称，目前便只有他这么称呼丑小鸭。

    “是的，他们都已经退开了，只剩下了小公主。”树上的丑小鸭闻言后，立即答道。

第二十四章 发个誓 女版贾宝玉

    (抱歉，有事耽搁，更晚了。另外，再次感谢书友“妖道受死”的打赏。)

    “现在，我要你发一个誓，发誓会遵守我们的约定，说到做到，绝不再反悔。以你父亲的名义起誓，如果违反誓言的话，你不但会变成一只比青蛙更丑的癞蛤蟆，你的父亲也会死去。”

    罗宾得到丑小鸭肯定的回答后，立即向小公主苏菲亚说道。

    他前世的那个世界，早就没多少人还相信发誓这回事了，许多人都拿发誓当放屁，说过就忘，连他本人也不信誓言能有多大约束力。如果还是在前世的地球上，他绝不会这么说，去期望誓言能有什么约束力。但现在的这个世界却不同，人们还是大多相信誓言的。尤其，这是一个似乎真存在神明的世界。

    苏菲亚小公主闻言后，立即生气地道：“我绝不会发这样的誓，我才不想变成癞蛤蟆！”

    罗宾道：“你只要遵守了誓言与约定，就不会变，我只是为了防止你再反悔，说话不算话。”

    “我不管，反正我不会发这样的誓。”苏菲亚有些不讲理地道。

    罗宾道：“你不想发这样的誓，好，我不会逼你。但这样的话，我们的约定就不能得到保证，我将不会履行约定。也就是说，这表示你不想要回你的金球了。”

    “不，我当然想要回我的金球。”苏菲亚连忙着急地道。

    “那我就需要你的誓言得到保证。”罗宾道，“你不这样做，我不会有任何损失，我能够随时逃走，最终受损失的就只有你。”

    苏菲亚小公主十分为难地仔细想了好一会儿后，终于十分无奈又气愤地道：“好吧，你这只丑陋可恶又该死的青蛙，我发这个誓。”

    说罢稍顿，她立即举手向天，郑重地起誓道：“我，安达尔王国的苏菲亚公主，在此以我父亲约翰国王的名义起誓，我一定会遵守跟这位青蛙先生之前的约定。如果他能把我的金球交还给我，我就把他当作我的朋友，怀着真诚感激之心亲吻他一下。若是违反了这个誓言，我将会变成一只比青蛙更丑的癞蛤蟆，并且我的父亲也会死去。”

    在她举手发誓的过程中，她将自己的右手举起来，这也是井底下的罗宾能够看见的。而在罗宾看不见的视线范围外，她同时还将自己的左手悄悄背在身后，做了一个与右手同样的发誓姿式，但却是指向地面。

    据说，在发誓的同时，用另一手以同样的姿式指向地面，就代表这个誓言是无效的，不能算数。

    小公主其实也并不知道这个说法是否真实，但她现在很希望这说法是真实有效的，她的这个誓言可以不作数，是无效的。

    因为位置的关系，树上的丑小鸭也没能留意到小公主左手悄悄做出的这个举动。而且即便注意到了，她毕竟对人类的世界了解不多，也并没听说过这种可以违反誓言的做法，不会明白小公主的举动是代表什么。

    它既然没留意到，当然也就没有给罗宾提醒。反而在小公主发完誓后，十分高兴。心想这回这个小公主，应该终于能遵守约定了。这样的话，罗宾待会就能够重新变回人了。

    “行了吗？”小公主发完誓后，立即语气愤愤地向罗宾道。

    “行了，可以。”罗宾闻言冲她点了下头，道：“我这就重新把你的金球带出来。”

    说罢，便立即返身重新潜进了水里。他之前藏金球的那个井壁洞穴，离水面并没有多深。所以他这回并不需要重新潜进井底，潜下去没有多久后，很快就重新噙着金球返回了水面。

    “快点，把我的金球带上来，你能跳上来吗？”小公主一见到自己的金球后，立即激动地道。

    罗宾口里噙着金球，无法开口回复，便只是点了下头。然后游到井壁上后，双腿蹬着井壁借力一跳，便立即跳出井口，落到了小公主身前的井沿上。

    “很好，快点给我。”小公主见状，立即向罗宾伸出手。

    罗宾张口吐出金球，却并没立即交还给小公主，而是吐在自己脚下，用自己的一只前腿踩住，向小公主说道：“你知道我为什么索要你的吻做为回报吗？”

    “不知道。”小公主只是盯着自己的金球，对罗宾的问题表现的十分不耐烦，“可能就是你这只丑青蛙痴心妄想吧！”

    提起痴心妄想，罗宾想起了自己前世与之相关的一句歇后语，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想到这儿，又不由抬头望了眼树上的丑小鸭，眼下这儿可也有一只货真价实的天鹅呢！

    稍微想偏了下后，他立即拉回神儿来，正要开口重新对小公主说话，忽然感觉自己脚下的金球猛地一动，竟然自己挣脱飞走了。

    这一下，可着实让他惊的非同小可。再瞧去，就见那颗金球里的红宝石闪了下红光，这时已是自动飞落回了小公主张开的手掌心里。不由得对此感到不可思议，目瞪口呆。

    小公主见状，向他得意地一笑，五指合拢，握紧自己掌中的金球，说道：“哈哈，你这只丑青蛙，没想到吧，看傻了吧！”

    “你怎么做到的？你难道也是个女巫？”罗宾确实有些看傻，对此十分不明所以。

    这种隔空取物的能力，在前任王子的记忆中，就曾见过他那位后母，也即是将他变成青蛙的那个邪恶女巫施展过。所以这时，自然就难免有了这种怀疑。

    其实若论隔空取物，他若是修为高深后，也同样能够做到，并不算什么事。但小公主竟然也拥有这样的能力，可就让他十分惊讶了。

    “我才不是邪恶的女巫。”小公主闻言，立即生气地道。

    在这个世界上，无论女巫还是巫师，通常都是邪恶的，经常会干坏事，随手破坏与杀人。所以只要一提女巫和巫师，就能让人立即联想到邪恶，几乎是邪恶的代言人了。

    “我只是，就是能控制自己的金球。”小公主接着说道，“因为这只金球，可是我与生俱来，跟我一块儿出生的。可惜，我能控制的距离还很短，做起来也并不容易。否则的话，我根本就不需要你这只丑青蛙的帮忙，我自己就可以把金球召唤回来了。”

    罗宾闻言，又是不禁十分吃惊地有些傻眼了，这是个什么情况与节奏。

    他倒是看过红楼梦的描写里，说贾宝玉出生时，口衔一块通灵宝玉降生，因此取名作宝玉。不承想，这个世界竟然也有同样的事，眼前这个苏菲亚小公主竟然是带着这只金球降生，难怪她这么喜欢自己的金球，还片刻离不得了。

    这对她来说，恐怕确实是珍若生命的东西，而这只金球，想来也必定不简单，绝对不只是件单纯的玩物，肯定还有别的作用。而他们两者之间的联系，也肯定有着更深一层的神秘联系。

第二十五章 天鹅公主 解除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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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现在，你是打算违反自己的誓言与约定吗？”

    罗宾惊讶了好一会儿后，没有在那只金球是与苏菲亚小公主共同伴生的这一点上过多纠结，现在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还能不能得到小公主的吻，重新变回人。

    “当然。”小公主理所当然地道：“谁会要亲一只丑青蛙？”

    “你怎么可以这样？你发过誓的？”罗宾还没有回话，树上的丑小鸭布兰妮闻言，就不由又惊讶又生气地道。说话间，它直接从树上扑扇着翅膀飞落下来，落在罗宾身边，张着翅膀怒视着小公主。

    罗宾现在是它最好最信任的朋友，所以这事虽然本质上与它并没有利害关系，但罗宾受了欺骗，它立即就先忍不住替罗宾生气了。

    “那又怎么样？我刚才发誓时，可是用了誓言无效的手势。瞧见了吗？”小公主说罢，向两人侧转了下身，示意两人看向她这时仍背在身后的那只左手。她接着动了动自己的左手，把左手扬起转回身，向两人得意地道：“这就是誓言无效的手势，知道了吗？你们这两个又丑又笨的东西，还想要骗我的吻？我可比你们聪明，哼！再说，刚才本来就是你这只丑青蛙叫了一声，害我把金球失手掉落到井里的，你替我捞上来，本来就是应该与无偿的。”

    “反正你不能这样，你必须遵守约定。”丑小鸭着急地道。

    “我偏不。你们能拿我怎么样？”小公主得意地抛起自己手中的金球，再准确接住，“我可是尊贵的公主，怎么可能亲一只丑青蛙？”

    “那我求您了，尊贵的公主殿下。”丑小鸭真诚恳切地道：“罗宾其实并不是真的青蛙，他原本是一位人类的王子，是受了邪恶女巫的诅咒才变成青蛙的，他必须得到一位公主的真爱之吻才能够解除诅咒，重新变回人。求求您了，尊敬的公主。”

    “哦，是吗？原来这是位青蛙王子啊！”小公主看向罗宾，开心地笑起来，只不过笑容里却并没有半点儿相信，而是充满嘲笑，她显然一点儿都不相信丑小鸭的话，“这可真是个动听曲折的故事，只有你这只丑鸭子才会相信。”

    “我说的是真的，我没有骗您，罗宾他真的……”丑小鸭着急地解释道。

    “好了，别求她了，她不会答应的。”罗宾抬起前腿拍了下丑小鸭的翅膀，打断它的话。

    “她必须要答应，她怎么可以说话不算话，欺骗你？”丑小鸭忍不住哭了出来，“她可真不是位善良的好公主。”

    “我是公主，又不是天使，没有义务做善事。谁规定，公主就必须善良了？再说，我也没必要对一只丑鸭子和一只丑青蛙善良，你们连人类都不是。”小公主闻言，抛着自己的金球插话道。说罢，她另一只手挥起，召唤森林那边一百码之外的自己侍卫。

    “我必须纠正你一下，甜甜可不是鸭子，她是一只美丽的天鹅。”罗宾看了眼那边得到命令后，立即大步跑过来的侍卫们，向小公主道。

    “哈哈……”小公主闻言仔细看了眼丑小鸭，忍不住爆发出一阵儿大笑声地道：“它是天鹅？这可真是我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了。”

    “你们还真是天生一对儿，一只丑青蛙，说自己是青蛙王子；一只丑小鸭，说自己是美丽的天鹅。”

    说到这里一顿，她向丑小鸭道：“丑小鸭，我给你一个建议吧，不如你亲吻一下你的青蛙王子，看能不能让他变成人？说不定，你可能也是位天鹅公主呢？”

    她说的当然不是一个认真的建议，话里充满了嘲笑与讽刺。

    但丑小鸭闻言，却是心中一动，看了眼旁边的罗宾，丝毫没有犹豫地就一口亲在了罗宾的脸上。它不知道自己的吻能不能管用，它只知道，它要尽一切努力去帮助罗宾。尽管小公主的这个建议，是一个带着取笑与玩笑的建议，但它却当了真，也十分迫切地希望是真的。

    小公主见状，没想到这只丑小鸭竟然真的当真地去亲了那只丑青蛙，不由一愣。

    而罗宾感受到丑小鸭这个生硬的吻后，也是不由一愣。他这不是形容，而是丑小鸭的嘴，确实是硬的。再是动作轻柔，也亲不出柔软的触感来。何况丑小鸭现在，生怕用的力小了不够真诚与真爱，亲的颇是用力，让罗宾都不由感觉到有些疼。

    他其实并不意外丑小鸭会亲吻他，因为这原本就属于是他的备用计划之一。从小公主这里得不到真爱之吻的话，他过后，原本也打算亲自向丑小鸭提，好试一试的。却没想到，他还没提，眼前这个小公主便以开玩笑的语气先提了出来。

    丑小鸭还是只单纯的小天鹅，又对他很真诚，真心想要帮助他。所以不管小公主的建议是不是玩笑，它听到后立即就试了。

    感受到这充满真心、真诚与真爱的生硬一吻后，罗宾立即感觉，自己身体内，似乎有某道无形的枷锁被打破了。而这道枷锁，应该就是那个邪恶女巫所施加在他身上的诅咒。然后，他的身体，立即由内到外地开始迸发出耀眼的光芒。

    光芒之中，他的身体在迅速变大，并很快变化作了人形。等到光芒散去，他变化作了一位拥有着金黄色浓密头发，像是太阳般耀眼，并拥有一双迷人而亲切眼睛的王子。

    只是这位王子，现在十分不雅，浑身光洁溜溜，不着片缕。显然，女巫把他变成青蛙时，并没有连带把他的衣服一块变成青蛙的皮肤。

    当小公主看见罗宾的身体从内到外迸发出光芒时，便不由更是发愣地目瞪口呆，不敢相信眼前的所见。

    而等到光芒散去，看见原本的那只丑青蛙，竟然真的变成了一位英俊的人类男子后，她更是不由发愣。难道这只青蛙，竟然还真的是一位青蛙王子吗？

    “啊！”

    片刻后，当她立即反应过来罗宾是光着身子后，不由立即发出一声惊呼，连忙羞红了脸地扭过了头去。

    丑小鸭对眼前所发生的这一幕，也是不由十分发愣，不敢相信。它并没有所谓的人类男女之防，所以面对罗宾的**，并没有觉着有任何害羞与不好意思，只是呆愣地仰头看着已经比它变的高大许多的罗宾，茫然不解地问：“罗宾，真的是你吗？可我不明白，为什么我的吻也能做到？这真是我做的吗，我解除了你身上的诅咒？”

    “这当然是你做的，我的甜甜。”罗宾也没有想到，丑小鸭对他的真爱之吻，竟然真的可以解除他身上的诅咒。这用事实证明了他之前的那个猜测是对的，跨物种之间的真爱之吻，也是真爱之吻，也可以用来解除诅咒。

    他还是青蛙时，就已习惯了赤身**，所以这时面对自己变化回人后却是光着身子，虽然也颇有尴尬，却没有太多不好意思。他顺手往上一探，探到了头顶距离最近的一根老椴树的树枝，然后折断一根细枝，先以茂密的枝叶遮挡住自己下身的重要部位。

    接着向丑小鸭充满感激与亲切地一笑，道：“可能正如苏菲亚小公主所说的，你真的是位天鹅公主。最重要的是，你对我怀抱着真爱。谢谢你，布兰妮！”

    “我真的是位天鹅公主？”丑小鸭有些不敢相信。自己不但是只天鹅，还是个天鹅公主，这一切简直像是在做梦。稍愣了下，回过神儿后，它立即向罗宾又郑重地一行礼，道：“我很高兴能帮助您解除诅咒，亲爱的罗宾王子殿下。”

第二十六章 抓住他们 巫师与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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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宾当然知道，自己解除诅咒所需要的，只是一个真爱之吻，其实并无关对方的身份，不一定非需要是位公主。

    他之前对丑小鸭那样说，说需要一位公主的真爱之吻。只是因为按照故事发展，小公主才是解除他诅咒的正选，且在故事中是得到确认验证过的。所以，如有选择，他当然是要把小公主视作第一人选。

    可惜的是，当他今天真的见到小公主，并与小公主搭上话后，却发现除了刚开始的那一截外，后面的发展，完全跟故事里不同。眼前的这个小公主，真是一点儿都称不上善良，并不愿意帮助他。而且还说话不算话，欺骗了他，且轻易违反誓言，还嘲笑他和丑小鸭，性格简直称得上恶劣，完全就是个熊孩子。

    最后，他终究没有能得到小公主的吻，但却依靠丑小鸭的真爱之吻解除了诅咒，重新变回了人。

    他知道丑小鸭很可能并不是什么天鹅公主，但他这时故意拿小公主刚才讽刺丑小鸭的话这样说，就是为了反讽小公主。这个小女孩尽管确实生得十分漂亮美貌，但性格真是一点儿不可爱，他很不喜欢这个小公主。

    正大步奔跑着赶来的王宫侍卫们，当赶到半途，忽然看见井沿上的那只青蛙变成一位英俊的人类男子后，也是全都不由大吃一惊，难以置信，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们离得远，也根本听不到那边的话，只能是靠猜的，互相面面相觑。

    但众人略作停顿愣了下后，还是立即接着大步奔跑赶了过来。无论发生了什么，他们都必须保护小公主的安全。而且，这也是小公主刚才下达的命令，挥手召唤他们过去，他们也必须服从命令。

    “我也很高兴是你帮我解除了诅咒，布兰妮公主。”罗宾没理会那边赶来的那些王宫侍卫，继续称呼丑小鸭作公主地说道：“同时，我以后也依然会是你最好的朋友。我们的友情地久天长，永远不变。”

    “够了，你们。”罗宾越是这样说，听在小公主的耳中，就觉着越是刺耳，她猛地一声大叫，向赶来的侍卫们大声命令道：“卫兵，给我捉住他们。”

    一百码的距离，其实也并不算太远。地球上的短跑世界纪录，已被冲破在十秒以内。也就是说，不到十秒，就能够跑完一百米，速度可以说非常快。当然，这是专业的运动员，并且起跑前会做大量的准备动作，以及特定的起跑姿势。普通人，并不可能随便跑这么快。

    但眼前的这些王宫侍卫，却也个个都是精挑细选的，武艺高强，体力过人。没有点儿本事，又如何能够被选入宫廷侍卫。何况这个世界，是存在超级武力的。个体的能力，能够成长强大到去挑战巨龙。

    法师侧的有巫师，能够施展种种奇特强大的神秘魔法，有的甚至能够凌空飞行。

    武士侧的也有骑士、战士等，能够锻炼开发自己的**力量，突破普通人类的力量极限。强大的战士，**的力量就拥有上千斤，一个人打十个普通人乃至一百个普通人，都不在话下。单手就能举起巨木，徒手搏杀狮虎。修炼到更高深时，还能激发出斗气，更加厉害。

    眼前的这些王宫侍卫，未必个个都是能够激发出斗气的高手，但拥有远超出普通人力量的战士，恐怕也不少。

    不说别的，至少这队侍卫中领头的的那个统领就是武力过人，体力、力量以及武技，都远超普通的侍卫。否则何以服众，能够做到现在的位置。

    眼下，这个身披披风的统领，便是一马当先，赶来的最快。只几个呼吸的功去，就已迅速接近了小公主。

    然后当听到小公主的命令后，他就立即稍换了下方向，向罗宾扑去。毕竟罗宾变回人后，就成了最大的目标。

    “快走，飞吧！”

    罗宾在这名侍卫统领赶来之前，已是先提前一步单手捧起丑小鸭，将其向头顶的老椴树上飞掷出去。

    然后，他头也没回，迅速一个矮身后撤，就从身后扑来的那名侍卫统领的腋下穿了过去。

    在交错而过的同时，他用力一挥手中本是用来遮住自己重要部位的那根树枝，重重一下击打在这名侍卫统领的小腿部位。立即击打的其一声痛呼，不由自主地一个踉跄，失了重心，猛地向前跌扑而去。

    而他的前方，就正是井口，这一跌之下，直接跌掉往了井里。

    “啊！”这名侍卫统领眼见自己要掉往井里，不由大声惊呼。他也实没料到，这个由青蛙变成的裸身男子，竟然也是个武技高手，动作这般灵敏。而且像是脑后长了眼睛似的，头也没回，就把他扑来之势判断的清清楚楚。

    本来若是正面对敌的话，他绝不会这么不堪，一招就落败。但眼下对方却是出其不意，再加上他也有些大意轻敌，对对方的反应与应变完全没有料到，立即就一招错，满盘输，一下就落在了下风。

    不过他到底也不是弱手，此刻虽惊不乱，立即尽量张开双臂，往两边的井口撑去，希望能够以此防止自己掉落到井里。

    但还不等他双手撑落到井口，忽觉身后一紧，却是感觉被人扯住了身后的披风。也同时将他扯住，暂时中止了其掉往井里。

    在身后扯住这名侍卫统领披风的，自然是罗宾。他在穿过这人的腋下后，就顺势抬手一把抓住了其身后的披风。然后另一只手已是松手丢开了手里的那根树枝，再顺势往这侍卫统领的腰间一探，又是一把抽出了其腰间所别着的一把匕首，发出“唰”地一声。

    抽匕在手后，罗宾立即顺势往这侍卫统领的披风上一划，立即自其肩后齐肩割断，再顺势反手一甩，当作个浴巾一般，拦腰系在了自己腰间，再次遮挡住了自己的那个重要部位。而且这回腾出了手，不必再用一只手握着树枝了。另外这块披风，也遮挡的更加严实些。

第二十七章 三阶九级 二级战士

    这个世界的巫师传承，大多非常神秘与隐秘，而且巫师的整体数量也颇为稀少。在前任王子的生平记忆中，也就只遇见过他后妈那一个女巫，除此则再没遇见别的。由此便可见得，巫师是如何稀少了。

    据说世上还有巫师学院的存在，专门教授巫师的各种知识。但在前任王子的记忆中，对巫师学院也只是听说过，并没真的见过，甚至无法确定这个消息的真假。

    也因此，前任王子对于巫师的了解很少，大部分都是道听途说而来。唯一真正见识过的，也就只有把他变成青蛙的他那个后妈女巫的手段了。但关于这个后妈女巫，他也只是见识了对方所展露的那一点儿本事，并不全面，对方没展露的显然还有很多。

    基于对巫师的不了解，前任王子对巫师的力量体系，自然也就谈不上有什么了解。在传说中，巫师总是邪恶与强大的，会施展神秘的巫术与魔法，甚至据说有巫师曾一人杀灭了一整个骑士团，简直是可怕与可怖的力量。

    但这些究竟是真是假，王子也不得而知。他相对更熟悉的，是战士的力量体系。因为前任王子本人也是名战士，学过武技，并且精通刀剑、长矛、弓箭等各种兵器。

    战士的修炼，是通过各种武技训练来锻炼开发自身的潜力，能够增强自己本身的体力、力量、敏捷等各方面能力。由弱到强，由低到高，主要划分为三阶九级。

    三阶是初阶、中阶、高阶这三个大等级分阶，每一阶段内，又可细分成三个等级。依次排列，便是总共九个等级。

    这世界的通用重量单位是磅，一磅的重量，大概跟罗宾前世地球上的一斤差不多，约等同。

    初阶的战士，能够增强本身一千磅的力量。初阶三个等级中，每一级则能够增加三百多磅的力量。

    中阶的战士标志，则是能够点燃激发自身的斗气。而激发斗气的基础，也是必须先具备至少一千磅的基础力量。没有这个力量基础，便不足以点燃激发斗气。

    而当力量成长超过了一千磅，但却仍然没能激发斗气的战士，便仍属于初阶，不算中阶。一日不能激发斗气，便一日不能踏进中阶的门槛。但激发斗气的难度却通常很大，许多战士往往一生都难以做出突破，那便只能困守止步于此，终其一生，都只是个初阶战士。

    而当成功激发斗气后，斗气对本身力量的增幅会变得更大。中阶的三个等级，每一级都能够增加至少一千磅的力量。不能突破激发斗气的话，则之后就很难再得到成长。就算力量还能超过一千磅，也是超出的有限，最多一百磅、两百磅就算顶天了。

    高阶战士的标志，则是斗气能够离体施展。并且这时的斗气，能够修炼的更加坚实深厚，且千变万化，更具许多妙用。高阶的战士，据说便拥有了能够挑战巨龙的强大武力。

    但传说虽好，可要想修炼到高阶战士，也更为艰难。高阶战士的存在，并不比巫师的数量就多，甚至更少。在前任王子的生平中，就还从没有遇到过一位真正的高阶战士，只是听过高阶战士的传说。他所遇见过的最强大战士，也就只是激发出了斗气的中阶战士。

    至于王子本身，虽然精通武技与各种兵器，却还只是位低级的初阶战士。在没变成青蛙之前，也就只是才晋升到二级的二级战士。而在被变成青蛙之后，他的一身力量似也被咒语所束缚，只能是拥有一只普通青蛙的力量。

    直到这时罗宾解除诅咒，重新变回人后，才恢复了原本属于这具身体的二级战士武力。

    战士中还有另一分支，便是骑士。不过骑士相对战士，并不会就力量翻倍，武技大增。骑士只是掌握了更多在马上作战的武技，也擅于在打斗时，能够通过借助座骑的力量来增强自己出手的威力。

    另外，正式受册封的骑士，还是一种贵族头衔，不过只算最低级的。但许多战士为标榜自己的出身，却通常都称自己是骑士。而且骑士在这个世界，还是正义的象征，浪漫的化身。

    许多年轻人，都希望自己将来有一天，能够成为一名受人尊敬，并被人传颂的伟大骑士。最好，是还能迎娶一位美丽的公主。流行的骑士小说中，也通常都是这种令人向往的美好结局。

    除了前任王子本身所拥有的二级战士武力外，罗宾前世其实也学过一些散打之类的格斗防身术。毕竟他经常途步旅行，孤身在外，必要的安全防护技能还是要掌握一些的。

    越是那种人迹罕至、穷山僻壤的地方，安全也越是难以得到保证。许多人总认为这种地方的人常年不接触外界，会保持善良纯朴的天然本性，比许多城市里的人要更善良好客。却忘了还有一句自古流传的话，叫“穷山恶水出刁民”。

    不是每一个偏居世外的地方，都是世外桃源。那里，其实也很可能是一个法律鞭长莫及的土匪窝。

    罗宾前世在外旅游时，是真有遇见过这样的地方。越是偏僻少有人烟的地方，没有人管，便越是罪恶横行。强买强卖这种事，都算是小的了。若是不小心露了财被人盯上，杀人越货都有可能。反正荒郊野外，死了随便一扔，过几天就被野兽给吃了，也不会有人发现。

    所以，一个人徒步背包旅行，虽看似美好浪漫，但实际上，这种旅途也充满了不可测的危险。该做的准备，必须做足。需要掌握的野外求生与防身技能，也最好提前学会。紧要关头，都是用来保命的。

    不过罗宾前世还经常到处探险，自然是不怕危险。另外，他一个人的时候虽然不少，但如有可能，也是尽量跟人结伴而行，避免独自一人落单。

    眼下他所施展的，便不是前任王子记忆中的武技，而是他前世所学的格斗技能。毕竟这才是原属于他本身的记忆，更加深刻，在面临危险时，也更有一种基于本能的发挥。

    倒是眼下这具身体身具二级战士的力量，却是使他的力量与灵敏度也大增，再加上之前又还修炼成功，练成了些内气。所以眼下这招使的，也是比他前世所有时候都分外灵敏。

    那个侍卫统领只觉眼前一花，都还没看清，就已经被罗宾从腋下穿过，中招失去重心，前扑跌掉往井里了。

    罗宾割断其背后披风系在自己下身后，则立即持匕在手，往后面紧接着赶过来的王宫侍卫攻去。

    这些侍卫中，自然也有出类拔萃的。虽不及那名侍卫统领，却也有稍落后一些，能够紧追上他的。

    不过这一队侍卫，连着那名统领在内，也就总共十人，罗宾却倒是有信心能够解决。就算解决不了，也至少脱身逃走没有问题。

第二十八章 一级精兵 被小公主翻盘了

    罗宾只需要确保自己能脱身就可以，丑小鸭那边完全不需要担心。虽然丑小鸭现在确实还不会飞，但已经拥有了短暂滞空飞行的能力。而眼下这里是森林，树木一颗连着一棵，丑小鸭完全可以借助自己的短暂飞行，在树梢头飞来飞去。

    在它现在有限的飞行距离之内，总有树木供它落脚再次借力起飞，这就跟施展轻功差不多。而罗宾也早有教过它这种飞行技巧，所以也不用担心丑小鸭想不到。他将丑小鸭掷上树去，本来也就是这意思，丑小鸭绝对能明白。

    这些王宫侍卫因自身实力与速度并不完全相同，所以奔跑赶来的便也有前有后，互相拉开了落差。

    这也得以让罗宾确保，暂时不会陷入他们的合围中。否则他就算个人武力比任何一个侍卫都强，可一旦陷入包围，也就很难再轻松取胜脱身了。毕竟他现在的实力，也并没有强出这些侍卫太多。

    “砰”地一声大响，罗宾转身而攻后，立即合身先将紧接着那名侍卫统领之后赶来的最近一名侍卫直接推撞了出去。

    这一撞之下，这名侍卫力量不如他，立即被撞的往后倒飞出去，又砸到了后面紧接着的另一个侍卫身上，两人一起变作了滚地葫芦。

    通过这些侍卫奔跑赶来的先后速度，罗宾就能大致判断出这些侍卫的实力如何。基本上都只是一级战士，唯一能确定是二级的，应该就是刚才速度最快，跑在最前面的那个侍卫统领。

    虽然看起来一级战士的力量最低，但就算只是一级战士的标准，也不是轻易能达到的，同样需要很长时间的艰苦训炼。

    并不是掌握一套武技，会耍几下刀枪棍棒，就够称得上战士的。必须是本身的力量能够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增长突破，超越平常普通人的力量极限后，这才够资格称得上是战士。而只有增加超过一百磅的力量后，才够标准被称为一级战士。

    在此之前，只是增加几十磅的话，都尚不达标，只能被称为见习战士，或学徒。就算是九十九磅，差着一磅，也一样是见习。

    一百磅的力量虽看似不多，但要达到这个标准，却也并不容易，需要花费长时间的艰苦锻炼。

    所有士兵，全部为最低一级战士标准，这种配置在军队中，便已称得上是精兵，算豪华配置了。一般只有主将的亲卫队是这个标准，普通士兵，大部分都只是见习战士甚至普通人的力量水准，只是得到过一些专业的战斗训练而已。

    在这个以冷兵器为主的世界，战争的胜败，通常还是靠堆人数。而且这个类似西方中世纪的时代，大部分国家都是分封领主制。发动战争时，一般都是领主各自征召自己领地上的民众参加，发放一些武器，做些基本训练，就拉上战场去了。而这些民众，大部分都是种地的农民，很少有经过专业的武技训练。

    当然，各领主与各国内也有专业的常备军队。但非战争时期，都维持的人数不多。毕竟职业军人的训练消耗不小，维持的太多，也根本养不起。大部分的军队，都属于是闲时种地，战时临时征召。

    有些对这方面比较重视的国家与领主，可能会在农闲时将适龄的民兵人员召集起来进行集训，为随时可能发生的战争做准备。对此忽视与管理疏松的，则就懒得费这事，只是在战争发生时，才临时去征召。有敢不从逃跑的，就强抓回去抓壮丁，打一顿就听话了。反正底子不足，也得先至少充足人数。

    总之，就算是一级士兵，也千万别小看，这已是大部分军队的中坚力量。全体一级士兵的阵容，已完全称得上是精兵。

    而做为王宫卫队，国王的亲兵，自然得有这个标准。这也算是大部分国家王宫的标配，就算是普通的卫兵，也是最低一级战士起。前任王子原本所在的阿金斯王国，王宫卫队也是这个标准。

    所有卫兵，最低都有一级战士的武力值。二级战士，则一般都能担任一个卫队的小队长。就像刚才那个侍卫统领，估计也就是小队长的职位。三级战士，则能担任大队长。而能够激发斗气，成长到中阶武力的四级战士，通常就是整个王宫卫队的最高统领了。当然，也可能有更厉害的五级战士，甚至六级战士，四、五级的做为副手。

    但一般中阶战士，就已经是一个国家的高级武力了。能够拥有高阶战士的国家与领地，必然是更为强大的国家与领主。势力庞大，军威鼎盛，非是像安达尔与阿金斯这样的小王国可比。那种疆域广阔，军事实力强大的国家，被称作帝国。国家的最高首领是皇帝，比国王的权威更重。

    所以，罗宾判断这些王宫侍卫的实力，除了眼力，也同样有靠经验。毕竟他这具身体的前任，也是位王子，对王宫这套比较了解。

    “甜甜，走！”

    一下推撞倒当前最先跑来的两名侍卫后，罗宾也不与剩下的多作纠缠，立即向树上的丑小鸭大叫了一声，自己先转身向森林里跑去。

    毕竟这里离王宫不远，王宫侍卫那边是随时能够得到增援的。他就算有能力把包括那个小队长在内的十名王宫侍卫全部解决，但一旦被拖久了，王宫里就随时可能出来援兵与更厉害的高手，那时他脱身可就难了。只有趁对方还没反应过来时，先迅速逃走。

    “嘎！”

    他这边话音才落，跑出去没两步，忽然树上的丑小鸭就发出一声叫。但这声叫，却并不是丑小鸭答应他的叫声，而是一声惨叫痛呼声。

    罗宾闻言，连忙转头瞧去，就见丑小鸭正从头顶椴树的树枝上掉下来。而树下面，小公主苏菲亚刚伸手接回自己的金球。看样子，显然是她投掷金球砸中了树上的丑小鸭，导致丑小鸭受伤掉落下来。

    罗宾见状，连忙着急地转身赶去。可还没等他赶到，丑小鸭就已先掉落了下来，被小公主抬脚以鞋尖踩住翅膀，而高跟鞋的坚硬鞋跟则对准丑小鸭头部，向他高声叫道：“住手！”

    眼见丑小鸭被踩在了对方脚下，且随时一加力就能踩死，罗宾不由被迫停下了自己的动作，向小公主大怒地喝道：“放开它！”

    其实他要想脱身离开，刚才最正确最省力的做法，应该是伸手抓住旁边的小公主，用匕首对准她脖子，胁迫这些侍卫放他们离开。

    但他虽然很不喜欢这个小公主，却也不屑于去胁迫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就算这小女孩性子再可恶，终究他也是个成年人，哪能跟个未成年人去一般计较。所以，虽然心里清楚这是最为简单省力的做法。可身为一个成年人的克制，以及来自于前世法制社会的道德标准，却让他放弃了这个打算，选择自行突围。

    却没想到，自己的一时心软，没去为难这小公主，反而落到了现在这境地，被这个小女孩给轻易翻盘了。

    他是放过了她，但人家显然没打算放过他。而且因为经常抛玩自己的金球，再加上这颗金球又是她与生俱来的伴生之物，却倒是让这小女孩练就了一手极好的准头，称得上是门暗器功夫了。这一手，倒也真是大出乎罗宾的意料之外。

第二十九章 小公主的夺回计划

    (感谢书友“天机毒草”的打赏。求收藏，求推荐。)

    罗宾拽那个侍卫小队长的披风时，虽然只是短短一下，却倒是也拽得对方稍微一顿，更给了其机会。当下连忙双臂伸展撑住井口，接着双臂再一用力，便重新弹身站了起来，避免了直接掉进井里去。

    只是等他重新站起后，还没来得及再向罗宾重新组织进攻，场面便已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小公主苏菲亚已然控制住了局面。他当下看了一眼，只能连忙过去护在小公主身前，以防罗宾拼着鱼死网破，突然向小公主发动攻击。

    这时后面的侍卫也陆续赶到，之前被罗宾合撞推倒在一起的两名侍卫也连忙爬了起来。他们见状，便要一起再向罗宾发动攻击，将其彻底制伏。不过，小公主却喝止了他们。

    “你们也都住手吧！真是一群蠢货笨蛋，还需要我亲自动手。”

    小公主毫不留情地喝骂斥责了这帮侍卫，侍卫们闻言，包括小队长在内，皆是面上羞愧，尴尬无言。他们没能完成小公主的命令，捉住罗宾与丑小鸭，反而被罗宾三两下就打倒了包括小队长在内的三名侍卫，眼看就要逃走。若不是小公主及时出手，确实会被罗宾与丑小鸭给轻易逃脱。

    他们是堂堂的王宫侍卫，最弱的也是一级战士的力量，在战场上绝对是精兵，但此时却没起到作用，反而要倚仗小公主这个小女孩儿，当真是有些羞愧的无地自容了。对小公主的责骂，他们也只有生受了。何况即便没错，被小公主骂两句，他们也不敢反驳。

    “是属下们无能，请公主责罚！”小队长不但不敢还嘴反驳，还立即向小公主行礼认错，代众请罪。

    “算了，把这只丑鸭子给我捉住。”小公主没跟他们计较，只是立即吩咐道。说罢，又立即抬手指向罗宾，命令道：“你，先把匕首给我扔了。”

    “罗宾，别管我，你快逃走！”丑小鸭见状，立即在小公主的脚下向罗宾大声叫道，“对不起，都是我的错。你真的不用管我，我死了不要紧的。”

    “你们两个丑东西可真是感情深厚啊！”小公主低头瞧了眼脚下的丑小鸭，冷笑道。

    不过说话间，她却是不由以眼角余光瞥了眼罗宾。这时的罗宾，可一点儿也不丑，而是一位非常英俊的人类王子。浓密的金色头发，像太阳般耀眼。蓝色的双眼，像蔚蓝的大海一样，令人着迷。而且对视凝望时，似乎也真的有如大海一样，广阔无边，让人不由自主的要沉陷进去。还有**的上身，拥有着久经锻炼的完美肌肉线条，像是用大理石雕刻的一般。看上一眼，就忍不住让她有些脸红心跳。

    这确实是一位令人着迷的英俊王子，至少她就已忍不住有些着迷。而且，竟然真是那只丑青蛙变的。他们没说谎，他确实是受了邪恶女巫的诅咒才被变成青蛙的。

    只可惜，为这位青蛙王子解除诅咒的不是自己的吻，而是脚下的这只丑鸭子，并且还是她提议的。她现在已对此非常后悔，早知道的是真的话，她一定不会吝啬自己的吻。

    能够为一位英俊的王子解除邪恶女巫的诅咒，将王子从丑陋青蛙的身体里解放出来，重新变回人，这听起来就是一件多么浪漫的事。但是她却生生错过了，反而成全了一只丑鸭子。她现在不但后悔，还因悔生恨，十分嫉恨脚下的丑鸭子。

    她真想立即一脚踩死这只丑鸭子，但却也知道，如果现在当面踩死了丑小鸭，那她跟王子之间，就没有半点缓和与化解的余地了，立即就会变成王子的仇人，哪里还可能再爱上她。只有先暂时忍耐下这个冲动，她才有机会夺回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切，王子与公主的爱。

    “说什么傻话呢？我怎么可能丢下你不管。”

    罗宾向丑小鸭说了一句，然后立即二话不说，就扔掉了自己手中的匕首，向小公主道：“别伤害它。有什么都冲我来，放它走。”

    他现在当然也可以不管丑小鸭的生死，立即转身逃走。就算现在这些侍卫都已经赶到，将他包围了起来，他仍然是有着能够成功突围的信心。但丑小鸭被捉，他真的做不到就这么不管不顾舍其而去。虽然丑小鸭并非他的同类，但这几日的相处下来，也让他把丑小鸭当成了真正的朋友。

    尽管这只小天鹅非常单纯，有些地方甚至说得上蠢笨，对许多事情都不理解，关于人类的事情也并不完全了解。但却是真心实意的对待他，并愿意无条件地帮助他，将他当成真正的朋友。别人待他以诚，他自然也要投以同样的回报。

    更何况现在，丑小鸭还是成功解除了他身上的诅咒，让他得以重新变回人的恩人，他真的做不到这么冷酷无情，不管丑小鸭的生死。

    这个小公主年纪虽然还小，却是显得有些性格刁蛮，心狠手辣。他要是不管丑小鸭逃走了，以这小公主的心性，肯定会立即杀了丑小鸭泄恨，他绝不能害了无辜而单纯的丑小鸭。他还要等她蜕变成天鹅的那天，甚至将来有一日，变成万鸟之王的凤凰。

    这时那个侍卫小队长已蹲下身去，从小公主的脚下捉起了丑小鸭，将其抓在手中。

    小公主活动了下自己刚才一直踮着的小脚，用力踩在地上，向罗宾笑吟吟地道：“我可以不杀它，但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罗宾立即问。

    小公主道：“我要你承认，刚才是我的真爱之吻，解除了你身上的诅咒，跟这只丑鸭子没有关系。而且，你不但要向我承认，也要向所有人这么说。待会儿我会带你回去，我的父亲与姐姐们问起，你就要向他们这么说。知道了吗？”

    说罢，又立即转向那个侍卫小队长以及其他的侍卫，说道：“你们也要这样说，说是我的真爱之吻，解除了这位青蛙王子身上邪恶女巫的诅咒，让他重新变回了人，跟这只丑鸭子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有谁不按我的说法，泄露了今天的秘密，那我就立即杀了他，还有他全家。知道了吗？”

    她说到最后一句时，语气变得冰冷无情。虽然她还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儿，无论再说什么威胁的话，看起来都似乎没有威胁的感觉。但当这句话说出后，却让侍卫们都感觉到，她说的是真的，绝没有半点开玩笑。

    “是，谨遵公主的命令！”

    侍卫小队长与侍卫们闻言后，互相看了一眼，立即一起行礼地恭声领命道。

    小公主见状，满意地点了下头，然后随手指了下当前的一名侍卫，向其道：“你过去叫住仆人们，别让他们离开，并传达我的命令。警告他们，他们若有谁胆敢透露出去，也会有跟你们同样的下场。今天发生的事，我不准除了我们之外的任何人知道。”

    “是。”那名侍卫闻言，立即领命而去。

    本来罗宾变回人，跟公主的侍卫们动上手后，那边的仆人们因担心小公主的安全，还有打算回去叫援兵的。但接着小公主出手，就立即打下丑小鸭，并以丑小鸭胁迫制住了罗宾，事情转变的太快，也就让他们还没有回去。

    “你怎么说？我亲爱的王子？”小公主吩咐完后，立即转回看着罗宾问道。

    “你可真不是位善良的好公主。”罗宾从头到脚地重新仔细打量了下眼前的小公主，无奈一叹，引用了丑小鸭之前的评论。

    “我说过了，我是公主，又不是天使。”小公主闻言一笑，也重复了之前的回答。

    “罗宾，你不能答应她，不能让她这么隐瞒真相，欺骗所有人。”丑小鸭在小队长的手里徒劳奋力挣扎着大声喊道。

    “住嘴，你这只聒噪的丑鸭子。”小公主闻言，立即生气地转身抬手打了丑小鸭脑袋一下。

    “住手。”罗宾见状，又连忙立即喝道。然后怒瞪着眼前这个可恶的小公主，道：“你只要立即放走它，我就答应你，按你的话说。”

    “不。”小公主闻言，笑着摇头道：“这可是我的保证，我怎么能放走它。我不会杀它，但我会囚禁它，好保证你会按我说的做。不然若是我放走了它，你反悔了怎么办？别跟我说发誓，我可不相信什么誓言。”

    “好，只要你能保证绝不会杀它，我就答应你。”罗宾略作沉吟后，立即点头说道。

    “这没问题，我保证不会杀它。”小公主立即答应。就算罗宾不提，她也绝不会轻易杀丑小鸭。因为她知道，一旦杀了，这事就再没有挽回的余地，立即就把两人推到了对立面上。

    说罢，她转向丑小鸭，高高在上地道：“你最好也按我说的做，丑小鸭。不然你若是乱说话，泄露了秘密。我不但会杀了你，还会一起杀了你的王子。所以，为了你的王子，你最好记住，你以后就是一只不会说话的丑鸭子。”

    “你不但一点儿不善良，简直是位坏公主，跟女巫一样邪恶。”丑小鸭生气地道。

    小公主听了却也不生气，笑道：“我是公主，不需要善良，只需要美丽与尊贵就够了。当然，还需要一位英俊的王子与完美的爱情。”说罢，她又立即转向罗宾，笑着道：“记住，以后还要爱我。放心，我也会爱你的。”

    “你认为这是爱情吗？”罗宾翻了下眼，简直无力吐槽了。

    这小女孩儿也是够早熟的，这么小就开始憧憬爱情怀春了，只是她所理解的爱情，真让罗宾不知道该怎么说。爱情难道是玩具，可以随便抢来就是吗？

    “当然。”小公主很理所当然地开心笑道。

    她的语气很肯定，似乎她想要得到什么，就必须得到什么。而且无论用什么方法，都必然一定会得到。

第三十章 最坏也不坏 周游世界

    罗宾很不喜欢在受胁迫的情况下，被迫答应小公主的无理要求。但好在这要求也并不算太要命过分，只是暂时抹杀了丑小鸭的功劳，对外宣称是小公主的真爱之吻解除了他的诅咒而已。另外，还得去爱小公主，并接受小公主的爱。

    但据罗宾的观察，这位苏菲亚小公主根本就还不明白爱情到底是什么。所以这事也简单，不过就是对她好点，讨她欢心高兴罢了。而讨一个才十二、三岁的小女孩的欢心，罗宾自问不难。他可是有两世记忆的，而前世的记忆中，地球上讨女孩儿欢心的花样儿更多。

    且就算退一万步讲，这辈子就真被这个小公主捏住了命脉，拿在了手中，他觉着也并不算是太糟糕的事。至少比诅咒没解除前，做一只青蛙，要强的多。何况小公主的性格先不论，至少样貌是没得说，绝对是个美人胚子，长大后一定是个倾国倾城的大美人。跟这样的一位大美人在一起，从此以后，王子与公主过着性福快乐的生活，也并不算太委屈吃亏。

    当然，这是以最坏的打算，退一万步来讲。事实上，绝不会发展到这一步。

    他眼下是实力不够，才被对方拿捏住了。不然若是实力够强，刚才更快一步，绝对能抢先救下丑小鸭。所以只要他接下来用心修炼，不断增长自身修为，加强自己的实力，就可以凭借强大的实力救出丑小鸭，然后到时是留是去，便一任由他了。

    另外，丑小鸭也有被他传授了《凤凰真诀》，并不是只会任由宰割的角色。眼下也同样是才修炼没几天，修为增加的有限，才被小公主一金球给砸了下来。只要给够它时间成长，到时不必罗宾出手，丑小鸭都能自救逃脱牢笼。

    所以眼下两人虽然都被胁迫，不得不答应了小公主的要求，但对他们来说，也并不算是多糟糕的坏事。至少他们现在性命暂时无忧，而只要他们不违反约定，小公主也绝不会轻易杀他们。因为这位小公主的目的，只是为了得到王子与王子的爱，并不是非要杀他们。

    既然安全能够得到保证，暂时也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要听小公主的，听就是，也不会有什么太大损失。他们现在需要的，只是时间而已。只要给足他们时间成长后，脱身并不难。

    甚至就算不凭借武力，罗宾自问靠自己的“美男计”，也能够哄骗了小公主，取得其信任后借机脱身。他就不信自己一个成年人，而且还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地球，还对付不了这么个没成年的小萝莉。办法有的是，且慢慢周旋不迟。

    至于现在，就先委屈求全，听这小萝莉的便是。

    苏菲亚小公主确保了不会有人透露今天的秘密，并召集所有人过来，当场统一了口径后，便带着罗宾与丑小鸭回返王宫。

    丑小鸭自然仍是被那个侍卫小队长捉在手里，它受的伤并不严重，只是左边翅膀被小公主的金球砸了一下，外加从树上掉落下来的摔伤而已。但当时离地不高，摔的并不严重，翅膀上的伤，也并没有伤到骨头。当他们一起回返王宫时，丑小鸭的伤便已好了许多。

    “对了，你的全名叫什么，我亲爱的王子？”

    行走在后花园中回返王宫的路上时，苏菲亚小公主忽然想起还不知道罗宾的全名，立即问道。

    “罗宾阿金斯。”罗宾略想了下，简单答道。

    其实他倒不是很在乎这具身体的前任王子身份，现在既然是他做主，那就只是他，他没必要还非去纠结前任的那个身份，以及非要去为前任王子复仇，杀死那个后母女巫，夺回他的阿金斯王国。

    这对于他本人来说，并没有任何意义。他是完全取代了前任的那位王子，并不是两者灵魂融合，所以也不存在什么前任的遗愿、执念之类。不做，也不会有任何影响。当过上一段儿时间，他修为强大，从小公主这里脱身后，就可以任由自己做喜欢的事了。

    如有可能，他还是更喜欢做一个旅行家，去游历这个异世界，见识未知的一切，领略各种或美丽或奇异的风景。既然已不在地球，那这里肯定会有更多不同的大自然景观等待他去领略。而且，这还是一个拥有巫师、魔法、巨龙、精灵等各种奇幻元素的世界，各地的风貌肯定更加不同与多变。

    他想乘着巨龙在天空飞行，想去精灵的国度见识精灵文明与各种奇幻风景，想乘船出海，任由飘荡，看看这个世界到底有多大……想到这些，他忍不住心都有些飞了起来。

    他喜欢旅行，也喜欢身在旅途。前世若不是还有生活所困，需要赚钱养家，奉养父母双亲。他必定不是做一个业余的，而是会做一个专业驴友，想一生都在旅途中度过。浪迹天涯，四海为家。

    就像他前世很喜欢的一首歌里唱的，“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相比起周游世界，做一个王子，或推翻邪恶女巫统治后，接任做国王，治理一个国家，实在是太没意思了。

    现在，在这个世界，他终于孤身一人，没有了任何的牵绊，当然是更想做自己，做所有自己喜欢做的事，绝不再屈从于社会与生活。

    而且，他现在不只是一个普通人了，他获得了一份宝贵的真龙传承，能够通过不断的修炼强大。当自己强大之后，他也有能力求追求自己任何喜欢的事，绝不会再被任何人与任何事阻拦。

    只是这样想的同时，心里痛快之余，却又觉的有些对不起自己前世的父母。自己就这么消失在了他们的生活里，等于是死去，不知二老该要如何伤心。好在他们年纪都还不算太大，并且都还不到退休的年龄，各有工作，退休后也有单位养老金养老。另外，他上面还有个姐姐，可以给双亲送终，倒是也不用太过担心。

    想到父母，忽然想想终于永远摆脱了父母的催婚，而且不必再去应付他们安排的相亲，倒也是挺美。虽然这样想，更觉着有些对不起父母，但还是觉着似乎现在孤身一人，没有了任何牵绊后更爽。

    他终于可以想怎么过就怎么过了。当然，要在摆脱小公主之后。

    他罗宾是个天生的浪子，才不会被这个腹黑小萝莉束缚了自己的自由。等着吧，他总有一天会远走高飞，将其远远甩在身后，而且这一天必定不远。他在心里，又默默给自己定下了一个月的期限。一个月之内，他一定要重获自由。

第三十一章 魔尔森林

    罗宾一时偏题想多了点儿，忍不住走神儿了下。

    他虽然并不在乎前任王子的身份，也并不想继承这个身份，但当小公主问起他全名时，他一时间也想不到什么别的姓氏，便还是用了前任王子的这个全名。

    他毕竟不是这世界土著，前身在地球上也是土生土长的华夏人，虽然会点儿外语，却一辈子都还没出过国。平常的生活中，也没多接触到外国人，少有用到外语的时候。所以，要立即想个假名的话，按他的思维模式思考，当然是立即代入百家姓的华夏姓名那套，平常又接触的多，保准一眨眼就能想出来好几个。

    可外国人姓名他却不熟，虽然认真想也绝对能想到几个，毕竟外国电影也看的不少，但毕竟平常生活中不接触，一时就转换不过来，难以立即想到。

    就算前任的记忆中，有着这世界的十八年土著记忆，接触的也都是这类西方名字。可现在这具身体毕竟是他作主，第一时间所思所想的，自然还是他本身最熟悉的思维模式，并没立即代入到前任去。

    另外，就是他这时也不好说假话。因为之前丑小鸭恳求小公主时已经一再强调过他王子的身份了，所以他这个王子身份必须承认，不然他矢口否认的话，就有些害丑小鸭不义，成了丑小鸭是说谎了。

    既然必须承认是王子，那姓氏与来历，也就不好作假了。否则他对这世界不熟，被追问起细节来，他必然露馅，还是如实交待为好。

    何况就算他不说，问起丑小鸭来，丑小鸭也肯定会说，这只小天鹅根本就单纯到还不会说谎骗人。而关于前任王子的身份，罗宾却是有跟丑小鸭多讲过一些的。

    “阿金斯？”果然小公主一听到这个姓氏，就感觉有些耳熟，仔细想了下后，立即想到地道：“我们安达尔王国的北境邻国，好像就叫阿金斯王国，你是阿金斯王国的王子吗？”

    “嗯！”罗宾不太情愿地点了下头承认。

    “既然你原来是阿金斯王国的王子，那为什么会被人变成青蛙，又为什么会跑到我们安达尔王国来？”小公主立即好奇地问。

    安达尔王国虽然与阿金斯王国是邻国，但两国的土地，其实并不接壤。因为在这两个国家之间，还夹杂着一个第三方势力。只是这个势力的组成，并不是人类，而是一群魔法生物。

    在两国的边境之间，有一片高原森林。这片略微狭长的森林，面积其实并不算太大，但森林之中，却住满了各种神秘的魔法生物。但到底都有些什么，却也没多少人见过，至少没有多少活人见过。因为这片魔法森林，拒绝人类进入。

    整片森林，都被神秘的魔法所笼罩，森林宛如是活物。有人类进入，就像进入了迷宫，转来转去，最终还是会转出来。任何人进去，都会迷失方向，根本进入不了森林深处。而且整片森林，还经常被浓雾所笼罩。就算有人侥幸进入到了森林深处，最终却也没能走出来。

    都传说，森林中住满了吃人的魔法怪物，那些人进去后，都是被吃了。就算没吃，也肯定是被杀死了。

    总之，数百乃至上千年来，都从没有人能够在进入森林后，再成功走出来过。反正，据前任王子的记忆中所知，是没有。也可能有，却是他不知道的。

    好在，虽然传说森林里住满了吃人的魔法怪物。但这些怪物，却也从不踏出森林，主动袭击人类，所以双方一直都相安无事。

    但除此外，也还有另外的传说，据说这片魔法森林里，除了住满了吃人的魔法怪物外，还有遍地的黄金宝石，各种丰富的珍宝。所以千百年来，也一直吸引着一些贪婪的人类前往探除寻宝。

    可惜，从来都没有成功者。所以，虽然也有这样的传说，但相比起来，这片森林的恐怖却更占上风，一直震慑着人类不敢前往进入，远离这片充满魔法，常年笼罩着浓雾的森林。人们给这片森林起了个名字，叫魔尔森林。

    因为这片魔尔森林的存在，就形成了安达尔王国与阿金斯王国的天然屏障，阻止了两个国家土地的互相接壤。要想来往与两个国家，除了走海路之外，在陆地上通行，就必须绕过魔尔森林，从魔尔森林另一边占地更广的黑森林里穿行。

    但黑森林虽然并没有笼罩着魔法，直接拒绝人类进入。但这片森林里，却也同样充满了许多危险。再加上黑森林中树木十分茂密，又多山脉，道路也难以通行。

    所以，安达尔王国与阿金斯王国，从陆地上基本就属于被天然隔开，难以通行的两个国家。两国的来往，基本都是走海路。好在两个国家都靠海，只需沿着海岸线就能互相通行，倒也方便，且少危险。

    小公主的好奇与疑问之处也是在此，罗宾是如何从阿金斯王国抵达他们安达尔王国的。陆地上难于通行，唯一的便似乎就是海路。可青蛙虽然是两栖动物，却似乎只能生活在淡水里，下海恐怕不适应，坐船似乎也不太现实。在船上，水与食物如何解决，总不会有人专门喂养他吧？

    “待会儿见了国王后，我跟你们一块儿解释吧？”罗宾不想跟人连着多解释几遍，便决定把这个回答先暂时押后。

    在前任王子的记忆中，当然也知道这片横亘在安达尔王国与阿金斯王国之间充满魔法与各种恐怖传说的魔尔森林。事实上，他就是穿过这片魔尔森林，抵达安达尔王国的。

    只不过，他也并不算是通过陆地，而是通过一条地下河流，直接从地下过来的。

    倒是在穿越位于魔尔森林的地下河流中时，他并没有遇到什么魔法生物，也没有遇到任何凶险。甚至他当时，其实并没意识到是在魔尔森林的地下。

    是直到穿越过来，露出头后，方才意识到这点。怎么过来的，他自己都也有些莫名其妙。

第三十二章 乔安娜公主

    (抱歉，昨天有事耽搁了，今天加更补上，这是第一更。另外，感谢书友“墨悲染”的打赏。)

    回返王宫的路上，罗宾也稍加打探下了小公主苏菲亚的信息，得知这小姑娘今年却是才十二岁。

    苏菲亚上面还有两个姐姐，大姐名叫乔安娜，今年刚满二十岁；二姐名叫爱丽丝，今年十六岁。

    原来故事中的国王有好几个女儿，也并不是太多，加上小公主在内，总共就三个。但是，国王就只有三个女儿，并没有儿子。这个安达尔王国，目前只有公主，没有王子。而且，似乎会一直延续下去。

    因为，国王的妻子，三位公主的母亲，在生小公主时，就因为难产而去世了。而在之后，国王也没有再续弦取新的王后。这个国王，似乎对自己的王后挺深情的。

    在这个类似西方古代的世界里，男女的地位一样不平等，许多地方都是男尊女卑，但女人的社会地位，却并不像华夏古代那么不堪。许多方面以及许多职业，也都是可以由女子担任的，甚至是更重要的位置，比如王位。

    这世上诸国林立，早就有许多国家出现过女王的先例。像前任王子的阿金斯王国，现在就已经是被那个邪恶女巫利用王后的身份谋夺王位，接掌国家，继任成了女王。

    所以，安达尔王国的约翰国王，也是决定在将来过世后，把自己的王位传给自己的女儿接任。目前，便已经立自己的长女乔安娜公主为王储，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相继下来，自然是二女儿爱丽丝公主与小女儿苏菲亚公主。如果长女乔安娜公主将来有什么不测，她们将是第二与第三顺位继承人。在这个世界，同样是长子（女）有优先继承权，默认都是长子（女）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既然女儿一样可以接任将来的王位，那约翰国王也就没有了再续弦娶妻的刚需。自王后去世后，一直都是单身未娶。

    当然，只是没有再正式娶妻，女人肯定应该有。做为一名成年男性，肯定有其生理需求。反正，罗宾以己度人，就是这么认为的。男人喜爱女人，这是天性，而生理需求也是天性。可以克制，但不能长期压制。不然时间长了，对身体与心理反而是有害的。

    当然了，也未必所有人都如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仰与追求。可能有些人就是不喜欢这回事，不然世上哪来的和尚。这世界虽然没有和尚，但也有类似的修道院，与类似的苦修士，终生禁欲及禁绝一切享受，甘愿为自己的神，奉献一切。

    不过罗宾对这种事与这种人是理解不了的，他相信这位约翰国王，肯定也不是这种人。

    就像前任王子的父亲，那位已被女巫谋害逝去的阿金斯王国的前任国王，同样号称对自己的前任王后很深情。可王后一死，还不是立即就娶了新的王后，那个女巫。

    但在知道这位新王后是女巫后，前任王子曾猜测，可能自己父亲会被其迷惑，是对方用了什么神秘的巫术与魔法。不过就算在王后没过世前，国王也同样有别的情人，这就无关女巫了，男人通病而已。

    一行人走到城堡王宫通往后花园的后大门处时，忽然里面一队人马骑马而出。

    当前一匹通身雪白的高头大马上，乘坐着一个年约二十，长得非常美丽的女子，穿着一身裁剪合体的猎装，身后还背着弓箭，看起来英姿飒爽，更加美丽夺目。

    这名女子的样貌，跟小公主长的有些像。罗宾一看，立即一眼便认出了，正是国王的大女儿，乔安娜公主。

    他之所以认得，是因为在前任王子的记忆中，也同样见过这位乔安娜公主。这位国王的长女是被当作王储来培训的，而精通武技，也是其中训练的一项。免不了将来有可能带兵出征，总得懂一些。可能也正因如此，使得这位乔安娜公主不爱红妆爱戎装，喜爱武艺，经常会到后面的森林以及那片沼泽地去打猎，以此锻炼自己的箭法与武艺。另外，她本身也挺喜欢打猎。

    从后花园出来的话，当然便会经过那棵老椴树下的深井。所以，前任王子的记忆中，便也有见过这位国王的长女，乔安娜公主。只是前任王子虽然也见过这位乔安娜公主，但却并没有被乔安娜公主的美貌所吸引，反而更喜欢苏菲亚小公主。

    在罗宾看来，就当真有病，变态。虽然依据故事里的描述，小公主是所有公主中最漂亮的那个。在前任王子的记忆中，也是一直这么认为。可在他看来，这小公主还没成年，就算再漂亮，也根本没有可比性。以他的眼光来看，当然是这位国王的长公主，乔安娜公主才更漂亮，也更符合他的审美观。

    罗宾之前其实也曾有打过这个乔安娜公主的主意，是他变回人身的备用计划人选之一。因为这位长公主也是经常出宫，到森林里去打猎的，而只要从后花园这边出来，也总会经过老椴树下的深井。只可惜，这位乔安娜公主每回都只是来去匆匆地路过，从不曾多作停留，没给过他这样的机会。

    眼下看这位乔安娜公主的打扮，又还骑着马，显然又是要出宫去后面的森林与沼泽中打猎。

    “乔安娜公主！”

    小公主身边跟随的侍卫与仆人们一见乔安娜公主，立即向这位长公主弯腰低头行礼。

    “乔安娜姐姐。”小公主一见到乔安娜，也立即甜笑着叫了一声打招呼。

    不过在这里就碰到了乔安娜，让她心头惊讶之余，也还有些庆幸。幸亏自己刚才处理的快，已经完事了。不然若是晚上一会儿，岂不是就被出门的乔安娜给撞到了。那样的话，自己的秘密可就暴露了。

    “苏菲亚。”乔安娜公主闻言，也立即向小公主带着宠溺地含笑回了一声，不过当她注意到人群中的罗宾后，立即不由面色一变，抬手指向罗宾，惊讶地皱眉问道：“这是谁？”

    以罗宾目前这身拉风的打扮，光着上身，下身也只是系着那个侍卫小队长的披风，遮住了重要部位，自然很难不被注意到。何况这时旁边的侍卫与仆人们都向这位乔安娜公主低头行礼，只有他还昂头站着，自然是立即显得鹤立鸡群，一眼就被注意到了。

第三十三章 质疑身份 回返王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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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我为你介绍，乔安娜姐姐。”苏菲亚小公主闻言，立即转身指着罗宾向乔安娜介绍道，“这位是我们邻国阿金斯王国的王子，罗宾王子。”

    “罗宾王子，这位是我的大姐，乔安娜公主。”小公主说罢，又立即向罗宾反手介绍乔安娜。在她看来，当然是认为罗宾并不认识乔安娜。却不知道，罗宾早就见过，还曾打过这位乔安娜公主的主意。他只是之前，还不知道这位长公主的名字。

    “乔安娜公主。”罗宾听小公主介绍完后，这才点头抚胸，向乔安娜公主含笑行了一个贵族礼节。

    他的这个礼节，是前任王子记忆中经过十八年专业宫廷礼仪培训的结果，完美的无可挑剔。他英俊的容颜与温和友好的微笑，也让人无可挑剔，只是现在这副打扮施起礼来，就不免显得颇有些尴尬可笑了。但他自己做起来，却没有半点尴尬与难堪的意味，还是显得自信从容。似乎就算光着身子行这个礼，他也一样能够保持从容淡定。

    “阿金斯王国的王子？”乔安娜公主闻言后，又是不禁十分惊讶，仔细打量了罗宾一眼后，便立即稍有些脸红地避开对方**的上身，继续问小公主道，“那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又为什么这幅打扮？”

    “另外，我听说阿金斯王国的王子已经失踪很久了，你确认他是？”做为一位成年的公主，且是做为王储培养的长公主，乔安娜已开始接触一些政务，显然比自己这个妹妹了解更多，知道更多信息。

    “当然，我很确认。”小公主点头肯定地道：“他之所以失踪，是因为被邪恶的女巫谋害，变成了一只青蛙，然后流落到了我们这里。就在刚才，是我的一个真爱之吻，解除了他的诅咒，他才重新变回人的。”她说到最后时，颇有些得意与骄傲地道。

    “青蛙，真爱之吻？”乔安娜公主闻言，不禁更加皱眉与惊讶，随后翻身下马，走到苏菲亚小公主身旁，又再重新打量了罗宾一眼，确认地问道：“你是说，他被一个女巫变成了一只青蛙？然后，你刚才吻了一只青蛙？”

    “是啊！”小公主高兴地点头道：“这样才能解除他的诅咒。”

    “那你又怎么知道原来的青蛙是个王子，以及真爱之吻能够解除他的诅咒？”乔安娜仍是皱眉不解地问。

    “他跟我说的啊！”小公主道：“他变成了青蛙，也是会说话的。”

    说罢，她又转身指了下后花园外面不远的那棵老椴树，接着说道：“他就住在那棵老椴下的深井里，我刚才玩金球时，不小心把金球掉到了井里。然后是他帮我从井底捡了出来，我为了感谢他，就送给了他一个真爱之吻，帮他解除了邪恶女巫的诅咒。”

    “他说你就信啊？”乔安娜忍不住有些生气地道：“万一他说的是假的，还是一只有毒的青蛙呢？你可能会被毒死的，怎么能随便做这种事，去亲一只青蛙？你平常的聪明都哪儿去了？”

    “可事实证明，他说的是真的啊！”小公主开心地道：“我刚开始也是不答应的，可他非常诚恳地求我，我就好心答应了。看，我不是成功拯救了一位英俊的王子吗？”

    “嘎！”这时侍卫队长手里的丑小鸭听到这儿，忍不住叫了一声。因为它真的有些受不了小公主的谎言了，想要立即把真相告诉眼前这位乔安娜公主，希望这是一位明理的好公主，能为他们主持公道。

    小公主一听丑小鸭的叫声，立即不由凌厉与威胁地瞪了丑小鸭一眼，示意它不要乱来。

    “没错，就是这样。”罗宾听到丑小鸭的叫声后，也生怕丑小鸭会忍不住开口说出真相。那样，小公主一下令，就会立即让那个侍卫队长杀死丑小鸭，他可不能让它开口。安抚地看了丑小鸭一眼，他又立即接道：“是苏菲亚公主的真爱之吻拯救了我，解除了我身上邪恶女巫的诅咒，她真是一位善良又美丽的好公主。”

    “这只鸭子又是怎么回事？”乔安娜公主听到丑小鸭的叫声后，立即闻声瞧了一眼，向苏菲亚问道。她显然也没认出，丑小鸭其实是只天鹅的幼鸟，只以为是只丑鸭子。

    苏菲亚小公主立即道：“我在水井旁边还发现了这只受伤的小鸭子，就想让人带回去救治。”

    “我们苏菲亚确实是一位善良美丽的小公主！”乔安娜笑着夸赞了一句，向罗宾质问道：“那么，尊贵的罗宾王子，您又是因为什么被一个邪恶女巫变成青蛙的？又为什么会来到我们安达尔王国？”

    “善良？”罗宾闻言，忍不住在心里翻了个白眼。看样子，这位小公主在自己家人面前伪装的很好，至少她这个大姐就不知道她的真实秉性，还一直认为她是个天真善良的小女孩儿。当然，也可能乔安娜清楚，只是本着家丑不可外扬，当着他这个外人的面这么说而已。

    不过他此时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回答乔安娜道：“这个问题，我想等待会儿觐见了国王陛下后，再一起向大家解释。”

    乔安娜审视着点了下头，没有再多问，只是道：“好，那我立即去禀报国王。”

    说罢，又向苏菲亚吩咐道：“苏菲亚，你让人先安排他洗个澡，换身衣服，然后立即带他到父亲的书房来。”

    说完，又转向自己的侍卫队长吩咐道：“考纳德骑士，你陪着小公主一起，保护好她的安全。”

    “遵命，乔安娜公主。”原本在乔安娜马后的一名骑士闻言，立即抬手一拍胸口，恭敬地领命答道。他胸前穿着坚硬的胸甲，伸手一拍，发出“咣”地一声响。

    话音落后，他立即吩咐自己后面的手下一起下马。眼下出了这档事，乔安娜公主要立即回去禀报国王，显然是不会再出去打猎了。

    而乔安娜当着罗宾的面儿，明言这么吩咐，显然也还是不信任罗宾，并没有相信他的话。她的侍卫队长考纳德，是一名已经激发出斗气的四级中阶战士，比小公主身边的侍卫武力，可要高出太多。有考纳德的保护，她也才能更放心。

    吩咐完一切后，乔安娜公主没有多留，又转头跟苏菲亚说了一声，便立即转身重新走进城堡去了。她的马，自然有人牵着照顾。

    在公主离去后，那位考纳德骑士立即接着发布命令，让自己手下的卫兵有的负责把马牵回去，有的留下来跟他一起，还有的则赶回去坚守自己原本的岗位。

    “沃德。”小公主见状，也叫了声自己的侍卫队长，吩咐道：“你找人去给这只鸭子治伤，把它亲自照看好。”

    言下之意，自然是命沃德亲自看管好丑小鸭。沃德闻言，连忙意会地领命，并先行向小公主告别，带着自己的手下离去。

    眼下小公主有考纳德骑士亲自陪同保护，自然是用不着他们了。他们还另有事做，而且他也必须交待好自己的手下，别把刚才的事实真相，向任何人透露，最好都烂在自己的肚子里。他要再提醒一次，以说明这件事的严重性。

    罗宾担心地目送丑小鸭离去，消视在自己的视线中后，便随后跟随小公主进入城堡，回返王宫。

    回到王宫后，小公主便立即命令自己的贴身侍女去传达命令，给罗宾临时安排一个有浴室的客房，打水让他沐浴，再命人给罗宾找一身干净合体的新衣服。

第三十四章 要学会适应

    虽然只是临时安排的一间客房，但这里毕竟是一国王宫，就算安达尔王国并不算大，只是个小国家，但再怎么样，也不至于会穷了国王。全国的财富聚集起来，国王自然是这个国家最富有的。

    所以，就算只是临时安排，且这间客房也并不是王宫里最好的，但里面却也是布置的精致奢华。地上铺着厚厚的羊毛地毯，编织着精美的花纹，踩上去柔软而舒适。

    房间中央是一张铁艺大床，厚厚的床铺，只是看上去就显得很舒适。四面的墙壁上，有油画、木雕等壁挂装饰，每一样都显得颇为精美。想必随便拿一样出去，都能卖出不菲的价格。

    只是，在这种落后的时代，再是布置的如何精美奢华，在罗宾眼中看来，也都算是一般，远不如他在地球现代世界的各种享受舒适与方便。单是一个自来水，就不是这个时代能比的，另外还有各种先进电器之类。

    不过既然穿越到了这个世界，自然也得学会适应。他前几天当青蛙时，都已是开始适应了。现在再怎么说，终于是变回了人，岂不比当青蛙的日子要强出太多。

    重新变回人的感觉，真是太好了。没有体会过失去，就无法体会现在这种失而复得的美好与幸福。

    被一名女仆领着进入房间中后，罗宾立即忍不住先一把扑在柔软舒适的大床上，躺了上去。

    这张床果然像刚才看上去的一样，非常柔软舒适。重新躺在床上的这种感觉，让罗宾忍不住满足地长叹了一声。想想之前当青蛙的时候，每天晚上睡觉都是钻进那处湿漉漉的洞穴里，那真称得上是段噩梦，简直不是人过的日子。

    好吧，也确实不是，他之前是只青蛙，而青蛙就是得待在那样的环境里。反而青蛙待在这种干爽的环境里，会不适应。

    舒适满足地长叹一声后，罗宾都有些不想起来了。如果不是待会儿还要去见国王，解释他的身份与来历，他都想这么干脆一直躺着，然后美美地睡上一觉，好找补回他失去人身的这些日子。

    可惜，现在还不是时候，只能等晚上了。

    不过旁边浴室里的热水还没打好，他倒是还有机会在床上多躺一会儿。等仆人们用木桶轮流提着热水，把浴室里浴缸的水倒满后，便有仆人过来叫他。

    而在此期间，小公主的那个贴身侍女已是为他找好了几套衣服，带了过来，供他挑选。除了挑他喜欢的样式，也主要是挑拣合适的。毕竟没来得及具体量尺寸，只是目测，并不一定特别准确合身。所以就多拿了一些，让罗宾挑选尽量合身的。

    热水倒好后，罗宾谢绝了留人服侍他沐浴的好意，把所有人请了出去，关上房门，自己单独泡了个热水澡。

    浴室里面，那说是浴缸，其实也就是一个石砌的小水池，再打磨的光滑一些。罗宾看了一眼，并没立即踏进去洗澡，而是先对着浴室内的一面镜子，对镜自照。

    他重新变回人后，所变化的这具身体，却也是前任王子的。毕竟原本青蛙的身体，就是前任王子。青蛙是由人家这具身体变成的，解除诅咒变回去后，自然也是原本的身体，没可能直接变成前世的他。

    除非他修炼日久，能够施展变化后，才能够自行变化。

    关于前任王子的样貌，在前任王子的记忆中自然也有，罗宾早就从其记忆中见过。不过，却还没真正亲眼见过。眼下，才是第一次。从之前变回人后，他也一直没机会看自己的样貌。除了事情的发展没给他这个时机外，也是没有什么自照的工具。

    现在，才终于既有了时机，又有了正确的工具，一面很通透的镜子。这镜子并不是由铜器或其他金属打磨的，而就是玻璃制镜子，虽然工艺比起地球现代的水平还落后一些，但差别却也不是太大，已经显得很通透，能够把人照的很亮。

    另外，他也早有注意到，这座城堡王宫里的所有窗户，都是安装的玻璃。显然在这个世界，玻璃早已被发明了出来，而且工艺已经显得相对成熟。

    毕竟这不是纯粹的西方古代世界，而是一个类似，但却拥有魔法及许多奇幻元素与生物的世界。所以有一些超越当前时代的发明，也并不是太令人意外。

    这世界的玻璃，据说便是矮人发明的。矮人一向擅长挖矿、治炼与制造，而且打造各种金属制品与一些工艺品的技艺很高超。

    当然，最有名的，还是矮人制造的武器。由矮人所打造的兵刃，远比人类自造的更加优质。市面上，矮人的兵器，价格也更高。

    罗宾对镜自照片刻，仔细打量了自己现在的这具身体一番后，对这具身体倒也还算满意。

    前任王子这具身体的年龄，是现年十八岁。不过因为从小锦衣玉食，营养好，再加上从小就开始学习武艺，久经锻炼，所以发育的比同龄人显得更高大一些。身材也是锻炼的非常好，每一块肌肉都显得结实而有力。什么腹肌与马甲线之类，也是全都不缺。

    另外，还是属于脱衣有肉，穿衣显瘦的那种类型。脸孔清秀而英俊，并不像身体一样被肌肉所充塞。

    “好吧，确实比我以前的样子要帅点儿！”

    仔细打量过后，罗宾也不得不承认这点。眼前这具身体的英俊程度，确实比他前世要强。不但身材更高大，显得更加有型，样貌也是比他前世更英俊，甚至称得上俊美。再加上西方人的那种脸型特征，五官显得更加立体，也会给人留下更深的印象。

    他前世其实长的也不差，同样是帅哥一枚。只是相比起来，确实是不如眼下这具身体了。而且这具身体的英俊，还是那种非常惹眼惹人注目的。

    被扔到人群中，绝对能一眼就注意到。就像是太阳，在不断发光发热着，很难不被人注意到。而他前世的帅，就达不到这种惹眼级了。

    不过这张脸虽然更帅，但顶着别人的样子，还是让他多少有些不习惯。初看下来，总觉有些陌生，第一眼都难以立即意识到是自己。

    但也终究会习惯的，时间长了就好了。就像他之前已开始适应那具青蛙的身体一样，也会很快适应这具的。

第三十五章 必须证明 我要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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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宾洗完澡出来后，依照前任王子的眼光，在床上放着的几套衣服中，挑选搭配出了一套合身的衣服穿在身上。

    这个世界的衣服，自然是与他前世地球上的服装大有区别的，他以前并没接触过，只能是依靠前任王子的经验来挑选。否则他自己选的搭配不合，或穿衣方面有什么讲究，他没弄对，那可就闹笑话了。

    他目前的身份是王子，穿衣讲究方面自然不能弄错，否则这种简单的都能弄错，可就会更加让人怀疑他的身份了。

    这不是简单的童话故事，不是他说自己是王子，所有人就都会相信他是王子，不做任何查证。

    也只有丑小鸭这种单纯善良的小动物，会相信他的任何话。一旦信任了他，就他说什么是什么，不会有任何怀疑。在这座王宫中，目前也就只有小公主苏菲亚愿意相信他是王子。

    其他人，如乔安娜公安、国王等，在没有取得任何查证，有确实的证据之前，都是绝不会轻易相信的。

    而小公主的相信，也只是这小女孩单方面愿意相信，觉着这就应该是故事里王子与公主的美好幸福相遇。另外也是她亲眼目睹了罗宾从一只青蛙变成人，带给她的冲击很大。

    而她之前是不相信罗宾的任何话的，可丑小鸭替她证明了真爱之吻确实能解除罗宾身上的诅咒，将他由青蛙变回成了人。当事实就摆在眼前后，便由不得她不信。

    而相信了这点，也就让她连带相信了罗宾是王子的这个身份，以及相信了罗宾与丑小鸭之前说过的所有话。通过这一点，而连带证明了其他点。

    她再怎么说，也终究是个小女孩儿，心智发育并不完全成熟，虽然远比别的同龄人要更聪明，却终究还有些小女孩的天真幻想与喜爱憧憬。当罗宾由青蛙变成人，证明了他确实是位英俊的王子后。小公主立即就看上了这位王子，现在就算有人说罗宾不是，她也不相信，还是宁愿相信自己的判断。

    尽管事实罗宾确实是，并没有说假话。但她这种单方面的一厢情愿判断，还是显得有些不够理性与客观，这就是依然不成熟的表现。

    外面的房间里也同样有镜子，衣柜上就镶了一面。罗宾穿好衣服后，又对镜照了照，稍微整理了下领口等处的细节，确认没有任何不妥之处后，这才开门走了出去。

    他本人其实是不太在乎衣着打扮与过分追求仪表的，前世当驴友在外旅行时，有时风餐露宿，喝的水都不够，哪还顾得上什么仪容仪表，梳洗打扮。何况一个人在野外，也没人会看他。有同伴、朋友一起跟着的时候，大家也都一个球样，自然也没谁去在乎。

    而不旅行，平常在家的时候，他基本就是宅男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有时经常一整天都不梳头洗脸。也就只有工作期间，上班的时候，才会稍微收拾一下。

    但他工作是程序员，敲代码的码农，又不是销售，也不需要出去见人交际，跟人打关系。所以，这方面公司也没硬性要求，非要大家都西装革履。大部分程序员的穿着，都比较随意普通。有时加班加一整夜，第二天也是顾不得刷牙洗脸之类，都先忙着补觉了。

    长期以往的这般生活，自然也就造成了他平日有些不太修边幅，生活上粗枝大叶，不拘小节。再加上前世又还没有正式的女朋友，在这方面自然是更加随意放开，不要求自己了。

    但他现在做为王子，就不能再这般随意了。至少眼下即将面见国王的这次不能，他必须得收拾齐整端起来，要先在外形仪表上就给国王等人一种他是一国王子的信服感。第一印象很重要，只要先入为主给了他们这个印象，后面的就会相对顺利了。

    不得不说，做为一名王子与贵族，着实是挺麻烦的。这个类似西方中世纪的世界，贵族的礼仪要求与繁琐程度，比起真正的地球上西方贵族礼仪，是只多不少。单是为这点，他也不愿做这什么鸟王子，没事老得端着累不累，这样的生活有什么快乐与趣味，也太拘束了。

    只是，他虽然不愿承认这个身份，但可惜丑小鸭之前已经一再强调说破了。现在，他再说不是也晚了，不认也得认，而且还必须证明自己的身份没错，说的是真话。不然等待会儿面见国王的时候，他如果不能够证明这点，那很可能会被国王认为是蓄意欺骗，一怒之下，让人把他拉出去给砍了，那可就冤死了。

    所以他现在，必须得证明自己是罗宾阿金斯，是阿金斯王国的王子这个身份。

    开门出去后，罗宾但见小公主却是正在门外面等着他。让人搬了把椅子坐在旁边，一边无聊地等待，一边又在那里抛她的金球玩儿。也不知等了多久了，倒也算真够有心的。除了她之外，旁边还有她的贴身侍女，以及之前乔安娜公主指定派在她身边跟随保护的那个考纳德骑士带着两名手下士兵。

    当听到房门一响后小公主等人便立即扭头看了过来。而当看到梳洗一番，穿戴整齐的罗宾后，小公主与她的两名贴身侍女，都不由看的有些一呆，面上发红。

    所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虽然她们之前也都见过了罗宾，但那时的罗宾毕竟衣着不整，甚至没穿衣服，此时穿上一身合体华丽的衣服后，又再梳洗打扮的整齐，不由更是衬托出了罗宾王子的英俊容颜，让她们看的有些发呆。

    就算是那个考纳德骑士与他的两名手下，身为男性，也是不禁瞧得略愣了下。觉着这位王子俊美的都有些过分，简直能够比拟精灵的绝世容颜了。

    事实上，依据前任王子的记忆。阿金斯家族的祖上，确实曾经拥有精灵血统。但却很久远了，而且并没有具体记载，只是流传下了这个说法。所以到底是真是假，也不得而知。

    眼前的罗宾，不说别的，单是仪容姿态与不自然间所流露出的贵族气质，都会立即让第一眼瞧到的人相信，这绝对是位真正的王子。

    人类的礼仪中，衣着打扮占了很大一部分。之前罗宾光着身子，只下身围系了条披风，再是显得如何不凡，也很难完全衬托出他王子的气质。但这时衣服一上身，尽管也并不算多隆重正式，且衣服的规格也稍有不及，却还是立即衬托出了王子高贵的气质。

    “砰”地一声，小公主因为看的有些发呆走神，不由没注意到自己手中正抛起的金球，又失手掉落，砸到了地上。

    小公主见状，不由立即尴尬一笑地回过神儿，然后连忙低头伸手一召，将自己的金球召回在手中。地面距离她手掌的距离并不远，这点儿距离，还是在她目前的召唤距离内。

    “王子殿下，您出来了！”

    小公主召回自己的金球后，又立即带着些羞意地轻提自己两边的裙角，向罗宾甜甜一笑，行了一礼。

    小公主都先行礼了，旁边的两名侍女自然也是立即跟着向罗宾行礼，连考纳德骑士与他那两名手下也不好在这时干站着，也是跟着略低头行了个礼。

    “苏菲亚公主！”罗宾见状颇为无奈，也只好欠身回了一礼。

    “您真是位英俊的王子！”小公主欣喜高兴地诚心夸赞了一句，立即一把拉住罗宾的手，道：“好了，我们去见我的父亲吧！我要告诉他，我要嫁给你。”

    罗宾闻言，不由更是无奈与哭笑不得，“你现在的年纪太小了吧，都还没成年。”

    这个世界成年的年纪，比他前世地球上大部分国家法律规定成年的十八岁要早一点儿，十六岁就算成年了。有的甚至更早，穷人家的女孩儿，十四、五岁，甚至更早嫁人的也多的是。但小公主目前才十二岁，却未免太早了，就算她父亲再是宠爱她，恐怕也不允许她这么小就嫁人。

    “我们可以先订婚，等我十六岁成年后，就立即举行婚礼。我们甚至可以把我的成人礼跟婚礼一块儿办。”小公主却是早有准备，立即回答道。

    罗宾闻言，就只剩下无奈了，都不知道该再说什么。这个小女孩儿为了尽快过上王子与公主成婚后在一起的幸福快乐生活，未免也太着急了。有憧憬是不错，但非要急于把憧憬变成现实，可就让人有点儿受不了了。

第三十六章 面见国王 爱丽丝公主

    小公主苏菲亚带着罗宾在王宫里转来转去，最后将罗宾带到了王宫主建筑最高的一层。国王日常办公处理政务的书房兼办公厅，就位于这一层。

    这座王宫说是王宫，其实也就是大点儿的城堡，建筑规模远不及罗宾前世所见过的故宫等华夏古代宫殿。其实他前世地球上西方世界古代各国的王国，也大抵都是如此，建筑规模都算不上太大。

    这可能也是跟所统治的国土规模成比例的，先天格局上就有些小。当然，也可能是因为王宫的人数没那么多，所以没必要设计那么大的。需要入住的人口就这点儿，自然也不需要建太大的。建多了全都空着，也是浪费，还空耗财政。

    整座城堡便是王宫，所有王宫内的人员，全部是为国王及王室成员服务的，如大臣、骑士、卫兵、仆人等，并没有普通的居民与平民百姓。王宫是相对独立的，并不与城市相连。

    当然，安达尔王国也有自己的王都城市，叫斯特安顿，就位于王宫的下方。

    王宫与都城是建在一座不太高的山峰上，城市位于下面的山脚，王宫则是位于高高的山顶。半山腰上，则是一些大臣、骑士的府邸，还有各地封爵在王都内的住所。

    身份越尊贵，位置越高的人，其府邸便建的越高，越接近山顶的王宫，最下面的城市中，自然就是普通的居民与百姓。

    小公主带着罗宾抵达国王的办公厅后，守在门外的卫兵立即向小公主行礼，“苏菲亚公主！”

    行过礼后，左边的那名卫兵立即接着说道：“国王已经等候您多时了，请进！”

    说罢，转身替小公主推开了办公厅的大门。在他推门的同时，另一名卫兵在行完礼后，则立即向里面高声唱名道：“苏菲亚公主到！”

    小公主随意向两人点了下头，便拉着罗宾走了进去。他们两人身后跟随的考纳德骑士与小公主的贴身侍女等人，只能留在外面等候。

    国王的办公厅很宽敞高大，以罗宾估计，差不多有上百平米。而且穹顶很高，更显得高大宽阔。里面的装饰，自然更显奢华精致，地面上同样铺着柔软精致的地毯，四面墙壁上的壁挂还有各种摆放的雕塑与装饰品，也更加名贵奢华。穹顶式的天花板上，还绘制着精美的壁画。

    既然兼是书房，自然还有满满的书架。书架内除了各类书籍，也摆着一些精美的雕塑与工艺品。

    国王的办公桌，位于进门后的右手边，邻着一扇巨大的落地窗摆放。因为这扇落地窗的原因，使得办公厅内采光非常好，明亮异常。

    国王正坐在办公桌后面的椅子上，是一个看上去约四、五十岁，有着棕色头发及浓密胡须的中年人。他虽然还是坐着，但也能看出身材很高大。双眼深遂而明亮，饱含着智慧与阅历。

    头顶上一顶镶满宝石的璀璨王冠，在昭示着他的身份。其实便是没有这顶王冠，单看他所坐的位置以及其身上显露的威势，也能让罗宾在进门后，一眼就判断出，这位便是安达尔王国的现任国王，约翰国王，也是三位公主的父亲。

    国王的身边，此时自然还有之前来通禀的乔安娜公主。而在乔安娜公主的另一边，还有一位年约十六、七岁的美丽少女，同样穿着华丽的公主裙，头上戴着一顶小王冠。

    很明显，这个同样也长得非常漂亮美丽的少女，应该便是国王的二女儿，小公主的二姐，爱丽丝公主了。

    罗宾见到后，都不用猜，一眼就判断了出来。而且三位公主既然是同父同母的亲姐妹，相貌上自然也长得颇为相像，能够一眼就让人认出她们是姐妹。

    只是三人相貌虽然相像，却也各有风格。乔安娜公主的长相颇显大气，端庄典雅，有种明艳之美，身上还有种女子少有的英气。可能也是她喜爱武艺，常年习武的原因。再加上又已被立为储君，是将来的王位继承人，自然也对自己要求严格，身上很有种罗宾前世职场女性的那种干练之气，而且还是女强人级别的。

    爱丽丝公主的长相，相对来说，便显得清秀一些，脸部线条看起来更加柔和。气质上似乎也是女孩子特有的柔弱感，不过却还有些知性气息，显得有些秀外慧中。

    用罗宾前世的标准来看，感觉有些文艺女青年的味道。

    至于小公主，目前还没成年长开，却是还不太好评判。不过只以现在来看，却是显得颇为娇艳，像是朵含苞待放的美丽花朵。不过鉴于自身的遭遇，罗宾觉着这是朵有刺的玫瑰，甚至是有毒的。

    另外，因为还算小女孩，相貌上也更显得有些可爱。甚至她漂亮的小脸蛋上，还稍微有些婴儿肥，更显可爱之态。

    国王的右手边，是两位公主。左手边也另站着两人，一位也是个看上去四、五十岁的男子，身穿着贵族服饰，身材有些微胖，看上去像是国王的侍从官。另外一个，则是名骑士，从他身上还穿着铠甲，就能明显判断出来。不过因为毕竟不是战场，所以只是穿着便于行动的半身甲，非是那种全身板甲。

    王宫内的卫兵，也差不多都是类似打扮。区别之处，是在于普通卫兵只着半身铠甲，从小队长往上的统领，就开始身背披风了，同时铠甲的样式也有不同，更显得华丽。

    比如本是乔安娜公主身边侍卫队长的那个考纳德骑士，身上的铠甲就比小公主身边之前跟着的那个侍卫小队长，要显得更加精良与华丽。而眼前国王身边的这个骑士，其身上的铠甲又要比考纳德骑士的更加精良华丽些。依此推断，罗宾猜眼前的这个骑士，应该是王宫卫队统领中，职位最高的那个，也应该是武力值最高的一个。最厉害的骑士，自然是理应随行保护在国王身边，毕竟国王才是最重要的。

    两位公主与那个侍从官，原本也都是一起在旁边坐着等待的，不过当小公主带着罗宾进来后，三人便立即都跟着站起。那名骑士，则从始至终，都一直保持站立，姿势也很标准，显得一副军人作派。

    至于国王，自然是没有起身了，依然保持坐着。不过当见到小公主进来，还是一直牵着罗宾的手后，他面上立即有些不悦地加重语气叫了声，“苏菲亚！”

第三十七章 试探 两年前的成人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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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公主被国王略加重语气地叫了一声，还有些没意识到什么。但罗宾注意到国王的目光盯着两人拉手的地方时，便立即先意识过来，率先松开了小公主的手。

    其实他一开始对此也是有些抗拒的，但甩了两下，小公主却非拉着不放，他便也无奈从了。而且只是拉拉小手，在他来说，本来也就觉着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再说小公主的手柔软光滑，手感很好，拉着也是挺舒服的。

    他绝对没有任何别的想法，只是单纯就手感而言。

    小公主察觉到罗宾松开手后，看了一眼，倒也是随后意识过来，不过却也没在意，只是略提裙摆向国王行了一礼，甜笑道：“爸爸！”

    国王看起来似乎确实对小公主十分宠爱，对这个最小的女儿没有任何抵抗力，刚才本来还有些不高兴呢，但见小公主向他甜甜一笑，便也不禁立即跟着露出一个微笑，向小公主点了下头。

    罗宾见状，便也趁国王心情转好的时候，向国王行了个标准的贵族礼节，道：“阿金斯王国的罗宾阿金斯，拜见安达尔王国的约翰国王陛下。”

    国王见状，立即收起面对小公主的笑容，重新恢复威严脸，向罗宾不客气地问道：“你如何能证明你是阿金斯王国的罗宾王子？”

    他没有任何客套话，第一句话就对罗宾的身份起了质疑。

    “爸爸，他真的是王子，他没有说谎。”国王才问罢，罗宾还没回答，小公主却先不满地立即站出来替罗宾辨解。

    “苏菲亚，注意点儿场合？”国王见状，忍不住又有些无奈与不满地略责备了苏菲亚一句，接道：“请让他自己回答。”

    “没事，我来回答，我能够证明自己。”罗宾抬手轻拍了下小公主的肩头，又重新向国王点了下头，带着自信笑容地说道：“两年前我的成人礼，除了本国的王公贵族外，我父亲查尔斯国王还邀请了周边各国的使臣参加。我记得当时贵国也有派遣使臣，我没记错的话，当时的主使臣是卡特法兰德伯爵。不知道这位卡特伯爵，现在是否在王都？如果在的话，请来一见，相信他还记得我。”

    “另外，我父亲那时已开始为我的婚事考虑，当时还向各国使臣赠送了我的一张正面画像，以便哪国有适龄的公主可以考虑联姻。相信卡特伯爵，应该也有把这张画像带给国王陛下。”

    罗宾在浴室里洗澡的时候，就已经仔细考虑过了，等到面见国王后，要如何证实自己的身份。在仔细搜索了番前任王子的记忆后，他发现两年前的成人礼，算是最有力的直接证明。只要那位卡特法兰德伯爵确实是安达尔王国派来出使参加他成人礼的使臣，也确有其人。那人证、物证，一下就都齐全了。

    国王的二女儿，站在旁边的爱丽丝公主听罗宾提到这件事后，不由古怪地瞧了罗宾一眼，立即红着脸低下了头去。

    其实在罗宾刚进来的时候，这位爱丽丝公主在打量了他第一眼后，便始终有些低头害羞的样子，始终没怎么抬起头来。罗宾虽然也有注意到这点，但却并没太在意，只以为是自己现在的高颜值样貌所自带的魅力效果加成，另外，也就是这位爱丽丝公主本身性格有些腼腆内向，过于害羞。此时他正专心向约翰国王解释证明自己的身份，也更没多少余暇心去留意旁边。

    国王在听罗宾说完后，保持面色不动地盯了罗宾片刻，忽然拍手大笑道：“罗宾王子的记忆力真好，两年前的事情，竟然还记得清清楚楚。可惜，卡特伯爵现在不在王都，回他自己的领地处理事务了。不过，你的画像，确实在我这里。”

    说到最后一句时，他向自己左手边那个侍从官模样的贵族抬手示了下，那名贵族便立即将旁边矗立的一个画架翻转了过来。由本来背对向罗宾，转成面向罗宾。而画架上这时所架的那幅画，正是前任王子两年前在其成人礼之前，由国内最著名的画师为其所作画像，专门往成人礼准备的。

    同时这幅画像，也是当时王子的父亲，已逝的查尔斯国王向各国使臣所赠送的那副。老国王对这件事早有准备，提前就已让画师临摹了好几幅。

    画像上，罗宾王子身穿正式的王子服饰，一只手扶在腰间的剑柄上，正呈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更显得英俊非凡，天生尊贵。而只是两年的时间，与他现在样貌变化并不大。任何人只要眼不瞎，一眼就能认出，罗宾正是画像上的那位王子本人。

    原来国王却也是记得这件事的，并早就让人找出了这幅画。在罗宾一进来时，他立即就已确认了罗宾的身份。刚才故作威严地质问，不过是在试探罗宾。好在罗宾应对得当，也没显出任何惊慌失措处。

    罗宾在见到这幅画像后，也不由暗自松了口气，彻底放下了心。虽然他知道自己这个阿金斯王国王子的身份绝对不假，经得起验证，但还是怕事有万一，出现什么意外的变化。现在好了，终于确认了。

    关于两年前的成人礼，在前任王子的记忆中，自然是记忆深刻，毕竟那可是他的成人礼，标志着他已成年。对他本人来说，是一件很重大的事。而且在当时的成人礼上，前任王子的父亲，也是于宴会上正式宣布，册立王子为真正的储君。

    另外还有一件事，便是老国王也是在王子成人礼的宴会上，得以认识了那个后来的邪恶女巫王后。当时那个邪恶女巫，好像是利用了某个贵族夫人的头衔，混进宴会里的。可后来国王结婚时，查证她的这个身份，却倒是也不假，是某个伯爵夫人。只是那位伯爵，也是在与其成婚后不久就过逝了。

    现在看来，自然还是这女巫的手段，是其惯用的伎俩，可惜老国王却没分辨出来，完全被其迷惑了，而且当时不听任何人的劝告，包括前任王子这个亲儿子。最后，自然是落了个同样下场，悲剧了。

    正因如此，前任王子对两年前的成人礼，自然是记忆非常深刻。他还记得在宴会上初见那个邪恶女巫时的样子，这女巫虽然邪恶，但也不可否认的是，确实生得非常美貌。连当时的王子，也都在初见之下，不禁有些为其美色所迷。老国王更是在一见之下，就被迷得失魂落魄了，对其念念不忘。再加上这女巫蓄意亲近诱惑，自然是干柴遇上烈火，很快就成了老国王的情人。然后再过不久，老国王便娶其做了新王后。从认识到结婚，都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快嘀很。

第三十八章 罗宾王子是我的

    “你们看，我就说罗宾是王子吧，绝对没错的，他绝不会骗我！”

    小公主苏菲亚一见国王让侍从官转过来的那幅画像，上面的人正是罗宾，立即高兴地得意道。但说罢后，却又不由有些埋怨地向国王道：“爸爸你既然早确认了罗宾的身份，那干吗还故意质问他？”

    国王笑道：“我只是试探下罗宾王子的反应。”说罢，他从椅子上站起身，向罗宾点头略致歉地道：“罗宾王子，刚才真是得罪了！”

    “不必如此，您真是太客气。”罗宾见状，连忙欠身还了一礼，表示不敢当，“这本来就是应该的，毕竟我出现的太过突然。又是独自一人，没有任何旁证。换成是任何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怀疑我的身份的。”

    国王闻言，很是满意与欣赏地又向罗宾点了下头，然后向罗宾道：“我先向你介绍下在座的各位吧！”说罢，先指向自己的大女儿，道：“乔安娜你刚才见过了，不必再多做介绍。”

    虽然国王说了不必再多做介绍，但罗宾与乔安娜公主闻言，还是互相瞧着再含笑点了下头，算是再次见过了礼。

    国王看两人点过头后，便接着指向自己的二女儿，介绍道：“这是我的二女儿，爱丽丝。”

    “爱丽丝公主。”罗宾闻言，便立即向爱丽丝公主正式行了一礼。

    “罗宾王子殿下！”爱丽丝公主闻言，也立即轻提裙摆，向罗宾回了一礼。不过她行礼时，却还是一直害羞似地低着头，不敢怎么抬头直视罗宾，只是悄悄偷眼打量了下。

    罗宾见状，还是只以为这位之前没见过的爱丽丝公主太过于腼腆害羞，仍是没怎么在意，只是保持着礼貌微笑。

    “说来其实很巧，两年前在卡特伯爵参加完王子的成人礼，回国带给我王子的这幅画像，并转达了查尔斯国王向各国适龄公主联姻的意思后，我当时曾考虑过要将爱丽丝嫁给王子。”不妨国王接下来的这番话，才终于道出了事情的因果。

    罗宾一听后，也才恍然明白为何爱丽丝公主在面对他时始终有些过于害羞。本来以为只是这位公主的天性，却不妨原来中间还有这一层关系，两人是差点儿成为夫妻的。此时忽然真正见到了罗宾，这才导致爱丽丝公主对他有些过于害羞。

    “父亲！”爱丽丝公主闻言之下，不禁更加羞不可抑，带着羞恼地叫了一声。也实在没想到，自己的父亲会当面把这件事说出来，这时她羞得简直有些无地自处，真恨不得地上忽然能裂开一条缝儿，好让她跳进去躲躲。

    便是罗宾在明白这层关系后，也不禁稍微有些尴尬，一时不知该如何面对这位爱丽丝公主了。

    这位爱丽丝公主现年十六岁，比罗宾现在这具身体的年龄只小两岁，确实倒算是适龄的合适人选。至于乔安娜，虽然也同样与他差两岁，只不过是比他大，但也同样算在适龄之中。

    但乔安娜乃是安达尔王国的储君之选，将来是要接任做女王的，所以绝不会轻易嫁出去。要结婚的话，也是招赘上门，是男的嫁。可前任王子当时也是阿金斯王国的正式储君，自然也绝不会入赘上门，去给人做上门女婿。所以他们两人年纪虽也算合适，却是绝不可能。而乔安娜不行，考虑联姻的话，自然是只有二公主爱丽丝合适。至于小公主苏菲亚，年龄就太小了，两年前更是只有十岁。约翰国王根本就还没有考虑过任何关于小公主的婚事，这要好几年以后了。

    “不必害羞，爱丽丝，你终究是要嫁人的。”约翰国王在听到爱丽丝公主羞恼地一叫后，不但没有住口不说，反而是不在意地哈哈一笑，似乎还有些笑话女儿的味道。

    话落，他还要正接着再开口跟罗宾说话，却不妨小公主一听到这话后，立即面色一变地大声道：“不行，爱丽丝不能嫁给罗宾，他要娶的是我。是我的真爱之吻，解除了罗宾王子身上的诅咒，我们是互相相爱的，所以只有我才能嫁给他。”

    小公主这话一出，国王等人都是不由面色一变地看向她。就连本来因为国王的取笑，而更加害羞低头，都忍不住抓住自己姐姐的手，躲在乔安娜身后的爱丽丝公主闻言，也是不禁惊讶地抬头瞧向了自己这个小妹妹。

    “苏菲亚，你胡说什么呢？你才多大？”国王惊讶地略愣了下后，立即不满地斥责了小公主一句，“你根本还没有成年，不能结婚。”

    小公主闻言，立即反驳道：“我只是现在不能结婚，但等我长大就可以了。我也没要求现在就必须跟罗宾结婚，但我们可以先订婚。然后等我十六岁成年后，再举行正式的婚礼。我们甚至可以把我的成人礼跟婚礼一块儿办，那一定会更加盛大的。”

    “罗宾王子，你是什么意见，你也一定坚持要娶苏菲亚吗？”国王闻言后，又不禁惊讶地瞧了自己的小女儿好一会儿，然后转向罗宾问道。

    “他当然也是。”小公主闻言，不等罗宾回答，又立即抢过来地接道：“是我救了他，他只会娶我，也只会爱我，绝不会再爱上别的人的。”

    说罢，又立即转向罗宾，带着些要挟地质问道：“罗宾，你快告诉我父亲，是不是？”

    “苏菲亚，听我说，确实是你解救了罗宾王子，我们都承认这点。但你不能因为是你救了他，就挟恩以报，要求他不顾自己的意愿而报答你，这样是不对的。”国王听到小公主的语气后，面上又不禁闪过些不满与为难，然后叹了一声，放缓语气地耐心教导小公主。

    “但罗宾确实是爱我的，他也答应了会娶我的。”小公主却不理会父亲所讲的道理，只是盯着罗宾进一步逼问道：“罗宾，你快告诉我父亲，是不是这样？”

    “是的。”罗宾闻言，心中十分无奈地叹了一声，向国王道：“我确实已经答应了苏菲亚公主，这一生只会爱她，也只会娶她。”

    他只能这样说，不然以小公主的脾气，他现在说错，肯定回头就立即杀了丑小鸭泄恨了。这也是缓兵之计，暂时应承，他可没打算真娶小公主。他甚至没打算要娶任何一位公主，虽然这三位公主都很漂亮，但他并不打算这么早结婚，束缚住自己。

第三十九章 争取时间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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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吧，我就说过的，我们是真心相爱的，罗宾他只会娶我。”

    小公主闻言，又立即开心得意地笑道。

    国王闻言，不禁又是无奈又有些哭笑不得，“你们才只认识一天，不，认真说，才几个小时，哪来什么真心相爱？何况你还小，根本不懂什么是爱？”

    “我当然懂，爱就是我们要在一起。”小公主丝毫不承认这点，反驳道，“我们认识的时间是短，但我们是一见钟情。互相见到的第一眼，就喜欢上对方了。罗宾，你说是不是？”

    “是。”罗宾很无奈地道。

    “罗宾王子，苏菲亚是不是用什么威胁你了？”国王却是对自己的女儿比较了解，再看罗宾的状况也有些不对，立即意识到了问题。

    “我才没有，我们就是真心相爱的。”小公主闻言，不等罗宾回话，又立即抢先说道。说罢，还紧紧抓住了罗宾的手，“是我的真爱之吻，解除了他身上的诅咒。那可必须是发自真爱的吻，才能够解除的，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涉及魔法、巫术、诅咒之类，国王也不太了解，只是迟疑了下，看了罗宾一眼，问道：“那他没被解除诅咒之前，应该还是青蛙。你的意思是，罗宾王子没变回人前，你就先爱上了只青蛙？”

    “对啊！”小公主强作镇定地道：“他之前确实是只青蛙，但他跟我说了他是王子，又非常真诚地恳求我，我就很同情可怜他。心想他这么可怜，就忍不住由怜生爱，爱上了他。然后我就吻了他，这才能解除他的诅咒。能够解除诅咒，就说明我的吻是真爱之吻。”

    “苏菲亚，你最好不要说谎。”国王看着小公主，郑重地道。

    “我没有说谎，事实就是这样，不信你可以问当时在场的所有人，他们全都看见了。”小公主一副忍不住有些委屈又有些生气地道。她早就跟当时在场的所有人统一了口径，全部是这个说法，自然不怕国王去问。不过此时的心里，却也还是忍不住紧张。

    罗宾就能明显感觉到，小公主抓着他的手，在这时握的更紧了。她毕竟还只是个十二岁的小女孩儿，未经世事，心理承受能力有限。

    “罗宾王子，事情是这样吗？”国王盯视了小公主片刻后，又转向罗宾问道。说罢，又怕小公主插嘴，还特意叮嘱了一句，“苏菲亚，你不要插嘴，让罗宾王子来回答。”

    小公主闻言，面上虽还强装着镇定，但心里又是忍不住更加紧张，抓着罗宾的手，握的比刚才又更加紧了。似乎也是故意如此，在以此提醒他，同时还仰头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生怕他说出实情。

    “确实是这样。”罗宾虽然心中不愿，但口上自然是按小公主的意思回答，毕竟丑小鸭的命，可是正捏在小公主的手里。

    而且事实究竟如何，在他来说，其实也并没多么重要。他只要自己心里清楚就行，也不需要国王此时来为他主持公道。因为如果把事实说出来的话，就算能来得及救下丑小鸭，一举双得。

    但这样一来，国王很可能就会做主要他娶爱丽丝公主，毕竟国王在两年前，就已有这种联姻的意向。而刚才又提起，显然也还有这种意向。至于为何当初没落实，应该是事关重大，还需与自己的大臣们商量。毕竟两国联姻，并不是单纯的婚姻，还涉及到政治上的联盟，以及能为己方谋得什么好处。

    另一方面，也是阿金斯王国内，当时查尔斯国王已被那个邪恶女巫给迷惑住，之后便开始了有些懈怠国事，连为儿子成婚联姻的事，也不着急，暂时给搁置了。两国之内，都有各自的原因。所以前任王子的婚事，才并没立即落实下来。而且当时前任王子的王妃人选，也并不止于安达尔王国，还有另外的邻国，这也需要甄选与哪一国联姻最合适，利益最大化。反正一来二去，事情就耽搁了下来。

    而之后不久，国王就先举行了婚礼，迎娶了那个邪恶女巫，自然又更把这事耽搁了下来。而等结婚后，国王更是被女巫给彻底迷惑住了，开始了有些“从此君王不早朝”，对政事更加懈怠了。反而他不处理，却在那个女巫的迷惑下，把政务移交给了女巫去处理。

    与国王结婚之后，女巫已正式成为新的王后，自然便有了这个权利。这世界可不是后宫不得干政的华夏古代，而且就算是华夏，历史上后宫干政的可也从来不少。而在这个世界，王后更是有完全合理的权利去插手政务。在国王不能处理政事时，王后完全能接手过来。

    王后插手政务后，便开始了培植亲信，排除异己。而前任王子当时，却是被王后吹枕边风，说动国王把王子派到了边境督战，防备一个与阿金斯王国世代为敌的邻国。

    然后当前任王子得以再次回到王都时，便已是在接到自己父亲的死讯之后，赶回奔丧。而等他赶回来时，一切都已经晚了。

    罗宾此时，其实是要避免与爱丽丝公主联姻。因为这是一桩政治婚姻，他不介意迎娶像爱丽丝这么漂亮的少女，但却对所附带的政治因素，极力避免。因为他志不在此，真要遂了国王的意愿，很可能这位约翰国王便会利用他的身份，把他绑在这个政治漩涡上，让他从此难以脱身。

    反而他要是答应娶小公主的话，小公主现在毕竟年龄还小，不能真正结婚，只能订婚。就算他跟小公主的婚姻也避免不了政治因素，毕竟苏菲亚也同样是安达尔王国的公主，是这位约翰国王的女儿。但只要还没真正结婚，这种联合就少了一层关系，国王也很难完全利用他的身份。而他所需要的，也不过就是时间。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成长，他就能从这一切里彻底脱身。所以，答应娶小公主虽也非他所愿，却是能够给他争取来宝贵的时间。

    “我既然已经答应了苏菲亚公主，自然不能食言，我会耐心等着她长大。”罗宾说完后，又接着说道，向国王确认了自己的这个意向。

    “至于爱丽丝公主，我只能说句抱歉。好在我们当初并没正式定下婚约，所以也不算我违背约定，希望国王陛下能够谅解！”

    “对不起，我身体不舒服，先告辞了。”国王听罗宾说完之后，还没回话，忽然爱丽丝公主张口向众人说了一句，便低头转身提着裙摆匆匆而去了。速度之快，感觉都像是在逃跑。

    罗宾刚才的话，算得上是当面拒绝爱丽丝公主了。虽然两人并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在此之前都不认识，今天才是第一次见面，但女孩子毕竟脸皮薄，尤其像爱丽丝这种性格的。听他这么说，哪还有脸再待下去。她此时没委屈到当场哭出来，便已经算好的了。不过她低着头，所有人都看不见，也未必就没哭。

    “爱丽丝！”乔安娜公主见状，忍不住连忙担心地叫了一句。然后转头瞪了罗宾与苏菲亚一眼，连忙随后匆匆追了出去，怕自己这位向来性格柔弱的妹妹出事。

    罗宾见状，心中也是不禁颇为抱歉。但所谓强扭的瓜不甜，他却也不能就为了照顾这位爱丽丝公主的情绪，而违心答应。何况他也不能答应，毕竟丑小鸭的命还捏在小公主的手里。眼下这种情况，他只能是选择小公主。这既能保证丑小鸭安全，也符合他现在的利益，能为他争取到宝贵的时间。

第四十章 王子的经历 帮忙复国吗？

    约翰国王望着爱丽丝公主跑出去的身影，以及大女儿乔安娜追出去，再转回头看向苏菲亚，忍不住无奈一叹，道：“苏菲亚，你应该去跟爱丽丝道个歉，你做的有些过分了。”

    “我又没做错，为什么要道歉。”苏菲亚小公主丝毫没觉着自己有错，“罗宾本来就是我的，是我拯救了他，让他重新变回了人，他也理应属于我，谁都不能跟我抢。就算是爱丽丝，也不行。再说，我们是真心相爱的。”

    国王闻言，不禁更有些无奈了，苦笑地叹道：“你呀，终究还是个孩子！”说罢，又维持着苦笑地向罗宾道：“让罗宾王子见笑了！”

    罗宾露出个稍微有些尴尬而不失礼貌地微笑，道：“苏菲亚公主只是天真童稚，真性情而已。”

    这个腹黑小女孩才不天真，但罗宾这时自然不会说出口，他还需要暂时维持跟小公主之间的关系。小公主非要跟他订婚的这个要求，是有些强硬无礼，但这却恰恰能帮他拖延时间，也正好是他需要的。

    国王闻言，又是不禁摇头一笑，然后认真地看着罗宾，问道：“罗宾王子，你真的爱苏菲亚吗？”

    “当然，小公主这么美丽可爱，我当然爱她。”罗宾道。

    国王道：“我说的不是这种，你知道我的意思。”

    罗宾干咳了一声，收起笑脸，道：“我要说真的对苏菲亚公主一见钟情，您肯定有些不信。但爱情是可以培养的，日久生情处出来的感情，其实才更长久。就像如果您要我娶爱丽丝公主，我们现在也是才第一次见面，同样谈不上有什么感情。政治联姻，感情永远只在其次。我相信您是一位关爱女儿的好父亲，尊重您的任何决定。”

    国王听罢，略有些意外地看着罗宾，然后沉吟着点了点头，道：“我们先不谈这事，这事我会慎重考虑后再做决定。不如你先说说，你到底遭遇了什么，为什么会被一个女巫变成一只青蛙，然后又流落到我们安达尔王国？”

    说罢，他又忽然想起什么地立即接道：“对了，忘了还有两个人要向你介绍。”

    接下来他立即向罗宾分别介绍了自己左手边的那两人，这两人正如罗宾猜测的那般。

    一个是国王的侍从官，名叫伊恩怀亚，帮助国王处理政务，如整理些文件，起草些文书，以及传达命令之类的工作，跟大公司集团老总的秘书差不多；另一个，则正是王宫卫队骑士团的团长，名叫马克亚当斯，也是王宫卫队中武力最高的一人，是一名五级战士。

    等国王正式介绍过这两人，罗宾也与两人分别见了礼后，便立即接着回答国王之前的问题。他这时自然也不隐瞒，如实相告，告诉了国王等人，那个把他变成青蛙的邪恶女巫，其实就是他的继母王后，也是现在掌控了阿金斯王国的女王。

    而其父亲，原本的查尔斯国王，实际上也不是对外宣外的病故，是被这个邪恶女巫谋害死的。他在得知真相后，便想为自己的父亲报仇，铲除女巫，无奈却不是女巫的对手，被变成了一只青蛙。

    而且变成青蛙后，还继续遭到了女巫的追杀，在全国发布了消灭青蛙的命令。罗宾无奈，只能是连忙逃出阿金斯王国，借助一条地下河流，穿越两国边境上那座神秘的魔尔森林，来到了安达尔王国。并且露头之后，就直接来到了安达尔王宫附近的那口深井里。

    至于待在深井里的这些日子，包括结识丑小鸭，罗宾自然是略过不提，只简单带过，然后就接着讲到今天遇到了苏菲亚小公主，被小公主的真爱之吻所拯救的“故事”。最后这一段，也确实是小公主编的故事，与事实完全不同。但罗宾之前都替小公主遮掩了，这时自然也不揭穿，按照这个故事讲了。

    一番讲述罢后，小公主立即道：“这个女巫真是太坏了。”说罢，又立即向国王道：“爸爸，你一定要帮罗宾复仇，铲除这个女巫，夺回本来属于他的王位。”

    国王听罢，自然是没立即答应，只是看着罗宾点头道：“原来是这样，本来我之前听说那位克丽蒂娜女王上位后所发布的第一条命令，是消灭全国所有的青蛙，还感觉有些奇怪荒唐，想不到却原来也是为了追杀罗宾王子。幸喜王子吉人有天相，逃到了我们安达尔，还被苏菲亚所救，解除了身上的诅咒，重新变回人。”

    那个邪恶女巫的名字，正是叫克丽蒂娜，当政之后，自然便被称作了克丽蒂娜女王。只是依据其行事的神秘，以及身份的多变，这个名字到底是真是假，却也暂不得而知。

    在没嫁给国王之前，其全名是叫克丽蒂娜斯特文。在嫁给国王之后，自然是改了国王的姓氏，现在全名克丽蒂娜阿金斯。

    虽然安达尔王国与阿金斯王国因为那片魔尔森林的关系，在国土上并不实际接壤，但毕竟是邻国，隔得不远。通过海上水路，经常互相间有商人通商来往，每年两国也会互派使节。在遇哪国有大事庆祝时，另一国家也必然派遣使节前往道贺，就像前任王子两年前的成人礼，安达尔王国便派了那位卡特法兰德伯爵做为使臣参加。

    所以两国之间的消息，互相传播的也快。而且所谓的行商，有时也兼职充当间谍耳目，同样会贩卖情报信息。只要有钱赚，这些人没什么不能卖的。何况，克丽蒂娜女王正式登基后所发布的那有些荒唐的第一条命令，是公开发布的一件大事，只要是在阿金斯王国内，少有人不知道的，打探到这消息，也实在是轻松容易的很。约翰国王能够知道，自然也并不奇怪。

    “爸爸，你会帮助罗宾复仇，夺回王位的吧？”小公主见国王没正面回答，却是不放弃。等国王话音一落后，又立即问道。

    她当然是非常希望自己父亲能够帮罗宾复仇，夺回阿金斯王国的王位。这样等她将来嫁给罗宾后，就顺利直接成了王后。从此两人共治一国，过着幸福美好的生活。不然没有自己的国家，等将来父亲过世，乔安娜接位成女王后，他们岂不是要一直屈居人下，多没面子。

    国王闻言，略微严厉地瞧了小公主一眼，示意她不要再插嘴，然后看向罗宾问道：“罗宾王子，不知道你现有什么打算？如果需要帮助，请尽管开口，我一定会尽力帮你。”

    他话虽然说得好听，说尽管开口，但却只是答应尽力帮忙，而没说肯定会帮，更没说会尽全力，显然是没把话说满。

    身为国王，当然必须首先是一个合格的政治家。而政治家，自然都很会说话，打这种官腔，玩文字游戏。

    当然，也有可能不是。但那样的国王，必然是个昏庸的国王。而约翰国王显然不是，他是个英明的君主与国王。帮助一位流落异国他乡的孤身王子复国，这可不是件简单的事，他自然不会轻易答应，并且把说话满。他得考虑好方方面面，看是否有利益可图，才能最终做判断与决定。

第四十一章 安全为主 封锁消息

    罗宾闻言想了一下后，回答道：“首先，我希望国王陛下能够封锁我出现在安达尔王国的消息，暂时不让这个消息传出王宫。”

    “嗯？为什么？”约翰国王闻言，又是不由十分意外。

    在他想来，罗宾理应是第一时间散布出自己还活着的消息，并且最好是确切详实的消息，向阿金斯王国内的所有人证明，他们的王子还活着，既没死，也没失踪，宣告他的归来。于此同时，也要向阿金斯王国的所有人民宣告那个邪恶女巫的罪状，揭露其真实身份，号召所有忠于阿金斯王室的臣民与军队，聚集在他这个正式王位继承人的旗下，联合所有力量，一起推翻女巫的统治，铲除这个女巫。

    这才应该是正确的做法，而且他现在就立即散布出消息的话，说不定第一时间，就先能号召聚集起身在安达尔王国境内的一部分阿金斯人。毕竟两国是邻国，虽然实际国土并不接壤，可海上水路却也很方便，所以两国的民间联络，互相通商，是十分频繁的。

    据国王所知，安达尔王国的境内，便有不少阿金斯人，包括商人、手工业者、佣兵、冒险者等等。只要罗宾王子亮明身份，登高一呼，就能率先在这些人中召集到属于自己的一部分力量。

    商人基本都是投机者，而佣兵与冒险者都是干的搏命的勾当，经常是刀头上舔血，自然不缺乏冒险精神。现在就投入到王子麾下，若能成功帮助王子复国，那大小也算是一份复国功劳。到时若还不死，怎么也能换来个贵族身份，岂非是个天大的机遇。

    甚至于，不止阿金斯人，包括本是安达尔人的佣兵冒险者们，在这样的机遇面前，也可能会投身效命，投入到罗宾王子麾下。这世上诸国林立，有时在本国的发展没什么起色与前途，选择换一个环境，投身他国寻找机遇的也比比皆是，这也分属正常，没什么可说的。

    当然，这其中也会有真正忠心于阿金斯王室的阿金斯人，不求什么功名，只是想单纯报效祖国的。世上虽然更多的是投机者，做事往往追求功利性，但真正伟大的人却也有，只是数量不多而已。

    反正若换位思考，自己是罗宾的话，约翰国王一定会这样做，先第一时间向外宣告自己还活着的消息。但也正因如此，他更加不理解罗宾现在的做法了。不但不第一时间散布消息，反而还要封锁消息，这实在让他想不明白。

    “我不想让女巫尽快知道我还活着的消息。”罗宾回答道，“如果她知道的话，可能会选择再次追杀我。”

    听到罗宾的这个回答，约翰国王立即有些不高兴了，凭他一国之力，罗宾身在他们安达尔的王宫，难道还保护不了罗宾的安全。他就不信，那个女巫敢杀到他们安达尔王宫来。而且就算对方有这想法，也没这样的能力。

    两国并不实际接壤，女巫真想要为此跟安达尔宣战，发兵攻打的话，就只能走海路。可海上的运力终究有限，也多有些不便。而且对方一发兵，他也能够立即派兵在海上拦截，直接拒敌于国门之外。

    安达尔王国与阿金斯王国的国力大至相当，他就不信对方跨海作战，真能打到自己的王宫来，他麾下的军队可也不是吃素的。

    当然，为了保护一个罗宾，值不值得如此大动干戈，轻起刀兵，拼上国力，那且先是两说。反正罗宾话里的这意思，便先让他很不高兴，好像他没能力保护住罗宾安全似的。

    他正要开口说话，证明自己绝对有能力保按罗宾的安全，但不想罗宾一看他面色，就立即猜到了他要说什么，没等他开口，便先接道：“我知道国王陛下绝对有能力保护我，我也不是看轻贵国王宫卫队的力量。但那个克丽蒂娜毕竟不是普通人，而是一个邪恶神秘又强大的女巫，她究竟拥有什么力量，以及多强大的力量，我还并不完全知晓。巫术、魔法这些，总是神秘而危险的，令人防不胜防。”

    “万一她拥有什么神秘巫术，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潜进到王宫里来，我被她暗杀了，那还罢了。就怕到时候还有可能连累到国王，以及几位公主，真若如此，那我就万死难辞其疚，十分愧对了。我实在不希望因为我，而连累到这个王宫中的任何人。”

    “她真的有这么强大？”国王闻言，不禁皱眉地有些迟疑了。

    若只是论武力，他绝对不怕，也绝对有信心能够保护好罗宾。可论及巫术、魔法这些，他也并不尽然了解。反正在传说中，巫师与女巫们总是邪恶而强大的。历史上曾流传过下来，一名巫师正面消灭过一个骑士团的传说。虽然传说并不能全信，很可能这是个假的，是巫师们故意散布的这个传说，好让人们畏惧，但也不能就全不信。

    若真是这样强大的力量，他确实也没有十足的信心能够应对。人们总是对未知的事物，充满着恐惧的。正因为不了解，不知道该如何防备与应对，才会感到害怕。

    “她到底有多么强大，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完全不是她的对手，在她面前，根本没有半点招架之力。而我已经是一个二级战士，我相信再比我高几级的中阶战士，也未必是她的对手。如果她拥有相当于高阶战士的实力，那后果就实在难以想象。”罗宾说道。

    他如果真是要选择复国的话，当然也知道，立即散布出自己还活着的消息，应是最好的做法，能够立即先召集到一部分复国的力量。但他志不在此，所以并不想消息外传，以免让得知消息的别有用心之辈，利用这一点把他推向到这条路上。

    他希望先封锁消息，首先确实是基于安全考虑，如果女巫真有那么强大，被对方第一时间知道消息的话，就赶来追杀他，那后果真是有些不好说。但其次，便是希望能够利用封锁消息的这段时间，尽快从这一切里脱身出去，去做自己喜欢的事。

    那时就算女巫知道他还活着，他也不怕了，因为他那时早不在安达尔了，对方想找也找不到他。

第四十二章 另外的办法 圣光教会

    “我以前曾听说过一句话，叫‘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我们必须先足够了解自己以及自己的敌人，对比双方之间的力量差距，提前做出针对性的布置与解决方法。这样，才能做到有把握的每战必胜。”

    罗宾引用了自己前世众人皆知的一句兵法名言，看起来似乎很有谋略感，一副成竹在胸、早有腹案的样子。但事实上，他不过是要先唬住这位约翰国王以及在场的所有人。

    他根本就不打算复国，只想使个“拖”字诀，拖延一段时间，拖到他修为增长后，有能力救出丑小鸭，然后便带着丑小鸭逃离安达尔王国，开始他的周游世界之旅。什么女巫、后母、复仇、复国，跟他最多也就半毛钱关系，他才没兴趣做那些。

    但真实的想法，他自然不好当面明说。这世界虽然不像华夏古代儒家思想所提出的以孝治国，把孝道立为根本，所谓百善孝为先。一个人如果都不孝顺生养自己的父母，那就谈不上有其他任何品德。这种社会，通常把道德品质看的比才干还更重要。

    这个类似西方古代的世界虽然不是如此，而且他前世的西方社会似乎也不是特别提倡与注重孝道，反而更崇尚个人的自由，子女长大后都会选择独立，离开父母，甚至不奉养父母的也很多。可事实上，亲情永远是人类社会最基础最本质与最浓厚的情感。

    西方虽然不是很提倡孝道，但却很注重家庭，也认为亲情是最难割舍的感情。一个注重家庭的人，才能给人以信任感。就像从政者竞选总统或其他职位，本人拥有一个幸福完美的家庭，往往是很大的加分项。所以虽然东西文化不同，可关于亲情、家庭这方面的价值观，却是基本相同的。

    而在这种古代社会，一个势力的聚集与成长，也往往都是以家族为单位的，所以也更加重视自己的家族与家族荣誉。

    罗宾若明说根本不打算复国，不打算替自己被女巫害死的父亲报仇，那也绝对是惊世骇俗之语，不会得到国王等人的认同。他倒不会认为是不孝，而是首先会被认为没有荣誉感，没有复仇的勇气，是个胆小鬼，不配是名战士，更不配是位尊贵的王子。

    以这个世界的普世价值观念看来，有时候贵族的荣誉，甚至比他们的生命更重要。为了维护自己的荣誉，他们宁愿去拼上性命。就像有些骑士为了坚守自己的品德，也愿意去拼上性命。

    以罗宾自己的价值观而言，他当然不是没有荣誉感的人。而且他前世从小是接受的东方式教育，虽然现代社会已不是古代儒家的那一套，但“孝道”文化以及这个道德品质，是深刻在华夏人骨子里的。他本人前世就很孝顺，甚至有时因为孝顺，而不得不屈从于父母的许多安排，宁愿委屈自己。

    可问题是，他并不是真正的罗宾王子，只是个来自地球的穿越客，占据拥有了这具身体而已。而且是完全夺舍，由他作主，并非记忆融合。所以由他的出发点来看，他当然不会把前任王子的父亲，那个查尔斯国王，当成自己的亲生父亲；也不会把阿金斯王国，当成自己真正的祖国。

    他对这两者，都谈不上有任何过多的感情。所以自然就不愿意去做复仇、复国这种毫无意义的事，反正这对他本身来说，是毫无意义的，也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他只要能脱离这一切后，就可以去过自己想要的任何生活，为什么要拼上性命地去干这种事。虽然最后成功的话，能够成为一国之王，大权在握，但他对当国王，对权利的追逐，并没有任何兴趣，所以这不足以吸引他。相比起来，他还是更喜欢周游世界，旅行天下，那才是令他向往的美好生活。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约翰国王闻言后，忍不住眼前一亮地点下头，重复了遍这句话，深有体会地道：“确实是很有道理的一句话，能够适应于任何战争。”

    “那是当然，《孙子兵法》前世也是被翻译到国外的军事名著，还是西点军校的必修课程，许多老外都推崇备至，还惊不了你这个老外？”罗宾心中暗道地腹诽了一句后，仰头带着些装逼范儿地说道：“我打算先秘密打探，了解清楚这个女巫的具体能力，然后再秘密联络忠于我们阿金斯王室的各地封爵与军队统领。最后找准一个时机，将其一举拿下。要让她最后倒在我剑下的时候，才知道我还活着。”

    国王闻言，又是不禁另眼相看地赞许点头道：“这也确实是个好办法。那好，我就尊重你的意见，暂时封锁你出现在安达尔的消息。”

    在国王看来，罗宾的这个办法，确实是另一个非常不错的思路。相比起正式宣告，与那个邪恶女巫明刀明枪地对战打擂台，这个方法说不定确实能在最短的时间里一举奏效。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将其一次性解决。

    “国王陛下过奖了！”罗宾闻言，彬彬有礼地含笑谦虚一句。

    旁边的小公主听到国王对罗宾的称赞，也是与有荣焉地觉着很高兴，开心地笑着。

    “你或许还可以借助教会的力量，教会对巫师与黑魔法，一向都是禀持消灭的态度。”国王顿了下后，忽然又提出了另外一个意见。

    罗宾拥有前任王子的记忆，当然也知道国王所提的教会是什么教会。这是一个类似于他前世西方天主教的教会，这个世界称为圣光教会，尊奉圣光之主为唯一真神，认为是圣光之主创造了这个世界，并创造了人类。圣光教会的力量，也确实非常强大，信众极多，而且覆盖许多国家。几乎大陆上的每一个国家，都有圣光之主的教堂。

    圣光之主的光辉，照耀着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这是圣光教会对外的宣称。

第四十三章 终于糊弄了过去

    (抱歉，有事耽搁，更晚了。这几天状态也不佳，会尽量调整，加更补上。求收藏，求推荐)

    圣光教会信者甚众，势力极大，在世俗中的权力也很大。而且本身还拥有独立的武装力量，有自己的军队，比如圣光军团与圣殿骑士团，都是大陆上很有名的军事力量，可谓声名赫赫。

    教会对于邪恶的巫师与女巫，确实一直都是严厉打击，认为他们是异端与不信者，是魔鬼的仆人。他们强大的力量，都是通过与恶魔的交易换来的。但有发现，一定会严厉打击与抓捕，将这些魔鬼的仆丛送上火刑架。

    巫师与女巫之所以在许多人的眼中都是邪恶的，也有很大一部分是教会宣传的功劳，而民众中，又大部分是信教的教众，自然是非常相信教会的宣传。

    世上总是穷者多，富者少，而教会就是恰恰在下层民众中的信众最多，最受拥护。信众的人数，以及本身所拥有的强大军事力量，让圣光教会能够做到跟当政者与统治者分庭抗礼的地步。甚至在一些国家，教会的权力还要大过统治阶层，连国王都需要得到教皇的加冕，才能获得正式的承认。否则在民众中，这个国王就是不合法、不正统的，不能够服众。

    除了本身的军事力量，教会还同样拥有神秘的魔法力量。教会称其为神术，是唯一真神圣光之主所赐下的法术，让圣主的牧羊人，能够拥有强大的力量，保护信众，对抗恶魔。神术也被称为白魔法，相应的，巫术便是黑魔法。

    圣光教会是目前这世上无可置疑的第一大宗教，安达尔王国与阿金斯王国内，也都有圣光教会的教堂与传教的牧师。目前这两个王国内，教会的力量还不算特别强大，至少没高过国王。新国王的上任与登基，也不需要得到教皇的加冕，自己本国承认就行。

    只是对付女巫的话，约翰国王的建议，确实算是一个办法，而且是个很不错的办法，让教会去对付女巫。教会的牧师中，同样掌握有强大的魔法力量，绝对有针对性的办法。而且教会多年来，不知抓捕杀死过多少巫师，自然也有丰富的经验。

    可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罗宾如果借助教会的力量复国的话，那免不了就会被教会提条件，加强其在阿金斯王国的力量与影响力。甚至让罗宾信教，登基时也必须让教皇加冕。

    但约翰国王只是提个建议，并不是要罗宾非采用这个办法，倒也不算错，其中的利害得失，还需要罗宾自己去判断选择。

    只是罗宾本身就没有复国的想法，现在跟他们谈这个不过是营造出这么一个假象，好让国王等人相信，糊弄过去。所以对国王的这个建议，他也同样是给了个模棱两可的回答，只说如果需要的话，会考虑，并没明确回复。

    倒是小公主苏菲亚终究还年纪小，根本不曾考虑到教权与王权之争，听到自己父亲的这个建议后，还觉着是个好办法，认为教会很强大，有专门能够对付女巫的牧师，肯定能帮忙捉住女巫，替罗宾报仇与复国，要罗宾去求助教会。罗宾对她的这强烈建议，也仍是只说会考虑，并没明确答复。

    这个话题谈到这儿，基本就算糊弄了过去。至少国王等人都相信了，罗宾是有复国的想法的。这便也让国王觉着这其中有他插手的地方，有利可图，所以对罗宾的招待也更热情了些。传下命令去，要王宫内的所有仆人，都把罗宾当做最尊贵的客人对待，不得有任何失礼与慢待的地方。

    国王也亲口向自己的侍从官交待，为罗宾安排王宫中最好的一间客房，并命侍从官亲自去办这件事。

    本来国王原本还打算，要为罗宾安排一场盛大的欢迎晚宴，邀请王都内的所有贵族与大臣，以及一些重要人员。但接受了罗宾所请求的不使他活着的消息外传这点后，国王便打消了举办宴会的想法，只决定在晚上安排一场简单的家宴来招待罗宾。

    谈完这事后，考虑到罗宾刚刚恢复人身，可能需要休息，国王便没有再多留罗宾，亲自送罗宾出了他的办公厅。

    罗宾离开，小公主本来也打算要跟着的，但国王却把她单独留了下来，要跟她谈话，估计是谈她所要求的跟罗宾订婚之事。

    自己父亲的要求，小公主也没办法，只好不舍地跟罗宾道别，单独留了下来。罗宾见状，自然是乐得自己一个人，巴不得小公主别来缠自己。道别之后，很轻松愉快地跟着伊恩侍从官离开了。

    跟随着伊恩离开后，伊恩先带罗宾去找了王宫的管家，向王宫大管家传达了国王的命令，然后便由管家陪着一起，亲自为罗宾安排了王宫内最好的一间客房。同时还给罗宾安排了两名听候使唤的仆人，并让人送来了一应需要的物品。

    安排好一切后，罗宾以需要休息为由，送走了伊恩侍从官与王宫大官家，关好房门，自己一个人留在了房内。

    王宫的主建筑高达五层，国王的办公厅与日常起居的卧室，都是在最高的第五层。而接下来几位公主的房间，则都在四层。

    罗宾的这间客房，也同样被安排在了四层，与公主们同一层。看样子果然是高规格对待，不愧是最好的客房。

    这间客房比小公主之前让人安排，带罗宾去沐浴的那间临时客房，自然是好了许多倍。单房间就多了好几个，按他前世酒店房间的标准看的话，之前那个只是单间，现在这个就是套房，而且是顶级的总统套房。里面分出了单独的会客厅，还有单独的书房与仆人房，卧室与浴室自然也不缺，而且都宽大了许多。

    客厅向着墙外的那一面，有一个宽大的阳台。站在阳台上，可以俯视到下方山脚下王都斯特安顿的风景。还有王都城外，一片面积很大的湖泊。

    湖上碧波万顷，帆影点点，风景极美。

    之前那个国王的侍从官伊恩，还带着罗宾到阳台上，给罗宾指点介绍过。

    通过伊恩的介绍，罗宾知道这座湖名叫卡多湖。卡多湖的湖水，除了有山上的山泉溪流汇入外，最主要的水源是由一条河流注入。这条河也是安达尔国境内最大的一条河，叫诺汀河。

    河水注入卡多湖后，又从另一个方向流出，然后接着一直奔流到海，注入大海。

    所以这座卡多湖，也是与大海相连的。海船可以通过相连的诺汀河，直接驶入到王都外卡多湖的码头，大为方便了货物的运行。

    斯特安顿能够成为王都，自然交通便利这点是不可或缺的。通过在王都前横贯而过的诺汀河，单是靠水路，就可以通往国境内的大部分地方。而这条河还直接连通大海，也能够由此出发，通往国外。

    再加上在王都前穿过，也是形成了王都前的一道天险。可谓既方便交通，还利于防守。

    罗宾此时就站在阳台上，望着王都城外的这座卡多湖，以及隐隐可见的诺汀河通向往大海的那个出水口。心里想的是，如果救出丑小鸭的话，那就可以直接由王都的码头乘船出海，也算是一条最佳的出逃路线。

    望了一会儿辽阔的湖水，以及四面湖岸上美丽的风景后，罗宾便转身走向卧室。

    现在，他是真的打算要好好睡一觉休息了。穿越过来这几天，他算是一直没睡上一个好觉。虽然之前身为青蛙时，很适应那个潮湿的洞穴，但那可谈不上舒服。现在终于变回人了，自然是要躺在舒适的大床上，睡一个美觉，彻底的放松休息一下。

    可惜，他才闭上眼睡下没多久，还没真正睡过去，小公主就赶了过来，把他惊醒了。

第四十四章 确认丑小鸭 姐妹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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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宾被分配到的两名仆人，是一名男仆与一名女仆，男仆名叫山姆，年轻力壮；女仆名叫贝尔，也很年轻，而且长得还挺漂亮，身材也是挺不错。

    那名王宫管家在介绍了两个仆人后，还曾私下向罗宾单独隐晦地提过，这名漂亮女仆，除了日常洒扫之类的工作外，还可以提供别的服务。对贵客的一切要求，都会尽量满足，绝不会拒绝。

    身为一名成年男性，罗宾当然明白对方是什么意思，不过他暂时并没这方面的兴趣。尤其在小公主的眼皮底下做这种事，万一被小公主发现了，以小公主对他的霸占欲。他怕小公主不是一气之下杀了这女仆，就很可能会拿丑小鸭出气，那都不是他所想见到的后果。

    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除了人类智慧更高，能够制造与使用工具外，便是人能靠理性克制自己的**，不会单纯受**的支配。做为一名心理年龄比这具身体更成熟的成年人，罗宾当然能做到克制自己的**。何况，他也没那么饥渴，又不是几年没见过女人了。

    所以，他给自己定下的这一月之期内，都打算老老实实，努力修炼，为自己的逃脱积攒功力做准备，并不想做任何节外生枝的事。

    入睡休息之前，他把山姆与贝尔这两名仆人都支了出去，守在门外，以防有人误闯，打扰到自己的休息。只是，他们终究只是仆人，可以拦下别的仆人误闯，却哪里有能力能拦下小公主。自然是不敢多拦地被小公主闯了进来。

    若是换作别人，可能还会体谅罗宾需要休息，不会轻易打扰，但小公主却根本没有这个心思与顾忌。她只知道自己要见罗宾，便立即来了，根本不管罗宾是不是在休息或干其他任何不能随便打扰的事。

    好在罗宾有在里面反锁了卧室房门，不然被小公主直接闯进去，就稍微有点尴尬了。

    因为他有脱了衣服睡觉的习惯，感觉这样更舒服，虽然不至于全部脱光地裸睡，但也就只穿个裤头。另外也是到底还是盛夏时节，天气炎热，脱了衣服也更凉爽。还有便是这世界的衣服，他穿的不是很习惯，且身上这身，也不是特别合身，所以脱了更放松些，也能够有助于更快入睡，获得一个更好的睡眠。

    可惜，他还没来得及睡着，小公主就闯了进来。听到外面客厅里响起小公主的声音，罗宾无奈地睁眼一叹，只好连忙起床穿衣。

    倒是想想之前刚变回人身时，小公主早已见过他的**，真被小公主闯进卧室的话，却是也并不算什么。

    “罗宾，开门，我有话跟你说。”罗宾还没把衣服完全穿好，就听到卧室的房门被敲醒，小公主在外面叫道。

    “等下！”罗宾忍不住张口打了个哈欠，刚才他可是差点就快睡着了。在这个关头被吵醒，让他真有点儿想骂娘。可小公主手上还捏着丑小鸭的命，他却不好随便骂，反而得讨好点，以免惹了这小魔头不喜，拿丑小鸭出气。而且他现在毕竟是王子的身份，怎么也得自重点儿身份，不好随便出口成脏说粗话的。不然，就显得太没教养，没有王子范儿了。反正，得装着点儿。

    穿好衣服后，罗宾走过去开门。打开门后，小公主果然正站在外面，不过她探头往里面张望了眼后，倒是没有进去。而是往后退开了步，让开门口，示意罗宾出来。

    “什么事？”罗宾抬步走出来，无奈地看着小公主问道。

    客厅门口处，山姆与贝尔这两名仆人，看到罗宾出来，也是对罗宾做出了副十分无奈抱歉的神色，示意他们拦不住小公主。

    罗宾自然不会为此怪他们，回了两人一个“没事”的眼神。

    小公主听罗宾问罢后，先转身挥手叫门口的两名仆人出去，并让他们把门关上，然后才坐到沙发上，看着罗宾点头说道：“刚才在办公厅里，你做的很好，没有说出我们的秘密。而且没有选择听我父亲的意见，接受爱丽丝，坚持选我，这很好，我很满意。”

    “我当然都会照你的意思做，丑小鸭还在你手里呢！”罗宾坐到旁边的另一节沙发上，忍不住又张嘴打了个哈欠。

    “你不是说爱情是可以培养的吗，等时间久了，我们就可以培养出真正的爱情了。我相信，当我长大后，你一定会爱上我的。”小公主挺着小胸脯，充满自信地说道。

    “前提是，你别一直拿我朋友的性命威胁我。否则的话，我们始终都是敌对关系，谈什么培养感情，根本没有半点基础。”罗宾道。

    小公主道：“你放心，当我确定你真的爱上我，永远不会离开我身边后，我会放了那只丑鸭子的。”

    罗宾动了下嘴，没接这个话题，而是道：“那我现在能见见丑小鸭吗，我需要确认它的安全？”

    小公主考虑了下后，点头道：“好，那我让人把它带过来，不过我必须在场。”

    罗宾的目的是确认丑小鸭安全，也不是非要说什么秘密的话，小公主在场也不妨事，便没什么异议，立即点头答应。

    小公主见他答应后，便起身过去开门，然后向同样在门外守候着的她的一名贴身侍女低声吩咐了几句。

    接着回来后，她又坐回到沙发上，看着罗宾道：“你以后离爱丽丝远一点儿，不准跟她走的太近。嗯，离别的女人也远一点儿，谁都不能走太近，只能爱我一个。”

    罗宾闻言，无奈笑笑，并没立即答应，而是好奇问道：“你好像跟爱丽丝的关系不太好，怎么都不叫她姐姐？”

    他记得在后花园通向王宫的门口遇见乔安娜时，小公主还很开心地向乔安娜叫了句“乔安娜姐姐”。但对于自己的这位二姐爱丽丝，小公主却是从头到尾都没称呼过半句姐姐，而且始终对爱丽丝有些不太客气，抢爱丽丝的东西也抢的很理直气壮，理所应当似的。

    虽然在他前世的西方家庭关系中，兄弟姐妹之间似乎也很少叫哥哥姐姐之类，而是不管大小，多半都直接称呼对方的名字，甚至有的子女大后，对父母也不称呼，而是直接叫名字，显得有些不够礼貌；但人家就是这种文化现象，在家庭成员本身来说，也不觉着直呼姓名有什么不礼貌。

    可小公主之前明明称呼了乔安娜作姐姐，却不称呼爱丽丝，这就明显是区别对待，显然是两人本身关系不好了。

第四十五章 老二受气倒霉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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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小公主苏菲亚与其二姐爱丽丝之间不和的原因，罗宾倒是也能大致猜到一些。

    一般家庭中有三个孩子的，往往都是老二不够受重视，父母一般也多偏爱最小的孩子。本来老二应该是最小的那个，以前一直能得到父母的宠爱，但弟弟或妹妹一出生，就直接夺走了原本属于他（她）的爱，自然就有些不喜欢这个老末，甚至是有些仇视。

    而小孩子是很敏感的，老二不喜欢自己，这老末自然也就不喜欢老二。而且成长的过程中，也难免有些争持与矛盾，长此以往，自然也就积累的矛盾越多越大，渐渐感情不和了。

    就像罗宾前世地球上，他家乡就一直流传着句话，叫“头生稀罕末生娇，苦就苦了半节腰”，说的便是家里的老二。夹在老大与老三中间的老二，往往是最受气的那个。

    还有句话，叫“老大宠，老三惯，老二受气倒霉蛋”，也是讲的同样的道理。虽然父母不应该偏爱哪个子女，但有三个及以上孩子的家庭，往往都容易有这种现象。而且不管古今中外，都普遍有这种现象。当然，也有不同的个例，有的老二反而最受宠爱。但在安达尔王国这三位公主中，显然不是，还是那个普通现象。

    老大乔安娜公主是长女，而且已被立为王储，将来国王故去后，是要接掌王位做女王的，当然十分受重视。小公主年龄最小，正是还可爱的年纪，也最受国王宠爱。反观老二爱丽丝，就有点不尴不尬了。

    从之前办公厅内，国王对三个女儿的态度上，也能大致看出来。而且在两年前国王考虑与阿金斯王国联姻时，也是首先就选择了爱丽丝做为第一人选。虽然在当时的三个女儿中，也只有爱丽丝最合适，但毕竟这是一桩政治婚姻。爱丽丝公主与前任王子从未谋面，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就选择结婚，首先就牺牲了爱丽丝对于爱情与婚姻的自由选择权。

    如果两年前真的联姻成功的话，虽然爱丽丝嫁过去，可能也会过得很幸福，能够与王子发展出真正的感情，但毕竟不是她本身的选择。只要是政治婚姻，不管如何，都会有不可避免的牺牲。而且那是远嫁外国，嫁过去后，也很难经常再回到家人身边了。

    总之，当国王选择爱丽丝时，就等于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无形中先牺牲了爱丽丝。由此，自然也可看出他的区别对待。

    尽管当时爱丽丝在三个女儿中，确实是最合适的人选，但他也可以选择不联姻，不必非嫁这个女儿，未必就会有什么损失。当时，又没有人逼着他非嫁不可，也不是城下之盟的被迫和亲，是他自己起的这个主意。

    好在，因为当时两国之内各自的原因，这个联姻没联成。可现在罗宾一出现，又立即打破原本的平静，把局面带到了糟糕中。

    国王还是属意要嫁爱丽丝，可话还没正式出口，这个建议还没提出来，就先被小公主给截胡了，宣称罗宾是她的，谁也不能跟她抢。

    虽然爱丽丝也不是非嫁罗宾不可，但提都还没提，小公主就率先宣告主权地抢过去，这就有些太不讲理与太不客气了。

    而且很显然，她也一点儿没在乎与爱丽丝之间的姐妹之情，半点不在乎这位二姐的感受，当真是不把这姐姐放在眼里。不过以她的性子，可能就算那个人选是乔安娜，她怕也会照抢不误。因为她已经说过了，罗宾王子是她的，谁也不能跟她抢。

    “我跟爱丽丝的关系当然不好，因为她不喜欢我。”小公主苏菲亚这时回答道，“她认为是我夺走了原本属于她的宠爱，还夺走了妈妈的性命。那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只是个才出生的孩子，凭什么怨到我的身上，爸爸和乔安娜都没这么怨我，就她怨我。”

    “哼，她不喜欢我，我当然也不喜欢她，我凭什么要去讨好她？你是不知道，她小时候抢过我多少东西，还经常抢我的金球玩儿。现在我长大了，也要抢回来，还要抢更多她的东西。其实我挺高兴你跟她之间还有这么层关系，这样就算我抢她的了，你说是不是很棒？”

    “棒你个头，那是你姐姐？”罗宾闻言，忍不住心里腹诽了句。果然这小公主是个坏女孩儿，还成心想要抢自己姐姐的东西。不过这话他当然不好当面说出来了，闻言只是道：“她因为你妈妈生你时而难产去世，就怨你，这倒确实是她的不对。”

    这姐妹俩当然都有各自的问题，眼前这个小公主坏，也不能说爱丽丝就完全是个受害者，没有半点儿错。但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他也不是要做这个仲载者，只是随口一问罢。

    “那是当然，她还有很多做的不对。要道歉，也应该是她先向我道歉才对，凭什么让我向她道歉？”小公主闻言，立即深有同感，非常理所当然地点头道。

    说罢，又忍不住看了罗宾一眼，颇有些感动地道：“还是你理解我，果然我没有爱错人。”

    罗宾闻言，不禁又有些无奈地哭笑不得了。想了想，便也干脆没回话，而是转而问题：“刚才国王留你单独下来，就是要你去跟爱丽丝道歉吗？”

    “嗯！”小公主略有些委屈地点了下头，道：“但我没答应，我才不会去道歉，我又没做错什么。虽然你们俩之前是差点儿联姻，但毕竟没有真正成功。这样算起来，是我认识你在先。就算是算先来后到，也应该是我，才轮不到她。”

    “那你父亲答应我们的婚事了？”罗宾又问。

    小公主道：“他还没正式答应，只说会考虑。但我知道，他最后一定会答应的，因为他最疼爱我了。我也一定会想办法，让他答应的，你放心吧！”

    罗宾道：“其实这个也不着急，慢慢来，毕竟你年龄还小呢，我们也等得起。”

    小公主道：“我等不起，只有正式订婚了，我才放心。”说罢，又大包大揽地道：“放心，你不用管，我会办好的。”

第四十六章 解释危害 你真聪明

    “我觉着你应该接受我爸爸的那个建议，联络圣光教会，借助教会的力量去对付女巫。教会拥有能够施展神术的牧师，可以对付女巫的巫术。而且这样做，比你自己想办法复国要轻松多了，教会就可以帮你消灭一切反抗力量。”

    聊完婚事的话题后，小公主顿了下，又立即说道，再次强烈建议罗宾接受这个办法。在她看来，觉着这是能帮助罗宾最快复国的办法了，而且也最省事。

    罗宾闻言，忍不住叹了一声，他当然也清楚小公主如此热衷于帮他复国的原因。这小女孩巴不得他能早点儿复国，然后等长大跟他结婚后，立即就升格成为王后。

    “你为什么叹气，你不认为这是个好办法吗？”罗宾叹过气后，还没来得及说话。小公主听到他叹气，立即有些不高兴地道。

    罗宾无奈一笑，道：“这确实算是一个有效的办法，但却不是最理想的办法？”

    “为什么？”小公主不解地问。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你认为教会会无偿免费地帮助我吗？”罗宾不答反问。

    “为什么不会？”小公主道，“我听说教会都愿意无偿帮助一些贫民与穷人，还会免费救济流浪汉，为什么不会帮助你？再说，消灭邪恶的巫师本来就是他们的责任，他们为什么不做？”

    “更何况，你还是一位王子。帮助你复国后，你就会成为国王。能够获得一位国王的友谊，我相信谁都是愿意的，教会也不例外。他们在阿金斯的传教，需要国王的支持。”

    “他们当然愿意，但他们绝不会无偿帮我。”罗宾道，“正因为我是王子，才更加奇货可居，能够在我身上谈出一个好条件。你说他们愿意无偿帮助穷人，那其实也并不是真正的无偿，他们至少收获了这个人的信仰，而且会让更多的穷人愿意相信他们。”

    “你有一点说的没错，他们确实需要传教。如果我在教会的帮助下复了国，我也没有任何理由再阻止他们的传教。当有一天，他们的教堂会遍布阿金斯的每一个城镇，所有的阿金斯人，都知道圣光之主的伟名。到那时，谁还记得阿金斯的国王是谁。人们只会记得，是教会从邪恶女巫的手里拯救了阿金斯，而不是他们的王子。”

    “你怕教会夺去你的名声与荣誉？”小公主瞪大着眼问。终于意识到，求助教会，可能确实不是一个最理想的办法。如果真到了罗宾所描述的那一天，阿金斯的人民只记得教会，而忘了国王，那肯定也不会记得她这个未来的王后。

    “最重要的，是民心。”罗宾抬手点了下自己胸口的心脏位置，“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如果我失去了阿金斯的民心，那阿金斯也就不再属于我了，它会完全被圣光之主的光辉覆盖。就像圣城以撒，以撒城同样有城主。但谁会记得每任城主是谁，人们只知道教皇，也只会去关心教皇。以撒的城主，有任何敢违反教皇决定的，那他这个城主就做到头了，会立即被换下去。”

    “你难道希望，阿金斯有一天也会成为以撒这样？教会一个不喜欢，就随时把国王换下去，换上一个更听他们话的？”

    以撒是圣光教会的圣城，也是教会最初的发源地，更是整个圣光教廷的中心，那里不属于任何国家，由教会直接管辖。以撒城也确实有管理世俗政务的城主，但城主也都是由教皇任命，完全是个傀儡型的人物。除了一些小事外，所有的重大事务，还不都是得听教皇的。

    小公主听罢，自然是连忙摇头。罗宾这么一说，拿圣城以撒一比喻，她就完全明白了。如果借助了教会的力量复国，那阿金斯就有可能变成以撒这样，完全被教会所控制，甚至有能力随时换掉国王。如果国王都被换掉了，那她王后的身份，自然也是立即失去了。

    “我本来还以为，教会挺好的，牧师也都是善良的。但你这么一说，我怎么感觉教会变成恶势力了？”她终究还只是个十二岁的小女孩，虽然聪明，但毕竟缺乏阅历，所掌握的知识也还有限。并不是很理解圣光教这种宗教势力，对国家政体的威胁。

    “世上没有绝对的善恶，一切都是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对自己有利的，就觉着是善；对自己不利的，便觉着是恶。从教会的角度出发，他们当然是在行善，传播主的光辉与福音，把所有人变成主的子民，把世界变成地上的神国。”罗宾道，“但对国家的统治者而言，放任他们的传教，就是有危害的。最终，自己的国家会变得不复存在，成为这个神国的一部分。”

    “你真是个聪明博学的王子，竟然能想到这些，我就没想到。”小公主敬佩看着罗宾，忍不住真心夸赞道。

    “那只是你还没长大而已，当你长大后，学到的知识多子，见识的事情多了，自然就会懂得更多。”被小公主敬佩的眼神看着，罗宾也不禁颇为感觉良好。不过却也没发飘，谦虚地回敬了一句。

    “既然你能想到，那我爸爸也应该能想到，他也是个很聪明博学的国王。可他既然能想到这种后果，为什么还提这种建议呢？”小公主被罗宾说的笑了下后，立即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不禁疑惑地道。

    罗宾道：“我想，国王可能还是在考验我，考验我有没有长远的目光，能不能看到借助圣光教会复国的危害。”

    他猜约翰国王提这个建议时，可能确实还有这样的考量。毕竟这位国王在刚见面时，在明明已确认他的身份后，就还特意装作没确认，对他进行了试探。所以之后的一系列谈话，也未必都只是简单对话，可能也都包含着考较的意思。毕竟，他是打算把女儿嫁给罗宾的，虽然还没确定是哪一位。但无论是哪一位，罗宾做为女婿，当然也没这么轻易，必须让老丈人满意，接受些考验。

    “没错，就是这样，肯定是这样。”小公主闻言，立即点头说道，认同罗宾的这个猜测。

    她话音才落，忽然外面响起敲门声。

    罗宾一听，猜到可能是丑小鸭被小公主的人带了过来，便立即亲自过去开门。

第四十七章 爱丽丝公主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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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一打开，罗宾不禁面现惊讶，十分意外。

    因为他发现，门外这时站着的，并不是小公主的贴身侍女带着丑小鸭回来，而是爱丽丝公主正站在门口，刚才显然是她敲的门。

    意外地愣了下，罗宾再以眼角余光注意到刚才离去的那个小公主贴身侍女还没回来后，便还是先向爱丽丝点了下头，称呼道：“爱丽丝公主！”

    人家既然已经上门了，总不好不理不睬。其实他刚才在房内，倒是也有隐隐听到门外有些说话声。只是这间贵宾客房的隔音比较好，门一关，基本就听不到外面什么声音了。而他目前修炼出的内力还太浅，也增强不了多少听力，所以只是隐隐听到外面有说话声，却听不清说了什么，以及分辨出是谁的声音。

    听到有声音时，他还以为是小公主的那个贴身侍女带着丑小鸭回来了。接着再听到敲门声后，更加这么以为。却不想过来一开门，竟发现不是，而是爱丽丝公主。

    “罗宾王子！”

    爱丽丝公主见状，也立即轻提裙摆带着羞涩地向他含笑回了一礼。只是她此时面上虽还有些羞涩之意，以及面上略有些红晕，却已不像是之前在国王办公厅时那么害羞了，那时她害羞的简直都不敢抬头看罗宾。而现在虽还免不了有些羞意，却已是能够提起胆子直视着罗宾了。

    “爱丽丝，你来做什么？”里面的小公主听到是爱丽丝过来，立即连忙从沙发上坐起，然后小跑着赶到门口，一脸不高兴与警惕地质问着自己的这位二姐。

    说话间，她还直接从罗宾身旁穿了过去，硬插在罗宾身前，把罗宾与爱丽丝两人间隔了开来。

    只是她年龄还小，身高也不高，只到罗宾的胸口位置，比爱丽丝也差不多低了整个头。所以虽把两人间隔开了，实际上却还是阻止不了两人视线直接对视。让她的这举动，瞧却来颇有些幼稚可笑。

    爱丽丝公主瞧到是小公主，也并不意外，她刚才在门外过来后，就已发现小公主的贴身侍女在外面了。三位公主身边的贴身侍女一般都是固定的，长期相处下来，爱丽丝虽不是特别关注自己妹妹身边的侍女，但见的多了，自然也早已认识，并知道她们的名字。所以远远一见小公主的贴身侍女守在门外，她便猜到是小公主在里面了。过来后一问，也确认了这点。所以她是在明知道后，还依然选择了敲门。

    此时面对小公主非常不客气的质问，她微微一笑，看着罗宾道：“我是来跟罗宾王子打个招呼。”

    “打什么招呼？你们之前已经见过，也打过招呼了，没必要再打一次。这儿不欢迎你，你快离开吧！”小公主闻言，依然是充满警惕地不客气道。她把罗宾挡在身后，像是只护食的小狮子，在守护自己最宝贵的食物一样。

    爱丽丝公主闻言，还是保持着微笑，但却并不看小公主，只是看着罗宾，继续说道：“之前确实是见过了，但我之前提前离开，实在有些失礼，所以就来跟罗宾王子重新打个招呼，也道个歉。”说罢，又优雅地一提裙摆，向罗宾行礼道：“罗宾王子，我为之前的失礼向您道歉！”

    “我们不用你道歉，你快点儿离开就行。”小公主见爱丽丝不瞧自己，而是从头到尾都只瞧着罗宾，不由更是气呼呼地道。同时也很生气，为什么自己还没长大，身高这么矮，虽然站在两人中间，隔开了两人，却根本挡不住两人的视线。

    “苏菲亚，你到底还没嫁给王子呢，代表不了他。何况就算你真有一天嫁给了他，那也需要记着，别轻易在他人面前代表你的丈夫，尤其他还是一位王子与国王的时候。男人很需要自己的尊严，尤其他位置越高的时候，越需要尊严。如果被自己的女人轻易代表，经常替自己做决定，那他还怎么服众，去维持国王的尊严，管理国家？”爱丽丝闻言，这才低头瞧向小公主，带着副教育口吻地说道。

    小公主一听，不由更加不高兴，生气地道：“我怎么做，不用你教。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来干什么，你就是想要跟我抢罗宾的。你真是太没廉耻了，公然抢自己妹妹的未婚夫。”

    “苏菲亚，我只是来向罗宾王子，为自己之前的失礼而道歉，是来表达善意的。请别用你的恶意，来随意揣测我的善意。另外，在父亲没正式决定与宣布之前，罗宾王子都并不是你的未婚夫。”爱丽丝依然是保持着礼貌微笑，丝毫不在意小公主的态度，一副十分大度的样子。尤其两相对比，她一直保持着礼貌，更显得小公主有些斤斤计较、小肚鸡肠，完全是个不讲理的小女孩儿在发坏脾气。

    本来她刚才面对罗宾时，脸上还稍微有些羞意。但这时越说越是顺口，竟也没有了害羞之意，侃侃而谈，不卑不亢，语气也一直维持着不变，没有特别提高与变大，反而对小公主一副循循教导、谆谆告诫的样子。显得一副不跟妹妹计较的好姐姐的态度，温柔关爱的同时还不失责备教导。

    “我才不管，反正这里不欢迎你，你快点儿离开！”小公主终究年龄还小，知识储备与才学显然不够，被爱丽丝说得面色越加难看，却无法以理相驳，只是蛮不讲理地下逐客令。

    “苏菲亚，这不是你的房间，你没有理由让我离开。”爱丽丝又抬头看向罗宾，直视着罗宾的双眼，微笑着道：“我是来跟罗宾王子道歉的，只有王子接受了我的道歉，我才会离开。”

    “那好，罗宾，你快点接受她的道歉，然后让她立即离开。”小公主闻言，立即一副命令地语气向罗宾道。

    罗宾眼中颇有深意地看着这位爱丽丝公主，此时他也看出来了，这位爱丽丝公主并不是专程来道歉的。而是以道歉为借口，来特意上门拜访接近他的。他不知道对方到底在打什么主意，是真像小公主说的，来抢夺他的，还是只出于不甘，来破坏他跟小公主的感情的。

    不论什么，似乎都不是在打什么好主意。而且这两个目的，也并不冲突，可能都有。

    之前初见之时，他还觉着这位爱丽丝公主的性子有些柔弱呢，而刚才小公主所单方面描述的，他也觉着只是小公主的偏见，出于不喜欢，而特意把自己的这位二姐说成了恶人。

    可现在看来，这位爱丽丝公主还当真不是那种纯粹柔弱，任人欺负也不知反抗的性子。她只是表面上看起来柔弱，容易害羞，实际上则并不然，性格中颇充满了些韧性。而且口才很不错，会讲道理，平常应该看的书不少，学识丰富，否则根本说不出这些。

    另外她现在的做法，是一种很高级的不争而争。没有特意在罗宾面前与小公主争论什么，去直白地争风吃醋，而是利用语言主导营造出了这种局面，让小公主在失态之下，自己暴露出了自己的缺点。而她，则是在表现着自己的优点。两相对比，只要眼不瞎，都能一眼看出，明显她才是更好的，更明理、更包容、更礼貌、更温柔……

    她不需要说什么，不会特意强调自己的好，与说小公主的坏话，只需要让罗宾看到这局面就可以，罗宾自然会有自己的判断。她们两人，谁才是将来更适合的阿金斯王国王后人选。

第四十八章 终于来了 这是只天鹅

    如果只是在爱丽丝公主与苏菲亚公主之间做对比的话，罗宾当然能够判断出谁更好。甚至他不用爱丽丝特意营造这种局面，就知道小公主是个坏脾气的小女孩儿，而且还是个坏心肠的，他早就有见识过了。也一点儿不喜欢这个空有着美貌外表的坏女孩，知道这绝对不是自己的良配。

    可惜，他知道归知道，目前却还是不得不暂时屈从于小公主的淫威，辜负这位爱丽丝公主的一番美意。或者，可能还有点儿情意。

    在听到小公主下令语气的话后，罗宾立即向爱丽丝公主有些歉意地一笑，道：“好吧，爱丽丝公主，那我接受您的道歉。”说罢略顿，又道：“其实您真不必如此，太客气了。”

    爱丽丝公主眼见罗宾竟然这么听小公主的话，连如此不客气的命令语气都遵从，不由十分意外，眼中显露着难以掩饰的惊讶。还忍不住有些失望，似乎感觉罗宾这位王子太软弱了，在一个还没成年的小女孩儿面前，竟然这么没脾气。这不知该说是这位王子真的爱上了她这个小妹妹，要遵守自己爱的诺言；还是因为苏菲亚解除了他身上的诅咒，他对苏菲亚太过感激，能够容忍包容苏菲亚的一切。又或者，干脆只是这位王子太过怂包，竟然能被苏菲恶给拿捏住？苏菲亚这种脾气，他是要找虐受吗？

    不过她当下也没作深想，略微惊讶后，还是温柔地微微一笑，保持礼貌客气地欠身道。“做为一名淑女，理应为自己的失礼而道歉。”

    罗宾闻言，跟着略一欠身，含笑道：“那做为一名绅士，我也应该先提前向您道歉。我跟苏菲亚公主正有事在商谈，请恕我暂时不能接待您。”

    说罢，还顺口多问了句，“对了，您身体怎么样，好点了儿吗？”

    “你问她这个做什么，她现在不好好的吗，又死不了！”小公主闻言，不等爱丽丝回答，便立即不高兴地向罗宾道。

    本来她见罗宾听话地立即接受爱丽丝的道歉，还挺高兴的，冲着爱丽丝露出副得意样子。可见罗宾说得这么客气，她就有点儿不高兴了，这时再听罗宾还关心爱丽丝的身体，她自然就更不高兴了。之前在办公厅里的那情况，谁还看不出来，爱丽丝根本就是以身体不舒服当借口来离开的，哪儿有真不舒服？

    “这只是基本的礼貌。”罗宾低头向小公主道。说罢，还压低声音地在她耳边道：“你也是位公主，多少注意点儿，别太失礼了。”

    小公主闻言，又是不高兴与略不服气地“哼”了一声。但看了眼爱丽丝后，却没再多说什么，只是始终保持警惕地盯着自己这二姐。生怕稍不留神，这个原本应该跟罗宾是一对儿的联姻对象，就把她的王子给抢走了。

    “多谢您的关心，我已经好多了。”这确实只是礼貌性的问候，爱丽丝当然也不会说自己之前是装的，闻言客气地礼貌回道。不过尽管只是礼节性的顺便问候，但她听来，还是不禁觉着有些高兴。

    当下，便也没再多理会小公主，也没打算再多留。跟着略一欠身，说道：“既然您已经接受了我的道歉，那我就不多打扰了，再见！”

    “再见，您慢走！”罗宾略转头往左边的走廊尽头望了一眼后，也向爱丽丝欠身回道。

    他之所以先往左边的走廊尽头望一眼，是因为已经发现，之前小公主吩咐离去的那名贴身侍女，这时已经出现在了那边的走廊尽头。

    这侍女此时回来，自然不是空手，她手里还提着个精致的鸟笼，丑小鸭正被关在里面。

    虽然无论鸭子还是天鹅，都属于大型鸟类，但丑小鸭现在毕竟还小，就算体型比普通的小鸭子大不少，却仍然不算太大，鸟笼还是能够装得下。另外，也是这只鸟笼比较大。

    其实离得还远，罗宾并不能望得很清楚。但只远远看到里面的身影与羽毛颜色，他便已认了出来，正是丑小鸭无疑。

    看到丑小鸭被关在了笼子里，他立即忍不住先有些生气。不过想一想，这也算是预料之内的。小公主当然不会放任丑小鸭在伤好后乱飞乱跑，必然是会限制其自由。只是他有些没想到的是，丑小鸭会被关在这么个鸟笼里。

    要知道这种精致的鸟笼，一般都是用来关金丝雀或鹦鹉之类的漂亮观赏鸟类的。而观赏性的鸟儿，一般都体型小巧，是小鸟。而丑小鸭现在的体型，明显要比那种观赏鸟大了许多。所以关在这笼子里，虽然能装得下，却不免显得不成比例，瞧着太笨大了些，另外还不免有些好笑。

    正因为这种反差强烈的对比，再加上罗宾刚才说话前，先转头往那边瞧了眼，便也让爱丽丝公主立即跟着转头注意到了。

    注意到后，她忍不住向小公主笑道：“苏菲亚，你从哪儿弄了只这么大的鸟儿，而且长得一点儿不漂亮，你是要养它吗？”

    离得还远，她也一时瞧不清楚笼子里关的具体是什么鸟儿。只能大致瞧到，是只羽毛灰不溜秋的大鸟，何止不漂亮，简直是丑。

    小公主听她这么取笑，不由更加不高兴，但还是闷声答道：“那是只丑鸭子，是我之前救罗宾时，还发现旁边有只小鸭子受伤了，所以我顺便把它带回来救治。在它没好之前，是打算要养一段时间。”

    “是吗，原来你还有这么善良的时候！”爱丽丝有些不信地道。

    “我当然善良了，比你善良的多，一向都爱护小动物的，不然我为什么肯用真爱之吻救罗宾？”小公主忍不住提高了些声音地道。

    爱丽丝闻言笑了下，又看了罗宾一眼，没回话。但接着仔细一想后，却似乎感觉到了这里面有些问题。小公主不特意强调还好，她一强调，反倒让爱丽丝深想了一层，感觉救助罗宾，原本的一只丑陋青蛙，并不是自己这位小妹妹平常的作风。

    不过她一时间，也想不出具体问题在哪儿，但当下她也没立即离开，而是等着小公主的那名侍女过来。她现在对笼子里关的那只丑小鸭，也同样感到很好奇了，想要见识一下。

    “这不是什么丑鸭子，这是只天鹅啊！”待那名侍女提着笼子走近后，爱丽丝仔细看了一眼，忽然不由惊呼道。

第四十九章 博学多才的二公主

    这位安达尔王国的二公主爱丽丝，其实也并没有见过真的天鹅幼鸟，但她却从书上看到过。

    正如罗宾对她的第一印象，能从她身上看到些知性气息，感觉很像自己前世的那种文艺女青年一样。这位爱丽丝公主平常的爱好，确实是很喜欢看书，而且会看各种各样的书，可谓博览群书，而且对各种知识都很感兴趣。虽然实际应用的不多，很多也只是一知半解，并不精通，但却涉猎广泛，懂的很多。称得上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通历史及世间百科。

    之前隔的远时，她还没有看仔细，但当小公主的那名贴身侍女提着鸟笼里的丑小鸭走近后，她仔细一打量，便立即认了出来，这正是她看过的一本书上所描绘的天鹅幼鸟。而且那本书里不止有文字描述，还有配图插画，给出了具体的形象，她绝不会认错。

    她这话一出，旁边的所有人闻言下，都是不由一惊，包括罗宾在内，也是很惊讶。不过他的惊讶，自然不是像其他人那样，难以相信眼前的丑小鸭其实是只美丽的天鹅，这点他早就知道。他惊讶，是因为这位爱丽丝公主竟然能认出丑小鸭其实是只天鹅幼鸟，这才惊讶。

    天鹅的幼鸟确实并不算常见，尤其在安达尔王宫附近，并没有天鹅的栖息地，自然也就更难见到。但这也并不等于，整个王宫内就没人见过天鹅幼鸟，认不出丑小鸭的真实属类。罗宾也并没因此而小看这世界的人，认为这些人没见识，连天鹅的幼鸟都不认识。

    可事实却是，到目前为止，在见过丑小鸭的所有人中，确实还没有人认出这其实是一只天鹅幼鸟，都把其当作是一只丑小鸭来看待。包括之前见过的那位乔安娜公主，也没有认出来。直到现在，才被爱丽丝给认出。

    “你确定，这真的是只小天鹅？”小公主闻言之下，忍不住仍是难以相信地问道。

    其实在此之前，罗宾早就已告诉过她，丑小鸭其实是只天鹅了，只是她自己还一直都不信。尽管罗宾真的由青蛙变成人后，理应由此事实验证他所说的应该都是真的，而且罗宾能够变回成人，也完全是因为丑小鸭的真爱之吻，才解除了他身上的诅咒，跟小公主并没有半点关系，真正的功劳全是丑小鸭的。

    而按罗宾所说的，解除诅咒的条件是一位公主的真爱之吻，那丑小鸭还很可能是位天鹅公主，当然应该真的是天鹅，这本来还是她自己先前嘲笑对方的话。也是她嘲讽开玩笑的建议，让丑小鸭去吻罗宾的，才致有了丑小鸭随后“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的举动，由此解除了罗宾身上的诅咒，让罗宾由青蛙变回成了人。

    只是，尽管一切事实都说明了，丑小鸭确实应该是只天鹅。但在小公主的心里，却还是很难相信，而且她也下意识地不愿承认，这只丑鸭子会是一位美丽的天鹅公主。

    她抢夺了丑小鸭的功劳，便恨不得把对方碾在泥尘里，最好真的是化成了泥土，被埋在地里死了，那她才会真的放心。至少丑小鸭不可能再说出真相了，而且丑小鸭一死，也会失去最重要的证人。

    那时，她只要坚持自己的说法，就算这个真相再暴露出去，也得不到证实，很难让人采信了。到时就算罗宾自己说出来，但罗宾只有一个人，而她则有当时在场的所有侍卫与仆人作证，对比起来，罗宾势单力薄，也很难会让人们相信。

    她非常恨不得丑小鸭死，自然也不愿承认对方真的是只天鹅，而且还可能是位天鹅公主。她现在还之所以留着丑小鸭的命，完全是以丑小鸭的性命为迫，来要挟罗宾配合她的。否则若丑小鸭真死了，到时罗宾没了牵绊，就绝不会再听她的了。

    “当然，我很确定。”爱丽丝公主闻言后，很肯定地点头，“我看过的一本书上，就有描绘了天鹅幼鸟是长什么样子。书上说，天鹅在幼鸟时期确实长得很丑，而且跟小鸭子很像，很容易被人误认成是只丑小鸭，只有完全成年后，才会长成美丽的天鹅。不信的话，我可以现在就让人拿来给你看。”

    “不用了。”小公主懒得费这功夫，没有让爱丽丝下令让人去拿书。因为现在，她就算不想承认，也必须得承认了，这只丑小鸭还真的是只小天鹅。

    她虽然很不喜欢自己的这二姐爱丽丝，经常跟其对着干，但却也对其十分了解，知道她很爱看书。而且不得不承认，她记忆力很好，只要是她看过的书，基本很少有记错的。也因为看的书多，而变得学识丰富，论讲道理与辨论，整个王宫内都很少有人是爱丽丝的对手。

    这一点，她不得不服气，因为这是事实。就像她再不愿承认丑小鸭真的是只天鹅，这也确实是个事实。

    她在与爱丽丝的争执中经常能胜出，不是因为她能讲理讲过爱丽丝，而是因为她根本不讲道理，最后都会与对方胡搅蛮缠，反正就是认真的事不变，绝不会被说通。

    而国王与乔安娜公主，乃至王宫内的其他人，在这时候，往往多是站在她这一边。毕竟她年纪还小，还没成年，又是三姐妹中最小的，国王、乔安娜及其他人，在这种时候，多会劝爱丽丝退让一步，让让她这妹妹。而且身为姐姐，也理应该让着妹妹，对妹妹要多加照顾。这才是她能胜出的关键。

    所以，在与罗宾的婚事这件事上，小公主之所以有自信自己最终能够胜出，也是很大因为这一点。这就是她身为小妹妹的优势，而爱丽丝身为姐姐，身份上就决定了她要吃亏一些。因为，姐姐理应该让着妹妹，这可也是淑女的美德。

    罗宾前世所在的地球上，华夏传统讲究尊老爱幼。西方文化虽然似乎并不特别强调这一点，但事实上，却也有这种道德标准，这几乎算得上是全人类的准则。尤其孩子是未来，必须重视，关爱儿童与幼小，这几乎是最基本的。

    尊老爱幼，也可以引伸为尊长爱幼。那像这种三个孩子的，身为老二，尊长就必须尊敬自己的姐姐，爱幼就必须爱护自己的妹妹，合着就得她全付出，谁来爱她？

第五十章 一会儿也不行

    笼子里的丑小鸭在听到爱丽丝公主的话后，也不禁很惊讶。惊讶过后，则是很高兴。因为终于有罗宾之外的另一个人，也认出它的身份，认为她是一只小天鹅了。

    尽管在此之前，她也很确信这点，知道罗宾绝不会骗她。但之前除了罗宾外，却再没人这么认为，便不免还是让她对自己是天鹅的身份有些不够自信。

    好在，终于有另外一个人了。这让她在高兴的同时，不禁立即对爱丽丝公主大起了好感。可惜，她在过来前，就已经被严厉警告过了，绝不能在其他外人面前开口说话，否则就是给它自己与罗宾找麻烦。万一暴露，小公主绝不会让他们好过。

    她并不是很在乎自己的生命，但为了罗宾，她必须忍着，把自己装成是只不会说话的动物。否则万一暴露了秘密，那个邪恶的小公主是会连罗宾也一起杀掉的。她本来就已经拖累罗宾了，让罗宾不得不违心答应了小公主，绝不能再害罗宾丧命。

    若换在之前，另有一个人认出她的身份，她绝对会很高兴地与对方说话交朋友。但现在，她只能忍着。不过心中高兴之下，她还是不禁开口叫了一声。但当然不是说话，只是发出“嘎”地一声像鸭子叫。

    “看，她自己也承认了了。”爱丽丝公主听到丑小鸭布兰妮的这声叫，立即笑道，“这只小天鹅很聪明吗，好像能听懂我们的话，不知道会不会说话？”

    “她不会说话，就是只普通的鸟儿。”小公主闻言，立即不禁稍有些慌乱地连忙道。

    “哦！”爱丽丝公主这时正凑在笼子前，伸手逗弄笼子里的丑小鸭，并没注意到小公主的神色。所以闻言之下，便随口应了一声，没怎么在意。反正这世上哪些动物会说话，哪些不会，根本没有任何规律。有时能碰到只会说话的动物，完全是运气。相比之下，大部分的动物，都是不会说话的。会说话的，一直以来，都是少数。

    “其实你不应该把它关在笼子里，天鹅是最崇尚自由的鸟类，永远都向往天空，喜欢自由飞翔，还喜欢经常迁徙。我有时候，真希望自己是只天鹅，能够自由自在地四处飞翔！”爱丽丝顿了下后，忽然接着说道。说到最后一句时，颇有些感叹之意。王宫虽好，但对她来说，未尝不是个更精致与更大的鸟笼，“苏菲亚，你能把这只小天鹅送给我吗？”

    “不能，我就喜欢把它关在笼子里。”小公主闻言，立即想也不想地斩钉截铁拒绝，“是我捡回来的，那就是我的，我想怎么对待就怎么对待，你管得着吗？”

    “你刚才不还说，自己最爱护小动物吗？现在就这么对待这只可怜的小天鹅？”爱丽丝公主转身向小公主反问。

    小公主不禁被问得刁难住了，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不过在皱眉使劲想了下后，忽然灵机一动地道：“这一点儿也不冲突，我这就是在爱护它，是保护它。它现在这么小，还不会飞，又没有父母在身边。我把它放了，会被其它凶猛的动物吃掉的。”

    “没错，就是这样。等我把它养大后，它会飞了，那时我就会放了它，让它去自由飞翔。”

    她话是这么说，心里却在想，自己到时候，肯定早就想办法弄死这只丑小鸭了。而且是两全其美的办法，在不失去罗宾的前提下弄死这只丑小鸭。就算到时没想到两全其美的办法，她也肯定会另找个地方秘密关押这只丑鸭子，绝不会再让爱丽丝给看到。

    “真的吗？”爱丽丝看了她一眼，又话音一转地道：“但就算这样，你也不该一直把它关在笼子里，你可以把它放出来养。让它四处活动，在水池里游泳，这才是对它最好的养育。”

    “不用你多管，我自己想怎么养就怎么养，反正不会养死的。”小公主又不知该怎么合理的回答子，立即又有些胡搅蛮缠，说罢，还又继续逐客地道：“好了，你该走了，我跟罗宾还有事要谈呢！”

    “那能让我带走这只小天鹅一会儿吗？晚饭的时候，我就会把它送还给你。”爱丽丝又请求道。她看起来，似乎真的很喜欢丑小鸭。

    “不能。”小公主又立即拒绝道：“这是我的，一下也不能给你。”

    “罗宾王子，不知道你怎么看？我只是带走一会儿而已，晚饭前就会还回来了。苏菲亚这也不肯，是不是太不讲理了，我好歹是她的姐姐。”爱丽丝公主闻言后，忽然转头向罗宾说道，让罗宾来说句公道话。

    可惜，罗宾在这种情况下，没法公道，只能是苦笑一下，偏帮小公主地道：“苏菲亚是有些孩子气，还请爱丽丝公主能多加见谅，您毕竟是姐姐！”

    “姐姐？”爱丽丝听到这个词，忍不住语声古怪地讽刺了下，有些生气地道：“难道身为姐姐，就必须在任何情况下都要让着妹妹吗？在她肆意胡闹，完全不讲道理的时候，我也必须让着她？”

    “这个我不好评判。”罗宾心里颇为无奈地道：“但还请爱丽丝公主能多加包容。”

    “我为什么必须要包容？”爱丽丝不禁更有气地道，“世上的事，都是要讲道理的。如果苏菲亚做的是错的，我为什么还必须包容？在她犯小错的时候，不提醒她、教育她，万一她将来有一天铸成大错，难道还要一味包容吗？”

    “我犯什么错了？”小公主闻言，立即忍不住道：“爱丽丝，你就明说吧，不就是嫌我抢了罗宾吗？何必非要这么拐弯抹角的？我才没有错，一点儿都没有错。罗宾是我救的，是我的真爱之吻拯救了他，他本来就应该是我的。”

    “你这是在挟恩以报。”爱丽丝道。

    “我没有，是罗宾愿意这么报答我，不信你问他。”小公主立即道，拒不承认自己挟恩以报。

    爱丽丝看了罗宾一眼，却没问，只是道：“算了吧，我看他一点儿没有主见，只会听你的。一位王子，却被个乳臭未干的小女孩儿给俘虏了。这种王子，我才不会有兴趣，随你去喜欢吧！”

    说罢，生气地立即转身甩手便走。

    “你说谁乳臭未干呢，你才是，你这个臭爱丽丝！”小公主闻言，立即忍不住在爱丽丝身后大声骂道。

第五十一章 叮嘱修行 另选功法

    爱丽丝公主虽然听到苏菲亚小公主在后面骂她的话了，但却没有再回头多理会，脚下丝毫没作停顿地直接去远了。

    “气死我了，这个死爱丽丝，臭爱丽丝！”小公主见爱丽丝走远后，却还是忍不住十分生气。又在后面骂了一句，然后一把夺过自己侍女手里提着的丑小鸭笼子，另一只手则毫不客气地一把将罗宾拉进房门，接着“砰”地一声，在后面重重关上了门。

    看着笼子里的丑小鸭，她更是有气，真恨不得一下摔死这只丑鸭子来出气。不过好在她还有些理智，知道摔了绝对会坏事，更别说是当着罗宾的面儿摔了。所以她气呼呼地瞧了一眼后，强忍住直接把丑小鸭摔死的冲动，反身将笼子用力一把推在罗宾怀里，大声道：“拿着，给你的丑鸭子！”

    虽然通过爱丽丝的确认后，更加坐实了丑小鸭是只天鹅幼鸟的身份，她心里也不得不认这个事实，知道这确实是真的，但口上还是不愿承认，继续喊丑小鸭作“丑鸭子”。

    罗宾见小公主将关着丑小鸭的鸟笼推在他怀里，自然是连忙抬手接住。至于小公主的生气，他却懒得安慰，也根本不愿安慰。何况在他看来，爱丽丝公主也并没做错什么，之前也一直都保持着礼貌，只是临走时因为生气才说了句重话，却不想就把小公主气成了这样。

    她自己想不过来生这么大气，那是她自己的原因。反正在罗宾看来，这一点儿也不算什么，根本没有什么值得生气的。

    “甜甜，你怎么样？没事吧？”接过笼子后，罗宾立即抱着笼子走到一旁，向笼子里的丑小鸭问道。

    “我没事，很好，伤已经好多了，早就不疼了。”丑小鸭在笼子里转头瞧了一圈，确认房间内再没有其他外人后，这才开口回道。说罢，便连忙关心罗宾地问道：“你怎么样，没事吧？”

    “我当然也没事，你瞧我不是很好吗？”罗宾向笼子里的丑小鸭笑了下，这时才注意到，丑小鸭不仅被关在笼子里，而且一只脚上还被拴了条链子，生怕它逃走。

    不过瞧到这条链子后，罗宾虽然忍不住脸色又变了下，却也没有多说什么。眼下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只能暂时隐忍了。

    “你瞧着确实不错，更加是个英俊的王子了。”丑小鸭仔细瞧了罗宾一眼，夸赞道。

    这时小公主正气呼呼地坐在沙发上，拿了面前茶几上一只果盘里放着的一个红苹果，在用力地大口咬着。似乎这苹果就是爱丽丝，被她一口口咬下，吞进了肚子子里去。

    罗宾为了不刺激她，也是离得远远的，到了一旁的窗户旁，跟丑小鸭小声说着话。确认过丑小鸭没事，身体也没再受其他伤害，小公主手下的人并没有特意虐待她后，罗宾便放心了许多。

    小公主大口咀嚼着，将手里的苹果吃了一半儿后，想起了罗宾与丑小鸭，扭头向两人道：“别聊太久，我最多给你们五分钟的时间。”

    这个世界的时间划分，却是也跟地球上一样。一天二十四小时，每小时六十分钟，一分钟六十秒。

    而且已经发明出了比较准确的计时工具，像这间客房的客厅里，便摆放着一个摆锤式的一人高大座钟。但更加要求精密工艺的怀表与腕表则还没有出现，能够用于随身携带的计时工具，一般还是多采用沙漏。

    沙漏依据本身大小不同及装沙量的多少，分别有不同的时间。一般的标准沙漏，是上下翻转一次，为一小时。不翻转，只流一半儿的话，则是半小时。

    罗宾本来也就没奢望能够跟丑小鸭聊太长时间，闻言随口答应了一声，便继续低声与丑小鸭说着话。叮嘱丑小鸭在被关押的这段时间内，不要轻举妄动，去惹怒小公主以及关押的人。她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要保护好自己的安全，最好一切听从关押人的命令，乖乖的。

    另外，罗宾也没忘了隐晦地叮嘱，让丑小鸭在这段时间内，专心修炼他传授给她的《凤凰真经》入门功法。现在被关着无事可做，正好可以用来专心修炼，就当是被迫闭关了。而且若只以修炼的条件论的话，现在比起之前，可算是更好的条件。

    虽然被限制了自由，但却一日三餐都有人提供，不需丑小鸭自己去觅食了。不然之前光是觅食找食物，两人就需要花费不少时间。而且被关押起来，没法四处活动，也正好限制了游玩心，整天没别的事可干，也没什么人能说话，只能是专心一意的修炼了。既是用功，也是拿来打发时间。

    其实便是罗宾不叮嘱这点，丑小鸭自己心里也有这打算，闻言自然是点头答应，叫罗宾放心。

    五分钟的时间，很快就过去。小公主一边吃着苹果，一边看着钟表掐着点儿，没多给他们一秒的时间。看着时间一到后，便立即叫停了两人。

    罗宾见时间到后，也没多求更多的时间，只是最后叮嘱了丑小鸭要保重后，便抱着鸟笼，送回到小公主手里。

    小公主接过笼子后，却是也并不急着送出去，而是看着罗宾又再叮嘱道：“以后你一定要离爱丽丝远一点儿，不可以私下跟她单独见面。她要是再来找你的话，你也不准让她进来。”

    罗宾闻言，自然是一口答应。

    倒是笼子里的丑小鸭在听了后，忍不住道：“爱丽丝公主可比你好多了，既善良又聪明，我可真希望我们之前遇到的，是善良美丽的爱丽丝公主，而不是你这个邪恶的小公主。”

    “闭嘴，你这个丑鸭子，你懂什么！”小公主闻言，立即不禁生气地摇晃了下笼子，让丑小鸭在里面撞到了笼子上。

    “布兰妮，别多说了，忘了我刚才跟你说的了吗，我们听小公主的就是。”罗宾见状，连忙说道。

    小公主闻言，不由笑道：“还是罗宾王子明白事理，知道该做什么是最好的选择。”说罢一顿，又安抚地接道：“放心，只要你们听话，我绝不会太为难你们的。毕竟将来，我可是要嫁给王子的。我们以后一定会真心相爱，然后永远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罗宾闻言，只是笑了下，没作回答。不过他的不回答，在小公主看来，便是默认的态度。

    她很满意地甜甜一笑，站起身向罗宾道：“好了，我也不多留了，该走了。记得晚上，要参加我们的家庭晚餐。待会儿我会让人带裁缝过来，给你量身定做几身新衣服。你现在这身衣服，还是不太合身，以后要长住，得多备几件。”

    说罢，便立即带着关丑小鸭的鸟笼往门口走去。

    罗宾见状，自然是连忙跟着送她，并在到达门口时，提前一步给她开了门。

    将小公主送出门外后，小公主又与他道别一句，便没多留，带着自己的贴身侍女与丑小鸭一起离去了。

    目送小公主与丑小鸭远去后，罗宾又嘱咐守在门口的山姆与贝尔这两名仆人，让他们还是继续守在门外，别进来打扰他，两人自然都是答应。

    不过罗宾在回去后，却没再继续睡觉休息。在刚才快睡着的时候，被小公主突然上门打断，又经过了这些事后，他现在已感觉没有了睡意。而且现在距离晚上，也并没有太多时间了。何况，待会儿小公主还会派人带一名裁缝过来，给他量体裁衣，也需要花费些时间。所以，他自己也是不打算睡了，等留到晚上再好好休息。

    现在，趁还有时间，他打算进识海中的龙神殿内，好好挑选一部功法，能够在短时间内尽量最大的增加功力。

    《真龙诀》虽然神妙不凡，但毕竟是依据龙族的身体所创出的，而龙的生命都非常悠久。所以，这并不是一门能够极快速增长功力的功法。就算其中后来加入了适用于其他族类的功法，也仍不算多快。

    若论增长功力较快的功法，还是要首推人族的功法。因为人的寿命较短，所以根据人身创出来的功法，普遍修炼的速度都不慢。至少整体都比《真龙诀》要快。

    他现在既然恢复了人身，自然也就能适合修炼人族功法了。在最短的时间里，尽量最大的增加自身功力与修为。因为他给自己定下了一月之期的目标，所以必须赶时间。

第五十二章 两族功法 人身构造

    《真龙诀》在加入适用于其他族类的修行功法后，修炼的速度其实已不算太慢，尤其在前期的进境，相比于某些妖族功法，已算是相对较快了。但比起所有人族功法而言，却还是显得太慢了。

    罗宾给自己定下了一月之期的时间，要在一个月之内拥有能够救出丑小鸭并顺利逃脱安达尔王宫的能力，这就必须要求，他要在短时间内最快地增长自身修为与武力。要想快，自然就要选人族功法了。

    龙虽然是天生强大的生灵，并且被称为神兽，但若以功法的大分类来论的话，其实也可以归在妖族之列。而妖族的功法，普遍都修行较慢，龙族的《真龙诀》在这其中，都已经是算快的了。

    不过妖族的功法虽然修行速度较慢，但却是有一大优势，就是延长的寿命时间较长。稍有些修为的妖怪精灵，都能轻松活个一、二百年，修为更深厚的，活个上千年也没问题。而龙族更是天生就有一万年以上的寿命，就算不修行，也能拥有这么长的生命，修行之后，则能更加延长，甚至永生不死，长生不老。

    基于妖族功法的这种特点，有时评判妖怪的修为，都是拿多少年道行来论，比如两百年道行、三百年道行、上千年道行之类。因为妖怪的修为深厚，往往都是跟年限挂钩的。没有个几百年时间，修为很难提升上去。

    而这一点，就不太适用于人族的修士了。因为人族的功法，修行速度普遍都比妖族较快。

    就算是人族功法中进境最慢的，也仍是要比妖族功法中最快的要快。这除了是人的寿命天生短暂，远不能跟妖族比，必须在这方面下功夫提升外，也是由两者天生不同的体质所决定的。

    人类的寿命虽然短暂，但人身的身体构造，却是能够对应天地，阴阳五行、五脏六腑、十二正经等，都能够对照天地万物。形成一个自身的小宇宙，对应身外的大宇宙。

    地球上的科学研究表明，人是由猴子进化来的。但罗宾在看过龙神殿内的一些资料后，却发现，在龙族的记载中，人并不是天地自然进化的产物，而是由神创造的。人身的这种构造，其实就是神的身体构造，神是按照其自身为模板，创造的人类。

    所以人这种生灵一出生，就受天地钟爱，有天地气运的加身，这在修行中，也有无形的加成。

    只不过人的身体，是非常弱化版的神躯，并不具备天生神力与悠久的生命，需要后天修炼，才能一一获得。但正因为人身是仿照神躯而创，所以人身便相当于一个大宝藏，能够在不断的修行中，开发自身的能力与潜力，最终通过修炼，成长为神。

    人族的功法，相对来说，普遍进境较快，便是有这方面的原因。如果要说有缺点的话，就是相对妖族功法来说，寿命延长的较短。虽然在不断的修行中，也有延年益寿之效，却是远不及妖族功法所延长的时间长了。

    这个世界的人类，传说中也是有由神创造的。而且外形看上去，与地球上的人类也区别不大，跟地球上的西方人种很相似。

    但毕竟到底是不同的两个世界，甚至是不同的星球，所以罗宾也不知道，这世界的人类，在身体构造上是否与地球人类完全相同，能不能完全适应龙神殿内那些本是基于地球人类所创出的功法。但不管如何，他都总要一试，只有试过了才知道适不适合。

    而且在他看来，既然外形相同，内部的构造也应该差不多。至少他就能感觉到，自己现在的这具身体里，也是只有一个心脏，也在左胸口。另外还有肺部，呼吸的时候也能感觉到是在心脏两侧。至于其他的内脏器官，他一时还不能明显的感觉到。这世界还没有地球那种先进的医学仪器，要想清楚认知到人类的身体构造与内部器官。除了是他修成内视之术，或借助这世界神奇的魔法能力外，就只有去解剖一个这世界的人类才能判断了。

    但心、肺这两个不差，位置也是与他前世的身体相同，罗宾便觉着，其它的应该也就不差，跟他前世的身体构造是一样的。没必要为了确定这点，还要去专门解剖个人，那有点儿太残忍了。就算只是解剖一个已经死掉的尸体，那也是够恶心的。他前世又不是医学专业，对解剖学可当真没有半点儿研究，也绝对很难下得去手。

    心肝脾肺肾，人体内的这五脏，便代表了身体内的五行。只要五脏正确不差，五行不乱，其他的便也不应有差。

    而他在此之前，也是曾以青蛙的身体修炼过丹田炼气法的，也是比较顺利地修行成功，练出了一点儿内气了。他在变回人身后，丹田内先前修炼出的内气也还同样存在。而丹田做为连接人身所有经脉的气海，丹田的位置正确没错，便也从侧面说明了，其他经脉也没错，

    所以对于这个世界的人类身体构造与地球上的人类相同，罗宾现在至少是有八成肯定。

    既然已经有了一大半的把握，他自然是非试不可。如果不试，不去修炼人族功法，只靠《真龙诀》的修为增长，速度就要慢许多。他可没有把握只靠《真龙诀》，就在一个月之内修炼到相当于有五级战士的实力。

    安达尔王宫卫队骑士团的那个团长马克，便是拥有五级战士的实力，也是目前安达尔王宫内武力最高的一人。罗宾若不能修炼到有把握能从这个马克团手上逃脱的能力，那就很可能出逃无望，到时万一被这个安达尔王宫的第一高手拦下的话，他就很难逃走了。

    另外，王宫还是对方的主场，人多势众。到时所有人一起上，他也是双拳难敌四手，就算武力再强，也很难打得过这么多人。所以在这方面，也不能一味强闯，必须智取。

    在选择对战时，也最好不要硬碰硬，而要以灵活取胜。所以，在选择一门修炼增长速度最快的功法时，他还要选择一门龙神殿内最好的轻功身法来配合。这样，才更有把握。

第五十三章 魔道功法

    罗宾微闭双眼，意识回缩，进入识海中的龙神殿内后，这回自然是立即调节了识海内的时间流逝比，加长到了他现在所能做到的一倍时间差。即外面现实世界过去一小时的话，他识海内的时间能够延长达到两小时，无形中加长了自己停留在识海内的时间。

    小公主苏菲亚离去前，曾跟他说过，待会儿会让人带一名裁缝过来，给他量体裁衣，做几件新衣服。所以他现在想趁这点儿时间在龙神殿内挑选一本合适功法，可就没有太多时间了，自然是要延长。

    而且就算没有这个待会儿会过来的裁缝，再过不久，也就到了晚上的晚餐时间。他之前已经接受了国王邀请，参加晚上国王一家人的家庭晚餐，所以也仍是没有太多时间可消耗，非延长不可。

    之前刚穿越过来，他还是青蛙的时候，因为没有朋友，也没有可说话的对象，一个人无事可干，太过无聊，那时进龙神殿内看书，主要是用于消磨打发时间，获取知识倒在其次。所以他那时，自然是不调节时间，因为他还巴不得时间能过快点呢，哪会再往慢的调？

    现在他是感觉时间不够，自然就要延长往慢的调了。

    调整好时间后，罗宾便立即在一重大殿内的人族修炼功法区，开始翻找搜寻起了适合自己现在这状况的功法。

    龙神殿共分前后九重，以他现在的能力，只能够解封第一重，不过单是第一重，也已十分广大，超过上千册藏书。不过这些藏书，也并不全是功法类的，还包括不少诗文与经史子集之类，甚至有相当一部分工具类书籍。收藏了些什么，全靠每头龙的个人喜好，并不一定就是特别优秀顶尖的书籍与知识，其中也还有些无聊与无用的。

    许多东西，罗宾也不知道对龙来说，到底有没有用。反正以他自己的目光来看，其中颇有些无用的，至少是他用不到的。不过这也没什么好置喙的，收藏这种事，本来就是看自己的个人喜好，并不一定非要收藏有价值的东西。

    有些东西，在别人的眼里看来可能毫无价值，但只要自己喜欢，就可以收藏。比如罗宾小的时候，就还收藏过某品牌干脆面里面所附赠的卡片。

    他最初的目的，是想集齐全一套卡品，然后去兑换奖品。但当后来过了兑奖期限，他还没收集全的时候，却仍然没放弃地在收集，并搜寻同学与朋友手中自己所缺失的卡片。那就完全是兴趣使然，自己喜欢，不光是为了那个已过期的奖品了。

    所以，对那头井龙王收藏进龙神殿内的一些对他来说，无用与无聊的书籍与知识，罗宾也颇为理解，没有什么太多评判。这可能就是人家的兴趣。对他没用的，他不看也就是了，倒也不必去特别处理。自己怎么也是获得了那头井龙王的遗泽，对于井龙王的这份馈赠应当心怀感恩，并保存好这座龙神殿内所留下的一切，不应随意处置。

    不过龙神殿传承的最初目的，毕竟是为了让自己的血脉后代能够获得先辈的宝贵经验、知识与记忆。再加上龙终究是神兽，并且还曾是天地的主角，一生绝少不了战斗，所以龙神殿内的传承，终究还是以功法类为主。能够让后代在获得后，尽快变强，有能力保护自己。

    其实龙先天就生而强大，便是一条刚破壳出生的幼龙，没经过任何修炼，其力量也要比成年的狮虎大许多倍。并且出生时，真龙九脉就至少有一脉先天是通的，一出生就身具法力，懂得施展法术。

    罗宾若生而为龙的话，他自然也不必非要着急改换门径，去修炼人族的功法。因为龙一出生就有强大的体魄与力量，便是单凭肉身力量，也有足够的自保能力，自然不必着急去提升修为与功力。

    可惜，罗宾并不是。他原本只是个普通的人类，之前还被变成过青蛙。现在恢复人身后，这具前任王子的的身体，虽然比他前世的体魄要强大，力量也更大，却仍不足以应付目前的情况。

    这具身体，原本才只是低阶的二级战士水准。虽然以其牛龄，就能拥有这样的战力，已是非常颇具天姿，且下了不少苦功，但终究只是低阶战士，没能激发斗气，远不是安达尔王宫第一高手的的那个马克骑士五级战士的对手。二级到五级，并不是看起来的只差三级，中间还差了一个低阶到中阶的大境界。

    大境界的差距，高下可就差的很多了，他恐怕连对方的一招都未必接得下。而只靠《真龙诀》，修炼进境则未免有些慢，不足于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就让他能够有把握对付那位马克骑士。

    换修进境更快的人族功法，这是必须的。不过虽然他现在换修人族功法，但这也并不等于他彻底改换门径，放弃《真龙诀》。这只是属于临时的改换，是为了目前情况所做出的暂时应变。

    当顺利达成自己的目的，带着丑小鸭安然逃出安达尔后，他还是会转换过来，继续修炼《真龙诀》的，也可以两者并修。

    这龙神殿第一重大殿内所收藏的书籍，功法类至少占了有一半，不过这其中是包含有各族功法在内。若只单论人族功法的话，则是大概一百多套，其中涵盖了内功、拳脚、轻功、兵刃、暗器等，都包括在内。

    只是第一重大殿内的收藏，这些人族的功法，也大多就是武者级别的，少有能涉及上升到修真层次的。就算有，也只是某部修真功法的入门级别与阶段。

    不过就算只是武者层次，对现在的罗宾来说，也够了。毕竟那个安达尔王宫的第一高手马克骑士，料来也就是这个阶层，只是中阶战士，不至于就能强到飞天遁地去。武者级的功法，已足够应付。

    这些功法中，自然也有分出强弱与修行的快慢及效率不同。

    人族功法中，若论修行速度快的，自然是要属剑走偏锋的魔道类功法。正道功法多重根基，修行速度便不算快。

第五十四章 五殇真经 玉房诀要

    (感谢书友“无限世界路人甲”的打赏，求票求收藏)

    有人说，功法不分正邪，只有用的人才分正邪。练魔功的，如果行侠仗义，那也是正道人士，是好人；相反，练正道武功的，如果用武功来行恶干坏事，那也就入了魔道，成了坏人。事实上，正魔两道之中，也都各出过不少这样的例子。所以，并不能单纯以修炼的功法来论正邪。

    罗宾以前也挺认同这种观点，所以对修炼魔道功法并不抗拒。甚至他以前看过的许多武侠小说中，主角都是魔道出身，修炼的魔功。

    但当他这时翻看查阅这些人族的魔道功法时，却才发现，自己以前的观点是错的。功法，其实是分正邪的。因为有些魔道武功，实在是太过邪门，练了之后能导致精神错乱，魔性大发，再是好人，那时也会变成一个嗜杀的魔头，根本就失去了正常的理智与判断。这种武功，如何不是魔功？

    而且大部分魔道武功，都是靠损人利己来提升功力的。比如典型的采阴补阳与采阳补阴，都是属于这种。靠采补他人之精练功，增加自己的修为与功力。像这种武功，以损害他人为前提，来增加自己的功力，当然也属于是魔功。有的采补太过，还会伤人性命。

    魔道武功之所以修炼的进境快，也是跟这方面大有关系，能够掠夺盗取他人的成果。像是《北冥神功》与《吸星**》这类武功，直接吸收盗取他人辛苦修炼出的功力，靠损害他人来增长自身功力，当然也算是魔功。

    当然，身为主角，拥有这种武功，只会令人羡慕，不需辛苦修炼就能很快拥有一身深厚功力。而且，只去吸收坏人、恶人的功力，也不算是为恶。但以他人的角度来看的话，这种武功，当然不是什么好武功，恨不得世上没有这种武功。

    魔道武功中，除了损人利己，靠掠夺他人成果这一大类。还有一大类，是靠损害自己身体为前提，对别人狠，对自己也更狠，靠伤害自己来激发自己身体的潜力。

    比如正道之中，也有苦修士，禁绝一切身体享受，靠吃苦、辟谷绝食等极限手段来激发自己的潜力。魔道武功中，便也有类似的一大类，认为痛苦可以激发身体的极限，越是痛苦，越能激发自身潜力。还有的，则是靠损伤自身根基用以在前期迅速提升功力。

    像这类武功，大多前期进境颇快，越到后面，就越慢了下来。而且大部分魔道武功，都有很容易走火入魔的危险。不像正道武功，注重根基与打基础，前期进境虽慢，却是根基稳固，也不会有走火入魔的危险，越往后修炼，因为前期根基打的牢，成长的潜力也越大。

    比如像《葵花宝典》这种武功，就是典型的以伤害自己身体，来激发潜力，获得快速成长的武功。“欲练神功，挥刀自宫”，想想都是不可描述的痛。

    还有罗宾以前在小说中看到的一种《七伤拳》，也算是这种。一练七伤，欲伤人，先伤己。是以损害自身来获得功力的提升与出手的威力，对自己身体有很大的危害。虽然小说中的《七伤拳》是崆峒派这家名门正派的武功，但只以功法论，其实是近魔功的性质。

    还有一类魔功，则是出手的威力十分歹毒，比如修炼各种毒掌。敌人中掌受伤之后，还会同时中毒，并且很难根除。这种武功，也颇为厉害阴损。

    罗宾翻阅查找一番后，最后综合考虑，选定了一部名叫《五殇真经》的魔道武功。这部武功，跟《七伤拳》的理论颇为相似，都是在前期靠损害自己身体，来获得功力的快速提升。欲伤敌，先伤己。

    他其实也不是没考虑过损人利己这类的功法，尤其是采阴补阳，想想就非常香艳，跟女人欢好的同时还能练功提升功力，简直一举两得，美得冒泡了。

    但修炼这种武功的前提是，必须有女人供他采补，而且要不止一个。用功法描述中专业的术语来说的话，这就是练功的“炉鼎”。一具好的炉鼎，寻找不易。而要想拥有上好的炉鼎，最好是自己培养，而自己培养起来，也就更麻烦了，还有许多讲究。

    像修炼这种武功的一些魔门大派，会专门虏掠许多女子，甚至是女童，从小就开始培养。甚至还会让这些炉鼎修炼一些相应的功法，专门利于主练者的采补。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要练成这种武功，还不知会坏了多少女人的身子乃至性命。

    罗宾终究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地球，是出生于和平年代的法治社会，他本人前世也十分遵纪守法。所以伤人、害人这种事，他本身就不愿做，先天心理抗拒。即便他真练这种武功的话，只有限采补，也不会真伤了女人太多，过后只要调养休息就能恢复，但他还是不愿练这种武功。

    而且，就他目前的情况而言，条件也不允许。虽然之前那个王宫大管家，跟他隐晦地表达过了，分配给他的那个漂亮女仆贝尔可以任意使用。但罗宾真不是这种人，也真没那么饥渴，更不是好色到见女人就想上。

    另外，他也不想让小公主发现，同样也不想让其他人发现。虽然在这世界的贵族体系中，这种事根本不算什么。仆人都是主人的私产乃至奴隶，可以任意使用。而且这世界就跟西方古代社会一样，虽然推崇一夫一妻制，就连国王与贵族也是如此，但上层社会中，却又很流行找情人。甚至男方找情人的话，妻子知道也不介意，包括外面逛个院子之类，也都算是很正常的社交活动。而且不止男人找，许多女人也找。而有些男人知道后，也不介意，真的是很开放了。

    但在罗宾看来，简直就是混乱的一批。果然无论古今中外，越是这种上层社会，越是藏污纳垢，肮脏混乱。权利最能腐化人心，也同样会孵化催生出一些人的变态**。

    所以，虽然表面上这世界上的大部分国家是一夫一妻制，甚至会把这制度写在法律中；但事实却是，谁也没当回事。该找情人的找情人，该逛院子的逛院子。越是上层社会，贵族家庭，越不怎么把法律与制度当回事。因为，贵族是有特权的。

    前任王子从小出生在王宫，也见多了不少上层贵族之间的这种阴暗面。包括以前的老国王，虽然宣称很爱前任王子的母亲，已故的王后，却也是从来情人不断。包括王后在世时，也会公然与情人在王宫里幽会。

    这已算是一种社会现象，并非特例。之前那个王宫大管家，会私下隐晦地向罗宾提点女仆可以任意使用，也是很明白这种现象。知道一些贵族男士晚上，都缺不了女人。就连王宫中都有这种隐晦的特殊招待，就可见一斑了。

    所以，罗宾若是表现出如此，真的要那个女仆服侍暖床。事实上也并不会如何，在其他人看来，这甚至可能是很正常的表现。只是罗宾自己克己守礼，再加上也没那么饥渴，不会这么做。

    而且，他若真练采阴补阳类的武功，要想快速提升功力，需要的女人也绝不止一个。睡一个还好，不断的要求要睡更多个，那就完全是“好色”的表现了，也肯定会被小公主发觉。而以小公主的脾气，是绝不会容忍这种事的。

    所以，他要真练这种武功，现实情况也不允许。再加上他自己也不想靠这种伤害他人的手段，就放弃了做为主选。不过，本着技多不压身，以及抱着学习的态度，他还是在其中挑了部《玉房诀要》，认真观摩学习了下，以备不时之需。

    据说这部《玉房诀要》，还是上洞八仙之首的吕洞宾所创，也不知是真是假。但根据罗宾以前听过的关于吕洞宾的传说，这位好像确实是个风流仙人，到处留情。会创下这么门功法，还真不是没可能。

    不过这门《玉房诀要》，却是并不算魔功，里面多是阴阳双修之法，对男女都有好处，能互相增进功力，不是全然的采补之道。其实正道中，也有阴阳双修这一脉。有时正邪的分界，也并不那么明显。

    当然，罗宾主要练的，还是那部《五殇真经》。

第五十五章 勇敢的小裁缝

    挑选好《五殇真经》后，罗宾正打算要再选一套高明的轻功，但还没等最后选定，就听到外面响起了敲门声。

    他虽然意识进入了识海，但外部感官并没有完全闭绝，还是能够听到外面的声音与动静。听到敲门声后，他猜应该是小公主让人带来的那个裁缝来了，当下便没有继续多留，立即意识一动，退出了龙神殿与识海空间。

    他并不是只有现在这点儿时间，应付完这个裁缝后，还可以继续回来挑选。就算到时耽误的时间长，结束后可能会接上晚餐，那也可以留到晚餐回来后继续，倒也不差现在这么点儿时间。他这时挑选，不过是利用下这点儿碎片化的时间而已。

    退出识海后，他意识回归，听到的敲门声便更清楚了，当下立即在里面大喊了一声“进来！”

    小公主在离去前，跟他说过待会儿会让人带一名裁缝过来，给他量体裁衣。所以罗宾知道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人来，便没有在里面关门上住，只是让那两个仆人在外面闭紧了。

    这时他喊过之后，外面的两名仆人听到，便立即一边一扇，将房门推开，女仆贝尔向罗宾行了个礼，率先说道：“王子殿下，苏菲亚公主让人带来的裁缝过来了。”

    房门一开，罗宾便已经瞧见了，这时门口除了山姆与贝尔这两名仆人外，还另外站了三个人。

    其中之一，正是小公主身边的一名贴身侍女，罗宾之前见过，只是还不知道名字。另外两个，一个是四十岁左右，瞧着颇有礼貌的中年男性，另外一个，则是约摸十四、五岁的少年。这少年双眼灵活，瞧着很有股聪明劲儿。

    这三人中，首先排除掉小公主的那个贴身侍女，剩下的两人中，自然是那名中年人理应是裁缝。瞧两人所站的位置，也能看得出来。而那个少年，看起来应该是裁缝所带的学徒与帮工。

    “罗宾王子殿下！”小公主的那名贴身侍女见到罗宾后，立即向罗宾恭敬行礼。

    旁边的那名裁缝与其学徒见状，自然也是跟着行礼。

    罗宾看了一眼，便向三人点头道：“进来吧！”

    说罢后，他自己也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裁缝既然来了，那自然是要测量身高、肩宽、腰围等尺寸，也必须得站起来量。

    三人闻言，便立即由小公主的那名贴身侍女带领，跟着一起走了进来。门外的山姆与贝尔见三人走进去后，不需吩咐，又在外面各拉一扇房门，将门掩上。

    “午安，王子殿下，我是王宫内的裁缝，叫海尔德，为您服务。”那名裁缝在进来后，又立即向罗宾行礼说道。说罢，又指向旁边的那少年，介绍道：“这是我的学徒，也是我儿子，叫鲁特。”

    这个叫海尔德的裁缝不说，罗宾还真没看出来，原来旁边那个少年竟是海尔德的儿子。不过他却也没猜错，因为这个鲁特除了是海尔德的儿子外，也同时是海尔德的学徒。

    古代的手工技艺传承，东西方都差不多。有子嗣的一般都是直接传给自己的子孙后代，然后代代相传，成为一门传家的本领。只有没有子嗣或自己孩子不愿学的，才会收学徒另传他人。当然，有时请学徒，其实就是请免费的苦力与劳工，只管饭不给钱，还不一定什么时候能传真本事。

    罗宾前世毕竟是华夏人，虽然在华夏大地上也见过外国人，并且看过的外国影视剧更多，但终究没到过真正的西方生活。所以对西方人种的长相，有时也并不是很能分得清。

    就像西方人看东方人，很多时候都觉着是一个样儿，根本分不清谁是谁。东方人看西方人也一样，在没有过多接触之下，也很难做出更加准确的判断与认识。

    就像眼前的海尔德与鲁特这父子俩，罗宾刚才初看时，还真没看出这俩人长得比较像。直到海尔德介绍过后，他再仔细去看，才能看出来一点儿。另外，也是这父子俩确实长得不算是像。

    那个叫鲁特的少年在其父亲向罗宾行礼时，也又跟着点头行了一礼。不过他在行礼时，特意伸手抓着自己的腰带翻了下。似乎他的腰带过大，或系的宽松，横面翻了过来。

    他若不做这动作，罗宾还不会去特意留意其腰带，但他一做这动作，罗宾目光难免就被吸引地稍微留意了下。这稍一留意，却是不禁颇为惊讶。

    少年鲁特的腰带材质，自然算不上多么特别，连皮革也不是，只是块布缝制的。特别之处，是在于他腰带上绣了一行字，那行字绣得有些歪歪扭扭，但却也能清楚辨认，但见上面绣的是，“一下子打死了七个”。

    罗宾就是为这行字所惊讶，他仔细确认地看了下没错，然后重新抬头打量了下鲁特，笑问道：“你一下打死了七个什么？”

    海尔德本来也没特别留意儿子鲁特的腰带，直到罗宾先注意到后问起，方才随后注意到。当即不由面色一变，立即生气地斥责鲁特道：“鲁特，我警告过你了，别在王子面前失礼，你这是在做什么？收起你的胡闹，马上给我回去，我不需要你打下手了。”

    说罢，又连忙向罗宾行礼道：“王子殿下，真是抱歉，让您见笑了，这小子实在太过胡闹。他只是前天一下子打死了七只苍蝇，就自以为了不起，到处向人炫耀，还自己做了一条腰带，绣了这行字，让人误会，跟人吹牛。真没想到，他竟会胡闹到您面前。请您原谅他还是个孩子，别太见怪。”

    那个鲁特刚才去翻腰带，显然是特意的，就是想让罗宾注意到。这时听自己父亲戳穿自己并大骂斥责，他立即抓着自己的腰带退开两步，向罗宾道：“王子殿下，我确实只是一下子打死了七只苍蝇，但我认为这也是很了不起的，没有几个人是能做到的。这说明我眼疾手快，动作灵敏。稍加训练，就是一名合格的战士。我听说您是单身前来的一位王子，不知道您是否还需要仆人与护卫，我要自荐我自己。我不但身手灵活，还很聪明，能帮您办许多事。就算是强大的巨人，我也能想办法打倒。”

第五十六章 大言不惭的小裁缝

    这难道就是故事里那个勇敢的小裁缝？

    罗宾看着眼前的这个少年鲁特，只觉得这家伙除了中二，就剩下二了。凑巧一下子打死了七只苍蝇，就觉着自己很了不起了，老子前世还特么一脚踩死过上百只蚂蚁呢！

    而按照故事里的描述，他也一点儿没看出来故事里的小裁缝有多勇敢，更多的是靠好运气。要不是因为是主角，早就死了。

    不止勇敢的小裁缝，罗宾发现，他前世看过的那些童话故事，长大后再看，就觉着好多都三观不正。比如还有篇《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那个小克劳斯也没什么本事，就是有点儿小聪明，然后依靠欺骗、敲诈等手手段骗人钱。这样的人，能教会孩子什么呢？还是孩子看待世界的眼光，就是与大人那么与众不同？

    “巨人？”面对眼前的这个中二少年，罗宾有些不留情面地嘲讽道：“很抱歉，我真是不知道你哪儿来的这种自信。不过是打死了七只苍蝇，就这么自鸣得意，认为自己了不起。就算是一下同时打死七只苍蝇，只要时机凑巧，营造出那样的机会，任何人都能做到。在我看来，别说巨人了，你恐怕连矮人也打不过！”

    这一点，罗宾敢绝对保证，就算是他，也不一定能打得过矮人。矮人虽然比普通人类长得矮小，但却大多身材粗壮，力气极大，是天生的战士。每一个成年矮人，不需怎么训练，都能拥有超过一级战士的力量。普通人类，完全不是矮人的对手。

    有一种传说，说矮人其实是巨人的后代。因为矮人的身体特征，除了身高方面，其他都跟巨人很像。比如脚很大，脸很大，身体、胳膊等都很粗壮。如果把身高拔高，完全称得上是巨人。唯一不符合的地方，就是天生的身高了。据说所有的矮人，身高都很难长高到一公尺半。

    公尺也是这个世界通用的一种长度单位，具体长度跟码差不多，也就是同样相当于地球上的一米。只不过因为用语习惯，这世界的人在形容高度时多爱用公尺，形容远度距离时，则爱用码。一公尺半，也就是相当于一米五。这个身高，自然是绝对不高。甚至许多矮人，都根本达不到这高度。

    传说远古时期，巨人曾征服了所有大地，统治世界，然后他们开始不可一世，公然挑战天神。而神在打败巨人之后，对所有的巨人下了诅咒，不但不再是巨人，连普通人类都不如，变成了矮人，并且世世代代都是矮人。这据说就是矮人的来历。

    不过，这只是世界上流行的许多传说之一，具体是真是假，也不得而知。毕竟远古时期，可是距此有上万年了，除了神，谁能活那么久，知道远古时期的事。

    “我当然能打过矮人，我绝对能打得过矮人。王子殿下，你要相信我，我绝对有这个能力……”鲁特闻言，立即不服地大声道。

    但话未说完，立即被他父亲海尔德生气地打断道：“住口吧，你这个大言不惭的小子，别在王子面前说大话失礼了，马上向王子殿下道歉，然后给我滚回去！”

    “父亲，你为什么看不起我？我明明有这样的能力，既聪明又勇敢，你应该让我去练武，而不是跟你一样，当什么裁缝，这是女人才干的针线活儿！”鲁特听到父亲的话，非常不服气地大声道。但一边说，却还是一边不住往旁退去，生怕自己父亲赶上来打他。

    “你这个混帐小子，别在这儿给我丢人现眼了，马上给我滚！”老裁缝海尔德是真的忍不住想动手打这个小混蛋了，要不是当着尊贵的罗宾王子在，怕在王子殿下面前动手太过失礼，他早就上去动手打这个小混蛋了。

    他当这是哪儿，在国王最尊贵的客人，这位尊贵的罗宾王子面前，竟然大放厥词，胡说八道。这要是让王子不高兴生气了，禀报国王，随时都能要了他们父子俩的命。这个小混蛋，简直是不知轻重，自以为是，他怎么能生出这样的儿子？

    海尔德尽管不想在王子面前失礼，但太过生气之下，还是忍不住上前了两步，扬起了手，非常想要抽这个混蛋儿子几巴掌。还看不起他的职业，要不是他有裁缝的好手艺，能把这小混蛋养这么大吗？

    罗宾见状，抬手阻止了海尔德，向鲁特笑问道：“既然你这么想成为战士，那不知道对战士可有什么了解？”

    “当然，我很了解。”鲁特闻言，立即兴奋地道：“我知道战士共分三阶九级，初阶战士能增加一千磅的力量；中阶战士则能点燃激发自己的斗气；高阶战士据说能把斗气离体发射，不需要跟敌人接触，就能杀人于十步甚至百步之外，更加非常厉害。要是让我学武，我肯定有一天能成为非常厉害的高阶战士，连巨龙也能杀死。”

    “是吗？”罗宾不禁摇了摇头，这家伙简直中二病太深，真是太过自以为是，太自觉与众不同了。高阶战士如果能那么轻易达到，那现在就满世界都是高阶战士了。

    “那你知不知道，一个成年矮人的力量，通常都是强过一名标准一级战士的。而王宫卫队中，普通卫兵的最低标准，都是要成为一级战士。你说你能打过矮人，不知道你有没有自信能打过王宫里任何一名普通的卫兵？”罗宾又随后问道。

    “我……”这一问，立即问得鲁特有些哑口无言了。他敢说大话能打过巨人、矮人，是知道，世上虽然有真的巨人与矮人，但却绝不会立即出现在他们面前，所以他敢口出狂言地任意这么说。

    但罗宾现在这么说，把矮人的力量换算成一名普通的王宫卫兵，这是就在他们身边，立即可以随时让人唤过来的。要真的跟王宫内的卫兵动手，他就绝对没自信能打过了。他也生活在王宫中，也是有见过王宫内卫兵的训练的，他哪可能会是对手。随便一个卫兵冲过来，估计就能把他给撞飞。

第五十七章 你能证明什么 我打

    “我现在还没有把握。”少年鲁特尴尬为难地迟疑了片刻后，终是没敢再继续吹牛地说真的敢跟随便哪个王宫卫兵去打一架。因为他心里很清楚，自己绝对不可能是对手。就算是王宫卫队中最弱的那一个，也还是要比他强出太多。

    但他话音一落，却又立即很理直气壮地替自己辨解道：“但那只是因为我还没长大，并且没接受过任何训练。如果我能长大到成年，并且经过一段时间的刻苦训练，我一定能打败那些王宫卫兵。请相信我，王子殿下，我一定能做到。”

    “我为什么要相信你？”罗宾反问，“我不认为你能做到。我觉着你只是在吹牛说大话，想引起别人的关注。连打死七只苍蝇这种微不足道的小事，都能被你认为是了不起，四处跟人吹嘘炫耀。你这种人，实在太不可靠了。”

    “您应该相信我的，王子殿下，因为我非常聪明与勇敢，我做事也非常可靠。”鲁特闻言，立即有些着急地道。

    “你连自己的本职工作裁缝学徒都还没有做好，谈什么可靠？”罗宾摇头道，“我如果需要一名仆人，那这名仆人除了忠心、勇敢与聪明外，最重要的是做事可靠，懂得低调听话，会首先考虑我，而不是他自己。”

    “在我看来，你现在的做法就是只考虑自己，在急于向我表现自己，而根本没考虑你的父亲。而且你父亲已经多次劝阻你了，你却根本不听。你连一个听话的儿子都还没有做好，我凭什么认为，你会是一个听话的仆人？”

    “我只是在向您证明自己而已。”鲁特听罢，又不知道该如何辨解，但顿了一下，还是不甘心地道，“而且，只要您答应我，我保证一定会听话，做一个既忠心聪明，又勇敢听话的好仆人。”

    “你除了证明自己是个浮躁、爱炫耀并且爱说大话的年轻人外，没向我证明任何优秀的品质。”罗宾道。

    “我当然有优秀的品质，那就是我的勇敢与聪明。”鲁特闻言，又是立即不甘地反驳道。

    “是吗？那我可真的一点儿没有看出来。”罗宾摇头笑笑，“如果你真的勇敢，那就该接受与一名王宫卫兵的挑战。就算你现在确实不是任何一名卫兵的对手，但那至少证明了你有这种勇气。敢于接受任何挑战，不畏艰险。”

    “你如果聪明，那就该虚心接受我的建议，而不是一再地反驳，与我辨解。知道一个优秀仆人的第一要领是什么吗？就是听话。但现在，你显然很不听话。既不听你父亲的话，也不听我的话。所以，你十分不合格。别再强调你的聪明与勇敢了，你真的一点儿没有表现出来。你要是能一下打死七只麻雀，那都算你的本事，而不是拿可怜的七只苍蝇去炫耀。”

    “可我真的非常聪明与勇敢，你如果是名有智慧与眼光的王子，那就应该相信我的话。”鲁特闻言，还是十分不甘地坚持道。而且，他确实有点儿小聪明，竟然用这种话给罗宾设套。

    罗宾闻言，不由面上浮起丝冷笑，“你的意思是，我如果不相信你，那就是缺乏智慧与眼光了？”

    “王子殿下，鲁特绝对没有这个意思，他只是个不懂说话的混蛋小子而已，请您千万别跟他一般见识！”旁边的海尔德在罗宾抬手阻止了他后，就一直没有再插话，只是在一旁静静听着。

    罗宾所说的那些话，他都非常认同，不禁心里暗暗点头，觉着这真是一位聪明的王子，而且还懂那么多道理，并且还好脾气，容忍了鲁特这混蛋小子的无礼冒犯。

    但再是好脾气，这终究也是一位尊贵的王子。王子的尊严，岂能容许一名下人肆意冒犯。从鲁特说出最后那句话时，海尔德便立即不由心头一跳，知道这混蛋小子绝对说错话了，而且是一句非常严重的错话。这小子怎么敢说这种话，他是不要命了吗！

    果然，罗宾王子再是好脾气，也立即生气了。从王子的那句冷笑反问，海尔德便立即听了出来，当即便是心中一慌，连忙直接跪了下来向罗宾求情。

    本来这世界的礼仪，不太兴跪拜。也就是在觐见教皇与皇帝，以及在非常隆重的场合觐见国王时，才需要行跪拜的大礼。平常时候，只需要脱帽鞠躬就行。就像他们父子俩刚才进来给罗宾行礼时，都只是脱帽鞠躬致礼。可现在为了替自己这混帐儿子求情，海尔德便立即不顾地直接跪了下来。

    跪下之后，他又立即向鲁特大声喊道：“鲁特，你这个混蛋小子，快跪下向王子求情认错，请他愿谅你的冒犯！”

    “父亲，我没有做错什么，我只不过是在证明自己而已。”鲁特闻言，却还是十分不甘愿地为自己辨解。

    “够了，你这个混蛋小子，你能证明什么，你非要害死我们才算吗！”海尔德闻言，终于再也忍不住，也顾不得在罗宾面前失礼不失礼了，立马一把爬起，冲到鲁特面前，“啪”地就给了鲁特一记十分响亮的耳光。

    他这一巴掌用力之大，都把鲁特一下扇倒在了地上。鲁特毫无防备，一下就被打懵了。

    “你这个混蛋小子，愚蠢而无知的家伙，你知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身份，竟然敢这么跟一位尊贵而伟大的王子说话，质疑王子的判断。王子需要向你证明什么吗，你简直是无理取闹。不过打死了几只臭苍蝇，竟然就这么自大的自以为是了。你以为你是谁，这世上容不下你了是吗……”

    海尔德一巴掌将鲁特打倒在地上后，又是嘴上不停地连连骂道，一边大骂，还一边抬腿不住用力踢打着这个混小子。

    鲁特根本毫无还手之力，很快就被打得惨叫连连，眼泪和鼻血都一块儿流了下来。也终于不再坚持自己的自以为是，哀求道：“我错了，父亲，是我的错，对不起。我向你道歉，向王子殿下道歉。我真的知道错了，求求你了，父亲，别打我了……”

第五十八章 念其无知 以怨报德

    “行了，够了，住手吧！”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而可恨的人，也必有些可怜的地方。

    这个小裁缝鲁特，一直中二不醒，坚持自以为是，自认了不起，认为自己非常聪明与勇敢。无论别人怎么说，怎么讲道理，他都不认同，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认为自己是聪明与勇敢的。

    罗宾向他一再证明了，他既不聪明也不勇敢，也没打击到这个中二少年，还是一直坚持己见，并且还耍小聪明地拿话激罗宾。让罗宾真是忍不住有些生气了，觉着这小子真可恨，恨到他已经想直接唤来小公主，让小公主处理她让人打来的这个小裁缝。依小公主的脾气，哪会跟这个鲁特讲道理，恐怕立即就会唤来侍卫，将这家伙给拖出去打一顿，或干脆直接杀了。

    他在安达尔王宫内，毕竟是客，而这个小裁缝鲁特再如何不是，惹他生气，也终究是安达尔王宫里的人。所以，他不好越俎代庖，去直接处理。还是转交给小公主，或王宫内的其他掌权人物去处理，才更合理与正确。

    不过，就在他已忍不住想让小公主的那名贴身侍女去请小公主过来时，海尔德已是先忍不住地爆发了，对着自己儿子就是一顿爆抽猛打。打得罗宾在旁瞧着，都忍不住有些开始可怜这个鲁特了。

    无论如何，以这鲁特的年纪，确实还算是个孩子。虽然中二病很严重，很惹人生气，但自己也不该跟个孩子太过计较。

    这么一想，他便有些于心不忍地叫停了海尔德。

    海尔德可比他儿子听话多了，听到罗宾发话后，便立即停了手，然后转身向罗宾恭敬地行礼道：“王子殿下，实在太对不起了，鲁特这混蛋小子真是太无礼了，我也没能把他教好。还请您能愿谅他的冒犯，与我的教子无方。”

    罗宾闻言，摆手不计较地道：“看在你的份上，这次就算了，年轻人，终究是免不了有些年少轻狂。”

    他前世也曾年轻过，而且也曾中二过，也干过些无脑的蠢事。只是再中二再无脑，他终究还知道轻重，没惹出过太大麻烦。可不像眼前这个鲁特，简直是中二病晚期患者，恐怕没救了。这般一想，他也就更懒得再多计较。

    不过被这小子一闹，他却是已没有再量体裁衣的心思，更有些不耐烦地不想多瞧这鲁特。当下立即便把海尔德与鲁特父子都一起请了出去，也没有理会海尔德一再坚持的，非要让鲁特向他道歉认错。

    道歉他是真不需要，在他看来也不算什么。只是已非常不耐烦，与懒得再理会这父子俩。

    他其实也看得出来，海尔德刚才故意打鲁特那么狠，其实是有些在他面前做戏的成份。就是想引来他的同情，好让他主动叫住。海尔德打得越狠，其实越是再保护鲁特，这个老裁缝可比他儿子聪明多了。

    不过罗宾之后虽然意识到了这点，却也是不甚在意。他本来也就没有太过计较的意思，更没有打算去亲自处理这事。只是打算转交给小公主处理，至于小公主会如何处理，他也根本懒得多管。

    所以，既没特别计较之意，罗宾也就不在意海尔德所使的这个小心机。这个老裁缝，也不过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而已，可谓用心良苦，他也该体谅下。而且海尔德虽然使了个心机，但他打鲁特那么狠却也是真打，并没留情，只是避过了些要害部位而已。对海尔德来说，恐怕这老裁缝也是真的生气，想要趁机狠狠教训一顿自己这个不知天高地厚，自以为是的儿子。

    对于陪同海尔德父子俩来的小公主那名贴身侍女，罗宾自然也是没有多留，一并请了出去，并叫这侍女向小公主转达。他今天已经没有再量体裁衣的心情了，请小公主明天再派人过来。而且明天再派人时，也别再派这个海尔德了。

    他相信王宫里，绝不止海尔德这么一个裁缝，肯定有好多个。毕竟这安达尔王宫的规模再是不大，也有上千人，需要用到裁缝的方面很多。就算单是为国王一家的王室成员服务，也绝对需要好多个。

    小公主的贴身侍女，面对鲁特闹出来的这场事，也是十分无奈与生气。罗宾将他们三人请出去，她也没有借口多留，立即向罗宾抱歉一声，行过礼后，就带着海尔德与鲁特父子俩离去。

    她之前倒也是想代替小公主斥责那鲁特几句的，可惜她性子有些柔弱，而刚才罗宾他们几人说话衔接也快，却是让她一直没机会插口。

    出门之后，带着海尔德与鲁特父子离开十几步远后，她立即忍不住生气地向这父子俩道：“瞧你们干的好事，竟然惹罗宾王子生气了。尤其是你，你这个自以为是，愚蠢又无知的小裁缝。你在王子面前说那些做什么，简直是太胡闹，太无礼了！”

    她伸手指点着鲁特，接着说道：“我会如实向苏菲亚公主汇报这件事的，等着吧，有你好瞧的。现在，你们跟我一起去见公主。”

    海尔德闻言，也不敢反驳，只是无奈地叹了口气。知道见了苏菲亚公主后，还会面临一个难关。至于鲁特，虽然心里还是有些不服，却已经被自己父亲在刚才给打怕了，一时也是不敢再多说什么。

    小公主的房间，同样在第四层，只不过要在走廊里绕一圈，在另一边。三公位主的房间，都是在另一边的走廊里，与这边的几座贵宾客房，分隔了开来。

    带着海尔德与鲁特父子到了小公主的房间后，小公主的贴身侍女果然如实汇报了在罗宾房间里发生的事。而小公主在听过后，也果然十分生气，立即就想要下令卫兵，把这个自以为是又讨人厌的鲁特给杀了泄愤。

    不过最后，鲁特终究还是逃了一命。因为在海尔德豁出老脸的苦苦相求下，小公主终于给了这老裁缝一个面子，没有坚持再让卫兵杀鲁特。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还是又下令卫兵，抽了鲁特几鞭子。

    海尔德其实是小公主专用的裁缝，小公主很喜欢这个海尔德的手艺。所以为罗宾量体裁衣，她也就很自然地选了自己的裁缝过去，想带给罗宾她自己喜欢的。谁知，却让鲁特这个小混蛋给坏事了。

    鲁特在其父亲的苦苦哀求下，逃得一命后，心里却并没有感激与庆幸，反而十分怨恨罗宾。认为自己遭受的这一切，都是这个罗宾王子带来的。这个不知哪儿来的王子，实在是太没智慧与眼光了，竟然一点儿没看出来他的聪明与勇敢，实在是个无知的蠢王子。

第五十九章 前来道歉 赶出王宫

    小公主在处理了鲁特后不久，便亲自带着人来见罗宾，难得地向罗宾表达了些歉意。

    在她看来，毕竟两人将来是要结婚生活在一起的。所以，虽然两人的相遇与开始，稍微有些不愉快，但她最终是希望将来与王子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的。因此，她也想尽可能地与罗宾搞好关系，尽快培养出两人之间真正的爱情。

    爱丽丝虽然很讨厌，但说的话却也有一定的道理。女人不能一味强势，尤其身为妻子后，不能去一直指使支配自己的男人。男人确实是需要尊严与脸面的，尤其这个男人还是一位王子，以及将来还会成为一位国王的时候。

    夫妻之间，需要有相互的理解与尊重。如果她一直太过强势，总是采取威胁逼迫的态度来压服罗宾，那罗宾恐怕也很难会对她改观，生出好感来。没有好感，还谈什么感情。好感是一段感情的基础，她必须先让罗宾对她改观，获取罗宾的好感。

    她虽然年纪还小，许多方面思考的还不成熟，也不全面，但却也清楚，自己没可能一直依靠以丑小鸭的性命威胁罗宾，来换取罗宾对她的爱情与婚姻。她必须自己处理好与罗宾之间的关系，改变现在的这种状态。

    何况，她心理是早存了对丑小鸭的杀心的。也必须扭转罗宾对她的态度后，才能去考虑早点除了这只碍事的丑鸭子。

    海尔德父子俩是她推荐过来的，现在出了这种事，自然无论如何跟她脱不了干系，她必须表达些歉意。这既是负责任的态度，也是向罗宾说明，她其实还是讲理的。而且，她已经让人狠狠教训了一顿那个鲁特，为自己的王子出了口恶气，当然也要过来为这点邀功。

    “……我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那个叫鲁特的小裁缝真是太混蛋，太失礼了。我听说了这事后，非常生气，本来想杀了那个鲁特替你出气的。但他父亲海尔德却向我苦苦哀求，求我饶了鲁特的命。我看在海尔德是我用了多年的裁缝，做出来的衣服我也都很喜欢的份儿上，就发了善心，没有杀鲁特。但我也没轻易饶了他，还是命人狠狠抽了他十鞭子。并且会在他伤好后，让人把他赶出王宫，不准他再留在王宫内。”

    小公主在进入罗宾房间，与罗宾见过礼，并稍微地表达了自己的歉意后，就立即向罗宾说道，告诉了罗宾自己对鲁特所做的惩罚。

    罗宾闻言，却是对此没什么太在意的，只是淡淡点头“哦”了一声。对于那个鲁特的最终下场，是死是活，他真是一点儿不在意。也就是刚才海尔德当着他面打鲁特，并打的那么狠时，他一时觉着这小子也挺有些可怜，才动了恻隐之心，叫停海尔德，没有再追责。

    但事实上，他对这个中二病严重的少年，还是一直没有改观，并无好感。所以，就算小公主在之后知道这事后，真的一气之下让人杀了鲁特，他也并无多少同情不忍之处。

    说到底，这个鲁特实在跟他毫无半点儿关系，又是在他这里留下恶感度的人。这种人，他才不关心对方的死活。

    至于鲁特对他的以怨报德、怀恨在心，他虽然现在还不知道，但就算知道，也不会当回事。鲁特对于他来说，就像是只讨厌的苍蝇。不会对他有什么威胁，就是在耳边嗡嗡叫时很讨厌。动手想打时，恰好被另外的人赶跑了。既然已不在他耳边嗡嗡叫了，并且已被赶出他身边，他也就懒得再多计较，没必要非追上去打死。

    而至于这只苍蝇会因此对他留下什么观感，他才懒得去关心。谁会去考虑一只苍蝇的想法，以及有可能做什么？

    倒是小公主肯放下高傲的态度与身段来主动跟他道歉，才叫他更有些意外。虽然小公主只是稍微地表达了下歉意，那个歉道的也并不是很诚恳，但终究是道歉，是对他态度的转变。

    不过他对此稍作一想，也能想得明白。不外乎是小公主一直怀着想要嫁给他的想法，认为两人是终究要生活在一起的，所以也有必要处理好与他之间的关系。毕竟，如果两人真的结婚在一起的话，不可能一直都保持敌对关系。另外，小公主似乎也想得到他真正的爱情。尽管，这个小女孩儿还根本不懂什么是爱情。

    对于小公主的态度转变，罗宾自然是欣然接受。就算知道对方如此做是抱有很明确的目的性，但也不介意他先享受小公主的道歉。

    看着这个骄傲的小女孩儿有些扭捏地向他低头认错，表达歉意，他心里可是非常高兴与快意的。就算，这还不是真正的认错，也稍足以聊慰。终有一天，他会让这个小女孩真正认识到她的错误。

    对于小公主这个稍微的低头道歉，罗宾自然是宽容地表示理解，没有抓着不放。

    谈过处理了鲁特的事后，小公主便又立即令自己的贴身侍女抱过好几套衣服，为罗宾重新搭配参加晚宴时要穿的衣服。

    之前罗宾洗过澡后，因为还要赶着去见国王。所以他们时间也并不宽裕，小公主的贴身侍女只是临时找人借了几套衣服。现在时间宽裕一些，她们便又多找了几套更好的衣服，来给罗宾搭配。

    就算海尔德之前完成了为罗宾的量体测衣，现在她们做的也不可避免。毕竟在这个落后的手工时代，要做好一件成品衣服，并不是那么快就能完成的。量过尺寸后，怎么也需要一两天的时间，才能够最终制作完成。这还算是快的了，慢的可能需时更久。

    等重新为罗宾搭配了一件令小公主瞧着更满意，罗宾自己也觉着更合身的衣服后，时间便已差不多到了晚上。

    然后，又再稍待了片刻，等屋内的时钟走到晚上七点整时，小公主便挽着罗宾的手臂，从罗宾的房间出发，一起前往平常国王一家用餐的餐厅。

    小公主在过来时，也早已重新换过了一身更漂亮的衣服。所以这时，也不需再作更换。

第六十章 大陆局势 还是来了

    国王平常用餐的餐厅，同样位于最高的第五层。与国王的起居室及办公厅都相隔不远，这也是用来举办小型宴会的地方。

    如果是举办正式的大型宴会，这里就装不下了，必需用第一层的大殿。那也是平常举行朝会，国王与大臣们议政的地方。不过朝会也并不是每天都有，一般是例行每周一次，在周一的上午。

    国王平常处理政务，以及接见臣子时，都是在自己的办公厅内。有什么紧急事务与书信，也都会直送到办公厅。

    因为大部分领土是分封制，各地的封爵领主有很大的自主权。在自己的领地上，就相当于土皇帝，甚至能自行制订自己的法律。自己领地上的事务，一般也都是自行处理，很少上报国王。所以国王平常的政务，也并不算太繁忙。

    另外，安达尔王国本事也并不算大。其面积，大概相当于罗宾前世地球上华夏的一个省份。而且，还不能算是藏蒙疆这种大省，只相当于普通省份。大概，也就是在二、三十万平方公里左右。

    阿金斯王国的面积，也跟安达尔差不多，稍微大点儿，也大不了多少。而这两个国家，在周边诸国中，已经算是面积较大的了。有的国土面积更小，甚至许多只有一个市辖区的面积。更甚者，只有一个县那么大，还是小县。

    但就算只是统治了一座小县城，整个国家也只有这一座城市，其统治者也仍然敢称国王。

    所以这个世界的国王，实在颇有点儿泛滥，而且其中，大部分水分很大。称呼起来是某某国王，好像很了不起，实际上，还不如罗宾前世一个县长管的地方大。

    还有更贬低国王这个称呼的，有的只是一个镇子，乃至一个村子大小的领土，也敢称国王。这种国王，简直还要不要点儿脸。

    这世界诸国林立，直有上百个之多。但大部分，却都是这种参满水分的小王国。所有这些小王国的面积加起来，也不及罗宾前世出身的华夏领土来的大。

    不过，这只是在南大陆，在北大陆更辽阔的土地上，就有一个几乎统一了整个北大陆的强大帝国。这便是强大的圣雷恩帝国，也被称作雷恩王朝。雷恩帝国的统治者，便是称作皇帝，比国王的权柄与荣耀更大。

    整片大陆其实是相连接的，不过却是两头大，中间小的形状，有点儿像是沙漏。不过，当然没那么规整。其中北大陆的面积较大，南大陆的面积则稍小。这么看来，又有点儿像葫芦。

    南北的区分，就是从大陆中间那个较为细小的位置分隔开。北边的称为北大陆，南边的称为南大陆。其中南大陆上，就是诸国林立的现象，大大小小的王国，不下上百个。更是大大小小的冲突不断，每年都有些小国家被灭，也有些新的王国诞生，格局似乎随时会变化。

    阿金斯王国与安达尔王国，都是位于南大陆上，而且还是在南大陆的更南边一些，毗邻海岸，并不与北大陆接壤。所以，不需要直面北大陆那个强大的雷恩帝国。

    北大陆上也曾有过诸国林立的局面，而且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也都是跟南大陆差不多的情况。直到三百多年前，一位伟大的帝王诞生，征服统治了几乎整个北大陆，这才建立了强大的雷恩帝国。这位帝王，便是雷恩帝国的开国者雷恩一世。

    前任的罗宾王子终究是王子身份，所以从小就学习过这些大陆历史与地理，也看过较为完整的大陆地图，乃至世界地图。所以对整座大陆的基本情况，也是较为了解。不像大多数普能人，甚至一生都可能没走出过自己生活的小镇。

    罗宾携着小公主赶到国王的餐厅时，约翰国王已经先提前到了。毕竟他就住在第五层，也离得最近。

    除了约翰国王外，乔安娜公主也已经提前赶到。而爱丽丝公主则是直到罗宾与小公主赶到后不久，才最后姗姗来迟地到来。

    因为她的晚到，让罗宾与在座的国王及乔安娜公主都不禁担心，爱丽丝是否会因为罗宾的事，而干脆不来，以避免相见的尴尬。至于小公主，她则没有半点这种担心，因为她巴不得爱丽丝不来呢！

    好在，爱丽丝最终还是赶来了。

    听到餐厅外面的侍卫高声喊出“爱丽丝公主到后”，约翰国王与乔安娜公主都明显有些松了口气。

    罗宾虽然刚才也担心爱丽丝是否会因为他的原因而不来，但现在听爱丽丝赶来后，却也并没有多高兴。因为对他来说，爱丽丝来了，才更让他有点儿担心。他其实也跟小公主一样，巴不得这位爱丽丝公主不来。

    因为不来，苏菲亚小公主与爱丽丝公主之间见不到，就不会起冲突。现在一来，姐妹两个平常就不对付。再有罗宾的事，就更加难以和睦相处了。

    虽然下午爱丽丝公主临走的时候，所说的那句话，似乎已宣告了自己对罗宾死心，她看不上罗宾所表现出的一直对小公主唯命是从、唯唯诺诺，似乎没有半点儿自己的主见，全部都是听小公主的，被一个还没成年的小女孩儿给拿捏住了。

    这种表现，就实在让她非常看不上眼。觉着这位罗宾王子空长了一副英俊的样貌，看起来迷人，其实是个绣花枕头，并没有什么真正让人佩服的本领。

    罗宾之前的那种表现，别说爱丽丝公主看不上，稍微比较有自主性的女性，恐怕都看不上。别说其他人了，连罗宾自己也看不上。但他就是要表现出这种，让爱丽丝看不上才更好。

    因为，他现在的处境，既不能明着反抗小公主，也同时需要借着与小公主订婚的掩护，来给自己合理的争取时间。反而选择爱丽丝的话，会让他更难得到自由。就算能摆脱小公主，也会把他陷入在安达尔王国与阿金斯王国之间的政治漩涡中。

    安达尔王国的这位约翰国王，无疑是位老道与成熟的政治家，也有着很敏锐的政治嗅觉，绝不会轻易放过他这位阿金斯王国的流落王子，必定会拿他借题发挥，为自己的国家争取最大利益。

    一旦真娶了哪位公主，就更难脱身。乔安娜与爱丽丝都已是适婚之龄，只有小公主苏菲亚还没成年。

    所以他选择小公主，便不能立即成婚，只能订婚，这就能给他争取到时间。而只是订婚，没有真正成婚，约翰国王也无法更多的利用他的名义。

    不过，最好的结果，是能像现在这种。约翰国王一直犹豫，不做最终的决定。而等到国王最终下定决心决定时，他已经逃脱了。这样既不用结婚，也不用订婚，才最好不过。

    婚姻毕竟是大事，尤其是在两个女儿中间选择一个，同时还要考虑另一个女儿的感受。多考虑一段时间，犹豫上一个月，也不是没有可能。

    就像两年前，约翰国王在考虑要跟阿金斯王国联姻时。也是曾与大臣们商量考虑过不少时间，结果，等他们商量出结果时，阿金斯那边没信儿了，便这么错过了。

    所以，再一次因为犹豫考虑而错过，也是极有可能的。

    而且罗宾这边，也可能用不了一个月的时间。抓紧点儿，或许半个月就勉强够了。

第六十一章 姐妹无情 两难选择

    女人心，海底针。

    罗宾虽然已有两世为人的经验，且前世也曾有谈过几个女朋友，但对于女人的心思，他还是猜不透。

    而且女人的心思一向都很善变，很可能前一刻还是一个想法，下一刻就立即转变成了另一个想法。并且，很还可能是与上一个截然不同的相对的想法。

    所以，尽管爱丽丝之前离去时，似乎已宣告对他放弃死心，声称不会再对他有兴趣，但谁又能保证，她现在没有转变之前的想法。

    另外，女人是很喜欢与人争抢比较的，尤其是同性之间。就像前世一些商家搞噱头的抢购，最感兴趣、参与最多的，永远都是女人。

    罗宾前世上学时，还曾遇到过一种情况。当时他的同学中，有两个女生在争一个男生，但这其中的一个女生其实并不是真心喜欢那个男生。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跟另一个女生争，故意别苗头，主动追求那男生，将其抢走。

    所以，他前世的女人之间流行一句话，叫“防火防盗防闺蜜”，不是没有道理的。

    有时候抢你男朋友的，不是别人，恰恰是你最好的闺蜜。

    小公主与爱丽丝虽然并不是这种关系，而是亲姐妹，但以她们之间的糟糕关系，也不排除爱丽丝有这种想法与动机。就算其实并不喜欢他，但为了跟小公主争，抢夺小公主的所爱，还是会来争抢他。

    他前世有句话，叫“亲兄弟，明算账”。亲姐妹之间，其实也一样。许多兄弟姐妹之间，别看平常关系挺好，但一到紧要关头，尤其是涉及到利益之争的，往往就可能立即翻脸，根本不在乎那点儿兄弟姐妹间的亲情。

    他前世见过、听说过以及新闻上报道过的这种兄弟姐妹之间为了争夺家产而闹掰，乃至闹上法庭打官司的，可谓屡见不鲜。

    而历史上，历朝历代的皇位之争，亲兄弟之间打生打死的更是不在少数。所以自古有言，最是无情帝王家。

    眼下的这个安达尔王室，恰恰也算是帝王家。虽然与华夏历史上的那些皇朝大为不同，国王的子女也并不算多，只有三个女儿，而且是一母同胞，并且一早就选定了大女儿乔安娜公主为王储，接来会接掌王位，成为女王。

    而且在王位继承这方面，三位公主之间似乎也并没有什么明显的争夺意图。二公主爱丽丝与小公主苏菲亚，都显得对将来接掌王位没什么兴趣，似乎根本就没起过这想法。另外，她们俩之间的关系虽然不对付，很不友好，不像是亲姐妹，但两人分别与乔安娜公主之间的关系，似乎都挺好。

    可这终究还只是罗宾目前所见的表面，事实究竟如何，以及这层表面下面是否有隐藏另外的情况，他目前还不得而知。毕竟对于三位公主，他都是才接触不久。目前了解最多的，也就止于小公主。

    但不管这三姐妹的关系有没有表面下所掩藏的另一层真相，至少爱丽丝公主与小公主之间，明面上也很不和，总是针锋相对。

    所以，单是从表面上看，爱丽丝似乎也没这么容易善罢干休。通过下午的短暂接触，罗宾已了解到，这位爱丽丝公主并不像是她表面所看上去的那么软弱可欺。

    果然，这位爱丽丝公主接着就立即表现出了来者不善。在进入餐厅，分别与国王、乔安娜、罗宾打过招呼，并为自己的晚来道歉之后，她立即就径直走到小公主与罗宾所坐的这一侧，直接坦然地坐到了罗宾身边。

    餐厅内摆放的是一张长条状的餐桌，国王坐在中间一端的主座，乔安娜公主就近坐在国王的右手侧。罗宾与小公主到来后，便被小公主拉着坐到了国王的左手侧。小公主靠近国王，罗宾次之。

    而对面乔安娜公主旁边的位置，本来该是为爱丽丝公主所预留的，那边也已是摆放好了餐具。但爱丽丝进来后，却对本来为她所预留的位置视而不见。直接就走到了罗宾旁边的位置坐下，这个位置虽然空着，但明显没摆餐具。

    但爱丽丝公主却也不在意，坐下后就立即吩咐旁边的仆人，把本来为她所预留位置的餐具，换过来摆放到她现在的位置。

    “不准动。”小公主一见，立即就不高兴地起身喝止了那个正打算动手为爱丽丝重新摆放餐具的仆人，然后又立即转头怒目地瞧向爱丽丝质问道：“爱丽丝，你是什么意思？干吗不坐自己的位置，非要坐罗宾旁边？”

    “我喜欢坐这里，不可以吗？”爱丽丝好整以暇地整理着自己的裙摆，“餐桌上的位置这么多，又并没规定死。我们平常那么坐，不过是习惯而已，现在我忽然想换一个，不行吗？如果你觉着不对称，那你可以坐到那边去，我不介意。”

    “我介意，你不能坐这儿！”小公主立即大声道，说罢又转向国王告状地道：“爸爸，你看，爱丽丝怎么这样，偏要跟我做对！”

    “爱丽丝！”国王也没料到爱丽丝进来后，就直接坐到了罗宾旁边，眼见小公主为此闹起来，也是不禁有些皱眉，立即加重语气地叫了一声爱丽丝。希望爱丽丝能知趣，坐回自己的位置去。

    “父亲，如果您非要命令我坐过去的话，那就请恕我失礼，晚餐我就不参加了。”爱丽丝公主当然明白国王的意思，但闻言却没听命，而是立即也甩了个难题。

    要么让她留在这边，要么就让她离席。

    这看似是一个简单的选择，但其实并不简单，因为这涉及到更深一层，国王是选小公主还是选爱丽丝，到底更偏爱哪一个女儿。

    虽然国王平常心里确实更疼爱小女儿多一些，对小公主比较偏爱，但明面上，他却不想落这口实。还是想表现出一碗水端平，对三个女儿一视同仁的态度。

    所以爱丽丝眼下这个问题，逼他旗帜鲜明地选择谁，也是让他不禁一时为难地有些难堪。他当然可以就自己心里的倾向，直接选择小公主，但这么做，就是明显表示出了对爱丽丝的不够重视，会让爱丽丝更加寒心。

    一时之间，约翰国王也不禁有些两难。

第六十二章 长姐风范 博学多才

    随着国王眉头皱得更深，面色变得更加严肃。餐厅之内，一时立即沉默了下来，连旁边服侍的仆人们也感觉到气氛的紧张凝重，不敢再多做什么，更不敢插话。生怕稍一不小心，引起了国王注意，被当作国王的出气筒。在这种关头，那可能是会要了命的。

    这些仆人都是在国王身边服侍久了的，当然也都很了解国王的脾气，此时当真是连大气都不敢出，呼吸都特别压小了，更各自低头垂目，也不敢看国王，恨不得把自己变成一个没有生气的雕像。

    不过，沉默凝重了没有多久后，长公主乔安娜便立即轻咳一声地打破沉默，指着自己旁边的座位，瞧向罗宾邀请道：“罗宾王子，不如你坐到我这边来吧？”

    她此时当然也能看出自己父亲陷入到了两难境地，被爱丽丝逼迫到了不得不做二选一。身为长女，她当然不想看到父亲陷入到这种两难境地。而身为两个妹妹的大姐，她也很不希望看到爱丽丝与苏菲亚一直针锋相对地不和不睦。

    所以这个时候，必须是她，也只有她开口才能化解现在的这种局面。好在她很快就想到了个办法，既然爱丽丝与苏菲亚现在问题的关键是这个罗宾王子，那不如就把罗宾王子拉到自己身边，暂时谁也别争了。她身为大姐发话，两个妹妹也不好跟她抢。

    而且，她虽然发出了这种邀请，却也不会给爱丽线与苏菲亚，她也是要插足其中，跟她们争罗宾的感觉。

    因为，她们都知道，乔安娜身为目前安达尔王国的王储，是不可能嫁给罗宾的。她也绝不会嫁给任何人，她将来要是结婚，也只会招赘，是等于男方嫁过来，入赘到她们家。这也是国王以前就公然宣布过的，绝不会更改。

    毕竟乔安娜将来是要接掌王位做女王的，哪有把女王嫁出去，嫁到其他国家的。除非，是乔安娜不想当这个女王了。但这也不是乔安娜不想当就能不当的，身为长女与第一顺位继承人，这是她的责任，她必须肩负。

    相应的，罗宾的身份也不是普通人。身为阿金斯王国目前唯一的王子，最正统的继续人，他显然也不可能抛弃自己的国家与身份，入赘嫁给乔安娜。所以，他们两人是绝不可能的。

    也因此，虽然乔安娜发出了这种邀请，看起来有些像是在跟她们抢罗宾，但对于了解情况的爱丽丝与苏菲亚而言，都知道这两人是绝不可能的。所以，便也不会生出那方面的误会。排除这个可能后，反而立即都能想到，乔安娜这么做，只是为了化解眼前的局面，替她们的父亲解围。

    另外，乔安娜身为大姐，在她们两人的心里面，也多少都是有份量的。除了国王的话，她们最听的，也就是这个大姐的话了。所以眼下既然大姐发话，这个面子她们还是要给的。

    罗宾闻言之下，稍微一愣后，也是立即就猜到了乔安娜公主的用意。心中为其赞了一声后，立即闻弦歌而知雅意地起身行礼道：“这是我的荣幸，多谢乔安娜公主，我很乐意。”

    说罢，便立即离座从长桌的另一端绕了过去。

    国王眼见大女儿想到个好主意化解了他的两难局面，替自己解了围，也是不禁松了口气。当下略作感激地瞧了乔安娜一眼，又连忙立即沉声道：“今天晚上的座位就这么定了，不准任何人再有异议。”

    他这是生怕爱丽丝与苏菲亚再出什么妖蛾子，立即及时下令，阻止两人再起什么反复。

    好在爱丽丝闻言看了乔安娜与国王一眼，再又接着看了罗宾一眼后，终是没再多说什么，选择了沉默。不过她也并没起身离席而去，等于是默认了眼下的这个座位排置。

    对她来说，也并不是非要捱着罗宾不可。她只是要别小公主一下，眼下小公主同样不能捱着罗宾坐，而且是自己导致的。这对她来说，便算作是胜利了。

    小公主闻言之下，自然是很不满意。但国王已经发话下令了，她虽然不满，也只好忍了。不管平常再怎么胡闹，她还是不敢公然去违抗自己父亲的命令。不过在临坐下前，她自然是忍不住带着怨恨地狠狠剜了爱丽丝一眼。

    爱丽丝公主随后也没换座，与小公主捱上，就是间隔出原本属于罗宾的空位，坐在她现在的位置。旁边罗宾的餐具还没动，她便让仆人顺便挪了过来。而罗宾坐过去后，自然是用了那边位置上本来为爱丽丝所准备摆放的餐具。

    被爱丽丝拿话这么将了一下，差点儿陷在两难境地，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话。约翰国王也是不由立即更加重视到了爱丽丝与小公主之间，因为罗宾而所激发出的更加对立与矛盾之处。接下来，为了避免再出现这种局面，他自然也就特意避开了这点。绝口不谈罗宾的婚事与到底选择嫁哪一个女儿，只是说了番祝洒词，敬了几轮酒后，便只与罗宾谈些两国的历史及地理风貌，还有些国家政策，如何治国、富民、强军之类。

    再由此扩展，又谈论起了整个大陆的历史、地理之类，以及如今各地的局势。

    谈论之余，他其实仍有暗地考较之意。好在前任王子不是草包，除了练武方面，这些也都学得不错，并不露怯，与国王高谈阔论，侃侃而谈。

    其间，乔安娜公主与爱丽丝公主也都不时插话，加入两人的谈论中。两人虽然都只是女人，但对历史、军事、治国等方面，也都各有不俗的见解。

    乔安娜也就罢了，这是应有之意。毕竟她是安达尔王国的未来储君，这些都是必须学习的。

    倒是爱丽丝同样对这些学问都很了解，并有的还很精通，才叫罗宾比较吃惊。虽然通过下午的短暂接触，他就已看出这位爱丽丝公主的智慧与学问不凡，但晚餐上的谈论，才叫他更加深刻地了解到，这位爱丽丝公主的博学多才。

    她许多方面的学问，是比乔安娜都更加精深的，尤其涉及到文化、艺术、诗歌等方面，连罗宾所拥有的前任王子记忆中所掌握的知识以及约翰国王，也不是对手。

第六十三章 低调藏拙

    果然如罗宾的第一印象那样，这位爱丽丝公主还真是个文艺女青年，更擅长与精通的，都是文学、艺术、诗歌等方面的。

    罗宾在文艺方面的造诣还当真不高，毕竟他前世是理科男出身。而前任王子在文艺方面的造诣，也是强不了太多。

    要知道，这位前任王子的生平志向，可是希望能做一位像北大陆雷恩帝国的开国皇帝雷恩一世那样，在将来继承王位，接掌阿金斯王国后，要带领阿金斯不断走向辉煌，最好也能统一南大陆，开创出一个阿金斯帝国。

    当然，这只是理想与志向，现实与理想的距离，还是非常遥远。现在这位王子可谓“壮志未酬身先死”，连自家阿金斯王国的王位都还没来得及继承，就已经被来自异世地球的罗宾寄舍重生，灵魂消失死去了。

    现在的这具身体里，虽然也保留了他生平的所有记忆，但做主的却是罗宾，而罗宾并没被他的这些记忆搞混，把两者分得很清楚。对于王子的生平记忆，他只是像看代入感很强的真实3d电影那样，过了一遍，可并没把这些当成他自己的记忆。他是在那头井龙王的帮助下完全夺舍，并非与对方灵魂融合。

    所以，前任生子的志向与愿望，也跟他半毛钱关系没有，他才不愿代劳去帮对方完成。不管是杀死那个后母女巫，复仇复国；还是在接掌阿金斯后，不断发展壮大，征城掠地，扩大版图，他都没兴趣。

    他有自己的目标与志向，有机会当然是更想做自己的，才不想去玩儿什么争霸天下，这一点儿也没意思。他更喜欢独善其身，一点儿也不想兼济天下。

    这也是他为何极力避免与约翰国王的政治联姻，就是以免被对方利用翁婿关系把他拉到这种风口浪尖上。

    如果非要在三位公主之间选择一个的话，他其实更喜欢乔安娜公主这类型的，长相大气明艳，还有御姐气质。而且通过目前不多的接触，他觉着这位乔安娜公主的性格也很不错，既明事理，也懂得体谅他人。在三姐妹中，也不愧是大姐，最有大姐风范。

    可惜的是，这位乔安娜公主身份不同，是安达尔的王储，绝不会外嫁。所以两人之间的可能性，反而是最小的。何况为免被约翰国王利用，他其实也不该跟三位公主之间的任何一个联姻。无论选择哪一个，其实都免不了中间充满政治性因素。

    跑除过乔安娜，如果非要在爱丽丝与小公主之间选一个的话，那当然是爱丽丝的性格更好，他更能接受。但因为丑小鸭的关系，以及避免与安达尔的政治联姻，他现在却偏偏只有选小公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给他合理地争取更多时间。

    前任王子的志向，因为是想在接掌阿金斯后，能够带领阿金斯不断走向壮大，最好能够做到在有生之年统一整个南大陆；所以平常更愿意发力学习的，是治国与军事方面。文学与艺术之类对统一大陆没有什么帮助，自然也就不是他的兴趣所在。虽然身为贵族，一些基本的文艺水平也有，但真是谈不上精通，远不及眼前的爱丽丝公主。

    所以，就算罗宾拥有两世记忆，加起来在文艺方面的水平，还是不及这位爱丽丝公主。但他也不是没有底牌，因为他远不止两世记忆这么简单，识海之中，可还有座龙神殿呢，那可是有包括井龙王在内其一系的所有先辈龙族的知识储备。

    就算他目前的能力，只能够开启第一重的龙神殿，而且这其中还是功法类的占过半，并且因为两个世界以及东西方的文化差异，许多并不能拿来就用。可就算如此，其中一些关于文艺之类的书籍，稍加变化运用，也足够能让他震住这个异世界的爱丽丝公主。

    有道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而且所谓艺术无国界。真正美好的艺术作品与文学创作，是放之古今中外，都能够让人赞赏的。而龙神殿内的收藏，更不止有关于龙族的，还有人族、凤族、麒麟等其他族类的，可谓涵盖三界众生。这些拿出来，何止是能震住安达尔这么一个小国家的二公主，怕是都足够震惊整个世界了。

    不过罗宾虽然有动了这心思，但在最后想了想后，却决定还是选择藏拙，不拿出来。一是他正希望爱丽丝公主能对他选择主动放弃，这时自然不能拿这些学问去震惊对方，以免反让爱丽丝又对他刮目相看，转而生出了好奇与好感，更不肯放弃了；二则是，他目前只想一切低调行事，不想因为这些而弄得高调了；三则他也早过了年轻气盛，与人争风斗气的年龄，没必要在被对方压过后，就非反压一头不可。

    就算爱丽丝的学问确实比他好，比他更博学，文艺方面的水平也比他更高，但那又能如何。世上个子比他高，比他更有本事的人也多了去了，他没必要事事都跟人去比较，做好自己就行。

    倒是他们谈论起这些，无论历史地理，还是国事军事，以及文学艺术之类，小公主因为年纪还小，懂的不多，却是根本不怎么能插得上话。眼见爱丽丝频频发言，与罗宾他们谈的火热，她心里着实是非常生气与不高兴。

    可不高兴却也没办法，谁叫她平常只顾玩儿，不爱看书，根本不懂他们谈的这些，想插嘴也不知该怎么插，以及插了后又说什么。说错的话，还很可能引他们笑话。与其如此，还不如不插话。

    可插不上话，就是让她很不高兴。当下只能是自己生闷气地跟自己盘子里的食物较劲儿，用力挥着刀叉，大口地吃着饭。

    好在国王终是偏爱小公主，注意到小公主有些被冷落，在那里生闷气后，便立即带头结束这些话题，谈论些王宫内的平常小事，这才让小公主有了插嘴的机会与能说的。

    而且席间，小公主还主动要求表演，唱了首好听的歌曲。不得不说，她歌倒是唱得不错，嗓音就跟她的人一样，很漂亮。

    在小公主演唱完毕之后，罗宾自然是很识趣地带头拍手鼓掌，捧她的场。

    席间谈论之余，罗宾在保持礼貌的同时，也是不忘了享受美食。

    当青蛙的这几天，每天都是吃虫子，可真是让他受够了。再加上没有味道，也是让他嘴里快淡出了鸟儿。现在终于变回了人，自然是免不了大快朵颐一番。

    虽然这世界的食物，有些并不是很合他胃口，吃不太惯，但比起之前的吃虫子来，已是不知好了多少倍，他对此已经很知足。

    晚餐结束之后，罗宾又是被小公主拉着一起走，拉他时，还仿佛示威似地瞧了爱丽丝一眼。不过爱丽丝对此却并没在意，只是回以淡淡一笑。

第六十四章 鬼影百变 开练五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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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餐厅后，下到四楼，罗宾本着绅士礼仪，先送小公主回了其房间。送完之后，这才独自回返自己房间。

    回房之后，男仆山姆与女仆贝尔立即在门口恭敬迎接。罗宾吩咐两人不要进卧室打扰他后，便立即把自己关进了卧室，至于这两个仆人，自然是在外面客厅里随意。随他们是干点杂活儿，还是回自己的仆人房间去休息。

    走进卧室上好门后，罗宾立即躺倒在床上，然后又意识进入识海内的龙神殿，继续挑选他之前没来得及挑的轻功身法。挑轻功，他还是在魔道类的武功中挑。因为他内功就已选了魔道功法，自然轻功也最好配套，不然选一部正道功法不对路的话，可能会有所冲突。

    另外，则还是魔道武功的特性，修炼进境较快。就算后期会有些隐患的，也至少前期进境较比较快。

    而罗宾目前的情况，需要在短时间内提升自己的实力，所以就算有隐患的，他也能暂时容忍。等能顺利逃脱之后，再慢慢去调整，休养恢复。

    他挑选一番后，选中了一部叫《鬼影百变》的轻功身法，是一部轻功与身法兼而合一的绝妙轻功。

    轻功与身法，其实算是两类，轻功是轻身之术，用来飞檐走壁，高来高去，长于速度，以及能跳多高与多远。而身法则是扰敌避敌之术，以灵活多变的身法迷惑对手或躲避攻击。

    步法类的武功，也是属于身法之列。

    但精擅轻功的，因为速度快，也多擅身法；而精擅身法的，动作灵活多变，也多擅轻功，所以常常合而为一，把两者并称混谈。而且许多轻功，也往往都是轻功与身法兼并的。当然，也有那种轻功是轻功，身法是身法，并不互相掺杂，分列的。

    选好轻功后，罗宾立即选择了瞬间学习，然后便将意识退出了龙神殿与识海。

    他识海内的龙神殿并不是实物，而是介乎于虚实之间的造物，存在形式非常奇妙，反正他目前是弄不明白的。这座龙神殿，除了能利用识海的特性，延长加倍里面的时间流逝外，还能把这里面的所有藏书知识，直接刻印在他识海中，让他瞬间学习记住。

    就像那头井龙王传给他的《真龙诀》，便是这般传法，直接就一字不漏地刻印在了他脑海中，绝不会遗忘。

    不过目前龙神殿内，虽然只解封开启了第一重，但光是第一重的藏书也有上千册。这么庞大的知识量，全部瞬间刻印学习，以他现在这点儿修为的识海容量，怕是根本装不下，会撑爆识海。

    所以，虽然有这种瞬间快速学习的方法，但罗宾在之前还是并没选择这种方法。因为对当时的他来说，还并没这种需求性。那时他还是青蛙，进入识海中的龙神殿，多是用来看书打发时间的，选择瞬间学习的话，一下全记住，就不能用来消磨时间了。

    而现在学习功法，他就有这种需求了。瞬间刻印学习，立即就全部记住了。而且目前只是三本，还远不至能撑爆他识海。

    另外，则是这龙神殿内的藏书知识，许多对他来说也是无用的，根本没必要去学。比如其中还有收藏计算机知识，在现在这个世界，哪有可能用得着。而且他本来就是学计算机出身的，这些知识他自己本身就懂，也用不着再重复刻印一遍，那纯属浪费。

    退出识海后，罗宾侧耳听了下外面的动静，发现外面的两个仆人都没发出什么动静，也不知是已经回房休息，还是避免打扰他，才不发出动静。不过不管哪个，他也都挺满意。

    见没人打扰后，他便立即翻身下床，然后解开腰带，脱去比较束缚的外衣，只着宽松舒适的内衣，盘膝坐到了床边的地上。

    修炼内功虽然不会有什么过多外部动作，但也是有讲究的，穿着要以宽松舒适为主，不然太紧身束缚的话，身体有束缚感，也很难做到入静。

    另外他不选床上而在地下，也是觉着床上太软了些，坐上去感觉有点浮，不够稳重。万一修炼时突然坐的不稳，身子歪了下，那是很有可能导致前功尽弃，乃至走火入魔的。

    按照《五殇真经》的功法要求姿势，盘膝坐好后，罗宾又立即在脑海里仔细过了一遍功法的第一段。默诵解读一番后，按照功法的要求，开始了入静练习。

    无论修炼何种内功，一般首要的第一要求，都是要做到摒除杂念，心念纯一的真正入静，只有入静之后，心神收摄于内，才能开始进行下一步的练习。否则如果连入静都做不到的话，那根本连入门也不能，强行去练，只会导致走火入魔。

    魔道类的功法，往往更容易走火入魔，所以对于入静的要求也更高，一定要做到能真正入静，绝不可有半点儿杂念。否则，只会害了自己。

    当然，也有少数的那种内功外炼，靠练习外功拳脚来带动内力运行，以进行修炼的。像这种内功，需要在动功中练习，自然就不需要入静了。而像这种内功，也绝少会走火入魔。不过这种外炼的内功，一般却也都进境缓慢。虽然稳扎稳打，最重根基，绝不会走火入魔，需要的时间却很久。

    正道一脉的武功中，便颇有不少这类武功，最初靠练习拳脚外功，来进行内力修炼。不过这类内功一般都是基础性，用来打根基的，练到高深处后，还是需要靠入静修炼。毕竟身体内部的内力运行，是只有在入静后才能体会感受的更清晰。

    罗宾前几天还是青蛙时，就已经开始了修炼，并已经度过入静一关，真正炼精化气，修炼出了一些内气。

    所以现在转练这部《五殇真经》，便不需要在入静上花费太多功夫了。他在静功上早已练习的很熟练，当下驾轻就熟，很快就收摄杂念入静了，呼吸也变得细微平缓，若有若无。

    心神渺渺，只存一念，寄守丹田。

第六十五章 食补论生吃 五脏肝为先

    “殇”的意思是未成年而死，或为国战而死。

    《五殇真经》里“殇”字的用意是第一个，指未成年而死，但并不是指人死，而是指五脏。“五”字在这里的用意，就是指人体内的心肝脾肺肾这五脏。

    另“殇”字也可以代以“伤”意，所以“五殇”的意思，就是练这门武功会伤到自己的五脏器官。没到因年纪该衰竭的时候，就先提前受伤衰竭，也等于是五脏未成年而死。这门武功若练不好，是真的有可能把自己的五脏给提前练死。而心肝脾肺肾这五脏，都是人体内非常重要的器官，若哪一个器官先衰竭而死了，那这人自然也是活不了，等于是殇了。

    正所谓是“欲练神功，先伤五脏；五脏不伤，神功难成。”

    魔道武功虽然大多剑走偏锋，但其实也不脱修炼理论的窠臼。修炼内气，都是要通过炼精化气。只不过寻常内功所炼的精，乃是人体从日常食物中摄取吸收到的精，而《五殇真经》所炼之精，却是直接先炼五脏之精。

    这套功法的理论认为，五脏是人体内最重要的五个器官，而且是对应人体内的五行，分别代表金木水火土。所以五脏的精华，是远高于普通存储于经脉内从日常饮食中所摄取到的精华的。因此，直接修炼五脏之精，能够得到更加精纯厉害的内气，修炼的进度也会更快，不过代价就是，会损伤到自己的五脏器官。

    但这种代价与损伤，相比于修炼进境的提升，以及前期修炼所能获得的极大出手威力，在创功者看来，是值得的。而且只要这门武功能够练成，修炼到后期，就能够通过内气反补自身五脏，修补损伤。所以只要能练成，不但无害，反而威力极大。且把自己的五脏在前期就得到锻炼，练成之后，也会变得更加坚韧，远比常人的五脏器官功能强大与充满活力。

    而且，在前期修炼的过程中，也可以通过药物、食疗等方法，弥补自己的五脏损伤。只要能支撑到把这门武功练成，修炼到可以反补自身五脏的地步，那就能真正的大功告成了。

    药物不必多说，草药之中有不少能够补益到五脏的药物。而食补便是所谓的以形补形，吃什么补什么。五脏有伤，便吃五脏。在修炼的过程中，最好食用大量的动物内脏。而最好的食补效果，是生吃。

    好吧，这个罗宾就有点受不了了。生吃动物内脏，他想想都忍不住要吐。而这还不算，《五殇真经》中还介绍说，若论补益效果最佳的，便是同类的内脏，也就是人的五脏。这特么为了练功都要吃人了，而且最好的效果，还是生吃，最好是还要新鲜的。

    也就是说，直接杀了人，就开膛破肚，当场生吃人的五脏。像这种武功，不是魔功是什么。要真为了练功，去杀人吃人内脏，绝对会被当成十恶不赦的大魔头，一定会人人欲诛之而后快。

    罗宾当然没这么丧心病狂，对这一段是直接跳过，根本都不打算多看，更不打算去做。他最多也就吃点动物内脏，而且还必须是烹饪做熟的，生吃他才吃不下去。另外，就是多吃点补五脏的药。

    虽然可能这种补益的效果要差点儿，但对他来说，也足够了。他又不是要靠这门武功去称霸天下，只是短期应急练练，没必要到那种丧心病狂的地步。何况，他也真不是那种人。

    做为一个来自法制社会，从小接受现代化教育，五讲四美的好青年来说，他虽然本心里也不认为自己是一个纯粹的好人，有时也会干点儿出格的坏事，但他也从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坏人。就算有时有点儿坏，更多的也还是一个好人，更是一个守法的公民。偷盗抢劫之类他都不太敢干，更别说杀人了，更勿论要吃人。

    虽然他前世的现代社会，也经常有被人形容，这是一个人吃人的社会。但那只是形容与比喻，可不是真的字面意思。有时看一些历史文献记载中，说某朝某年大灾饥荒，常有易子而食。简简单单四字，都往往让他出生不寒而栗之感，更别说他自己吃了，想都不敢想。

    总之，这段跳过，他在选择直接刻印学习时，也直接把这段删了，不然每回想起功法介绍里有这节，都有发的感觉。

    罗宾当下倒也没有想这太多，只是收摄心神，意守丹田，然后将丹田内已修炼出的那点内力提起，再接着转而意守自己肝脏。

    《五殇真经》对于五脏的修炼，是先从肝脏开始。因为肝在五行中属木，而木主生发，有助生之效。所以先炼肝脏之精，等修炼出带有木属性的内气后，对于接下来修炼其他四脏，便会有一定补益。

    肝脏之后，则是练心脏，因为心属火。而在五行生克中，乃是由木生火，所以是顺着这种相生关系来排序修炼的。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又生木，此为五行相生循环。

    五脏与五行的关系，乃是肝属木，心属火，脾属土，肺属金，肾属水。所以修炼的先后顺序，也是按照这个来排列，先练肝脏，后练心脏，接着是脾、肺、肾三脏。

    罗宾此时丹田中已修炼出了些内气，所以便先取而用之，将这点内气转化为五殇真经的内气。只要按其功法修炼，自然就能够随之转化。只炼化丹田内的精，所修炼出的内气最是性质平和，没有属性，可以任意转化。

    因为经脉内的精，因为所属经脉也有阴阳五行之分，所以并不那么纯正，会相应带上些属性。只有丹田之精是最初而生，由各经脉回流后，又混杂合一，彼此抵消，所以只炼丹田之精，反而是没有属性。

    若他没有这点内气，一开始修炼五殇真经的话，就是纯靠意念与神意。但有了这点内气，修炼起来，在一开始倒也更容易一些。

    当下内力提起后，他转而意守肝脏，内力便立即自发顺着十二正经中的足厥阴肝经，逆行直入肝脏。

    内气一贯之下，罗宾不禁立即感觉右上腹部位置的里面一痛。

    他知道，这里应该就是自己的肝脏位置。

    他虽然中学时的生物课上，也学过人体的解剖图，但平常根本用不到，所以除了最容易感受的心脏与肺之外，其他三脏的位置，不看人体解剖图，他根本就早忘了具体在哪儿。现在这一痛，他便知道，是这里无疑了。

    倒是五殇真经中，也有附图描绘了五脏的具体位置。不过还是没有这一下真切感受，更让他确定这个位置。而这一痛，也代表伤了。

第六十六章 修炼代价 进补需肝

    这一痛，代表肝脏受伤。而肝脏受伤，也代表了他修炼成功。

    五殇真经的修炼，往往越是内脏受伤的情况严重，所获得的修炼效果越好。当然，也不能单为了追求修炼效果与进境，就一味去摧发损伤自己的内脏。损伤太过，是可能直接摧毁自己内脏的。所以这中间，一定要把握好一个度。太过有丧命之危，太轻的话，则获得的修炼效果不是很好。

    罗宾毕竟是第一次练，没有太大把握，也不敢太下狠手。所以这一晚的修炼，只是练了一个时辰便即收功。

    但就算如此，收功之时，他也已是感觉肝痛的不行。倒也不是那种特别撕裂的痛，或疼痛如搅，就只是隐隐作痛，不太强烈，却又一直持续，十分难受。

    他忍不住咬牙呼了几口气，稍作休息温养后，这才扶揉着自己的肝脏位置坐起。然后躺到床上后，又不由长呼了口气。

    不过，肝疼是肝疼，但这门武功的修炼效果，却也是真的不差。他不过才炼了一个时辰，但默察丹田后，便已发现自己现在的内气量已是赶超前几天的修炼总和了。果然不愧是魔道邪功，确有出奇制胜之处，虽然付出的代价有点大，却也有足够的回报。

    而且他此时一睁眼，发现视力都比之前变好了不少，黑暗中视物比之前能看得更清楚了。这一点，他也并不意外。因为在五殇真经的功法中便有说明，因为肝通目，所以修炼肝脏，也有明目增强视力的效果。就像一些动物肝脏，多有明目之效，便也是这个道理。以形补形，而肝通目，补肝就等于是明目。

    其实眼耳口鼻舌这五感器官，也都分别有对应的五脏。肝通目，心通舌，脾通口，肺通鼻，肾通耳。修炼哪一个内脏器官，便能分别增强其所对应的感官功能。

    除了肝疼这个代价外，总的来说，这门武功修炼的效果，确实还是令罗宾颇为满意的。

    暗自对比一番后，罗宾接下来便没再多做什么，直接倒头睡去。

    他重新变回人后，早就想好好睡一觉了。下午本来打算午睡一会儿，小憩片刻的，可惜才睡下没多久，就被小公主给搅醒了，之后便再没有什么时间去睡觉。

    现在，终于能在这舒适柔软的大床上，好好睡一个美觉了。

    这一觉，罗宾确实睡得非常不错，连个梦都没做，也没起夜，一觉倒下去，便直到第二天天明。

    第二天睁眼醒来后，不由感觉神清气爽，精神百倍。不过，就在他打个哈欠伸懒腰的时候，立即又感觉到肝脏的位置隐隐作痛，让他不由痛得皱了下眉。

    这就是修炼魔功的代价了，在没真正把这门武功练成之前，以后每天，恐怕都兔不了会有疼痛发作。而目前还只是肝脏，等陆续修炼到其他四脏后，还会五脏都痛，那就更加难受了。

    深呼吸了几口气后，罗宾略略压下疼痛，便立即起床穿衣。穿好衣服，洗漱一番，打开卧室门后，但见两名仆人又已在外面迎候。

    “早上好，王子殿下！”

    见到罗宾开门出来，男仆山姆与女仆贝尔便立即放下手头的工作，一起迎上来向罗宾行礼问好。

    罗宾随意点了下头，看向客厅里的座钟，但见是刚过了早上七点不久。与客厅相连的阳台上，清晨的阳光正照射进来，酒满房间。

    见外面的阳光很好，罗宾便顺势走了过去。就近的女仆贝尔见罗宾向阳台走去，忙抢前赶过去，在前面替罗宾打开了阳台门。

    门一打开，早晨清新的空气立即扑面而来，还带有山下卡多湖湖水的湿气。罗宾忍不住深吸一口，更觉清新怡人。放眼望去，但见太阳似乎刚刚从卡多湖的湖面上跃然升起，阳光洒遍湖面，景色更是美丽异常。

    不得不说，这座安达尔王宫的景色是真的很美。选址建造的也很好，能够把山下的湖景尽收眼底。前任王子记忆中，阿金斯的王宫虽然也同样建造的很漂亮，周围的景色也很美，但比之安达尔王宫来，还是稍差了一些。

    因为阿金斯的王宫并不像安达尔王宫这么独立，是直接位于都城内，只是独占了一片地方，与居民区、商业区等分隔了开来。

    “殿下，您现在要用早餐吗？”

    见罗宾王子正享受着眼前的景色，女仆贝尔识趣地略顿了片刻后，这才轻咳一声地轻声问起。

    “早餐有什么？”

    罗宾闻言，回头顺口多问了句。

    “也就是面包、鸡蛋、牛奶、培根之类，如果您有什么特别想吃的，也可以直接吩咐，我会转达厨房，让他们给您做。”贝尔答道。

    罗宾想了下，道：“就你说的这些吧，不过让他们再给我外加份儿鹅肝酱。”

    这世界跟地球上的西方古代很像，饮食方面也是差不多。而传统的西方食物，几乎很少吃动物的内脏，也不吃脚爪等边脚料，往往都是直接丢弃，或当作喂养动物的饲料。

    一来是在他们传统上认为这些东西很脏，不能吃；二来则是主要不会做，动物的内脏器官往往腥气更重，做不好的话，做出来就很难吃。所以什么牛肝、猪肝、心肺、腰子之类，都很少吃，甚至于连猪肉都吃得少，最主要的肉食是牛肉，其次是羊肉，猪肉吃的最少。

    但在这其中，却有一个例外，便是鹅肝。他们认为鹅肝是很美味的食物，所以这算是难得的一例动物内脏菜谱。

    罗宾昨晚在参加国王的晚宴时，就曾在餐桌上吃过一道鹅肝，所以知道王宫厨房有这道食物。鹅肝也是肝，正好可以难来补一补。

    只是禽类的肝脏毕竟小，感觉吃起来不够过瘾。有机会的话，还是弄点儿猪肝、牛肝之类比较好。这世界的厨师不会做，他也可以自己做。他前世一个人独居的时候多，再加上也经常有独自在外旅行，所以早已锻炼出了一手不错的厨艺。

    比如猪肝的话，就有一道很有名的炒肝尖，他前世就挺喜欢吃，卤猪肝也不错。倒是牛肝，他前世没怎么吃过。据说是味道特别大，做出来特别腥膻，不太好吃。但为了补肝，吃吃也无妨。

    他倒是前世还在网上看到过，说隔壁东瀛国，有一道生吃牛肝的牛肝刺身，味道非常不错。令不少人为此倾倒，甚至甘愿食物中毒被抬进医院。

    但对于生吃，他本身是非常拒绝的。前世连生鱼片都没怎么尝试过，更别说生吃牛肝了。要真吃，当然还是要做熟。

    而且生吃也不干净卫生，且不安全，容易食物中毒。就像东瀛国的牛肚刺身，虽然传说十分美味，许多人喜欢，但因为安全问题，却已被国家明令禁止。

    另外，肝脏是动物体内最主要的解毒器官，进入体内的有毒有害物质，都会在肝脏中经过代谢、转化排出体外。所以长期下来，就有可能在肝脏中蓄积残留。因此，必须做熟来吃，才能降低这种风险，而且要挑选新鲜健康的食材。

    “好的，那请您稍等，我这就去厨房通知。”女仆贝尔闻言答应后，便告退一声，转身而去，准备前往厨房。

    但才走到客厅后，忽然外面房门被敲醒。她此时已走到了客厅一半儿，离门最近，便加快几步，过去开门。

    房门打开后，但见是小公主正在外面，见到是她，立即就问：“王子起床了吗？”

    贝尔见状，连忙行礼回道：“起来了。”说罢，便往旁让开，指向客厅内的阳台。

    罗宾这时听到小公主的声音，便也从阳台走进客厅，迎了过来，含笑打招呼道：“早上好，苏菲亚公主！”

    “早上好，罗宾王子！”小公主回了一礼，便立即招呼自己后面跟着的人进来。

    她身后，除了经常随侍在身边的那两个贴身侍女外，这回还另跟了两个仆人，并推着一辆餐车，却是来给罗宾送早餐的。

    “你应该还没吃早餐吧，我给你送来了，我们一块儿吃。”小公主说着话，走到罗宾身前。

    罗宾闻言道过谢后，便干脆让人把餐车推到阳台上，正好一边吃饭一边赏景。至于贝尔那边，他自然是吩咐不用再去厨房了。就算小公主带来的早餐里没有鹅肝，也不差那一顿。

    不过，当饭菜摆上桌，盖子揭开，发现其中有鹅肝后，对罗宾来说，倒也是意外之喜。

    “我注意到你昨天晚上很喜欢吃鹅肝，所以就特别让厨房早上准备了。”小公主留意到罗宾的目光在鹅肝上多停留后，便立即邀功似地说道。

    罗宾闻言，倒也是不禁更加有些意外，没想到这小公主，还留意自己昨天晚上喜欢吃什么了，倒也是有心了。他昨天在晚餐上，因为想到结束回去后，就会开始正式修炼五殇真经，所以在餐桌上发现有鹅肝后，便多吃了点，提前补充，倒确有其事。

    “谢谢！”想到这儿，罗宾也不禁真心地道了谢。不过说罢略一顿后，他又立即接道：“其实我不止喜欢吃鹅肝，还喜欢吃牛肝、猪肝，以及动物的其他内脏器官。”

    小公主闻言，不由立即十分惊讶地道：“那些也能吃吗？”

    在她看来，其他动物的肝脏以及别的内脏，都是很脏的，只有鹅肝才是美味能吃的。

    “当然可以。”罗宾答道，“鹅肝能吃，其他动物的肝脏自然也能吃，只不过口感上比鹅肝差点儿而已。”

    “既然如此，那你为什么还要吃，只吃鹅肝不就行了吗？牛肉只吃肉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要吃牛的肝脏？”小公主很不解地问。

    罗宾道：“因为动物的内脏，比起身体上的肉，要更有营养。像老虎、狮子这些凶猛的食肉动物，在吃猎物时，往往都是先开膛破肚，从猎物的内脏器官开始吃起。因为它们也清楚，内脏更有营养。而且又不连骨头，更柔软好吃。甚至在食物丰富时，它们会只吃内脏，把共他的丢弃，留给那些捡食者。”

    “我吃动物内脏的原因，也是一样，因为比起肉类，它们更有营养。这是教我武艺的一位老师，向我推荐的。锻炼时，身体的营养补充必须跟上。有些东西就算口感不好，难吃，也要吃，因为这能够更全面地补充身体所需，更快地增强自己力量。”

    “这样啊！”小公主闻言，不由立即点头表示明白。原来是为了补充身体营养，锻炼体魄所需。罗宾这样解释，她就能想明白了。而事实上，罗宾现在想大量进食动物肝脏，也确实是为了练武所需，不纯是满足口腹之欲。

    “那我以后就吩咐厨房，为你多准备些动物内脏。”小公主点过头后，又立即说道。

    “其实动物的内脏，也并不难吃，只要懂得做法，同样可以做得很美味。我就学习过做法，午餐的时候，我可以给你露一手，让你尝尝。”罗宾道。

    “真的吗？”小公主闻言，不禁有些惊喜地道。罗宾肯为她做饭，这也算是对她态度转变的一种表现。

    这个世界，却没有什么“君子远庖厨”之说。虽然有本事的男人，确实也不该窝在厨放里，但偶尔做做饭，也不算什么。尤其是为了心爱的女人亲自动手做饭，这在女人们看来，也是种浪漫。

    “当然。”罗宾很肯定地点头回复。

第六十七章 如何打发 武艺练习室

    接下来，罗宾便与小公主一起在阳台上用了早餐。

    吃过早餐后，小公主也没有立即离去，而是又留下与罗宾说话聊天。罗宾虽然不喜欢一直陪着这小萝莉，却也没办法，总不好拉下脸硬赶。毕竟惹了对方不高兴的话，对方是有可能拿丑小鸭出气的，那无论对他还是丑小鸭，都很不利。所以他不但不能惹对方生气，还得尽量讨好着。

    只是两人之间，也实在没有什么共同话题，多是小公主在说，罗宾在听着。小公主要罗宾讲些他以前在阿金斯的事时，罗宾便也从前任王子的记忆中挑些有趣的讲讲。

    在这期间，小公主又吩咐自己的贴身侍女离去，另外带了一名裁缝过来，给罗宾量了身体尺寸，好为他量体裁衣。

    这名裁缝也同样跟了个学徒助手，不过幸好不像那个鲁特那样多话又中二。过程中除了向罗宾行礼外，便没多说什么。

    量完尺寸，裁缝与其学徒告辞离去后，小公主仍是赖着不走。

    又过了半小时左右后，罗宾实在有些不耐，便起个话头道：“你们王宫内应该有专门练武的地方吧，我想要练习一会儿武艺。”

    “当然有。”小公主闻言立即道，“有好几个呢，有我父亲专门练习的地方，也有卫兵专门练习的地方。四楼也有一个，是乔安娜姐姐专门练习的地方。我带你去，她应该不介意多你一个。”

    罗宾想了下，便点头答应，随着小公主出门。

    这座王宫主建筑，除了一楼的大殿之外，上面的几层，都是一种环形格局的布置。最外围的一圈是各种房间，比如罗宾现在所居住的这间客房，以及三位公主的房间，都位于外围一圈，每个房间都有落地大窗，采光很好，从窗外望去，风景也好。

    房间外面是走廊，走廊每隔一段距离，也有一扇窗户作为采光。被外围房间与走廊包裹着的，则是一圈更小的房间。多为仆人室、储藏室等功能性房间。

    做为四楼专门给乔安娜公主平常练武开辟出来的练习室，也是位于内围的其中一间，就在乔安娜公主房间的对面。而同在四楼，离罗宾现在的这间客房也并不远，随着小公主出门后，只是左拐走到走廊尽头拐个弯不远，便就到了。

    这间练习室外面，有两名身穿半身甲的卫兵在站岗守卫着。见到小公主与罗宾到来后，立即向两人躬身行礼。

    小公主摆手让他们免礼后，问道：“乔安娜姐姐在里面吗？”

    “乔安娜公主正与考纳德骑士在里面练习。”左边的那名卫兵率先开口回答道。

    小公主点下头，道：“在就好，开门。”

    乔安娜虽然平常这个时候，多半都会在这间练习室里练习武艺，但也不是经常在，有可能哪天就不在，换个地方练习。另外乔安娜身为安达尔的储君，也远比爱丽丝与她更忙。

    比如学习政务，或协助国王处理一些事情。有时国王不便直接出面的，也会由她代表国王出面，去出席些场合，还会被外派些事情。

    总之，就是在这些过程中，培养锻炼她处理政务与各种事情的能力。同时，也是在为她将来接掌王位提前铺路，在身为储君时，就能获得人心以及各位大臣和各地封爵的好感与尊重。

    门口的两名卫兵听到小公主的命令后，略对视一眼，便立即一左一右，推开了练习室的房门。

    毕竟乔安娜公主只是在里面练习武艺，也不算什么多私密或多机密的事。而且乔安娜公主在进去时，也并没有吩咐两人不准其他人轻易进去打扰。

    所以，既没有这样的吩咐与命令，来自小公主的命令，他们自然也不敢反抗。

    房门被推开后，罗宾往里面望了一眼，但见里面很宽敞空旷，他粗略估计，以前世的面积单位算，都有两百平以上。

    虽然内围的这圈房间，比起外围的那一圈，总体来说要小；但这只是相对来说。实际上，每一间也并不小。而且乔安娜公主的这间练习室，为了练习武艺的方便，也是专门打通了旁边相邻的两间后合并的，自然不小。

    而这间练习室虽然处在内围，却是也有窗户，采光并不算太差，只是不如外围的房间更明亮。

    其窗户所对，自然不是直接对向外面，而是在里面。因为在所有房间环形布局的最中央，还有一个从五楼直接通到二楼的巨大天窗。所有的内围房间，都围绕着这个天窗。对向天窗的这一面，也都有窗户。不过这个天窗看起来，也有点儿像是华夏建筑里的天井。

    只是天井是四面房屋相连所围成的一个院子，而这个则是直接位于一座主建筑的中心。然后以其为中心点，成环形布局建造。但这座王宫主建筑的整体外围，却也并非圆形，而是传统的方形。所以这种环形布局，更确切点儿说，很像是华夏文字的“回”字形。

    中间的这个竖直天井，在最上方的第五层，也并没有封口。除了做为采光，也有通风的作用。另外，这个天井里面，还有两架能够垂直升降的升降梯，可以通过升降梯，直到各楼层。

    这玩意儿跟罗宾前世现代的电梯也差不多，只不过，自然不是靠电力驱动，而是靠机械装置与人力操作。所以，在方便性上，自然是远不如电梯。但在这种整体落后的手工业时代，已经算是很先进的机械装置了。

    这升降梯可以从五楼直通一楼大殿，所以国王要抵达大殿举行会议时，便不需费劲儿地一层层走楼梯了，可以直接乘升降梯到一楼。

    罗宾打量了一眼后，便立即被小公主拉着走了进去。

    此时的练习室内，乔安娜公主正与她的侍卫首领考纳德骑士在持剑对练。

    乔安娜公主现在的武艺，自然远不如这位已是中阶战士，激发出了斗气的考纳德骑士。但考纳德自然也不会真正拿出全部的战力跟公主对打，眼下只是在帮公主喂招练习而已，连斗气都没用。

    见到练习室的大门被推开后，乔安娜公主与考纳德骑士对视一眼后，便立即一起收招后退，转身看向门口。

    见到进来的是小公主与罗宾后，乔安娜公主也不由十分意外。

第六十八章 挑选兵刃 提议切磋

    “苏菲亚、罗宾王子，你们怎么来了？”

    乔安娜公主意外过后，立即问道。说罢，向旁边侍立的自己贴身侍女招了下手，那侍女便立即上前，为她递过一块毛巾。

    乔安娜接过毛巾，擦着自己脸上的汗，并顺手把手里的剑也先递给对方拿着。

    另外一边，这时既然暂停下休息，便也有另一名侍女上前给考纳德骑士递上了毛巾。这位考纳德骑士，此时自然没有穿盔甲，只是穿一身轻便的短打衣物，乔安娜公主也是类似打扮，以方便运动。

    这间练习室内，其实也并不止乔安娜与考纳德两人。除了旁边有侍立的乔安娜两名贴身侍女外，还有另外的七、八名卫兵，也同样在练习室内练习。有的在对打，有的则在单独练习，还有人在练习射箭。这间练习室够大，倒是也足够拉开距离练习弓箭了。

    这些卫兵，都是直属于乔安娜的侍卫队人员。做为储君，乔安娜在王宫卫队中有一队自己专属的卫兵。除了是随行保护她外，也是她的直属手下，会直接听从她的命令行事。而这些人，也是给她培养亲信所用。将来继承王位后，就有一批可信赖的亲近手下能够使用。

    而像爱丽丝与小公主，便没有这样的权利。虽然她们出宫时，也必定会有卫兵随行保护，但并非固定的人手，而且这些卫兵也并非她们的直属手下。听命是肯定听命，毕竟她们是公主，但绝不是她们的亲信，能随意使用。调派卫兵，也需要国王的命令。

    不像乔安娜的这队卫兵，可以直接奉她命令行事，也不用事事都请示国王。乔安娜公主，才是这队卫兵的第一命令人。

    罗宾深谙这种情况，因为前任王子在阿金斯时，也同样有一队自己的直属卫兵。做为相邻的两个国家，安达尔与阿金斯在许多制度上，都基本一样。

    “罗宾想要找个地方练习武艺，所以我就带他来这里了，乔安娜姐姐你不介意吧？”小公主立即替罗宾开口回答道。

    “当然不介意。”乔安娜向罗宾爽快地一笑，道：“随时欢迎。”

    “多谢乔安娜公主！”罗宾听罢，立即适时道谢。

    乔安娜回了句不客气后，转身抬手指向墙边的一列武器架，向罗宾道：“您也可以任意使用这些武器，请选一件吧？”

    这世界的主要短兵器是剑，有利于劈砍的双手大剑，也有轻便的单手短剑与刺剑，但最流行的，是合两者优势为一体的手半剑，既利于劈砍也利于突刺。而且既能单手使用，也能双手使用，且比大剑更轻便，易于携带。

    另外，还有斧、锤、链头锤、钉头锤等重型短兵器，但一般还是以剑居多，这也是战场上的主兵器。相反的，却是缺少刀类兵器。虽然也有这样的形态，却很少有人使用，一般以游牧民族使用居多，而且多是那种弧度较为夸张的弯刀。少有类似华夏古代的那种单刀。

    长兵器则有枪、矛、斩矛、斧枪、锤矛、战斧等。还有种戟，但并不是华夏古代的那种双月牙刃戟，又或单月牙刃戟，而是斧与矛的结合体，称为斧矛更合适。

    这些战场上常见的兵器，在眼下这间练习室内的兵器架上都有陈列摆放。不过摆放最多的，自然还是剑，而且是以手半剑为主。

    罗宾闻言，又向乔安娜道谢一声后，便转身走到挨墙摆放的兵器架前，为自己挑选了一柄长度与重量都较为趁手的手半剑。

    前任王子同样是这个世界的土著，自然也是学习的这世界武艺，主兵器也是战士主兵刃的手半剑。王子其实也学习过别的武器用法，但练的最多的，自然还是剑术。

    手半剑有十字形的护手，样式基本上都是大同小异。所不同的，也就是长度与重量的变化。长度一般是以剑尖拄地，剑刃长度能达到自己的腰部为宜，连上剑柄的话，因为要适宜双手握剑，所以手柄较长，柄端差不多能顶到自己腋下。所以挑选的时候，可以根据自己的身高挑选。重量则是以趁手为宜，根据自己的力量大小来挑选。

    当然，要想完全趁手，最好是做到量身打造。但军中制式兵刃，显然做不到这点，不会为每一个士兵去量身打造，那太麻烦了，也费钱。只会批量制造统一样式的，顶多是分几类长度、重量不一的。

    不过做为乔安娜公主的练习室，这里的手半剑样式却较多。公主自然不会差了钱，何况这还是安达尔未来的储君。就算只是王宫卫队的练习所用，做为保护国王的亲兵，做到每人都量身打造一把，显然也不是多不可思议的事。

    罗宾眼下还没开始学兵刃类武功，而他前世所学的那点防身术，也多是徒手散打。毕竟他前世所在的国家有刀具管制法律，是不准随意携带管制刀具的，连匕首都算，更别说开刃的长刀长剑了。再加上那是热兵器的时代，冷兵器早已少人问津。

    所以，不是专业练武的武术运动员或爱好者，也很少去学什么刀法与剑法之类的兵刃武功。防身多是徒手防身术，少量器械类的，也是不属管制刀具的棍棒类。比如短棍、甩棍、十字棍、t型棍等。

    罗宾前世倒是也学过点儿甩棍的用法，但显然不适用于眼下，这世界也没有甩棍这种地球现代才发展出来的武器。

    所以对于兵刃类，他前世基本没算学过。龙神殿内的各种兵刃类武功，自然不少。他比较心仪的，也是剑法，但还没开始学。目前所掌握的兵刃类武功，也就只有前任王子记忆中学习的这些了。

    何况他就算开始学了，为了藏拙，也不会当着乔安娜与小公主等人的面儿现在用。眼下当众练习，自然还是只暂时练习前任王子学过的那些。

    前任王子所学习的武艺，与龙神殿内所收藏的那些精妙武学，自然远远不能比。而且就以他本身来看，也较为粗疏。但终究也是他目前所掌握的防身技能，练练无妨。

    再说他过来练武倒是其次，主要目的是为了摆脱小公主对他的单独纠缠。别老拉着跟他说话聊天，他真没那个兴趣，也没那个时间。有时间不如练练武，为自己的出逃大计做准备。

    “我听父亲说，罗宾王子已经是名二级战士，不如我们来对练一场，切磋一下吧？”

    乔安娜见罗宾在武器架上挑选了一把趁手的手半剑，一边走过来，一边适应性地随手挥舞着，忽然颇有兴趣地提议说道。

第六十九章 接受挑战 淑女式与皇冠式

    “我刚才在路上已经听苏菲亚公主说过了，说您已经是一名三级战士，我恐怕不是您的对手。”

    罗宾没想到乔安娜公主竟然会向他邀战切磋，闻言略微一讶后，立即谦虚地说道。

    他这是实话，刚才在过来的路上时，小公主确实跟他说过。乔安娜公主目前已是拥有三级战士的实力，虽然也是才晋升三级不久，却是实打实的三级。

    罗宾在之前听到这话后，就已着实惊讶了番。虽然乔安娜的年纪比他现在的这具身体大两岁，实力增长比原身高点似乎也理所应当，但要知道，乔安娜是个女人。以这世界的武艺锻炼方式，女性在这方面天然比男性有些吃亏，因为她们的先天基础力量就要弱于男性。所以不但锻炼更难，晋级也更难。

    而前任王子在学武方面，便已算得上天资不凡，但目前十八岁的年纪，也不过才只是名二级战士。虽然也已是位于二级战士后期，在这一级别的顶峰，离晋升三级战士也并不遥远，但终究还没晋级。

    乔安娜公主以女子之身能达到现在的成就，说明她练武的天份比前任王子恐怕更高，而且平常的练习，也肯定比前任王子更加用功与努力，这才能拥有现在的成就。

    罗宾对这点，是非常佩服的。所以现在的话，也是由衷之言。不过他这么说，也是有些拒绝的意思。

    一来是两人级别有差，虽然差的也不是很明显，毕竟他是二级后期，而乔安娜晋级不久，应该才只是三级初期。真正的力量差，恐怕也就在一百磅左右。而他身为男性，基础力量上是有优势的。再加上身高与体型对比上他也更占优势，所以这点儿差距，基本可以拉平。但说到底，终究有差距，所以他并没有取胜的把握。当然，让乔安娜赢了，也不算什么，他也不觉着有什么太丢面子的。

    但最主要的原因，便是其二了。因为他想在身处安达尔王宫的这段期间内，尽量保持低调，所以能不多生事端就不多生。毕竟刀剑无眼，打斗的过程中，还是可能有意外发生的。万一出点儿意外，那可就生出事端了。要防止这种可能性，最好就是不比。

    “我确实已经是名三级战士，但也是才从二级晋升不久，相信并没有比您强出太多。而您身为男性，无论基础力量，还是身高、体型等方面，都比我更占优势，我想应该足以拉平这种差距。何况，有压力更能促进成长与进步，难道王子不敢接受我一个女人的挑战吗？”

    乔安娜不是才练武的小百，也是立即就分析出了两人各自的优势对比，说明两人之间的差距，其实并没有太多。而最后一句话，竟然还使了激将法。

    “罗宾，既然乔安娜姐姐这么说，那你就跟她比一比吗，我相信你的实力。也相信乔安娜姐姐如果真的比你强太多的话，绝对能够及时收手，不会伤到你的。”

    乔安娜公主的话音才落，罗宾还没接话，小公主就立即在旁劝道。对于乔安娜的激将，就算罗宾能忍，她也不能忍。

    有道是“女生外向”，女人在有了自己的男人后，总是会下意识地向着自己的男人。所以，小公主既然已经把罗宾视为了自己未来的丈夫，自然也就不允许罗宾受此羞辱，留下一个不敢接受女人挑战的不好名声。就算这个女人，是她一向敬爱的乔安娜姐姐，她也不允许。

    不管罗宾能不能赢，至少也要先接受挑战，打过再说。何况她话也没说满，也留下了余地，至少不会让罗宾在这场比试中受伤。

    “没错。我们只是切磋练习，我保证不会太下狠手的，希望王子殿下也留点儿余力。”乔安娜闻言，立即顺着小公主的话说道。话落，又瞧了眼旁边的考纳德骑士，接道：“何况，还有考纳德骑士在呢！他可是一名五级战士，绝对有能力拦下我们有可能失手的任何攻击，请放心吧！”

    罗宾闻言，略带无奈地看了眼小公主，再又转向乔安娜无奈地一笑，点头道：“既然您都这么说了，我再不接受，真是会被视为胆小懦弱。好吧，那就恭敬不如从命，请乔安娜公主指教！”

    说吧，立即举剑竖于胸前，并以握剑的手触碰了下胸口，行了个剑士的起手礼。

    乔安娜公主见状，立即展唇一笑，抬手伸向旁边替自己暂时拿剑的那名贴身侍女。侍女见状，自然是立即恭敬地双手捧剑，将剑柄送到了公主手中。

    接剑在手后，乔安娜也是立即竖剑于胸，同样肃然行了个剑士的起手礼，向罗宾道：“罗宾王子，请指教！”

    说罢，立即右腿跨前一步成弓步，然后双手握剑，举在自己的左脸颊处，剑尖则是前指向罗宾。

    罗宾一见，便立即认了出来，乔安娜所摆出的这个起手进攻姿式，是手半剑剑术中很典型的一个“淑女式”。

    他本来行过起手礼后，便将剑放了下来，斜指地面。这时见状，便左腿后撤半步，同样拉成了一个弓步，然后同样双手握持剑柄，将剑柄举在自己腹部位置，剑尖向上斜指向对面的乔安娜。

    他这个进攻起手式，也同样是手半剑剑术中很典型的一个，叫做“皇冠式”。

    两人看起来虽然同样是弓步，但乔安娜的弓步重心却落在前伸的那只腿上。而罗宾的弓步重心，则落在后腿上。

    乔安娜将剑柄抬高举到了脖子处，脸颊侧方，剑尖向下斜指。而罗宾则是剑柄落低到腹部，剑尖上指。

    两人的这种起手式，却是刚好调了个个。本来个头高的人，更适合用乔安娜的这个“淑女式”，抬剑举高，剑尖下指，再加上自己的身高优势，更能够给对手形成压迫力。

    而罗宾的这个“皇冠式”，则更适体型较矮的人，重心放低，剑尖上指，如同王冠上尖顶的那个竖起，给人以针锋相对，一时难以无处下口之感。

    却不想，两人现在刚好使了个颠倒，倒也是颇为有趣。

第七十章 力量对比 内力助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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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安娜所用的淑女式，并不是专门用于女人的姿式。这个招式只是因为将剑柄捧在脸颊处，有些像女人的姿式，所以才有了这么一个听起来有点儿温柔的名字。

    但事实上，这个名字虽然听起来温柔，可实际上的动作姿态，却一点儿不温柔，而是显得十分凌厉。而且这个姿式，也是一个主动进攻型姿式。

    反而罗宾现在所用的这招皇冠式，名字听起来特别大气有气势，可却是招防守寓功的姿式。是以防守性为主，在防守中寻机反攻。

    乔安娜会采用这招主动进攻的姿式，自然是倚仗自己已经是名三级战士，级别上高于罗宾，实力更强，所以自然要主动进攻。不然在实力更强的情况下，还选择小心防守，不免也让人轻视。另外，这也是她对自己身手自信的表现。

    罗宾是在乔安娜摆出这个姿式后，才对应性地摆出了防守中进攻的皇冠式。明面的级别对比上，他实力较弱，摆出这个防守性更重的姿式，自然也无可厚非。

    乔安娜见罗宾摆出这个特别有针对性的皇冠式后，也是不由略微一笑。这一笑，既是为两人现在姿式的反差有些好笑，也是对罗宾这个回应的有些赞许。

    罗宾面对她的进攻姿态，摆出这个防守中带反攻的皇冠式，说明他的应对不差。而且带有反攻性质，不是一味防守，也说明他的心态。

    保持这个姿式不动，僵持了三个呼吸后，乔安娜立即一收呼吸，迅速向前欺进一步，并以这个姿式双手运剑，顺势往前一推，直刺罗宾的胸口。

    罗宾所摆的这个皇冠式，本来就是正面防御姿式，胸口更是重点保护对象，自然不会被乔安娜一剑便得逞。看准来势，也是立即双手运剑，举剑上撩，搭住乔安娜的剑身后，再横剑一格，便把乔安娜的这一剑直刺上推挡住。

    两把剑的剑刃用力推在一起，互相磨擦滑动，立即发出一阵刺耳的声音，并有些火花溅射。

    乔安娜有心想试一试罗宾的力量大小，并没立即分开，双手加力，用力往前推着手中的长剑。

    罗宾自然不能相让，而且也想试试双方的力量到底差多少，立即用力反推。两人手中的剑斜斜交叉在一起，身体贴得颇近地互相推着手中的剑，想要压过彼此。互相之间，呼吸可闻。

    一百磅，两百磅，三百磅………

    两人的力量不断相加，谁也不让谁。不过当力量增加到六百磅以上时，罗宾便明显感觉有些力竭，再加不上去了。

    而反观乔安娜，明显还显得行有余力，果然不愧已是三级战士，纯凭**力量，能稳稳压过罗宾一线。就算罗宾有基础力量及体型身高上的优势，在纯粹的力量上，也不能完全拉平。

    初阶的战士，每一级能增加三百多磅的力量。但因为个人本身体质的差异，所增加的力量也并不绝对一致，多少会有些大小差异。

    不过最低是三百磅起，最高据说能够达到四百磅。甚至有个别先天体质强壮，练武资质也非常优秀的，还能够在此基础上再往上多增加一百磅，达到恐怖的五百磅，但这就属于是传说级的超强资质、练武天才了。

    而前任王子并没有这么夸张的资质，他在一级战士满级后，大概增加了三百五十磅的力量。所以依此推测，二级大概也是这个水准。而目前这具身体的力量，也就是六百磅稍多，离二级满级，还差了有一百磅左右的力量。

    不过加上他本身的基础力量，怎么也有一百磅，加起来绝对能超过七百磅，算得上是非常逼近三级的实力了。甚至有些才入三级的战士，如果前两级增加的力量不够强，恐怕也就这个水准。

    但乔安娜的练武资质，显然比前任王子要更优秀一些。就算女人的先天体质较弱，本身基础力量也较差，但她前两级每一级所增加的力量，恐怕也不会比前任王子少。就算只按同样的三百五十磅算，她二级满后便也拥有了七百磅力量。

    而她目前又不是才突破，按小公主之前说的，她已经突破有一个多月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怎么也能增加十几磅甚或几十磅力量了。再加上她本身的基础力量，总共合起来至少也是八百磅起，甚至有可能逼近九百磅。

    所以单比力量，自然是稳稳压过罗宾一头。

    不过，这只是罗宾肉身的力量。他目前的身体里，并不只有前任王子所遗留下的这点实力，他自己也有修炼出了内气。

    想到此处，罗宾便立即提起丹田内昨夜才修炼出的那点五殇真经内力，运往自己双臂。

    这点内力虽然还十分微小，但一经运起，罗宾便立即感觉拥有了后继之力。就像干涸的河道重新注入了河水，尽管并不多，只能浸润河底，却仍是让他有了继续支撑的力量。

    他昨晚修炼时，是把之前几天修炼出的那点儿内力底子全部转化成了五殇真经的内力。所以虽然才只是经过了一晚修炼，并且实际上也就练了一个时辰，现在的内力总和却还是比前几天的加起来要多。再加上五殇真经的魔功性质，实际上内力也并不算太弱。

    尤其这内力是通过炼化五脏之精而化生得来，五脏的精华比普通经脉内的精华要性质更好，炼精化气所化生后的内气，自然也就性质更高。同等的量，要比普通内力所能发挥出的力量与破坏力更大。

    因此他目前的内力虽弱，但能够增加的力量，却也不容忽视。

    罗宾内力一运，有新的力量生出，正与他运力相抗的乔安娜便也立即感觉到了不同与变化，不由眼中露出了惊讶之色。

    本来她以为，罗宾刚才所能发挥出的六百磅稍多的力量，就已经是到其极限了。毕竟罗宾还是二级战士，就算是二级后期，但未能突破，也终究不如她的三级。因此她刚才是稳稳压过一筹，还行有余力。

    可不承想，就在她以为对方已经力竭，耗尽全力之时，对方体内竟忽然有新的力量生出。虽然这股力量也并不是很强，却有点儿源源不断增加的感觉，这实在是让她想不通是什么原因。刚才明明感觉，对方已使出全力了啊？

第七十一章 棋鼓相当 中途叫停

    罗宾能够感觉到，如果把自己目前修炼出的这点内力全加上去的话，那所增加的力量应该足够能跟乔安娜拉平。就算还有可能会差点儿，也差不了多少。

    不过他虽有这种感觉，却并没有这样做，反而只是稍试即止。因为他还打算藏拙，隐藏自己的真正实力。这样等将来出逃时，才能够给他们出其不意，收到奇效。

    不过在停止运用内力之前，罗宾又迅速加大了一次输出。以短暂的爆发力，暂时略压过乔安娜片刻后，立即退步后撤。

    他这一撤，并非往后直撤，而是斜身后撤。迅速一撤的同时，立即同时转身，然后利用转身的动作，拉剑斩出一个回旋斩。

    乔安娜被略压了一下，便不由动作一顿，没有立即跟上。让罗宾利用这短暂的时间差，迅速暂出了这记回旋斩。

    这一斩气势猛烈，威势极大。而且他利用转身蓄力，增加了自己出手的力量。

    乔安娜见这一剑来得猛，也不硬接。而是屈膝弹腿一跳，直跳而起，避过了这一斩。避过的同时，她双手挥剑，从上往下直斩，来了记跳步斩。

    这一招借着居高临下之势，再有她身体的重量加成压下，自然也是声势猛恶，比罗宾刚才的那记回旋斩只强不弱。

    罗宾单论本身**力量，本就不如对方，又欲藏拙，不想再使内力加强。面对乔安娜的这招，自然也不敢硬接。

    其实他在一剑斩空，发现乔安娜凌空跳起躲过时，就有预料到乔安娜会顺势使这招。所以这一剑劈空后，他立即借着旋转之势，再顺势换步一转身，移转了一个身位，使乔安娜的这一斩也是落空。

    在他旋身立定的同时，乔安娜也已落至地面站稳。她这一剑劈空后，却是轻轻收住，并没继续劈落到地面，显然是刚才这记跳步斩并没用全力，显得收放自如。

    两人同时站定后，乔安娜并没有立即再度抢前攻击，罗宾便也再度摆出防守的姿势，没作主动进攻。

    “罗宾王子刚才真是太谦虚了，您现在的力量，已经跟我快差不多了。估计再过不久，也能晋升到三级战士。”乔安娜轻吐了口浊气，看着罗宾说道。

    罗宾还是保持谦虚地道：“是乔安娜公主手下留情了。”

    “我看不如就到这儿吧，你们两人谁也不输，谁也不赢，这不挺好吗！”小公主这时忽然插话说道。

    她刚才怂恿罗宾接受乔安娜比试的提议，是不想让罗宾因为不敢挑受女人的挑战，而受人耻笑，那样她自己也会感觉很丢脸。可现在真的比了，只是这么短短两战，就让她在旁边看的感觉很凶险。尤其刚才乔安娜跳起来从上劈下，要是罗宾躲得稍微慢点儿，岂不是就被乔安娜给劈着了。

    说好的收手留力，点到即止呢，这怎么看着像动真格。所以她现在立即就开始担心了，眼见两人暂停下了手，便立即提议劝道。

    这却是小公主自己外行不懂了，看不出来，乔安娜确实已经留了手，刚才那招就并没用全力。如果是用全力的话，乔安娜自己也未必能及时收住，必定要劈到地板。但她看不出来这点，就觉着乔安娜那一剑劈的挺狠的，所以十分担心罗宾。生怕再比下去，万一乔安娜哪招收不住手，真的伤了罗宾。

    “才比了两招，多不过瘾。”乔安娜闻言，却是有些不同意，因为她已经打出来了兴致，也是难得遇到像罗宾这样一个实力差不多相当的对手。

    偌大的王宫卫队中，其实当然不缺与她同样级别的三级战士与力量相当的对手。但要那些卫兵与她对斗，却哪敢真的使全力，生怕伤到她这位尊贵的公主与储君。而与像考纳德这样的高手过招，虽然考纳德也能够压制自己的实力，而且因为本身实力够高，有绝对的自然能够及时收手，所以反而不会过分让她。

    可对方终究已是五级的中阶战士，不但本身力量强大，战斗经验也非常丰富，就算压制力量，她也绝对不是对手，甚至很难取到稍微的优势。这就让她感觉，跟底下的小兵打，因为他们不敢真的出全力，所以便让她总是屡战屡胜。而跟考纳德这样的高手打，却基本上是每战必败，十分被虐。

    所以，平常很难得遇到一个实力相当，又敢跟她拼全力的对手。而眼前的罗宾，在她看来，就恰恰是一个。

    毕竟对方也是王子，虽然是邻国的落难王子，但身份在这儿摆着，也不会太让她，王子可是要脸面与尊严的。

    另外，就是罗宾虽然级别比她低一级，但真正论力量，却其实并不差多少。而且她略占优势的情况下，反而能压迫的罗宾使出全力对抗。而当罗宾使出全力时，也能给她造成一定的威胁性。

    这就让她不禁感觉，罗宾实在是一个难得与她实力相当，又敢于向她出手的好对手。这样的好对手与陪练，她自然不肯轻易放过。要时常对练，才能互相砥砺进步。

    另外，罗宾的实战经验与临机应变也非常不错。虽然只是短短两招，却也已足够她看了出来。这就是“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她自认是行家，但事实上，却也是走了眼，因为罗宾刚才同样没用全力。只是稍微试了下自己内力的实战效果后，便立即收了起来，没再轻用。不过要只论**力量，他确实是被乔安娜压迫到了要用全力，否则稍微有留余，很可能就架不住与躲不过乔安娜的攻击。

    “苏菲亚，你放心吧，王子的武艺也很高强，我强不了他多少，不会被我轻易伤到的。”乔安娜也知道苏菲亚是担心罗宾，所以接着又立即劝慰自己的小妹妹，“再说不是有考纳德骑士吗，真到关键时候，他一定会出手制止我们的。”

    说罢，她立即向旁边的考纳德骑士使了个眼色。考纳德见状，便也立即向小公主道：“苏菲亚公主请不必担心，我一定会保证罗宾王子与乔安娜公主两人的安全的。而且乔安娜公主说的不错，罗宾王子的实力也非常不弱。单论力量，并不差乔安娜公主多少，请您放心。”

    “罗宾，你怎么看？”小公主闻言，转头征求罗宾的意见。

第七十二章 冲动答应 越怒越强

    “既然乔安娜公主想继续，那我就再多奉陪一会儿吧！”罗宾闻言考虑了片刻后，却是选择了答应。

    在刚开始乔安娜提议要跟他切磋对练的时候，他确实是不想答应，因为觉着有点儿麻烦。而且毕竟刀剑无眼，就算只是点到为止地切磋，也有可能会有意外发生。万一出了点儿意外，那就不好了。

    无论是他被乔安娜伤到，还是他不小心伤了乔安娜，都不太好。只是轻伤的话还好办，赔个礼道个歉，应该就能过去；可要是不小心弄成重伤，那就不好交待了。他要在安达尔的地盘上重伤了乔安娜，绝对交待不过去。要是他不小心被重伤的话，他也是一点儿都不想。

    所以，要想避免意外，防止这种可能性，最好的做法就是干脆不比。只要不比，自然就不会发生。可在刚才的那种情况下，乔安娜激他，小公主劝他，他却也是被迫得有些不得不答应。

    但现在小公主因为担心他的安全，此时中途叫停，明明他有了选择终止的机会，但他却偏偏又选择了答应。

    这却是因为，在过了刚才那两招后，他也有些被勾起了兴致。

    他前世的兴趣很多，最大的兴趣是到处旅游，想游遍天下，踏遍地球的千山万水。虽然因为需求，也学过几手防身的本身，并且也算是爱好，但他可从来谈不上好武成痴，在这方面的成就并不高，也没有想要深造钻研的兴趣。同样的，前任王子虽然也一直努力练武，在这方面颇为勤奋，但也谈不上是好武成痴，整天痴迷于此。

    所以，他此时的兴致，并不是因为自己好武成痴。想要通过继续切磋，来磨练自己的武艺。当然，这点也有。但最主要的原因则是，每个男孩儿的心里，都不可否认地有好斗的因子。

    男孩子的玩具，从小就跟武器分不开，比如玩具刀剑与玩具枪，以及各种玩具兵器，乃至动画片或影视剧里的各种厉害人物的模型与人偶。而这些都跟打斗有关，算得上是男人的天性。男人们几乎都有一个拥有一身厉害武艺，与人畅快打斗的梦想。也可以说，所有男人都拥有英雄情结，想要拯救世界。而要想拯救世界，自然也免不了要有一身厉害的本事，否则用什么去拯救。

    罗宾也不例外，从小也喜欢玩具刀、玩具枪之类，身体内也隐藏着男人天生好斗的因子。只是前世的生活环境，把这些棱角都渐渐平了，把他磨成了一个安分守己的人，很少做太出格的事。但尽管如此，在有限的能用到自己那身防身本事的几次里，当挥舞起拳脚时，他心中也有掩不住的兴奋之感，只觉跟人打一场很痛快。

    就像每一个男人年轻的时候，都几乎跟人打过架。那不只是因为青春、冲动、躁动或叛逆等原因，同样也有潜藏在所有男性基因里的好斗因子在作祟。因为年轻，才更压不住这种好斗心。

    反而成年后，被生活所迫，环境所逼，渐渐便都安分守己了。在那种现代的法治社会里，也不得不安分，打架斗殴可是触犯法律的，随时可能因此被弄进去。

    但在这里，公开决斗，则几乎在所有的国家，都是合法的。甚至是公正严明的，如果两人约好了以决斗处理纷争，那外人就不得插手干扰，法律也保护个人通过决斗所获取到的一切胜利果实。甚至教会都尊重这种解决方式，如果争执不下时，那就靠决斗说话。

    所以，这世界称得上是一个武力至上的世界。只要你的力量够强大，就几乎能获取一切。无论金钱、美色、权力，还是土地，乃至整个大陆。只要你的力量足够，武力绝对强大，你也可以靠一个人去征服整个大陆，统一世界。国家之间的争斗，也不外乎如此，最终还是要看哪国的兵力更强，国力更盛。

    总之，在这里，罗宾不必掩藏与压抑自己体内的好斗因子。反而在这一刻，他的好斗心非常活跃。可能也是下意识地知道，这是一个武力至上的世界，只要自己够强，就没人能管得了。既然如此，他何必掩藏与压抑。想打就打，去打一个痛快。

    他心里非常清楚，最好的做法是现在就终止切磋，在两人都没受伤的情况下，还是能够避免接下去有可能的意外发生。但清楚是一回事，做不做得到又是另一回事。就像很多人也都知道做某事不好，是犯错，甚至是犯罪，但偏偏还是忍不住去做。又或者，就像许多人也都懂得不少大道理，说起来一套一套的，但偏偏套在自己身上，却是做不到。

    因为，人终究有七情六欲，是一种感性动物，不可能永远以及完全只从理性去考虑与行动。任何人，都免不了有冲动的时候。甚至是冲动的时候多，而理性的时候少。就比如冲动购物，冲动打架等，几乎所有人都不可避免。如果完全没有感性冲动，只有理性的思考与行为，那这个人简直就不是人了，跟机器人有什么区别。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又或者这种一切都完全从理性角度出发的人，只能是圣人。但就算古时的圣人贤者，也有自己的过错。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世上就没有完美的人，也不存在这样的人。就算是成仙成神后，恐怕也仍免不了有过错与冲动。

    因为人就是如此，情感与理智混杂合一，既有天使的一面，也有魔鬼的一面。永远都是矛盾体，永远都有对立的思考，也永远不可能一直选择对，只从理性出发。

    罗宾当然也不例外，他既不是男人的例外，也不是人类的例外。

    此时此刻，他体内压抑不住的好斗冲动，压过了他的理性考虑，让他选择了答应，要继续跟乔安娜切磋下去。

    他知道这不对，也知道再打下去，就还有意外发生的可能性，但就是忍不住这股跃跃欲试的好斗冲动。似乎身体里的所有细胞，都在催促着他去痛痛快快打一场，干一架。

    罗宾不知道，这是否跟自己修炼了五殇真经这门魔功有关。因为许多魔功，都是能影响到人的心性与理智的。

    虽然这门武功的经文内，并没明言过有这种危害与影响，但可能也有隐藏的这种影响。另外，这门武功也有用到借助自己情绪来加强出手威力的法门。

    所谓“怒伤肝、喜伤心、思伤脾、忧伤肺、恐伤肾”，所以在肝脏的修炼过程中，越怒越伤肝。而越是伤肝，这门武功所催发出的威力也越大。既然有此法门，自然也免不了会对心性有些影响。

第七十三章 乔安娜的战斗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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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外，罗宾还有一个原因，便是在三位公主中，他其实最中意乔安娜公主。所以，也就下意识地想在对方面前表现，自然更不想让对方看扁，认为他胆小懦弱。他刚才肯答应，也是有这点原因在内，并不全是被逼到了那份儿上。

    乔安娜公主见罗宾答应后，立即高兴地向罗宾道谢了一声。

    倒是小公主苏菲亚见状有些不高兴，认为罗宾没有听她的。不过在这种公开场合，她却也不好直接以丑小鸭的事来威胁命令罗宾，只能是表示不满地嘟着嘴。

    罗宾倒也没忘了小公主，安慰了她两句，叫她放心。虽然刀剑无眼，只要打斗，就有可能会有意外与危险，但有那个五级战士的考纳德在旁边看着，也绝对可以把危险系数降到最低。

    罗宾既然已经答应，小公主也没奈何，只能是在旁边看着。不过虽然有些不满，但她更多的还是担心罗宾安危。因为罗宾的武艺到底如何，她并不清楚，可却知道，自己大姐乔安娜的武艺确实练得非常不错。再加上刚才罗宾也有在乔安娜的剑下遇险，差点儿被乔安娜给伤到，所以她自然更是担心。

    虽然乔安娜与那个考纳德骑士都说罗宾的武艺很不错，差不了乔安娜多少，并不会被乔安娜轻易伤到，但她是个外行人，可看不出来。只能看到，罗宾刚才那一下躲的很险。要慢上半秒钟，说不定就被乔安娜给砍到了，自然是安心不了。

    在罗宾与乔安娜开始重新摆好姿势对峙，准备继续切磋对练之时，小公主也把自己的那颗金球紧紧捏在了手里。她金球扔得很准，关键时刻，还是可以通过投掷金球来救一下罗宾的。哪怕是为了救罗宾，冲乔安娜砸上一下，她也不介意。反正她力气小，就算真砸中，也伤不了乔安娜。而乔安娜一向都很大度，想必也不会为此就跟她过不去，

    罗宾与乔安娜重新对峙了片刻后，乔安娜便立即娇喝一声，再次主动发起了进攻。通过刚才的那两招试探，她已对罗宾更加重视。所以这一次的攻击，便多加了几分小心与认真。

    罗宾面对乔安娜的攻击，自然更是凝神认真对待。只拿前任王子的这身力量打斗，他本来就不如乔安娜，自然是更不敢多作分神。

    刚才的第一次试探攻击，乔安娜主要是想试试罗宾的力量究竟有多大，所以并无任何花招，直接正面硬攻拼力量。而现在她已了解了罗宾的力量，只论力量，其实跟她差不了多少。所以现在的这第二次攻击，她便再不纯拼力量，攻势中更多了许多花招与技巧。

    所谓花招，便是虚招与假招，是用以做欺骗性的。本来一剑砍来攻你上身，但砍到一半却是虚晃一招，转攻下身，就常常能让敌人出奇不意，收获奇效。

    其实华夏武学体系中，更加注重这种虚实结合。甚至有的武功，大部分招式都是虚招，真正的实招，只有少部分。就像罗宾以前曾在某本武侠小说里看过一种武功的描述，总共十八招剑法，竟然前十七招全是诱敌惑敌的虚招，只有最后一招才是实招与杀招。

    这种虚实结合，阴阳变化，乃是华夏武学体系的基础理论。还有如两仪四象，五行八卦等变化，也都可以引申到武学之中。

    而西方的武艺与防身术，无论拳脚还是兵器，则大部分都属于直来直去，也较少花招与虚招，基本都是实打实的硬碰硬。

    在这个类似西方古代的世界里，武艺风格也基本都是这种，直来直去，硬打硬拼，较少花招与虚招。比较与华夏武学体系相似的，是传说中的精灵剑舞，据说精灵的剑术便十分华丽，以灵巧著称，有不少诱敌惑敌的花招。

    眼下乔安娜所使的剑术风格，其实便颇有点受精灵剑舞的影响，在她的进攻招式中，包含了不少诱敌的欺骗性花招。另外，她的整体战斗风格也是偏向于灵巧与敏捷。

    毕竟她虽然已是三级战士，但终究是女子，先天体质及基础力量上就处于弱势，而且她的体型也不是五大三粗的那种力量型战士，体型很苗条，自然要侧重于灵巧与敏捷这方面。遇上同级别，以及实力较强的对手时，便以游斗为主。

    在第一轮的交手中，乔安娜一上来就采取正面进攻的硬打方式，其实是与她平时的战斗风格不同的。这也是她仗着自己的级别比罗宾高，力量比罗宾强，再加上刚开始以试探为主，所以才故意采用了这种方式。但事实上，现在的第二轮交手，才是她真正的战斗风格。

    而说来也巧，前任王子其实也是这类风格，偏向于敏捷方面。因为王子的体型也不是那种特别强壮型的肉盾类，虽然也有久经锻炼的一身肌肉，但还是显瘦。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类型。

    他在同级别的战士中，基础力量并不算差，但终究不属于是力量型，所以也就较为侧重技巧与敏捷这方面。更何况，阿金斯家族的祖上据说是有精灵血统的，自然要搞点精灵的战斗风格装装逼。

    另外，年轻人嘛，总是爱搞点儿华丽的动作。再加上前任王子的性格里，其实颇有点儿自恋倾向，所以做任何事，总是喜欢突显出几分自己的英俊与帅气。跟人打斗时，也不忘了摆点酷炫的pose与来点儿华丽的动作。

    阿金斯家族的祖上到底有没有精灵血统，这点儿罗宾不知真假，就连前任王子也无法确定。不过说起来，前任王子在敏捷性这方面确实颇有优势，而且很有射箭的天赋，箭艺超群，可谓百发百中。所以，或者可能还真有点儿也不一定。

    不过前任王子的战斗风格虽然也是这种，但也较为侧重于力量方面，毕竟有些力量型的动作也很酷，能一剑毙敌，比起耍一通漂亮的剑术，却不能真正伤到对手多少，当然是一剑毙敌看起来更酷。

    所以在力量与敏捷方面，前任王子虽然也偏敏捷多点，但做的也算是比较平衡。

    既然是同类的战斗风格，眼下这两人第二轮打起来，就更显得紧张刺激了，都是动作敏捷，剑光翻飞，“叮叮当当”的双剑碰撞声，简直不绝于耳，看起来打得非常激烈，也立即吸引了练习室内其他几个正在旁边练习的卫兵。都不由被吸引了目光，停下来观看。

    见到两人打斗到精彩处时，也是不时高声叫好，为两人喝彩。当然，还是为他们乔安娜公主喝彩的多些。

第七十四章 胜负难分 各有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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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世界的武艺，基本没有那种成套路的一连串动作，大部分都是一招一式的散招。实战中，就是把不同的散招组合运用，灵活变化，最重要的是懂得临机应变，活学活用。

    练习时，也更注重实战练习，喜欢与人对打对练。在这种实际打斗的对练中，能够获得更好的进步。从这方面来说的话，其实跟罗宾前世所学的散打很像。散打也同样没有那种成套的套路性动作，基本都是分解开来的散招。练习时先练散招，练好后也是对打实练。

    这种练习方式，倒也确实有其科学性在内。甚至可以说，罗宾前世所流行于世界的几大防身术，基本都是这种。比如空手道与跆拳道等，也是这类，多是一招一式的散招结合。这样练起来，可以偏向于某些动作，每次只学一招或几招，练起来也快，不必去注意套路式武功出招时的连贯性与招式之间的那些连结动作。

    因为有些连结动作，就是为了保持动作的连贯与流畅性，于实战来说，其实并没有多大用处，也没什么威力。分心练习这些用来连招的花俏类动作，自然就不如只专注于一招一式的练习进步更快。

    不过套路类的武功，也并非就一无是处。这类武功更能练习手脚的协调性与身体的平衡性，只是难学难练也难精。而且也要看，是什么套路。只是表演性质的那种，确实谈不上有什么威力。但也有那种很厉害的套路类武功，招式充满凶狠凌厉的攻击性，绝少花招。招式之间的连续性动作，也自有其用处，只要练通了，就自能领悟。

    就像龙神殿内，便有收藏不少这样的武学，只是罗宾还没来得及学。而且他本质上是一个来自于地球的华夏灵魂，所以骨子里还是更喜欢这种华夏体系的武学，轻灵飘逸，高来高去，施展起来也很漂亮潇洒，比起这世界的什么精灵剑舞，绝对逼格要高了许多，威力也肯定要大许多。

    不过，他虽还没来得及学龙神殿内的这些武学，目前只能施展前任王子的这身武功，但此刻与乔安娜的这番打斗，还是让他不禁感受到一种畅快感。果然男人的内心里，都是好充满好斗的。他越打越是不禁投入其中，打得浑身大汗淋漓，也在这过程中，更加融合了前任王子的这身武艺，变化成了自身所学。

    两人都是偏敏捷类型，所以出手的动作都很快，剑来剑往，寒光闪烁，攻守之间，身形的变化与方位转换也很快。刚才两人还一东一西，下一刻便立即互换了方位。

    所有观战的人里面，小公主没学过半点儿武艺，最是外行，因此也看得最是紧张，一只手紧握着自己的小拳头，另一只手则紧紧攥着自己的那颗金球，随时都准备在罗宾遇险时为罗宾出手。

    不过她虽然也有见到罗宾有几次遭遇了险情，但偏偏最后关头都能自救，化险为夷。在她还没来得及出手之前，就自己脱险了。看起来，罗宾确实像乔安娜与那个考纳德说的那样，武艺确实不差。至少跟乔安娜比起来，没差了多少。

    罗宾与乔安娜出手的动作都很快，转眼之间，就互相拼斗了五、六十招。而打到这时，两人的力气也都消耗不小。

    这世界战士的武艺练习，虽然每完成一级，都能增加不少力量。但在初阶阶段，战力却是始终难以持久。力量虽增加的不小，消耗的却也快。一级满级的战士，最多只能维持高强度的战斗十分钟左右。

    就像普通人，连续不停地干十分钟重体力劳动，也会同样很累。而打斗的时候，这种消耗更大。不但会剧烈消耗体力，还会同时消耗自己的精神。而精神一直连续紧绷，高度集中时，也会感到更累。

    以罗宾现在这具身体的实力，不动用内力，也就最多只能维持连续高强度的战斗半小时左右。乔安娜就算比他强点，恐怕也强不了多少。毕竟女人在先天休质方面，是要弱于男性的。

    所以五、六十招一过，两人都感觉消耗不小。当再拼斗到七、八十招时，更是不禁连动作都慢了下来，打斗的节奏也开始放慢。因为到这时，都很难再维持那种高强度的持续输出了。强行施展，只可能会伤了自身根本，有害无益。

    “好了，我看今天就到这儿吧，再继续下去，我们很可能都会因为用力过度而受伤。”

    在勉强拖过了一百招后，乔安娜便立即跳后一步退开，向罗宾抬手叫停。

    罗宾见状，自然是长舒一口气地点头同意。然后立即松臂将手中的剑垂落，以剑拄着地面地大口喘气。他其实也早就想住手了，只是乔安娜不主动叫停，他便也不想主动开口。终于，拼到乔安娜主动了。

    其实两人目前也尚未到极限，只是再继续强撑着硬拼，就有可能伤到根本了。这又不是真正生死搏杀，只是切磋，自然不用这么拼。

    而如果真是拼生死的话，以乔安娜略高一级的实力及力量，很可能早就分出了胜负，不至于会让罗宾拼到这一步。正因为不是生死相搏，她才特意留了手，也让她错过了许多致胜的时机。

    但话说回来，如果真是生死相搏，罗宾也绝对不会再选择藏拙，内力该用就用，最后可能仍然是胜负未定，甚至有可能是罗宾胜出。

    刚才藏拙未用，但现在停手后，罗宾一边拄剑休息喘息，一边却是开始施展了内力，游走浑身经脉。

    他此刻施展内力，自然不是要用于战斗，而是用于恢复，并在借着这个大战后的时机趁机修炼。

    五脏中肝属木，所以他目前修炼出来的内力，是带有木属性。而木主生长发育，所以木属性的内力，对治疗伤势，是有很大帮助的。此时用来恢复体力，缓解身体的疲备与肌肉酸软，也是很有作用。

    而大战之后，经过一场强烈的战斗，存储在浑身经脉中的精也是在这个过程中被激发活动了开来。所以这个时候修炼，也能够获得比平常更好的修炼效果。

    五殇真经虽然主要是修炼五脏之精，但也并不是就对经脉内的精置之不理。这些存储在经脉内的精，也要同样炼化，用于增强自身功力。首先需要炼化打通的，便是与肝脏相连的足厥阴肝经。

    只是，在这个修炼中，是以五脏之精为主。而因为炼化五脏之精所得的内力，性质更高，对于炼化经脉之精时，也会效果更好。如此一来，自然也相应进境更快。

第七十三章 受伤了 乐意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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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五章受伤了乐意奉陪

    炼精华气，除了以神意化火这个法门外，其实也还有另外的方法。比如在修炼出内气后，靠着内气在经脉中一遍一遍不断运行，也同样可以冲击炼化经脉内的精。只不过这个效果比起来，就有些不如神意化火的修炼了。但也有一个好处，就是这种炼法对外部环境的要求低点儿，不必选择刻意入静，也能分心二用地借机修炼。当然，入静修炼的话，效果也更好。

    内力就像人的体力，就是要通过不断的使用、锻炼，才能更得到成长。如果一直怕消耗，藏着不用，那就像宅男不健身一样，迟早窝成个肥宅，身体情况也会越来越差。不能怕消耗，只要没耗净本源，消耗之后还是能很快恢复的。也同样跟体力一样，用完了休息一会儿后，就能恢复。

    罗宾前世有句话，叫以钱生钱。用在这种修炼法门上也一样，用内力生内力。只有不断的运用，才能得到更好的锻炼，换来炼化出更多的内力。生命在于运动，内力也一样。

    乔安娜此时也同样因为激烈的运动，而大汗淋漓，身上的衣服都快湿透了。不过也正因如此，湿衣服有些贴在身上，更突显出了她姣好的身材，再加上汗水打湿了头发，有几缕发丝贴在了脸上，也显得更加性感动人。

    不过罗宾虽然也忍不住多瞧了两眼，却没敢多瞧。一是不想显得太过无礼，二则是小公主这时也立即过来了。

    她亲自从旁边拿了一条干毛巾递到罗宾手上，让罗宾擦汗。在罗宾接过毛巾后，又绕着罗宾上看下看，仔细检查罗宾有没有受伤。

    两人这一番打斗，却倒是本着点到为止，并没受伤。乔安娜是行有余力，可以做到点到为止。而罗宾则是实力较弱，就算拼尽全力也很难伤到乔安娜，所以自然伤不了。

    不过两人有几次，也是都躲的很险，虽然最后及时避过，避免了受伤，但两人身上的衣服，还是不免有被划破了几道。甚至罗宾身上，有一道伤口还划到皮肤上，割出了一条血痕。但只是淡淡一条，皮肉伤，算不得什么。甚至他刚才在打斗中，都没怎么感觉到。

    还是小公主这时检查后才发现，指着罗宾的右后臂位置处，惊呼道：“呀，你这里受伤了！”

    说完，又忍不住有些怨意地瞪了乔安娜一眼。倒是乔安娜还没来得及说什么，罗宾便先扭过手臂瞧了一眼，道：“只是划破了点皮，没事的！”

    “真是抱歉，刚才那一剑，我没有完全收住。”尽管只是划破了点儿皮，但乔安娜见状，还是立马向罗宾道歉。

    “没事。”罗宾摇头笑道，“打斗切磋，刀剑无眼，总有意外，这是免不了的。我以前跟人对练的时候，也受过伤，现在这个，算是最轻的了，实在不算什么。学武从来就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我想乔安娜公主也肯定在这过程中受过伤。”

    “当然。”乔安娜对他的理解，有些惺惺相惜的感觉，含笑点头道，“这是谁都避免不了的。就算是传奇战士，也不可能一生不受伤。”

    在高阶战士之上，还有一个更高的阶位，便是传奇级，也是传说中的第十级。但因为比高阶更加稀有少见，也往往都是传说，极难一见。甚至现在这世上，到底还有没有传奇级战士，也都不一定。正因为多是传说，且大多有奇幻色彩，所以这一级别，被称为传奇级。

    说罢一顿，乔安娜又立即道：“很感谢罗宾王子能陪我对练一场，有机会的话，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讨教？我认为您是一个难得的对手，也是一个让人尊敬的对手，相信您也有这样的感觉。如果我们能经常一起对练，一定能够更快互相进步。这对我们双方来说，都是很有好处的。”

    “不行。”罗宾闻言，还没开口回复，小公主便抢先一步地代替罗宾向乔安娜拒绝道：“哪能还继续，罗宾都受伤了。乔安娜姐姐你又不是没有对练的对手，干吗非要找罗宾？”

    “苏菲亚，那真的只是一点儿皮肉伤，不碍事的。而且我以后也一定会更加注意的，保证不会再伤到你的罗宾王子，行不行？”乔安娜闻言，不禁有些摇头无奈地向小公主解释。

    “不行。”小公主闻言，还是坚持拒绝地摇头道：“罗宾还要陪我呢，不能老给你用，他是我的。”

    乔安娜闻言，不由更加无奈了，哭笑不得地道：“我又不是要抢他，你不用这么紧张。我们只是一块儿练武，互相进步。如果罗宾王子的武艺能练得更好，对他将来复国以及报仇，也会更有帮助。”

    说罢，又立即转向罗宾道：“罗宾王子，你认为是不是这个道理？不知道你意下如何？”

    听到这么做对罗宾将来的复国与报仇有帮助，小公主又不禁开始有些犹豫了。如果罗宾能够练得更强，这对将来的复国，确实无疑是更有帮助的。而涉及到罗宾复国，以及关系到她能不能成为将来阿金斯王国的王后，便让她对此立即动摇了起来，想要答应了。

    罗宾闻言之下，先是看了眼小公主，然后才看向乔安娜道：“如果乔安娜公主不介意，我很乐意奉陪，就怕耽误您的时间。”

    乔安娜闻言，立即笑道：“我对练武，一向都能抽出时间的。谢谢您能同意，我很感激。”

    “您太客气了，这对我们双方来说，都是有帮助的，我其实也应该感激您。”罗宾愿意答应，互相对练进步这点，其实还在其次。

    因为他对前任王子的这身武学，本来就不怎么能看得上眼。他识海中的龙神殿内有更高深的厉害武学，远比前任王子的所学更加精深奥妙，也是他所钟爱的华夏武学体系。所以，对练进步这一点，自然不能成为主因。原身的武功，再进步也有限。

    他愿意答应的最主要原因，是希望能够借此摆脱小公主的每天纠缠，而这也是一个摆脱小公主很正当的理由与借口，小公主也说不出来什么。

    另外，能够跟乔安娜有机会多相处，也是他所乐意的。就算从情理上而言，他与乔安娜之间，并无任何发展的可能，但也不能阻止他心中下意识想要跟乔安娜接近乃至亲近的想法。有时候人的情绪与感情，就是不由自主，不受控制的。

第七十六章 抓紧修炼 外力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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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安娜这么一说，小公主本来就有些犹豫了。所以这时罗宾没征求她的意见，立即就作主答应。她想了一下后，便也向罗宾点头道：“好吧，既然对你将来的复国有帮助，那我就同意了。你现在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推翻那个邪恶女巫，收复阿金斯，夺回自己的国家。”

    见小公主果然也跟着同意，罗宾便没再多说什么。

    接下来他也没有选择多留，与乔安娜公主道别之后，就带着小公主离去。倒是临走前，乔安娜把他所挑选出的那把手半剑送给了他，算是件礼物。

    罗宾正需要把武器，自然也不拒绝，谢过了乔安娜的馈赠。

    出了练习室后，罗宾借口刚才与乔安娜切磋了一场，实在太累，要回去休息，便就此摆脱了小公主。这是正当借口，而且他现在也确实非常累，所以小公主也表示理解，没再跟过去打扰他休息。倒是罗宾胳膊上的那处伤口，小公主本来还打算要叫宫廷医生过来处理，但也被罗宾给谢绝了。只是一点儿皮外伤，不用包扎都已经止血了，实在没必要还去惊动医生。小公主听他这么说，便也没有多坚持。

    告别小公主，独自回到自己房间后，罗宾立即吩咐自己的两个仆人给他打洗澡水。大热的天，他又是剧烈运动了一番，自然感觉更热，便吩咐不用烧热水了，直接添冷水就行。

    男仆山姆与女仆贝尔自然是听命行事，没过多久，就为他打来几桶水，倒进了浴池。

    每个楼层都有单独的储水间，每天也有专人负责运水。所以山姆与贝尔去打水，也并不用跑下楼，只需到四楼的储水间即可。而且储水间内也有专门负责的仆人帮忙，其实他们都不用自己动手，只需要过去通知一声，自然就有专门负责的仆人把水打过来。

    像山姆与贝尔这种，都是属于罗宾的贴身仆人，更多的时候是负责传达命令，其实并不用干太多重体力劳动。负责体力活的，有专门的人选。即便是仆人之中，也分有三六九等。

    等洗澡水放好之后，罗宾自是将两个仆人请了出去，独自在内泡澡洗浴。倒是女仆贝尔还主动提出要留下服侍他沐浴，自然也是被他以不必为借口谢绝了。

    等两个仆人出去，罗宾关好门后，便立即脱去身上已被汗水浸湿的衣服，赤条条地跨进了浴池中。

    跨进去后，稍微适应了下较凉的水温，他立即盘膝而坐，催运内力继续修炼。现在还属于大战后不久的时间，自然是不能浪费这个大好时机。

    他借口要休息打发走小公主，除了是不想再被小公主继续纠缠外，更主要的原因，也是要趁机独自修炼。他现在时间紧迫，哪有空儿常天陪那个烦人的腹黑小萝莉。

    罗宾这一修炼，便直过去了一个多小时，内气又在原有的基础上再做增加。

    按人族功法的等级划分，因内力境的修炼，主要是修炼打通体内的十二正经，所以便分为了十二个层次，称为内力境十二重。

    而在内力境之前，又还有一个外力境。这个外力境，所练的自然便是外力，其实也就是开发锻炼**的力量，相当于炼体。倒是跟这个世界初阶战士阶段的练习差不多，同样是锻炼开发自己的**力量，在不断的锻炼过程中，能够增强自身力量。

    所以，这两者虽然在具体的炼法上有所不同，但本质上却是相同的，都属于炼体，增加的也都是外力。

    而在华夏武学体系中，外力境修炼所能增加的最多力量，根据个人体质的不同，以及修炼资质的差异等，也是最低一千斤起。跟这个世界初阶战士阶段能够增加最基本的一千磅力量，也是差相仿佛。因为这世界的重量单位磅，跟他前世的斤，是约等同的，差不了多少。

    不过，华夏武学中，外力境所能增加的最大上限，则比这个世界的战士修炼要强。因为外力境最强能够增加到两千斤，也即一吨。而这个世界的战士，最强的似乎也就是每级最多五百磅，初阶阶段，合共也就最多一千五百磅，等同于他前世的一千五百斤。

    这般对比起来，自然是华夏武学的修炼法门更高明一些。就算只是最低阶与基础的外力境，也要强过这世界的炼体术。

    巧的是，华夏武学体系的外力境，也是分为三重境界。跟这个世界初阶战士分作三层，也刚好一样。但不同的是，华夏武学的外力境三重功夫，并不是递进式的关系，不是每一重的力量都比上一重更大，而是一种境界领悟。

    外力三重，分作明劲、暗劲与化劲，增加力量主要是在明劲阶段，剩余两重，都是对力量施展与用法的更深领悟，不是纯粹的增加力量。

    但一般来说，因为领悟到的境界更高深，施展与控制力量的手段更巧妙精微。自然也是境界越高，越加厉害，越是高手。

    当外力境三重修炼圆满后，便可以尝试抱劲入丹，以所修成的自身力量冲击丹田，一举炼化丹田之精，从而进阶到内力境。

    这一点，又跟这世界的战士从初阶进级到中阶挺像。所以这世界的斗气，恐怕也是类似内力的一种力量形态，只是表现形式有所不同。

    不过，在华夏武学体系中，却并不是必须从最基础的外力境练起，资质好、天赋高的武者，可以一上手就直接修炼内力，完全跳过外力境。等内力修成，平日施展使用内力时，也会在无形中完成炼体的过程，所以也不用再回头去特意修炼。

    像罗宾现在的修炼，便是没有经过外力境，直接一开始就是内力境。这么看来，他的本身资质也不算太差。否则，也根本就不可能直接修炼出内力。

    但在这个世界，战士的练习，可从来没有能跳过初阶，直接成功修成中阶，激发出斗气的。这一对比，自然还是高下立判。

    倒是现在这具身体，已经修炼到了初阶战士快满级，只算并一级。所以罗宾在重新考虑了一番后，决定却是不妨也尝试下外力境的修炼，看是否能够加快完成这最后一步。

    毕竟如果按外力境最强能增加两千斤的力量算，这也是对他本身实力的很大增幅。虽然外力境的修炼比较艰难，但他现在却是已有基础。前任王子在此前的练习，就算方法不一样，也同样是炼体，是开发肉身的力量，应该可以互相转化。

第七十七章 美好前瞻 挑选剑法

    外力境晋升内力境后，能够一举将丹田内所存储的精炼化。不过炼化后所获得的内气，对于自身力量的增强上，却并不会在原有的基础上再做跨越式提升与增强。

    也即是说，一名武者在外力境阶段增加了多少力量，在其抱劲入丹炼化丹田之精后，虽然能成功晋升内力境，但最开始并不会在力量上获得立即增加，而只是维持原先的力量级数。所不同的，就是把原本的外力，提升转化成了性质更高的内力。

    不过力量虽然不会立即增加，但内力比外力更具妙用，而且消耗方面也比外力小很多，更耐久战。所以力量虽然不会立即增加，但整体战力上还是能立即提高上去，绝对与原先有很大分别。

    当完全把丹田炼气圆满之后，最强便能增加己身两千斤的基础力量，与外力境所能增加的最强力量一致。所以虽内外有别，这两个之间却是基本能划等号的。因此，抱劲入丹，开辟炼化丹田，实际上也常被归入到外力境里，认为这一层才是外力境的最高层次。

    反而直接修炼内力的许多人族功法中，一开始则少有直接修炼丹田的，而是大部分都直接从经脉开始练起。这里也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跳过丹田，直接先炼经脉；另一类则是先炼丹田，再练经脉。

    这两者，也各自都分别有其道理。

    第一类认为，丹田之精往往更加坚固，比较难炼化，一开始就先炼丹田，是舍易求难。而且，只要把经脉之精全部炼化，内力存储丹田，日久天长下，也会在无形的过程中，就自然把丹田之精同化与炼化，实没必要去专门做这一步。

    第二类则认为，丹田才是根本，修炼当然要从丹田最先开始。而丹田之精虽然坚固，一开始并不容易炼化，但丹田做为人身中心点，却是最容易守住的。这对于初学者来说，也是比较容易的开始，只需要意守丹田就行，不必去记经脉的复杂行功路线以及经脉上那么多的穴位名称。而且，完全炼化丹田之精的话，所能增加的力量，也比任何一条单一经脉都更强。

    丹田炼气圆满后，是能够最强增加两千斤的力量。而炼化打通十二正经，视经脉的长短与穴位多少不同，所增加的力量也有所不同。但平均下来，大概是每条经脉能增加一千斤到一千两百斤的力量。取一个大概值，也是因为每个人的各人体质与天赋资质不一，所以各有区别不同。但无论如何，就算是最长的一条经脉，炼化后所获得的内气量，也不可能比得上丹田，以及丹田炼气圆满后所能增加的力量。

    罗宾眼下所修习的两套功法，便是分别代表了这两大类。他开始练的《真龙诀》，便是先炼丹田，后炼经脉。不过，这却也是因为他当时还是只青蛙，而青蛙体内的经脉分布他又不清楚，也不打算以青蛙之体去修炼成龙，所以便暂不炼经脉，只炼丹田。因为无论什么物种，丹田的位置都算是最好确定的，一般都大概在身体的中心点处。

    而他现在所修炼的《五殇真经》则就是暂时先不炼丹田，直接跳过。只是《五殇真经》的修炼，一开始却也不是从经脉先着手。而是另辟蹊径，先从炼化五脏之精上着手，其次才是经脉。

    至于丹田，也是直接跳过不炼，认同第一类的那个理论。觉着不必特意专门去炼，只要内力有成后，把内力储存在丹田，日积月累下，自然就会无形中炼化丹田之精，不必再特意专门去炼。

    这一点，也跟直接跳过外力境修炼一样。只要内力有成，在日常的武技练习以及与他人打斗中，自然就能无形之中完成炼化，没必要再回头专门去练。

    但罗宾现在的这具身体，却是已拥有了增强六百斤的基础力量，离外力境最低限度的一千斤也并不远。努力一把，说不定就能短时间内达成。而完成增幅至少一千斤的基础力量后，他就可以尝试抱劲入丹，去一举炼化丹田之精。这样的话，外力转化内力，他的内力基础也会立即一举增强许多。

    所以，既然现在这具身体有这个基础，自然也就不能浪费，要综合运用来提升自己的实力，不能就单指望一条路。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就算道路不一，最后也终能殊途同归，他要内外两境齐头并进。

    《五殇真经》的修炼别辟蹊径，一开始是先从炼化五脏之精着手，而炼化五脏之精后所获得的内气则性质更高，远比寻常炼化经脉之精后所获得的内气威力更大，对自身力量的增幅也更强。

    因此，这门武功的修炼，不能按步而分地直接去套内力境十二重这个等级划分。只能是做一个大体对照，当自身的力量增幅达到某一重级别时，也就相当于是修炼到哪一重。

    他目前的真正修炼才只一晚，更确切地说，才只昨晚的一个时辰，就算加上现在的，也不过最多三个多小时，近四小时。

    这么短的时间内，就算在为其魔功的性质，罗宾已是获得了不成修炼成功，但也远不至于能达到内力境一重的程度。他目前所修炼出的这点内气，换算成所能增加的力量数值的话，大概是能增强一百来斤左右。

    而按照这个进度来看的话，一天至少一百斤起，那十天就是一千斤。一个月，则至少是三千斤的力量打底，已足够相当于一名中阶战士了。就算六级还达不到，五级也绝对能抵过了。而五级的实力，对他出逃来说，无疑更有把握。

    只是，他现在这一百斤的力量增幅，却是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他现在的内力基础，是有把之前还是只青蛙时的那几天修炼成果加在里面的。昨晚的修炼，是先行转化了之前的内力。所以刨除过这一部分的话，事实上，他目前的修炼进度也没这么快。

    不过，随着他以后修炼的更加熟练，每天的修炼时长，也肯定会相应延长。所以，就算现在没达到，过不了多久也应该能达到。而再随着日后直炼进步越大来看，也现在每天一百斤的增进度来算，也是大致不差。

    等结束修炼后，罗宾这才痛痛快快洗了个冷水澡，然后他出去通知两个仆人一声后，便自去休息，山姆与贝尔自然会过来负责排掉脏水，清理浴室。

    在两人清理浴室的过程中，罗宾又装作靠在椅子上闭目养神，意识再度进入了龙神殿。

    这一回，他打算在龙神殿内挑选一部剑法。

第七十八章 大五行兵诀

    《五殇真经》并不只是一门内功，而是一整套武功。除了内功修炼外，里面还包括一套拳掌类的“五殇神掌”以及兵刃类的“大五行兵诀”。

    五殇神掌顾名思义，乃是一套掌法，配合五殇真经所修炼出的带有五行属性的内力施展，威力极大。而且内力刁钻霸道，能直接侵入对手体内，攻击敌人的五脏器官。摧肝伤肺，撕心裂脾，非同小可。

    但这套兵刃类的大五行兵诀，却并不只是刀法或剑法那么简单，而是分别有五种对应的兵刃。依据五行的特性，来挑选合适的兵刃配合。分别有枪、鞭、刀、剑、锤这五种。

    比如他现在最先开始修炼的是肝脏，而肝属木，肝脏之精所炼化的内力属性便带有木的特性。木主生发，凡具有生长、升发、条畅、舒达等作用或性质的均属木。因此，大五行兵诀中认为木所对应的兵刃乃是枪，这一阶段应该练习枪法。

    其后，水性为柔，所以对应鞭索类的柔软兵刃。

    火主炎热、向上，常有侵掠如火之说，所以火对应的是刀。认为刀的攻击性最强，正如火的侵掠性质。火一燃烧起来，便凶猛暴道，想要烧尽一切。而刀为百兵之胆，也被称为百兵之霸，最合火性。

    金主肃杀、锋利，对应的是剑。

    土主厚重、承载，对应的是锤这种钝器兵刃。

    但大五行兵诀，也不是只能施展这五种兵刃。与其说是专门对应这五种兵刃，不如说是对应的这五类兵刃。

    就像土所对应的钝器类兵刃，可以是锤这种典型代表，也可以是钢锏、铁鞭、盾牌这些。

    水性为柔，对应鞭索，既可以是鞭，也可以是索，以及绫、水袖、绳镖等都可以。

    木对应枪，也可以换成同属长兵刃的棍、矛、戟之类。

    若是能把这门大五行兵诀练成，那等同于是精通了十八般兵刃，任何兵器在手，都能够施展无碍。而且还可以把某一种兵刃，用出其它兵刃的效果，做到一通百通，这就是更深的领悟与境界了。罗宾目前，自然还远远做不到。

    而他现在才刚练到肝脏，按理只能练对应的枪法。但要在十八般兵器中来选的话，他却是更喜欢用剑。所以，他还是更钟爱剑法。

    他当然也可以跳过目前所对应的枪法，直接去练后面的剑法。但他目前还没修炼到肺脏，没练出相对应的金属性内气，却是怕以木属性内气催运金属性剑法，不太对路。练不成也就罢了，若是练的出了什么差错，无益而有害，那可就糟了。

    毕竟这部五殇真经是部魔功，而魔道武功向来大多根基不稳，最易走火入魔。所以，对于这种容易走火入魔的武功，罗宾更是不敢擅自乱改胡练，只希望按部就班地进行，别因为自己的喜好胡练，而真的走火入魔给练废了。那到时，可就是得不偿失了。

    所以，虽然《五殇真经》内的这套“大五行兵诀”也包含有剑法，但因他目前还没练到对应的五脏器官，却是不敢胡乱跳过去练。

    另外，则是这套大五行兵诀中的剑法也更加高深，而以他目前的武学基础，要练也非常艰难。所以，他便打算另选一部较为简易的入门级剑法，做为打基础之用。

    虽然龙神殿内所收藏的人族功法大多都比较高深，放在武侠小说中绝对是神功秘籍的存在，但这其中，却也并不缺基础类的的武学。罗宾在仔细挑选了一圈后，便为自己挑选了一套合适的基础剑法，做为自己学习剑法的入门之选。

    为了争取时间，他这次意识进入龙神殿后，自然还是立即延长加倍了时间。再加上他之前为了挑选内功与轻功，已经把这些人族功法大致翻了个遍，有了些基本了解与整体印象。所以再次有目的性地挑选起来，便也快了许多。

    等他挑选完毕，退出龙神殿与识海后，浴室内的男仆山姆与女仆贝尔却是还没清理完毕。

    罗宾又等了片刻后，两人才清理完，出来向罗宾回禀。

    罗宾并不是个刻薄、挑刺的主人，也没做什么检查验收，便直接让两人离去。

    他目前在安达尔王宫里的身份，毕竟只是客人，虽然自国王起，都拿他当最尊贵的客人看待，而且有给仆人们交待，以致罗宾这个客人在仆人们眼里也有差不多等同于主人的权利，但他自己得有自知之明，不能太拿自己不当让人，随意对仆人们颐指气使。

    另外，他来自于地球现代社会，而那是一个讲求人人平等的大社会环境。虽然事实上也并不是真的平等，任何时代都有阶级存在、等级划分，可整体上而言，还是要比以前的古代平等了许多。而且在某些条件下，也确实能做到相对平等。

    罗宾从小也是接受的这种教育，而且他本心里也很认同所有人都该是生而平等，不能以出身分什么高低贵贱。所以，他虽然现在顶着王子的身份，但内心里却从不把自己看得太高高在上。再者说，这个王子他其实也一点儿不想当，巴不得早摆脱呢！

    另外，做为一个现代人，他也并不是很习惯事事都要人服侍，他其实更喜欢亲力亲为自己做。只是他现在这个王子的身份就在这儿摆着，却也不能太过纡尊降贵，不然就显得有点儿身份不符，有可能会引来他人的怀疑。而他现在最不需要的，就是节外生枝。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便且入乡随俗，客随主便。

    做为客人，人家主人怎么发排，他便怎么来就是。一切以平稳度过这一个月期限为前提，能不多生事端就不多生事端。

    等两名仆人离去后，罗宾便又关上卧室房门。

    这回，他是真的躺到床上休息了。不过，也不是直接躺下睡着，而是意识又再次进入到了识海中的龙神殿内。

    但这一回，他并不是挑选什么功法，而是直接在龙神殿内开始了学习与练习。

    龙神殿内可以延长时间，无疑是等于延长增加了他一倍的学习时间，自然要好好利用起来。虽然龙神殿内的他并无**，是等于灵魂的显化，但龙神殿内，却可以模拟**的一切，用来作实践练习。

第七十九章 十三剑式 跟随学习

    （抱歉，昨天有事耽搁，更晚了。今天补上，这是补更，另外还有两更。求票求订阅）

    不止能够模拟纯粹的**物理力量，也能够模拟出内力力量，以及其他的任何力量形态。这样，只要在龙神殿内把招式演练纯属，那出去之后，就能立即上手，熟练使用，非常便捷。

    而事实上，龙神殿除了是龙族代代传承的知识库，是龙族血脉记忆传承的具现化外，也同样是一个试演武艺与法术的绝佳试练场与练习地。在这里，可以具现模拟外部的一切。甚至这里能够模拟出与自己同等级的对手，与其交手对练，来增加实战经验。

    剑法的最基本用法，共有十三式，称为五顾八击，据说是兵圣孙武最早总结出来的。所以，人族武学中最早的一套基础剑法，叫做孙武子十三式。

    这十三式，是剑法最基础的运用姿式，乃挂、划、裹、拨、圈、劈、砍、挑、撩、捅、扎、刺、剪这十三式。

    无论再复杂，再多变的剑法，都是从这十三招基本剑式中组合变化出来的。后世武学中，剑法虽然百花齐放，不下千百种，但也都不脱这十三式基本运用。

    不过虽然不脱这十三式，但古代的剑与现代的剑材质上也颇有不同。春秋战国时期的剑多为青铜所制，剑身较硬，缺乏韧性。后来精铁、精钢的运用，就让剑变得更坚硬的同时也更具韧性。所以运剑的方法，自然也就与这十三式有了些变化与不同。后世剑法虽然仍有十三式的基本剑式，却是与最古老的这十三式剑法有了些变化。

    罗宾从龙神殿中所找到的现传的十三式基本剑式，乃是劈、崩、点、刺、抽、带、提、撩、搅、压、击、截、抹这十三式。

    从中可以看出，有些剑式跟古老的十三式基本一样，在用法上也并无太明显的变化。但也有不少，是做出改变的。不过有些则只是换了个名字，其实用法还是一样。比如搅式，其实跟古十三式的裹是同样的用法。而且这一剑式还另有别的名称，叫做洗剑术。现传的十三式基本剑式，也颇有些不同版本，其中有些的名称就不一样，但实际上只是叫法习惯不同，用法上还是并无多少差别。

    做为入门所学，罗宾现在所选的就是一套后世流传下的基础剑法十三式。

    有一种说法，认为武功是越古老的越厉害，威力越大。还总有人认为，古人比现代人更聪明，更智慧。但实际则不然，不可承认，有些古人的智慧与思想，是后世无数人都无法超越的。比如春秋时代的诸子百家，凡能被称作子的，如老子、孔子、孙子等，无一不是杰出之辈，在数千年的历史文明中也绽放着无上光辉，他们的著述、学说也泽被后世，永不过时。

    但这些人，其实只是个例，任何一个时代，都有特别杰出与优秀的人才。后世的人中，未必达不到他们的程度，只是后人不敢比肩。以及他们已提前著作了这些思想与理论，就算再有人想到同样的，也无法超越罢了。

    但时代在发展，在进步。古人也永远无法想象到现代的那些科技成果，参天的高楼大厦，天上飞行的巨大机器，毁灭世界的武器等等。

    所以，有些东西并不是越古老的越好。武功方面也是一样，武学是在不断发展与进步的，后来开创出的武学未必就比不上以前的。

    就像剑这种兵器，后来的剑已经与古时的剑不同。所以，兵器上的进步，自然也就会带来用法上的不同，这也是不可阻挡的规律。

    眼下这个世界的武器，也早已不是青铜时代，基本都是铁质。所以，罗宾自然也要选择相配合的基础剑式。

    剑法一脉，各门各派中，也都有自己的基础剑法，一般都包含了这十三式基本剑式在内，甚至还另有发展，有的也不止限于十三式。不过大部分的基础剑法，却还是以十三式为基，只是换个名字，称为本门的十三式。

    罗宾眼下所选的这套基础剑法，叫做太极十三剑，是太极剑法中的基础十三式，算得上是较为正版，少有改编的。

    他对太极拳一直都颇有好感，所以看到有太极剑法的基础十三式，便选择了这套太极十三剑。

    倒是这篇剑法中，开篇明义，也有提到，拳是诸艺之首，说要先练拳再练剑。事实上，许多武学门派中也基本都是这规矩，一般都是先练拳脚，再练器械兵刃。武器是身体的延伸，先把徒手的拳脚练好了，练兵刃器械也能更快掌握。

    但这是正统的学武步骤，罗宾眼下已然剑走偏锋，选择了魔道武功，便不打算非要遵循先练拳再练剑的这个定理规矩了。

    事实上，把这两个颠倒一下，也不算什么。就像眼下这个世界的武学，便没这许多讲究，好多人都是一开始就练剑。

    而且就算在华夏古代，这种情况也不少。就像军队征兵练兵，一般都是要以最快的时间训练到能够上战场杀敌，哪里有时间像师父教弟子那么细心，以及一步一个脚印的练，恨不得都能速成。最先开始的自然也是练兵刃，因为只有手握兵器，才能更利于杀敌。否则徒手打仗，大家要打得什么时候，可能累死了还分不出来胜负。

    罗宾眼下，要想在一个月内达成自己的目的，自然也是以实用为本，什么最有效就先来什么。打基础的东西，不妨过后再去补充，从头重新细练。

    第一重大殿的最中央，有一头五爪金龙雕像。

    罗宾此时就站在雕像头部前，手上拿着《太极十三剑》这本书。

    他瞧着龙头雕像的嘴部，伸手将手中的《太极十三剑》放到了龙口内。

    书一放，立即化作一道金光一闪，射入了龙口内的深处。紧接着，这条金龙雕像也是立即全身金光大放，然后光芒一闪，这座雕像变化成了一个古装打扮的金甲武士。

    这武士站在罗宾对面，向着罗宾一点头，立即手中金光一闪，多出了一把长剑。

    罗宾见状，也是立即意念一动，同样在自己手中幻化出了一把长剑。在这座识海空间的龙神殿内，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念幻化出来一切。反正本来就非实体，自然可以随意幻化。这就像自己想象的世界，自然可以想什么变什么。

    金甲武士见罗宾也幻化出手中长剑后，又立即面无表情地向罗宾一点头，然后便转身背对罗宾，抬手起剑，缓缓使了一式太极十三剑中的刺剑式。

    罗宾见状，自然是有模有模地跟在后面学了一式。

    金甲武士虽没回头，却似乎能看见他使完，便又接着使了下一式，罗宾自然也是又在后面跟着学习。

    这座金龙雕像幻化的武士，可以任意施展龙神殿内的一切武学，而且全部都十分标准。这就让后学者不必自己摸索，可以依照着跟随学习。

    除了跟随学习模式外，练熟后也有对练模式，而且永远会跟学习者保持在实力相当的水平。当然，如果学习者自己有意的话，也可以调整的高一些或低一些，这就随自己心意了。

第八十章 三尺青锋剑 准备露一手

    只是十三招基本剑式，倒也简单，罗宾跟随着前面的金甲武士，只花费了半个小时左右便学完了。学完之后，接下来便是自己一招一式的不断练习。

    这十三招基本剑式，倒是也有不少跟这世界前任王子所学过的剑法中类似的。毕竟都是用剑，自然难免有相像的。就算这世界的剑与华夏的剑规制上有些不同，但形状上却差别不大。拿来劈砍，自然也是差不多同样的用法。

    不过这世界剑的用法，却是劈、斩、削、刺之类的较多，如点、挂、撩、崩之类的用法则少，甚至就连刺的用法也不多。用刺式较多的，是有专门的那种较细的刺剑。如大剑、手半剑这类，便多是劈砍为主。说是剑，其实更像是在用刀。

    不过这也是这类剑的形制上决定的，像是双手大剑，长度更长，重量也更大，保持平举起来都比较困难，自然更适合挥舞起来劈砍。就算是手半剑，相比起华夏武学体系的剑也要更重更长。

    华夏的剑，多为三尺长度，所谓“三尺青锋”是也。一尺的长度大概是三十三厘米，三尺刚好是一米左右，长度也就比成年人的手臂稍长些。

    而这世界的手半剑，光剑刃长度就要超过人的腿部长度。再加上可供双手握持的较长剑柄，剑尖拄地，差不多都能顶到人胳肢窝了。最短的，也要超过一米二以上。

    三尺剑一般都是单手握持，施展起来自然也更加灵活多变。而手半剑在用法上，则较多双手持握，变化虽有不足，但胜在剑上力量更大，也算各有优劣。

    罗宾眼下手中所幻化的剑，自然是华夏武学体系中所用的三尺青锋，包括前面的那个金甲武士，也是幻化的这种剑。对他本人来说，当然也是更喜欢这种剑，更有亲切感。

    若是换成以手半剑来施展这太极十三不的基本剑招，因为长度重量的不同，施展起来也是多有不便。所以他若是外面真身练习的话，恐怕还得专门找一把三尺长度左右的剑，或是专门让人打造。

    不过这是出去后才需要考虑的，眼下他自然不操心这个，只是在龙神殿内专心练习。

    那名金甲武士在教完他后，并没有立即变回成金龙雕像，而是面无表情地站在一旁看着他练习，像是一个严厉的教官。若他在练习的过程中，有哪招练错，或是击刺的角度与方位不达标，这名金甲武士便会立即过来给他重新示范演练一遍，让他调整过来重新练。

    这名金龙雕像所化的金甲武士并非真实有灵性的造物，虽然只要在其口中放入哪本武学或功法，他就会进行演示教导，能够精通龙神殿内的所有武学，但并没有更高深的灵智，更像个是机器人。

    倒是这金甲武士也会说话，能够做简单交流，但往往沉默的时候更多，能不用说的就不会说。有时动作不能完全演示清楚的，才会开口提点指导几句。但说出来的话音也是冷冰冰的，虽然不至于像机械音，却似乎没有什么语调转折。

    就跟他总是脸上没表情一样，这并非是看罗宾不爽或不高兴，而是设定如此，只会保持面无表情，不会做出更多别的表情。说话，也同样不会带任何感**彩。

    虽然不能做更多交流，只会依照某种程序与设定运转，但这样的教官，无疑更严厉负责。因为他不会跟你讲任何交情或情面，也不会夸你鼓励你，就只会严格教导与督促。

    这十三招基本剑式，虽然都是最简单的基础用剑方法，但每一招中，其实也包含或多或少的一两个变化。就像刺剑，也分有正刺、斜刺、反刺等，劈也有左劈右劈之类，都要进行练习。这样全部练熟，在实战中才能更好地运用，不用多想就能下意识地使出来。

    他在龙神殿内虽无实体，但也有疲累感。不过这疲累感并不是身体上的，而是精神上的。因为他在这里，是等于灵魂投影，精神灵体形式的存在，用的多了，自然也有消耗。就像用脑过度，同样会感觉很累，甚至有时感觉比只耗用体力还来得累，以及难受。

    所以，当感觉到疲累感升起后，罗宾便立即停止了练习。免得消耗过度，损伤了自己精神。体力消耗容易补充，多吃点多休息就行，但精神消耗过大的话，就不太容易补充，必须做充足的休息。所以精神消耗太过的话，为了保持休息恢复，实际上也是有点耽误时间。

    他现在的时间很紧张，自然不能做这种耽误，所以也要注意点，不能为了加强练习，就在龙神殿里把精神消耗太过。那样的话，其实是有些得不偿失，还不如在外面以实体练习。毕竟在外面练，只是消耗体力，而体力就容易补充恢复了。

    一感到疲累感后，罗宾便立即停下。然后也没有多留，立即就选择退出了龙神殿与识海空间。

    因为他在龙神内加倍延长了时间，所以当意识回归后，现实世界的时间并没过去多久，还有时间让他可以真正休息一会儿。

    不过也没休息多久后，便到了中午。在午饭开饭前的半个多小时前，小公主又立即过来找罗宾，准备叫罗宾一起去餐厅吃午饭。另外，也是提醒下罗宾，让罗宾别忘了之前答应她的要给他露一手厨艺。

    罗宾对此，自然不会忘了，眼下因为修炼《五殇真经》，吃肝补肝对他来说，是很重要的事。

    在小公主过来叫他后，他便立即让小公主带他去厨房。

    到得厨房后，却是小公主早就记着这件事，已让人提前吩咐，让厨房给罗宾准备好了一块儿新鲜猪肝。

    王宫厨房内，用到猪肉的菜其实不多，需要用到猪内脏器官的更是没有。以前这些，基本都是直接丢掉或当作喂养宠物、牲畜的饲料。小公主让人过来吩咐后，他们一时没办法，只能现杀了一头猪取肝。

    王宫内的食用肉，是牛肉较多，但牛的内脏器官之类，厨房也是同样不保存，基本都是作同样的处理，丢掉或当饲料。

    罗宾以前毕竟没做过牛肝，所以第一次做，还是用更有经验更把准的猪肝。

第八十一章 美食征服异界

    (抱歉，这章更晚了。不过算是大章，近四千字，求票求订阅)

    罗宾眼下准备要做的，是他前世挺喜欢吃的一道炒肝尖。

    对于这位据说是一位王子的年青人，打算要用挺脏的猪肝做一道菜，厨房里的厨师们都感到不可思议，并有些暗暗笑话。猪肝这种下水类的东西，人也能吃吗，那都是他们以前用来喂狗的。这位王子的口味也真是奇特，竟然喜欢这种食材。

    不过尽管他们不能理解，以及心里暗暗笑话腹诽，但明面上，自然是不敢说出来。在小公主的命令以及现场监督下，他们全都表现的十分配合，并且态度十分恭敬。

    罗宾也不在乎这些人心里怎么想的，检查过这块猪肝确实新鲜没问题后，他便直接命令身旁就近的一个厨师给他打下手，把猪肝改刀切薄片。

    然后又叫过旁边的另一名厨师，吩咐这名厨师去给他拿来配菜以及他所需要的各种调味品。

    眼下身处的世界都已不同，何况这还是一个类似于西方古代的世界，所以配菜与调味品方面，自然是与他前世常用的那些颇有不同。有些这世界则根本没有，或还没被发现当做菜品以及调味品。又或者可能东西一样，但在这里叫的名字不同。

    罗宾也就吩咐这名厨师尽量找，找不齐的他则自己在厨房搜寻，看是否有，以及寻找其他的替代品。比如对猪肝进行清洗腌制，他前世常用啤酒代替清水清洗，能更加去腥，然后用料酒、淀汾等掩制。

    这世界没有啤酒，但有类似的麦酒，他便用麦酒来代替。凡是酒类，基本都有去腥的作用。料酒没有，就加点儿烧酒。淀粉没有就现做，土豆切丝泡水清洗，然后沉淀几分钟，把土豆丝捞出，水倒掉，最底下留下的一层白色沉淀物，就是土豆里的淀粉。

    这算是最简易的一种淀粉获取方法了。除了土豆，其他含淀粉类的食物，也可以用这种简易方法来获取。虽然获得的不多，提取量也小，但他现在需要的也不多，这点儿也就够了。

    切好捞出来的土豆丝他也不浪费，打算做一盘酸辣土豆丝。

    炒肝尖的配菜，他选了青椒、洋葱、胡萝卜。调味品，则是除了盐、糖、胡椒粉之外，他前世用惯的生抽、味精、鸡精都没有。而这三样都是用来提鲜的，也较为重要。鸡精、味精，其实有一样就行，不必全放。生抽除了提鲜，还能上点色，不放其实也不是影响太大。

    但三样一样没有，口感上可能就要差了些。好在他发现厨房里有炖的鸡汤，便以鸡汤代替。鸡精据说，就是鸡汤提取物。到底是不是，他现在也没法深究，只能是这么认为了。不过据说在华夏古代，尚没有味精的时代，提鲜也都是靠用高汤，所以这也算传统做法。

    主料、配菜、配料、辅料等一切都准备好后，罗宾便系了个围裙开始炒制。

    这个王宫厨房内，也没有他前世用惯的那种半球形状的炒锅，大部分是平底锅，用来煎制。要么就是深锅，用来煮汤或炸制食物。

    既然没有，他也就只好以平底锅代替。选个大点儿的，倒入植物油。等油烧热，下葱姜蒜爆香。

    好在这呛锅三样都有，不必找替代品。

    葱姜蒜爆香后，便下腌制好的猪肝进行翻炒，期间再加入些烧酒去腥。翻炒约七成熟后，下青椒、洋葱、胡萝卜等配菜一块炒制。

    约一两分钟，等配菜炒熟时，猪肝也已全熟。

    在加入配菜炒制的过程中，开始加盐、糖、胡椒粉调味。最后淋入一勺鸡汤提鲜，便可出锅装盘。

    整个炒制的过程，最好不超过五分钟。不然时间久了，猪肝就炒老了，口感会差。

    炒好猪肝后，罗宾立即换另一个平底锅，开始炒酸辣土豆丝。

    炒土豆丝用时更快，只要土豆丝切得够细，就很好熟，大火爆炒一分钟稍多就基本可以出锅。

    做为酸辣土豆丝，配菜自然少不了青椒，另外为了好看，还加入了些红椒。调味品，则还是盐、糖、胡椒粉、鸡汤提鲜。另外最重要的，就是出锅前淋入醋。

    他前世这一步，自然是用的白醋或米醋。但这两样，王宫厨房里都没有，便用了他们惯用的另一种醋。

    醋其实是酿酒失败，发酵度不够的一种副产品。所以凡是有酿酒的地方，基本都会有这种失败的副产品。有的可能直接当作失败品丢弃，但也有人能发现这种失败的副产品其实可以当作调味品来用。

    这世界醋的发现，自然也是类似这种，是酿造葡萄酒失败后的副产品。并且同红葡萄酒与白葡萄酒一样，也分为红葡萄醋与白葡萄醋。罗宾自然是选了白的，土豆丝这道菜，最好就是保持自然色。

    白或淡黄的土豆丝，配上青椒与红椒，看起来就很美观。上色的话，反而有些破坏菜品美感。

    看着罗宾嫌熟的炒制手艺与翻锅技巧，小公主与旁观的所有厨房人员，都不由看得有些目瞪口呆。

    小公主也就罢了，她长这么大，根本就没进过厨房几次。好多菜都是知道怎么吃与好不好吃，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做出来的。眼下见了罗宾做菜的过程，口味如何她还没尝，但至少这嫌熟的技巧与流程就让她觉着很棒，似乎还有种美感。做出来的菜，肯定也不会差。而且刚才炒制的过程中，光闻到香味，她就忍不住有些流口水了。

    倒是厨师们做为内行人，则都更对罗宾这种炒制的烹饪手法而感到新奇与惊异，觉得有些打开了他们的眼界，竟然还有这种烹饪方法。

    西餐的烹饪，大多是煎、烤、炖、煮之类，很少有炒这种方法。而且各种食材加工时，大多是分别加工，只是最后摆盘时，才把食材摆放到了一个盘子里。不像罗宾眼下做的，是混合加工，所有食材一起炒制，只是分了先后次序而已。

    这种新奇的方法，确实让他们有些大开眼界。先别说这王子做的这两道菜味道如何，单是这种新奇的烹饪方法就足以让他们在心里对其高看一眼，郑重对待了。

    显然这位王子来厨房做菜，是真的懂，而不是一时兴起地过来玩闹。而且那猪肝经这么一做，看起来确实似乎挺美味的。

    罗宾做完土豆丝装盘后，先分别自己尝了下这两道菜。尝完后不禁略略点头，虽然跟他前世记忆中的味道有差，但好在也差的不多。

    所差的，主要是调味品不够丰富，而且不是他惯用的那些。但好在食材新鲜，而且在这种古代世界，也没有环境污染、农药残留等问题，绝对是绿色纯天然，猪也是绿色养殖，没有什么人工饲料。所以食材本身的鲜味，也足够弥补调味品不足的缺失了。

    “怎么样，我也要尝尝？”小公主见罗宾尝过后，也立即迫不及待地要过来品尝。

    罗宾自然不拒绝，对小公主含笑做了个请的手势，请她享用。

    小公主分别尝过后，立即高兴地向罗宾道：“味道都很不错，我很喜欢，就是稍微有点辣。”

    辣味也是可以去腥的味道，不过为了照顾小公主还没成年，以及这世界的人可能吃不惯辣味的原因，他辣椒已经是减量放得较少了。

    这世界虽然有辣椒，但却是用来做调味用，很少用来做主菜，甚至配菜也少。就算用，也是用那种辣度基本没有的柿子椒。但罗宾比较爱吃辣，自然也更倾向于自己的口感。

    “我更喜欢这道土豆，我以前还没尝过土豆有这种做法呢！”小公主指着那盘酸辣土豆丝说罢，又立即用叉子叉了一口，送进嘴里。

    这道土豆丝虽然对她来说也感觉有点辣，但却觉着酸辣可口，还带有些甜味，很不错。尤其，这土豆的口感是爽脆的，这可真是她没吃过的。她都不知道，土豆竟然还可以是脆的。

    以前吃的，要么是土豆泥，要么是炖土豆，就算炸土豆条，也基本都是绵软的口感。这就让她一直以为，土豆就是这种口感，想不到还能做成这种爽脆感。真是大出她意外，让她有惊喜感。

    至于猪肝，虽然味道也很不错，而且炒的很嫩，但想起那是猪的肝脏，她就有些不大提得起兴趣了。所以，尝尝就好，给了罗宾面子就可以了。

    “你喜欢就好！”罗宾笑了下，没有再多说。

    艺术无国界，美食也无国界。对于真正的美食，不论任何国家，任何世界的人来说，都能够接受并喜欢。当然，也不排除口味真的是差的天差地远那种。

    但这个世界的人类，显然没有，至少安达尔没有。就罗宾昨晚及早上所吃的那些食味，跟他前世的西餐口味也很接近，并没有什么特别怪异口味的。他能够接受这个世界的口味，那这个世界当然也能够接受他的。

    事实再一次证明了，华夏美食的魅力。不但能征服老外，同样也能征服异界。

    “王子殿下，不知道我们能不能品尝一下？您的这种烹饪方法，真是新奇，我们以前完全没有见过。”在罗宾说完后，厨房里的厨师长便立即上前一步，向罗宾开口请求道。

    罗宾对此，自然也不拒绝。

    厨师长便立即谢过，带领几个主厨过来一起品尝。品尝过后，也全都惊叹不已。他们是内行人，却是对罗宾能用猪肝这种以前他们直接丢弃的内脏器官做出这样一道美味，更加感到神奇与赞不绝口，纷纷向罗宾请教是如何做到的。

    但罗宾却懒得跟他们解释，只说步骤他们刚才都看到了，自己去尝试就行。

    他可没时间跟他们谈论这些，立即就与小公主带着他的两道菜品离开厨房，前往国王的餐厅。

    等到了餐厅后，国王与乔安娜公主、爱丽丝公主都已先后赶到，正在等着他们过来。

    不过在两人没来前，他们却是也提前得到了消息，知道罗宾与小公主去了厨房，听说罗宾打算主厨用猪肝做一道菜。所以眼下等两人过来后，三人也是立即品尝了番罗宾的手艺。

    品尝过后，也忍不住纷纷称赞与惊叹。对于罗宾拿猪肝这种他们以前直接丢弃不吃的东西，竟然做成了一道美味，感到不可思议。另外对于罗宾这种新奇的烹饪手法，他们也是颇为称奇。

    至于被问及罗宾为何喜欢吃猪肝时，罗宾自然也是用应付小公主的那个借口。说是为了练武，动物的内脏更有营养，能够更加补充身体所需的消耗。

    这是很正当的理由与借口，而且也的确有道理在内。相比起来，内脏确实要比普通肉类更有营养。罗宾以此为借口，他们便都没什么疑问了。

    而且国王还立即下令给厨房，要他们以后多采购些猪牛等动物的内脏，供罗宾练武所需。而且，他们也可以尝试下。国王与乔安娜，也都是练武的战士。

第八十二章 老丈人看女婿

    对于该把自己的哪一个女儿嫁给罗宾，约翰国王目前还是没有具体做决定。所以午餐的时候，仍是避免谈论这件事。只是闲聊些题外话，还关心罗宾昨晚睡的好不好，住的习惯不习惯。

    罗宾对这些，自然也都是客气地一一应对。并对国王的关心，表达了诚恳的感谢。而国王不主动谈他的婚事，却也正是他巴不得的，自然更不会主动提起。

    倒是席间还谈起了罗宾与乔安娜上午的那场切磋比试，国王在那之后，自然也是立即知道了，毕竟这可是他的王宫。

    对于当时没能亲自在场观看，国王表示了遗憾。不过以后也还有的是机会，他却也没有太过惋惜。只是向两人言明了，有下一次切磋的话，记得一定先提前通知他，他要亲自到场观看。

    不过虽然上午那一场他没亲眼看着，却也早已通过乔安娜以及他人的转述了解得清清楚楚了。对罗宾在现在这个年纪，就能拥有这样的实力水平，也是表达了称赞与鼓励。

    罗宾对此，自然是谦虚客套一番，都是些贵族间的场面话。有前任王子的记忆打底，他在贵族礼仪这方面，自然是挑不出来任何毛病，始终表现得谦虚有礼而得体。

    约翰国王在自己的王后去世后，便一直没有续弦娶新的王后，而往后也不打算再娶。所以，他可能注定这辈子就只有三个女儿，没有儿子了。

    虽然这三个女儿他也都很喜欢，而且无论样貌还是才华，也全得非常优秀，值得让他自傲与夸耀。可终究没有儿子，也一直是他心里的一个小小遗憾。

    所谓女婿能顶半个儿，这世界虽然没有这样的俗语流传，却也基本都有这样的认知。对于嫁女儿与挑女婿，也都十分重视。尤其对于贵族之间的联姻来说，这方面更加重视与谨慎。国与国之间的联姻，自然也更是重视。

    在还没有真正见到与认识罗宾之前，约翰国王就早已听说过这位邻国罗宾王子的才干，而且早就在两年前，就有收到使臣所带回来的罗宾王子的画像，以及前阿金斯国王向周边各国适龄公主征婚联姻的意向。

    他当时就对此很意动，打算要把二女儿爱丽丝嫁过去，跟阿金斯王室联姻，也达成更进一步的政治联盟与合作。可惜，当时他们这边商量来商量去，再加上阿金斯那边也出了些问题，却是导致最终晚了一步，没有真正联姻成功。

    再之后不久，就听说阿金斯的老国王去世，而王子则神秘失踪，下落不明，由新王后接掌王位，继承当了女王。

    做为一个成熟的政治家，约翰国王在没听罗宾具体讲述当时的政权具体事件之前，就已经从这些传言中嗅到了阴谋与政变的味道。果不其然，在罗宾详述之后，也正是如此。

    唯一的意外与令他没想到的，就是那位原阿金斯王后的身份，竟然是个隐藏身份的神秘强大女巫，这就导致现在有点棘手不好办了。

    虽然这不是他自己的事情，但一旦他做出决定，正式把哪个女儿嫁给罗宾，确认了双方联姻。那阿金斯的事，也就等同于是他们安达尔的事，他自然要操心与关心如何帮罗宾夺回阿金斯，重掌王位。

    尽管他现在还没做出最终决定，到底要嫁哪一个女儿，但不管嫁哪个，都必定是要嫁的，罗宾也必定要成为他的女婿。所以，他现在已是提前把罗宾当作自己的女婿看，也更当作了半个儿子，有些弥补了他心中的那个小小遗憾。

    罗宾表现的越优秀，他就是越是喜欢与高兴，好像真当成了自己的儿子似的。而对于罗宾的一切表现，他也是真的喜欢。无论样貌还是才干，乃至武艺方面，都是十分杰出之辈。这也让他更加坚定了，一定要把女儿许配给罗宾，让罗宾坐实当他的女婿与半个儿子。无论哪一个，都必定是要嫁的。

    就算为此，有可能得罪那个强大女巫，现任的阿金斯女王，他也愿意为此背上这点儿风险。

    何况他们安达尔的国力也并不逊于阿金斯，再加上两国因为那个神秘魔尔森林的原因，陆地边境并不能互通，所以他也是真的不怕，绝对有这个底气。

    就算再强大的巫师，他就不信自己举倾国之力也对付不了。如果真有这么强大的巫师，那这世界早就被巫师给统治了，哪还能轮到他们这些国王。

    巫师在传言中确实很强大，但也不是就没人对付不了。而且在战场上，个体力量的强大，也很难完全起决定性作用，除非是传奇级。

    他想，那个现任的阿金斯女王，绝对不可能达到这种级别。否则的话，还何必掩藏身份去嫁给老国王，凭借传奇级的强大实力，完全可以硬抢过来。

    鉴于对方到目前为止，都还一直隐藏着女巫的身份，显然是不想让人发现。而不想让人发现的原因，除了隐藏之外，也理应是她还不够强大。怕被人发现这个身份后，遭到底下大臣与将领们的反抗，以及圣光教会可能的反应。

    无论女巫还是巫师，一向都被宣传为邪恶的存在，在这片大陆上，可谓人人喊打。被人发现身份后，很可能引来群起而攻。尤其圣光教会，最是麻烦。

    所以，这个女巫强大确实是有可能的，毕竟以罗宾王子的实力，都完全不是对手，甚至根本都接近不了对方，就被其用咒语变成了一只没有任何威胁的青蛙。

    但是，对方也显然没有强大到没边，终归是有办法能够对付的。真要是强大到让人绝望的那种，那才能让他重新考虑自己的主意。

    至于现在，他要把罗宾招为女婿的想法是不会变的。无论嫁哪个女儿，也都必定会嫁。这个女婿，他要定了。

    而且这个女婿，也是令他越看越满意。不但有才有貌，还多才多艺，连厨艺都懂，且手艺十分不错。就算现在还没有真的决定嫁哪个女儿，在国王的眼里，也是已经把罗宾当做自己的家人来看待了。

第八十三章 日常与意外

    国王一家四口，一般是午餐与晚餐才在一起吃。早饭因为各人起床的时间不一，所以基本都是分开吃。也不必再到餐厅，只要吩咐一声，厨房就会做好，然后由仆人直接送到各自房间。

    罗宾住下来后，自然也是客随主便，照着人家的规矩来。其实他也不用特别操心，每天三餐时间，小公主都会主动过来找他。早餐就陪他一起吃，午餐与晚餐的时候，也会跟着他一起前往餐厅。

    倒是因为第一天晚上的位置争夺，为避免小公主与爱丽丝之后的矛盾，后来的座位也基本都固定成了那天晚上的排列。罗宾与乔安娜公主坐一边，小公主与爱丽丝公主则坐另一边。两人干脆谁也不挨着罗宾，也算是种公平，这样就不会为此争吵了。

    至于乔安娜公主，因为她是安达尔未来储君的关系，结婚绝对不会外嫁，却是都可以打消两人另外的那点担心。

    只是，她们却不知道，在罗宾的心里，其实最中意乔安娜公主。首先是乔安娜跟他的实际年龄最接近，他穿越之前，在地球上可都是快三十的人了。而且地球上大部分国家的成年标准，也基本都是十八岁。所以无论是小公主还是爱丽丝公主，在他心里，都属于是未成年人。就算爱丽丝在这个世界已算成年，另外身体也发育的不错，足够按成年标准来看了。

    但这只是这个世界的标准，在他心里，还是更认同十八岁才算成年的地球标准。所以，单是年龄一项，就可以把两人排除在外。

    除了年龄之外，主要是乔安娜的性格他也很喜欢，而且长相也是属于他喜欢的类型。

    只不过，他喜欢归喜欢，但也谈不上是一见钟情，更远够不上是爱，而且他心里也没有非要与乔安娜在一起的想法与**。所以，他也并不打算说出自己的感受，去向乔安娜表白。除了内心并没有非要与对方谈恋爱的想法冲动外，也是他目前的实际情况有些不允许。

    跟约翰国王的想法恰恰相反，国王心里是已经非常肯定地认定。无论嫁哪个女儿，都必定要把罗宾招为女婿。而罗宾则是，坚决不想做对方的女婿，无论哪个公主，他都不想娶。就算是三人中他最比较中意的乔安娜，他也同样不想娶。

    因为他目前还顶着阿金斯王子的身份，一旦娶了，无论是哪个，都一定会成为一场政治联姻，他将不得不被绑到这辆政治马车上，拐进王子复国的道路去。而这，恰恰是他现在想极力避免的。他终究不是前任王子，一点儿都不想帮其复国。他有自己的喜好与目标，凭什么要去帮别人完成心愿，以及帮别人谋取利益？

    复国实在非他所愿，他只想玩儿自己的周游世界，游历天下。当然，前提是能顺利摆脱目前的一切，获得真正的自由。而要想摆脱干净，最好的做法，就是别跟这里的一切扯上任何关系。

    所以，他就算比较喜欢乔安娜，有时也会下意识地忍不住想要跟对方接近，以及想在乔安娜面前表现自己，但也始终表现的很克制，不会被任何人发觉。

    另外，乔安娜自身的情况，也让两人之间的发展不太可能。

    所以，乔安娜自己也很注意，在与罗宾相处时，也是一直都保持着相当的客气与礼节。而越是客气与礼貌对待，也越表达着距离感。而且她自己既没这心思，也不想让自己的两个妹妹误会。不然的话，她这个姐姐就更难做了。三姐妹之间的关系，也会变得更复杂。

    她目前与罗宾，就是纯粹的以武会友，不时切磋，共同进步。除此外，也就是主人与客人的关系，不会再有其他的。当然，如果罗宾真娶了她哪个妹妹的话，那就将会成为她的妹夫。

    三位公主中，大公主乔安娜是最忙的，她既是年龄最大的长女，又是未来的储君，自然要担负起很大的责任。除了这个王室家庭的，还有整个国家的。她需要学习很多东西，并尝试开始处理一些政务。

    二公主爱丽丝身上虽然没有担负什么具体职务，但她本身就很好学，每天最常做的就是看书与学习，经常泡在王宫图书馆里。而且往往一待，就是一整个上午或一整个下午。

    虽然她还有心想要跟小公主争夺罗宾，不甘心就这么被小公主抢去，但要让她倒追罗宾，具体该怎么做，她心里却也是没准儿。而且，这么做的后果，也未必就一定成功。因为她心里也很清楚，父亲更偏爱苏菲亚这个小女儿多些。

    因此，接下来的几天内，她倒也是安安静静，没什么动静。不知道是尚在为此犹豫，还是在憋着想什么能够赢得胜利与成功的主意。

    小公主苏菲亚，在三人中是最闲的。她毕竟年龄最小，今年才十二，按这个世界的标准算，也还没成年。所以每天做的最多的，基本就是玩儿，以及变着法儿、换着花样儿地各种玩。

    而在多了罗宾后，她也喜欢干什么事都拉着罗宾一起，想多制造两人的单独相处，好培养感情。而且这么做，也是避免给爱丽丝机会。只要她能一直占着罗宾，那爱丽丝就不会有机会了。

    罗宾对此，自然是颇为苦恼，他哪喜欢跟这个还没成年的小萝莉一块儿玩。再说这小女孩儿玩的游戏，也大部分都颇为幼稚，让他实在是提不起兴趣。

    所以，他每天也是想方设法地找各种正当理由摆脱小公主对他的纠缠。因为丑小鸭的关系，他不能明着直言拒绝，只能是找各种理由与借口尽量回避。能争取到自己独处最好，争取不到，也就尽量避免与小公主单独相处。

    有时实在找不到什么好理由的话，就干脆引导小公主玩儿些他自己感兴趣的，这样至少可以避免无聊。他前世玩儿过的游戏也不少，有些也能直接拿来主义，换成这个世界的模式。比如各种棋牌类的游戏，不少都能照搬过来。还有不少运动类的游戏，也是差不多。

    这其中最正当的理由，就是每天例行与乔安娜练剑切磋一场。既能暂时摆脱小公主，也能有机会与乔安娜相处，再加上还能顺便锻炼与练习武艺，可谓是一举三得。

    所以，他从最开始的不太情愿，立即就变成了很喜欢与乔安娜对练，而且每天都在尽量延长对练的时间。

    另外，小公主除了每天玩乐外，也早就开始了学习。毕竟做为一名公主，怎么可以不懂得贵族礼仪以及一些毕要的知识，至少字要能认得，能写会读，还要有高雅的谈吐修养，以及一些必备的才艺。

    就算她年纪还小，不用学太多，也终究免不了。

    在小公主的学习时间内，就是罗宾最轻松的时刻了，可以任意独处或干些别

    只是，这样的日子没过几天，就被一件意外事件给搅乱了。

第八十四章 消息泄露 被忽视的苍蝇

    那是在三天后的一个上午，约翰国王紧急召见了罗宾，遗憾并十分抱歉地告诉了罗宾一个坏消息。

    关于阿金斯王国的罗宾王子忽然出现在安达尔王宫的事，很不幸地被人给传了出去。并且消息已经被散播开，无法再进行有效的堵截封锁了。

    这对罗宾来说，确实是一个十分不幸的坏消息。他当时可是费了好大的劲儿，才说服了国王，要把他的事严密封锁，不能把消息传出王宫去，以免让那个邪恶女巫知道后，再来追杀他。

    他明面上的理由，是一来神秘的巫术令人防不胜防，除了担心自己安危外，也害怕连累到国王与三位公主。

    二来则是现在保持隐秘，也是敌在明，我在暗，能够让邪恶女巫没有防备。然后在他积累到足够的复国力量时，突然出现给予那邪恶女巫致命一击，一举将其消灭，夺回他的国家。

    但实际上，他想让国王严密封锁消息的真正原因是，他根本就不打算复国，只打算最多拖延一个月的时间。一个月内，他就能够积蓄到拥有逃脱王宫的力量。到时一走百了，什么事也跟他没关系了。那个邪恶女巫就算再得到消息后，想追杀他，也是找不着了。

    另外，也是避免阿金斯国内的复国力量在知道他还活着后，主动来联系他，非要拥护他复国不可。一旦把他还活着的消息宣扬出去，他就算不想复国，恐怕也有些由不着他了。

    不说别的，首先这位安达尔的约翰国王恐怕就会先借他的名义，替他拉起旗号招兵买马。到时他就算不愿，众意难违，恐怕也得被推着走到这条路上去。而且他要公然说不想复国，不愿替已死的阿金斯老国王复仇，恐怕也会立即被众人的唾沫星子给淹了，更不会得到任何人的理解与支持。

    这不但是对他“父亲”的不孝，也是对阿金斯家族荣誉的耻辱。恐怕忠于阿金斯王室的臣民，还可能立即会将他视为仇人与背叛者，他背弃了自己的家族与荣誉，背弃了自己的国家与臣民。他的名誉，将会被钉到耻辱柱上。

    其实，就算真的如此，罗宾也不是很在乎。因为，他早就已经不是原先那位王子，也并不认同自己是前任王子的身份。他就只是他，也只想活自己。

    所以前任王子的名声，他自然也不是很在乎，觉着跟他没什么关系。遭人唾弃就遭人唾弃吧，大不了改名换姓，换个地方生活。以这个世界落后的通信手段，也没法把他全网搞臭。他只要换个地方，就可以重新开始新的生活。甚至都没必要换名字，这天底下同名同姓的多了去了，根本没什么。

    只是，他虽然不在乎这些，但在他的本来计划中，这应该是他成功出逃后才会延后造成的影响。到时他早就已经一走了之了，哪还会在乎这什么身后名。再是被骂成如何也跟他没关系，反正也听不见。

    而现在，他是哄骗住国王等人的，给他们造成了他只是在密谋策划复国的假象，所以才不打算张扬，想让国王严密封锁消息。

    像这种事，本来也就不是只有一种办法。光明正大，亮明了旗号去做是种办法；但隐身在黑暗里，秘密策划，积蓄培养自己的力量，然后选择一个恰当的时机，一举制敌，也未尝不是个好办法。

    而这个暗中布局的办法，因为敌在明，我在暗，可以让敌人完全没有防备，说不定也是更好的办法。

    罗宾就是用这点来说服的约翰国王，而国王也相信了他，所以接受了他的意见，对外严密封锁了他出现在安达尔王宫的事，不准任何人泄露出去，否则就是杀头的罪名。

    如果罗宾现在也公然跟国王等人说，他根本不打算报仇与复国。那也一定不会得到国王等人的理解，不说别的，单是小公主苏菲亚就绝对不允许他逃避应有的“责任”。不然的话，罗宾不复国，她将来还怎么当阿金斯的王后。就算逼，也要逼着罗宾去这么做。

    而她手里，就恰恰掌握着罗宾的一个软肋丑小鸭。她可以用丑小鸭胁迫罗宾听她的，当然也可以用丑小鸭胁迫罗宾去复国。

    所以，这种话与打算，罗宾只能是自己心里想想，绝对不能公然说。不然说出来的话，恐怕连丑小鸭也不会理解他。因为丑小鸭也并不知道他的真正身份，不知道这一点，自然也就不会理解他的做法与打算。毕竟在丑小鸭看来，他身为王子，又是被那个邪恶女巫所害，现在既然打破诅咒变成人了，当然也立即实施复仇，消灭女巫，夺回自己的国家，这才是王子该做的事。他要不做，就是逃避责任。

    就算丑小鸭很信任他，很支持他，而且几乎是无条件的。但在这种大事上，恐怕丑小鸭也很可能会投他一个反对票。

    这种话既然不能公然说，而他为了哄骗国王等人，也是一直口头上宣称要消灭女巫，好报仇复国。所以，现在他的身份被泄露出去，万一有阿金斯王国内的某方势力得到消息来主动联系他的话，他也不能公然拒绝，只能虚以委蛇地接受，然后与他们商谈如何复国。

    这再是一开始是表演，谈的多了，恐怕也就不多不假戏真做，真的去走这条路了。

    在消息没传出去之前，他还可以借着以密谋复国的方式来拖延时间。但现在消息一传开，就没法再按计划拖延了。因为消息一旦传开后，就不再完全是由他主导了。

    听到这个消息的各种人与各方势力，都有可能会因为这个消息给出不同的反馈，或试图跟他取得联系。总之，确实很糟糕。

    之前他看似被动，但实际上，这个大方向的主动权还是被握在他手里的。而现在，他就完全陷入了被动中。他可以决定自己怎么做与怎么选择，却无法影响其他人与其他势力的选择。尤其他现在身在安达尔，也是鞭长莫及，根本无法影响阿金斯国内的某些势力。

    “怎么会泄露出去？是谁泄露的？”罗宾在听到国王所转述的这个不幸消息后，不由立即心头一惊，脸色也忍不住变得有些难看地急忙问道。

    “是那个被我赶出王宫的小裁缝！”国王闻言还没回答，旁边的小公主苏菲亚便立即咬牙十分生气地道。

第八十五章 以小失大 无法挽回

    “他？”

    罗宾闻言，不由十分惊讶与意外，也真有些想不到竟然会是那个小裁缝做的。

    才不过几天时间，罗宾当然还记得那个总自以为是，只不过一下打死了七只苍蝇，就认为自己非常勇敢与聪明，中二病十分严重的少年小裁缝鲁特。

    只不过，如果不是小公主现在又再提起的话，他也已经快把这个小裁缝忘了。因为在他来说，这本就是个无关紧要的小人物，实在没必要多记着。

    虽然这小裁缝那天给他留下了恶感，也算是变相加深了在他心里留下的印象，但其厌恶程度，也就相当于一只讨人嫌的苍蝇。对于一只苍蝇，他实在没必要一直记着。

    却不曾想，就是这么一个无关紧要的小人物，一只讨人嫌的臭苍蝇，竟然坏了他的大事。因为其泄露消息，而破坏了他的计划。早知道的话，那天就不该一时心忍为其求情。甚至应该劝小公主，把这个坏事的小子给杀了，也不至于有现在的麻烦，简直等于是破坏了他的全盘计划。

    “他为什么这么做？他不知道封锁消息的命令吗？而且，他又是怎么把消息传到外面的？”就因为这么一个无关紧要的小人物，而坏了他的事，罗宾立即又忍不住生气地问道。

    小公主闻言，有些不敢跟罗宾目光对视地十分抱歉道：“他是因为记恨你才这么做的。他认为自己遭受的一切，都是因你而带来的。那天我让人重重惩罚他后，等过两天他伤好的差不多后，我就让人立即把他赶出了王宫，让他滚回乡下老家去了。”

    “关于封锁消息的命令，他当然也知道，王宫里的每一个人都已经被传达到，知道这条命令了。而且也知道泄露消息，违反命令后的严重性。但这个小裁缝好像因为太怨恨你，就不在乎了。被赶出王宫后，就四处跟人说你的坏话。在这个过程中，也把你是阿金斯王国王子的消息泄露了出去。然后一传十，十传百，就这样传开了。等我们得知后，已经来不及阻止了。而且……”

    小公主说到这里，不由语气更弱了，也更不敢抬头看罗宾了，似乎还有什么比这更糟糕的事。

    “而且，我们还没抓到这个小裁缝。”国王见状，不忍看自己心爱的小女儿这般，忍不住叹了口气，接过话替她说道。他的语气里，也是忍不住有着对罗宾的歉意。

    谁能想到，就是这么一个无关紧要的小人物，竟然敢违抗他严密封锁消息的命令，把阿金斯王国罗宾王子出现在安达尔王宫的事给泄露了出去。他之前若是没答应罗宾的这个请求也就罢了，可既然答应了，那就应该做到。

    结果现在却坏了事，而且是他王宫内的人出的问题，这不但让他感觉对不起罗宾，也是让他这个堂堂的国王感到很有些丢脸与羞愧。更丢脸与羞愧的是，竟然还没抓到这个始作俑者，一个普通小裁缝。

    “这个叫鲁特的小裁缝，在打算违抗命令之前，明显也有所防备。而且，这家伙确实有点儿小聪明，对王都的城市也很熟。因此，我们直到现在，还没抓到这个家伙。但我已经命人把他父母控制了起来，如果你要出气，我可以让人先吊死他的父亲。他母亲我想做为诱饵，看是否能把他引诱出来。”

    罗宾听国王说完后，深吸了一口气，压下自己心里想要骂娘的冲动，无奈叹气地摇摇头，道：“不用了，这事跟他的父母没有关系，不是他们的责任，我不想连累无辜。当然，如果您认为是他们没有教导好儿子，才导致了这件事发生，认为他们同样有罪。那也请您自行处置，我不会置疑您的决定。而且，这是贵国王宫的内部事，我也不应该随便提意见。”

    关于小公主要把鲁特赶出王宫的事，罗宾也知道，那天小公主后来过来给他道歉时，便跟他说过。他当时也没在意此事，更预料不到这个中二病严重的少年竟然会对他如此心怀怨恨，把所有的事竟然都怪罪到他头上。当然，他也不会未卜先知，更料不到这小子被赶出王宫后，竟然还敢四处向人说他的坏话，并因此而泄露了他的消息。

    他刚才那么问，却是一时没想起来。小公主一说后，他便也立即跟着想了起来，记起了这事。所以，认真说，其实也不能怪小公主，毕竟将鲁特赶出王宫，他也知情，小公主是知会过他，跟他说过的。不过现在小公主还是忍不住十分怪责自己，认为是自己的一时心软放过了那个鲁特。不然的话，她那天不听老裁缝海尔德的求情，坚持杀了那个讨厌的小裁缝，就不会有今天的这事发生了。

    坏了罗宾的这件事，等于是破坏了罗宾的复仇与复国计划。她其实更在意的，也是这点，生怕罗宾因为这个计划的崩盘与胎死腹中，而不能够顺利复国。那样的话，罗宾不仅会怨恨她，她也不可能再做成阿金斯的王后了。

    “罗宾王子真是宽宏大量啊！”约翰国王听了罗宾的话后，忍不住又叹了声，然后又接道：“谢谢王子的理解，我会自行酌情对他们进行处置的。希望能够借他们，顺利诱捕抓到那个小裁缝，到时我会把这个坏事的小子亲手交给王子处理。”

    “消息的散播程度，真的已经无法阻止与挽救了吗？”罗宾闻言，却是没在乎这个，而是还有些不死心地问道。

    国王闻言，又是不由叹气地摇摇头，道：“跟你说实话吧，其实我昨天晚上就已经得到了关于这件事的消息，当时也试图派人再次控制与封锁。但到今天上午，消息仍然是在王都传了开来。这就证明，我们昨晚的封锁没用。到现在，已经是完全控制不住了。王都道路四通八达，水路又能直通海上。说不定现在，就已经有消息在前往阿金斯的船上了。”

    罗宾闻言，终是失去了最后希望，也是又再度无奈地长叹了口气。

第八十六章 我不怪你 先缓缓

    “罗宾王子，你也别因此怪苏菲亚，这不是她的错。她又怎么可能提前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国王顿了下后，又立即向罗宾说道，替小公主说话求情。

    “我并没有怪苏菲亚公主，这确实不是她的错。”罗宾闻言，立即转头瞧向小公主，给了她一个宽慰的眼神，“事实上，她决定把那个小裁缝赶出王宫，我是知道的，她当时就跟我说过，只是我刚才一下没想起来。所以这件事，其实也有我的原因，是我太忽视那个小裁缝对我的怨恨与报复心理了，忽略了他有可能的极端情绪。没想过把他赶出王宫后，会造成现在的后果。”

    罗宾当然不会怪小公主，这件事说起来，确实有他的原因在内。他确实太忽视那个小裁缝了，根本没察觉对方对他的怨恨心理，甚至可能就算知道，他也不会在意。就凭这么个普通的小裁缝，能对他造成什么威胁。结果，却导致了现在这个不可挽回的后果。让他由原来的还算掌握着主动，完全陷入了被动。

    有时候一个小人物，也确实能引起大动荡，乃致影响世界格局与历史走向。就向他前世的地球上，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起因，就是因为某个小人物所引发的偶然事件。然后，一连串的连锁反应，竟导致引发了世界大战。在当时，谁也预料不到。

    罗宾不知道眼下的这件事，会对这个世界最终造成什么后果。只知道这对自己，绝对是个重大恶果，他将可能不得不做出违心决定。

    另外，他事实上也不敢真的太怪小公主。毕竟丑小鸭还在小公主的手里，自己因为这件事对小公主责怪太过，让小公主生气的话，最终这气还是很可能会撒到丑小鸭头上。他自己的过错，没必要最终让丑小鸭去遭罪。

    再说现在还当着国王的面，做为一个外人，他又怎么敢公然去责备这个国王最疼爱的小女儿？

    而且，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他再去责备谁，也已经是于事无补，挽回不了。如果有机会，他当然很想亲手宰了那个中二严重的小裁缝泄愤。可就算如此，这件事也是已经挽回不了了。

    以安达尔与阿金斯的水上路程，不出三天，这个消息就会传回到阿金斯去。如果安达尔王都内，有阿金斯所安插的间谍，很可能这个消息会传回去的更快。毕竟高效率的信息传达，还有信鹰这种手段。

    信鹰是这世界人类专门训练出来用以传送信息的一种禽鸟，类似他前世的信鸽，但并不是鸽子，而是一种鹰。相比起来，飞行速度更快。而且做为一种猛禽，也很少在空中遭遇天敌袭击而使信件丢失。

    前任王子以前在阿金斯时，并没有接触到这块。不知道阿金斯到底有没有向安达尔派遣过间谍，但就算没有，有时所谓的商人，为了利益，也会充当间谍耳目，贩卖有需求与有价值的情报信息。所以，这件事绝对会被传回阿金斯，这是肯定的。

    甚至在今天结束前，那个邪恶女巫就有可能收到他还活着，并且已经解除诅咒变回人，出现在安达尔王宫的消息。两国毕竟是邻国，就算陆路不通，也是相隔并不远。

    “谢谢你，罗宾！”小公主在听到罗宾并不怪她的这番话后，都忍不住感动的有些快哭了。

    她当然也清楚，有丑小鸭在手，罗宾也并不敢真的太过怪她。但罗宾这么说，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还是让她忍不住有些感动。

    要知道她在得知泄露罗宾消息的人是被她赶出王宫的那个小裁缝鲁特，她自己也是为此很自责的。尤其这有可能会坏了罗宾的复国计划，更是让她有些不能原谅自己。现在听罗宾这么说，她也不禁安心了不少。

    要不是现在还当着国王的面儿在，她都感动的有些忍不住想扑到罗宾怀里了。

    “既然消息已经传开，无法挽回了，不知道罗宾王子接下来打算怎么做？”这时，旁边的乔安娜公主忽然开口向罗宾问道。

    此时在国王的办公厅里，仍是跟那天罗宾初来时一样，三位公主都在。另外，还有国王的侍从官伊恩怀亚，以及王宫卫队骑士团的团长马克亚当斯。

    这两人一文一武，都是平常协助国王处理政务的帮手。而且国王有时在某件事上拿不定主意时，也会询问征求两人的意见，是国王最信任的两个近臣。每逢出什么事情，一般都不会少了两人。

    至于三位公主，乔安娜公主做为长女，又是未来安达尔的储君，自然需要列席旁听。这既是对国家事务的学习，也是参与，并且她也能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见解。慢慢接触，学着自己做决定，为将来的接掌王位做准备。

    而二公主爱丽丝则是因为平常看的书多，学识丰富，而且又博闻强记，颇有想法，所以有时也能提供一些颇有建设性的意见，也算是在此协助国王。再加上她又已经成年，所以也有这个资格。

    毕竟若是乔安娜将来万一有什么不测，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话，她做为第二顺位继承人，也是有资格接掌国家做女王的。所以让她平常接触接触，也算是未雨绸缪。毕竟意外这种事，谁也预料不到，得为各种可能做些准备。

    尤其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要保证国家机器能正常运转，各种制度必须完善，也必须得有各种后备计划。鸡蛋不能全放在一个篮子里。

    至于小公主苏菲亚，她平常其实是没这个资格的。再加上又还没成年，还是小孩子，平时也比较贪玩，对国家政务这些其实并不是很感兴趣。叫她来，她也不愿意来。听不了几句，就昏头昏脑不耐烦了。

    上次与这次她都有参与，只是因为事涉罗宾，她自然很关心罗宾，对罗宾的所有事也都感兴趣。尤其这次的事件，也与她有关，她是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参与者，小裁缝鲁特就是被她作主给赶出王宫的。所以，她当然要来，也必须参与。

    “这对我来说，实在是太突然了，我需要先独自冷静思考一下，不如晚上我再给你们答复吧！”罗宾闻言，却是并没选择立即回答，而是打算先缓一缓。

第一百章 应付一下

    罗宾闻言，又向里特吉恩点了下头，然后还是保持礼貌客气地先请对方落坐。既然小公主已经擅作主张地把人带来了，他也总不好再硬赶出去。

    何况就算不考虑这个里特的想法，也得考虑小公主的面子。毕竟人是小公主带来的，他当着小公主的面儿，再立即把人赶出去，岂不是显得太落小公主的面子了。而只要惹小公主生气，对他来说，就绝不是好事。

    小不忍，则乱大谋。

    再过几个小时，他今晚的出逃计划就要开始实施了，实在没必要在现在这点小事上去惹小公主生气。而且计划顺利的话，他也就不必再忍多久，而且以后也永远不必再忍受这个可恶坏脾气的小萝莉了。

    所以，他心里即便对此再是无奈与不情愿，也只能先招呼起来，并耐着性子勉强应付一番。

    “吉恩先生，不知道你来找我，是为了什么事？”

    双方落座之后，罗宾命女仆贝尔给几人奉上咖啡，然后便立即开门见山地向里特吉恩问道。

    “自从查尔斯国王不幸去世后，王子悲痛出走，便就此从阿金斯神秘失踪了几个月，一直没有下落。这几个月来，阿金斯的臣民们都对您十分想念。我上午听说了王子忽然出现在安达尔王宫的消息，真是喜不自胜，但又不敢相信，所以此来，一是特来求证，想确认这个消息的真假。现在一见，果然是王子，这消息自然是真的了。”里特说完，又表达了番自己的激动之情。然后略一顿，又接着说道：“二来，是想看王子是否需要什么帮助？虽然您在安达尔王宫，也必定会被隆重招待。但毕竟是异国他乡，多有不便。做为一名忠诚的阿金斯子民，里特吉恩愿为王子殿下效劳。王子殿下有任何吩咐，只要是我能够做到的，都一定会竭尽全力地为您效劳。”

    阿金斯国内，对于罗宾王子神秘失踪的官方说法，就是里特口里的那个。那个邪恶女巫对外宣称，因为罗宾王子与老国王父子情深，感情十分深厚。而老国王的不幸去世，让王子有些接受不了打击，十分悲痛。悲痛之下，竟然就离家出走，一去无踪，自我放逐了。

    女巫对此也表示十分遗憾，而且也对外宣称，加派了许多人手去找王子，并贴出了公开悬赏。凡是有能找到王子，或是能够提供有效线索与踪迹者，阿金斯王室都会给予重赏。

    但国不可一日无君，在发动所有人手与力量寻找王子的同时，女巫也以王后的身份宣称暂摄女王位。然后等寻找回王子后，再重新把王位传给这位阿金斯王室的正式继承人，她则会退位让贤。

    她这是说的比唱的都好听，表面上看来，自然还是一副仁慈善良的王后面孔。可实际上，她当然很清楚，应该没人能够再把王子找回来。因为王子已中了她的诅咒，被她变成了一只可怜的青蛙。虽然她当时没能及时杀死这只青蛙，被其逃脱了，可也绝对没人会相信一只青蛙的话，相信一只青蛙会是位尊贵的王子。所以，找回王子的可能性，也就几乎等于无。

    而王子一直找不回来的话，她自然也就一直会是阿金斯的女王。从暂摄王位，变成永久。

    对于这个邪恶女巫所宣称的官方说法，罗宾当然也很清楚，而且也知道那条悬赏令。所以，这也是他之前不打算见这个里特吉恩的原因之一。因为商人都是重利的，这个里特来找他的原因，很可能就是为了来证实他出现在安达尔王宫这个消息的真假。如果是真的，他自然便有资格去申请那份赏金。

    别看眼下这个里特话说得好听，什么愿意为他效劳之类，而且话里也没提到半个字关于赏金的，但谁知道这家伙里心里是怎么想的。反正对于这个里特暴发户的打扮与样貌，罗宾对其的第一印象就很不好，自然不忌用最坏的想法去猜测。

    不过他听完这个里特的话后，表面上自然也是不显露什么，仍是维持着客气礼貌的微笑，摇头道：“多谢吉恩先生的好意。不过我现在在安达尔王宫做客，一切都很好，没有任何不便与不适的地方。所以，暂时也不需要吉恩先生的帮助，但我还是很感谢吉恩先生的这番盛情与好意。谢谢！”

    说罢，又正式地道了句谢。

    里特见状，自然是慌忙还礼地连道不敢，说这是他身为一名忠诚的阿金斯子民应该做的，愿为王子效忠与效劳。

    小公主听到这里时，本是忍不住想要插口的。但罗宾注意到她想要开口，却是连忙以眼神制止了，同时还连忙与里特不断地说些客套话，让小公主没有插口的机会。

    最后小公主见状，似乎也领会到了他的意思，便给了他一个不情愿却表示明白的眼神，不打算插口了。

    罗宾见状，这才松了一口气。

    而里特这时则好奇地问道：“不知道王子殿下为何会忽然出现在安达尔？您是来办什么事的吗？”

    罗宾道：“也没什么事，就是从阿金斯乘船出海散心，然后就顺路到了安达尔。本来我也没打算表明身份的，但是前几天忽然被一名去过我们阿金斯的贵族认了出来，然后禀告了约翰国王，约翰国王便盛情邀请我来王宫做客。”

    “原来是这样。”里特闻言点了点头后，也没有就此再继续多问，而是换了个话题问道：“不知道殿下现在是否已经从查尔斯国王去世的悲痛中走了出来？您又打算何时回返阿金斯？”

    罗宾闻言，装作伤心与缅怀地叹了口气，叹道：“我可能永远接受不了父亲的去世，但我也不能一直为此颓废伤心，我当然会振作起来。至于回返阿金斯，我当然是要回去的。不过我暂时还没有这个计划，打算再多留一段时间，大概一个月吧！因为我跟约翰国王，也有些两国的事务要商谈。”

第一百零一章 教训一下 继续磨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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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宾既然这么说了，那里特做为一介平民，自然也不敢有催促之意。何况罗宾说与安达尔的约翰国王有两国之间的国事要谈，那也是很正当的理由，他连询问的资格都没有。毕竟，他只是个平民，不是贵族。罗宾肯以礼相待，已经算不错了，否则连见都未必会见。

    所以他当下只是又客套一番，表达了对王子的忠心。然后又说如果一个月之后，罗宾确实打算回返阿金斯的话，可以搭乘他的船只。

    这人的生意其实不小，有自己独立的商船，而且不止一条，话里也是向罗宾提及了这点，隐隐表明了自己的财富与实力。

    说完这些后，这个里特便没有再多留，主动告辞离去了。

    罗宾自然也不会留他，更没远送，只是送出自己房间门口便罢。

    两人从见面开始，到谈话结束，也就大概三十分钟的样子。还是很符合罗宾心里默认的时间要求，没耽搁太长。

    “你为什么不跟这人说实话，告诉他真相？”

    待里特带着自己的随从走远，消视在走廊的拐角处后，小公主便立即忍不住向罗宾问道。之前罗宾与里特交谈时，她想要插口说的，也正是关于这点。

    “我为什么要跟他说实话？”罗宾反问，“他不过是个普通商人，还没资格参与这样的秘密、”

    话落一顿，又接道：“何况你以为他来见我，只是为了他刚才所说的目的二，是来对我表忠心，问我需要什么帮助吗？不，我觉着他只是为了目的一，是来求证消息的真假，看我是不是确实在安达尔王宫，然后好以此去向那个女巫邀功领赏。”

    小公主自从认识罗宾后，就一直很关心罗宾的事，当然也知道那个女巫为了寻找罗宾，发布了公开悬赏的命令，凡是知道罗宾消息与下落的人，一旦证实了消息是真的，就可以得到奖赏。

    从女巫的这个宣称上来看，自然是表现得她是个称职的好继母，想要寻回罗宾去继承王位。但实际上，这不过是作秀给人看，在收买人心。

    另外，如果罗宾真有可能解除诅咒，重新变回人的话。那有这个悬赏在，女巫也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消息，然后就能第一时间安排人或亲自来追杀罗宾。

    她对外宣称，如果能够找回罗宾，就会把王位重新让给罗宾继承，她则退位让贤。所以，如果她想一直霸占王位，那最好的做法，就是让罗宾永远别回来，一直失踪，这才能名正言顺地继续占着。

    小公主既然也知道这点，并且也清楚女巫所发布的这个悬赏命令背后的险恶之处，听罗宾这么一说，立即就感觉忍不住受了那个里特的欺骗，恼羞成怒地生气道：“我这就派人把这个可恶奸诈的商人给抓回来，如果他真打算这样做，想要拿你的消息去领赏，给那个女巫通风报信，那我就立即让人杀了他，把他的头砍下来喂狗。这个狗东西真是太可恶了，竟然敢欺骗我，枉我还好心带他来见你？”

    “这就不用了，这目前也只是我的猜测，说不定人家就只是来表忠心的。而且，就算是真的，也不值得如此。反正我的消息本来也已经被泄露了出去，女巫是一定会得知的，赏金也早晚会被人领，能领到的也未必是他。”罗宾见状，连忙拉住了小公主，不让她再节外生枝，“你要是杀了他，传出去就成了他一片热心来见我不成，反而被杀。传扬出去对我的名声很不好，对你的名声也不好。你如果想要做一名受人爱截的阿金斯王后，那最好以后注意点，别老是要杀人。”

    “可如果是真的，他真的就只是为了赏金，就这么放他离去，我实在是太咽不下这口气。”小公主闻言，虽然有些被罗宾说动了，但还是不由十分生气地道。想一想自己被那个奸诈的商人欺骗利用，她就气得不行。

    “所以，你本来就不该带他来见我。”罗宾趁机略微怨责了小公主一句，“在你来之前，我本来已经吩咐贝尔去传命，不打算见这人的。谁知道她才刚出门，你就把人给带来了，我也不好再硬赶出去。”

    小公主闻言，也是不禁自知理亏，忍不住有些愧疚尴尬地道：“我怎么能知道这人到底是来干吗的？我只是觉着，这可能会对你的复国有帮助，你应该争取一切能帮到你的力量，所以就带他来了。”

    罗宾摇摇头，向她笑了下，轻叹道：“我不是在怪你，只是你以后做这些决定前，最好能先来问一下我的意见。你毕竟年龄还小，经历的不够，没有见过外面世界的复杂，也没有处事的经验，有时候实在难以想的周全。”

    “嗯，我知道了，以后一定会记得的。”小公主闻言，立即有些不好意思地答应，然后又道歉道：“对不起，我又擅作主张给你添麻烦了。我以后一定会注意的，一定，我保证。”

    罗宾自然不会相信她的保证，她眼下就已经是一错再错，属于再犯了。不过表面上，他自然也不会过于苛责，真的怪小公主，还是表达了对小公主的信任与宽容，没有再多说她什么。

    倒是小公主也自知有错，又好心办了件坏事，所以接下来却是也没脸多留，很快就告辞离去了。

    对于小公主的告辞，罗宾当然也不会多留。本来两人就是在门口说话的，交谈的这几句期间也一直没进去。所以小公主告辞后，罗宾也就直接在门口相送。

    等目送小公主的身影也同样消失在走廊的拐角处后，罗宾忍不住无奈地长叹了一声，返身回房。然后又立即吩咐女仆贝尔看好门，别再让人来随便打扰他。接着又回返卧室，躺在床上，继续进入识海内的龙神殿，加紧临阵磨枪的修炼去了。

    虽然在龙神殿内并非真的实练，而是虚练，但龙神殿内却可以逼真地模拟一切，包括他的力量大小与内力深厚程度，以及每练一招对体力、内力的消耗等等。而且在里面，还能够选择对练模式，与那条金龙雕像所化的金甲武士切磋较量，并且能够模拟任何环境。只要是他能想到的，就没有模拟不出来的。

    最近，他一直在模拟安达尔王宫的实际环境。他这几天早就借机转遍了王宫各处，也不用太细，只要有大致的外部建模即可。模拟实地演练，也是为了更加熟悉环境与路线。再加上在龙神殿内练习，时间可以加倍延长，实在是好处多多，并不比真的实际演练就差多少。只要他在里面练熟了，出来稍加适应，也就能同样用的很熟。

第一百零二章 果然是奸细 求名求利

    里特吉恩带着自己的随从一路出了王宫后，立即上了自己停在宫门外的一辆马车。上车之后，也没有半分多留，又立即吩咐驭手赶快驾车离开。

    一路蜿蜒而下王宫前的山路，下到半山坡位置时，忽然从车窗里飞出一只灰色羽毛的信鹰。高高飞起半空后，稍辨别了下方向，立即就往阿金斯王国方向飞去。

    罗宾猜的没错，这个里特吉恩前来求见罗宾的目的，确实是为了证实他所听说到的那个消息的真假，为了克丽蒂娜女王所公开悬赏的那份赏金。现在见过罗宾，得到证实后，他便立即向阿金斯国内发出了消息。

    不过他的目的，其实也不单止如此，同样也有包含目的二。希望能够在这异国他乡，通过对罗宾王子第一时间的热心拜访与表忠心，而得到王子的另眼相看与青睐。

    他的生意确实做的不小，有两条独立的商船。其中一条主要跑国内的水路商道，另一条就是出海，跑邻近阿金斯的如安达尔这些近海邻国。这其中主要的贸易对象也就是安达尔，因为安达尔与阿金斯的海路不但最近，而且两国的国土面积与国力也相当，有许多可供交易的方面。再加上人口基数，也有足够的购买力。

    只是，他生意虽然做的不错，但唯一的遗憾，就是他身份还是个普通的平民，不是贵族。

    尽管他平常来往交际的人中，也不乏有贵族，甚至是许多贵族的朋友，一些贵族通过他来采购些特定的东西。他跟不少贵族的关系，也挺密切，称得上是朋友。但可惜，他还不是贵族。在这些真正贵族的眼中，也只是把他当作一个比较有能力，且有钱的使唤下人。可再有钱，在贵族们的眼中，他仍然只是个暴发户，是不入流的乡巴佬。

    所以，他近些年最大的目的，就是希望谋求一个贵族的身份。哪怕是没有封地的终身制贵族也算，至少有了这层身份了。所谓名利，有名者难免想要求利；而得利者，自然也想要求名。

    里特上赶着来求见罗宾王子表忠心，除了是为了证实他所得到的消息真假，想要得到那份赏金的利外，也同样是想在王子这里谋求个出身，想要得名。

    只可惜，虽然刚才王子接待他时，一直都表现的很礼貌客气，但这也算是种礼貌的拒绝。越客气越有礼，越是表示在拉开距离，并没接受他的好意，甚至无意与他多聊。

    里特厮混商场多年，也是惯于察言观色的。察觉到这点后，他知道一时在这位王子面前讨不了好，便也就没有再多留，主动识趣地告辞离开了。不然若是死赖着强留，不但不可能得到他想要的，反有可能让王子生出厌恶感，对他厌烦，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这一趟，虽然并没有完全达到目的，但也并不是没有收获。至少，他确实见到了罗宾王子，证实了那个消息的真假。只要能及时把消息传回阿金斯去，第一时间让自己在盖诺森的人把消息禀告女王，他就有可能得到女王公开悬赏的那份不菲赏金。

    另外，他今天至少在罗宾王子面前留下了自己的名号，混了个脸熟。应该足以会让王子能够记住自己了，这对以后再作接触，也有帮助。只要能让王子对自己留下印象，那当有一天，王子需要用到他时，自然就会想起来他。

    而且，在来之前，他对那个消息的真假，本来也是保持着怀疑的态度，半信半疑。因为，罗宾王子在从阿金斯失踪了几个月后，忽然就毫无征召地出现在了安达尔的王宫，而且之前并无半点迹象，实在是太过突然与出人意料了，也有些让人难以相信。

    本来他还以为是谣传，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的。甚至已经做好了白来一趟的准备，或是根本进不去王宫，或是发现这是谣传，实际上罗宾王子并不在安达尔。眼下单是能够证实这条消息为真，对他来说，就已经算是最大的收获了。

    “听说安达尔王国的三位公主都长得很美丽，罗宾王子所谓的跟约翰国王商谈国事，恐怕有可能是谈婚事，商量两国的联姻吧？”

    里特坐在摇晃的马车里，忍不住这样暗自猜测。在两年前，查尔斯国王还健在，并且为罗宾王子刚刚举行了成人礼时，据说那时国王就有意为王子征婚，迎娶一位邻国的公主做王子的王妃。

    不过当时，还并没具体决定是选哪国，国王也只是向周边各国都发出了这样的征询。而在当时，安达尔便是最有可能的入选者之一。只是后来，这事不知怎么就耽搁了下来，没有最终决定。

    等不久后，王子还没成亲，查尔斯国王反倒先迎娶了一位新的王后，更是把儿子的事给耽搁了下来。

    然后，直到查尔斯国王不幸逝去，王子的婚事也都一直没有商量出结果定下来。现在罗宾王子忽然出现在了安达尔王宫，难保不是为了自己的这件婚事。

    刚才主动接他进来的那个小公主苏菲亚，就果然生得很漂亮。而安达尔的长公主乔安娜，因为做为储君，经常有在外抛头露面，出席各种场合，他常常往来安达尔，却是也曾有幸见过。这位乔安娜公主同样也生得很漂亮，不过既然是安达尔的王储，按理应该是不会外嫁的。而小公主年龄还太小，显然也不适合嫁。

    唯一有可能的，也就是他没见过的那位一向深居简出，很少出王宫，就算是安达尔人，也很少有见过的二公主爱丽丝了。

    不过虽然没见过，想想乔安娜公主与苏菲亚公主的美貌，想必这位爱丽丝公主的样貌也绝对不会差了，必然也是长得很漂亮。

    “唉，为什么我生来不是一位王子呢？”

    想到三位公主的美貌，里特心里不禁十分懊恼地叹气。如果他一出生也是位王子，那该多好，不但天生就有尊贵的身份，还能迎娶美丽的公主。

    而且不需要做任何努力与奋斗，生来就能得到一切，真是幸福到让人嫉妒的人生。

第一百零三章 模拟战斗 答复时间到了

    罗宾专心用功之下，也不觉时间流逝，只是一遍遍在虚拟的安达尔王宫中不断练习着。

    他此时的练习，已不止是限于鬼影百变这套轻功，而是全方位的综合练习。龙神殿内所模拟出的安达尔王宫，也并不是一座空城，还有许多王宫卫兵。

    卫兵的实际数量，他也是完全按照真正的安达尔王宫卫队人数来设定的。他在王宫中住了好几天，这些基本信息自然也能了解到。不过更具体一些，比如每个卫兵的真正实力等级，这就无法做到全面了解了，只能做一个大概笼统的设定。

    而且就算所有卫兵全是练的同样武艺，是军中制式武学，但每个人用出来，也会多少不一样，带有自己的风格与使用方式。那么多卫兵，他不可能做到每个都具体了解，自然也就无法全都对号入做的一比一去设定。

    他目前设定的这些卫兵，大部分都属于初阶的一、二、三级，少量的四级，以及唯一的五级。五级高手，自然是对应的王宫卫队骑士团团长马克亚当斯，也是安达尔王宫的第一高手。

    只不过，他目前并没有跟这位马克骑士真正交手切磋过。所以对方的实力究竟如何，武艺风格又是如何，罗宾并无法做到完全复制式的设定。在设定这个人物的时候，他采用了阿金斯王宫中一位同等级的高手为模板做代替。

    在前任王子的记忆中，是对阿金斯王宫中的这位五级高手了解比较多的，因为前任王子的武艺，就是主要由这位高手教导。再加上也见过对方的实际出手，以及给前任王子喂招切磋过，所以自然是记忆深刻，了解的很清楚。

    除了以阿金斯王宫的这名五级高手做为代替模板外，罗宾还在里面同时加入了乔安娜的战斗风格与常用招式。因为乔安娜的武艺，其实也是由安达尔王宫的这第一高手马克亚当斯所教导的。既然乔安娜是其学生，那自然可以从学生的身上推导出一些老师的情况。

    这般综合之下，罗宾觉着应该也差不太多。其实不管如何设定，以他目前的实力，在面对五级的高手时，都绝难取胜，只有逃跑躲避的份儿。所以，在面对这名模拟王宫中的第一高手攻击时，罗宾也是主要以逃为主。实在逃不过时，才会招架几招。

    除了这位第一高手，王宫中这些虚拟的卫兵，罗宾其实也都是以乔安娜为原型模板，按照其武艺风格来设定的，只是划分了等级力量上的强弱。

    毕竟他最近经常跟乔安娜对练切磋，若论在这安达尔王宫中，他对谁的武艺最熟，那自然是非乔安娜莫属。而乔安娜又是马克的学生，而马克做为王宫卫队的最高指挥官，也是当仁不让的第一教习，几乎所有的王宫卫兵，都是他负责教导训练的。所以目前这些卫兵，也几乎都可以算是他的学生。

    既然都是一个老师教的，那战斗技巧与风格上，自然也有相通类似之处。所以罗宾以乔安娜这个马克最主要的学生来做为设定的通用模板，自然也是比较贴合实际的情况。虽然不可能一模一样，但大体上应该也差不太多。

    而且他以乔安娜做为设定模板，乔安娜的武技与战斗技巧，在任何同级别中，都算是非常突出与优秀的。所以他这么设定，实际上算是提高了模拟的难度。

    但模拟假设练习，自然也不怕高一点。如果他能在高难度的模拟战斗中成功逃出的话，那在现实中，理应也更有把握。

    何况，发展到动手硬闯这一步，已经算是最坏的情况了。如果他今晚的计划能一切顺利，甚至根本就不必动手。

    他当然希望一切都能顺利进行，但通常计划往往赶不上变化，在实际施展时，总会出现很多变数。所以，他也要提前做好发展到最坏情况的打算。

    眼下，就是他对这个最坏情况的预先演习。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他也必须综合发挥自己的所有实力，包括轻功、兵刃、徒手等等，以及如何施展自己的战术，避强击弱，始终把战斗控制在利于自己的层面上。

    虽然对方的整体实力绝对比他强，无论在高端战力还是数量上，都远远强过他，可如果他能够一直避强击弱，扬长避短，始终在交手第一线的局部战斗上保持压制优势。那也就能控制整体的战斗节奏，利用战术上的变化，未必就没有逃出生天的机会。

    在这场模拟战斗中，他也同样有考虑实际的情况，所用的兵刃都是王宫卫兵们经常惯用的兵刃，他只是夺来为己所用。

    毕竟按照今晚的计划，他不能随身携带自己的兵刃。何况他早存下心思想请人打造的剑，因为计划的突然变化提前，太过仓促，也让他根本都还没来得及请人打造，完全没有自己的趁手兵刃。

    所以，如果发生最坏的情况，自然也是只能就地取材，抢夺一些卫兵的兵刃而用。而这些卫兵们的制式兵刃，自然是算不上趁手，但条件如此，也只能勉强为用了。好在无论手半剑，还是长矛、盾牌、弓箭这些，他也都不算陌生，毕竟有前任王子所学过的这世界武艺做为打底。

    另外，他这些天在练剑之余，也同样有修炼了《五殇真经》中那套“大五行兵诀”里的枪法。

    毕竟他目前最开始修炼的是肝脏，而肝属木，所对应的“大五行兵诀”中的兵刃正是枪。选择专门对应的兵器修炼，自然也更利于他现在这身武功的发挥。

    所以，虽然他许多兵器中还是最钟爱剑，但为了实际需求，也是同样有练了枪。而且要想把《五殇真经》练成，这套“大五行兵诀”中所对应的兵刃，他自然也需要全练。

    在这场模拟战斗中，他时而用剑，时而用枪，时而又用弓箭，可谓逮到什么用什么。当然，也在更利于发挥的场合中用合适的兵刃。

    比如在不是太开阔的环境下，自然就不适合用枪这种长兵刃了，而更适合较为灵活的剑。

    罗宾练的十分专心，完全忘记了时间。好在他有提前设置了闹钟提醒，在时间到时，铃声响起，模拟中的一切立即暂停。

    听到自己设定的闹铃声响起，眼前模拟战斗中的一切全部暂停，像是时间被停顿，空气被冻住后，罗宾虽然一时还有些意犹未尽，但略想了下后，还是立即选择了退出。

    虽然他设置的闹铃时间，已是距离晚餐留出了足够的富余时间，但还是不好太多占用。毕竟他在龙神殿内的模拟战斗，也是会有消耗的，虽然并不消耗体力与内力，但却会消耗精神。而精神消耗太过的话，所造成的后果会更严重。

    所以，他也需要留出足够的时间恢复自己的精神消耗。不然若是现在为了练习超支了一会儿，不够时间恢复过来，而最终影响到晚上计划的实施，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他现在的练习，是为了预演最坏的情况，做最坏的打算。而一切的目的，当然是为了计划能顺利实行，最好不必走到这最坏的一步。若他现在为了这场模拟练习，反而耽误了最终的计划，那可就成了本末倒置了。

    这种模拟练习，说实话，很有点儿像游戏，而且是那种最逼真的全景模拟投入式游戏，在罗宾所前来的那个地球时代，还没有真正被研究出来，只存在于科幻小说与影视剧中。所以，他在龙神殿中就能体会到这种在他以前来说，一直属于是传说的游戏，也就难怪他为之着迷与沉迷了。

    而且他在这种模拟练习的游戏里，是不限几条命的，模拟失败，被模拟中的人物所杀的话，就可以立即原地复活，选择是接续当前的进度开始，还是从头重来。

    只要他的精神力足够，就可以一直玩儿下去。什么体验感等等，全都是最真实的，真刀真枪真干，砍到模拟中的人物身上，立即就是鲜血飞溅，完全符合最真实的效果。

    而且游戏如何玩，还能由他自己随心所欲地设定，自己打造自己的游戏与玩法。所有场景全都可以随时切换，模拟人物也可以不断变换，只要他能想到的，这里就能全部模拟出来。

    他实在很恨自己竟然没有早点儿发现这种玩儿法，不然的话，他最初穿越来，还是青蛙的那段儿无聊日子。哪需要在龙神殿里看书来打发时间，完全可以玩儿这种模拟战斗游戏。

    而且，这不是纯粹的玩儿，是另一种方式的真正练习。所有的战斗练习与锻炼效果，都可以真实反应到自己的身体上。在这里学会的所有招武与武功，到了外面实际中，稍加适应，就能够熟练使用。

    所以，从这方面来说，这也不是游戏。因为游戏除了让人沉迷浪费时间外，几乎不会产生什么价值。而在这里，一切的练习与战斗，都是能产生实际价值的，真正的能学为己用。

    要是这种游戏能推广出去，并且能够让所有人加入，一定会风靡全世界。

    好吧，这点他想多了。实在是前世做为一个敲游戏代码的码农，下意识地职业病犯了，看到其游戏价值与丰富的可玩性儿后，就立即先第一时间去想到如何推广，化为实际所用。

    他现在，已经远离这一切了。身为码农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他现在就算想找台电敲代码，都不可能了，最多只能在龙神殿里模拟一下。不过他也就偶尔这么一想，并没去真的实施过，因为对于前世的工作，他其实并不是多么热爱，只是为了赚钱糊口罢了。再也不用加班敲代码，他不知有多么开心，哪还会苦逼地再去模拟，他又不喜欢被虐。

    退出龙神殿，意识出了识海空间后，罗宾立即就躺在床上放松休息，闭目眼神，并在脑子里重新仔细过了遍今晚的计划。然后等休息的差不多后，就起床洗了把脸，并换了身衣服。

    等准备的差不多后，时间就已到了晚上入夜。入夜后不久，到晚餐时分，小公主便又提前来唤他。

    罗宾已是提前准备妥当，当下也没多作耽搁，立即就与小公主一起前往五楼的餐厅。

    到得餐厅后，仍是他们提前早到。小公主为了罗宾晚上的答复，也是特意提前来唤了罗宾。路上小公主也有提前问起，不过罗宾却没选择回答，而是让她稍加忍耐，等到了餐厅人到齐后，他会一起向所有人说的。

    两人抵达后不久，乔安娜与爱丽丝也先后赶到。

    见到爱丽丝到来后，罗宾便若有意若无意地一直把目光投在爱丽丝的身上。

    晚餐时间，除了是他要给上午乔安娜的那个问题一个最终答复外，也同样是他给爱丽丝所定的最后答复时间。他的计划，不知道爱丽丝考虑得怎么样了，是否会答应他。虽然他在之前对此有很大的把握，但在事到临头时，还是不免有些紧张，生怕爱丽丝不答应。

    不但不会答应跟他一起私奔，甚至可能也不答应帮他救丑小鸭。而最坏的，则莫过于爱丽丝当场把一切实情全都公布讲出来。那对他的计划来说，也算是最坏的结果了。

    不过对于这种情况，他也有一个应对办法，就是立即就近挟持小公主。以小公主的性命为胁，这至少能换来丑小鸭的安全。至于他，只要约翰国王还需要借用他这个王子的身份，就理应不会杀他。

    何况小公主也未必舍得杀他，毕竟小公主一直是把他当作理想的终身伴侣，就算他做了这一切，小公主也很可能会选择原谅。但当然不是因为爱他，而是因为，这是她的选择。

    只要她想要得到的，就一定会想办法得到。当然了，就算不杀他，肯定也不会像现在这般对待他了。

    现在因为有丑小鸭为质，他不敢胡来，小公主对他还算以礼相待。而且为了让他真的爱上她，有时也会转变态度听他的话。但他如果真到了最坏情况，那么做了，而他又没能逃走，以小公主的性子，最终就很难预料了。

第一百零四章 罗宾的答复 爱丽丝的犹豫

    乔安娜与爱丽丝其实是结伴一起来的，只不过两人是先后而入，乔安娜在前，爱丽丝在后。

    在两人没来之前，罗宾与小公主一直并排坐在餐桌的左侧。听到餐厅外的卫兵高声喊了“乔安娜公主与爱丽丝公主到”后，两人对视一眼，便立即一起起身相迎。

    虽然小公主很不喜欢爱丽丝这位二姐，也缺乏起码的尊重，但重要场合，该有的礼节还是要保持的。更何况，现在来的又不是只有爱丽丝，还包括乔安娜。对于乔安娜这位大姐，小公主倒是真心喜欢与尊重的。

    等两人从座位上站起来后，餐厅门也被外面的卫兵打开，乔安娜与爱丽丝相继鱼贯而入。

    “乔安娜公主！爱丽丝公主！”罗宾见状，立即向两人行礼打招呼。小公主则只是随后叫了声“乔安娜姐姐”，根本没理爱丽丝。

    不过爱丽丝却也不是很在乎，而是注意到罗宾在称呼自己时，有稍微特别加重了下声音。她当然心知肚明怎么回事，但不知怎么，却又有些没来由的惊慌与下意识地躲避罗宾的目光。

    随后低头跟着乔安娜一起回了礼后，两人也相继入座。

    座位还是按照之前的惯例，见到乔安娜与爱丽丝到来后，罗宾打过招呼见过礼后，就主动把自己现在的座位让给爱丽丝，然后自己坐到了对面，与乔安娜一边。

    自从罗宾第一次参加晚餐时，因为爱丽丝故意跟小公主别苗头，也非要与罗宾坐相邻的位置。当时为了避免两人为此起争执与冲突，以及避免场面的尴尬，化解这件事。乔安娜就主动招呼罗宾与她坐了同一边座位，让爱丽丝与小公主这两人，干脆谁也不挨着罗宾。

    当时国王也默许了这个做法，甚至以后的座位排列，也就此固定了下来，免得爱丽丝与小公主再为此争执。

    不过那天晚上，小公主与爱丽丝虽然同坐了一边，但中间却是还空着一个座位，也就是罗宾原本的位置，爱丽丝当时也没移过去。但之后的下一次，在国王的示意下，爱丽丝还是与小公主挨着坐了。

    然后，只要是罗宾来参加时，座位顺序便一直固定如此。小公主与爱丽丝坐左侧，乔安娜与罗宾坐右侧。国王自然是坐中间的主位。

    四人各自落座后，罗宾与爱丽丝刚好隔桌相对，打着对脸。只要抬头正视，经常能有意无意地目光相对。罗宾也就借着看似无意的目光相对间的刹那，以眼神暗示爱丽丝，无声询问她的答复。

    但爱丽丝不知为什么，却总是有意相避。目光对上时，总是有些慌乱地立即避开，而且也一直没冲罗宾点头。让罗宾也实在不知道，爱丽丝到底是什么意思。

    毕竟不能直接开**谈，很难完整地表达双方的意思。但就以爱丽丝现在的状态来看，似乎是还处在犹豫不决中，让罗宾不由隐隐有些担忧与不安。

    但他当然也不好当着小公主面儿，就这么直接开口询问，硬逼爱丽丝表态，所以只能是把担忧藏在心里，表面还要显得若无其事。

    倒是乔安娜公主上午向罗宾所提的那个问题，是可以当众公开讨论的。不过因为国王还没到，乔安娜却是也没有急着问罗宾的答复，只是与他们闲聊说些闲话。

    “国王陛下到！”

    闲聊了没多久，忽然餐厅外面当值的卫兵又高声喊道，却是国王终于来了。

    厅内的四人闻言，自然是立即起身相迎。等国王进来后，一起向国王行礼。

    国王回过礼后，微笑着招呼四人入座，他也随后坐到了餐桌的主位上。坐下后，便吩咐旁边的管家，可以安排厨房上菜了。

    管家闻言，自然是立即传令安排。

    然后国王这才含笑看向罗宾，问道：“罗宾王子，不知道对于上午的问题，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事情既然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我其实也没有太多别的选择。”罗宾闻言，轻咳一声，郑重回答道，“我同意乔安娜公主上午的那个建议，以阿金斯王国正式继承人的身份，宣告那个女巫害死我父亲查尔斯国王并篡夺王位的罪状，号召所有忠于阿金斯王室的臣民，一起公开讨伐那个女巫。”

    “很好，这是明智的决定。”国王一听，立即高兴地称赞道。

    旁边的乔安娜公主与斜对面的苏菲亚小公主听到罗宾的这个回答后，也是跟着一起高兴，认为罗宾做了正确的选择，终于要正式亮明旗号，跟那个邪恶女巫对着干了。复国之路，也算正式开始了。

    只有爱丽丝公主知道，罗宾的这个回答全都是谎言，他根本没打算这样做，而是想瞒着所有人，让她帮忙救出那只叫布兰妮的小天鹅后，再带着她一起私奔，前往北大陆的雷恩帝国。

    虽然前往雷恩帝国的皇家学院进行学习，是她的理想，甚至算是终生的梦想与目标，可当真的摆到眼前，有实现的可能时，她却又不禁害怕与畏惧了起来，始终犹豫难决。这对她来说，真的是一个非常难下的决定。

    她其实也说不清楚自己究竟在害怕什么，是对前途未知的担忧与恐惧；还是对离家出走后的孤苦无依，只能靠自己；又或是要瞒着所有人，等于背叛了自己的家庭与家人；还是别的什么，这个罗宾王子究竟能不能靠得住，值不值得信任？

    看他谎话简直是开口随口就来，说起来面不红气不喘的，而且说得很让人信服，显然是经验丰富，如同家常便饭。以至于她现在都不禁怀疑，究竟他到底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假了？

    之前他跟自己说过的一切，真的每一句都是真话吗？

    她在来之前，其实已是有些算下定决心了，可当来了后，事到临头，不知怎么，却又犹豫了起来。以致一见罗宾的目光向她看来，就连忙有些慌张的躲开，不敢对视，生怕他以询问的目光瞧着自己。

    她还没有最终决定，自然不知该如何相对。

第一百零五章 后备计划 仙人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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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王称赞过后，又立即向罗宾问道：“不知道王子可有什么具体计划，是打算立即返回阿金斯，在阿金斯的国土上号召忠于王室的力量与军队；还是先留在我们安达尔，等联络好阿金斯境内的复国力量后，再行回返？”

    “当然是留在我们安达尔了，这样罗宾的安全才有保证。”国王说完后，罗宾还没回答，小公主便又立即抢先开口接道。

    国王闻言，忍不住有些无奈地瞧了自己的小女儿一眼，略带训斥地道：“苏菲亚，你别老是插嘴好不好，让王子来回答。”

    “哦！”小公主闻言，不禁又意识到自己擅作主张，替罗宾来决定了，有些懊恼地应了一声，向罗宾带着歉意与不好意思地吐了下舌头，显得很可爱。

    罗宾见状，先向小公主回以不在意地一笑，然后转向国王答道：“其实苏菲亚的回答也没错，我确实是打算先留在安达尔，然后在安达尔境内先集结起一部分属于自己的力量。我们两国互相通商，民间联络其实很频繁。就算是安达尔境内，也有不少阿金斯人。”

    “当我正式向外宣布，亮明自己的旗号后，应该就可以在这些人中召集到一部分追随者。另外，他国的自由佣兵与冒险者，为了自身前途与利益，也可能选择加入。只是我毕竟孤身在此做客，要做这些还需要得到国王陛下的同意与帮助才能做到。而且前期的军费开支，也需要陛下帮忙，还要划拨一个专门的营地。”

    国王闻言，立即大手一挥地答应道：“这些都没问题，安达尔会尽己所能，帮助王子殿下复国的。明天吃过早饭后，我们再在办公厅详谈，商量合作的具体细节。”

    他很高兴罗宾现在的这个选择与计划，因为这与他一开始自己心里代入罗宾所想的那个复国计划，几乎是不谋而合，全都一样。罗宾能与他想到一块儿去，他当然很高兴。而且最重要的是，罗宾率先向他提出了需要帮助，这就有得条件好谈了。安达尔的帮助，当然不会是全部无偿的，必将要换回丰厚的回报。

    “那我就先在这里代表阿金斯，多谢国王陛下的帮助了！”罗宾当下连忙离座而起，诚恳地向国王行了一礼，表达自己的感谢。

    不过感谢完后，他便也没有再多谈此事。具体的细节，会留到明天再跟国王商量。当然，如果是过去今晚，他明天还在的话。

    他目前所说的这些，虽然全部是谎言，但如果今晚的计划失败，明天被逼到无路可走，不得不去复国的话，那眼下这些，也确实可以算是一个正式的计划。

    他当然不会孤身一人就立即返回阿金斯，那跟送死有什么区别。就算那个女巫篡位，是用了大量的谎言，欺骗了阿金斯的臣民。按理只要他这个正式王位继承人一回国，就理应会被所有人拥戴，集结到他的麾下，杀死女巫，夺回王位。

    可那女巫并不是没能力的人，也清楚自己得国不正。所以这几个月过去，当然会在各方面提拔替换自己的亲信，换上自己的死忠者。这样就算有一天王子能归来，阿金斯也已被她牢牢掌控，无法轻易动摇她的统治了。至少没可能只是王子一句话，就能让她轻易下台的。所以王子要复国，必须先拥有自己的军事力量，这才能更有底气，也更能保护自己的利益。

    否则他就算在阿金斯其他领主的拥护下，杀死女巫，夺回王位，因为全是靠的别人帮助，也难免会沦落到被他人掌握大权。就算继位成为新的国王，这个国王也没有多少威严与权力了，很可能会沦为其他领主的傀儡。

    忠诚确实存在，但也千万别把忠诚看的多重，更别去考验任何人的忠诚。在绝对的权势与利益面前，几乎一切都经受不起考验。

    罗宾可不是原先那个还有些单纯的前任王子，做为一个已经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多年的现代地球人，他很清楚这些东西，也了解人心的黑暗面与几乎无止境的**。

    得陇望蜀；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人心，几乎永远都难以满足，总是想得到更多。

    罗宾同样有自己的**与追求，只不过不是在权势利益这方面，而是希望能够得到更大的自由，不会被一切所束缚住的自由。

    他前世喜欢旅游，当驴友，就是向往自由，喜欢那种一个人在野外，无拘无束，只剩天地与自己的感觉。现在想要逃离眼前的这一切，从这个无形的漩涡中脱身，也是为了自由。

    能够无拘无束，自由自在，随时想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不必受任何人的管束与限制。这似乎看起来也不多难实现，可仔细想想，却很难。人的一生，总是难免受到各种各样的约束，有人管你限制你。

    小时候是父母，长大结婚独立后，则是自己的另一半。不结婚当单身狗，上班也有单位领导管着，城市有各种规章制度，国家则有各种法律条文。

    总之，基本没可能得到那种完全无拘束不受限制的真正自由。

    所以，想要得到这种真正的自由，难度其实未必就比复国小，甚至可能更大。而且，获得的越多，也想得到的更多。

    当终有一天，罗宾逍遥天下，游遍全世界时，很有可能会感觉，这天地束缚了自己。想要逃离这方天地，去看看另外的世界，或看看天地之外，又是什么样的世界。

    这就是属于传说中仙人的追求了，什么追求天地大道，道不道之类的，罗宾觉着都太虚。他感觉仙人真正的追求，无非二字，就是“逍遥”。真正的逍遥自在，跳出天地外，不在五行中，不受任何一切有形无形的约束，想做什么做什么，想去哪儿去哪儿，遨游大千世界。

    所谓长生不老，也是为了追求真正的自由，因为生命有限，也是对自由的一种限制与约束。只有拥有无尽的生命，才能得到更大与真正的自由。

    这是罗宾之前还是青蛙时，在龙神殿看一些龙族先辈，以及神佛仙人们的游记时，所体会到的一种感觉，也不知道对不对，他是以自己的理解来看。但甭管对不对，这就是他的追求了，获得那种真正的自由，大逍遥，大自在。

    想干吗干吗，想去哪儿去哪儿，没有任何人任何力量能管。但有约束，便是一剑飞去。

第一百零六章 国王的心思 罗宾的焦急

    终于等到罗宾这个不出意外的“最终决定”后，国王接下来便没有再与罗宾多谈这件事。因为所有的具体细节，会留到明天再谈。

    真要谈合作，会涉及到方方面面的许多事，这也不是餐桌上可以简单决定的。晚餐结束后，国王回去还会与自己的左右手专门商量此事，拿出一个具体的合作方案来，然后在明天早饭后，跟罗宾具体来谈，商量各种细则，讨价还价。

    这是政治合作，不是简单的你买我***如允许罗宾在安达尔境内招收多少兵力，营地划拨在哪儿，这都需要国王回去与自己的侍从官及卫队长具体商量。

    说实话，眼下这个，才是国王一直以来最期待的合作模式，以及他支持罗宾的复国方式。

    之前罗宾的那个暗里积蓄力量，秘密复国计划，其实是最大程度的撇开了安达尔的帮助，更想要借助自己的力量。显然罗宾也同样很清楚，安达尔的帮助绝对不是无偿的。想要获得帮助，必然要付出不小的代价。

    罗宾更愿意靠一己之力复国，而不是低头恳求他人的帮助，在国王看来，这是罗宾身为一位王子的尊严以及拥有长远政治目光的聪明之处。因为在国家层面上，任何帮助都不是无偿的。

    伸出援手的人，必然会期望得到某种回报。而且依靠别人的力量复国，最终复国后，也难免会有些受制于人。

    虽然国王很期望现在的这种合作模式，但罗宾之前的选择，却也更让国王对罗宾高看一眼，认为罗宾是一名非常合格的王子与储君。既有身为王者的尊严，也具备长远的政治目光。就是在他看来，稍微有点儿不知变通。

    其实前期寻求帮助，也未尝不可，最主要的是先获得自己的力量。而当成功复国，自身力量足够强大后，自然就能收回自己拥有的权力，不必太在乎当初援手者的要挟。

    当然，这点他肯定是不会告诉罗宾。虽然他因此更高看罗宾一眼，更喜欢罗宾，更希望有这样的一个儿子，但他目前就是怀抱这目的者，希望在罗宾的复国计划里插一手，然后获得丰厚的回报。

    从个人感情上，他确实更加喜欢与欣赏罗宾。但从国家利益层面上，他就需要剔除自己的个人感情因素，从纯粹的为国谋利方面出发。

    所以，虽然那个小裁缝鲁特的泄露消息，让他感觉很是丢脸与生气，但他却很高兴能获得现在的这个结果。因为现实的原因，让罗宾不得不屈从于改变原本的计划，选择现在的合作模式，寻求他的帮助。

    能获得现在的结果，于他来说，算是意外之喜了。不然他就只能靠与罗宾的联姻来实现进一步的政治合作，在这里面插一脚了。现在，就不必再急着在爱丽丝与苏菲亚之间被迫二选一了，还可以继续拖一段时间。

    或者再过一段时间，因为罗宾与苏菲亚的感情更进一步，爱丽丝很有可能会主动放弃，他就不必再面临这种两难选择了。只是，在苏菲亚的身份上，仍然是个两难。

    如果不是苏菲亚靠真爱之吻解除的罗宾的诅咒，而是爱丽丝，那就很完美了。

    可惜，世上的事总是很难完美，人也总是会陷在两难的选择中。就算他是这个国家权力最大的国王，很多事也不能完全顺心随意，做到他意想中的完美。

    就像在帮助罗宾复国这点上，他之前很期望罗宾会选择现在的这种合作模式，可惜罗宾之前，偏偏没选这个，这自然是很不如他的意。

    因为这点不如意，他在此之前，甚至也曾暗里考虑过，是否私下故意泄露消息，而逼迫罗宾做出现在的这种选择。只是，他当时并无法完全确定，罗宾在这种局面下，到底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虽然按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这个，但罗宾却也是经常会给他意外的人。最终的结果并无法完全确定，还是存在很大的变数。而且如果万一被罗宾知道是他背后搞鬼的话，那两人之间，可能也就再无合作的可能了，等于是自绝后路。

    所以，最终考虑之后，他并没有下这个决定。只是没想到，他自己没下，却有人帮他下了。那个小裁缝鲁特会泄露消息，这是完全的意外，所有人之前，包括罗宾在内，都完全没有想到。

    所以这对他来说，会造成现在让他心中满意的结果，才是意外之喜，他心里甚至有点感激那个小裁缝了。当然，他还是不会放过这个人，完全无视他的命令，这把他国王的脸往哪儿放，抓到非杀不可。

    罗宾可不知道国王心中竟然会这样想，这么高看他。他之前的那个所谓秘密计划，其实根本就没有计划，只是个空谈与谎言。

    所有的一切，不过只是营造出那种假象，为自己的最终出逃计划做拖延。不过事实上，他确实也能察觉到国王的真正目的，清楚真要选择复国的话，更应该靠自己的力量，而不是一味求助他人。自强自立靠自己，这才是正途。

    所谓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靠别人就很难不被人所挟。这点儿道理，他前世早就认识的十分清楚了。

    完成自己的答复，又营造了一个完美的谎言与假象后，罗宾眼见国王没再接着谈此事，也是巴不得不谈。言多必失的道理他也很懂，说得越多，很可能错的越多，一个谎言要靠更多的谎言去维持。当扯的谎越多后，他不可能一直不出纰漏，所以自然也不希望多谈。

    又糊弄过一场后，他才不关心国王心里到底怎么想，此时此刻，他只关心爱丽丝到底怎么想，期待爱丽丝给他什么答复。

    因为直到现在，爱丽丝对他的各种眼神示意，还是一直无动于衷以及故意躲避。

    而眼见饭菜上完，吃完也用不了多长时间，晚餐即将快结束时，爱丽丝仍是不给他任何答复，他自然难免心中焦急。

    可他跟爱丽丝的问题，却又不好直接光明正大地谈，只能是心中各种焦急。但再焦急也没用，又不能明问。

第一百零七章 不知答复 期待惊喜

    最后，直到晚餐结束，罗宾在焦急的等待中，也是没等到爱丽丝的三点头答复。甚至，连一个点头都没有。爱丽丝在这个过程中，一直都躲避他的眼神暗示，根本不跟他对视。

    这让罗宾在焦急之余，不禁暗怪自己，为什么之前，没有选择去学“传音入密”这个内力施展技巧的法门。不然的话，现在就能给爱丽丝秘密传话，而不用担心被旁边的人听到了。

    传音入密这个法门，对内力的深厚程度要求，其实不高。只要修炼出了内力，就能够学习与施展。内力的深厚程度所影响的，不过是传音距离的远近而已。可通常这个法门的施展运用环境，主要是在其私密性上，而不是在距离远近上。所以内力的深厚程度，对传音入密的学习与施展，影响实在不大。

    传音入密的原理，是把声音利用内力凝聚压缩成一线，不使声音向外扩散，只会传给想传达的人听。能够做到有外人在场时，还能够秘密交谈，不使他人察觉。

    只是，这个内力施展的窍门，虽然对内力的深厚程度要求不高，却特别要求对内力的精微控制，更要求技巧。因此，也不是那么好学的，练起来很花费时间。

    所以，这也是罗宾之前有考虑过要学，却最终没选择学的最主要原因。因为练这个比较花时间，但练成后对他目前的出逃计划却没有什么太大帮助，所以并非急需与必需的技能，完全可以过后再练。

    哪曾料到，当时想的以为不会在这个过程中用到，学来不但没用武之地，反而会耽误他练习其他武功的时间，自然是暂时学来无用，不用学。不承想，现在就需要用到的时候了。

    这可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眼下需要用了，可偏偏自己没学。而这显然也不是现在想学，就能立马学会的，自然是此时颇为后悔，只能干着急地不断对爱丽丝使眼色，还要小心注意地避着其他人。除此外，是再没别的好办法了。

    幸好的是，虽然爱丽丝一直躲着他的目光，不给他答复，但也没有把他们之前在阅读室里的那场私人谈话全部公开，当众讲出来。事实上，爱丽丝今晚特别安静。除了低头吃饭外，根本没怎么插话，也没参与众人的交谈。

    这对罗宾来说，就算是不幸中的万幸，是一个好结果了。他只能心中默认，认为爱丽丝选择了不跟他私奔，但还是会答应他的最低限度要求那个选择，仍然会配合帮他救出丑小鸭。这于他单方面来说，其实也算是最理想的结果了。但可惜，当着小公主的面儿，他仍然是不好明问爱丽丝，只能是心中这般暗自默认。

    另外，则是从侧面提醒爱丽丝。

    在晚餐结束，国王率先离开后，罗宾趁着爱丽丝还没走时，立即就在餐桌上正式邀请小公主一起出去来场浪漫的夜间散步。

    这就是他对爱丽丝的提醒与暗号，也是他之前与爱丽丝所商量的解救计划。在晚餐结束后，他会以邀请小公主一起出去散布为由引开小公主，给爱丽丝营造出去小公主房间解救丑小鸭的时间与机会。

    只是，在他以此提醒爱丽丝后，爱丽丝仍然是并没给他任何眼神暗示与回复。听过后，也没多大的情绪波动。甚至都没抬头看他与小公主一眼，只是低头告辞一声，就紧随国王之后，率先离开餐厅了。

    罗宾见状，又是不由心里十分无奈，不知道爱丽丝的这个表现，到底是答应还是没答应，是不是会按计划去营救丑小鸭。

    但不管爱丽丝还会不会照计划做，他则必须先按计划走。因为，说不定爱丽丝会给他一个惊喜呢！

    另外，就是他提议邀请后，小公主已经很欣然高兴地答应跟他去散步了，他也不好再临时反悔，说不去，只能是仍然照计划进行。

    而且，不管爱丽丝那边做没做，是否有答应，他这边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爱丽丝选择不救，他这边也不过就是跟小公主来场正常的夜间散步，并不会就因此惹来小公主的怀疑。而爱丽丝选择按计划做了，则就有可能给他一个意外之喜。总之，他不会太受影响，决定权完全在爱丽丝那边。

    另外，就算爱丽丝最终没按计划做，没有答应他，他仍然有一个后备计划。当然不是那个被动等待，直到明天有可能的被迫无奈真的去进行复国，而是一个积极主动的计划。

    那就是，他会在深夜所有人入睡后，施展轻功，悄悄爬楼摸进小公主的房间，去自己解救丑小鸭。

    只是这个后备计划，就缺乏必成的把握了，在这个过程中，很有可能被发现。而真被发现了，那也就无疑有可能会造成他之前在龙神殿内所虚拟预演的那个最坏结果。

    他当然不希望走到这一步，真到了预演的那个最坏局面。因为那个模拟预演，他基本是失败居多，成功率不到三成。

    而如果爱丽丝肯答应帮忙，按照现在的这个计划，成功率起码是七成。只要他能以散步为由，成功拖住小公主，爱丽丝那边，就基本不会有什么难度。

    进入小公主的房间不难，打开丑小鸭的牢笼也不难。而他所需要做的，只是拖住小公主，然后等待即可。

    可惜，他现在无法确定爱丽丝的答复是什么，只能是怀着最好期待地这么默认。然后，便是怀着担忧忐忑之心地与小公主一起下楼，离开这座王宫主建筑，到后花园里去进行浪漫的夜间散步。

    当然了，这个浪漫是对小公主来说，他可感觉一点儿浪不起来。除了担忧，就剩紧张与期待了。

    一路散步到后花园后，小公主很是高兴，路上一直牵着罗宾的手。

    而今晚也确实很适应来场浪漫的夜间散步，因为天上的月色很好。虽非圆月，只是半弯，但月光却很明亮。就算没有灯光照明，在这晚上的能见度也很高。

    美丽的月色，天然就营造出了浪漫感来。

    在这美丽的月色下，漂亮的花园里，英俊的王子与美丽的公主手牵着手在一起散步，当然是更加浪漫。

第一百零八章 逃离计划 久等不来

    美丽的后花园很适合散步，在月色的衬托下也更显浪漫。

    但后花园并不是罗宾的最终目的地，在后花园内散步了约半个多小时后，罗宾又把小公主带出后花园，到了外面距离不远的那棵老椴树下的深井旁。

    这是罗宾最初穿越过来，还是只青蛙时的栖息地，也是他第一次与小公主相遇的地方，更是他今晚与丑小鸭约定会合的地方。如果爱丽丝仍然会按照计划帮他营救丑小鸭，并且丑小鸭能成功逃脱的话，就会飞来此处跟他会合。

    然后，他就会甩开小公主，与丑小鸭迅速逃入旁边的森林。

    而一旦进入森林后，就算小公主立即返回王宫通知人追赶，撒开人手搜寻，也是很难再找到他们了。

    安达尔王宫后面的这片森林很大，远比王宫的占地大了许多，而且树木也都高大茂密，很适合躲避隐藏。而这片森林，除了是做为王室与王都贵族们的御用猎场外，开发度也并不高，甚至并未太过深入。

    目前的猎场范围，只是扩及到那片沼泽地的方圆附近。王宫卫队每月定期清理猎场内的凶猛野兽及毒蛇毒虫之类，也是只清理这片范围，并不会扩大。

    从王宫这边的森林边缘算起，大概深入范围，不会超过两千米。而罗宾也曾爬上过王宫内的最高建筑往后面森林望过，以他的目测估计，觉着这片森林的纵深，至少也超过了五千米。

    两千米开外的后面三千米，少有王宫人员深入探索，而且后面的森林也更加茂密，基本没有路，更不适合骑马而行，也不适合大部队深入。所以只要能逃入森林，就算王宫卫队出动所有人手搜寻，也很难找到他们。困难程度，比大海捞针也强不了多少。

    而罗宾与丑小鸭则可以在穿过森林后，从山的另一面下山。

    罗宾为此，还特意研究过安达尔王都附近的地图。发现王宫所在的这座小山的另一面，还有更加绵延起伏的山脉与更高的山峰。

    实际上，安达尔王宫所在的这座山头，是这片山脉延伸到这里的尾部。另一边，是更加险峻与广阔的连绵山脉。因此，也就不存在王宫卫队能够提前赶到另一边的山下安排人手布控，等着他们下山后自投罗网，那同样很困难。

    总之，只要罗宾与丑小鸭能顺利逃入这片森林，就绝对很难再被找到了。

    而另一边相连的连绵山脉也足够大，山脉两边，错落分布着许多城镇与村庄。王宫卫队也无法预料他们究竟会从哪里出山，更没法在所有的山口与沿线的城镇、村庄等地提前布控。就算是为此发动全国的兵力，也很难。更何况，为了找他们就去发动全国的兵力，这也根本不现实。

    若是小公主能当家做主，肯定不会管许多别的因素，一定会为此发布这个荒唐的命令。但可惜，安达尔可还轮不到小公主来做主。就算按顺位继承人的排列，她也排到第三位去了。更何况国王还健在，而国王是个很成熟稳重的政客，就算为此再生气，也绝不会这么做。

    等出山之后，罗宾随便找个城镇，就能很快溶入人群，像一滴水溶入了大海，更难被找到了。就算国王会为此画影图形，张贴到各地。但简单化妆，改变下外在形貌，对罗宾来说，也不算是太难的事。更别说，龙神殿内还有专业的易容术相关书籍，完全变成另一个人也不在话下。

    易容化装之后，再一路逃出安达尔的国境，进入别的国家，国王等人就更拿他没办法了。就算到时有可能知道他在哪儿，也是无权进入别的国家去抓捕他了。最多只能私下派遣些人手，或请些私人佣兵帮忙。但这些对罗宾来说，就更形不成什么太大威胁了。

    这就是他的全部计划，不过在这个计划里，并没有包括爱丽丝公主，只有他和丑小鸭，目的也不过就是逃离出安达尔即可。然后，就可以随他喜好，随便去哪儿他感兴趣与想要游历的地方了。

    如果在这个计划里加入爱丽丝的话，那他们的目的地会变一下，逃离出安达尔后，就想办法前往北大陆的雷恩帝国，帮助爱丽丝进入雷恩帝国的皇家学院学习，然后才轮到他的自由安派。

    至于前面的计划，也不需要什么太多更改。就算多加入爱丽丝，影响也不大。虽然爱丽丝并不会武艺，只是个普通少女，身体素质体力等估计也较差，更没进行过什么野外生存训练。但有他帮助，他觉着克服这些困难，问题也不大。

    所以现在的关键，就只剩下爱丽丝到底会不会按约执行他们之前所商量好的那个计划，去救丑小鸭了。只要能救出丑小鸭，至于爱丽丝还会不会一起跟着，都影响不大。

    现在为止，已过去了半个多小时。罗宾心里所给出的预估营救时间，是一小时左右。如果过了一小时，还不见丑小鸭赶来跟他汇合的话，那就是出了问题，爱丽丝没有按计划执行了。

    苏菲亚小公主在旁边很高兴，一直跟罗宾说着话。因为罗宾今晚不但接受了乔安娜的那个建议，选择了主动亮明旗号，正式开始了他的复国计划，事业上往前跨了一大步；而且在晚餐后，罗宾竟然还难得地约她一起来场浪漫的散步，这在她看来，也是他们两人感情上的一个进步。

    爱情与事业都各进了一步，她当然是很高兴，而且还很兴奋。根本预料不到，这一切不过都是罗宾所营造出的假象而已。不知道她在知道真相后，会是怎样的表情。

    其实罗宾很期待那一刻，这也算是他这么多天来被这个腹黑小萝莉一直要挟控制的一个痛快反击了。为此，他还为小公主准备了其他项目，绝对会让她更加难过。

    但这一切，都是建立在爱丽丝会按计划顺利救出丑小鸭，然后丑小鸭再顺利赶来与他汇合之后。

    而现在这点充满未知数，他甚至无法确定，爱丽丝是不是执行了那个计划。因此，他此时更为此担心，也没太多心思去期待到时对小公主的反击与报复了。

第一百零九章 丑小鸭终于来了 罗宾的反击

    眼看着已快到了所预估的一个小时，罗宾心里不由等的更加着急，也更加为此担忧。

    忽然，他随着这些天内力修为不断增长而变得更加灵敏的五感功能，隐约听到了王宫那边远处的天空上，似乎传来了鸟类扑扇着翅膀的声音。

    听到这个声音后，罗宾不由立即激动地心头一跳，连忙转头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

    他的视力，在这些天的修炼中，同样也变得更好。尤其他目前修炼的乃是《五殇真经》中的肝脏，而肝通目，也因此在五感功能提升方面，视力更加突出，变得更好，夜视能力也得到进一步加强。

    而今晚的月光也很明亮，黑暗中能见度很高。所以在此时的罗宾眼中看来，这几乎就跟白天太阳落山后黄昏时的那种天色亮度，看起来差不多。

    终于，他看见了远处天空中的一个黑点，绕过王宫内一座高耸的塔楼，出现在了他的视线范围内。

    再凝目仔细看去，让他一眼就分辨了出来，那正是丑小鸭无疑，正努力扑扇着翅膀，向他所在的这里飞来。虽然看起来有些吃力，但显然问题不大，绝对能飞到。

    而更让他安心的是，此时王宫内还是一如之前，并没有忽然爆发出什么大的动静。

    显然，爱丽丝的营救很成功以及顺利，并没造成什么惊动。

    罗宾此时，本来是与小公主一起坐在老椴树下一根突起较高的粗大树根上，有一搭没一搭地随口接着小公主的话，与她闲聊的同时，偶尔有意无意地瞧向王宫的方向，注意随时有可能的动静。

    此时，真的发现动静，看见夜空中的丑小鸭正向他飞来时，他立即忍不住激动与惊喜地一下就从树根上猛地站了起来。让旁边本来正半倚着他手臂的小公主全没料到，这一带之下，不由让小公主直接往后一闪落空，惊呼中仰倒在地的摔了个四脚朝天。

    “罗宾，你干什么啊？干吗突然站起？”

    这支树根离地并不太高，而小公主倒下的地方，也铺满了落叶，还有些杂草所形成的草丛。因此这一下往后仰天摔倒，并没怎么摔疼。

    但她虽然身体上没摔疼，也没受任何伤，但心理上却十分接爱不了，不明白罗宾好端端的干吗突然站起，还不提前通知一声，才导致了她往后摔倒。因此这一摔倒，立即便十分生气地大声喊道。如果罗宾给不出一个让她觉着合理的解释的话，她一定不会让罗宾好过。就算不报复罗宾，也要报复到那只丑鸭了身上，拔那丑鸭子几根毛。

    她此时根本还没发现，她意想中正要报复的丑小鸭，已经逃脱她的牢笼，正往这里飞来。以她的视力水平与夜视程度，就算能瞧到那个黑点，也根本瞧不清楚那是丑小鸭。只能是瞧到个黑点，认为那是某只刚好飞过的普通鸟儿。更何况，她现在还根本没注意到，注意力完全没在天上，只是咬牙生气地盯着罗宾的背影。

    “没什么，就是突然瞧到了一个令我很惊喜意外的事。”

    罗宾闻言之下，含笑转过身看向小公主，笑得很开心地向她说道。说话间，已是同时弯腰伸出了手，向小公主伸去。

    “什么事？”小公主闻言，皱眉好奇地顺口问道。虽然她还是很生气，但眼见罗宾向她弯腰伸出了手，想要拉她起来，自然也是没作多想地顺势就抬手抓住了罗宾的手，然后用力拉起。

    只是这一拉，她却发现只是自己用力了，而罗宾根本没用力，只是做了这个姿式而已。本来罗宾也一起用力的话，两人合力之下，能够很轻松地就把她拉起来。

    可现在只是她用力，而罗宾没用力，就完全出乎她的意外，让她这一下根本没被拉起，只是努力抬起了上半身。

    正在她又十分生气地想要开口质问罗宾时，便见罗宾又与此同时，更加弯下腰，然后向她伸出了另一只手。

    只是这只手，罗宾并不是摊开手掌，准备让她的手放进来抓握的动作，而是很奇怪地只伸出食指与中指并拢的两根手指，其余的三指则收拢在掌心，由大姆指下压扣住小指与无名指。

    这个动作简直太奇怪了，他这是做什么，只让她抓两根手指吗，简直是莫名其妙。

    正在小公主看见罗宾另一只手的这个动作，莫名其妙之余又忍不住十分生气时，就见罗宾这只手的动作忽然加快，几乎快到她眼睛都要看不清了。

    然后，就在这极快的动作下，小公主感觉自己的两个肩窝被罗宾这并拢的两根手指分别用力点撞了下。

    但奇怪的是，罗宾看起来这比较用力的点撞，却并没有把她的两处柔嫩肩窝给点疼。被点中之后，她生起的也并不是疼痛感，而是一种很奇怪的麻木感。并且这麻木感还很快扩及到她的两手条臂上，让她几乎都感觉不到两自己两条手臂的存在了。

    而感觉不到，自然也控制不了。本来她抓握着罗宾另一只手的那只手，在这麻木感下，也是立即无力地松开，让她本是半抬起的身子又往后摔倒在了地面。

    不容她奇怪之余又更生气地开口质问，就见罗宾紧接着又以那个很奇怪的握指动作，速度同样很快地分别又点了她两腿根部的两个位置。而这两个位置被点中后，也是生起同样的麻木感，并迅速向她的两条腿扩散，让她也很快就感觉不到自己两条腿的存在了。

    只是眨眼之间，她的两条手臂与两条腿就全都感觉不到，也动不了了半点了。她震惊生气之余，更是忍不住生出了害怕，生怕自己的四肢从此就都再感觉不到，成了个只能瘫痪在床的废人。

    她想要生气地开口大声质问，但还不容她说话，就见罗宾又迅速伸手往她腰下的裙摆处一摸，把她装在裙摆口袋里的自己那只金球给掏走了。

    而直到发现金球被掏走，她才想起能够靠控制自己的这只金球来攻击罗宾。可惜，此时金球已经落到了罗宾的手上。

    而她目前对这颗的控制力，还不足以让金球挣脱出罗宾伸手相握的力量。试了下，眼见金球只是在罗宾手中稍微动了下就再无动静后，她便也只有无奈作罢。

第一百一十章 还是儿童 爱丽丝也来了

    “你对我做了什么？为什么我的胳膊和腿都动不了了？”

    小公主立即忍不住向罗宾大声质问。这质问中，生气愤怒居多，但同样有掩不住的惊慌与害怕。

    她不知道罗宾忽然这么对她，是打算做什么。而且对罗宾刚才所做的那几下动作，就能导致她四肢全都麻木动弹不了，也完全不能理解，不明白这是什么古怪奇特的能力。她甚至都忍不住怀疑了，可能罗宾也是个神秘的巫师，之前所说的一切都是假的，都是骗她的。

    “很明显吗，就是让你动不了啊！”罗宾闻言直起身来，向她玩味一笑，语气轻松地道。

    “你为什么这么做？你想对我做什么？”小公主又立即大声问道。罗宾越是回答的不清不楚，越是不禁让她感到惊慌害怕。

    “你猜？”罗宾还是微微一笑，并不直接回答。

    “你是想要对我那个吗？”小公主认真想了下，忽然脸上一红地扭捏道，“其实你想要，直接跟我说就好了，我很愿意的，没必要这样。还是，你就喜欢玩儿这种强制的游戏？”

    罗宾闻言，忍不住抚额无奈地叹道：“姑娘，你也未免太早熟了！不过你放心，我对你这么小的没兴趣。你在我眼里，就还是个儿童。”

    “你才是儿童，我一点儿都不小了。”小公主闻言，立即忍不住生气地道：“该懂的我都懂，所有女人能做的事，我也都能做，一点儿不比爱丽丝差。”

    她拿爱丽丝做对比，自然还是下意识地把爱丽丝当作情敌。认为罗宾看不上她，应该就是看上了爱丽丝。而且爱丽丝目前与她相比，最大的优势也就是年纪，爱丽丝已经年满十六成年了。而距离自己的成年礼，还有足足四年。这种时间上的差距，真的是很难迅速拉近，算得上硬伤。

    “这点我不否认。”罗宾闻言之下，对此点头表示了赞同，不过话音一转，却又接道：“但我没这么变态的审美，在我眼里，你就是个小孩子。就算长得再漂亮，也谈不上对我有任何吸引力。”

    “我又不是永远这么小，我会长大的啊！”小公主闻言，又立即道：“等我长大后，也一定会比爱丽丝更漂亮，一定的。”

    “这些其实并不是问题的关键。”罗宾向她摇摇头，道：“从你这么说，就表示你还是个小孩子，看问题太片面了。这件事其实无关你的容貌与年纪，而是我们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可能。因为，从一开始，就缺失了关键的基础。”

    “什么基础？”小公主立即大声问道。她很关心与罗宾之间的感情问题与关系，以至于一谈起这个，竟然也忘了自己四肢暂时全都麻木不能动的现实与害怕了，也忘了问罗宾，她现在的这个情况只是暂时如此，还是会成为永久性的。

    “平等。”罗宾道：“任何感情的发展，应该都是首先立足于双方的平等对待以及互相尊重上的。而你，显然没对我有过任何尊重，也没平等地对待我们的关系。你自以为用布兰妮威胁了我，就可以对我予取予求，任意指使，随意替我擅作主张，决定我的任何事？”

    罗宾说到这里一笑，然后语气轻松，却是掷地有声地道：“那么你猜，在这种不平等以及受压迫的关系下，我会是心甘情愿的吗？”

    “当然不是。”小公主还能控制自己的脖子与头，闻言立即摇头道：“我也知道我们关系的开始并不正常，但你说过，爱情是可以培养的。我已经在努力改进，以及培养我们之间的爱情了。相信我，我一定能做到的。我们将来也一定能真心相爱，然后永远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你这还是孩子的想法，但生活不是梦想，不会梦想成真的。”罗宾闻言之下，又是摇头道，“爱情当然可以培养，但这也分是不是有基础，以及合不合适。以我们现在的基础，你认为有可能吗？有压迫就有反抗，我除了每天想着怎么反抗你，就不会对你有任何别的想法了。现在，就是对你正式的反抗。如果顺利的话，我们就可以永别了，永远也不会再见到。”

    “你想要杀了我吗？”小公主闻言，却是不禁立即生出这般误会地吃惊害怕道。

    罗宾闻言，摇头失笑道：“这还不至于，我指的永别，就只是字面意思。今晚过后，永远不打算跟你相见了而已。”

    “那你也不要那只丑鸭子了吗？”小公主不由立即问。

    “当然要。”罗宾道，“你总算找到了事情的关键。如果不是布兰妮的性命被你捏在手里，你认为我会忍你到现在吗？而我现在才发作，当然是因为，我已经救出了布兰妮。”

    他时间掐得很准，这句话的话音刚落，就立即听到丑小鸭布兰妮的声音兴奋喊道：“罗宾，我来了！”

    随着声音的临近，丑小鸭立即扑扇着翅膀飞落到罗宾肩头，并且顺势直接挥着双翅搂抱向罗宾的头。

    罗宾也顺势回抱了下她，轻拍了拍她后背，问道：“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没事，我很好。”丑小鸭立即答道，然后收回双翅，就这么停在罗宾肩头。

    小公主之前的注意力却是一直放在罗宾的身上，直到丑小鸭的声音响起后，她方才被惊动注意到地移转了视线。这一看之下，竟然发现丑小鸭真的逃出来了，不由立即瞪大眼不可置信地道：“不可能，她怎么出来的？你又怎么救的她？你今晚到现在为止，一直是跟我在一起的，根本就没离开过。”

    罗宾闻言，转头俯视着小公主笑道：“我是没离开过，但我未必需要亲自去救，我可以找帮手。你认为我今晚忽然约你出来散步是为了什么？当然是为了把你拖在这里，不能回房，给救布兰妮的人营造时间与机会。”

    “是谁？谁帮的你？竟然敢坏我的事？”小公主立即生气地大声问道，“我一定要杀了这个人。”

    “是爱丽丝公主帮忙救的我。”丑小鸭闻言，没等罗宾开口，便先接过话主动回答道：“她可比你好多了，也比你善良多了。你果然是个狠心肠的坏公主，现在你知道是谁了，难道你还打算杀了你的亲姐姐吗？”

    “果然是她，我就知道是她。”小公主闻言，不由立即愤怒怨恨地道：“她总是坏我的事，从小到大不知有多少次了。我这次一定不会放过她，一定要杀了她。是我姐姐又怎么样，我才不希望有这样的姐姐，真希望她从没出生过。”

    “是吗？我也是这么想的，一直希望你从来没出生过。”小公主的话音才落，忽然后花园的门口处，爱丽丝的声音响起接道。却是她也跟着一起赶过来了，而她既然赶来，也就代表，她选择了想要跟罗宾一起私奔，离开安达尔，前往北大陆。否则的话，她只需要帮忙救出丑小鸭，就没必要再跟着过来了。

    爱丽丝的声音响起时，罗宾其实并没多少惊讶，因为他灵敏的耳力，已经提前一步听到了那边的动静。并且通过脚步声，也判断出了正是爱丽丝。

    晚上的后花园里，其实也是有卫兵站岗守卫的，另外还有值勤的园丁。但之前罗宾与小公主来这里散步时，小公主为了营造更浪漫的气氛以及他们的二人世界，却是把这些人都支走了，也支开了自己的贴身侍女与护卫。

    所以，罗宾之前攻击小公主时，没有任何人看到前来帮忙与阻止。爱丽丝现在过来时，也是没受到太多阻挡与盘问，很顺利地就随后赶过来了。

    小公主与丑小鸭在爱丽丝开口说话之前，都没注意到爱丽丝的动静，所以当爱丽丝开口发声后，都是不由十分惊讶地连忙扭头瞧去。

    丑小鸭一瞧之下，连忙高兴地叫道：“爱丽丝公主！”

    小公主见到后，则是不禁仇人相见地十分愤恨，生气地冷哼了声。

    “你把她怎么了？”爱丽丝开口说完话，就立即快步赶了过来。过来后，见到小公主的这状况，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似乎四肢全都僵住动不了了，又是不禁有些担忧地向罗宾问道。

    不管怎么说，小公主终究还是她的妹妹。虽然她一直以来都很不喜欢这个妹妹，而且也正如她刚才所说的那句话，一直都希望小公主从来没出生过，但是不管再怎么讨厌与不喜欢，她也从没生出过想要杀死这个妹妹的想法。只是希望苏菲亚不出生，与杀死苏菲亚，虽然本质上看起来有些一样，但却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不能一起并论。

    无论再是如何，她对苏菲亚之间，终究还是有些亲情的。帮罗宾归帮罗宾，讨厌苏菲亚归讨厌苏菲亚，但她也不希望在这过程中，苏菲亚受到什么伤害，更不希望苏菲亚会因此丧命。

    “没什么。”罗宾闻言，也能看出爱丽丝的担忧，立即答道：“我只是以某种手法，暂时控制了她的四肢活动，让她暂时动不了了。最多半个小时，这个效果就会自动解除。她除了手脚酸麻外，不会有什么太大影响，过程也会很快恢复。”

    他所用的手法，在华夏武学体系中，称之为点穴。以刺激不同的穴位，能够在人身上达到不同的效果。有的可致死，有的可致僵，还有的则能用来治病疗伤。但在这个世界，却并没有任何类似的手法与武艺，也没有任何相关类似的研究。

    所以，罗宾如果直接说“点穴”的话，爱丽丝即便再是博学多闻也听不懂，只好用了个较为复杂点儿的解释。

    “哦！”爱丽丝闻言之下，其实还是不明白这到底是种什么手法，但却能大概猜到其原理了。应该是类似击打某些特殊的部位所造成的，只要过后能够恢复，不会有什么太大影响，给苏菲亚的身体造成损害的话，她就没必要再为此深究了。她对武学并没什么兴趣，明白到这点就可以了。

    “你不必在这里假惺惺了，我用不着你关心。”小公主闻言之下，对爱丽丝的这点儿关心却是毫不领情，反而是冷嘲热讽地道：“现在你得意了，把罗宾从我手里抢走了。”

    爱丽丝闻言摇摇头，道：“抢这个字你用错了，罗宾王子一直都没属于过你。之前的那种假象，只不过是你利用布兰妮的性命胁迫了他，他才不得不选择屈从于你的。”

    “我才不管，反正就是你抢走的。”小公主根本不跟爱丽丝讲道理，胡搅蛮缠地道：“肯定是你主动勾引的罗宾，不然他怎么可能跟你说这些？你可真是够阴险的。”

    罗宾闻言，有些听不过去地道：“还真不是你想的那样，是我主动联系的爱丽丝公主，跟她说出实情，然后请求了她的帮助。而且恳求了她好久，她才最终答应的。直到布兰妮真的脱困飞来之前，我都不确定，她是否会答应我。”

    说到这里，他忍不住叹了一声，然后转头向爱丽丝行礼道：“爱丽丝公主，我要郑重地向你表达感谢，谢谢你答应了我的请求，帮忙救出了布兰妮。真的谢谢你，如果没有你的帮助，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脱离现在这个困境。”

    他这话其实是有些夸张了，就算爱丽丝没有答应帮忙，他也还有后备计划。反正今晚无论如何，都是要施行搏一把的。不过爱丽丝最终能选择答应，帮忙救出了丑小鸭，对他来说倒也确实是意外之喜，让他很高兴。因此，此时也是非常真心与真诚的感谢。而且，也正是夸张一点，这谢意才显得够大。

    “罗宾王子太客气了。”爱丽丝闻言，连忙回了一礼，道：“事情的起因，导致王子这种困境的，正是因为苏菲亚做错了事。身为苏菲亚的姐姐，她做错了事，我理应帮忙让她改正，不让她继续犯错。”

第一百一十一章 天生邪恶 另有隐情

    “我没有错，我不过是在追求自己的爱情，有什么错？”

    小公主闻言，立即不服地大声为自己辩解道。

    “追求爱情是没错，但你追求的方式却大错特错。”爱丽丝道，“爱情不是靠胁迫来的，也不是靠任何东西交换来的。只有发自真心的互相喜欢，才是爱情。你根本就不懂，什么是爱情。”

    “我当然懂，爱情就是跟自己喜欢的人结婚，然后永远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这中间的过程不重要，只要我能得到这个，达成最后的结果，那就是我想要的爱情。”小公主很理直气壮地道。

    爱丽丝闻言，听得忍不住有些摇头叹气，还忍不住对小公主这种自认为正确，其实却很扭曲的爱情观感到有些怜悯。她的这个说法，简单概括，就是她要的，只是她想要的爱情。至于爱情中的另一半怎么想，又会有怎样的感受，她完全不在乎，只要她能得到就好。她所要的，不过是她自己单方面的幸福。至于对方幸不幸福，那不重要。

    而且为了得到她所谓的这种爱情，她可以为此不择手段。反正不管用什么方法，就是一定要得到。扩而广之，引申到别的事情上，她恐怕也会是同样的想法。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反正无论如何，都一定要得到。过程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

    这简直是标准的坏人与邪恶论思想，他们都会为自己做的事找理由，认为自己所做的都是正确的。至少，在他们本身看来是正确的。而且有时会为此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反正是绝对的利己主义。

    爱丽丝很难想象，到底是什么造成了自己这个妹妹会有这样的想法。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孩子的想法还不成熟，天然就会首先为自己考虑，为了保护自己以及自己的利益，就可以使用一切必要的手段。

    比如有的孩子为了自己喜欢的糖果，就会不惜一切，想尽办法地去得到。有时父母不给买，他们自己也没钱买，就会撒泼打滚地哭闹，希望父母同意。而父母对此仍然还坚决不同意时，他们就有可能会去偷去抢。反正，不管用什么方法，就是要得到自己想要的。

    大人们看来，这只是孩子的胡闹任性。可如果不能发现问题，及时加以约束规劝，以及管教，就有可能造成他们的一再纵容，认为这么做是没问题的，是对的。只要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不管用什么方法都可以，也应该去为此想尽一切办法。

    可苏菲亚从小到大，似乎也并没有过太多这种情况。她们父亲虽然对苏菲亚最是宠爱，但在教育上却也比较严格，一直在引导苏菲亚向善，教导她各种真善美的正面东西。

    但这一切努力似乎都没起作用，苏菲亚还是养成了这样的性格。难道真的是所有女巫全部都是天生邪恶，天生就会有这样的邪恶思想，不管后天再怎么教也没用，根本改不过来？

    爱丽丝此时，实在是忍不住这么想，她无奈地摇头叹惜着，向躺在地上，一动都动不了的小公主道：“你这些想法儿，到底都从哪儿来的？”

    “没从哪儿来，就是我自己想到的。”小公主虽然对爱丽丝的这个问题有点儿奇怪，不明白她为什么忽然对自己的想法感兴趣，但也并没多想，接着说道：“我才不像你这个书呆子，只会看书。我是不懂你从书上看来的那许多道理，但我也不需要懂，我自己就能想到。你懂的再多，其实也没用。你不能像乔安娜一样，被立为王储；也不能像我一样，得到父亲最多的宠爱，你才是最可怜的那个！”

    “是吗？”爱丽丝虽然对小公主会产生这样的想法，而感到有些叹惜怜悯，但听到小公主这么说，不但一点儿不反省，还自认正确地嘲笑她，也是不禁有些生气。冷笑一声，反嘲笑道：“那看看我们现在的处境，到底谁才最可怜？”

    爱丽丝公主此时正姿态优雅地站在英俊的罗宾王子身边，而且站得很贴近，显得两人关系很亲近，也很般配。反观小公主，此时却是一动都不能动地被摔倒在地面上，而且还是呈刚才摔倒时的姿势，四脚朝天，显得十分尴尬与狼狈，还必须仰视着高高在上的爱丽丝。

    两相对比，任谁看，都能看出小公主才是眼下最可怜的那个。小公主当然也很清楚自己的处境，再看着高高在上的爱丽丝，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十分生气地道：“你别得意，我现在是摔倒了，被你抢走了罗宾。但总有一天，我会抢回来的，也会让你落到现在的处境。谁能笑着站到最后，谁才是最终胜利的人。现在，还早着呢！”

    “别把我当作件没思想的东西。”罗宾本来只是站在一边看戏，不打算插话的，但听到这里，却是忍不住摇头叹了一声，插嘴说道：“苏菲亚，我只能奉劝你一句，以后好自为之，别再有这样的想法。我们以后都不会再见了，就算有可能再见到，也绝不可能在一起。我是个有自由思想的人，你永远不可能得到我。”

    “你也别得意，别以为现在就算完。”小公主闻言，立即转向罗宾生气地放狠话道：“我一定会找到你，也一定会得到你，你别想逃出我的手掌心。我这辈子的爱情，还非你莫属了，你给我等着。只是，当我再次得到你时，你就别想有现在这么好过了，我首先就会杀了你那只心爱的丑鸭子。”

    说到丑小鸭，她忽然心中一动地又立即转向爱丽丝道：“爱丽丝，你说我不懂爱情，那你就懂吗？你以为你现在就得到罗宾的爱了吗？告诉你，他才不会爱你。他最爱的，是他那只丑鸭子。他既然告诉了你实话，那你就该知道，他身上的诅咒是怎么被解除的？”

    “难道不是因为你？”爱丽丝闻言，立即忍不住惊讶地问道。

    关于罗宾身上的诅咒，是如何被解除的这件事，她还真是不知道具体的细节与实情。她一直都以为，应该是罗宾接触了苏菲亚，才导致苏菲亚的巫师体质有可能恰巧解除了罗宾身上的诅咒。她一直是这以推测的，便也自以为是正确。罗宾上午没说，她也就没有细问。现在听苏菲亚这么一说，她才知道，原来其中还另有隐情，看来并不是苏菲亚的关系，难道是跟这只叫布兰妮的小天鹅有关？

第一百一十二章 原来你也被骗了 狡辨

    “原来罗宾也没有跟你说所有实话啊，你也被他骗了！”

    小公主听爱丽丝这么一问，自然是立即意识到，原来爱丽丝还并不知道这件事的关健，不知道全部的实情。眼见爱丽丝也同样受了罗宾的欺骗，她忍不住立即幸灾乐祸地大声笑道。

    “罗宾王子，那天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希望你能够解释清楚。”听到小公主的嘲笑声后，爱丽丝不由立即沉下了脸，转头看着罗宾，非常严肃认真地问道。

    她最终下定决心，选择了现在的做法，真的是下了非常大的决心与勇气，为此也几乎算是搭上了自己的一切。离开了自己的家人与家庭，而且如果最后不能得到父亲的原谅，她也几乎算是失去了自己的家庭。这么大的付出，却不能得到应有的回报，甚至都没能换来罗宾真正的实话，她自然是忍不住十分生气，更不禁感到有些心冷，觉着自己可能信错人了。

    之前晚餐时，见到罗宾在餐桌上侃侃而谈，把明明根本没准备答应的事，却假装答应，而且说得头头是道，让所有人全都信服，相信了他真的会那么做。当时爱丽丝见状后，就为此心忧害怕过。因为在她已经得知真相的前提下，再看罗宾的表演，就觉着罗宾真是太会说谎了，简直是其中的高手，而且想必经验丰富，经常靠这骗人。

    所以她当时就怀疑过，是不是有可能信错了罗宾。他之前跟自己说过的一切，每一句都是真话吗？

    只是，她虽然有过这样的怀疑，而且为此也更加对答应罗宾而产生了犹豫，在用餐时始终没有给罗宾任何答复与明显的暗示。但她最终，还是选择相信了罗宾。因为，她也有自己的判断。按她最近所打探了解到的实际情况推导，罗宾所说的一切，几乎都吻合实情。而且按照罗宾所说的，一切也都能解释通了。虽然还有些细节她不是特别清楚，但觉着也是无关大局了，至少罗宾在这件事上，应该没有对她说谎。

    却不承想，现在得以小公主意外提醒后，她才发现恰恰是她所忽略的那个细节，才是这件事的关键。而罗宾，也恰恰隐瞒了这其中最重要的部分。

    不过这里面也有她的原因，是她自以为自己的推测正确，认为应该是苏菲亚的巫师体质才解除了罗宾身上的诅咒。而罗宾当时也给了她这种推测的一个默认肯定，所以才导致她并没追问细节，认为就是这么回事了，一切都跟她推理猜测的差不多，她简直算是料事如神。正因为其中有些为自己全部猜对的得意，才导致她对此忽视大意了。

    “我……”罗宾闻言，正要跟爱丽丝开口解释，不妨小公主又忽然张口打断地抢先向爱丽丝道：“他的诅咒被解除，当然不可能是我了。你都说我不懂什么是真爱了，那你认为，我会爱上当时还是只丑青蛙的他吗？而且，还是才刚见面认识的。事实上，我对他当时说的所有话，一个字都不信。换做是你，你会信只青蛙的话吗，信他真的是位身中女巫诅咒的王子？”

    “那他的诅咒，到底是怎么被解除的？”爱丽丝立即问道。

    不过她问这句话时，并没扭头看地上的小公主，仍是看着对面的罗宾，而且显得更加有些生气，甚至是有些敌视了。

    罗宾面对爱丽丝的这种敌视与态度，也只能是回了个无奈的苦笑，然后刚想要再开口解释，又立即被小公主抢先地说道：“他的诅咒，确实是被一位公主的真爱之吻解除的。但并不是我，而是他身上的那只丑鸭子。你不是说它其实是只天鹅吗？它很可能不只是一只天鹅，还是位天鹅公主呢？你说巧不巧？所以，他的真爱，其实是这位天鹅公主。”

    “她说的是实话吗？”爱丽丝闻言，不禁有些惊讶地瞧了眼罗宾肩头所停落的丑小鸭，然后立即向罗宾质问道。

    “大部分是。”罗宾再回以一个苦笑，轻叹一声，点头说道：“但至于布兰妮究竟是不是一位天鹅公主，这我也无法确定，它只是我遇到的一只流浪的小天鹅。在遇到我之前，它甚至不知道自己其实是只天鹅，只以为自己是只长的很丑的小鸭子。”

    “另外，在我们上午的谈话前。我确实也一直以为，是布兰妮的真爱之吻，解除的我身上的诅咒。但在我们谈话后，你告诉了我苏菲亚的另一层身份，我就不这么确定了。”罗宾道，“很可能，确实也跟苏菲亚的体质有关。而布兰妮的真爱之吻，则可能只是恰巧碰到了那个时机。毕竟，她连人都不是，只是一只还没成年的小天鹅。所以，我现在也无法确定，到底是哪个原因起的作用？”

    他这么说，其实还是在忽悠爱丽丝。因为他很确定，就是丑小鸭真爱之吻的作用，才解除了他身上的诅咒的。

    但他故意这么说，采用不确定的说法。就成了自己其实并不是故意隐瞒欺骗的爱丽丝了，因为连他自己也无法确定，所以这并不算没说实话，因为连他也不清楚，真正的“实情”到底是什么。毕竟涉及到小公主的巫师体质，总是难免跟神秘因素有关。

    而爱丽丝即便再是博学，对于巫师的事也是始终一知半解，并不能了解到所有的情况。因此，在这方面，也无法给出确定与权威的解答。她无法确定，罗宾自然也无法确定。所以究其本质来说，自然也不算是欺骗，只是有限地隐瞒，情节要轻的多。

    果然，听罗宾这么一说后，爱丽丝面上的脸色也立即缓和了许多。而且罗宾这句话，也说出了一个关键。那就是，布兰妮只是一只还没有长大的小天鹅，连人都不是。所以，它真的具备形成真爱之吻的条件，能够解除罗宾身上的诅咒吗？

    甚至于，她到底知不知道什么是爱，都还不能确定。虽然会说话的动物，确实比别的普通动物要聪明许多，但终究是赶不上人类的智慧，智力水平，大概只相当于人类的孩子。

    而且就算这只小天鹅真的懂，实情也真的是她的真爱之吻解除的罗宾的诅咒。那她也始终不过是一只鸟儿而已，身为一名高贵的人类公主，她需要真的为此担心吗？

    就算这只小天鹅对罗宾真的是真爱，那也只是其单方面的，而罗宾真有可能去喜欢一只鸟儿，并把这只鸟儿当成自己的真爱吗？

    答案显而易见，这太荒谬了。只要是正常人，都不会去这么想，更不会这么做。

第一百一十三章 你们瞒了我什么

    “什么我的另一层身份？我还有什么身份？我体质又怎么了，你们到底在说什么？”

    小公主苏菲亚在听到罗宾的解释后，忍不住立即惊讶地大声问道。关于她的巫师体质，国王知道，乔安娜知道，爱丽丝也知道，甚至可能还有些重要的近臣也知道，比如那个国王的侍从官以及王宫卫队骑士团团长。但偏偏苏菲亚自己不知道，因为所有人都在瞒着她。主要是怕她接受不了，而且知道后很可能会产生些不可预知的后果。

    爱丽丝在上午跟罗宾谈及这个话题时，也有提过这件事。但此时罗宾因为急于向爱丽丝解释，却是不小心当着小公主的面儿说漏了嘴。现在听小公主这一问，才猛然省起，不由连忙向爱丽丝道歉道：“抱歉，我不小心说漏了！”

    爱丽丝闻言，却是没多大惊小怪，也没怪他，而是斜眼略扫了下地上的小公主，淡淡道：“没什么，反正她迟早也会知道。我们也都清楚，没可能瞒住她一辈子的。”

    “瞒我什么了？还你们，你们都是谁？是所有人都知道，就我不知道吗？快告诉我，到底是什么？”小公主闻言，又是不由激动地大声问道。

    停在罗宾肩头的丑小鸭布兰妮，却是也没料到罗宾原来并没有向爱丽丝公主说所有的实话。她本来以为，爱丽丝受罗宾所托，帮忙前来救她，理应该是知道了所有的实情，现在才发现，却不是。

    见到爱丽丝为此生气后，她立即也想跟着开口向爱丽丝解释。解释自己当时只是一心为了帮罗宾王子解除诅咒，并没有什么太多别的想法。她只不过是一只会说话的小天鹅而已，非常单纯，心智也不成熟，根本不懂人类的所谓爱情是什么。她那天能够解除罗宾身上的诅咒，在她看来，也觉着可能是种巧合，并不全是自己的缘故。

    罗宾是她最好与最重视的朋友，甚至是她目前唯一的朋友。她很想让罗宾得到最好的，而爱丽丝公主也是她很喜欢的一位心地善良又美丽的好公主。所以，他们两个才应该是般配的一对。英俊的王子与美丽的公主，他们理应永远幸福地在一起。

    所以眼见自己成为横在他们中间的一个问题，爱丽丝公主为此而生气时，她立即就想要跟着帮罗宾解释。声明自己只是一心想要帮助罗宾，并没有太多别的原因。就算她对罗宾的这种感情，可能确实算是真爱。但她只不过是只鸟儿，而罗宾是个人，这也存在天然的阻隔与障碍，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爱丽丝公主完全没必要为此担心，如果真的为此担心，觉着她在两人中间碍事碍眼的话，她也可以选择单独离开，成全他们两人。

    尽管对她来说，离开罗宾会让她非常舍不得，而且想一想就觉着很难受痛苦。但为了罗宾的爱情与幸福，她愿意离开成全她们，为此而甘愿付出。

    只是，她刚打算在罗宾说完后，跟着开口向爱丽丝解释时。忽然因为罗宾的话，又引出了小公主的体质问题。小公主在她开口之前，提前抢先问了。而且爱丽丝公主回复后，这件事又变得更复杂，并且显得更加神秘了。看样子，他们所有人真的隐瞒了关于小公主本身的一个秘密。而这个秘密，也不禁引起了她这个旁听者的好奇。很想知道，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秘密。

    因为这点，所以她决定暂时先不向爱丽丝公主解释了，不妨先听听小公主身上的这个秘密，到底是什么秘密。她可以过后，再向爱丽丝公主解释。而且他们正谈论这件事时，她也不适合插口，先在一旁安静听着就好了。

    “你确定你想要知道？”此时爱丽丝闻言后，转身看着小公主，郑重地问道。

    “当然了，别废话，快告诉我。”小公主立即急不可耐地道。

    “好吧，那我就告诉你。”爱丽丝虽然以前也一直不喜欢小公主，但无论自己这个妹妹再怎么惹她生气，与她对着干，她也都没把这个秘密说出来。因为她当初，是跟自己的父亲发誓保证过的。无论如何，都一定会保守秘密，直到自己的父亲决定说出为止。

    可现在，她却不打算保守这个秘密了。因为此时的苏菲亚，实在是太惹她生气了。而且她此时选择了跟罗宾私奔，已经是做了一件非常出格，会惹父亲十分生气的事了。所以，也有些不在乎再多一件。

    说完顿了下后，她立即接道：“其实你自己认真想想，也应该能想到是关于什么？就你所知道的，其他任何人的出生，会跟你一样，也伴生着一件异物吗？”

    “是没有。”小公主道：“但这就是我的与众不同啊，是我天生尊贵的体现。我是唯一的，自然也是最特别的，你想要还没有呢！”

    关于自己出生的时候就伴生了一颗奇怪的金球，小公主在长大后，自然也对此有过疑问。而且这非常与众不同，别人都没有，偏偏就她有。当时国王为了不让她就此多想，便是以半开玩笑的话，这么跟她解释的。然后，她就这么当真了，也一直理所当然的认为是这样。她是这世上最特别、最特殊的，是一位天生尊贵的美丽公主。

    “你果然还是个孩子。”爱丽丝摇摇头，道：“小时候父亲跟你这么解释的话，你就一直当真了？你难道就从来没有怀疑过，这里面有什么不对吗？为什么你就这么特殊？”

    “有什么好怀疑的？父亲这么说，当然就是真的。我为什么要去怀疑父亲的话？”小公主很理所当然地道：“而且，特殊有什么不好，我就喜欢与众不同，喜欢唯一性。我有的，你们都不可能拥有，想要也得不到。我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跟你们不一样，是天生尊贵与优秀的。你如果不是生在王室，肯定就是个普通人。但我就算生在普通家庭，也是一个天生尊贵的人。一定会有一位高贵英俊的王子在听到我的传说后，前来迎娶我的。然后，我依然会成为王族。”

第一百一十四章 现在 我告诉你真相

    爱丽丝闻言，不禁有些哭笑不得地叹道：“你传说故事看多了吧？孩子就是孩子，还是这么爱幻想！”

    “我才不是孩子，你这是嫉妒我。”小公主一点儿不想承认自己是个没长大的小孩子。像她这个年纪的孩子，总是在跟人标榜自己经长大，不是孩子了，而且处处想要证明。但偏偏越是如此，越说明她还是个孩子。另外，尤其在刚经历了罗宾的打击，认为她还只是个没发育的儿童，绝不会对她有任何兴趣后，她更是不能接受这一点了。

    爱丽丝没在意她这句话，淡淡道：“有时候的特殊，确实是与众不同，是种特质。但有时候的特殊，只能说明，你跟我们不是同类。尤其是像你这样，从出生时就表现特异的。”

    “你什么意思？你是说我不是人吗？”小公主闻言，不由有些疑惑地不是很理解爱丽丝这句话的意思。

    “你是人，但并不是普通的人。”爱丽丝进一步解释道。

    “我当然不是普通人了，我是位天生尊贵的公主，生来就跟别人不一样。”小公主闻言，又立即理所当然地道。

    爱丽丝听罢，又不禁有些无奈地摇头苦笑，叹道：“这就是你不爱看书的后果了，如果你像我一样喜欢看书，那你就能从一些书上知到。对于像你一样，出生时就跟他人有异，体质异于常人的，还有一种特殊的称呼，被称为巫师体质。”

    “巫师体质？”小公主皱眉难以置地道：“你的意思是说，我其实是个女巫？不可能，我才不信，你一定是在胡说八道，是污蔑我。”

    “不管你信不信，这就是事实。”爱丽丝很冷静地道，“也是不可改变的事实。”

    “我不信，我不信，你一定是在骗我。我才不是女巫，我绝对不是女巫。”小公主闻言，立即摇头不肯承认地一连串否认道。

    “好了，我们走吧，夜长梦多，在这里耽搁的越长，越可能出意外。”罗宾听到这儿，看着小公主深受打击的否认表现，轻叹了口气后，却也没有什么过多怜惜之意，只是插口向爱丽丝说道。

    在爱丽丝与小公主说话时，他除了刚才有插了句嘴外，一直都是留意着王宫那边的动静。虽然目前王宫内还是一片安静，没出什么大动静，但也随时都有可能爆发出来。毕竟小公主的房间内，应该也是有人留守的。虽然他目前还没问爱丽丝之前具体的营救过程，但想必应该是暂时制住了小公主房内留守的人，否则不可能这么安静，还没惊起什么动静。

    但无论爱丽丝是怎么制伏的小公主房内的仆人，这也都不可能是永久性的。就算小公主的仆人也知道关于丑小鸭的事不好公开报告给国王，但小公主在王宫卫队中，也有掌握些自己的亲信人手。比如那天一起出宫，负责保护小公主的那队卫兵，就因为共同参与，维护同一件秘密，也不得不与小公主绑在了一起。所以，像这队卫兵就可以通知帮忙。而且，他们也绝对会第一时间前来寻小公主通知。

    罗宾以点穴之法点了小公主的四肢穴道，让小公主暂时手脚都不能动，除了是对自己这些天来所遭受的一切，给予小公主的一点儿报复与惩罚外，最主要的作用，也是暂时制住小公主的行动能力，让他们得以在走后，不会立即被小公主赶回王宫去通知卫兵来追捕他们。

    但此时，因为爱丽丝与小公主的这番对话，就稍微耽误的时间有点儿长了。所以，虽然王宫内还没有爆发出什么动静，但罗宾为了保险起见，心里却是有些着急，便催捉起了爱丽丝。

    爱丽丝闻言，扭头有些不舍地看了王宫一眼，然后又转回看向小公主，叹道：“苏菲亚，无论如何，我希望你还是能够保重吧！就算当有一天，你会成为一名真正的女巫，我也希望，你最好不要给自己的家人带来灾难。另外，请转告诉父亲与乔安娜，对他们说，我很抱歉。但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我并不后悔。”

    说罢，也不等小公主回话，便立即转头向罗宾道：“好了，我们走紧！”话落也不多耽搁，转身就准备走。

    她为了方便今晚的行动，在前去营救丑小鸭之前，已是特别换过了身衣服，不再是参加晚餐时的那一件优雅庄重的公主裙，而是换了身比较利于行动的猎装。下身是长裤与短靴，更加方便行动。另外，也有带了些简单的行李，一些自己的私房钱与贵重物品，还有简单的几件换洗衣物，装了个不大的背包背着。

    “把背包给我吧！”罗宾见状，主动向她伸手要背包，打算自己背着。这既是出于身为男士的礼貌，也是基于现实的考虑，他明显要比爱丽丝的体力更充沛。就算他没有现在这一身武艺，男性天生也比女性的力量大，耐力强。而帮爱丽丝减轻身上的负重，也能够更加快爱丽丝的行动。

    爱丽丝闻言，自然是不拒绝，而且对他的这种主动很高兴，微微一笑，立即便把自己身后的背包解下，递给了罗宾。

    “等一下。”地上的小公主见状，忽然大声叫道。

    罗宾在接过背包，自己背上后，转向小公主道：“如果你是想为了拖延时间，那我劝你最好放弃。因为，我只会听你最后一句话，说吧！”

    “你告诉我，我不是邪恶的女巫？”小公主闻言，却没理会罗宾的这句忠告，而是十分期待地看着罗宾问道。虽然她确实也不是很在乎自己是不是真的善良，而且认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并没有什么错，但也确实真的接受不了自己是个天生邪恶的女巫。她很期待，能有人反驳爱丽丝的话，告诉她一个不同的答案。

    但可惜，罗宾却没有给予她期待的答案，而是道：“其实你那天隔空召回你的金球时，我就有过这样的怀疑了。事实最后证明，你原来真的是，我没看错。”

第一百一十五章 飞天扫帚上的女巫 她来了

    “我不是，我不是，我才不是女巫。”

    小公主见罗宾也这么说，不由立即伤心不肯承认地大声喊道。

    “做女巫有什么不好？”

    小公主的话音刚落，忽然他们上方，有个带些沙哑，但听起来却让人觉着很性感的女声，非常突兀地接口说道。

    罗宾一听到这个声音，不由得立即心头一跳，头皮一麻，连忙转身抬头循声望去。抬头一望，就见夜空之上，明月之下，一个身穿黑袍的窈窕身影正骑在一把像是个扫帚的东西上冉冉而落。

    降落的过程中，她的身影遮蔽月亮，在几人头上投下一个巨大的阴影。她头上戴着一顶宽大的尖顶帽子，面容也被遮挡在了帽檐的阴影下，让人看不清楚。

    但罗宾并不需要看的太清，只听声音就立即辨认出了这个骑在飞天扫把上的人是谁，带着不敢置信的大声惊呼道：“是你？”

    “女巫！”

    爱丽丝、苏菲亚，包括罗宾肩头的丑小鸭布兰妮，在跟着抬头见到这个女人后，则是不由立即异口同声地大声惊呼道。

    因为眼下的这个女人，正是一个传说中的标准女巫形象，总是穿着身黑袍，戴着高高的尖顶帽子，能骑着扫把飞行，阴暗、邪恶……

    而既然是女巫，罗宾又认识，只听声音就分辨了出来，那除了前任王子的那个后母女巫克丽蒂娜之外，又还能有谁呢？

    “当然是我了，我亲爱的罗宾。你不知道，自从你离开我身边后，我是多么的想念你，简直日不能安，夜不能寐。今天终于得到了你的消息，你不知道我是多么高兴，立即就连夜赶了过来。”

    这个正从夜空中飞天而下的女人，正是前任王子的那个后母女巫克丽蒂娜。当然，这个名字也只是她对外宣称的，究竟是不是真名，没人知道。

    她并没有理会爱丽丝几人的惊呼，只是看着罗宾，回答罗宾的话说道。她的语气很温柔，再加上她诱人性感的声音，听起来像是在诉说深情款款的情话。

    但听在罗宾的耳中，却只觉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忍不住有些被惊吓地往后退了一步，看着说完话后，已降落到不足地面一米，然后轻轻从扫把上跃下的克丽蒂娜，很是无奈与无助地叹道：“你来得好快！”

    在得知自己的消息被泄露出去的时候，他就已经料到，女巫那边一定会很快得到自己的消息。然后得知后，也绝对不会轻易放过他，或是派人追杀，或是亲自赶来，都有可能。这也是他选择改变自己的原有计划，把计划立即提前，今晚就走的主要原因之一。

    只是没想到，他上午才得知自己的消息被泄露出去，之后就说动了爱丽丝帮忙，选择今晚离开，逃离这里的一切，已经是把计划够提前了，可最终竟是还没能逃过。

    这个克丽蒂娜女巫来得好快，当然了，人家能骑着扫把直接飞过来，当然够快。

    阿金斯与安达尔是邻国，而且国土面积都不算太大。两国王都之间，只算直线距离的话，确实并不太远。只是限于这个世界普遍落后的交通方式，再加上两国边境因为那座魔尔森林的缘故，陆路不通，所以才显得相隔有些远。可就算如此，走海上水路的话，也就是最多不到三天的路程。

    如果有办法直接从空中飞过来，能跨越所有障碍，走最短的直线距离，那这个路程，确实可以缩短到一天内，甚至几个小时。而眼下的这个克丽蒂娜，身为一名强大女巫，就恰恰有这样的本领。

    只是据前任王子的记忆中所了解，以前并未见识过这女巫拥有飞行的本领，所以罗宾以此做为判断，也是有些忽略了这点，没料到对方会飞，自然也就料不到对方能来的这么快。而且选择从空中侵犯，入侵安达尔也是直入无人之境，根本没人能发现。

    由此延伸来说的话，罗宾之前一直在国王等人面前夸大女巫的能力，也并不算是毫无根据，信口胡说。因为就前任王子记忆中对女巫能力的了解，确实只是一知半解，管中窥豹，根本就不知道对方的真正实力到了什么水平，又究竟有多少不可思议的能力。

    罗宾此时确实是很有些无助感，他不知道到这个克丽蒂娜女巫拥有飞行的本领，自然也就想不到对方能来这么快，而且一来就找到了他，这可能是用了什么侦测魔法。另外，他也有些没料到对方这般重视，竟然是亲自赶来。而见识到对方会飞后，他便知道，这个对手也是完全超出了他意料之外的强大。他觉着以自己现在的实力对比，根本没有一点儿胜算，自然是充满无助感。

    “当然了，我会飞吗！”克丽蒂娜娇笑一声，一抬手，她那把能飞行的魔法扫把便自动落入了她手中。然后紧接着光芒一闪，这只魔法扫把立即迅速变短变小，帚尾也在这过程中消失，最后变成了一根大概有成人小臂长的短小法仗，也细了很多。

    整体看上去，很像是罗宾前世地球上大型交响乐团指挥家手里拿的那种指挥棒。或者更确切点儿说，跟哈利波特电影里巫师们手里拿的那种法仗基本一样，大同小异。所不同的是，克丽蒂娜手里这根，还能直接变成飞天扫把，有两种形态，能够互相转化。

    眼下克丽蒂娜这手一露，再加上罗宾与她之间的对话，也是让爱丽丝、苏菲亚以及布兰妮更加确认了对方的身份。而确认了这确实是那名邪恶的女巫后，三人心中都不由地下意识生出惊惧。

    站在罗宾肩膀上的丑小鸭布兰妮直接身子一缩，更往罗宾的头与脖子贴近了一些。如果她不是身子够大，而是一只更小的鸟儿的话，她简直恨不能藏进罗宾的头发里去躲着。

    她确实很重视跟罗宾之前的友谊，也把罗宾当作自己目前最好与最重要的朋友，甘愿为罗宾付出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生命。可甘愿奉献与勇于牺牲是一回事，怕不怕又是另一回事。眼下这初见之下，这个邪恶可怕又强大的女巫，还是不禁让她下意识地心生害怕与畏惧，忍不住想要先躲藏起来，这也是她的动物本能反应，趋避利害。

    爱丽丝此时也不由同样心生害怕，也是立即跟着退了一步，直接到了罗宾身边，抓着罗宾的胳膊，半藏在罗宾身后。地下的小公主苏菲亚此时同样很害怕，也想躲起来，但却苦于还被罗宾的点穴所制，根本动弹不了。而且尽管她也算是一名女巫，至少据爱丽丝说是，说她有巫师体质，但她本人显然还接受不了，也没转换过来这身份。

    而且，谁说巫师就不会怕巫师了，巫师之间也有争斗，而且下手更狠，可不是哪一名巫师，都会有保护同类之心。眼下的这个克丽蒂娜，也明显看着不像是这种有善心的好巫师，哪怕这善心只算是对巫师同类来说。

第一百一十六章 致命诱惑 恶人自有恶人磨

    “怎么样？我亲爱的继子，你最近过得还好吗？”

    女巫克丽蒂娜看着罗宾几人的害怕与戒备姿态，却是也没立即施展自己的魔法进行攻击，而且也并没再接着逼近，只是站在落下后的原地，与罗宾几人保持着大概七步远的距离，然后拉家常般地语气轻松笑问道。

    她落下地面后，抬头看着罗宾，已是能在月光之下，清楚地看到她的面容。她一抬头露脸，就立即给人一种惊艳感，那是一张美艳绝伦并充满着诱惑力的脸宠。

    有的女人的美是清纯、秀丽、高雅，让人想仔细端详着欣赏。但有的女人的美，则是妖艳、娇媚、诱惑，让男人一见，就几乎能立即激发出兽性本能，想将其压倒在身下，为所欲为。

    克丽蒂娜就是这种女人，她的美也是这种美，混身上下，简直无一处不充满着诱惑。容貌娇艳媚惑，身材也是绝好，虽然是穿着较为宽松的黑袍，也没什么多余装饰，但穿在她身上，就立即穿出了一种妖娆性感来。该凸的地方凸，该翘的地方翘，再加上她看起约三十来岁，正处在女人熟透的年纪，更是无时无刻在散发着无形的诱惑。

    不管别人怎么看，更喜欢哪种美，至少罗宾本身，对眼下这个自己这具身体的后母，就很难生出什么抵抗力。尤其想想对方还是名阴暗邪恶的女巫，以及目前还是一名高高在上的女王，且还是这具身体的后妈，就更是充满着一种别样的刺激感与诱惑力。

    从理性上而言，他知道自己此时此刻这么想很不应该，简直是非常错误与愚蠢的想法。可从感性上言，他就是下意识地忍不住要这么想。在害怕的同时，还是忍不住觉着这个可怕的女巫对他充满着致命的诱惑力。

    可能这就是这种女人的魅力，就像前任王子的父亲，已死的老国王查尔斯，也是抵抗不了克丽蒂娜的这种美，几乎是一见钟情，立即就拜倒在了对方的石榴裙下，最后为此送了性命，可谓是真死在了牡丹花下。又或者可能，她身上所散发的这种无形魅力，对男人的致命吸引与诱惑，是一种她所神展的神秘魔法，被吸引只是中了她的魔法而被影响的。实际上，并没这么大吸引力。

    但罗宾此时，实在是分辨不出来究竟是哪一种。是这个女人本身就拥有这种致命的诱惑力，简直让所有男性都难于抵抗；还是，这是一种她身上的神秘巫术，他只是受了无形的魔法影响。

    但不管是哪一种，他此时也是在暗自咬牙地极力抵抗，不断暗示提醒着自己，这是他的敌人与对手。他不能被敌人所吸引，也绝不能对敌人动心。

    他深吸一口气，压下自己心中的害怕与对这个女人的渴求**，故意笑了下以作放松，叹气道：“不算好，刚刚从青蛙变回人没多久。而且变回人后，就立即落到了另一个女巫的手里。现在，我刚刚从这个女巫手里逃脱，又遇到了你。你觉着这算好吗？”

    “是吗？”克里蒂娜闻言开心地笑着，然后看向倒在地上一动都动不了的小公主，“我刚刚听说了，这个小女孩儿也是名女巫吗？”

    “我才不是，我也不要做女巫。你这个老巫婆，给我滚远点儿！”小公主闻言，立即大声喊道。她虽然心里对这个女巫也忍不住害怕，但还是难改自己的爆脾气，出口就骂。她今天晚上，也确实是过得十分糟糕，可没什么好心情，遇上谁都忍不住想要发脾气地骂一通。

    “这可真是个坏脾气的小姑娘！”克丽蒂娜不在意地笑了一句，法仗一指，小公主便不由自主地离地漂浮起来，然后向她缓缓飘了过去，“不过，我喜欢。但是，在我面前，你最好能有点儿教养。”

    她话音一落，法杖一转划了个圈，小公主僵直的身体便不由立即在空中像个轮子般竖转了起来，转的小公主头晕目眩，不由十分害怕地大声尖叫。然后，就这么转着地像个轮子直滚到了克丽蒂娜身前。再接着克丽蒂娜法杖一点，她这才身子竖直着停下。

    她此时已是不禁转得眼冒金星，天旋地转，脸也憋得通红。如果现在不是已离晚餐过去了一段时间，并且她晚餐后，一路跟罗宾散步到这儿，路上已是消化了不少。这一轮转过后，她怕是要忍不住直接吐出来。但便是如此，她现在也是十分难受，眼泪都流下了。

    罗宾对小公主可没什么好感，见小公主被克丽蒂娜施展法术隔空摄了过去，自然也是半点儿没打算相拦。他是不会杀小公主，这几天的遭遇，也谈不上就对小公主有多恨。而且就算这小女孩儿再坏，再是天生邪恶，难以改变。他只要今晚能顺利离开，一走了之，今后不会再见到，那也就与他无关，不是他的问题了。

    所以，他会报复与惩罚，但绝没想过要杀小公主。何况对这么个还没成年的小女孩儿，他也根本下不去手。

    但他不杀，如果克丽蒂娜杀了，他也不会正义感爆发地非要冲上去拦着救。他最多就是不忍看罢了，然后，有可能的话，他会趁着这机会逃跑。就算逃不了，也至少试试。

    倒是爱丽丝终究与小公主是亲姐妹，虽然两人从小到大一直不对付，她也一直不喜欢自己这个妹妹，但此时眼见苏菲亚遭遇危险，还是忍不住下意识地伸手想要去救。还是罗宾见状，及时拉住了她，让她没动。

    至于丑小鸭布兰妮，她这些天在小公主手里可是最遭罪的，也是早在心里把小公主判为了一个邪恶的坏公主，自然也不会去伸援手。更何况，她也对此最无能为力。

    小公主此时虽然竖直站着，但在克丽蒂娜魔法的作用下，还是脚尖离地尺许地悬空漂浮着。在见识了这个老巫婆的厉害后，她一时也是不禁被吓住地不敢再多嘴了，只是默默流泪抽泣。

    “他们为什么说你是女巫？是你真的有巫师体质，还是他们只是用这个词来这么形容你？”克丽蒂娜整治了小公主一通，见小公主放乖后，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小公主问道。

第一百一十七章 小公主的转变 想做女巫

    从克丽蒂娜问小公主的这句话来看，她显然赶到的时间不长，并没有听到之前他们所有的对话，只是听到了最后那几句。如果全听见的话，她自然早已旁听清楚，不用再开口多问了。

    “不用你管，快放开我！”小公主闻言，虽然不敢再开口骂克丽蒂娜，但还是忍不住大声叫道。

    克丽蒂娜自然不会这么容易放开她，手中的魔法棒一抬，小公主又不由自主地往上飘升了几公分，吓得小公主又不由叫出声。克丽蒂娜在她的叫声中轻笑道：“如果你真的具有巫师体质，那就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女巫。这就是女巫的力量了，有了这么强大的力量，想要什么得不到？所以，你看，做女巫有什么不好的？”

    小公主听到克丽蒂娜的这番话后，却是不由有些眼中一亮地立即收声了，而且有些陷入了思考。按她自己的行事准则来看，只要能达到最终的目的与结果，那就可以不管使用什么方法。哪怕使点手段，干点坏事也不算什么。所以，如果成为女巫后的力量能够帮助她得到一切她想要的话，那确实没什么不好，而且算是她现在正需要的。

    她从出生起就是一名高贵的公主，而且是三位公主中最得国王宠爱的小公主，从小到大基本上是顺风顺水，没有什么得不到的。想要什么，基本也就是一句话的事。就算不向她的国王父亲恳求，单是她本身，在安达尔王宫内，也拥有很大的权力。称得上说一不二，生杀予夺，所有的仆人都怕她。

    所以，自身的权力以及从小到大的顺利，让她根本就不需要自身有多强大，甚至以前都没认真去想过这问题。

    可在刚才遭遇了罗宾的背叛与攻击后，她心里便不由开始意识到这点了，如果她本身够强大的话，那罗宾刚才就不能这么容易制伏住自己了，反而是自己可以轻易制伏他，那他就算想逃也逃不了。

    如果她真的是名真正的女巫，拥有像这个克丽蒂娜这么强大的力量，法仗一指，就能轻易把人束缚制伏，那她刚才也能轻易制伏罗宾与爱丽丝，还有那只丑鸭子。真能如此的话，那确实是想要什么都可以得到了。这么一想，好像确实做女巫也没什么不好？

    如果女巫都像是眼前的这个克丽蒂娜这样，她很情愿当一个这样的女巫。至于女巫都是邪恶的什么，她根本不在乎。最主要的是，她以前听过的好多有关女巫的故事中，女巫的形象都是歹毒阴险的丑陋老巫婆。所以基于以前的固有认知，她才非常不接受自己可能也是个女巫。但在见识了这个克丽蒂娜之后，就不由打翻了她以前的认知。

    尽管她此时心里仍是对这个克丽蒂娜谈不上有什么喜欢，但也不可否认的是，这个女巫确实很美，很漂亮。就算她同样身为女人，也难以否认这一点。只是这种美，有些太过耀眼妖艳的成分，但这点对她来说，也同样算不上什么，她一点儿都不介意这种耀眼的美，很希望自己将来长大后，也能这么光彩夺目，一出场就能吸引到所有人的目光与注意。

    此时此刻，她确实是不由被克丽蒂娜的话所说动，对成为一名真正的女巫颇为心动了。

    而且，当成为一名真正的女巫，拥有像这个克丽蒂娜这么强大的力量后，那也完完全全是属于自己本身的力量。不像她现在身上的权力，更多的是来源于她身上的这层身份。如果没有了这层身份，她不再是尊贵的安达尔小公主，只是苏菲亚，那又有谁会来真正尊敬她。

    就算这个身份是天生的，没那么轻易失去，但换一个假设的话。如果她离开了安达尔的国境，甚至只是离开王宫，身边没有人保护，也没人能证明她公主的身份，又有谁会尊敬她怕她？

    所以，她目前的权力与力量，其实并不是根植于她自身的。离开了这一切，她也只是个没什么力量的普通小女孩儿。唯一的倚仗，可能也就是自己出生时一起伴生的那颗金球了。而这颗随她一起伴生的金球，恰恰也正是爱丽丝刚才指证她是名潜在巫师的证据与理由。

    想到此处，她抬头向克丽蒂娜道：“你这么一说，好像确实挺有道理的，做女巫确实没什么不好？”

    “苏菲亚！”另一边被罗宾拉着的爱丽丝听到小公主的这句话后，忍不住面色一变地大声喝止。虽然刚才关于苏菲亚巫师体质的事，是罗宾不小心说漏嘴挑破的，但最终是她决定干脆如实告诉苏菲亚，好借此再打击一回这个自己讨厌的妹妹。

    她既然这么说了，再加上刚才苏菲亚处于情绪激动下暴露出的恶劣性格本质，让她心里也认定，这个妹妹终有一天，可能真的会成长为一名真正的邪恶女巫。但她自己心里这么认为是一回事，眼见此时苏菲亚竟是被那个克丽蒂娜一句话就说动，立即对身为女巫表示了认同感与接受，还是让她不禁下意识地想要制止，当即脱口而出。

    但那边的苏菲亚闻言后，却只是瞧了她一眼，便根本没多理会。克里蒂娜自然也更懒得理会爱丽丝这句根本不会产生什么影响的喝止，只是含笑看着苏菲亚，点头赞许地道：“小姑娘很受教吗！”顿了下，又问：“你叫苏菲亚？”

    “是的。”苏菲亚小公主这回很听话地答道。她并不懂得怎么成为一名真正的女巫，就算具有巫师体质，也不代表就一定会成。所以，眼下这个她生平所见到的第一名真正的女巫，就是她的希望了。或者，她可以跟这个克里蒂娜去学习怎么成为一名真正的女巫。对方眼下对自己也挺感兴趣，或者也愿意收她这个学生。

    “那你应该是约翰国王的小女儿，苏菲亚公主了？”克里蒂娜闻言，又立即问道。做为邻国，她自然对安达尔王室的情况及成员也颇为了解。而且这次动身前来安达尔之前，还特别回顾过，做到对安达尔的情况有基本了解。

    “是的，尊敬的克丽蒂娜女王！”小公主这回闻言后，态度更加恭敬地回道。从之前的老巫婆，到现在尊敬的女王，简直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克里蒂娜听后，不由更加高兴地笑了起来。笑声中，她也一收法杖，收了自己的魔法，让小公主从离地漂浮状态落下了地去，“你真是个听话又懂事的小姑娘！”

第一百一十八章 应对办法

    “咦？”

    克丽蒂娜本以为自己解开对小公主的束缚魔法后，小公主一落地就能自由活动了。但没想到的是，小公主这一落地，却还是保持着刚才的姿势，僵直着身子一动不动。而且因为双腿僵直，无法活动，也做不到在落地时立即做适应调整，所以差点儿一下没站稳，又往后四脚朝天地摔倒。还是克丽蒂娜及时发现察觉后，又法仗一指，用魔法帮她稳定住了身形。

    但也恰是因此，让克里蒂娜不由奇怪地发出一声疑问惊呼，不明白小公主现在的这状态是怎么回事，随后便立即问道：“你现在是怎么回事？浑身僵直动不了，被自己的魔法能力反噬了吗？”

    其实她刚来的时候，也有发现小公主的不对。毕竟小公主一直保持着跌倒的姿势一动不动，而且还是呈四脚朝天状的尴尬狼狈姿势。如果能自由活动，相信没人会想保持这种姿势。但她当时的主要注意力却是放在罗宾身上，所以虽然也瞧到了，但却并没就此多问。直到她对小公主生出兴趣，以魔法把小公主隔空摄到自己身边后，才发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因为她刚才也有注意到这点，所以在收回自己的束缚魔法的同时，还顺手向小公主身上施展了一个驱除负面状态的魔法。这是个小魔法，能够简单驱除身体上一切不健康的负面状态，比如头疼感冒之类的小病，或是轻微中毒之类的症状。这一个小魔法过去，就能立即驱除，恢复健康与活力。但她此时这道魔法施展过后，却是并没起什么作用，小公主还是保持着四肢僵直的状态，所以才让她更加忍不住惊讶小公主身上的这状况。

    身为一名巫师，而小公主也是一名具有巫师体质的潜在巫师，所以她立即就下意识地按照自己的习惯判断，猜测到了魔法问题上。

    生来就具有巫师体质的人，有时先天就能觉醒出某一种魔法能力。但因为从没经过系统的学习，有时这种魔法能力也很不可控，经常有失控的表现。能力弱点儿的无所谓，也造不成什么太大伤害与损失；但能力较强的，在魔法失控状态下，就有可能造成很大破坏了。

    传说中巫师与女巫天都是天生邪恶，经常到处搞破坏，其实也是有关于这方面的原因。因为许多时候，并不是一些巫师故意搞破坏，而是像这种最初的能力觉醒者，在情绪失控时很难控制自己的力量爆发，无意之间就造成了难以挽回的破坏，他们自己也控制不了。

    而像这种能力失控，有时反噬伤到自己的，也是从不少见。至少在克丽蒂娜听说过以及亲眼见到过的，这样的例子就很不少。所以她依据自己过往的习惯判断，也是立即就先猜测了这点，这也是最有可能造成小公主现在这种奇怪状态的。

    也是她来得较晚，只听到了罗宾他们交谈的最后几句，直到此时，根本还不知道小公主先天所觉醒的魔法能力是什么。如果她知道，小公主的能力完全是在于她驾驭其出生时所共同伴生的那颗金球上的话，就不会有这种跑偏的猜测了，简直有点儿牛头不对马嘴。

    “不是。”小公主闻言，自然是摇头，然后勉强扭头瞧向罗宾，道：“是罗宾做的，他在我身上戳点了几下，我手和脚就全都动不了了。而且四肢麻木，都根本感觉不到了。他说最多半个小时，就会自动恢复，也不知道真的假的？”

    克里蒂娜闻言，不由更加惊讶奇怪地扭头瞧向罗宾，生出难以置信以及大感兴趣地上下打量着罗宾，问道：“是吗？我亲爱的罗宾，只是隔了些日子没见，你竟然就拥有了这种奇特的本领，可真是让人刮目相看啊！”

    罗宾闻言，略回以一笑，道：“只是一点儿小手段，哪里敢在你面前逞能。那不过是以特殊手法，暂时阻隔了她身体的力量运行。”

    在克丽蒂娜与小公主对话之际，罗宾并没有趁机选择逃走。因为他知道，以克丽蒂娜的本事，就算放任他们先逃出上千米，他们最终也仍是逃脱不了，还是会被其随后追赶到，毕竟人家可是会飞的，而且还掌握许多神奇的魔法。

    在这茂密的森林里找人，安达尔的王宫卫队可能会觉着棘手，但对克丽蒂娜来说，简直就是轻而易举了。所以，就算克丽蒂娜刚才的注意力是大半放在了小公主身上，而有些忽略他们，他们也难以趁这个机会逃脱。

    若是只有自己一个人的话，罗宾可能还愿意冒险一试，但多了丑小鸭与爱丽丝后，他就连试也不敢试了。因为他自己目前轻功还练得不错，所以敢于一试。但多了丑小鸭与爱丽丝，那就会拖后腿了，他目前的轻功，可带不了两人一起。勉强带上后，也会成为他的累赘，拖慢他的速度与闪避。

    这其中丑小鸭还好点儿，因为她身子较轻，而且能够短暂飞行。只是这短暂飞行，对普通人来说的话，还能算是优势。但在克丽蒂娜面前，就完全是弱势了。

    以丑小鸭的能力，目前还飞不太高，一起飞简直就是送上了门去，人家更好抓了，还不如在地面上，能够借助树木与地形借行躲避。

    而另外的爱丽丝，不会武艺，只是个普通弱女子，带上自然就完全是累赘了。但他也不好立即甩下爱丽丝，自己单独逃命。爱丽丝毕竟是刚刚才帮了他的，他可不能在此时忘恩负义，扔下人家独自跑，他也做不来这种事。

    何况他自己逃，也并没把握就能逃走。既然如此，自然还是别为此给爱丽丝留一个恶印象。

    眼下他所能想到的最为有效的解决目前困境的办法，就是拖延时间，静等安达尔王宫那边爆发，然后派人出来寻找他们，这样就能成为他们的救援。

    虽然这些救援可能也起不了什么绝对作用，但毕竟多少算是一些帮助。如果赶来的高手越多，也定能起到的作用更大，他们就能趁机混水摸鱼，趁乱逃走了。

第一百一十九章 魔法解穴 生死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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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丽丝在营救丑小鸭的过程中，没可能不惊动任何人，小公主的房间里肯定有人留守。爱丽丝应该是想办法暂时制伏了留守的人，才能在救出丑小鸭后还暂时没引起什么动静。但这绝不可能一直持续，迟早会被其他人发现，或被制伏的人挣脱。然后，肯定会通知王宫卫队搜寻追赶。

    就算这边能一直保持没什么动静，罗宾与小公主一起散步出了王宫，时间久了，也肯定会引起他人注意，前来寻找。不说别的，小公主的贴身侍女与护卫就会率先着急。所以，不管哪一边先有动静，王宫卫队是一定会赶出来的。

    而只要王宫卫队能赶到，就能成为他们的援兵，来的人越多，对他们的帮助越大。最好是能惊动所有人，让那个王宫卫队第一高手马克亚当斯也赶出来。这样，才能拥有足够对抗克丽蒂娜的力量。

    不管这些王宫卫队最终能不能打败赶走克丽蒂娜，都肯定会对克丽蒂娜造成阻碍，以及让场面有些混乱。而罗宾他们，就可以趁混乱的时机进行逃走。

    就算最终是安达尔王宫这边获胜，而罗宾他们也没有机会逃走，还是要被留下，那至少也是保住了性命。比起落在克丽蒂娜手里，要强许多。最重要的是，不会让丑小鸭及爱丽丝受到伤害，他最不希望的，就是因为自己，而连累到她们。她们两个，都是对他有过很大帮助与恩情的，自然不希望因为自己的事，而使她们受伤害。

    眼下克丽蒂娜没有立即急着向他动手，罗宾也很乐意陪她拖延时间。因为拖的越久，对他越有利。

    “很巧妙的手法。”克丽蒂娜听了罗宾的回答后，转身抬手搭到小公主肩头，然后另一手的魔杖尖端亮起一束光芒，仔细照着查看小公主的状况。查看过后，她忍不住向罗宾称赞道。不过这对她来说，似乎也就是巧妙，还谈不上有多高明。

    她接着嘴里念念有词，念了几个古怪的音节，应该是在念魔法咒语。随着她的念咒，魔杖前端的光芒更亮。然后，当她咒语念完时，魔杖上猛地一道光芒射在小公主身上。

    小公主被射中后，立即闷哼一声，身子一颤，四肢猛地向外一张，然后随即落地后，手脚便立即恢复知觉，能够自由活动了。她看着自己的手脚动了下，忍不住开心地笑了起来，“我能动了，太好了，谢谢你，克丽蒂娜女王！”接着立即对克丽蒂娜行礼道谢。

    另一边的罗宾见状，对克丽蒂娜能以魔法解除他施加在小公主身上的点穴，却也并没有太多惊讶。本来他现在的点穴手法与能力，限于自身修为还太弱，内力太低，就算不上有多么高明。而且此时距离他点了小公主四肢穴道，也是差不多有将近半小时了。随着时间的推移，点穴的效果肯定也是随着减弱。

    克丽蒂娜能够以魔法解除，他并不太过意外。虽然他对于这世界的魔法巫术之类完全没有了解，是个绝对的门外汉，但他觉着这东西应该跟华夏修炼体系的法术道术也差不多。而法术中，是有能驱除身体负面效果的，想必克丽蒂娜的魔法也有类似的效果。

    虽然罗宾限于目前修为，还没能力与不够资格去学习道法。但他守着龙神殿这么个大宝库，当然也对里面的相关书籍有过涉猎，所以多少有些了解。

    小公主身上所中的点穴，对克丽蒂娜来说，确实也就算是比较顽固一点儿的负面效果，她不过只是加强了驱除负面效果的魔法，就轻易解除了小公主受制的四肢。

    解除之后，她很满意地点了下头。并且对小公主所具备的巫师潜质也很满意，在刚才检查的过程中，她同时确认了小公主确实是身具巫师体质。只是对于小公主目前所觉醒掌握的魔法能力，她还没有完全确认。但这可以容后再详细询问，眼下就不必为此浪费时间了。

    转回头看向罗宾，她关心地问道：“对了，罗宾，还没来得及问你，你身上的诅咒是怎么解除的？”

    “好像是跟我身上的巫师体质有关，但我也不是很确定。”克丽蒂娜才问罢，罗宾还没来得及开口，小公主就立即在旁边抢先答道。

    在今晚之前，她自然也是一直认为，是丑小鸭的真爱之吻解除的罗宾身上的诅咒，让罗宾由青蛙重新变回人的。但经过刚才罗宾对爱丽丝的那番解释，并由此说漏了她身具巫师体质的事后。她也不禁为此重新怀疑起来，认为很可能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的。而且她心里面，也更加倾向于认为是自己，根本不关那个丑鸭子的事。当时丑小鸭亲了罗宾后，诅咒恰好解除，只是一个巧合而已。

    “是吗？”克丽蒂娜闻言，又转头瞧了下小公主，略带琢磨地认真想了下后，点头道：“倒也确实有这个可能。”

    只有罗宾心里清楚，这件事确实跟小公主的巫师体质无关，完全是因为丑小鸭的真爱之吻。不过他见克丽蒂娜听了小公主的回答，也这样误会后，却是也很高兴对方这样误会，没有再开口另行解释。

    一来是这会让克丽蒂娜觉着，这件事跟丑小鸭没有任何关系，也就有可能认为丑小鸭是无关紧要的存在，不会特别为难对付丑小鸭；二来则是，他之前正是以这个理由向爱丽丝这么解释的，而爱丽丝也显得有些相信了，现在连克丽蒂娜这个始作俑者都相信了这个观点，也就更坐实了他这个说法的可信度。他现在若还开口解释，提是丑小鸭的缘故，岂不是自己打自己脸吗！

    琢磨地说罢后，克丽蒂娜又转回头看向罗后，脸上带着魅惑与甜蜜亲切笑容地问道：“那么现在，我亲爱的罗宾，经过这么多天后，我终于找到了你，不知道你有没有重新考虑我当时给你的那个选择？是选择生，还是选择死？”

    她说最后这句话时，脸上仍是带着充满媚意的笑容，但话里却充满着冰冷残酷的味道，是生还是死？这是生死的质问与抉择。

第一百二十章 女巫的条件

    罗宾拥有前任王子的所有记忆，当然很清楚克丽蒂娜这句话的意思。所谓死，自然很简单，就是死而已。而所谓的生，也是指能够活命，给他一条活路。但当然不会就这么简单饶了他，放他离去，而是另有条件。

    这个条件，前任王子的记忆里自然也有。却是当初前任王子还没被变成青蛙时，克丽蒂娜就曾跟他提过。

    条件是，只要王子能够放弃向她复仇，那克丽蒂娜不但不会杀王子，还愿意让王子继承阿金斯的王位，成为下一任国王。只不过，克丽蒂娜当然也不会就此放手，她会选择退居幕后，在背后操纵，让王子一听都听她的，成为她手中的傀儡。而这其中，还包括成为这个邪恶女巫的面首，向其奉献一切。

    这个条件，认真说来，其实并不算差。至少对换成现在的罗宾来说，他是能够勉强接受的。因为王位什么的，他根本就不在乎，不能真正做主就不做，他也懒得理会那些政事国事，自己乐得清闲享受，且还有克丽蒂娜这等绝色的大美人相陪。从某一方面来说，这种生活其实算是挺幸福的。

    唯一的遗憾，就是可能会缺失自由，这也是完全可以预料的。另外，就是可能很难在对方面前，维持什么男性尊严，会成吃软饭的。

    想象一番的话，应该就跟他这几天面对小公主时的日子差不多，虽然生活上各种享受都能基本得到满足，但却活得没有自由和尊严。

    其实对他来说的话，尊严也可以往旁放放，这点他也勉强能忍。唯一不能忍的，应该就是自由了。因为对他这种前世喜好独自旅游，独自生活，在外野惯的人来说，拥有自由，他觉着才是最大的幸福。

    所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前世听来的这首诗，最能表达他对自由的向往。虽然没这么夸张，但也真的不差多少。

    不过在他看来，生命的价值还是要更高些。如果连命都没有了，那也就没有了一切，还谈什么自由。所以，若为了保住性命，为了保护身边的丑小鸭与爱丽丝不受伤害。真到迫不得已的情况下的话，他可能是会选择向克丽蒂娜屈服答应的。反正对他来说，这个条件也不算坏。而且只要给足够他时间，当将来修为增长后，他就有能力脱离离开了，所以也并不是一答应，就会永远被束缚住。

    他与前任王子的价值观完全不同，前任王子所在乎的一切，父仇、国恨、家族荣耀、阿金斯的未来命运等等，他全都不在乎。自然能勉强接受的来，也不会有什么心理障碍。

    而对前任王子来说，答应克丽蒂娜的条件，简直是与他在乎重视的一切完全冲突，他自然是接受不了。所以当初，面对这个邪恶女巫的诱惑，王子自然是大义凛然地拒绝，并且立即就挥剑相向，想要杀了女巫替其父亲复仇。

    只可惜，他完全不是对手，连克丽蒂娜的一片衣角都没攻击到，就被人家随手一个魔法变成了只青蛙。而克丽蒂娜当时把王子变成青蛙的主要用意，也并不是变成青蛙她更好下手杀，而是以折磨为主。

    她想通过把王子变成青蛙，这种从身体到心理的双重折磨打击，打破王子的自尊心，从而好促使王子能答应她的条件。但可惜，王子被变成青蛙后也仍是不愿意，不但没答应，反而趁机逃走了。变成青蛙后，身体变小，倒是给了他利于逃脱的机会，从下水道里逃出去了。

    克丽蒂娜在发现王子逃走，并且自己追踪不到后，这才下命要消灭全国所有的青蛙。既然王子连被变成青蛙后都不肯答应，那自然就是只有死路一条了。

    她现在重新向罗宾提这个条件，也不知道是真看中了罗宾英俊的外表，不忍下手，还是另有其他原因。但不管如何，这对罗宾来说，至少是一个能够活命并且还能救下丑小鸭与爱丽丝的机会。

    当然了，这是非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他才有可能会答应。如果有别的选择，他当然不会。

    但可惜，克丽蒂娜似乎也看出了他有拖延时间，期望王宫内有援兵赶来的打算。所以立即就抛出了这个问题，没有再给他继续拖延时间的机会。

    罗宾侧耳倾听了下王宫那边的动静，发现还是一切正常，没有什么动乱的大动静后，不由得心忧异常，十分失望。

    在克丽蒂娜没来之前，他本来是期望于王宫内最好没人发现有出了事，他们越晚被发现越好，这样他才有机会轻松顺利地带着丑小鸭与爱丽丝离开，不必遭到王宫卫队的追赶。

    而自从克丽蒂娜来了之后，他则是调了个反，希望王宫内越早发现他们这边出了事越好。

    但可惜的是，世事往往事与愿违，他眼下非常期望王宫内能发现不对，派人赶出来，但偏偏王宫里却是一如往常地没什么动静，也没人发现到他们这边的情况。

    罗宾忍不住失望无助地轻叹了口气后，向克丽蒂娜道：“如果我选择答应你的条件，不知道你能不能放过我的朋友？别为难她们。”

    克丽蒂娜看了眼罗宾肩头的丑小鸭与他身边的爱丽丝，轻笑着点头道：“可以。只要你答应。”

    “什么条件？”旁边的小公主苏菲亚闻言，忍不住问道。

    “跟我回去继承王位，然后今后一切都听我的，我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克丽蒂娜倒也不隐瞒，直接向小公主道。顿了下，又接道：“你也跟我一起回去，我会教你怎么成为一名真正的女巫。”

    这正合小公主的意，尤其是罗宾不必送命，她与罗宾跟着克丽蒂娜一起回到阿金斯去，以后两人还是会在一起。想到这里，她不禁开心加期待地问道：“不知道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个请求，可以让罗宾娶我吗？”

    克丽蒂娜闻言，不禁意外地转头打量了下小公主一眼，然后带着些玩味与莫名笑意地点头道：“可以啊，不过得等你成年。”

    “这我可以等。”小公主立即高兴地答应。

第一百二十一章 唯一活路 挑拨离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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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宾！”

    当小公主问克丽蒂娜，她当初跟罗宾谈的是什么条件时，克丽蒂娜的回答，这边的丑小鸭与爱丽丝自然也都听到了。爱丽丝一听之下，便不由立即感动与不舍地抓着罗宾的胳膊不肯放。

    她很清楚，罗宾如果答应了这个女巫的条件，那回去就等于完全成为了对方手中的傀儡，没有任何自主与自由。而罗宾肯答应，则是为了救她和丑小鸭，不希望她们两个受伤害。

    她虽然没怎么练过武艺，也更不懂巫术魔法这些，但也看得出来，眼下这个女巫很强大，他们目前所有人加一起，都绝对不会是对方的对手，甚至连逃也逃不掉，因为对方会飞，能轻易追上他们。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克丽蒂娜想要杀他们，他们也几乎是必死无疑。尽管眼下的这棵老椴树，离王宫的距离并不远，但以克丽蒂娜的本事，绝不会容许他们能逃过这段距离。何况就算逃进去，后花园里这时也没有任何卫兵留守，还是得不到帮助，只会被这个克丽蒂娜轻易追上。

    之前她去苏菲亚的房里救丑小鸭时，苏菲亚的房里自然有人留守，是两个女仆。这两个女仆见到是她前来，虽然小公主此前有过吩咐，但她们身为仆人，又是在小公主不在的情况下，自然是不敢硬拦着爱丽丝不让进，被爱丽丝轻易就闯了进去，然后用随身携带的一把匕首制服了两人。

    爱丽丝虽然并不像乔安娜那样真修习过武艺，连半级战士也算不上，但小时候却是也在乔安娜的影响下跟着一起练过一段时间，有点儿基本的防身手段。只是她后来不喜欢，就放下没练了，但底子还在，并不算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纯粹弱女子。

    而且两相对比的话，那两个女仆比她更差，半点儿底子也没有。更何况，她们身为仆人，又哪敢真的跟她这位公主动手用强，自然是轻易就被制伏了。

    制伏后，爱丽丝还将两人捆了起来，嘴也堵上了，就是生怕她们挣脱后叫人，让她难以逃脱，也影响罗宾的整个计划。只是之前她生怕这两名女仆挣脱，现在却是不禁后悔，生怕这两个女仆挣不脱了。

    她此时自然也看得出来，在他们现在没法主动声援求救之下，只能是寄希望于王宫那边发现问题派人赶出来了。否则的话，没人知道这边出事，后花园里的卫兵之前又被小公主全都调开了，此时真的是有些求救无门。

    高声大喊，隔着一整个后花园，王宫那边未必能听到。而且他们只要敢喊，克丽蒂娜也肯定会立即动手，绝不会放任他们去求救。

    所以此时此刻，除了罗宾迫于无奈而答应克丽蒂娜的条件外，似乎也是再没别的选择了。想要活，目前看来，似乎就只有这条路。不想活的话，当然他们可以随意。

    但在有活着的希望与前提下，谁又愿意轻易去死？

    更何况他现在是三个人，想法与意见很难完全统一。丑小鸭倒是愿为罗宾甘愿付出生命也不在乎，但爱丽丝目前可做不到？

    她现在只是对罗宾的追求有些动心，还不至于真的到完全动情爱上罗宾的地步，更远不至能到生死相许。况且，就算生死相随了又能如何，在这里就这么轻易的送死了，并无任何意义。她就算拼上性命，在这个邪恶女巫的面前，也是根本帮不到罗宾什么。

    所以，她虽然为此刻罗宾的舍身付出而感动与不舍，但除了感动与不舍外，她也实在不知道，还能再做什么，能够解决他们的困境，让罗宾不必去向那女巫委曲求全。

    感动、不舍加着急之下，她眼泪都不禁流了出来，但也于事无补，还想不到任何解决的办法。

    丑小鸭当然也十分感动与不舍，用翅膀紧紧搂着罗宾的脖子，大叫着根本不愿放开。

    罗宾当然也很不想离开，而且很想对克丽蒂娜说，自己一点儿也不想复仇与复国，而且今晚就会远走高飞，远离一切，对她不会产生任何威胁，让她安安心心当阿金斯的女王就行，别非抓着自己不放。

    但他知道，就算自己这么说了，克丽蒂娜也肯定不会信。何况这女人还贪图他的男色呢，哪里肯会轻易放过他。

    只能是向爱丽丝与丑小鸭劝道：“在没人能赶来帮忙的情况下，这是我们目前唯一的活路了。不然的话，只有死路一条。我死不要紧，但我实在不想连累你们。你们都是无辜的，跟这件事没有任何关系。不用替我担心，我又不是去送死，会活得好好的。答应我，你们也要好好活着。你们活得好，我才能放心。”

    说罢，向爱丽丝道：“爱丽丝，答应我，照顾好布兰妮。”

    “你放心，我会的。”爱丽丝除了哭着点头答应外，实在是别无他法。从纯粹理智的角度考虑，也知道这是目前唯一的办法了。

    “我可以飞回王宫去求救。”丑小鸭立即道，这是她目前能想到的唯一办法了。

    但罗宾与爱丽丝听后，却都是一起摇头。丑小鸭能想到的，他们自然也早就能想到。有克丽蒂娜在，哪会容丑小鸭安然飞返回王宫。何况就算能飞回去，等她搬来救兵赶出来，罗宾不是死就是被克丽蒂娜给掳去了，哪会在这里什么都不干等着她搬救兵。

    “你飞不回去的，女巫怎么可能让你飞回去？没看她怎么抓的苏菲亚吗？”爱丽丝叹气地对丑小鸭道。

    丑小鸭闻言认真一想，也知道确实不可能，不禁伤心地道：“难道就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罗宾无奈一叹地摇摇头，将肩上的丑小鸭强行抱下来交给爱丽丝，然后郑重一点头，便毅然转身向克丽蒂娜与小公主那边走了过去。

    不过走出三步后，他却是又忽然脚步一顿停下，然后向克丽蒂娜道：“我一点儿也不喜欢苏菲亚，并不想娶她。如果你想让我答应你的话，那就最好别答应她。而且，如果我答应你的话，那以后也理应是一心一意对你，你难道还希望我有别的女人？相比起娶苏菲亚，我倒宁愿娶你。”

    “是吗？”克丽蒂娜闻言，不禁开心地笑了起来。不过笑了几声后，却是道：“我很高兴你这样说，不过以我们的名分，不适合公然在一起。所以，我不介意你娶王后。当然，这位王后也要会分享。”

    “什么意思？”苏菲亚小公主在一旁听罢后，忍不住先是茫然，然后是吃惊，最后则是转为愤怒地向克丽蒂娜道：“你也想要罗宾？”

    她却是现在才反应过来，克丽蒂娜对罗宾的占有欲，之前克丽蒂娜对她的回答中，她根本就没意识到这点。

    “不。”克丽蒂娜优雅地抬起一根手指向她摇了摇，笑道：“不是我想不想，是他本来就属于我。我愿意分享，你才能嫁给他，是你想不想的问题？”

    “你，你……你这个臭不要脸的老巫婆，罗宾是我的，任何人都不能跟我抢！”涉及到罗宾的主权问题与独占性，小公主立即就像点了炸药桶般爆发开来，态度又是立马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完全忘了之前对克丽蒂娜的尊敬与讨好了，破口大骂还不算，还忍不住想要冲上去打克丽蒂娜。

    但克丽蒂娜怎么可能会让她打到，她才一抬腿，克丽蒂娜便是反手一巴掌，“啪”地一记响高耳光抽在她脸上，直接把她抽得痛叫一声，离地飞起，又往后旋身转了三百六十度。

    接着还不等落地，克丽蒂娜又法杖一指，立即再次将她隔空束缚住，离地漂浮着，四肢完全不能动弹，还以无形的力量掐住了她脖子，掐得她闷哼连连，直翻白眼。

    然后，看着她快要咽气地不住死命挣扎，克丽蒂娜才好整以暇地冷笑着道：“我说过了，在我面前，你最好懂点儿礼貌。把你的公主脾气收起来，不然的话，我会立刻杀了你，别以为我就多在乎你这个才觉醒没多久的小女巫。”

第一百二十二章 死亡威胁 金球异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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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宾刚才忽然停下后那么说，当然是故意的。他很清楚小公主对他的占有欲，就是利用了这点，故意挑拨。

    小公主为了她自己的爱情，连自己的亲姐姐爱丽丝都不肯让，更别说克丽蒂娜这个跟她基本毫无关系的人了。

    罗宾很确定，小公主绝不会愿意对此拱手相让。所不能确定的，就是小公主究竟会给出什么反应。毕竟经过克丽蒂娜刚才的整治后，小公主已是很害怕这个强大的女巫，对其心生畏惧了。就算罗宾挑明后，小公主也很可能因为害怕与畏惧，而不敢对克丽蒂娜如何，只会打碎牙齿往肚里吞，生忍下来。

    不过，他觉着小公主当场爆发的可能性要更大。因为通过这几天的日常相处，他也算是对小公主的脾气颇为了解了，知道这小萝莉的脾气可不好，简直称得上是爆脾气，动不动就发怒。而且发怒的后果也往往很严重，惩治仆人的手段很严厉，所以许多仆人都很怕这个最小的公主，不敢轻易招惹。

    另外，则是小公主目前的年纪还太小，完全还是个孩子。虽然很聪明机灵，但心智上还谈不上成熟，所以也不太懂得隐忍，经常是有什么说什么，也忍不住自己的脾气。尤其在这种切身利益相关，动了她蛋糕的时候，更是绝难忍得下。

    果然，罗宾的判断没错。小公主当真忍不下，立即就爆发了。在这种关头，也完全忘了克丽蒂娜是个多么强大与可怕的女巫。

    直到，克丽蒂娜一巴掌就很干脆地把她扇醒了，让她立即意识到了现实。这个女巫，她绝对惹不起，可不像爱丽丝那么好欺。

    尽管爱丽丝也并不软弱，不是只会一味对她容忍，也有对她的反击。但有时候，还是多少对她顾念点儿姐妹之情的。而且有时候，也不愿意太跟她这个没成年的小女孩儿太过计较。相比起克丽蒂娜来，爱丽丝这个她从小到大的对头简直称得上善良。

    此时此刻，小公主竟是难得地有些良心发现悔过，觉着爱丽丝实在算是位好姐姐了。比起这个女巫克丽蒂娜来，爱丽丝不知要好了几万倍。至少无论再怎么样，爱丽丝从没动手打过她。

    而这个克丽蒂娜一动手，简直就是直接下死手。小公主被掐得喘不过气，这时才知道害怕与恐惧。她手脚乱动挥舞地挣扎着，气都喘不过来，自然也是说不出话，只能以眼神向克丽蒂娜不断示意求饶。

    但不知道是克丽蒂娜没领会到，没明白她求饶的意思，还是别的原因，反正克丽蒂娜见状后，还是并没立即放开她。不过，那股掐着她脖子的无形力量，倒是也并没再更加收紧，只是保持着现在的力度，带给她死亡的压力与恐惧。

    “苏菲亚！”

    这边的爱丽丝见到小公主双眼翻白，眼看着似乎随时要被掐死，又立即忍不住关心地大声惊呼。

    不管她再怎么不喜欢苏菲亚，这也毕竟是她的亲妹妹，该有的姐妹之情她还是有的。尤其在这种关头，更是不禁把这点感情放大了。再是无论如何，她也不希望眼睁睁看着苏菲亚死在她面前。

    惊呼过后，爱丽丝立即就忍不住向那边跑了过去。尽管她很清楚自己绝不可能是女巫克丽蒂娜的对手，但在这种时刻，还是想要尽一切可能与努力去救苏菲亚。不管有没有用，她也都要做。毕竟血浓于水，她们是亲姐妹。这种时候，她不可能无动于衷。

    只是，她才跑出三步，就立即被刚才已在三步远外的罗宾一把拉住了，不让她过去。

    对于小公主现在的这种遭遇，罗宾在开口挑拨之前，就有料到。而小公主就算也有巫师体质，又怎么可能会是克丽蒂娜这个真正女巫的对手。从任何一方面，身高、大小、力量等等，都绝不可能。克丽蒂娜动动手指，就能轻易把她制服。而在克丽蒂娜因为小公主的爆发动怒之下，也极有可能一下忍不住地立即杀了小公主。

    但罗宾虽然有提前预料到了可能有这种后果，但还是这样做了，因为他并不是很在乎这个令他十分讨厌的小萝莉的生死，也不在乎这个后果。他是不会自己亲手杀小公主，也不忍心以及没必要对这个还没成年的小女孩儿动手。但克丽蒂娜要杀的话，他也不会正义感发作去拦。即便这后果算是他故意挑拨造成的，他也可以不在乎，反正又不是他动的手，他只是动了下嘴皮子而已。

    不过他挑拨的目的，倒也并不是就为了借克丽蒂娜的手杀死小公主，他对小公主，还远不至于到非除之而后快的地步。他这么做的目的，只不过是想要借此再拖延上一段时间。

    只要他挑开了，除非小公主能强忍下不发作，就这么忍了。否则的话，只要发作，无论两人各有什么反应，都会再拖延过一段时间。

    而眼下时间对他来说是很宝贵的，每多拖延过一刻，就多一分可能等到王宫内的援兵赶出来。

    罗宾此时拉住爱丽丝，自然是不想爱丽丝上去送死。他好不容易靠委屈求全，答应克丽蒂娜的条件而保下爱丽丝了，哪能再让她过去送死。何况就现在的情况看，克丽蒂娜也未必会真杀小公主。从其刚才的话就能看出来，她似乎还打算饶小公主一次，眼下不过是个更加严厉的惩罚而已。只是这个惩罚很危险，已是非常接近死亡。她只要稍多加点力，就有可能随时掐死小公主。

    “别拦我，让我过去。不论苏菲亚再怎么样，她都是我妹妹，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她死！”爱丽丝被罗宾拦住后，立即大声叫道。

    但罗宾自然不会放她过去，劝道：“没事，她不会杀苏菲亚，只是惩罚而已。”

    “什么惩罚，苏菲亚就快死了。你看看她，已经要喘不过气了！”爱丽丝关心则乱，可看不出克丽蒂娜只是在惩罚小公主，大声哭喊着不住挣扎，想要挣脱罗宾闯过去。

    但她的力气，又怎么可能挣脱过罗宾，只是徒劳。不过，就在罗宾打算继续要劝，并且想要开口让克丽蒂娜别太过时，忽然感觉手心中一热，热得都有些烫手，同时红色的光芒从他手中耀眼大放。

    低头一瞧，才发现是他左手里一直攥握着的小公主那颗金球。自从之前他为防小公主利用这颗金球攻击他而没收之后，就一直紧握在自己手里。只是之前这颗金球一直没什么动静，没想到就在此时，竟忽生异变，可能是感受到小公主正遭受到了生命威胁。

    毕竟两者共同伴生，某方面来说，可以算是同为一体。在这种性命悠关的危急时刻，便很有可能激发出相应的变化。当然，也有小公主在面临此刻的生命威胁时，而更加激发出了求生的潜力，觉醒出了更大的力量。

    此时这颗金球，不但在罗宾手心里不断发光发热，而且还不住地颤动，力量也越来越大，想要挣脱罗宾手掌的束缚。

    另外，小公主与这颗金球之间的感应控制力，也是远超出了之前的距离。之前小公主对这颗金球的有效控制距离，还不足一米。而眼下他距离小公，主则是至少两米开外。

    这颗金球的忽然异变，也令爱丽丝不由停下了挣扎，十分惊讶地瞧向罗宾的左手。

    同时，她怀中的丑小鸭也被吸引。紧接着，克丽蒂娜那边也发现注意到了，也是忍不住惊讶地瞧过来。

    就在她转头之时，罗宾立即心中一动，摊手松开了对手中这颗金球的束缚。

    然后，这颗金球便立即绽放着耀眼的红光，拖出一道金红色相间的尾芒，像是一颗小流星一般，急速呼啸着向克丽蒂娜直接飞撞了过去。

第一百二十三章 高防魔抗 真正力量

    金球呼啸着飞撞而来，直接就往克丽蒂娜脸上撞去。

    克丽蒂娜见状，又是不由吃了一惊，连忙法杖一转，一颗魔法飞弹发射出去，迎撞向这颗飞来的金球。

    魔法飞弹是比较低级的魔法，她不需要念咒，直接便瞬发而出，速度很快。这道魔法的本质，其实是一团压缩的空气。空气本来是看不见摸不着，没什么质感的，但当把一大块压缩成一小团后，就有了十足的质感。尤其在击中目标后，原本压缩的空气，还会在失去魔法束缚后，立即解压释放，能形成一定的爆炸效果。先撞击，再爆炸，算是有双重伤害。

    克丽蒂娜所瞬发的这团魔法飞弹，约有拳头大小。原本无形无色的空气，在被高度压缩之后，也能够明显看出形状与运动轨迹了。

    “砰”地一声，这道魔法飞弹毫不意外地迎面拦截成功，撞在了飞来的小公主那颗金球上，并立即炸开。

    只是撞击炸开后，却并未能把这颗金球如愿从空中击落，撞落到地上。而只是把金球撞炸得往后一落，晃落了下，另外就是金球上所散发的红色光芒消散了些。然后立即重新一扬，再次发力撞来。

    克丽蒂娜见状，不由再次大吃一惊，又是接连两颗魔法飞弹次第发出，迎撞拦截向金球。与此同时，她身上有道魔法光芒一亮绽放，似乎是触发了身上的什么魔法物品。这道光芒亮过后，她立即往斜后方轻轻一跃，速度极快地闪避开金球的撞击路线，拉开安全距离。

    她刚才法杖一转，另行施展魔法飞弹的同时，自然是收了原本用来束缚小公主与掐其脖子的魔法。

    魔法一去，小公主立即掉落在地上。只是她刚才已被掐得有些快失去了意识，眼下魔法一松开，还是不禁十分虚弱，掉落在地上后也无力维持身形站稳，直接就摔倒了。

    不过摔倒在地面后，她也顾不得立即站起，只是大声咳着，大口喘气，贪婪地呼吸着急需的空气。

    “苏菲亚！”爱丽丝见状，又不由立即叫了一声，向小公主跑去。

    罗宾此时眼见那颗金球竟奏奇效，逼退开了克丽蒂娜，便也没再硬拉着爱丽丝，松手放开，任她跑过去扶小公主。同时，他也紧随着立即一个纵身，后发先至，先爱丽丝一步赶到了小公主身边。

    不过他先行赶来，自然不是为了保护小公主，而是先提前过来替爱丽丝戒备，以保护爱丽丝。

    另一边，克丽蒂娜接连而发的那两颗魔法飞弹也都先后拦截撞击到了小公主的金球上。这两颗魔法飞弹紧接着先后击中金球，立即便把金球上的红光打灭了大半，也更加往地面晃落了些，但最终却仍是勉强维持着没掉到地上，晃悠悠地到了原本克丽蒂娜所在的位置，悬停在了小公主身前，没再继续追打克丽蒂娜。

    虽然这颗金球并没真的攻击到克丽蒂娜，但先后三颗魔法飞弹，都不足以把这颗金球打落到地面上，也是不禁让克丽蒂娜对这颗金球深存戒备。一时之间，也有些忌惮地没有再立即攻击，只是仔细打量着金球，疑问道：“这是什么东西？？”

    话落一顿，又看向小公主问道：“这就是你觉醒的魔法能力吗，苏菲亚？能控制某个魔法物品？这东西，似乎不是普通的魔法道具。”

    这颗金球是从罗宾手里飞出来的，她原本还以为是罗宾为了她所特意弄来的什么秘密武器。但当此时，这颗金球悬停在小公主的面前后，她立即就判断了出来，这东西并不属于罗宾，而是属于小公主的，刚才也是小公主在控制。而且是因为刚才遭受到了死亡威胁，所以才忽然爆发，激发其潜力，觉醒出了更大的力量。

    不然的话，小公主若早有这个本事的话，早就拿出来用了，何必还要受她威胁，等到快被掐死时才用。

    正如罗宾所说的，她刚才确实并没打算要真的杀死小公主，而只是打算给其一个严厉与重重的处罚，让这个被宠坏的安达尔小公主能够深刻记住这次教训，在她面前要学会听话懂礼貌。没想到，处罚与教训尚未完成，却反倒让小公主在面临死亡的威胁下，激发潜力，觉醒出了更大的力量。而且这颗金球也确实十分神秘古怪，拥有很大的魔抗性。

    此时小公主缓了片刻后，终于喘匀了气，也在赶过来的爱丽丝挽扶下，从地上站了起来。看着悬浮在自己面前，不住散发着红光的自己这颗金球，她微微露出一笑，抬手接住，喜爱地摩挲了下，抬头向克丽蒂娜道：“它当然不普通，是跟我一起出生的。不过之前，我还不知道它有这种力量。”

    “伴生魔法物品？”克丽蒂娜闻言，又是不由露出大为惊讶的表情，而且比之前表现的更加惊讶，还有些难以置言，口中喃喃道：“原来传说是真的，真有这样的人！”

    “什么传说？”小公主闻言，忍不住问道。她对于自己的巫师体质，在接受之后，也是不禁感到很好奇，很想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而克丽蒂娜做为一名真正的女巫，无疑是一个能够给她答案的人。她的身边，可没有这样的人。就算爱丽丝再是博学多才，博闻广记，对巫师之类的也是了解不多。因为关于巫师的的书籍，她平常根本就接触不到。

    “你跟我走，我回去会详细告诉你的。”克丽蒂娜又向小公主露出一笑，展现自己友好地道。

    “苏菲亚……”爱丽丝一听之下，生怕小公主又被这个女巫诱惑，立即便要开口相劝。

    不过小公主没等她说完话，就立即抬手示意打断，然后仍是面对着克丽蒂娜道：“你刚才可差点儿杀了我，你认为我还会跟你走吗？”

    “我刚才并不打算杀你，只不过是给你个处罚与教训而已。”克丽蒂娜闻言，语气轻松不在乎地道：“如果我真要杀你，你现在早就是一具尸体了，哪还会有机会站在这里跟我说话？而且，如果不是我刚才让你面临了真正的死亡威胁，又怎么会激发出你的潜力，让你觉醒出真正的力量？”

    “从这方面来说，你还应该感谢我。而且，身为一名女巫，面临死亡的时候可多得是，这不过是很平常的罢了，不必放在心上。跟随我，我会让你成为一名真正的女巫，并且会让你成为史上最伟大的女巫！”

第一百二十四章 破魔功效 翻盘反击

    “来吧，追随我！我会让整个大陆，都记住你的名字，让你成为被人永远传诵的传奇！”

    克丽蒂娜极具煽动性与诱惑性地向小公主道。

    她话音一落的同时，忽然小公主手里正握着的那颗金球又立即红光大盛绽放了一下。克丽蒂娜见状，立即不由面色一变，有些难看。

    在克丽蒂娜说这些话时，罗宾不禁感到头稍微有些昏沉。不过只是稍微一下，然后他识海内的龙神殿忽然微微一振，立即便让他清醒了过来。这让他意识到，克丽蒂娜刚才在说这番话时，应该是暗中施展了一个无形的魔法，能够煽动与诱惑他人，加强其说服力。

    若是普通人，说不定立即就中招了。而且就算不普通，换做平常的三级以下战士，恐怕也经不住克丽蒂娜的这番魔法诱惑。幸亏罗宾并不是普通的三级战士水平，不但身具内力，识海中还有个龙神殿，哪里会被这点儿诱惑魔法中招。

    其实就算没有龙神殿坐镇这个大杀器，只是前任王子本身，也并不会就轻易中招。

    在识破克丽蒂娜的这个魔法后，罗宾不由立即想起了在前任王子的记忆中，也有关于克丽蒂娜诱惑魔法的相关记忆。当时克丽蒂娜为说服王子答应她的条件，也曾暗中施展了这个魔法针对王子。

    但不知是因为王子对克丽蒂娜仇恨太深，还是真的具有精灵血脉的关系。当时也只是稍微被迷惑了下，就立即清醒过来，并没中招。

    而眼下除了他，小公主与爱丽丝看样子也并没中招。原因应该是小公主手中的那颗金球忽然红光大盛闪了一下，以克丽蒂娜的脸色推断，应该是金球的这一闪，破解掉了她这个魔法的作用。

    这颗跟随小公主一同伴生的神秘金球，看样子不但有高防抗魔属性，还拥有破魔属性。就是不知道，是否真的任何魔法在这只金球面前都不起作用，会被其破解掉。

    如果真是如此的话，那这颗金球对于所有巫师，可就称得上是大杀器了。而今晚因为这颗金球的忽生异变，说不定也能使目前的局面得到反转。

    如果克丽蒂娜的所有魔法在这颗金球面前都会失去作用，那他还用怕什么。失去魔法的女巫，就像失去爪牙的老虎，怕是比只猫也强不了多少。没有了神秘强大的魔法力量，罗宾完全不用怕克丽蒂娜。

    而且，如果事实真是如此的话，这颗金球被激发潜力产生异变，还是缘于克丽蒂娜为了惩罚教训小公主而让她遭受面临了真正的死亡威胁。在真正濒临死亡之际，小公主才真正得以激发出自身潜力，觉醒出了她真正的力量。

    所以，认真说的话，倒确实是应该感谢克丽蒂娜。只不过，这对克丽蒂娜来说，可就等于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简直是自作自爱，弄巧成拙，此时心里估计也肯定在后悔呢！

    小公主虽然觉醒出了真正的力量，但对于巫师与魔法之类，毕竟还是一无所知，却是并没察觉到克丽蒂娜暗中施展的那个魔法。虽然她也注意到了自己手中的金球红光一闪亮了下，但只以为是某种异动，正常情况，并没多想其他。因为在克丽蒂娜这个魔法对她起作用之前，这颗金球就已提前破解掉了，所以她丝毫没受到任何影响，自然也就没有感受到，无法察觉。

    对于克丽蒂娜煽动性的话，她撇撇嘴不在意地道：“如果我注定会成为史上最伟大的女巫，留下自己永远的传奇，那我为什么还要追随你？我想，这世上绝不止你一个女巫能够让我学到相关知识，让我成为一名真正的女巫。所以，我不需要你，尤其不需要一个很可随时杀死我的老师。”

    “我说过了，刚才只是对你的一个惩罚，并不是真的打算杀你。”克丽蒂娜面色缓和了下，又立即解释道：“我的教导确实可能会很严厉，但绝对能够让你更快成为一名真正合格的女巫。而任何一名真正合格的女巫，哪有不经历上几次生死考验与磨难的？这世上的女巫与巫师当然不止我一个，但你想要再遇到一个，恐怕很难。所以，你要想尽快成为一名真正的女巫，我就是你现在最好的选择。”

    她这番话解释得确实很有道理，甚至是相当有道理。但可惜，小公主还是不领情，在面前了刚才的死亡威胁后，她可不会再信任这个克丽蒂娜。更别说，这个臭婊子老巫婆竟然还打算跟她抢罗宾，这个绝对不能忍。单是有这点，就算克丽蒂娜说得再有道理，讲的天花乱坠也没用。

    “不用再说废话了，你这个可恶的老巫婆。”随着小公主的话，她手中的金球红光大放，现在这颗与自己一同伴的金球，就是她最大的底气与倚仗，“如果刚才算是考验的话，那你也不妨经历一次。如果你也能让我掐着你脖子，掐到快死的话，我就相信你的话。”

    话音一落，她也不等克丽蒂娜的回复，手中的金球便又立即被她隔空控制地飞起，向着克丽丽蒂娜急速飞撞了过去。

    克丽蒂娜见状，又是不由面色一变，愤怒地厉声道：“你会后悔的，你这个乳臭还没干的小丫头！”

    说罢，便立即魔法杖一指，一颗拳头大的火球立即凭空生出，向着飞来的金球迎面拦截撞去。

    火球飞出后，她又接着法杖连点，三颗魔法飞弹分别向罗宾、爱丽丝与小公主飞射了过去。

    此时此刻，她也不奢望罗宾还能再答应她刚才的条件了。眼下对方有了倚仗，有了翻盘的可能与机会，自然不会任由她随意摆布。在刚才，她的强大确实无人能敌。

    但眼下，小公主的这颗金球便能抵挡化解她很大一部分的魔法攻击，对方再不是只能任由她攻击的靶子，而对她产生不了什么威胁。

    确实，她猜的没错，罗宾此刻既然瞧到了有翻盘的可能，自然不会再答应她的条件，任由她摆布，成为从此以后失去自由的傀儡。

    眼看着这三颗魔法飞弹呼啸着飞射而来时，罗宾立即返身一手一个，将爱丽丝与小公主分别揽到他的怀里，然后施展出“鬼影百变”的轻功，身子一晃，就立即速度极快地躲开了这三颗魔法飞弹的攻击。

第一百二十五章 轻功避击 暗器制敌

    金球的异变，自己真正力量的觉醒，带给了小公主强大的自信与敢于对抗克丽蒂娜这个强大女巫的底气。但有底气是一回事，如何能真正发挥，又是另一回事了。

    她毕竟是才在生死关头下被激发潜力觉醒了这种力量，熟悉都还没来得及熟悉，更谈不上有任何练习与技巧了。所以当面对克丽蒂娜的一发火球撞向她的金球，接着又立即三颗魔法飞弹向他们三人分别攻击飞射来时。她立即不禁有些惊慌失措地不知该怎么办了，下意识地就想先召回金球，抵挡那三颗魔法飞弹，解救他们三人。

    没错，确实是他们三人。此时此刻，因为面临刚才的生死威胁，才让她真正意识到了爱丽丝对她，是真的有姐妹之间的亲情的。虽然以前对她不好，从没给过她好脸色，处处与她作对，以及与她争夺各种东西；但真到了这种生死关头，爱丽丝还是立即显出了对她的关心，她也是意识到了爱丽丝的好。

    所以，虽然她还谈不上立即就与爱丽丝和解，化干戈为玉帛，从此以后姐妹情深，相亲相爱，但心里面的态度以及以前的固有想法已是下意识地转变。不说别的，至少此时也是同样担心爱丽丝的安全，想要尽己所能解救爱丽丝。

    至于爱丽丝与罗宾合谋算计她的事，可以容后再来讨论与计较。再怎么说，她们也都是两姐妹。在此刻面对外敌之时，当然是应该一致对外。内部矛盾，可以过后再内部解决。

    对于罗宾也是一样，事后再跟这家伙算账。而且在她心里，也是早已把罗宾当成了自己的内部人。且罗宾不论再是如何，她心里既已认定这就是她想要的爱呢与幸福，不管如何，她也不会放任不管，眼睁睁看着罗宾死。至少也要自己先得到手里，至于当自己可能有一天厌倦了，那也是自己不想要了，可不会容许他人轻易夺去。既不能夺去罗宾的人，也不能夺去罗宾的命。罗宾生是她的人，死也要是她的鬼，只有她才能有权处置罗宾的一切、

    当此之时，也不容她多想，都只是下意识地想法。反正无论之前罗宾与爱丽丝做了什么，眼下他们三人都应该同仇敌忾，一致对外，先解决眼前这个最大的威胁克丽蒂娜才是要紧。所以，除了她自己，她也不容另两人有失。

    只是，就在她下意识这般想，并且想立即召回金球先救他们三人时，却不防罗宾已是先一步行动，而且速度这么快。

    这让小公主与爱丽丝都没料到，在罗宾反身挟着她们迅速移动躲过魔法飞弹的攻击时，都是不由发出了声惊呼。

    惊呼声中，罗宾却顾不得她们两人的情绪。脚一沾地的同时，立即松手放开两人。然后立即伸手往腰间一抹，随即扬手打出，便见得三道银光一闪，三把飞刀立即呈现头尾相连的连珠之势向着克丽蒂娜飞射了过去。月光之下，宛若一道相连在一体的银蛇。

    而细看之下，便能发现，这三把飞刀，其实是三把银质餐刀。

    罗宾之前为准备晚上的出逃时，实在不方便随身携带兵刃，否则便有些解释不过去，容易惹人生疑。

    所以无论手半剑还是枪矛这种很明显的兵刃，他都不好随身携带，只能是带了一把匕首防身。但他后来又觉着一把匕首可能不够，于是在餐厅吃完晚饭，等所有人离席之际，还不引人注意地偷偷摸了几把餐刀藏在身上，以备防身之用与不时之需。眼下，便是正派上了用场，用餐刀当作飞刀投掷。

    这手飞刀术，却也是前任王子身上所带来的技能。前任王子因为弓箭射得很准，可谓百发百中，所以在其他投掷类兵刃上，也是更有些天赋与优势。

    而弓箭不方便随身携带，有时出席些场合，也是不准带兵刃参加。所以，王子私下里还苦练了飞刀技术。相比于弓箭，飞刀就很利于贴身收藏了。藏好的话，也不容易被人发现，不会被人看出来。身上备着几把，也能以备不时之需，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

    相比于弓箭，飞刀的威力无疑要小了许多。靠徒手投掷，距离上也是大大受限，远不如弓箭。但好处是能够便于隐藏，发射时有更大的突然性，常常能出人意料，来不及防备，在猝不及防之下中招。

    在华夏武学体系中，像这种徒手投掷类的短小兵刃，无论飞刀、袖箭还是金钱镖、飞蝗石之类，都是统称暗器。而且并不限于只是徒手发射，还有机括类的。有时这种机括类的暗器，设计精巧，暗藏玄机，还往往威力更大。

    但不论徒手还是机括，在暗器一道上，也同样都包含着很大的学问，甚至能够独列一门。有些江湖门派，武林帮会之类，更是以暗器称雄，让人闻风丧胆，也是门厉害本事。

    而暗器一道，甚至可以算得上现代化热武器，枪械类的前身。有些暗器的厉害与威力程度，也几乎是不下于现代化的枪械了，只是不具有普适性与大规模扩大化生产的能力。

    前任王子既然有暗器方面的本事与基础，罗宾在发现这一点后，自然也是没有浪费。在龙神殿内找了本暗器类的秘笈，更加深研学习了一番。

    他倒是还有想过试制那本秘笈中的某件大威力机括类暗器，来作为自己隐藏的秘密武器，也是当作自己的底牌与倚仗。但可惜，那件暗器的制作方法十分复杂繁复，并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制造出来，派上用场的。

    所以，限于他今晚计划的突然提前，这个本来也是属于他原本计划中的一环，自然也是还没开始就直接胎死腹中流产了。

    不过，这件机括类的大威力暗器来不及制作，但徒手暗器方面，罗宾倒也是在前任王子的原有基础上学到了不少新本事。比起前任王子在这方面，更加厉害。再加上有内力之助，手法也更具多变，施展时能发挥各种不同妙用。

    眼下他所施展的这招，便是他从那本暗器秘笈中学来的一招，叫做流星赶月连珠式。

第一百二十六章 飞刀破盾 匕首妙用

    因为罗宾的先一步行动，是在小公主真正动念起意召回金球之前。所以这一举动，也打断了小公主的召回之举。之后发现罗宾已经带着她与爱丽丝避开了魔法飞弹的攻击后，自然也就不必再召回了。

    她没动念召回，金球自然还是按原先轨迹行动，立即与克丽蒂娜的那颗火球撞到一起，发生了爆炸。

    不过爆炸之后，这颗金球却仍是像之前遭遇魔法飞弹撞击后一样，并没有被击落，只是往后迫退晃落了下。

    由现在来看的话，这种撞击遭遇，似乎也应该是金球上的破魔效果所造成的，并不只是抗魔。在遭遇撞击的那一瞬间，金球实际上是破解了克丽蒂娜的魔法。这才让其魔法没有发挥出应有的真正威力与效果，将金球撞落，只是在冲击力下，让金球晃落了下。

    另外，也应该是这金球目前的破魔效果还并不怎么强大。面对刚才克丽蒂娜暗中施展的那个加强其说服力的这种小魔法，基本没怎么受影响就轻易破去了。而面对魔法飞弹与火球术这种更厉害些的魔法，其破魔效果便不怎么明显了，同时自身也会受到些影响。

    而破魔效果的威力强弱，也理应是与小公主的实力挂钩的。虽然小公主在刚才面临真正的死亡威胁时，而激发出了潜力，觉醒了自己真正的力量，也让这颗与她共同伴生的金球产生了异变，拥有了破魔效果。但毕竟她年龄还太小，实力还太差。且这种激发潜力所获得的力量，也完全没来得及熟悉与练习。

    所以，就算这颗金球拥有破魔效果，在这种正面撞击下，仍是讨不了太多好。并不能真个无往不利，破除克丽蒂娜的一切魔法。

    在这颗金球与火球撞击，发生爆炸往后迫退晃落了下的同时。那三颗魔法飞弹也分别从罗宾他们三人原本的位置穿击而过，然后直往后落空而去。显然这三颗魔法飞弹在失去克丽蒂娜的进一步控制下，并不具备自动尾随追击目标的效果，不会拐弯打来。

    这就像开弓没有回头箭，发射出去的魔法跟射出去的箭一样，基本是很难再做二度控制改变路线的。另外其攻击距离也有限，一般也很难超过弓箭的射击距离，要短得多。否则的话，弓箭手就称不上是法师的克星了。正因为弓箭能先一步远距离射杀，远超过魔法的攻击距离，才称得上是法师的克星。只要能让弓箭手拉开足够的距离，射不死法师也能耗干其魔法。

    当然，魔法的实质有效攻击距离，也视施展魔法的巫师实力水平如何而言。一般当然也是实力越低的，攻击距离越短，越高的则攻击距离越长。另外还有些特殊魔法，也算是有远距离攻击的优势。

    罗宾前世做为一名游戏公司的码农，同时也是一名游戏爱好者，当然很清楚拥有远距离打击能力的弓箭手是法师侧的克星，这世界也有关于这点的说法与传言。

    而据说拥有部分精灵血统的前任王子，恰恰就是一个优秀的弓箭手，甚至称得上是一名神射手，百发百中。罗宾继承了前任王子的一切，当然也有继承这点。但可惜的是，眼下他这个神射手却恰恰没有弓箭在手，自然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否则的话，只要能拉开足够距离，再拥有足够箭矢的话，就算没有小公主新觉醒力量的金球之助，他也一点儿不怕克丽蒂娜。

    当然了，现在说这些也是晚了。如果能早料到克丽蒂娜会今晚就这么快出现的话，他肯定无论如何，都要想办法随身带上弓箭。但可惜，他不是神，无法提前预知。

    眼下既然不能靠这方面的优势来远程打击克丽蒂娜，那罗宾也就只好冒险尝试另一办法。对付巫师，除了靠弓箭手这种天然克制的远距离打击外，还可以靠近。一旦让战士近身，突近到巫师三步远之内，那这名巫师就危险了。所以，罗宾眼下既没弓箭在手，便只好采用这个办法。只要能够突近到克丽蒂娜身前，他就有获胜的机会。

    巫师与女巫们虽然拥有神秘强大的魔法，但往往大多法力强大，而身体则较虚弱，远不足以跟战士抗衡。一旦被接近后，魔法来不及施展，就能被战士一剑砍翻或一拳打倒。总之，只要被近身，绝对讨不了好。

    罗宾目前虽然还有暗器这一优势，但身上能够当作暗器的东西却也不多。晚餐结束时趁人不注意，偷藏在身上的餐刀，也就总共五把，这绝对远远不够。

    更别说，他的暗器有效射程，未必就能强过克丽蒂娜的魔法发射距离，反而可能是对方更胜一筹。因此，他不能拿这点冒险。否则的话，如果对方射程比他远，他还是只有被吊打的份儿。

    反不如现在这般冒险一试，只要能够近身，他取胜的把握同样很大。再加上有小公主的金球之助，帮忙吸引火力，他也更有机会。

    所以，在三把飞刀发射出去的同时，他立即又身影一闪，紧追着飞刀之势，弹身射了出去。

    他的鬼影百变轻功，速度极快，身影一闪，似乎原地会留下幻影，身后也隐约有残影出现。

    事实上，这套轻功完全练成，发挥到极致后，确实会出现这种效果。每变化身形一次，就会在原地留下一个幻影，能够迷惑敌人。因为速度极快，身后也会拖出道道残影。

    但限于他目前的功力修为太弱以及修习时间太短，却是远不足以真正发挥这套鬼影百变轻功的真正威力。但即便如此，短短几天，再加上利用龙神殿内的时间延长翻倍，却也是让他在这套轻功上堪堪入了门，施展时隐约有了些影子。不过却也是似有若无，不注意仔细看的话，根本就看不清，发现不了。

    克丽蒂娜在火球术之后所紧接着发射的那三颗魔法飞弹，其实也并未寄希望就能立即奏效，靠三颗魔法弹就收拾下罗宾三人。她只是希望小公主为了解决这三颗魔法飞弹，会召回金球，这样她就能弄得小公主手忙脚乱，有可趁之机了。

    却不承想，小公主刚才倒确实是乱了。只是慌乱才起，还没来得及真正动念召回金球，就被罗宾提前一步行动打乱了。而这一打乱，也同时打乱了克丽蒂娜的计划，让她大出意料之外。

    她既没料到罗宾会忽然抱着小公主与爱丽丝躲开，赶在了小公主召回金球之前，更没料到罗宾此时的速度竟然这么快。虽然据说阿金斯家族的祖上有精灵血脉，而罗宾原本的武艺，也确实有速度上的优势，较侧重于敏捷方面。但眼下几个月没见，也未免提高的太快了，他眼下的速度，何止是有精灵血脉这么简单，简直都快赶上真正的精灵了。

    按罗宾刚才所说的，他是才解除诅咒，从青蛙变回人没多久。所以按理这几个月内，他应该是一直保持着青蛙的形态，无法正常练习武艺才是。怎么才变成人不久，就忽然一下提高了这么多。别的且不说，单是速度方面，与以前相比，简直就是突飞猛进。

    “难道是从青蛙变回人后，还拥有了青蛙的超强弹跳力，因此而增加了速度不成？”克丽蒂娜此刻心里，都忍不住要这样怀疑了。实在是罗宾眼下的实力增长，与以前相比，显得太不正常了，不由得她不起这种古怪的怀疑。

    只可惜，她虽然以前也有过把人变成青蛙的例子，但却很少有变回来的。少有的几例，似乎也没出现过这种情况。实在是让她有些弄不明白，这是否到底跟变成青蛙有没有关系。

    做为一名女巫的职业习惯，她下意识地很想忍不住就此研究一番。但是可惜，眼下却容不得她多想。

    因为罗宾带着小公主与爱丽丝躲过她那三颗魔法飞弹的攻击后，紧接着的行动，又是大出她意料之外。

    她根本还没来得及针对小公主做进一步攻击与布局，罗宾竟是就已率先向她发动了攻击，让她不得不选择先防守自身。

    面对罗宾扬手打来的三把飞刀连珠射来，她立即挥动魔法棒施展了一面“空气盾”进行阻挡。

    空气盾确实是由空气形成的，但当然不是普通空气那种如若无物的稀薄度，那根本连根羽毛都挡不下。

    这面空气盾的原理跟魔法飞弹类似，都是把空气利用魔法压缩形成的。压缩之后，其质量与密度大为提升，既可用于攻击，也能用于防守。只是两者形态不同，魔法飞弹是弹球类，较主攻；空气盾则是盾牌形状，多主守。

    “卟”地一声，罗宾的三把飞刀，最当前的第一把射中克丽蒂娜所施展的这面空气盾后，立即发出声闷响被挡下，根本没能穿透打破这面空气盾。只是稍微刺破一点，插在了上面。

    只是，虽然挡下了第一把，但后面呈连珠之势紧跟着的那另两把飞刀，就立即“叮叮”两响，紧接着首尾相撞地先后撞到。

    先是第二把飞刀撞击到第一把飞刀的尾部，分毫不差，刀尖撞个正着。一撞之下，立即便给已经插进空气盾内的那把飞刀加了把力，将其再往深刺进了些。

    而撞过之后，这第二把飞刀掉落，紧接着最后的第三把飞刀跟着撞上，仍是丝毫不差地刀尖正撞到第一把刀尾上，准确度简直让人叹为观止，难以置相。

    而且这后面两把飞刀上的力量，似乎还一把比一把大。第三把飞刀这一撞，又再度把第一把飞刀撞击得更往空气盾内深入插进了一截。本来第二把那一撞，就已经把第一把飞刀撞得插进去了快一半。这第三把飞刀力量更大的一撞，直接就撞得插进去了剩下的另一半，只稍微剩点儿皮连着了。

    而这面空气盾是以魔法压缩空气形成的，刺破一点儿后，就已经让其内部被压缩的空气有些失压不稳了。刺破进去这么多后，立即就让内部失衡，更加不稳了。

    所以，最后没刺透的那点儿皮只是稍微坚持了下，然后就立即以刺破点为中心，这面空气盾迅速漏气瓦解。在罗宾紧随其后的纵身直射过来之际，已是先一步被破掉消解。所以罗宾没做丝毫停顿，也没被拦截住片刻地就立即从原本空气盾的位置一穿而过，继续向克丽蒂娜迅速接近。

    克丽蒂娜见状，又是不由立即被惊吓了一跳。连忙再次一个空气盾施展出挡在身前，同时立即紧接着往后跳退开躲避。

    她刚才身上有魔法光芒一闪，已是触发了她身上巫师袍上所固化的一个敏捷术。此刻身体的敏捷度以及速度，也是不弱于一名普通的三级战士，所以往后跳退躲开时，同样速度不慢。

    只不过，她速度虽然不慢，但罗宾的速度则更快。而面对这面挡在身前的空气盾，他也没有选择再强行击破，而是纵身一跃，一个干净利落的前空翻翻出，就从这面空气盾上方跳了过去，继续迅速向克丽蒂娜接近追赶。

    克丽蒂娜见状不由再是一惊，然后又立即法杖一指，在罗宾的下一个落脚点处施了个泥沼术，暂时把那块坚硬的地面变成了湿滑又能陷落吸人的泥沼。而且这块泥沼的范围，横宽都超过了三步。

    她本来就是提前一步算好了罗宾的落脚点而施展的，又把泥沼化出了这么大的范围，相信罗宾绝对很难跳跃躲过。

    果然，罗宾才一跃起落下时，便发现脚下原本坚硬的土地已是变成了一大片泥沼，难以及时收势避过，不得不继续往那泥沼上落去。

    不过他虽惊却是不乱，当此关头，连忙一把抽出了身上所藏着的那把匕首。

    他抽出匕刃的同时，把匕首鞘丢在了脚下的泥沼里。然后趁着匕首鞘未沉陷吞没时，脚尖轻轻一点这个木质匕鞘，便借力再次飞身跃起，弹跳纵跃过了泥沼剩下的那大半距离，顺利落到了坚实地面上，躲过了这个危机。

第一百二十七章 不可思议 难道他返祖了？

    克丽蒂娜见到罗宾这个化解泥沼术的方法后，不由再次惊讶到难以置信，更不禁有些目瞪口呆。

    她在此之前，当然很清楚前任王了的原本实力。也就是二级战士顶峰的水平，非常接近三级。

    现在虽然距离他们上次交手已过去了几个月，但这几个月内，对方可都是保持的青蛙形态，没法像人一般正常练习。所以这几个月的时间，实力也理应是无法得到进步的，不退步就算好的了。

    而按照罗宾刚才说的，他才从青蛙变回人没多久，按这个时间推算，他现在最多也就是能突破二级，晋升到三级不久。甚至就算再往高的算，他能达到三级顶峰，突破到初阶战士圆满也就顶天了。

    事实上，罗宾到现在为止，身上也一直没闪现什么斗气光芒。这就说明，他至少没突破到中阶，还是在初阶战士的水平内。可眼下罗宾所做的，却是无论哪一个三级的初阶战士都很难做到的，甚至就算突破中阶，激发出自身斗气的战士也做不到。

    战士的实力越往上提升，当然也是力量、速度、敏捷等各方面能力都会得到很大提升。可对方就算再是因为晋级，速度与跳跃能力得到了很大提升，恐怕也无法做到减轻改变身体的重量。

    反而战士的体质因为实力提升，骨骼密度与内脏器官等也会相应增强，以适应身体的力量改变。否则这些无法适应的，骨骼与内脏就首先承受不了力量增大形成的压力，力量增长越大，反而有害无益。

    所以，骨骼密度与内脏器官强度的增加，不但不会减轻体重，反而还会增加体重。实力越强的战士，事实上其体重也是远超常人。再加上练武消耗大，每天需要更多的食物补充消耗，吃得多，自然也不可能变轻了。

    可眼下罗宾的表现，却恰恰与普通的战士截然相反。他只是靠着那个小小的木质匕首鞘扔落到泥沼上一时未沉的那很小的浮力，就伸脚一踏之下，再次借力而跃起，跳跃出了这个泥沼的范围。这简直完全违反常理，更是大为违反战士的常理。

    普通的战士，就算跳跃能力再强，落地时再懂得借势化解缓冲，也必然挟带有从高空而落加上自身体重的超常重量，落地时的动作再轻，也都难免会震动下地面。可罗宾刚才的那一下，就像是身体完全失去了重量，轻飘飘地如若无物。也只有他身体在那一刻忽然变得极轻，才能做到这般不可思议完全违反常理的动作。

    当然，也不是所有战士都做不到。但那需要是达到高阶的战士，可以借助自身斗气做到短暂滞空后，才有可能做到像罗宾刚才那样。否则的话，高阶以下，根本不可能。

    但罗宾眼下，绝不可能是名高阶战士，他也绝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从初阶一路窜升到高阶。就算加上中间那几个月他是青蛙形态的时间，也绝对不够。

    别说几个月了，就算是给他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都未必能够让他一定突破到高阶。如果战士的修行那么容易就突破，这世上的高阶战士就不会这么稀少了。

    更何况，罗宾刚才做那个动作时，身上也完全没有任何斗气光芒闪现，明显连中阶都没突破，就更别说高阶了。而且对方如果真是高阶战士的话，也根本不用怕她，反而是她要怕对方了。因为高阶战士，就能够对她形成威胁，甚至是致命威胁了。

    所以，对方绝不可能是一名高阶战士，甚至都绝不可能突破到中阶。可罗宾为什么能做到像刚才那样，完全大违战士的常理，她就非常想不明白，百思不得其解了。甚至她都忍不住怀疑，罗宾也有可能是名巫师了。只有巫师，才能做到许多大违常理之事，拥有许多不可思议的能力。

    倒是还有另一种解释，那就是阿金斯家族祖上确实拥有精灵血脉，而罗宾眼下则是不知通过什么方法，达到了返祖状态。也就是说，他现在的身体构造与能力非常接近真正的精灵，这才有可能做到眼下的这一切。

    精灵的外表虽然看上去跟人类很像，只是有少许区别。但身体的内部器官构造，却与人类有很多不同。比如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精灵的骨骼像鸟类一样，也是中空的，这才能造成他们身体很轻，动作很快，每一名精灵，都有天生的敏捷优势。而且不少精灵，还都能掌握少量的魔法能力，尤其对自然元素，更是有天生的亲和力，甚至某些精灵一出生就能觉醒自然魔法，掌控植物，是精灵中的天资极高者。

    所以，如果阿金斯家族的祖上真有精灵血脉，而罗宾又能通过某种方法达到返祖状态的话，也确实是有可能做到这点。只不过，对方如何能做到返祖，激发自身的精灵血脉，又是让她百思不得其解了。

    本来她也一直以为阿金斯家族的祖上拥有精灵血脉只是个传说，因为确实很久远了，而且没有留下具体的证据能够证明。一直这么传下来，不过是家族历史的美化与贴金罢了。但现在从罗宾目前的这一切表现来看，好像确实是真的了。

    可就算是真的，到罗宾这一代，血脉经过一代代稀释，也理应是非常少了，甚至可以说等于无。为何他反而还能返祖，觉醒出真正的精灵能力。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是通过某种她所不知道的特殊方法，还是只是因为某种巧合，或是罗宾真的得天独厚，拥有这样的天赋？

    她恐怕想破脑袋也想不到，罗宾能做到这一切，只不过是施展了某种特殊的武艺，是这世界不曾存在过也不曾被人研创出来的一种高明武艺轻功。

    她更永远也想不到，罗宾早已不是原本的那个罗宾，虽然身体一样，却换了个异世灵魂、地球来客，并且携带着自家的修炼文明。

    眼下的这个罗宾，早已不是她几个月前见过的前任王子了。

第一百二十八章 配合无间 萌生退意

    罗宾此刻，当然也不可能猜到克丽蒂娜的想法。料不到对方为此而纠结不解，竟然怀疑到了他也有可能是名巫师，以及他真的拥有精灵血脉并且不知怎么返祖上去了。

    他在成功化解了克丽蒂娜这个泥沼术对他造成的危机与阻碍后，脚一踏落实地，稍微松口气换了下气，便立即毫不多留地一点地面，再次轻身跃起，继续向克丽蒂娜迅速接近，追赶了过去。

    克丽蒂娜虽然对罗宾刚才展现出的能力而不可思议，不得其解，但眼见罗宾再度纵身疾扑而来，自然也是容不得她多想，又立即连忙借助敏捷术往后跳跃避退。同时她还激发了自己身上这件法师袍上所固化的另一个魔法羽落术，这个魔法激发后，就能使她的身体变得很轻，像羽毛一样，就算从上百米的高空坠落，也不会受伤，而是能飘飘然地轻盈落地。

    而罗宾刚才的那个举动，使自己的身体忽然变得很轻，就很像是她施展了羽落术魔法的效果一样。刚才那种情况下，换做是她，她只需要激发羽落术的魔法，便也能做到像罗宾同样的动作。甚至她直接踩到泥沼上，也都未必会陷落。正因为罗宾刚才的表现，跟羽落术魔法的效果很像，才让她在刚才忍不住怀疑，罗宾也有可能是名巫师。

    只是罗宾如果真的也是名巫师的话，那明显有更多的方法可以破解她的魔法以及与她对抗，完全没必要采取像现在这种战士的方法，想不断接近她。所以，她这个怀疑也不成立，罗宾绝不可能是巫师。

    相比起来，她还是认为罗宾返祖的可能性更大。就是不知道，罗宾是利用了某种特殊方法做到的这点，还是得到了自然女神的钟爱，才被激发了体内不知被稀释过多少代的潜藏精灵血脉。

    现在容不得她多想，在激发了法师袍上固化的羽落术后，再加上之前的敏捷术加成，她速度也比之前变得更快。

    要是换以罗宾来看的话，敏捷术加速度，羽落术则让身体变轻，这也基本跟轻功的原理差不多了。只不过，克丽蒂娜是靠两个魔法效果叠加才能做到；而罗宾的轻功则是一套成体系的武功，是一个整体技艺，也有千锤百炼的施展技巧及动作配合。而克丽蒂娜身为一名女巫，显然并不太精通武艺，所以羽落术加敏捷术的配合施展，虽然让她的速度更快，但她施展起来，基本就是直来直去，根本不懂动作上的配合。相比起来，还是不及罗宾的鬼影百变轻功。

    另外，她目前的敏捷术加成，也不过就是相当于普通的初阶战士圆满水平。而罗宾眼下的轻功速度，是要超越初阶战士水平不少的，所以，自然还是比不过。再加上她是后退着跳跃退避，自然也是不及罗宾前跃突进更顺势与更快。

    她唯一的优势，也就是能够施展魔法来不断阻挠罗宾的突进了。

    可她能够瞬发以及快速施展的魔法，基本都没有大威力的魔法，很难对罗宾造成真正的阻碍，罗宾总有办法突破。

    另外一边，小公主的那颗破魔金球也并没闲着，一直在罗宾前面替罗宾充当破魔的先锋。这颗金球本身的破魔效果，就能替罗宾破解掉大部分的魔法了。

    因此，克丽蒂娜一时之间，竟是也有些想不出办法该如何阻止罗宾的不断迅速接近。

    她当然不乏有许多大威力的魔法，足以一个魔法就能将罗宾三人全部解决。但是，威力越大的魔法，施展起来也越不容易。不但需要吟唱咒语，而且越是大威力的魔法，咒语也越长，吟唱的时间自然也越长。可她现在，却恰恰就最缺时间，小公主与罗宾的轮番攻击与突进，根本就不容她有时间吟唱过长的咒语。如果她要花时间念咒，早就被罗宾突破到身前了。而一旦被近身，对她来说，那可就遭了。

    小公主其实一开始，还不太懂如何跟罗宾配合，只是胡乱指挥着金球不断向克丽蒂娜乱砸乱撞。但就算如此，也能替罗宾承担下不小压力，让罗宾得以突进的更快更轻松。

    不过小公主这边，却也不止小公主一人，还有爱丽丝在。小公主不懂，爱丽丝在一旁旁观者清，却是看出了单靠小公主的金球，很难对克丽蒂娜造成真正的伤害。反而罗宾的不断突进，给克丽蒂娜造成的压力更大，迫得克丽蒂娜一直在不断后退。

    所以，她认为应该让罗宾来承担攻击克丽蒂娜的主攻，让小公主利用金球的破魔效果进行辅助，让小公主去配合罗宾的进攻节奏。看出了这点后，她就立即在旁建议指挥小公主。

    若放在以前，小公主绝对不会听她的。但在经历过了刚才的一切后，小公主嘴上虽然还没说，心里却已经开始接受爱丽丝这个姐姐了。所以当此关头，竟是难得地没有任何反驳与置疑，立即全部听从了爱丽丝的建议与指挥。

    这一下，就立即开始配合上了罗宾的进攻节奏。而越往后，两方面的配合也越好，更是有点无往不利，突进更快了。

    并且小公主与爱丽丝这边，也根本没有对罗宾的表现产生过任何怀疑与多想。因为她们两人都是根本没怎么练过武艺的，爱丽丝好歹以前还接触过，学过一点儿基本功，有些底子，只是后来放下了。小公主则根本连学都没学过，完全没这方面兴趣。

    所以，因为她们对这方面的不了解，再加上又对罗宾以前的实力不是很清楚，所以也就没有对罗宾的表现感到有太多不可思议觉着大违常理的地方。虽然同样很惊讶罗宾的速度与翻腾技巧及动作，却觉着这都算是正常范围，罗宾只是个比较特殊的战士而已。

    她们没对此多想，也就没有因此而耽误配合。倒是克丽蒂娜虽然也在不断后退躲避，却还是在不断地被罗宾拉进距离。眼下这个局面若再持续下去，她绝对会被罗宾突进到身前，对她发起真正的攻击。

    她一时之间，竟是被迫得只有招架之功，而无还手之力了。今晚若还想成功达成她的目的，已是很难了。甚至说不定一个不慎，自己反倒有可能折在这里，阴沟里面翻船。

    所以，她此时已是不禁开始萌生出了退意。但一时间之间，却还是有些不心甘，又不禁有些犹豫。

第一百二十九章 移形换影 一招翻盘

    另外，克丽蒂娜也很清楚，时间拖得越久，对她来说则越不利。因为这里离安达尔王宫实在太近，而眼下随着他们双方的交手打斗，动静也是不禁闹得越来越大，随时都有可能惊动王宫内的卫兵出来查看情况。而一旦卫兵赶出来，当然是会帮他们的公主，视她为敌。

    不过，她眼下还有一个机会。

    她手上所佩戴的魔法戒指中，其中一个存储着一道“移形换影”魔法，这道魔法施展出来的效果，相当于瞬间移动。而且最长移动距离，能够达到三千码之外。

    这本来是她用以当作自己保命逃生的一个压箱底手段，在遭遇到致命危险，而自己又再没有能力还手以及封挡的时候，就会触发这个魔法，立即就能瞬间移动到三千码之外，把自己送出到安全距离，逃出生天。一般无论魔法还是弓箭打击，都少有能达到一千码距离的，更别说三千码了。这个距离，绝对足够她安全逃脱了。

    她甚至还给这道魔法设置了一个自动触发条件，一旦她遭遇到致命危险时，无需主动激活，就能自动触发，立即就将她送到安全距离外，保证她的生命安全。

    不过自动触发后，因为不是她本人控制，所以传送的方向也不固定，会随机选择一个当时感觉到的危险最小的方向。

    但这既然是她设置的魔法，她当然也可以选择主动激活。而选择自己主动激活后，也能由她主动控制。不但能控制传送的方向，同时还能控制传送距离。最远距离既然是三千码之外，那这三千码之内，自然也是可以任意传送，还会更轻松些。距离加方向，就能传送的更加精准有目的性。

    克丽蒂娜此时的机会，便是在这道魔法上。如果她主动激发了这道魔法，立即就能精准控制，瞬间移动到小公主苏菲亚与爱丽丝所在的位置，并瞬间制伏她们，然后再以两人的性命威胁，叫罗宾住手。这样她就能一举翻盘，反败为胜，一下控制住三人。

    罗宾眼下的实力虽然大为增长，尤其速度与敏捷方面，更是远超出她意料之外，甚至超出她的想象，让她都忍不住怀疑这小子是否利用什么特殊方法达到了返祖状态，真的化身成了一名真正的精灵。可就算再是厉害的精灵，速度之快，也绝难达到瞬间移动。

    因此，她若激活了这道“移形换影”魔法，罗宾绝对追赶不上。而小公主那边，也是绝对来不及瞬间召回她的金球防御，她绝对能一举反败为胜。

    只是，看起来虽轻松，但她却有些舍不得，觉着在眼下就用掉自己这道本来是用以保命逃生的压箱底魔法，实在有些不值与浪费。

    眼下小公主与爱丽丝一直跟在罗宾身后不足五码远，而罗宾在不断的突进之下，也是接近到了距她不到五码远。加起来的话，她距小公主与爱丽丝则不到十码。这似乎也是小公主目前对她那颗金球的有效控制距离，推测来看，应该就是不超过十码。超过的话，就有些控制不佳或控制不了了。因此，小公主与爱丽丝才需要一直跟随罗宾在后面移动，以保持这个有效控制距离。

    这道“移形换影”魔法的最远移动距离能够达到三千码之外，而眼下她距小公主与爱丽丝之间的距离则不到十码。所以她才觉着，在这点儿距离下用出自己这个本来是当作保命用的魔法，实在是非常浪费与不值。尤其，这还耗用了一个她逃生保命的机会。

    而且，最为重要，以及最叫她犹豫与舍不得的是，这道储存在魔法戒指上的保命魔法还是一次性的。用过之后，就无法再次使用，戒指上的储魔宝石会直接碎掉。

    她过后倒是也可以再重新制作，但制作起来却是十分麻烦，不但费时费料，还十分耗费精力，总之就是十分不容易。因此她此刻才非常犹豫，觉着就为此浪费掉自己这么一颗宝贵的魔法戒指，实在是非常浪费与不值。

    错过今晚之后，她也并不是就再没有机会抓住罗宾与小公主了。反而是今晚在这里十分不值地用掉这枚戒指后，如果她过后的短期内，在没有制住出新的“移形换影”戒指之前，有可能遭遇到致命危险的话，那就等同于是失去了自己的一次逃生机会。而这种失去的后果，那可是她的命。

    这么对比起来，简直越是对比，越觉着不值了。可就这么灰溜溜十分丧气地离去，却又让她十分不甘。

    眼下在场的无论是罗宾、小公主，还是爱丽丝，全都不是她的对手，而且与她之间的差距十分巨大。对上谁，她都能轻易取胜。并且在小公主的那颗金球发生异变之前，罗宾他们三个加起来，也都完全不是她的对手，都要在她面前瑟瑟发抖，乞求讨饶。

    可结果，现在三人联手之下，竟然就把她迫得连连后退，逼迫到了这种地步，甚至要考虑动用自己压箱底的手段与绝招。这简直完全难以想象，也让她感觉十分憋屈与丢脸。

    尤其追究这里面的因果，还是她在动怒之下惩罚小公主，让小公主遭受到了面临真正的死亡威胁，才得以激发了小公主在面临死亡时的潜力，也同时让她那颗伴生的金球因此产生了异变。

    所以这么算，反倒一切都是她造成的，是她自己弄巧成拙，搬起石头反而砸了自己的脚。这就让她感觉更是愤怒、丢脸与生气，也更加咽不下这口气了。如果今晚就被这三个小家伙给逼得灰溜溜逃走了，她怀疑自己简直要被气得吐血。反正此刻单是这么一想，她就忍不住满是气闷在胸，十分抑郁难受了。所以，她真是怎么想都心绪难平，咽不下这口气。

    这就造成了她眼下的犹豫不决与矛盾之处，用了，觉着实在太过浪费与不值，而且为此花费的代价似乎也过大；不用的话，则眼下一时之间实在想不到别的好办法，很有可能要被三人联手之下迫得今晚无功而返，灰溜溜离去，而这么走了，就让她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就在她犹豫之际，罗宾又再度往前突进，逼近了她一步。而王宫那边，她也注意到似乎已经有卫兵发现了这边的情况，后花园里开始有了些喧闹的动静，同时有火把的光芒在迅速由远处向后花园里汇聚，马上就可能有卫兵出现，赶过来支援。

    留给她的时间，实在是不多了，再没有更多的时间能够让她犹豫与考虑。是走还是留？是用还是不用？

    最后，她终于下定决心地狠心一咬牙，还是选择用了。因为，她真的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

    她虽然是个精明的巫师，但首先却是一个女人。而身为女人，则难免有女人的通病，就是过于冲动与感性，很难完全冷静地出于理性思考。而且女人也往往爱跟人动气计较，常因一口气而与人争吵。所以，她无论再怎么强大，也终究是有些难脱女性思维的这个桎梏。

    但不管如何，她最终还是用了。既然用了，也就不再考虑那么多，浪费便浪费吧，现在她只能劝自己，这个浪费是值得的。

    储存有“移形换影”魔法的戒指戴在她左手中指上，当即她一咬牙激活后，便见光芒一闪，然后戒托上的魔法宝石立即“啪”地一声轻响，应声而碎。

    碎掉的同时，魔法光芒迅速大盛，覆盖了她的整个身体。然后这光芒又迅速收缩为一点一闪，她的整个人便随着这片魔法光芒消失不见。下一个瞬间，就见到小公主与爱丽丝的身后，一道光点一闪，光芒乍现，克丽蒂娜立即瞬间移动地出现在了她们身后。

    出现的同时，她立即魔杖一点向小公主施展了一个石化魔法，小公主立即便浑身僵住，一动也动不了。

    石化魔法的终极效果，确实是能够把人变成石头，成为一个真人化成的石像。但只是轻微作用的话，却并不会把人立即变成石头，而只是会使人身体立即全部僵化，像是尊石像一般动不了。

    眼下克丽蒂娜并不打算杀死小公主，自然是没有对小公主施展石化魔法的终极效果。何况，就算完全威力的石化魔法，也并不一定就立即杀死人。只要能把这尊石像保护好，然后找到办法解除魔法的话，还是能够把人重新变回来救活的。当然，如果在这过程中没保护好，石像被打碎的话，那就算解除魔法也救不活了，人也直接碎掉了。

    小公主一中了克丽蒂娜的石化魔法，立即就浑身僵住，一动也动不了，甚至连眼皮都眨不了，精神及思维也都被僵住了。因此，与她所伴生靠她精神指挥控制的那颗金颗自然也是立即跟着失去控制，直接从原本飞撞向克丽蒂娜之前位置的空中，掉落到了地上。

    在向小公主施展了石化魔法的同时，克丽蒂娜立即另一只手从后面掐住了爱丽丝的脖子，然后魔杖一转，威胁地指向爱丽丝的头顶太阳穴，魔杖前端闪着尖锐光芒，向罗宾大喝道：“住手，罗宾！”

    其实便是她不出声，罗宾此时也是早已转过了身。在克丽蒂娜前一个瞬间激发那个“移形换影”魔法，忽然整个人变作一个光点消失后，罗宾就立即感觉到了不对。

    然后随之就注意到身后似乎有光芒一闪，接着几乎同时，就立即见到在前面替他开路的小公主那颗金球从空中忽然掉到了地上。这显然是后面的小公主出事了，否则金球不会无缘无故地掉下来。所以，他立即就警醒地迅速转过了身。

    但转身的同时，却是已然迟了，小公主与爱丽丝已经同时受制。小公主的情况还更糟，浑身僵住，一动不动。甚至整个外露的肤色，都隐约蒙上了一层灰蒙蒙的东西，似乎毫生了生气一般，生死不知。而爱丽丝也被克丽蒂娜从后面掐住脖子，并用魔仗指住了脑袋，稍一动念，就能随时施展什么魔法杀死爱丽丝。

    “我不动，你放了她们。”罗宾见状，自然是不敢轻举妄动。立即双手摊开平举，示意自己不敢有任何动作。

    “放了她们，你觉着我会这么天真？”此时再重新面对罗宾，克丽蒂娜心中终于长舒一声，松了一口气的同时，笑容也忍不住又再度回到了脸上。她又重新掌控了局面，自然是忍不住要笑。不但笑，还笑得充满了胜利的得意，并带有几发媚惑。

    “苏菲亚没事吧？你没有杀了她吧？”罗宾此时心中则是忍不住灰心叹气，本来是眼看着他们这边要胜利在望了，而且王宫那边也终于发现了这边的不对，有卫兵打着火把往后花园赶了过来。

    其实就算没有卫兵赶过来，单靠他们，刚才似乎也随时有可能取得胜利。在加把力，再努力一步，他就能接近到克丽蒂娜身前，向她本身发起真正的攻击。

    可惜，没想到就在这胜利在望的时候，竟然被克丽蒂娜给轻易翻盘了，她竟然拥有瞬间移动的能力。不过之前一直没见她用，而是直压到了现在才用，估计应该也是压箱底的手段，不打算轻用。

    其实移形换影这个魔法本身，确实也算是比较有难度的一个魔法。克丽蒂娜平常不靠借助固化在戒指中的这个魔法施展的话，还需要念诵咒语。

    所以，这也是她完全可以用一个普通的移形换影魔法就能对付，却被迫到非动用自己这个戒指不可的原因之一。因为她刚才，实在是被三人联手之下，迫得根本没有时间与机会去念咒语。

    有她念咒语的时间，罗宾绝对能够接近她，对她发动攻击了。

    何况还有小公主的那颗金球在前面当先锋，也绝不会让她有从容念诵咒语的时间与机会，肯定会提前一步就进行骚扰，说不定还能直接破去她的这个魔法，让她根本没有机会施展出来。

    所以，没有充足时间去念诵咒语，她只能靠这个储存在魔法戒指中的魔法。就是这道用来保命逃生的魔法拿来这么用，实在太过大材小用，太不值与浪费了。就算她现在想起来，都还忍不住有些心疼。不过既然用了，却也不必再多想，还先解决眼前的要紧。

第一百三十章 别无他法 还是得拖延时间

    罗宾确实万万没想到，克丽蒂娜竟然拥有这种瞬间移动的魔法。在之前本已不支的局面下，靠这招一举就轻松翻盘胜了他们。

    其实他就算能提前知道克丽蒂娜会这种魔法，并且在刚才就料到了克丽蒂娜会施展，以他目前的实力，也是依然完全没能力破解与挡下，最终还是会面临这种结果，基本没什么区别。

    所以他才灰心丧气，几乎失去了所有斗志，因为面对这种瞬间移动魔法，对于目前的他来说，也几乎是无解的。无论料没料到，知道还是不知道，都根本防不住。

    好在现在王宫内终于发现问题，有卫兵赶了出来。如果那个安达尔王宫的第一高手，五级的中阶战士马克亚当斯能够第一时间赶到的话，说不定还有可能给他一个惊喜，化解眼下的局面。否则的话，他们现在是绝对彻底败了，再无翻盘的可能。

    唯一能算正面硬抗克丽蒂娜魔法的小公主，此时已被这女巫不知施了个什么魔法，一动也动不了了，甚至连眼睛都眨不了。外露的肤色，全部是灰蒙蒙一片，好像变成了个石像也似。

    没有小公主那颗拥有破魔属性金球的帮助，他面对克丽蒂娜，就完全没有半点胜算。更别说，眼下这女巫手里还有人质在手。包括小公主、爱丽丝以及丑小鸭都在对方手里。

    虽然丑小鸭此时还并未受制，只是被爱丽丝抱在怀里，但以丑小鸭的能力，也基本对克丽蒂娜产生不了威胁，救不下旁边两位公主。

    果然一名真正的女巫，绝不是那么好对付的。刚才他们看似已经大占胜风，似乎随时都有可能取得胜利，但只是一眨眼之下，就被这个女巫靠一个瞬移魔法，瞬间翻盘了。而这道瞬间移动魔法，还未必就是克丽蒂娜的真正底牌，对方可能还有藏着更厉害的手段。

    所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而他们对于真正的巫师，实在是了解的非常有限，太少了。甚至直到现在，罗宾也无法判断，克丽蒂娜的真正实力水平，到底是处在什么级别。不过就现在克丽蒂娜的表现来看，他觉着应该是足够击败中阶战士没什么问题的。

    罗宾先问小公主的安全，也确实是真的担心小公主。之前小公主受克丽蒂娜的盅惑，站到了克丽蒂娜那边。他本来就不喜欢小公主，自然是不在乎小公主的生死，所以才故意挑拨。结果真的如他所料挑拨成功了，若说小公主会面临生死威胁的最初原因，还是源于他。

    只不过小公主会在这种情况下被激发潜力，觉醒出真正的力量，并顺带让其那颗金球产生异变，这却也是罗宾完全没料到的了。

    但虽然没料到，这却是更好的结果。而且还让小公主通过这件事，看清了克丽蒂娜的真面目，最终又站回了他们这边，与他们并肩作战。既然刚才已经是并肩作战的战友了，并且配合得挺好，他当然也该关心小公主的安全。

    何况此时，也只有小公主的情况最槽，是眼看着生死不知。而爱丽丝与丑小鸭的情况虽然也很不好，却是能够让他看见，确认她们还是安全的。既没有受任何伤，也没有中了什么魔法，只是被克丽蒂娜挟持，遭到了生命威胁。

    “放心，我没杀她，她只是暂时中了我的石化魔法动不了而已。”克丽蒂娜闻言之下，倒是也回答了罗宾一句，以作安抚。不然若是让罗宾误以为小公主已死的话，那很可能会让罗宾在情绪激动之下，而无法再轻易受到威胁了。

    罗宾闻言，忍不住松了口气，没死就好。经过了刚才的并肩作战，有了点儿战友之谊，他此刻也是真的担心小公主的安全。何况只有小公主的金球才能正面对抗克丽蒂娜的魔法，如果小公主真死了，那情况会变得更槽；没死，则至少还有点希望。

    正被克丽蒂娜捏住后脖子的爱丽丝闻言，也是不禁松了口气。做为姐姐，她当然要比罗宾更担心自己妹妹的安全。只是克丽蒂娜刚才忽然就出现在了她们身后，然后苏菲亚身中魔法以及她被捏住脖子受制，几乎是同时发生的。因为太过惊讶之下又太过慌乱，却是让她还没来得及开口去问，幸好罗宾先问了。

    “没事就好。”罗宾虽然对克丽蒂娜口中的石化魔法不是很了解，但至少听出来了，小公主的安全暂时没问题。不过他顿了下，却是故意以此借题发挥地道：“那你能先解开她的魔法吗？石化魔法，这个魔法中的时间长了，是不是真的会变成石头？”

    他故意这么夹缠，是想借此拖延时间，好拖延到王宫卫队赶来。反正他目前面对这种局面，是拿不出什么解决的办法了。所以，只能寄希望于王宫卫队可以有办法。

    “不会变成石头，这只是轻微效果。除了可以暂时让她动不了，停止她的任何动作与思维外，并不会对她产生什么太大伤害。”克丽蒂娜闻言，又耐着性子多解释了一句后，立即吩咐道：“你去把那颗金球捡起来，然后抛过来交给我。”

    罗宾闻言，看了眼后花园的方向，只能是照做。此时后花园内，已经是有几个先头的卫兵打着火把出现。然后也立即发现了花园外面的他们，以及发现了爱丽丝公主与苏菲亚公主都被人所制，有生命危险。所以立即就大声呼叫着赶了过来。

    只可惜，先赶出来的这几个卫兵都不是什么高手，估计都只是一级战士的水平。虽然立即就大步奔跑了过来，并且还有人返回去向后面报信叫人，但速度实在不算太快，不足于立即跑出后花园过来。

    “快点，别磨蹭！”克丽蒂娜当然也有发现后花园里的动静，立即向罗宾催促道。

    本来罗宾还打算借着放缓脚步再多拖延一下的，闻言之后，也是不敢了，怕克丽蒂娜真的会对爱丽丝动手。

    反正对克丽蒂娜来说，重要的是他与小公主。对爱丽丝的生死，确实是没那么在乎。而且她现在手里有两个人质，就算先杀了一个爱丽丝，也还有小公主可以继续拿来做威胁。所以，也不在乎先杀一个立威，表示她真的敢下杀手的决心。

第一百三十一章 丑小鸭的行动

    罗宾闻言，不敢再多做磨蹭，以免让克丽蒂娜看出他是在故意拖延时间，导致爱丽丝可能受到伤害。当下只能加快两步，过去捡起小公主身中魔法受制后，失去控制掉落在地上的那颗金球。然后捡起来后，他便转身大步向克丽蒂娜走去。

    “别过来，就站那儿，把金球给我抛过来。”克丽蒂娜见状，立即大声喝止地向他道。

    罗宾闻言，只能是又连忙停步站住。本来他还想借着故意没听明白，想自己过去把金球交给克丽蒂娜，然后借这个机会接近对方。但可惜克丽蒂娜也不傻，立即就看出了他的企图不轨，喝止了他再继续接近，让他停在五步之外。

    停下后，罗宾抬手示意了下自己手里的金球，正要把金球向克丽蒂娜抛过去，就见正在爱丽丝怀里面对着他的丑小鸭忽然昂头动了下，向他点头示意，似乎想要采取什么举动。

    不过罗宾见状后，却是连忙以眼神制止，希望丑小鸭千万别轻举妄动，以免她行动不成功，反遭受到伤害。以丑小鸭与克丽蒂娜之间的力量对此，很显然丑小鸭绝不可能是克丽蒂娜的对手，且双方实力相差十分巨大，可谓悬殊，丑小鸭几乎不会有任何胜算。

    但可惜，他此时除了面向丑小鸭外，也同时在面向着克丽蒂娜，却是也不敢做稍微大点儿的动作去提醒丑小鸭。以免提醒不成，反而让克丽蒂娜因此而注意到丑小鸭。

    因为小公主之前向克丽蒂娜解释罗宾身上的咒语是如何破解的时候，把他由青蛙重新变回人的关键定在了她的巫师体质上，而故意忽略了丑小鸭的作用，甚至根本提也没提。所以，也就导致克丽蒂娜直到现在为止，也一直忽略了丑小鸭的重用性。

    尽管她也有发现丑小鸭是只会讲话的动物，但会讲话的动物也并不算太过稀有，还是能常遇到的，所以也谈不上多稀奇。另外因为她的见多识广，她倒是也辨认出了丑小鸭其实是只天鹅的幼鸟，并不是什么长得丑的鸭子。但也正因为认出是只小天鹅，所以她才觉着，这只小天鹅可能就只是爱丽丝所养的宠物，实在无关紧要，也没必要去太多关注。

    身为公主，当然得养的宠物有点与众不同，彰显自己身份。养只天鹅，在她看来，自然是比较相配的。反而如果只是养只鸭子的话，才会让她感觉奇怪，免不了多关注一下。

    所以事实是，正因为她辨认出了是天鹅，才觉着没什么好奇怪的。身为公主，养只天鹅当宠物，也算得上是寻常。哪里能料到，这只小天鹅的重要性，在罗宾心里，其实还要排在小公主与爱丽丝之上。甚至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反正罗宾在这个世界目前来说，也就只有丑小鸭这一个真正关心以及重视的好朋友。否则的话，他此前就不会因为丑小鸭的关系，而甘受小公主所制。只是他一个人的话，他有的是办法离开，想走也早就走了。

    眼下罗宾也正是出于对丑小鸭的关心，而不想让丑小鸭有任何举动。她眼下保持现状不动，才是最安全最稳妥的做法。

    但可惜，他是这么想，丑小鸭却不这么想。眼见己方被女巫翻盘后，几乎全军覆没，落到了现在的境地，罗宾又再次被要挟，她只想尽己之力帮到罗宾。至于自己的安全，她根本不考虑。如果能够靠牺牲自己帮到罗宾，让罗宾得以解决现在的困境，她就算因此而死了，也是心甘情愿，是乐意的。

    面对着罗宾，她当然也能看出罗宾眼里想要劝她别动的神色。她当然知道这是罗宾为她着想，她对此很感动，但却并不打算停止自己的行动，还是想要靠自己的能力帮助罗宾，解决眼前的困境。何况在女巫的眼里，她恐怕也就最多是只宠物，就算她不能成功，只是惹了女巫生气，估计女巫也不会因此去迁怒罗宾。毕竟她只是只宠物，这不过是她自发的护主行为，不是受人指使的。而且事实上，她也确实没受任何人指使，完全是自发的。

    眼见丑小鸭看起来不听劝阻，罗宾不由十分着急，又连连向爱丽丝使眼色，希望爱丽丝抓紧怀里的丑小鸭，别让丑小鸭自不量力地轻举妄动。

    但可惜的是，爱丽丝其实已经是尽力在抱着丑小鸭了。只是现在的丑小鸭，早已不是之前的丑小鸭。自从罗宾传给她那部《凤凰真诀》的前期功法，她入门之后，就开始每日不断的练习。

    这些天她被小公主囚禁在笼子里，每日无事可干，吃喝方面也不愁，更不用她自己花时间觅食，便更是得以专心修炼了，比之前更用功。何况这也是罗宾对她的嘱咐，且就算罗宾不嘱咐，她也知道自己该用功。因为她很清楚，这是她在之前的困境下，唯一的自救方法。

    只有她通过修炼，修炼出来些成果后，才能够自救脱困。而一旦她脱困，也就等于罗宾脱困，小公主不再有任何可以威胁罗宾的了。

    这些天她每日都苦练不缀，所增长的功力虽然不如罗宾，但力量却也是增加了不少。因此，此时用力挣脱之下，爱丽丝只是个普通少女，虽然以前有点儿武艺的底子，却没能入门增加什么力量。单论力量，完全还是十六岁少女该有的普通水准，只是懂些打斗的技巧与懂得使用武器而已。

    所以，眼下的力量对比上，爱丽丝虽然依仗体形，整体力量确实是要强过丑小鸭。可单论此时两条胳膊上的力量，却是不及丑小鸭的整体力量。因此，就算用尽了力，也是无法阻止丑小鸭的挣脱，还是被丑小鸭给挣扎开了。

    对于罗宾的眼神求助，爱丽丝只能回了他一个无奈与爱莫能助的眼色。何况她现在正处于受制于克丽蒂娜的情况下，也是难以完全发挥力量去约束丑小鸭。

    “快点，抛过来！”

    罗宾之前本来正打算给克丽蒂娜抛金球的，但因为丑小鸭的缘故，便暂时停住了。

    可这在克丽蒂娜看来，就又成了他是故意迟缓，明显想要推延时间，因此又立即催促。同时还用力捏了下爱丽丝的脖子，以示警告。

第一百三十二章 配合打倒了女巫

    爱丽丝被克丽蒂娜用力捏了下脖子后，忍不住立即痛苦地皱眉发出一声痛呼。

    罗宾见状，只能是连忙大声道：“好，我抛，你别伤害爱丽丝！”

    这颗金球，他无论如何必须得抛过去，再拖延不得了。否则的话，他不但劝阻不了丑小鸭，还有可能让爱丽丝受伤害。而再拖久了，克丽蒂娜也随时有可能发现丑小鸭的异动。

    眼下丑小鸭不过是借着爱丽丝的身体阻挡了后面克丽蒂娜的视线，才让克丽蒂娜发现不了。可如果爱丽丝受到伤害倒下的话，那丑小鸭就会立即暴露。

    罗宾虽然很想继续拖延时间，但克丽蒂娜明显没这个耐心了。他再拖延，只会让爱丽丝受到伤害，所以必须把握好度，不能太过。

    就算他现在以眼神劝阻不了丑小鸭，也是必须得抛了。看丑小鸭现在的架势，似乎已是下定决定，如论他再说什么也都没用了。何况在这个当口，他还同时面对着克丽蒂娜，也是任何提醒劝阻丑小鸭的话都无法说，只能用眼神。但眼神的力度，明显没什么作用。而他更不能直接上去拽丑小鸭，克丽蒂娜根本不允许他接近。他再敢接近，只会视为对她的威胁，还是会让爱丽丝受到伤害。

    所以，既然无论如何也阻止不了丑小鸭了，他只能尽力去配合。希望能靠着他的配合，帮助到丑小鸭，尽量不让丑小鸭受到伤害。并且还要在这个前提下，也尽量不让爱丽丝受到伤害。

    他无法眼睁睁看着丑小鸭做徒劳无用之功地去送死，所以眼下只能是搏一把了。

    他深吸一口气，咬了下牙，立即将手中的金球高高抛起，很准确地向克丽蒂娜抛了过去。只是，他看起来虽然抛得挺准，但抛起的高度却似乎未免太高了些。让克丽蒂娜见状之下，忍不住目光跟随着金球地仰头往上瞧去。

    同时她另一只手，也不由稍微放开了爱丽丝的脖子，准备在金球落下后，立即伸手接住。

    对于罗宾把金球抛的过高，克丽蒂娜其实是有些不满与怀疑的。不满自然是不满罗宾抛的太高，这个举动表达出的态度也不太对，好像是在借此故意跟她发泄情绪；怀疑则是怀疑罗宾把金球抛的过高，恐怕不只是失手以及发泄情绪这么简单，很可能有其他目的。只是她一时之间，却也看不出罗宾有什么目的，所以也只是存在着怀疑，并不确定。

    但不管是什么，都可以容后再去讨论与算账。眼下最重要的，是先把这颗金球拿到手里。这颗金球刚才所展露出的破魔属性，实在是让她忌惮之余又忍不住十分想占为己有。

    得到这颗金球后，她要回去仔细好好研究，如果能够从小公主那里剥夺过来，把金球完全变成她的，视她为主人，她以后能随意控制，那便是最好不过了；如果无法剥夺的话，那也要想办法让拥有这颗金球的小公主能够为她所用。以后有了这件大杀器，她对上其他巫师，可就能大杀四方了。

    金球被高高抛起，划过一道漂亮的抛物线后，开始向下落去。

    而就在这金球滑过抛物线的那道高峰，即将落下的时候。爱丽丝怀里的丑小鸭立即一扇翅膀，速度极快地从爱丽丝肩头探出，引颈张嘴，猛地向克丽蒂娜的脸上啄去。

    而与此同时，罗宾也是立即眼中精芒一闪，迅速扬起自己的另一只手。他另一只手里，那把匕首还一直握在手中，这时顺势就把这把匕首也当作飞刀打了出去。

    丑小鸭是从爱丽丝的左肩头探头啄出的，罗宾这把飞刀，便越过爱丽丝的右肩头向克丽蒂娜握着魔杖的手腕射去。

    此时克丽蒂娜的魔杖，自然仍是指着爱丽丝的太阳穴。以克丽蒂娜的反应，倒确实有可能在匕首射来之前，就提前一发魔法击中爱丽丝的要害，率先杀死爱丽丝。

    但她虽然来得及杀死爱丽丝，可也几乎就会在她杀死爱丽丝的同时，罗宾的那把匕首也能射到。而她因为杀爱丽丝，就没法及时收手躲避了，很可能被罗宾这把匕首给正中手腕。然后，她就会握不住魔杖，松手掉开。

    而一旦失去了自己的魔杖，克丽蒂娜的魔法就要立即大打折扣，一身实力恐怕连一半儿都发挥不出来。

    魔杖就是巫师的武器，任何巫师丢失了魔杖的话，实力都会在原有的基础上大打折扣。

    其实没有魔杖，徒手也并不是就施展不了任何魔法。但困难程度却会要大许多。这就像没有筷子与餐具，人也照样能够吃饭，直接用手抓就行。但是某些食物，却必须借助餐具才能吃得更快与更方便。就比如很烫的食物，就必须用餐具，不然是会烫手的。

    战士没有了兵器，徒手也一样能够战斗，但实力却也不免要大打折扣。走路不稳的老人，必须要借助拐杖，如果失去了拐杖，很可能站都站不稳，会直接摔倒。

    魔法杖相对于巫师也是一样，有些巫师在失去魔杖的帮助后，甚至很难独自施展出魔法，哪怕是最低级的也做不到。所以魔法杖对于巫师的重要性，实在是不言而喻。

    克丽蒂娜做为一名强大的巫师，还不至于在失去魔杖后就一点儿魔法也用不了，但也同样会大打折扣，许多魔法都用不出来。尤其越是高级与厉害的魔法，越需要借助魔杖来施展。失去魔杖后，她恐怕连个初阶的战士都打不过。

    罗宾这把匕首发射的目标直指克丽蒂娜抓握魔杖的手腕，确实也算是攻其必救。

    克丽蒂娜现在必须做一个选择，是保魔杖，还是要先杀死爱丽丝。对她来说，当然是保魔杖重要，这几乎是不用想的。而且不止是她，对任何一个巫师来说，也都是保护魔杖最为重要。

    克丽蒂娜虽然有时冲动易怒，但还是能分得清事情轻重缓疾的。她如果失去了魔杖，今天绝对是走不脱了，很有可能死在这儿。而放过了爱丽丝，对她来说，则不算是什么损失，可谓无关轻重。

    所以，她当然没必要去冒这种风险，魔杖对她来说，绝不能有失。何况此时，她也根本已顾不到爱丽丝。

    因为早在罗宾的匕首射来之前，爱丽丝怀里的那只小天鹅就已经先一步从其肩头探出，直往她脸上啄来。没想到天鹅这种优雅的生物，放在这只小天鹅身上，竟是这么凶悍，为了护主，也是拼了。

    克丽蒂娜对此，也是完全没料到。忍不住惊呼一声地连忙后退躲避，同时抬起自己本是准备接金球的那只手，挡在自己脸前遮挡。

    忽然她一声惊呼，却是丑小鸭直接一嘴啄到了她这只手上，而且正中手掌心。而这么一只可能还不会飞的天鹅幼鸟，比只小鸭子也大不了多少，力气竟然出奇的大，这一啄的力量也是分外重。让克丽蒂娜痛的都忍不住叫出了声，同时感觉掌心也被直接啄破了。

    “爱丽丝，快蹲下！”

    罗宾在扬手把自己手中的匕首当作飞刀发射出去后，就立即冲爱丽丝大声呼喊。

    爱丽丝闻言，自然是连忙蹲下躲避。而与此同时，克丽蒂娜也已是那只手被丑小鸭直接啄破，往后退开。而退开的同时，她也是立即一缩自己握魔杖的那只手，躲避开了罗宾的飞刀攻击。

    而她缩手为保魔杖，自然是再顾不得为出口气而杀爱丽丝，让爱丽丝得以顺利逃脱了她的掌控。况且丑小鸭那边啄破她手掌，也是让她根本顾不过来。

    “啊，给我死，你这只蠢天鹅！”

    大声痛叫惊呼中，克丽蒂娜强忍着疼痛，立即用力一握，伸手抓住丑小鸭的头部，往旁狠狠甩去。她其实很想直接一下捏破丑小鸭的头，并顺势扭断其脖子，让这只啄破她手掌的小天鹅死得不能再死。

    而她原本也是这么打算做的，只是可惜，她却来不及做。因为罗宾在爱丽丝及时蹲下躲避的同时，已是立即又一扬手，但见又是两道银光一闪，两把飞刀分别向她的咽喉与胸口射来。

    这两把飞刀，又是两把餐刀，正是罗宾身上最后剩下的那两把，也是他身上最后的兵刃与武器了。

    两把飞刀破空呼啸，迅速直射克丽蒂娜的胸口与咽喉，就让克丽蒂娜本打算用力捏破丑小鸭的小脑袋，再顺手扭断她脖子的动作来不及做。只能慌乱之下，连忙收力随便一甩，将丑小鸭往旁狠狠摔去。

    同时，她另一只手上的魔法杖立即抬手一点，又是一面空气盾施展出来，挡在自己面前，封挡罗宾的那两把飞刀。

    “啪啪”两声闷响响起，这两把飞刀被她的空气盾给及时挡下，略微刺进一个尖部地插在了上面，刀尾还在震荡地直颤，可见上面所带着的力量之强。

    罗宾在发射出这两把飞刀之后，也是立即纵身一闪，紧跟着自己的飞刀跃身飞出。

    他直接从爱丽丝蹲下的头顶上方飞射跃了过去，而就在他跃到克丽蒂娜刚才所站的那个位置时，刚好他之前抛过来的金球恰在此时落下，他立即顺手一抄，又把这只金球抄到了自己手里。

    然后手握金球，往前落地一扑，再就势一滚，便直接从挡在克丽蒂娜面前的那面空气盾下面钻了过去。钻过去的同时，他手中又是银光一闪，一把飞刀再次从他手中脱手射出，这回的目标，仍是直指克丽蒂娜的咽喉要害。

    他身上此时，其实已是没有任何兵器了，也再没有任何餐刀。不过眼下这把，却不是之前就一直在他身上的，而是他在从空气盾底下钻过去的同时，顺手往上面一抄，抄到了在空气盾下方所插着的那把飞刀，这才手中又有了一把。

    克丽蒂娜眼见这把飞刀射来，又是不由大吃一惊。因为罗宾这一连串的速度很快，她此时已是来不及施展魔法了。距离极近之下，这飞刀也是眨眼就到了她咽喉前面。她当下只能连忙勉强偏头一躲，好险才躲了过去，刀锋几乎是划着她的咽喉飞过，她都能感觉到刀锋上的锋利与冰冷。

    不过，偏头这一躲过的同时，她还来不及松口气，便忽然感觉脚下一痛，像是被一根木头狠狠砸中了一样，不由又是闷哼一声，应声便倒。

    倒下的过程中，已是发现，根本不是什么木头砸中她双腿，而是罗宾贴地一个扫堂腿扫中了她足腕上方的位置，立即便将她扫得失去平衡，跌倒在地。

    而还不等她完全跌倒，罗宾便又立即一扑，直接扑到了她身上，立即翻身把她紧紧压住。同时一只手立即去扭她握魔杖的那只手，还有一只手则紧压着她另一只手，双腿也死死将她双腿绞住，让她动不了分毫。

    克丽蒂娜见状，连忙大声念了一个音节，又立即激发了自己身上巫师袍上所固化的一个魔法。这道魔法所固化的则是力量，让她立即就得以拥有了初阶战士满级的一千磅力量，奋力与罗宾争夺纠缠。

    罗宾好不容易终于对她发动了真正的近身攻击，并一举将她打到在地，哪里会肯放过，此时自然是用出了全力，死死扭着她抓握魔杖的那只手臂，不让她顺利施展魔法。

    而在发现她刚才嘴中又念了个魔法咒语的音节，激发了其身上巫师袍上的一个魔法后。罗宾为防她再次施展，立即就想办法封挡住了她的嘴。

    不过他此时已是两手两脚并用，再无多余的第五肢了。所以为了堵住女巫的嘴，不再让她施展任何魔法，他灵机一动，立即也动用了自己的嘴，直接以嘴对嘴封住了克丽蒂娜的嘴。

    看起来像是在强吻对方，但事实还真不是，他这时候真没去想这个，只是想尽力封堵住对方所有能够施展魔法的办法与渠道。

    “唔唔唔……”

    克丽蒂娜被罗宾以嘴对嘴地堵住后，立即不禁瞪大双眼地连连发声，并极力扭头相避。但可惜，却怎么也躲不开甩不掉。

第一百三十三章 绝对防御v

    若放在平常，克丽蒂娜会很高兴跟罗宾保持这个姿势，而且很乐意再进一步，与他这么口齿交缠地紧搂着滚来滚去。

    但换到眼下这个生死攸关的时刻，她却也没什么心思多想其他，体会与罗宾接吻是什么感觉。她眼下只想让罗宾离远点儿，包括他的嘴以及他整个身体，好摆脱罗宾对她的压制与束缚。

    但可惜的是，她此时虽然也激发了巫师袍上固化的一个力量魔法，可以让她凭空拥有初阶战士满级的一千磅力量。但这点力量，却仍是不足以挣脱开罗宾。反正罗宾目前的实力，绝不是一个普通的满级初阶战士可比。而且就算单比力量，也比普通初阶战士力量更大。

    不过，克丽蒂娜虽然此时嘴被堵住，握着魔杖的那只手也被罗宾给紧紧扭着。尽管魔杖一时还没被扭脱，但被罗宾这么紧扭着，再加上她的挣扎，两条胳膊互相角力地扭缠在一起，也是让她暂时无法顺利通过魔杖施展魔法。

    但尽管情况恶劣至此，她却还是有办法施展魔法的。因为她手上所佩戴的魔法戒指，可不止一个，而储存在魔法戒指中的魔法采用了特殊方法制作，并不需要靠魔杖与咒语来激发。

    她双手上总共佩戴了四颗魔法戒指，左手与右手上各有两颗，每颗魔法戒指中所储存的魔法都非常强大，是她的底牌与保命手段，一般情况下，绝不会轻易使用。因为这些戒指中的魔法都是一次性的，用过后就会毁去，再制作则非常麻烦与不容易，材料也都特别珍贵。

    刚才被迫使用了一颗“移形换影”的魔法戒指后，已是让她感觉非常心疼与浪费了。没想到眼下，又要被迫得不得不再使用一颗。一晚上连用两颗，不但是很大的损失，也是她生平很少有过的情况。尤其是，她今晚的对手其实并不算强大，对她也没有压倒性的优势，反而是她本来占着优势。所以一再被逼到这种境况，迫得不得不又要使用保命的手段，这才是最让她感觉憋屈与愤怒的。

    不过眼下，她却也来不及多生气与多想其他了，因为挣扎的过程中，她已经发现，后花园内先头赶来的几个卫兵，已是大步奔跑着越来越接近，再多拖延，她就算还能摆脱压在她身上的罗宾，也是会遭到安达尔王宫卫队的包围。

    所以她当下连忙一动念，又再度激发了手上的一枚魔法戒指。

    因为魔法戒指的制作方法特殊，所以并不需要靠魔杖与咒语去激发。一般做为保命之用，这种激发多会提前设置特殊的激发情况。让自己再遭遇到危险时，就会立即自动激发，根本不用自己多想。尤其在防备偷袭方面，可谓更有奇效。

    如果是自己主动激发的话，则只需要靠自己的精神力就可以，既方便又快捷，也更能灵活使用。

    此时她这颗戒指上的魔法被激发后，戒指上的储魔宝石便又立即“啪”地一声轻响，应声而碎。然后瞬间一片土黄色的光幕弹开，化作一个卵形的防御光罩，将她整个身体都包裹在了里面。

    而当这个光罩生起时，正紧紧压在她身上的罗宾，也立即就被光罩给强形弹开。

    尽管罗宾非常不想被弹开，但他无论再使多大的力，都始终完法突破光罩，再是怎么去用力扭缠克丽蒂娜的身体也没用，仍是被这个光罩生起后的一股极大力量给弹开了。

    这面笼罩了克丽蒂娜的土黄色光罩，自然是一个防御魔法，而且是号称绝对防御，能够防御所有传奇级以下的攻击。也就是说，就算高阶满级的战士全力一击，也无法破开这个防御光罩，就更别说罗宾目前的这点儿实力了。

    这个绝对防御的防守能力，确实非常强，但也并不是没有缺陷，那就是持续时间不长。克丽蒂娜眼下的这个，只能维持最多十秒的时间。但用来防备来自高手的致命一击的话，十秒也绝对够了。

    然后她就可以立即启用刚才的“移形换影”魔法戒指，瞬间逃脱出三千码之外。这两个互相配合使用，是绝对的保命底牌。只要不是对上传奇级别以上，靠这两颗魔法戒指，她都有把握做到至少保命，打不过也逃得掉，就先立于不败之地了。这也是她今晚如此托大，敢孤身一人前来闯安达尔王宫的底气所在。

    别说安达尔王宫最强的高手据说只是中阶战士了，就算来上十个高阶战士，只要她这两颗魔法戒指在，她也有底气与胆气来闯一闯，这就正是艺高人胆大。

    但讽刺的是，她今晚不但没遇到高阶战士，就连安达尔王宫最强的那个中阶战士也尚没遇到，只是在罗宾这个初阶战士面前，就先后用掉了这两颗魔法戒指上所储存的保命魔法。只不过，她这使用顺序颠倒了，而且前一个移形换影魔法，也不是用在了逃命上。

    现在看来，真是纯属浪费。如果早知道后面会有这种结果的话，她还不如刚才趁着激发移形换影那颗魔法戒指时，就立即先行走了，那也是走得潇潇洒洒。至于今晚的账，罗宾与那个苏菲亚，她可以容后再重新谋划计较，没必要非争一时长短。

    可惜，刚才的一时意气与冲动，却让她选择那样做了，现在后悔也是没用了。只能趁着眼下这个绝对防御魔法的最后十秒钟，来试图扳回最后一局。

    这个绝对防御的保命魔法，若遇到那种实力特别强的高手，她绝对没有胜算的话，那必定是用来做为保命之用，替自己挡下最为致命的一击。可如果敌人与她只是伯仲之间，稍强一线的话，她就可以利用这个绝对防御魔法来扳回一城，绝地反击。

    在这个魔法启用的十秒钟之内，只要敌人不是传奇级别，就绝对无法打破她的防御。她自然就可以在防御罩内，安心准备一个自己强大的魔法，给予对方致命一击。

    十秒的时间虽然很短，但却也够用来念完一些魔法咒语了。而且不少魔法咒语，对她这种级别的巫师来说，也可以速读与简化，而施展出来的效果，则不会差多少。

    被一名强者所击败的话，那没什么好说的，人家能赢是理所当然的，反而自己能在强者手下侥幸逃脱的话，还值得拿来说道。如果还能以弱胜强，幸而胜出的话，那更是足以拿来去到处吹嘘。

    但如果是被一名比自己弱的对手打败，那绝对就是一件很丢脸与憋屈的事，也会使人非常愤怒与不甘，克丽蒂娜眼下便是如此。

    而不甘的后果就是，她现在在激发启用了这个绝对防御魔法后，明明有机会与时间去逃脱了，但她却偏偏不肯逃，不甘这么灰溜溜离去，被对手嘲笑。

    所以，在这个魔法生效，隔离弹开压在她身上的罗宾后，她便立即开始吟唱一个咒语，试图最后扳回一城，再度反败为胜。

    罗宾并不清楚克丽蒂娜这个绝对防御魔法的效果与作用，所以此时也是十分不甘眼见最后的胜利离去，就差这么一点儿，他就有机会永远解决这个女巫，绝了他以后永远的一个后患。

    所以他此时，也是很不甘地连连对这个笼罩着克丽蒂娜的防御光罩不断发动攻击。

    他连连挥掌，施展出了自己的五殇内力，并且使出了《五殇真经》内所自带的一套五殇神掌。一掌比一掌更强地不断向这个光罩发动攻击，但可惜的是，他掌力虽然非常强劲，但打在这个光罩上面，却似乎一点儿效果也没有，那光罩晃都没晃，只是稍微起了些波纹而已。

    眼见自己的攻击没用，罗宾忽然灵击一动，拿着小公主的那颗金球当作兵器，不断用力往光罩上砸去。

    这颗金球他刚才接住后，自然还是一直在自己手里，之前打倒克丽蒂娜并扑上去压住纠缠时，也是一直紧紧握着，还曾利用这颗金球来防备克丽蒂娜的魔杖反击。

    虽然他并不是这颗金球的主人，而小公主此时仍是处于石化状态，无法御使发挥这颗金球的作用，但毕竟这金球本身是拥有破魔效果的，再加上又十分坚硬，自然也不怕砸坏，还能加强点攻击力。

    就算他并不能发挥这颗金球的真正作用，但只要这颗金球本身拥有破魔效果，他想多少还是有点儿用的，至少这颗金球不怕魔法攻击。

    果然，他换了以这颗用力砸向光罩后，便立即似乎有点儿效果了，光罩上的波纹产生的更剧烈。

    眼见有效，罗宾自然是精神一震，更加用力砸去。

    另一边，爱丽丝在脱困后，自然是立即去关注小公主的情况。可惜，她不会魔法，自然是没有任何办法解除小公主身上的石化状态。除了伤心与担心之外，一时实在是做不了什么能帮小公主。

    小公主这边她一时没有办法，做不了什么后，便又立即去关注丑小鸭的情况，毕竟丑小鸭刚才也是为了救她才受的伤。

    好在过去后，发现丑小鸭并没什么事，虽然刚才那一下被克丽蒂娜给摔得不轻，但并无生命危险，只是浑身疼痛，一时爬不起来而已。爱丽丝过去后，便又立即将她抱起安抚。然后两人一起关注罗宾对付克丽蒂娜的情况。

    刚才见罗宾为了堵住克丽蒂娜的嘴，不让克丽蒂娜念咒语施展魔法，竟然以嘴对嘴地用上了自己的嘴，两人都是不禁瞧得十分惊讶，大眼瞪小眼。

    不过她们虽然惊讶，却也知道，罗宾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封堵克丽蒂娜念咒语施展魔法，绝不是在这种生死关头的时候还有心情去占女巫的便宜。

    本来眼看着罗宾已然是胜利在望了，却没想到这个女巫竟然还有底牌，又再次翻盘掌握了上风。

    两人此时不禁在旁瞧得十分焦急担心，但却也知道自己过去帮不上什么忙，反而还有可能给罗宾添乱，给予女巫可趁之机。所以爱丽丝抱着丑小鸭，不但没有靠近，反而还更退远了一些，以免她们影响到罗宾。

    此时无法亲自插手帮忙，爱丽丝只能连忙向后花园那边正赶过来的卫兵们大声呼喊求救，让他们再赶快一点儿。

    绝对防御光罩内的克丽蒂娜眼见罗宾利用小公主的那颗金球攻击后，竟然砸得自己这个防御光罩有些隐隐不稳，也是不由面色一变，十分吃惊。吃惊的同时，心里也忍不住对小公主的这颗金球更生了贪念，更想得到据为己有。

    在此时小公主中了她的石化魔法，僵立在原地，无法主动控制发挥这颗金球的作用之时，单靠罗宾拿在手里攻击，都还能有些发挥其上的破魔效果，便可见这颗金球是多么强大了。甚至这颗金球，目前都未必是完全形态，可能还有更多与更强大的能力，只是限于小公主自身的能力有限，而未有全部觉醒解锁。

    当这颗金球的能力被全部解锁之后，她简直无法想象，这东西该是多么强大与不可思议。

    不过她此时虽然对此不禁更生贪念，但也就是心底一闪而已。眼下她更担心的，当然还是这个绝对防御光罩，是否会被罗宾靠这颗金球击破。

    好在，这种情况终究没发生。虽然罗宾的攻击给这个防御光罩造成了很大威胁，但最终这个绝对防御还是没让她失望，终究挡了下来。

    最重要的是，坚持到了她的咒语准备完成。

    当防御光罩的光芒破碎消散的同时，她立即魔杖一指，向罗宾施展出了她利用这个保贵时间所准备的魔法。

    为了第一时间准备这道魔法，克丽蒂娜甚至没有来得及去站起，仍是呈躺倒在地的状态。

    而罗宾则没料到对方这个魔法只有十秒钟的时效性，所以，当光罩的光芒忽然崩解消散时，他正是呈手持金球用力砸下的同时，结果还没砸到，这光罩就先破了，让他一下砸了个空，立即就用错了力地不由往前倾跌。

    而在用错力的情况下，他也来不及躲开克丽蒂娜这个近在咫尺发射过来的魔法。

    但见光芒一闪，这道魔法立即正中他胸口。

第一百三十四章 又被变成了一只青蛙

    (感谢书友“妖道受死“的打赏，求票求订阅)

    克丽蒂娜眼见罗宾所变成的青蛙，竟然还能在这种情况下借力跃出到领口位置时，便是不禁十分吃惊，难以置信。

    尤其是，罗宾这一跃后，尚暂时处于空中飘浮状态的这身衣服，竟似乎也没受什么影响。好像他刚才那一跃，根本就是轻飘飘的，没有任何重量。但青蛙就算再轻，又怎么会没有重量，这绝不可能。

    但接下来还不容她多惊讶，更加让她惊讶与不可置信的一幕又紧接着出现了。

    只见这时跃出到领口位置的罗宾，在探头一扫外面的情况后，就立即又双腿用力一蹬领口位置的衣服，再度纵身跃起。而他这一蹬之下，就见领口的衣服似乎也没变形多少，简直是不可思议。

    不过克丽蒂娜却来不及对此多惊讶，因为罗宾这再次跃起的纵跃方向，竟是打横向那颗金球跃了过去。

    此时本属于小公主的这颗金球，已是被她以隔空控物的能力暂时控制接住，在距离她魔杖前端不足一尺之处隔空飘浮着，随她魔杖的移动而动。

    罗宾这打横一跃，不但直接躲过了她正向其空衣服上所抓过去的那只手，还直接往金球处跃来。

    因为这一下实在大出她意料，也是让她来不及做任何防备，就这么眼睁睁瞧着罗宾草绿色的身子速度极快地一下从她眼前划过，然后立即就扑到金球处，张口一咬含住，从她的控制下抢夺了过去。

    此时她虽然以隔空控物的能力暂时控制着这颗金球，但因为金球的重量本就不大，所以她这隔空控物，也并没使出多大力量，而且只是虚虚托着，并不是紧紧抓握住。所以，被罗宾这打横纵跃过来的冲击力一带，竟然就直接冲破她的控制，重新将金球抢夺了过去。

    罗宾此时当然也很清楚这颗金球的重要性，发现克丽蒂娜的举动后，立即就再度抢了回来，绝不打算让克丽蒂娜得逞。他就算现在是只青蛙，也有办法让这个女巫不好过。

    口含金球重新夺过后，罗宾就立即使个“千斤坠”身法，加速落地。落地的同时，毫不多作停留，就再度施展轻功跃起。

    此时他身体变小后，虽然一跃之下的距离未必能及得上原本人类的体形优势，可能还不如一个普通人跳的远。但青蛙的优势却是后腿发达，弹跳力十分出众，此时再配合上他的轻功使用，更加是效果倍增。尤其现在身体变轻，施展出来后，也是速度更快，而且更灵活。

    克丽蒂娜虽然随后愤怒地叫了一声后，就立即紧接着施展魔法阻挠罗宾，但连施几个后，却都被罗宾给灵活地躲开了。他此时的弹跳力配合上轻功，跳的简直比刚才还是人时更欢。

    再加上他身体小，皮肤又是草绿色，在这晚上随便往草丛里一钻，就带有很强的迷惑隐身效果，让克丽蒂娜一时也很难发现。

    罗宾此时在躲避克丽蒂娜的追赶以及魔法攻击之下，当然也不是全无目的地乱跳，他在迅速向老椴树下的那口深井接近，打算跳进井里去躲避克丽蒂娜的追赶。那口井非常深，就算以克丽蒂娜的本事，恐怕也没法轻易潜下去，绝不如他身为一只青蛙更有优势。

    而就在克丽蒂娜追赶攻击罗宾的过程中，后花园内先头赶来的几个卫兵们，也终于冲出了后花园，迅速向他们这这赶来。

    另外，随着之前有卫兵返回去报信，后面也有更多的卫兵再紧跟着迅速赶出来。除了低级的卫兵外，也包括有高级的统领，并且这边所引起的动静也越来越大。

    本来此时王宫内已是大部分的灯火已经熄灭了，可随着这边的动静闹开，立即从后花园开始，一扇扇窗户内的灯光又跟着亮起。

    而此时国王的办公厅内，国王与乔安娜公主，还有国王的左右手，侍从官伊恩以及王宫卫队骑士团团长马克，都还没入睡，正在商讨事情。所商讨的，自然正是明天应该向罗宾正式提出的具体合作意向及各种细则与条件。

    他们可还不知道，眼下他们所睚在商谈的这个主要对象，已经是离开了王宫。而且之前晚餐时的答应，根本就是缓兵之计，随口一说，是骗他们的，目的则是想要趁着今晚最后的机会，远远逃离这一切，并且还打算拐着爱丽丝公主一起走。

    不过他们虽然还并不知道这个情况，但后花园那边所引起的骚动，此时却也是惊动了他们。当有卫兵前来报信，得知是后花园那边的小公主与罗宾出了事，而且似乎爱丽丝也在后，国王等人自然是立即停止谈论，跟着一起迅速赶过来。

    做为安达尔王宫的第一高手，又身负护卫要职，马克亚当斯骑士更是一马当先，不容多让，立即大喝一声激发起自己身上的斗气，直接就从办公厅的窗户里一跃而出，迅速向后花园那边赶了过去。

    乔安娜公主见状，虽然还未有激发出斗气，但却也是艺高人胆大，打算跟着跃出去。还是国王见状，因为担心她的安全，连忙上前一步拉住她，向她略摇了下头，道：“有马克赶过去就够了。如果敌人太强大，连马克也不是对手，那你跟着赶过去，也不会有什么帮助，应该随后压阵，借助整个军队的力量来帮马克。”

    乔安娜听后，自然是没有多言辨驳，表示顺从地跟着国王一起，迅速出门往后花园方向赶去。

    后花园这边，殿后的卫兵中已是有人先远远开弓搭箭，向克丽蒂娜射去。虽然还稀稀落落的没多少，而且许多准头不行，但也仍是给克丽蒂娜造成了很大困扰，也为罗宾赢得了更多的喘息与逃跑机会。

    终于，离那口深井越来越近了，罗宾直接就远远跃了过去，然后“卟嗵”一声，顺利地跳落到了井水里，并迅速向下潜去。

    不过当下潜了两三米，回头往井口瞧去，发现克丽蒂娜并没有立即紧跟着追过来后，罗宾便也迟疑着暂时停了下来。

    停下后，他往周围井壁上瞧去，发现一个可以藏金球的小洞口后，就立即游过去，将金球暂时藏在那里，然扣他只身重新游回水面，并跳回井口往外面瞧去。

第一百三十五章 抢夺金球 不让女巫得逞

    克丽蒂娜眼见罗宾所变成的青蛙，竟然还能在这种情况下借力跃出到领口位置时，便是不禁十分吃惊，难以置信。

    尤其是，罗宾这一跃后，尚暂时处于空中飘浮状态的这身衣服，竟似乎也没受什么影响。好像他刚才那一跃，根本就是轻飘飘的，没有任何重量。但青蛙就算再轻，又怎么会没有重量，这绝不可能。

    但接下来还不容她多惊讶，更加让她惊讶与不可置信的一幕又紧接着出现了。

    只见这时跃出到领口位置的罗宾，在探头一扫外面的情况后，就立即又双腿用力一蹬领口位置的衣服，再度纵身跃起。而他这一蹬之下，就见领口的衣服似乎也没变形多少，简直是不可思议。

    不过克丽蒂娜却来不及对此多惊讶，因为罗宾这再次跃起的纵跃方向，竟是打横向那颗金球跃了过去。

    此时本属于小公主的这颗金球，已是被她以隔空控物的能力暂时控制接住，在距离她魔杖前端不足一尺之处隔空飘浮着，随她魔杖的移动而动。

    罗宾这打横一跃，不但直接躲过了她正向其空衣服上所抓过去的那只手，还直接往金球处跃来。

    因为这一下实在大出她意料，也是让她来不及做任何防备，就这么眼睁睁瞧着罗宾草绿色的身子速度极快地一下从她眼前划过，然后立即就扑到金球处，张口一咬含住，从她的控制下抢夺了过去。

    此时她虽然以隔空控物的能力暂时控制着这颗金球，但因为金球的重量本就不大，所以她这隔空控物，也并没使出多大力量，而且只是虚虚托着，并不是紧紧抓握住。所以，被罗宾这打横纵跃过来的冲击力一带，竟然就直接冲破她的控制，重新将金球抢夺了过去。

    罗宾此时当然也很清楚这颗金球的重要性，发现克丽蒂娜的举动后，立即就再度抢了回来，绝不打算让克丽蒂娜得逞。他就算现在是只青蛙，也有办法让这个女巫不好过。

    口含金球重新夺过后，罗宾就立即使个“千斤坠”身法，加速落地。落地的同时，毫不多作停留，就再度施展轻功跃起。

    此时他身体变小后，虽然一跃之下的距离未必能及得上原本人类的体形优势，可能还不如一个普通人跳的远。但青蛙的优势却是后腿发达，弹跳力十分出众，此时再配合上他的轻功使用，更加是效果倍增。尤其现在身体变轻，施展出来后，也是速度更快，而且更灵活。

    克丽蒂娜虽然随后愤怒地叫了一声后，就立即紧接着施展魔法阻挠罗宾，但连施几个后，却都被罗宾给灵活地躲开了。他此时的弹跳力配合上轻功，跳的简直比刚才还是人时更欢。

    再加上他身体小，皮肤又是草绿色，在这晚上随便往草丛里一钻，就带有很强的迷惑隐身效果，让克丽蒂娜一时也很难发现。

    罗宾此时在躲避克丽蒂娜的追赶以及魔法攻击之下，当然也不是全无目的地乱跳，他在迅速向老椴树下的那口深井接近，打算跳进井里去躲避克丽蒂娜的追赶。那口井非常深，就算以克丽蒂娜的本事，恐怕也没法轻易潜下去，绝不如他身为一只青蛙更有优势。

    而就在克丽蒂娜追赶攻击罗宾的过程中，后花园内先头赶来的几个卫兵们，也终于冲出了后花园，迅速向他们这这赶来。

    另外，随着之前有卫兵返回去报信，后面也有更多的卫兵再紧跟着迅速赶出来。除了低级的卫兵外，也包括有高级的统领，并且这边所引起的动静也越来越大。

    本来此时王宫内已是大部分的灯火已经熄灭了，可随着这边的动静闹开，立即从后花园开始，一扇扇窗户内的灯光又跟着亮起。

    而此时国王的办公厅内，国王与乔安娜公主，还有国王的左右手，侍从官伊恩以及王宫卫队骑士团团长马克，都还没入睡，正在商讨事情。所商讨的，自然正是明天应该向罗宾正式提出的具体合作意向及各种细则与条件。

    他们可还不知道，眼下他们正在商谈的这个主要对象，已经是离开了王宫。而且之前晚餐时的答应，根本就是缓兵之计，随口一说，是骗他们的，目的则是想要趁着今晚最后的机会，远远逃离这一切，并且还打算拐着爱丽丝公主一起走。

    不过他们虽然还并不知道这个情况，但后花园那边所引起的骚动，此时却也是惊动了他们。当有卫兵前来报信，得知是后花园那边的小公主与罗宾出了事，而且似乎爱丽丝也在后，国王等人自然是立即停止谈论，跟着一起迅速赶过来。

    做为安达尔王宫的第一高手，又身负护卫要职，马克亚当斯骑士更是一马当先，不容多让，立即大喝一声激发起自己身上的斗气，直接就从办公厅的窗户里一跃而出，迅速向后花园那边赶了过去。

    乔安娜公主见状，虽然还未有激发出斗气，但却也是艺高人胆大，打算跟着跃出去。还是国王见状，因为担心她的安全，连忙上前一步拉住她，向她略摇了下头，道：“有马克赶过去就够了。如果敌人太强大，连马克也不是对手，那你跟着赶过去，也不会有什么帮助，应该随后压阵，借助整个军队的力量来帮马克。”

    乔安娜听后，自然是没有多言辨驳，表示顺从地跟着国王一起，迅速出门往后花园方向赶去。

    后花园这边，殿后的卫兵中已是有人先远远开弓搭箭，向克丽蒂娜射去。虽然还稀稀落落的没多少，而且许多准头不行，但也仍是给克丽蒂娜造成了很大困扰，也为罗宾赢得了更多的喘息与逃跑机会。

    终于，离那口深井越来越近了，罗宾直接就远远跃了过去，然后“卟嗵”一声，顺利地跳落到了井水里，并迅速向下潜去。

    不过当下潜了两三米，回头往井口瞧去，发现克丽蒂娜并没有立即紧跟着追过来后，罗宾便也迟疑着暂时停了下来。

    停下后，他往周围井壁上瞧去，发现一个可以藏金球的小洞口后，就立即游过去，将金球暂时藏在那里，然后他只身重新游回水面，并跳回井口往外面瞧去。

第一百三十六章 卫兵赶到 不急着变回来

    “罗宾！”

    爱丽丝与丑小鸭在见到罗宾中了克丽蒂娜的魔法，整个人忽然消失，只剩下空衣服的时候，都是忍不住大声悲痛惊呼。以为罗宾被克丽蒂娜的这道魔法杀死了，而且是死无全尸，连渣都没剩下，只剩下了身上的衣服。

    直到随后发现罗宾并没死，而是又再次被变成只青蛙后，这才不禁松了口气。尽管再次被女巫变成一只青蛙，这同样很糟糕，但不管怎么样，至少他性命保住了。

    不过丑小鸭在刚才发现罗宾消失，以为罗宾已死的时候，就已是不顾伤痛地又一下立即挣开爱丽丝的怀抱，向罗宾飞去。所以虽然随后发现罗宾没死，但还是依然赶了过去，想要帮助罗宾。

    倒是罗宾在她赶到之前，就已经先行逃开跳到了井里。丑小鸭见状，自然也是立即转向飞扑了过去。

    爱丽丝在一开始误以为罗宾被克丽蒂娜杀死的时候，也是有立即随着丑小鸭一起向罗宾跑去。不过当随后发现罗宾没死，而只是又再次被变成一只青蛙后，她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是不禁稍微停了下脚步缓了下。

    接着见到罗宾还有危险，她也是又跟着赶去，想要帮罗宾。不过她刚才停顿的那片刻间，后花园内赶出来的卫兵，已是有人在后面放箭射向克丽蒂娜。

    虽然一时射来的箭还并不多，只是稀稀落落地十几支，但却也是不由阻住了爱丽丝的脚步，让她一时不敢接近，生怕被射向克丽蒂娜的箭误伤。

    相比起来，她对罗宾的感情还是要差了一些，没有丑小鸭来得深。丑小鸭此时也同样进入到了克丽蒂娜身边的箭矢射击范围内，但她却一点儿没有犹豫停留，为了救罗宾，还是义无反顾地飞了过去。

    不过这也有她是在空中飞行，再加上体型还并不大，可以更加灵活地躲避误射过来的箭矢，并不害怕被伤到。另外，这些箭毕竟都只是向克丽蒂娜招呼的。

    能够被招进王宫卫队的士兵，每一名都是精兵之选，最低也有一级战士的水准，能够熟练使用各种武器。而配有弓箭的专业弓箭手，更是在这方面技能突出，即便还做不到百发百中，箭无虚发，基本的准头也都不会太差。再加上后花园距离这边并不太远，所以基本没有射太偏的，全部是集中向克丽蒂娜身上招呼。

    这也让丑小鸭更方便躲避，同时也让克丽蒂娜不得不分心应对这些箭矢，不能全力向罗宾施展魔法攻击阻挠了。

    当罗宾得了这些弓箭手们的远程支援，趁机逃开跳到井里时，后花园内的卫兵们已有先头几个快步赶出来，冲出了后花园的大门。

    这些先头赶出来的卫兵，并没有立即向克丽蒂娜发动攻击，而是先行跑向爱丽丝，将爱丽丝与克丽蒂娜隔绝开来，先保护公主。中了克丽蒂娜石化魔法后，暂时被僵住动不了的小公主，自然也是优先保护对象，被他们一起保护了起来。

    而随后接着赶出来的卫兵，这才向克丽蒂娜包围过去，准备对克丽蒂娜发动攻击。

    爱丽丝被先头赶出来的几名卫兵隔绝保护起来后，也就更难再向罗宾跑过去了，卫兵们绝对不会放任她涉险。

    虽然罗宾此时已经逃离开了克丽蒂娜身边，跳到了那口深井里，但克丽蒂娜对小公主的那颗金球不甘放弃，自然也是跟着追赶过来。所以此时这口深井，也是处在后方弓箭手们的射击范围内。至于井里面罗宾的安全，他们暂时并没考虑。

    毕竟罗宾此时只是一只青蛙，虽然王宫内的卫兵们基本也全都听说了罗宾的故事与来历，但当罗宾再次变成青蛙后，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立即把两者联系起来，认为那是尊贵的罗宾王子，也同样是他们的重点保护对象。

    况且就算知道，以他们下意识的保护顺序排列，恐怕仍会是把自家的两位公主列在最前，罗宾要落到最后。这种情况下，恐怕也不会介意有可能误伤到罗宾。

    还是爱丽丝在发现这个情况后，才立即向后面的弓箭手们大喊：“别向井里射箭，井里面的那只青蛙是罗宾王子，别往井里射！”

    她喊出之处，身旁负责保护她的卫兵们便立即有人大声重复她的话，向后面传达命令。后面有负责安排弓箭手射箭的统领听到后，这才向弓箭手们传达了命令，让他们避开那口深井。

    此时，井里的罗宾正重新跳回井口，探头往外面瞧去，而丑小鸭也恰于此时飞落过来，一见到他就立即担心地问道：“王子殿下，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没事，我很好。除了又被重新变成一只青蛙外，其他都很好。”罗宾回答过后，又立即问她道：“你也没事吧，我刚才见你可被摔得不轻？”

    “我也没事，很好的，没怎么受伤。”丑小鸭说话时，还展开翅膀向他展示了下。说罢，又立即凑头要往罗宾亲去地道：“我帮你解除诅咒。”

    既然她的真爱之吻上一次可以解除罗宾的诅咒，那她想这次当然也可以，所以便要第一时间替王子解除诅咒，让王子重新变回人。

    不过罗宾见状，却是偏头躲过了，还向她抬了下手，示意她先别奉献这个真爱之吻，道：“这个先别着急，我要是现在解除了诅咒，可又成了光着身子，在这么多人面前岂不是很丢脸？等打跑了女巫后，我们再解除诅咒不迟。”

    “对，你说的是，那我们就晚点儿再解除诅咒。”丑小鸭虽然对人为什么一定要穿衣服，并不是特别理解，但罗宾既然这么说了，她自然是立即听从罗宾的建议。既然有解法，晚点儿也没关系。而且他现在身为一只青蛙，其实更利于躲避女巫。

    万一这些王宫卫队的卫兵们全都不是女巫的对手，被女巫轻易打败消灭，那罗宾到时就可以立即跳进井底去躲避。而且据罗宾所说，这口井的井底，还有一条地下暗河连通着外面，可以通过这条暗河逃向其他地方。所以真到紧急时刻，保持现在青蛙的体形，反而更有利于他逃命。这么一想，也就更不必急着去解除诅咒了。

    不然诅咒被解除，重新变回人，人的体形就很难通过那个通往地下暗河的缝隙了。另外，他重新变回人，也很难再拥有青蛙的潜泳本事与闭气能力。

    以他现在的修为实力，闭气这方面，还真比不上一只普通青蛙。另外，他针对之后事情的发展，也还另有打算，也就更不急着变回来了。保持现在的青蛙形态，至少对目前来说，是暂时有利的。

第一百三十七章 土傀儡术

    先头赶来的第一波卫兵，并没立即对克丽蒂娜发起攻击，而是率先保护起了爱丽丝与小公主。对他们来说，保护两位公主的生命安全才是第一要务，对付入侵的敌人则可以往后排。

    身为王宫卫队的第一职责，就是负责保卫王室成员的安全，任何时候，这都是第一优先级。如果为了抓捕或击杀敌人，反而疏忽到王室成员的安全，致使王室成员受伤乃至死亡，那最后就算成功抓捕或击杀敌人，也是有过而无功，反而要受到处罚。

    因此，他们当然是要先保护两位公主的安全。只有公主的生命安全先得到保障后，他们才会去对付敌人。

    所以对付敌人的主要责任，就落到了稍落后赶来的第二波卫兵身上。这些卫兵在赶来后，就立即对克丽蒂娜展开了包围与攻击。

    只不过，他们还没有形成完全包围，也没真正围上去展开攻击，克丽蒂娜就率先先发制人地对他们展开了攻击。

    身为一名巫师，克丽蒂娜当然不会允许这些卫兵真正接近到她身边。她是巫师，又不是战士，哪会跟这些卫兵去近身肉搏，当然是要拉开距离放法术。就算再是近身防护能力较强的巫师，也不会轻易允许敌人接近到自己身边，跟敌人肉搏。

    如果一名巫师跟敌人发展到了近身肉搏，那就说明这巫师的情况很危险了。不是魔法耗尽，再没能力施展魔法；就是敌人太强大，被人轻易近身了。

    好在眼下赶来的这些王宫卫兵中，还没有什么太强大的敌人，基本都是一、二级的初阶战士，三级的都算高的了。至于中阶战士，还没有能赶到的。

    整个安达尔王宫卫队中的中阶战士本就不多，一只手都能数的过来。而身为中阶战士，自然都是身负要职，在卫队中位高权重，不会再像小兵那样轻易四下巡逻了。因此，就算这些中阶战士的实力更强，但因为距离原因，自然还是在附近就近巡逻的低级战士能更快赶来。

    就像安达尔王宫卫队骑士团团长，也是安达尔王宫第一高手的马克亚当斯。在没得到这边的消息之前，是正在国王的办公厅内，与国王商谈要事，平时也都是伴随在国王身边，轻易不会离开，自然不可能第一时间赶到。

    此时就算马克已是得知了消息尽快赶来，并且还是不走寻常路，直接跳窗户，翻房越脊地赶来，但到目前，也仍是没能及时赶到。

    魔法飞弹、火球术、火箭、土刺、风刃……

    克丽蒂娜在刚才面对罗宾时，这些低级的瞬发魔法基本都没起什么作用，要么是被小公主的那个金球当前开路直接给破开了，要么能攻击到后面的罗宾，也是被罗宾施展轻功给轻易躲开了。以罗宾之前表现出的身手，完全不像是一个普通的三级初阶战士。

    但眼下围攻过来的这些初阶战士，可就很普通了。尽管以军队中的普遍水平而言，安达尔王宫的这支王宫卫队军无论放在哪里，都可以称得上是精兵，但在克丽蒂娜的眼里看来，眼前这些卫兵自然都只能算是杂兵。

    更何况，这里面的大部分也根本没到三级，一级最多，二级的都少，自然就更加不是克丽蒂娜的对手了。

    刚才用来对付罗宾的这些低级瞬发魔法，在罗宾身上大部分都是落空，被罗宾轻易躲开了。甚至当罗宾再度被她变成一只青蛙后，她这些魔法也依然没对罗宾这只青蛙起到什么作用，还是全被罗宾机敏灵活地躲开了，没一个能真正打中。

    但换了对付眼下这些围攻过来的卫兵，却是基本一打一个准，而且基本每一发魔法都能打倒一名卫兵。虽然这些魔法都算是低级魔法，但放在这些低级战士身上，威力也是非同小可了。就算没能立即要了命的，也是被魔法的威力打得不轻。

    只是眨眼间，这些围攻过来的卫兵就立即全被打翻在地，惨叫连连，有的中了火球术或火箭术的，身上还燃起了熊熊烈火，不由无头苍蝇般乱跑地大声惨叫，或在地下四处翻滚，希望扑灭身上的火焰。但这些魔法火焰却不是那么能轻易扑灭的，一时间还是惨叫连连，让人瞧的有些惨不忍睹。

    克丽蒂娜打退这一波卫兵后，又立即开始吟唱起了咒语。同时她头顶上方与前方还支着几面空气盾，防备远处弓箭手射来的箭支。

    眼下没有强有力的高手赶来，罗宾也被变成了一只青蛙，自保有余，进攻不足。所以竟是也没能有人来得及阻挡，被她完整的吟唱完了这道咒语。

    咒语念完的同时，她魔法杖的前端立即光芒大盛。然后她大喝一声，魔杖往地下一指，一道粗大的光芒从杖端射出，直射向地面。

    但地面上明明没有敌人，地底下也没藏着，却不知道她这道看似强大的魔法，为何打向根本没有敌人的地面。而且这道看似强大的魔法在击中地面后，似乎也没对地面造成任何伤害，只是魔法带起的劲风吹拂去了附近的落叶。

    不过随后，当这道魔法光芒消失后，地面立即就颤动了起来，似乎是她引发了一场小型的地震。但随后，罗宾等人及卫兵们就发现，这并不是地震，而是地底下，有些什么东西破土爬了出来。

    等这些东西完全破土爬出来后，便发现是些用泥土捏出来的雕像，而且是那种挺粗疏的，只是稍具人形，分出了四肢，略有些形状。至于脸，则根本没有，一律被统一的面甲代替，身上也有着盔甲模样的服饰，但也都是很粗疏的形状。甚至四肢都不是圆润的形态，而是呈方形，有棱角的。

    但这些东西虽然看起来粗疏笨拙，方头方脑方脚的，可每一个都颇为高大，以罗宾目测，身高基本应该过了两米，而且总共有十个，统一地一排站在克丽蒂娜身前，还是很具有威摄力，让后面又后续赶过来的王宫卫兵在见到后，也不禁有些被吓住地停了下来。

    克丽蒂娜见状轻笑一声，接着魔法杖一指，这些好像泥土捏出来的雕像士兵就立即迈着沉重的脚步大步向王宫卫兵们反攻了过来。

第一百三十八章 无人能挡 高手赶到

    这些好像泥土捏成的雕像士兵，是克丽蒂娜以魔法制造的土傀儡。每一个都身高体壮，力大无穷，再加上本身完全是泥土组成，也根本不怕什么伤害，防御力惊人。

    虽然没有什么智慧，只懂得执行简单命令，而且身体动作，四肢协调等方面都不够灵活，速度也是其弱势，但却胜在抗打耐造，而且力量极大。根本不需要什么武艺，只是简单的出拳出脚，就能解决大部分敌人。

    此时这十个身高超过两米的土傀儡向卫兵们大步反攻过去，立即就成摧枯拉朽之势，基本没人是这些土傀儡的对手。普通的一级战士刀剑砍上去，只能是在其体表上砍出些浅痕，劈破些浮土，根本造不成致命打击。

    也只有实力更强的二级战士与三级战士，才能对这些土傀儡造成更大的伤害。可仍然难以致命，或彻底毁掉其行动能力。无法迅速打破与毁掉，一时间也就基本没人能挡下这些土傀儡的进攻。

    土傀儡们根本不需要防御，就算是三级战士使出全力，一时也很难将它们毁掉。再加上它们又根本没有痛觉，刀枪剑矛砍戳到身上，也是根本毫无感觉，只知道不断向前地执行着克丽蒂娜的命令。

    当冲破身前包围的卫兵们后，有四个傀儡负责留下守护克丽蒂娜的正面，另外六个则立即掉转方向，向保护爱丽丝与小公主的那些卫兵们冲了过去。

    保护爱丽丝公主与小公主的卫兵们眼见这些土傀儡这般生猛，也知道不是对手，再加上要负责保护爱丽丝公主与小公主的安全，也不敢冒险，立即就带着两位公主迅速躲避转移。

    但可惜的是，小公主此时中了克丽蒂娜的石化魔法，浑身僵硬不能动，还得小心保护不能碰撞，尽管有两名卫兵负责架着一起走，还是不免有些拖慢了速度。到底不如爱丽丝能够自由行动，可以跟着一起跑。所以，后退转移时，不免就被拖到了后面。

    这些土傀儡的速度虽然也不够快，但却身高体长步子大，跨一步能赶上普通人两三步，因此大步冲锋起来，速度也并不算太慢。因此，还是很快接近到了被拖到后面的小公主。

    而克丽蒂娜的目标，其实也主要就是小公主。此时不但分出了六个傀儡追赶，她也在后面施展魔法进行辅助攻击，阻挠保护小公主的卫兵们脚步。

    远程施放魔法进行辅助攻击小公主那边的同时，克丽蒂娜也立即在前方四个土傀儡的保护下向罗宾与丑小鸭所在的这口深井赶来。对她来说，当然还是小公主的那颗金球更重要。有机会的话，她必须要得到手。

    在这片刻间，克丽蒂娜是立即大占了上风。不过安达尔王宫这边毕竟有主场优势，人多势众，后花园内，还陆续有卫兵在不断赶来。

    虽然三级及以下的卫兵们单打独斗，全都不是克丽蒂娜以魔法制造出来的这些土傀儡的对手，但三、五人合力，还是能勉强抗住一个。抗久了，也能找机会放倒，毕竟这东西没有智慧，灵活方面也太差。

    眼见爱丽丝与小公主那边遇险，正在井沿上观战的罗宾虽然也瞧的颇为着急担心，但却也没办法。他眼下只是一只青蛙，仗着还有内力与轻功在身，也就堪堪自保，实在是爱莫能助，伸不出援手，只能希望王宫卫队中的中阶高手能尽快赶来了。

    而且，他这边也不好过，因为克丽蒂娜紧接着就向他与丑小鸭赶了过来，他们现在也只能先求自保。

    不过，就当罗宾眼见克丽蒂娜过来，正准备带着丑小鸭跳进井底躲避时，忽然就听到王宫后花园那边，一个雄壮的声音大喝道：“什么人，竟然胆敢侵犯我们安达尔王宫？”

    罗宾一听这个声音，不由立即心生惊喜。因为他一听就辨认了出来，这声音的主人正是安达尔王宫的第一高手马克亚当斯。虽然他这几天与这位马克骑士的关系谈不上特别交熟，甚至面对面交谈过的次数也十分有限，但却基本每天都会见到并打招呼，今天也不例外，再加上他本身记忆力又很好，自然是记得很熟，不会听错。

    听到马克声音的同时，他立即转身回头，果然见到是这位安达尔王宫的第一高手及时赶到。他从屋顶上飞奔纵跃而来，身上燃烧着斗气的光芒。

    斗气的性质与内力算得上颇为类似，都是人为修炼出来的一种特殊能量，能够增强人身的力量、耐力、速度等各方面能力，但表现形式上却颇有不同。

    内力是身体内部的一种力量，在身体内部运行，基本肉眼难辨，不会被看到，只能够感觉到。就算能做到内力外放后，也只是一道不可见的无形气流。据说在进入到下一境界真气境后，内力的性质得到提升，更加凝实，就能够化无形为有形，炼虚化实，做到可见了。但罗宾目前还没修炼到这一阶段，而且距离很遥远，却也不知真假。

    倒是这世界斗气的表现形态上，就算只是刚刚激发出斗气的中阶战士，其斗气也是可见的，身体外会燃烧着斗气光芒。只不过因每个人激发的斗气都略有不同，所以斗气的光芒颜色上并不统一，就算是修炼的同一种武艺，跟随的同一位老师学习，最后激发出的斗气也会略有些不同。

    另外因斗气的深厚程度不同，斗气所燃烧绽放出的光芒，也是由淡到浓，由暗到亮。因此，凡是四级以上，激发出斗气的战士，都可以由其斗气的光芒上来大概判断出其实力。不过若对方故意藏拙收敛的话，那就不能一眼看清了。

    斗气光芒绽放出的形态，多呈火焰状，也可以称为光焰。所以激发斗气，也被称为燃烧斗气。

    刚激发出斗气的四级战士，斗气光焰光芒最弱，前期最多只能点燃胸口的一小块。这点也是与内力颇有区别的一点，斗气的中心点与常备储存中心是在胸口，而内力则是多在脐下小腹处的丹田。

    两者本质上的区别，罗宾目前还搞不清楚，也没仔细研究过。况且他这段时间是以先增加自己的实力为第一要务，也没这心思与闲暇去研究斗气，反正他也不打算去练，大概知道怎么回事就是了。

    对他来说，当然还是更喜欢自家出身的华夏武学体系。而且内力更具多种妙用，是斗气这种能量没法比的。

    若说斗气的优点的话，那可能就是前期阶段施展时比较酷炫，光影效果十足，一点燃斗气，立即浑身放光。一举手一投足，都显得酷炫拉风。

    但换一个看法的话，这缺点也很明显，就是缺少隐蔽性，出手很难隐藏。

    马克亚当斯身为一名五级战士，燃烧的斗气光芒早已覆盖了全身，光芒也颇耀眼。尤其在晚上看来，就像是黑夜里的一盏明灯，非常明显的一个自走式人行火把。

    他此时的手里，不知从何处抄来了一杆投枪，话音一落的同时，就立即远远将手中的投枪向克丽蒂娜飞投过来。

    投枪在他手中时，同样有覆盖上他的斗气光芒，投射而出时，那光芒也并未消失，依然附着在投枪上。极速飞射而至时，有如一道拖着尾芒的流星。

    马克此时尚在后花园内靠近王宫的那一面，在一座屋顶上站着，距离克丽蒂娜的位置，至少超过了上百米。

    这么远的距离，普通人靠弓箭都未必能射这么远，除非靠抛射，但抛射就失去准头了，远距离射杀过来后，也已是强弩之末，威力会减小不少。

    但马克只靠手臂投射的力量，就将这把投枪笔直贯射出了上百米，而且看其来势，威力怕是一点儿也不弱。果然不愧是安达尔王宫第一高手，一名已是激发出斗气的五级中阶战士。

第一百三十九章 巫师等级 克丽蒂娜的算盘

    (很抱歉，昨天又有事耽搁了，这章是补更)

    投枪携带着斗气光芒，破空呼啸急速射到。

    克丽蒂娜见状，立即魔杖一指，瞬发了一面空气盾，挡在投枪必经之路的半空处。

    但可惜，这道低级魔法的空气盾根本不足于挡住马克这名中阶战士的这记投枪。只是“砰”地一声，就立即瞬间穿透了这面空气盾，将其应声击碎。而且在穿透之后，仍然去势不减地向克丽蒂娜射来。

    不过刚才那面空气盾虽然根本没能挡下这记投枪，但还是稍微缓阻了片刻，挡了那么一下。让克丽蒂娜立即紧接着命令一名土傀儡挡在了自己身前，然后当这记投枪穿透空气盾继续射来时，立即就射到了挡在克丽蒂娜身前的这个土傀儡身上。

    这土傀儡反应速度慢，根本来不及做什么封挡姿势，就被当胸射中了胸口。又是“砰”地一声响，这根投枪便立即深深扎入了土傀儡的胸口内，而且余势不减，枪尖竟从后背透出了少许，被扎了个透心凉。然后紧接着便又是“砰”地一声，这土傀儡立即四分五裂地变成了一堆碎土泥块，散作一地，完全被毁掉了。

    由此一记远程投枪，便可见得马克亚当斯这位安达尔王宫的第一高手是如何强大，果然不愧是五级的中级战士。间隔了上百米的一记投枪，便连破掉了克丽蒂娜的一面空气盾与一个土傀儡。而底下这边，便是初阶战士中最强的三级战士，也是难以完全正面顶住一个土傀儡的进攻。

    这也正显出了初阶战士与中阶战士间的一个明显实力差，有没有激发出斗气，真的是差别很大。斗气不但能增强自身的力量、速度等各方面能力，而且拥有斗气后，以斗气附加到武器上，破坏力也是直线上升，是没有修炼出斗气的初阶战士完全不能比的。

    三级战士与四级战士，看起来只是一级之差，似乎差距不大。可实际上，这之间就是一个大阶位的差距，从初阶到中阶。便是才激发出斗气没多久的四级战士，也完全可以仗着斗气轻松掉打三级战士。

    而目前已经赶出后花园前来支援的王宫卫兵，战力最强的也就是三级战士了，所以面对克丽蒂娜这些土傀儡的进攻，完全没人能正面硬抗住，只能几人合力勉强对抗。而现在马克亚当斯一到，人还没赶过来，只是远远一记投枪，就立即解决了一个土傀儡。

    “投枪！”

    马克眼见一记投枪并没能解决掉敌人后，又立即向下方的卫兵们大声喝道。

    卫兵们闻声，立即便有人将手中的投枪向马克抛掷了过去。

    马克顺手一抄，准确接住，然后又立即扬手往后一拉，便又是一枚投枪携带着斗气光芒向这边飞射了过来。

    不过他这杆投枪的目标，却不再是克丽蒂娜了，而是射向追赶小公主队伍最近的一个土傀儡。眼见小公主这边遇险，他自然是顾不得克丽蒂娜，先救小公主要紧。

    这杆投枪投射出去后，下面又有卫兵再次抛上来一杆投枪，马克又再次接枪后投射出去，射向另一个土傀儡。

    没有了克丽蒂娜空气盾的封挡，他投枪的威力更大，自然是一枪一个，更加顺利地解决掉土傀儡。而这些土傀儡不够灵活，也根本来不及封挡与躲避。

    只是，马克的投枪虽然能够很干脆顺利地解决掉这些土傀儡，却还不足于立即威胁到克丽蒂娜。

    在之前挡在身前的那个土傀儡被马克的投枪毁掉，散作一堆泥土碎块的同时，克丽蒂娜就已经立即飘然退开，亲自向小公主那边赶了过去。

    眼见这名安达尔王宫的第一高手赶到，她此时也是来不及再迫进井边，去对付罗宾，讨要那颗金球了。她自然也能看出罗宾那边的优势，虽然再次被她变成了一只青蛙，但对眼下来说，却更利于逃避她的追捕，只需要随时往那口井里一跳，跳进井底躲藏，她就一时没什么办法了。

    如果给她足够的时间，她当然有的是办法，就算吸干这口井里的人，她也一定要得到那颗金球。

    可惜眼下，她却没有那么多时间。在马克没赶到之前，赶出来的这些卫兵尽管人数不少，但多是些杂兵，还不足以给她造成什么太大威胁，她随便施几个魔法，就能够挡住，赶过去亲自对付罗宾。

    可眼下这名强大的中阶战士赶到，就不是她能轻易随便挡住了，必须得全力对付才行。

    她的实力，以巫师的等级划分来说，其实也就是个中阶。这方面的等级划分，基本与战士类同。

    不过却不是靠增加的力量与斗气来判断，而是靠最强掌握的魔法。魔法的等级，也是共有一到九级。威力一般可以对应同等级战士的全力一击，但因为魔法属性的不同，也更各有妙用以及能够带来不同程度的延伸性伤害，这方面就不是战士的单一攻击性可比了。

    而因为魔法的多样性以及更具各种妙用，再加上神秘不可思议之处，让人难防难挡。所以一般同等级的巫师，只要能够拉开合适的距离，都是可以轻松掉打同等级的战士，甚至可以一人打两个乃至更多个这样的战士。

    另外严格论等级的话，她其实已是中阶顶级的六级巫师，等级上也要高过马克一级。所以若放在平常，换了另一个环境，她绝对可以轻松掉打马克，并不会怕这个中阶战士。

    可眼下却不同，因为对方并不是一个人，还有手下无数的卫兵，单是现在赶出后花园的卫兵，就已差不多有上百个。而后花园里及后面的王宫，则还有更多的在不断赶来。他们人多势众，这也是很明显的优势。

    虽然在特定的条件下，巫师并不怕人多。只要能够准备好合适的魔法，一名强大的巫师足以对抗一整支军队。但眼下，却明显不具备这种特定条件，在马克及这些卫兵的攻击下，她根本就来不及准备什么强大魔法，连吟唱一条完整的咒语都是奢望。何况单论她自身而言，也不足以强大到单挑一支军队的地步。

    所以，当马克这个中阶战干现身赶到时，克丽蒂娜就知道，自己今晚的目的，恐怕便很难达到了，能全身而退就已经算不错了。

    其实若单论全身而退这个目的话，她现在靠着还有几个土傀儡可以替她挡一挡，立即就可以轻松脱身。但她却不甘就这么离去，还是想尽量达成她的全部目的。就算不能全部，也应该尽量完成一两个，至少那个金球必须得到手。

    所以，这也是她先暂时放弃罗宾，而转向小公主的主要原因。去攻击对付罗宾，等她赶到井口时，恐怕那个中阶战士也能赶到了。而一旦被一名中阶战士近了身，她更加讨不了好。更别说，她身上原本的两个保命魔法，还都在罗宾身上浪费掉了，这就让她更失了底气，不敢轻易涉险了。

    所以结合眼下情况，她判断出的最佳方案是，在那个中阶战士赶来之前，先尽快赶过去捉住小公主。有小公主在手为质，她立即就有了保命的底牌，这些王宫卫兵包括马克这个中阶战士，都不敢再对她轻举妄动了。而且有了小公主在手，也可以利用小公主的性命，逼迫罗宾主动交出金球。

    就算不能，她至少也能带着小公主离去。有小公主在手，得到那颗金球便是早晚的事。毕竟小公主才是金球的主人，无论这颗金球流落到哪儿，她应该都会有些感应，可以借着这感应去寻找。

第一百四十章 女巫得逞 小公主受制

    马克亚当斯在接着投掷出两杆投枪后，便立即跃下房顶，往后花园外飞奔赶来。

    这世界的武艺并没有华夏武学体系中类似于轻功的这种武功，能跳的高跳的远，纯粹是凭借力量与敏捷，并没有特别的心法与轻身之术加成。要说这世界武艺中唯一类似的，也就是精灵的身法了。

    但精灵的轻身之术，飞腾纵跃，能踩着极细的树枝借力这种。那是靠着精灵的身体结构与人类不同，骨骼像鸟类一样，是中空的，并不是因为什么特殊的武学功法。人类就算再是想学，也根本学不到，除非能改变身体结构，变成像精灵那样的构造，但这基本不可能。

    不过人类武学中虽然并没有像轻功这样的武功，但经过千百年的发展，自然也能发现，如果力量更强大，跳的更远，跳跃着前进要比单纯奔跑要快一些。因为跳跃前进，就等于是把一步的距离迈大了，步子跨的大，自然也就相应跑得快。

    马克此时便是保持着跳跃式前进，而且每一下跳起，便从身旁就近的卫兵手中夺过一把长枪，当作投枪向克丽蒂娜飞投过来，阻拦克丽蒂娜向保护小公主的队伍接近。

    只是，他虽然已经是十分尽力阻止了，但终究是鞭长莫及。相比起与小公主之间的距离，他明显要远得多，只能通过投枪或射箭这种远程攻击方式来阻止克丽蒂娜，无法立即赶到。而克丽蒂娜相比起来，就要离小公主近的多。

    克丽蒂娜当然也很清楚，如果让马克这个安达尔王宫的第一高手及时赶到，她再想捉住小公主就很难了。所以面对马克的投枪飞掷，她也不多花时间施展魔法去阻止，只是命令剩下的几个土傀儡在她身旁排成一线，面向着后花园那边，替她阻挡马克的攻击。

    她把剩下的这几个土傀儡，完全当作了人形大盾牌来用。不但能阻挡马克的投枪攻击，也能阻挡其他卫兵的远程射箭与近身攻击。不过她主要只需要防马克就行了，除了马克，其余的这些小兵，根本对她产生不了什么威胁，随便一个魔法就能挡下或打倒。

    就算这其中也有不少三级战士，但可不是每一个三级战士都有罗宾那样的能力与武力。罗宾根本就不是一个普通的三级战士，尽管看他的表现来看，还完全没有修炼出斗气，身上没有一点儿斗气显现的影子，可真论实力，恐怕他都能赶得上初入中阶的四级战士了，已经能够对她产生一些威胁。

    而且之前若不是罗宾的威胁的话，她何至于会用掉自己那两个保命魔法。虽然其中有小公主那颗金球辅助的很大原因，但更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罗宾，毕竟之前，罗宾才是担当主攻的，她当时也是被迫到了那地步，不得不用。

    当然，这其中也有她自己的原因。因为她不甘失败，不甘那么灰溜溜离去。不然若是想全身而退的话，她刚才早就走了。在激发那个“移形换影”的魔法戒指之时，她完全有机会瞬间轻松离去。

    可惜，她的目的不止是要安全离去，她还想带着罗宾与小公主一起走，最重要的是要带走小公主的那颗金球。

    当然，首先还是要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这个前提条件下，这个是必须的。无论何时何地，面对什么情况，保命永远都是第一要位的。尤其对一位巫师来说，这更是最重要的，有命才有一切。每一位巫师的生命，都是十分宝贵的。

    目前因为马克的及时赶到，确实给她的生命安全产生了很大威胁，让她生起了想要提前离开的想法。不过，她终究还是不甘心就这么失败。最重要的是，她眼前还有一个最后的机会。只要能抓住这个机会，她说不定就能立即全部翻盘，重新掌握胜利。

    马克赶来的速度很快，但克丽蒂娜此时的速度也半点不慢。她身上目前有被附加了敏捷、力量以及羽落术这三项法术能力，羽落术可以让她身轻如羽，身体在魔法的作用变得很轻，而敏捷与力量都可以加快她行动的速度。身体更轻，力量更大，自然也就速度更快，这跟轻功算是同样的原理。

    最重要的是，她离小公主更近。

    所以，当马克最终赶出后花园，翻跃出后花园的围栏时，克丽蒂娜便已经在剩余几个土傀儡的保护下接近到了小公主身边。然后，她几个魔法下去，便立即将负责保护小公主的卫兵或打倒或击飞，重新控制了浑身僵硬不能动的小公主。

    “全都住手！”

    一经挟制住小公主后，克丽蒂娜便立即大声喝道。说这句时，她还给自己施了一个扩音魔法，所以在场的人，全都听得清清楚楚，连后花园内也都清晰可闻。

    “如果不想你们的苏菲亚公主有事，就立即全部给我住手！”克丽蒂娜话落一顿后，又接着补充了一句。

    而就在她这句话的话音落下的时候，后花园通往前面王宫的大门内忽然一阵儿骚动，却是国王及乔安娜公主等人恰在此时赶来了。对于克丽蒂娜的这两句话，国王等人也是听得清清楚楚。

    后花园的围墙并非全封闭式，而是通透式的，底下是小半截砖石围墙，上面的则是铁制栅栏。所以国王一赶到后花园后，也是立即把外面的情形瞧得清清楚楚。

    眼见小女儿苏菲亚真的受制于人被挟持住了，他受惊之余也是连忙跟着传命，喝令所有的卫兵全部住手，不要再进行攻击。

    当所有卫兵全部听命停止攻击后，国王连忙在众人的拥护下，迅速赶出后花园，向克丽蒂娜道：“快放了苏菲亚，我保证让你安全离开，并且不追究你擅闯侵犯王宫之罪。”

    克丽蒂娜闻言，不由立即大笑道：“约翰国王，你可真会开玩笑，我如果要走，早就走了。你认为这些人，能够拦下我吗？我现在还不走，当然是因为还另有目的。”

第一百四十一章 怎么回事 两难选择

    “只要你不伤害苏菲亚，有什么条件可以尽管提。只要是我能做到的，我会尽可能的满足你。”

    国王闻言，立即大声接道。他其实也很清楚，今晚的事绝不可能善了，这个女巫绝不会这么容易打发。但他还是要试探一下，万一有可能对方就只是想离开呢？但现在看来，明显是他多想了，对方绝不可能这么轻易离开。

    “这才像话吗！”克丽蒂娜略带得意地向国王微微一笑，然后立即转向正在井沿上趴着的罗宾，妖娆笑道：“我亲爱的罗宾，你知道我要什么？快点把东西交给我，然后乖乖和我一起离开。”

    国王等人刚到，却是还不清楚这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事实上，目前除了罗宾、丑小鸭、爱丽丝、小公主，以及克丽蒂娜这五个当事人外，其余在场的所有人，也全都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最先发现情况赶出来的卫兵，只是见到有个女巫在向两位公主及罗宾王子进行攻击，他们自然是立即赶过来保护。至于事件的起因到底是什么，以及这个女巫究竟是什么身份，他们也并不清楚，也根本来不及问。所以直到这时，除了罗宾几人外，其实人等基本还都是一头雾水，不明白这边到底出了什么事，这个女巫又到底从哪儿冒出来的。

    倒是对于知道罗宾事件始末的国王等人，在发现这是个女巫后，心里也是有些隐隐地猜测答案。但是，终归还只是猜测，并没得到证实，而且他们目前也还没来得及问。

    当克丽蒂娜提到罗宾，以及对罗宾的称呼时，不由更加印证了国王等人心里的猜测。只是，如果克丽蒂娜不提罗宾的话，他们此时也都不禁一时快把罗宾忘了。

    毕竟罗宾再次被变成了一只青蛙，草绿色的拳头大身体与旁边灰不溜秋的丑小鸭一起趴在井沿上，在这黑夜里实在是显得太不起眼。再加上国王等人第一时间赶到后就担心小公主的安全，注意力全放到了小公主与克丽蒂娜的身上，也是一时忽略掉了罗宾。

    甚至当这时克丽蒂娜提到罗宾，他们立即想起来后，瞧了一圈竟没发现罗宾，也是让他们不由奇怪。不过之后随着克丽蒂娜的视线移转到那口深井的井沿上时，他们方才注意到趴在井沿上的罗宾与丑小鸭。然后再联想到罗宾之前就是中了女巫的诅咒，被变成了一只丑陋的青蛙，这才方然省转大悟地意识到，原来这只青蛙就正是罗宾。不承想却是又中了女巫的诅咒，再次被变成了一只青蛙。

    “罗宾王子，是你吗？”国王旁边的乔安娜公主意识到这点后，不由立即担心惊呼地问道。

    “是我，乔安娜公主。”罗宾闻言，无奈地回了一句。

    而这时，爱丽丝也赶到了国王身边，立即低声向国王等人简略转述了之前发生的事，并正式说出了克丽蒂娜的身份，证明了国王等人的猜测。不过她在转述的过程中，暂时没提自己过来的原因，当然更没有提她打算要和罗宾一起私奔。而当此之时，国王等人也是顾不得去关心这些细节，详细问她。眼下最重要的，当然是怎么想办法从克丽蒂娜的手里救下小公主苏菲亚。

    爱丽丝刚才其实是距离小公主最近的，她们是被最先赶出来的那批卫兵，率先一起保护的。但在发现克丽蒂娜的强大，卫兵们意到不是对手后，就立即保护她们转移后退。只是在这个过程中，因为小公主中了克丽蒂娜的石化魔法，浑身僵硬无法动弹，拖慢了速度，被落在了后面。

    在刚才克丽蒂娜紧追过来时，爱丽丝是有立即打算返身回去救援小公主的。只是却被身旁负责保护她安全的卫兵们给拦住了，眼见小公主已经遇险，会再次落入女巫的手中，他们可不想让爱丽丝公主也搭上，一起被捉。

    他们就算随着爱丽丝返身救援，也根本不无济于事，帮不了小公主，拦不下女巫。所以在那种关口，当然是能保一个先尽量保一个。能保住一个，总比两个都保不住的责任要小。所以，当爱丽丝想返身回去救援时，他们都拼命拦着，架着爱丽丝反而跑远了。

    当见到小公主重新落入克丽蒂娜的魔掌中，爱丽丝自然也是知道于事无补，也更不敢轻举妄动了。而随后国王等人便紧接着赶来，她自然是先赶到国王身边禀告。既然国王赶来了，还有乔安娜以及王宫卫队的第一高手马克等人，这事就轮不到她做主了，交给他们处理便是。何况她也无能为力，根本帮不上什么忙。唯一能做的，只能是转述这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原来是克丽蒂娜女王大驾光临，真是失礼了！”

    听完了爱丽丝的简要述说后，约翰国王立即向克丽蒂娜略点头致意地说道。

    “约翰国王不用客气，我不是用女王的身份来的，这也不是两国的正式外交。我只是做为一个母亲，在好不容易得到失踪许久的儿子消息后，前来接他回家。”克丽蒂娜不在意地笑了下，根本都没转头多看约翰国王一眼，只是片刻不移地盯着罗宾，“你说是吗，我亲爱的儿子？”

    “我可不是你儿子，你也不是我母亲，只是个后妈而已！”罗宾闻言，很是不愤，这女巫也真够厚脸皮，竟然有脸自称“母亲”？

    “后母也是母亲，你父亲既然娶了我，我就是你名正言顺的母亲。听话，好孩子！”克丽蒂娜闻言，有些取笑地大声笑道。

    罗宾闻言，只能无奈地翻了下自己的青蛙眼，懒得跟她理论这个。她再是说出花儿来，他也绝不可能认这个“妈”的。何况他现在就灵魂上而言，也早已不是前任王子了，跟这个女巫没半点儿关系。

    “好了，别废话了，快把东西交给我，然后跟我乖乖回家。不然的话，别怪我杀了你这个小情人。”克丽蒂娜却也没什么耐心与闲心在这里跟他斗嘴，笑了几声，便立即威胁地道。

    如果眼下国王等人不在，包括爱丽丝也不在的话，罗宾根本懒得理会克丽蒂娜的这个威胁。对他来说，小公主可谈不上对他多重要，反而是他很讨厌的一个人。克丽蒂娜爱杀就杀，他才不会去管。

    虽然他自己难以狠下心去杀小公主，但克丽蒂娜要杀的话，他也很乐见其成。就算之前小公主有帮过他，还跟他和爱丽丝一起并肩做战过，让他也因此对小公主多少有了些稍微改观。可这仍不足于完全改变他的想法与观点，小公主对他来说，还是谈不上有多重要，他完全可以无视小公主的生死。

    只是，他自己心里这么想是一回事，但眼下当着国王等人在场，他却无法公诸于口说出来了。敢说出口的话，国王等人恐怕就先不会放过他，要跟他算账。

    另外，他承过爱丽丝的情，爱丽丝曾帮他救了丑小鸭。所以不看僧面看佛面，冲着爱丽丝，他也是说不出口，无法不帮。只是，就算帮，他也绝不愿意搭上自己。

    何况，就他看来，克丽蒂娜应该无论如何是不会对小公主下杀手的，至少暂时不会。因为克丽蒂娜对小公主的那颗金球似乎是志在必得，目前来看，在克丽蒂娜的眼里，其重要性恐怕还要排在了他与小公主的前面。

    但这颗金球却是小公主的，而且是与小公主从母体中一起伴生出来的，小公主是其先天的主人。如果小公主死了，还不知道这颗金球会有怎样的变化。所以，如果克丽蒂娜真的很想得到这颗金球，并且想据为己有的话，她至少应该研究明白其用途，能够从小公主的手里真正夺过来，让自己成为金球的主人。

    因此，在没达成这个目的之前，她应该无论如何都不会杀小公主，以免连带反应，生出什么不利的变化与影响。比如说，如果小公主一死，这颗金球也跟着一起死亡，破碎消失，那就是非常不利的变化，也会让她得不偿失。所以，在此之前，她理应绝不杀小公主。

    但可惜的是，罗宾尽管也很明白这点，但仍是无法直接说出来，去说服国王等人不必理会克丽蒂娜的威胁，该干吗干吗。

    对于国王等人来说，关心则乱，他们可不会拿小公主的命去冒这种险，做这种尝试。万一克丽蒂娜真杀了小公主，他们可是痛失亲人。也就是罗宾根本不关心小公主的生死，才站着说话不腰疼，不怕去冒这个险。

    眼下他当然也可以完全不顾小公主的生死，不理会克丽蒂娜的任何话，当然更不答应克丽蒂娜的任何条件。但在众目睽睽之下，他却过不了国王等人这关，敢说出来，国王等人就可能先把他打死。

    眼下他尽管不情愿，却也不得不为情势所逼。所以他闻言后，很是无奈地叹了口气，然后转头看向爱丽丝，以眼神征询爱丽丝的意见。

    这些人中，他最看重也就只有爱丽丝的意见，因为他只承了爱丽丝的情。至于国王对他，虽然这些天也礼遇甚加，对他的态度很好，以及各方面对他都很关心看重，简直要把他当儿子看，但这其中，却包含有国王想利用他身份为自己国家谋利的企图在内。所以，别管表面上怎么样，大家内里不过是互相利用而已，谈不上有什么太多恩义。他不顾小公主的生死的话，也没有什么对不住国王的地方。就小公主之前对他所做的一切，他也能够很理直气质地与国王理论对质。

    而乔安娜公主虽然在三位公主中是他最心仪的对象，但这也不过是因为乔安娜恰是他所喜欢的那种类似，而且性格也不错，跟他很合得来。可说到底，这都只是他心里的想法而已。他既没有说出口向乔安娜公然表白过，乔安娜也更没有接受过他。就算可能或许对他也有好感与喜欢，但也是藏在心里的。大家谁也没说出来，自然也就谈不上建立什么正式关系。

    所以，就算这可能会让罗宾以后对乔安娜心中有愧，而且两人以后因为此事也更加没有可能。但既然两人并没正式建立关系，他单纯从道理上而言，也谈不上有什么对不起乔安娜的地方。

    何况，天下女人多的是，像乔安娜这种他比较喜欢的类型，也绝不会只有一个。从纯粹的理智上而言，大丈夫何患无妻，也实在没必要去在乎这个。失去这个，也还有更多个，没必要在一颗树上吊死。况且两人之间，日前也根本没发展出什么。只能说，是罗宾单方面的意思居多。至于乔安娜具体什么想法，他还无从得知。所以，也真没必要就为此搭上自己，付出自己。

    这里面他唯一过不去的，也就只有爱丽丝。因为爱丽丝之前帮他救了丑小鸭，对他有恩。

    他从不认为自己是一个纯粹的好人，可也谈不上是一个恶人。所以，忘恩负义这种事，他还真做不出来。有仇要报，有恩也得报。如果爱丽丝想要他这么做，让他帮忙解救小公主，那他就没什么好犹豫的了。这个恩，必须要报。

    只是，怎么报，也需要有技巧，他还是不能为此完全搭上自己。

    面对罗宾征询的眼神，爱丽丝看懂了他所表达的意思。而且目前这所有人中，也只有她明白真相，知道苏菲亚之前是如何对待罗宾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罗宾有完全正当的理由不去在乎苏菲亚的生死。之前苏菲亚那么对他，他凭什么这时还得要搭上自己去救苏菲亚？

    他选择不救与无视，这也完全说得过去。

    但爱丽丝虽然能够想明白这其中的道理，可眼见着苏菲亚的生死被掌握在克丽蒂娜手里。在这种关头，还是不禁激发出了她的姐妹情深。面对罗宾这个征询的眼神，她尽管知道罗宾有很正当的理由可以不帮苏菲亚。但在心中争斗犹豫了下后，还是最终默然与抱歉地向罗宾点了下头，希望罗宾能帮她救苏菲亚。

    罗宾见状，也只能是回点了下头表示明白。既然是恩人的要求，那就只能答应了。

第一百四十二章 国王的后悔 罗宾的条件

    “如果我把东西交给你，你会保证放了苏菲亚吗？”罗宾虽然心中已有决定，但并没立即跳回井里取金球交给克丽蒂娜，而是开口多问了一句。

    “当然不会。”克丽蒂娜很理所当然地笑道：“我想你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我从没说过，你把东西交给我，我就放了她。我只是说，你不给我，我就会立即杀了她。”

    “克丽蒂娜女王，你这就有些太过分？也太不讲信用了吧？为什么罗宾王子答应你的条件后，你依然不肯放过苏菲亚？”约翰国王听到克丽蒂娜的这个回答后，没等罗宾接话，就立即忍不住生气地道。

    “什么叫信用，我之前有这样说，有跟你这样约定过吗？没有吧？”克丽蒂娜大声嘲笑地反问，“现在这就是我的条件，你们只能接受，没资格跟我讨价还价。国王陛下，如果你真的珍视你这个小女儿的生命胜过一切，那你就应该无条件地答应我的一切要求。”

    “何况，我带走苏菲亚，对她来说是更好的选择。留在这里，只不过是浪费她的天赋。我会把她培养成一位优秀的女巫，甚至有可能是史上最伟大的女巫，你应该感谢我才对。”

    “我并不希望我的女儿成为女巫，希望你能放过她。”国王闻言，立即有些面色难看地沉声说道。他没想到，克丽蒂娜竟然发现了这个他一直想要极力隐藏的秘密。可能对一名真正的女巫来说，能发现苏菲亚身上的女巫潜质，应该是件很容易的事。

    “这可不是你不希望就不会发生的事。”克丽蒂娜笑道，“总有一天，她一定会成长为一名真正的女巫，这是谁也阻止不了的事。”

    大部分的王宫卫兵并不知道小公主的秘密，小公主也会听从国王的嘱咐，极少在外人面前显露她的异常。所以，就算是在安达尔王宫中，也只有少数的人知道，甚至连苏菲亚本身都不知道。她只知道的是，她自己与众不同，有点儿小秘密。却不知道，她的这种异常，是潜在女巫的表现。她在此之前，根本就从来没把这两者联系起来过。

    此时被克丽蒂娜公然挑开后，王宫卫队中忍不住响起了些惊讶哗然声。毕竟大部分普通卫兵，都并不知道这秘密。而女巫在普通人的传言中，一向都是负面形象，邪恶而可怕。平时漂亮可爱的小公主，竟然有可能是一名女巫，这让他们完全难以想象，也根本联系不起来。

    不过看眼前的这个女巫这么美貌，似乎女巫也并不像是传言中的那样，大多是邪恶丑陋的老巫婆那种形象。所以，女巫并不代表就是邪恶丑陋。她很可能邪恶，却并不一定丑陋，也可能是个十分美貌漂亮的女巫，只不过是个邪恶的蛇蝎美人。

    “我想你可能误会了，苏菲亚绝不可能是一名女巫。”国王自然听到了卫兵中的哗然惊讶声，还有些小声议论与窃窃私语。尽管这件事确实是事实，但他却拒绝承认，更绝不会当着这许多人的面公然承认，此时还是想尽量掩盖。

    安达尔王室中出了一名邪恶的女巫，这件事被传开后，绝对会产生很不好的恶劣影响，甚至有可能会动摇他的统治。且就算不谈国内因此事而可能产生的种种问题，单是圣光教会方面，也不好应付。

    现在克丽蒂娜虽然这样说了，但并没有明显的证据能够证明，而且小公主目前因为中了石化魔法，浑身僵硬，无法开口说话，也不可能亲自承认。所以他便也可以很理直气壮地单方面完全不承认，反正又没证据。这个女巫的话，只是在造谣污蔑。

    “是吗？”克丽蒂娜闻言，若有深意地笑笑，没有在这件事上过多纠缠，而是转口道：“我们不谈这个话题了，说正事。无论你怎么说，承不承认，苏菲亚今晚也必须跟我一起走，这就是我的条件。你如果不答应，她就是死。你答应了，她还会活着，只是今后会在阿金斯生活。说不定将来有一天，她还可能成为下一位阿金斯女王，你说这不是好事吗？”

    约翰国王可不认为这是好事，他只想把女儿留在身边，闻言忍不住带着无奈与失望地道：“你真的不能放过苏菲亚吗？”

    “不能。”克丽蒂娜很斩钉截铁地回答道。

    “好吧！”国王沉思片刻，只能是十分痛苦无奈地答应。因为不答应，克丽蒂娜就会杀了苏菲亚。相比于暂时失去苏菲亚，他更不希望眼睁睁看着苏菲亚死在自己面前，那可是永远的失去。而现在答应的话，至少能保住苏菲亚的性命，以后说不定也有机会解救回来。

    不过答应后，他便又立即道：“但你要保证，绝不会伤害苏菲亚。”

    “当然。”克丽蒂娜点头道，“只要你们答应我的条件，我就会保证她的安全。”

    说完，她便立即把视线转向罗宾，笑吟吟地道：“现在，我亲爱的继子，请把东西交给我吧！”

    “我可以把东西给你，但我不希望跟你一起走。”罗宾闻言，却开始跟克丽蒂娜讲起了条件。

    “你也没资格跟我讲条件，你不怕我杀了她吗？”克丽蒂娜闻言，立即生气地道。话音一落，她手中的魔杖立即亮起威胁的魔法光芒，更往小公的头颅逼近了一些。

    “罗宾王子，就请你答应她吧，我恳求你了！”国王见状，没等罗宾接话，就立即忍不住担惊受怕地向罗宾请求。现在这时候，他也顾不得之前的一切计划，利用罗宾的身份为自己国家谋求利益了。眼下最重要的，就是苏菲亚的生命安全，这是他现在最为关心的。其他一切，也都可以为此让步。

    其实他此时已是十分后悔，后悔没有听罗宾之前的警告，把克丽蒂娜这个女巫的能力过于轻视了。认为对方就算再强大，也绝不敢轻易擅闯他们安达尔。现在才知道，罗宾当时所表现出的小心翼翼与对女巫的忌惮并非没有道理，他一点儿没有危言耸听。

    只是他现在才知道后悔，却已经晚了。可恨他在得知罗宾的事情被那个可恶的小裁缝泄露出去，而罗宾却因此事，反而选择答应与他的合作后，还有些沾沾自喜，认为这并不算是件坏事。从某方面来说，这个小裁缝算是帮了他，迫使罗宾不得不向他做出选择。

    现在他才知道，这件事被泄露出去后，所造成的危害与影响有多大。现在他可半点不会感谢那个小裁缝了，只恨不得立即找到这个该死的小裁缝，将这个多嘴的家伙碎尸万段。恐怕就是碎尸万段，也不能解他的恨，因为这并无法挽回这一切。

    他现在才知道，罗宾之前的做法是多么正确，选择秘密复仇，暗中去集结自己的力量，然后当强大之后，再一举制敌。只有一举消灭这个女巫，才不会给其任何机会。

    在想到这点时，他是忍不住心中有愧，难以正视罗宾的。可现在苏菲亚的性命掌握在克丽蒂娜的手里，而克丽蒂娜想要的苏菲亚那颗金球却被罗宾藏到了井里，他却不得不求罗宾。

    罗宾闻言，转头瞧了国王一眼，给了他一个安抚的眼神，然后转向克丽帝娜说道：“我当然有资格跟你讲条件，因为我手里同样有你想要的东西。这口井很深，我想就算以你的能力，也不可能立即找到藏在井底的那颗金球。”

    “另外，这口井还跟一条地下暗河连通着，我可以带着金球，通过这条地下暗河迅速远离这里，你也不可能立即追踪找到。如果你不答应我的条件，那我就带着金球逃走。我想你只要还想要金球，就不会杀苏菲亚。而且如果像你说的，那么重视苏菲亚的话，应该就更不会杀她了，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

    “罗宾，罗宾！”克丽蒂娜叹气地笑道，“我们的王子，可真是个铁石心肠的家伙啊！你就这么忍心，让你的小情人落在我的手里？我让你跟我一起回去，是给你机会，可以继续跟她在一起。等她将来长大后，我就让她嫁给你，从此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这不是很好吗，为什么你还不愿意？”

    “有你在旁边盯着，我就不可能幸福快乐。”罗宾道，“而且对我来说，自由才是最大的幸福。所以不用说这些了，你只需要告诉我，答不答应我的条件？”

    “我如果不答应呢？”克丽蒂娜玩味儿地笑着反问。

    “那我就会立即带着金球逃走。”罗宾道。

    “你不怕我杀了苏菲亚？”克丽蒂娜再次反问。

    “你不会杀她，你还需要她。”罗宾很肯定地道。

    “你这么确定吗？”克丽蒂娜说话间，手中魔法杖上的光芒更加亮起耀眼了起来。

    “罗宾王子，请你答应她吧，先保证苏菲亚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苏菲亚帮你解除了诅咒，又那么喜欢你，你可不能对她见死不救啊？”国王见状，又立即忍不住向罗宾大声恳求道。

    “罗宾王子！”乔安娜公主也是忍不住跟着一起出声请求。

    倒是爱丽丝这回没有跟着开口，因为她了解事实的真相，知道在此之前，苏菲亚是如何对待罗宾的。罗宾肯把金球交给克丽蒂娜，以保住苏菲亚的性命，对他来说恐怕就已算是最大的让步了，再让他为此搭上自己，这种恳求爱丽丝也是真有些张不开口。

    可眼见着苏菲亚正遭受到生命威胁，随时可能被克丽蒂娜杀死，她关心则乱之下，虽然忍住了没开口，但也是忍不住向罗宾露出了恳求的眼神，也还是下意识地希望罗宾能答应克丽蒂娜的条件。无论如何，现在先保住苏菲亚的性命才是最要紧的。

    罗宾见状，无视了国王等人的恳求，一狠心，向丑小鸭使了个眼色，立即返身跳回了井里。丑小鸭见状，自然是立即跟着他一起跳下去。天鹅天生就会游泳与潜水，并不怕被淹死。

    对丑小鸭来说，她才不管那么多，罗宾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确的，她只需要跟随着罗宾的脚步走就行了。另外，在场的除了爱丽丝外，她也是另一个知情者，深知小公主的真面目是怎么样，这些天是怎么对待她与罗宾的。所以，她也一点儿不关心小公主的生死，死就死了，死了正好，还少了将来又一个会害人的邪恶女巫。

    “好吧，你赢了，罗宾。我答应你的条件，快点儿先把东西交给我。”眼见罗宾根本不接话，而且面对国王等人的恳求，也毫不为之所动，话都不说一句转身就跳回井里，似乎真的是打算立即带着金球逃走，克丽蒂娜不由立即收起魔杖，向跳回井里的罗宾大声喊道。

    目前对她来说，确实得到小公主的那颗金球，才是最重要与排在第一位的。而且罗宾刚才说的一切也都说对了，为了这颗金球，她确实不会选择杀死小公主。至少在自己真正掌握这颗金球之前，绝对不会。所以，她也是真的担心罗宾就此带着这颗金球一去不返。

    如果罗宾所说的一切是真的，这口井里确实连通着一条地下暗河，那只要钻进地下暗河里，确实以她的能力也很难立即追踪找到。而罗宾现在身为一只青蛙，则更利于在地下暗河里隐藏。

    现在她也是不楚很后悔再次把罗宾变成一只青蛙了，弄得现在反而有点儿弄巧成拙。

    本来她是以为，把罗宾变成青蛙，更好捉捕与携带。却不想，罗宾变成青蛙后，反而更难捉了。而且利用这口深井与下面的地下暗河水道，反而更有了逃跑的优势。

    克丽蒂娜的高声大喊，罗宾自然是立即听到了，闻言不禁松了口气，心中暗叫得计。他赌对了，克丽蒂娜目前对于这颗金球的重视，也确实是胜过了一切，不得到这颗金球有些誓不罢休，也愿意为此，而做出些让步。

    反正错过这次，对于她来说，以后也并不是就没有再次追捕到罗宾的机会。而这颗金球今晚错过的话，则很有可能永远错过。所以，她还是最终选择了让步。

第一百四十三章 驾鹅而去 终于逃脱了

    罗宾刚才说的那番话里，其实有一个漏洞。那就是，他无论如何都不会抛下丑小鸭独自逃走。

    而丑小鸭虽然也会潜水，天鹅甚至算得上是水鸟，但又怎么能够跟两栖类的青蛙比。所以，罗宾实际上是没法带着丑小鸭一起通过井底的那条地下暗河潜水离开的。这条路，只适合他自己逃走。

    他要是带着丑小鸭，很可能会导致丑小鸭一直不能换气，淹死在水里。而且以丑小鸭的本事，都未必能潜到这口深井最深的井底。更别说，连通地下暗河的那条缺口，以丑小鸭比他大了不少的体形，也都未必能通过。

    所以，他实际上是没法带着丑小鸭从这条路一起离开的，而他又绝不会抛下丑小鸭独自逃走。因此，带着金球独自逃走这个说法，其实并不成立，因为他绝不会这么做。跟克丽蒂娜那么说，只不过是为了唬住克丽蒂娜，让克丽蒂娜认为他拥有带着金球脱身的本事，以此逼迫克丽蒂娜答应他的条件。

    好在他最后赌对了，克丽蒂娜选择了答应。不然的话，真的互不相让，拼个鱼死网破的话，他也有些不知道最后该怎样收尾。

    他是可以不在乎小公主的生死，也可以借着与井底相连的那条地下暗河独自逃走，但却不能放任丑小鸭不管。

    其实在克丽蒂娜不知道丑小鸭对他的重要性这个前提条件下，丑小鸭也是有很大机会逃脱的。他们可以兵分两路，他走地下暗河的水路，丑小鸭则选择空中飞离。只是这么做的话，他无法确定丑小鸭是否真能逃脱，克丽蒂娜也很有可能会在泄恨之下顺手杀了丑小鸭。面对一个同样拥有飞行能力的女巫，丑小鸭在这方面其实并不占优势。

    既然无法保证丑小鸭的安全，他就不能这么做。而且就算丑小鸭真能安全逃脱，他事后也不知道该怎么跟丑小鸭会合。因为对于那条地下暗河的走向，他并不清楚会通向那里，也没详细探查过。

    他只知道选择逆流而上的话，最终可能会通向阿金斯，因为前任王子当初就是通过这条地下暗河这么过来的。只是，在前任王子的记忆中，其中有一段，他有被地下暗河湍急的水流而冲激得失去过意识。所以失去记忆的这一段怎么走，是否有岔路，他也并不清楚。

    何况就算没有岔路，只是一条道，他也不可能叫丑小鸭飞去阿金斯跟他会合。别说这一段路程有多么遥远，光是他跟丑小鸭解释，也解释不清楚道路，丑小鸭对阿金斯又不熟，他说个地名丑小鸭也是不知道。再加上丑小鸭从没有过这种长途旅行，也很可能会迷失方向。

    所以，选择兵分两路，就算丑小鸭能安全逃脱，两人也是必定会失散。但罗宾却不希望跟丑小鸭失散，那样他会担心丑小鸭。对于一只天鹅幼鸟来说，世界可谓充满危险，反正罗宾是不放心的。

    而且，从他的切身利益来考虑，他也不希望分开。分开的话，他过后找谁来奉献一个真爱之吻，解除他身上的诅咒，把他重新由青蛙变回人。能得到一个真爱之吻，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既然已经有丑小鸭的成功案例在先了，他也就更信任丑小鸭真爱之吻的解咒能力。换个人，或换个其他生物的话，很可能不会成功。

    好在克丽蒂娜不知道这一切，也不知道丑小鸭对于罗宾的重要性。否则若现在换了丑小鸭被挟持住的话，罗宾关心则乱之下，也确实是没有资格跟克丽蒂娜讲任何条件。

    而且丑小鸭也没有小公主在克丽蒂娜心中的重要性，是可以随时被轻易杀死的。而小公主则因为那颗金球的关系，克丽蒂娜是绝不会轻易杀的，这也是罗宾能够跟克丽蒂娜谈条件的最根本原因。因为他知道，克丽蒂娜无论如何，是绝不会现在就轻易杀小公主的。就算他猜错，万一真杀了，他也不会有半点伤心，因为他根本就不在乎小公主的生死，这威胁不到他。

    现在，他终于赌对了，克丽蒂娜答应了他的条件，不会再逼迫他一起离开。

    不过，对于一个邪恶的女巫来说，他还是不能完全信任。就算对方答应，也很有可能事后反悔，对他下手。所以，在与丑小鸭一起跳落到井底的水面后，罗宾就立即对着丑小鸭耳语嘱咐交待了一番。

    然后，他让丑小鸭在水面上稍候等待，他则潜下水去，取回了他之前藏在井壁上某处的那颗金球。等取到金球，重新浮回水面后，他立即跃到了丑小鸭的背上趴着。

    他口中衔着金球，不便讲话。但他之前就跟丑小鸭耳语交待清楚了，所以也不需再多说。一发现他浮回水面，跃到自己背上后，丑小鸭便立即扑扇着翅膀起飞。

    她背着罗宾从井底一飞而起，飞出井口后，也毫不停留，继续往旁飞出老椴树枝叶笼罩的范围，然后又盘旋往上地高高飞起。

    克丽蒂娜见状，以为罗宾要直接带着金球逃走，立即大声喊道：“罗宾，你要去哪，快把东西给我，不然我立即杀了苏菲亚！”

    罗宾口中还衔着金球，不方便答话。但丑小鸭闻言下，已是立即背着罗宾飞返到了克丽蒂娜头顶的上空。

    然后，罗宾往旁甩头一张嘴，便把口中的金球甩出，向下方自由落体地掉落了下去。甩出金球后，嘴空出来，他立即向克丽蒂娜道：“这不是给你了吗！”

    在他甩出金球的同时，丑小鸭毫不停留，立即往旁边的森林飞去。而罗宾在向克丽蒂娜喊过一句后，又紧接着转过身向国王等人大声道：“国王陛下，乔安娜公主，爱丽丝公主，感谢你们这些天的盛情招待，同时也很抱歉给你们带来的这场麻烦。但我实在是无能为力，只能做到这么多了。很抱歉，我现在必须离开了，再见！”

    罗宾的这个抱歉，其实主要是向爱丽丝说的，因为他现在无法再带着爱丽丝一起离开，也无法再帮爱丽丝去实现她的那个理想了。

    他不知道爱丽丝心里是怎么打算的，过后是否会如实向国王交待今晚的所有实情，包括打算跟他一起私奔。但不论爱丽丝怎么打算，他都要先替爱丽丝考虑。所以他这抱歉话，不能单独跟爱丽丝说，不然就会立即暴露两人关系的异常。因此，他便连带上了一起说。不过他想，爱丽丝应该能明白他的意思，知道他是主要向她致歉。v

第一百四十四章 有心反悔 无能为力

    克丽蒂娜其实确实有打算事后反悔，等罗宾把金球交给她后，就立即再对罗宾进行抓捕。不过她知道罗宾也不傻，应该会尽量避免给她可趁之机。

    果然，罗宾在把金球交给她时，就已经先提前拉开了与她的安全距离。丑小鸭当时带着罗宾至少也是飞上了三十米以上的高空，这个距离，又是仰空发射，她的魔法就很难企及。大地引力，对于魔法也是同样会产生作用的。

    何况她能够瞬发的，全部都是低级魔法，而低级魔法的威力，就难以达到这么远了。

    这个距离，其实也是罗宾通过之前的观察而得出的克丽蒂娜魔法的有效射击距离。最远似乎能达到五十米左右，但当勉强达到五十米时，威力会减弱不少。有效的攻击距离，其实也就在三十米以内，十米之内的效果则更佳。

    所以，拉开三十米高度的话，就绝对够躲开克丽蒂娜的魔法攻击了。当然，对方也可能掌握有攻击距离能够加倍延长的大威力魔法。但罗宾通过之前的观察，也是发现了，像威力较大的魔法，克丽蒂娜便做不到瞬间发射了，必须要吟唱咒语辅助。而威力越大的魔法，咒语的长度越长，也越生涩繁复，需要的时间也就越长。

    而在他把金球丢给克丽蒂娜的那一瞬间，克丽蒂娜显然来不及准备这种大威力的魔法。而且她肯定也会选择先接金球，顾不得追他。

    果然，面对金球与罗宾，克丽蒂娜还是果断选择了先接住金球，放任罗宾离去。而且以罗宾与丑小鸭刚才的高度与距离，她的魔法也确实攻击不到。就算勉强能达到，也不会有什么威力了。况且对方又不是不会动的靶子，也早就离开了，让她也根本来不及。

    其实罗宾也可以让丑小鸭飞得更高，距离克丽蒂娜的距离越高越远，就越安全。但以丑小鸭目前的能力，却也实在是飞不了太高了。毕竟她才只是个出生没多久的小天鹅，按目前的成长阶段，其实还不太具备飞行的能力，只能做到扑扇着翅膀短距离滑翔。她现在就能做到短暂飞行，是得益于学了罗宾教给她的那门《凤凰真经》的前期功法，修炼出来了些内气。否则的话，她现在的能力，跟普通的天鹅幼鸟，并无什么区别。

    但得益于内气之助，虽然让她现在就能做到短暂飞行了，可毕竟不是她目前真正该拥有的能力。因此，这个飞行距离与飞行高度，也就十分有限。再加上她现在其实也是有伤在身，并且之前飞行时也耗用过些内气，所以现在的这个高度，也已经是勉强能达到的最高了。再高，就有些力所不及了。

    罗宾从克丽蒂娜头顶高空丢掷下的金球，其实并不是特别准确，并没有照准克丽蒂娜的位置落下，而是偏离了些方向。但克丽蒂娜有魔法之助，自然也不会让其落空，法杖一指，就立即隔空稳稳接住，然后召回到了自己身边。

    在接金球的同时，她自然也没有放松警惕，以免给予王宫卫队这边可趁之机，趁这个间隙攻击她，解救小公主。

    在移开魔法杖接金球的同时，她另一只手立即掐在了小公主的脖子上。以她目前魔法所附加的力量，轻轻一下，就能捏断小公主的脖子。这也是给予王宫卫队那边威胁警告，让他们别趁这个间隙轻举妄动，她还是随时有能力杀死小公主的。

    面对她的这个警告，约翰国王自然也是明白其意，立即配合地以眼神制止了手下所有人等有可能的异动。千万别因为某个冒失鬼，而使苏菲亚遭受伤害。

    好在，这个过程中无人异动，让克丽蒂娜顺利接到了金球。当把金球召回身边后，她立即松开掐在小公主脖子上的那只手，伸手接住了金球。

    眼见她松开了手，国王等人也是不禁跟着松了口气。不过就算此时松气后，他们也仍是不敢有任何异动。因为小公主的性命，还是掌握在克丽蒂娜的手里，她随时都可以轻易杀死小公主。而他们对此，却无能为力。因为没人能赶在克丽蒂娜动手之前，解救下小公主。

    正如罗宾最后离去前所说的，罗宾也对此同样无能为力。他肯交出金球，换回保下小公主的性命，对他们来说，就已经是十分感激了。

    所以，对于罗宾最后离去前的道歉，他们并没有真的见怪。同时也知道这一切，还真不能完全怪到罗宾的身上。

    虽然克丽蒂娜是因为罗宾的关系而被引来的，但这也是因为他们事机不密所造成的。如果他们能密切封锁住消息，不使罗宾的消息外传，被克丽蒂娜知道，克丽蒂娜又如何会毫无来由地在今晚入侵他们安达尔王宫。

    而且罗宾在此之前，就提过这样的担心与警告，是他们不够重视，才给予了女巫可趁之机。所以，约翰国王现在后悔与怨怪的，也更多的是自己，可没有去怪罗宾。因为罗宾之前所说所做的，现在看来，都是正确的，是他不够重视，才导致了现在的一切。

    而罗宾选择直接离去，不再留下，也很可能是对他们失望了。因为有了这次前例，再留下，很可能他们还是不能阻挡克丽蒂娜，保护不了罗宾。所以，为了自己的安全，罗宾当然会选择离开，这点他们也怪不到罗宾。

    对于罗宾离去前的道歉，爱丽丝倒确实更能明白罗宾的意思。也知道罗宾的这个歉意，主要是向她表达的。她对此自然也是十分理解，不会真的去怪罗宾。罗宾肯答应她的请求，帮她保住苏菲亚的性命，对她来说，就已经是极大的恩情了，她不能再要求更多。

    虽然没能与罗宾私奔成功，前往北大陆的雷恩帝国实现自己的理想，让她很是懊悔，但在目前这糟糕的情况下，也确实不能是要求再多了。

    可能，她的这个理想就只会是一生遥不可及的梦想，永远无法实现吧！

    甚至此次一别后，她都不知道是否还能够有机会再见到罗宾。想到此处，也是不禁更生了些别愁与伤心。可她却也是无能为力，再做不了更多了，无力改变这一切。

第一百四十五章 女巫的敲诈 一举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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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罗宾骑乘着丑小鸭，自三十米以上的高空逃离，克丽蒂娜虽然有心反悔，但也确实是有些无能为力，做不到及时攻击与抓捕。她能够瞬发的低级魔法，很难仰射达到三十米以上的有效攻击距离，而威力更大更能及远的魔法，则都需要吟唱咒语配合，根本来不及。所以，最后也只能是心有不甘地眼睁睁看着罗宾与丑小鸭逃走，逃入旁边黑漆漆的森林中去。

    不过，只要罗宾还活着，她就始终还有机会，并非错过这次就再无机会了。只是，这次逃离后，罗宾肯定会更加小心隐藏行踪，她要再想找到，会更费力一些。但终归还有机会，所以却也不必太可惜这次的错失。

    况且，相比起小公主的金球来说，罗宾确实没有这颗金球来得重要。如果能够真正得到这颗金球，这是能直接增加她力量的东西。而强大的力量，才是生存在这世上一切的根本。拥有了力量，就能够获得一切。强者才有资格主宰世界，而弱者只配被强者支配。

    罗宾在她眼里，也只不过是一个比较有用的英俊男宠而已，而世上英俊的男子多的是。所以错过这次，也没有什么太多可惜的。

    收回目光，重新看向手中的金球，克丽蒂娜微微一笑，将金球郑重收起装好。然后向对面的约翰国王道：“国王陛下请放心，东西我既然得到了，那我就会遵守我们之间的约定，不会杀苏菲亚。现在我就要走了，你们可别追来哦！”

    说罢，她一晃手中的魔杖。但见光芒一闪，这根短小纤细的魔仗便又重新变成了粗长的飞天扫把。然后她随手一抛，这扫把便立即横倒悬浮在离地约一米的高度。

    她最后那句话虽然说得俏皮，但明显也还包含着威胁的意味。国王要是敢派人追，她肯定还会拿小公主的性命做威胁。所以，就算能追上，也根本无用，追上去也不敢做什么。何况人家会飞，也根本就追不上。

    国王闻言，只能无奈地叹了一声，道：“希望克丽蒂娜女王能遵守约定，千万别伤害苏菲亚。”

    “放心，我会的，并且会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她。”克丽蒂娜微微一笑，单手夹着小公主的腰，轻轻跃上了飞天扫把，然后把小公主揽在她怀里，扶着坐好，又爱怜地摸了下小公主的脸颊，“不过我替您养女儿，似乎还替您节省了一笔不小的开销啊？”

    “您这是什么意思？”国王闻言，不禁面色一变，更加有些难看。这个可恶的女巫不但绑架了他女儿，似乎还打算借此敲诈他。

    “很简单啊！”克丽蒂娜笑道，“我想您是不是应该适当地支付我一些抚养费？培养一位尊贵的公主可不容易，更别说，我还打算把她培养成史上最伟大的女巫了？”

    “我并不想让苏菲亚成为女巫，她只要能够过得幸福快乐，平常普通一些，也没什么不好！”国王再次表达自己的这个观点。

    但克丽蒂娜自然不会听他的，摆手道：“别跟我争论这个，从今以后，我才是她的人生导师，您只需要支付费用就行了。”

    国王十分无奈，又再叹了一声，做好了准备大出血地道：“那不知道您认为，多少费用比较合适？”

    克丽蒂娜想了下，道：“不如就每年一万金币吧！如果不够，再酌情追加，您认为怎么样？”

    国王闻言，忍不住又再面色一变地道：“我每年在三个女儿身上的花费，总共也就才一千金币左右，怎么可能需要一万金币？这几乎是我直属领地一年的税收了？”

    这个世界的货币，主要有金银铜三种。兑换比例一般是一枚金币可税十枚银币，一枚银币则可兑一百枚铜币。有时有些浮动，也浮动不大。另外因为各国的货币不统一，再加上各国铸造工艺及金银纯度上的不同，互相之间的流通兑换比例也大有差别。

    不过阿金斯与安达尔做为两个国力相当的邻国，日常来往与民间通商也非常频繁。所以两国之间的货币兑换，也基本是差别不大。甚至两国的货币，可以直接在对方国土上互相通用，民间与官方也都承认。所以这一万金币，不论是按阿金斯的货币算，还是按安达尔的货币，也基本都是这个数，不会差多少。

    而一枚金币的购买力，几乎就够一个普通成年人一年的基本温饱开销了。克丽蒂娜开口要每年一万金币，确实是狮子大开口。果然钱不是出在自己身上，一点儿不心疼。而且这还只是最基本的，以后不够，还要另行追加，简直是拿国王当冤大头。

    不说以后的敲诈追加，单是每年一万金币的支出，都有可能把安达尔王室给拖垮。

    这部分支出，他不可能均摊到其他领主的领地上，人家根本不会认。你自己的女儿，凭什么要大家一起出血供养？

    领主分封制的领地内，领主在自己的领地上拥有很大的权力，甚至能自行制订法律与税收。每年上缴给王室的是固定的，剩下的就全是自己的。每年多加一部分税，哪个领主会肯甘心出血。而目前的税收政策，自国王当政以来，已经是维持了十年以上不曾变过。突然毫无来由的加税，领主们绝对不肯轻易服从。

    若知道是为了这个理由，被阿金斯给凭白敲诈去一大笔钱，就更加不肯了。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件事恐怕也很难遮掩住。

    国王倒是也暂时可以用基他借口来加税，但如果不是一个正当且有说服力的理由的话，绝对无法说服领主们。被逼急了，很可能会让领主们生出二心，动摇他的统治。

    无法均摊到领主们身上的话，这笔钱就得他自己出。可每年这么一大笔的支出，让他独力承担，也是很难负担。就算可以暂时维持，长久下去，也绝对支撑不住。

    他倒是也可以在自己的直属领地上加税，这不用什么太多理由，只需要一纸命令下去，就可以强制推行。但领地上的子民被逼急了，也很可能会官逼民反，造成动乱。反正长久下去，绝对有可能把他给拖垮。

    但克丽蒂娜自然是不在乎这点，而且本来就有想利用这笔所谓的“抚养费”，把对方拖垮的算计在内。如果安达尔被拖垮了，自然就更加对她产生不了威胁了。

    而且如果真被拖垮的话，她也可以更轻易地吞并安达尔，简直是一举数得。

    虽然因为那个魔尔森林的关系，阿金斯与安达尔做为邻国，在陆地上却并不实际接壤，但这个魔法森林的问题，在别人眼中是很难攻克的天然屏障；但在她的眼里，却不算什么。她其实早就有打算解决这个问题了，只是目前还没真正开始实施。

    攻破魔尔森林，不只是为攻打与吞并安达尔做准备。单是这个魔法森林本身，也拥有着许多财富与珍贵的资源。尤其在魔法方面的资源，更加丰富。

    她早就已经暗中私下闯过了几次，为真正攻破这座魔法森林做前期探查与准备。只是目前，时机还不太成熟而已。

    她才接掌阿金斯不久，目前的重心，还是主要放在国内，巩固自己的权势与统治上面。等到自己的统治稳固，安达尔这边也因为每年一万金币的支出而开始出现问题，被拖垮的时候，也就是到了正式踏平魔尔森林的时候。

    等把这座魔法森林攻破，阿金斯与安达尔就成了真正的邻国，从此陆路也变通衡，也更方便她的出兵。不然从海上水路进军的话，还是多有不便。而且等占领后，统治也不太方便。

第一百四十六章 被迫答应 告知真相

    “你养跟我养怎么能一样？你知道培养一名真正的巫师，需要花费多少吗？这可能还远远不够。而且，没听说过一句话吗？女儿一定要富养！”克丽蒂娜闻言之下，自然是不理会约翰国王的抱怨，笑吟吟地说罢，又接道：“请您先准备好今年的费用，等过段时间，我会派使臣过来，正式商谈此事。这么一大笔钱，如何运输与交接，也是需要好好谈谈，仔细商量一下的。”

    “没有商量的余地了吗？每年多加一笔这么大的开销，我真的难以负担起？”国王叫穷地道。他真的远没那么富，安达尔可不算大。

    “那您应该问问自己，苏菲亚在您心里值多少钱？”克丽蒂娜叩指轻敲了敲怀里苏菲亚的头，向国王笑问道。

    国王看着此时仍浑身僵硬，一动都不能动地苏菲亚，心疼加痛苦地闭了下眼，垂头叹道：“好吧，我答应你，每年一万金币。”

    “很好，我就知道，您是一个很疼爱女儿的父亲。”克丽蒂娜开心地笑着，改为了伸手轻抚苏菲亚的头发。说罢一顿，又接道：“另外，关于我的身份，还请您能够保密。今晚的事，也最好别传出去。今晚没有任何事发生，我也没来过。千万别想着向教会告密，那样可对谁都不好。我大不了一走了之，教会可留不住我，但苏菲亚如果落到教会的手里，可就很不好了！”

    “这点请放心，我当然知道轻重。对于教会的态度，我跟您是差不多的。”国王点头保证地道。

    “我想也是。”克丽蒂娜笑了笑，轻轻甩了下脚，飞天扫把便驮着她与小公主往高飘浮而起，“那就这样吧，我们要告辞了。以后方便的话，我会让苏菲亚给您写信的。您保重，晚安！”

    她说话的时候，飞天扫把已是驮着她与小公主不断冉冉升高。等话音一落后，飞天扫把立即猛地加速，向斜上方飞去，然后迅速就远离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内，也没再给国王回话的机会。

    国王呆立在原地，直到目送克丽蒂娜与小公主的身影最后消失在视线内后，这才长叹一声，仿佛瞬间苍老了许多地摆了下手道：“我们回去吧！”

    话落一顿，又猛然醒起地严厉地向所有人高声道：“记住，今晚的事严格保密，不准有任何人外传，否则不管是谁，一律杀无赦！”

    众人闻言，自然是立即高声遵令。只是打了一场败仗，既没能留下女巫，还被劫走了小公主，卫兵们的士气也是遭受到了严重打击，气势都不高，每个人脸上的脸色也都不好看。

    等应声过后，卫兵们立即在各队统领的指挥下，开始打扫战场，清点伤亡，然后陆续收队回宫。

    “我们真的只能这样了吗，父亲，没有任何办法？”陪同国王回返王宫的路上，乔安娜公主忍不住痛苦与无奈地向国王道。

    “那你告诉我，乔安娜，我们还有什么办法？”国王无奈地向大女儿反问，“除非，我们真的肯放弃苏菲亚？不去管女巫，可能会怎样对待你妹妹？”

    乔安娜闻言，不禁叹了一声，一时也是无法反驳，并且也想不到什么好的解决办法。除了答应女巫的一切不合理要求，以求保护苏菲亚的性命外，似乎确实再没有别的办法了。他们不答应，除非是真的愿意放弃苏菲亚，不去管苏菲亚的生死。但这一点，他们很难做到。

    “其实，罗宾王子在临走前，已经告诉了我们一件很重要的事。”爱丽丝此时自然也是陪着国王一起回返王宫，跟在旁边，在两人说罢后，她忽然开口说道。

    “什么事？”乔安娜闻言，立即转头问道。

    爱丽丝看向国王与乔安娜，点头道：“那就是，女巫无论如何，都不会杀苏菲亚，因为她还需要苏菲亚。所以，我们其实可以不必接受她的任何威胁与敲诈。”

    “你确定这点吗，爱丽丝？”国王摇着头叹问，“这可是拿苏菲亚的命去赌。万一赌错了，我们可是会永远失去苏菲亚。”

    国王这么一问，爱丽丝便不知该怎么回答了，只能也跟着无奈地叹了一声。不过顿了一下，她却还是不甘心地道：“罗宾王子刚才其实已经证明过了，女巫最后不是也被迫答应他的条件了吗？”

    国王认真地想了下，最后还是摇头叹道：“但我们真的赌不起，这可是苏菲亚的命。罗宾可以不在乎，我们却不能不在乎。”

    说到这里，又是不禁一叹，有些怨罗宾地道：“这个罗宾王子啊，可真是枉苏菲亚那么喜欢他？在刚才那种时候，竟然拿苏菲亚的命去赌，他是真不在乎苏菲亚的生死吗？”

    “其实也不怪他……”爱丽丝想了下，叹了一声，还是决定向国王与乔安娜说出实情。告诉了他们罗宾与苏菲亚之间的真相，包括罗宾身上的诅咒，其实根本不是苏菲亚的真爱之吻解除的，而是那只驮着罗宾离去的小天鹅。

    不过，关于她打算要跟罗宾一起私奔的事，她自然是没提，也没勇气说出，只说是罗宾私下恳求了她帮忙，让她帮忙救出丑小鸭。她今晚会跟过来，也只是为了此事，并没有其他的了。眼下小公主与罗宾都不在，无人旁证，也确实是她说什么就算什么。

    何况，她这么说，其实也不算说假话，只是隐瞒了部分事实没有说而已。

    等国王与乔安娜听完，得知真相后，都是不由十分惊讶，不敢相信。可再回想之前的种种去印证，却也知道，爱丽丝说的不假。这也能够解释，为什么罗宾之前一直对苏菲亚那么言听计从了。虽然之前苏菲亚与罗亚给出的解释，是因为罗宾爱上了苏菲亚，才甘愿一切都听苏菲亚的，但这明显有些说不过去，也很不合理。

    现在得知真相后的这一切，才是更合理的解释。当听完之后，两人都是不由十分唏嘘，不知该去如何评价这件事了。只能说，在得知真相后，他们更加怨怪不了罗宾了。鉴于苏菲亚那么对待罗宾，罗宾所做的这一切，自然也都无可厚非。

    而且苏菲亚会落到这下场，似乎也有些咎由自取。但他们是苏菲亚的家人，却不能这么评价苏菲亚。而且无论苏菲亚做了什么，他们对苏菲亚的爱也不会变。就算得知真相后，还是做不到像罗宾那样，敢拿苏菲亚的命去赌，赌他们就算不接受克丽蒂娜的任何威胁，克丽蒂娜也绝不会杀苏菲亚。对此，他们真的是赌不起，也不敢赌。

第一百四十七章 一举数得的逃离路线

    罗宾骑乘着丑小鸭逃入森林上空不久，就立即叮嘱丑小鸭放低飞行高度，直接进入森林内飞行。

    他这么做，是怕克丽蒂娜随后追赶过来。在森林上方飞行，太过空旷，一览无余，很容易会被克丽蒂娜发现追到。进入森林中后，有茂密的树木枝叶遮挡，就不那么容易被发现了。

    另外，他这也是为实际情况考虑。以丑小鸭的能力，保持现在的这个飞行高度，本来就是十分勉强的。所以逃过克丽蒂娜之前的攻击范围后，自然就不必再一直维持这个高度，可以稍微放松了。

    不过在森林中飞行，其实也并不容易。因为茂密的树木与枝叶，同样也会对丑小鸭的飞行造成些阻碍。但相对危险度而言，这些自然都是小问题，可以克服。

    而且丑小鸭目前毕竟还是幼鸟，体型远不如成年天鹅那么大，许多阻碍相对来说，自然也不算大，大部分枝叶间都可以穿行通过。

    飞入森林中，又前行了约两百多米后，罗宾在丑小鸭的背上回头往后面天空看了一眼，发现克丽蒂娜并没有立即紧跟着追来，也不知道是真的打算这次放过他，还是什么别的原因。

    但既然对方暂时没有追来，他便向丑小鸭道：“好了，女巫好像没有追来，我们不如先停到前面的树枝上休息一下。如果她随后有追赶的话，我们再继续赶路。如果没有，我们就趁机好好休息一下。我知道你肯定也消耗不小，而且还受了伤，别太累着了。”

    “不用。”丑小鸭闻言，却是并没听话地立即停下，而是继续向前飞着地道：“既然女巫还没追来，那我们就更应该趁机逃远一点儿才是。放心，我能行的，还可以再坚持一会儿！”

    她虽然口上说着自己“不用”、“还行”，但说这句话时，却已经明显在喘着气，显然是已经有些不支了，只是在强撑着而已。

    “行了，别硬撑着，耗力过度，损伤了根基就不好了。”罗宾抬起前爪轻拍了拍她的背，劝道：“放心吧，没事的，森林里面地形复杂，她再要追赶我们就没那么容易了。”

    顿了下，他抬爪指向旁边，道：“这样吧，我们去沼泽那边，然后顺着水流直下。既能够休息，也能够顺水继续远离。而且我听说许多追踪术，都是靠分辨目标身上的气味来追踪。我们入水之后，也能洗去身上的气味，隔断追踪，可谓一举三得。”

    他眼下所指的沼泽，正是他们以前常来觅食的那片。这片沼泽距离老椴树下的那口深井，也不过就一百米左右的距离，此时他们已经深入森林两百多米，自然是早就到了。只不过因为这片沼泽占地广阔，所以他们现在还并没有出了沼泽的范围。

    沼泽的边缘地带，还有些干燥地方，只是散落分部着些大大小小的水洼。而沼泽的中心地带，就已经是大面积的积水聚集，甚至已形成了一个浅浅的小湖。

    而湖中的水，又顺着山势由高往低而下，开拓水道，形成了一条小河。这片面积广阔的沼泽地，以及中心地带形成的浅湖，就是这条小河的源头。

    小河的走向，正是深入森林的方向。所以他们顺水而下的话，继续远离的同时，也能更深入森林。

    而沼泽中心的浅湖以及最开始的河面上，则都是水草丰茂。因为水面较浅的源故，大部分水草都长出了水面。如芦苇等物，更是高出水面许多。一团团，一簇簇，把水面切割分布的像复杂的迷宫。

    这些芦苇等水草，都远比罗宾与丑小鸭的体型高大。所以如果克丽蒂娜随后有追来的话，他们也可以随时藏躲在哪些水草丛里，或是潜下水去，都是很好的藏躲之处。

    既利于继续远离并深入森林，又能洗去身上的气味，隔断追踪，还能利于随时躲藏。最重要的是，还能趁机休息，浮在水面顺水漂流游泳，可要比飞在天上轻松多了。这确实是一举数得。

    所以丑小鸭在听了罗宾的这个建议后，也确实觉着很有道理，立即就点头答应地转向旁边的沼泽方向飞去。

    这一次，他们不像以前觅食时那样，只在沼泽边缘地带打转，而是直接飞落到了中心地带的湖面上，顺水漂流而下。

    等丑小鸭飞落到水面上后，罗宾自然是立即从她背上跃下，落到旁边的水中，陪她一起浮游着漂流。

    “你说我们走后，小公主真的会被女巫抓着一起离开吗？国王他们能不能救下她？”落到水面上后，丑小鸭略微喘息了片刻，扭头回望了下那棵老椴树的方向，转过头向罗宾问道。

    “我想他们应该没有办法。”罗宾道，“只要小公主在女巫手里，他们就投鼠忌器，不敢跟女巫动手，只能任她抓着小公主离开。”

    “我以前可真没想到，原来小公主也是一个隐藏的女巫？果然她就是个天生邪恶的坏女孩！现在落到了真正的女巫手里，这是不是就像你以前说的，罪有应得，恶人自有恶人磨？”丑小鸭忽然又提起来小公主，当然不是担心小公主。她这些天在小公主那里遭受到的欺压可不少，这时说起来，颇有点儿幸灾乐祸的解气感。

    “没错，这就是恶人自有恶人磨。”罗宾在旁点头笑道：“苏菲亚遇见了克丽蒂娜，这才真的是小巫见大巫！”

    “终于，我们自由了！”丑小鸭又感叹了一句，开心地笑道。不过顿了下后，却是稍有可惜地道：“可惜爱丽丝公主没能跟我们一起离开，不然那才是最好的结果。”

    爱丽丝不但帮忙解救了她，而且也是除罗宾外，在初见她后就立即辨认出她是只小天鹅的第二个人。所以从那时起，她就一直对这位爱丽丝公主很有好感。再加上爱丽丝今晚救了她，更是好感倍增。所以此时爱丽丝没能按原计划跟他们一起离开，她自然是倍觉可惜。

    而且在她看来，如果罗宾王子真要与一位公主结合的话，那爱丽丝公主就是最佳的人选了。

    虽然她本身也很喜欢罗宾，甚至可能是爱吧，毕竟那个解除罗宾诅咒的真爱之吻，她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但她毕竟只是只天鹅，跟罗宾都不是同类。所以就算她真的有可能是一位天鹅公主，她也从没对此做什么过多的奢想。只要能够永远陪在罗宾身边，做罗宾永远的好朋友，她就很开心了。

第一百四十八章 罗宾的感恩 女巫的追踪

    对于丑小鸭的最后这句话，罗宾心里其实并不太认同。因为像现在这样，只有他与丑小鸭逃离，其实才是最好的结果。

    这样他就可以直接跟丑小鸭远走高飞，到任何想去的地方，而不必再麻烦一趟地护送爱丽丝远赴北大陆的雷恩帝国皇家学院了。而且考虑到他们最初的逃离路线全部是在茂密的森林中进行，对爱丽丝这样一个连半级战士都不算的普通娇弱女子来说，明显会十分艰难，也很可能会成为累赘，拖慢他们行进的脚步。

    因此，没有爱丽丝，只有他与丑小鸭，其实才是最好的结果。只是这样一来的话，他就暂时没法报答爱丽丝，要欠下这个人情了。而人情债是最不好欠的，所以能还还是要尽量还，能多快还就多快。

    所以，虽然从纯粹的理论上而言，像眼下这样，只有他与丑小鸭离开，其实才是最好的结果；但没能按原计划进行，带上爱丽丝一起离开，他心里也确实是稍微有些可惜与遗憾的。

    现在的这个结果，只能说计划赶不上变化，女巫克丽蒂娜这个最大变数的忽然出现，几乎打乱与破坏了一切。好在他最终还是与丑小鸭一起逃脱了，又重新获得了自由，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而且他以交出金球，换取保住小公主的性命，严格来说，也算是还上了爱丽丝的人情。他根本就不在乎小公主的生死，当时唯一在乎的，也就只有爱丽丝这个对他有恩之人的态度。所以爱丽丝既然那么要求了，他也按要求做了，自然也就等于还了这个人情。

    不过，他前世有句话说得好，叫“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句话他很认同，而且他也是一个恩怨分明，且心怀感恩的人。所以，如果将来有机会以及有可能的话，他还是会尽量去帮爱丽丝实现那个理想，到北大陆的雷恩帝国皇家学院进行学习。

    只不过，将来再做的话，那就只是出于他心怀感激之下对爱丽丝的主动帮助了，而非再是还人情以及像今晚这样的条件交换。

    虽然他之前对爱丽丝打了不少感情牌，但就事实而言，这本质上却也更像是个交易。爱丽丝帮他救下丑小鸭，他就帮忙一路护送爱丽丝前往北大陆的雷恩帝国皇家学院。

    至于两人之间有可能会产生的感情，自然是不在交换之列。就像爱丽丝之前说过的那样，爱情是发自真心的，绝不是靠胁迫或讲条件等可以交换来的。她自己既然有这样的认知，自然也就不会去犯这样的错误。他们的交换，也仅限于互帮互助。至于对感情来说，这只是一个发展的契机与较为良好的开端而已。是否真能在前往北大陆的一路相处上发展出真正的爱情，两人都并不强求，只是有此倾向而已。

    如果以谈恋爱来对比的话，那这只是一个交往的开始。至于两人最后能不能成，是否真能开花结果，收获最终的甜美果实，都还是未知数。

    但不管如何，以及最后又是否有结果，他都还是十分感谢爱丽丝的，并且也会永远对爱丽丝心存感激，因为这是真正帮助过他的人。

    现在回想起来，刚才其实还是挺险的。尤其万一被克丽蒂娜意识到丑小鸭对罗宾来说，才是最重要的那个，那才更险。

    但当时在场的人所有中，除了罗宾自己外，也就只有爱丽丝与小公主知道这点。爱丽丝当然不会主动出卖他，而小公主又中了石化魔法，浑身僵硬不能动，不能说话，自然也是没法告诉克丽蒂娜。

    而且在最开始小公主还站在克丽蒂娜那边的时候，为了表现出自己当初在解除罗宾身上诅咒这件事上的重要性，小公主也特意忽略了丑小鸭的真爱之吻没跟克丽蒂娜提，而只强调了自己的巫师体质是其中关键的这个因素。

    这也就让克丽蒂娜一直忽略了丑小鸭，甚至之前一直都误以这只小天鹅是爱丽丝所养的宠物，跟罗宾之间并没有什么太大关联。直到最后，她才意识到了自己这个错误。

    她所以为的这只爱丽丝的宠物，却在刚才那种关键时刻，带着罗宾一起飞走，而完全忘记了自己的主人。而且在罗宾刚才又一次被她变成青蛙时，也是这只小天鹅扑在了最前，赶到的最快。

    身为一名优秀的女巫，克丽蒂娜当然不笨，而且很聪明。事后回想，她恐怕早已意识到了这一点，猜到了丑小鸭对于罗宾的真正重要性。她之前也只是一时先入为主，才导致了判断失误。

    但现在无论说什么，也都已是于事无补了。事后才明白，早已是为时已晚。

    克丽蒂娜在最后与约翰国王谈完，带着小公主离开后，所前往的方向其实也是森林。虽然她也知道，再耽误上这么一段时间后，肯定更加为时已晚，但还是略有些不甘心地在森林中搜寻了一圈，并施展了几个侦测追踪的魔法。

    但可惜的是，最后并无什么结果，没有找到什么有用踪迹。毕竟他们一开始可是在天上飞的，没落地踩踏任何地方，自然很难留下什么踪迹。而罗宾之后借助水路逃脱的计划，也确实隔断了克丽蒂娜目前所有的追踪手段。所以最后尽管还是略有些不甘心，但克丽蒂娜也不得不暂时放弃。

    好在她之前就早有这个心理准备，所以倒也没有什么太大失落。追踪不到罗宾与丑小鸭后，她也随后在森林中选了个地方落脚，暂时冥想休息一会儿，恢复些自己的魔力。

    确实如罗宾所猜测的那样，在经过之前那么长时间的战斗后，她的魔法力量也确实是消耗不小。就算没有施展几个高级与大型魔法，但瞬发的小魔法累积加起来，却也是消耗不少。而且瞬发魔法，比起靠吟唱咒语辅助施展，其实是更有些多耗魔力的。

    所以，她也着实消耗的不少，至少也是消耗了大半。再加上最重要的两个保命魔法又被浪费用了，她也是更失了些底气。在自己的魔法力量没有完全恢复前，她确实是暂时不打算轻易涉险了。

    就算有可能追踪上罗宾，以她现在的状态，也没可能将罗宾一举轻易擒获。反而有可能阴沟里翻船，又被罗宾以什么古怪手段给翻盘了。毕竟之前就已有过这样的例子在，她的那两个保命魔法就是在罗宾身上浪费，被迫得用出的。前车之鉴就不远，所以她现在对于罗宾，也实在不得不小心一点儿，再也不敢去小看这个以前的手下败将了。

第一百四十九章 突如其来的变化 谁的作用

    虽然对丑小鸭的那句话，罗宾并不太认同，但他也并没说出口反驳，只是自己也跟着感叹了一声。

    接着又闲话了几句后，罗宾便叮嘱丑小鸭别再多聊，赶快趁机行功，恢复消耗的内力与体力。

    据说在内力消耗过大之后立即修炼，获得的修炼效果会比平常更好。内力跟人的体力也有差不多的性质，要想增长，就需要通过不断的锻炼。消耗，恢复；再消耗，再恢复。不断挑战自己的极限，这样才能获得增长与成长。不然只是一直维持在保守线内，所增长的也就有限，比较缓慢。

    不过内气是通过炼精化气而来，所以炼精化气还是增长内气的主要手段，这一点是本质上的不同与区别。但当大战过后，消耗过大，身体活动开来，经脉内所存储的精也就跟着活跃起来，此时去修炼，也就比平常更易炼化，自然获得的修炼效果也就更好。

    丑小鸭自然是很听罗宾的话，闻言答应一声后，便立即闭眼入静行功，开始修炼去了。

    入静之后，她便漂浮在水面上不再动作，只是顺着水流自然漂浮。虽然身体在动，但因为水流并不快，较为平缓，所以也并不影响她入静行动。而此时夜深人静，沼泽地与湖中也是颇显安静。

    不过，还是有夜间出没的动物会带来些动静。森林深处，也隐隐有些野兽的吼叫声此起彼伏地响着。

    好在这片沼泽地做为安达尔王室就近的猎场，经常有被王宫卫队定期清理，所以周围并没有什么大型的凶猛野兽。以免凶兽出没，伤到或惊吓到王室成员，那样他们可罪责不小。

    另外，这种每月的定期清理，也可以当做一种对王宫卫队的军事演习与战斗练习，算是一举双得。

    不过，虽然沼泽地与附近并没有什么大型凶猛野兽出没，但罗宾还是不太敢掉以轻心。因为他与丑小鸭实在太弱小了，单是体型，就没有任何威慑感，稍微大点儿的动物都敢对他们行凶，把他们当做猎物。所以就算此时大部分野兽也陷入沉睡，夜间活动的动物并不算太多，但罗宾还是在一旁小心警惕着周围动静，替丑小鸭的修炼护法。

    他觉着最该警惕的，应该是蛇，因为大部分蛇都喜欢夜间活动。尤其是在夏季这种炎热的季节，蛇受不了白天的酷热，经常会在白天选择潜伏休息，而晚上出来行动觅食。

    虽然王宫卫队的每月定期清楚，对毒蛇与毒虫之类也是重点清理对象，但毕竟不可能翻遍沼泽及附近的每一片土地。而蛇这种动物，是极善于隐藏的。再加上大部分蛇类体型也不算太大，稍微找个洞与缝隙就能钻进去，所以也是极难清理。

    就算能清理掉沼泽附近及边缘地带的，也很难清理到沼泽深处。而罗宾他们上次在那棵老椴树上就遇到了一条蛇，都已经活动到了那里，所以沼泽深处还有不少蛇潜藏，完全是可以想见的。

    而大部分蛇类，就算不是水蛇，也能游泳与潜水，所以他们此时就算在沼泽中央的湖中，也并不算安全，还是处在蛇的活动范围内。

    罗宾觉着对此要特别注意，防范有可能藏在水中的蛇。尤其他现在又成了一只青蛙，而青蛙恰是蛇的食谱之一，所以更需要小心。

    不过，当警惕了一会儿，发现周围暂时没什么动静后，罗宾便也稍微放松了下来。

    然后在为丑小鸭护法的同时，自己也默默行功。不过他此时的行功，并不是修炼，而只是用于恢复消耗的内力。所以并不需要真正入静，可以保持一心二用。

    就这么过去了约有大半个小时，当罗宾消耗的内力恢复有大半的时候，忽然他感觉自己体内身中女巫诅咒的那道无形枷锁又不知怎么被忽然打破，然后他就立即浑身放光地又忽然变化作了人形。

    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罗宾也完全没有任何预料与准备。大吃一惊的同时，自然是无法再像青蛙那样漂浮在水面，立即就跌落到水中，溅起了大片水花。

    好在这座浅湖的湖水确实很浅，罗宾只是稍微手忙脚乱了一下，就立即双脚一蹬地踩到湖底站稳。而此时的水面，才不过到他胸口上方，没过了胸前那两点位置。

    这突然的变化与大动静，也是不禁立即惊醒了旁边正沉浸在修炼中的丑小鸭，立即从练功状态中惊醒了过来。

    也幸好她目前修炼的只是前期功法，功力也不深，且还未涉及经脉，只炼丹田。所以被罗宾引起的这大动静突然惊醒，也并没导致她走火入魔，但也不免导致稍微有些岔了气，缓了一下才平定才来。然后看着旁边变回人形的罗宾，不禁瞪大眼难以置信地道：“发生什么了，你怎么突然就变回来了？”

    罗宾两手一摊，十分无奈与茫然地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忽然就变回来了？”

    再又仔细想了下后，他不太确定地道：“可能是跟我恢复了些内力有关吧？难道这等程度的内力，就足够解除女巫的诅咒了？还是我目前修炼的《五殇真经》，这部魔门武功，对这方面比较有奇效，能够以魔破魔？唔，也有可能吧，邪门对邪门，以毒攻毒！”

    丑小鸭闻言，则对罗宾的这番话里，表示很多东西不理解，听得是一头雾水。但不管怎么说，罗宾身上的诅咒忽然就解除，重新变回了人，总归是一件好事。所以她想了下，就开心地替罗宾祝贺起来，也没过多追问。

    不过罗宾在说完后，又再仔细想了想，却觉着自己的这猜测似乎也并不全对，应该是还有别的原因。

    又再皱眉想了想后，他忽然眼中一亮，又想到了一个可能。那就是小公主的那颗金球，那颗金球就正中有破魔效果的。克丽蒂娜将他变成青蛙的诅咒，也是一个魔法，以这颗金球的破魔效果，理应也能破除。而他在这之前，是跟这颗金球有过不少接触的。

第一百五十章 想不明白 改变计划

    想到很可能是那颗金球的作用，罗宾又不禁想起了自己第一次的诅咒解除过程。

    在丑小鸭吻他之前，他为了捡回小公主掉到井底的金球，自然也是跟金球有过不少接触。现在想想，不知道是否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在此之前，他还非常肯定，自己的诅咒被解除，完全是丑小鸭真爱之吻的作用。但经过这一次后，他就不敢这么肯定了，反而更怀疑起了这颗金球。

    毕竟这颗金球在之前小公主濒临死亡之际迸发潜力，激发出了其真正作用后，是被证明了真的有破魔效果的。而后来小公主中了克丽蒂娜的石化魔法，连带金球无法再被真正激发使用后，罗宾当时直接拿在手里当兵器用，发现对克丽蒂娜魔法的克制，也还是稍微有些本能的效果的。

    所以这颗金球即便没被真正激发，对于魔法的破解与克制，也还是稍微有些效果的。所以，很可能是罗宾之前跟金球接触的过程中，其破魔效果已经有些作用于他体内的那道魔法诅咒了。只是因为没有被真正激发使用，这种破解的作用与效果并不是即时生效的，而是被延后了。所以，才造成了他现在忽然就诅咒解除，重新变回了人。

    当然，这其中可能也有他内力恢复了不少后的作用。之前与金球的接触，是不断积累的量变，然后他内力的恢复，成了压上去的最后一颗稻草，引发质变而破解了诅咒。

    以此推论的话，他之前第一次的魔法解除，很可能也是如此。之前的接触产生量变，让那道魔法诅咒松动了。而最后丑小鸭的真爱之吻，成了压上去的最后一颗稻草，在丑小鸭吻过他后，作用直接显现生效了。

    所以，就算真有可能是那颗金球的作用与关系，也并不能就完全否定丑小鸭在这其中所起的作用，更不能完全否定真爱之吻对于破解诅咒无用。

    何况，这些目前也不过都是他的猜测而已，事实究竟是怎么回事，他自己也真的很难弄明白。也很有可能，真的跟那颗金球无关，第一次完全就是丑小鸭真爱之吻的作用。而这第二次，也完全是他《五殇真经》内力的作用。

    毕竟这也是说不定的，这门《五殇真经》，他也不过是才入门的阶段，更后面的精深奥妙之处，他目前也不是很能明白。所以有可能是五殇内力的作用，这也真是说不定的，反正是不能完全否定。

    但正如丑小鸭所想的那样，不管事实的真相到底如何，是哪一个起的作用，又或者都有起作用。想不明白，他也就摇摇头不想了。反正不管怎样，能够解除诅咒，重新变回人，总归是一件好事，值得庆贺与高兴。

    只不过，这个变化来的太过突然，让他完全没有准备。而且，现在重新变回来的时机也不太对。

    本来保持青蛙的形态，在现阶段来说，是更利于他的逃跑与躲藏的。毕竟青蛙体形小，随便往哪儿一钻，就能躲起来。而且在这森林沼泽之中，他的草绿色皮肤，也是非常好的保护色，能够完美地融入到周围环境中，让人难以发现。再加上体形小，身体轻，关键时刻也能让丑小鸭驮着直接飞。在天上飞的，再怎么说，也比地上跑的快。

    所以，在现阶段保持青蛙形态，对他来说是很有利的。这也是他为什么一点不着急变回来，之前丑小鸭想要奉献真爱之吻为他解除诅咒时，他还偏头躲了过去，阻止了丑小鸭。

    在逃进森林，落入沼泽中后，丑小鸭其实又有提了一次。不过罗宾自然还是再次谢绝了，理由自然仍是之前提过的。现在他保持青蛙形态更加有利，丑小鸭自然也对此表示理解。

    可没想到，提过不久，丑小鸭放弃了这打算，罗宾却自己莫名其妙地就解除了诅咒，重新变回成了人。这一点，也真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完全出乎预料之外了。

    本来按计划，他们应该是一直顺水漂流，顺着沼泽湖水形成的河流而进入森林深处。现在罗宾忽然变了回来，这个计划就有些不太合用了。

    比如以他现在的体型，就完全不适合像之前那样在水里漂着。不说他现在的游泳技术根本就比不上身为两栖动物的青蛙了，就他现在的这体型，以及这沼泽湖水的深度，也很难完全让他一直漂着。

    而且以他现在的体型与肤色，漂在水里不但不能够起到隐蔽的作用，反而会显得十分显眼。

    他被变成青蛙后，衣服并没跟着变化，自然就失去了原本身上的衣服，现在重新变回人后，自然也又是成了光溜溜的状态。

    远处一看，水面上赤条条、白花花一片，那自然是很显眼。尤其在这里黑夜里看来，何止显眼，简直都扎眼了。因此，自然不能再按原来的计划了。

    摇头不再多想之后，罗宾立即就带着丑小鸭往岸边游去。现在的这湖水深度，虽然才到他胸口，但因为水面够大，浮力却也是足够他游得开的。

    只是越到岸边，湖水越浅，便游不开了，罗宾就直接双脚踩着湖底的淤泥往岸上走去。

    有些沼泽因为被水浸透，形成淤泥，踩上去后会形成很大的吸力，是能够吞没人的。

    但形成湖后，因为有湖水的水压，反而把湖底的淤泥压得较实了一些。虽然还是有些会陷足与打滑，却不至于能够吞没人。但就算如此，罗宾也还是小心一些，一步一个脚印地踩稳再走。

    另外，也是注意着探索脚下是否有什么尖利的东西扎脚。他现在可是光着脚没穿鞋，被扎上一下也是挺疼的。再加上水草茂密的关系，也得注意点别脚下水里的水草给缠住绊倒。

    就这些，他终于一步步小心翼翼地走到了岸边。甚至为了怕有可能被淤泥陷落，他还在这过程中用上了鬼影百变的轻功身法，倒也真是小心到底了，跟自己的命最亲。

第一百五十一章 自己动手 丰衣足食

    (很抱歉，又更晚了)

    上了岸边后，罗宾略作休息，便立即带着丑小鸭离开沼泽，又进入了旁边的森林。

    进入森林后，罗宾找了些宽大的树叶，临时先给自己编了个简易的树叶裙，遮挡住自己的下半身。

    虽然丑小鸭也是雌性，但身为一只天鹅幼鸟，她其实还并没有太明显的性别概念与男女之分。再加上她又是只鸟，许多观念与想法也天生与人类不同，并不介意罗宾是否光着身子，又是什么装扮。更不会对罗宾的坦身露体，瞧得有什么害羞感。甚至害羞是个什么东西，她都不是特别明白。

    只是，丑小鸭没什么羞耻心，但罗宾却有。他毕竟做人做惯了，穿衣吃饭，这是多年的习惯，而且在人前穿衣服，这也是一种基本的礼貌。当然，亲密关系的话，那另当别论，不是一回事。

    他此时弄个简陋的树叶裙遮挡自己身体，并不是为了丑小鸭考虑，因为他知道丑小鸭不会在意，甚至都没有这个概念。他这么做，完全是因为浑身光溜溜的没有半点遮挡，他自己本身就不习惯。只有遮挡点什么，才会让他比较安心一些。

    另外，完全没东西挡着，每走一步，下身那东西就晃来晃去，其实也比较碍事。还是挡着些更方便点儿，而且也更有安全感。不然完全没有遮挡地晃着，总感觉会比较容易受到伤害。只有挡起来些，才感觉比较安心与安全。

    其实就算平常穿衣服，这个部位被伤害到的话，也不是薄薄的布料就能轻易挡住的，也更不是他此时的树叶能够挡下的。这更多的，是一种心理安慰。反正无论如何，都得挡着点儿，不然他自己就十分难受不得劲儿，也很不习惯。

    弄了个树叶裙挡住重要部位后，罗宾接下来又采了些较为柔软坚韧的草叶，然后扒了两块树皮当鞋底，给自己弄了个简易的草鞋。

    他并不会专业的草鞋编织手法，前世根本没接触过这门手艺，只是在一些电视剧与电视节目里见过。但那当然不可能只是瞧过，就能毫无困难地学会。

    所以，他此时的这双草鞋，也就是基本简单地用草叶把树皮给捆到脚底，让脚底下有个鞋底，这样就不会在踩到什么尖利东西时，轻易受伤了。

    这森林中落叶积得一层层的，很厚，谁知道下面有可能藏着什么东西。虽然大部分踩上去反而十分柔软，但万一有些尖利的东西，却也是瞧不见，很可能扎到脚。而有些野草的果实也是长满尖刺，或干刺草叶就是锯齿状，长着刺，有的说不定还有毒。

    万一他脚被扎破，不但不利于行动，还有可能受伤感染，踩到有毒的还可能中毒。在这人迹罕至的森林中，缺医少药的情况下，无论感染还是中毒，那可都是十分糟糕。弄不好的话，还有可能丧命，那就死得十分无奈与窝囊了。

    所以，双脚也必须保护好。他又没练过金钟罩之类的横练功夫，可做不到让双脚刀枪不入。以他现在的内力，也无法做到这点。

    弄好草鞋，试着走了两步，跑了两下，没什么太大问题后，罗宾便基本弄好了身上的穿戴。他当然也想弄得更好，有全套的衣服，更结实舒适的鞋子。可眼下条件就是如此，他也只能因陋就简，先草草弄上两样，满足基本的需求。之后有条件的话，再想办法弄得更好。

    做好这两样后，罗宾又在附近找了找，折下一根比较笔直的鸡蛋粗树枝，去掉分叉的枝叶，弄了个简易的棍棒，当做自己防身的兵器。另外还捡了些大小较为均匀的碎石子，当做暗器。

    在这过程中，他又捡到一片较薄的石片，然后稍做打磨，当做石刀来用。

    当被克丽蒂娜再一次变成青蛙的同时，他就立即光洁溜溜，原本身上为出逃而准备的所有东西，都没法再带上失去了。此时可谓身无一物，只能是利用现有条件与身边的东西，自己动手做。

    正如他前世常听过的一句话说的，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人会制造工具。所以虽然现在的条件十分简陋，但罗宾还是尽量想办法弄了几样简易的工具。

    接下来，他一边带着丑小鸭在森林中行进的同时，一边以那把石刀削刮着手里的树枝，好削刮的更加光滑趁手。同时，也把两头的折断处削得更整齐一些，这样就不会在使用的过程中因为前端有分叉，而被劈破开。

    做完这些后，他还打算把一头削尖，这样就成了一个简易的长矛。有了尖头，杀伤力自然就更大一些。而且他所学的《五殇真经》里那套“大五行兵诀”，目前与他修炼的肝脏配套的，就正是枪法，他这些日子也已经学了。所以，当然是弄成枪矛后，可以施展的更加顺手，也更具威力。

    但他目前的工具并不趁手，那石刀也并不算锋利，所以这个削刮的过程，就要慢了许多。

    眼下仍然是深夜，所以罗宾目前的打算，是先找一个落脚的地方休息，他们总不能一晚上不睡。而且大晚上黑灯瞎火地在森林里转，也很容易迷失方向。还是等天亮后再赶路，更为方便。

    这个落脚的地方，最好是一个山洞，能够遮风挡雨，同时也比露天场所更安全些，只需要守住洞口就可以。

    另外，他们最好能找点儿食物充饥。虽然他们之前出逃时，已经是吃过了晚饭，但经过一场大战后，都消耗不小，自然也需要进食以作补充。所以，非常有必要再来一顿宵夜加餐。

    丑小鸭拥有飞行能力，罗宾便让丑小鸭飞出头顶的森林上空，提前探路，看哪边有山洞，然后他们往那边赶过去。

    他们另一边是占地极广的沼泽，沼泽中虽然也有些起伏，有高处与低处，但整体上是基本一片平坦，自然是不可能有山洞的。何况就算真有可能有，那也是十分潮湿，不可能住人的，所以沼泽这边就不需要探了。

    罗宾让丑小鸭以他现在的位置为点，呈一个扇形向其他方向搜索，最远别超过三百码，找不到的话就先回来，别瞎找地迷失方向，两人分散了。另外，也需要丑小鸭注意一点安全。毕竟女巫的威胁，还并没有完全解除，对方仍有可能在森林中搜索他们。

    如果有发现到女巫的踪迹的话，那不用管别的，立马先赶回来，安全最重要。

    叮嘱过后，罗宾让丑小鸭先去探路，他则在原地等待。不过，他也不是什么都不干地干坐着原地等。一边继续削刮打磨他手中棍棒的同时，他也一边在附近转悠，采些能吃的野果，搜寻有可能存在的猎物。

    在这过程中，他有遇到两条蛇。毕竟还是在沼泽附近，是蛇喜欢出没的地方，遇到也不稀奇。其实他在刚才上岸的过程中，也有遇到一条。但因为当时手中没什么兵器，也就没去招惹，只是施展轻功远远避开了。

    现在遇到的这两条，罗宾则没放过，用自己手中的棍棒打死了。关键时刻，蛇肉也是能吃的。而且蛇肉其实算得上相当不错，是道美味，他前世就曾经吃过。

    只不过，他会吃却不会做，从没自己做过。而且以他眼下简陋的条件而言，也不可能做出像前世吃过的那般美味。另外，宰杀处理起来也十分麻烦，且还不知道有毒没毒。

    所以，这两条蛇他只是做为备选。如果有其他选择的话，他并不打算吃蛇。一时找不下别的话，那就只能勉为其难地暂时将就了。

    采摘到的野果，他会先尝一下，一来试试味道如何；二来也是试探到底有没有毒，毕竟这个异世界的大部分物种他并不认识，没法确定。采摘时，他结合前任王子的记忆，尽量采摘王子记忆中认识可以吃或比较类似的野果。这些基本可以确定，是无毒的。

    至于万一尝到有毒的，他也不是很怕。一来他只是先尝一小口，就算中毒，也不会中毒太深；二来则是他所修炼的《五殇真经》，在解毒驱毒方面，算是颇有奇效。

    他目前是修炼的肝脏，而肝脏本就是人体内最重要的解毒器官。所以修炼的过程中虽然会伤肝，却也能够加强肝脏的功能与这方面的能力，自然也就对解毒更有效果。按《五殇真经》中的描述，如果把这门武功修炼到大成之后，是可以百毒不侵的，到时什么毒都不怕。而且以内力替他人解毒驱毒，也是颇有奇效。

    正因为有这个倚仗，罗宾才敢这么尝试，不怕尝到有毒的。好在尝了几样后，都并没有毒，只是尝到几个特别酸涩难吃的，自然是丢掉。剩余味道较为不错的，他采摘后装到了一个以宽大树叶所制作的简陋容器中。

    然后，他就找了块大石坐下，一边先啃着野果，一边继续削刮打磨着手中的棍棒，同时等待着丑小鸭的归来。

    等了约有半个小时左右后，他听到头顶上有扑扇翅膀的声音。抬头一瞧，果然不片刻，丑小鸭就飞落了下来，向他叫道：“我回来了！”

    “怎么样，找到了吗？”罗宾从大石上站起问道，同时伸出手去接住落下的丑小鸭。

    丑小鸭见状，便也顺势落到他手臂上，然后抬起翅膀指了一个方向，道：“找到了，在那边，有个小山洞。”

    罗宾往丑小鸭所指的方向瞧了一眼，黑灯瞎火的，也分辨不出具体的东南西北，只是点头道：“好，那我们往那边走。”

    说罢，他将丑小鸭放置在自己肩头，然后抱起放置野果的树叶容器，拖过早已用草茎捆扎好的那两条死蛇，挥了下手里的棍棒往那边一指，抬腿大步走去。

    丑小鸭刚才还没留意到地上的两条死蛇，直到罗宾拖起后才发现，不由惊吓了一跳。吓了跳后，才发现是死的，但也仍是惊魂难定加不解地道：“你弄两条死蛇干什么？”

    “吃啊！”罗宾笑道：“如果路上找不到别的猎物的话，那这两条蛇就是我们今晚的宵夜了。”

    丑小鸭闻言，不禁恶心了下，缩着头道：“我可不吃这东西。想想就害怕又恶心，你能吃得下去吗？”

    “如果没有别的食物的话，只剩这两条蛇，那为了填饱肚子，补充消耗，吃不下也得吃。”罗宾说罢，顿了下，又笑着接道“其实我以前吃过，烹饪得法的话，味道其实很不错，很鲜美，是道美味。但我会吃不会做，而且眼下条件简陋，也根本做不出那种味道。但如果真没找到别的猎物，为了填肚子，也就只好将就了。”

    “我反正是不吃的，我吃水果就行。”尽管罗宾很讲道理地劝了，但丑小鸭还是难以接受。而且以物种而言，蛇也确实不在天鹅的食谱上。天鹅的食物，虽然也包含有水产肉类，但还是以吃水草为主，算是吃素的。

    说罢之后，丑小鸭便立即低头啄了一口罗宾怀里所抱着的那堆野果中的一个。

    罗宾此时正把这堆野果举在肩头，正对在丑小鸭嘴边，本来就是打算让丑小鸭在路上没事先吃几口的，自然不在意。对于丑小鸭的物种天性，他也不会强制让她改变。所以这两条蛇，主要还是他的食物。

    不过在随后一路前往那个山洞的路上，罗宾却是有幸遇到了一窝兔子。发现兔子后，罗宾就立即以石子暗器打中了两只野兔。

    然后，他便将手中的蛇丢掉，换成了两只兔子。相比起来，他觉着还是兔子比蛇更好处理一些，而且不必担心有毒。虽然他现在是不太怕毒，但万一毒性过大的话，他也招架不住。

    毕竟他目前的功力，还实在太弱。就算《五殇真经》在解毒方面有奇效，但也架不住毒性过大的。而动物性的毒素，一般来说，是比植物性毒素毒性更大的。

    所以现在既然有了更好的选择，罗宾便丢掉了那两条蛇。

    其实他前世虽然吃过蛇，但也只是偶然尝鲜地去尝试，并不是特别钟爱与喜欢的。相比起蛇肉这种比较偏门的肉类，他还是更喜欢常见的猪牛羊、鸡鸭鱼等。

第一百五十二章 探索山洞 钻木取火

    丑小鸭探路找到的山洞，在一个小山丘上。

    其实他们现在整个所在的位置，都是在山上。安达尔王宫，就是建造在一座不高的山峰上。但山中也有起伏高低，这个小山丘相对他们目前的位置来说，就是较高的山丘了。

    接下来一路前往山丘的路上，两人都并没遇到什么意外与危险，很顺利地就抵达了。

    到达之后，丑小鸭在前引路，领着罗宾到了那个山洞。这山洞显然是自然形成的，洞口很不规则，还有些乱石交错。并且也正如丑小鸭之前说的，确实不大，很小，需要罗宾弯着腰才能进去。不过看里面的空间，却是比洞口要大上不少，属于口小内大。

    山洞里面更加黑暗，以罗宾目前的夜视能力，还看不透山洞中的黑暗，也不知道里面有没有潜藏什么动物。而丑小鸭之前只是发现了洞口就返回，并没有进去探查过。这也是罗宾对她的叮嘱，别让她轻易进去涉险。

    侧身斜站在距洞口五、六步远处，罗宾放下怀里抱着的野果以及手里提的两只野免，空出这只手，摸出一颗石子暗器，往洞里发射了一枚，以试探洞内究竟有没有藏着什么动物。

    一般这种天然形成的山洞，大部分会被动物占据，当作其巢穴。草食性动物的话还好，如果是大型的肉食性动物，冒然闯进去，就会有危险了。而且洞中太暗，视线受影响，也难以发现。

    所以罗宾先投石问路，如果里面有潜藏的动物，就会被惊醒。到时就算真是肉食性的凶猛动物，罗宾也会将其引出到洞外，这样更有利于他的战斗发挥。

    洞外的光线不但能够让他足够看清，视野更开阔，而且空间更大，也更利于他手中棍棒的挥舞。

    此时他的另一只手里，自然是仍紧握着那根棍棒，做出戒备防守的姿态，以防备洞中可能存在的动物扑出。

    只是，他那颗石子发射进去，先是撞到洞壁上响了下，接着又弹落到地面响了几响后，却是接下来并没惊动到什么，一直安安静静的。

    这让罗宾有些奇怪，难道这是个空山洞，没被什么动物占据当作巢穴吗？

    又静候了片刻，发现里面还是没什么动静后，罗宾也并没第一时间急着进去。而是想了下，让丑小鸭先飞落到旁边的一棵树上等待，他则到附近寻了些干草、落叶、干枯的树枝等物。

    他寻这些东西，自然是打算生火。无论用于照明，还是用于待会儿烹饪食物，火都是必须的。不过他身上并没有任何生火工具，自然只能采取最原始的钻木取火方法。

    其实他之前为逃离王宫做准备时，是有在身上备了两盒火柴用于生火的。但可惜，再次被克丽蒂娜变成青蛙后，身上的一切东西包括衣服，自然都是失去了，眼下没有任何生火的工具。

    好在他前世喜欢徒步旅游，也经常在外野营，所以学习过不少必要的野外生存知识。其中如何在野外生火，自然是必备的生存技能。

    虽然他前世在外旅行时，也必然会带生火的工具，但野外随时可能有意外情况发生，丢失随身的物品。所以不借助任何现代化的生火工具在野外生火，是必须掌握的技能。火不但能够用于照明与烹饪食物，还能够用于求救，给救援人员标明自己的位置。关键时刻，是能救自己一命的。

    不借助工具生火的办法有很多种，钻木取火是其中最原始最古老，并且也算是最简单的一种。只要不是在缺草少木的荒野沙漠，基本都可以就地取材生火。

    钻木取火的原理很简单，就是借助磨擦发热生火。罗宾前世虽然在野外实地用到过的次数并不多，但却是真正训练学会过的。此时在这异世间的森林里做起来，也是驾轻就熟。

    先选取一截方便双手搓握的短木棍，将前端以石刀削的稍微尖一些，然后再找个有凹陷的木柴固定好，接着往凹陷处放入细软的干草、干树叶等容易引燃的物品。

    像干草、干树叶这种有个小火苗就能一下点着的柴火，被称为软柴。而需要把火烧大烧旺后才能引燃的树枝等物，则被称为硬柴。软柴易燃，硬柴耐烧。

    生火时，需要先以软柴做为引燃物，把火烧旺，然后再由细到粗地逐步添加硬柴。

    弄好一切所需的物品后，罗宾便拿过那根一头削尖的短木棍，垂直放到放置有干草、干树叶的那根木柴凹陷处。然后，便双手合掌握着短木棍，开始快速搓动起来。

    搓动之下，带动手中的木棍转动，下面的尖头开始快速钻动地磨擦起来。这个转动的速度一定要快，越快越能磨擦发热，生起火来。

    罗宾前世用这个办法取火的时候，还得费不少时间，而且常有一次不能成功，得多试几次的。但眼下他这具身体，单是外力就过了一千斤的力量，再加上内力，更是力量极大。

    此时他都不需要用内力，单是靠增加的外力，双手互搓钻动的速度便不知比前世快了多少倍。因此，不过两三个呼吸的功夫，就见短棍尖头的快速钻动处生起了烟。然后，白烟越来越浓密，钻出的木屑开始渐渐带上了火星。

    见状，罗宾一边钻动不停的同时，一边立即低头向火星与浓烟处轻轻吹气。风助火势下，火星慢慢引燃旁边的干草与干树叶，小火星燃起了小火苗。

    接着再轻轻吹气，小火苗逐渐壮大，罗宾立即开始往上面添加少量的干草。等火再大之后，则添加的更多一些。

    火苗越来越大，成为一团明亮的火焰后，他开始往上面添加早已提前准备好的细小干枝。等把这些细小干枝引燃之后，火焰已基本稳定，不会轻易熄灭了。

    罗宾这才松了口气，从地上站起，然后捡起旁边的一个火把对上去，将火把点燃。

    这个火把也是他提前制作的，截一棍长短适宜方便单手握持的干树枝，然后前端缠附些干草。为方便引燃，他还蘸擦了些某类树木里分泌出的树脂。

    这种自然分泌的液态树脂中多含油性，一般都比较容易引燃，可作为助燃剂使用。

    点燃了火把后，罗宾一手持火把，一手持棍棒，再次往黑漆漆的洞口处走去。

    这回他没在外面多等，火把前伸照亮了下里面，在火光范围内没发现什么会动的东西后，就探步走了进去。

    走进去后，他沿着一边的洞壁缓慢行进，以火把照亮地探索整个山洞。

    探索完后，他才发现，这个山洞并不是没有动物占据当作巢穴，而是已经有过，但后来不知因为什么原因而遗弃了。山洞中，还有些明显的动物粪便与毛发留存。

    至于遗弃离开的原因，罗宾猜测可能是王宫卫队的定期清理造成的。毕竟这座小山丘也位于沼泽附近不远，属于王宫卫队的定期清理范围内。这里面原本居住的动物，很可能就是被清理或驱逐出去了。

    至于原本是什么动物，恕罗宾对动物的毛发与粪便没什么研究，分辨不出来。只能猜测，应该是肉食型的凶猛动物。不然的话，王宫卫队没必要特别清理。

    所以，很可能是虎、熊、狼之类大型食肉动物。

    这个巢穴被遗弃的时间可能很久了，所以里面的气味早已散去了大半，没有太多臭味与腥骚气，属于还可忍受的范围。

    发现里面没有危险后，罗宾就召唤外面的丑小鸭进来。刚才为了丑小鸭的安全考虑，他并没有让丑小鸭一起跟着。

    而且让丑小鸭留在外面，他真在里面遇到危险的话，关键时刻，也还可以当作他的策应与后援。突然杀进来的话，也能收到些奇效，算是后手准备。

第一百五十三章 生活模式 换班修炼

    可能是因为这座山洞里还留有之前那头猛兽的气味，以及标记过领地的原因。所以尽管山洞的原主人很可能被王宫卫队清理掉或驱逐了，但之后还是没有其他动物敢来占据这座山洞，就此空置了下来。

    等到丑小鸭飞进来后，罗宾又在山洞里巡视了一圈，然后将火把暂时插在某处洞壁上的一个缝隙里。接着他又走出山洞，折了一根枝叶茂密的树枝当作扫帚，将洞中简略清扫了下，收拾出一块他和丑小鸭休息的地方。

    他在附近还发现一眼山泉，自山丘上流下。为免打扫时洞中尘土飞扬，太过呛人，他在折下树枝后，先提前在泉水中蘸了些水。进洞后先洒了清水，接着才开始打扫。

    扫出块地方后，他便将树枝抛在一旁，然后到洞外将先前捡来的那些干草、干叶、枯枝等柴火搬进洞内，重新以火把引燃了一堆篝火。

    之前他在外面生起的那个小火堆，因为他之后没有再添柴，此时已是基本把细枝燃尽后就自行熄灭了。

    本来他在洞外生火的原因，就是想点个火把照明，然后进洞探查情况，所以本来也没打算在洞外把火生大。点燃了火把后，就基本没用了，自然也不会多添无用的柴火。

    不过他之前为考虑先尽快把火把点起来，所以临时在附近拾捡来的柴火并不算多，只觉着够点燃火把就可以了。但接着要烹饪烤制食物，这点儿柴就明显不够用了。

    因此，重新生好火后，罗宾便让丑小鸭在洞内留守，他再次外出去捡更多的干柴，以备之后所用。如果为了照明所需的话，甚至有必要准备一整晚需用的。但显然他们也不需用上一整晚，吃过饭就基本没事了。不过本着有备无患，罗宾还是尽量多拾了些。

    他确实是以拾捡掉在地上的为主，因为在夏季这个草木正茂盛生长的季节，还长在树上的都正鲜嫩潮湿，并不适合用来烧火。虽然硬烧也不是烧不着，但却会产生大量的浓烟，实在不适合。

    而掉落在地上的，一般都是干枯后自然掉落的。就算不是自然掉落，被什么东西撞断后掉到地上，之后得不到营养滋润，日子久了，自然也就干枯了。

    只有干枯的，才易燃好烧。才新砍下的湿润柴火，也必须晾晒干后，才能正常使用，这也是野外生存中的常识。何况，就算没学过，这点最基本的常识罗宾也懂。

    他前世虽然是出生在城市，但父母却原本都是农村出身，祖父母与外祖父母也都是一直生活在农村，所以小时候也在农村待过不少时间，是下过乡的。而以前农村里的大部分人家，生火做饭取暖等，基本都是烧柴的，烧煤的都比较少。

    毕竟用煤炭还得花钱买，而柴火是不需要花钱的，附近林子里转转，就能捡来不少。还有农作物收获后剩余的杆茎等，晒干后也是上后的柴火。收获的瓜果蔬菜谷物等，或售卖或自家吃用，剩余不能吃的也不浪费，拿来当柴烧，正是物尽其用。

    有句诗写的好，“煮豆燃豆箕”，正说明了这种物尽其用。

    罗宾其实很喜欢这种崇尚自然的田园生活，种几亩地，养些鸡鸭牛羊，自给自足。采菊东蓠下，悠然见南山。生活得很闲散舒适，不像快节奏的现代都市，给人那么大的压力与紧张。

    罗宾前世经常有感觉，自己跟不上都市生活的节奏。这也是他平常休假时，很喜欢到野外徒步旅行、野营，给自己放松的原因之一。

    现在的他虽然衣不蔽体，脚下都没有一双完整的鞋子，但在捡拾着柴火的时候，他却感觉很放松愉快。虽然条件是艰苦，但他却挺喜欢这种生活方式，一切自己动手，自给自足。最重要的是，他现在没有了任何束缚与压制，十分自由，自己想干点什么就干点什么。

    如果不是女巫的威胁还没有完全解除，而且森林里实际上也充满着危险，他甚至连心里那点儿稍微的小心感都给丢开了。

    捡够了柴火后，罗宾便抱着一堆柴火回返山洞。才到洞口，还没进去，丑小鸭就立即扑过来迎接。

    她没有四肢，更没有灵活的双手，在捡柴火这件事上，确实帮不上任何忙。只是，如果不是罗宾让她留着看着点火，时不时添点儿柴的话，她就算帮不上忙，也不愿意轻易跟罗宾分开。有事没事，都喜欢跟罗宾待在一起，既有安全感，也发自内心地开心欢喜。反而分开后，就算明知道罗宾不会有事，她心里也是忍不住有些慌乱，从分开的那一刻起就开始想念。

    她不知道这是什么，是友情，还是超越了友情的爱情。

    但不管是什么，她的要求很简单，就是想跟罗宾一直待在一起，最好永远不分开。

    抱着柴火返回洞中后，罗宾又重新添置了些柴火，把火生得更旺后，便提着那两只野兔，到外面不远的山泉处宰杀。开膛破肚剥皮后，也顺便清洗干净。

    这两只野兔的内脏，罗宾大部分都丢掉了，只保留下了两块肝脏。他目前就是修炼的肝脏，正需动物的肝脏进补，以形补形，自然不会丢掉这两块最重要的肝脏。

    返回洞中后，他先行烤制了这两块兔肝。欠缺任何调味品与香料，甚至连最基本的盐都没有。这两块兔肝的味道自然可以想见，很难吃。

    就算再是手艺极好的大厨，在这种条件下，也同样做不出什么美味，因为实在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不过目前就是这条件，也只能将就了。为了填饱肚子，难吃也得下咽。

    好在随后烤制的兔肉不像那两块兔肝那么难吃，动物的内脏腥气很重，去腥很重要。腥气无法去除的话，吃起来自然难吃，更别说是没有盐等任何调味品的情况下了。但为了补肝，再难吃罗宾也硬逼着自己吃了。毕竟相比起来，这至少是熟的。不然像《五殇真经》里所描述的，生吃效果更好，那他才真是难以下口。

    兔肉不像肝脏这么腥气过重，烤制一番后，虽然没有任何味道，但吃到嘴里后，却也有基本的肉香，回味还略有些清香，勉强还算不错，只是寡淡无味而已。

    丑小鸭对烤好的兔肉，倒是也尝了两口，不过并没多吃，毕竟肉类不是天鹅的主要食物。何况就算天鹅吃肉，也多是以水产类为主，不是吃兔子的。所以，也就只是尝鲜地尝试了两口。剩余填饱肚子，主要还是靠罗宾之前采摘的那些野果。

    两人吃饱喝足之后，略休息了一会儿，罗宾便让丑小鸭在旁替他护法，他则行功修炼了一番。

    虽然他们目前所在的这个山洞相对安全，自从到来后的这么长时间过去，也不见有任何动物闯入，但毕竟是在野外，还是得多加小心一些。既然他们有两个人，那自然就可以轮番修炼，互相为对方护法，最大程度地保护修炼时的安全与不受惊扰。

    之前是他给丑小鸭护法，现在就轮到丑小鸭给他了。丑小鸭对此，自然也不会有任何怨言，十分甘愿。

第一百五十四章 修炼效果 会外语的重要性

    罗宾修炼了约有一个时辰左右后，收功睁眼醒来。

    果然大战之后的修炼效果，确实比平常要好。罗宾这一番修炼，就立即感觉了出来。

    尽管他此时的修炼，已经是离大战过去不少时间了。但经过这么长时间后，修炼的效果还是相对来说显得比平常要好，那也就更加可以想见，如果大战后立即修炼，效果肯定会更好了。

    可惜这次的大战他不是最终胜利战，脱离战场后需要立即逃跑，而且逃得越远越好，不然就有被敌人追踪找到的可能，无法在大战过后，就立即紧接着修炼。

    在他修炼的过程中，丑小鸭自然是一直十分尽责地守在旁边，替他护法。除了替他护法之外，丑小鸭还负责不时添加柴火，保持篝火的燃烧。

    不过眼下他们已经吃过了饭，而盛夏季节，天气又很热。就算在这深夜的山中，最多感觉到的也就是凉爽，不会冷。所以眼下这堆篝火剩下的唯一作用，就只剩下了照明。因此，也不需要再把火烧得太旺，只需要保持个小火苗，有点儿光线就可以了。

    其实罗宾刚才修炼时，也根本用不到照明，有没有火，都没有什么区别。保持篝火燃烧照明，主要是为了丑小鸭考虑。有火光，她在旁边负责替罗宾护法值守，也能看得更清楚。而且万一真有什么动物闯入的话，大部分野生动物都天生比较怕火，也是很好的防护利器。

    另外，罗宾也是怕火熄灭后，丑小鸭因为洞中太过黑暗而害怕。反正他之前捡拾的柴足够，自然也不怕这点儿浪费。

    “甜甜，辛苦你了！”罗宾收功而起后，向丑小鸭说道。

    没有外人在场时，他便更喜欢称呼他给丑小鸭所起的这上小名，更加有亲近感。而且因为“甜甜”二字是用他的母语所起称呼，他也更喜欢这么叫。

    就算在这个异世界，他前世的母语基本不会有任何用处，根本找不到一个可以用母语跟他交流的人。但无论如何，他也都不会把自己的母语遗忘。喜欢称呼丑小鸭的这个小名，他也是用以提醒自己。

    倒是他还曾有打算过，把自己的母语教给丑小鸭，这样以后两人就可以用他的母语交流了。但是这对丑小鸭来说，却未免太难了。要知道他前世，汉语可是被称作世界上最难学习的语言，而且是被公认的。所以其难度，就完全可以想见了。

    尤其对于这个世界的语言，是十分类似于英语，也是字母组合式的基本语种来说，这种跨越层面的象形文字就更加难了。更别说，丑小鸭目前还太小，再加上本来就不是人，只是属于会说话的动物，所以聪明与智慧，也就更加有限。她目前的智力水平，也就最多相当于人类五、六岁的孩子。

    所以，要教丑小鸭说汉语，确实是太难为丑小鸭了，甚至可以称得上是种折磨了。考虑到这点，罗宾自然也就放弃了。就算真要教，至少也得等到丑小鸭长大，智慧跟着提升后再教。又或者，等到他能够施展直接刻印识海传功的这种手段后，到时直接传给丑小鸭，也省得教了，那才更加轻松方便。只是等他能够修炼到这地步，拥有这种能力后，却也不知到猴年马月了。

    以丑小鸭目前的智慧，连看汉语都跟看天书差不多，基本上一个字都别想弄懂，自然也就更加不可能看懂比人族汉字更难与更复杂的凤族文字了。

    所以，丑小鸭目前所学的那部《凤凰真诀》，完全是靠罗宾自己先理解弄懂后，再翻译解说教给丑小鸭的。

    罗宾在当时接受井龙王的识海传功时，不但被井龙王直接灌输掌握了龙族的文字龙篆，也还一并包括了天地间所流通的其他几大种族的文字。其中就包括凤族的凤文，以及麒麟一族的文字等。毕竟一些种族的功法，完全是以自身种族的文字所写，不懂人家的语言与文字，也根本就看不懂，跟看天书差不多。

    而且，学会这几种天地间比较流通的语言文字，也是做为龙族一员所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不然以后遇到其他族类，不会说人家的语言，都没法交流了。由此可见，无论什么时候，又是什么世界，掌握一门外语，都称得上是一门必备的技能。

    “不辛苦，这是我应该做的。之前我修炼时，你不是也替我护法了吗！”丑小鸭对于罗宾的感谢，自然是客气了一句，表示不敢接受。

    其实就算罗宾之前没有给她护法，这对她来说，也觉着是理所当然应该做的。她愿意无条件地为罗宾做任何事，一切事，哪怕是为此付出自己的生命，她也甘愿。只要是对罗宾好的有利的，她都心甘情愿去做，并且不会有任何怨言。

    罗宾望了下洞口外面的天色，大概估摸了下时间后，起身道：“我出去一下，你等我一会儿！”

    “这么晚了，你还出去做什么？又饿了吗？”丑小鸭闻言，忍不住问道。

    “不是。”罗宾不禁摇头失笑道：“我在你眼里，难道就是一个吃货吗？”顿了下，他接道：“我出去找块跟洞口差不多的石头，当门用地把洞口堵住。这样我们待会睡觉时，就能更加安全放心了，也不必轮流守夜，可以一起睡个好觉。”

    “哦！”丑小鸭明白地点了下头，道：“那我跟你一起去吧？”

    罗宾点了下头，道：“行，走吧！”

    说罢，他又走到火堆旁，添加了两根柴火，以保证他们离开的这段时间，不会让火熄灭。添完柴后，他便招呼丑小鸭飞上他肩头，然后带着丑小鸭一起出了山洞。

    出了洞口后，抬头望了眼夜空。但见此时天上的月亮已经偏移落下，失去了月光照明后，夜色显得比之前黑暗了行多。

    不过因为月亮的落下隐去，天上的星光却也因而显得更加明亮了些，十分美丽。

    在这个相对来说比较落后的异世界，自然不会有什么大气污染，夜空的能见度很高。此时抬头仰望星空，当真是瑰丽动人，瞧得让人出神。

    罗宾忍不住停下脚步，欣赏夜空的美丽。在之前的日子里，他为了逃脱王宫一直努修炼，实在是难有这样的闲暇与心情去赏夜景。

第一百五十五章 星空猜想 太阳神教

    一时无事，罗宾便临时改了主意，先带着丑小鸭躺倒在旁边生满野草的山坡上，抬头仰望着美丽的夜空，欣赏着这前世难得一见的星空美景。

    他也不知道自己目前所身处的这个异世界，是否还在原来的宇宙，又是否还在银河系内。反正以他目前来看，这个世界夜空上的星座，他是一个熟悉的也不找不到，半个都不认识。而从前任王子记忆中关于星象学的知识而言，也是半点熟悉的味道都没有，完全都是陌生的称呼与星座。

    当然了，以这个世界目前的科技程度与知识水平而言，自然还远远谈不上冲出脚下的大地，去研究天上的星星。所谓的星象学，也就跟他前世古代差不多，是一种神秘学说，认为有某种象征意义。而且有些被认为是神的代表，神居住在天空上，有些星星就是神在天空中的宫殿，散发着永远不灭的神辉。

    比如这世界最大宗教的圣光教会，其所尊奉的圣光之主，就被认为是从天地间所生的第一缕光辉里诞生的。那一缕光，就是圣光，是圣光照亮了整个世界，也是圣光创造了整个世界。太阳与月亮，也都是由圣光之主创造，是他的子女。

    而无论太阳的光辉还是月亮的光辉，都比不上圣光。那是世界上最纯洁、最伟大、最明亮、最和煦、最……的光辉，反正世上一切的赞美都可以归于圣光之主。

    而据说这世上还有个太阳神教，以尊奉太阳神为主。圣光教会称太阳也是圣光之主创造，还说太阳是圣光之主的儿子，人太阳神教自然不服，这不是骑到他们头上了吗？

    所以，两家教会为此争执不断，最后更升级为战争。但最后自然没有意外，太阳神教被打败，圣光教会笑到了最后。在圣光教会之前，其实太阳神教才是南大陆的第一大宗教。

    但后来太阳神教被圣光教会赶下了神坛，虽然并没有完全覆灭，却也已是实力大损，并且还被驱逐出了南大陆，现在在北大陆与一些小宗教共存，苟延残喘。

    在太阳神教时代，虽然太阳神教也是当时南大陆的第一大教，但却也称不上是完全一家独大，霸占整个南大陆，还是有几家并存的。可自从圣光教会打败驱逐了太阳神教后，就逐渐形成了一家独大，不允许共他任何宗教并存。至少在南大陆他们的地盘上，不允许有其他任何宗教存在。只有圣光之主，才是唯一真神。其他的都是邪神与异教徒，一旦发现，就是立即剿灭，十分霸道。

    可人家有这个实力，所以就算有人不服，也是不敢公然反对。只有北大陆的一些宗教敢公然叫板，但也就最多有本事打嘴仗，哪敢真过来到南大陆传教。也就是仗着背后有雷恩帝国这个当今世上的第一强国为倚仗，才敢对对光教会这么叫嚣而已。但也就是放放嘴炮，没一家敢真的去挑战圣光教会在南大陆的宗教霸权统治。

    但有哪一家敢伸出手捞过界，圣光教会就会立即给予其十分严厉的打击。

    眼下的星空之上，唯一算得上稍微眼熟的，也就是那条横亘天际的银河了。但也不能因为这一点，就完全肯定还是在银河系内。毕竟只要是个宇宙星系，星球繁多，就难免会形成这样的景象。但却也不能因此，就完全否认这一点。

    因为在不同的星球上，因为星球所处的位置不同，自然看到的星空景象也会不同。所以，这实在无法说得清。是平行宇宙，还是只跳跃了原本宇宙的空间？

    好在罗宾也没对此深究，稍想了下想不明白，便也就放弃地不再多想，只是一边欣赏着星空美景，一边与旁边的丑小鸭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心情十分放松愉悦。这才是他喜欢与享受的生活，可以随时停下手中的事去赏景，想躺下来就躺下来，完全不必去为挣钱与生活而发愁，计较各种事。

    钱是什么？

    自从穿越过来后，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个概念了。身为青蛙的时候，他根本用不着钱。饿了吃虫子，渴了喝点水，累了就钻个洞休息，半点都不用去考虑钱。发愁的，只是怎么变回人与什么时候能变回来。

    而当变成回人后，他的一切吃喝住宿等花销，全部都由安达尔王宫包揽了，也不需要有用到半个铜板的时候。想吃什么喝什么，就是开口说一声的事。甚至有必要的话，都不需要自己动手，仆人就能喂给你。当真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每天还有个小美女陪着，不时嘘寒问暖。只不过，生活虽然享受，却不得自由，过的也并不舒心。反而现在的生活条件虽然很艰苦，他却过得很舒心自在。

    每个人的追求与观念不同，对生活的幸福定义，自然也就不同。许多人认为有钱才是幸福，但幸福其实真不关钱的事，没钱也同样可以很幸福。

    罗宾现在身上分文没有，洞里也没半点存粮，但此刻却感觉过得很幸福快乐，也一点儿不为明天担忧。在这个物产丰富的大森林里，还能把他饿死不成？也就是欠缺许多生活用品，多有不便而已。但这相对之前王宫里的富贵生活来说，他却觉着，现在的才更好。

    懒洋洋地躺了许多后，罗宾最终还是有些不舍地翻身爬起，继续去的堵洞口的石头。虽然躺在草地上仰望星空的感觉很好，就这么看着看着地睡过去也肯定会更好，但现实而言，这实在不太安全。

    他目前还不够强大，女巫的威胁也没完全解除。所以要想安心的睡一觉，还是在山洞里更安全。

    虽然他很想就这样睡去，但他也不是一个分不清轻重的人，知道这么做实在不安全，所以最终还是不舍地爬起，然后继续找石头。

    不过，因为耽搁的这一会儿，等他找到合适的石头返回山洞时，发现洞里的篝火却是已经燃尽熄灭了。但好在还有些散发着光亮的余烬，想着堵好洞口后就要准备休息，罗宾便也不再重新生火了。搬动着石头试了几下堵好洞口后，他便抱着丑小鸭在火堆旁躺倒休息。

    之前他拾柴时多捡了许多干草，此时垫在身下，倒也多少有些软和感，不那么生硬。

    这一夜，睡得也还不错，一觉就到了大天亮。

第一百五十六章 物伤其类 新的修炼动力

    罗宾睡醒后没有多久，丑小鸭便也跟着醒来。因为丑小鸭一整晚就是趴卧在他胸口上睡的，他起来后稍微一动，丑小鸭就感觉到了，便也跟着醒来。

    罗宾昨晚找来堵洞口的那块大石，并没有将洞口堵的严丝合缝，在边缘处还是留下几个缝隙。这时外面的光线正透过缝隙照射进来，可以看到外面早已天亮，而且太阳都已经升起了。

    他昨晚只是在附近临时找了块与洞口差不多大的石头，自然不可能找的与洞口完全吻合。而他们也只会在这座山洞住一晚，第二天还要继续赶路，也就临时用一下，自然也没必要费功夫地裁割到合适。

    另外，留几个缝隙，也是罗宾有意为之，留作通风用。不然完全堵死的话，这个山洞里再没有别的通风口，就存在有氧气消耗完后造成窒息的危险。

    睡醒起床后，罗宾用手干搓了下脸，好让自己更清醒些。然后发现丑小鸭也跟着醒来后，他伸个懒腰笑问道：“怎么样，昨晚睡的好吗？”

    “挺好的。”丑小鸭点头回道：“这是我这几天来，睡的最好的一晚，不必再随时担心小公主的威胁了。其实睡在哪里不重要，只要能够跟你在一起，我就能睡的安心。”

    罗宾闻言笑着摸了摸她头，没接话，只是接着顺手将她捧起，放在旁边。然后起身走到洞口处，抓稳堵住洞口的大石，用力挪开。

    这块大石少说也有五、六百斤，但罗宾目前单是增长的外力就过了一千斤，搬动这么块五、六百斤的石头，自然是不在话下，轻松的就跟顺手推开门差不多。

    移开洞口的大石后，但见外面果然已是天光大亮。早晨的森林，更是充满着朝气勃勃与旺盛生机，鸟鸣声此起彼伏地响遍整个林中。隐隐还有些薄薄雾气缭绕，更是衬托的眼前美景带有些梦幻感。

    望着眼前的美景，罗宾深吸了一口早晨林中清新的空气，只觉神清气爽，心情大好。

    他忍不住都想仰天高声叫啸一声，放纵下自己心情美好的喜悦感以及重获自由的痛快感。昨晚逃离克丽蒂娜后，他主要是忙着逃跑与后半夜的安顿了，还没多少心情来得及去体会自己的重获自由。而且昨晚女巫的威胁始终存在，让他并不敢真的太过放松，所以就算暂时逃脱，心里也始终提着些小心与紧张，不敢太过松懈。

    直到经过了一晚后，他此时才确定应该是真的甩脱了女巫。而且一夜好睡后，也是让他有些真正放松了下来，这才来得及去体会重获自由的自由感。而且此时迎着早晨的朝阳与林中清新的空气，他这种自由的感觉也更甚。

    不过就在想要张口高喊一声时，他想了下，却又临时放弃了，觉着这未免有些太过高调与炫耀。而且才只经过了一晚，女巫的威胁也并不算就完全解除，克丽蒂娜还是很有可能在林中继续搜索的。

    万一他这一喊，让对方发现了自己的位置，那才叫乐极生悲，好事变坏事了。所以，还是先暂时忍忍吧！

    小不忍则乱大谋，这点不可不谨记。现在，还不到完全放松与松懈的时候。等真的逃脱安达尔王宫所在的这片山头，翻过山峰，出了森林，混进哪个人口众多、龙蛇混杂的城镇里后，那才能真的放松。

    当他混进人群中后，那就像一滴水融入到了大海里，更难找了。而且他还可以在龙神殿中学到易容的知识，稍微改变下自己的外貌，然后再换个名字。那再想找他，就真的像是大海捞针了。

    压下要高喊一声发泄的**后，罗宾换成了长吐一口浊气。然后招呼洞中的丑小鸭飞上他肩头，带着丑小鸭先在山泉处洗了把脸后，进入林中打猎，顺便再捡拾些柴火。

    有句话叫“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这虽然是以鸟喻人，在讲一个道理，但实际上，也是一种现实描述。那就是，早晨正是大部分鸟类活跃，出来觅食的时候。此时林中的鸟叫声此起彼伏不断响着，也正是说明了这种情况。

    所以，罗宾便也趁着大部分鸟类出来觅食的活跃时机，以石子暗器打获了两只野鸡。

    不过，就在他打获这两只野鸡，准备过去捡拾猎物的时候，却发现肩上的丑小鸭情绪有些不对。

    他稍微一想后，便有些恍然过来，丑小鸭也正是一只鸟。虽然她是天鹅，不是野鸡，不同属，但却同样都是鸟。

    他前世有句成语叫“兔死狐悲”，狐狸在见到兔子的死亡后，都会感到有些悲伤，而这两个还是属于不同类的物种。所以，此时丑小鸭在见到同是鸟类的野鸡死亡后，自然也就难免有些物伤其类。

    尤其再又想到罗宾打死这两只野鸡，是打算烤了当早餐后，就更难免有些悲伤了。她也是只鸟，不知道以后是不是会有同样的下场。

    虽然她心里很明白，罗宾无论如何都不会伤害她，不然之前小公主抓住她威胁罗宾时，罗宾根本就没必要接受小公主的威胁，为她牺牲与付出那么多。可是，知道是一回事，但当亲眼见到这两只野鸡的下场后，她却还是难免不禁有些这样想。

    但她想归想，却并没有说出口，也没有求罗宾放过这两只野鸡。既然罗宾打算用这两只野鸡当早餐，那自然说明他喜欢，想要吃。而既然是罗宾喜欢的，她就不会阻止。就算这么做，更有可能引起她的不适与伤心，她也不会这么做。

    只要是罗宾喜欢的，对罗宾好的，她都甘愿成全罗宾。就算这么做，会让她自己不好受，她也愿意。

    甚至有一天，如果情形到了需要她牺牲自己给罗宾当食物的话，她也愿意，没有二话。

    只是，这些道理她虽然都很明白，也甘愿为罗宾牺牲奉献自己的一切。可她此时心里的不适感与不好受，却也不是能轻易压下。她毕竟还是只出生没多久的小天鹅，智力有限，心智也不成熟，连撒谎都还没学会，自然更不会隐藏自己的情绪，被罗宾轻易就发现了。

    注意到丑小鸭的情绪，想明白过来后，罗宾停下脚步，转头对肩上的丑小鸭叹了一声，道：“对不起，甜甜，我一时忘了你也是只鸟，没考虑到你的感受，真不是有意的。放心吧，这两只野鸡我不吃了，另打别的。以后只要当着你的面儿，我也永远不会吃鸟。”

    丑小鸭闻言，不禁有些感动地摇头道：“其实没关系，你想吃就吃吧，反正也不是吃天鹅。我只是一时有点不太适应，没关系的。你是人吗，什么都吃的，不能为了我就改变自己的饮食习惯。”

    罗宾摇头道：“我也真没关系，想吃肉，除了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也多的是，没必要非去吃鸟。放心吧，以后我一定注意，绝不当着你的面儿吃鸟了。”

    丑小鸭见他坚持这么说，想了下，便也没再多说，只是感动地向他表达了感谢。

    罗宾笑了笑，接着还是向那两只野鸡走过去。不过却不再是捡拾猎物，而是以石刀在地上挖了两个土坑，将只两只野鸡掩埋了，也算是入土为安。

    一边挖坑埋鸡的同时，他向丑小鸭道：“我刚才真的是忘了你也是只鸟。在我心里，一直都是下意识地拿你当同类看，当作跟我同样的人，所以刚才一时就忽略了。”

    “真的吗，你一直拿我当人看？”丑小鸭闻言，忍不住好奇与惊讶地问，她以前还真没听罗后这样讲过。

    “对啊！”罗宾道，“你是我在这个世上最好的朋友，而朋友自然首先是要相互平等尊重。所以在我心里，一直都下意识地拿你当同类看，不是只把你当作一只会说话的鸟儿。”

    “谢谢你，罗宾，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以前从来都没有人对我这么好，更没有人这么看重过我。我，我不知道要怎么才能表达自己的感谢。我爱你！”丑小鸭闻言，又是不禁十分感动地道。

    说到最后，都不禁有些语无伦次，不知该怎么表达了。事实上，以她目前的智力水平与所掌握的词汇量，也确实一时想不到用什么话来表达自己现在的情绪与感激。最后语无伦次下，只能想到句“我爱你”，觉着这算是最好的表达了。可说完之后，却又不禁有些慌乱紧张，害怕自己这句话说错了，罗宾也不会接受她的爱。

    就算罗宾真的很看重她，把她当作最好的朋友，但她也始终都只是只鸟而已。就算她有可能是位天鹅公主，那也只是天鹅，配向一位尊贵的人类王子表达爱意吗？

    罗宾闻言，不禁笑着转头摸了摸丑小鸭的头，道：“我知道，如果你不爱我，你的真爱之吻，又怎么能够解除我的诅咒？我也爱你，我亲爱的朋友？”

    “真的吗？我，我……”丑小鸭闻言不禁瞪大眼地十分惊讶，料不到罗宾会这么说。虽然罗宾的话里，似乎还是只把她当朋友，但肯对她说出“爱”这个字，却也足够让她感动加激动地再次语无伦次，不知该说什么了。

    “用心修炼我教给你的东西，当你修炼到一定程度后，有一天，你也会变成人的。”罗宾埋葬好了两只野鸡后，站起身，对肩上的丑小鸭道。

    “真的吗？”丑小鸭闻言，却是不禁瞪大眼，有些难以置信与不解地道：“可我不是人啊，又怎么能突然变成人？难道你认为，我也是受了诅咒，才会变成现在这样子。而我原来，其实是一个人？”

    “不。”罗宾笑着摇了摇头，“这跟你本体是什么没关系。”

    “在我所学的修炼体系中，认为世间万物皆可修炼，就算是块没有生命的石头，或是花草树木，也能修炼。而当修炼成长到一定阶段后，都能变化。能变化成其他物种，也能变经成人。而动物相比于这些没有生命的石头与植物，起点其实已经高了很多。所以，只要你肯用功努力修炼。终有一天，你一定能够修炼成功，变化成人的。”

    “真的吗，我真能变成人？”丑小鸭闻言，还是有些不敢相信地确认问道。因为这完全颠覆了她以前的认知，连没有生命的石头也能通过修炼变成人，这听起来根本就是神话故事了。恐怕也只有神，才能做到这样的事，把没有生命的石头与植物变成人。

    “相信我，只要你肯用功，终有一天你一定会做到的。”罗宾转头正视着丑小鸭，给予她肯定的答复。

    这点他确实没骗丑小鸭，也敢保证一定有这一天。只不过具体需要多久，他就无法保证，也无法给出一个具体的时间了。因为，修炼这种事，并不是完全可控的。进境如何，有时光靠努力并不够，还需要悟性，甚至有时需要一定的运气。再加上这又不是他自己的修炼，而是丑小鸭的，丑小鸭体内的具体修炼情况，他也无法完全了解，就更没想做这样具体的保证了。

    只能保证，只要丑小鸭努力用功修炼，就终有一天一定能做到。要知道他教给丑小鸭的，可是凤凰一族传承宝典的《凤凰真诀》，修炼有成后，连凤凰都能变得，就更别说人了。

    “我相信你，我以后一定会更加努力用功修炼的，争取早日成功，变化成人。”丑小鸭对于罗宾的话，自然不会有任何怀疑，十分相信。

    而且罗宾的这番话，也给了她极大的动力。以前罗宾教她这部功法时，没跟她说过这些，只说练了以后会变强，而且能够帮助她早日成长，变成真正的天鹅。所以，她之前也是为此一直努力修炼，十分用功。

    可现在，变成天鹅对她来说，已经不算是终级的目标了。而且通过爱丽丝公主的佐证后，她也已能完全肯定，自己确实是一只天鹅幼鸟。所以只要成年，无论如何，也都是会变成一只真正的天鹅的。修不修炼，也都影响不大，最多只是加快这一过程，加快她的成长。

    而当罗宾说了这番话后，她立即就意识到，能够变化成人，这才是她的终极目标，甚至可以说是她最大的愿望。因为只有她真正变化成人后，她才有可能真的跟罗宾在一起，永不分离。

第一章 山中已十日

    森林中，一头受伤的雄野猪正嘶吼着向对面的猎人发动着不要命的疯狂冲击。

    这头野猪体型硕大，身长差不多将近两米，体重约摸也有过了五百斤。疯狂的突刺冲击之下，速度极快，这种体型的冲击力撞上去，怕是都能把一匹马撞翻。

    猪嘴旁的獠牙外翻突起，像是两把锋利的匕首，在午后阳光的照耀下，似乎还隐约闪着寒光。

    野猪虽然并不是纯粹的肉食性野兽，而是杂食动物，也吃草与植物的根茎果实，但其危险性，却一点不比遇到那些大型肉食动物小多少。甚至有时，还更大。据说，面对成年的雄性野猪，有时身为百兽之王的老虎也有些奈何不了，不愿意轻意招惹。

    野猪的危险性，一是在于其体型所带来的强大冲击力；二则是受伤之后，往往并不是害怕逃跑，而是会激发出其野性，发动不要命的疯狂拼命攻击。

    眼下的这头野猪正是如此，而且也绝对是一头完全成年的雄性野猪，攻击力与危险性非同小可。

    但面对这头受伤野猪的疯狂拼命冲击，对面的猎人却是表现的十分沉着冷静，没有半分害怕，不逃也不躲。只是紧握着手中一柄看起来粗糙原始的木矛，紧盯着这头野猪的不断冲击迫近，摆出一个身体略微前倾的攻击姿势。

    野猪速度极快地冲近到了猎人身前，低头一拱，就往猎人撞去。

    不过，猎人在它撞至身前约有三步远时，就已侧身一闪让过。然后在与野猪交错而过时，手中的木矛闪电般刺出，十分精准地刺中了野猪的侧颈。

    刺中的同时，猎人又立即转身，顺着野猪的冲势往前迈出一步，接着另一手抬起握上木矛，双手用力一挑，便将野猪偌大的身子凌空挑飞而起，砸到了旁边的一棵大树上。

    “砰”地一声大响，撞得树身一晃，落下了不少树叶。

    而野猪在被木矛刺中后，就立即发出了大声惨嚎不止，此时被撞到树上，更是叫的凄厉惨绝。

    不过这一下却着实撞的不轻，再加上颈动脉被刺破，等被树干反弹摔落下地面后，立即就难以动弹，只剩下了不住抽动地挣扎。侧颈处被刺出的那个血洞，鲜血汩汩地不断往外直冒。随着血液的大量流失，其生命也在迅速衰弱，渐渐没了气息。

    而此时的猎人，则是毫发无损，身上也半点血迹都没沾到。

    只不过，他虽然没受伤，身上也没沾到血，但整体的形象看起来，却还是显得有些狼狈，主要是在于太过衣着不整。

    上身**，下身胡乱裹着个兽皮裙，还是好几种动物的毛皮拼接而成，脚下也是一双粗造的兽皮鞋，看起来就跟拿着兽皮胡乱裹起来差不多。

    只是，这人的穿着打扮虽然有些不堪，显得十分原始粗糙，再加上发须也是颇为凌乱，胡子拉碴，显得很像个野人；但细看之下，却能发现，这人实际上长着一张十分英俊的脸庞，还拥有一头灿烂耀眼的金发。如果把胡子乱去，也会显得很年轻，最多也就二十左右。他的长相，跟眼下的这身打扮与形象，实在太不相符。

    这名猎人不是别个，正是罗宾。

    此时已是他与丑小鸭在森林中徒步跋涉的第十天，在经历了被女巫克丽蒂娜再次变成青蛙之后，他原本身上为穿越森林所准备的所有物资与工具包括身上的衣服在内，全部都失去了。等他后来重新变回人后，也是浑身光洁溜溜，身无一物。

    在没有任何工具可供利用的情况下，他这些天来的生活自然难免粗糙，想精致也精致不起来。以他目前的情况来说，等于是单方面退化回了原始社会的石器时代，确实跟个野人差不多。一切必要的生活与打猎工具，都得自己制造，也基本是靠以石头打造的为主。

    除了石头外，还有森林中最不缺的木头，以及这些天打猎后所获得的动物骨头。另外，还有动物的皮毛等其他原材料。

    他识海中的龙神殿藏书，可谓包罗万有，不止有用于修炼的功法类的，也有其他的专业技术类书籍，甚至有包含各行各业的百科全书。

    比如龙神殿中，就有收藏一套成书于他前世华夏明朝时期，号称古代百科全书的《天工开物》。其中涉及到的知识十分全面，包括机械、砖瓦、陶瓷、制盐、采煤、冶炼等各方面的知识。

    利用其中的知识，罗宾完全有能力把自己提升到铁器时代，自己采煤寻矿，开炉炼铁，然后再自己制造兵器，打造各种铁质的工具与器械。甚至还能采丝织布，为自己做些更好的衣服。

    只是，他虽然有能力做到这些，但一个人做起来，却未免太过繁琐麻烦。而他又并不是打算要与丑小鸭在森林里开荒常住，所以也实在没有必要去这么大张旗鼓。

    他进入森林的目的，是为了通过穿行森林走出去，可不是打算要长久待下去居住。既然没有常住的打算，自然也就没必要如此大费周章，对凑些日子，等走出森林后，就立即又回到文明社会了。到时一切都有现成的，实在没必要这时自己费力地去张罗。

    不过，就算不大弄张罗，他也还是利用现有条件在最开始的原有基础上，为自己身上的许多东西升了级。

    比如，原本的草叶裙换成了现在更结适耐用的兽皮裙。缝制兽皮的针线，也是利用了动物本身的原材料，磨制的骨针作针，抽取的兽筋为线。

    他还利用兽筋，为自己制作了一把简易的弓箭，箭头也都是利用动物的骨头所磨制。

    倒是他手中的这根木矛，则没做什么升级，不过也不是他开始所做的那根了，已经换过了两根。这些天因为打猎等事的关系，曾折损了两根，眼下这是第三根。

    森林中最不缺的就是树木，直接折一根长短粗细合适的，制成木矛，既简单也易制。而以他目前增加的力量，凭借木矛简单削制烤干的尖头，也完全可以轻易刺杀猎物。所以，也就并没去另配一个石矛头或骨矛头。一来制作的话，要稍微费点事；二来也实在用不着，纯用木矛捅刺，也是他对武艺的一种磨炼。

第二章 沿河而行 熟练宰杀

    看着此时已完全断气的那头大野猪，罗宾一抖手中的木矛，便随手抖出一个漂亮的枪花，顺便将木矛上沾染的血液抖落下去。

    当然，以木矛的材质，并不能完全抖落干净，甚至也很难完全清洗。所以，他这柄木矛前端，早已被血色一层层浸染的成了暗红色，还有洗不脱的血腥味，不知沾染过了多少猎物的鲜血。

    抖了下木矛上的血液后，罗宾接着又顺手在旁边的草丛里擦了擦，便也没再多费劲清理，抬步往那头死去的野猪走过去。

    在他走过去时，旁边一棵大树的树枝上，一只灰不溜秋形似鸭子的鸟扑扇着翅膀飞落到他肩头，自然正是与他形影不离的丑小鸭。刚才为了方便对付这头野猪，他让丑小鸭暂时飞开了在旁观战。

    此时战斗结束，打猎完毕，丑小鸭便又飞落了回来。

    带着丑小鸭走到死去的野猪身前后，罗宾弯腰抓住野猪的一条后腿，拖着野猪往旁边不远的河水处走去。

    这条河，仍然是发源于那片沼泽的那条河流。他们这些天的行进路线，基本都是沿着这条河在走。

    罗宾早在出逃之前，就已选好了自己的出逃路线，也专门研究过这片山脉的地图。虽然深山中的地图并不够详尽具体，甚至可能与事实有些出入，但大体的山脉河流走势，却基本没错。

    这条河是发源于属于安达尔王宫猎场的那片沼泽，大部分的流经区域也在王宫所在的那座山头，所以描绘的还是比较详细。

    通过研究地图，罗宾知道，只需要沿着这条河一直走，就能够最终走出森林。因为这条河，最终是会流出森林的。并且在流出森林之后，沿河两岸就有乡村与城镇。甚至在没有完全出山的地方，大山的边缘处就有一座小山村。

    另外，沿着河走，也不用担心会迷路。这条河，就是最明显的路标与路线了。

    此时已是距他们那晚逃出王宫的十天后，而随着每过一天，罗宾心里的担心也就更放下一些。每多过一天，都始终不见女巫的踪迹，就说明他们已经越来越甩开了女巫。就算女巫还一直不放弃，随着他们逃离的时间越长，女巫找到他们的可能性也就越小。

    而当现在过去了整整十天后，罗宾已经基本可以肯定，女巫已是多半放弃了对他们的追捕与搜索，目前不会在这方面多花精力了。

    没有了女巫的威胁后，罗宾也就更放松了下来。此时他拖着死去的野猪往河边走去的同时，还不禁轻松地吹起了口哨。哨声悠扬中，还吹出了一首欢快的曲调。

    等拖着野猪赶到河边后，罗宾拔出腰中所插的石刀，熟练地把野猪开膛破肚，进行宰杀。

    这把石刀，他却是也已换过了一把。原先的那把不堪使用，已经折断坏掉了。现在他手里的，换了一把更坚硬、更锋利，也更趁手的。

    将野猪开堂破肚后，罗宾仍是将大部分的内脏都直接丢掉，只留下了肝脏，用于修炼《五殇真经》的进补消耗。他目前正是修炼的肝脏，也就只需要肝脏。

    其实猪的浑身上下内外，基本都能吃。除了猪肝外，比如猪心、猪腰、猪肚，甚至猪大肠，都可以食用，有些还是难得地美味，并且有许多不同的吃法。罗宾前世，对于猪的这些内脏，也是吃过不少，有些也很喜欢。

    只是他现在限于自己目前简陋的条件，实在不方便处理。而这些东西处理不好，就腥气特别重，十分难吃。所以，与其费事地想办法处理，还不如干脆直接丢掉。反正光是吃肉，也绝对够他吃了，实在没必要为此去特别节省。留下猪肝，只是因为他目前修炼所用，算是必须品。不然的话，猪肝他也会跟着一块扔掉，没必要吃。

    开膛破腹，扔掉大部分内脏后，罗宾又接着将猪肉就地分割成许多大块，然后以河水清洗干净，用草绳捆扎起来。

    对于猪头，他也没打算留着，割下来后一块儿扔了。猪头肉虽然确实味道不错，但也仍是那个道理，处理起来同样麻烦。再加上动物的头骨一般都较硬，他工具不趁手，也不是很方便切割，所以干脆也就直接丢掉了，只是切下了两只猪耳朵。耳朵比较容易切割，也是他喜欢吃的，所以就留下了。

    处理完，捆扎好后，罗宾背着这些切割好的野猪肉，又带着丑小鸭回返他们今晚休息的临时营地。

    此时已经是傍晚时分，过不久太阳就会落山。森林中因为树木的遮挡，暗下来的会更快。所以他们已不打算赶路，而是已找好了休息的落脚点做为临时营地。这头野猪，便是他们今晚的晚餐。当然了，主要还是他的，丑小鸭仍是不怎么吃肉。

    倒是刚才趁着罗宾宰杀野猪时，丑小鸭已是在河岸的浅水处，吃了不少水草，还逮到几个小虾吃了。等罗宾全部弄完回返时，她已是差不多吃了有七分饱，回去再啃几个野果就够了。

    他们今晚所找的临时营地，仍是在一个山洞里。不过今天的这个山洞，却是不挨着地面，而是在半山腰里。且所处的位置很陡峭，大部分动物很难攀爬上去。

    不过，这对会轻功的罗宾与会飞的丑小鸭而言，自然不是什么难事，很轻易就上去了。

    得益于这个山洞的位置比较陡峭，不好攀爬，所以这座山洞却是也没被什么动物占据当了巢穴。另外，也是洞口较浅，不利于隐藏与居住。但对罗宾与丑小鸭来说，却是够了。而且只是将就一晚，也没必要太讲究。

    回到山洞后，罗宾又熟练地先在山脚处钻木取火，然后逐渐燃旺烧起了一堆篝火。

    限于今晚用于休息的半山腰那个山洞实在太浅，面积有限，再加上又在山腰处，不太方便。所以今晚的篝火，罗宾便不打算烧在洞里了，直接在山脚下生起，等烤熟食物，吃过晚饭后，再上去山洞休息过夜。

第三章 三只小猪与大灰狼

    篝火生起来烧旺后，罗宾在篝火旁垒了几块石头，做了一个简单的土灶。然后便将背回来的野猪肉块再分隔成小块，用削尖的树枝穿插好，架在火上进行烧烤。

    烧烤之前，他将这些猪肉于附近的一条小溪中进行了再次清洗。虽然他之前在河水中洗过了，但那条河水的水质却并不算太好，只能是大致清洗。小溪里的水就清澈了许多，入口食用的东西，条件许可的话，自然还是要尽量清洗的更干净些。

    另外，他还将这些猪肉进行了简单的腌制。主要的用料有盐、姜、葱、辣椒以及蜂蜜。

    他这些天在食物口味方面也进行了大升级，不再是只能吃寡淡无味的食物了。

    当然了，这些佐料不可能是现成品，基本都是他在森林里所找到的野生的。

    其中盐是最不可或缺的，百味盐为先，盐可称得上是百味之王。不但是最重要的食物调味品，而且也是人体所必须摄入的一种维持身体机能的物质。长期不吃盐，会造成神经衰弱、全身乏力，甚至有可能造成脑水肿等严重症状。

    这不止是调味品，也是必须品。三五天不吃还能坚持，但时间一长，身体就会首先抗不住，必须摄入。不然的话，就会出现各种不利症状。

    据说内力修为深厚到一定程度后，就能代替日常通过食物所摄入的饮食营养，来维持身体机能。十天半个月的不吃不喝，滴水不沾，也不会有什么事，照样生龙活虎。那时连水都不喝都能维持，盐自然也就不是必须品。能达到这种程度，就是短期的辟谷了。修为越深厚的话，辟谷所能坚持的时间也越长。

    就像武侠小说中一些高手闭关，一闭就是几个月甚至几年。在这期间就是完全不吃不喝，全靠深厚的内力来维持。

    比如传说中的少林达摩祖师，修禅入定，一面壁就是九年。期间不吃不喝，不言不动。而据说面壁闭关结束后，还一举创下了少林七十二绝技，当真是惊为天人。

    不过，关于少林七十二绝技的来历，这只是其中一种说法，对达摩有种神化的成分。事实上，少林七十二绝技并不是同一人所创，也不是同一时间被创出来的，而是由历代高僧不断研创增加，最终才有了这七十二绝技。相比起来，罗宾还是更相信这个说法，这个说法也更加合理。

    当然了，七十二绝技中，肯定也有达摩所创的在内，据说便是七十二绝技中最为厉害的《易筋经》。另外，关于达摩一面壁就是九年这点，罗宾在接触了修炼后，也是相信的。因为只要内力修为足够深厚的话，是确实能够做到的。

    但罗宾目前的这点内力，自然是谈不上深厚。他现在，甚至连内力境一重的修为都还没达到，最多也就是半重。不过这点内力的话，倒是也足够他能做到至少坚持辟谷一天了。

    其实，没有任何修为在身的普通人一整天不吃不喝，也能够坚持下来。所以这一点看起来，似乎没什么了不起，跟普通人差不多吗？

    但实际上自然不同，最重要的分别是，普通人饿上一整天的话，基本就没什么力气了。到时别说打斗，怕是跑几步都能累倒下。而真正的辟谷，则是一整天不吃不喝，也基本不会有什么影响，仍能保持大部分的体力与战斗力。

    罗宾目前的修为，还远远做不到能辟谷多久，所以食物、饮水、盐等对他来说，都是必须品。尤其他每日修炼消耗，更需要大量的食物进补，不吃饭哪来的补充，不吃盐又如何维持身体机能？

    其实不止人需要盐，做为有机生物，动物也同样需要盐，是必须补充的摄入品。

    一般动物的血液中，都含有不同程度的盐。人在这方面，也不例外。所以不管什么血尝起来，基本都有些咸味，人血也一样。

    食肉动物进食时，是连血带肉一起吃的。所以通过日常进食，就能在食物中补充到身体所需的盐分。而食草动物就没这么方便了，大部分植物里可不含盐。尤其对大型食草动物来说，因为体型过大，身体所需要的盐分也就更多，这就需要靠另外的途径来进行补充了。

    一般大型食草动物，如野生的牛、羊等，都是靠舔食矿物中的盐来进行补充盐分的。

    盐本质上来说，也算是一种矿物。矿物聚合形成的盐，叫石盐，也叫岩盐，是一种卤化物矿物结晶体。而一些其他矿物中，有时也伴含有盐分。

    深山野外，有时是有这种裸露的石盐矿物的。而牛、羊等动物因为饮食所需，对这种东西很敏感，通常都能够找到与分辨出来。所以在野外，只需要注意跟踪这些食草动物，发现它们舔食某些岩石，基本就可以判定，其中含有盐。

    这也是罗宾前世所学到的野外生存技能之一，在失去自己携带的物资后，如何在野外获取盐？

    如果是靠海的地方，就比较方便，直接取一些海水煮制或晒制，就能够得到盐。但在内陆的深山里，获取盐就不这么方便了。跟踪大型食草动物，靠动物帮你找到盐，这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方法。

    如果一时找不到，为了补充身体所必需的盐分，就需要进食动物的血液来补充了。这个办法就稍微有点恶心了，不是谁都能直接喝下鲜血的。但有时为了生存，就是不得不这么做。甚至像是在沙漠里，遇到缺乏饮水的情况下，有必要的话，还得喝自己的尿。

    好在罗宾还没到这地步，森林中的水源绝对充足。而他所找到的盐，也是跟踪了一只野山羊两天后所找到的矿物石盐。

    这种矿物盐，因为有时里面掺杂了一些其他的矿物成分，并不纯正，味道不算特别好。但有总比没有强，而且也能够通过煮制的办法来提纯一些。提纯之后，味道就会好上不少。

    罗宾现在身上携带的盐，就是通过煮制提纯再晒干后得来的，里面含有的其他成分已经少了许多。

    他通过跟踪那只山羊，获取了不少的盐，应该足够他穿越森林所需了。另外的姜、葱、辣椒等，也是他找到的一些野生的。通过辨别植株形状与品尝试味来分辨，虽然没有人工栽种养育的好，但也多少能用，至少能添加些别的味道了。

    至于蜂蜜，在森林中倒是比较容易获取的，只需要跟踪一些采蜜的蜜蜂就能够顺势找到蜂巢。只不过找到容易，想得到手却不太容易而已。捅蜜蜂窝，就算是以他现在的修为与本领来说，也是不免被蛰到了几下。

    好在他通过挥舞茂密的树枝，能驱赶不少。再接着迅速跑到水里潜水躲起来，蜜蜂也就奈何不了了。拿到蜂巢，取蜜自然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在这森林中获取糖不太容易，蜂蜜就可以代替糖，让他尝到甜味。烤肉时刷点蜂蜜，就是蜜汗烤肉，味道非常不错。

    有了这些调味品的加入，罗宾这些天在饮食方面，终于是更上一层，提高了很大一截。不再只是追求果腹，而是在填饱肚子的基础上，能够尝试制作出一些美味了。

    他前世大部分时候是一个人独自生活，再加上又经常在外徒步旅行，所以厨艺也是必备的生活技能。虽然跟真正的专业厨师不能比，但也算得上自学成才，有不少独门手艺。

    在吃上面，只要条件许可的话，他从不在这方面委屈自己。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

    就像现在，在最开始缺少任何调味品的情况下，他一步步地获取到了这些，不但能将食物制作的更加美味，还能分别制作些不同的口味出来。

    他前世有句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进食，永远是人最大的生存源动力之一。为了吃饭，吃得更饱与更好，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人能够在这上面花费极大的精力，付出许多不可思议的辛苦。

    罗宾就是如此，为了获取这些调味品，不知道花了多少精力在上面。但对他来说，这都是值得的。尤其当这些调味品派上用场，美味的食物入口的那一刻，那种满足感与愉悦感，当真是难以形容。

    罗宾烤肉的同时，也把那副猪肝腌制烤了。最先吃的，也是猪肝。进食动物肝脏，这是他目前修炼进补的必须品。

    吃完猪肝后，罗宾便开始大快朵颐地撸串吃烤肉。

    正在他吃的不亦乐乎之际，忽然双耳一动，听到远处的林中有些动静传来。立即心头一动地暂停下动作，放下手中的烤串，顺手拿起了一旁的木矛，盯着某个方向从地上缓缓站起。

    在他站起后没多久，便见侧前方的林中，有三个白色的身影横着身子缓缓地飘了过来。

    罗宾定睛仔细一看，但见那三个白影，竟是三头白胖的小猪，跟狮子狗差不多大小，全都是长得白白胖胖。

    最令罗宾惊讶与奇怪之处，是这三只小猪竟然在空中飘浮着。一边飘浮着前进，一边还不断抽动鼻子吸嗅着什么味道。样子显得很陶醉，口水都流了下来。飘浮的路线也不是直线平缓前进，而是有些起伏弯曲。

    这个场景与画面，让罗宾一见就很有熟悉感。这三只小猪的状态，很像是他前世看过的动画片里，那种一闻到某种食物的香味，然后就跟着香味飘浮而起，自动顺着香气飘过来寻找的那种场景。只是他说什么也想不到，竟然会真的在现实中看见这种情况，让他一时都不禁瞧得有些目瞪口呆，简直怀疑自己是不是还在现实世界了，不是跑到什么二次元里了吧？

    而正在他惊讶地目瞪口呆之际，忽然那三只小猪后面有道灰影一闪，但见却是一头披着银灰色毛发的大灰狼跟着扑了过来。

    这头灰狼确实很大，远比罗宾前世所见到以及属于这个世界土著的前任王子记忆中见过的所有狼都大。普通的狼，也就跟大狼狗差不多大小，甚至放一块儿，都很难立即分辨出哪个是狼，哪个是狗。本来就是近亲，自然体型、长相都相似。何况最初的狗，本来就是由狼驯化而来的。

    但眼下的这头大灰狼，却直有小牛犊一般大小，甚至比一般小牛犊都还要大些。体型雄壮，彪悍迅捷，左眼处还有一道划过眼睛的疤痕，瞧起来更加凶狠可怖。

    罗宾一见这头大灰狼，不由立即更加紧握了下手中的木矛，心里也不由更提起了小心。这号体型的狼，一看就不是好惹的，攻击力与凶狠性肯定也远超过普通的狼，对付起来肯定也没有普通的狼那么好对付，当然要更小心一些。

    幸运的是，狼一般是群居动物，也经常群体行动，一出现经常都是一群，但眼下这头大灰狼，却像是独狼，只有一只。罗宾注意观察了后面与附近，暂时并没有发现别的狼，好像确实只有一只。虽然离开狼群的独狼大多更凶狠更不好惹，但对付一只，总好过对付一群。

    这头大灰狼看样子是追着那三只小猪过来的，但是面对身后大灰狼的追赶，这三只飘浮在空中的小猪却看起来一点儿也不着急，没有半点逃命的焦急与慌乱。而是仍然眼睛微闭，十分陶醉地顺着看不见的诱人香味，飘飘然地缓缓飘来。

    而附近所存在的唯一香味来源，也就是罗宾身前火堆上架着的烤肉了。看样子，这三只小猪是被他烤肉的香味吸引过来的。

    “唔，好香啊！”

    “真香啊！”

    “真是太香了！”

    三只小猪一边顺着香味飘浮过来之际，一边还不不断开口说着。显然，它们也跟丑小鸭一样，是会说话的动物。只不过它们说话时，却不时掺杂着几声猪哼声在里面。

    三只小猪瞬着香味缓缓飘浮而来，速度并不算快。追在他们身后的那头大灰狼，看起来明显行有余力，完全可以加紧两步追赶上。但却不知为什么，明明有能力追上，可偏偏不追，只是与前面三只小猪保持着距离地缓步跟上。

    这么看起来，倒像是三只小猪的随从了。

    眼前的这一切看起来，实在是分外怪异，让罗宾瞧得惊讶不已，难以索解，完全不明白是什么状况。

第四章 不讲理的三只小猪

    三只小猪在空中飘浮前进的速度虽然并不算快，但毕竟是在空中飘着前行，也不算太慢。从出现在罗宾与丑小鸭的视线里算起，也就约摸五分钟左右的时间便飘了过来。

    飘过来后，三只小猪直接飘到火堆旁落下。但落地之后，这三只小猪却不是四肢着地，而是直立站着，只以两只后腿支撑着，两只前腿前伸，像人一般直立行走。

    落地之后，这三只小猪终于睁开了眼，但睁开眼后，却是只盯着火堆上架着的剩余几串烤肉。看着烤肉被烤得油滋汪汪，香气四溢，三只小猪更是瞧得口水直留。然后问也不问罗宾这个主人，连看都没看，就伸出前蹄往火堆上架着的烤肉拿去。完全忽视了罗宾，好像根本没发现罗宾的存在，眼睛里只有香气四溢的烤肉。

    猪蹄也是属于硬蹄类，蹄趾上关节较少，一般做不出什么太灵活的动作。但这三只小猪的蹄趾却表现得很灵活，能灵活地叉开蹄趾，往穿插肉块的树枝上探去。

    罗宾虽然为这三只小猪以及它们身后所着的那只大灰狼这奇怪的组合与表现，还有三只小猪能顺着香味飘浮过来这种不可思议的行为而特别惊讶，但自然也不会眼睁睁看着这三只奇怪的小猪问也不问就伸手抢他的食物。

    他见状后立即木矛一扫，从三只小猪伸出的前蹄处扫过，给予三只小猪警告，让它们别再继续伸蹄。

    这一扫，他纯为警告，并没用多大力，但仍是带起一股迫人的劲风，扫得三只小猪不禁立即惊吓的缩蹄后退，还扫得篝火被风一压地一暗。但没能一下扫灭，随后却也是风助火势地又吹得猛然一涨。

    “你干什么，为什么不让我们吃烤肉？”

    三只小猪被罗宾这一矛吓得迫得后，立即生气地振振有辞向罗宾质问道。它们是一起开口，异口同声说的，连表现都几乎一样，都是非常生气的样子。

    它们问都不问罗宾这个主人，就要去吃罗宾的东西，罗宾自然有理由阻止它们。但在这三只小猪看来，却好像认为这么做是理所当然的。反而罗宾不让它们吃，就很没道理，它们为此很生气。

    “这是我的，我为什么要让你们吃？”罗宾不禁被这三只小猪的歪理有些气笑了下，随后自然也是很占理地反驳道，道理应该在他这面才是。

    “好吃的东西，就应该大家一起吃。既然是你的，你再做一些就行了，这些就先让给我们。”三只小猪闻言，仍是自觉很有理地仰头说道。

    “我为什么要让给你们？”罗宾自然是不会让。顿了一下，又笑问道：“而且，你们知道这是什么肉吗？就要抢着吃？”

    “什么肉？”三只小猪闻言，互相看着疑问了下，然后中间的那头小猪开口道：“不管什么肉，只要是好吃的肉，我们都要吃。”

    “对。”左边的小猪立即点头赞同，顿了下，还道：“你要是不让给我们，我们可就要生气了。”

    “我们生起气来，可是很可怕的，到时说不定连你也一块儿吃了。所以，你最好还是顺从我们，听我们的话。”右边的小猪等左边的说完，又立即接道。说话时，还做出了一副凶狠可怕的表情。

    只是在它们的小猪脸上，实在显不出来有多可怕。反而因为憨态可掬，还显得有些可爱。

    罗宾摇头笑笑，自然没把它们的威胁当回事，只是以木矛指着火堆上的烤肉道：“我先告诉你们这些是什么肉吧，这些可是猪肉。而且，我还会做烤乳猪，要不要尝尝？”

    他特别把“烤乳猪”三个字咬重了些，虽然是在笑着说，但明显威胁的意味十足。

    “原来是猪肉啊，我当是什么呢？”中间的小猪道：“你以为我们是猪，就不会吃猪肉了吗？告诉你，我们照吃不误。”

    “对，什么肉我们都敢吃。”左边的小猪道，“老虎肉我们也吃过，就是不太好吃。”

    “烤乳猪听起来倒确实不错。”右边的小猪道，“那你就赶快去抓一只，给我们烤来尝尝。”

    这三只小猪也不知道是智商有限，还是根本没听明白，压根没听懂罗宾“烤乳猪”这话，其实是对它们的威吓，意思是要把它们烤了。

    摇摇头见这三只小猪没明白，罗宾干脆直接点明地以木矛指了下它们三个，道：“你们不就是现成的吗？不如商量一下，把谁烤了？”

    “好啊，原来你想吃我们？你这个人真是太坏了！”三只小猪这回终于明白了过来，中间的那只立即生气地伸蹄指着罗宾道。

    中间这只小猪似乎是老大，总是最先开口说话。左边那只似乎是老二，等老大说完后，左边的老二又立即像之前一样接过话地道：“没错，确实太坏了。”说完，立即向后面跟过来的那只大灰狼一挥蹄，吩咐道：“杰克，你过去把这个人咬死，这样他就不会阻止我们吃烤肉了，也吃不了我们了。”

    “对，就这样做。”右边的小猪似乎是老三，总是最后才发言，“咬死他后，我们等下把他烤熟吃了。还想吃我们，真是找死！”

    它们身后的大灰狼原来还有名字，叫杰克。这个叫杰克的大灰狼此时看来，好像确实是三只小猪的随从。也不知道一头威风凛凛，凶狠又雄壮的狼，怎么会甘受这三只小猪的驱使，做它们的随从。

    这着实很奇怪，也让罗宾非常想不明白。堂堂的一头狼，竟然被三只小猪驱使。

    但不管他怎么奇怪，大灰狼杰克在听到三只小猪的吩咐后，就立即十分听话地逼上前来，然后凶狠地向罗宾呲牙低吼一声，开口道：“人类，我劝你最好听他们的话，乖乖把烤肉让给他们，让它们饱餐一顿。等他们吃饱后，就会离开了。不然的话，你可就真是找死了。难道真想被杀死，然后让他们给吃了？”

    原来这头大灰狼也会说话，只是之前一直没有开口而已。

第五章 这是头魔兽吗？

    “我的东西，为什么要凭白让给它们？”罗宾自然不会被大灰狼的这几句话就吓着，一挥手中的木矛，道：“想要杀我，那不妨就来试试，看到底最后谁吃谁？”

    这头大灰狼远比普通的狼个头大了不少，瞧起来也确实非常有威胁感，肯定也非常不好对付。但罗宾也不是吃素的，这些天在赶路的同时，也一直没放松过自己的修炼。内功、外功、兵刃等都各有进步，实力比起之前，只强不弱，自然不会就怕了这头大灰狼。

    至于那三只小猪，在他眼里完全没有任何威胁感，一矛下去，就能扎成一串给烤了。主要的敌人，也就是这头瞧起来十分凶狠不好惹的大灰狼。

    “对，你们真是太不讲理了，我们可不是好欺负的。”丑小鸭之前一直没有插话，这时也终于忍不住开口说道。这三只小猪和这头大灰狼，确实太不讲理了，简直就是明抢，还想要杀他们。

    她这些天经常跟着罗宾一起打猎，见识过不少罗宾的出手，对于罗宾的武力，也很有信心。这头大灰狼看起来虽然不好对付，但罗宾也一定能将其打败，将它们全都赶走。

    “杰克，别跟他废话，快点杀死他，我们要吃烤肉。”中间的小猪老大有些不耐地向大灰狼催促道。

    “对，别耽误我们吃烤肉。”左边的小猪老二立即跟着道。

    “原来还有只鸭子，鸭子肉很不错的，我们待会儿一起吃了。”右边的小猪老三看着丑小鸭贪婪地流口水道。

    “你们先给我滚一边儿去吧！”罗宾实在有些受不了这三只非常不讲理又自以为是的小猪了，还扬言要吃他和丑小鸭。这是吹牛还是吹牛猪，怎么不上天？好吧，这三只还真能上了天。

    反正罗宾已实在不耐听这三只小猪废话，话音一落的同时，就立即一挥手中的木矛，向三只小猪扫去。

    这回他可不再是像刚才那般，只是给予警告，由它们的前蹄处挥过，碰都没碰它们，也没怎么用力。这一回，他可是直接向三只小猪的身体上扫了过去。

    不想这三只小猪这回却也见机的快，眼见罗宾这一矛扫到，立即全都灵活地向后一跳避了开去。甚至中间那只，还做了个灵活的后空翻，灵活的完全不像是一只小胖猪。

    “杰克，快上，杀死他！”三只小猪避过罗宾的这一扫后，又立即异口同声地大声催促大灰狼道。

    “人类，我已经警告过你了。现在你是自己找死，可别怪我！”大灰狼杰克闻言，也没再二话，立即便又低吼一声，纵身一跳，直接向罗宾扑了过来。

    它这一扑，不但从三只小猪的头顶扑过，还扑过了罗宾身前的篝火，直接向罗宾扑杀而至。狼口大张，直冲向罗宾的咽喉咬来。这要被扑实，立即就能一下把罗宾的咽喉咬破。

    但罗宾自然不会容它扑到，虽然刚才那三只小猪灵活地避过他木矛一扫后，也确实让他颇为意外，但他可不会为此而意外到去发呆。

    眼见大灰狼扑至，他落空的木矛立即一挑，使招“怪莽翻身”，矛头跳起，直往大灰狼的腹下戳去。

    他前世曾听人说过一句形容狼的话，叫“铜头扫帚尾，麻杆腰豆腐肚”。这其实是句对付狼的经验之谈，狼的头骨最硬，打狼的话最好别打头，打头轻易伤不到狼。扫帚尾是形容狼的尾巴通常下垂像扫帚，而且也挺厉害，被扫上一下也能伤人不轻。

    后面的那两个，就全是狼的弱点了，麻杆腰与豆腐肚。麻杆腰是说狼的腰是脆的，一打就断。虽然真实情况也不至于，但肯定是狼的一大弱点，因此打狼最好能打腰。打中腰的话，就能重伤狼。而豆腐肚是说狼的肚子最柔软，像豆腐，也是最大的弱点。

    如果能直接打到狼肚子的话，那当然最好。不过一般正面对峙的话，很难攻击到狼的腹下。所以这一点并不容易做到，但如果能打到的话，当然是攻其最大的弱点效果最好。

    其实这种形容，不止是狼，几乎可以通用大部分的动物。尤其是腹下，这几乎算是所以动物的弱点了。就算是人，肚子处也是弱点，因为没有骨头遮挡，防护力要远低于身体的其他部位。再加上人是直立行走，所以肚子处也很容易受到攻击。不像动物，一般都是四肢着地，肚子对着地面，很难被正面攻击到。

    只有像现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才会把肚子给暴露出来。罗宾这一矛，立即就直攻大灰狼最大的弱点。

    许多动物自然也很清楚自身的弱点，大灰狼本拟一下就能将罗宾给扑倒咬死。但没想到罗宾面对它这凶猛的一扑，完全不扑，还长矛一挑，杀到了他的弱点处。见状也是不由心里一惊，可他此时身在空中，却是无处借力改变方向，想躲也很难躲开。

    但危急时刻，忽然它身旁猛地有股风生起，卷着它身子一翻，立即就横空一滚地躲过了罗宾的这致命一击。

    躲开之后，它立即又顺势翻滚地直落到了旁边的地面上。然后就地一滚，立即迅速站起。接着便低伏着身子，呲牙向罗宾怒吼，但却不敢再轻易扑上了，也更不敢把自己的腹下弱点暴露给罗宾。

    倒是罗宾本拟也能一枪奏效，立即就能把这只大灰狼给扎个透心凉，却不想这头大灰狼竟然还能凌空翻滚地躲过。

    只是这一滚时那忽然生起的风，却不禁让他很奇怪，这风来得很古怪，只在大灰狼的身边生起，帮助大灰狼滚动身形躲过了。看起来，好像是专为大灰狼而生的。

    而除了大灰狼的身边外，其他位置处也确实再没生风。此时的林中，根本就没有什么风，这道风着实来的古怪。

    这难道是这头大灰狼的能力，能够掌控风吗？

    所以，这并不是一头普通的大灰狼，而很有可能是一头拥有魔法能力的魔兽？

第六章 对巫师的猜测 大灰狼绝招

    做为一个魔法世界，人类中既然存在巫师，能够掌握强大的魔法力量；动物中便也同样有类似巫师的异类存在，这便是魔法生物，也被统称做魔兽。

    巫师有天生的，就像小公主苏菲亚那样，天生与众不同，生而就能掌握某种力量。但是据说巫师也能够通过后天学习而成，就算是普通人，只要拥有一定的潜质，也能通过学习成为巫师。

    但魔兽却绝对都是天生的，很难有普通的动物能通过后天学习而成为魔兽。这方面，罗宾认为应该是跟动物的智慧有限，再加上也很少有什么互相交流，自然也就不能互相学习。

    时至今日，罗宾对巫师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还不是特别了解。但通过那晚小公主苏菲亚与女巫克丽蒂娜的对比，再加上之前爱丽丝公主跟他讲过的一些巫师的传说，他心中却是有了个大致的猜测。

    他认为巫师最开始应该都是天生的，生而就与众不同，能够掌握某种魔法力量。而这种力量，后天还会不断成长与壮大。

    这种生而与众不同，先天就能掌握的某种力量，在这个世界被称为魔法，这样的人被称做巫师。但若是换个看法与不同的世界观，比如以罗宾前世的科学观点来看的话，这样的人类也可以称为进化，是一种基因突变而产生变异的变种人。

    所以，魔法力量也同样可以换个科学性的称呼，超能力或异能，又或是特异功能。

    不论怎么称呼，总之都是异于常人的特殊能力。在科学观的世界里，这被认为是进化，是个体的基因突变。但在这种落后蒙昧的世界里，就被蒙上了种种神秘色彩与恐惧感。

    人类总是对未知充满着恐惧，对这种异于常人的进化体变种人，也就充满着恐惧与害怕。尤其这样的特殊人类，还先天都掌握着某种或强大或神秘的力量，远远强于普通人，自然也就更引人害怕，会被大部分的普通人孤立与排斥，乃至敌视与消灭。

    就像罗宾前世曾看过的某些描述变异人的科幻电影，在电影世界里，就算是身处科学观的现代文明世界，对于这些基因变异的变种人，人类的态度也大部分都是敌视的。所以，就更别说是在这种落后蒙昧的世界了。

    这世界大部分普通人类对于巫师的态度，也都是害怕与敌视的。甚至巫师在普通人的印象里，完全是邪恶的代称，是专门搞破坏与做坏事的。

    一开始的巫师，应该都是天生的。但后来，这些巫师们自然而然地就有了联系。巫师也同样是人，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们总是会下意识地寻找同类，巫师自然也不例外。何况巫师被大部分的人类排斥与敌视，自然地也就会聚合起来，寻求团结。

    巫师们聚集后，自然也会相互交流，探讨研究彼此之间的能力。然后，就在这种长久的研究交流总结中，可供普通人学习，能够让普通人成长为巫师的魔法便被开发了出来。这应该就是现在的巫师知识与教育了，当然，普通人绝对接触不到，巫师们也不会随意泄露。

    这就是罗宾对于这世界巫师及巫师来历的大致猜测了，至于事实究竟是不是这么回事，他还没法得到证实。毕竟，他还没遇到过一个能够跟他坐下来正常交流的正统巫师。

    目前为止他所遇到的两个巫师，无论克丽蒂娜还是小公主，都可以算是他的敌人。

    克丽蒂娜应该是一个正统的巫师，说不定还是那种由普通人通过后天学习而成为的，所以她应该对巫师的来历与历史也比较了解。如果能够坐下来好好聊聊，罗宾应该能够从克丽蒂娜那里得到大部分的答案。但可惜，克丽蒂娜绝不会给他这样的机会。除非是他乖乖投降，拜倒在这个女巫的巫师裙下，甘愿充当她的面首与傀儡。

    至于小公主，就完全是个半调子。甚至在那天晚上之前，根本还对自己是一名巫师的身份完全不知情，自然不可能对巫师的历史与知识有什么了解。就算肯跟他坐下来聊，也回答不了他的问题。

    不过，罗宾虽然对于这世界的巫师很好奇，但也不至于对此深究不放。暂时得不到解答，便先放下就是。他在这个世界上还有的是时间，总有一天能够找到关于巫师的所有答案的。

    如果真是如他所猜测的那样，那这个世界尽管落后，但巫师们在某方面比他前世所看过的电影里的变种人却是要先进聪明一些。因为，巫师们已经研究开发出了，如何教导普通人成为一名巫师。而电影里的变种人们，是否能成为变种人，拥有超能力，还完全是看先天的变异。就算后天有能力调整，或是通过某种药物激发，又或是基因调整与科学改造，但却不具备普适性，也缺乏安全性与成功率。

    当然，就算这世界的巫师学习，肯定也不是所有普通人全都能通过，也需要具备某种潜质。不然的话，那可能满世界都是巫师了，不至于像现在这么稀少。学习的过程与巫师的成长中，也同样会充满危险。就像那天晚上，克丽蒂娜就说过这样的话，成为巫师总是会经历危险的，而且还往往是处于生死边缘的危险，通过率同样不高。

    但就算如此，对比来看，仍是这世界的巫师们要显得高明一些，因为他们开发出了通过学习就能让普通人也拥有魔法能力。

    当然了，这只是罗宾单方面的一种类比。很可能这世界巫师的能力，跟所谓的那种变种人，完全是两回事，是完全不同的能力，自然也就不能相提并论，拿来一块儿比。

    基于他现在对这世界的巫师还是缺乏足够的了解，也就只能是这么大致猜测了。准不准的，以后自然会得到印证。

    但不管是人类中的巫师，还是动物中的魔兽。相对于他们出身的群体来说，都始终是少数。魔兽在动物中的出现比例，也同样很稀少，并不比这世上的巫师就多多少。

    就像前任王子的记忆中，身为一位见多识广的王子，也只是有限地遇见过两回魔兽，其中之一还是某个地方领主捕捉到后进献给国王的。而进献的那个魔兽，也不是什么厉害的攻击性魔兽，而是一种观赏性的。所谓的魔法能力，只是会幻化一些东西，而且能力也并不强。

    不算前任王子的记忆，眼下的这头大灰狼，是罗宾穿越过来后所遇到的第一头魔兽。而且算上前任王子的记忆，也是其中截止目前最强大的一只了。

    就不说这头大灰狼所掌握的魔法能力了，单是其体型，也足够有极大的威慑力，光是物理攻击也并不好对付。

    只是，如果这头大灰狼真是一头魔兽的话。罗宾就更加有些难于理解，它为何会甘受那三只小猪的驱使了。

    大灰狼远比那三只小猪看起来更强大，而且还拥有魔法力量，是一头魔兽。无论怎么看，都应该是大灰狼吊打欺负这三只小猪才是，怎么眼前的景象却是反过来，这头大灰狼被三只小猪驱使呵斥，完全就像对待奴仆一样。而大灰狼不但对此不敢生气，还十分乖乖听话地听从命令。

    这真是让罗宾想不通，除非，是这三只小猪远比它们外表所看起来要强大许多。想想也是，既然这头大灰狼都如此不简单了，那能够奴役驱使大灰狼的这三只小猪，肯定也很不简单，绝不是普通小猪，也绝不只是会说话的动物而已。

    通过刚才这三只小猪灵活躲过了罗宾攻击的那一枪来看，这三只小猪就绝不简单。普通的小猪，哪有它们这样灵活。而再回想最开始，这三只小猪能闻着食物香味，就顺味道凌空飘浮过来的能力，也是十分奇怪与古怪，绝不可能是普通小猪。

    只是这三只小猪的样子，实在是太有欺骗性，让罗宾忍不住下意识忽略了它们，总觉着这就是三只普通的小白猪，很好对付。

    直到这一刻，当发现眼前的大灰狼竟然可能是一头魔兽后，罗宾方才意识到，能够驱使奴役一头魔兽的三只小猪，绝不可能就这么简单。说不定这三只小猪，也很可能是魔兽？

    罗宾想到这儿，忍不住转头望了眼旁边的三只小猪。但一看这三只小猪蠢笨的样子，他就实在跟“魔兽”二字怎么也联系不起来。

    只是，虽然他很难把两者划等号，但心里却也清楚，这个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所以，一边戒备防范着大灰狼再次进攻的同时，罗宾也忍不住对这三只小猪多加了些提防，以防它们突然偷袭。而且很可能也掌握有某种魔法力量，而让他难以防范，吃了亏。

    意识到这种危险性后，他紧接着又立即向丑小鸭道：“甜甜，你先飞到上面的山洞里观战，免得打起来不小心伤到了你。”

    丑小鸭闻言后，虽没意识到跟他同样的危险性，但却并没有任何反驳置疑，十分听话地答应一声后，就立即展翅飞了上去。

    “杰克，你在那磨蹭什么，快上去咬他啊！”

    “是啊，快上，犹豫什么呢，怕了呀？”

    “快点，快咬死他！”

    三只小猪见大灰狼一时没有立即攻击，而是十分小心谨慎地与罗宾对峙着，试图寻找罗宾的弱点，忍不住又是不耐烦地向大灰狼大声催促了起来。

    大灰狼听罢，也是耐不住催促，又或者不敢违逆三只小猪的命令。当即又低吼一声，向罗宾扑了过去。

    不过它这回有了刚才的教训，却是也不敢再高高扑起，把自己的腹下弱点暴露给罗宾了，而是贴地扑击，向罗宾拦腰撞来。狼的头骨很硬，它这是仗着头硬打算正面硬抗了。

    但罗宾见状，自然不会如它的愿，侧身一闪，就立即让开，到了大灰狼的侧面，然后木矛一挥，立即便向其腰肋处砸去，仍是攻其弱点，打它的麻杆腰。

    大灰狼见状，又立即灵活地一跳避开。它这次没扑离地面，身处空中，是贴地扑击，所以可以随时踩到地面借力改变自己的方向。

    它就算不使用自己的魔法力量，动作也是很灵活很快，远比普通的狼速度更快更猛，而且对敌经验看起来也比较丰富，懂得选择比较刁钻的角度进行攻击。

    这一下跳开射过后，大灰狼又立即跳转过来的扑上攻击。它这一次，是先侧跳开，然后忽然调头改变方向，也是从罗宾的侧面发动攻击。

    但罗宾的动作，可比它更灵活，速度也更快。鬼影百变的轻功展开，哪是这头大灰狼可及。但见他身影连连变幻，总是速度更快一线地出现在大灰狼侧面，攻击大灰狼的弱点腰胁处。

    连续三、四个回合后，大灰狼便不由被迫得气喘吁吁，遇到危险关头时，又是被迫得施展了它的魔法能力。身旁有风生起，帮助它更快地移动转幻身形，甚至在不可能之下调转它的方向。

    但这种魔法力量的使用，显然也有代价，并不轻松。所以这头大灰狼不是被逼到危急关头时，是不会轻易使用的，能不用，就会尽量不用。但罗宾的攻击，总是迫得它不得不用。

    “哎呀，咬他咬他，那边！”

    “快快快，这边呢！”

    “吹他啊，快用出你的绝招，使劲吹他。”

    三只小猪在旁观战之余，忍不住指手划脚地在旁边喝骂指挥着大灰狼，更是把大灰狼弄得有些晕头转向。

    终于，大灰狼还是听到了其中的一个吩咐。恰好又凑到了一个合适的时机，刚好调转过头对向了罗宾，立即就张大口深吸一口气，然后再猛地一吹，立即嘴中一股狂风生起，当即飞沙走石，地下的落叶与碎草乱飞，甚至连一些小石子都被吹了起来。

    果然不愧是这头大灰狼的绝招，当真有些厉害之处。这一口风，着实不小。

第七章 风雨不透 五殇神掌

    大灰狼口中所吹出的这股狂风，足够有能将一个成年壮汉完全吹飞起来的能力。甚至如果是栋建造的不太坚固的小木屋，怕也都能被它一口气给吹倒。

    而这股狂风覆盖的范围也不小，风力最强处的横截面大概有直径十米左右。

    面对着这股狂风吹来，罗宾也不禁感觉自己站不稳，不由自主地要被吹起来。而且这股狂风吹得飞沙走石，地下的落叶、尘土、石子等也都被风吹起，向他劈头盖脸地打来。

    落叶与草叶也还罢了，就算被狂风吹拂，因为本身的材质，或是柔软或是已经枯干，根本伤不了人。只有太碎的话，还有可能迷到人眼睛。倒是后两者的伤害要大一些，飞扬的尘土能够迷到人眼，小石子被狂风吹起后，则不啻于被射出的暗器。若是本身有棱角，尖利一些的话，更是能直接刺破划伤人。

    面对大灰狼的这记绝招，因为其风力覆盖范围太广，再加上风的速度也是极快，让罗宾没能立即施展轻功避过，被吹个正着。

    只是，他虽然也十分惊讶于大灰狼这记绝招的威力，但却虽慌不乱。惊讶过后，面色一变的同时，立即转为握到手中木矛的中心点，然后迅速摆动手腕挥舞而起，带动的木矛在掌中飞速旋转起来。转速之快，直如直升机的螺旋桨，立即将狂风先行吹来的落叶、草叶、尘土、碎石子等全都挡了下来。

    他这一招，在《大五行兵诀》的枪法中叫做“风雨不透”。练到厉害处，要能做到长枪转起来后泼水不进。水泼过后，衣服完全是干的，不能沾到半点水珠。由此，便可见得这一招的防护力之强。

    只是以罗宾目前的功力与水准，还没能练到这般厉害。但就算如此，也是已足够挡下这些被狂风吹来的落叶、尘土、石子等物。其实他最需要挡的，也主要就是石子，只有这些石子才能带来足够的杀伤力，带给他伤害。其他的落叶、尘土等，都伤害不到，主要就是打到眼睛的话，能够迷了眼睛，让他一眼难以视物，会大为影响发挥。

    不过，面对这些更细小的尘土与落叶、草地碎屑等物，罗宾没能完全防下的话，就干脆暂时直接闭起了眼睛，以免被迷到。反正大灰狼在施展这记绝招时，也不能同时再发动攻击，而是原地张口大吹，并且显得很耗力。所以，罗宾暂时不会受到大灰狼的攻击，也就暂时用不到眼睛去看，短暂闭上一会儿，影响不大。

    虽然旁边还有那三只小猪在旁窥伺，但他此时身处在狂风吹拂中，恐怕这三只小猪就算要偷袭，也不会趁这个时候来偷袭。不然的话，它们一旦向他发动攻击，也意味着它们也同样要进入狂风吹拂的范围内，自然也会无差别地遭受到狂风的同样攻击。

    既然这两方面的敌人都暂时不会攻击，那闭上一会儿以防被迷了眼，便也无妨。况且，他就算闭上眼，也还有其他感官，他现在的耳力同样很灵敏，就算暂时看不见东西，靠着耳力也能分辨出大概。

    更别说，他此时还正施展着这招“风雨不透”，一旦进入到他这招的覆盖范围内，要想向他发动攻击，也必然会遭受到他的攻击。

    这招的主要作用虽然是守势，用来防挡敌人的攻击，尤其是针对大量暗器与箭矢射击，更有奇效，但却也是寓守于攻，防守中同样带着反击。一旦有敌人进入到他这招的覆盖范围内，自然也会遭受他这招枪法的攻击。如果是别人的兵器探入，说不定还能一举将敌人的兵器搅断或打飞。

    飞沙、尘土、碎屑这些更细小的东西，以罗宾目前的修为，暂时并不能完全挡下。但大一些的碎石子，在面对他这招“风雨不透”时，也当真是风雨不透，一颗都没能打进去，尽数被他掌中飞速旋转的木矛给打落地面。

    而木矛的飞速旋转，也同样会旋带起一股劲风，多少对大灰狼口中吹出的狂风带来些抗力。只是对比起来，他木矛旋转所带起的劲风实在太小，根本抗不住，还是不禁被连人带矛地吹拂得双脚擦地，往后直退。

    就算他施展这一招时，马步扎得很稳，下盘坚实，也是同样抗不住这股狂风的吹拂。尤其是他木矛这般正对旋转，虽然挡下了全部的石子攻击与大部分的尘土、碎屑，并且还多少旋带出了一些抗力，但这般旋转，有风雨不透之势，却是也不禁增加了他正面的横截面。而面对这种狂风吹拂，面积越大的，受力自然也就越大，兜着的风越多。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尽量减小风阻，缩小受风的面积。

    但罗宾施展这一招，主要是用来挡下先行被狂风吹来的那些碎石子的攻击，扩大自己身前的防护面，自然也就很难两全其美，只能是两权相害取其轻。

    被风吹退，甚至是有可能离地吹飞起来，所带来的伤害都并不算太大，他有办法能安然落地。反而是这些被狂风吹起先行刮过来如同暗器一般的碎石子，如果打中了重要部位的话，会给他带来更大的伤害。这种情况下，自然是先挡石子，选择挡危害更大的。

    好在这些碎石子也只是一波，挡下了这一波后，后面便没有了。毕竟大灰狼的这记绝招虽然厉害，但消耗肯定也更大，不可能一直持续地吹拂不停。否则的话，这只大灰狼之前何必冒着危险向他扑击，跟他贴身肉搏，只需要不断地吹吐狂风。就算不能真伤到罗宾，也足够把他刮飞到极远，一时半刻回不来了。

    所以，既然大灰狼一开始没用，而且在后来的打斗过程中，施展的次数也很有限，总是到危险关头，迫不得已时才用。显然这种魔法力量的使用并非毫无代价，而威力越大的魔法，当然消耗也就更大。说不定这一招用完，大灰狼可能就直接没力气地趴窝了。

    挡下这一波被狂风吹来的碎石子的攻击后，罗后立即变招，手中木矛用力往脚下的地面一插，立即就刺进了地面小半截，帮他稳定住此时仍然不由自主被吹得连连后退的身形。

    暂时稳住身形后，他立即紧握木矛低伏下身子，并尽力缩成一团，低伏得也快要伏到了地面上。这就是缩小减少他的受风面积，减小自身风阻，以此来对抗狂风的吹拂。

    他尽力贴低着地面，缩成一团后，果然风阻大减，虽然还是被刮得不轻，但靠着减小受风面积，以及深插入地面的木矛为支撑，总算稳住了身形，不再被吹得直往后退。

    这股狂风自然也是一波，来得快，去得也快。因为确实如他所料，大灰狼的这一招虽然确实很厉害，也是大灰狼目前最强的绝招了。但威力越大，自然消耗也就越大，不可能保持一直持续不断地吹拂。

    不过这对大灰狼来说，虽然消耗很大，不可能一直持续使用，但却也没有罗宾所猜测的那么不堪，用完后直接就耗尽地趴窝动不了。

    大灰狼这一口狂风吹过后，虽然消耗确实很不小，站在那里伸着舌头地一直大喘气，连四条腿都隐隐有些发抖；但终究还是保持站着，而且看起来也还有些力气。

    只是，眼见自己目前最强大的这记绝招使出去后，仍然是奈何不了眼前的这人类，对方竟然没被它这股狂风给吹得离地飞起，以及等风停后又重重摔落地面，说不定还能一下摔死，一招奏效。

    可是眼下，对方虽然看起来抵抗的很辛苦，但明显没被吹跑，还是在那里，根本都没被吹退多远。眼见如此，着实让大灰狼大惊不已，完全出乎它的意料之外。以往他使出这招时，简直是无往不利，少有能抗下来的。可眼前的这个人类，不但抗下了，还都没怎么伤着。

    眼见如此，大灰狼惊讶过后，立即又一咬牙，低吼一声，然后趁着罗宾刚抵抗过狂风的吹拂，还没伸展身躯站起来时，又立即向罗宾扑击了过去。

    它这一扑，还勉强用出了剩余不多的魔力，身边带着狂风，风助它扑击之势，更让它速度大增。这一下，让它以比之前更快的速度扑到了罗宾身前，然后立即张口就向罗宾抱头并护着头的那条手臂大口咬去。

    但它速度虽快，但罗宾的反应则更快。就在大灰狼眼看要扑到他之时，他立即身子一展，保持着低伏下蹲的姿式，与地面成一个斜角地展开。角度之小，几乎快与地面平行了。

    他这么身子一展，立即就双手前伸到了扑击而来的大灰狼腹下，然后他双掌齐出，往斜上方用力一击，立即两只手掌齐齐击在了大灰狼的腹下豆腐肚上。

    “嗷”的一声，大灰狼立即就被打得大声惨叫。

    惨叫声中，偌大的身子直接就被凌空击飞了出去，并且口中还鲜血直吐，在被抛飞的过程中，口中的鲜血也飞出嘴中，划过一道相对应的抛物线。

    然后，便是“砰”地一声重响，大灰狼的身子直被罗宾这招给打出了六、七米开外，然后重重摔落到了地面上。这一摔之后，又是口中连吐了几口血，伸爪昂头地挣扎了几下后，却是只觉浑身无力，好像浑身骨头都散了架似地。提不起来半分力气，所以努力几下后，还是无力能爬起来，只能是放弃地不断喘着气。然后，转头以无奈、愧对，并且还兼杂有些害怕与畏惧的眼神向旁边的三只小猪望去，似乎在向三只小猪抱歉，岂求它的无能，别因此太怪罪它。

    不是它不尽力，而实在是对手太强，它力有不逮。所以，失败并不是它的错，只因对手太强了。

    被大灰狼所看向的那三只小猪，也完全没料到会是现在这种局面。此时全都睁大着一双黄豆似的猪眼，非常难以置信地看着罗宾，怀疑眼前的这一切，到底是不是真实的。

    它们本来也以为，只要大灰狼杰克的这个绝招一出，立即就能打败眼前的人类，将其杀死。然后，它们就可以为所欲为地敞开大吃烤肉了。等吃完后，还可以把这个人类以及那只丑鸭子顺便一块儿烤的吃了。

    却没想到，事情完全大出意料，对方竟然能够抗下大灰狼这个绝招的狂风吹击。而且，不但抗下了，此时还趁势反击地一招就重伤了大灰狼，打得大灰狼爬不起来。

    一招重伤大灰狼后，罗宾并没有急着立即赶过去赶尽杀绝，趁机杀死大灰狼。因为他对自己的出手很有自信，何况他刚才双掌齐出重重一击的那一招，可是使用了《五殇真经》内所配套的那套“五殇神掌”。出掌的威力不但极大，而且攻击力十分刁钻霸道，能够直接攻击到敌人的内脏器官。

    这套掌法跟《五殇真经》的修炼密切相关，他目前是正修炼的肝脏，所以掌力进入敌人体内后，率先攻击的内脏器官便也是肝脏。其他四脏他暂时还没修炼到，便也还不具备这样的能力。因为这跟所修炼的内力密切相关，他目前还没修炼出带有其他四脏属性的内力，也就难以攻击到敌人的这四脏器官。当然，也不是绝对不能。但这时就算能伤到，也只是附带伤害，并不是主要攻击直指这四脏。

    五殇神掌本身的威力就极大，刚猛霸烈，再加上这种摧肝伤脾，能够直接攻击到敌人内脏器官的古怪内力，更是防不胜防，会给中招者带来极大的伤害。而五脏全都是身体内的重要器官，但凡有一个损坏，都是轻则重伤，重则要命。

    所以，罗宾此时很自信，那只大灰狼一时半刻间，绝对爬不起来。就算之后稍有恢复能爬起来，也是没能力跟他动手了。

    大灰狼就算从现在开始，立即卧床静养伤势，想要完全养好，也要至少一个月的时间。这还是看在其身强体壮，又是头魔兽，恢复力也理应远超过普通人的份上，罗宾才做出的这种推断。否则的话，普通人刚才中他那一招，说不定立即就毙命了。

    罗宾刚才，其实也是本着要下死手的，打算一招击毙大灰狼。只可惜，这头大灰狼不愧是头魔兽。就算他刚才打中的是其弱点要害，这一招也不足以要了大灰狼的命。

    但就算不要命，重伤也是绝对的了，暂时完全失去了动手能力。

第八章 飞蝗石 三只小猪的能力

    既然这只大灰狼暂时失去了动手能力，一时间连站起来都很难做到，自然也就暂时失去了威胁性。

    相比于这只大灰狼来说，罗宾更讨厌那三只小猪。如果大灰狼是帮凶的话，那三只小猪就是主谋。大灰狼向他攻击，完全是那三只小猪指使的。而且在动手之前，大灰狼其实还劝告过他一句，也勉强算是个好心。之后的动手，只是因为受了三只小猪指使而已。

    他不知道这三只小猪是究竟是用了什么办法，才得以奴役驱使了这只明显更厉害的大灰狼。但不管用了什么方法，都看得出来，三只小猪把这只大灰狼调教的很听话，对它们的话言听计从，不敢有任何反抗。甚至最后重伤失败后，还在以眼神向三只小猪求饶。

    帮凶虽然也可恨，但相比起来，自然是主谋更可恨。所以，既然这只大灰狼暂时失去了威胁，罗宾便也没急着非上去再补一枪，而是立即转身面向了那三只小猪。木矛一指，向三只小猪喝道：“现在轮到你们了，看最后到底谁吃谁？”

    “哎呀，没想到这个人类还挺厉害，连杰克也不是对手！”

    “既然杰克不行，那看来只能我们自己上了。”

    “也只有我们自己了，快吃吧！”

    三只小猪见罗宾转身瞧过来并向它们喊话后，也是不禁有些被惊吓地又往后退了下。但随即又立即站稳地按照之前的说话顺序，相继发言说道。

    说完之后，它们就又立即向罗宾的烤肉架上扑了过去。没想到都到这个时候了，它们竟然还没忘了吃。这是打算吃完再打，还是不甘心就这么走了，临了也要吃上一口。果然不愧是猪，当真吃货本尊。

    罗宾因为刚才与大灰狼的打斗，几次转换身形，施展轻功，自然不可能还待在原地的火堆旁。此时早已距火堆有十米开外，倒是刚才大灰狼吹吐那口狂风时，并不是面向着火堆。不然的话，那等狂风之下，就不是风助火势了，而是一切全都会被风吹走，包括燃烧的篝火与旁边的木柴。还有火堆上架烤的烤肉，以及旁边大部分还没来得及烤的生野猪肉。

    三只小猪并没有经历打斗，虽然之前有被罗宾挥矛往后逼退了些，但此时仍然是离火堆很近。以人类的步伐来测算的话，也就一步来远的距离，它们一扑之下，就能立即扑到。

    倒是它们因为刚才太过关注罗宾与大灰狼的打斗，着急大灰狼到底能不能赢。所以在打斗的过程中，罗宾虽然已因为打斗而远离了火堆，无法再做到有效拦截它们。但它们因为太关注打斗，却是也一时忘了食物就在眼前，而阻止它们的人已不在，它们刚好可以趁机偷吃。

    只可惜，它们因为太关注打斗，却是一时忘了这茬。另外，也是罗宾与大灰狼的打斗，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其间说来虽慢，但其实很快，大概也就五分钟左右而已。

    这么快就结束，大灰狼迅速落败，也让它们没立即反应过来。直到这时方才想起，立即又不要命地向火堆上的烤肉扑了过去。似乎就算能在临死前吃上一口，也是值得的。

    双方距离火堆的差距很大，罗宾直在十米开外，而三只小猪只距离一步之遥。就算它们身体小，步子小，但此时这一扑之下，却也是速度很快，一扑就能扑到。

    而罗宾的轻功虽然高妙，速度也是极快，但无奈却距离太远。尽管他见状后，已是立即施展轻功迅速赶去，半点都不想让这三只小猪吃到他的烤肉，甚至最好连碰都不要碰到。可就算已是全力发挥，却毕竟实在距离过远，远不及三只小猪的一扑即至。

    眼见三只小猪已经扑到，而自己才不过赶了一半的距离。罗宾情急之下，立即从腰间的镖囊里摸出三颗石子暗器，向三只小猪打去。

    他这个镖囊也是以兽皮简单缝制的，专门用来装他的石子暗器，方便取用。

    在这山林之中，除了树木外，最不缺的就是石头。所以拿石子当暗器，几乎不需要任何成本。平时没事，随手捡一些大小均匀、比较趁手的碎石子就是。用过后就随手丢弃，再捡新的补充，也丝毫不用担心浪费。并且多的是，简之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这种暗器，在所有暗器类别中，也是最为方便易得，且最不需要成本的，任何人都可以随手得到。

    讲究些的，可能还会对这些石子进行稍加打磨，以求更加趁手。又或是到河边，专门寻那种细长均匀的鹅卵石。

    经过水流长年累月的冲刷，鹅卵石都被磨去了棱角，显得圆润光滑，很方便握持。且经过水流长时间的不断冲击后，仍能够保留下来的，自然也都是质地十分坚硬，不然早就在水流的冲刷下被损坏了。

    所以，直接捡这种鹅卵石，算是最为合适的。都不需要怎么认真挑，在河边随手一捡，就是一大把。

    罗宾在森林中行进的路线，就是沿着那条河流而行，常到河边。既然正好有现成的河流，他自然便也是就地取材，捡了不少鹅卵石当作暗器，十分趁手合用。

    其实这种石子暗器，在暗器中还有一个比较专业的名词称呼，叫做“飞蝗石”。因为投掷出的石子，很像是飞在空中的蝗虫，所以得名了这个称呼。尤其以“满天花雨”这种手法发射的多的话，密密麻麻，就更像是蝗虫了。

    罗宾此时的这暗器，自然也可以称作飞蝗石。

    其优点很多，方便易得，质地也很坚硬，且能随时得到补充，也不用担心遗失与成本的问题。但缺点自然也有，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锋刃，打中敌人后，并不能造成很严重的创伤。除了靠本身的重量以及发射的劲力硬砸外，就只能是靠更精准的打人穴道制胜。

    另外，则是这种暗器的体积，相对来说，还是未免有些稍大，比较占地方，且装多了也挺重，不是很方便随身携带。

    飞刀之类的暗器，虽然相对来说看着比石子更大，但因为是扁平状的，却不怎么占地方，很方便收藏。更别说针类的暗器，就更加细小了。

    而金属虽然也挺重，但飞刀之类，却可以分散收藏，在腰间围扎成一圈。不像这些石子，基本都装一块儿。分散开的话，不太方便取用，且容易硌着人。

    但罗宾目前身在森林之中，并且缺少许多必备的工具，条件如此，也就只能因陋就简地将就着用了。

    在没制作出简陋的弓箭之前，他打猎时的远程攻击，靠的基本就是这些飞蝗石暗器。所以这些天在暗器的练习与造诣上，也是进步很大。不但在精准度上更加提升，在劲力运用与发射的手法上，也掌握的更多与更加熟练。

    此时他这三颗飞蝗石同时打出去后，立即就十分精准地分别射中了三只小猪的猪头。

    但听“砰砰砰”三声几乎同时响起，立即就打得三只小猪同时一声痛呼，发出了猪叫声。并且被石子上所携带的极大劲力，打得不禁头往后一仰，直往后摔出去，立即阻止住了它们的扑势，也阻住了它们伸向烤肉的猪手。

    而就在三只小猪同时摔倒在地面上的不片刻，罗宾也紧接着赶完了剩下的一半距离。身影一闪，又立即出现在了火堆旁。

    因快速移动而致身上所带着的劲风，又立即将篝火压得光芒一暗，然后随即没能压灭后，又立即风助火势，被吹得火光一盛。

    在这火光闪烁的明灭间，映照的罗宾面孔显得更加阴沉。然后就在这明灭闪烁间，他立即抬矛闪电般向左边那只小猪刺出。打算按照从左到右的顺序，将这三只小猪给扎成一串，然后宰杀烤了。

    这三只小猪之前还放言说要吃他跟丑小鸭，那他就先将这三只小猪给吃了。甭管它们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又是不是跟大灰狼一样，同样也是魔兽。是的话还更好，说不定吃魔兽还更补呢！

    反正不管这三只小猪究竟是什么稀有物种，又是什么来历，他也懒得跟它们废话了，先杀了再说。

    虽然吃会说话的动物，会让罗宾感觉有些不适与奇怪，但再会说话，这三只也是猪，不是人。他仔细想想后，觉着自己应该还是能下得去口的。反正死了也不会说话了，就当猪肉吃便是。

    他这一枪刺得很准，速度也很快，左边那只小猪才被他刚才的飞蝗石打中猪头，摔倒在地上，头还有些发晕，根本都没反应过来，就被这一枪给刺中了。

    只是刺中之后，罗宾却是不由得面上一愣，十分惊讶。因为，刺中归刺中了，但他这一枪却根本没刺进去。

    这只白白胖胖的小猪，那一身的小肥肉，没想到竟是远超乎意料地皮糙肉厚。罗宾的这一枪，刺中其身体后，就如中败革一般，只是在其身上刺出了一个浅印，并且刺的让这只小猪发出了更大的惨叫。可叫归叫，对方实际上却并没伤着，连半点血都不见。

    罗宾愣了一下后，不由得不信邪地又是抬手一枪刺了下去。这一枪仍然十分精准，还是刺中到了刚才那一枪的位置。但除了又是扎得这只小猪大声痛叫，那个印记更深了些外，却仍是没能刺破其皮肤，真正伤到这只小猪。

    他这杆木枪，虽然纯是木头所做，但枪头削尖之后，却也是十分坚硬锐利。再加上他又特地选取质地坚硬的木材，硬度也不比石头差了多少。另外他本身力量极大，且还有内力相助。所以就算是木枪，在之前的打猎中也是无往不利，什么猎物都是一扎一个血窟窿。

    不承想，今晚却在这只小猪身上撞了邪了，竟然刺不进去。而且连刺两下，都没刺进去。

    这只能说明，不是他刚才那下意外失手，也不是他这杆木枪不顶用了，而是这只小猪的皮特别厚且特别坚韧，似乎比石头、钢铁的防护力还高，这才导致他连刺两下都没刺进去。

    这应该就是这三只小猪的奇特之处，其魔法力量的体现了。看样子，这三只还真的跟那只大灰狼一样，也同样是魔兽。只不过其能力，并不是体现在攻击方面，而是在防御上面。且防御力十分惊人，有这种防御力，确实可以在森林中横着走了。

    能够打败它们的，也根本咬不动它们。破不了它们的防，就不能真正使它们受到伤害，完全就跟咬石头一般，无处下口。力气用的过大了，说不定还会倒崩了牙，实在是得不偿失。面对这种生物，确实是没什么办法。

    第二枪仍然没能刺中后，罗宾也终于是发现了这三只小猪的真正能力。既然左边这只是这样，剩下的那两只肯定也一样。这个发现，让他也不禁又一时愣了下，不知道该怎样对付这三只小猪了。一直刺不进去的的话，难道就不断地一直硬刺不止，试出其极限在哪儿吗？

    这种防护能力，想必也有其极限所在。就像大灰狼的的魔法能力，使用应该都是有代价的，也都有其极限，不可能一直维持地使用。

    只要制住这三只小猪后，不断地去打击尝试，便总能试到其极限所在，最终真的破防伤到它们。只是，罗宾实在不知道这三只小猪的极限究竟在哪儿，又到底能坚持多久。

    如果实在是很久的话，那他也实在有点儿得不偿失，不值得在这上面浪费太多时间与精力。

    与其这般大费周章的话，还不如直接赶走了事，眼不见为净，也更省事一些。只是，不能真正伤害惩罚到这三只臭嘴的小猪，罗宾想想，却又有些不甘心。

    想了下，他打算还是再多刺几枪发泄一下，也让这三只小猪知道了痛。

    虽然他的攻击，是破不了它们的防，但它们也仍然是能够感受到疼痛的，并不是一点儿感觉都没有。这样的话，他就仍然能够给它们造成打击。就能算不能真伤到，也要让它们知道痛。

第九章 奇怪命令 先追哪个

    下了决定后，罗宾又是立即一枪刺了下去。

    不过他这回没再接着刺左边那只小猪，而是往中间那只刺去。虽然根据左边那只小猪的能力，他猜另外两只也应该都有同样的能力，但毕竟还没证实，试一下才更把准。而且，如果有万一呢？

    万一这另外两只的能力不同，没有左边这只这么变态的防护力，那他就可以先杀死其中一个了。

    只是，他这一枪刺下时，因为刚才的过于惊讶而愣了下，再加上又思忖该怎么对付这三只小猪。所以，不禁慢了片刻。就是这片刻，竟让中间的那只小猪抓住机会，灵活地就地一滚，躲过了罗宾的这一枪刺击。

    与此同时，左边的那只小猪也是缓了过来，立即有样学样地跟着就地连滚几圈，往旁躲开，生怕罗宾又来刺它。虽然罗宾的攻击并不能攻破它的防御，但是巨大的力量集中一点戳刺在身上，仍然会给它带来疼痛，而且真的很疼。

    这两只都躲过了，右边那只见状，也是跟着一起翻滚地躲出了罗宾的长枪攻击范围。因为那两个躲过后，剩下的就只有它了，它自然也得提前躲，不然罗宾的下一个目标就是它。

    “分开跑，快吃东西！”

    中间的那只小猪躲过罗宾的攻击后，立即就向另外的两只小猪大声喊道。从之前它们轮流说话时一直都是它率先开口，应该可以看出他是猪老大，这时也是充当了领导者与指挥者，吩咐另外两只小猪，按它的命令做。

    只是它下的这个命令，实在是让罗宾很奇怪，非常难以理解。前面的分开跑，无疑很有道理，也很正确。罗宾毕竟只有一个人，如果这三只小猪完全分开方向逃跑的话，那他最多只能去追赶一个，另外两个就有逃脱的机会了。

    但后面那个“快吃东西”，就让罗后非常莫名其妙了，也正是他难于理解之处。“快吃东西”这句话，他实在看不出有什么深意与隐藏的含义，只能按照字面意思去理解，应该就是单纯地指快点儿吃东西。可是，吃东西跟逃跑有什么联系，难道吃了会跑得更快不成？

    还是，这三只小猪真的这么爱吃，连逃跑这种要命的关键时刻都不能忘了吃。而且，就算吃了东西可以跑得更快。但在它们飞奔逃命之时，哪有余暇去吃东西，要吃就得停下来。而停下来吃东西的话，无疑会拖慢逃跑的速度。

    所以，这前后两个命令，以此分析来看的话，完全是矛盾的。到底是该先跑还是该先吃东西，又或者逃跑的时候也不能忘了吃东西，边跑边吃？

    罗宾弄不明白，只能按照字面意思去理解，一时不禁觉着，这三只小猪才是真正的吃货，连这种时候都不能忘了吃。

    他为中间这只小猪前后矛盾的奇怪命令而又惊讶地愣了下后，略微一想，立即决定还是追中间的小猪。因为中间这只，从其种种表现来看，应该是三只小猪中的老大。

    既然是老大，那自然是领头的，也是三只小猪中最为重要与关键的一只。从其刚才向另外两只小猪下命令来看，也能看得出来。在这种关键时候，它是当仁不让的领导者与指挥者，而另外两只小猪显然也很服从它的领导，对它的命令没有任何犹豫与反驳。听过后，就立即分别向左右两边分头而跑，没有半丝犹豫，显然平常也听从惯了。

    罗宾选择追中间这只的主要原因，也是在此。只要能够追上捉到老大，很可能另外两只会选择赶回来营救这个老大。而且身为老大，它也很可能知道另外两只的下落。

    它们这种分头跑，应该不是漫无目的地一直跑。等逃脱之后，总归是要重新汇合的，或者沿途会留下什么标记，让同伴按着标记的指引来寻找。不论是哪一种，逼问这个老大，应该都能逼问出来。

    另外，以他的轻功，先追赶捉住这个老大后，说不定还有机会去再追上另一只。而选择中间的话，等到时把中间的抓到，那他无论再选左还是选右，距离都差不多，可以任意去选择。

    如果他此时选左或是选右的话，那等捉到其中一只，再想捉另一只的话，就只能选择中间的。因为中间的相对来说距离较近，相反方向的另一只，肯定距离最远。他若是想要更有效率的追赶，就只有选中间的。

    虽然看似没什么差别，他最多也仍然是只能追赶上两只。可选择后者的话，却会错失一个选择权。在面对这种选择时，他不太喜欢只有唯一选择项，那样会失去比较。而且两边距离相等的话，他可以选择那个跑得更慢的，这样追上的也会更快。

    而能够花费更短的时间追上第二只的话，那说不定还有机会去追第三只。所以，此时选择先追中间这个，才是最优的选择，有机会把这三只全都捉到。不然跑了一个的话，他可是会挺遗憾与失望。

    做出选择后，罗宾立即脚尖一点，纵身跃出。跃过身前的篝火，向中间的那只小猪追赶而去。

    中间的小猪见状，丝毫不敢停留，立即拼命狂奔地逃跑。

    在逃跑的这种关键时刻，它们都没再维持像最开始时那样，只以两只后腿着地，前腿则连带整个身体抬起，像人那样直立着行走。

    此时它们全都是四肢着地的在飞奔，毕竟身为动物，还是这种姿势最适合它们，也最适合眼下的奔跑与发力。而且四条腿一起用，也肯定比两条腿跑得更快。

    眼下逃命要紧，它们可都顾不上再维持什么体面与装化。它们之前一直保持直立地站着，罗宾认为应该是为了表现得更像智慧生物一些。毕竟无论是人类，还是精灵与矮人这些智慧生物，都是能够直立行走的。

    似乎能够直立行走，就是智慧生物的体现之一。事实上好像也确实是，如猩猩、猴、猿之类，能够保持直立行走的动物，似乎确实比其他动物要更聪明一些。

第十章 追中间的 防护弱点

    中间的小猪在四肢着地的拼命狂奔，希望能够逃脱罗宾的追捕。

    而左右两边的另外那两只小猪，在逃出一截儿后，眼见罗宾并没追赶它们，而是去追了中间的老大。立即就放缓脚步停了下来，然后听从之前老大所吩咐的另一个命令，“快吃东西”。

    它们一停下来后，就立即低头狂吃，而且完全都不在乎是不是食物，似乎也根本不去分辨。而是嘴边有什么就吃什么，遇到什么就吃什么。无论是野草、灌木，还是落叶枯枝，乃至泥土石块，它们全都不分辨，也一点儿不挑食，立即就胡吃海塞地往嘴里狂吃一通。而且吃起来的速度也是极快，有的根本嚼都不嚼，就直接吞咽了下去。

    这种完全不挑食又吃得飞快的进食速度，似乎立即就刺激到了它们身体开始迅速发育，完全以肉眼可见地速度，立即就生长了起来。吃得越多，长得越快，身体在不断地越变越大。

    倒是罗宾此时着紧着在追中间那只小猪，一时还没留意到。

    中间这只小猪逃跑起来的速度，着实不慢。可能是身体还小的原因，比成年后的那种肥硕大猪要灵活许多。再加上终归也是种魔兽，肯定体质及各方面能力都要远比普通的猪要强了许多。

    所以，别看是只猪，但它跑起来的速度与灵活度，简直快跟猫都差不多了。

    只是，它跑得虽然不慢，但罗宾的速度则更快。尽管这只小猪已是使上了吃奶的力气，但仍是没跑出多远，就被罗宾给追上了。

    追到之后，罗宾立即便是顺势一枪刺到了这只小猪身上。但可惜，这一枪刺中后，仍是跟之前刺中左边那只小猪一样，刺是刺到了，却根本刺不进去。显然，这只小猪也同样拥有着跟那只小猪相同的超强防护力，皮肤坚硬的像是岩石。但又不是石头那种完全的硬，而是硬中带柔，还带着极强的柔韧性。

    这种柔韧性所带来的防护能力更好，而且能够把其中一点所遭受到的攻击，传达给更大的面积承受，无形中分散了攻击力，自然也就遭受到的伤害更小。

    只是，尽管这种独特的构造能够分散一部分攻击力，但罗宾此时的力量却着实很大。所以，尽管这只小猪强大的防护力防住了罗宾这一枪，没能让它见血受伤，但猛烈强大的冲撞力还是让它感受到了巨大的疼痛。跟之前那只小猪一样，它中枪后，同样忍不住大声惨呼痛叫，确实很疼。

    尤其有了之前的那两枪遭遇，罗宾在刺出这一枪时，也是更加大了力量，所以也刺得这只小猪更痛。

    罗宾这一枪是自斜上方贯穿而下，直刺这只小猪的背部。刺中之后，不但立即刺得这只小猪大声惨叫，也同时打断了其继续逃跑。强大的冲击力，立即就将它猛地撞落到地面，砸得身旁的落叶、枯草与尘土四下飞扬。

    紧接着，罗宾又是赶上一步，抬腿一脚，便直接踩住了这只小猪的后半个身子，又立即踩得这只小猪大声惨叫。同时，也将其死死踩在地上固定住，让它再不能逃跑。

    踩住之后，罗宾又是一枪往其头上刺去。头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虽然大部分动物的头骨都比较坚硬。像人也是一样，头骨比身体其它地方的骨头要硬，防护力更强。

    可再硬，在遭受到大力打击后，也仍然是难免会受伤。而头骨里面所保护的大脑器官更加重要，稍微大些的撞击都会造成脑震荡。更严重的话，会有直接致命的危险。

    打人打头，这就是直接要命的打法。罗宾眼下也是打算要这只小猪的命，所以试了身体的防护力同样强大后，就立即往其头部招呼。就算它头部的皮肤同样坚硬，但里面的脑子不可能也跟石头一样硬，仍是会造成震荡的附带伤害。连续不断的攻击，也会使伤害更大。

    何况，像这种强大的防护力，也理应是有些罩门的。就像华夏武学体系里的金钟罩、铁布衫这种硬功，练成之后，同样防护力强大，铜头铁臂，胸如坚石，完全不惧普通刀剑的攻击。甚至更厉害的，都有可能防住子弹射击。

    可这样的硬功，往往都有其罩门所在。罩门那一点，是最弱的。一旦被找到罩门打中，立即就能将其破功。而且就算这种防护十分完美，没有罩门。但就算防护的再强，也不可能练到头部七窍闭绝。像这些地方，是再练也很难练到的。而且都是与头部相连，甚至直通脑内的。所以，口耳眼鼻这些孔洞，就可以试着攻击。再是如何，也不可能防挡到这些地方。

    眼睛也还罢了，可能眼皮一闭，也同样能够挡下来攻击，嘴巴也能紧紧闭上。但鼻孔、耳孔这两处，却无法完全闭绝了。

    罗宾之前也是一时有些没想到，现在一打头，就立即顺带地发现了头部七窍注意到了。注意到后，自然也就发现，这七窍应该就是这三只小猪的弱点所在了。

    它们的皮肤防护力确实十分强大，就算以他的攻击力，也一时难以破防。可如果直接从耳孔、鼻孔、眼睛处直接刺进它们的脑内，想必它们无论如何也是防挡不住的。

    发现这点后，罗宾忍不住大笑一声，立即稍微抬脚一松，然后再是一踹，又紧接着踩住。把脚下这只小猪从刚才背朝上趴卧的姿式，改成了侧身躺着地踩住。这样的话，这只小猪的耳孔就暴露了出来。

    猪的耳朵很大，耳孔自然也不小，罗宾打算直接从耳孔内刺入，刺穿其头颅。

    小猪还没长大，耳朵也没有成年的猪那么大，所以虽然顶部也有些下垂，但并没有完全遮住自己的耳孔。尤其被罗宾这么一侧过来后，立即就将耳孔给暴露了出来。

    罗宾瞧准其耳孔后，立即抬手高举起手中的木枪，准备往其耳孔处狠狠刺下。

    这一刺中，他料这只小猪肯定必死无疑。

第十一章 靠吃就能变大

    “罗宾！”

    就在罗宾高举起手中的木枪要刺下之时，忽然身后传来丑小鸭的大声惊呼，而且距离很近。

    他一听之下，以为是丑小鸭出了什么事，便连忙停下手中动作，转头瞧去。这一瞧，但见丑小鸭却是飞出了之前观战的那个位于半山腰的山洞，向他飞了过来，而且已经飞到离他不远。

    丑小鸭此时正在他身后的空中飞行，并未有遭到任何攻击，这让罗宾不禁松了口气，只要丑小鸭没事就好。只是，她既然没事，干吗忽然飞过来叫停自己？

    “快看那两只！”

    罗宾正打算要问，丑小鸭便已紧接着喊出下一句，给了他答案。“那两只”，自然是指另外的那两只小猪。

    闻言之下，罗宾立即转头瞧去，便也立即注意到了那两只小猪的异状，当下也是不由吃了一惊，完全想不通这两只小猪身上的变化。短短时间内，竟然靠着狂吃东西，就立即长大了许多。而且完全不在于吃什么，似乎不论吃什么都能长大，靠吃土都行，可见并不是某种特殊食物或药物的作用，完全是这两只小猪本身的原因。

    发现这两只小猪的异状后，罗宾立即就瞬间明白了之前他脚下正踩着的这只猪老大的那句奇怪的命令了。为什么还要命令这两只小猪在逃跑之余不忘了吃东西，原来是因为这个。

    它们此时的吃东西，显然不是为了填饱肚子与贪恋食物，只为满足自己的口腹之余。而是靠着大量进食，能够迅速刺激它们身体发育长大。且不论进食什么都可以，连泥土石块都行，只需要量大就行。

    当身体发育长大后，想必它们的力量、防护力等各方面能力也会跟着得到增长，这就有了与他对抗的资本。不然只是这三只小猪的本体，就算防护力再强，罗宾也终能找到办法对付。

    事实上，他现在已经想到了，只是还没来得及实施而已。

    明白这点后，他也跟着明白了为什么之前那三只小猪眼见他打败大灰狼，说要它们自己上后，却不是扑向他，而是先扑向火堆上的烤肉了。想必刚才它们也是要利用这个能力，靠着大量进食来刺激身体迅速发育长大，然后再跟他动手。

    扑向烤肉，自然是为了吃。在刺激身体发育之余，也能同时满足下它们的口腹之欲，怎么都要比吃土强的多。

    只可惜，它们还没扑到，就被罗宾的三颗飞蝗石给打翻在地了。罗宾之前自然并不知道它们有这种能力，只是本着不想让它们的脏猪手碰了自己的烤肉，所以才在赶不及时先提前发射了暗器攻击。不想却是无意中破坏了它们的计划。

    只不过，这种破坏现在看来也只是暂时性，最终还是没能阻止另外那两只小猪变身。只是，没有让它们靠吃他的烤肉变身，最终还是要靠吃草啃土。

    刚才他只顾着先追眼前这只中间的小猪了，却是暂时没顾上另外两个，也没多去留意。

    虽然后面那两只小猪跑出一截后就停下吃东西的动静他也有听到，毕竟华夏武学十分讲究打斗时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这是基本的对战要求，所以他也有留意战场上其他方面的动静，以防有来自其他方向的攻击与偷袭。

    就连那只已经暂时失去动手能力没有了威胁性的大灰狼，他也有稍微分出了神去听其动静，以防这只大灰狼的恢复力超出他的判断，忽然又能站起来地从背后向他偷袭。毕竟魔兽的能力他实在了解不多，事有万一，也是极有可能的。

    但刚才那两只小猪吃东西的动静他虽然也有听到，可只是吃东西却实在带不来什么威胁。因此他就算听到，也没有太在意地转头去瞧一眼，只打算先对付脚下这个，先杀一只才是正事。如果这只能靠着攻其七窍，直接刺进脑内杀死，那另外两只也就好对付了。

    不承想，这两只小猪竟还有这等变化，这可就完全大出他意料之外，在没亲眼看见之前，是绝对想不到的。

    倒是他没发现，在后面山洞里一直观战的丑小鸭却是瞧得清清楚楚，发现这两只小猪骇人的变化与异状后，就立即赶过来提醒他。以免他只顾着对付脚下的小猪，而忽然了另外两只的威胁。

    那两只小猪随着身体的迅速长大，进食的速度也是不断在加快。而进食越快，吃下去的东西越多，它们生长的也就越快。简直是眨眼间，身体就如吹气球般迅速胀大，很快就达到了成年猪的大小。

    而长大到这般大小后，两只小猪便立即停止了进食，迅速调头向罗宾冲了过来，显然是要赶来救它们的老大。

    眼下这两只小猪的身体大小，已是长大到完全不下于罗宾之前所收获的那头猎物野猪了，身长超过了两米，腰粗体壮。而且并不显得过于肥胖，虽然肚子也有些过大，却显得很有力量感，甚至某些地方还突显出了肌肉感，冲击过来的速度也非常快。

    此时这两只小猪随着身体的迅速发育长大，已是完全没有了半点之前小猪模样的可爱，而是显得十分狰狞，甚至獠牙都外翻突了出来。

    本来看它们之前的模样，应该是像家猪品种，但现在身体迅速发育长大后，却是向野猪方向进化了。不过身上的毛色却还是白的，没像野猪那样变黑。

    在这两只长大的小猪冲过来之际，罗宾脚下的这只小猪也没有停止挣扎。而且趁着丑小鸭叫停了罗宾，罗宾转头关注它那两个兄弟之际，暂时让它保住命后，一时挣扎不脱，也是趁机连忙就着口边的野草、泥土大吃大嚼，也想要借机迅速长大，来摆脱罗宾的控制。

    它张口大吃，自然不可能不发出动静。而就在罗宾脚下，罗宾自然也是立即便注意到了。

    若是之前的话，罗宾面对这种情况，可能还不会太在意，觉着马上就要杀死这只小猪了，让其吃上两只也不算什么，死也做个饱鬼。但现在目睹了另外那两只小猪的变化后，罗宾自然不可能再容忍。放任其吃，可是助其成长，会给他带来威胁的。

第十二章 两全之法 先杀一只

    那两只已经长大的小猪冲过来的速度虽然很快，但距他却还有些距离，至少也还隔着十米左右远近。

    这个距离与时间缓冲，已是足够让罗宾再来一枪，先结果掉脚下这只小猪了。所以眼见这只小猪竟然大胆地在他眼皮子底下就甩开腮帮去吃，想要趁机变大逃脱，罗宾哪能让他得逞。

    真要在这种情况下还能让这只小猪得逞的话，那可就是对他最大的嘲讽了。

    “甜甜你先躲开，别插手，我能解决！”

    先吩咐了丑小鸭一句后，罗宾立即又用力一踩脚下的小猪，踩得其又是发出一声痛叫，吃到嘴里的东西也不禁吐了出来。

    罗宾本来就踩住了它半个身子，此时发现它们的另一能力后，这一脚踩下去，也是更往其肚子上用了些力，自然是受不住，哪能不吐。

    踩了一脚，更加用力地踩死后，罗宾又立即举枪往下一刺，十分精准地刺向脚下小猪的耳孔。

    但这只小猪眼见他这一枪落下的方位，自然也是清楚自己的弱点所在，耳朵里的耳膜可没有那么大的防护力，绝对挡不住这一枪。一旦刺中，绝对能通过耳孔直接刺进它脑子里去，将它杀死。

    所以面对罗宾的这一枪，它自然也是十分用力地死命挣扎。虽然身子被罗宾用力踩住，动不了分毫。但好在头还能稍微动一点，所以它不住地摆动自己的头，来逃躲罗宾的这一枪。

    面对死亡的威胁，也确实激发出了其求生的潜力，挣扎的力量明显比之前更大，让罗宾用力踩住其身体的脚都有些隐隐难以压制。再加上它不断地来回摆动着头，竟让罗宾这一枪刺下后，没能刺准，而是被其摆头躲过，刺到了耳后骨处。

    虽然又是刺得这只小猪一痛，发出了大声惨叫，但仍是没能刺破半点皮，真正伤到这只小猪。

    而身后的那两只小猪已是在迅速接近，十米的距离，对于它们的冲击速度来说，实在不远。罗宾对于脚下的这只小猪，也就只有这么一次攻击机会，不想竟还被其侥幸躲过了。

    他当然还可以再来一枪，但这一枪刺下的话，恐怕身后那两只小猪就已经冲到。就算他还有机会杀死脚下的这只小猪，恐怕自己也得被身后的两只小猪拦腰狠狠撞上一下。

    以这两只小猪长大后的力量，再加上它们的冲击力，这一撞若被撞实的话，绝对不好受，说不定都有可能直接将他拦腰撞断成两截，必死无疑。

    他可没有像这三只小猪这么强大的防护力，绝对受不了。就算撞不成两截，也有可能把他腰椎给撞断，不死也得重伤。而腰椎若断的话，他接下来也就基本没有什么战力可言了，只有等死的份儿。

    他确实很想先杀死脚下这只小猪，但为此搭上自己的性命，让自己身处险地，就十分不值了。

    所以，面对身后那两只已经长大小猪的迅猛冲击，他还是先选择了保命为先。脚尖轻轻一点，立即纵身跃起半空，躲过了脚下的冲击。

    不过，他还是不想错过杀死脚下这只小猪的机会。在它目前还是保持在小猪状态时，也理应是更容易杀死一些，否则让其逃脱，再趁机变大的话，再杀就很难了。而且若让其变大，不但更难杀，也会更给他多带来些威胁。

    面对两只变大的小猪，总比面对三只要更容易对付。所以，在刚才的危急关头，他还是想到了一个两全办法。

    在自己腾身跃起之前，他率先一脚将这只小猪挑飞到了半空。然后，他随后跃起跟上，于半空中闪电出枪，仍是照准共耳孔刺去。

    他这一挑，用了几分巧力，让这只小猪在被挑飞到半空后，仍是侧向面对着他，将其耳孔位置暴露出来。而身在空中，又是不由自主地被挑飞上去，让这只小猪根本无处借力，也很难凌空做什么动作，来改变自己侧身相对罗宾的这个危险姿势。

    此时他虽然摆脱了罗宾的脚踩，但事实上，却比刚才在罗宾脚下时还要更危险。因为刚才虽被罗宾踩在脚下，但它却还贴着地面，能够借助地面借力地不断用力挣扎。而此时身在空中，它却是想挣扎也挣扎不了，因为根本无处借力。

    除了惊恐慌乱地不断挥舞着自己的四只小短腿，想要借此来改变自己的姿势方位外，实在是做不了什么了。可在空中无处借力，它再是挥舞也是徒劳，仍是做不出什么改变。

    而且，在它能够做出改变之前，罗宾的这一枪也已闪电般刺到，甚至根本没留给它挣扎的时间。

    “啊！”

    眼睁睁瞧着罗宾的这一枪迅速接近，这只小猪不由发出了临死的大声惨叫，随后，则真的变成了它在世上所发出的最后声音。

    因为，这一次幸运没再光顾它，它没能够再躲过这一枪。被罗宾十分精准地一枪直刺入耳孔，再由耳孔直刺脑内，直接贯脑而死。

    底下的那两只小猪冲击而过后，刚缓下来，就仰头瞧到了它们老大惨死的这一幕，不由也是同时发出了大声悲呼惨叫。叫声之惨，甚至有些哀鸣恸人。

    除了悲伤之外，它们叫声中剩余下来的，便全是仇恨与愤怒了。

    当罗宾一枪刺死小猪老大，枪挑着这只小猪落到地面后，这两只已经长大的小猪又立即向罗宾发动了迅猛的冲击。这回的冲势，比刚才的还要更猛理更快，简直是不要命地在冲。它们的双眼中，因为愤怒与悲伤，都已经泛出了血丝。

    面对这两只小猪的再次冲击，罗宾自然不惧，一甩手中长枪，立却将枪尖上所挑着的小猪甩向左边冲击来的那只。然后再次脚尖一点，纵身跃起，居高临下地凌空挥枪下击，直刺右边那只的头部。

    “砰”地一下，这一枪刺中，又是如中败革，根本刺不进去。而且罗宾也能明显地感觉到，其长大之后，防护力也是比之前的小猪状态明显大增。

    甚至他这一枪中，对方根本都没感觉到怎么疼，只是闷哼了下，晃了下脑袋，就继续向他发动攻击。

第十三章 一枪爆* 又生变化

    罗宾这一枪本来也没想着建功，纯属试探，以看这两只小猪长大后的防御力到底增加了多少。

    这一枪没能刺进去，他立即借着反弹之力再次跃起，然后顺势一个前空翻从这只小猪的背上翻了过去。他的前面，就是这只小猪的后面。落地之后，这只小猪还没能来得及收势掉头，仍是不禁往前面冲了过去。

    罗宾落地后，则立即转身使招“回马枪”，照准这只小猪屁股上暴露出的菊花刺去。

    人与动物的身体上，不止有头部七窍，下身也还另有两窍。分别是用于小便的尿道与用于大便的肛门，都是排泄孔，其中之一也是生殖孔。与头部七窍合称作九窍。

    这九个孔窍，都可以直接连通到身体内部。所以，既然头部七窍可以做为弱点攻击，这下身的两窍自然也可以。

    另外，在华夏修炼体系中，这九窍也非常重要。认为世间万物，凡身有九窍者，皆可修行。所以不论是人还是动物，只要身具九窍，都能修行。

    其实就算是没有生命的植物与石头也可以，只不过这些东西要修行，就必须先开辟身体九窍了。

    就像传说中的孙悟空，原本就是一块石头。只不过这块石头非同寻常，天生就生具九窍八孔，能够吞吐日月精华，吸聚天地灵气。

    年深日久，便自然成精，化为了一石猴。也是花果山中无人，猴子众多。那石头观猴久之，便化生成了平日见惯的猴子。否则若是经常见人的话，说不定也能直接一步到位，化生成人。

    所以人与动物这种天生生具九窍者，于修行中来说，其实已是大占了一部分先机。而人更聪明，会思考，这方面又更占了先机。修行起来，要远比动物快了许多。

    罗宾不太懂这世界的魔兽究竟是什么存在，是否能够等同于妖怪？据说那种成长到非常厉害的高阶魔兽，也能够同样变化成人形。从这方面来看的话，倒也跟妖怪有些类似。

    不说别的，像巨龙这种生物便也可以算是种魔兽，而且称得上是最厉害最高阶的魔兽。而每一头巨龙，据说便都拥有能够变化成人的能力。有的还会混迹于人类社会，很难分辨。

    此时罗宾转身一记回马枪，攻向这只小猪的菊花，可谓角度非常刁钻，也大出那只小猪的意料，根本想都没想到。因此，也没去特别防挡遮护。

    比如它后面的尾巴是可以暂时放下挡住的，但猪的尾巴平常大多会翘卷起来，所以它此时也没例外，并没特别去挡后面这个关键部位。仍是翘着尾巴，暴露的非常明显。

    被罗宾这招返身一记回马枪，立即就捅了进去。

    果然小猪的这个孔窍处，也跟头部七窍一样，是没什么防护力的，是其弱点之一。罗宾这一枪精准刺到后，立即就感觉没受到什么阻碍地直刺了进去。

    菊花被刺，立即让这只小猪没命地大声惨叫起来，同时受痛之下，一下就直蹦了起来，往前猛窜。因为窜蹦出的速度过快，却是也没能让罗宾扩大战果，直接捅其个肠穿肚烂。而是只约摸刺进了一个枪尖稍过，就被这只小猪的窜蹦给逃脱了。

    只不过它虽然逃脱的及时，免得被罗宾一枪刺进肚子后，直接攻击它的内脏器官，暂时逃了一命；但终归弱点被刺，自然也免不了受伤，菊花处鲜血直流，还大为影响了行动。每动一下，都忍不住感觉火辣辣地直疼，十分痛苦。

    落下地后，它立即掉头转身，怒瞪着罗宾，然后猛地一声怒吼，忽然又直立而起。

    它一直立而起后，举起的两条前肢忽生变化，立即变长变粗，同时前端的硬趾也忽然变长延伸，变成了像人类一般的手掌，只不过显得粗糙许多，灵活度似乎也差点儿。

    但这种变化，仍然是看得罗宾不禁目瞪口呆，有点儿难以置信，觉着匪夷所思。

    另外那边，罗宾把原本枪上穿插着的小猪老大尸体甩砸向左边的小猪后，自然是没能给这只小猪带来什么伤害。只是眼见小猪老大的尸体被砸来，这只小猪也不想直接迎头撞过去，以免伤损到自家老大的尸体，所以连忙强行收了几分力接住。

    待仰起前身，以两条前肢接住后，它刚将小猪老大的尸体放在旁边，那边的另一只小猪就立即发出了大声惨叫，被罗宾一枪给爆了菊化，鲜血直流。

    待见到这只小猪愤怒之下直立而起变身后，它也跟着一起直立而起地变身。

    两只小猪变身完成后，就立即伸手紧握双拳，再次向罗宾合围攻了过去。

    它们变大之后，原本趴下时的身体，就已经超过了两米。此时直立而起后，两米多的身高，再加上壮硕的身体，不禁显得更有威慑力。

    再加上它们前肢生长变化成了类似人的手臂，也显得更加灵活。两只拳头紧握着挥舞攻来，以其刀枪不入的强大防御力，也完全跟两只铁锤差不多，直接就可以当做武器。

    而它们直立起来后，也是同时隐藏起了自己下身的弱点。此时下身对着地面，就很难再以合适的角度攻击到了。同时站起来后，因为它们的身高比罗宾更高，头也就相应离得更远，同样也让罗宾难以攻击到了。

    幸运的是，罗宾此时手中持的是一杆长兵器，借助兵刃的长度，还是可以攻击到。否则若是短兵器的话，这距离就要更尴尬了。两只小猪直立起来后，身高体长，双臂一展，就能赶上他手握刀剑这种短兵器的长度了。

    所谓“一寸长，一寸强”，到时只要两只小猪把双臂挥舞开来，他就很难再近身攻击到了。

    事实上，他现在就有些这样的窘状。当两只小猪直立而起，前肢生出变化，变得更像人类的手臂后。他再攻击起来，确实更难了。两只小猪都是皮糙肉厚，防御力极强，根本就是刀枪不入。

    除了能够直接连通到身体内部的九窍弱点外，确实再没有其他什么弱点了。

    而此时不论是它们的头部七窍，还是下身两窍，都被这两只小猪遮护的严密，很难攻击到。可攻击身体的其他部位，却根本没什么作用，就算强大的撞击力能将两只小猪打疼，也根本破不了防，伤不了它们。

    更别说它们此时变大后，身体的防御力更强，连打疼都很难了。

第十四章 互相不败 消耗枪断

    不过，罗宾此时虽然很难再攻击到这两只小猪的九窍弱点，但他仗着身法灵活，鬼影百变展开，却也让这两只小猪根本攻击不到他。

    攻击不到九窍弱点，他的其他攻击落到两只小猪身上，根本给它们造不成什么伤害。而两只小猪此时长大后，虽然变得力量更大，防御力更强，可在灵活与速度方面，却还是完全不及罗宾，根本连攻击罗宾都攻击不到，连罗宾的影子都捞不着，完全处于挨打的地位。

    只不过这些挨打落到它们身上，根本不会给它们造成什么伤害，甚至连打疼都很难了。所以它们此时虽然遭受着罗宾单方面的挨打，却也并不在意，只是顶着罗宾的攻击，不断向罗宾挥拳进攻，或直接合身冲撞。但它们的攻击，却连一下都没打中过罗宾。

    所以，此时双方有些陷入了怪圈，彼此都算是立于不败之地的。两只小猪是皮糙肉厚，防御力惊人，只要不是攻击到它们的九窍弱点，就根本不害怕罗宾的任何攻击。而罗宾则是仗着身法灵活，在这两只小猪身边不断寻隙进攻，让这两只小猪根本攻击不到他。

    一边是他破不了小猪的防，另一边是小猪打不中他。所以他们双方此时，竟然都是处于不败之地。

    不过对比起来，罗宾还是更有优势。因为只要持续下去，他总能找到机会攻击到两只小猪的九窍弱点。

    而且就算一直积累普通攻击，当达到一定的量后，也未必就破不了这两只小猪的防。就算是打消耗战，他也肯定能拖过这两只小猪。

    内力相对于外力的其中一大优势，就是内力的消耗要比外力慢，能够提供更长的战斗时间。同等强度的力量，比如一千斤，外力最多也就能维持高强度的战度十分钟左历。而若是把这个力量转换成内力的后，那至少也能够坚持半小时。

    罗宾此时的内力修炼，虽然还达不到这标准，增长的力量连一千斤都不到，但所能维持的战斗时长，料来也能超过这两只小猪了。何况他不但身具内力，也同样有修炼外力，而外力就达到了一千斤。配合以内力能够做到更加分配合理的运用自身力量，坚持半小时以上，完全不是问题。

    况且，他现在的招数施展，也不是完全维持在高强度的输出上。既然知道自己的普通攻击破不了两只小猪的防御，他干脆便也收了几分力，不再用全力。而是节省下力气，用于寻找两只小猪遮护自己弱点的破绽。一旦被他抓到，他就能抓住机会一举毙敌。

    所以此时实在没必要耗费全力地去维持普通攻击，不如节省下来等待一击必杀的机会。

    既然不需用全力，一直保持高强度的输出，那以他现在所施展的力量强度，怕是维持一小时都不是问题。

    相对来说，这两只小猪自然是耗费的外力，罗宾可不相信这两只小猪也懂内力。而且这两只小猪在向他发动攻击时，基本都是在使全力，自然力量的消耗也会更大更快。

    况且就算它们身为特殊的魔兽，耐力远比他所推测的能够维持更长。罗宾也有信心，拼消耗能够耗过这两只小猪。

    他所修炼的《五殇真经》中，还有一门独特的回气之法。能够在打斗的同时，也能够相应回复一部分内力。所以时间拖得越久，其实对他越有利，他一点儿都不怕跟这两只小猪耗时间。再拖久些，说不定他都能完全回复了，自然不怕耗。

    且就算不提力量消耗这方面，这两只小猪的变身时间，罗宾也觉着同样有限制。它们刚才是靠大量进食来刺激身体忽然发育长大的，而原本的小猪状态，才是它们的本体，所以像现在的这种忽然长大变身，他觉着肯定不能一直维持，终究是会回归它们的本体状态的。

    而一旦这两只小猪回复本体，重新变成小猪状态，罗宾对付起来，也就更容易些了。

    此时罗宾眼见一时找不到攻击两只小猪九窍弱点的机会，便也干脆不着急了，打起了跟这两只小猪打消耗战的主意，他完全有信心能够耗过这两只小猪。

    起意了打消耗战，不急于建功后，罗宾干脆放松下来，把这两只小猪当做活靶子，来练习自己的枪法。

    之前他的枪法基本都是一个人练的，就算在龙神殿中练习时，有那个金龙雕像所化的金甲武士教导，并且能够跟他对练。但这种对练喂招所提供的战斗经验仍然是有限的，毕竟不是生死相搏，总有几分留手。且现实之中，面对的情况也远比练习时要更加复杂。

    此时既然有机会，而这两只小猪皮糙肉厚，防御力惊人，完全不怕他的普通攻击，便也得以让他尽情地放开了手在这两只小猪身上演练招数。

    像这两只小猪这样的活靶子，既抗打耐造，又不用担心一时失手给打死，简直称得上是绝佳的练习对象了。

    罗宾放手施展，身如鬼影，枪如游龙。不断地在两只小猪周围游走穿梭，尽情地挥洒着自己的枪法招数。

    他手中长枪如幻，随手一抖，就是枪影漫天，枪花四绽。打到尽情处，忍不住纵声长啸。

    不过就在他尽情兴奋之际，啸声未绝，忽然乐极生悲，但听“啪”地一声，手中的木枪忽然在刺到一只小猪身上时，应声折断做了两截。

    却终究是他在森林中随手制作的木枪，尽管选取了坚硬韧性俱佳的材质。但相比起那种真正的制枪工艺与流程来说，他手中的这杆木枪，实在是粗糙原始的很。连枪头都没有，就是直接把一端削尖当做枪头。

    之前遇到寻常的野兽猎物，他仗着自己本身力量大，又身具内力，就算是使用的木枪，也是无往不利。不管什么猎物，也保准是一扎一个血窟窿。

    但现在偏偏遇到了像这两只小猪这样防御力惊人的魔兽，他的这杆木枪相对来说，就有些不够看了。在经历了一连串的折腾攻击后，终于是抗不住地断成两截报废了。

    这其实已是他的第三杆木枪，前两把也是在之前的不断使用中损毁折断了。毕竟他制作的工艺实在太过粗糙原始，所以就算本身材质不错的，也经不住他这般高强度的使用。

第十五章 双峰贯耳 临机应变

    手中的兵器忽然被折断，罗宾也是不由心中一慌。就在这略微慌乱之际，其中一只小猪立即挥拳向他头部打来。

    罗宾见状，连忙就手一探，以前伸的左手抓住断落的半截枪身，然后举起手中断作两截的木枪交叉一架，架挡住了这只小猪的一拳。

    架挡住的同时，他立即抬脚踹向这只小猪的肚子。他动作更快，而小猪反应不及，立即就被踹个正着。只不过小猪皮糙肉厚，防御力强大，再加上肚子上的肉最厚。所以中这一脚，也几乎没什么感觉。

    不过因为罗宾本身的力量极大，所以这一脚虽没把小猪踹伤，但仍是不禁把小猪踹得往后退了一步。而罗宾则在一脚踹中其肚子的同时，立即借着反弹之力就势一个后空翻，往后腾身翻出。翻身落下之时，正好双脚踩到了自身后挥拳攻来的另一只小猪的肩膀上。

    他打斗之际，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虽然刚才并没有转头往后看，但通过听风辨位，却已经把身后这只小猪的位置与动作判断得清清楚楚，此时正好赶上。

    双脚踩落到这只小猪的肩腾上后，罗立即蹲身一式“双峰贯耳”，双手各持两截断枪自左右分别往这只小猪的两边耳孔里刺去。

    《五殇真经》的“大五行兵诀”枪法内，其实并没有这一招。其整套枪法，都是建立在以一条完整长枪来使用的基础上的，可没有去教枪断成两截后再怎么用。身为一名武者，理应保护好自己的兵器，也理应要使用一把更坚韧耐用的兵器。

    自己的兵器不经用，在打斗过程中断成了两截，这可怪不到枪法本身的头上去。

    罗宾此时使这招“双峰贯耳”，其实是临机应变的使用。甚至这招根本都不是枪法，乃至都不是兵器招数，而是徒手拳法里常用的一招，还是那种烂大街很常见的招数。跟“黑虎掏心”这种经典招数一样，几乎什么拳法里都有类似的，只不过或许叫的名字不同。但这种简单的招数，却恰恰是基础。很寻常，但也很实用，还简单易学。稍微接触过的人，都可以摆出这几个架势来。

    就像罗宾眼下所用的这招“双峰贯耳”，他其实以前根本没有专门练过。只是在一些武侠影视剧里见过里面的打斗用过这招，再加上一些小说里的描述，也是简单易懂。所以虽没专门练过，但见的多了，却也知道是什么动作，能用的出来。区别只在于能不能用得好，施展的时机对不对，以及拳头上的力量够不够等方面。

    若搁以前，罗宾就算见的多了，会用这招。真正跟人干架施展出来，恐怕也发挥不了多大威力。甚至有没有机会施展，都还不一定。

    但他现在已身具武学基础，最重要是本身力量极大，还修炼出了内力。所以这般照猫画虎，把以前只是在电视上见过的这招实际用了出来，并且还是变化很大地施展，也同样深具威力。

    招数是死的，而人是活的。所以学武最重要的是能活学活用，把学到的东西融会贯通，转化为自己的。只会死套招式，那就算平常练的再好，实战也是起不了什么作用。因为真正的实战交手，情况非常复杂，且随时有意外出现。

    敌人不可能像给你喂招一般，照着你的招式套路去配合施展，而是会千方百计地打断你的招数与节奏。只有让你先乱了，他才有获胜的机会。

    不是那种真正实力相差很大，天差地别的，一般两个实力相当的武者交手，就全看实战中双方的应变了。懂得活学活用，临机应变的，绝对比那个不懂应用的要强。

    实战交手，许多招式甚至根本不容许你能完整施展。很可能才用了一半，就把敌人给打断了。所以这时就要立即调整应用，或先行避其锋芒地躲开，或立即另换一招应对，或直接改变后半招的用法。

    罗宾眼下所施展的这招“双峰贯耳”，可谓变化极大。标准的这招“双峰贯耳”，虽名为贯耳，但实际上所击打的部位并不是耳部，而是耳朵上方的太阳穴。

    若论人身的要害程度而言，太阳穴可比耳部更重要的多。太阳穴乃是人身三十六“死穴”之一，以重手法击中的话，可以直接一击毙命。而击中耳部的，最多能将要打聋，并不一定要命。

    可能是因为太阳穴距离耳朵极近，几乎跟上耳廓平齐，所以这招才被命名为“双峰贯耳”。这么叫起来也确实顺口，而且押韵。不然的话，“双峰贯阳”或“双峰贯穴”就有些不伦不类了，且很难清楚地表明是具体打哪儿。人体内带“阳”字的穴位可不少，带“穴”字的就更多了，很难从字面意思一目了然。

    若是放在人身上，这招“双峰贯耳”徒手施展的话，确实是应该击打头部两边的太阳穴，因为这样给对手造成的伤害会更大。

    但放在眼下这两只防御力极其惊人的小猪身上，击打太阳穴的作用可就很有限了。而且，猪体内的经脉穴位分布，肯定也与人体不同。罗宾之前也尝试过去击打戳刺这两只小猪身上的穴位，但明显不起什么作用。也不知道是穴根分布不同，根本击打的不对，还是这两只小猪防御力太强，连击打穴位也不起什么作用。

    所以此时有这个机会，罗宾当然是直攻其头部七窍弱点之二的双耳。不然刺向太阳穴的话，根本不起什么作用。何况他此时并不是徒手施展，而是有兵刃在手，自然要比徒手施展更具杀伤力，也能通过耳孔直刺入敌人脑内。

    他眼下这招“双峰贯耳”，才是名如其实，真正的攻击双耳。

    另外，标准的这招“双峰贯耳”，可也不是踩到敌人的肩膀上施展，而是站在地面上施展的。但这两只小猪直立而起后，远比罗宾高大许多，所以罗宾站到地面的话，可就够不着了，除非跳起来，自然要做出相应变化调整使用。

第十六章 五殇神掌 攻其内脏

    罗宾此时变化施展的这招“双峰贯耳”，确实使得很巧妙，临机应变的也是极快。

    但底下的这头小猪可也不是蠢笨无知，真的完全是猪脑子。它此时虽然无法看到自己自己头部上方的双耳，但眼角余光却是能瞥见罗宾两截断枪的攻击方位，想也能够想到是在攻击它的双耳弱点。

    而且，它虽然没有罗宾那样听风辨位的能力，但罗宾此时两截断枪直刺它双耳耳孔，离得这么近，两支断枪上所带起的急速风声，它当然也是听得清清楚楚。甚至枪还未至，当前的那两股劲风，就已先行吹到了它耳朵，激得它不由双耳一竖，浑身毛发直起。

    当此之时，它自然是再顾不得别的，连忙收回双手先护自己的双耳。好在它双手收回的及时，在罗宾的两支断枪刺到他耳孔处时，连忙双手紧紧握住了枪头，没让这两支断枪再更进一步。

    但就算如此，也是险之又险。这两支断枪已是刺进了少许，只是被它紧紧握住，无法再深入了。可它的耳内肌肤，却并没有表皮么样强大的防御力。所以尽管只是刺进了少许，但也仍是刺破了它耳内肌肤，双耳内不由流溢出了鲜血。

    眼见被这只小猪及时收手握住了枪头，距离直刺入其脑内只差一步。罗宾可惜之余，自然也是不甘放弃，又立即双手用力地不断加力推送着自己这两支断枪。只要能再更进一步，他就能够再次击毙一头小猪了。

    可这两只小猪自从长大后，所增长的力气却也是变得极大。罗宾之前曾有试探过，感觉已不下自己的那一身外力，恐怕也有千斤以上。所以他虽然还有内力之助，整体力量仍是要强过单独一头小猪，但胜出的优势却也不是很明显很大。

    因此他此时加力之下，虽然仍是有些压制过了底下这头小猪，能够感觉到在向前推进，可推进的速度却也不够明显，十分缓慢。而且这只小猪在面临死亡的威胁时，也是爆发出了潜力，此时所爆发出的力量也明显比平常时候要大。

    若是只剩下这一只小猪的话，罗宾自然可以就这么一直与其对峙下去。反正他力量要更大一些，终归是能够压制过去，最后把这两支断枪全部刺入这只小猪脑内的。

    但此时并不是只剩下这一只小猪，它还有另一个同伴。所以此时虽然单靠它自己，并不能完全挡住罗宾的这记杀招，可稍过片刻，被罗宾之前踢的往后倒退了一步的那另一只小猪就立即大步飞奔地赶过来，挥拳往罗宾头部击来。

    只要能击中罗宾，将罗宾一拳打下去，或干脆能一拳打死，底下那只小猪的困局与险境自然也就相应解了。

    这只小猪肯定没听说过“围魏救赵”这个成语，但眼下这也是很明摆的道理。直接攻击罗宾这个源头，明显是更好的化解方法，这种简单的思维逻辑，它还是懂的。

    眼见这只小猪赶到挥拳击来，罗宾不由心中一叹，只好放弃了与底下这只小猪继续较力。

    就这么放弃，虽然确实很可惜，但他也不希望为了杀这只小猪，而使自己受到伤害，遭遇危险。他可没有这两只小猪这么强大的防御力，捱上这么一拳重击，绝对不好受。

    放弃与底下这只小猪的较力后，罗宾直接松手放开了自己手中的两截断枪，然后顺势双脚往后一蹬，立即将脚下这只小猪蹬踢的往前倾倒而去。与赶过来挥拳救它的那只小猪，直接撞作了一团。

    因为脚下这只小猪还正紧紧握着他的两截断枪，虽然是在极力阻止他往前刺进，可这么紧握着，他要抽回来也不容易，要费一些力。既然枪已经断作两截损毁了，本来就已经起不了多大作用。所以与其还要费力地抽回，不如干脆直接放弃。

    而且他要是费力去抽回的话，稍微耽搁上一些，说不定也很可能被对面赶来营救的那只小猪赶上，迎面给他一拳。为了及时脱身自保，他也必须放弃。何况枪断成两截，本来也就没什么大用了。

    不过失去兵刃后，罗宾也并不慌张。没有枪，他还可以靠拳掌，反正一时攻击不到这两只小猪的九窍弱点的话，剩下的办法就是与它们拼消耗，靠打消耗战。所以有枪没枪，也区别不大，他靠施展拳脚，也同样可以跟它们周旋。

    就算不靠拳脚，单靠轻功，他也可以就这么维持地跟这两只小猪继续打消耗战。唯一的缺憾，就是失去兵刃后，也相应失去了攻击这两只小猪九窍弱点的最重要工具。

    之后他就算还能找到这样的机会，但没有了兵刃辅助，单靠拳脚去攻击九窍弱点，所造成的伤害就不够大了，无法一击毙命。

    不过他在手中木枪断作两截后，最开始也是不禁有些稍微慌乱。可经过刚才的那一下巧妙还击，又险些能够杀死另一只小猪后，就让他自惊慌中冷静了下来，并且重拾信心。

    趁着这两只小猪撞作一团的混乱之际，罗宾在落地之后毫不多停，脚尖一点地面，就立即再次和身扑上。绕着两只小猪身边转了一拳，就是掌影弥漫地接连十数掌打出，全部击中在了两只小猪身上。

    没有了兵刃，他此时自然是施展的“五殇神掌”，而且也有些期冀于“五殇神掌”能够建功，生出奇效。

    毕竟这套“五殇神掌”非同寻常，在击中敌人后，劲力会直接进入敌人体内，是可以直接攻击到敌人内脏器官的。这两只小猪尽管防御力很强大，但也只是限于外表的肌肤，实际上的内里，也就是平常水准，或者稍强一些。

    从他最开始能一枪贯耳，杀死中间的那只小猪来看，也能够明显看得出来。那只小猪的外表虽然防御力同样很强，可脑子绝对没那么强，被他一枪贯耳刺进脑内后，还不是立即就丧命归天了。

    由此可见，它们的内脏器官防护力，并没有同等的强度。“五殇神掌”能够直接劲力透体，攻击到内脏，自然也是直攻它们的弱点。

第十七章 终于战胜 一只没跑

    打斗到此时，罗宾除了体力与内力的消耗外，还丝毫无损，没受任何伤。因为他的“鬼影百变”轻功，无论在灵活还是速度上，但远胜这两只小猪，让这两只小猪根本就打不到他。

    而两只小猪相对来说，除了体力与力量的损耗更大外，也都各有受伤挂了彩。一只是刚被他伤了双耳，两只耳孔都往外流着鲜血；另一只则更惨，被他一枪给爆了菊花。

    虽然无论菊花还是双耳，他都没能刺入更深，两只小猪伤得并不算重，但看起来却都还是挺惨的。尤其被伤了菊花的那个，到现在都还不时往下滴着血，也颇有些影响行动，只是被那只小猪强忍着。

    两只小猪都各有受伤，虽然伤得并不重，但一直流血也总归会带来流失部分元气与体力。所以若比拼消耗，这也是罗宾的优势所在。时间拖得越久，对他来说越有利。

    因此他这时虽然兵刃折损，失去了长枪这件利器对敌，但也并不着急慌乱，只是展开五殇神掌与两只小猪继续游斗。时间既然是站在他这边的，拖得越久对他来说越有利，他也就不急于求胜。此时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要不被这两只小猪抓住机会伤到他，胜利就终归会属于他。

    所以，他此时以五殇神掌对付这两只小猪，按理掌力应该能够透入其体内，直接攻击它们的肝脏，算是比木枪在手时的普通攻击所造成的伤害更大的。

    但他此时为了求稳，便也不过于兵行险着，还是以游斗为主。在不让这两只小猪伤到他的这个大前提下，才尽量多地对这两只小猪进行掌力攻击。

    既然一时不急着求胜，他便又将这两只小猪当作了练习的靶子，供他练习掌法，锻炼实战经验。

    对这两只小猪，也算是物尽其用了。先是供他练习了枪法，现在又供他练习掌法。等最终获胜击杀后，还要当作食物宰杀吃了，可真是把小猪们的作用压榨到最大了。

    他的《五殇真经》此时才正练到肝脏，所以附带的这套五殇神掌，目前掌力攻击的内脏器官便也主要是肝脏，不免有些过于单一，威力也尚不算太大。再加上他此时本身的内力修为就还太弱，自然也就谈不上能有多大威力。

    而这两只小猪则是皮糙肉厚，刀枪不入，防御力惊人。虽然五殇神掌是有能够把掌力直接透入敌人体内，攻敌内脏的能力，但毕竟这两只小猪的防御力太强，表皮还是能够稍微吸收挡下一部分掌力的。所以罗宾此时施展出这套五殇神掌后，见效并不是很大。

    至少罗宾眼下已是各在这两只小猪身上打了有十几掌，可这两只小猪看来却都还是活蹦乱跳，似乎并没受到什么影响。

    眼见如此，罗宾也不禁稍微有些气馁。但随即一想后，他又很快调整过来。他此时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所以五殇神掌一时没能见效，也并不算什么。只要他能继续保持现状地拖下去，拖到这两只小猪力量耗尽，或变身能力过去，胜利就最终还是会属于他。

    约摸再又保持进攻了五分钟左右后，忽然这两只小猪不由各自面色一变，然后几乎不差先后地都一张口，吐出了口血。

    吐出血后，两只小猪的面色不由变得更加难看。而且互相对视一眼后，还都表现得有些难以置信，甚至都略微有些愣神了。

    趁着它们愣神之际，罗宾立即身影一闪地弹身扑上，然后双掌齐出，左右两掌分别击在了这两只小猪胸口。这一掌击中后，两只小猪不由闷哼一声，齐齐往后离地倒飞出去。

    被打飞在空中时，两只小猪不由又是各自一口鲜血吐出，然后体形忽然瞬间缩小，眨眼就变回了之前的小猪本体模样。

    罗宾见状，不由心头大喜，他终于拖到了这一刻，拖到了这两只小猪变身能力结束。就是不知道，这两只小猪忽然口吐鲜血，是被他的五殇神掌所打的，掌力积累到现在，终于伤到了它们的内脏；还是它们在变身能力结束时，就是会不由吐上几口血。

    但不管如何，他终归是等来了这个胜利。大喜过后，他跟着长笑一声，立即再次身影一闪，纵身追上，然后不等这两只变回本体的小猪落地，就再次双掌齐出，向这两只小猪胸口各自补了一掌。

    此时眼见两只小猪结束变身能力，变回了本体，他的胜利已经底定。所以他此时补上的这一掌，也就没必要再抻着保留几分力气了。因为现在战斗已经等于结束，不必再跟它们拼消耗了，也就没必要再留力。反而此时是“趁他病要他命”，痛打落水狗，当然要出全力了。

    “砰”的一声，他这双掌齐出地全力一击，立即就将两只小猪斜着打落地面。并且因为用力过大，使得两只小猪完全是砸落向地面。

    又是各自两声合作一声的“砰”的大响，两只小猪直接各自将地面砸出了一个猪形坑洞，深深陷在其内。口中更是鲜血直涌地不住冒着血沫，除了四肢还能稍微抽动外，半点也动不了了。但看起来明显也还没死，在那里不住哼哼地想要挣扎爬起逃走。

    但罗宾哪里会给它们这机会，落地后又是立即纵身扑上，然后也不给它们开口说话的机会，拔出腰间插着的石刀，便是手起刀落，将石刀插入了左手边那只小猪的耳孔里，直刺其脑内，将其彻底杀死。

    杀死这一只后，也毫不停顿，立即就转身原样照做，手起刀落地将另外一只也彻底杀死。

    拔出石刀后，他这才彻底放下心地终于长松了一口气。

    这一战对他来说，着实打的颇为艰难与不容易。虽然从一开始，他似乎就一直占着上风。开始之初，就立即抓准机会先杀掉了一只。后面对付那两只，也是一直压着它们打。

    可这两只小猪的防御力，着实是太过惊人，太强悍了。除了九窍弱点外，其余部位完全是刀枪不入。所以对他来说，才觉着打起来很艰难，当真是好不容易才终于搞定地全杀了，没跑了一只。

第十八章 没骨气的大灰狼

    “真是好不容易啊，终于把它们全杀了！”

    别说罗宾自己感觉不容易，就连旁边观战的丑小鸭，也是觉着非常艰难不容易。在观战的过程中，一直揪心地替罗宾担心着。就怕罗宾的攻击总是不顶用，最后被两只小猪靠着强大的防御力给翻盘了。

    这也正是艰难与不容易的地方，因为这两只小猪的防御力，对目前的罗宾来说，确实是太强大了。只要不是攻击到小猪的九窍弱点，任何攻击落到小猪的其他身体部位，都几乎给小猪造成不了任何伤害，最多也就是打疼下。所以，他打小猪一百下，可能小猪都没事；而他则只要挨上一下，都绝对不好受。

    这种防御力上的不对等，也正是小猪们的优势所在。反正罗宾打它们，只要不是攻击到九窍弱点处，它们都可以不在乎，很难真正伤到它们。而它们则可以顶着罗宾的攻击，向罗宾发动反攻。

    它们不怕遭受攻击，这就先立于不败之地了。所以就算罗宾之前一直压着它们打，占着上风，但也随时存在着被它们翻盘的可能。这就是这一战的艰难与不容易之处，罗宾必须时刻小心注意着，不能被它们抓到任何机会，他也必须要一直保持压制。不然稍微压不住，打起来就更难了。

    “是啊！”

    罗宾又长舒着气附和了一声，向丑小鸭放松地一笑，站在原地不住大口喘着气。这一战对他来说，确实打的很难。

    丑小鸭展翅从旁边的树枝上飞下，习惯地落在罗宾肩头，关心问道：“你没事吧？”

    罗宾摇摇头，笑道：“没事，就是累点儿！”

    说罢后，他已稍微把气喘匀了些，然后转身提着仍滴着血的石刀，向此时仍然趴卧在地上难以站起身的那头大灰狼走去。既然三只小猪都被杀了，留着这头大灰狼也没用，顺手一道杀了。

    虽然在今晚这件事上，三只小猪才是主谋，而这只大灰狼只是帮凶，但就算如此，帮凶也仍然罪不可饶。就算这只大灰狼在刚才的动手之前，算是好心提醒过他一句，但那可实在算不上什么。就像有些杀手在杀人之前，有时也会好心提醒一句。可难道提醒后，就不会杀你，会好心放过你吗？明显大多不会。而这只大灰狼也没有，所以，仍然罪责难逃。

    他把主谋都杀了，帮凶自然也就干脆顺便一道解决。不然的话，若是万一放脱，这只大灰狼不感恩，反而存心想要复仇，那岂不是有些麻烦。还是一并杀了，更加干脆利落，也能够杜绝掉后患。

    “别杀我，求你别杀我。其实不关我的事，都是那三只小猪逼我的，我根本也不想与您动手。好心的人类，求您就放过我吧！”

    罗宾才提刀向大灰狼走过去，没想到这大灰狼却是很没骨气，立即就开口求饶了起来。

    罗宾闻言之下，不由得一愣。没想到这头大灰狼看起凶神恶煞的不好惹，但实际上却是个怂包。他都还没有走过去到其身边，这只大灰狼就已经开始求饶了。

    不过仔细想想，似乎也对。若不是这头大灰狼这么怂包没骨气，也不会被那三只小猪给怒役了，而且看之前的表现，完全连半点反抗的勇气都没有。若这大灰狼真有骨气的话，那就应该宁死不屈，死也不能屈尊给三只猪当奴仆，那简直是大损狼的尊严与面子。

    按食物链的关系，本来猪应该是狼的食物，是猪怕狼才对。结果到了它这儿，就成了狼害怕猪，还被三只小猪线奴役了。虽然这三只小猪确实非同一般，是身具奇特能力的魔兽，并不是普通的小猪；但这头大灰狼可也不是普通的狼，分明也是一头魔兽。身为魔兽的尊严呢，简直是把魔兽的脸面给丢尽了。

    “我凭什么要放你，主谋该死，帮凶也该死，一块杀了才省事！”眼见这只大灰狼这般没骨气地讨饶求命，罗宾心中更加鄙视之余，却并不打算放过。

    无论这只大灰狼是怎么想的，又是如何的怂包没骨气。甚至可能就算放了它后，它恐怕也没勇气再胆敢来找他报仇。但对他来说，终究还是一并杀了才更省事。绝对一劳永逸，永绝后患，杜绝任何可能。

    而且魔兽的价值也很大，杀了正好剥皮拆骨，说不定还有传说中的魔核可挖。然后等出了森林后，就可以拿这些卖钱，绝对比普通的野兽皮毛要值钱许多。

    他不出森林还好，一旦出了森林，重新进入人类社会，那就是处处需要用钱的时候，当然是越多积攒本钱越好的。魔兽可谓浑身都是宝，皮毛、魔核的价值很高，绝对不怕卖不出去，也不必担心卖不到好价钱。

    “我愿意奉你为主人，甘愿做你的奴仆，只求您仁慈饶我一命！”大灰狼眼见光求饶没用，竟然以甘愿当奴仆来交换，确实是够没骨气。恐怕它之前会成为三只小猪的奴仆，也应该是类似的经历。

    这只大灰狼无论是身为一头狼，还是身为一头魔兽，都确实算是挺厉害的。可这厉害也得分对谁，对于普通的野兽，哪怕是狮虎这些猛兽，大灰狼也绝对能轻松胜出。可面对三只小猪这种拥有强大防御力的魔兽，大灰狼可就没招了。

    连罗宾对付起这三只小猪来，都是十分艰难不容易，更别说这只大灰狼了，根本就连三只小猪的一点儿皮都伤不到。既然打不过，自然是手下不败将了。

    不过按理来说的话，以这只大灰狼在速度方面的优势，尤其掌握的还是能控制风的能力，应该速度更快。就算打不过，跑也能跑过才是。正所谓惹不起躲得起，大不了不去招惹就是。却不知道，为何以这大灰狼的能力，按理是应该能够逃脱的，却偏偏没逃了，还被只三只小猪给死死控制了，似乎也不担心它随时会逃，很放心地再使用。

    这其中，肯定是另有什么隐情，倒是值得好好问问。罗宾对此一时生了好奇，便不打算急于杀这只大灰狼了。

第十九章 猪的强大嗅觉 故技重施

    “我觉着以你的能力，打不过那三只小猪，也应该能逃掉才是，为什么就甘愿留下来被它们奴役？”

    罗宾好奇之下，也不绕什么弯子，直接就开口问了出来。说话之时，他盘膝在大灰狼的面前坐了下来，打算跟大灰狼好好聊聊这个问题，也顺便趁机坐下休息。

    “谁愿意被三只猪给奴役？”大灰狼闻言，颇有些怨气地哀叹了一声，道：“事实是，我逃也逃不过它们？”

    “不会吧？”罗宾闻言，摇头不信地道：“我刚才可跟你们分别都动过手了，你的速度明显要快过那三只小猪啊，而且你还拥有控制风的能力，关键时刻还能靠风增加速度，它们怎么追得上你？”

    大灰狼闻言，又是一叹，道：“单论速度，我确实快过它们。可它们的追踪能力却很强，我逃也只能逃得了一时，却逃不了永远，最终还是会被它们追踪到。反正无论如何，都甩不脱它们。而一旦被它们追上，我打又打不过它们。反复这么几次，我实在没办法，也只能最终被迫屈服了。”

    “它们还拥有追踪能力？”罗宾闻言，不由更加惊讶了。实在是没料到，这三只小猪身上的魔法能力竟并不止一种，而是有多样。会变身，会闻着食物的香味寻味飘浮而来，竟然还有强大的追踪能力。

    “是啊，我们刚遇到的时候，你不是见过吗？”大灰狼闻言，也是不由奇怪地向罗宾反问。

    “我见过？”罗宾闻言，则更加奇怪了，但稍微回顾一想后，便立即恍然地道：“你是说，他们刚才闻着香味飘过来的那个能力，就是它们的追踪能力？”

    “对，就是那个。”大灰狼点头道：“它们不仅能闻着香味飘过来，闻着什么味都能寻味飘过来。它们的嗅觉很发达，距离很远，就能闻到，还能分辨出各种不同的味道。一旦被它们记住你的气味，你就很难再甩脱它们了。”

    “我们狼靠气味追踪猎物的能力就已经很强了，但它们的能力则比我们更强，至少都强过了五、六倍，甚至十倍都有可能。最重要的是，只要它们嗅住了那个味道后，就能立即寻味飘浮起来追踪。虽然它们飘浮的速度并不算太快，但也比从地上赶路要快一些。而且在空中飘浮，也可以忽略所有的地形困难，还能够走最短的距离。因此，无论我怎么逃，它们最终都是能追踪过来，把我狠狠教训一顿。打了许多次，我实在是被打怕了，就只能被迫屈服了。”

    “竟然还有这种能力？”大灰狼的描述，又是不由让罗宾大为惊讶，实在说什么也没想到，这三只小猪竟然还有这么古怪强大的能力。

    事实上，他前世倒也偶然不知从哪儿看到过。网上，还是什么杂志、报纸上，说是猪的嗅觉能力确实比狗要强，而且是强出好多倍。但因为猪太笨，比狗要难驯服，很难让猪听懂指令。所以尽管猪的嗅觉与气味追踪能力更强，但人类最终还是选择了狗来当各种工作犬。

    狗跟狼是本家，所以眼下这三只小猪在嗅觉方面的能力更强过这只大灰狼，倒也算得上合情合理，更别说它们还是变种的魔兽了。

    不过这三只小猪的气味追踪能力，显然也要强过普通的猪，而且还更加进化了。竟然不论嗅到什么味道，都能够闻着这气味凌空飘浮起来寻味追踪。

    这就很让人不可思议，也完全超出罗宾的想象与理解之外了。觉着这种变异的能力，简直是毫无道理可言，根本没有任何能支撑的理论。但想想这是一个充满魔法的世界，再发生什么稀奇古怪的事，遇到什么稀奇古怪的魔兽与奇特能力，似乎也都合情合理，并不奇怪了。

    这本身就不是一个普通的世界，而是个魔法世界。而魔法本身，就是充满着各种神秘与古怪之处。千奇百变，光怪陆离。所以在这个世上，无论再遇到什么稀奇古怪的人、事与物，似乎也都不奇怪。因为这就是这个世界的正常体现，人家风格就是如此。

    所以在仔细想了一番，想不明白后，罗宾也懒得去多想其中的道理与深度了。反正以后见的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更没必要去事事追究，非要探根问底。他真没那么大的好奇心，也没那么多精力去瞎操心跟他本身没多大关系的事。

    “是啊！”大灰狼杰克不禁又是长叹一声，有些向罗宾诉苦地道：“在我遇到它们之前，我也想不到这世上还有这么古怪的能力，更想不到还有它们这样的猪。”

    “一开始我发现它们的时候，还十分开心自己发现了三只肥美的猎物，想要吃它们。但最终，我却成了它们的猎物，差点儿没被它们吃掉。如果不是我最后机智求饶，愿意当它们的奴仆的话，说不定一早就被它们杀死吃了。”

    罗宾听完这句，不禁摇头笑道：“说来说去，原来还是你这家伙怂包没骨气，先跟它们求饶的。”

    按照之前大灰狼的描述，他听起来还一直以为是三只小猪先逼迫大灰狼当它们的奴隶的。大灰狼不肯，它们就不断的施加折磨，逃了好多次也不管用，最后还是会被追上，遭一顿更厉害的毒打。所以最终才受不了，被迫屈从于这三只小猪。看起来是饱经折磨后，才被迫屈服的。

    这尽管还是显得有些没骨气，但中间总算也有硬气过。只是最终实在承受不住，这才被迫屈服了。

    没想到它最后这句却露了馅，原来一开始还是它自己怕死，先跟三只小猪求饶讨命，愿意拿当奴仆来换自己活命的。所以，也并不能完全怪三只小猪，一起始还是大灰狼自己挑头出的这个主意。

    现在大灰狼又拿甘愿当奴仆这招来换取活命，显然是在罗宾面前故技重施。为了求饶活命，也真是什么都愿意做了，毫无尊严可言。

第二十章 狼还是狗 魔兽坐骑

    大灰狼听到罗宾讽刺的话后，略微有些尴尬地咧嘴勉强牵出个强笑，道：“还不都是为了活命吗，我这也是跟你们人类学的。许多人类为了活命，不也都是这么干的？”

    罗宾闻言，立即有些好奇地重新打量了下这只大灰狼，问道：“你以前跟人类有过接触？”

    大灰狼点了下头，道：“嗯，我其实是从小被人养大的。只是后来出了点事，跟主人分开了，才自己独自流落到森林里的。杰克这个名字，也是我原来的主要起的。”

    罗宾闻言点点头，不禁有些心道怪不得了。他跟这只大灰狼交谈了这么会儿后，明显感觉这只大灰狼对人类的语言掌握更好，说起话来更流利，词汇量也更多，有时还会冒出几个颇有水平的词句。他本来心里对此还正奇怪呢，原来却是这只大灰狼并不是野生的，而是被人类给养大的，怪不得对人类的语言掌握这么好，说话这么溜，还对些人类的习惯颇有了解。

    不过点点头后，他却是又有些讽刺地道：“我看你这是被人类给养成狗了吧？”

    “说什么呢？你才……”大灰狼一听这话，不禁立即有些昂头生气地道。不过随着它一动就立即感觉到自己浑身疼痛，然后随之又立即想起这全是被罗宾打的后，便又立即秒怂地道：“不能这么说，我终究还是狼，这你要分清楚，狗哪有我这么威风？”

    “我可看不出来你哪儿威风了？”罗宾丝毫不在意它感受地继续讽刺道：“听过一句话吗，叫‘狼行天下吃肉，狗行天下吃屎’，你觉着是你是吃什么的？”

    “我一直都是吃肉的啊！”大灰狼闻言，立即很理之气壮地道，“我就算再是被这三只小猪奴役，那也一直都是吃肉的，狗才会去吃屎，我闻都不闻。”

    罗宾闻言，不禁笑着摇了摇头。这只大灰狼虽然因为从小是被人养大，跟人类接触的多了，显得更聪明，对人类的语言掌握的也更精通，但显然还是有许多不能理解。他说的这句话的意思，根本不是简单的纯指字面的“肉”与“屎”，而是分别所代表的东西。一个是说狼性，一个是说狗性。

    狼无论什么时候都是条狼，到死也是狼，遇到比自己强的也敢上去干。而狗就不一样了，狗遇到比自己强的，往往就会选择认怂或是逃跑。

    所以，眼下的这头大灰狼虽然本身确实是一条狼，而且还是一只拥有魔法能力的魔兽狼。可从性格本质上而言，已经被那个从小养他的人类给驯养成了一条狗，遇到强者，会选择屈从。美其名是保得有用之身，留待之后。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但往往越是给自己留后路，越是这样想，就会不断地选择一再屈辱退让，丧失自己的尊严与坚持。

    当然，所谓大丈无能屈能伸，这一点其实也无可厚非。有的时候，情势所迫，确实需要当条虫，但关键是最终能不能变成一条龙。

    罗宾其实也有过这种时候，而且在前世那个世界，这种经历还更多，所以他对此也有些理解。当下摇摇头后，便也没有就此多说。

    倒是在知道这条大灰狼的经历后，他不禁更生出了兴趣，觉着这家伙可能更有用了，也因此更消了些杀心。只是，他虽然有了这样的想法，却并没立即开口说出来。而是把玩着自己手中的石刀，不断在大灰狼眼前晃来晃去，不时还耍出个刀花，脸上带着些似笑非笑地神情道：“既然你愿意当我的奴仆来换取活命，那你觉着，你对我来说，有什么用呢？反正在我看，还是觉着直接杀了你更省事。”

    “别，别，千万别，您冷静，我绝对很有用的！”大灰狼心惊地瞧着罗宾手中的石刀不断在自己眼前晃过，先劝了罗宾一句，才略压些自己的提心吊胆，向罗宾说道：“首先，我会是您得力的助手。以后像打猎这种事，就不用您亲自操劳了。您说想打什么，我保证想方设法地一定给您弄来。要活的要死的，也全凭您吩咐，我一定做到。”

    “如果您想亲自打猎的话，我也能充当一头最好的猎犬。所有猎犬能做到的事，我都能做到。它们做不到的，我也同样能做到。我的嗅觉能力与气味追踪，虽然不如那三只小猪，但也比这世上最好的猎犬强得多。您不论想打什么，我保证一定能够追踪到。”

    “另外，我力气还很大。您再看看我这体格，快跟头马差不多了。所以，我还可以充当您的坐骑。而且保证乘坐舒适，还跑得快，什么马都比不过，追不上我风一样的速度。”

    “除了这主要的三点外，其他的无论您吩咐什么。只要是我能做到的，我也都会尽力而为，不会的也可以学。总之，一定让您满意。”

    罗宾闻言，不禁笑道：“你可还真是全能啊！”

    事实上，罗宾在此之前，只想到了这只大灰狼所说的那前两点作用，这也是身为一头狼最主要能够帮到他的两方面了。至于把这只狼当坐骑，他在没听到大灰狼本身的建议前，还真没有想过。

    也是他惯性思维，一直觉着坐骑除了马，也就是骡子、驴、牛这些能勉强骑骑了。至于骑狼，还真没想过，也根本没有把狼跟坐骑联系起来过。

    就算身为这个世界土著的前任王子，虽然是出生成长于这样一个魔法世界，但因为魔法在平常的生活中并不常见，包括魔兽也同样很稀少。所以，在前任王子的记忆中，虽然也听说过强大的战士能够驯服魔兽当坐骑的传说。比如最为著名的，就是驯龙为骑，成为传大的龙骑士。

    可听过归听过，但这些在前任王子的记忆中，终究都只是传说。现实中，以他之前的有限经历而言，还真没见过真实的有驯服魔兽当坐骑的事实。所以，罗宾也没有一时把这两者给联系起来。

    倒是这头大灰狼，为求活命，体现自己的作用，先自己把这点给点明了。骑头魔狼当坐骑，这想想倒也确实挺威风的。

第二十一章 如何保证忠心

    “如果我接受你当我的奴仆，那你要如何保证能一直对我忠心，不会逃跑，更不会伺机想要杀我？”

    罗宾心里其实已经很倾向于接受这只大灰狼的条件，收获一只既能当作打手又能充当坐骑的魔兽宠物。但他略沉吟了下，却还是并没有立即答应，而是继续端着。并且如何保证这只大灰狼的忠心，也确实是个存在很大变数的因素。

    虽然狼跟给狗是一家，而狗一向以对主人的忠心著称，并且狗本来就是最初由狼驯化而来，所以由此推论，狼也一定会对主人忠心；但这只大灰狼毕竟不是普通的狼，更不是一只狗。所以，绝不能完全相信这个理论，认为被驯化的狼或狗，就一定会忠心，决不会背叛主人私自逃跑，更不会攻击主人。

    其实罗宾主要担心的也就是逃跑，攻击他倒不怕，他能放倒这只大灰狼一次，就能放倒第二次。

    在森林中的这些天，他的修为与实力一直都在不断进步。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进步也会更大。目前他正是处于实力快速增长的成长期，短期内不会遇到任何瓶颈。而这只大灰狼，他并不认为对方的实力能够在短期内做到迅速增长。

    所以，时间越长，他的实力会越强大，也就越不会害怕大灰狼的反噬攻击。反而是对方全力逃跑的话，他不一定能追得上。最重要的是，他也没那个精力一直看着，总有防不住的时候。

    比如，放任其去打猎或探路，又怎么保证它放出去后还能回来，很可能就趁机逃跑了。

    在前任王子的记忆中，罗宾倒是也有找到些关于这方面的记忆。最能保证主仆关系的确立，确认自己的魔宠不会逃跑，更不会噬主攻击主人的话，就是传说中的一种魔法契约，也称作魔宠契约，或是主仆契约。反正这个契约一定，魔兽就绝对不可能再反噬主人，也保证会听从主人的任何命令，绝不敢违抗。

    但这种魔法契约，既然是有关魔法的，罗宾或前任王子自然不可能会。而且在前任王子的记忆中，关于这些也都只是听说而来，都没确实的证明，更没亲眼见过。所以，这个是不用考虑了。就算这世上真有，罗宾目前也不可能得到与拥有，拿来跟这只大灰狼签订契约，确定主仆关系。

    这个不可行，那构建一个稳定的关系，就要靠长期培养了。可这却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短期内绝不可能迅速做到并见效。

    传说中精灵通常都会拥有自己的动物伙伴，有的是魔兽，也有的就只是普通动物。而精灵与自己动物伙伴之间的关系，就是靠长期培养沟通，建立双方之间的感情与关系来维系。精灵与其动物伙伴之间的关系，也绝不是主仆，而更像是自己的家人。甚至有的会彼此甘愿为对方而死，这种关系的建立，就更加不容易了。

    罗宾现在的这个身体，虽然据说拥有精灵血脉，但罗宾可半点没有精灵的想法。既没这个时间，也懒得去花费这种精力，更不想跟这只大灰狼之间去建立什么感情。

    而且精灵有天生亲和自然的能力，无论是植物还是动物，天然都会对精灵有亲和感。就算是不会说话的动物，精灵也能够与之沟通，这是天生的能力，人类想学也学不来。

    而罗宾现在这具身体，就算真有精灵的血脉，也是肯定很久远很淡了，绝对没有这种能力。况且，他也没精灵那种性子，能够耐心地跟只动物去沟通。

    不过，他感兴趣的除外，比如丑小鸭。按精灵与动物伙伴之间的关系来看的话，其实现在的丑小鸭，就很像是他的动物伙伴。他跟丑小鸭之间，也建立起了很深厚的感情与关系。

    如果精灵与动物伙伴之间的关系，就是类似他与丑小鸭现在这种的话，那罗宾倒是完全可以想见。但是要他对这只大灰狼也这样，他可半点儿兴趣也欠奉。

    所以，真要答应的话。在大灰狼的忠诚这方面，确实很难保证。

    另外，罗宾不急于答应，也是想继续压榨，看这只大灰狼为了活命，还能献出什么，又能退让到什么地步。现在他是胜利者，对收伏这只大灰狼当魔宠也并不是很迫切，算是可有可无。反而大灰狼为了活命，是求着他在答应，求着给他当奴仆。因此，他自然也就不急于答应，看是否还能谈出更利于自己的条件。

    “这个您实在多虑了！”大灰狼闻言，向罗宾讨好地一笑，说道：“以您这么强大的力量，我怎么敢逃跑？更不敢向您攻击。您请放心，我一定会对您忠诚无比。我们狼，一向都是以忠诚出名的。而且我可以向您发一个郑重的誓言，保证决不会违反。”

    罗宾笑着摇摇头，道：“我可不是很相信誓言这种东西。”

    在这个世上，可能大部分人都很相信郑重起誓这种东西，一般人也绝不会轻易起誓。但罗宾可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做为一个来自异世地球的现代灵魂，他对誓言这种东西，早就不相信了。认为完全是空口白话，谈不上有任何约束力。

    就算这世上真有神明的存在，他也不是很相信。何况前不久之前，他还才被小公主的誓言给欺骗过。那甚至是他让小公主以其父亲的名义起誓的，小公主连这种誓言都可以违反与不在乎。说明誓言在这世上，恐怕也仍是没有太强的约束力。

    对于品格高尚的人，誓言确实有用。这种人也会坚持遵守自己的誓言，无论发生什么都不会违反。

    可眼下这只大灰狼，罗宾并不认为这是只品格高尚的狼。这只狼为了活命，都能够甘愿请求给人当奴仆，完全不顾任何尊严与面子，也就说明，是个没底线的狼。为了活命，为了它自己，恐怕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所以誓言这东西对这只狼来说，恐怕形不成什么有效约束力。

第二十二章 七日断肠散 骗局

    “那您说该怎么办吧？认为如何才能保证我的忠心？无论是什么办法，我都一定会无条件答应。”

    大灰狼杰克见罗宾竟然不相信誓言，也是不由十分苦恼。可除了誓言外，他也确实想不出别的能够保证这点了。总不能弄条链子，把自己当狗一样一直拴着吧；或是像马那样，弄个缰绳套着。无论哪种，这都不是它想经历的。而且它要是帮罗宾打猎的话，弄个链子与缰绳也很影响。

    它倒是也有听说过这世上有魔宠契约这种东西的存在，但问题是，它也不会啊！而罗宾看起来像个猎人，也应该是不可能会的。这东西可是巫师专门研究出来用于收伏奴役魔兽的，只有巫师才会。

    罗宾闻言之下，笑着一点头，道：“我会调配一种毒药，叫做‘七日断肠散’。吃下这种毒药后，一旦过了七天，就会毒发身亡，必死无疑。但只要七天之内服下解药的话，就会没事。”

    “您的意思是，让我吃这种毒药？”大灰狼闻言，不禁面色一变地说道。它倒也聪明，一下就听出了罗宾话里的意思，果然不愧是在人类世间待过不短时间的。

    “啪”地一声，罗宾冲它打个响指，表示对它聪明的赞同，道：“我不相信誓言这东西，而短期内，我们也很难建立彼此之间的互相信任。所以，为了保证你的忠心，就只能暂时用这个办法了。每隔七天，我都会给你服一次解药。”

    “但这个办法也只是暂时的，如果你以后的所作所为证明了你的忠诚。证明你确实能说到做到，取得了我的信任。那么一年之后，我就会彻底为你解除毒药，并且不再对你有任何约束。怎么样，答应不答应？”

    罗宾既然提出了关于如何保证忠心的这个问题，自然也是早有腹案，有自己的办法。目前阶段要保证大灰狼对他的忠心，确实很难，但并不是没有办法。

    这就是他所想到的办法，利用毒药来暂时控制大灰狼。这也是他前世看过的很多武侠小说里喜欢用的一个设定，某些反派邪教与帮会之类的，为了控制手下教众对自己的忠心，就会采取这种办法。还有些人妄图称霸武林，也会用这种办法来暗中控制一些武林人士。甚至有时候主角也会中这种毒，被敌人所暂时控制与驱策。

    罗宾前世很爱看武侠小说，看的多了，自然也就能很容易能想到这个办法，用药物来控制手下。既然能够控制人，自然也同样可以用来控制动物。这只大灰狼这么怕死，用这种办法，也很有针对性。

    关于“七日断肠散”这种毒药，他也确实会调配。以前的他当然不会，对这方面根本就没有任何接触过。但不会可以学，龙神殿内关于医经药经方面的藏书可多的是，要学自然不难。甚至还有专门的毒经典著，就是专门教人怎么制作毒药的。七日断肠散在这其中，都算是简单的了。

    事实上，罗宾这些天也确实在研究一本关于如何分辨草药与各类药物的书籍，里面也有教如何采药与炼药。

    他当初在逃入森林时，因为是以青蛙的身体进入，所以原本出逃前准备的一切东西都丢失了。进入森林重新变回人后，可以说是缺衣少食，身无一物，连个稍微趁手的工具都没有。要想做什么，都必须从最基础简陋的开始。

    罗宾研究这本关于草药的书籍，主要是用以分辨森林中什么东西能吃，什么东西不能吃，别吃到有毒的而不自知，凭白丢了小命。

    虽然这本书籍的来源地与这个世界是完全不同的两相世界，植物的种类肯定也有许多不同，但也有不少相同的地方，所以还是可以拿来做为很大的参考，反正总比没有任何参考要强得多。

    除了用以分辨可食用的东西外，罗宾也会兼找些能够治伤解毒的药物。毕竟这森林中也是充满危险的，很可能会免不了受伤与中毒，所以也是提前准好，以备万一。等需要的时候，就能立即用到。

    他这些天靠这本药经，倒是也分辨出了不少森林中的药物，沿途也采炼了一些用于治伤解毒的药物。但用来制毒的就没有了，毕竟毒药也是挺危险的。他就算辨认了出来，也不会没事采炼下来随身携带，万一不小心弄到自己中毒呢？

    所以，要炼制这道“七日断肠散”，还得另外现采药物。但这也不算什么，最多费些事。最重要的是，关于这个方子上的药物，他根本就还没有辨认全，有几味他这些天根本就没遇见过。可能也有，但因为是毒药，也就没怎么仔细分辨。

    这本药经毕竟是来源于另外一个世界，虽然两个世界的植物，是有不少一样或类似的，但不相同的也有很多，所以并不能完全照本宣科，照着这本书就能充当植物百科，把森林中的植物全都辨认全。而且就算有些是一样的，叫的名字也不同。还有些，则是在这个世上根本没有的。遇到这样的缺失，就得找类似的药物，或另寻药性相同的来代替了。

    可如何寻找，如何代替，又该采用多少剂量，这其中也是问题大了，绝不是轻易可解决的，必须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去研究、实验。

    但罗宾眼下就要用，却根本没有这个时间与精力。因此，这个七日断肠散，他虽然是会调配，也知道该如何调配。只要给足他时间，也确实能调配出来。但是眼下，却偏没这个时间。

    所以，目前要用，他是弄不出来的。眼下他这么说，主要是借这“七日断肠散”的名头先吓唬吓唬这只大灰狼，最好是能把其唬住了。然后等真要制药的时候，就另外弄些别的来代替。反正这只大灰狼也不可能懂什么草药学，根本分辨不出来。他到时只要稍微做些手脚，有模有样地弄这么一剂“毒药”，应该就可以把这只大灰狼唬弄过去。

    正因为他目前实际上制信不出来，所以这也是他说很难的地方。万一唬不过去，这个“七日断肠散”，也对大灰狼没有任何约束力了。

第二十三章 答应条件 又是个修炼好时机

    罗宾没有硬逼大灰狼答应他的条件，说完后，只是又继续把玩着手中的石刀。

    但他虽没有再放什么狠话，可这种无声威胁的意味却也是十足。很明显，答应就可以活；不答应，便是死。非常简单的二选一。

    这只大灰狼是条很没骨气又惜命的狼，只要能活着，就绝不会选择死，哪怕是活得再憋屈也能忍受。所以，它完全没有多作考虑，就立即选择了答应。

    不过答应后，它还是确认地问道：“您的这个毒药，真的能确保在服下后的七天内绝不会出事，并且不会对身体产生不良影响吗？”

    “当然。”罗宾很自信地一点头，笑道：“我保证七天内绝不会出事，只有在第七天才会发作。为免你担心，我可以在第六天就给你解药。你要是还不放心的话，那最好这七天内别轻易离开我身边。这样有任何意外的话，我可以随时救你。”

    “好，那就这样。第一个七天内，我绝不会离开您身边。”大灰狼闻言，这才稍微放心地点头道。

    罗宾闻言，满意地点了下头，道：“那你就先好好歇着养伤，等你能站起来后，我再调配这个毒药。”

    说罢，他从地面上站起，转身走到火堆旁坐下，将手中的石刀插在旁边的草地上。然后一边拿起上面架烤的一串烤肉吃着，一边伸手到旁边的柴火处拿起一根较细的干枝，添加到篝火内。

    刚才他与大灰狼以及三只小猪打斗的过程中，自然是没空照看篝火，更没空添柴。为了保证丑小鸭的安全，他也没吩咐丑小鸭这点。

    相比起来，当然是安全为上，篝火在这过程中就算燃尽熄灭了，也可以过后再重新点燃，实在没必要打斗时还顾着这个，完全属于无关紧要。

    就算火熄灭了，这附近重新陷入了黑暗。以他目前的夜视能力来说，也影响不大，还是能够看得清敌人动作的。又不是要在这黑暗中读书认字，能够大致看得清就足够了。再说，还有听力上的辅助，绝不致会判断失误的。

    倒是幸喜打斗的时间并不是很长，这堆篝火还是坚持到了现在。不过此时，却也是大部分柴都快燃尽，剩下的火苗很小了。但也幸亏是篝火变小了，不然一直维持很大的话，他之前在上面架烤的那几串烤肉，此时早就已经被烧焦成炭了，哪还能让他吃现成的。

    罗宾一边吃着烤肉，一边添柴。等把一串烤肉吃完时，篝火也被重新添加烧旺了起来。

    刚才在跟三只小猪打斗的过程中，他虽然并没有受到任何伤，但却是消耗不小。而且无论内力、外力，都消耗颇大，此时着实是很累了。之前本是吃了有差不多五分饱的，现在又立即感觉腹内空空。

    直到这一串烤肉下肚，有了些垫底后，他才感觉好受许多，精神也是不由为之一振。

    “吃点儿，有助于恢复。”罗宾吃完一串后，又顺手拿起另一串。不过这一串他并没有自己接着吃，而是随手扔给了旁边的大灰狼。

    他连转头看都没看，可这随手一扔，却扔的十分准确，刚好就扔在了大灰狼的嘴边。既然这只大灰狼以后就是自己的魔宠了，他当然也得负责养着。所以现在给口吃的，也算是份内之事。而且吃东西，也确实有助于恢复伤势。受伤后恢复，营养得跟得上，不保证进食的话，又怎么可能恢复。越是伤病的情况下，越要保证营养跟得上。再没胃口，也得吃点儿。

    另外，驾御手下，也讲究一个恩威并施，胡萝卜加大棒。不能光有打，而没有赏。打一棒子后，要给个甜枣。不然长期光打不赏，是会让手下离心的。但赏也不能赏太厚，否则就会让这手下没了分寸与敬畏，没大没小。

    罗宾前世虽然并没做过什么领导管过人，甚至上学的时候连个班长都没当过，但这些东西他在小说与影视剧里却也看的多了，自然也是懂得一二。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这对于一个来自信息大爆炸时代的现代地球人来说，也算是基本性的常识。就算自己没经历过，也肯定听说过或见到过。反正只要不是那种与世隔绝的人，基本平常上上网，都能够涉猎广泛，信息面很广。

    大灰狼眼见罗宾给它扔过来一串烤肉，意外之余，也确实是不禁心中有些感谢。

    它虽然并不像三只小猪那样爱吃与贪吃，但自从跟过来，闻到罗宾所烧烤的野猪肉的香味后，也确实是有些暗流口水，很想跟着沾光吃一串。三只小猪也更是为了吃这一口，结果最后死了。而究其最初原因，还真是为口吃的搭上了性命。可惜最后到死，也没吃上。

    而大灰狼没有跟着打赢，反而最后却得到了这个奖赏，真是要看跟对了主人。这让他在有些感激之余，又不禁心生感叹。顿了下，颇有些真心地向罗宾改口道：“多谢主人的赏赐！”

    罗宾闻言，则没回话。只是又吃了一串烤肉喝了些水后，向旁边的丑小鸭道：“我要修炼一会儿，恢复功力，你帮我看着。也注意点儿火，别让灭了。”

    大战之后立即修炼，要比平常修炼效果更好。此时他也是跟大灰狼与三只小猪分别大战了一场，自然不能错过这个上佳的修炼时机。

    至于对那三只小猪尸体的处置，怎么剥皮宰杀之类，可以容后再做，不必急于一时。而且以那三只小猪表皮的强大防御力，恐怕他也也没有趁手的工具能够剥下小猪们的皮。要想开膛破肚宰杀，恐怕还得想点儿另外的办法。

    就是不知道这三只小猪死后，其表皮的防御力是否有所下降。如果下降不少的话，他靠这把石刀应该就能宰杀剥皮，再多也就是费点儿功夫，而不必再想另外的办法了。

    此时那只大灰狼的伤还没完全缓过来，仍是趴在那里站不起来，也就暂时失去了攻击力与威胁性。

    所以罗宾让丑小鸭帮忙看着，也并不担心。而且真要有什么反复的话，关键时刻，丑小鸭也可以强行叫醒他，绝不会让丑小鸭处于危险中。

第二十四章 神奇之手 怎么剥皮

    罗宾这一修炼，便又是约摸一个时辰过去。

    在他修炼的过程中，丑小鸭始终专心地坚守着自己的岗位，替罗宾护法。主要也就是盯防着旁边不远的那只大灰狼杰克，以防这家伙在这个关键过程中有什么异动，惊拢了罗宾的修炼。

    好在大灰狼虽然不明白罗宾的举动是在做什么，盘膝一坐后就立即一动不动，像是个没有生命的石像一般。不知道这么古怪，到底是在做什么。但它不明白归不明白，却也多少看得出来，罗宾在这种状态下，是不希望受到打扰的。

    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它也就很配合地保持没怎么动。其实以他现在的状态，也根本就很难动得了，还没能够恢复过来。感激地吃完罗宾扔给它的那串烤肉后，它也就闭目养神趴卧在那里，专心养伤。

    大灰狼一直保持安静地没怎么动，倒是也让旁边的丑小鸭松了口气，她也是真害怕这只大灰狼会忽然跳起来攻击她和罗宾。毕竟罗宾说的那个什么“七日断肠散”，还没有开始调制。所以此时对于这只大灰狼，是没有什么约束力的。

    一个时辰过去后，罗宾收功睁眼而醒，长吐出一口浊气。

    然后默察了下自己体内内力，发现这一次的修炼，又有了些不小增长后，立即心喜地面上一笑。果然大战后的修炼，确实比平常的情况下要好。

    “辛苦你了，甜甜！”

    罗宾默察完自己体内内力，露出心喜一笑后，立即向旁边的丑小鸭表达感谢。

    丑小鸭闻言，自是又客气地说不用，说这是自己应该做的。

    罗宾笑笑，转向旁边的大灰狼，叫道：“杰克，你怎么样，能站起来了吗？”

    大灰狼杰克的这个名字，也是它以前的那个主人给它取的。罗宾觉着叫起来倒也挺顺口，便也懒得改了。反正就是个称呼而已，叫什么都一样。

    “我想应该差不多了！”大灰狼闻言，立即转头应道。其实它在这一个时辰内，闭眼休息之时，也是不禁受伤太累的缘故，而小憩了一会儿。好在它睡时间不长，早在罗宾收功之前就已经醒来了。

    说罢之后，它立即尝试着站起来。但一使劲，还是不禁感觉浑身疼痛。不过好在已经比之前的情况好了许多，所以它最终还是咬牙坚持忍着地勉强站了起来。

    站起来后，它忍不住连忙大口喘着气。一来确实是有些累的，二来最主要的则是痛的。

    这个从趴卧姿势站起来的动作，它平常做起来绝对轻轻松松，根本不费什么力。可现在受伤之下，却是连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也十分费力。

    不过这主要也是因为它受伤太重，而自己身上的这一身伤，全都是拜罗宾这个新主人所赐。所以感觉着此时浑身的疼痛，它心中又是不禁对罗宾充满了畏惧。

    “很好！”罗宾见大灰狼终于勉强站了起来，很满意地点了下头，向它招手道：“过来。”

    大灰狼见状，自然是立即表示听从地一点头，然后迈着艰难的步伐，几乎一步一喘地向罗宾走了过来。两人之间的距离并不甚远，也就大概五、六米的样子。但这么短的距离，却仍是让大灰狼走的非常艰难，可见它确实受伤不轻。

    等大灰狼终于走过来后，罗宾探手一把摸上大灰狼的头，轻轻顺毛摸了它两把。

    这一摸之下，不禁让大灰狼立即充满惊讶，并且忍不住十分舒适地哼了起来。因为罗宾的这顺手抚摸，竟是让它感觉异常舒适。而且摸过的地方，还立即缓解了它身上的疼痛，似乎连伤势都给缓解了，真是十分神奇。

    眼前的这个人类，难道是它注定的主人不成？为什么以前其他人摸着他没什么太大感觉，而现在这个人摸起来，就让它感觉这么舒服与舒适。若不是自己这块头，再加上又还不熟，它简直想一头钻到罗宾的怀里撒个欢儿了。

    “主人的手好神奇啊，简直是有魔力。摸到的地方，我立即感觉不疼了。”大灰狼惊奇之余，忍不住出声说道。

    罗宾此时的手上，确实算是有魔力。因为他手上附带着内力，这抚摸的两把，是连带着以内力轻抚，自然是十分舒适。最主要的，则是他目前修炼的《五殇真经》正练肝脏，而肝属木，木主生发条达。带木属性的内力，确实是对治疗伤伤有帮助的。

    罗宾也是眼见大灰狼忍痛地坚持走过来后，确实十分不易，稍微给它点儿抚慰。不过面对大灰狼的这番话，他却只是笑了笑，并没有解释，也没有再摸下去。而是接着拍了拍大灰狼的背，站了起来。

    他要是以内力为大灰狼治疗伤势的话，确实对大灰狼的恢复更有帮助，也能使大灰狼恢复更快。但他跟这只大灰狼之间，毕竟只是初识，虽然大灰狼目前已经认他为主人，算是他的魔宠了，可到底还没建立即什么关系，更还谈不上有多少信任。

    所以，就算罗宾拥有这样的能力，也并不打算在大灰狼身上耗费自己刚恢复过来的内力。给它两下让它尝尝甜头也就是了，全力帮其治伤，罗宾可还没这么伟大。

    他反正也不急着用这只大灰狼，所以让它慢慢恢复也是一样。也免得一开始对这只大灰狼态好，让这家伙有些不知好歹，难以竖立起威严来。

    站起来后，罗宾便过去将那三只小猪的尸体收集过来。收集的过程中，他也尝试着以自己的石刀去切割小猪身上的皮肤。但可惜，就算三只小猪死后，它们的表皮防御力也仍是十分强大。尽管罗宾也感觉比它们生前是要弱了一些，可也没削弱太多，仍然不是他这把石刀就能轻易破防切割的。

    所以，要想开膛破肚，剥皮宰杀这三只小猪的话，看来确实得要想另外的办法了，要怎么才能开它们防御力超强的表皮。

    这些皮在它们死后仍然能维持这么硬，剥下来的话，无论是蒙在盾牌上，还是勉强弄个马甲穿在身上，都是能够增加自己正面防御的。

第二十五章 给你个任务 食人花

    “交给你个任务，看能不能将这三只小猪的皮剥下来？”

    罗宾将三只小猪的尸体丢在大灰狼杰克面前，向其吩咐道。他手中的石刀，反正基本是无可奈何的。就算有可能，那也不知要划上几百上千次。如果实在找不到别的办法，或找不到别的更锋利的工具，那也就只能采取这种笨办法了，持续不断地在同一部位来回切割。相信数量累积上去后，终归是有可能的。

    正所谓“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只要肯下功夫，就终归是有可能的。再是防御力强大，磨也要给它磨破了。

    不过罗宾想着大灰狼的爪子应该怎么都要比他的石刀更锋利，所以不管有用没用，便吩咐大灰狼试一试。

    但大灰狼一听，却是不由苦着脸道：“主人，这个我恐怕做不到，它们的皮实在太硬了。我要是能咬破或抓破，早就成功杀了它们了。”

    罗宾道：“它们死后，表皮的防御力要比活着时下降了一些，你先试试吧？真做不到，也没关系，我另想办法。”

    “好吧，那我试试。”大灰狼见罗宾不是非逼它做到，而只是让它尝试，便没有再推拒。

    说完后，它立即就挥爪抓向就近的一只小猪尸体，向其肚子上抓割去。但这一爪挥过后，显然没什么作用，只是抓下了一些猪毛，皮肤上则只有浅浅几道划痕。大灰狼一见，立即抬头向罗宾做了个无奈的表情，示意不是自己不做，是确实做不到。

    “一次不行就多来几次，慢慢试，不着急！”罗宾看了一眼后，也没做催促，只是又吩咐一句后，招呼丑小鸭飞上他肩头，接着向大灰狼道：“你在这里慢慢尝试，我们到附近去采药。另外看着点儿火，添添柴，别让火熄灭了。”

    大灰狼闻言，立即答应一声后，向罗宾道：“主人请放心，我一定会待在这里，绝不会离开，你们请小心一些。”

    “嗯！”罗宾点了下头，指着火堆上还剩下的几串烤肉，道：“剩下的这些烤肉，你可以随便吃。不够的话，旁边的生肉也能吃，别吃光了就行。”

    “多谢主人，您真是对我太好了！”大灰狼闻言，连忙抱以感激加激动地道。

    罗宾倒是不太在乎它的感激，才确认了主仆关系不到半小时，他不认为这只大灰狼此时的感激就是出于真心，应该作戏的成分更大。就算有真的，怕也是很小的一点儿。

    又再点了下头，罗宾没有多说，转身就带着丑小鸭离开了。

    重新进入到树林中后，罗宾顺便先截取了一根长得笔直，约有鸡蛋粗细，长度超过他身高的树枝。然后裁去细枝与树叶，再次为自己制作了一把简易的木枪。

    这已经是他的第四把木枪，经历过了前三把后，他对此也是有了经验，知道该选什么材质的树木能够兼具坚硬度与韧性。

    不过他目前所选用的树种还并没有覆盖到森林中的所有树木，所以这个对比，也只是目前选过的几个里面有限的对比，只是相对较好。

    罗宾其实也有打算一样一样尝试，好找到那个最适合做枪材的树种。不过他此时失了木枪后，手中已没有合用的兵刃，石刀太短，只算是大点儿的匕首，而且他刀法也不及枪法好。所以，眼下急用，便也没有另尝试陌生的树种，还是先选用了熟悉的一个。也就是目前所尝试过的里面，最为适合的那个树种。

    截了根本合适的树枝后，罗宾边走边走，手中石刀挥舞，很快就把旁枝末叶清理干净，并削割的光滑趁手，然后把一头削尖，就成功制作出了一柄简易的木枪。

    他在制作这种简易木枪方面，也已是很有经验，眼下随手就能很快弄出一把，比最开始的时候不知道快了多少。

    重新制作出木枪，有了合用趁手的兵刃在手后，罗宾心里也复又多了些底气。不然手中空空，总觉少了些倚仗，略有些慌。现在紧握着手中木枪，他才重新镇定下来。

    他离去前跟大灰狼说的不假，确实是带着丑小鸭出来采药的，装也得装些样子。不过所采的药，就不是调配“七日断肠散”的了。这个方子里的药物他还没有寻全，眼下要用，根本来不及寻全制作。所以他只是随便采了些较合用的药，打算先蒙骗唬弄过去。反正大灰狼对这方面根本一窍不通，也分辨不出来。

    倒是丑小鸭这些天也跟着他学了点儿，还能稍微辨认出来一些。可是对于所谓的七日断肠散该用什么药，又包含了多少种药，她却也不知道。因此眼见罗宾现在所采的几味药，尽管有些是她认识的，甚至有些的作用完全是伤药。但她因为不了解，还以为七日断肠散里就需要用到这些药，因此也没有插口多问。反正对于罗宾的本事，她是从来不怀疑的。几乎罗宾说什么，她也都信什么。

    罗宾见丑小鸭没有插口多问，便也没有跟丑小鸭特意去解释。对于这个骗局，他确实打算要连丑小鸭也一起瞒着。不然跟丑小鸭说了实话的话，他怕这只小天鹅太实诚，可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在大灰狼面前说漏嘴，露了馅。所以，不如干脆连丑小鸭也一起瞒着，这样才更保险。

    罗宾带着丑小鸭转来转去后，最后来到了一片生长着高大鲜艳花朵的地方。这些花每一朵差不多都有脸盆大小，有的甚至更大。颜色鲜艳，散发出的花香也芬芳诱人。甚至闻的多了，还忍不住有些陶醉地醉人，能让人头脑昏沉不清楚。

    “罗宾，你来这干吗？这不是那些会吃动物的花吗，好危险的，而且你还说它们的花香有迷幻成分，闻多了不好，会被迷惑的。”丑小鸭见罗宾带着她来到这片地方后，立即不由惊讶地道。

    “这些东西是危险，不过只要不靠近，它们也做不出主动攻击。”罗宾道：“我需要用一朵，你别跟着了，我自己过去就行。”

第二十六章 食人花有什么用

    眼前这些长得鲜艳，散发出的花香甜腻诱人的巨大花朵，就是那种传说的食人花，靠捕食动物为生。

    不过它们并不会主动进攻，而是主要靠花香引诱为主。当把一些动物引诱到附近后，花瓣就会立即合围包裹起来，将动物吞没，然后就会慢慢消化吸收，成为其生长的养分。

    这些花朵长得十分巨大，而根茎与叶子则十分细小，显得完全不成比例。巨大的花朵，因为太大太重，每一朵都垂了下来。中间的花蜜芬芳诱人，似乎随时都能流淌下来。

    不过这些看着跟蜂蜜很像的花蜜，其实是这些花朵的消化液，有强烈的腐蚀性。要跟蜂蜜一样食用，绝对是巨毒，说不定都能把人的肠子给毒烂了。

    他其实并不知道这些花的具体名字叫什么，在这个世界上又是什么称呼。反正他前世在地球上是没见过，但却跟地球上一种传说的物种很像，便也就以“食人花”之名称呼了。

    这种花在森林中，其实主要以捕猎一些小动物为食，并不吃人。不过要是如果有人类进入它们附近的话，它们肯定也不会客气，反正是不会放过一切活物，但凡靠近，都会被当作食物。

    罗宾发现这些花，倒也是意外，昨天他追捕一窝野兔时，其中一只跑到了这边，然后一下就被一朵食人花给吞吃了，当时都吓了他一跳。如果不是亲眼见到那只野兔被吞吃，他也都认不出这些是食人花。

    毕竟眼前的这些食人花，实在跟他前世所听说过的那些描述可不像。这些花长得半点儿也不狰狞，不是一张大嘴的模样，花瓣里面也没有长着类似牙齿的东西，反而是十分鲜艳漂亮，散发出的花香也十分好闻诱人。就是闻多了，会有致幻作用。

    罗宾那天见到那只兔子的经历后，立即就知道了这些花的厉害之处，自然是不敢轻易靠近。对于其过于诱人的花香，也有些警惕。好在他修炼的内力对这方面有抗性，并不会稍微接触就轻易中招，察觉到其致幻作用后，也是立即就远远退开了。

    这些食人花，听起来恐怖，但实际上只要不靠近，也不会有任何危险。毕竟再怎么说，终归还是植物，是长在地上的，可不会做出什么移动攻击。只要不靠近，也根本不会主动攻击。

    吩咐完丑小鸭，等丑小鸭飞到一旁的树上后，罗宾就立即摒住呼吸，缓缓接近这些食人花。

    这片食人花大概有十几株，基本都有脸盆大小，大的就像是洗衣盆那么大。花瓣全都显得十分厚实柔韧，当把动物包裹在内后，绝不会被动物轻易挣脱或挣破。

    罗宾暂时闭住呼吸后，就不会受这些花香的影响。缓缓靠近离他最近的一株食人花，等距离到了约摸伸枪能够攻击到时，他就停下脚步，然后双手握住枪尾，对着这株食人花根茎处猛地一扫，当即“啪”地一声，将其拦腰扫断。

    在扫断其根茎的同时，上面的花朵猛地立即闭合，连带的所有叶子都颤动了一下，像在发出无声的惨叫。

    这些食人花在遭受攻击时，花朵也会立即闭合，以保护自己。其实也不仅是攻击，只要稍做碰触，其花朵都会闭合起来，尤其是触碰花瓣时，像是含羞花一样。但换言之，这其实也是它的攻击方式。有任何动物来到附近触碰时，就会立即闭合花瓣卷起地发动攻击。

    这其实根本就是种本能反应，无论攻击还是被攻击，都会先闭后其花瓣，紧紧包裹起来。

    这株食人花的根茎被罗宾以长枪扫断后，但见其流出的汁液并不是像大多草木一像是草绿色或无色的透明状，又或是些浅白色、乳白色之类，而是十分少见的血红色。并且十分浓稠，就像是动物与人类的血液一样，瞧起来倒也不禁有几分可怖。

    而这些血红色的汁液，竟也带着腐蚀性，一洒溅到地面上后，就立即发出“”的腐蚀声，还有些烟雾冒起。

    眼见如此，罗宾自然不敢以手直接接触，况且除了腐蚀性，也怕有毒。所以，他先以长枪将这株打断的食人花挑过来，然后以提前准备好的一根树藤绑缚起来。

    绑的时候，自然是避免接触其血红色的腐蚀汁液，以免把树藤腐蚀断。绑好之后，他便抓着树藤一端，拖着这朵被打断的食人花前进。

    丑小鸭见他成功弄断一朵后，不用他招呼，便立即重新飞回落到他肩头，好奇地问道：“你弄这么一朵要做什么，这东西又不能吃？”顿了下，还没等罗宾回答，她忽然恍然地眼睛一亮，先想到个答案地道：“哦，我想到了，是不是这东西就是你用来调配那个七日断肠散里的一味药？”

    “不是。”罗宾笑着摇了摇头。

    “那是做什么用？”丑小鸭不解地好奇问。除了这个作用外，她实在是想不到这朵食人花还能有什么别的用途了。

    罗宾所说的那个七日断肠散既然是毒液，而这食人花无论是其花朵里的花蜜，还是根茎里的汁液，看起来都是有毒的，显然就应该是用来调配这剂毒药的一味药草才是。

    “回去后你就知道了。”罗宾闻言后，神秘地笑了笑，却没有先回答她，反而是卖了个关子。

    丑小鸭见状，忍不住向他翻了下眼。但想了下，却也没有开口多问。她知道罗宾的性格，不愿意说的时候，再问也是不肯多说。反正回去就能知道了，也用不了多长时间。所以这点难耐的好奇，她还是能够忍受的。

    接着一路返回时，罗宾便没再做什么耽搁。只是拖了这么大一朵花，便不能像来时那般走得那么轻快了。有时还得小心避着，不让路上什么尖利的石头或树枝戳破这朵花。另外，也得小心着不让其汁液溅到自己身上。

    不过其汁液也有限，拖了一段距离后，到后面基本也就流尽了，不必再过于小心这点。

第二十七章 试探 叫花肉

    回到宿营地时，但见大灰狼杰克果然还老老实实地在火堆旁守着，并不断尝试着挥爪割破一只小猪的肚皮。可惜尝试了这么久后，看起来仍是没什么效果。只是把一只小猪肚皮上的一行毛差不多刮干净了，至于皮肤上，也就是划痕看上去更深了些。

    一只都没能成功，剩余的两只自然也是。不过杰克在剩余两只身上也做了下尝试，很可能另外两只中，其中一只的防御力更弱。虽然这三只小猪的防御力都同样强大，但肯定不可能完全一模一样，应该是略微有些差别的。只不过放在以前，杰克很难分辨出来，也根本没机会去分辨。也就是趁着现在三只小猪都成了尸体，他才敢放心大胆地一个个试，好找出最弱的那个，拿最弱的先开刀。

    眼下它一直不断挥爪抓割的这个，就是它所挑选出来的最弱的那个。可尽管已是算三只小猪中最弱的了，但它还是拿这只小猪没有办法，用力抓割了差不多有上百次了，除了把划痕增加的更深些外，还是没能破皮见血。

    当然，这其中也是它受伤之下，无法使出全力的原因。不过由此也可见，这三只小猪的防御力是多么强大，连死了之后，皮也是不好破。想要杀了吃肉，都得费些功夫。就是不知道肉像不像皮这么硬，万一也这么硬，没副好牙口的话，想吃都嚼不烂。

    “主人，你回来了！”发现罗宾带着丑小鸭出现在视线内后，大灰狼立即高兴地打招呼道。

    “嗯！”罗宾见状随便应了声，拖着身后的那朵食人花大步走过来。除了手里拖着的这朵大花之外，他身后背着的一个药篓里也采放了不少草药。

    这个药篓他是以一些比较细软的树木枝条编制成的，其实也不是专门用来采药，什么东西都能装。平常赶路时往身后一背，正好放些身上不便携带的杂物。

    关于这种枝条编织物，他前世并没有专门学过，最多是在一些影视剧或纪录片里见过。但那偶尔的见过，不等于一见就会。但他虽然不会，龙神殿里却有收藏关于这方面的书籍。所以他不会可以学，照着书上教的，多尝试几次，也就会了。

    龙神殿内并非只收藏有关于修炼方面的书籍，还涉及到经史子集以及其他各行各业各方面的。比如那套《天工开物》，就完全称得上是古代农业与手工业方面的综合百科全书，其中也有关于编织的，是对植物各部位的多方面利用。

    比如小麦这种农作物，麦粒能够磨成面粉食物，是用于充饥的主食。而麦杆就能利用进行编织，不利于编织的部分晒干后可作柴火烧饭，可谓利用的非常全面，半点不浪费。

    其他农作物，如玉皮米之类，也能进行编织，只是编的东西各有不同而已。

    这种编织品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像小麦这种草本植物，麦杆、芦苇、灯心草这类；另外一类就是木本植物的枝条了，比如柳树条、杨树条这种韧性较大的，还有竹子劈开也能进行编织。

    竹子可说是最好的编织材料了，只要劈开的粗细不同，就能编织各种不同的东西，粗细兼宜。能够编织的种类，可说是数不胜数。

    罗宾目前所经过的森林中，并没有遇见到过竹子，或类似的东西。倒是沿河岸，常见不少柳树。所以他这个蒌子，是拿柳树的枝条进行编织的。

    见到大灰狼还在，罗宾一点儿也不意外。其实他跟丑小鸭的这次离开，也算是对大灰狼的一个试探，看丢下大灰狼一个后，这家伙会不会跑。

    现在看来，这家伙还算是挺听话的，说不会离开，就果然没有离开。事实上，以他现在的身体受伤情况，也很难离开。至少从它之前的表现来看，连站起来都很勉强，就更别说跑了。

    不过刚才的那表现，也有可能是伪装，好故意迷惑罗宾的。事实上，它可能恢复的已经有能力跑了。但就算如此，它伤也绝对没有完全好。所以就算跑，也跑不过，跑不远。罗宾回来发现后，还是能够及时追上的。因此，也一点儿都不怕它怕。

    真要跑了，那才是死路一条，被追上后罗宾绝不会轻饶。现在听话地老害没跑，这才是最好的选择，也通过了罗宾的试探。

    “主人，非常抱歉，这三只小猪身上的皮实在是太厚太硬了，我真的是无能为力，完全破不开。”见到罗宾走过来后，大灰狼又立即向罗宾道歉地说道。

    罗宾看过它一直尝试的那只小猪后，也能看出它挥过的次数绝对不少，显然没偷懒。

    他本来也就没对此有抱多大期望，所以闻言也并不失望。反而是见大灰狼没偷懒，满意地略点了下头，道：“没关系，我们另试别的办法。”

    除了一直在尝试抓割这只小猪的肚子外，大灰狼也没有忘记罗宾临走前所交待的另一件事，看好篝火。不时会添点儿柴，此时篝火仍然烧得很旺，罗宾对此也很满意。

    火堆上架烤的剩下那几串烤肉，大灰狼也不客气地吃了。不过旁边的生肉却是没怎么动，还保留着。

    罗宾瞧了一眼后，先将手中拖着的食人花丢到一旁，然后放下背后的篓子，将里面所采集的一些特别大的树叶取出来。取出来后，他抱着这些树叶到旁边的小溪旁洗了手，并顺便将这些树叶清洗干净。

    差不多甩干上面的水珠后，罗宾走回来，将剩下的生肉分割成大小适中的块，然后以盐等调味料腌制，再接着用这些宽大树叶包裹起来。包好后，他到溪水旁挖了溪底的淤泥，再在树叶外面均匀地涂抹上一层泥。

    全部处理好后，他将这些用树叶淤泥包裹好的肉块，直接丢到火堆里去烧。丢进去后，就不用怎么管了，只管烧就是。

    这种制作方法，可以称为“叫花肉”。最典型的，应该是叫花鸡，那才叫美味。只是他答应了丑小鸭，以后永远不在她面前吃鸟，所以只能换个肉类，做叫化肉。

第二十八章 食人花原来是用在这里

    罗宾之前还尝试过用这种方法制作叫花兔，也是非常不错。今天晚上，则是再换个花样，做叫花野猪肉。

    丑小鸭之前就见罗宾用过这种烹饪方法，所以已是见怪不怪。大灰狼杰克则是第一次见，不禁在旁边瞧得目瞪口呆，完全不能理解。感觉罗宾这种做法，好像是在浪费食材。那用泥裹起来，还能吃吗？

    它身为只动物的话，倒是不太介意，平常捕猎，猎物血肉沾到泥土的情况多的是。但罗宾身为人类，难道对此也完全不介意吗？

    它在人类世界是待过不短时间的，也见识过不少人类的烹饪方法。但像罗宾眼下的这种，它真是生平第一次见。以前别说见过，根本连听都没听说过。所以不管做出来的食物能不能吃，又好不好吃，单是这种做法，倒也算是让它开了眼界了。

    鉴于现在的主仆关系，以及很明显的罗宾强它弱，大灰狼虽然很怀疑罗宾的这种做法，但自然是明智地没有开口多说，免得说错话惹罗宾这位主人不高兴。那到时候，可就是自己遭罪了。

    罗宾将所有的叫花肉块扔进火堆后，又重新到溪边洗干净了手，然后这才坐回火堆旁，将大灰狼所挑选出主攻的那只小猪尸体拉到自己身前。

    凑近端详了一番后，罗宾伸手拉过旁边系着食人花的那根树藤，将那朵食人花拉近到身旁。拉近之后，他拨出腰间的石刀，强行将这朵食人花闭合的花瓣撬拉开来。

    这朵食人花被他从根部打断后，已经是等于死亡，所以罗宾此时这般施为，这朵花也没有任何反应。

    将其紧闭的花瓣强行撬开后，里面的花密便坦露了出来。罗宾石刀伸进去，挑了一些花蜜出来，然后均匀地淋抹在身前小猪已经被大灰狼抓割了无数次的划痕上。

    这些看着跟蜂蜜很像的花蜜，其实是食人化的消化液，就是靠这东西来消化吸收被吞食包裹进去的动物。所以这东西，带有很强的腐蚀性。罗宾眼下，就是借着食人花消化液的腐蚀性来腐蚀破坏小猪坚硬的表皮。

    小猪们的防御力虽然很强，皮又厚又硬，刀枪不伤，水火难侵。但说到底，还是种有机物，并不是石头、金属这些无机物，最多也就是角质化了而已。所以既然是有机物，就能够被腐蚀。食人花的消化液，对有机物质也很有针对性。

    其实就算是石头、金属这些坚硬的无机物，食人花的消化液对这些也有不小的腐蚀作用。就像罗宾刚才以石刀伸进去挑舀这些花蜜，石刀上面就发出了声，还有轻微烟雾冒出，显然对他的石刀也有些腐蚀作用，只是不太强而已。

    此时将这些消化液淋到小猪肚皮上的划痕处后，立即就“”之声大作，有大量的烟雾冒出。显然食人花的消化液，对小猪坚硬的皮肤，还是很有针对性的，果然他的判断没错。

    只是，稍微淋上的那一些，显然不够，作用有限。罗宾见状，又找了片凹陷状的石块，稍加打磨，当作个石碗进去舀。

    他的石刀是打磨光滑的平面，产不太适合盛舀这些液体。刚才也就是为了尝试，才临时凑活用下。眼下见到有效，但量不够，就需要用到能一次盛舀更大量的工具了。

    何况他这把石刀之后也还有很多别的用途，不能在这里用废了。食人花的消化液，对他的石刀也还是有些腐蚀作用的。一次两次稍加接触可以，接触的多了，免不了也可能腐蚀坏，那就有点得不偿失，用在这里浪费了。

    用这个临时打磨的石碗多舀了些食人花的消化液后，罗宾对准小猪肚皮上已经被腐蚀出的一些痕迹，缓缓淋了上去。

    这一淋下，又是“”声大作，烟雾直冒。而冒出的这些烟雾是皮毛被腐蚀，所以气味也有点儿不好闻，带着些臭味。让罗宾不由闻得直皱眉头，只好又提时闭住了呼吸。

    这一遍淋过后，罗宾再看，就发现腐蚀出的伤痕更深了。他接着又再淋了一遍，然后等烟雾小去，声也没有什么的时候。连忙就着这道被腐蚀出的伤痕，用力一刀插了下去。

    这一刀插下去，虽然罗宾感觉到还是稍有些阻碍，但明显已小了很多。他接着加大力气再猛地一插，立即就听“卟”地一声闷响，然后便是一道鲜血随之喷洒出来。

    “太好了，终于成功了！”

    罗宾做这些的时候，丑小鸭与大灰狼自然是都在一旁专心观看。他们也很想知道，罗宾究竟用什么办法来宰杀这三只小猪。而丑小鸭见到罗宾的操作后，才明白罗宾弄一朵食人花是用在这里。

    此时眼见罗宾终于成功，一刀捅进了小猪的体内，破去了其表面的强大防御，丑小鸭立即兴奋地大声叫了起来。

    大灰狼见状，也是不由颇为兴奋，并连忙向罗宾道：“主人真是聪明啊，竟然用这种办法破开了小猪的防御。这花好像是食人花吧，没想到食人花的花蜜还有这种作用？”

    大灰狼也是常日在森林里游逛厮混的，显然也有遇见过食人花。没想到大灰狼口中的这个称呼，竟是跟罗宾命名的一样。看起来两个世界在这方面，倒是挺相通的。把这种吃动物的花，都叫做食人花。不过这名字，显然应该是这世界的人类所取的。动物们分辨归分辨，却哪里懂取这许多名字。

    大灰狼其实刚才第一眼瞧到的时候，就认出了食人花，当时也想好奇地问。不过在他以前的认识中，对这种食人花的印象也是跟丑小鸭一样。除了能吃动物，很危险外，其浑身上下显然是有毒的。因为只见食人花们吃动物，从不见什么动物吃食人花。除了它们本身具备攻击性外，应该是这种植物本身也是含毒的，并且还可能是剧毒。

    想到这点，大灰狼也猜罗宾弄朵食人花回来，很可能是用来调配那个七日断肠散里的一味药。他对此很有些害怕，也怕罗宾忌讳无意中让它知晓了配方中的一味，所以便故意装作不认识，没有多问。

    直到罗宾露了这一手后，它才发现原来食人花是用在这里的，而不是调配毒药的，也就不避忌这点了。

第二十九章 成功剥皮 浑身是宝

    将小猪的肚子划破开一道口子后，剩下的便比较容易了。里面的肉质虽然也挺硬，远比罗宾之前宰杀过的所有动物肉质更硬，但终究还是血肉，远没有其表皮那么强大的防御力。罗宾只需要多用些力，虽然费事，却还是能一步步将皮肉分离，将其外皮给剥下。

    平常的动物毛皮，如果不是他需要用到的，或皮质不好的，他一般只是把毛刮了，剩下连皮也都一起吃了。比如之前宰杀的那头野猪他就没剥皮，只是刮干净了毛，猪皮也是一道好吃美味的食物。

    但像这三只小猪的皮，就必须要剥下了。因为其皮的价值更大，吃了实在太浪费。而且像这么坚硬的皮，恐怕也不好烹饪，说不定烧上半天也没反应，吃起来根本咬不动。

    费了好半天劲后，罗宾才终于将这只小猪的皮给剥下，前后恐怕花费了一个小时还多。到剥完皮时，他之前丢进火堆里的那些叫花肉块，也早已成熟烧好，肉香味早已飘了出来。

    当闻到香味时，旁边的大灰狼惊奇不已，才明白罗宾的这种烹饪方法不是瞎来，而是一种很独特的烹饪手法。

    再当看到罗宾以树枝划拨出一块叫花肉，将上面已经烤干成块的泥土敲碎，接着拨开里面那一层树叶，显露出里面油光呈亮、色泽诱人的肉块时，更是口水都忍不住流了下来。

    罗宾看着肉块的色泽，也是不禁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在旁边挑了一根较干净的树枝，从肉皮上方戳下，试其软硬度。

    这一戳之下，肉皮轻松戳破，也很轻易地将肉块整个插透，这就表示熟透了，软度也适中。接着直接以树枝挑起这块肉，他送到嘴边尝了一口，只觉满口留香，瘦肉不柴，肥肉不腻，可谓刚刚好。

    剥这么一只小猪的皮，着实费力。罗宾弄完一只，又感觉忍不住有些饿了。当下尝过一口后，便大口吃了起来，也同时趁机休息。

    此时大块吃肉，着实很过瘾，就差大碗喝酒了。只可惜，他身边没有酒，只能喝点儿水。他倒是也懂得怎么酿酒，识海中的龙神殿内同样有关于酿酒的藏书。甚至不止有凡酒，还有关于如何酿制仙酒与玉液琼浆的。

    当然了，仙酒这些他就算懂得酿，也缺乏最根本的原材料。普通的凡酒，森林中倒是能收集到不少适合酿酒的原材料。可酿酒实在太费工夫，而且他也缺少许多合适的工具。他又不是要在森林里定居过日子，真用不着花费这么大功夫与力气去弄这些。他并不是特别好酒之人，所以也就偶尔吃肉时想来一口，顺便解解腻，倒并不是非喝不可的。

    吃着这块叫花肉的同时，罗宾将剩余的叫花肉也拨出火堆，然后向大灰狼道：“杰克，你也来一块，不必客气。”

    “多谢主人！”大灰狼早就在旁边看得流口水了，当下感谢一句后，就立即不客气地用爪子划拨过一块到自己身前，敲碎封泥，拨开树叶，大口吃了起来。

    尝过一口后，他觉着用这种烹饪方法制作出来的肉块，比刚才罗宾架在火上烤的那些肉串还要好吃。

    明火烧烤时，难免会有其中的肉汁流失。而且掌握不好火候的话，也容易烤干烤焦。而采用这种烹饪方法，就能把里面的肉汁与水分全部包裹锁起来，还有些那种树叶的特殊清香混合，更加香浓软烂，也不必担心火大而烤焦，因为外面还有一层泥土包裹。

    “好吃，太好吃了，主人真是一位烹饪大师，而且还能发明出这么独特的烹饪方法，我以前连听都没听说过。”大灰狼一边大口吃肉的同时，一边毫不吝啬地向罗宾奉上赞誉之词。它这可不是拍马屁，完全是大实话。

    这位主人别的本事先不说，单是厨艺方面，恐怕就是大师级别，反正绝对是它所遇见过的人里面最好的。它感觉这位主人的厨艺，恐怕都能当宫廷厨师了。

    “我倒不是我的发明，我也是跟人学来的。”罗宾虽然也很享受大灰狼的赞美，但对这种叫花类的做法并未自居其功。可能这种烹饪方法在这个世界是独创，前所未有，他称一句自创也不为过。但事实上，毕竟不是他原创，他还没这么厚脸皮。

    大灰狼见罗宾称不是他自己原创，倒也不由十分意外，愣了下后，不禁问道：“不是您的原创吗，可我以前完全没听说过这种烹饪方法啊？”

    “世界这么大，你没听说过与不知道的事多了！”罗宾笑了下，也没有去解释这个烹饪方法的来历。

    说罢不久，他便吃完了手里的这个肉块，然后又划拨过一块，敲碎泥封，再吃了一块。

    罗宾知道丑小鸭不爱吃肉，相比起来更爱吃水草与水果，所以也不勉强，这时便并没给丑小鸭一块。

    他自己连吃了三块后，打了个饱嗝，感觉已差不多饱了，便没再接着吃。闲坐着又休息一会儿，并顺便吃了颗水果解腻后，他便拖过那只被剥了皮的小猪，开始接着宰杀。

    先放干净血，血他也不浪费，以一口石锅盛了。平常他宰杀动物的血液，根本就不在乎，直接丢弃不要。比如之前的那头野猪就是，尽管他前世也有吃过猪血制作的血豆腐，但弄起来还要费些工夫，所以不如直接吃肉省事。另外，也是他打猎的肉足够，实在没必要去省那点儿血。

    但眼下的这三只小猪不同，这三只小猪可是异种魔兽。而魔兽据说浑身都是宝，所以血也不能浪费，说不定这些血液更有营养。而且如果小猪的猪肉太硬，不好下口的话，那这些猪血制作成血豆腐后，应该就比较软嫩了。所以至少有一样，是可以制作成美味的。

    当然了，肉他也不会浪费，就算很硬不好嚼，硬嚼他也得嚼烂咽了。毕竟是魔兽，而魔兽则浑身都是宝。

    在后天炼气阶段，炼精化气所修炼的乃是人通过日常饮食所摄取转化而来的精。所以在修炼的过程中，平常吃什么，就显得很重要了。

    练武消耗大，既要吃得多，也要吃得好，肉更是绝对不能少。如果能吃些大补的食物，如药膳之类，那在修炼之时，就会更有助益。通过饮食摄取转化而来的精更多更好，那炼精化气所修炼出的内力，也就更多更好，修为的进境也会更快。

第三十章 全部宰杀 一点不浪费

    除了血肉外，内脏器官也不能浪费，尤其最重要的是肝脏。罗宾在接着放干净血，开膛破肚，掏出这只小猪的内脏器官后，率先挑拣出了肝脏。

    只不过这只小猪的肝脏在取出时，却是已经破碎成好几块了，甚至有的部分都快碎成沫了。罗宾一见，就知道这是自己五殇神掌的杰作，这只也正是被他以五殇神掌攻击过的其中一只。

    也即是后来跟他打斗的那两只小猪中的其中一只，因为最先被他杀死的那只，是被他直一枪刺入耳孔，破脑扎死，根本没遭受过他五殇神掌的攻击。

    原本他之前还曾怀疑过，那两只小猪吐血变回原体时，到底是他五殇神掌的作用，还是变身的时间本来就已经到了，再坚持不住。现在看来，明显是有他五殇神掌的作用。因为这只小猪的肝脏，已经被他掌力入体，直接击中了。也只有他的五殇神掌，才会造成这种特殊的伤害情况。

    看到自己的这番杰作，罗宾对此也很满意，这正说明了他掌力的厉害。不过碎了也不要紧，碎了照样能吃，只是弄起来稍微麻烦点儿而已。

    其余的内脏器官，他自然也不浪费，全都保留了下来。本来他还因为没练到其他四脏，所以平常几乎不吃另外四脏，也是跟血一样，直接丢弃处理。

    因为内脏处理起来要更麻烦一些，做不好腥味也很大。所以不是必须品的话，也就没必要留着，还是吃肉更省事。但眼下这些小猪们浑身都是宝，也就不能浪费了，弄起来再麻烦，弄得再难吃，也要强忍着吃了。毕竟是魔兽，吃了更补，对修炼也更有帮助。

    当然了，肠肠脑脑这些他实在不爱吃以及一些实在不能吃的部分，他也没有强留。不过这些他也没有浪费地直接丢弃，边角料稍微处理一番后，就全都丢给大灰狼杰克了。

    这也是养宠物的好处之一，剩菜剩饭实在嫌丢了浪费的话，就可以丢给宠物吃。反正动物也不讲究，不嫌脏，甚至坏了馊了也不怕。人的肠胃受不了，动物则就完全承受的住。就算真吃坏了肚子，也不用在乎，反正只是个宠物。

    一些城里人养宠物精致，拿宠物简直当亲儿子一样对待，恨不得整天抱在怀里，还讲究陪伴什么的。拿宠物当主子，自称为铲屎官，是侍奉主子的。而且对此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但乡下农村人养宠物的话，就没这么讲究了。差不多经常拴在院里，最主要的作用是看家护院，还能顺便解决些坏了的剩菜剩饭，该打就打，该骂就骂。死了也半点不伤心，不是得什么病死了的话，死了也不浪费，还要杀了吃肉。

    罗宾前世并不是很喜欢养宠物，也难以理解养宠物的人的心态，尤其是那种恨不得把宠物当亲爹对待的。更有许多那种对自己亲爹亲妈不耐照顾，却对猫猫狗狗上心异常、细心无比的人。这究竟是一种什么心理，竟然对人不亲对狗亲？

    喜欢宠物的人可能有许多道理，但罗宾是完全不能理解，也完全不能认同的。宠物就只是宠物而已，宠一宠没关系，但要把这种关系置于所有关系之上，把宠物看得最重要，那这种人就完全是有病了，绝对的心理不健康。

    罗宾眼下对自己这只刚养的魔宠，看起来是很不错。但若是这只大灰狼真敢因此不知好歹，使唤不动，他绝对不吝大棒伺候。恃宠而骄者，就是欠收拾，收拾一顿就听话了。

    眼下这只大灰狼，他是刚收拾完的，伤都还没好全。所以尽管罗宾眼下看着对它不错，但大灰狼完全不敢有半点放松。只要罗宾没吩咐的，它绝对不敢轻易做，生怕惹罗宾生气。当然，罗宾要它吃的，它也不敢不吃。

    不过对于吃小猪身上丢下来的这些边角料，它是绝对半点不勉强的，巴不得能多吃一点儿。身为一只魔兽，它也很清楚魔兽浑身都是宝，眼下有机会，罗宾肯分它一点边角料，它感谢都还来不及呢，哪会放过不吃。

    另外，在此之前，它身为三只小猪的奴仆时，也是这三只小猪给欺负久了，成天都想着要吃它们的肉、吃它们的血来报仇。眼下这有了这机会，哪里会错过。吃这些小猪的肉，对他来说，也是种解恨。

    宰杀清理完一只小猪后，罗宾又如法炮制，将另外两只小猪也一并宰杀了。

    宰杀另外两只小猪时，罗宾停用了手里的石刀，而是改用宰杀的第一只小猪身上的一根肋骨。

    这些小猪身上的骨头，也是特别坚硬，简直比石头、钢铁还硬。这也是为何之前罗宾攻击两只小猪时，尽管每一枪每一掌上所携带的力量都很大，却是只能把小猪们打疼，而无法把它们打骨折的最主要原因。因为它们的骨头，真的很硬。

    罗宾在发现这点后，立即就用力掰断了那只小猪的一根肋骨，并剔除干净血肉，以这把肋骨当作匕首来用。他掰断的时候，刚好掰成一个尖头的斜裂面，尖头一边就非常锋利。虽然因为角度的关系，再加上不好握持，用起来不是特别趁手，但比他的石刀更硬更锋利，所以在宰杀另外两只小猪时，这把肋骨匕首就比石刀更能发挥作用了。

    全部宰杀处理干净后，罗宾先将三只小猪的肉腌制起来。然后便开始处理三只小猪的肝脏，这也是他最先打算吃的。

    再仔细清洗一番三颗肝脏并腌制起来后，罗宾又开始架锅熬制血豆腐。

    血豆腐的制作其实也挺简单，只需要在猪血中加些盐，然后不断熬制，就会慢慢变得浓稠，最后凝结成固态状。这个制作的难度，最主要是把握好火候。

    为免失败，罗宾另分了一堆篝火，以小火慢慢熬制，就是生怕做坏了浪费。毕竟这些材料也是难得，可遇不可求。做坏浪费的话，也着是可惜。

    好在，一直小火慢熬，就基本没错，最后终于一次成功。

第三十一章 给你一碗新鲜毒药

    熬制好血豆腐好，罗宾将其放在一旁自然冷却。等完全放凉后，会凝固的更好。

    等熬制完成时，那边三只小猪的肉也已腌制好。对这三只小猪的处理，罗宾并没有像那头野猪一样，分隔斩块。而是选择整只腌制，准备做三只烤乳猪。

    没切块，主要是因为这三只小猪的肉太硬，而骨头则更硬。非要切隔斩块的话，又得费一番功夫，说不定还有可能把他的石刀砍坏。那把小猪的肋骨匕首倒是更硬更锋利，可却不适合劈砍。而除了这两样外，他眼下手里就没有更适合的工具了。

    三只小猪在本体形态时，体型倒是都不大，就跟普通的小猪差不多。所以既然分隔斩块更费事，罗宾干脆就不剁了，直接整只腌制做成烤乳猪。

    制作烤乳猪时，罗宾仍是采用了刚才那种叫花式的做法。又在林中采了些宽大的树叶，将三只小猪包裹起来，一片不够就多用几片，再用一些细长的草茎当绳子捆缚起来。最后，则在外面涂上溪底采集的淤泥。

    有鉴于这三只小猪的肉质太硬，烹饪的时间肯定要相应延长。而明火烤制的话，时间太长，就容易烤干烤焦，到时更不好咬了。采用这种叫花式的做法，因为隔绝了明火，就不必太担心时长问题。罗宾打算丢在火堆里，直接烧上一整夜。

    当然，烧这么长时间的话，火就不必太大，保持小火就好。罗宾打算烧到入睡前，然后剩下的就不用管，等柴火烧尽自然熄灭后，还可以靠剩下火灰的余烬来加温。等余烬完全熄灭凉透，需要不少时间，所以光靠余烬就可以维持不短的时间。

    另外，采用这种叫花式的做法，一旦烧透，把里面的温度升起来后，那泥块里面也能锁住一些温度，散温很慢。原理就跟砂锅离火后还能保持部分温度一样，散温慢。砂土制的陶器这些，基本上都有这种功能，散温慢，能锁住一部分温度。

    这些加起来的话，就差不多可以维持一整夜了，至少也要四、五个小时。等明天一早起来后，刚好可以拿来当早饭。如果到时这三只烤乳猪还没熟透，肉还是很硬的话，那就补上淤泥继续烧，就不信再烧上一整天还不行。就算真的一整天都不够，那就多来几天。只要用足了时间，就不信烤不软烂。

    处理好这三只小猪，弄成叫花猪扔进火堆里后，罗宾就不用怎么管了。接下来，他开始制作这三只小猪的猪肝。至于其余的内脏器官，他却是也懒得费功夫，也直接提前腌制好，然后装进小猪的肚子里，跟着一块做叫花猪去烤了。

    倒是这些猪肝，他则另有打算，没有再烤，而是切片处理。然后另取了一口石锅，熬了一锅猪肝汤。

    石锅的制作倒也简单，就是寻块大小差不多，又质地坚硬密实的石头，把中间打磨掏空便是。他力气极大，又有内力在身，打磨起石头来，倒也不算怎么费事。

    石头虽然也很坚硬，但比起那三只小猪表皮的防御力来，还是要差了许多。至少石头他一刀砍下去，还能砍出不少碎屑，而对那三只小猪来说，他一刀最多就只能砍下点儿猪毛。

    不过这两口石锅，他倒不是眼下临时制作，而是前些天早就打磨制作好，这些天赶路一直带在身上的。

    罗宾之前还在林中采了些野蘑菇与野菜，这时熬猪肝汤时，也一并加了进去。最后的成品，味道也很不错，而且猪肝也不是特别硬。三只小猪的防御力终究是在表面，皮最硬。里面的肉就没那么硬了，再里面的内脏器官则更次之，强度恐怕跟一些普通动物也差不多。

    喝完一锅猪肝汤后，罗宾便开始为大灰狼杰克熬制那个“七日断肠散”，加了许多不知名的药草进去。最后熬制出的成品，颜色惨绿，味道刺鼻，一看就是毒药，说不是都没人信。

    可事实是，这一锅还真不是毒药，甚至算得上是内服的伤药。只不过他不说破，大灰狼又不懂药理，却哪里分辨得出来。就算是丑小鸭这些天跟着罗宾稍微学了些，也是弄不明白这一锅里究竟放了多少药，成品的药性又究竟会如何。

    看着罗宾忙活一番，最后倒出来的这碗惨绿的成品，大灰狼的脸色，也差不多成了这个色。这碗药它都不用尝，一看卖相，就分明是毒药，而且是剧毒的那种。

    虽然它之前是答应了罗宾的这个条件，可事到临头，看着这碗惨绿的“七日断肠散”被送到眼前，大灰狼的心里还是不禁下意识地极度抗拒的。这可是一碗毒药啊，弄不好，可能喝下去就直接死了。

    “主人，您真的能够保证，服下药后，七天内一定不会有事？”担忧之余，大灰狼又忍不住再次确认地向罗宾问道。

    罗宾一听，直接就把脸拉了下来，把木确放到它面前，冷哼道：“我的耐性很有限，你要是不喝，那不如就选择现在死吧？”

    大灰狼一听这话，就立即认怂地道：“我喝，我喝。主人说的话，一定是对的，说到就能做到，我怎么敢怀疑主人呢？”

    说罢，它看着面前这碗惨绿的毒药，还是忍不住犹豫了下。然后偷看了眼仍是面罩寒霜的罗宾，立即一咬牙，低头噙住木碗，仰头一口给干了。

    不喝就是现在立马死，喝了则还有机会活。这种选择对惜命的大灰狼来说，实在不难选。无论如何，它终归都是会选择保全自己。

    “咳咳……”喝的太急，让大灰狼忍不住有些呛住，松开碗后，不由连咳了几声。

    咳声未止，他忽然又大叫一声，感觉腹痛如绞，忍不住地一下倒地蜷缩了起来，可怜叫屈地向罗宾道：“主人，我肚子好痛，这不会是要立即发作吧？”

    “放心，这只是正常反应，过去不没事了。”罗宾见状，则是镇定自若，毫不无所动地道。

第三十二章 修炼突破 内力一重

    大灰狼闻言之下，见罗宾不管，不禁十分惊慌害怕，并且思忖着是否趁着眼下还没死，拼死偷袭上罗宾一下，说不定临死还能拉个垫背的。就算不能，也至少给这家伙来下狠的，总不能自己就这么白死了，而对方却毫发无伤，实在感觉太不值了。

    只是，他这般犹豫着，决心还没下，忽然肚子就又不疼了。来得快，去得也快，大概也就疼了几秒而已。

    察觉到忽然不疼后，大灰狼不由愣了下。然后随后发现，确实是不疼了，也没有再起反复，这才不禁相信了罗宾的话。这看起来，好像确实是刚服下“七日断肠散”的正常反应，就是会疼那么几下。也很可能就是疼的这几下，把这毒药深种在了自己体内。而且当得不到解药，毒性发作时，恐怕就会是这种疼法，直至肠穿肚烂而死，果然这药好毒。

    “看吧，就是这几下，过去就没事了，很正常。”罗宾见状，又是一脸云淡风轻地说道。疼的不是他自己，当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不过大灰狼喝下去会肚子疼，这也确实是在他的预料之内，而且是他有意为之。毕竟是“毒药”，哪能喝下去一点儿反应都没有。虽然他眼下这碗“七日断肠散”是假的，但装也得装得像。

    无论从颜色、味道，还是喝下去的反应，都必须向毒药看齐。哪怕事实上，这其实是碗伤药。当然了，也不能说里面绝对没毒。毕竟“是药三分毒”，再是好药，喝多了也会出问题。

    但他的这碗药里，确实没有哪一味是明显带毒的。只不过是故意下了两味药性相冲的药，分开来无论哪个，确实都没毒。但用在一起后，就会药性相冲，带来些毒性。但毒性也不大，只是会特别猛烈地让肚子疼上一会儿，最多事后拉肚子，除此外就不会有别的伤害了。

    考虑到大灰狼体型硕大，远比一般的狼大，再加上还是头魔兽，抗药性可能也远比普通的狼强许多。所以，罗宾刚才所下的那两味药剂量，也是超出了用在普通人身上的五倍。

    这个量，罗宾觉着应该够让大灰狼疼上一会儿。但事实是，大灰狼体质的抗药性，还要超出他预期之上，竟然只是疼了几处就立即没事了，根本没到一会儿。不过，这也就足够了，总归是有疼了几下，比完全没有反应要好得多。

    对于此，罗宾心中不禁还有些暗自庆幸，幸亏自己刚才是下了五倍的剂量。之前他原本还有考虑过三倍，如果真是三倍的话，那就量太少了，可能大灰狼根本没反应。好在他最终考虑到大灰狼的魔兽身份，还是选择了更多的五倍，终归是出了点儿效果。

    疼了几下就立即没事，知道这确实是正常反正后，大灰狼自然也是立即收起了它那个心思。不然现在还选择偷袭罗宾，那就绝对是找死了。事实上它刚才疼成那样，真要偷袭，也更不会有机会。只是“临死”前的万般不甘，让它产生了这不顾一切的疯狂想法。现在不再面前死亡，它自然就立即收起了，恢复了它的惜命本质。

    “果然是正常反应。我也绝对相信主人不会害我，不然就不会留我到现在了！”察觉到没事后，大灰狼便立即腆着脸地翻身爬起。

    “行了，这些话不用多说。”罗宾有些不耐烦地挥了下手，道：“我再交给你一个任务。”

    “主人你请吩咐，只要是我能做到的，一定尽全力去完成。”大灰狼立即掷地有声地下保证道。

    罗宾笑了笑，道：“不用你出什么力，就是今晚你负责在下面守夜，我要和甜甜上去休息了。”

    “放心，主人，我保证做到，一定会守好我们所有的东西。”大灰狼一听不是什么难声，又立即大声保证道。

    “嗯！”罗宾点了下头，道：“再看着点儿火，把剩下的柴烧完后，就不用管了。”

    旁边剩下的柴火，大概还可以维持篝火一两个小时左右。把这些柴烧完，再加上剩下的余烬，确实差不多就够把三只小猪烤熟了。如果不行，那明天就再接着烧。

    多了大灰狼这只魔宠后，罗宾与丑小鸭以后睡觉就安心了，在不太安全的环境下，也不必再轮流守夜。狼的听觉的与嗅觉都极为灵敏，稍有些动静，有别的动物靠近，都能够及时警醒。

    所以，让大灰狼守夜，也不必非要大灰狼一整晚不睡。以狼的天生警惕性，就算是睡着后，也仍能够保持警醒状态，可以随时警惕周围的动静。

    “好的，主人，我知道了，您放心，我一定做到。”大灰狼闻言，又立即答应道。

    “嗯，那就晚安吧！”

    罗宾又点了下头，也没再多说，抬手轻拍了下大灰狼的头，便转身带着丑小鸭跃到后面半山腰的那处山洞里。

    跃入山洞后，罗宾直接到了最里面，然后盘膝坐在一个角落里，向丑小鸭道了晚安后，便又闭目陷入了深沉的修炼中。

    他之前刚喝了由三只小猪肝脏所做的那一锅猪肝汤，现在差不多也开始消化，正是修炼的好时候，可以加速吸收这三只小猪肝脏中的能量。以形补形，补益他修炼《五殇真经》对自己肝脏所造成的伤害。

    他这一修炼，便是一整晚过去。

    下面有大灰狼守着，也是一夜无事，没出什么动静。

    当第二天天刚蒙蒙亮的时候，罗宾便睁眼收功而起。他虽然是深处于修炼之中，有些物我两忘，但对于身边及外界状况，也仍是稍有些感知。至少天黑天亮，他是能明显察觉到的。

    收功而醒后，罗宾瞧了眼旁边的丑小鸭仍在安睡，也没打扰，立即轻手轻脚地离开原地，然后翻身跃下了半山腰的这处山洞。

    他一醒来后，面上始终带着喜色，也就是见丑小鸭还没醒，才压抑着，不然忍不住都要高兴地叫一声来发泄了。

    那三只小猪果然不愧是魔兽，昨晚的那三颗肝脏对他来说确实是大补。经过这一晚的修炼后，他此刻的内力修为，终于成功突破到了内力一重。

第三十三章 修炼体系 境界划分

    华夏修炼体系中，武者阶段主要有四大境界，分别是外力境、内力境、真气境与先天境。其实能够踏入先天境的，就已算是半只脚踏入了修道层次，可窥长生了。

    不过若放在修道体系中，无论外力、内力，还是真气，都只算是后天阶段，甚至外力都不算。因为后天阶段，统称为后天炼气，外力境连半丝内气都没练得，自然不算，只算作是修炼前的打基础。

    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这是整个修行的三大阶段，也被分别称为初关仙术、中关仙术、上关仙术。所以修仙之术，有时也被称为过三关。

    而无论后天还是先天，其实都只在炼精化气的第一阶段。可见大道漫漫，长生之路艰难。

    一名武者要想修炼到先天境界，恐怕都要花费毕生之力，甚至都不一定能达到。资质潜力不够者，根本没资格问鼎先天，甚至于更差的，连真气境与内力境都达不到。有些练武之人，忙活了一辈子，都只还是止步于外力境的，也是大有人在。

    就像在这个世界，许多战士终其一生，也就最多能达到三级，止步于初阶战士，无缘中阶，激发不出斗气来。这样的战士，也多的是。不然拥有斗气的战士，就不会那么少了。

    每一名成功激发出斗气的战士，在大陆上无论哪个国家，都称得上是稀缺资源。就算是北大陆的雷恩帝国，斗气战士的基数更大，也同样很欢迎每一名斗气战士的加入。对于这种高端战力，只会嫌少，哪有会嫌多的。

    华夏武者体系的内力境是修炼打通体内的十二正经，所以内力境也因此被划分为十二重小境界，每炼化完成打通一条经脉，就是练成了一重小境界。而每一重小境界，都至少能够增加一千斤的基础力量。视每条经脉的长短不同，有的则增加更多。但平均下来，是每条至少一千斤到一千两百斤。

    《五殇真经》的修炼与许多功法大为不同，一开始并不是从十二正经入手，先炼经脉之精，也不是直接先炼丹田之精，而是先行修炼五脏之精。认为五脏的精华，也远高于普通的经脉之精与丹田之精，修炼出的内力质量更高，前期进境也会更快，且出手威力很大。唯一的缺点，就是会损伤自己的五脏，所以需要靠食补、药物等弥补自己五脏的损伤。

    不过，《五殇真经》的入门修炼，虽然是大辟蹊径，但终归也难脱整个修炼的这种体系。所以，在修炼时，也仍是会涉及到十二正经与丹田，修炼出的内力，也是主要存储在丹田。

    罗宾现在最开始修炼的乃是肝脏，所以也会涉及到与肝脏相连的十二正经中的足厥阴肝经。现在他修为提升，达到了内力境一重的标准，也就顺而行之，炼化打通了这条足厥阴肝经。而且本来在肝脏的修炼过程中，就会涉及到这条经脉。修炼肝脏之余，也有炼化打通这条经脏之效。现在内力的修炼积累达到，顺而行之，简直是如水到渠成，豁然而通。

    他这些天在森林中，虽然失去了王宫中的舒适安逸生活，也没有了为逃离王宫的那种迫切之心，现在已经逃出来了，但每日的修炼，他并未有任何放松。甚至比在王宫时，还更加艰苦用功。因为在王宫时，还得稍微避忌一些，而且每天小公主都来寻他，也让他抽不出许多时间，全用在修炼上。

    现在则就没有这许多困扰了，想什么时候练就什么练，想练多久就练多久。另外，毕竟还有克丽蒂娜这个女巫的威胁在，而这个女巫实在是拥有许多神秘诡异的手段。

    走出森林后，罗宾也无法保证就能完全躲过这个邪恶后母，说不准就有可能被随时找到。所以，提升自己的修为与实力，这也是很必要与迫切的。

    而且，在这个陌生的异世界闯荡，谁知道会遇到什么危险。他想游历世界，走遍天下，也需要拥有足够自保的手段。

    因此，在森林中的这些天，他的修炼不但没有松懈，反而比之前在王宫时更加用功。再加上森林中可以随时打到各种猎物，获取许多新鲜肝脏，所以他的修炼进境，也是与日俱增。

    终于在昨晚，加上那三颗小猪的肝脏进补，让他成功突破到了内力境一重。其实但是没有三只小猪的肝脏，他要突破，估计也用不了多久。本身这门《五殇真经》，就是套在前期进境颇快的魔道功法。这么快就能突破到内力境一重，他也一点儿不意外。

    不过现在就能突破，还是让他不禁充满了意外之喜，十分高兴。果然魔兽就是不同，魔兽的肝脏更补。

    大灰狼杰克十分警醒，罗宾才从半山腰的山洞上跃下来，它就立即察觉到地翻身而起，然后转看头了眼，发现是罗宾后，立即又更惊醒地向罗宾打招呼道：“主人早，不知道您昨晚休息好了吗，怎么起这么早？”

    罗宾含笑点了下头，道：“我一向都是起这么早的。”他说话时，已是边说边走了过来，等走到杰克身前后，他轻拍了下杰克的头，接道：“我昨晚休息得不错，辛苦你了！”

    “主人您不必说这些，这都是我应该做的。”杰克闻言，立即大表忠心地道。想起昨晚喝的那碗“七日断肠散”，它觉着以后更需要讨好罗宾了。不然稍有惹了罗宾不喜，罗宾不给它解药，那它可就死定了，而且还会死得十分痛苦。

    罗宾笑了笑，没接这话，转身越过它，走到了昨晚的火堆旁。

    火堆的余烬中，那三只叫花小猪便躺在里面，原本的淤泥早已被烧干结块，上面还沾染了不少炭灰，看着十分其貌不扬。

    罗宾走过去，蹲下身探手摸向其中一只，发现最里面还略微保留着少许温度。不过也就是他现在触感很敏锐，才能感觉到。若是普通的人的话，摸上去也只觉是一手凉。

    察觉到竟还有些温度，罗宾不禁满意地点了点头。这说明大灰狼杰克昨晚听懂了他的吩咐，尽可能地延长了篝火的燃烧时间。熄灭的晚，才能到现在还使三只叫花小猪里面尚保有些温度。

第三十四章 问路 小猪们的房子

    接着又探手摸了下另外两只小猪后，罗宾顺手将最后摸到的那一只提出余烬剩下的炭灰中。然后拔出腰间插着的石刀，轻轻敲碎一块泥封。一经敲碎，里面立即有香味溢出，而且还略微带些热气。

    罗宾轻轻嗅了一口，再又石刀割破一块里面包裹的树叶，然后观察了下色泽，便用刀戳向里面的烤肉。

    一戳之下，发现虽然还有些硬，但比起昨晚的生肉状态，已是软了许多，稍加用力就轻易戳了进去。以刀切割出一块后，他再观察了下里面的色泽。单以色泽来看，绝对是熟透了。

    接着他拿起这块，对在嘴边咬了一口。这一咬，发现比起昨晚的野猪肉来，还是要硬了不少，咬起来要费些力，而且有点柴。但总的来说，也不是咬不动。口感有点儿像他前世吃过的那种风干牛肉干，也是挺硬的，咬起来比较费劲，不过越嚼却倒是越香。眼下这小猪的烤肉，就有点类似。当然，口味上来说，还是更偏向猪肉味。

    嚼烂一口咽下后，罗宾不禁点了点头，觉着还行。这个硬度，是可以接受的。当然，再软烂一点儿的话，应该会更好吃。但目前的程度，也还行。

    想了下，罗宾决定这只就这么吃了。剩于的那两只，则不妨再烤一烤，看是否还能够烤制的更软烂一些。

    “主人，怎么样，还可以吗？”大灰狼在旁边瞧着罗宾尝试时，也是不禁关心问道。毕竟昨晚算是它掌握的火候，如果罗宾不满意的话，很可能会怪罪到它身上，甚至可能处罚它。事关自己是否会遭受到处罚，它当然要关心一下。

    “还行，就是稍微有点儿硬！”罗宾回答过后，又咬了口一口手中的猪肉，然后把剩上的大半块直接丢给了大灰狼，让它自己去尝。

    大灰狼一见，立即扬头十分准备地以嘴接中，然后嚼咬起来。边嚼边尝中，它道：“这三只小猪肉那么硬，确实是难烤一点儿。不过这个硬度，确实还可以，能咬得动。最重要的是，味道非常不错，这都是主人的功劳。”

    罗宾笑了下，挥刀打碎这只小猪剩下的泥封，向大灰狼问道：“你伤怎么样了？”

    大灰狼一边还嚼咬着嘴里的烤肉，一边抖搂着活动了下身子，向罗宾展示道：“已经好多了，行动绝对没问题，可以帮主人打猎了。”顿了下，又道：“这还要多谢主人，昨晚让我吃了些三只小猪的肉。这些魔兽的肉，能够帮助我恢复得更快。”

    它能恢复得这么快，确实需要感谢罗宾。不过不仅有关于三只小猪身上切割下的那些罗宾不想吃，有些也不能吃的边角料，还有罗宾昨碗喂给它的那碗“七日断肠散”。

    这碗“毒药”，其实是一碗伤药。跑除过罗宾特意添加的那两味相冲的草药所造成的短暂腹痛作用，剩下的可都对治疗与恢复内伤很有帮助。

    但罗宾对此，自然是不会说破。当下又笑了笑，剥开小猪身上包裹的树叶，又给自己切割下来一块烤肉，送到嘴边咬了一口。

    大灰狼眼下已是他的魔宠，能够尽快恢复伤势与行动力，当然也会对他更有帮助。所以昨晚既然要弄些药装样子，便也不妨弄些对恢复大灰狼伤害更有帮助的伤药。只要他不说破，大灰狼就绝对想不到。

    这只小猪还保留了些温度，所以趁着还没凉透，罗宾便坐在一旁开始吃了起来，当做自己的早餐。一些比较难咬与不喜欢吃的部位，罗宾又切下来丢给了大灰狼，让大灰狼也跟着沾了些光。

    吃完早餐后，罗宾便打算要继续赶路，所以剩下的那两只叫花小猪，他打算等今天晚上宿营时，再接着烧烤，不必现在就弄。

    想到赶路，罗宾想起旁边的大灰狼在人类世界待过，又在森林里混了不短的时间，便立即转头向大灰狼问道：“杰克，你知道走出森林的路吗？”

    “知道，我的主人。”杰克闻言立即道，“而且我还知道好几条，可以分别通向不同的人类村庄与城镇，不知道主人打算去哪儿？”

    “最近的一条通向哪里？我想尽快走出森林。”罗宾接着问道。

    大灰狼抬起头，伸出一只前爪指向远处的那条河流，道：“您只需要延着这条河走，就能通向离得最近的一个村庄。那个村子，好像叫约克村。”

    “哦！”罗宾闻言，不禁笑着点了下头。大灰狼的这个回答，跟他之前在王宫内所看到的地图上标注的一样，看来确实没错。

    “那大概还有多久的路程？”顿了下后，罗宾又接着问道。

    “快的话，两天就可以到。走慢点，三天也差不多了。”大灰狼回答道。

    “那确实是不远了！”罗宾顺着流河凝望向远方，轻叹了声。

    “不知道主人您是从哪儿来？”说起要去的地方，大灰狼忍不住好奇罗宾是从哪儿来的，多嘴地问了一句。

    罗宾闻言，却是不由拉下脸，道：“这个你不需要知道。”

    “是，我多嘴了，我不该问的，主人您别生气。”大灰狼见罗宾有些不高兴，立即慌张地道歉。

    罗宾摆了下手，道：“以后不该问的，千万别多问。我需要您知道的，自然会告诉你。”

    “好的，主人，我以后一定会遵从您的这个命令。”大灰狼立即老实地听令道。

    但顿了下后，却忽然欲言又止，想说什么，但想了下，又似乎不敢说。

    罗宾注意到后，立即沉着脸问道：“想说什么？”

    他确实不喜欢话多的人，更不喜欢话多的宠物。但眼见大灰狼这般样子，却也是不禁有些好奇地多问了一句。

    “主人，您别生气，我不是要问您什么。我只是，有个建议。”大灰狼瞧着罗宾的脸色，小心翼翼地道。

    “哦，什么建议？”罗宾闻言，不禁更加好奇地问道。

    大灰狼道：“那三只小猪，有一所房子，就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它们确实吃过人，我就帮它们捉过。所以，房子里面，有不少人类的东西。我想，您可能会需要用到。”

    说话间，上下瞧着罗宾身上简陋的打扮，意思不言而喻。

第三十五章 小猪们的收藏

    罗宾一听大灰狼的这话，便立即更感兴趣了。他现在浑身上下，无论穿的衣服，还是手里拿的武器，乃至脚下穿的鞋子，全部都是十分简陋，基本都是森林中就地取材做的。但因为缺少许多必备工具，做也做的十分粗糙，想精致也精致不了。

    他现在可说是衣不蔽体，只下身围了条兽皮裙，上半身就完全赤着。也幸亏现在还是盛夏时节，天气炎热，否则若是冬天的话，就更不好熬了。不过如果他内力修为深厚的话，倒是能做到寒暑不侵，既不怕冷，也不怕热。

    但以他现在的这点儿内力，却是还远远不够。而且衣服对于人类的作用，也早已不只是保暖，最主要的还有遮蔽身体，保护自己的私密部位。

    罗宾不清楚人类的羞耻心究竟是什么时候诞生的，但对于大部分文明社会来说，无论古今中外，穿衣遮体这都是必须的。而且这既是对自己身体的保护，也是对他人的尊重与礼貌，是种礼仪。

    就比如罗宾前世所出身的华夏文明，“华夏”二字的解释，乃是“服章之美谓之华，礼仪之大谓之夏”，直接就体现在了穿衣与礼仪方面。可见穿着精美的衣服，持着有序的礼节，就是文明的体现。

    否则，衣不蔽体，坦露身体，不讲礼仪，就是蛮夷了，是没进化的野蛮人。罗宾尽管出身于现代社会，一些华夏文明的老传统传下来的很少了。但就算是现代文明，出门穿衣服，这也是最基本的常识。

    当然，也不乏有某些个体为了某些特殊原因而裸奔的。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这都是最基本的常识与礼仪，无论东西方皆是如此。只有在一些十分落后的原始部落，还保留着些野蛮的陋习。

    罗宾眼下是条件如此，只能因陋就简，而且目前在森林中，一直都是他一个人，并没有遇到别的同类，所以也不必太在乎这些。但如果是走出森林的话，还是这副打扮，别说其他人怎么看他了，他自己就会首先感觉很不自在。

    所以，武器简陋这些倒还在其次。而且以他目前在森林中所面对的大部分野兽来说，这些武器也足够用了。就算不够锋利与坚硬，凭他千斤以上的力量加持，也足够造成很大的伤害，甚至一击毙命。也就是遇到三只小猪那样的变态，才会在这方面吃亏。可像三只小猪这样的异种魔兽，也绝不可能每天都遇见。

    这片连绵的山脉与森林中，虽然偶有些魔兽出没，但并不以盛产魔兽著称，大部分都还是普通野兽。像罗宾昨晚一下遇到包括大灰狼在内的四只魔兽，这绝对是非常少有的遭遇。

    快的话，还有两天路程就可以走出森林。罗宾不认为在接下来的两天内，还会遇到什么魔兽。而且越是接近森林边缘，接近人类的聚居地，别说魔兽，就连普通的猛兽与动物也会较少出没。动物们也不傻，会特意避着人类。不然离的近的话，肯定早就被人狩猎宰杀了。

    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些挨着山林的人类村庄内，怎么可能会没人进山打猎？恐怕不止有，还会很多，甚至说不定村里的所有人家都是猎户。

    即将要走出森林，武器简陋这方面罗宾可以忍受与对凑，但衣服这方面，他就很难对凑了。不说穿得多好，怎么也得至少干净整齐一些。可他现在，连件完整的衣服都还凑不到，就更别说别的了。

    他原本的打算是，在接近到某个人类聚居地后，先别急着出去。而是等到晚上，先偷偷潜进去弄几件合适的衣服穿上，然后第二天再正式踏入进去。

    不过现在有了大灰狼提供的这条信息，他就有了更快与更近获得一套完整人类衣服的途径，不必再去偷人家衣服了。而且像这种事，也未必就能十分把准，不出半点意外。

    毕竟村子里的情况，他完全两眼一抹黑，半点不了解。就算他对自己再是信心十足，也料这种小村子里不可能有高手坐镇。但相比起来，明显还是到小猪们的房子里获取更有把握，而且这个也更近。

    就算只基于就近原则，也该选这个。而且小猪们的房子里，所留存下来的人类物品，肯定也不止有衣物，应该还有武器、工具，包括一些财物。

    这些对罗宾来说，也都很重要。尤其财物，可以说是进入人类社会后的必须品。虽然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却是万万不能的。一文钱难倒英雄汉这种事，例子不要太少。

    想要在人类世界中生活，钱是必须的，几乎无论干什么，都需要用到钱。没有钱，甚至有可能寸步难行。

    罗宾在问过大灰狼后，也印证了自己的猜测，这些东西确实有。甚至这三只小猪也有跟巨龙一样的爱好，喜欢收藏亮晶晶的东西。无论金币、银币、铜币，还是宝石之类，小猪们暗都喜欢收藏。简言之，也可以称为爱钱。

    所以，它们不止收藏了杀死的人类身上的这些财物，在森林中游逛时，遇到一些什么珍贵的亮晶晶东西，也会捡回去收藏。其中一些，可能纯粹就只是亮晶晶，瞧着漂亮，但实际上没什么价值。但另外一些，也很可能价值不菲。

    大灰狼虽然在人类世界待过不短的时间，但对宝石这方面可真没什么研究，只能这样回答罗宾。

    但就算如此，罗宾也仍是很感兴趣。其实他的主要兴趣，倒不在于小猪们究竟收集了多少财物，而是究竟有没有。钱多钱少的，他其实不太在乎，只要有点儿就好。

    最主要的是，重新踏入人类社会后，兜里有钱，心里不慌。多少揣着点儿，就能有些底气。

    尽管他目前在打猎的过程中，也有收集了不少动物皮毛，这些出去后也能售卖换钱，但售卖也需要时间与过程。万一不太顺利的话，他身上半个铜子也没有，那就不太好办了。

    所以能提前预备点，那是再好不过。当然了，没人会嫌钱少，他也不例外，最好也能多多益善。

第三十六章 布兰妮公主的第一仆人

    听完之后，罗宾根本没作多少考虑，就立即接受了大灰狼的这个建议，这确实是一个有用的好建议。

    为了表扬大灰狼，他还特地撕下一只小猪的后腿，扔给大灰狼，算是给大灰狼的奖赏。

    不过想起大灰狼所说的，三只小猪真的吃过人，这让罗宾不禁稍微有点恶心感，一时对面前的小猪难以下咽了。如果小猪们真的吃过人，那他现在吃小猪，是不是等于间接吃人了？这么一想，就不禁有点恶心了。

    许多动物们不在乎吃同类，真到饿的不行，而又找不到食物的时候，也会免不了自相残杀。甚至一些动物的习怪，就是会把死去的同类吃掉。

    人类的发展史上，其实也有这种事，甚至有传说中的食人族，就是专门吃人的。就连史书上，也常有易子而食这种描述。但罗宾对这种事，是无论如何接受不来的，想一想就恶心想吐。

    只是他恶心了半天，却实在也吐不出什么来。不知道是心里因为没有亲眼所见，还是不太相信小猪们吃人这是真事，或是因为他自己心理强大，又或什么别的原因。反正他就是想一想恶心，但真吐却吐不出来。

    不过，面对着剩下的这只小猪，他暂时也没什么食欲了。想了想后，干脆把剩下的也全都丢给了大灰狼，让给大灰狼去吃。

    只是，他现在吃剩下的，也只剩了半只。刚才吃下肚子里的，已经差不多有半只了。想一想，不禁还是恶心，连忙起身离开，拿了颗昨天采摘还剩是的野果咬了几口，总算是压下了恶心感，之后也尽量不再想这件事，平复自己的心情。

    他这边一颗果子还没吃完，忽然半山腰山洞里的丑小鸭也睡醒了过来，向他叫了一声，打声招呼，便展翅飞落下来。

    眼见丑小鸭飞来，罗宾连忙展翅接住。然后跟丑小鸭打过招呼，简单说了两句后，他就向丑小鸭说了大灰狼刚才提的那个建议，以及他的决定。

    丑小鸭对于他的任何决定都几乎不会反对，这次自然也不例外，很高兴地支持与答应。

    罗宾对于她的答应，自然也不意外，主要也就是通知丑小鸭一声。另外，征求丑小鸭的意见，这也是他对丑小鸭的一种尊重。就算他明知道丑小鸭不会有任何反对，一向支持他的所有决定。但他该问的还是要问，该征求的还是要征求，要一直把丑小鸭摆在他的同等面上。这么做，也是帮丑小鸭竖立她的自信。免得这只小天鹅因为自己目前的丑陋，而总是难免有些自卑。

    就算丑小鸭现在已经确实很肯定，她真的是一只还没成年的天鹅，而并不是一只天生丑陋的小鸭子。但一天没能真的长大蜕变，成长为真正的天鹅，她之前一直所累积起来的自卑感，也就始终有些难以完全消除。

    罗宾也是有察觉到这点，所以一直都在帮她竖立自信。

    再次想到这点后，他忽然心中一动，转头向大灰狼道：“杰克，我应该还没正式为你介绍过。现在我就为你郑重介绍一下……”说着话，托着丑小鸭举在大灰狼的头前，接道：“这是我的朋友布兰妮，她是一只小天鹅。以后，她也同样是你的主人。她说的所有话，吩咐的所有事，你都要听从，知道了吗？”

    大灰狼闻言，不由大为惊讶。之前罗宾确实没有跟它正式介绍过丑小鸭，所以它只是依据自己的观察来判断。依它的观察看，它原本还以为这只丑鸭子也是罗宾的一只宠物呢，也就是投靠的早点，所以获得了罗宾的宠爱。

    却没想到，罗宾这一正式介绍，它才发现自己的观察完全错了。这只丑鸭子竟然不是罗宾收养的宠物，而是罗宾的朋友，并且罗宾还要让它也视这只丑鸭子为主人。这简直毫没道理，它非常不服。

    就算这只丑鸭子确实不是只普通的鸭子，而是一只还没长大的美丽天鹅。但就算真是天鹅，应该也就是普通天鹅吧，没见她有什么厉害的本事。不过就是只普通的鸟而已，怎么就骑到自己这只堂堂魔兽的头上去了。

    只是，大灰狼尽管不服，甚至瞧着丑小鸭的目光都开始有些不善了，但随着罗宾的一声冷哼，这只惜命的大灰狼就立即不由自主地浑身颤抖了下。然后，立即低下它高贵的魔兽头颅，向罗宾道：“遵命，主人。我以后一定会把布兰妮也视为我的主人看待，她的一切命令，我都会无条件地听从与服从。”

    说罢，又立即向丑小鸭说道：“布兰妮主人，杰克向您效忠！”

    “罗宾，这，这不太好吧！不用这样的，你管着就行，我也没什么要它做的！”丑小鸭对于罗宾忽然做出的这个决定，则是不禁有些慌乱地不想接受，也似乎有些不敢，觉着自己指使不了大灰狼。另外，也觉着自己有些不配。她有什么本事，能够做这只大灰狼的主人呢？又有什么本事，能让其甘愿心服地效命听从？

    “就这样决定了，你以后就会习惯了。”罗宾收回手，看着丑小鸭笑道：“毕竟，你也是位尊贵的天鹅公主。身为一位公主，怎么能没有仆人与手下呢？以后，这只大灰狼杰克，就是你最忠实的第一仆人。”说罢，又向大灰狼问道：“杰克，你记住了吗？”

    大灰狼听罗宾这么说，又是不禁一愣，没想到这只丑小鸭，竟然还是位天鹅公主，也不知道真的假的。但不管真假，他此时反正是不感质疑与怀疑的，听到罗宾问他的话后，立即就恭敬地领命道：“记住了，我尊敬的主人，还有尊贵的布兰妮公主殿下。”

    听到大灰狼的这个称呼，丑小鸭尽管听起来有些不适应地不好意思与害羞，但另一方面，却也不禁有些稍稍窍喜与高兴。

    她似乎真的是一位公主了，笑了下，她悄悄地更昂起来自己的头，也更加感激地看向罗宾。

第三十七章 守住底线 五殇魔君

    罗宾其实也看得出来，大灰狼对于他把丑小鸭也置于其上，设为主人是非常不服气与不甘心的。

    只是，不服归不服，不甘归不甘，大灰狼最终也没敢拒绝反抗，而是很听话地服从了这个命令。这让罗宾也很满意大灰狼的表现，当下又把另一只烤乳猪赏给了大灰狼。

    反正自从听大灰狼说了小猪们吃人的事是真事后，他就对小猪的肉有些难以下咽，没有食欲了。既然他自己不吃，为免浪费，最后肯定还是免不了便宜这只大灰狼。他现在当成赏赐赏给大灰狼，这也是废物利用。

    把本来最终就可能属于大灰狼的东西当作赏赐，而提前赏给大灰狼，这算盘也是打得够响，而且还能收获大灰狼的感激与忠诚度。

    这也是种很明确的表示，只要大灰狼以后够忠心，并且无条件服从他的一切命令，那他绝对不吝给予其丰厚的赏赐。反正跟随他这个主人，是不会吃亏的。当然，做为奴仆与魔宠，肯定也免不了吃苦。要用吃苦耐劳，听话效力来换取丰厚的赏赐。

    又获得了一只小猪的赏赐，大灰狼也确实非常高兴与感激。小猪们可是魔兽，而且是比它更厉害的魔兽。所以，这并不只是一份美味可口的食物，吃下去后，还同样能够增长它的力量。

    罗宾对此自然也很清楚，而且他是已经通过昨晚那三颗猪肝，而获得了明显的突破的。所以，他很清楚这三只魔兽小猪的作用。果然魔兽浑身都是宝，确实很补。他昨晚只是吃了三颗猪肝，就帮他突破到了内力境一重。那把剩下的三只小猪所有肉与内脏全都一起吃了，肯定也会更补，说不定还能再练上去一重也未可知。

    只是，他在刚才听了大灰狼的那番话，知道小猪们确实吃过人后，也真是对小猪的肉有些难以下咽了。就算明知道吃下去会对自己更有好处，也是生不起食欲来。就像是良药苦口，虽然知道是良药，但因为太苦，还是有些不想喝。

    小猪们的肉倒是不苦，而且经过他昨晚的精心烹饪，还很香。可因为小猪肉们吃过人，他现在吃小猪，就等于是间接吃了人肉，这一点实在让他很难接受。因着这点，他就算明知道全部吃光更有好处，也是有些难以下咽。别说真吃了，一想到都想吐。

    做为一个来自地球现代文明社会穿越过来的人类，罗宾对此真的是接受不了。而且无论做什么事，总归是要有底线的。增强自身的修为，让自己更强大，这确实很有必要。但也不能为此，就毫无底线地去选择一切能够增强自己力量的手段。没有任顾忌与底线，完全的不择手段，那就真是入了魔道了。

    尽管他现在修炼的《五殇真经》就是部魔功，但他还是要守好自己的本心，守住自己的底线，不能真为了修炼，就入了魔道。

    有些人觉着入魔也未必就有什么，魔道中人才是真性情，敢爱敢恨，敢杀敢拼，而正道则大多是伪君子。常有那种不屑正道，反而向往魔道之人。但在罗宾看来，这些人对正魔的分辨，恐怕只流于表面，对真正的魔道根本就缺乏足够了解。

    不是毫无忌违地表达自己的真性情，又能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就是魔了。真正的魔，根本就毫无人性可言，甚至缺失必要的感情。所谓的真性情，其实是毫无逻辑的疯狂行为。做事不择手段，这只是最基本的。行事也基本毫无底线，滥杀无辜，无论老人、女人还是小孩，全都下得去手。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敢于犯一切恶行。

    不谈别的，就拿罗宾目前所修炼的这套《五殇真经》来说。这套功法因为是从自身五脏着手，修炼会损伤到自己的五脏器官，所以需要食用相应的五脏，以形补形来进补。

    而这种进补，按书中所说，效果最好的，是同类的五脏，也就是人的。且最好是生吃，这样效果才能够达到最佳。

    所以，为了达到最好的修炼效果，与最快的进境提升，就可以为此去杀人吃人。这种行径，不是魔是什么。

    最重要的是，这还并不只是书里面说说的理论描述，而是真正发生过的。

    这部《五殇真经》的创作者，号称五殇魔君，就是头号实践者。在书中自述，是真吃过同类的五脏的。甚至还描述有不少详细吃法，如切片蘸食什么佐料，配以什么酒水之类。好像说的不是在生吃人的心肝脾肾肺，而是在说如何吃生鱼片。

    甚至还有描述不同的人，其五脏口感有什么不同。对自身的补益方面，又有什么不同。像男女老少，当然是有分别的。其声称最美味的，是婴儿的五脏。而且还要是出生不久的婴儿，这也是最补的。因为才出生的婴儿，体内先天之气未脱，保留有胎中带出的先天之精。

    像五殇魔君这种人，如何不是魔？简直是彻头彻尾的恶魔，完全丧失了人性，根本就不能视之为人了，这才是真正的魔。

    而这于魔道之中，并非什么独特个例，甚至称得上是普遍现象，比这更残忍与没人性的都有。真正的魔，根本超出人的想象之外，你不知道他们能把恶发挥到什么地步。

    罗宾对于《五殇真经》中关于这段的描述，完全是跳过不看，只觉看一眼都会引起极度的心理不适。他把这套功法拓印到识海时，也是直接抹除了这一部分，免得真刻在脑子里后会影响到他，他可不想成为这种魔头。

    所以，就算吃小猪们的肉确实能够更有益于他的修炼，增长他的功力。但为了守住自己的底线，他也宁可不吃。

    就像之前他为了逃离王宫时，也是迫切希望能尽快提升功力。但就算当时那么迫切，他也没有去尝试做超越这个底线外的事。而现在已经没那么迫切，自然更不会去尝试。

    不靠这些，他的修为与功力也同样能够增长，只是会稍微缓慢一些而已。但慢一点儿没关系，他能够接受。可超出底线，他则完全不能接受，想都不会去想。

第三十八章 魔兽体内无魔核

    让大灰狼杰克正式认了丑小鸭布兰妮为主人后，罗宾接下来就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动身赶路，前往三只小猪的房子。

    在他收拾的过程中，丑小鸭也帮不上什么忙，罗宾便让丑小鸭趁这时间吃点儿昨天采摘剩下的水果当早餐。等丑小鸭差不多吃饱后，他也已经收拾完毕。

    天鹅虽然是大型鸟类，但就算是完全成年的天鹅，也没多少负重力，背不了多少东西。所以，更别说现在的丑小鸭了，能让她自己一直保持飞行就不错了。之前赶路的时候，所有的东西，基本全部是由罗宾携带。

    开始时倒还简单，除了一杆木枪与一袋飞蝗石暗器外，就基本没有太多的东西了。但随着后来置办的东西越来越多，每次赶路收拾行装时，不免也就麻烦了些。

    至于负重，倒不是什么问题，以罗宾目前的力量，背着一匹全马甲的战马前行，也不是什么事。就是零碎的东西太多，收拾起来稍有些麻烦。全都带在自己身上，虽然重量不是什么问题，却也多少会有些碍事。

    不过现在好了，有了大灰狼这只可以充当坐骑的魔宠，罗宾接下来就把所有的东西全都让大灰狼背着，他自己只需要随身携带兵器，就轻松多了。为了方便让大灰狼背负，篓子里装不下的，罗宾全部以绳索绑缚起来。两边重量维持平衡，让大灰狼驮着。

    其实罗宾之前置办的东西也不多，一个篓子就基本装下了。也就是昨晚剩下的食物太多，所以今天才多加了不少量。

    首先就是还剩下两只烤乳猪，虽然罗宾已经赏给了大灰狼一只，但大灰狼吃完之前罗宾没喂口再吃的那剩下半只，便已差不多饱了，所以决定留到中午吃。再加上还有罗宾没赏的另一只，这两只自然要带着。这两只烤乳猪可不仅仅是食物，还是吃下去能够增加自身力量的珍贵魔兽，自然不能浪费。

    就算罗宾不吃，也可以留着当赏赐给大灰狼。现在这只大灰狼是他的魔宠，大灰狼的力量增强了，对他来说，也是更有帮助。

    除了这两只烤乳猪外，剩下的便是那些叫花肉块了。罗宾昨晚把剩余的野猪肉全都切块制作成叫花肉了，毕竟现在天气炎热，生肉放一晚很可能会坏，根本过不了夜，而做熟就能相应多保存一些时间。剩下那些没吃的，罗宾全都还保持在泥封状态，并没敲碎取出。这样以泥块封存隔绝了空气，相当于半真空状态，也能更利于保存。

    剩下的这些叫花肉还不少，足够罗宾再吃上一整天了。有这些现成的熟食，今天自然就不需要再打猎了，当然要一起带着。

    全部收拾妥当，让大灰狼驮负好后，罗宾挥着木枪往前一指，道声“出发”，大灰狼便立即当前而行，在前面带路。毕竟三只小猪的居住地，也就只有它知道。

    有鉴于大灰狼昨晚刚受了伤，现在还没好全，再加上此时又背了不少东西，所以罗宾也比较体谅，此时并没有自己也一起骑上去，而是在后面步行跟着。

    丑小鸭则是如往常一般，在天空中飞行前进，也是提前为罗宾探路。她在空中飞行看得远，前方如果遇到什么障碍，或是有什么野兽出没，就能提前发现通知罗宾，让罗宾做好准备与应对方案。

    虽然此时有大灰狼引路，而且它经常随着三只小猪出入，肯定是早已走熟的路，绝不会有什么危险。尤其三只小猪加上它，四只魔兽出没，再是凶猛的野兽碰上了，也只有做腹中餐的下场。所以，它们经常出没的地方，就等于是它们的领地，肯定不会有什么危险。有危险的野兽，也早就被它们给搞定了。

    但就算真没危险，让丑小鸭提前在前面探路，也总归没错。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吗，这也是有备无患。另外，才只经过了一晚，罗宾对这只大灰狼还谈不上完全信任。虽然按大灰狼所说的，沿途与三只小猪的房子里都绝不会有任何危险，但罗宾还是并没有全信它的话，留着个防备的心眼。

    上路不久后，罗宾忽然想起了一件事，而且还是件挺重要的事，立即向大灰狼问道：“对了，杰克，我昨晚忘了问件事。怎么这三只小猪的体内，没有魔核。我听人说，魔兽体内好像都是有魔核的，是魔兽魔力源头的一种力量结晶。”

    他昨晚确实忘了这个非常重要的事，把三只小猪体内的“魔核”给忘了。而且昨晚宰杀三只小猪时，好像也并没有在三只小猪体内发现类似的这种东西。

    也是源于昨晚根本没发现，再加上他宰杀三只小猪时非常费力，要专心倾注全力，以至没有发现类似魔核的东西，竟也一时给忘了。

    直到现在，他在后面跟着大灰狼，不时能瞧到大灰狼背上背着的那两只还裹着泥封的小猪在甩来甩去，方才忽然想起了这个非常重要的事。如果他不小心把三只小猪的魔核给丢了，或还根本没发现，那就太可惜了。

    大灰狼闻言后，立即转头向罗宾露出一个苦笑的表情，无奈地说道：“尊敬的主人，这其实是个谣传，魔兽的体内，并没有魔核这种东西。魔兽在动物中，就相当于是人类中的巫师，我们跟巫师也有不少相通的地方。但你有听说过，哪个人类巫师体内，会有魔核这种东西吗？”

    “这倒确实没听说过。”罗宾闻言，立即点头道。

    而且仔细一想，似乎也是这个道理。动物中的魔兽，就相当于人类中的巫师。既然巫师体内不会存在魔核这种魔力结晶类的东西，为什么魔兽体内就一定会有。都是类似的有机生物体，体内的内脏器官也大体相同，为何魔兽就一定会多出一个完全不同的魔力存储器官。

    “那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谣传？”认同了这个道理后，罗宾又不禁奇怪为何会有这样的谣言。既然魔兽体内并不存在魔核，那为什么好多人都还传得有模有样。

    大灰狼闻言，转头向罗宾道：“我想，这可能跟巨龙有关系吧，听说巨龙的体内，都有龙晶，是它们的力量结晶。而巨龙也算是一种魔兽，所以巨龙体内有龙晶，便有人认为魔兽体内也全都有魔核。可事实上，并没有。”

第三十九章 到达 隐秘山谷

    关于巨龙的体内有龙晶这个传说，罗宾倒也确实在前任王子的记忆中有发现到。只是，既然魔兽的体内有魔核这个说法是假的，其实并没有；那么，关于巨龙体内有龙晶这事，也未必就一定是真的。

    反正一切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在没亲眼见到证实之前，也确实不好就下确信的判断。尤其是在这个充满各种传说的魔法世界，许多传说很可能全都是以讹传讹，是假的。就算是真的，也很有可能被传得变了样。

    就像这世上不少关于巫师的传说，很多都是不真实的，不少都是虚假的谣传，甚至是一些有心人蓄意扭曲造谣，混淆大众视听，拿巫师制造恐慌。

    既然魔兽体内确实没有魔核，并不是他没有找到而不小心丢了，罗宾便也松了口气，没什么可惜的了。

    这世界的魔兽，很像是华夏修炼体系里的妖怪。魔兽体内有魔核的传说，也跟凡是妖怪体内都有妖丹这种传说一样。不过妖怪体内都有妖丹这个传说，倒不是假的，而是并不绝对，并不是所有妖怪体内都有妖丹，只有一些修行上了年头的才可能有。

    妖怪的修炼，在很多方面跟人类修行一样。人类修士在某一阶段，确实是能在体内炼就一颗金丹。而妖怪所对应的，便是妖丹了。

    只是这种东西，跟内力、丹田、经脉、穴位这些一样，是介乎于虚实之间，有无之可。说存在确实存在，但如果把人解剖后的话，却是一样也找不到。因为这些东西，并不是某种具体的体内器官，人一死，基本就会消失不存在。

    就像内力，生前辛辛苦苦修炼而来，而一旦死了，就会立即化为乌有，回归于天地间，并不会保留下来，还存在体内。所以金丹、妖丹这种更高级的力量聚集体，也是很难保留下来，基本身死丹灭，很难留存。只有在某种特定条件下，才有可能被保留下来。

    所以，像这世界的魔兽体内，如果真有魔核这东西的话，很可能也是类似的存在。就算真有，也是一死就跟着消失不存在了。

    想到此处，罗宾不禁对魔兽体内的魔力运作感到很好奇，便立即转过话题问大灰狼道：“既然魔兽的体内没有魔核，那你们的魔力会保存在哪儿？就比如你，你感觉你的魔力是存储在身体哪个部位？需要施展的时候，又是怎么运作？”

    大灰狼闻言，疑惑地摇摇头，道：“这个问题，我实在没法回答您，主人，因为我也不知道。就算是我自己，我也弄不明白这力量究竟来自哪儿？我感觉就像自己的体力一样，是分布在全身的。我想用的时候，只需要一想就能用了，也不知道究竟是如何运作。我觉得就跟我抬爪挥尾巴一样，自然而然就知道怎么用。也不用具体去思考，很自然地就用出来了。”

    “唔！”罗宾皱着眉地稍微点了点头，感觉听了大灰狼的这番解释，更加弄不明白了。好像这里面，根本就没什么运行原理，只是动物的本能反应。就像吃饭喝水一样，不需要人教，天生就会，也天生就懂得。可要具体去探究，也讲不出来什么道理。

    尤其这世界的魔兽，跟妖怪有一点最大的不同，那就是这世界的魔兽都是天生的。是一种基因突变的变异体，包括最初的巫师在内，也是一样，跟那种科幻影视剧里描述的基因变异的变种人更像。他们所掌握的能力，也是一种天生的超能力。而妖怪则不同，大部分妖怪都是靠后天修炼而成。就算是最寻常的普通动物，通过修炼，也能够成长为妖怪，使自己的个体更加进化。

    所以，两者并没有完全相同的对比性，罗宾也就难以拿妖怪的那套理论去套。龙神殿内收藏有不少各类妖怪的修炼功法，所以他对妖修这方面也较为了解，不懂的还可以去查书。可对于这世界的魔兽，他真的就完全缺乏了解了。

    想了想，更加弄不明白后，罗宾也就摇摇头不再多想了。接下来也没就此再向大灰狼多问什么，只是沉默着赶路。

    三只小猪的房子，距离他们之前的宿营地并不太远，只大概有半天的路程。

    从昨晚的遭遇，也可以推测出这点。如果三只小猪距离他们很远的话，那就不会被罗宾烤肉的香味给吸引过来了，当然是它们就在附近不远的地方。只不过，它们也可能只是路过附近。却没想到，它们就是住在附近。

    当然，对罗宾来说，离得不远也更好，这就不用赶太远的路。赶在中午的时候，他们便赶到了地方。

    三只小猪所居住的那所房子位置很隐蔽，是在一个隐秘的小山谷里。山谷被群山环绕，四面都是高不可攀的悬岸峭壁，只有通过一条幽深狭窄的山洞才能进入。

    当然，这种进入方式也并不绝对。至少罗宾就很有信心能够攀援山谷周围的峭壁进入其中，只是如果没人指点的话，他很可能也找不到地方。因为山谷的上方，经常被云雾所遮掩，很难发现下面其实别有洞天。

    不过罗宾与丑小鸭眼下有大灰狼引路，自然是熟门熟路地就跟着穿过山洞进来。这个山洞也藏的很隐秘，被一些杂草与藤蔓遮掩着。如果不是有大灰狼这个带路的，他们也很难留意到，更不知道通过这个隐秘的山洞钻过去后，里面是一个异常美丽的小谷。

    这三只小猪倒真是会找地方，居住的地方既隐秘又漂亮。遇到强大的敌人，打不过逃走的话，也能在这里方便躲藏，很难被发现。

    谷中绿草成茵，鲜花漫布，还有一眼由中清泉所汇聚成的小湖。因四面群山环绕，谷中很少有风，因此湖水经常平静无波，如一面光滑的镜子一般，也清晰地倒映着上方的蓝天白去，与四面山壁景象。

    小猪们的房子，就建在这座如镜面的小湖旁边，是用石头垒砌的，瞧起来盖的很结实。就是建筑风格与审美，实在谈不上，挺丑的。

第四十章 小猪们的吸血女仆

    大灰狼最初提起三只小猪的房子时，罗宾还以为只是某个山洞，是小猪们的巢穴。毕竟在他看来，这三只小猪就算再是魔兽，又再是会说话，也仍然只是动物。而动物住的地方，当然都是巢穴，不是找些天然山洞，就是自己有挖洞的能力自己打，或是干脆随便找个柔软舒适的地方一躺，就当窝了。

    直到大灰狼详细解释过后，他才知道不是，原来这三只小猪真的像人类那样，给他们自己盖了座房子。也直到眼下真的亲眼见到，眼见为实后，罗宾才确信，小猪们真是盖了一座房子。

    只不过，小猪们显然不懂任何建筑学，盖的这座石头房子，连墙壁都是歪歪扭扭的不平整。并且四面墙壁，也不是排列成平行对等的正方形或长方形，而是歪扭成了梯形。真是罗宾两世加起来，所见过的最丑的房子，跟眼下这座美丽的小山谷以及旁边平滑如镜的小湖一点儿都不搭。

    但以三只小猪的能力与智商而言，能建造成这样，似乎也算不错了。而且考虑到他们变身后的体形，这座房子也建造的很高大。甚至比一般的人类房屋，都要高大一些。

    当然，也只能是拿那种最普通的乡下村屋去对比。稍微气派点儿的乡绅住所，都要比这更高大漂亮许多。

    打量了一番，站到房门前后，罗宾并没有急着进去，而是转头瞧向旁边的大灰狼，示意它先进去。

    他让大灰狼先打头阵进去，是要让大灰狼处理里边的一个情况。因为目前这座房子里，并不是空无一人，里面还有一个留守的三只小猪的女仆。

    没错，三只小猪除了拥有大灰狼这个奴仆外，还另有一个女仆，负责照料它们的生活起居与打扫这座房子。如果不是有这个女仆在的话，这座房子不仅丑，还会很臭。

    三只小猪可是一点儿都不讲卫生的，不但不爱洗澡，还爱滚泥坑，并且随地大小便，房子里也是垃圾乱堆。大灰狼可是经历过三只小猪没有女仆的时期的，那时的这座房子，真的就是个猪窝。直到抓来这个女仆服务后，这种情况才得以改变。虽然外形没变，还是这么丑，但至少里面干净卫生，不那么臭了。

    三只小猪的这名女仆，跟大灰狼一样，也是被三只小猪给抓来并且被迫成为仆人的，谁会甘愿伺候这三只小猪。所以，既然是被迫，也就有了和平相处的前提，只要大灰狼进去解释一番，应该就能处理好这件事，不必再动手。

    拥有动手的可能性，是因为三只小猪的这名女仆并不是一个普通女人。准确地说，她甚至不是人类，而是一名吸血鬼。就是那种传说的吸血生物，经常在黑夜出没，靠吸食人类的血液为生，并且还能够长生不老。弱点也跟传说的一样，害怕阳光，阳光就能杀死他们。另外，还怕银这种金属。银制的武器，同样也可以轻易杀死吸血鬼。

    对于这名吸血女仆的存在，以及吸血鬼的一些弱点，大灰狼就自己所知道与了解的，之前全都有毫无保留地告诉了罗宾。

    所以，罗宾也很清楚目前这所房子里有一名吸血女仆。其实大灰狼完全可以隐瞒这一点，甚至可以利用这个吸血女仆来埋伏罗宾，以摆脱罗宾的控制。它没这样做，而是清清楚楚地全部告诉了罗宾，也是向罗宾表达自己的忠心。

    不过，本着防人之心不可无，罗宾对于大灰狼的这些话，还是并没有全部相信。

    按大灰狼所说，吸血鬼虽然也挺厉害，无论力量还是速度，都远超人类，尤其速度方面，更是吸血鬼的优势，快到普通人的视力甚至根本捕捉不到他们的身影。在这一点上，真是契合了他们鬼的称呼，移动的速度，真的就跟毫无重量的鬼魂一样，迅捷飘忽，又不可捉摸。

    另外，吸血鬼还精通催眠术。只要跟人类对视，就能够轻易催眠人类。包括另外一些智慧生物，也能够催眠。

    只是，吸血鬼的这项本事，对三只小猪与大灰狼这几只魔兽都毫无作用，它们完全不受吸血鬼的催眠盅惑，甚至对此免疫。而吸血鬼的移动速度虽快，但大灰狼全力奔跑的话，却也能够赶得上。三只小猪在本体形态上，还能够凌空飘浮前行，虽然不够快，但也能勉强赶得上。

    最重要的是，三只小猪防御强大，根本不惧吸血鬼的任何攻击。无论是尖牙还是利爪，都完全奈何不了三只小猪，破不了它们的防。所以，这只吸血鬼便是这样被三只小猪联合大灰狼给捕获的。

    既打不过，也跑不过，最后只能不甘地落败，被小猪们活捉，然后便屈辱地被逼迫为奴。

    这名吸血鬼女仆可不像大灰狼那么没骨气，被小猪们活捉后，也是十分不甘心，几次三番地想要逃跑，不服小猪们的压迫。只是，她无论如何都逃不脱，再又被小猪们以死亡威胁相逼。最重要的是，不给她提供食物，供其维生的血液，连打带饿。几番折磨调教下来，终是把这只高傲的吸血鬼变成了它们的女仆。

    但就算最终成功后，小猪们也不像信任大灰狼一样信任这名吸血鬼。再加上还要防备她随时有可能的逃跑，所以小猪们商量一番后，最终决定用一把银制锁链把这名吸血女仆锁起来。反正它们也只是要这名女仆收拾打扫房子加照顾它们起居，根本不需要离开房屋，只需要打造一把足够在房间范围内活动的锁链就行了。

    至于这把银制锁链，它们当然不会打造，也不懂，是让大灰狼到外面抓了一个人类工匠帮忙打造的。打造成功后，也没放任离开，顺便杀了当食物了。

    正因为这名吸血女仆眼下是被锁起来的，根本离不开房间范围，所以大灰狼才敢向罗宾保证，绝不会有任何危险。一名被锁起来的吸血鬼，根本产生不了什么危胁，更别说现在还是正午阳光最充足的时候了。

第四十一章 吸血鬼的年纪

    这座山谷很隐秘，轻易不会被找到。所以小猪们的房门上，也根本没装门锁。再加上里面还有个女仆经常留守看门，也用不着装。

    不过大灰狼在走到门口处时，并没有立即推门而入，而是站到门口处，先向里面叫了一句，道：“贝拉，你在吗，我回来了！”

    这名吸血女仆的名字，正是叫贝拉，这点大灰狼自然也有告诉罗宾。吸血鬼因为害怕阳光，所以都是夜行生物，白天一般都会选择在阴暗处沉睡，晚上才会出来活动。

    不过做为小猪们的女仆，贝拉这名吸血鬼可没有这样的自由，如果白天小猪们在房间里的话，她也需要出来服侍小猪们。好在小猪们的这所房子根本没开几扇窗户，仅有的两扇，也是很小。再加上山谷又经常被山顶的云雾所遮盖着，因此谷中阳光充足的时间很少。也只有中午太阳当头直射，阳光特别强烈的时候会照到一两个小时。所以就算白天活动，只要不出房间，也不会有什么事。

    当然，如果小猪们白天不在，外出打猎觅食，那她也就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恢复她白天睡觉休息的习惯。眼下小猪们不在，她按理应该是在睡眠休息。

    所以大灰狼此时出声问话，主要是看她醒没醒着。至于不在的可能性，则很小。因为被锁链锁着，她根本就出不了房里。更别说现在是白天正午了，就算她有可能挣脱锁链，也得在房间里待着，不可能轻易逃离山谷。

    另外，吸血鬼的五感功能也同样很灵敏强大。无论听觉、嗅觉等方面，都远超人类，甚至超过大部分动物。因此，如果贝拉醒着，就算还在房内，凭借超强的嗅觉与听觉，也可以轻易分辨出屋外并没有三只小猪的存在。而只有大灰狼，以及罗宾这个人类，还有丑小鸭这只鸟。

    大灰狼对贝拉来说，当然是很熟悉的，轻易就能分辨出来。但罗宾与丑小鸭，却是很陌生的存在了。大灰狼忽然带着两个陌生生物出现，而三只小猪却不在，这情况显然很异常。

    而面对异常的情况，几乎任何生物都会先行充满警惕与戒备，更别说吸血鬼这种饱含攻击力的危险生物了。所以大灰狼先出声说话，也是试图先跟贝拉沟通解释，消除她的警惕与戒备。免得在这种情况下，它轻易推门进去的话，贝拉很可能会选择先攻击它。

    虽然这名吸血女仆是被锁链锁着的，但在房间里，还是处在她的活动范围内。只要大灰狼踏入房间范围，也就等于踏进了她的攻击范围。另外，它这也是为防万一。万一这名吸血女仆在它没回来的这段时间里有可能挣脱了锁链，那对它来说也就更危险了。

    所以，还是站在门外的阳光里，对它来说更为保险，绝不会有危险。就算这名吸血女仆有可能挣脱了锁链，也不敢跨出房门，扑入到阳光里向它攻击。

    并且不管如何，它都是要跟这名吸血女仆先行沟通的。所以，在外面说跟在里面说，也没什么区别，反正都能听到。既然如此，也就没必要进去。如果沟通不行的话，动手那则另说。

    “我当然在，我能够去哪儿？”大灰狼的话音落下不久，房间内就立即传出一个带着些冰冷与怨气味道的好听女声开口回道。

    她的声音本质听上去有些甜美，似乎年纪并不大，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女。而按之前大灰狼给罗宾的描述来看，其光从外表看来，也确实是这个年纪。但吸血鬼做为长生物种，可并不能只从外表去判断他们的年纪。

    吸血鬼的外表年纪，一般会固定在他们变成吸血鬼的那个时刻，从此之后只要一直有血液维生，他们就能保持不老不死。如果某个吸血鬼被变成吸血鬼时还是一个小孩儿，那他就会一直维持这个外表年纪，永远也长不大。如果是个老人的话，也会一直维持在那个状态，不会改变。既不能继续苍老，也不能变回年轻。

    具体的真实年纪，只要他们自己不说，一般也很难轻易判断出来。不过，还是可以通过他们的实力，来大体推断。毕竟实力的增长，除了勤学苦练，一般都是靠时间累积去堆积的。对于吸血鬼们来说，则尤其如此。

    吸血鬼的实力等级，一般也参考人类的战士标准来划分。大体上分为初阶、中阶与高阶，细分则也是九个等级。同样也包括最高的第十级，也即传奇级别。不过这种级别的吸血鬼，也一向只是传说，很少有人亲眼见过，甚至是否存在都是未知。

    关于这名吸血女仆贝拉的真实年纪，三只小猪们却是没关心过，根本没问，而贝拉自然也不会自己主动告知。对于吸血鬼们来说，他们的真实年纪也是一个秘密，一般都不会轻易告诉外人。

    既然小猪们没问，贝拉自然也乐得保守这个秘密。而至于贝拉的实力标准，小猪们与大灰狼却都是不太懂如何具体判断。反正是手下败将，打不过它们。所以这一点，也没必要去关心，只要能一直保持对这只吸血鬼的压制就可以了。

    因此，对于贝拉这名吸血女仆的年纪，大灰狼是一问三不知，也无法以其实力标准去大致推断。

    不过对于这点，罗宾也不是很关心。既然连三只小猪都可以制伏这名吸血鬼，显然这个吸血女仆的实力不会太强，他也有信心能够制伏，不必害怕其解脱后的威胁。更何况，这个吸血女仆也未就能挣脱那个锁链，很可能还是被捡着。

    “你身后跟着的是谁，是一名人类？”贝拉说罢稍一顿后，就立即接着向大灰狼问道。显然，她此时也通过其灵敏的嗅觉，判断出了罗宾的存大。罗宾止前，可还做不到闭绝浑身毛孔，不使自己散发出任何气息与味道。

    倒是对于丑小鸭，贝拉则完全没关注，可能就是当做普通的一只鸟儿了。

第四十二章 永生的诅咒

    “没错，是人类，这是我的新主人。”大灰狼杰克向房内的吸血女仆贝拉回答道。

    “新主人？你敢背叛它们？那三只猪呢？”贝拉闻言，立即不由大为惊讶地问道。这只大灰狼一向胆小怕死没骨气，她可不认为大灰狼有胆敢背叛小猪们的勇气。最重要的是，也没这个能力。

    她倒是有勇气背叛，敢于不断地逃跑。可问题是，她也没能力逃脱。每次总会被小猪们追到抓回去，然后就是给她更大的惩罚与更多的折磨。其实真正的死亡她倒不是很怕，最怕的是小猪们让她饿着，不给她血液维生。

    对于吸血鬼来说，血液不但是他们用于维持生命的必须品，而且也是一种瘾症。如果不能及时喝到血，那种难受的程度，简直完全难于想象。就好像浑身上下，从里到外，每个部位都在剧烈疼痛。又像有千万只蚂蚁钻进了皮肤、血肉与骨骼里，不断地钻爬着。每一寸肌肤，似乎都要裂开。

    而到最后，也会真的裂开，全身都破碎成一滩脓血。不能及时得到血液维生的话，最后肯定会死。而死亡的过程，非常痛苦难受，并且还很漫长，有的甚至能延续几个月乃至一整年。而在这个过程中，就会一直维持这种不断的痛苦，且会不断加重。

    所以对于吸血鬼，还有另一种说法，这其实是一种永生的诅咒。看起来似乎能获得长生，并且还拥有强大的力量，可其实处处是折磨。

    吸血鬼几乎没有味觉，除了血液，他们品尝不到任何味道。所以，他们无法享受任何食物与美味。什么东西吃到他们嘴里，都是如同嚼蜡，没有任何味道，只有鲜血例外。所以，他们也只能靠品尝鲜血来刺激自己的味觉。进食的过程，既是维生的必要手段，也算是他们唯一的享受。

    另外，吸血鬼也几乎没有任何触觉。既感觉不到疼痛，也感觉不到舒服。当然，也有例外。如果是接触到阳光与银，就会感觉到剧烈的灼烧与疼痛，这也是仅有的了。除此之外，就很难有什么东西能够给他们造成疼痛感了。倒是木桩直刺心脏也可以杀死吸血鬼，但那直接一下就死了，也感觉不到疼痛。

    所以，说吸血鬼的五感功能强大，其实并不全对。五感中，他们只有视觉、听觉与嗅觉这三感特别强大。而另外的味觉与触觉这两感，则非常弱小，近乎缺失。

    大灰狼与这只吸血女仆接触的时间长了，对于吸血鬼也是多了不少了解。而对于这些，大灰狼也全都毫无保留地告诉了罗宾。

    罗宾在了解到后，感觉颠覆了不少他以前对于吸血鬼的认知。他前世在地球时，西方世界也有不少关于吸血鬼的传说，甚至吸血鬼是许多文学作品与影视剧里一个很大的题材，其中也有不少优秀作品。

    在这些作品中，虽然也把吸血鬼描述的神秘而恐怖，但却又不失之优雅与高贵。是某种西方贵族体制的延续，带有不少浪漫与悲剧色彩，也有很多吸引人的特制。而且往往一些吸血鬼与人类之间，还会发展出超越种族的感情。

    但在听了大灰狼的这些描述后，罗宾觉着就立即打破了他以前对于吸血鬼的那些认知与印象。在以某些影视剧为基础所形成的认知中，这些吸血鬼们除了惧怕阳光，不能白天活动，以及必须吸食血液维生外，似乎都活得挺好。能长生不老，还个个男俊女靓，不是帅哥就是美女。生活中也是各种享受，吃喝玩乐一样不差，除了不能白天出来外，简直个个都活的很潇洒。

    晚上寻欢作乐加觅食，白天倒头睡大觉，这简直就是许多夜生活爱好者的梦想了。而且还能长生不老，每天都享受这样的生活。又还有强大的力量为保证，不怕任何人，谁敢惹就是找死。弄得好多人看过这些影视剧后，都想当吸血鬼了。

    甚至罗宾也曾经有过这样的想法，觉着当一只吸血鬼，也很不错。可现在了解了真正的吸血鬼后，他觉着自己以前会有这想法，简直就是大错特错。

    别的先不说，没有味觉，这对于喜欢各种美食的他来说，就绝对是比死还难受的折磨。各种美食，只能看不能吃，吃下去也尝不到任何味道，品尝不了任何美味，这绝对是非常痛苦的折磨。

    什么吃喝玩乐，没有味觉，谈什么吃喝；没有触觉，又谈什么玩乐，根本享受不了任何东西。而且如果真的没有任何触觉，那是不是也等于，跟任何异性的身体接触，也都产生不了任何感觉。什么兴奋与快感，对吸血鬼来说，全都是绝缘的，根本感受不到。

    这种人生，绝对是折磨与诅咒。活得越久，受到的折磨也就越久，确实是永生的诅咒。

    前世那些关于吸血鬼的文学与影视作品中，虽然也有谈到成为吸血鬼是种诅咒，但却都显得流于泛泛与表面。好像他们的吸血鬼诅咒，就只有永远见不了阳光，不能在白天出没与活动，也欣赏不了任何日出与日落，见光就死。但这对于某些喜欢夜生活的人来说，算什么诅咒，永远都不用过白天，这对他们简直就是奖赏。

    可能两个世界的吸血鬼确实有不同吧，而且他前世的吸血鬼也都只是传说，没人见过真的。这个世界，才是真正存在吸血鬼的。而且这种吸血鬼，才真的是永生的诅咒。

    就连吸血，也是种诅咒。吸不到血的犯瘾症状，简直就跟毒瘾发作差不多，甚至可能比毒瘾发作还难受。一直喝不到血，死都不能立即死，而是要一直保持痛苦地持续几个月甚至几年。钝刀子割肉，一点一点地死，这才是最痛的。

    “它们已经死了，被我的新主人给杀了。”大灰狼闻言后，又立即向贝拉回答道。

    “死了？我不信？它们那么容易被杀吗？”贝拉对此非常怀疑。如果三只小猪那么好杀，她早就杀死它们逃跑了。不对，要真这样，她根本就不会被捉住，直接在第一次遭遇时，就杀死这三只小猪了。

第四十三章 贝拉的打算

    “你把门打开，我可以向你证明。”大灰狼向里面喊道。

    “门又没关，你自己推开就行了。”贝拉有些不耐地回道。

    大灰狼略微尴尬地笑了下，道：“这个，还是你来开吧！”

    贝拉一听，就立即听出了大灰狼的弦外之音。它不是自己开不了门，而是害怕在这种异常情况下，自己有可能攻击它。

    虽然大灰狼的速度确实不弱于她，但那是放在长距离追赶上。如果是短距离的加速移动与身形转换，大灰狼还是差了她一个级别的。更别说在目前这种情况下，是大灰狼在明而她在暗，如果她有心隐藏算计，确实可以在大灰狼开门的瞬间攻击到大灰狼。并且击中的把握超过八成，大灰狼绝对很难躲开。

    这就是大灰狼不想主动开门的最主要原因，是害怕会遭受她可能的攻击。在目前这个异常的情况下，她在警惕与防备大灰狼，大灰狼也同样对她充满着警惕与防备。

    只是，对她来说，她也就仅有这个优势了。如果一击不中，就很难再伤到大灰狼。因为受于锁链的限制，她的活动范围完全被困在了房中，根本出不了房。更别说眼下是正午阳光最强烈的时候，阳光驱散谷顶的云雾直射下来。房门外面，也是充满着阳光。她敢出去，绝对是找死。所以只要大灰狼能躲过开门一击，她之后就没奈何了。

    就算她有可能在这一击中做到一击必杀，杀死大灰狼，但后面还有那个人类，大灰狼口中的新主人呢！

    如果大灰狼说的是真的，这个人类当真杀死了那三只小猪，那想必这名人类的实力很强。否则的话，也做不到杀死三只小猪了。

    她奈何不了的三只小猪，却被这名人类给杀死了，那也就等于说，她肯定也不是这名人类的对手。再加上她此时还受困于锁链，就更加没可能了。唯一的倚仗，可能也就是催眠术了。但如果受术者的实力比她强，她恐怕也很难成功。就算这名人类是战士而非巫师，精神力远没有巫师强大。但身为强大的战士，意志力也绝对不弱，很难被轻易催眠。

    所以，选择动手对抗，她几乎没有任何胜算。就算有可能杀死大灰狼，也没什么用。更何况，她也根本杀不死这只狡猾又胆小的大灰狼。基于害怕她有可能的攻击，大灰狼根本就不会主动开门，给她埋伏攻击的机会。就算有可能，有后面那个强大的人类在，也不会给她杀死大灰狼的机会，一定会出手相救的。

    既然动手不会有任何胜算，那剩下来的，就似乎只有和谈了。她不知道这个人类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也想接收她这个战利品，让她继三只小猪后，继续做这个人类的奴仆。这是最大的可能性了，如果不是，她也猜不到别的了。

    她现在既然都已经十分屈辱地成了三只小猪的女仆了，那继续当一名人类的女仆，似乎也不是接受不了。很可能这名人类，还会对她好点儿，再差也应该不至于比三只小猪的对待更差。

    不管怎么说，她的外表形态上还是人类。而且在没成为吸血鬼之前，她也确实是一名人类，这就有了共同点，应该能谈。

    另外，论外表的话，她也不差，绝对称得上是个美人。无论跟任何女人比，她也都有几分底气。所以，也可以利用这点。男人对于美貌的女人，总是缺乏抵抗力，也会不由自主地优待一些。说不定她都能利用这点，让这个人类放了自己。

    以前觅食时，她也常有利用自己的美色来引诱猎物，也常常是无往不利，手到擒来。所以对于自己的姿色，她还是颇为自信，这方面的经验，也称得上丰富。就算有可能更进一步，需要献上自己的身体来讨好这个人类，但如果能换回自己的自由，那也是值得的。

    身为一名吸血鬼，她的身体确实谈不上有什么触觉，既感觉不到疼痛，也感觉不到舒适。所以就像罗宾之前猜测的那样，她跟任何异性进行身体接触，也都不会产生任何反应。无论人类还是吸血鬼，全都一样。但她没有感觉与反应，人类却有，所以也阻止不了她的身体在这方面的作用。反正，也只是用来满足对方而已，她有没有感觉，并不重要。只要对方不介意，她也完全不介意。因为对她来说，无论对方做什么，她根本全都是毫无感觉的。唯一剩下的，可能也就是心理作用了。

    但心理的这点不适，也完全可以忽略。反正只要能达到自己的目的，这就是值得的。

    况且，就算她不甘，不想继续沦为这个人类的奴仆，她也反抗不了，更逃脱不了。所以，这不是她的意愿能够左右的，全要看对方是抱持的什么目的。如果对方真是这个目的，她除了接受之外，也根本没有别的选择。区别只在于是被迫，还是主动而已。

    想到这里，她无奈地轻叹了声，便也有了决定，向门外的大灰狼道：“好，那你稍等，我来开门。”

    在开门之前，她还并没有见到外面的那名人类。但通过强大嗅觉的气味判断，她早已判断出了这名人类是个男性。而且是个年轻力壮的男性，非常好闻与诱人。品尝起来的话，肯定也会非常美味。不过现在，她要压下自己这方面的**。这不是她的食物，以对方的强大，也不可能成为她的食物，而是她需要讨好的对象。

    她当然也早有判断出这是个男性，否则刚才所想的一切，全都是空谈了，没有任何实施的基础。

    话地落后，她便立即拖着自己身后的锁链，移步过去开门。既然打消了动手的意图，她也就不再蓄意隐藏自己，反而是故意让锁链弄出响动地走过去。锁链的响声，也是表明着她移动的位置，让门外的大灰狼与那名人类放心，说明她只是过来开门，没有别的打算。

第四十四章 这是小红帽？

    在听到吸血女仆贝拉的回答，以及之后的锁链响动声后，大灰狼立即松了口气。然后转头向后面的罗宾看了眼，示意让他放心。只要对方肯谈，这事就比较容易解决了。

    当锁链声的响动移动到门口处后，大灰狼又立即往后稍退开了一步。尽管它知道在此时正午阳光直射的时候，贝拉绝不可能扑出房外攻击它。就算想扑，被锁链锁着也根本扑不出来。但为了小心起见，以防万一，它还是多拉开了点儿距离。什么事，都还是小心为上好。

    大灰狼才退开后，便听到房门“吱呀”一响，被从里面打开。但打开之后，却并没立即见到人，只能见到一个人影藏在门后。

    吸血鬼很惧怕阳光，更别说是此时正午最强烈的阳光了。所以为避免被门外射进来的阳光照到，贝拉很小心地射避着阳光。当把门完全打开后，她又立即身影一闪，远远退到屋里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

    等对方站定后，罗宾定睛一看，但见这名吸血鬼果然是个外表看上去才约摸十七、八岁的少女。只看外表的话，甚至跟爱丽丝公主都差不多大。但实际年龄，绝不像是她外表看上去的这个年岁。只是具体有多大，他目前还不知道。

    除了外表年纪跟大灰狼描述的相同外，对方的样貌也像大灰狼说的那样，长的很漂亮。其漂亮程度，罗宾感觉也不下于爱丽丝，乃至乔安娜或苏菲亚这两位公主的美貌。甚至这个女吸血鬼的气质，也都跟爱丽丝挺像，外貌也是偏向于清纯的那种，气质显得挺清冷。

    不过对于吸血鬼来说，冷是他们的常态。据说吸血鬼的体表跟冰一样，是没有任何温度的，属于冷血动物。不止没有体温，他们也没有心跳。虽然保持着人类的形态，但更像是具冰冷的尸体。对比上来说，他们也确实像尸体更多过像人，并且还有吸血僵尸的别名。只不过这尸体会行动会思考，从表面上看，也基本跟常人无异。

    可本质上，已完全不同，更不能以人类的行为规范与思考模式去推测他们的举动与想法。因为，当从变成吸血鬼的那一刻起，他们就已经不是人类。时间越长，身上的人味也会越来越少，成为被血液所支配的噬血恶魔。

    因为更像尸体而多过像活人，再加上身为吸血鬼根本不可能接触阳光，所以眼下这名吸血女仆贝拉的脸色，也显得过于苍白。倒是她的双唇在其苍白面色的的衬托下，显得颇为红艳，像是涂抹了鲜血一样。不知是否吸血过多，而把双唇染红了。

    她嘴唇较薄，鼻梁挺直，双眼是很清澈的冰蓝色，秀发则是在这世上很少见的纯黑色。这个发色，让罗宾一见之下，倒是不禁生出了几分亲切感。

    另外，这个吸血女仆整体的脸型与长像，也颇有些偏向于他前世的华夏人种。脸部的线条更较柔和，鼻梁也没那么高。就是眼眶还显得很深，再加上蓝色的双眸，也能够看出很明显的外族特征。

    她内里穿着件稍显脏乱的裙子，外面还罩着件带着兜帽的红色斗篷。可能是为了避免刚才开门时被阳光照到，所以她此时把兜帽拉起戴着，兜帽当然也是与斗篷一样的红色。

    “这是，小红帽？”看着眼前吸血女仆贝拉的这幅打扮，罗宾脑子里不由立即闪过了这个想法。难道这是真的小红帽，而小红帽实际上是个吸血鬼？

    “就是你杀了三只小猪？”贝拉此时看着罗宾的穿着打扮与眼前这幅形象，也是不由十分惊讶。能够杀死三只小猪的，她本来以为会是一个强大的战士，至少也应该是个激发出斗气的中阶战士。只有激发出斗气后，才有可能攻破小猪们的防御。

    可眼前的这名人类看起来，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强大的战士，连手里拿的武器都是完全木制的。看起来就是在森林里随便找了一根笔直的木棍，然后把一头削尖，就当作是兵器了。另外身上背着的弓箭，也是十分简单粗陋。连穿着打扮，也跟野人差不多，只下身胡乱围了个兽皮裙，上半身则完全**。

    虽然从坦露的上半身看去，肌肉也挺发达，显得很健美，但也不是那种特别发达壮实，一看上去就充满了十足力量感的。另外，其长相也显得有些过于清秀俊美。如果换上一身贵族服饰，再把胡子刮干净的话，那看上去完全就像是那种弱不禁风的贵族少爷、豪门公子，一点儿不像是个强大的战士。

    不过凡事也不能看表面，所以尽管罗宾眼下的这幅形象，与她没开门之前想象中的大有出入。但顿了下后，她还是立即收起惊讶地向罗宾问道。

    “没错，就是我们伟大的主人杀的。”罗宾闻言之下，正想开口回答，没想到大灰狼已是抢先一步地答道。

    说罢之后，它立即将脚下的其中一只叫花烤乳猪张嘴叨起，然后扬头一甩，便甩进屋内，并且准确地落到了贝拉脚下。

    抵达目的地后，它自然是早已把身上背负的东西全都卸了下来，包括这两只叫花烤乳猪。其中一只已经是被罗宾赏赐给了它，它自然有权使用。

    “这是什么？”眼见大灰狼丢过来这么一团黑乎乎的东西，贝拉不由立即奇怪地问道。

    这只烤乳猪还被泥封着，外表看上去就是黑乎乎的一团，实在其貌不扬。虽然大灰狼丢的这一下，摔进去后，上面的泥封也被摔裂开了几条裂缝，但还是无法立即分辨里面的东西。

    “你把外面的泥块敲碎就知道了！”大灰狼闻言，立即得意洋洋地大声道。好像这三只小猪，是它杀死的一样。

    贝拉闻言，虽然仍是不禁十分奇怪疑惑，但想了下，还是抬脚往脚下的这团东西踩上去。

    刚才第一眼她并没立即认出这是什么，但得了大灰狼的提醒后，她此时也是看出了，原来这东西外面所包裹的，是干结的泥块。而且看上去，应该由湿泥状态被火烧干的，倒不知裹一层泥又烧干，有什么用？

第四十五章 情绪失控 表达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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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防这东西里面有可能藏着什么机关，贝拉伸脚踩碎时，也特意提了些小心。

    但当踩了一脚后，她便知道是自己多心了。这东西里面根本没有任何机关，而是某种烤制的肉类。以泥封包裹，应该是某种特殊的烹饪方法。

    其实在大灰狼把这东西丢过来时，她就已经先以嗅觉仔细分辨了。虽然凉透后的烤乳猪被包裹在泥封里面，很难散发出什么味道。但她强大的嗅觉，还是能够闻到一些。而且在大灰狼丢过来时，也摔开了几条裂缝，能够让她闻得更加清楚。

    当时她就已经闻出了，里面是烤肉的香味。只是对于这个答案，她却有些不敢相信与确定。她除了血液，根本不吃任何别的食物，大灰狼丢这么一大块烤肉过来是做什么。

    直到这时踏碎出了一片，能够更加确认出里面是什么东西后。她尽管奇怪，也是不得不相信，这确实就是一大块烤肉。对此，她又不禁抬头向大灰狼露出一个奇怪加询问的眼神。

    大灰狼见状，只是示意她继续拆封。

    贝拉见状，也就没有多问。反正只要完全打碎拆开后，就能知道里面是什么了。经历了刚才那一脚后，她已经可以确认，里面并没有任何机关。所以接下来，她便毫无顾忌地连踏几脚，很快便把剩余的泥块踏碎拨开。

    完全踏碎拨开后，里面虽然还有层树叶缠绕着包裹，但是已经能够大致瞧出里面东西的外形了。

    一见这个外形，贝拉不由立即心中一动，然后激动地连忙蹲下，伸手撕开。撕开之后，果然如她刚才所想到的那样，里面是一只已经被完全烤熟的小猪。而且还烤得色泽金黄，显得很诱人。

    “这是它们其中一只吗？”确认了是小猪后，贝拉又立即抬头向外面的大灰狼问道。

    “没错。”大灰狼得意地昂着头，说罢又抬爪指了指自己脚边的另一只，说道：“这是另一只。还有一只，我们已经吃了。这就是三只小猪现在的下场了。怎么样，现在……”

    “哈哈哈……”大灰狼还没说完，贝拉就立即忍不住大声尖利地笑了起来。笑声中既有高兴、开心，还有解脱、宣泄与愤恨。终于，她摆脱了这三只臭小猪，它们终于死了。只是可惜，她没能亲手杀了它们。如果是她亲手杀死，为自己复仇的话，那才会更解恨。而且杀了还不算，还要喝它们的血，把它们全都吸干，一滴不剩。

    现在，三只小猪已经全部成了烤肉，而且其中一只已经被吃了，显然不能再喝血了。但不能喝血，还可以吃它们的肉，这也能得到更大一些的解恨。

    想到此处，她笑声未绝，立即抬手撕下一块小猪背上的肉，大口往自己的嘴里塞去。一口还没塞完咽下，另一只手里又已撕下一块塞去。一边塞着，还一边发出解恨的笑声。可是嘴被堵着，这笑声听起来，不免就显得更为怪异。配合着她此时的疯狂嚼咬，着实有些渗人。

    吸血鬼虽然靠吃其他食物并不能维生，必须靠吸食鲜血，但也不是不能吃其它东西。只不过吃下去，是如同嚼蜡，不会有任何味道，而且吃进去一般也消化不了，还会原样排出来。

    “哎，那是我的……”大灰狼一见贝拉开后撕咬小猪的烤肉，便不由立即出言提想地想要阻止。但它随后见贝拉的举动有些疯狂，样子更是瞧得渗人，剩下的话便不由被打住地不敢说了，也更不敢直接上去阻止。

    心想着反正吸血鬼是不吃其他食物的，所以贝拉现在最多就是以此发泄一番，不会真的全吃了，最多咬上两口泄泄恨也就罢了。剩下的，终归还是自己的。

    “哇！”贝拉可能吃的太急，再加上她长期不吃除了血液外的其他任何食物，肠胃也早已不适应，接受不了。所以没吃几口，忽然又全部呕吐了出来。

    吐了一阵儿，她又咳了几声，咳得眼角都有些泪花后，她才终于停了下来。然后立即一甩手，把眼前的烤乳猪随手拨开，丢到一边。

    “抱歉，我有些失态了！”稍顿了下后，贝拉转过身去，背对着门外的大灰狼与罗宾。然后似乎抬手弄了下什么，接着便站起身来，转身恢复了之前清冷优雅的状态，双手收在腹下，向罗宾弯腰点头致歉地说道。

    在她刚才转身过去的时候，罗宾能够发现，那条银制的锁链，正锁在她的脖子上，被拖在身后。脖子被锁住的部位，并非完全是银，不然很可能会直接杀死她。

    而是里面以一层皮革包裹，外面再裹上银制的锁链，并不直接接触她的皮肤，这样就可以隔绝银对她的伤害，并且还能避免她用手强行扯断皮革。外面以银链包裹，她一接触，就会直接灼伤她，根本不能抓握。

    “没关系，可以理解！”罗宾回点了下头，并没在意对方刚才的失态。设身处地的想，如果换成是他有这样的经历，恐怕此时也会免不了有些情绪崩溃地失态。

    吸血鬼虽然已经不是人类，但因为原先都是人，再加还保持着人类的外形，所以自然也难免会以人类的心态来自居。再加上吸血鬼们还普遍认为他们是比人类更高贵的种族，所以对被迫成为三只小猪的奴仆，以贝拉的身份来说，恐怕更加接受不了，会觉得屈辱异常。

    眼下终于摆脱了这三只小猪，终于从这无尽的屈辱中解脱了，自然是难免情绪激动地失控。

    “不管怎么说，您能够杀死三只小猪，帮我解脱它们的奴役，我都要感谢您。”贝拉说罢一顿，便郑重地向罗宾恭敬施礼道：“谢谢！”

    “不用客气，我杀它们，只是因为它们想杀我，跟你并没关系。在这之前，我也不知道你的存在。”罗宾挥了下手，不在意地道。

    “不管您是出于什么目的，都等于是间接帮助了我，我还是要对您表达感谢。”贝拉对此坚持地道。

    客观上来说，这也确实是事实。且不管罗宾来此是抱着什么目的，能帮她摆脱三只小猪，对她来说，都终归是件好事。

第四十六章 自作主张的大灰狼

    “如果你是真心表达感谢，那是不是应该拿出点儿行动，难道就只是嘴上说说吗？”

    贝拉说完之后，罗宾还没来得及开口回话，大灰狼又立即抢先说道。忠实地扮演自己狗腿子的角色，替罗宾这位新主人谋取利益。

    其实罗宾在此之前，还并没有决定要如何处置这个吸血女仆贝拉，而是打算先见过后再说。倒是大灰狼为表忠心，极力建议罗宾顺势也把这个吸血鬼收为女仆，还说这事可以交给它做，并保证能一定办妥。这在某种程度上，也算是大灰狼所缴的一个投名状，它认为再给罗宾招来一个奴仆，就能更体现它的忠心。

    而且，再多招一个。本着先来后倒的顺序，它的地位也可以相应提升一层，至少应该是高于吸血女仆贝拉的。不然的话，在罗宾这个小团体中，罗宾与丑小鸭都是主人，就只有它是奴仆，可能什么脏活累活都需要它干。再多一个奴仆的话，就可以替它分担一些。而且这个最后来的，肯定地位最低，它也可以自居身份地指使一些。某些自己不想干的，就可以转为吩咐这个奴仆代劳。

    不得不说，它心里的算盘也是打得叭叭响。只不过这个建议，更多的是倾向于它自己。无论是表达自己的忠心还是有个奴仆可以替它分劳，都是以它自己的出发点考虑，可并不是为了罗宾。

    罗宾之前对大灰狼的这个提议，并未置可否，既没说答应，也没说不答应，还是回复见过之后再说。

    对于习惯了前世一个人生活的罗宾来说，他一向什么事都喜欢亲力亲为，也早已独自一人过惯了。并不喜欢忽然多出个人，参与到他的生活中，那会有很多不便，也会让他很不习惯。

    何况做为一个接受现代文明教育的好青年，他也不习惯使唤仆人之类，更不喜欢这种落后的奴隶制度。就比如之前在安达尔王宫时，给他配的那两个仆人，他就各种不习惯。一般没什么事，都是直接把两人打发出去，自己待着。既是因为有些他自己的秘密不适合被这两个仆人看到，但更主要的，也是他不习惯旁边一直有人待着，还是非常不熟的陌生人。

    尽管前任王子的十八年中，也是早已过惯了这种生活。但现在这具身体，是由罗宾的思想做主，前任王子的那些记忆，并不能影响他的习惯与判断。也就是他之前为了维持好王子的身份，不想显得太过特立独行，以免让国王等人起疑，所以才接受那两个仆人的。

    丑小鸭是他的朋友，而且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所交的第一个真心朋友，所以他可以接受跟丑小鸭一起生活。最主要的是，丑小鸭是只鸟儿，所以他跟丑小鸭之间，并没有太多不便。

    至于眼下的大灰狼，虽然他也收了大灰狼为奴仆，但更多的是把其当作魔宠与坐骑来用。而且招收大灰狼并不是他有意为之，是大灰狼自己主动提议的。他考虑过后，觉着可行，对他现在很有帮助，这才肯答应的。另外，大灰狼也不是人，只是只狼。

    眼前的吸血女仆贝拉，准确地来说，也不是人，而是只吸血鬼。吸血鬼虽然基本都是由人变的，但自从成为吸血鬼的那刻起，就与人类是两个种族了。哪怕吸血鬼们与人类之间还保持着诸多联系，并且经常保持在人类形态。但究其本质来说，早已不是人。

    可是，本质是一回事，但其外表形态始终是人类，这也是事实。如果要日常相处的话，罗宾绝对难以忽略这点。在心理感受上，还是会有许多不便。更别说，这还是个女人了。

    而且就算以吸血鬼的本质来说，也是各种不便。吸血鬼白天是不能出来行动的，要躲避阳光。但罗宾却是个正常的人类，一般都是晚上休息，白天行动。所以，这与他的作息时间不符。招这么个女仆，难不成只能晚上用？可他晚上基本没什么事，而是白天事多。但白天却不能用，要这女仆干吗？

    他不像是三只小猪，盖所房子在这里生活，白天只要不出房门，这个吸血女仆就不会有事，还是可以正常使用。他白天基本都是要赶路的，这就不能一直避着阳光了。所以如果真招了这个吸血女仆，白天还得想办法为其遮挡阳光，倒是成了谁服侍谁？

    综合考虑下来，招这么个吸血女仆，实在是非常不实用，也很不划算。而且跟其一起生活，日常相处，也是多有便，罗宾会很不习惯。

    但是，罗宾之前虽然有了这考虑，却并没有立即回复明确地向大灰狼当场否定。还是打算见过后，不妨再说，也不急在那一时。

    可没想到，他的模棱两可，没有直接否定。就让大灰狼觉着，罗宾是在考虑它的这个提议，有此意向。因此这时一听贝拉的话音，就立即顺势见缝插针地打算提起这事，替主人收伏下这名吸血女仆。只要它办成了，罗宾肯定也就会答应的。

    “杰克！”罗宾一听大灰狼的这话，也立即猜到了大灰狼的意图，见它竟然打算自作主张地先斩后奏，立即有些不高兴地喝斥了一句。

    大灰狼一听他的喝斥，见他脸上有些不高兴，虽然很想不明白究竟是为了什么，但还是立即住了口，没有接着往下说。讨好地向罗后一笑后，它略微尴尬地摇了摇尾巴，立即再往旁退开一步，让罗宾主导去说。它觉着，罗宾可能是为此不高兴吧，不希望它代劳，而是打算亲自办。

    倒是贝拉一看两人的这反应后，却是有些误会地觉着两人是在一个唱白脸，一个唱黑脸，故意这般。大灰狼做为奴仆，当然是主动扮演了当坏人，然后罗宾就来当好人，故意绕她。

    不过她心里也早有了对此的最坏打算，所以见两人这般，却也觉着没什么，还觉着两人实在没必要为此去花费这般心思。只需要完全硬逼，她基本就会屈服了。

第四十七章 知恩图报？会针线活吗？

    “这位尊敬的先生，我是很真诚地向您表达感谢，也绝不只是嘴上说说。为了报答您的解救之恩，我愿意无偿为您做一件事。无论是任何事，只要是我的能力能够办到的，我都一定会尽力而为。”

    吸血女仆贝拉心下思忖过后，立即真诚地向罗宾说道。她虽然之前已经考虑过了要当罗宾的女仆，乃至为此奉上自己的一切，以求讨好罗宾，但这只是最坏的打算。不到万不得已之时，她是不会轻易选择这个最坏打算的。

    此时罗宾还没有向她提任何要求，也没有提起前来的目的，所以要她自己说，她当然是选择一个更较容易做到的条件，来换取自己的自由。这句话她看起来说的漂亮，会答应罗宾的一个要求，无论任何事，都会替罗宾去做。但这里却有个限制，那就是在她的能力范围之内。并且只说了尽力而为，而不是打包票地说一定要办到。

    所以，如果罗宾提出了一个特别难、以她的能力做不到的事，那她就有借口可以推脱，让罗宾另换一个较容易的。而这个所谓的“能力范围”，界定也很模糊。自己的能力有多少，还不是全凭自己说。说低点也完全没关系，这就能够换来一个更易完成的条件，轻松还掉这个恩情。

    对于罗宾的感谢，她倒确实是出于真心的，是真的感激罗宾帮她脱离了那三只小猪的魔掌。只不过，她并不会为了这点感激，就要搭上自己的一切去报答。这个感激，是有限度的。

    如果超出她的心理限度之外，就恕她不能知恩图报了。而且，如果罗宾的实力很差的话，那她说不定还会恩将仇报。直接把这个人类杀了，那岂不更简单，也更不需要花费心思报答了。

    只凭眼力去瞧，她并不能看透罗宾的实力到底在什么程度。但以罗宾能杀死三只小猪的能力，实力就肯定不会差了，应该不是她能够轻易杀死或以催眠术控制的。

    何况罗宾这边，还有大灰狼这个帮手。而她此时，却还受困于身后的锁链，这将会大大影响她的行动与发挥，就更加不可能了。

    罗宾闻言之下，认真地看了这漂亮的吸血鬼一眼，却并没立即回答。而是略微一笑，先抬步走进了门里去。

    “主人……”大灰狼看到罗宾的举动后，不由立即惊呼地向罗宾提醒。但在被罗宾随后扫了一眼后，又不由把后半句给咽了回去。

    以眼下双方的实力对比，这名吸血女仆贝拉完全处于弱势，更别说她此时还受困于身后的那条银制锁链。对方只要不傻，也能轻易判断出这点，那就不会选择在这种情况下还向他发动找死的攻击。何况就算对方这么做了，他也完全有自信能够挡下，并不害怕遭受攻击。

    刚才未开门时，对里面的情况不明，而且也存在万一的可能性，这名吸血女仆挣脱了囚禁她的锁链。所以在刚才那种情况下，冒然闯进去，是有可能引来对方攻击的。那也是任何人在防备状态下时，都有可能做出的正常反应。但现在情况已很明朗，所以只要这名吸血鬼还具有理性思考，并且希望活着，那就不会做这种大违常理的事，在这时候还向他发动攻击。

    当然，本着小心驶得万年船，以防万一，罗宾在踏进门内时，也并没有完全放松警惕，还是有暗自戒备。但他是内紧而外松，外表看上去，就像是很随意地抬步跨进门内，并没做出任何防备的动作与小心翼翼状态。戒备与警惕，都只是放在了心里。

    当他走进门内时，吸血女仆贝拉始终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并没做出任何攻击的举动，甚至连稍微的小动作都没有，只是保持着刚才的姿势，一动没动，也是生怕罗宾会因为她的举动而生出什么误会。

    这个房屋内部，并没有做什么间隔，分出卧室、厨房之类，就只是通透的一大间。不过，倒是也稍微简单地划分了些不同的区域。这也还是吸血女仆贝拉的功劳，不然搁以前，这里完全就是个猪窝，里面乱七八槽，简直都没有下脚的地方。

    眼下，则是简单划分了些不同区域，再加上有吸血女仆贝拉的收拾，看起来还较为规整些。

    与房门相连的这一大片区域，自然是客厅，中间摆着一张木桌，还有三把椅子。看这套桌椅的精致程度，应该也是人类工匠制作的。否则以三只小猪的手艺，就算做出来，恐怕也是跟它们这所房子一样丑陋，歪七八扭。

    桌椅的后面不远，是座壁炉。而壁炉的旁边，有些胡乱堆积的人类衣服，还有些稻草之类。中间略微凹陷，周围凸起，看起来应该是三只小猪睡觉的地方，是它们的“床”。

    做饭的火源，似乎也是靠这只壁炉，旁边有个架子上摆放着些瓶瓶罐罐的调味品，还有些烹饪工具等物。

    沿壁炉的一边角落里，放着一口棺材。此时的棺材盖是打开的，里面铺设着张柔软的毯子，看起来应该是贝拉睡觉的地方。据说吸血鬼们，都是拿棺材当床的。

    门口的旁边处，也有一堆人类的衣物混杂着稻草的窝。看其大小，应该是大灰狼杰克的，三只小猪把它安排到门口，可真是把它堂堂一只狼当成看门狗了。

    罗宾走进去后，随意拉开餐桌旁的一张椅子坐下。然后看着对面依然一动未动的贝拉，忽然问道：“你会做针线活吗？”

    贝拉一听，不由立即发懵地愣住了。难以置信地看着罗宾，简直要怀疑自己听错了。眼下是关于对她的处置问题，是应该如何跟她谈条件的，怎么这个人类就忽然来这么莫名其妙的一句。针线活，这是在开玩笑吗？她真没听错？

    直到罗宾见状，给了她一个确认的眼神后，她才知道，自己并没听错，罗宾就是问的这句话。

    虽然仍是十分莫名其妙，但顿了下后，她还是点头答道：“会。我在没成为吸血鬼之前，只是个普通的农家女，什么活儿都会做。”

    “很好。”罗宾闻言，很满意地点了下头，立即向外面招呼大灰狼道：“杰克，把东西都拿进来。”

    “好的，主人。”杰克闻言，自然是遵命地答应。

第四十八章 女工与苦力

    等大灰狼以嘴叨着，把外面的所有东西都拿进来后，罗宾从篓子里翻出那三只小猪身上剥下的猪皮，抬手丢到吸血女仆贝拉脚下，道：“你把这三只小猪的皮处理一下，然后给我缝制一件皮甲。加起来应该够制作个胸甲了，不过要贴身的，我打算穿在里面，做精致些。”

    贝拉一见这三只小猪的皮，自然也是立即一眼就认了出来，不由惊讶了下。不过既然这三只小猪都被罗宾杀了，肉还全都烤了，那把它们的皮给剥下来，自然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何况三只小猪的防御那么强大，全在皮上，自然其皮的价值更大。换成任何一个人，也都不会将其浪费掉。

    只是，想到小猪们的表皮防御之强后，贝拉便不由立即为难地道：“这个，我恐怕做不到。您如果要我为您做身衣服的话，那很容易。可这三只小猪的皮，实在太硬了，我恐怕没能力缝制。”

    “再硬也有办法破解。”罗宾笑了笑，又转向大灰狼道：“杰克，你把办法告诉她。然后，出去采一朵食人花来。”

    大灰狼闻言，便立即上前绘声绘色地向贝拉描述了罗宾昨天晚上是如何利用食人花的强烈腐蚀性花蜜来破解小猪们表皮的强大防御的。描述之时，又毫不吝啬赞美之词地大为称赞了一番自己这位新主人的过人智慧。

    只是，说完之后，想到罗宾的命令，要它去采摘一朵食人花，也是不由面露苦色，感觉这件事挺难办的。

    它倒是不怕食人花的攻击，毕竟这东西说到底只是植物，并不会主动进攻，只要靠近接触后才会进行攻击。而这种攻击，也更类似于其本能的反应，谈不上有任何技巧可言。以它的能力，完全能够轻易避开。

    难办之处，是在于这东西混身都是毒。不但其花蜜有毒，枝叶里的汁液也是巨毒，同样带有高腐蚀性。另外其花蜜用发出的气味，还带有迷幻的作用。另外，采摘之后如何运回来，对它来说是也是挺难办的。它又没手，不像人类那样可以做出更灵活的动作。

    但罗宾的这个命令，它却也不敢违抗。所以最后为难苦恼了一番后，还是遵命地应承了下来，转身而去了。对它来说，这件事确实有挺大的困难度，但想想办法，却也不是就做不到。

    它才投靠了罗宾不久，正处于想方设法的讨好期。对于这个新主人的脾气，也尚还没有完全摸透，可不敢轻易随便推脱拒绝。不然惹了罗宾不喜，是很有可能随手杀了它的。而且就算不杀，也很可能会失宠。

    眼下这在谈这个吸血女仆贝拉的处置问题，而以它的看法，觉着罗宾还是很可能接受这个女仆的。所以，如果罗宾收了这个女仆后，这个女仆能做的事比它更多，岂不是会让它更失宠，地位反而有可能被其后来居上，爬到它头上去了。

    不得不说，贝拉身为人类形态，在许多方面确实比它更有优势。除了惧怕阳光，不能白天出没的这个最大弱点外。若论真办起事与能办的事来，确实比它更有用，更得利。

    想到此处，大灰狼不禁感到有些失策。竟是没有早想到这点，万一罗宾收下这个女仆后，却反而比它更得宠怎么办。毕竟这个吸血女仆就算再是吸血鬼，但终究是跟罗宾一样，都是人类形态，而且以前也确实是人类，这方面明显与罗宾有共同点，自然也就更能产生亲近感。再加上这个吸血鬼还长的挺漂亮，也很有可能会靠其美色上位。

    它也是在人类世界待过的，而且待过不短的时间，所以对人类社会的许多事，它也非常了解。男女之事方面，它也见过不少。人类的男性，总是对一些美丽的女人没有抵抗力。

    且别说人类了，动物也是。同样身为一名雄性动物，大灰狼在这方面其实也有同样的心理。如果遇到一只漂亮的母狼的话，它恐怕也不会有任何抵抗力，为了想跟其亲近交配，也会想尽一切办法。对方如有任何要求，它也肯定会想方设法地去满足。

    “失策，失策，真是失策啊！竟然忘了这个。可能我把她当吸血鬼当惯了，忘了她其实也是个人，而且还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小猪们对人类的漂亮女人没什么兴趣，但这位新主人可不一样，他也同样是人类啊！”

    大灰狼无奈地遵命而为，走出房门后，忍不住转头看了眼屋里的吸血女仆贝拉，心里十分为自己的命运多舛而叹惜。它之前只想着如何讨好罗宾这位新主人了，却完全忘了，将贝拉也拉过来后，很可能会在罗宾面前比它更得宠。

    此时才想到这点后，它不禁十分后悔。早知道的话，就不提这个建议了，也不引罗宾来三只小猪的房子了，直接让这个吸血鬼在这里活活困死饿死。现在好了，真是有些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作聪明啊！

    只是，它尽管后悔，但这时却也没什么办法了。总不能再进去跟罗宾说，千万别收这个吸血女仆。它这么反复无常，肯定会让罗宾更加不喜。

    现在，它只能老老实实地当自己的苦力，做自己的事，听从罗宾的一切吩咐与命令。这么一来，看在它肯听话效力的份上，罗宾可能也不会太过苛待它。

    总的来说，罗宾这位主人还是不错的，至少比那三只小猪强的多。除了惩罚的手段更加严厉狠毒一些外，奖赏起来却也更丰厚，不像三只小猪那么小气，只想着压榨它。

    “这真是个非常独特又巧妙的办法，您真是聪明，是怎么想到的！”房间之内，听大灰狼说完罗宾利用食人花的办法后，贝拉也是不由对此十分称赞，佩服罗宾的智慧。

    当然，这其中不免有些夸大的成分。但另外一部分，却也是完全出于真实。因为，这确实是她不曾想到的办法。罗宾能够想到，就说明确实比她更聪明，更具智慧。

第四十九章 你有外婆吗 佐罗

    “你是不是有个外婆？”

    罗宾没在意贝拉的称赞，笑了笑后，忽然问道。他还是很好奇，眼前的这个贝拉，究竟是不是故事里的那个小红帽。

    “您怎么知道？”贝拉闻言，不由立即不可思议地瞧着罗宾，十分惊讶地道。

    “猜的。”罗宾闻言，故作神秘地一笑，心里却是也有些惊讶，难不成眼前这个还真的是小红帽？不过也不能就此肯定，毕竟谁都有外婆，他也有。

    确实谁都有外婆，又没人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只要有母亲，自然就会有外婆。但罗宾为什么偏偏不问别的，一开口就问她的外婆。就算想了解她的过往与家庭，那按理也应该是从父母问起才是，为何他却先问她的外婆？

    可对于自己过往的经历，贝拉从未向三只小猪与大灰狼讲过，它们都绝对不可能知道，那罗宾做为才刚见面的陌生人，又是如何知道的？而且一问就问到了关键点上？她的外婆，确实是与她关系最亲近的人，对她最好。并且她会成为吸血鬼，也与自己的外婆有关。

    “抱歉，还没请教过您的名字，不知道您怎么称呼？”贝拉十分疑惑地重新仔细打量着罗宾，想要辨认这是不是以前她认识的某人。只有这样，才能够解释为何罗宾会对她的过去这么了解。可重新打量过后，她发现这张脸在她过往的记忆中，还是十分陌生，从未出现。

    而且仔细一想，也绝对没有这个可能。在她还是名人类，还是真正少女年纪的时候，已是距此几十年前了。现在她虽然还保持着花季少女的外表，但真实的年龄，早就已经能自己做外婆了。

    所以，就算真是当年认识的人能够活到现在，也是至少七老八十了，绝不可能还像罗宾这么年轻。况且，大部分人未必能活这么久。普通人的平均年龄，也就是七、八十岁，并且还很少有人能够活到。除非是修行或拥有某些特殊的能力，才有可能延长自己的寿命并保持自己的青春。

    眼前的这名人类能够杀死三只小猪，足见应该实力不弱。所以毋庸置疑，绝对是一名能力者。因此，也很可能拥有能够延长寿命与保持青春的能力。可这人明明非常陌生，她记忆中半点印象都没有，所以绝不可能是她过去认识的人。

    她此时问罗宾的名字，就是想确认这点，看罗宾的名字，自己是不是曾听说过。

    “我叫佐罗。”罗宾并没说自己的真实姓名，而是另外编了一个名字。他如果走出森林后，自然是要隐藏身份，以免被女巫或安达尔王宫的人找到。

    在这之前，他早有过考虑，也是提前编好了这个假名。不过“佐罗”这个名字，却不是他自己瞎编，而是源于他前世很喜欢的一部外国电影。那部电影就叫《佐罗》，也是里面主角行侠仗义时用的化名。

    旁边的丑小鸭在听到罗宾报出的这个假名后，不由很意外地看了罗宾一眼。但看过后，她很聪明地没有开口说什么，替罗宾隐瞒了。

    “佐罗什么？这是姓，还是名？”贝拉闻言，却是不由追问道。她需要知道详细的名字，才好去在记忆中搜寻对比。

    “就叫我佐罗就可以了，剩下的你不用知道。”罗宾并没有编更详细的名字，而且那部电影里，也只有“佐罗”这个化名。这其实也不是正式的名字，而更像是一个代号，一种称呼。简单易记又上口，并不需要更多复杂的。另外，他也确实没必要回答贝拉的这个问题。眼下对方还是阶下囚，他才是上座问话的人，哪轮得着吸血鬼问她。

    “抱歉，我失礼了！”贝拉眼见罗宾对此有些不高兴，也意识到自己有些过激，立即道歉道。她也很清楚自己现在尚是阶下囚的身份，就算罗宾在某种程度是，是她的拯救者。但目前这个拯救者，显然还没有解开她身上的锁链，将她完全释放的意图。对方最终能不能放了她，也全看她的表现。如果她的表现让这个佐罗不满，那对方显然是不会放她的，说不定杀了她都有可能。因此，她也不敢过于惹罗宾生气与不高兴。

    罗宾微微笑了下，示意不在意。他双臂展开，让自己更放松些，一只手放到桌上，叩指轻轻敲着，然后接着问道：“有没有人称呼过你小红帽？”

    “你到底是谁？为什么知道这个称呼？”贝拉闻言，不由立即双眼一缩，更加惊讶与难以置信地盯着罗宾，带着十分戒备地问道。因为过于戒备，她这句话里连敬语也不用了。

    “看来是有了！”贝拉虽然没有正式回答，但眼下这种十分过激的表现，就等于是回答了。罗宾含笑着点了下头，并没有回答贝拉的话，只是接着笑道：“你现在就穿着红斗篷，带着红帽子，这不正是小红帽吗？”

    “我不相信你全都是猜的，你肯定知道些什么，你到底是谁？到这里来，是不是特地来找我的？”贝拉对他的话，一点儿也不相信，哪有全凭猜测就猜这么准的。

    她的过往，其实并没有太多秘密。但任谁被一个陌生人忽然当面叫出过往的经历，都肯定难免会有她这样的反应，认为对方是特意针对自己，做过详细调查的。而这样的人，往往都抱有些不好的目的。

    “放松点儿！我并没有想把你怎么样，也不是特意来找你，一切全都是偶然与巧合。不管你信不信，我们的相遇确实只是巧合，我也没抱任何目的。”罗宾抬了下手，示意对方不必过于紧张，他也确实没什么别的目的，至少没有恶意。

    “我不相信，你肯定有什么目的，又为什么知道我过去的事？你到底是谁，又到底来干什么？”贝拉闻言，还是不肯相信，一点儿都没放松地保持戒备盯着罗宾。

    “我都说了，是猜的吗！”罗宾摇头笑了下，也觉着自己这话很难让对方取信。不过他也并不打算详细解释，顿了下，道：“那好，我们不谈过去了，不如谈谈现在。”

第五十章 罗宾的条件

    “好，那就谈现在，你到底想要什么，不如明说吧？”贝拉闻言，立即说道，戒备的姿态也一点儿没放松。

    “注意点儿态度，刚才你不还把我当救命恩人看吗！”罗宾不在意地笑着说道。

    “那是我之前还不知道你的目的。”贝拉道。

    “我现在也没什么目的。”罗宾无奈笑笑，然后抬手指了下贝拉脚下的那三张小猪皮，接道：“如果要说有的话，那就是让你先帮我把小猪们的皮做成一件皮甲。”

    “就这么简单吗？我不信。”贝拉仍是半点不放松地道。

    “是没这么简单。”罗宾道，“我接下来还有很多别的事要你做，比如从这些衣服里挑一些我能穿的，然后帮我洗干净。还有把小猪们收藏的财物给我找出来，晚饭可能也需要你做。另外还想到什么，我再告诉你吧！”

    “就这些？”贝拉闻言，又是不敢相信与十分怀疑地道。她不信对方就只是要求她做这些十分简单的事。这些甚至称不上什么要求，就只是些杂务而已。

    不过从这些杂务看，依然是女仆的活。所以对方的目的，是不是仍然想要她继续当女仆来服侍他。想到这里，她立即接着问道：“这些全是女仆的活儿，你是不是想要我接着给你当女仆？”

    “你想吗？”罗宾不答反问地道。

    说罢后，他随手从脚边的篓子里拿出一块叫花肉，然后将泥封敲碎，若无其事地抓着肉当零嘴吃了起来。眼下已经到了中午，他确实也有些饿了。而且早上因为知道三只小猪吃人的事是事实后，他有点儿被恶心到，没有接着吃，所以早饭也根本没吃饱。

    “我当然不想。可是，你会放了我吗？”贝拉眼见罗宾手上的烤肉也是跟之前的那只小猪一样的做法，不由好奇地多瞧了眼，同时忍不住吞咽了口唾沫。

    她倒并不是馋罗宾手里的烤肉，因为她并不吃普通的食物，只能靠吸食血液维生。所以小猪们逼迫她成为它们的女仆，把她用银链锁住后，也得负责养着她，给她寻找食物。

    好在小猪们日常也吃人，所以捕猎到人类带回来后，通常会交给贝拉让她先吸血进食，然后它们再杀了吃肉，也是各取所需，互不浪费。另外，吸血鬼也并不是只能靠吸血人类的血液维生，动物的血液也同样可以。只是对于吸血鬼来说，人类的血液更有营养，也更能刺激他们味觉感官，让他们觉着更美味，吸食起来更过瘾。

    任何食物，都有好坏与美味之分。人类的血液于吸血鬼来说，通常是更好的美味。但如果只是用来维持生命，动物的血液也同样可以，只是不够美味罢了。不过一些个别的独特动物，也会很美味。尤其魔兽的血液，相比起来比普通人类还是要更有营养，只是也更难寻获。

    小猪们昨晚出去觅食捕猎，按照往常的惯例，无论捉到什么，人类还是动物，应该都是会带回来。然后，先交给贝拉吸血。接着，再由贝拉宰杀干净，给它们烹饪食物，它们吃肉。

    但小猪们昨晚在为遭遇了罗宾，已经被杀，自然是不可能再带回任何猎物。而贝拉受困于锁链，也不可能亲自出门捕猎，只能一直挨饿到现在。

    虽然吸血鬼通常也都比较耐饿，饱食一顿都能够维持几天，但挨饿的滋味也并不好受。况有能饱着，谁会愿意挨饿。

    贝拉此时一夜未曾进食，正是处于饥饿的状态。眼见罗宾这时吃着烤肉，大口吞咽，嚼的很香，也不由更加激起了她的饥饿感。所以她并不是瞧着罗宾手里的烤肉眼馋，而是眼馋于罗宾此时正在大口进食的这个状态。

    对方当着她面地在大口吃肉进食，而她此时却在忍饥挨饿，自然难免瞧着眼馋，同时还感觉更加饿了，十分难受。

    “看你的表现如何，我会考虑的。”罗宾一边吃着手里的烤肉，一边说道：“我并不会在这里长住，还要赶路，所以不方便带着你。你白天不能行动，带上你反倒是多个累赘，我也不喜欢蓄养仆人。但最后到底是放了你，还是留你在这里自生自灭，一切都要看你的表现了？”

    “你真的有可能会放了我？”贝拉闻言，还是有些不敢相信地道。

    “信不信随你。但如果你的表现让我不满意，让我不高兴，我是肯定不会愿意放你的，你自己考虑吧？”罗宾道。

    贝拉闻言，认真思忖了一番后，重新放下戒备，看着罗宾道：“那好，我就相信你一次。不管怎么样，也不会比现在更糟了。如果你不来，我又脱不了困，也是会在这里被活活饿死的。”

    叹了一声，她轻咳一下，重新郑重地向罗宾行了一礼，道：“尊敬的佐罗先生，我为我之前的冒犯向您道歉，希望您别见怪。从现在起，我会保证听从您的命令，让您满意。也希望您最后不要食言，能够真的解救释放我。如果您最后这么做了，我一定会终生对您抱以感激的，也一定会满足您的一个要求。”

    “吸血鬼的感激！”罗宾咽下口里的烤肉笑笑，“怎么听着有点儿让人毛骨悚然。”

    “您请放心，如果您最后真的肯放我，我一定会表达我真诚的感激，我愿意为此起誓。”贝拉很郑重地道。

    罗宾道：“这个就不必了，我一向不太相信什么誓言。对于你的感激，我其实也不需要，你只要不恩将仇报，回头对付我就好。”

    “这绝对不会的，我不是这样的人。”贝拉虽然话说得很肯定，但心里却是不禁有些心虚。因为在这之前，她确实有过这种想法。而且如果罗宾的实力比她的弱的话，她也肯定早就出手行动了，绝不会一再容忍到现在。

    现在她则不敢轻易去尝试，因为一旦失败，对她来说就绝对没有后路了，恐怕必死无疑。

    就算她能够杀了罗宾，但如果还是不能摆脱这个锁链。在这个非常隐秘，少有人知的山谷里，最终只能等来痛苦的死亡。

第五十一章 满不满意 又一位仆人

    其实罗宾所说的对她的表现“满不满意”，也是一个很模糊的界定，而且是很主观的判断。满不满意，全凭罗宾说了算。他说满意就满意，就算贝拉的服务其实很不周到，但只要他说满意，也就够了；相反，就算贝拉的服务再用心与辛勤，但只要罗宾说不满意，那就仍是不满意的结果。无论贝拉再怎么去努力与挽回，也都没用。

    贝拉也很清楚这点，这就跟她刚才话里所说的那个“能力范围”一样。她的能力具体有多大，还不是全凭她自己说了算。为了完成一个更轻松的要求，她完全可以把自己的能力往小了说。

    只是，她清楚归清楚，但眼下对她来说，却也没有别的更好的选择了。正如她刚才所说的，无论如何，都不会比现在更糟了。

    她如果选择动手反抗，根本就没有任何胜算。罗宾能够以一对三独力杀死三只小猪，外加还有之前没反叛的大灰狼，实力肯定要比她强。再加上她还受困于锁链，且现在又是白天，很影响她的发挥，绝不可能是对方的对手。

    而反抗失败的结果，只有死。就算对方有可能一时好心，不会立即杀她，但只要放任不管，也不放她，就能让她在这里自生自灭，坐等死亡。

    所以，她现在只能相信罗宾，相信对方真的能说到做到，也能对她的服务与表现，做出相对公正客观的判断。这个选择，已经是目前相对来说，最好的一个了。除此之外，只有更差。

    她现在没有更多的选择，只能是矮子里面拔高个，从所有都差的里面挑一个相对不那么差的。

    “怎么，你也想来一块儿？”罗宾此时也注意到了吸血女仆贝拉一直盯着他手里的烤肉，有些眼馋的样子。虽然他从大灰狼那里已经知道，吸血鬼只能靠吸食血液维生，并不吃其他食物，也不需要吃。

    但是，也不是不能吃。只是吃了也不会有任何用，既不能品尝到任何味道，也不能带给他们维生的营养与饱腹感。而且他刚才已经见识过了这只吸血鬼啃那只小猪的烤肉，啃了几口后又全都吐了出来。所以，按理来说，这只吸血鬼应该不会眼馋他手里的烤肉才是。可眼下这吸血鬼的样子，又分明是想吃，这就让他很奇怪了。

    贝拉闻言，立即摇摇头，道：“我不吃普通食物。但是，我也确实饿了。我从昨天晚上到现在，没尝到过半口血。”

    说话间，她忍不住把目光盯向了罗宾肩头的丑小鸭，还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她其实很想饱吸一顿罗宾的血液，那一定很美味。但罗宾的主意，她当然是不敢打的，所以只好转移目标，打到了丑小鸭的头上。在她看来，这只长得挺丑的小鸭子，应该是罗宾的宠物。或者，也很可能是猎物，晚上就会吃掉。所以，如果真是猎物的话，她也可以拿来先垫垫底。

    丑小鸭被她这饥饿的目光一盯，立即忍不住感到有些害怕地往罗宾的脖子与头发处缩了缩。

    罗宾见状，抬手轻拍了拍丑小鸭的身子以作安抚，然后不悦地瞧了贝拉一眼，轻咳一声，指着肩头的丑小鸭道：“对了，跟你正式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朋友布兰妮，是一位既尊贵又美丽的天鹅公主。在你服务我的这段期间内，也需要把她当成主人一样看待。如果她对你的表现有任何不满意，那也就等于我不满意。”

    贝拉闻言，不由立即一愣，目光转为十分惊讶地瞧着丑小鸭。她还真没想到，这个不起眼的丑鸭子，竟然在罗宾心里的分量这么重。而且这也不是只长得挺丑的小鸭子，而是只天鹅幼鸟，并且还是位天鹅公主。

    但是，天鹅里面也有公主吗？难道天鹅都建国了？

    尽管贝拉对此十分怀疑，但想了下后，并没把这个疑问问出口。反正眼下不管罗宾说什么，对她来说都是对的。他既然说这个小天鹅是位天鹅公主，那就是天鹅公主了。

    想到这里，她尽管心中不忿，但还是重新郑重地向丑小鸭施了一礼，道：“尊贵的布兰妮公主殿下，非常抱歉，我刚才不知道您的身份，真是冒犯了，请您原谅！”

    丑小鸭对于自己“天鹅公主”身份的转变，还是很不习惯。而且这个身份，她自己也并不是很相信，因为当初只是小公主苏菲亚嘲笑讽刺她时，随口这么说的。并且说的时候，前缀还带了“可能”，很明显不是讲真的。

    虽然后来她的真爱之吻确实解除了罗宾的诅咒，有些间接证明了这个说法的真实性，很可能她确实是一位天鹅公主；但除此之外，却实在没有太多别的证明了。在那之后，她就被小公主抓住囚禁了，当然更不会把她当公主对待。

    也就只有跟罗宾相处时，罗宾会偶尔这么称呼她。但罗宾本身也是位王子，并且是跟她关系平等的朋友，所以就算这么称呼，也不会过份尊重地真把她当一位公主供着。

    直到今天早上，罗宾让大灰狼也认了她为主人，并且任命大灰狼为她这位天鹅公主的第一仆人后，她才感觉真有了些公主的尊贵感。但短短的时间，她当然还很不适应与习惯。并且没想到，中午竟然又多了一位仆人。

    尽管贝拉这个仆人是名吸血鬼，但却是人类的形态，所以从贝拉口中称呼出的“布公妮公主殿下”，更让她感觉有些意义不同。

    但她终究还是很不习惯，再加上又对这只吸血鬼挺畏惧与害怕，所以这时仍是在罗宾的脖子处缩着，只是探出脑袋向贝拉点了下头，道：“没事，不知者不怪吗！”

    这个“不知者不怪”，她也是从罗宾口里听说到的。她总是能从罗宾这里学到许多新鲜词汇与知识，有些是她以前不知道的，有些则是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的。

    但她对这些一点儿也不奇怪，反而认为罗宾博学，是理所应当的。

第五十二章 血豆腐的作用

    对于丑小鸭的忽然开口说话，贝拉并没有太过惊讶与奇怪。因为既然罗宾刚才那么说了，显然这只小天鹅是能够说话跟罗宾交流的。只是因为丑小鸭之前一直没开口，她才误以为这只小天鹅不会说话，只是罗宾所养的宠物，或是抓来的猎物。

    既然这是一位尊贵的天鹅公主，并且是罗宾的朋友，且罗宾还说了，只要丑小鸭对她不满意，也就等同于他不满意。所以明白到后，她自然也是不敢再打丑小鸭的主意，立即便移开目光低下了头。

    罗宾这时将手里剩余不多的烤肉，一下全塞进嘴里，然后一边嚼咬着，一边随手扯过篓子里的一张兽皮擦了擦手。擦手的过程中，他注意到脚下旁边被麻绳所捆缚的一口石锅。那口石锅里，是他昨天晚上以小猪们的血液所熬制的一锅血豆腐。

    本来这锅血豆腐，他也是打算自己吃的。魔兽浑身都是宝，血液也不能浪费，吃了也比较补。但自从早上听大灰狼说了小猪们是真的吃过人肉后，他对由三只小猪所制作的一切相关食物，都失去兴趣与喂口了。

    但他自己不吃，也不能浪费。所以这锅血豆腐，他本来也是打算找个什么由头，随手赏个大灰狼的。但此时则不禁心中一动，立即端起石锅，解开麻绳，然后放到旁边桌上，再拔出腰中的石刀伸进去切下手掌大的一块，随手扔给对面的吸血女仆贝拉道：“这个你吃吗？”

    贝拉一见有东西扔过来，立即很准确地接住，然后打量着手中的这块血豆腐，翻来覆去地瞧了番，再又抽动鼻子嗅了嗅，然后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罗宾，疑惑地问道：“这是用血液制作的吗？你怎么把血液弄成固体的？”

    罗宾略带得意地点了下头，道：“用小猪们的血做的。吃的话，就赏你了。至于制作吗，很简单。加点儿盐熬煮一会儿，等熬稠后放凉，自然就会凝固结块。你们吸血鬼不是靠血液维生吗，怎么，没尝试过这种做法？”

    “没有。”贝拉摇摇头，仍是感觉不可思议地盯着手里的血豆腐，道：“我们一向都是捕猎**，吸食新鲜的血液，很少会储存起来，用血液制作别的食物。真是没想到，血液竟然还有这种做法。佐罗先生，您可真是聪明！”

    最后这句，贝拉是有些由衷的称赞。她真是从来没有想到过，血液竟然还有这种做法，而且吸血鬼们也从来没有尝试过。对于吸食鲜血，一向都认为越新鲜的越好，越新鲜的也越美味。死人或者死去动物的血液，他们是从来不吃的。而且这种死血，吃了不但无益，反而会有害。

    眼下手中的血块，应该是罗宾杀死三只小猪后放血制作的。刚杀死就放血的话，应该还算新鲜。但终归也是死去小猪们的血液，算是死血。但这种制作方法，又是熬煮熟透了做成的，却不知道到底有害还是没害。

    既然是血液制作的，她当然能吃。想了下后，她还是打算尝试一下。一来确实是现在很饿；二来也是她对小猪们很恨。

    之前为了解恨，她在明知自己不适应吃肉的情况下，还是硬嚼了几口其中一只小猪的烤肉。那无关进食，完全就是为了解恨才咬。结果吃了没几口，又全吐了。

    现在小猪们的血液就在手中，而吃血对她来说是既能解恨又能进食维生的东西，她当然不会放过。所以稍微迟疑想了下后，她便立即张口咬了下去。

    不过为了尝试这东西对她来说到底有没有害，她第一口并没有吃太多，而是轻咬了一小口。

    咬进口中后，她仔细嚼咬着品尝，感觉口感很是不同。她又能像吃普通的食物一样，嚼着东西吃了。而且这东西是由血液制作的，本质上还是血液，所以也同样能刺激到她的味觉器官，让她品尝到血液的味道。

    而且这东西口感很不错，既滑又嫩，还富有弹性，真是越嚼越香越美味。没嚼几口，她就忍不住一口吞咽了下去。

    然后，强忍住继续吃第二口的冲动，闭上眼仔细感受了下这口吃下去的感觉，是否对她的身体有害。

    仔细感受了一会儿后，她张开眼松口气，确认了这东西不像死血那样，并无害处，然后立即就迫不及待地低头咬下了第二口。这第二口，她便咬的很大口了，简直恨不得一下全塞进嘴里。

    而且第二口咬下去后，还没完全咽下，又立即开始咬第三口，简真是狼吞虎咽，完全没抬头。只两三口，便把手里这块巴掌大的血块全部塞进嘴里吃下去了。

    她进食的时候，喉咙里发出了像是动物似的低吼声。吃东西的动作与状态，也更像是动物，而多过于像人。同时，嘴里用于吸食的两上唇两颗尖牙也完全暴露了出来，连眼孔都泛出了血红色，瞧起来更是有些骇人。

    两三口吃完手里的血豆腐后，她立即就迫不及待地抬头瞧向罗宾，急吼道：“给我！”

    看这样子，是真的饿了。又或者，对她来说，这种新鲜的血液制作方式，带给了她更好的进食体验，迫不及待地想吃更多。

    罗宾见状，也没理会她这时的冒犯与无礼，抬手把桌上的那口石锅，整锅给她丢了过去。

    贝拉一见整锅丢来，立即准确地双手接住，然后便蹲伏下身子，一只手抱着石锅，另一只手伸爪下去挖着锅中的血豆腐往嘴里不断送去。

    罗宾看着她这副样子，略有些叹气地摇摇头，没有继续欣赏，转身带着丑小鸭走出了屋子，到旁边的小湖去了。

    还真像大灰狼说的那样，血液对于吸血鬼们来说，既是维持生命的必须品，也对吸血们有着莫大吸引力，并且有着成瘾性的东西。

    看贝拉进食的那副样子，好像八辈子没吃饱一样，真是对血这东西，有了上瘾性了。就算不是为了进食维生，为了满足他们的血瘾与对鲜血的无尽渴望，他们也会不断地捕猎吸食鲜血。

    像这种长生种，真是有些难以言说啊！

第五十三章 挑选武器

    小湖的湖水并不深，而且水很清澈，简直清澈见底。

    有句话叫“水至清则无鱼”，意思是太清的水里反而不适合鱼类生存，所以眼前这座清澈见底的小湖里，也并没有太多水生生物。当然也不是一点儿没有，还是有些水草与小鱼小虾之类，但其它的就基本很少见了，连稍微大点儿的鱼都没有。

    清可见底的湖水，简直像个天然的游泳池。罗宾见之不由心中一动，立即脱掉下身的兽皮裙，赤身步入了湖里。

    此时正午的阳光直射下，湖水也不禁被晒得稍微有些暖意，是很适合的水温。泡在这湖水中，罗宾不禁惬意地长舒了口气。

    森林中并不缺水源，所以他这些天在赶路之余，也有经常洗澡，个人卫生保持的不错。不过他之前所遇到的水源，清澈的通常较小，不是小溪就是山泉；大些的则都比较浑浊，比如那条发源自安达尔王宫旁不远沼泽地的河流。

    而且像这些比较大的水源，通常水中的生物也不少，岸边还多蛇类，且滋生蚊虫。所以，能够遇到一个足够他畅游而又比较干净清澈的水源，很少。

    眼下的这个小湖，是为数不多的一个，所以他此时也很享受这不可多得的乐趣与感觉。

    惬意地泡了一会儿后，他便舒展开身姿，在湖中畅游了一番。蛙泳、仰泳、自由泳……各种姿势都来一遍，游的很是畅快。

    畅游的过程中，他注意到石屋后面，被抛置了不少兵器与工具等物，应该是小猪们所捕猎的人类身上所携带的。

    三只小猪都是皮糙肉厚，防御惊人，所以即便它们变身后能够使用武器，也是根本不用。因为任何武器都破不了它们的防御，他们根本就用不着，既不需要用武器招架，也不需要用武器攻击。它们整个身体，就已经算是一件非常厉害的武器。另外如果要用的话，它们也不方便随身携带，所以也就干脆不用。

    对它们来说，武器就是多余的，既不用着，也不需要。因此对于这些它们捕猎来的人类身上所缴获的武器与工具之类，它们因为根本用不着，也就不够重视，全部都随便丢到了屋子后头。

    不放在屋里的原因，罗宾猜测一来是放屋里占地方；二来最主要的，也是防备吸血女仆贝拉。如果让贝拉接触到这些武器，就可以借助武器来砍断困锁她的银链，然后趁机趁跑。因此，自然不会让她轻易接触到。

    看着这些被随意丢弃的武器，罗宾不禁感到有些可惜。因为小猪们的不够重视，随意丢弃，自然也不会注意保养与保护。经过长时间的风吹日晒雨淋，好多兵器都已经生锈。有些木质杆柄的，木柄也都朽烂了。不过也还有相对保存比较完好的，应该是近期才丢弃，还没被晒坏与淋坏。

    罗宾被大灰狼说动，前来小猪们房子的主要目的，一是衣服，二便是武器。这两样对他目前来说，都是十分缺失的。至于吸血女仆贝拉，那则是次要的，也就是大灰狼将这个当成主要目的了。

    如果给足他时间，无论衣服还是武器，乃至许多别的东西，他都能够制作出来，全部可以自给自足，不必有任何外求。但他又不是打算要在森林里长住，实在没必要花费那么大的精力与时间去弄这些。

    只需要对凑些日子，他就可以走出森林了。等到了外面的人类世界，这些全部都有现成的，尽可以想办法弄到。所以，实在没必要一切从零开始地自己费心费力去制造。

    眼下他即将走出森林，按大灰狼的话，也就是两三日路程。而且这还是大灰狼以人类的脚力来估算的，如果是大灰狼自己，全力赶路的话，一晚上的时间就能够往返一趟。尤其现在赶到小猪们的这个山谷后，这里距离最近的人类村庄，路程也要更近一些。

    罗宾也并不是普通人类，所以全力赶路的话，以他的脚程估算，也就最多一天就能走出森林。马上就要走出去，对于这些东西也就更没必要花费心思制作了。

    既然小猪们这里有现成的，而且更容易获取，不必花费任何东西与代价，所以他也就采纳了大灰狼的这个建议，顺道过来了。

    眼下注意到这些兵器后，罗宾畅游一番，又顺便洗了个澡后，便走出小湖，往这些随便丢弃的兵器堆旁走去。

    他下水是临时起意，所以下水之前，并没有准备擦拭身体的毛巾等物。不过此时天气炎热，他也就干脆不擦，等着自然晾干，反正也不冷。

    至于遮挡身体也用不着，眼下这山谷里又没别人。丑小鸭早就瞧他坦露身体瞧惯了，也不会当回事，而他也是早就已经习惯不在意。

    倒是屋子里还有个吸血女仆贝拉，但现在正是大白天，还是正午阳光最强烈的时候，做为一名吸血鬼，她是绝不敢出来找死的。而且对方这时正在进食，专心吃那锅血豆腐，估计也没功夫多瞧他。就算能从窗户里注意到，他也不是很在意。

    男的在这方面，反正是不会吃亏的，对方爱瞧便瞧就是。何况又不是面对面，他也谈不上有多尴尬。被贝拉这些的美女偷窥上几眼，对他来说，真不算什么。

    走到武器堆旁后，罗宾重新仔细打量，但见这些兵器里，大部分都是剑，而且以手半剑居多。另外还有不少弓箭，以及少量的枪矛、斧头与猎叉之类。做为随身短兵刃的匕首，也是不少。

    有些剑是连鞘一起扔着，这些的有剑鞘保护，里面的剑刃就还相对完好，没有被风吹日晒雨淋破坏多少。那些没插鞘的，大部分便都生锈了。

    罗宾蹲下身去，仔细挑选一番，从中挑出了一把保存最完好，且质量也最好最锋利，并且相对他身高长度较合适，他自己试用的也较趁手的手半剑。

    另外，还挑了把保存最完好与质量最好的弓箭，一杆长枪，以及多把匕首。

    剩下的他也没浪费，全部收集了起来。有些木杆朽坏的，他直接折下铁头。这些东西带到外面，也是可以变卖换钱的。就算不当兵刃卖，作废当废铁，估计也能卖不少。毕竟在这个世界这种落后时代，任何铁器，应该相对都是较珍贵的。

第五十四章 大灰狼的误会

    当罗宾挑选好自己的武器，并把剩余的那些全部收集起来后，正打算到湖边穿回自己的兽皮裙，忽然听到进入山谷的山洞里有动静传出来，然后转头瞧过去，就见不片刻，大灰狼杰克拖着一朵食人花从里面钻了出来。原来是大灰狼完成他交托的任务，赶了回来。

    大灰狠也是有样学样，跟罗宾昨晚一样，也弄了根树藤当绳子，把食人花捆缚起来拖在身后。只不过它没有双手，做起来肯定要费不少功夫，完全可以想见。

    “主人……”大灰狼一钻出山洞，就见罗宾正在屋外的小湖边，连忙兴奋地打声招呼，想要上前邀功。但当随即注意到罗宾正浑身**后，不由又立即十分尴尬与意外地打住了后面的话，不明白罗宾眼下为何这般。

    其实对于动物来说，经常都是坦身露体，不穿任何衣服的。所以对于动物来说，其实没有这种尴尬。也就是大灰狼在人类世界待过不短的时间，觉着人类日常穿衣服才正常，而不穿衣服时，则就比较反常了，除非是一些个别时候。

    正因为大灰狼以前有过这种经历，所以才觉着此时比较尴尬。住了口后，一时双眼也不知该往哪儿瞧，反正觉着直盯着罗宾瞧是不对的，也很失礼。

    罗宾此时面对大灰狼，倒是没多少尴尬，因为大灰狼并不是人，他便没觉着有多少尴尬的。当下只是点下头，便若无其事地过去穿好自己的兽皮裙。穿完之后，也向大灰狼打招呼道：“哦，你回来了，还顺利吗？”

    “有劳主人挂心，挺顺利的，主要就是怎么费功夫去捆了！”眼见罗宾穿好兽皮裙，遮挡住重要部位后，大灰狼也随之没那么尴尬了。一边说着，一边拖着身后那朵食人花快步走了过来。

    罗宾等它过来后，仔细打量了眼后面的食人花，见还保持完好，满意地含笑点点头，道：“做得不错，另一只小猪，也赏你了！”

    大灰狼闻言，稍微一愣后，立即激动地大声兴奋道：“多谢主人，您的赏赐真是太慷慨了，太谢谢您了！”

    对于另外那只小猪，罗宾早已没了胃口，本来也就没打算吃。现在不过就是找个由头，当作赏给了大灰狼。

    其实就算没有赏赐的理由，为了不免浪费，罗宾最后还是免不了要丢给大灰狼的。现在找个由头赏赐，大灰狼还得感恩戴德。

    在此之前，大灰狼确实觉着这件任务算是有些吃力不讨好，并且颇有些困难。而且，吸血女仆可以在屋里轻松待着，它就要出去做苦力，也让它觉着很不对等，没得到平等的对待，还觉着失宠了。

    但现在换回了得到另外一只小猪的奖励，它就觉着，这一切都算值了，不愧它花费了这么大的辛苦与努力。罗宾这位主人也是真够意思，不管怎么说，赏赐是绝对丰厚。

    谢过之后，大灰狼偏头瞧向屋内，露出个颇为暧昧的眼神，向罗宾笑道：“主人，您不会已经跟贝拉那个了吧？”

    “哪个？”罗宾刚开始还听得一愣，但随后便立即意识了过来，没好气地伸手在大灰狼头上拍了一下，道：“你这只色狼，想哪儿去了，没有的事，我是那种人吗？我只是在湖里游了会儿泳！”

    显然，大灰狼是见他刚才光着身子在外面，才有这种误会。本来也是，孤男寡女地在一起，而吸血女仆贝拉受困于锁链，再加上想获得罗宾的解救，也是等于任由处置的，说不定都会主动投怀送抱，利用自己的美色来达到目的。

    大灰狼在离开之前，就已经心中有此揣测，有了这样的担忧。所以回来后，眼见罗宾光着身子在外面，就难免有这样的误会。觉着罗宾是刚办完事，出来湖边清洗的。

    “那是我误会了，主人，抱歉！”大灰狼心里虽然还是有些不太相信罗宾的说法，但却不敢公然质疑，而是立即顺从罗宾意思地道歉。就算是真的已经发生了，罗宾不希望它知道，那它也要装作不知道。

    不过当随后推门走进去，注意到贝拉身上的衣服还十分完好后，大灰狼这才觉着，自己可能真是误会了。当然，也有可能是贝拉速度很快，已经完全收拾好，才没让它看出来破绽。所以，仍然不排除这个可能。

    尤其当注意到贝拉在这时瞧着罗宾时，面上稍微有些不对，以及有少许的尴尬与害羞，让大灰狼又更加深了这个猜测的可能性。觉着两人之间，已经发生了。果然贝拉这个小婊子不是善茬，肯定是趁它不在，早就已经投怀送抱了。

    但事实是，贝拉此时的稍许尴尬正是由于听到了大灰狼刚才在外面误会了她和罗宾的那番话。另外，也还有她在此之前，确实有在窗户里窥看到罗宾的**，以及那个私密部位。这才再见后，觉着有些不自在与尴尬。

    虽然她在成为吸血鬼后，已经缺失了身体的触觉，既不会感到疼痛，也不会感到舒适。扩及到全身，也就等于完全失去了身为人类的正常生理反应与需求，根本不会有这方面的**。

    但生理上没有，不等于心理上没有，毕竟她以前终归是人类，也还保有些人类的感情与心智。所以在这方面，也不能完全做到漠视不在乎，还是会多少有点儿心理反应。

    不过，大灰狼看她的所谓害羞，却是误会了。那完全是她对于大灰狼之前误会她话的羞恼，也就是当着罗宾在，她才忍着没有爆发。否则的话，早就忍不住跟大灰狼动手了，叫这只色狼误会乱说，她不拔了它舌头。

    尽管她自己心里也早已经做好了对这种最坏打算的准备，真到需要的时候，确害会对罗宾投怀送抱，好换取自己的自由。但她目前还没做，就被大灰狼这些凭白误会，也确实很不高兴。

    罗宾进屋后，则是完全没在乎吸血女仆的这些反应，也懒得去注意，只是见她已经把那口石锅里的血豆府吃干净，问道：“你吃饱了吗？”

    “饱了，谢谢您！”贝拉回答道。

    “那就开始干活吧！”罗宾说罢，摆手示意大灰狼把那朵食人花拖过去。

第五十五章 鞣制皮毛 压榨女工

    贝拉闻言后答应一声，便立即开始着手处理起了小猪们的皮毛。

    她先把壁炉里的火生了起来，然后直接把三只小猪的皮丢进火里去烧。她之前是见识过三只小猪既不怕刀砍，也不怕火烧的，最多只能烧去些猪毛，对于坚硬的猪皮则根本伤不了。

    所以，可以肯定，这些猪皮是不怕火的。不但刀剑不伤，还水火难侵。就算火真有可能伤到，那也肯定需要烧很长时间才可以，短暂的反正是不怕。

    贝拉正因为清楚这点，这才敢放心去烧，先以火烧掉猪皮上的猪毛。猪毛比较坚硬，并不适合贴身穿着。所以，制作这件皮甲，需要的只是皮，并不需要毛。

    将所有的毛发烧灼掉的同时，还可以将另一面剥皮时没有处理干净的残余肉质也一起烧掉。就算不能完全烧成灰，烧灼一番，也肯定更好处理削刮。

    在烧制猪皮的同时，她还烧了一锅热水。等将猪皮上的毛发全部烧成灰后，这锅水也加热的差不多了。

    然后她用一根木柴挑出猪皮，丢进热水锅里，开始仔细清洗，并顺便以匕首将猪皮另一面的残余肉质削刮干净。

    小猪们平时是不会给贝拉任何刀具的，只有在做饭的时候，才会临时给她提供，并且要处在它们的监视下，就是生怕这只吸血鬼利用刀具砍断锁链逃跑。

    罗宾对此则不在乎，他把之前小猪们丢在屋子后面的所有兵器与工具全都收拾了回来。贝拉想要什么刀具与工具，尽可以捡能用的随便去挑。

    在贝拉将壁炉里的火生起来后，罗宾还顺便丢进去几块叫花肉重新加热。等热好后，便坐在餐桌旁吃自己的午饭。之前吃的那一块，只是稍微垫垫底，并不够饱。

    他用餐的同时，大灰狼也蹲在他脚下用餐，吃那只之前为了向贝拉证明三只小猪已死丢进去给贝拉过眼去瞧，还被贝拉撕咬了几口的那只小猪。

    狼跟狗一样，也很爱啃骨头。所以它吃东西通常吃的很干净，等把肉吃完，连骨头也要嚼碎啃了。旁的猎物都会如此，小猪们的更不会浪费。毕竟魔兽浑身都是宝，骨头也一样。

    这也是小猪们的房子或周围见不到什么人类与动物尸骨的原因，大部分骨头都被大灰狼给啃了。

    一只猎物落到它们手里，先会被吸血女仆贝拉吸干净血，然后小猪们吃肉，偶尔也会赏大灰狼一些。等小猪们吃完肉，剩下的骨头便全是大灰狼的。所以它们吃起来，基本不会有任何浪费，通常都吃的很干净，也就是有些会留下皮毛。

    小猪们睡觉的窝里，除了有许多人类的衣物堆积外，还有不少动物的皮毛。虽然看起来乱七八槽，杂乱不堪，但事实上，里面是很柔软舒适的。这些皮毛，通常当然也都是由吸血女仆贝拉来处理。所以眼下贝拉处理起这三只小猪的皮，也是十分熟练上手。

    动物的皮毛，并不是剥下来就算，通常还需要经过一番复杂的处理，把生皮弄成熟皮。这样不但使皮质更柔软光滑，也更方便保存。不然的话，处理不当，十分容易掉毛损坏。

    这种处理过程，被称作鞣制，也称为硝制，因为过程中会用到硝这种东西。通常是反复的浸泡、清洗、晾晒，有时为了柔软，还要揉搓、踩踏。不同的皮毛，处理时也略有不同。仔细弄起来，其实也挺复杂的。

    罗宾倒是也懂得手工鞣制皮毛的办法，原先不懂，也可以在龙神殿的藏书里找到。只是，他懂归懂，却缺少许多必要的工具与材料。因此，之前他打到的那些猎物，剥下来的皮毛，通常都不作鞣制，而是直接晒干即可。

    未经鞣制处理，确实不方便保存，而且售卖的价格，肯定也没有鞣制后的高。但他身处森林中，缺少许多工具与材料，条件不允许，也就只能这么简单处理。反正晒干后，通过浸泡，也同样可以泡软后重新加工，并不算完全浪费。

    卖不了高价就卖不了高价，反正多多少少也还是能卖一些的。不过现在，这点倒是能够挽回。

    因为看眼前贝拉处理起三只小猪皮的熟练程度，明显也是懂得皮毛鞣制工艺的。看来她说自己没成为吸血鬼之前，就是个普通的乡下农家女，应该是实话。不然贵族家小姐的话，哪懂得这些。

    最重要的是，小猪们这里就有处理鞣制皮毛所需用到的各种工具与材料。因为贝拉以前，也会帮小猪们处理皮毛。

    小猪们倒是不卖，而是自用。但明显鞣制后的皮毛更柔软舒适，它们也分得清好坏。既然贝拉就懂得处理工艺，当然要弄。多经过这一步经过，它们也能得到更好的享受。

    “看样子，你以前还真是做农活出身的。”看着贝拉熟练的处理步骤，罗宾不禁在旁说道。

    “当然了！”贝拉略笑了下，眼中有些怀缅往昔的神色。现在的她，距离以前的那个农家女，不知有多么遥远了。所有的亲人与朋友，全都已经故去，只剩下了她孤独一人。

    有时她很想直接走到阳光下，就那么消亡死去。但不知为什么，事到临头，又往往犹豫反悔，不想死了。可能这是世上所有生物的通病，全都畏惧死亡。无论活得再怎么低下不堪，受尽折磨，能活着，总是比死了强。再是活的如何痛苦，也希望继续苟活着。又或者还心存希望，有一日能摆脱这样的生活，过上更好的。

    “既然你懂得鞣制，不如把这些也全都帮我一起处理了吧！”罗宾并没给贝拉过多怀缅往昔的时间，稍顿了下，就开口打断。说话间，顺便把自己所带来的剩余皮毛，也全都丢到了贝拉脚下。

    既然眼下有现成的熟练女工，那自然是不用白不用。经过鞣制处理后，这些皮毛的价格可以卖得更高，谁还会嫌钱多。

    罗宾之前是没有条件，现在既然有了，还有人帮忙干，完全不用自己动手，当然是要处理。

第五十六章 暂时居留 还是离开

    鞣制处理皮毛，不但需要复杂的工序，更需要时间。尤其像处理这种只是简单晒干后的皮毛，光浸泡使皮毛重新恢复柔软，就得花费一两天时间。

    再加上还要把三只小猪的皮制作成贴身皮甲，就算有食人花的酸液花蜜帮助，恐怕缝制起来也仍然很难，既费时也费力。综合下来，肯定要多耽搁几天时间。

    但罗宾眼下既然有了个安全隐秘的落脚地点，再加上清楚只剩下了最多一天路程就能走出森林，所以此时反倒是不急着出去了。小猪们这里虽然也相对很简陋，缺少许多东西。但相比起他之前来，却不知要好了多少。

    所以，他完全可以在这里安心地多住几天。他反正也没什么急事要赶着出去处理，之前急着想要出去，不过是因为一来想要逃脱女巫克里蒂娜的追捕。之前他一直怀疑克里蒂娜也追进了森林里，还在后面一直搜寻追踪他。他只有尽快逃出森林，混进人群里，才可以像一滴水溶入大海一样，完全摆脱女巫的追捕。

    在森林里如果被追上，他既打不过，也很难逃得过，就连躲也没什么地方躲。只有出了森林，混进人群，才能大隐隐于市，方便躲藏。

    但现在经过十来天后，一直没有女巫的动静，他便可以肯定，对方应该是放弃了这次的追捕搜寻。可能是一直没找到他的踪迹，也可能是觉着找起来太花费精力，还浪费时间，不值得在这里跟他耗。

    不管是什么原因，反正他可以肯定，自己应该是甩脱女巫了。摆脱了这一点，他自然就可以放松下来，不必在这方面着急担心。

    不过因为他进入森林时，是被克里蒂娜再次变成了一只青蛙，所以后来重新变回人后，也丢失了自己身上原本准备的所有东西。这就让他在进入森林后，无论做什么都各种不便，需要一切从零开始。基于各方面的不便，这也是他急于走出森林的第二点。

    虽然他前世挺喜欢一个人到外旅游，徒步旅行，亲近大自然，但也并不喜欢现在这种完全野人式的生活，还是希望能够享受到人类社会文明的各种便利。

    比如单是衣不蔽体，简单制作的粗陋衣服，穿起来非常不舒适，就足够他难以忍受，想要尽快摆脱了。前世他无论如何，就算偶有在野外遇难失联，也没经受过这种情况。完全缺少一切必须品，没有任何衣物与工具。

    他这些天能够坚持下来，还是有赖于他现在已经不是个普通人，而是名身具非凡力量的修行者。否则的话，这一切会更难。甚至对于普通人来说，能不能存活下来，都是问题。

    另外，也幸好现在是夏天。不但天气炎热，不必担心保暖驱寒的问题，森林中的大部分果实也处于成熟期，连带动物的活动与出没也比较频繁。如果是冬天的话，万物凋零，这一切也会更难。

    好在，他终归是坚持了下来，并且还活得不错。如果去除掉缺少衣物与许多必备工具所带来的各种不便外，他其实还挺喜欢现在的这种生活，就相当于是一场野外徒步旅行了。

    现在到了小猪们这里，他缺少衣物与各种工具这些生活的不便利问题，也同样得到了解决。虽然小猪们这里，许多东西也很缺失，但比起他之前来，已经是实在好了许多。最主要的是，他之前最为缺失的衣物与兵器这两样，都得到了解决。

    所以，既然之前急于走出森林的这两点，现在都得到了解决。那他对于要走出森林，自然也就没有之前那么迫切了。

    另外，他现在距离最近的人类村庄，也只剩下了最多一天路程。所以这里如果还缺什么他需要的，也完全可以赶出去采购一番。急于接触外面，也可以趁机出去接触。

    然后这边，他可以耐心等待吸血女仆贝拉完成他所交待的工作。其实他现在能够随时出去接触外面，就已经完全不着急了。

    甚至可以不妨在这里定居一段时间，专心潜心修炼。在森林中可以随时打猎，获取猎们的新鲜肝脏，这点是居住在森林中的一大方便之处。如果出去人类世界，这方面反倒是不太方便了，还得花钱购买。

    当然，他在外面，也可以选择居住在森林旁边，每天进入森林打猎，当个猎人。

    但在外面的话，不免会接触到许多人，相应多处些俗务与繁杂的琐事，反不如在这里一个人清静安心，不必有任何牵挂与烦恼，也可以远离一切俗务。

    而且这座山谷，既环境优美，又非常隐秘，也很适合隐居潜修，是个非常不错的地方。另外在这里，他还有两个仆人可以随时使唤。出去外面的话，无论大灰狼还是吸血女仆，其实都不方便带着。

    吸血鬼白天不能出没行动，就大大限制了其做为仆人的跟随性。大灰狼倒是可以当作他的魔宠与座骑，但像大灰狼这种个头与这么显眼的狼，再加上还是魔兽。带在身边，恐怕也难免被人觊觎，也会相应带来些麻烦。

    综合看来，还是住在这里比较省事。而且，只是一天的路程，想出去也随时可以出去，能够随时接触到外面。

    当然，做为一个有志于游历天下的旅行者，罗宾绝不会困于一个地方久留。

    但目前来说，在这里居留一段时间，也未尝不是一个好选择。

    不过眼下，也不必急于做这个决定。不妨等出去一趟，探听一下外面的动静如何后，再作打算。

    他目前，应该仍然是在安达尔境内。做为之前安达尔王宫的贵客，在他失踪后，不知道安达尔王宫究竟会做出什么反应，是否还会派人寻找他。

    另外，女巫克里蒂娜掳走了小公主后，不知道后续有何变化与举动。他其实并不关心小公主的生死，更关心的是，他这个后母女巫接下来的反应，毕竟这是他目前最大的敌人。而且他也清楚，克里蒂娜是绝不会轻易杀死小公主的，所以这点不必担心。

    再则，对于爱丽丝公主的情况，他也想要探听了解一些。毕竟之前说好两人一起私奔的，他最终却还是丢下了爱丽丝。虽然那晚的情况很复杂，爱丽丝也应该能够理解，但他心里还是多少觉着有过意不去，对不起这位对自己倾心的公主。

第五十七章 前往约克村

    罗宾在小猪们的房子里停留了一天后，第二天便继续出发，赶往跟离最近的那个人类村庄约克村。

    约克村是一位骑士的领地，这位骑士便姓约克，是以得名。因为是距离最近的一个人类村庄，大灰狼对这个村子也多少有些了解。倒是吸血女仆贝拉知道的不多，因为她并不是被小猪们和大灰狼在约克村附近捉到的。而是在一个同样挨着森林，却距离更远的村庄附近发现捕捉的。

    小猪们的捕猎范围很广，有时会走出很远，甚至好几天都不回归山谷。尤其在没有吸血女仆贝拉这个需要喂养的约束前，它们更是经常带着大灰狼在森林里随意游荡，想到哪儿就去到哪儿。反正在这片森林里，它们基本没有任何天敌。所到之处，即是它们的领地。

    罗宾眼下前往约克村，并不是要直接离开，而是出去探索一下，打听下外面的情况如何。虽然做为一个偏远的小村庄，这里消息应该不会太灵通，但多多少少也还是能够了解一些。

    这座约克村，正是位于发源于王宫附近沼泽地的那条河流流出森林之处。所以只需要沿着河流走，便能够走出去，很好找。

    罗宾的这次出行，并没有带大灰狼，更不会带吸血女仆贝拉，让他们两个都留了下来。贝拉还要继续给他干活做苦力，而大灰狼则是留下来当做监视。否则只留贝拉一个，罗宾又放开了对她的兵器与工具供应。没人在旁监管，很容易被她弄断锁链逃走。

    虽然他也并不在乎这个吸血女仆的去留，真逃了他也不会太当回事，但在没给他干完活之前，他是绝不允许对方轻易离开的。两人既然订立了那个约定，对方就应该遵守。在他对这名吸血女仆的表现满意之前，绝不会轻易放离。

    吸血鬼靠吸食血液维生，虽然也能靠吸食动物的血液赖以生存，但人血才更合他们的口味，对他们来说也更美味。所以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大部分吸血鬼都会去捕猎人类来进食。这名吸血女仆贝拉也并不例外，之前小猪们和大灰狼遇到她时，她就正是在森林中捕猎吸食一名人类。

    所以事后罗宾如果真的放任这名吸血鬼离开，那就等于放掉了一个残害人类的凶手。贝拉的离去，很可能代表之后还有更多的人类被她捕食与残害。而他放任其离开，也可以算是一个间接的凶手。

    但是，罗宾对此并不在乎。因为他是一个异世来客，对这个世界还并没有太多认同感，对这世上的人，也没有什么太多同类的感情。反正不管死多少，他就是很难在乎起来。就算是因他而死，他也生不出什么罪恶感。更别说，这些都只是有可能的情况，也不是直接死在他面前。他瞧不见，更加眼不见为净，不会在意。

    何况真论起来，这世上的吸血鬼也并不止贝拉一个。那么多吸血鬼，每天残害的人类数字，恐怕难以想象。而且就算没有吸血鬼，贫穷、饥饿、病痛、战争等，每天也同样会带来数之不尽的人类死亡，难道他还能都担心过来不成。别说这个异世界了，在他原本的世界，这些情况也同样存在。所以，他也没那么悲天悯人，管好自己就行。

    能过好自己的生活就算不错了，哪还顾得了那些。每天死多少人，能跟他有多少关系。反正只要死的不是他身边的人，以及跟他有关系的就行。

    至于什么因果循环、业债之类，他从不信那些。更别说眼下这是个异世界，根本没有什么佛教存在，也没有佛、菩萨这些。就算真算到他头上又如何，他也不在乎。

    不得不说，经过穿越过来的这许多天，加上他修炼有成，力量得到提升后，他的心境与想法也不知不觉地开始有了改变。

    自身力量的强大，自然难免会带来信心的同时强大，对于自己拥有的力量更自信，也就更加不怕以前许多还畏惧的东西。以前还有些畏手畏脚的事情，现在完全可以放胆去干了。

    更何况在这个陌生的异世界，也完全失去了他以前世界的各种法律与道德约束，这个世界也没有那么强大与完善的治安体系及警备力量。并且，这世界的大部分国家与地区，从来不禁示私斗，也不禁止私人携带武器。反而还提倡所谓公平的决斗，承认决斗的公平与公正性。无论是任何事，只要有争执，都可以通过决斗来最终解决。获胜的一方，就是最终的赢家。不管其开始到底占不占理，只要最后赢了，那就是占理的一方，典型的弱肉强食，强者就是有资格拥有一切。

    在这样的世界里，显然靠拳头说话才更管用，不是靠嘴就能有理走遍天下了。

    尤其，罗宾现在早已失去了他阿金斯王子的身份，也不再是安达尔王宫的贵客与座上宾。

    上层的贵族社会，还多少讲礼仪与社交那一套。不管心里面再怎么样，如何互相仇恨，至少面子上还要维持过得去，顶多笑里藏刀，背后使绊子、抽冷子。就算本质里的核心也是弱肉强食那一套，但至少还维持个表面和气，尽有可周旋的余地。

    但在下层社会，这种弱肉强食就完全坦露了出来，几乎没有任何遮掩。随时有人一言不和，就有可能动刀动枪地当场干起来。

    为了躲避女巫，以及不想被安达尔王宫的人发现，罗宾并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其实那个王子身份他也并不想要，压根就不想当，能做自己对他来说，其实更好。

    不过做自己的话，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一切也就只能靠自己了，不能够再借助那个身份的便利。

    带着丑小鸭，行走在出往森林的路上，罗宾此刻的心情是轻松而愉快的，还带着些兴奋感与新鲜感。

    从现在开始，他才会真正接触与了解这个世界。想要了解一个世界的真相，往往都要从最下层开始。否则一直高高在上，是很难真正完全了解的。

    做为一个旅游达人，他很想真正见识这个世界不同的风土人情。之前王宫中的生活，奢侈享受之余，其实很难领略太多这异世风情。

第五十八章 赶到了

    以罗宾的脚力，从小猪们的山谷前往约克村，确实只需要一天就够了。而且是最多只要一天，少的话，说不定大半天也够了。

    但他这个路程与时间估算，并不完全确，也很难做到精确，毕竟他在此之前，还从没自己走过，一切都是靠之前大灰狼的描述来算的。以大灰狼的脚力，全力赶路的话，一晚上就能够在两地间跑一个来回。而他若施展全力的话，长程赶路也不会慢大灰狼多少。所以一天的时间，也够他来趟往返，单程更是绝对足够了。

    他的这个全力，当然是要靠施展轻功。但他又没什么急事，只是为了赶路就去耗费功力，让他觉着有些不值。所以今天的路程，他并不打算施展轻功全力而行，只打算加快一些步行而去。

    另外，则是他现在所学的“鬼影百变”轻功，更适用于短程加速变幻身形，具有瞬间提速的爆发力。但却并不适合长程赶路，用来花费在赶路上，功力的使用方面，其实会造成许多浪费，很不实用。

    若是要赶路，也有那种专门适合于长程赶路的轻功，既能节省功力，还不会太累，能够把内力做到更优化使用。虽然速度不会太快，但却能保持一定的匀速前往，也基本能赶得上一匹马的匀速奔跑。

    但只是一晚的时间，并不够罗宾立即学会与使用。另外，他也是要测试下不用轻功，只是自己步行加快脚步的话，又需要多少时间。所以，今天的路程，他并不打算用任何轻功。就算有可能赶不到，对他来说也没什么要紧的，顶多就是再在野外露宿一宿而已。

    不过能不露宿，也是最好不露宿，他这些天已经在野外露宿够了。所以为了能够在一天内赶到，他今早是一大早天刚蒙蒙亮时，就起来赶路了。因为不能完全确定准确的时间，他只能动身的早点，这样才能给他更充足的时间。

    好在最后事实证明，不施展轻功，只是全力大步赶路，对他来说，一天的时间也足够了。

    在傍晚太阳即将落山的时候，罗宾终于沿着河流走出了森林，来到了这个目前距离最近的约克村。

    站在一块高地上向下望，但见整个约克村并不大，也就约摸百户人家左右，甚至都不到。

    整个村子，并没有建立围墙整个圈起来，只是各家各户的围墙都建的并比较高大，以防备晚上野兽进入村子。紧挨着森林，自然是要防备这一点。

    虽然因为村民们靠山吃山，经常进山打猎，附近的凶猛野兽都已被消灭干净，要么就是被驱逐进了森林深处。在村子周围的一天路程内，很少再遇到什么大型凶猛野兽。不过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该防备的自然还是要防备。

    村子里最大的那户人家，自然是这个骑士领地那位约克骑士的庄园。远离大部分村民们的建筑，远远地矗立在一个小山丘上，可以俯瞰到整个村子。

    庄园的围墙也建造的更高大，像一个小城堡。而且里面的防卫力量，也是全村最强的。

    骑士并不具备自己拥有私兵的资格，但往往一个正式的骑士，就需要好几个骑士仆从跟随作战与服侍。所以骑士虽然没资格拥有自己的私兵，却能有自己的仆从兵，一般最多是十个。

    另外，正式的骑士往往还会训练一些骑士学徒，带几个弟子。在这些学徒跟随学习期间，也等于是他们的私人武装力量。再加上骑士本身家族的力量，还有服侍他们的仆人。

    所以别看这个骑士领很小，比地球上罗宾前世随便可见的一个普通村庄都不如。但那个骑士庄园里的武装力量，恐怕随随便便就能拉出二十来个，乃至更多。

    而且正式受封的骑士，也有资格拥有十字弩这些军中才能拥有，民间比较禁止的精良装备。镇压这一个普通的小村子，完全是绰绰有余，再大点儿也能压得住。

    虽然这世界的人类大多尚武，基本人人都会两手，但没经过正式训练的普通人，拉在一起也是乌合之众，根本不是骑士以及骑士仆众这些接受过正规军事训练精兵们的的对手。

    这个世界的大部分国家，都是采取的分封制。一国之内，国王最大。国王之下，则是有公候伯子男这五个爵位。最低的男爵之下，又有正式受封的骑士。

    各领主的领地内，也是层层分封，封给自己的封臣们。比如约克村的这位约克骑士，便属于一位劳伦斯男爵的手下，是其封臣。

    这个约克村骑士领，也隶属于劳伦斯男爵领，受其管辖。领地内所征收到的税收，也需要上缴一部分给男爵。

    这个劳伦斯男爵领，已是出了约翰国王的直属领地范围。罗宾之前在王宫中处查看地图时，便有看到这点。

    国王的直属领地，更多集中在山的那一面。而在山的这一边，就属于各领主们的私人领地。有公爵的、候爵的、伯爵的、也有子爵的与男爵的。

    有的是一层套一层的隶属关系，也有的是比较独立的。就算是最小的男爵领，只要是独立领地，也可以直接向国王的税收大臣负责，独立去接洽。

    不过这种独立领地的情况很少，大部分都是一层套一层的隶属关系。就算有独立的，也基本坚持不了多久，就会被周围更强大的邻居们征服与吞并。

    一个王国之内，各领地之间的关系也并不平和，有不少都是持对立态度的，甚至征此有世仇。像这些，只要不威胁到国家统治的，一般国王也很少亲自过问去管，直接让他们自行解决，哪怕发展到私斗战争层次，只要涉及的范围不广，也不公管太多。

    大家互相过得去就好，不管你打生打死，只要不干涉到国家的统治，国王才懒得管你。反正最好打残了，也正好国王出手收拾，说不定还可以收回自己的领地。

第五十九章 享特酒馆

    打量了整个村子片刻后，罗宾便走下高地，向村庄走去。

    这座村子虽小，却也有座小酒馆，并兼做旅店的生意。因为约克村是附近十里八乡内距离森林最近的一座村子，而且由约克村进入森林山脉的路比其他地方更加好走。所以，不止约克村内，附近别的村庄的大部分猎人前往森林打猎时，也多会选择由约克村进入，并把这里当作自己的落脚点。

    因此，这座酒馆兼旅店的生意也还算不错。只不过，规模就是这点儿，也谈不上有多红火，由外地而来日常入山的猎人也不是太多。

    约克村乃至附近所有村子，大部分的村民营生与收入，主要还是来自于种地与养殖，打猎只能是偶尔赚个外快。完全以打猎来维生的猎人，并不是太多。

    毕竟森林中还是充满不少危险的，且每次进入，有时也看运气，不一定每次都能够有丰富的收获。因此猎人这份职业的收入，并不固定，远不如当一个农夫更加安稳。而大部分的普通人，还是更喜欢安稳平静的生活，并不喜欢太冒险。

    所以，就算是近在咫尺的约克村，也不是全村都是猎人。只能说，兼当猎人的村民比例，比别的村庄更多而已。

    约克村这座唯一的酒馆歉旅店，叫享特酒馆，店名应该就是酒馆老板的名字或姓氏。酒馆外面，也有打着显眼的招牌，从远处看过去，一眼就能注意到，很好辨认。

    另外，则是这座酒馆的建筑规模也较大，远比普通的村民房屋要大许多。因为还兼做旅店，要置备客房，自然占地不能小了。所以单是从这方面，也能一眼辨认出来。

    罗宾此时，自然是早已换上了真正的衣服，正是从小猪们的房子里翻找出来的。昨天吸血女仆贝拉已经给他挑选出尽量干净的几身，并仔细清洗过了。天气炎热，温度又高，外面一下午的时间也就晾晒干了。

    他这些天在森林里，须发都长长了不少。但手头既没有合适的工具，也就懒得进行修理。不过这样也正是他所需要的，眼下仍是没怎么打理，显得须发凌乱，不修边幅。尤其长了不少的胡子，遮挡了他不少英俊面宠。再加上他还找了顶帽子戴着，也更是遮了大半张脸。

    小猪们所捕猎到的人类，自然大多是以进入森林中的猎人居多。所以罗宾眼下这一身打扮，也是标准的猎人打扮。伪装的身份，也是个猎人。不过当然不可能是约克村的猎人，这么小的村子，大家基本都互相认得，外人哪那么容易冒认。

    他伪装的，是一个外地别村的猎人，而且是距离很远的一个地方，因为进入森林打猎而迷了路，这才穿过森林来到了约克村。

    在这种小村子里，每一个外人的进入，难免都会引起村民们的好奇与一些不可避免的警惕。如果他说不清自己的“来历”，也很容易引起村民们的敌视。

    罗宾自然不怕这些村民，但他又不是来挑事打架的，所以也不想随便引起什么冲突，能避免还是要尽量避免。

    此时是傍晚太阳快落山的时候，天已近黄昏。所以，也是差不多到了晚饭时间。村里的大部分人家屋顶，此时都有炊烟升起，显然是都在准备晚饭。

    也正因如此，所以此时村外的田地里村中的道路上，并没有太多村民，大部分都回家准备晚饭去了，只有些孩童在村里跑来跑去的玩耍，拿着木剑互相追逐比划。不过，也还有些村民在地里忙碌，或是在村中的道路上行走，不知是正在回家还是到什么地方。

    罗宾的到来，自然也立即引起了这些人的好奇、猜测与警惕，所有人的目光在注意到他后，都不免一直跟随着，想要只凭打量就猜测出他的来历。因为，这明显不是他们本村的人，也不是一些附近村里来惯的那些猎人。是一个十分陌生，从未来过他们约克村的猎人。

    而且，他不是从另外的方向进入，而是从森林里走出来的，这点也显得颇有些奇怪。因为大部分的猎人，都是先进入他们约克村，再由约克村进入森林的。而一旦是经过他们约克村进入森林的猎人，他们多少也都会有些印象。可眼下这个，却是一点儿都没有，非常陌生。

    罗宾没太理会这些人的目光，只是压低了下帽檐，大步往位于村口的享特酒馆走去。

    而这些注意到他的村民们，也只是远远好奇加奇怪地打量注视着他，并没人上前来多事地盘问。

    如果他只是路过，村民们当然不需要多问他什么，只当个陌生的过客与猎人就好。如果他想要在村子里停留，那肯定会去享特酒馆，老享特自然会负责地打探盘问清楚这个陌生人的来历。

    果然，这个陌生的猎人正是走向了享特酒馆。注意到这点后，大部分村民们便都收回了目光。只要进了享特酒馆，他们就不用太操心了，享特会负责打探清楚的。他们过后如果好奇想知道，只需要去酒馆问享特就可以了，还可以顺便喝杯麦酒放松一下，拿这个陌生猎人的话题当做谈资，跟人讨论一番。

    走到享特酒馆门前后，罗宾立即推门而进。这只是个乡下的小酒馆，门外也没有什么侍从或门童负责招待迎接。

    当走近到这个小酒馆时，凭借灵敏的耳力，罗宾早已听到里面传来不少人声。显然，眼下这个小酒馆的生意并不算冷清，里面还是有顾客的。或者是本地的村民，或也有外地准备进入森林打猎的猎人。

    罗宾推门而进后，不免立即吸引了酒馆里所有人的注意，瞬间安静了一下。尤其在发现他是个十分陌生，从未来过的陌生人后，里面这些人也不由更加好奇与奇怪地多瞧了几眼，也多安静了片刻地仔细打量着他。

    在这些人打量罗宾的同时，罗宾也同样在打量着他们。他只是拿眼一扫，就瞬间记住了所有人的样子与他们的位置。

第六十章 村民与猎人

    这只是一间乡下的小酒馆，客流量很难有多少，所以里面的地方也并不太大，除了吧台前的一排五个座位外，外面也就总共摆放着八张桌子。

    此时，只有其中两桌上坐了客人。其中一桌上坐着两个人，看样子是本地的村民；另外一张上单独坐了个人，看打扮是个猎人。

    农民与猎人，通过服饰就能大概判断出来。猎人因为要打猎，需要保持经常活动，所以穿的衣服大多更加短小干练，免得长袍大袖不方便活动，还会在森林中被一些树枝等物挂住。关键时刻，这是会影响行动乃至生死的。另外，猎人们穿的衣服质地也比较耐磨，甚至有的地方会镶皮。如果富裕些的，甚至会干脆穿整件皮甲，不但更加耐磨，还能提供一定的保护性。

    至于农民们虽然也经常干农活与一些体力活，但多是下地耕作，却是可以穿的宽松舒适一些。

    另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猎人基本都会随身佩带兵刃，哪怕只是带把匕首，也一定会备件武器防身，以备不时之需。而本地的村民们，来自家村子的酒馆喝酒吃饭，哪需要佩带武器来防身。所以从这一点上，也很好分辨。

    除了这两桌客人外，吧台上也有两个客人。这两名客人看起来，也是猎人的打扮。而所有这些顾客，无一例外，全都是男性。只是身高、体形、面貌等各有不同。

    除了这总共五位顾客外，吧台后面还有个人在忙碌。是个瞧着有四十来岁的中年大汉，体格壮硕，长着络腮胡子，看起来有些凶恶，只是肚子瞧着有些凸起发福。

    这人正在吧台后面不时收拾或倒酒，看样子应该是这座洒馆的老板享特。除了他外，外面的大厅里还有个小伙计在忙碌，瞧着也就约摸十六、七岁，是个很年轻的小伙子，甚至都还处是孩子。

    瞧他的长相，跟吧台后面的老板享特有些相似，看样子应该是这位享特老板的儿子。像这种规模的小店，通常都是家庭经营，很少请外人帮工。这样既可以节省一笔工钱的开支，自家人之间也能更彼此信任。而且等孩子长大后，也可以传给孩子，当作一份家族事业。

    事实上，眼下这个享特酒馆就已经是家族传承了，目前的享特老板，已经是第三代继承者。等他老去后，显然也会接着传自己的儿子继续经营。

    另外，罗宾还能听到吧台后的后厨传来些声音，应该是享特老板的妻子在后面忙碌，负责做菜。这间小酒馆除了卖酒并兼做旅店外，也同样兼营着饭店的生意，可以点餐叫食物。

    罗宾前来约克村的主要目的，其实也就是这间小酒馆。因为酒馆这种地方，往往消息都比较灵通，人们会在这里喝酒放松，谈论各种事情，自然也就会消息汇集，容易打到些消息。尤其是对于比较偏僻的约克村来说，享特酒馆可能也是这里唯一消息灵通的地方了。

    而且，因为经常有外地的猎人们入山打猎时选择在此落脚，所以也通常会带来些外界的信息，让这个比较偏避闭塞的小村落，能够更多了解到一些外面的情况。罗宾所需要的，也正是外面的情况。其实更准确点儿的话，应该是安达尔与阿金斯这两国王室各自的动静。

    阿金斯目前是由女巫克丽蒂娜掌权当女巫，阿金斯王室的动静，也就等于是克丽蒂娜的动静与意图。而安达尔王室的信息，罗宾自然是想从中了解到可能有关于爱丽丝公主的事。

    只不过这一点，他觉着不太现实。毕竟爱丽丝在安达尔三位公主中的话题度，一向最少，受到的关注也较少。她毕竟不是乔安娜这位长公主，也不是储君与第一王位继续人，普通的安达尔人民，当然是更比较关心这位长公主。如果老国王故去或退位后，就会是这位长公主接掌王位当权，她的任何决定，都会影响到整个安达尔。这也与民众们的切身利益相关，自然要关心。

    另外，民间也有传说三位公主中，小公主是最得国王宠爱的。因此，除了乔安娜外，连小公主苏菲亚的关注度与受众裙也较高。只有爱丽丝不但性格安静，也经常默默无闻少惹出什么动静，自然也就引不起人们的太多关注。像这种公主，怕是除了出嫁，普通的民众很少会记起她，甚至说不定都有人压根不知道国王还有位二公主。

    但就算不现实，他心里也很清楚很难打探到，他还是想尽量探听一下。其实不止关于爱丽丝的事，就算是其他事，在这种乡下偏僻又消息闭塞的小酒馆里，罗宾觉着恐怕也很难打听到。但不管如何，他总归要试一试，说不定有惊喜呢？

    “欢迎光临，请进！”尽管罗宾十分陌生，从未见过，但上门就是客。所以享特老板在稍微打量惊讶过后，就立即热情地开口招呼。

    罗宾见状，点头笑了下略作回礼，便抬步跨进门内，径直走到吧台处，向这位享特老板笑问道：“您应该就是老板吧？”

    听到罗宾开口说话后，众人又是不禁再次惊讶奇怪了下。罗宾说的就是标准的大陆通用语，而不是什么陌生语种，他们当然都听得懂。之所以奇怪，是在于罗宾的口音。

    虽然这片大陆上的人类，无论从南到北，还是从西到东，都是在说通用语，甚至矮人与精灵们也使用通用语来跟人类交流，语言上不管走到哪儿，基本都没什么障碍。

    可语言通用是没错，但因为各地人的使用习惯等不同，自然也是难免形成各种形形色色的口音。有的口音差异之大，完全就跟听另外一种语言差不多，根本听不懂。

    阿金斯与安达尔是邻国，口音当然不会差太多，两个国家的人基本交流是没什么障碍的。但再是如何，口音自然也难免不同。而且就算安达尔境内，各地的口音也是会有各种不同。

    罗宾为了避免自己的身份暴露，此时自然是没使用阿金斯的口音，而是入乡随俗使用的安达尔口音。可他之前所接触到的安达尔人，全部是王宫的人，无论上至国王，还是下至仆人，全都是王宫中人。

    这些人的口音，自然可以归为王都口音。可眼下这个约克村的口音，明显不同。而且，这里离王都算是挺远的，附近也都很少有使用王都口音的人。

第六十一章 口音问题 信口胡编

    罗宾当然也清楚自己的口音问题算是个漏洞，但可惜他之前在安达尔所接触到的只有王宫中的人，所以，这却也是没办法的，只能学他们的口音。相对来说，总比用本来的阿金斯口音要强。而且，这点也有办法能够弥补。

    “哇，王都口音！”酒馆老板享特显然也听过王都口音，一听罗宾开口，立即就听了出来。

    其实在约克村附近，也并不是没人用王都口音。因为那位约克村的领主，约克骑士家里，上至骑士老爷，下到仆人们，都喜欢使用王都口音，以标榜自己是贵族，是上层人。

    做为一国王都，包括国王本人乃至所有王室成员都使用的口音，当然就是这个国家的标准口音，可以称作官话。王都的大臣们，当然都是使用官话，继而会扩及到整个官员体系与贵族体系。

    因为如果跟王都的大臣们交谈，乃至会见国王，当然得让国王与大臣们首先听得懂你的话，难不成还能让国王与大臣们为了听懂你的话而去学你的方言吗？当然是所有人都要学习王都口音，学懂官话。

    所以，使用王都口音的官话，也并不止就是为了标榜自己身份，有时也是为了方便沟通。而且推广官话，也是很有必要的，王室与官方也一直都在尽量推广。

    这就像罗宾前世全国推广普通话一样，是为了方便全国人民的交流。不然有些地方方言，真是听起来跟外语差不多，完全听不懂。

    但约克骑士及其庄园里的人，做为同样本地出身，在跟本地人交流时还坚持使用官话，那肯定就是故意有点儿装了。

    所以，约克村附近不是没人使用王都口音，而是很少有普通人使用。用的不是贵族老爷，就是贵族老爷家里的下人们。有些有钱的乡绅土豪，为了装上层人，也会去特意学习王都口音，并坚持用王都口音说话。这种的，也很装。

    罗宾眼下的打扮，就是个普通猎人模样，不是什么上层人，所以他此时开口的王都口音，在享特老板与店内的所有人眼中看来，也就显得很装。

    做为被压迫者，下层的普通民众是很难对上层的贵族阶层做到真正爱戴与认同的。何况所有人基本都有仇富心理，尤其越穷的人，通常也越是仇富。这是基于自身的不平等而产生的一种发泄心理，所有人都难免。

    所以，就算他们不敢真的反抗，面对真正的贵族与上层人时仍是会低下谦卑的头鼎。但明面上不敢，心理却是忍不住的，背后也会免不了骂上几句发泄。

    另外，对于贵族身边的狗腿子。本是跟他们同样穷苦出身，却因为有贵族主子而显得高他们一等，经常狗仗人势之辈，他们也是更加恨。并且对这种人，也敢明面上怼几句。

    罗宾眼下的打扮，明显不是什么真正的贵族，却又使用的王都口音。所以在他们的心里，难免就跟这种人挂上了钩，立即就先对他缺失了几分好感。

    享特老板的那句话里，也显得有些阴阳怪气，有调侃的味道。话落一顿后，他接着说道：“没错，我就是老板享特，不知道这位尊贵的客人怎么称呼，从哪里来，又有何吩咐？”

    他这句话里的语气，也是有些不阴不阳的。

    罗宾闻言，不禁有些略皱了下眉头，不明白为何这个享特老板是这般态度。自己不过才刚开口说了句话，而且态度很好，笑脸相问，似乎并没得罪他啊？或者是，这个村子里的人就是这么排外，对外地人的态度一向都不友好？

    尽管心里略有些不爽，但罗宾想了下，还是压着性子回答道：“我叫佐罗，是从王都附近的一个村子里过来的……”

    这正是罗宾所想到的用以弥补他口音问题的办法，直接就说自己是从王都附近来的。出身就在王都附近，当然是说的王都口音。而且对约克村来说，这个外地也足够远，绝不可能有人互相关联到认识王都那边的人。何况王都附近的范围也很广，这些乡下人哪有可能知道王都附近所有的村子，恐怕一辈子都没出过他们领地范围的人，都大有人在。

    而且罗宾这话，某种程度上也算实话，他确实是从王都附近过来的。只不过这个王都附近，是王宫。

    罗宾话还没说完，所有人惊讶的目光又不禁立即瞧过来，享特老板更是有些难以相信地直接开口打断道：“什么，王都，你说真的？”

    “不是王都，是王都斯特安顿附近的一个村子，叫波马尔。”这个地名就是罗宾纯粹瞎编的了，反正他自觉没人能完全了解那边，知道王都附近每一个村子的名字。

    别说相隔这么远了，就像前世，谁能随便说出相邻的隔壁乡镇下面具体有多少个村子，每个村子的名字又都叫什么，各自位于哪儿。不是相关工作从业者，不看地图的话，谁能随便就知道那么清楚。

    连隔壁乡镇都是如此，更别说相隔这么远，又是在现在这么一个落后的世界了。这里又没手机没网络，想查也没法立即查。所以他瞎编的这个地方，他自信没人能戳破。就算有，也不是这群见识有限的乡巴佬能做到的。

    “好吧，波马尔，那你绕这么大圈子来这边做什么？”享特老板对此难以理解地道，“你要知道，我们这里离王都，可是间隔了一座威亚赫山脉。”

    与王宫所在的山峰相连的这条山脉，正是叫威亚赫山脉，也是罗宾这些天身处的地方。王宫所在的那座山，也有名字，就叫王冠山。因为从远处望去，隐隐像是一顶王冠，是以得名。

    在罗宾遇到三只小猪和大灰狼的那晚，就已经翻跃王冠山，下到了这座山峰的山脚。只是，下了山还是山，并没出整个威亚赫山脉。

    眼下约克村所处的地形，是处于这片山脉中一个相对平缓的低峰地段。因此，从这里进山的路，才相对好走，没那么崎岖。

第六十二章 凯文与加里

    “这么说，我来到山脉的另一边了？能不能先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罗宾闻言，立即故作不知地问道。

    他所编造的身份，是一个进入森林打猎而迷路的猎人。既然是一路迷路过来的，当然不可能知道这里究竟是哪儿，是什么地方。

    “年轻人，你是在森林里迷路过来的吗？”他话音一落，享特老板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坐在吧台旁边一个约四十来岁的猎人便先接话说道。

    罗宾虽然特意蓄留了胡子，但无论从声音还是样貌来看，都显然是个年轻人。这点仔细一注意，都能瞧的出来。不过，他也并没有特意隐藏这点。

    “没错，我确实是进山打猎后，在森林里迷了路，然后晕头转向地走了好几天，这才好不容易走出来的。”罗宾装作有些茫然与难以相信地道：“没想到，我竟然无意横穿山脉，到了另一边。这下我要回去，可就有点难了。”

    为了体现自己迷路、遇难的这个背景，罗宾还特意把身上的这身衣服弄得脏乱了一些，并且还撕烂、磨烂了几处地方。显得像是历经磨难，衣服已不堪承受，显得挺破烂了。

    “哈哈哈……”这个猎人闻言大笑了几声，带着赞赏地抬手拍了下罗宾的肩头，道：“年轻人，真是不容易啊！虽然我们这边已经是山脉的尾部，比起主山脉已经窄了许多，而且这里是低谷区，但你能横穿山脉过来，这也是件非常不容易与了不得的事，很少有人能够做到。除了道路难走，山林中可也是到处充满危险的。听说森林深处，还隐藏着吃人的魔兽。你能够活着出来，真是幸运。为了你的幸运，我请你喝一杯。”

    说罢，立即转向享特老板道：“享特，给这位年轻的猎人倒杯酒，算我的。”

    罗宾闻言，正想要道谢，并请问下对方的名字。但还没开口，忽然这名猎人旁边另一个看上去比较年轻，约摸二十多岁的猎人立即斜着眼有些不服与嘲讽地道：“没错，我觉着也就是幸运女神眷顾他了，否则他怎么可能走得出来？”

    “加里！”这两名猎人看起来相识，并且是一起的。此时这年长的猎人闻言后，立即略微有些不悦地呵斥了声。

    但这个叫加里的闻言，看起来还是有些不服，偏过头倾着身子瞧着罗宾，道：“其实我要想穿越山脉到王都的话，我也能做到，这算不了什么！”

    “加里，我说过你很多次了，你应该学会谦虚一些，你们兄弟俩都是这个毛病！”这名年长的猎人闻言，又立即带着训斥地说道。

    “凯文大叔！”叫加里的年轻猎人闻言，立即又是不满与不服地叫了一声。不过他虽然很不服气，但看起来对这个凯文大叔还是很尊重，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有些气哼哼地瞪了罗宾一眼，仰头把自己杯里的麦酒一口喝干了。

    此时，享特老板已拿过一只酒杯，给罗宾倒上了一杯麦酒。

    如果是他们这边本地人或附近的，那故意跟他们讲王都口音，确实是有些装。可眼下这个叫“佐罗”的年轻人，既然本就是王都附近的人，那他这口音也就有了合理的解释。再加上罗宾横穿整个山脉的壮举，也是赢得了享特老板的敬意。当然，如果这确实是事实的话。

    “原来是凯文大叔！”罗宾这时从加里的口中知道了这个年长猎人的名字，便也立即跟着这么称呼，“多谢您的酒，非常感激，我确实很需要来一杯。”

    说罢，拿起酒杯显得有些迫不急待地喝了一口，舒了口气，又接着说道：“不过这位加里兄弟也说得没错，我能够横穿山脉过来，确实是幸运居多，没什么了不得的，你们不该为我的事伤了和气。”话落，他举杯向那个加里道：“加里兄弟，不如我敬你一杯吧，算给你赔个不是！”

    叫凯文的年长猎人闻言，立即又抬手拍了下罗宾的肩头，笑道：“加里，看见了没有，这才是谦虚的年轻人，又懂得说话，你应该跟佐罗小兄弟好好学学。果然不愧是王都附近出身，是见过世面的。”

    加里听了罗宾刚才的话，本来还打算就坡下驴的，但一听凯文的这话，又立即十分不服地涨红着脸向罗宾道：“哪个是你兄弟，哪个又是你大叔，别跟我们乱攀交情？你说的是真是假，谁又知道？谁能证明？说不定你是编谎话骗人的。这种话，我也能随便扯一堆，我还说自己进过王宫，见过公主呢，你信吗？”

    说罢，又立即向凯文道：“凯文大叔，你也别这么轻易相信人，别被他骗了。”

    这个加里出于不服与嫉妒硬扯的这通，还真是无意切中了真相，罗宾说的这一切，确实都是谎话。不过他确实是穿越了山脉而来，这并不假。只不过，并不是横穿，从王宫所在的王冠山过来的话，应该算是斜穿。

    但就算这个加里无意说中了真相，罗宾自然也不会承认，信誓旦旦地道：“我没有说谎，我好不容易才走出来的，为什么要欺骗你们？你们可以到外面向见过我的人问问，看我是不是从森林里出来的？”

    “从森林里出来又怎么样？从森林里出来，就一定是来自另一边的王都附近吗？说不定你就只是附近哪个村子里的，在这里装两句王都口音，就瞎编一通跟我们吹大话。”加里闻言，又立即辨驳道：“不就是王都话吗，我也会，谁还学不来？怎么样，我说的比你好吧？”

    他后面这两句，确实是换了王都口音说的，听起来也确实还算标准。不过都是通用语，也就是口音的问题而已，转换学起来，确实并不算难。只是出于自己的用语习惯，大部分人还是更习惯说家乡话。

    “行了，加里，别在这儿丢人了。他没必要骗我们，又为什么骗我们，难道就只为骗杯酒吗？”凯文听罢，没懂罗宾开口，又立即呵斥加里道。

第六十三章 想找打 随你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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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我觉着他很可能就是来骗吃骗喝的，还想让人崇拜他。”加里闻言，立即顺势说道，然后盯着罗宾问道：“说实话吧，小子，你到底是从哪儿来的？”

    “加里，你有些过分了，别失礼！”凯文闻言，立即有些拉下脸不高兴地道。这加里是跟他一起的，而且是他同村的一个晚辈，并且还是跟他学习的打猎。但越大却越有些不服管束，不听他的话，这让他感觉很没面子。

    但是在加里看来，他也觉着很没面子。做为自己长辈的凯文大叔现在宁肯相信一个陌生的外地小子，也不肯相信他，而且还当着他的面一直夸这个小子，这不是在折他的面子是做什么。

    所以闻言之下，也是不禁有些生气地道：“凯文大叔，别被这个漂亮小子给骗了，我看他除了会说大话，什么也不会。”

    话落他立即跳下吧台椅，指着罗宾挑衅地道：“来吧，让我见识下，横穿山脉的王都小子，如果你能打败我，我就相信你说的话。”

    “加里，你做什么？”凯文见状，立即跟着跳下椅子，按住加里的肩头大声训斥道。

    他的实力显然比加里强，一按之下，加里便很难再动弹。虽然极力挣扎，却也不过是憋得脸孔通红而已。

    但就算如此，他还是盯着罗宾道：“怎么样，小子，不敢了吗？别只会躲在别人身后，有本事，就证明给我看。”

    他认为只要自己能够打败罗宾，戳破这个漂亮小子的谎言，那么就会证明自己是对的，凯文大叔也就无话可说了，并且还得感激他。

    尽管罗宾蓄长了胡须，戴了顶帽子，还故意弄得不修这幅，再加上身上所穿的衣服很破烂，显得颇有些邋遢。但无奈他眼下这具身体的底子太好，就算如此，还是能够看出些英俊来。并且因为前身十八年的王子身份，居移气，养移体，常年的养尊处优，身上那股不凡的气质也是很难完全遮掩下去。

    这些也让加里瞧得非常扎眼与嫉妒，称他为漂亮小子，其实是故意带着轻蔑的称呼。

    其实，也是罗宾在目前的这身伪装上，并没有下太大功夫。认为不过就是骗一群乡巴佬，觉着随便弄弄遮掩一番也就差不多了。不然若把龙神殿内所收藏的专业易容术使出来，那才绝对是改头换面，不显露半点本来的样子。

    但这也并非他完全不想，而是受条件所限。就算他在到了小猪们的房子后，收缴得到了小猪们原本的一切。但于易容术所需用到的许多东西来说，还是欠缺很多。并且因为两个世界的不同，许多东西也并不完全一样，某些东西需要他亲自试验，找寻替代品。但这样一来的话，花费的时间就长了。可他眼下却有些急于出来探听下外面的消息，也想尽快接触下外面，却是没那么大耐心了。

    不过约克村与王都相隔了一条山脉，所以罗宾就算以本来面貌出现，也不担心这地方有人能够认出他。而在这种落后的世界，消息传递的速度很慢。就算等王宫得到了消息，他也就早就离开了。

    看着加里挑衅的目光，罗宾心下有些无奈地一叹。他这次出来，本来是不打算惹任何事的，但却偏偏有人跟他过不去。他平常其实是个很好说话，脾气很温和的人，至少在前世的地球是。但就算再是好脾气的人，也终归有个限度，面对加里无礼的一再挑衅，他并不打算一忍再忍。

    他伸手从自己腰间的钱袋里摸出一枚银币，举在加里眼前让他瞧了瞧，然后随手往旁一抛，便准确地抛落在吧台上。因为抛出时他手上略用了点儿巧劲，所以这枚银币落下后，立即竖立着地在吧台上以中心为轴不住骨碌碌转动。

    耀眼的银光晃动与清脆悦耳的转动声中，罗宾向加里道：“首先，我不是来骗吃骗喝的。今天这里所有人的账，我请了，包括你的。”

    一枚银币相当于一百枚铜币，在约克村这种偏僻的乡下小店，物价也是很低，基本都是铜币结算。这一枚银币，罗宾请所有人的客绝对绰绰有余，还会剩下不少。

    他钱袋里的钱币，当然都是小猪们的收藏。小猪们跟巨龙有一样的爱好，也很喜欢钱币与一切亮晶晶的宝物，每次杀人后，并没把那些人身上带着的财物也一起浪费扔掉，而是会专门收藏起来。现在这些，自然都是他的了。别说，积少成多下来，还不少。省着点儿，足够他花用挺长一段时间了。

    罗宾的这句话音一落，立即迎来了凯文与加里之外所有人的高声喝彩，有人大方的白请他们一顿，哪有不高兴的。包括享特老板，也是喜笑颜开，没想到这还是个大主顾。果然不愧是王都人，就是有钱。

    等这些人的喝彩声过去后，罗宾接着向加里说道：“其次，我不需要向你证明什么。但如果你不服的话，我可以接受你的挑战。”

    说罢话，他抬手轻拍了下凯文的肩头，示意凯文放开加里，这件事交给他来处理。

    凯文见状，给了罗宾一个歉意的眼神。但既然罗宾已经这么说了，他想了下，还是放开了加里，不过还是忍不住瞪了这混小子一眼。这个世界提倡公平的决斗，也尊重决斗。所以罗宾既然选择应战，那他就要尊重这种方式。

    “好啊，来吧！”加里见罗宾随手就掏出一枚银币后，虽然也惊讶于罗宾原来这么有钱，且出手如此大方；但还是没有动摇自己的想法，仍然认为罗宾是个说大话的小子。他要用自己的剑，戳破这小子的谎言。但他不会承罗宾的这个情，随后又接着道：“另外，我的账我自己会结，不需要你请。”

    说罢，他立即“噌”地一下，拔出了自己腰间一直佩戴着的长剑。

    罗宾此时还抓着自己手里的长枪没放，见状跟着随手挥舞了下，向加里道：“我习惯用枪，但长兵器会占些优势，你不会认为我在欺负你吧？”

第六十四章 一招解决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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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问题，随你喜欢用什么武器。”加里闻言，很自信地一笑，挥剑说道。

    所谓“一寸长，一寸强”，长兵器在对上短兵器时，确实是会占据一些优势。以兵刃的长度，发挥好的话，根本让短兵器的人近不了身，那就先立于不败之地了。

    不过兵刃的优势，也要相对来说。在开阔的场地中，确实是长兵器能够更占一些优势。但放在眼下这种室内环境的话，因为障碍物较多，长兵器就有些发挥不开了，明显还是剑这种短兵器更适合，能够更灵活地使用。

    而且剑几乎能适应于任何环境，像枪矛这些长兵器一般比较多用于战场，或是在骑在马上使用。再加上长兵器并不方便随身携带，所以像佣兵与冒险者们，一般多是使用剑这类的短兵器，很少有用长兵器的。尤其在单打独斗中，更是不太适合，远没有剑来得灵活。

    所以加里一见罗宾竟然要用枪，就立即答应的很痛快，心里还暗笑这家伙没常识。像眼下这种室内场合，哪适合用枪。而且就算对方提出到外面打的话，他也仍然有自信能够以短克长。

    在单打独斗中竟然选择用长兵刃，在他看来，就是非常没常识。连基本的战斗常识都没有，便可见这家伙的武艺如何了，肯定是稀松平常，完全是吹的。何况这小子看起来也身形削瘦，一点儿不壮硕，明显增长的力量也不会太强。

    因此，加里此时确实非常自信，认为自己必胜。

    凯文见罗宾竟然选择用枪对战，也是惊讶之余，不禁有些担忧。觉着罗宾在单打独斗中选择用枪，确实是有些不够明智。

    不过他并不认为，罗宾像是完全没有战斗常识的人。所以，既然清楚还选择用枪，那肯定是这个年轻猎人在用枪上确实有独到之处，拥有厉害的枪术，所以才会做这种选择。

    所以，想到此处，他并没有开口提醒罗宾，只是提议道：“既然要正式决斗，那不如到外面去吧，更方便发挥，也免得打坏了店里的东西。”

    到了外面开阔场地，至少不会影响罗宾长枪的发挥。所以他虽没明说，这个提议也是在暗中帮助罗宾。相比起加里来，确实这个年轻人让他更有好感，他也愿意帮助。

    “没错，还是到外面去打，外面足够宽阔。”享特老板一听，立即附和地说道。他也很怕两人打起来，打坏了他店里的东西。其实就算凯文不说，他也会提这个建议的。反正不管怎么打，别在他店里面打就行。

    这个提议，决斗的两人当然也都没有异议。外面确实足够开阔，能够放手施展。不过对于罗宾来说，他要解决这个加里，也就是一两招的事。换不换地方，也都没什么关系。但他也能看出来凯文这个提议其实是暗中帮他，所以便也没拂对方的好意。

    至于加里，则是早料到会有这个结果。眼前这个王都来的漂亮小子就算再缺乏战斗常识，也理应知道室内的环境不适合长枪发挥。所以提议到外面决定，肯定是必然的。只是他没想到，这个提议不是由罗宾提出来，而是凯文率先提出的，这就明显有些偏帮对方了。

    他心里明白过来后，更加有些不服与不高兴。但接着瞧了凯文一眼后，却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不满地略哼了声，便率先向外走去。

    罗宾见状，自然是随后跟上。店内的其他人也立即全都随后跟着一起出去，看热闹观战。对于这个崇尚力量的世界来说，决斗这种事，一向都是大众们喜闻乐见的热闹与兴趣。不管任何形式的决斗，都能够引来大批围观群众。

    就连享特老板也顾不得看店了，也是跟着一起出去看热闹，在店内充当服务生的小享特也不例外。甚至就连在后厨忙着做饭的享特夫人在听说这事后，也暂时放下手中的活计跟着赶了出来凑热闹。

    而等他们出去后，这个消息也不径而走，很快就引来了附近许多村居的观战，一起来凑热闹，甚至都有人开始打赌，赌谁会赢。

    加里似乎有些人来疯与表演欲，眼见来的人越多，他也越兴奋起来，挥着手里的剑，不住向罗宾大声呼喝。觉着在这么多人面前将这个王都来的漂亮小子打倒在地，才赢得更加漂亮，更有气势，也能更体现出他的威风与厉害。同时，也能更让这个满口大话的小子颜面扫地，大大丢人。

    罗宾却是不喜欢有太多人围观，眼见人来的越来越多，不禁有些后悔，早知道的话就不出来了，刚才在店里速战速决就好，很快就可以结束。不过眼下也可以提前一点儿，不等有更多的人过来，罗宾便抬枪指着向围观群众呼喝的加里，不耐烦地：“好了，开始吧！”

    “急什么，没见还有人在赶来吗！”加里却是想要更多的观众，好让更多的人看见他胜利那一刻的威风，然后给他大声欢呼庆祝。

    “一招就能解决的事，我懒得跟你多耽搁，快点开始吧！”罗宾闻言，又是立即不耐烦地道，而且语气中的嘲讽意味十足，满是轻视。

    加里一听，就立即炸了毛地怒道：“你说什么，你这个大言不惭的小子！”

    “我想你听得很清楚，我懒得跟你浪费口水。”罗宾就是要故意刺激对方快点动手，又是嘲讽大开地道。

    围观群众一听罗宾这话，也是不嫌事大地大声给罗宾起哄，向加里喝倒彩。相对来说，加里做为邻村的猎人，在约克村里还算有些脸熟，有不少认识他的人。所以按理来说，他们应该规加里助威才是。毕竟相比起罗宾这个从没见过的陌生人，加里算得上是他们自己人。

    但是，谁叫罗宾是个大方的有钱人。刚才在店内出手豪阔地请了当时在场的所有人客，所以就算他们不认识罗宾，但念在吃人家的嘴短，既然用了人家的钱，也就顺势给罗宾造造势。眼下在场的观众，还是以店内出来的这几个为主，也最清楚事情的起因。所以有他们给众人讲说带头，便也都偏帮向了罗宾。况且，事实上罗宾确实占理，是加里首先无理取闹的。

    “好吧，你这个无礼的小子，既然你想迫不及待地接受教训，那我就成全你，准备承受我的怒火吧！”加里一见围观群众跟着起哄，立即更加受不了地向罗宾挥剑大怒喝道。说罢，便立即转向旁边的凯文道：“凯文大叔，你宣布开始吧！”

    做为一名经常丰富的老猎人，又是年长的长辈，再加上凯文也算是事件的参与者之一，所以他很自然地便成了眼下两人决斗的中间人与仲载者。

    凯文见状，转头瞧向罗宾，眼见罗宾也向他点了下头，便立即跟着点点头，然后大声向两人再次确认问道：“你们准备好了吗？”

    “好了。”加里大声回了一声。

    罗宾则只是点了下头，没说话。

    “那好，既然如此，那就，开始！”凯文说话时高举起手，随着话音一落，立即挥下手，然后退出两人中间的位置。他刚才站在中间，也是预防有人提前动手偷袭，那就失去决斗的公平性了。

    凯文一退开，加里就立即大喝一声，挥剑向罗宾大步奔来。

    罗宾见状，则是一步未动，只等加里进入他的长枪攻击范围后，就立即闪电般地抬枪往前一刺，立即准确地刺到加里喉结处。而其出枪速度之快，加里根本连反应都没反应过来，立即就呆在了那里，不敢妄动。

    果然，确实就只是一招的事。对付这种人，罗宾甚至觉着一招都嫌多了，半招就够。眼下他也确实只实了半招，如果使全一招的话，那他的枪头就不是停在加里的喉结处不动，而是直接就一枪刺破了他的喉咙。

第六十五章 强行辩驳 不肯认输

    加里完全傻在了那里，根本不敢相信眼前这个结果。

    周围的所有观众也都不禁瞧得十分傻眼，难以相信这场决斗竟然这么快就结束了。几乎等于还没开始就结束，因为两人的兵器连碰撞下都没有，没交手半下。那个傻加里不过是才挥着剑过去，就已经被人家用枪指着脖子了。

    这个据说是由山脉另一边，来自王都附近的年轻猎人，出枪的速度可真是快。好多人根本都没看清，似乎只是眨了下眼，那把长枪的枪尖就忽然出现在了加里的喉头处，快得简直不可思议。

    傻眼地愣怔了片刻后，观众们互相环视了圈，想从别人的目光中来确定眼前这一切究竟是不是真的，不会只是他们自己看错吧？然后确定之后，立即一起向罗宾发出喝彩声。果然不愧是王都出身，又是只身横穿了整个山脉的人物，当真是厉害啊！

    其中也不免有些大喝倒彩的，这个倒彩，自然就是给加里的了，因为加里害他们在打赌中输了钱。当然，也有纯粹就只是喝倒彩。还有的则是为打斗本身，因为结束太快，完全没有过程，也就失去了决斗的精彩处与观赏性。

    “好吧，决斗结束，佐罗胜！”

    待观众们的喝彩声过去后，做为仲裁的凯文立即大声宣布了这个已经非常明显的结果。他也是完全没料到这个结果，虽然有些猜到了罗宾选择用枪，枪术就一定不简单，却没想到，竟然这么厉害。

    刚才那一招的出枪之快，就连他也没怎么看清。更料不到，真的只是一招，就结束了这场决斗，结束得他也都有些发愣，不敢相信。

    “承让！”见凯文宣布了结果后，罗宾便收回自己的长枪，向加里客气一句。

    冰冷锋利的枪尖从喉头处移开后，加里这才敢终于长出口气。刚才被指着喉头时，他完全是大气也不敢喘，只觉着枪尖上带着一股杀机锁定着自己。似乎自己稍有异动，这枪尖就会立即戳穿他的喉咙。

    所以他刚才也并不完全是因为太过惊讶，不敢相信这个结果，而惊呆在了那里，更多的也是被吓住了，不敢有丝毫异动。生怕稍有动作，自己就会立即惨死当场。

    但是松了口气后，惊魂稍定，他就立即又是羞恼又是不服地脸孔憋得通红大声道：“这场不算，是他偷袭，我还没准备好他就出手了。”

    众人闻言，又是不禁对他大喝倒彩，纷纷指责他输不起，不要脸地强辩。

    凯文也是不禁失望地叹了一声，摇头道：“加里，输就是输，这也没什么输不起的！”

    “他就是偷袭，而且他兵器也占了优势。”加里却是不肯认输，仍是不服地强行辩驳。

    “刚才决斗之前，佐罗是不是问过你，他用枪你介不介意，是你说没问题的？”凯文闻言，立即有些不高兴地反问道。

    “没错，你还说随佐罗小兄弟喜欢用什么武器都行。怎么，现在输了，又不认了？”刚才店里独自坐在餐桌上的那另一个猎人，此时也是不满地出言附和，质问加里，“男子汉，能赢得了，也要输得起。加里小子，输也输得有点儿尊严，别他妈这么让人看不起！”

    加里见凯文根本不听他的，便也放弃了说服凯文，直接向罗宾道：“喂，王都来的小子，有本事你别有枪，敢不敢只用剑跟我比一场？”

    他话音一落，又立即引来众人的一片嘘声，纷纷向他投以鄙视的眼神，伸手指点着大声指责。但加里只当瞧不见也听不见，只是盯着罗宾，等罗宾的回复。

    罗宾见状摇头笑笑，道：“你不如说，叫我不用任何武器跟你比一场，那是不是对你来说才公平？”

    众人闻言，又是不禁哈哈大声嘲笑加里。

    加里不禁听得更是满面羞愤恼怒，额头青筋直冒地死盯着罗宾道：“你只说敢不敢用剑跟我比一场，别说这些有的没的。”

    “加里，够了，别在这里丢人现眼了！”凯文闻言，没等罗宾回话，就立即生气地大声喝斥加里道，“不管用什么，你觉着结果有区别吗？”

    “当然有区别了，用剑说不定我就能赢。”加里不服地大声道。

    “说不定？”凯文既失望又无奈，有些恨铁不成钢地道：“如果刚才是在战场上，你早就已经死了，哪儿还有什么说不定？你输得一点儿也不冤，快点儿向佐罗小兄弟诚心认输，然后为你的无礼道歉。”

    “我没输，我还有机会赢。只要用剑再比一场，我就能赢，我一定能赢。”加里闻言，还是坚持不服输地大声喊道。

    “你赢什么，你这个不肯认输的混蛋小子，真是枉费我以前教你的了。”凯文气得直接劈手一把夺下加里手中的剑丢在地上，又抬起一脚将其踹倒，大骂道：“刚才要不是佐罗小兄弟手下留情，你早就已经死了，还有个屁的机会？”

    加里尽管心中还是不服，但至少对凯文还是保持着尊重，此时既无力反抗，也不敢反抗，只是倍觉羞辱与羞愤地承受着。不过他还是把这一切都怪在罗宾头上，又最后怒瞪了罗宾一眼后，他立即转身爬起，然后大吼一声，粗鲁地推开围观的人群，掉头直跑了出去。

    凯文看着他跑出去的身影，又叹气地摇摇头，然后转过来向罗宾抱歉地道：“真是让佐罗小兄弟见笑了，不用理会这臭小子，他肯定是跑回家去了。走，我们继续回去喝酒！”

    说罢，拍了下罗宾的胳膊，大笑几声作掩释，便热情地拉着罗宾重返酒馆。

    围观的人群见状，也是立即大部分跟着散去，不过也有不少跟着走进了享特酒馆，想要更多听点这个王都来的年轻猎人的事。这个年轻的猎人，在经过这一场决斗后，又勾起了更多人的好奇与兴趣。

    尤其这个年轻人的武艺也很有特点，惯用的武器竟然不是大部分人都用的剑，而是用的长枪，枪术也是十分高明厉害。

    不过他腰间也有佩了把剑，显然也不是摆设，应该也会用剑。只是大家猜测，可能他的剑术比枪术要差了一点儿。

第六十六章 打了小的 还有大的

    重新回到酒馆后，罗宾却是没有接着满足这些人的好奇与兴趣。而是借口在山林中流落许久后，整日风餐露宿，现在终于好不容易走出来了，感觉十分疲累，想要好好休息一番。所以便让享特老板开了个房间，他抱歉地提前离场去休息了。

    众人对此，也都表示理解，没有强拉着他跟他们接着讲述经历。毕竟横穿山脉，绝对不是件容易的事。就算这个佐罗本领强大，武艺高强，想必也不容易。

    事实上，罗宾自然不是真的累，虽然也有点儿，但对他来说却算不了什么。他最主要的是以此为借口，躲开众人。果然无论是好是坏，只要惹出点儿事来，都是免不了成为关注点，也就免不了麻烦。

    他一向不太喜欢太过热闹人多的场合，尤其喧嚣杂乱的就更不喜欢了，而眼下的酒馆内正是如此，自然是能躲就躲。有这个正当的理由做借口，自然是先躲个清净。

    不过在躲回房间之前，他还是大吃大喝了一番，先填饱肚子。他吃喝的也不是什么珍贵食物，主要就是面包与麦酒。虽然这座乡下小酒馆里也不可能有什么太珍贵的食餐，能做出什么大餐，但紧挨着森林，还是少不了许多特色野味的。

    但罗宾这些天在森林里几乎顿顿烤肉，无非是换些不同的动物与花样儿罢了。连吃十几天肉，吃的多了，也不免有些腻，所以他现在反倒更好普通的面包。在森林中，最难吃到的也就是面食了。

    尽管这小酒馆里制作的面包不够松软精致，也谈不上有多美味，但罗宾还是吃的很香，并且吃了不少。顺带麦酒也喝了不少，反正度数也不高，只当喝饮料了。

    不过喝的多了，却也不免稍微有些醉意。但这也正好，趁着这微醺的醉意，他到了房间后，稍微收拾下，脱去外衣，倒头就睡。

    虽然他谈不上有多累，但此时见了床，也是很想美美地睡一觉。这些天在森林中，他可也是半点床铺都挨不着。甚至都没怎么正经睡过，通常是以打坐或修炼代替睡眠居多。虽然修炼也能很好地恢复体力与精神，甚至比睡觉更管用，短时间内就能恢复，不用睡太长时间。但就算如此，也是不能代替真正的睡眠。真正的沉睡，不但能更有助于放松与恢复，也能完全的松缓精神。而且能睡场好觉，也是种难得的享受，正所谓“舒服不过倒着”。

    这间小酒馆里的客房床铺，当然远远比不上安达尔王宫里的柔软舒适。但这么多天没挨床，还是让罗宾躺上去没多久，就立即舒心放松地沉沉睡了过去。

    这一觉睡醒后，直接就到了第二天的天亮。

    醒来后罗宾惬意地伸了个懒腰，感觉睡得非常不错，完全休息了过来，整个人神清气爽，精神很好。

    望了下窗外的天色后，但见天已大亮，罗宾便起身穿好衣服，开门出去，到前面的酒馆里用早饭。

    前面的酒馆是门面，用来接待顾客，住宿的客房则是被安排在后面的院子里，基本是平房，规格也都差不多，不分什么不同标准。

    他这一觉，算是把这些天的觉都补回来了，因此睡的时间挺长，起来的已经算晚了，约摸应该是上午八、九点钟了。在夏季白天长的这个季节里，八、九点确实已经算晚了。

    虽然这个世界已经有发明出了钟表，但明显还是贵重物品，而且都是那种又重大大的座钟，所以很难得到普及，基本只有上层社会与贵族能用得起。普通的乡下百姓，根本用不起。所以这间小酒馆内，也并没有任何钟表能够看确切的时节，一切只能靠大致推测，或以观察太阳位置的办法来判断。

    罗宾走到前面酒馆里后，但见这时酒馆内并没有其他客人，只有凯文一个人坐在吧台前，喝着麦酒跟享特老板闲聊。

    八、九点这个时间，已经是吃过早饭，开始干活工作的时间了。村民们的工作，当然主要是种地。有兼职猎人的，此时也会进入森林中去打猎，寻找猎物。不过不是那种专业的猎人，一般都不会选择太过深入。稍有些收获，就很知足地回返了。

    凯文是约克村附近，一个叫肯特村里的老猎人。从十几岁就开始跟着父辈打猎，经验十分丰富。他这次前来约克村，本是伙同加里以及加里的哥哥拉瑞一起进山打猎的。

    本来他们三人是一起赶来的，但在来的路上，拉瑞家里临时出了点儿事，又赶回去处理了，所以便让凯文与加里先到约克村等他。现在，拉瑞还没等到，加里又因为昨天的事而负气跑回去了。所以，凯文原本的进山打猎计划，也就暂时搁置了。而且在加里与佐罗之间的事没处理好之前，他也不打算离开。

    加里昨天负气而去，显然还是十分不服，肯定还会来闹事，而且也肯定会拉上他哥哥拉瑞一起。拉瑞的脾气也是跟加里有些差不多，平日颇有些自视甚高。只不过，这个拉瑞倒是有些真本事的，目前已经是二级战士满级，只差一步，就能跨升到三级。三级再满，就是初阶战士满级了。

    在他们这种偏僻的乡下地方，一个满级的初级战士，就已经是颇为强大的战力了。所以这位拉瑞，倒也确有几分自傲的资本。而且能够晋升三级战士，几乎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只不过差个早晚。再等三级满级后，还有资格问鼎中阶，激发出斗气。真能做到的话，那绝对是了不得的大事。

    整个大陆，凡是能够晋升到中阶战士的，哪怕此时没有立过任何战功，也可以凭借这但修为立即被赐予正式的骑士身份，接受受封。

    所以晋升中阶，确实是非常了不得，身份也能一下子从普通平民跃升为贵族。

    这也是凯文昨天有提升罗宾的地方，要小心这个拉瑞，加里肯定会带着他这个哥哥来复分的。

第六十七章 完全压制 什么等级

    对于这个拉瑞，罗宾当然不会怕。

    他现在光肉身增加的外力，就已经超过了一千斤。跟这世界的一千磅约等同，所以按这个力量标准，他光外力就已经是初阶的三级战士满级，甚至还有超出。如果再加上已经修炼出的内力境一重所增加的力量，那比肩这世界的四级战士标准也已是绰绰有余。

    按这个世界的战士修炼体系，只有成功激发出斗气，才是跨越初阶，晋升中阶战士的标准。否则就算在初阶满级的基础上，力量还能再有所增加，也都只是初阶，永远不算中阶。何况如果不能成功激发出斗气，后蓄无论再怎么修炼，力量也是很难再得到多少增长了。

    以这个标准算的话，罗宾现在无论如何，也算不上是中阶战士。但是如果外力加内力，只以合起来增加的力量算的话，那绝对是四级有余。只是因为他修炼的功法体系不同，所以没能激发出斗气。但内力的性质，跟斗气却也差不了多少，都是能够全面增强修炼者体质的一种能量形态。

    那个拉瑞，目前也不过才二级战士满级而已，这点儿实力，罗宾哪里会怕，根本都不够看的。且就算他的力量没超过对方太多，拉低到同样的二级战士标准，罗宾也有同样的自信，不把对方放在眼里。

    他所修炼的武艺，根本不是一个乡下穷小子学的三脚猫功夫能比的。且别说同级了，就算力量等级不如对方，仗着精妙的武艺，罗宾也有足够的自信将其击败。

    这是他这么多天来不断练习枪法、武艺，又在森林中拿动物打猎，实战磨练，还对垒了三只小猪这种魔兽所积累下的强大自信。而且不但他本身所学的武艺更精妙，包括轻功、身法等方面，也是远远超出对方太多。

    这种对手，就算来十个、二十个，他也照样不放在眼里。

    而且别看这凯文说得拉瑞好像很了不得似的，似乎跟晋级中阶战士之间差不了多少，并且将来一定能成功，资质很好，前途远大。但事实上，晋级中阶战士哪有那么容易。激发斗气可谓非常困难，一百个初阶满级的战士里，都未必能有一个成功晋级中阶的。

    另外，见识也局限了眼界，在这种偏僻的乡村里，可能拉瑞这种人确实当得起称一句练武之才，实力非常不错，且有着很大的发展潜力。但对见识过更大世面的罗宾来说，拉瑞这种，真是完全不够看。

    且别说龙神殿内所收藏的各种神功秘籍，练成后能够成仙成佛、化龙化凤了，单是以前任王子记忆中的眼界与见识来看，像拉瑞这种实力，也不过就只是够格能够当选王宫卫队的普通小兵而已，真谈不上有多了不得。

    “佐罗，起来了啊，快过来坐。”凯文见到罗宾走进来后，没等罗宾先开口，便立即笑着向他招手打招呼道。

    “凯文大叔，早！”罗宾回了一句，打过招呼后，便点下头，过去坐在了吧台前的凯文旁边。

    坐下后，他又接着跟吧台后面的享特老板打了声招呼，然后顺便点了一份店内的早餐。

    “昨晚睡得怎么样，佐罗？”凯文手里此时抽着一个烟斗，吐了口烟，向罗宾问道。

    “很不错，这些天在森林里，我可一直都没睡好，昨晚终于能舒舒服服睡一个好觉了。”罗宾含笑答道。

    店里的早餐比较简单，主要就是烤面包、煎鸡蛋、煎培根之类，做起来都很快。跟凯文闲聊了没几句，享特老板就很快从后厨端上做好的早餐，放到罗宾面前。

    罗宾见状，先用叉子叉过一片面包，放到旁边桌上，然后耸了下肩头，示意肩上的丑小鸭跳下去吃面包。

    他昨天离开森林，自然是有带着丑小鸭一起。否则把丑小鸭单独留下的话，对大灰狼与吸血女仆贝拉他还不能完全信任，怕待在这俩身边可能会出危险。只有一直带在身边，他才放心。

    不过为免出来后有可能会引起些不必要的麻烦，以及怕丑小鸭有时说漏嘴失言，无意间泄漏了他身份，所以罗宾极力建议丑小鸭跟他出来后，就干脆装作一只不会说话的普通动物，当是他的宠物。这样外人更容易接受，也能免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丑小鸭对于罗宾的建议，自然是一概接受。不管好的坏的，她都会听罗宾的话。就算罗宾叫她骗人，为了罗宾，她也愿意做，就算这有违她的本性。

    对于丑小鸭，大部分人都还是会误以为这是一只丑鸭子，很少有人能认出这其实是只天鹅幼鸟。所以对罗宾为什么会养一只丑鸭子当宠物，不少人也都非常奇怪。

    不过但凡有问到的，罗宾都会耐心解释，这并不是什么丑鸭子，而是一只小天鹅。

    他虽然为了方便自己行动，让丑小鸭装作了他的宠物，还是只不会说话的动物，但还是想给予丑小鸭应有的尊重，这才一再强调。

    丑小鸭与他相处许久，自然早有默契，许多时候不需说话，只是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能明白对方的意思。眼下罗宾的这个示意，更是非常简单，稍加训练的普通动物也能做到，更别说丑小鸭了。所以她立即就顺势跳下罗宾肩头，在旁边啄起了那片面包。

    罗宾昨晚就已经有当众介绍过了丑小鸭，所以凯文这时也没太多好奇，只是瞧了一眼，便接着略带担忧地向罗宾道：“佐罗，你跟我老实交个底，你现在到底是什么等级？”

    其实昨天晚上，这个问题也有人问过，甚至好多人都猜测罗宾已经是初阶满级的三级战士了。只不过昨天晚上罗宾为躲避众人，早早就找借口退场了，并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所以，直到现在，凯文也是并不知道。

    不过他心里也有猜测，认为罗宾很可能是初阶满级的三级战士。只有这种实力，才有可能在昨天的决斗中，对加里做到完全碾压，一招就轻易决定了胜负。甚至，有可能都不是普通的三级战士，还可能更强一点儿。

    至于更强的中阶战士，他却不敢猜测，认为罗宾的这个年纪，应该绝不可能，那未免也太超出他的想象之外了。

第六十八章 我不收徒 果然来了

    罗宾闻言，故意装作略沉吟了下后，答道：“我是三级战士。”

    他这个回答，自然是藏拙了，隐藏了大部分实力。不过只算他目前所增长的外力的话，确实也就是初阶满级的三级战士水准。所以只论外力，他这个回答也不算假。

    “是初阶满级吗？”凯文闻言，又立即激动地追问道。

    罗宾此时嘴里正塞了口面包咬着，闻言便没有开口作答，只是点了下头。

    以他昨天对战加里的决斗表现来看，他初阶满级的实力，恐怕只低不高。所以他虽没正面作答，只是点了下头，但凯文一点儿不怀疑他这个回答的真假。

    不过在得到罗宾的确认后，他还是难掩激动地道：“你果然是初阶满级的战士，我们昨晚猜的没错。”

    享特老板在旁边也听得清清楚楚，闻言也是难掩激动与兴奋地大声道：“佐罗小兄弟原来真是初阶满级的战士，年纪轻轻就有这等实力，果然了不得。我们约克村领主的那个骑士老爷，也不过就是这个等级。佐罗小兄弟你要是加入军队，立点儿战功，那也能受封正式的骑士了。从此一步升天，就成贵族了。了不得啊，了不得，我们约克村还真来了个大人物。现在我这破店，也都觉着蓬荜生辉了。”

    此时店里没有什么客人，享特老板的儿子小享特也坐在旁边偷闲地听他们说话。听到罗宾真是初阶满级战士，也是极为兴奋与激动，凑到跟前道：“佐罗大哥你好厉害，这么年轻就已经是初阶满级的战士了，只差一步，就能够激发出斗气，成为中阶战士了。我决定了，佐罗大哥以后就是我的偶像，我也要发奋练武，像你这么厉害。”

    “你练个屁！”享特老板闻言，一巴掌往小享特的后脑勺上拍了一下，道：“不是这块儿料，就别瞎折腾。练武也是看资质的，资质好的人，那成就才大。就你这块儿料，再练也是白搭，老老实实将来接我的班儿吧！”

    “爸爸！”小享特不由十分委屈与不甘地叫道，心里面很不服气。不过他却怕父亲又打，叫过一声后，连忙躲到了罗宾身后，拉着罗宾胳膊道：“佐罗大哥，你看我资质怎么样？不如我拜你为师吧，以后跟你好好学习练武，将来也做一名伟大的战士，我才不想一辈子都窝在这小山村呢！”

    “哎呀，臭小子，我看你是翅膀硬了，皮痒了，你给我过来！”享特老板闻言，立即有些生气地大声骂道。

    但小享特闻言却没理会，而是冲他做个鬼脸，就转身跑开了。跑到后门处后，才叫了句，“我去后面砍柴！”

    “这个臭小子！”享特老板见状又骂了句，然后向罗宾道：“佐罗小兄弟，这小子随口胡说的，你别当真。他也不是没练过，我看他真不是这块儿料。”

    这世界尚武成风，再加上约克村又紧挨着山林，容易遭到野兽攻击，而村里也多出猎人，所以村里几乎人人都会几手，开得了弓，用得了箭。享特老板也不例外，也懂武艺，自然也有教儿子。

    在这种地方混生活，学点儿武艺，那是必要的防身手段，甚至可以算是必备的生活技能。而且开酒馆与旅店，有时也免不了会有人在店里闹事，这时也得有本事去制止。

    人善被人欺，想要不被欺负，就得硬气点。而拥有武艺傍身，这才有足够的底气去撑硬气。否则的话，在这种民风剽悍的地方，很容易被人拿捏。

    罗宾本来也就没打算收徒，闻言自然是不会当真。就算对方真有这请求，他也会想办法推托掉。当下跟着笑笑后，他干脆没接这个话题，只是继续低头吃早饭。

    凯文又抽了两口烟后，谈回之前的话题，向罗宾道：“就算你是初阶满级的战士，也得当心点儿，拉瑞毕竟也是二级满级。初阶相邻的两个等级内，实力差距并不算太大，真正交手的过程中，还是可以想办法去拉近与弥补的。”

    说罢顿了下，又接道：“而且，拉瑞也未必是一个人。他从小到大，一直都是村里的孩子王，肯特村的年轻人也都服他。他一声招呼，就能立即拉出二十多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好汉也难敌人多，这个你也得当心点。不过有我在的话，他们都不敢乱来，我说话还是管用的，就怕他们私下里去找你麻烦。如果是公开决斗的话，那自然不用怕。只要你正常发挥，拉瑞就决不是你对手。”

    公开决斗，一向都是首先秉持公平公正，基本上都是单打独斗，决不能叫帮手。否则的话，那就成了以多欺少，失去了决斗的公平。这样的决斗，就算最后能胜，也是不算数，不被认可的。

    “多谢凯文大叔！”尽管罗宾完全能够独力处理化解此事，就算对方再纠结多少人也没用，来多少他都有自信能够解决。毕竟肯特村的规模也就跟约克村差不多，就算叫上全村的人，也就顶多过千，不可能再多了。而这些人里，真正能打的，恐怕也就最多百来个。但未经训练，就完全是乌合之众，罗宾单枪匹马，就能一人给冲破。所以就算对方再叫人，他也一点儿不担心。

    但尽管心中如此想，他口上却并没说出来。而且凯文出于一片好意，热心地想要帮他，他也不忍完全拂了对方好意。而且，做为肯特村里一个颇受尊敬的老猎人，凯文的话语权肯定是不小的。如果只是凯文几句话就能化解的话，他也乐得不动手，反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又不是专门出来找麻烦的。只是他不想惹麻烦，却也绝不怕事，更不会为此一味忍让。

    真惹发了他性子，他绝对不吝于下点儿辣手。老虎不发威，还当真他是病猫了。

    罗宾这般暗自想着，双手刀叉不停，很快便把一分早餐吃干净。然后觉着不够，又向享特老板叫了一分。

    不过他这第二份还没来得及吃完，那预料中的麻烦就来了。真如凯文所说的那样，加里带着他哥哥拉瑞过来找场子了。

第六十九章 切磋一下 就是来出头的

    拉瑞看上去约三十多岁，身高体壮，蓄着短须。他身材属于特别夸张的那种，渐身肌肉凸起，上身的衣服都快被撑成了紧身衣，一看就给人以极强的力量感，更是一看就不好惹。

    他双眼目光锐利，盯着人看时，再加上很具有威慑性的体形，会给人很危险的感觉，就像是被凶猛的野兽盯上一般。

    此时这个拉瑞，就以这样的目光盯着罗宾，打量了一眼后，喝问道：“你就是那个从王都来的小子？”

    “准确地说，是从王都附近的一个村子。不过我们村确实是隶属于王都管辖，我也去过王都，所以你这么说，也可以。”罗宾自然不会被拉瑞这样的目光给吓到，闻言随意瞟了一眼后，淡淡回道。说罢话，他还叉了片培根送进嘴里嚼着，一点都不觉着这个拉瑞是威胁。

    不过拉瑞此时的到来，却也是让他颇为不爽。因为他这第二份早饭还没有吃完，另外，他还正打算向凯文探听一下王都与王室方面，最近有没有出什么事。

    以他虚构的那个村子，既然隶属王都管辖范围，那王都也确实可以称得上是他的“家乡”。这就像前世在外面有人问他是哪儿人时，他一般都是笼统地回答省份或最多加上市级行政单位，很少说得非常具体地像报户口那样回答。

    既然王都是他的家乡，那他自然就有很正当的理由去打听下家乡的事。毕竟在森林里流落这么多天，于外界的信息一点儿也不知道，出来跟人探听下家乡的事，也是非常合情合理。至于问到王室，也可以推说他比较关心政治。做为王都人，国王脚下的子民，会经常最先接触到各种由王宫所发出的政令。接触到的多了，自然也就比较关心时事政治、国计民生之类，这也是种日常的谈资与基本政治素养。

    历来位于这种政治中心的城市，市民们也多谈论与关心这方面的问题。如果是约克村这种偏僻的乡下小山村，消息难通，政令难达，再加上又不属于国王的直属领地，许多政令也涉及不到他们，所以自然也就懒得多关心这方面的事。与其谈论那些，还不如讨论下一顿饭吃什么，那更来得实际。

    昨晚因为不喜欢酒馆内太过喧闹的环境，罗宾早早就找借口提前离场了，所以也还来不及问这些。现在得空，他便打算跟凯文问问。这个凯文在附近的村子里，应该是属于比较见多识广的，说不定也关心时事政治之类，或者知道一些。

    只是，他还没来得及问，刚打算开口，这个拉瑞与其弟弟加里就带着三个人闯了进来。不但打断了他的第二份早餐，也打断了他正想问出口的问题，因此罗宾现在也是非常不爽。这帮人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赶在这时候来，这不是坏他的事扫他的兴吗！

    “拉瑞，怎么见我也不先打招呼，没瞧见我吗？”罗宾话音一落后，没等拉瑞开口，旁边的凯文便立即插话抢先道。

    “凯文大叔！”拉瑞一见凯文开口，不禁有些无奈与不甘地叫了一声。不管怎么说，凯文始终都是他们的长辈，而且在肯特村里也是属于德高望重的那种，甚至他最初练武时也得到过凯文的指点。

    所以，面对这样的长辈，还算是他半个师父。他就算现在有些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自认本领已经完全不下于凯文，并且心中也经常对凯文有些不服气，但表面上还是不敢太过于失礼。那样的话，不敬长辈，他父亲那关都先过不去，村里的老人们也会对他这种表现不满。

    拉瑞一开口，他身后跟着的另外三个同村同伴对视一眼，也是立即全都恭敬地向凯文打招呼道：“凯文大叔！”

    相比于拉瑞，他们更不敢对凯文无礼。只是之前有拉瑞顶着，他们还敢壮下胆子，现在拉瑞都叫了，他们自然也更不敢失礼。倒是加里还有些昨天对凯文的怨气，偏着头硬是没叫，瞧也不瞧凯文，只当没看见。

    凯文闻言，向几人点了下头，然后看着拉瑞质问道：“拉瑞，你这是打算做什么？昨天加里与这位王都来的佐罗小兄弟，可是公平的正式决斗。决斗的过程与结果也是公平公正，所有人都亲眼瞧见了，我还是仲裁。而且加里也没受伤，半根头发都没掉，佐罗小兄弟已经是手下留情了。你们不领情也就算了，现在这是打算做什么？”

    “没什么！”拉瑞摆了下手，强拉出个笑容，走近两步道：“我是昨天听加里回去后说了他跟这位佐罗小兄弟决斗的事，心想难得来了这位一位高手，而且还是从王都来的，见过大世面，肯定会的武艺也很多。所以我也手痒，想跟这位佐罗小兄弟切磋较量一番。”说到这里，他立即转头瞧向罗宾，问道：“不知道佐罗兄弟愿不愿意？”

    “切磋？”凯文抽了口烟，摇头笑笑，讽刺道：“我看你不过就是拿这当借口，替加里出头罢了？”

    “这个当然也有。”拉瑞闻言，却是一点儿也不否认，很大方地承认道：“我弟弟被人欺负，我这当哥哥的当然要替他出头。否则人家说起来，我也显得很没面子，而且还以为我们克劳斯家好欺负呢！”

    拉瑞与加里这兄弟两个，正是姓克劳斯。

    “这根本不是欺负不欺负的事。”凯文闻言，立即替罗宾辨解道：“昨天的事，完全是加里无礼在先，又无理取闹。而且是他先向佐罗提出的挑战，佐罗不过是被迫应战而已。他自己学艺不精，在正式决斗中被击败，这也谈不上是受欺负，只是他自己不服气不甘心而已。”

    “凯文大叔，你这就有些偏帮外人了，怎么不帮我们自己人？”拉瑞闻言淡淡道：“昨天的事，加里也跟我说了。在我看来，应该是这位佐罗兄弟无理在先。如果他认真回答加里的问题的话，根本就不会发展到那步，是他自己态度也不端正，先行失礼的。”

第七十章 等级爆出 拉瑞的底气

    “拉瑞，你这简直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昨天我可是从头到尾全都在场，谁对谁错，看的清清楚楚。怎么，你连我的话也不信了？”凯文闻言，不禁十分生气地道。说着话，忍不住从椅子上下来，直接站在拉瑞面前，盯着拉瑞的双眼。

    “我怎么会不信您的话？”拉瑞有些不阴不阳地牵着嘴角略笑了下，道：“只是同一件事，各人有各人的看法。您有您的看法，我也有我的看法。在我看来，就是这位佐罗兄弟不对，是他失礼在先。”

    “胡说八道！”凯文大声喝斥了一句，道：“个人看法归个人看法，但是非曲直，自然有公论。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容不得你在这儿混淆是非。昨天不只我在场，享特老板也全程都在。”说罢，他立即转向享特老板问道：“老享特，你来说说，昨天的事，到底谁对谁错？”

    享特老板闻言，立即仗义执言地挺凯文道：“当然是加里小子的错，完全是他无礼在先，我在旁边看得清清楚楚。”说罢，又向拉瑞道：“拉瑞，你想跟佐罗兄弟决斗，替你弟弟找场子，不妨就直说，也别在这扯什么道理了。这件事，你们不占理。”

    话落稍一顿，又接道：“不过，我就怕你不敢，佐罗兄弟可是初阶满级的三级战士，你才二级，还是乖乖咽下这口气，打哪儿来回哪儿去吧！”

    享特酒馆能在约克村开了这么多年不倒，还传承了三代，自然有其底气在，老享特当然不怕这个拉瑞。

    何况两人又不同村，拉瑞在约克村可没有像其在肯特村那么大的影响力与威望，手再长，也伸不到他这儿来。既然不怕，他自然敢仗义执言，实话实说。

    再且，罗宾可是有钱的大主顾，昨天一出手就是一枚银币。这种豪客，他哪有往外推的道理。并且论实力，罗宾也比这个拉瑞强多了，怎么可能站拉瑞那边儿去。

    倒是他当众把罗宾的“实力等级”挑明一说，拉瑞等人包括店外围观的人群，都是不由大吃一惊，难以置信。真是想不到，这个“佐罗”年纪轻轻，竟然就已经是初阶满级的三级战士了，果然不愧是王都出身，肯定是拜过什么名师，学过厉害武艺的。

    约克村这么大点儿地方，村东头放个屁，村西头恐怕都能闻到。所以昨天的事，自然早已是传遍全村，所有人都知道了。因此，拉瑞之前带着人一进村，有认识拉瑞的就立即猜到了拉瑞打算来干什么。看爱热闹的，立即就跟在旁边一起跟了过来。此时的酒馆内与门外，也是早已聚起了不少看热闹的围观群众。

    “三级战士？”拉瑞也是不由被享特老板这句话砸得十分吃惊，难以置信。

    他能有现在的成就，就已经是常常自居不凡，自认为有些了不起了。而且认为自己在有生之年，必定能成功激发斗气，晋升到中阶战士。并且还能因此正式受封骑士，立即从平民变成贵族，一步登天。

    以他现在的这个年纪，就能达到二级战士满级的地步，对于大部分普通人来说，确实已算是相当不错乃至于出色的成就了。

    可对于真正的练武奇才来说，这还真算不了什么。以他目测，罗宾的年纪显然比他要小，而且比加里都小，看上去也就二十左右，最多不过二十五、六。而这个年纪，就已经是达到了三级满级，初阶全部完成，只差一步激发出斗气后，就能成功晋升中阶了。这怎么可能，又到底是怎么练，怎么做到的？

    恐怕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天才。或者他们这里真是穷乡僻壤，能够成为一名一级战士都已经算是了不得了，再高的等级，自然是人人称羡，十分夸赞。可对于王都这种群英汇聚之地，这点儿成就，可能真算不了什么。

    罗宾此时终于趁机吃完了第二份早餐，然后放下手里的刀叉，转过身向拉瑞道：“那么，现在，你认为凯文大叔的话有道理吗？是不是正确的？”

    他刚才一直没开口接话，并不是只打算让凯文替自己出头。而是觉着跟这种人没什么好说的，到最后也不过就是再打一场而已，所以实在不必浪费太多口舌。至于凯文想要尝试跟对方讲道理，来解决这件事，他也不拦着。不管有没有用，且让他们说着，他也正好趁机把才吃了没几口的第二份早餐吃完。

    拉瑞闻言，不由面色一僵，十分难看。他刚才还觉着这个王都来的小子除了长得英俊点儿外，就普普通通，没有什么太出奇处。但现在一知道对方的真正等级后，不知怎么，罗宾只是随口一问，他就觉着压力极大，不敢轻易作答，生怕说错了话。

    至于罗宾的这个实力等级到底是真是假，他却并不怀疑。

    因为他弟弟加里什么本事，他也很清楚。能够在决斗中一招就击败加里而胜出，那这个人的实力就绝对不会低。甚至他也猜测过对方有可能是初阶满级的战士，但是却又觉着不可能。

    以他们这种乡下地方，哪有可能随便来个人就是初阶满级的战士，何况还是比加里年纪更小的年轻人了。所以，他更倾于对方应该是掌握什么更厉害精妙的枪术武艺，是出奇致胜。再加上加里昨天本身也有些轻敌，所以才那么轻易地一招就被击败。但事实上，对方的真正实力应该并不会太高。最多，可能也就跟他差不多。

    所以，他才有前来找场子，替加里出头的底气。他目前确实只是二级满级的状态，但因为他一级战士时，所增长的力量已经达到了四百磅，所以这二级满级，也需要达到八百磅。

    初阶所增长的力量，是合共达到一千磅以上就达标。这样算下来每级增加的力量是三百多磅，但因为个人自身体质的不同，这种力量的增长是并不完全固定的。不同的人身上，会各有上下不同，有高有低。最高的，据说每一级能增长五百磅力量。

    他达不到最高的，却也比平均标准线高出不少，这也正是他的底气所在，也是他自居自傲的地方。正因为这一点，他也才认为自己资质不凡，有一定能晋升中阶的信心与底气。

    也是他敢于前来挑战罗宾的真正底气所在。

第七十一章 仔细对比 徒手决斗

    拉瑞此时是二级满级，所增长的力量已经达到了八百磅，再加上他本身所拥有的基础力量，也是差不多能到一千磅了。所以别看他现在还只是二级，但普通刚入三级的战士，他也不怎么放在眼里。因为光论力量，他几乎不差普通刚入三级的战士多少。

    在初阶之内，每一级的力量差距，本来就不算太大。而且此时锻炼增长的力量，完全是肉身的外力，不像斗气那样，有更多奇特的妙用。所以初阶之内能够越级挑战，并且还成功的，往往很多。只有进入中阶后，差距才会拉开的明显起来。越到后面，每差一级，所拉开的距离也就越大，那时就很难再做到越级挑战了。

    但眼下这个王都来的佐罗，并不只是普通刚入三级的战士，而是三级满级，完成了整个初阶的修炼。能够完成整个初阶，那所增长的力量肯定超过了一千磅。

    就算对方每一级所增长的力量，不像他能达到四百磅，而只是普通的刚才标准线那三百多磅。但人家也有本身基础力量，加起来绝对还是能超过他的。再怎么说，也毕竟是差了一个等级的，哪可能这么容易拉平。

    只是，就算有差距，拉瑞自觉应该也差的不多。而且实战交手，并不是专门的测试，没那么多时间给人全力准备，做到每一击都能完全发挥出全力。所以，等级是等级，但真正的实战交手中，是很难完全发挥出自身全力的。只能说，等级高的确实有优势而已。

    但在初阶之内，这个等级差距的优势还并不是很明显。尤其是实战交手中，经验、战术、技巧等更胜一筹的，就算等级力量上有所不如，也能利用自身的这些优势在战斗中取得上风，并最终取胜。

    而实战交手的经验、战术与技巧这些，拉瑞自认为，正恰巧是他的优势。所以心中仔细比对一番后，拉瑞认为，自己对战这个王都来的小子，还是有胜算的。

    而且就算真的打不过，那败给实力等级比自己高一级的对手，也是理所当然的，并不丢人。反而如果能够取胜，那就等于他越级挑战成功，会获得更大的荣耀，也会收获更多的欢呼与崇拜。

    拉瑞虽然看起来是那种脑子里也塞满肌肉的粗豪壮汉，但实际上却是粗中有细，算得上有勇有谋。粗豪的外表下，其实并不缺头脑。

    在刚听到罗宾的实力等级后，他心中确实忍不住些发虚。但经过这么仔细一对比后，他便又重新镇定了下来，而有了底气，便也跟着挺起胸膛地向罗宾大声道：“享特老板刚才那句话说的很对，我今天就是来向你挑战，找你决斗的。所以，咱们也不必在这里论什么对错了。谁胜了，谁就是对的；谁输了，谁就是错的。如果我输了，我不但会向你道歉，也会向凯文大叔道歉。”

    “很好，这才简单干脆。”罗宾本就懒得跟这拉瑞多废话，闻言立即一点头，从吧台椅上站起下来，道：“那咱们这就干始吧！”

    “你的兵器呢？”拉瑞见他这时两手空空就要决斗，不禁问道。

    “在我房间里，不过我懒得取了。”罗宾只是过来前面吃早饭，自然是没带兵器，连把匕首都没带，“空手我也照样能胜你。”

    拉瑞闻言，不禁感觉有些受到羞辱地道：“我认为你最好还是去取一趟，我不会欺负手无寸铁的人。”

    他这时，倒是标榜起了自己的道德准则。但事实上，他主要是怕这么胜了，不能服众。既然是正式决斗，那自然要公平一些。

    罗宾闻言摇摇头，道：“身为一名合格的战士，不但要懂得熟练使用各种武器，同样要学会擅用自己的身体。要把自己，也当成一件武器锤炼。战斗的过程中，情况千变万化，如果你失去武器的话，难道就不会战斗了？”

    拉瑞闻言，不禁皱起眉头地道：“你的意思是，要跟我空手决斗，不使用任何武器？”

    罗宾的这番话确实说得很有道理，但对拉瑞来说，他确实更擅长使用兵器，而不擅徒手打斗。尤其他惯用的兵器，是一把专门打造的双手阔剑，做为一把重兵器大剑，这剑本身的重量就达到了一百磅。所以使用这件武器战斗时，也能更增加他的攻击力，是他的优势之一。如果放弃使用武器，选择空手决斗，那就先丢失了他的一项优势，他自然是不愿意。

    其实关于徒手格斗，并不只是拉瑞有这问题，而是属于这世界大部分战士的通病。基本都过于倚重兵器，而并不擅长徒手。

    华夏武学的修炼体系中，认为练武当先练拳，把拳练通后，才开始学习练习兵刃器械。兵器是手臂的延伸，把拳脚练好了再练兵刃，自然上手极快，也自然而然就懂得怎么用。一些拳脚上的打法招式，稍加变化就能化用在兵器上。

    但这世界的战士修炼体系，一开始却基本都是先练剑，并不太注重徒手打斗的技巧与战术。毕竟战场上，手拿兵器，才更有杀伤率，杀敌的效率也更高。大部分的战士武学，都属于战场武学，是从战争中发展出来的。招式大多简单精炼，注重于攻击力。而在战场上，空着手是绝对没有任何优势的。

    所以，从其来源来看，也就先天缺失这方面的，很少有专注于徒手打斗方面的战士。当然，这世界这么大，也不是完全没有。据说战士中还有一个格斗家的分支，就是不使用兵器，专注于研究徒手格斗。

    事实上，罗宾前世的地球武学发展也是如此。在冷兵器的时代，也是比较注重如何使用兵器，而少于研究徒手。直到热兵器发展，进入现代后，冷兵器基本已经在现代战争中消失。再加上大部分国家民间禁止枪支流通，所以现代的徒手格斗才应运而生地发展起来。在不便于携带各种兵器时，想要拥有防身的能力，那就只能选择擅用自己的身体四肢，学习徒手格斗了。

第七十二章 太极八极 非常公平

    罗宾自然与这世界的大部分战士不同，他是有专门学过徒手格斗的。他修炼的，本来就是正宗的华夏武学体系，非常注重于拳脚这方面。而且就算在没正式接触修炼，没穿越之前，他在地球上，也是曾经有专门学习过现代格斗的散打。

    毕竟他前世喜欢经常独自一人在外徒步旅行，而且到的地方，也多是人迹罕至、人烟稀少的地方。当然得学点防身的本事，以防什么不测。在一些落后的似乎与世隔绝的山区地带，这些地方的人可并不是只会保持民风纯朴，也常有穷山恶水出刁民，杀人越货这种事，也是常有的。独自一人在外，当然得首先学会保护自己。否则的话，那就真是自己作死了，还谈什么旅行。

    他目前所学的《五殇真经》中，就有专门的拳脚功夫，五殇神掌就属于这类。不过基于五殇神掌属于更高深的武学，再加上这套掌法的厉害之处，其实并不在于掌法招式的精妙上，而是更在于掌力的运用发挥上。掌力能够直接攻击到敌人的五脏器官，非常歹毒厉害。

    但因为这套掌法属于更高深的武学，以他目前的修为境界，还并不好学，也难以完全掌握与发挥其真正的威力。所以他还另外学了些更基础的拳脚功夫，也是给自己打点基础与底子。由低到高，也能更好掌握。

    为了练习剑法，他之前曾选了一套基础剑式的《太极十三剑》。因此选学基础拳法时，便也连结成套地学了太极拳。

    太极拳之外，又还另学了一套八极拳。因为他前世曾听说过一句话，叫“文有太极安天下，武有八极定乾坤”。都在同一句话里，算是对应的，他便也顺便学了。

    这句话的意思，并不是太极是文，八极才是武，这两者可都是拳法。而是相对来说，太极以柔克刚，更像文人用的；而八极则凶猛刚烈，暴发力极强，这才更像是专门武人用的。两者一柔一刚，也就对应称呼一文一武，可并不只是字面意思。

    罗宾自然也清楚这世界大部分战士的这个通病，他是见识过安达尔王宫卫队的训练的。而从他所见的大部分训练中，王宫卫兵的让练内容，基本都是各种武器的运用，很少有专门训练徒手格斗的。

    而在前任王子的记忆中，也见识过阿金斯王宫的卫队训练，而且还有阿金斯的其他军队。基本都不太注重徒手格斗，毕竟在战场上，手拿兵刃才能更有杀敌效率，也更具杀伤力，空着手能杀多少敌人。

    所以，由这些他所见过的推论，也就可以推导出这世界大部分战士的通病，基本都不太注重徒手格斗的训练，而是更倚重兵刃。

    不过罗宾此时选择徒手决斗，还真不是为了要占拉瑞这方面的便宜，去掉对方在兵刃上的优势。因为对他来说，他根本没把这个拉瑞放在眼里，以他的实力，是完全碾压对方的。所以有没有兵器对他来说，都没有区别。他此时是真的懒得再跑回去一趟取兵器，而是想速战速决，尽快把这些人打发了，他还有正事没做呢！

    “怎么，不可以吗？没记错的话，我有这个权利。”罗宾随口回了一句，便径直往外面走去。

    在正式的决斗中，有许多约定俗成的规矩。比如，必须保证决斗的公平公正。既不许以多欺少，也不许使用一些阴险的招式与暗算。

    罗宾眼下所说的，也是一条规矩，那就是做为被挑战的一方，在接受挑战者的决斗要求时，有权利选择一种战斗模式，只要是保持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就可以。所以，眼下做为被挑战者，他确实有权利要求来场空手决斗，双方都不使用任何兵器。

    可这个要求对拉瑞来说，就十分为难了。他更擅长兵器，而且目前所用的兵器本身，也是他战斗中的一项优势。如果禁止使用兵器，就完全限制了他这个优势，让他心里不由暗骂这小子阴险。

    但罗宾的这个要求，确实也很合规矩。他如果不想遵守，那可以选择立即中止，就此退出不打。但这样一来的话，可就难免受人嘲笑了，笑他没胆，这是他绝对接受不了的。可要遵守的话，他本来实力等级就差了对方一级，再失去失刃上的优势，尤其他本身也不太擅长徒手打斗，这也会更限制他实力的发挥。到时如果成了两人僵持住角力的话，那他绝对必败无疑。因为单纯论力量，他此时是不如对方的。

    这个王都来的小子果然不简单，当真是见过世面的，见识多。只是这么简简单单的一个要求，就立即把他难住，陷入了进退两难中，不知道该答应还是不该答应。

    旁边的加里见到他这副作难的样子，稍微一想，也明白了他的难处是什么，立即主动帮腔地开口道：“不行，这不公平。他实力等级本来就比拉瑞高，再限制拉瑞使用武器，这不是让拉瑞必败无疑了吗？这样的决斗，完全没有公平可言。”

    拉瑞闻言，不由感激地瞧了眼这个弟弟，这算是替他解围了。这种话，他不能自己说，自己说就显得怂了。但由自己旁边的人开口，替自己的不公平待遇而仗义执言反对，就比较合适了。

    “这有什么不公平的？”加里话音一落，罗宾还没来得及说话，凯立就立即在一旁不满地道：“按照决斗的规矩，佐罗既然接受了挑战，那确实有权利提这种要求。何况佐罗也是空着手，不使用任何兵器。大家全都不用，只用拳头，我觉着非常公平。”

    说罢，又立即大声向旁边的观众问道：“大家觉着这要求过公吗，很公平啊！”

    “没错，非常公平，有什么不公平的。”

    “就是，两人都不用兵器，又不是只要求拉瑞不用，这有什么不公平的！”

    “非常公平，公平！”

    “拉瑞你要没胆接受，不如就直接选择认输吧，反正你也不可能是佐罗的对手！”

    ……

    旁观的众人，自然是都纷纷支持罗宾。且不说他们都知道昨天的事，清楚最开始是加里的不对，完全是加里有错在先。单说这件事情本身，罗宾要求空手决斗，大家都不使用任何兵器，这个要求也非常公平。说不用，大家都不用就是。难不成还能让罗宾空手，他拉瑞用兵器不成，那才是非常不公平。

第七十三章 接受条件 意外来客

    在围观群众的呼声与鄙夷中，拉瑞的脸色不由更加难看。他很想逞英雄地一口答应，说比拳头自己也不怕。但心里却也清楚，如果真的不使用任何兵器，徒手决斗的话，那他绝对必败无疑。

    徒手打斗，很容易发展到两人纠缠在一起地彼此角力。而一旦造成这种局面，他力量上不如对方，自然是必败无疑。

    只是，他现在要说不接受罗宾的这个要求，没胆子答应徒手决斗，也会非常丢脸，受到众人的鄙夷。这也让他很接受不来，更拉不下这个脸。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是好。答应不是，不答应也不是。

    罗宾此时已经走到了门外，随着他出来，围观的群众自然分开两旁给他让开路。眼见拉瑞与加里等人没有随后跟出来，罗宾转头瞧去，也立即瞧到了拉瑞脸上的为难之色。

    不屑地摇头一笑，他举手示意众人先暂时安静下来，然后向拉瑞道：“怎么，不敢接受吗？”话落一顿，没等拉瑞接话，又立即道：“那好，我就让你一步。我徒手，你用不用兵器，自己随意。反正我等级比你高一级，就算让让你了。”

    “谁要你让，不就徒手吗，有什么不敢的！”拉瑞实在受不了对方这轻视鄙夷的态度，闻言一冲动，立即就豪气地答应了。话落，还立即解下身后背着的大剑，随手丢在地上，示意绝不用兵刃。

    有兵刃在手，他确实是有胜算，但也并不绝对能赢。他自己心中开出的比例，是输赢各占一半，还是很有可能赢不了。但换了不用兵刃，徒手决斗，那绝对是必输无疑。但也正如他之前心里所想的那样，他的实力等级并不如对方，差了整个一级。所以就算输了，也并不丢人，输是理所当然的，赢了才能叫众人大吃一惊，佩服崇拜他。

    输了并不算丢人，而现在不答应，则是必然丢人，且大大丢脸。所以，这么一对比，也就不难选择了。两害相权取其轻，这世界虽然没有这句名言流传，但也同样有这样的道理。在两个都是坏选择的情况下，自然是相对选择后果较轻的那个。

    打过后输了，就算仍是会被人笑话，那也顶多就是个不自量力。但要不接受罗宾的要求，不敢应战，则就是胆小鬼、没卵货，连应战的勇气都没有，会被人大大鄙视。

    拉瑞说罢，丢下背后的大剑后，就立即大不走出门外，然后向跟出来的凯文道：“凯文大叔，今天这场决斗，还是请你做仲裁。”

    “这当然没问题。”凯文闻言之下，虽稍微有些意外，但接着自然是立即点头答应下来。

    他本以为自己现在跟拉瑞兄弟俩的关系弄僵后，今天这场决斗拉瑞不会再请他做仲裁了，没想到拉瑞还是请他来做。可能也是目前这里，确实没人比他更合适了。

    他不但同样是一名经验丰富的战士，也是拉瑞、加里等人的长辈，而且在肯特村，包括约克村内，都称得上德高望重，认识的人很多。所以，确实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了。

    不过拉瑞选择依然让凯文来做仲裁，一是信任凯文的人品，不管他们关系再怎么样，凯文也绝对会做出公平的裁判；二则是，在明知徒手格斗会必败的情况下，他也需要凯文在关键时刻叫停，以免自己受到更多伤害。

    凯文不但是他们的长辈，现在也同样跟这个王都来的小子关系不错，对方看上去也很敬重凯文。所以关键时刻，凯文喊停的话，对方应该会给凯文这个面子。而做为从小看着他们长大的同村长辈，再以凯文一惯的性格与人品，就算他们眼下关系再僵，恐怕也是绝对不忍看他受到太大的伤害。如果在决斗中他有可能遭受到重大伤害，在那种关键时刻，凯文是一定会喊停的。

    所以，选凯文继续做仲裁，其实是他的一重保证。因为他知道，凯文绝不忍见他在决斗中受到重大伤害。而在徒手格斗明知必败的情况下，这点也尤为重要。

    拉瑞跟着走出店外后，在罗宾对面约五、六步远处站定。凯文做为仲裁者，则直接走到两人中间。避免在决斗正式开始之前，两人就先迫不及待地动上手。

    店外看热闹的围观群众们，自发地退开一个大圈，给予决斗双方足够的交手场地。

    罗宾随意地站在原地，甚至稍微显得有些不耐烦，觉着到目前为止，这场决斗的时间，似乎拖得有些长了，不太符合他一开始就定下的速战速决。

    拉瑞在对面，则开始活动着手脚做准备。

    “准备好了吗？”眼见两人都准备的差不多后，凯文左右各瞧了一眼，向两人大声问道。

    “好了。”尽管心中仍是慌得一批，很没底气，但拉瑞也清楚，总不能一直拖着。所以闻言深吸一口气后，便立即大声回道。

    罗宾闻言，则仍是没开口地点了下头，然后抬手向凯文做个“请”的动手，示意他快点开始。

    凯文见状，便立即高举起自己右臂，准备喊开始。

    但就在他正打算开口喊的时候，忽然外围的人群里出现了一阵儿骚动。然后就见人群分开，一行三人走进了决斗的圈子内。

    这三人一看就不是普通的村民，虽然衣着打扮上也并不显得如何华贵，但衣服却都比较精致，用料也考究，远比普通村民身上的粗衣布衫好得多。而且不止衣服精致，穿的也整齐，不像村民们大多随意。有的嫌天气热，上身衣服干脆都不系扣子，就那么坦露胸膛敞着。

    三人中当前的那个看上去有五十多岁，头发有些花白，但却梳得整整齐齐，一丝不乱。后面是两个看上去约三十岁左右的壮汉，都穿着皮质胸甲，腰佩长剑，无论衣服还是兵器，看上去都一模一样，没什么区别，明显就是两个护卫人员，负责保护前面这个老头，或是跟着壮声势，看起来很有架势。

    “是骑士老爷家的管家，他来干什么？”

    “是啊，真奇怪，难道他们也是来看决斗，跟咱们一起凑热闹？”

    围观的人群中，显然很多人都认识新赶来的这行人，立即低声私语地互相交头接耳讨论着。

    但他们虽自认为声音很低，但其实还是很明显，能够听得清楚。尤其对罗宾这种耳力灵敏的人来说，更是听得清清楚。

第七十四章 约克骑士的邀请

    原来这一行三人，是来自约克骑士的庄园，当前那个看上去五十多岁，长得清瘦的老头儿，就是庄园里的管家。罗宾甚至都已从周围村民们的耳语交谈中，听到了这位管家的名字，叫杜蒙德。

    以眼下这三人的衣着打扮，也确实只有来自约克骑士的庄园。因为在这附近，只有约克骑士这么一位贵族。而贵族家的下人与护卫，也是都衣着精致整齐，一眼就能看出不是村民们这些泥腿子。

    “哪位是来自王都的佐罗先生？”这位来自约克骑士庄园的杜蒙德管家带着身后两个护卫分开人群走进来后，就立即有些态度倨傲地向场内的罗宾三人问道。

    不过他虽是在问包括凯文与拉瑞在内的三人，但第一眼就瞧准到了罗宾脸上，显然也通过自己的判断认出了，这就是他们要找的人。罗宾身上的气质，也明显跟周围这些村民们的不同。就算身上穿的衣服有些寻常，甚至显得有些破烂，但还是难掩其不凡的气质。

    “我就是。”罗宾见状，立即点头答道。

    约克村这么屁大点儿的小村子，随便有个外人到来，都会成为新闻，很快全村人都能知道，更别说罗宾昨天所引起的事件与造成的轰动效果那么大了。不但约克村，怕是凯文、拉瑞等人所在的隔壁肯特村也都知道了。

    而且就算不提罗宾昨天与加里的那场决斗，单是他横穿了威亚赫山脉的这件壮举，再加上又来自王都，就足够引发很大的轰动效果，在全村中迅速流传了。

    约克骑士的庄园就距离约克村不远，甚至也可以算作是约克村的一部分，毕竟整个约克村，都是这位约克骑士的领地，是被其统治与管理的。所以，村子里发生的所有事，也一向都逃不过庄园内的骑士老爷耳目，知道的很清楚。更别说离得这么近，要打听也非常方便。

    所以，罗宾并不奇怪这位约克村的统治者与领主会知道他的事，肯定早有人通告过了。他奇怪的是，为何眼下这位庄园的管家前来找他。由管家亲自出面，肯定是代表了约克骑士本人。否则一些小事，哪里用得着管家出面，随便指挥些下人就办了。

    这么大点儿地方，约克骑士肯定能随时掌握自己领地上的各种情况与动静。只是，知道是一回事，却也不代表事事都要管。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骑士老爷肯定懒得浪费这精力。只有一些重要的事，才可能会亲自过问。

    所以这位杜蒙德管家虽然还没说出他前来的目的，但罗宾却已推断出了，对方绝不只是来随便问问或只是跟着凑兴地看热闹。既然是代表约克骑士前来，肯定有是什么重要的事。

    “佐罗先生，您好！”杜蒙德管家闻言，立即向罗宾点头行礼，然后自我介绍道：“我叫杜蒙德斯坦利，是此地领主，尊贵的约克骑士家里的管家。”

    这位杜蒙德管家刚才一开口，便是说的标准的王都口音。

    “哦，管家先生，您好！”罗宾闻言，也立即含笑回了一礼道。不管对方报着什么目的，既然眼下是以礼相待，他也就保持着客气。

    “骑士大人昨天也听说了您的事，他对您很感兴趣，想要邀请您到约克庄园，参加今天的午餐，还请您务必光临，这是邀请函。”杜蒙德说罢，立即上前几步，走到罗宾面前，从怀里掏出一封对折的精美信纸，双手递给罗宾。

    罗宾见状，便也客气地双手接过。只不过心里面，却觉着这位约克骑士也是够装，真是做足了贵族的那一套。不过只是邀请他这么个普通猎人，还用上了正式的邀请函。这么点儿距离，又是今天的事，其实真没这个必要。

    接过邀请函后，他也礼貌地打开看了一眼，但见里面是一手挺漂亮的花体字。至于内容则并没什么特别的，就是很公式化的那种填写格式，就只是个比较正式的礼节而已。

    看过一眼后，他便重新对折起来，然后收在身上，向面前的杜蒙德管家点头说道：“麻烦您了，请您回复约克骑士，说我会按时前往庄园拜访的。”

    “好的。”杜蒙德闻言，点头说道：“到时我会恭候佐罗先生的到来。”说罢顿了下，他看了眼周围，问道：“请容我多问一句，您这里是不是有什么麻烦？”

    “没什么，就是场决斗而已。”罗宾道，“昨天的那场决斗，想必您也听说了。今天是昨天那个加里不服，带了他哥哥前来找场子。放心，我很快就会解决的，不会耽搁参加约克骑士的午餐。”

    “您来到约克村，就是我们尊贵的客人。”杜蒙德说着话，转头瞧了眼对面的拉瑞，接道：“如果有人在这里找我们客人的麻烦，请您不必客气，只需要一句话，我会替您解决的。”

    他虽然没有明说，也没有直接对着拉瑞说，但话里威胁的意味却是十足，基本是个人都能听出来。

    拉瑞听到他这么说后，也是不由立即面色一变，十分难看。他可真是如何也想不到，这个王都来的小子，竟然会惊动到约克骑士。而且约克骑士还显得对这小子很感兴趣，派了杜蒙德管家亲自出面来邀请他赴午餐。难道真是王都来的，就能够受到这种对待，他们这些普通乡下人，就只佩为贵族们干活，不佩给瞧在眼里。

    他心中对此颇为不甘与不服，但自然是不敢明着辨驳，与这位约克骑士的亲信管家去争论顶嘴。甚至闻言之下，都不敢与杜蒙德对视多瞧，立即就低下了头去。

    他就算在肯特村里再是称王称霸，一声招呼下去，就能招来不少小伙子们听令效命。但再是如此，也招惹不起这位约克村的真正领主，一位真正受封的正式骑士。

    约克骑士庄园的力量，那可是能轻易灭了他们肯特村的，他哪里敢有不服。就算有，也只能是深藏在心里，不敢有丝表露出来。

第七十五章 想要认输 我不接受

    “感谢杜蒙德管家的好意，我可以自行解决，不必麻烦了。”

    罗宾最后，还是谢绝了这位杜蒙德管家的好意。一来他确实不需要，完全能够自己独力解决；二来如果请人帮忙的话，就会欠下别人的人情，而他一向都不喜欢欠人情。

    “那好，我尊重您的选择，佐罗先生。”杜蒙德管家闻言后，也没多劝。然后向罗宾点了下头，也没再多留，便带着人告辞离去。不过最后离去前，他又是颇有深意地看了一眼拉瑞。

    待杜蒙德等人一走后，围观的村民们又立即纷纷交头接耳地谈论起来。对于约克骑士派杜蒙德管家亲自来邀请罗宾赴午餐，便可看出其中的这份重视。众人对此有的羡慕，有的嫉妒，更多的是惊叹罗宾才来一天，竟然就引起了约克骑士的注意。果然不愧是来自王都的青年俊杰，当真不简单。

    “好了，我们接着开始吧！”目送杜蒙德一行人走远后，罗宾立即向拉瑞与凯文说道。

    “那个，不用开始了。”拉瑞闻言，忽然有些尴尬地一笑，道：“我重新考虑了一下，认为不是佐罗兄弟的对手，真要决斗，只不过是自不量力地自取其辱。所以，我愿意认输。”

    “认输？”凯文一听，不由十分意外。不过随即稍微一想后，却也能明白过来。本来拉瑞在低一个等级的情况下，就没什么胜算。选择接受徒手决斗后，这点儿胜算也变得更小，几乎是必败无疑。

    现在又有了约克骑士邀请罗宾赴宴的这回事，这个王都来的年轻猎人目前已成了约克骑士的座上宾。所以现在若还继续得罪罗宾，那就是非常不智的选择了。

    拉瑞尽管也可以称得上是地头蛇，但显然约克骑士才是这里最大的地头蛇，拉瑞可还远不够格，也就只能在肯特村里抖抖威风罢了。

    事实上，并不是附近所有的村子都属于一位骑士的领地。就像肯特村，就不属于骑士封地，没有骑士坐镇。

    首先，正式的受封骑士，并没有那么烂大街，满地都是。其次，就算能够获得正式册封，也并不是每一位骑士都能获得实封领地。许多骑士都是只有受封的爵位，而并没有真正的领地。还有些，则属于有领地但并不实领，是虚授。

    比如，可以获得某个村子，或多少户人家的税收，但并不能真正实际管理自己的领地，也并没有真正在领地收税的权利。而是由上层领主统一征收后，再把这部分税收转给这位虚授的骑士。

    这么做的目的，是既可以给予骑士更丰厚的优待与赏赐，也可以避免手下骑士们真正拥有封地后，私自招兵买马，拥兵自重，对领主的地位产生威胁。

    另外，做为贵族体系中最低等级的爵位。大部分的受封骑士，都是属于终身制，也即此身为止。只能够在此人生前拥有爵位，死后并不能传给自己的后代子孙。

    所以这么做的其中一个目的，也是为了方便管理。不用真正实封领地，处理起来也会更简单一些。

    由骑士爵位的这种特点，还相应延伸出了一种终身制爵位，可以受封男爵、子爵、伯爵等更高的爵位。但无论爵位多高，都同样只是终身制，只能生前拥有，死后不能够父亡子替地传承。

    像这种终身制的爵位，大多都不被真正的传承贵族所看重，认为这些人不是真正的贵族。死后不能给家人带来余荫，不能获得传承，那有什么用。本人一死，子孙后代没本事的话，又沦为了平民。

    由这些也能够看出，做为大部分都是终身制的骑士，能获得一块真正的实封领地是多么不容易。像这样的实封骑士，通常都是领主们的亲信，能够获得领主真正的信任，同时还要立过许多功劳才行。不能满足这些条件，就很难真正得到一块实封领地，哪怕是很小的一块。

    而约克骑士就正是一位拥有真正实封领地的骑士，由此便能够看出，他绝对是其上层领主劳伦斯男爵手下的亲信。所以不止在附近的这些村落，在整个男爵领内，约克骑士都是能够说得上话的人。

    这样的人物，拉瑞一个小村子里的地头蛇，又如何敢惹。连约克骑士家里出来的一个管家，他面对时都有些战战兢兢，不敢直视，更遑论其他了。

    而罗宾如今已是约克骑士的座上宾，确实只需要随口一句话，就能够让拉瑞随时落得生不如死，还有可能会连累到所有家人。

    不管罗宾在那顿午餐之后，是否还能够继续保持住与约克骑士的关系，获得这位骑士的重视，但至少在眼下，他是拥有这份特权的。

    拉瑞此言一出，也立即引得围观群众一片哗然，纷纷向他喝倒彩，骂他胆小鬼。不过好多人对此也表示理解，认为拉瑞这是明哲保身。

    等众人的哗然谈论声过去后，凯文转向罗宾问道：“佐罗，你接受拉瑞的认输吗？”

    “我不接受。”罗宾闻言，立即摇头拒绝，又是引得围观群众们惊声四起。

    “佐罗兄弟，我是真心向你认输的，真的。另外，我也愿意向你和凯文大叔郑重道歉。”拉瑞一听罗宾这话，不由立即着急地道，没想到罗宾竟然不肯接受他的认输。

    罗宾闻言笑了笑，道：“你觉着我是任你摆布的吗？说打就打，就不打就不打？哪有这么容易？”

    “佐罗兄弟，那你现在是什么意思，非打不可吗？”拉瑞沉着脸道，“我实力比你低一个等级，就算真打也不是你对手，到时还是免不了要输。既然都是要输，那我现在认输有什么不可以，不都是一样有结果吗？”

    “当然不一样。”罗宾摇头道，“你现在认输，那就缺失了最重要的过程。”

    之前这个拉瑞的到来，不仅打断了他吃第二早餐，还打断了他正准备开口向凯文问的关键问题，所以让他非常不爽。所以，不收拾这家伙一顿，他心里这口气不顺，哪能就这么轻易放过。

第七十六章 认输条件 十六耳光

    拉瑞闻言，不由面色难看地道：“你的意思是，非要打过我一顿才能算了？”

    他这话一出，后面的加里等人立即不愤地上前站在了他身后，加里更是直接手指着罗宾开口道：“喂，王都来的小子，你别欺人太甚，我们都认输了，你还想要怎么样？”

    “欺人太甚？”罗宾冷笑一声，道：“这个词用得好，没想到你还懂得欺人太甚？既然懂得，那就该知道，到底是谁欺人太甚？”

    “我昨天不过初来乍到，跟你之前从不认识，更没主动招惹你，还一直以礼相待，是你先横挑鼻子竖挑眼地对我不客气，要找我的麻烦，还要找我决斗。决斗就决斗吧，决斗输了还不甘心，不肯承认，又找你哥哥来帮你出头。”

    “我如果不是有点儿自保的能力，实力等级又刚好比你们更高，恐怕早就已经被你们欺负死了。请问，到底是谁欺人太甚？”

    加里一听，不由被呛得有些哑口无言，不知该如何回话。正涨红着脸梗着脖子要硬辩时，拉瑞及时抬手阴止了他，然后接过话，向罗宾问道：“是非对错咱们就别论了，你现在不妨直说，到底想怎么样？”

    “很简单，继续决斗啊，你不是就想要决斗吗，我给你一个打败我的机会。”罗宾淡淡道。

    “真的再没有别的选择了吗？”拉瑞沉着脸冷声问道。如果真是非打不可，那也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罗宾笑了下，道：“你想让我接受你的认输，也不是不可以，但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拉瑞立即问。

    “你们兄弟俩互相打对方十个耳光，而且每打一下，都要打出一颗牙。做到的话，我就接受你的认输。”罗宾笑着说道。

    旁边的围观群众们一听，不少人觉着有趣，也是立即跟着大声附和。觉着这场决斗没有看成，来这么一出，倒也不算扫兴，很值得。

    “佐罗……”倒是旁边的凯文闻言之下，稍微有些于心不忍，毕竟拉瑞与加里两兄弟再怎么说，都是他同村的晚辈。虽然之前对他有些失礼本敬，但看在他们父亲的面子上，他觉着还是应该照料一下。所以立即叫了罗宾一声，希望罗宾能手下留情。

    罗宾见状，向他点了下头，然后向拉瑞与加里道：“看在凯文大叔的面子上，就给你们减少一点儿，每人八颗吧！”

    拉瑞闻言，不由立即大怒地道：“佐罗，你别以为我真怕你，不就是继续决斗吗，好啊，来啊！”说罢，他立即返身一把从身后一名同伴的手中抽出自己的那把双手大剑，举剑指着罗宾道：“不过眼下是你欺人太甚，我可不会遵守你的那个破规矩。”

    他刚才答应接受空手决斗时，为显自己的豪气，随手解下自己身后的大剑就丢在了地上。但他身后还有弟弟与同伴，他们却是早就捡了起来，免得刚才人多，不小心遗失了。

    围观群众们眼见拉瑞出尔反尔，不守刚才答应下的空手决斗规矩，不由立即纷纷指责喝骂，鄙视他的为人。

    但拉瑞这时，却是顾不得这些了。现在的情况，早就与刚才不同，所以他的诉求也已完全不同。刚开始他还期望着能够获胜，并且是在以弱对强的情况下，越级挑战获胜。但当罗宾提出空手决斗时，他的胜算就几乎没有了，当时只求不丢脸地输了即可。而眼下则是，想安然脱身都已经不容易，自然是不能要求更多了。

    他确实是以为自己能说打就打，说不打就不打的，就算丢脸一些，也能够随时退出。没想到这个王都来的小子看着有些面善没脾气，却原来这么难缠，这时竟不容他轻易退出了。既然如此，也就只剩下拿起自己的武器战斗一途了。他要凭自己手中的剑，拼出一条路来。至于其余的，眼下真是顾不得多想了。

    围观群众们向拉瑞纷纷鄙视指责之余，也有人不愤地愿意向罗宾主动提供武器。甚至酒馆老板的儿子小享特，已经主动跑回去，到罗宾的房间里去取了罗宾的枪与剑过来。

    但罗宾对这位，都暂时谢绝了。他既然开始说了徒手，那就会保持徒手。要赢这个拉瑞，他徒手也能轻松做到，并不需要武器。

    “你不必强调这点，我刚才就说过了，不需要你遵守，你随时可以用你的剑。但用不用，结果都不会有任何区别。”罗宾话音一落，就立即身影一闪，纵身而上。

    他这一闪，速度极快。就像昨天的决斗中，大部分人都没有看清他出枪的动作一样。眼下也是如此，许多人根本都没看清他闪出去的动作，就连对面持剑而立的拉瑞，也是没怎么看清。只觉着眼前一花，人影一闪，罗宾就已忽然出现在了他面前，好像凭空出没一般。

    罗宾这一下，速度快到拉瑞根本来不及反应。当发现罗宾已出现在自己面前，他大吃一惊的同时，连忙挥剑向罗宾扫去，但可惜已经迟了，为时一晚。

    他的剑才挥动，罗宾的一只手掌就已“啪”地一声，狠狠一掌在他脸上，发出一声十分响亮的耳光。

    耳光声中，拉瑞痛呼之余，但见其嘴中有道血光一闪，然后一个白色的东西带着那丝血光脱嘴飞出。看起来，应该是他的一颗牙齿。

    而与他此时，他整个人也不禁被这一巴掌给打得往旁倾去，更连带打乱了他身体的整个力量与动作。才挥起的那一剑，自然也是挥不出去了，跟着往旁甩下。

    就在他身子被这一巴掌抽得往旁侧倾，还没来得及侧步稳住自己的身体时，忽然又见眼前一花，身影一闪，然后又是“啪”地一声响亮的耳光响起。不过这一回，是换了另外一边的脸。

    这声的余音未绝，拉瑞还完全拉不及反应之声，又是眼前一花，然后便又是“啪”地一声耳光响起，这一回，再又换回另半张脸。

    紧接着，便听清脆响亮的“啪啪”声不绝，一连串的耳光声伴随着拉瑞的惨叫声不断响起。

    从头到尾，约摸八下之后，又见罗宾的身影一闪，终于放过了拉瑞。但这一闪，他却也没退回去，而是绕过拉瑞，迅速欺进到了加里身前。紧接着，便也是一连响亮的八个耳光下去，每一记耳光，都打落出一颗牙齿。v

第七十七章 失败而去 胜利归来

    当最后一记耳光落下，余音还没有完全消去时，就见罗宾身影一闪，又迅速退回到了他刚才的原位。从头到尾，就好像根本没动过一样。但事实上，他当然动过，对面拉瑞与加里兄弟俩的遭遇，就是最好的证明。

    加里被一连八个耳光扇过后，已经直接无力地倒在了地上，满口鲜血，双脸肿得老高，满是掌印，瞧上去十分凄惨。拉瑞也没好到哪儿去，同样双脸肿得老高，口中鲜血直流。唯一好点儿的，是他还勉强以剑拄地，支撑着没有倒下去。

    附近的地面上，散落着他们兄弟俩带着血迹的白色牙齿。细数的话，就能够数出，不多不少，正好十六颗。

    罗宾每一记耳光用的力道都十分精准，每一掌都会刚好打落他们的一颗牙齿。

    “这住了，以后别欺人太甚，更别再欺再我头上。否则下一次，会更惨。”罗宾看着拉瑞与加里两兄弟淡淡说罢，便转身向酒馆走回去，没再多瞧两人一眼。

    拉瑞与加里此时，却是也不敢还嘴。尤其当拉瑞真正见识了罗宾的实力后，才知道对方究竟有多么恐怖，又究竟比他强子多少。他在对方面前，可以说没有半点还手之力。

    两人在力量上的差距，可能确实不会差的太多，但在速度与敏捷方面，对方就实在比他高出太多了，让他根本连反应都反应不过来。

    虽然在此之前，加里也跟他详细讲述了昨天与罗宾的那场决斗，但因为那决斗结束的太快，只有一招，而且加里都还没看清，输的简直有些莫名其妙。所以无论加里再怎么讲，也很难描述出罗宾的真正实力到底如何，战斗风格又是怎样。

    拉瑞从头到尾，也是听的有些莫名其妙。直到现在真正与罗宾对阵过后，他才能真切地感受与体会到。对方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快得简直不可思议。拉瑞很难想象，对方到底是如何在初阶之内就能达到这样的速度的，完全超出了他的认知。而单是这种绝快的速度，他对上罗宾，就不会有任何胜算。

    因为与罗宾的速度型恰恰相反，他刚好是力量型战士，力量才是他的强项，而在速度与敏捷方面，就难免成了短板与弱点。如果是遇上同等级的对手，他力量上更强一些，就算对方速度再快，也很难完全攻破他的防御，对他造成致命伤害。只要能让他抓住机会，做出一个强有力的反击，就足够能反败为胜。

    可罗宾的速度，却实在太快了。别说他根本跟不上，甚至连反应都反应不过来。而罗宾的实力等级又还比他强，真正比力量也比他强上一些。所以对上罗宾，他是完全没有任何胜算的。

    正如罗宾之前说过的那句话，有没有武器，对最后的结果来说，都没有任何区别。罗宾要想胜他，确实不需要任何武器，徒手就能够轻松做到。

    他现在才知道，对方的这句话一点儿不虚，是完完全全的实话。只可惜，他知道的已经完了。

    在约克骑士家里的杜蒙德管家来过之后，拉瑞眼见罗宾成了约克骑士的座上宾，本来就已经不敢再行招惹，并且打算直接认输了，只是罗宾不肯接受他的认输而已。而现在真正见识过罗宾的实力后，他更是丝毫再没有招惹之心了。因为这样强大的对手，他是绝对招惹不起的。能有现在这个结果，其实已经算是幸运的了。

    不管再是受到围观众人的嘲笑、鄙视还是如何，情况又再如何糟糕。至少，他们兄弟俩在这件事里保下了命来。所以这相对来说，已经算是个不错的结果了。

    真正见识到罗宾的强大后，他也非常清楚地认识到了双方间的差距。而这种差距，也几乎永远不可能弥补与拉平。以罗宾这种实力，恐怕在王都也不是什么简单的小人物，应该绝不是他所说的，只是个普通的村野猎人，很可能有什么深厚的背景与身份。只是他可能为了保持低调，自己没说而已。

    而以这种实力，也绝对比他有天份的多，肯定会比他更早晋升为中阶战士。所以，他几乎永远没机会拉平与对方间的差距。而且越到后面，很可能这种差距还会越来越大。

    相比起自己的性命，只是丢掉几颗牙，真的算不了什么。就算因此还大大丢脸，恐怕以后都会因为这件事而抬不起头来，那也算不了什么。在这种强大的对手面前，能够保住命就已经是非常不错了。

    拉瑞现在，才知道后怕。也才知道自己之前的行为，是如何找死。如果不是对方懒得跟他们过多计较，以及似乎不太想惹事，再加上又有凯文的面子在，他们恐怕早就死了十七、八回了。

    所以，他现在绝对不敢有半句多话，甚至连半个字的狠话都不敢有。否则稍惹了对方不喜，是随时可以轻易杀掉他们的。而在场的所有人，绝对没人能拦得住，凯文也不行。对方若真有心杀他们，凯文也根本来不及阻止，因为根本跟不上对方的反应与速度。

    后怕地连喘了几口气，打了把头上的冷汗以及嘴角的鲜血，拉瑞在一名同村同伴的相扶下站了起来。另一边，加里也在另两名同伴的相扶下站了起来。

    看了加里一眼后，他无力与丧气地挥了下手，道：“走吧，回家。这种人，我们确实招惹不起。”

    加里对此，也是无言以对，知道拉瑞说得半点都不假。像这样的人，他们确实招惹不起。只可恨他没能识破对方的真正实力，也怪那家伙，没事藏什么拙，装什么低调，简直是来扮猪吃老虎的。

    两兄弟对视一眼后，都没再多说什么，一行人立即灰溜溜地离去，回返他们肯特村了。

    罗宾回到酒馆后，一行人包括凯文大内，又立即向他举杯庆祝，并再次称赞了他的实力与武艺，真的是超乎了所有人的想象。像这样的实力，绝对不是普通的初阶满级战士能够比拟。

第七十八章 王都的些微消息

    回到酒馆内，一起喝了几杯胜利的庆功酒后，罗宾立即问出了他之前正打算向凯文问的那个问题。不过这回，是向包括凯文在内的所有人一起问道：“对了，你们有谁知道关于王都那边的消息吗？我在森林里迷路了这么多天，是半点消息都不知道。”

    众人闻言之下，一时都不禁有些面面相觑。王都距离他们来说，确实是太过遥远了，平常很少有人谈论关于王都的事。都是些家长里短，附近村子，最远也就及镇上。再远的，也就偶尔有。

    而对于王都的事，他们也是真的不关心。对他们来说，劳伦斯男爵才是这片领地上的土皇帝。相比起来，他们更愿意关心这位男爵老爷的事。毕竟男爵出些什么动静，发布什么政令，是都跟他们切身利益相关的。而对于国王与王都的政令，是很难直接落实到他们身上的，也管不到，毕竟这里不是国王的直属领地，而是贵族的私人领地。除了税收、征兵等一些大事之外，很少难真正管到他们。

    众人面面相觑过后，大部分人都把目光瞧到了一个四十多岁，长得有些白净发胖的中年男人身上，向他问道：“基恩，你知道吗？”

    对于这个基恩，罗宾也认识，昨天晚上有人介绍过，是约克村内唯一一家杂货铺的老板。而这家杂货铺，就正开在享特酒馆的旁边，两人是邻居。因为常到镇子里进货，所以这人在村子里的消息算得上比较灵通，比大部分村民知道的都要多。罗宾之前就有打算过，如果问凯文不知道的话，就到隔壁去请问这个开杂货铺的基恩。

    现在正好，基恩也在，刚才基恩也有跟着看热闹，过后又跟着一起进来喝酒庆祝。

    罗宾虽然不太喜欢太喧闹的环境，但为了自己的这件正事，还是可以忍一忍。而且眼下的酒馆内，比起昨天晚上来，热闹也相对小了不少。毕竟现在是白天，大部分人是要下地干活或进山打猎，忙各自的事情的，不是所有人都有时间一起来凑热闹。

    昨天晚上是因为晚上大部分人的工作结束，才比较得闲。而且村里的大部分人，也都喜欢在忙完一天的工作后，来酒馆内喝一杯，当作消遣。所以昨晚，大部分人也是顺便跟着过来。就算没有罗宾的那件事，晚上也通常是酒馆营业的高峰期，客流量最大。现在大白天，又是上午，自然比较冷清点。

    基恩闻言下，举杯喝了口酒，轻咳一声，道：“我三天前到镇里进货时，倒确实听人谈论过两句王都的事。听说，国王好像在招集军队，准备要打仗。”

    “打仗？打谁啊？”基恩话音一落，罗揎还没来得及问，便立即有人抢先问道。

    “打谁我就不知道了，也没听清楚，我也不太关心。”基恩摇了下头后，接道：“可能是有哪个领主不听话，国王想去教训一下吧，这种事平常也不少！”

    “那倒是！”有人附和地点头。

    还有人说道：“也有可能是边关出事。”

    “反正都不关咱们的事，咱们这里又不挨边关，国王也不是要教训咱们领主。”

    “这倒说得是，跟咱们没关系就行，又不是要来这儿招兵。”

    罗宾闻言之下，不由十分失望，这点信息对他来说，确实是十分有限。约翰国王也确实可能基于以上任何目的去招集军队，不过对他来说，感觉最有可能的，应该是为了对付女巫当政的阿金斯。毕竟，克里蒂娜应该是掳走了小公主苏菲亚。无论是做为一名国王，还是一名父亲，约翰国王都不会置此于不顾，一定会想尽办法去救苏菲亚。

    “就这些吗？没有了？”等几个人的谈论声下去后，罗宾又立即向基恩追问道。他确实想要知道更多更详细的消息，最好也是能够确定真实的。否则听的再多，都是谣传，那也没用。

    他之前肯答应那位约克骑士的邀请，有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基于这个目的。做为一名贵族体制内的人与统治阶层，约克骑士肯定会很关心国家政治、军事等方面的事。而做为劳伦斯男爵的亲信，约克骑士也肯定能获得更多关于王都方面的消息。而且基于官方体系，这些信息也肯定都是真实可信的，绝对要比这些村民们知道的多很多。

    另外小部分的原因，则是强龙不压地头蛇。毕竟是在对方的地盘上，他也不愿意为这么件小事而轻易得罪对方，只不过是赴宴吃顿饭而已，也确实算不了什么。

    “很抱歉，佐罗兄弟，我确实就知道这么多了！”面对罗宾期望的眼神，基恩无奈一叹，也只能给了一个失望的回答。

    因为他确实就只知道这么多，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想帮也帮不了了。

    不过话落一顿后，他又立即接道：“如果你想知道更多的话，不如下次你跟我一起去镇上，我们找人好好打听一下，一定能打听到更多的。”

    “你傻呀，基恩，哪需要去镇上？中午佐罗兄弟就要去约克骑士的庄园里作客，到时不会跟骑士老爷打听吗？骑士老爷肯定会知道更多关于王都的最新情况，而且肯定都是真的，绝不会只是你打听来的那些听说。”基恩话音一落，立即就被享特老板挤兑道。

    “哎呀，对对对，我都忘了这个了，骑士老爷肯定知道的更多。”基恩说罢，立即向罗宾道：“佐罗兄弟，等你中午去赴宴的时候，想知道就跟骑士老爷打听吧！”

    不需他们提醒，罗宾也早有想到这点，闻言点了下头，说道：“说起这个，我是不是得好好准备一下？”

    说罢，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显得比较破烂的衣服，接道：“至少我需要一套不这么破的新皮服。”

    “不止要有新衣服，还得有新靴子，从头到脚都要换上新的。否则的话，去面见骑士老爷，岂不是要失礼？”基恩说道。

第七十九章 前往赴宴

    以罗宾编造的那段经历，他最开始进入山林只是为了打猎，是因为追逐一只猎物而不小心深入，最后才致使迷路的。

    既然一开始是进山打猎，又不是旅游，自然不会随身带行李，准备什么替换衣物。考虑到这点，罗宾这次出来也没带多余衣服，就只有身上的这一身。而这身衣服，为了吻合他虚构的经历，还故意弄的破损磨烂了许多。

    参加一位正式骑士的赴宴邀请，穿这么一身确实不太合适，会显得很失礼。可他自己目前，却也没有替换的衣服。好在现在已经不是在物资奇缺的森林中，约克村虽然也不是什么繁华市镇，只是个偏僻的小山村，但置办一身合适的新衣服却也不是什么难事。

    村里就有专门的裁缝，不止订做衣服，也售卖成衣。而这位裁缝此时也正在酒馆里跟着他们一起喝酒庆祝，当谈到这件事后，这位裁缝便立即主动接过话地打包票，说这一切都可以包在他身上。

    说完之后，他一口干了杯里的麦酒，就立即带着罗宾去他的裁缝铺，给罗宾挑选合适的新衣服。

    这位裁缝除了裁缝之外，还是一位兼职鞋匠，同样会做鞋。所以罗宾最后从裁缝里最出来后，已是从头到脚一身新。虽然以这乡下裁缝的手艺，再加上消费水平所限，这身衣服谈不上有多华贵精致，但至少干净整洁，而且是新的，许多褶皱都熨贴的笔直。再有罗宾本身的好底子，衣服一换，立即有涣然一新之感。

    换好新衣服，罗宾直接把那身破烂旧的给扔了。并且还顺便让这位裁缝给他量了尺寸，再订做几身新的。

    小猪们的房子里虽然也不缺衣服，而且很多，但基本都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再加上许多被小猪们拿来做窝，就算再是清洗干净，罗宾心里还是颇为嫌弃。也就是之前实在没衣服穿，才勉为其难的接受。现在既然有新的了，那些自然是全都弃之不用。而且量身订做，也远比那些别人的衣服更合身。

    回到酒馆后，罗宾趁着还有时间，又洗了个热水澡，并梳洗干净，稍微修饰了一番，更是显得整个人精神百倍，瞧上去也比之前英俊许多。本来他这具身体的底子就在，之前只不过是故意不修边幅以做遮掩，但就算如此，也遮掩不了多少。现在稍加梳洗，弄的整齐一些，自然是便恢复不少。就算还保留着胡子没刮，也是完全不掩帅气，甚至更多了些成熟的魅力。

    没条件施展真正的易容术，这些确实很难完全遮掩掉。不过在这种偏僻的山村，以罗宾所料，是绝不可能有人能认识阿金斯的前任王子的，所以他也一点儿不担心被人识破身份。

    一切收拾准备妥当后，便差不多到了中午，罗宾佩好自己的长剑与匕首，带上那封杜蒙德管家交给他的约克骑士亲笔所写的邀请函，然后告别了凯文与享特老板等人，便骑马往约克骑士的庄园而去。

    约克骑士的庄园距离约克村并不远，直线距离也就大概一千码的样子。这点儿距离，罗宾步行也能很快走到，并不需要骑马。但骑马有时也不止是为了代步赶路，还能够用以充充场面，给自己壮壮势。

    在这种落后的古代世界，马就相当于罗宾前世地球上车的地位。并不只是纯粹的代步工具，有时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一匹好马，就相当于是一辆好车。而且那种真正的好马，其价值也未必就比他前世一辆豪车的价值低多少。

    贵族们聚在一起，也经常会互相攀比自己的马匹。如果某位贵族拥有一匹真正的好马，是会得到许多人的羡慕与嫉妒的，这就跟罗宾前世地球上的富豪们互相炫车攀比差不多，性质基本是一样的。

    看来无论在任何时代，男人都是钟爱各种座驾，也喜欢去跟人攀比自己的座驾。

    不过罗宾却一向没这种兴趣，也没这么低级趣位。甚至他一开始，也根本没打算骑马，只打算步行着过去。眼下这匹马，还是酒馆的享特老板非常热情主动地借给他，要他骑着去充充场面的。觉着罗宾能够受邀参加约克骑士的午宴，某种程度上似乎也代表了他们，自然不能在这位骑士老爷面前太弱了场面。不能失礼，但也不能太谦卑了，得要硬气一点儿。

    罗宾实在却不过这位享特老板的热情，也就只好勉强接受了。而且有马代步，也确实能够轻松点儿，尽管根本没多远。

    带上随身的兵器，这也是为以防万一。尽管这位约克骑士派了他的亲信管家来亲自邀请，看起来确实是以礼相待，对罗宾这位普通平民保持了相当的尊重与客气。

    但去了之后，谁知道事情会发展到什么方向与地步。万一真弄不好打起来，带着兵器也能以备万一。

    不过带着长枪就有点儿太扎眼了，而且枪不能收起来，拿在手上也有些明显的刀枪相对的意思。所以罗宾便把枪留下了，只带了剑与匕首。另外，男士佩剑，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礼仪。

    在这种尚武的世界里，练武的战士经常随身携带兵器，这既是需要也渐渐发展成了一种风尚。扩而广之，甚至本身不会武艺不是战士的男性也开始携带兵器，认为是一种勇武的象征。而且关键时刻，也确实能够拿来防身。

    而且在贵族圈子里，也有某种攀比各自佩剑的流俗。如果能够拥有一把矮人大师亲手打造的长剑，也绝对会成为让人羡慕与嫉妨的对象。名剑、名马，有时有必要的话，还会攀比自己的女人。

    贵族圈子里，就是有各种流俗与陋习，甚至有许多常人完全难于理解的奇特习惯与行为，有些简直闻所未闻。越是那种古老的贵族，可能骨子里越是充满了腐朽。

    不用任何努力，一出生就能轻易得到许多普通人追求一辈子也得不到的东西。太容易获取这些平常的追求，就导致许多贵族们会催生出一些奇葩的追求来。

第八十章 约克骑士的发家史

    这世界的一千码，跟罗宾前世的一千米差不子多少。

    这点儿距离，步行也用不了多久，更别说骑马了。也就是这座骑士庄园建在一座小山丘上，上山的道路也并不是笔直一条，而是有些弯弯曲曲，所以实际的路程，要稍微远些。但再远也远不了多少，罗宾出村之后，约摸十分钟不到，就赶到了庄园的大门前。这还是都没把马速提起来，只是保持着一路小跑，不然的话会更快。

    这座约克骑士的庄园，虽名为庄园，但主体建筑完全是一座小城堡，还有碉楼与箭塔，主建筑也全部是以坚硬的石头垒砌，防护力绝对不可小觑。碉楼上，每日也都有卫兵换班站岗，负责望周边，以防备有敌人偷袭。

    虽然事实上并没有，这座骑士庄园从建成之日起，基本就没有怎么经历过战事，但日常的防护与守卫工作，却是一点儿都不松懈。可见庄园的主人约克骑士，确实是一位以武起家的战士，更是一位优秀的军人，日常生活中保持着许多军事作风。对于自己的仆从军与庄园内下人们的管理，也一向很严格，执行的是半军事化管理。毕竟不是真正的军事基地，还是会稍微放松一些。

    不然完全军事化的话，可能许多人也会承受不了，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军人。

    因为经常有卫兵负责望，所以罗宾人还没到，就已远远被发现通知了下去。等罗宾赶到庄园大门口时，那位杜蒙德管家便已带着人打开大门，站在大门前微笑迎接。至于庄园的主人约克骑士，自然不可能亲自迎接，罗宾的地位，可还远不至这位约克骑士能纡尊降贵亲自迎接的地步。除非，是罗宾亮出他阿金斯王子的身份，那才可能惊动这位约克骑士亲自赶出来。

    不过约克骑士虽没有亲自迎接，但能够派出杜蒙德管家带人迎接，而且带的人还不少，架势十足，也能看出这位骑士确实对罗宾相当重视。

    见到杜蒙德管家带着人在门口迎接后，罗宾便立即远远下马。不然直接骑马上前的话，就显得有些失礼了。以他现在所伪装的这个身份，也不适合做这样的举动。除非他身份远比约克骑士尊贵，才可以不顾及这点。

    但罗宾这么做，也是出于一种基本的礼貌。远远下马后，他就立即向杜蒙德管家点头致礼道：“有劳杜蒙德管家亲自出来迎接了！”

    既然杜蒙德亲自赶出来迎接了，倒也省了一步，不必给看门的出示那张约克骑士的邀请函验证他身份了。

    “应该的，我说过我到时会恭候您的到不。”杜蒙德管家微笑地回应了一句后，便立即带着人过来迎上。过来的同时挥了下手，便立即有个仆人小跑两步赶过来，替罗宾牵过了马，负责照料。

    罗宾知道不用担心这点，放心的把手上缰绳交给了这名仆人。

    杜蒙德迎过来后，又笑着说道：“您来的正是时候，午饭已经准备好了，就等着您呢！如果再稍晚一点儿的话，我可能会派人前去请您过来。”

    罗宾闻言笑道：“失礼了，其实是应该早点儿来的，只是被一些事耽搁了。而且为了面见约克骑士不失礼，我也得稍微收拾下。”

    杜蒙德此时自然也早已注意到罗宾的打扮与之前不同，可谓涣然一新，光彩照人。重新打量一番后，他忍不住称赞道：“佐罗先生当真是英武过人，听说您还是位初阶满级的三级战士，想必在王都，也绝不是一位普通人吧？”

    说罢话，他转身向庄园大门一指，做了一个“请”的动作，请罗宾先行进门。

    “您过誉了！”罗宾客气了句，回请了下，便踏前而行，边走边说道：“王都卧虎藏龙，我这样的人在王都，确实算不了什么。另外，准确地说，我也不是王都本地人，而是附近一个村子里的猎人。”

    两人边说边谈地说些客气话，很快就进入庄园大门，到了里面主建筑的那座城堡前。

    这时这座城堡的大门，自然也是早已打开，罗宾随着杜蒙德一起上了台阶走进去后。杜蒙德便当前而行，负责罗罗宾介绍一些里面的历史与建筑，包括走廊上的壁画与挂画。

    壁画的描述的主要是约克家族的发家史，挂画上的人物，也都是约克家族的历代祖先。

    只不过，做为不能传承的骑士家族，约克家族的历史并不远。真正发家，也不过就是在约克骑士父亲那一代。

    约克骑士的父亲，也是做到了真正受封骑士。但这一代的约克骑士却并不是子承父职，因为骑士爵位并不能继承，而是他成年之后参军，自己重新靠着战功与取得劳伦斯男爵的信任后，重新被册封为正式的骑士，并且还在他这一代，得到了一块儿真正的实封领地。

    所以，现在的这些成就，基本是这一代的约克骑士亲手打下的，只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比他的父亲对家族的贡献更大。

    不过，如果没有他父亲打下的一个良好基础的话，他要走到这一步，也肯定会更难许多，甚至不一定能做到。

    虽然骑士的爵位通常都是终身制，并不能靠继承而来，但父亲生前就是一位骑士，自然会给自己的儿子留下不少珍贵的遗产，包括骑士的武艺传承、珍贵的战马、盔甲以及在军中的关系网络等。这些，都能够让约克骑士的起点更高，并不会像真正的平民那样艰难。

    拥有这些高起点，再获得后面的，自然也就会相对容易许多。尤其，如果老约克骑士生前就已获得了劳伦斯男爵的信任，成为其亲信的话，那看在其父亲的面子上，男爵肯定也会对这一任的约克骑士给予许多照顾，并且在一开始就会信任他，把他当做自己的亲信培养。

    所以，骑士的爵位虽然不能真正传承，但往往骑士的后代，也更容易成为下一任骑士，这有他们生前所打下的良好基础与关系，起点绝对比普通人要高，也更容易取得成功。

第八十一章 邀请罗宾的原因

    杜蒙德管家直接一路把罗宾引到了城堡内的餐厅，约克骑士及其家人就正在餐厅内等候。

    进入餐厅后，便见餐厅内的长条餐桌上，正有两男两女在座。坐在一头主位上的，不用杜蒙德管家介绍，罗宾也能猜到必定是约克骑士本人。更别说他之前在走廊上，还见过这位约克骑士的画像，当时杜蒙德管家也指着画像向他介绍过。

    这一代的约克骑士名叫托马斯约克，现年四十八岁，是一个身材高大面貌威严，须发浓密的中年壮汉。坐在其左手边的，是其妻子约克夫人，罗宾之前也有在走廊中见过这位约克夫人的画像，是以也能一眼认出。

    另外的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分别是约克骑士的长子爱德华与其女儿珍妮。

    既然有长子，自然便有次子。约克骑士其实共有两子一女三个孩子，次子名叫迪恩约克。但很不幸的是，这位约克骑士的小儿子在大约一个月前进山打猎时忽然失踪了，至今还下落不明，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按理说这么长时间都没能回来，而且约克骑士当时曾大撒人手，并且还发动附近的村民与猎人们一起进山寻找，始终都无所获。这么长时间一直没消息，情况肯定是不容乐观，多半已经死了，尸体可能也被野兽吃了。

    但一直没能找到迪恩明显死亡的证据，却也始终让约克骑士一家心存着渺茫的一丝希望，希望奇迹能够发生。

    尤其在得知罗宾是横穿了威亚赫山脉由王都到得这边后，约克骑士一家的这点儿希望也不由更增大了些。既然罗宾有可能做到，那未必迪恩就做不到。很可能迪恩也是在森林里迷了路，然后糊里糊涂地地穿越了山脉，不知到哪里去了。但最有可能的，应该是横穿到了对面的王都。

    所以，这也是约克骑士对罗宾这么重视，又亲自写邀请函，并委派杜蒙德管家邀请罗宾赴宴的主要原因之一。想详细询问一番罗宾穿越山脉的经历，以判断他的次子迪恩是否也有可能做到这一点。

    当然，另外的原因，自然也不免有罗宾是来自王都，并且还是一位实力不凡的年轻战士这些。在这个崇尚力量的世界，只要力量足够强大，就能够获得他人的尊重与礼遇。不然一个寻常的无名小卒，谁有心思去懒得理会。

    关于约克骑士的次子迪恩一个月前在森林中打猎失踪的事，罗宾之前在酒馆中跟众人喝酒聊天时，也有听人谈论过，所以也早已提前知道。而关于约克骑士想向罗宾征询穿越威亚赫山脉的事宜，好以此标准来判断迪恩的存活率这点，则是杜蒙德管家在一路引领罗宾过来的路上，稍微提点透露的，让罗宾先有个心理准备。

    罗宾随着杜蒙德管家进入餐厅后，约克骑士一家便立即起身离开餐桌相迎，然后由杜蒙德管家为双方做正式介绍，大家互相见礼。介绍认识过后，稍微客套两句，约克骑士便请罗宾入座。

    约克骑士坐在一头的主位上，其妻子约克夫人坐在他左手边，女儿珍妮则挨着母亲坐在下一位。右手边的第一位，自然便是约克骑士的长子爱德华，爱德华旁边的下一位，往常应该是约克骑士的次子迪恩的座位。但现在迪恩失踪，自然是空了下来，眼下便安排罗宾坐了这个位置。

    等罗宾入座之后，约克骑士便吩咐旁边的杜蒙德管家安排开席，让厨房上菜。

    趁着上菜之时，约克骑干先举杯向罗宾敬酒道：“佐罗先生，我们全家都非常欢迎您的到来，让我们先敬您一杯！”

    他这句话既然是代表了全家，约克夫人与爱德华、珍妮闻言之下，自然也都是一起向罗宾举杯敬酒。

    罗宾见状，自然也立即端起酒杯回敬道：“您太客气了，能得到您的受邀前来，才是我的荣幸！”

    说罢，便与约克骑士一家人一起举杯喝了一口杯中的红酒。

    等放下酒杯后，约克骑士问道：“对了，还不知道您的姓氏是什么，不知道可否告知？”

    “我姓华特，佐罗华特。”罗宾含笑点头回答道。

    他最开始给自己取佐罗这个假名时，并没有取姓氏，当时也只是跟吸血女仆贝拉说起。对于这名吸血女仆，他可以毫不客气地回拒说对方不必知道，根本不需要回答。

    但如果出了森林，到了人类世界的话，再有人好奇问起，他仍是这么回答的话，就会是大大失礼，很容易因此而引起不必要的冲突。

    所以，他在走出森林之前，就早已提前想好了这个姓氏。只不过到了约克村后，却也没人关心他具体姓什么，好像只需要知道他有佐罗这么个称呼就可以了，基本没人问起这点。到现在为止，约克骑士才是第一个正式问他姓什么的人。

    普通的平民们，确实不太在乎太多礼仪，尤其像这种偏远乡村，更是礼节粗疏。大部分人打招呼，都是互相喝骂，也都习以为常。而且在以前，许多平民们也根本没有姓氏，只有一个名字称呼。甚至到现在为止，也有相当部分的平民没有姓氏。以在前，拥有姓氏，是贵族的特权，是后来才慢慢下放普及开来，平民们也可以拥有姓氏。

    但因为基于以前的习惯，大部分人报自己的名字，也都是只说名不提姓，反正只需要一个称呼加以区分就行，没必要非知道全名。有些人全名太长的话，叫起来也挺烦且不顺口。

    所以罗宾之前只说自己叫佐罗，而不提姓氏，村民们却也是习以为常，并不特地问起。

    在前任王子的记忆中，倒也知道这世界平民们之间的这个习俗，但他该准备的还是得准备好，保不了就有人问呢？就像现在，约克骑士不就问了？

    如果没有提前准备想好，现在临时思考去想的话，很容易会因此露出破绽。一般人对自己的名字都是最熟的，经常脱口而出，根本都不需要去想了。他要回答还得临时想一下，明显就很有问题。

第八十二章 约克骑士的猜测

    “华特？”约克骑士闻言默念了一声，皱眉略微思索，似乎想找到一个对号入座的熟悉姓氏出来。但可惜想了片刻后，却并无所获，记忆中对这个姓氏并没有太多熟悉度。

    举杯略喝了口洒后，约克骑士又看着罗宾打量了下，问道：“之前我听杜蒙德回来后说了，听说您已经是一位初阶满级的战士，跟我现在的等级一样。年纪轻轻就能做到这一点，非常不容易。除了天赋之外，肯定也需要名师指导。不知道教您武艺的老师，又怎么称呼？”

    罗宾轻咳了下，并未回答，而是保持微笑地反问道：“骑士阁下，您是不是想要把我父亲、祖父的名字也都打听一下？”

    他虽然是保持着微笑地说这句话，但话里却已经颇有些不客气的味道。因为约克骑士这种查户口似的问话，也已经显得很不客气，颇让他有些反感。

    一些贵族子弟可能很喜欢炫耀自己祖上的荣光与光辉事迹，逢人就恨不得把自己祖宗八代的事迹跟人讲述一遍。但罗宾真没有这样的兴趣，也讨厌有人一见面就探听自己的家史。大家又不熟，一见面就问这些，真的很不适合。他更喜欢保持距离感与**感，尤其在他所经历的前世那个世界，大家都非常注重保护自己的**，不希望自己的一切信息被公开化。

    约克骑干闻言，略微有些尴尬一笑，道：“抱歉，我确实有些失礼了。我只是觉着，像您这样的年轻英才，就算在王都，也肯定不多。再加上您刚才与我们见礼时，对贵族礼仪也十分熟悉，自己也做得十分标准。所以，我有些怀疑，认为您绝不可能只是一位普通山村里的年轻猎人，很可能是位王都里的贵族公子。如果我的这些猜测与怀疑冒犯了您的话，那我向您郑重道歉！”

    罗宾的这些表现，确实不像只是一个普通猎人。而且约克骑士也不是杜蒙德管家，况且就算杜蒙德，也不是他那么简单解释两句就能糊弄过去的。杜蒙德只是当时没再追问，很可能心里还保持着怀疑。

    而约克骑士自己也是一名战士，尤其目前也是一名初阶满级的三级战士，他深知练武的辛苦与晋级的不容易。所以，以罗宾的年纪能达到现在的实力，确实是非常惊人的成就。而像这么耀眼的成绩，就算是在人才汇聚、英才辈出的王都，也肯定不多。

    且别说安达尔王都了，就算放之全国，乃至整个大陆。这样的成就，都称得上是十分惊人与耀眼的。所以就算罗宾原本真的是个普通人，以他这种实力也肯定会获得许多人与势力的招揽。凭此获得一个正式骑士的册封，也并不是什么难事。

    反正不管如何，在约克骑士的眼里，罗宾的身份背景都肯定不简单，至少绝不是像罗宾所讲的那样，只是王都附近一个小村子里的普通猎人。

    普通猎人能有这样的实力？能够通晓贵族礼仪？就算对方是身在王都，平常见到的贵族多了。但没真正接触学习过，也绝对做不到那么标准。

    “这个问题，我之前其实已经向杜蒙德管家回管过了。”罗宾瞧了眼杜蒙德，接着说道：“王都藏龙卧虎，像我这样的大有人在，确实算不了什么。所以，我只是个普通的猎人，没什么身份。”

    约克骑士闻言，笑着摇摇头，道：“佐罗先生，我想您需要知道一件事。我曾经跟随劳伦斯男爵去过王都，而且也有跟王都的战士接触过，所以，对于王都的战士阶层，我也多少有些了解。王都确实是卧虎藏龙，民间也有可能藏着不少高手。但像您这么年轻，就能拥有这个实力的年轻战士，我在王都也真的没见到过几个。”

    他说罢一顿，见罗宾想要开口反驳，立即抬手阻止地抢先说道：“关于您的身份问题，您如果真的不想回答的话，我不会逼您。我请您来，并不是为了这个。”

    “很好。”罗宾闻言点点头，道：“有些事，您确实没必要知道。有时候知道的太多，也是一种麻烦，并且会是种危险。您不愧能成为男爵的亲信，有些时候，不该问的，确实不能问。该闭嘴的时候，就要学会闭嘴。”

    罗宾确实有另一层需要隐藏的身份，只是他真正的身份，就要远超出约克骑士的想象了。这位约克骑士竟然去过王都，而且还对王都的战士阶层颇为了解，这倒确实很出乎罗宾的意料。所以他的这些话，就别指望能轻易糊弄过去这位约克骑士了。

    好在他对于这些，倒也不是很在乎。反正无论如何，对方是猜不到他真正的身份的。就算有可能猜到，等到他通知王宫，也早晚了。

    既然约克骑士生出了这样的误会，误会他是王都某个跟家族闹了什么矛盾的出逃贵族公了，那就不妨让他这么继续误会好了。这至少要比，去继续妄自猜测他的身份要好。在这种时候，不妨给对方一个他以为的答案。

    他这番话，完全没正面回答任何一个具体的问题，更没透露半点的具体细节。但听在约克骑士及其家人的耳中，却是不由立即加深了这种误会，认为约克骑士真的猜对了。眼下这个所谓来自王都的年轻猎人，很可能真是某位王都的贵族公子，而且可能身份还很不简单。

    但既然对方不想让他们知道，那就不多问就是了。有时候知道太多的秘密，确实不是什么好事，反而有害无利。反正他们关心的，本来也就不是这方面。对方想隐瞒，那就继续隐瞒吧，他们不说破就是。

    罗宾越是这种不客气的态度与语气，还带有些威胁意味，越是让约克骑士深信他自己猜的没错。也只有对方的身份比他更尊贵，才能这么完全不在乎他是位正式的受封骑士，并且还是一位拥有实封领地的强大骑士。

    “您放心，这些我懂的。”约克骑士听罢后，立即点头说道，然后稍顿了下，接道：“那现在，我们不妨换个话题吧？”

第八十三章 惊闻巨变 国王将死

    “很好，我也正想换个话题。”罗宾闻言，立即说道，“我想向您打听一些事。”

    因为有之前杜蒙德管家的提点，罗宾已经猜到了约克骑士这个换话题后打算要问起的事。很可能就是直入主题，探听他如何横穿了威亚赫山脉的事。

    但罗宾觉着自己的事更要紧些，所以没等约克骑士问出口，就立即自己先接过了话头，抢占话语权。

    “什么事？您请说？”约克骑士闻言，出于礼貌与客气，立即请罗宾先说，准备先回答罗宾的问题。至于自己的事，则可以稍为押后。

    他此时心中已经非常认定，罗宾是王都某个大贵族家的公子，对于这样的大人物，他也并不想轻易得罪。而且如果对方向他提什么要求的话，他能满足的也会尽量满足，结个善缘。

    他们这里虽然远离王都，并不属于国王的直属领地，王都的一些大贵族也很难把手伸过来。但他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骑士，就算是劳伦斯男爵的亲信，这些大贵族想整治他也有的是办法。而且真到需要劳伦斯男爵在他与王都的某个大贵族之间二选一的话，他对于劳伦斯男爵的选择，也非常没有信心。正因为跟随了劳伦斯男爵很多年，所以他也很清楚这位男爵的为人，在做选择时，基本上都是利益优先。

    罗宾举杯喝了口红酒，这才看着约克骑士问道：“我想向您打听一下王都最近的消息，不知道我离开的这些天，有没有出什么事？”

    约克骑士一听罗宾这个问题，不由觉着更加印证了自己的猜测。罗宾很关心王都的事情，显然确实应该出身于王都，而并不是王都附近的某个村子。如果真是个小山村出身，何必这么关心王都的事。一个小猎人，未免操心的太大了点儿？

    “不知道您想具体打听哪些，对于王都的最新消息，我其实知道的也不多。”约克骑士听罢后，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更加细问道。

    这时餐厅内已开始陆续有仆人端上来饭菜，罗宾等到这一波过去后，这才向约克骑士道：“我在享特酒馆里其实也有跟人打听过，但他们知道的不多，只听说了一件关于国王正在召集军队的事，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眼见罗宾是关心王都政治与军事方面的事，约克骑士对于自己的猜测又更加确信，点头答道：“确实是真的。不过国王只召集了他直属领地内的军队，并没有向各地领主召兵。”

    “那么，国王用兵的目标又是哪里？这个您知道吗？”罗宾见约克骑士回答的更具体些，也是不由心中振奋。果然这位约克骑士正如他所判断的那样，能够通过官方渠道了解到更多的信息。

    “知道。”约克骑士再次点了下头，然后跟着一叹，带有些沉重地说道：“其实您之前听说的那个，已经是属于较早的信息了，并不属于最新的。”说罢一顿，他接道：“最新的消息是，国王忽然召集自己直属领地内的兵马，攻打魔尔森林。但是，却不幸被森林中的魔法生物所伤，连乔安娜公主也于此一战中失踪，至今都没消息。而国王在回返王宫后，伤势变得更加严重。据说，可能将不久于人世。”

    “什么？”罗宾闻言之下，本是正打算伸手拿酒杯的，但一听这话，不由失手把酒杯给打翻了，剩下的酒液流了他附近的满桌。但他却也顾不得，只是瞪大着双眼，难以置信地看着约克骑士，再次确认地问道：“你说的是真的？”

    他真的是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在他离开之后，安达尔王宫会发生这么巨大的变化。约翰国王忽然召集兵马攻打魔尔森林，但这场战役却是以失败告终，不但国王在这一役中受到重伤，且将不治身亡。连身为储君的长公主乔安娜也在此战役中失踪，至今下落不明。

    国王重伤将死，第一顺位继承人的乔安娜公主也失踪，很可能最终确认的结果也是死亡。眼下整个安达尔王室，已是处在摇摇欲坠的边缘，稍为一个不稳，很可能会就此倾覆。甚至如果这时有某些有野心的领主心怀不轨，安达尔就可能从此灭亡，被改朝换代。

    好在，国王并不是只有一位继承人。做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乔安娜公主失踪，自然便会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爱丽丝公主顶上。只是，爱丽丝虽然博学多闻，很聪明也很有智慧，但却多谋而不善断，行事不够果决。再加上在三位公主中一向默默无闻，没有什么存在感。所以由她继承王位，恐怕会有许多人都心中不服。

    眼下一切的重担，都压在了这个少女柔弱的双肩上了。再又想到这一切很可能都是由己而引起，是自己所造成的，罗宾心中不由更是十分愧疚。尤其对于爱丽丝，更是十分抱歉，觉着很对不起她。

    他很清楚国王为什么忽然发兵攻打魔尔森林的原因，无非是想打通这个连接安达尔与阿金斯的捷径，然后突发奇兵营救苏菲亚。

    做为邻国，安达尔与阿金斯却一向陆路不通，主要就是被魔尔森林这座神秘元素的魔法森林给阻断了。如果没有这座魔尔森林的话，安达尔与阿金斯从陆路通行会很方便。

    尤其两国的王都及国王直属领地，都是相邻着这座魔尔森林。所以如果真能打通魔尔森林的话，那挥兵过去，就能直攻阿金斯的王都，确实是一条能够突发奇兵的捷径。

    但魔尔森林已经存在了这么多年，远在阿金斯与安达尔两国建国之前就已经存在。而历届的两国国王也不是没人打过这个主意，但最后却都是以失败告终。所以这座魔法森林，才是两国一直之间的天然屏障与国界，阻断了两国的陆路通道。

    魔尔森林能够一直存在这么多年，不是没有道理的。眼下的约翰国王为救女心切，也是步了前辈国王们的后尘，在这座魔法森林前铩羽折兵。甚至因为事起仓促，没有充足的准备，还因此威胁到了整个王室的安危与对整个国家的统治。

第八十四章 爱丽丝的危机

    约克骑士见到罗宾的失态，也没料到罗宾竟然会有这么大反应。但这种反应，也是更进一步印证坐实了他的猜测，当下稍为意外后，他立即吩咐旁边一名负责倒酒的女仆赶快过去收拾。

    在女仆收拾时，他又稍微关心问道：“佐罗先生，您没事吧？”

    罗宾摇摇头，立即紧接着问道：“既然国王重伤，乔安娜公主又失踪，那么现在，应该是由爱丽丝公主来主事了？”

    约克骑士闻言，却是摇摇头，道：“不，现在是由国王的弟弟，斯托克公爵在主事，据说他还在游说王都的大臣与各地领主们，希望支持他加封亲王，行摄政王之事。另外，他还打算让自己的长子，迎娶爱丽丝公主。这样，他就能更加名正言顺地接掌整个安达尔。”

    “操！”罗宾闻言，忍不住来了句国骂。这种时候，果然有人跳出来要打王位的主意。而且他一点儿都不怎么意外，最是无情帝王家，在面对万万之上最大的那个权利时，什么兄弟亲情都不会顾及。而且在这种落后的古代世界，甚至某些奇葩家族为了保持血统的纯正，亲兄妹都会结婚。所以像堂兄妹、表兄妹这些，就更加不当回事了。在这个世界，近亲结婚，完全是合理合法的，而且还是亲上加亲。

    但罗宾是真想操这个斯托克公爵全家，这种时候，做为亲叔叔不帮侄女维持朝政稳定，竟然还欺负一个弱女子。

    对于爱丽丝，他一开始确实是利用居多。再就算利用，那也是公平交易，他同样会完成爱丽丝一直以来的梦法，爱丽丝并不吃亏。

    纯以交易来论的，这很公平公正，谈不上是利用。唯一利用的地方，只是他打了感情牌，利用了爱丽丝对他的好感，让爱丽丝选择了接受他的交易与条件。

    其实对于爱丽丝，他也颇有好感，虽然谈不上是男女方面的，但观感却一直不错。再经历了之后的事，爱丽丝选择了帮助他后，他更是十分感激爱丽丝，也对爱丽丝好感倍增。再加上他那晚离开时，并没能带上爱丽丝，也暂时再没有能力去帮爱丽丝完成她的梦想，所以一直都有些对爱丽丝心中有愧，觉着对不起这个为他付出了许多的女孩儿。所以此时，他也见得不爱丽丝受欺负，心中充满了愤懑，恨不得立即提剑去杀了那个斯托克公爵。

    罗宾这句国骂是用自己的母语骂的，所以约克骑士等人，自然全都是有听没懂，一脸茫然。不过他们虽然听不懂，但却也都能明显看出罗宾的气愤。

    “您先别生气，斯托克公爵目前还并没有得逞。”约克骑士见状，连忙先劝了罗宾一句，“国王陛下虽然据说重伤难治，将不久人世，但毕竟还没有真的去世。而且他虽然一天中大部分时间都处于昏迷，但还是偶尔有清醒的时候。国王清醒的时候，自然就不会容忍斯托克公爵放肆。但他也清楚自己命不久矣，阻得了一时，阻不了一世。所以在他清醒的时候，他特意出了个难题。”

    说到这里，他略停顿了下，卖了个关子，然后才接着说道：“国王下令说，在他死后，只有杀死魔尔森林里那个伤了他的妖精首领，并且打通魔尔森林，营救回苏菲亚公主的人，才能够迎娶爱丽丝公主，并继任为新的国王。否则的话，在此之前，就将会由爱丽丝公主担任女王，统治安达尔。”

    “国王的这些条件，恐怕没人能做到。所以，如果真没人做到，那就会由爱丽丝公主始终出任女王，一直统治安尔达。就是，直到国王的这个命令发布后，人们才知道。原来苏菲亚公主在此之前就已经失踪了。据说，是被阿金斯的那个克里蒂娜女王给绑架了。但这位阿金斯的女人为什么会忽然绑架苏菲亚公主，却又没人知道了。”

    罗宾闻言，知道爱丽丝暂时不会有被逼迫的危险，这才稍微松了口气。轻叹一声，他道：“如果那个斯托克真的有心窃取王位的话，国王的这个命令，恐怕也阻止不了他。爱丽丝不像乔安娜，她接掌王位，很难服众，这就会给有心人挑拨的机会。而且，被逼急的话，斯托克也有可能直接起兵反叛，靠战争来夺取王位。

    “约翰国王去世，爱丽丝新登基，朝政不稳，也会给这个斯托克很大的机会。如果没人帮她，她真的很难度过这个危机。”

    约克骑士闻言，感叹道：“确实是。我听劳伦斯男爵说，我们伯爵领就打算保持中立，处于观望中。最后谁能最终赢取胜利，获得王位，就接受谁的统治。反正就算斯长克公爵真的取而代之，这个王室也仍然是属于安达尔的，这点并不会改变。听说许多领主也都是同样的想法，还振振有辞地说他们只是宣誓效忠于安达尔王室，而并不是具体某个人。所以只要是安达尔王室的人来出任国王，他们就能够接受。不能获得领主们的支持，就只能靠国王的直属领地。”

    “虽然国王的直属领地面积最大，兵马最多，但却刚在魔尔森林一役中受了很大折损，一时间很难完全恢复。所以，如果斯托克公爵直接举兵反叛，爱丽丝公主又不能得到大多数领主们的支持，那只靠国王直属领地的兵马，恐怕很难获得。斯托克公爵的领地，可是除了国王直属领地外最大的了。他手下的兵马，也是十分强盛。”

    约克骑士的领地约克村属于劳伦斯男爵的男爵领内，而劳伦斯男爵的领地，又属于一位伯爵的领过统辖。全国大部分的领地，基本都是属于这么一环套一环。

    不过在伯爵之上，他们这片领地就是直接对国王负责了，并没有再上一层的侯爵领，也没有公爵领。

    安达尔王国的目前的公爵领地，事实上也就只有斯托克公爵一个，因为按理，只有国王的克弟才能够封赏公爵。

第八十五章 罗宾的决定 回返王都

    罗宾听罢之后，不由沉默地点点头，也很认同约克骑士的这些判断。如果那个斯托克公爵真的选择起兵反叛，直接靠战争夺取王位的话，确实大部分领主都会选择中立，坐看他们叔侄俩如何打生打死分胜负。万一两方都打残了，说不定还会有人出来捡便宜。

    不过最有可能的结果，也确实是那个斯托克公爵赢面较大。正如约克骑士所说，国王直属领地内的军队，刚在魔尔森林一役中吃了败仗，折损不少，短时间内很难恢复过来。

    另外，爱丽丝当政继承王位，不止会有各地的许多领主不服，恐怕就算在国王的直属领地内，也会有许多人不服，不认可她的统治。而不认可的后果，就很有可能造成这些人对爱丽丝的命令阳奉阴违，不肯执行，甚至有可能里通外敌，

    爱丽丝终究不是乔安娜，她不像乔安娜那样，被当做未来储君培养了许多年，并且在学习之余还曾有过许多实践。在好多事上，经常是由乔安娜代替国王出面处理与执行。而能让乔安娜出面的场合，国王也都会尽量让乔安娜出面。

    在这种多年的培养以及政务实践中，王都的大臣与各地领主们，乃至下层的民众，都早已经认可了乔安娜的储君身份，也会在将来国王故去或退位后，接受她继任当女王，不会有什么逆反情绪。

    但爱丽丝则不同，她虽然是第二顺位继承人，但却从来没有被当做储君培养过，也从来没有在某些事上代替国王出过面。

    对于政务的处理，她没有任何经验，并且在此之前，没有经过任何学习。甚至在三位公主中，她也是最为低调乃至会被人忽略的存在。如果不是特意提起，都会让人忘记还有这么一位公主。这样一位公主忽然被推上了王位，成为统治他们的女王，确实很难服众。

    就算爱丽丝很爱看书，非常博学多才，而且很聪明，学习能力很强，但这些优点，除了王室与王宫内的人外，却也很少有人知道。既然无从了解，也就难免会把爱丽丝想的平庸。反正无论如何，在大众的眼里，这位爱丽丝公主都远没有乔安娜长公主来得优秀。

    却不知道，乔安娜的优秀与光辉面，也不过是王室多年宣传的结果。当然，乔安娜本身也确实很优秀。但做为亲自近距离接触过三位公主的人，罗宾并不认为爱丽丝就会差乔安娜多少。除了武力方面确实没有可比性外，若论聪明与才智，恐怕爱丽丝还要更胜一筹。

    但他也很清楚爱丽丝的缺点，多谋而不善断，做事也不够果决，在一些重大决策上，恐怕会错失时机。爱丽丝聪明归聪明，博学也确实够博学，但以他看来，也确实不适合做一位统治者。而且在气势方面，也远不如乔安娜，恐怕许多场合镇不住场子

    如果经过长时间的学习与锻炼的话，爱丽丝可能未必做不到，也未必真的不适合。但眼下，却偏偏没有这个时间。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不容许她犯任何错误，也完全失败不起。败一次，很可能就会一败到敌，再也没有翻盘的机会。

    罗宾越是深想，越知道爱丽丝的情况有多危险与多糟糕。所以，他也不禁更加为爱丽丝担忧。

    好在，约翰国王没真正去世之前，那个斯托克公爵应该不敢轻举妄动，至少绝不会轻起刀兵。另外，就是爱丽丝的个人安危应该至少能够得到保证。在眼下乔安娜失踪，苏菲亚被绑架的情况下，爱丽丝已经是国王唯一的顺位继承人。所以对她的个人安危保护，肯定也会不遗余力，绝不容有失。否则，万一爱丽丝也有个闪失的话，那王位真是要旁落到斯托克公爵那一系手中了。

    罗宾在这之前，本来还想着不管怎么样，至少都不会客气，定要先大吃一顿。既然是来赴宴，哪有不吃饱的道理。但现在得知了这件事后，他真的是再没有了什么胃口，看着已经越摆越满的满桌大餐，他是提不起来一点儿食欲，甚至都没有多看的心思。只是沉默着，皱眉闷头又喝了杯酒。

    喝完酒后，他轻吐出口浊气，向约克骑士道：“骑士阁下，很抱歉，这顿午餐我恐怕不能奉陪了，我需要立即赶回王都去。”

    他确实已经打算要赶回王都，既然知道了这件事，那他就不能眼睁睁地看着爱丽丝陷在这个危机里而无动于衷。无论如何，他都要赶回去帮爱丽丝。这既是他对爱丽丝歉意的补偿，也是这件事说到底是由他引起的。

    如果不是因为他，就不会引来克里蒂娜，更不会让克里蒂娜绑走苏菲亚，也就不会连带着发生后面那许多事，包括国王带兵攻打魔尔森林以及乔安娜失踪。自然，也就不会有爱丽丝现在的危机了。

    既然是由他引起的，那就算是他的责任，他自然要帮爱丽丝去化解，度过眼前的这个危机。反正无论如何，他都做不到坐视不管。

    就算赶回去后，他不能帮爱丽丝拯救整个安达尔，帮她坐稳王位，至少也要保证她的个人生命安全，不能让她受到任何伤害。必要的话，他可以直接带爱丽丝离开安达尔。

    反正在他看来，王位之类的都不重要，完全可以舍弃，有的是更多更好的追求。比如爱丽丝一直以来的那个梦想，到北大陆雷恩帝国的皇家学院去学习。

    就是不知道在现在的情境下，爱丽丝是否还有这个心情去完成自己的这个梦想，又是否真能舍下这一切，辜负父亲对她的期望？

    罗宾觉着，这个可能应该不大。所以，他得做好，尽量帮爱丽丝一起拯救安达尔，坐稳王位这个目标。

    只是，选择这么做的话，可能就会把他永远拖住了，让他无法再去周游世界，走遍天下。而这才是他在这个世界真正想做的，可以算是他的梦想。

    就为了帮爱丽丝，又是否该让他放弃自己的梦想呢？

第八十六章 翻脸而去

    罗宾对此，暂时没有多想。反正不管最后做什么决定，眼下至少尽快返回王都，这是必须做的。他只有尽快赶回去，才能尽快帮到爱丽丝。不然夜长梦多，拖得越久，情况可能对爱丽丝越不利。

    眼下的情况虽然也很糟糕，但至少约翰国王还没真正过世，这一点对爱丽丝来说是有利的。所以，他也想赶在约翰国王过世之前赶回去。否则约翰国王一死，对爱丽丝来说就非常不利了。

    另外，约翰国王之前也一直对他不错，简直都快把他当亲儿子看了。虽然里面也包藏着利用之心，希望能借助他的身份做文章，为安达尔获利，但其中也免不了有些真心。所以，为了约翰国王对自己之前的照顾，他也想尽快赶回去，希望能见这位国王最后一面。

    如果他真能修炼有成，是能够长生不死的。所以，他其实有的是时间去完成自己的梦想，无非是推后许久罢了。因此，这件事的本质其实是在于他愿不愿意为了爱丽线去耗费这个时间，以及做一些他并不喜欢做的事。

    目前来说，他对此还并没有确定的答案。但对于要帮助爱丽丝，他是绝对真心的，只在于帮助的时间长短以及帮到什么程度。但不管如何，目前最重要的，都是尽快赶回王都去，并且越快越好。

    所以在说完之后，他就立即跟着站起，准备稍作告辞，便立即离席而去，然后马不停蹄地返回享特酒馆。或者干脆不回去了，反正酒馆的房间里，他也没拉下什么重要东西，最多也就是杆枪与弓箭。

    但那把枪也不算有多好，就是挺寻常的一把。枪头既算不上有多坚硬锋利，枪杆也谈不上有多柔韧。所以，丢了也不可惜，他还可以随时能弄到另一把。

    比如约克骑士的这座庄园里，比那把枪更好的恐怕有的是，随便哪个长枪兵手里的，估计都要比他从小猪们那里得来的要好许多。毕竟小猪们用不着兵器，也就从来不去保养，甚至没有合理的存放，就是随便往外一丢。所以，就算本来再好的兵器，被这么胡乱暴殄，最后也好不到哪儿去。

    至于弓箭，自然也是一样

    其实为了尽快赶回王都，他应该尽量轻身简从，这些都没必要带。在山林中走过了一次，他现在原路返回，也是熟门熟路，并且知道规避哪些风险。因此，也没必要携带太多武器。

    而且，完全赶路的话，他赶回去的速度，也肯定会比之前走出来时要快上许多。毕竟，已经不需要再像之前一样，边走边探路了，全部都已经是探好的熟悉道路。他轻身简从，一个人上路，再加上不时施展些轻功的话，绝对能用更短的时间赶回去。以他估计，至少会比出来节省一半的时间，最多可能就需要三五天。

    “佐罗先生，请您不必着急，我还有些事没请问您呢？”约克骑士见罗宾竟立马要走，不要连忙着急地也站起身来相劝，又接道：“耽误不了您太长时间，而且我可以给您备一匹好马，能够帮助您更快赶回去，还可以给您准备路上需要的食物与物资。凡是您需要的，我都可以为您准备。”

    罗宾闻言，却是摇头道：“不必麻烦了，现在我最需要的是时间，这个您可准备不了。”

    说着话，他已经拉开座位，转身向餐厅大门走了过去。

    约克骑士见状，不由着急地上前相拦道：“您真的不用太这么着急，我想请问的事，也真的耽误不了您多长时间。还请您看在我回答了您问题的事上，务必多留片刻。”

    “非常抱歉，我现在真的一刻也不能多留。”罗宾一边说，一边脚下不停地接着往门口走去。

    坐在他旁边的约克骑士长子爱德华见状，连忙跟着站起地上前直接拦在罗宾面前，说道：“佐罗先生，还请您留步，有些事情，必要要说清楚。”

    “我说过了，我没这个时间。”罗宾话音未落，已是直接抬手向爱德华胸口推去。

    爱德华见状，连忙抬手想要阻拦，却哪有罗宾的动作快。而他力量也是不如罗宾，被罗宾随手一推，便将他推到了旁边，还撞到了身后的椅子上。

    “佐罗先生。”约克骑士见状，不禁有些生气地提高了语气。不管罗宾究竟是什么身份，他毕竟也一直以礼相待，却不想罗宾眼下说翻脸就翻脸，这么不客气，连容他多问几句的时间都不给他。

    加重语气地喝了一声后，约克骑士立即一把阻住了罗宾的前路，略瞪着罗宾道：“您有些过分了吧，我真的只是诚心想请您帮忙而已，您没必要如此。”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关于你次子迪恩的事吗？”罗宾说着话，脚下不停，身影一闪，便速度极快地从约克骑士身旁绕了过去。

    约克骑士见状，不由一惊，完全料不到罗宾竟然有这么快的速度，想拦也是已经晚了，只能连忙随后追去。

    罗宾展开轻功，脚下不停，口中也是不停地接着说道：“以我看，你那个儿子多半是已经死了，尸体也被野兽给吃了。所以，你不必费这个心思问我了他生存的可能性了，尽快承认这个事实办葬礼吧！”

    他话未说完，身影也是极快地跑完了整个走廊，只剩声音随后远远地传过来。

    约克骑士闻言，不由伤心地大吼一声，还是不甘心地快步追了上去，一边追一边大声气愤地道：“你胡说，我不相信，你既然能够穿越森林活下来，迪恩也一定可以。”

    说罢之话，又立即大声吩咐道：“来人，给我拦下他！”

    他此时生气冲动之下，也是顾不得许多了，立即大声吩咐沿途守守的士兵阻拦罗宾。

    但这些普通的士兵，又哪里可能会是罗宾的对手，甚至连罗宾的身影都根本摸不到。罗宾也不需要施展什么武功对付，只是直接一路轻功，便绝尘而去，速度快到士兵们根本反应不过来。

第八十七章 当下赔偿 不告而别

    罗宾一路冲出城堡，眼见庄园门口并不见自己之前骑来的那匹享特老板借给他的马，也不知被仆人牵到了哪里照料。稍微愣了下后，也懒得多费时间去找。反正庄园距离森林也并不远，他直接一路施展轻功赶过去就是。

    而且进入森林后，由于越到里面树木越茂密，再加上有些地方地形比较崎岖，其实也并不适合骑马行进。所以，就算他骑马进入森林后，走不了多远，也得弃马步行。因此，有没有马对他来说，都没什么影响。

    何况短程冲刺的话，以他现在的轻功，完全赶得上奔马，甚至比马更快，也并不需要借助马力来赶这点儿时间。也就只有长程赶路，他现在所学的这套轻功并不适合，再加上内力修为也还低微，赶不上消耗，无法持久，才比不上骑马。

    如果他是正常赴宴结束离开，不需他多说，在离开时，那位杜蒙德管家就会吩咐仆人把他的马牵到庄园门口等候他。但现在他却跟约克骑士闹得不欢而散，甚至到了翻脸的地步，都动上了手，杜蒙德管家自然是不会再把他当贵客看待，还让人给他牵马。何况就算有仆人尚不知状况会牵，他这时也没这个时间去等。

    只是一匹马而已，还不是自己的，罗宾这时自然不会在乎。唯一对不住的，也就是借他马的享特老板了。人家本是一片好心，热情地主动借他，结果他却弄丢了，估计过后享特老板也不敢去讨。

    但一匹马，罗宾也还赔得起。而且享特老板这匹马，也算不上什么好马，平常是用来拉货拉车的。虽然也能骑乘，但也就寻常骑骑代代步，可绝对上不了战场。所以，这么匹马，也绝对贵不到哪儿去。待会儿路过享特酒馆时，再丢一枚银币就是，估计也差不多够了。

    其实真要说对不起，罗宾感觉也挺有些对不起约克骑士的。毕竟人家一直都对他以礼相待，有着足够的礼遇与尊重。就算在之前没误会他是王都某家贵族公子的身份时，也是有着足够的尊重。就算这其中，是有对方有求于他的原因在内，但这也无可厚非。人家只是关心儿子的生死，想跟有差不多同样遭遇的他打听打听，分析一番，是很合理与正常的诉求。

    最重要的是，他是从约克骑士这里打听到了他一直想得知的事，约克骑士是等于帮助他获取了关键信息。但也正是因为这个有关爱丽丝的关键信息，他才不能多留。

    如果是在他不知道爱丽丝的危机之前，他绝对会尽量满足约克骑士的提问，不会这么不近情理。但当知道爱丽丝的事情之后，他却是真的没有了这个心情，也觉得没有这个多余时间去浪费。总觉着每多耽搁一分钟，爱丽丝就有可能会更多一分危险。因此，他也只有对不住了，翻脸便翻脸吧！

    不过本着心里对约克骑士的这些歉意，他一路冲出庄园的路上，也都保持克制地没有动手伤人，只是施展轻功，以绝快的速度一冲而过，在所有拦截他的士兵与仆人反应之前，就已冲出了他们的包围圈。一路上，绝对没伤一人，当然，这些人也不可能伤到他。

    冲出庄园大门之后，罗宾继续脚下不停，一路飞奔向下面的约克村。等他飞奔到约克村时，后面的约克骑士方才冲出庄园大门。站在门口望了下已经冲下山到了村中的罗宾身影，他无奈地狠狠跺了下脚，然后稍微一想后，还是有些不甘心，便又立即一挥手，带人冲了下去追赶。

    罗宾在飞奔到下面约克村的同时，也已冲到了享特酒馆处。这座酒馆兼旅店，本来就是开在村口处，方便过往来客。不过罗宾此时，却是没走正门，直接从后院处跳上客房房顶进入。

    跃上房顶后，他也稍微停了下，转身回望了下后面骑士庄园处的动向。眼见约克骑士不甘心地继续带着人一路追了下来，罗宾自然是不作多留。

    不过就正在他要转身跃下之时，忽然下面院子里传来小享特的叫声，向他兴奋叫道：“佐罗大哥！”

    原来小享特这时正在后眼，注意到了房顶上的他。

    “嗨”罗宾见状，略笑了下打声招呼后，直接在腰间钱袋里摸出一枚银币，弹指投掷向小享特，道：“接住！”

    由他手中弹掷而出，自然是方位极准，小享特只需一伸手，便立即准确地接住。眼见一枚银币落在手中，他还来不及多问，就见罗宾身影一闪，已是从后面客房房顶上，直接跃到了前面酒馆的房顶上，然后声音才随之传来地道：“我有急事要赶回王都去，你爸借我的那匹马我弄丢了，这枚银币应该够赔了，你交给他。我房里剩下的东西，全都不要了，你们自行处置。我走了，再见！”

    话未说完，已是再次身影一闪，又从酒馆房顶上消失，只剩下声音空响着传来。

    小享特也知道罗宾前往骑士庄园赴宴的事，眼见罗宾这时忽然回来，还是跳墙进来，正奇怪地打算要问他到底出了什么事，但根本还没来得及多问，就见罗宾已是抛下话不见了，只剩下他在那里发懵。顿了下，还又茫然不知怎么回事地大叫了一声，“佐罗大哥！”

    但这声叫过后，自然是再得不到回音了，因为罗宾早已去远了。

    罗宾原本还打算路过享特酒馆时，面见下享特老板，迅速交待一声，然后留下钱再走。现在在后院里直接碰到了小享特，倒也正好，省了他一步。都是一家人，他交给谁也都一样。而且就以小享特的性子，也不敢私贪这枚银币，肯定会向老享特交待清楚的。

    倒是罗宾之前还在村里的裁缝那里订做了两身衣服，但现在自然也是顾不得了，直接放弃不要。好在他之前已经提前付过了定金，倒是也不会让那裁缝吃亏。

    至于还在酒馆内的那个凯文大叔，以及其他几个这一天下来比较相熟的村民与猎人，他这时也是顾不得打招呼告别了。

第八十八章 约克之殇 停留等候

    当后面的约克骑士十分不甘心地一路带人追到约克村时，罗宾早已是进入威亚赫山脉的森林中了，并且还已深入了一截，已是完全不见了人影。

    所以当随后约克骑士又带人追到森林边缘时，尽管还是十分不甘心，但也只能望林兴叹，无奈地选择了回返。他很清楚，在开阔的地方他们都没能追上留下罗宾，在进入地形更复杂的山林中后，就更加不可能了。而且以罗宾的那种绝快速度，如果对方真有心要跑，恐怕他也永远不可能追上，就算是骑着他的战马，也都不可能。

    或许，他真的要接受次子迪恩已死的这个事实了。毕竟迪恩，远没有这个佐罗这样的实力。迪恩不过才是一级战士而已，而这个佐罗可是初阶满级的三级战士。而且现在看来，恐怕对方都可能还有些藏拙，远不止这个实力。

    就算对方真的还没有激发出斗气，进入中阶，但实力方面，绝对远超普通的初阶满级战士。至少约克骑士以自己对比，就感觉不可能是这个佐罗的对手。或许他在力量上可能不差对方多少，但这种绝快的速度，就是他远远不能企及了。

    以这种绝快的速度攻击，他根本没信心能挡得了几招。所以对比来看，迪恩与对方之间的差距只可能更大。

    而佐罗拥有这样的实力，才能做到独立横穿了整片山脉。以迪恩本事，怕是绝无可能了。

    但要接受迪恩已经死亡的事实，对于约克骑士来说，真的是非常痛苦的决定。就算他心里面某部分也有这样清楚的认知，知道这确实是最有可能的事实。但从感情上来说，还是不愿意接受与承认。

    望着森林深处，又伤心地长叹一声后，约克骑士直接转身挥了下手，便带着自己的手下士兵离开了，没有再多说任何话。

    一路从约克村经过，村民们看着约克骑士阴沉肃穆的脸与他手下们的这些架势，也是无人敢多问什么。

    就算他们心中这时充满了疑问，明明之前约克骑士还对那个王都来的年轻猎人佐罗青眼有加，十分重视，甚至派了杜蒙德管家来亲自邀请佐罗去骑士庄园赴眼。怎么佐罗才去了没多久，转眼之间，两人就反目成仇了。先是罗宾独自跑了出来，直接没多留地就跑进了森林，然后便是约克骑士马不停蹄地一路带人追赶了过来。

    这中间，在骑士庄园里的餐桌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才会发生这样大的忽然转变。村民们的心中都是充满了好奇与疑问，十分想要知道，并窃窃私语地低声交头谈论，猜测讨论各种可能性。

    但他们也就只敢自己去瞎猜，没有一个人敢真正上前去直接问约克骑士到底发生了什么。就算平常在他们的嘴里，再是有些不服不屑于这位骑士老爷，但当真正面对时，没人敢对其无礼，多说什么不该说的放。甚至于，都没人敢直接抬头跟其对视。凡是约克骑士的目光扫到之处，众人都是纷纷丢下头，一副谦恭老实的样子。

    眼下明眼人都能看出，这位约克骑士的情绪很不对。反正不知为什么，那个王都来的佐罗招惹到他了，现在正在气头上。

    若是现在有人敢上前稍为不敬，恐怕后果就有可能是直接被在气头上的约克骑士一剑给杀了。甚至这时之前自觉跟罗宾关系不错，处得较近的村民们都有些人人自危地往后躲藏，不希望约克骑士发现自己。万一约克骑士认为他们与佐罗关系深厚，连带之下，把气撒在他们头上，那就十分不妙了。

    好在最后，约克骑士并没有这样做，甚至都没有向任何人多问一句，只是保持面色阴沉地沉默着带着手下士兵离开了。

    直到约克骑士带着人真正离开走远后，一直大气不敢出的村民们才长松了口气，放下悬着的心。

    此时的罗宾自然不清楚，他的忽然翻脸离去，还会对约克村的村民们带来这么大压力。不过就算提前知道，他也不会太在乎，只是些压力而已，又不是真死人了。而且他也就跟这些人才认识一天，大部分村民跟他的关系可都平平。唯一稍微好点的，也就是那个来自邻村肯特村的老猎人凯文了。

    但就算真的是凯文因为他的关系，而受到了来自约克骑士的连带伤害，他也不会太在乎，更不会为此停留。他现在，真的没有那个多余时间。相比起来，当然是爱丽丝对他来说更重要。

    他没有分身术，也没能力救得了所有人，更不会泛爱地去关心所有人，只能有选择地关心与爱护对他来说更重要的人。在这个陌生的世界，这样的人对他来说还很少，但爱丽丝绝对要算一个。

    在进入森林深处之后，罗宾暂停下了脚步，略作休息喘口气。另外，也是最重要的，顺便等着丑小鸭跟上来。

    眼下这个世界对他来说最重要的那个，无可置疑当然是丑小鸭，绝对排在第一位，他忘了谁也不能忘了这只小天鹅。

    前往约克骑士庄园赴宴的时候，他当然有带了丑小鸭一起。不过在进入庄园时，他并没有直接带丑小鸭一起进去。而是在抵达之前，就与丑小鸭分头行动，先让丑小鸭提前飞抵庄园，给他当前探路。

    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虽然那个约克骑士在之前一直保持着以礼相待，并且对他十分看重，但罗宾不清楚对方邀请他的真正原因，便也对此不得不防。

    先让丑小鸭提前探路，两人分头行动，既是让丑小鸭能提前替他侦测是否安全，也是避免他进去之后，直遭遇危险的话，有可能顾不过来丑小鸭。

    早在森林中时，他就跟丑小鸭约定过不少暗号。比如划圆圈飞行是表示安全，画“8”字状飞行则表示有危险等等。所以，两人并不需要互相喊话，罗宾直接看丑小鸭在天上的飞行状态就能明白。

    他一路冲出庄园的时候，丑小鸭自然也早已看到，而且罗宾也特意向她打过暗号。所以不需多说，丑小鸭自然便会一路跟着他。

    丑小鸭虽然是飞鸟，但现在还是幼鸟期，无论飞行的高度还是速度等，都还并不强。所以罗宾一路轻功绝尘赶到森林中时，倒是比丑小鸭在天上飞的还要更快点儿。

第八十九章 汇合之谈 保持后力

    以丑小鸭目前的飞行速度，确实是还赶不上罗宾全力施展轻功的速度。但无论再怎么说，她终究是在天上飞的，而且是有翅膀的鸟。再加上天空中没有任何障碍物，可以选择最短的直线距离。所以，她也并没有被罗宾落下多少。

    罗宾只是等了约五分钟左右后，丑小鸭就立即随后赶了过来。一赶过来后，丑小鸭就立即忍不住问道：“罗宾，到底出了什么事，为什么你就忽然翻脸跑了出来？”

    两人之前分头行动，所以当罗宾在餐厅里时，丑小鸭便一直待在外面，只能透过餐厅的窗户看到罗宾。但虽然能看到，却听不到里面说什么，她也不懂读唇语，所以就导致直到现在，也还是一头雾水，没搞清楚当时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

    不过不管发生什么，她都是会坚定不移地站在罗宾这一边。因此看到罗宾忽然跑出来后，她也没有试图去联系罗宾多问，就立即跟着一起飞出了骑士庄园。直到现在两人重新汇合碰面后，她才来得及追问原因。

    罗宾闻言，并没立即回答，而是看向远处的森林边缘处，先问丑小鸭道：“他们还有跟着追进来吗？”

    他此时并不是在森林中的地面上，而是站在一棵大树树顶的枝桠上，这么做既是方便让天空上的丑小鸭发现他，也是为了可以居高临下，望到后面的情况。

    丑小鸭比他稍微落后一些，在天空中又能飞得更高，比他看得更远，所以理应能发现后面约克骑士及其手下等人的动静。闻言之下，便摇头答道：“没有。约克骑士已经带着他的手下们回去了，看来是放弃了。”

    罗宾闻言点了下头，也稍微松了口气。他其实并不怕约克骑士再带人追进森林，正如约克骑士之前所想，森林中的地形更复杂，他在森林里要比在外面更有优势。所以进入森林后，约克骑士再想追上他，就更加不可能了。

    只是，不怕归不怕，但后面一直吊着个尾巴，也终归是让他心情不舒服的。能甩当然还是甩掉好，现在得知约克骑士没有追进森林，选择放弃，便也让他放松地舒了口气。

    松了口气后，他这才回答丑小鸭之前的问题道：“因为，我从约克骑士那里知道，爱丽丝公主出了事，所以我必须尽快赶回王宫去，不能再多作耽搁。”

    说罢稍顿，他就立即原原本本地把之前约克骑士跟他讲述过的那些事都跟丑小鸭讲了一遍。包括约翰国王率军攻打魔尔森林，希望能开辟这个捷径，突发奇兵前往阿金斯营救苏菲羽，但结果却是在这座森林里的魔法生物面前大败亏输，并且还身受重伤，就连乔安娜都在这一役中失踪，估计已是凶多吉少。而爱丽丝目前的情况，也是非常糟糕。所以，他必须赶回去帮爱丽丝，帮不了也要至少救出来。

    他跟丑小鸭讲述这些时，并没有多作停留，而是边讲已经边下了树，接着一边赶路的同时一边向丑小鸭讲述。

    当丑小鸭得知这些事后，也是不禁非常吃惊，难以相信在他们离开后，安达尔竟然发生了这么巨大的变化。甚至可以说，这一切都是他们连带而引起的。所以在听完之后，她也非常支持罗宾的决定。

    更别说，她本来就对爱丽丝非常有好感，最喜欢这位公主了。之前他们俩离开时，没有能带上爱丽丝一起，她对此还十分遗憾。现在又能回去找爱丽丝，她对此其实是很高兴的。

    罗宾听罢丑小鸭支持他这个决定的话后，也丝毫不意外。他也很清楚，丑小鸭一直都对爱丽丝观感非常不错。再加上爱丽丝是亲手救过她的，所以她心中也一直十分感激爱丽丝。现在爱丽丝有难，他们自然无论如何都要赶回去帮忙。恐怕就算罗宾不答应，她自己都有可能选择赶回去。就算事实上她真的帮不了爱丽丝什么，也愿意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这时重新上路之后，罗宾便没有再继续一路施展轻功。他现在所学的这套“鬼影百变”轻功，并不适合长程赶路。虽然速度是很快，但却属于短距离的爆发，对功力的消耗很大。长程赶路，以罗宾目前的功力，根本支撑不下来。而且对于身体内部，也会造成些用力。

    轻功也分好多种，就有那种是开发出来专门用于赶来的轻功，速度既不会太慢，施展时也更加节省内力，很适合一直持续施展。只是这种轻功，罗宾目前还没学。现学的话，时间也不够。

    之前为了逃离安达尔王宫，他更多考虑的是临阵对敌方面。如果他之前的出逃计较发展到最坏情况的话，那就只有武力硬闯，自然需要在对敌方面能够对他更有帮助的轻功。

    直到现在，发现赶路也很需要后，他才发现当时的考虑并不周全，应该再学一门专门用于赶路的轻功才是。这样的话，他现在赶路就轻松多了。虽然短距离的冲刺速度会不如“鬼影百变”，但却更能持久，长距离对比下来的话，就能显出优势力了。

    罗宾这时没再继续施展轻功赶路，一来确实是刚才从骑士庄园一路冲出来的过程中几乎一直都保持淹全力施展，并且基本没有作任何停留，赶到现在确实内力消耗不小，急需暂停恢复一下；二则是，既然约克骑士没有再带人追进来，后面少了追兵，他也就没必要再像之前那样着急忙慌地跑了。

    不过他这时虽然没有再继续施展轻功，但速度也并不慢，一路大步流星，完全赶得上普通人的小跑。而保持着这种速度，他还能趁机休息恢复，称得上一举两得。

    虽然他是要急着赶回安达尔王宫去救爱丽线，而且是越快赶回去越好。但也不能为了这个，就完全不顾内力消耗与身体状况地把自己给累趴下，也得悠着点儿。

    不然，真是拼着命赶到的话，到时累的太过，连拔剑的能力都没有了。那就算能更快赶过去，以那种状态也不过是赶过去送死罢了。

    做任何事，都要有方式方法，不是只有一味努力与拼命就够的。赶路也是一样，得综合考虑自己的情况。

    他现在不是跑马拉松，只需要跑到终点就行。而是等于行军打仗，既要以最快的速度赶过去，还要在赶过去之后，能够保持随时投入战斗的后力。

第九十章 磨刀不误砍柴功

    山林之中，树木高大，又有群山环绕，所以太阳落山显得更早，天黑得也比外面更快。

    等到入夜之后，罗宾也并没停下自己的脚步，继续保持着大步均速前进。

    他中午本是去赴约克骑士的午宴，但在还没正式开餐之前，他便得知了爱丽丝的事，之后是真的再没有心思去坐下来吃饭，直接就迅速离开了。当时既是没心情，也是觉着浪费不起这个时间。有吃饭的那个时间，他不知早赶了多少路了。

    事实上也确实是，从他冲出骑士庄园到进入森林，恐怕也就喝完一杯热咖啡的时间。当然，是指在逐渐降温的过程中正常饮用。否则不嫌嘴烫肚子烧的话，那一口就完了，根本谈不上有多少时间。

    罗宾平常吃顿饭的时间，通常在半个小时左右。但约克骑士做为贵族，即便是最低层的贵族，也是把贵族礼仪那套学了不少。一名真正贵族的正式午餐或晚餐，通常都比较繁琐，光上菜就得一盘接一盘地花费不少时间。再等吃完，时间更长。

    在招待贵重宾客的时候，菜色会上得更多，礼仪也更繁琐。包括餐前酒，正餐，还有餐后的甜品等等。一套下来，至少也得一两个小时，这还是短的了，有可能会延续更长。

    约克骑士的家宴，就算比不上那种真正的大贵族，但以罗宾之前不经意的目测来看，也至少有上了十几道菜。

    所以这个时间，他是真的浪费不起。更别说，约克骑士宴请他，并不是单纯的吃饭，中间还会有谈话。尤其约克骑士是打管向他询问穿越山脉的各种具体事宜，好以此来判断其次子迪恩穿越森林的可能性与生存率。这问起来，就更多更烦了。

    估计等完全吃完午餐，都会差不多到晚餐的时间了。事实上，这种事在贵族们的圈子里面也常用，午餐直接吃到连着晚餐了。或者，午餐才是正餐地正经吃餐，晚餐就发展成宴会与舞会了。

    这么长时间，罗宾是真耽误不起，更不想发展到连晚餐也一块儿吃了。真要那样，就至少浪费了半天的时间。

    而现在他没浪费这个时间，就已是深入森林很远。以普通人的脚力换算的话，他恐怕已经走了出普通人一天多的路程。

    一顿饭不吃，对现在的他来说，并不算什么。内力这种力量确实很神奇，在身具内力之后，能一天吃十来顿饭也不要紧，完全能消息化得过来，也完全可以坚持几天几夜不吃不喝，粒米滴水不进。

    事实上，如果内力修炼的更加深厚的话，所能够坚持不进食的时间会相应更加延长。到那时，就能做到数月甚至一年都辟谷不食了。

    不过以罗宾眼下的这点儿内力，当然是还远远做不到。他现在不吃不喝的话，估计也就能最多坚持两三天。但这是在保持还具有一定战斗力的情况下，如果不考虑这点的话，则能够坚持的更久一点儿，一周可能也没什么问题。

    但所谓“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在有可能的情况下，罗宾当然不会选择饿着自己，这只是一种极限状态的可能性。

    练武之人实际上远比普通人的喂口与消耗更大，因为在他目前的修炼阶段，炼精化气所炼的精，基本就是靠从日常进食的食物中摄取转化而来。所以不吃饭，也就等于修炼的精不能得到补充，对修炼是有害无益的。

    但罗宾中午的时候，是真的没有那个心情。所以在进入森林中后，他也并没有停留下来吃饭，只是路上喝了些水。直到后来傍晚时分，实在腹中空空感觉有些饿的时候，才顺路采摘了些野果，边走边吃。

    但无论是摘果子还是吃果子，他一直都没有停留下来，始终保持着前进，也就是摘的时候稍微放慢了些脚步而已。

    直接采摘野果食用，也是为了节省时间。不然打猎的话，打猎既需要时间，宰杀处理猎物也需要时间，生火烤制成熟，更需要时间。远比采摘野果食用，更浪费许多时间。

    在吃野果的时候，罗宾不由可惜自己之前的考虑有些不够周到。早知道的话，就应该在逃离骑士庄园时，顺手把桌上的那桌午餐给一块儿顺走，就可以当走储备的干粮，不必再自己动手准备了，连摘果子都省了。

    野果毕竟只是水果，饱腹感不够强。而且许多野果的口味，也不太好，常有遇到些酸涩难吃的。在吃到某颗难吃的时候，罗宾就更加暗恨自己之前没考虑周到。也实在是他一得知爱丽丝有难后，就太过着急，当时不肯为此浪费半点时间。

    但他前世有句俗语，叫“磨刀不误砍柴功”。是指在砍柴之前，花费时间去磨刀，并不会真正耽误砍柴的时间。因为刀磨快了，砍起来更利，是能够加快砍柴的过程的。延伸的意思，便是指合理的准备与计划是很有必要的。事前做好充足的准备，并不会真正耽误事情，而是反而会有帮助。

    就像他现在，如果在当时考虑的更周全些的话，做好更充足的准备，实际上是能够为现在节省时间的。

    而他眼下所打算要做的，也正是这点，为自己的真正赶路做好更充足的准备的。

    眼下他的第一目的地，并不是直接回返安达尔王宫。而是打算在此之前，先回一趟小猪们的山谷。在那时，大灰狼杰克与吸血女仆贝拉还在。

    这两个目前来说，都是他的奴仆。在此之前，他还觉着多这么两个奴仆，用处并不算太大，属于是可有可无的，没有也谈不上就有多少损失。

    但换了在眼下，他就觉着有了这两个奴仆帮忙的话，无论是他之后的赶路，还是在赶以安达尔王宫后，这两个手下都能够对他有很大的帮助。

    眼下的赶路，他就可以骑乘大灰狼。就像大灰狼自己说的，它还可以充当坐骑骑。而狼这种坐骑，也远比马更适合在山林中发挥，能够通行更加艰难的地形，也远比马更灵活，速度更快。更别说，这还是一头魔兽了。

第九十一章 需要手下 跟我出发

    吸血鬼做为一种夜行生物，非常懂得在黑暗中如何隐藏自己，再加上吸血鬼的速度都很快。所以任何一只吸血鬼，都称得上是天生的杀手与刺客，也同样可以是非常好的探子与情报人员。

    所以，多这么一名吸血鬼手下，罗宾认为对赶到王宫后帮助爱丽丝是有很大帮助的。

    之前的他，除了丑小鸭外，就是孤身一人，确实没有太多事需要有人帮忙处理，一切都可以自己来。也就是亲力亲为，最多辛苦一些罢了。但他前世基本都是什么事全都自己来，早就一个人习惯了，也挺喜欢一个人的生活。反而多了旁人参与的话，会很不习惯与适应。

    所以对于仆人，他确实并不是很需要，因此也就觉着大灰狼与吸血女仆对他来说，完全是可有可无。缺了他们，他并不会就缺失掉什么，更不会觉着有什么不便的地方。反而是多了他们两个后，才会觉着多有不便。

    但现在则完全不同了，他要是赶回去帮助爱丽丝，所需要面对解决的问题就决不止一件，而是会涉及到方方面面。他有八成肯定，爱丽丝决不会在这种时候就对安达尔撒手不管地跟自己离开，只顾保全自己。所以他要是帮爱丽丝，也就等于要帮爱丽丝去坐稳王位，对付那个斯托克公爵，乃至不服爱丽丝登基的王都大臣与各地领主们。

    所要面对的敌人与势力，也绝不止一个，而且各个都绝不简单。在这种时候，罗宾当然也很需要帮手，更需得力的助手。

    正所谓“独木难撑”，他就算再有本事，也不可能靠自己一个人就撑住整个安达尔。在处理许多事务方面，他也无法做到完全亲力亲为，必须得懂得分权，需要靠自己信任的人去做事，分别处理各方面的事务。

    王宫与王都的大臣们中，肯定也不缺对爱丽丝真正忠心之士。就算他们心中也有些对爱丽丝的能力不认可，但至少会保持对安达尔王室的忠心，坚决遵守约翰国王的遗令。

    但这些王室的忠臣，却未必会完全信任罗宾，至少在初期绝对会对他有所保留。所以，他也不能全指望这些人，必须有自己真正信任的人手与属下。

    可罗宾现在却是孤身一人，就算加上丑小鸭，也谈不上成什么势。而要想真正帮助爱丽丝坐稳王位，平定整个安达尔的动乱，他就必须有自己的势力。否则只靠他独自一人，是很难做到的。

    培养一个真正忠心并得力的手下，并不容易。而眼下就有现成的两个，他自然是不能轻易放过。无论大灰狼杰克还是吸血女仆贝拉，都可以称得上是很有能力的。他们都并不是人类，一个是魔兽，一个则是吸血鬼，远强过许多人类，而且在许多方面也更有优势。所以能力问题他是不用太担心的，需要注意的，也就是忠诚方面。

    这两个都是才与他认识不久，而且目前成为他的奴仆，都是在受胁迫的状态。所以，自然谈不上会对他真正忠心。

    但能够胁迫住，也是他的本事。至少眼下，这是两个现成可用的得力干将，总比他再另行招揽，从头开始培养要省了许多步。

    罗宾一路不停，终于在深夜时分，赶回到了小猪们的山谷。

    这回回去，比之前出来时，所用的时间又短了些。一来是走过一趟后，路走熟了，二来也是他赶回去的路上，在休息恢复过来后，又不时施展了轻功，抄了些近路。

    等到他赶回谷中后，但见湖边的小屋里正亮着灯，大灰狼杰克与吸血女仆贝拉却是都还没睡。

    吸血鬼不能见日光，本来就是夜行生物，白天睡觉，晚上才出来行动。而大部分狼，事实上也偏爱黄昏或夜间活动。所以，也可以算半夜行生物。

    之前在服侍小猪们期间，小猪们可不会太照顾他们两个的生活习性，一切全部是按它们自己的习性来，高兴什么时候使唤，就什么时候使唤。但现在换了罗宾这个主人后，罗宾却没有硬性规定他们的服务时间，这方面放得很轻。事实上，如非必要，或是什么脏活累活的话，罗宾干什么也都喜欢自己干，并不是什么事都指使他们做。

    而在罗宾离开后，他们对自己的时间规划也就更自由了，完全按照自己的习性来。

    因此，这时虽已是深夜，但对他们来说，却正是活动时间，全都精神百倍。

    罗宾进谷时并没有特别隐藏自己的动静，而无论大灰狼还是吸血女仆贝拉，他们的听觉都非常灵敏。所以罗宾一进谷，他们便都立即发现，从屋中赶了出来。不过吸血女仆贝拉限于脖子里的锁链长度限制，也就只能赶到门口，并不能真正出来。

    “原来是佐罗主人，您回来了！”大灰狼一见是罗宾，便立即一脸谄媚地高兴大声道。话音未落，便连忙跑了过来迎接。过来后，也没忘了罗宾肩头的丑小鸭，行礼打招呼道：“还有尊贵的布兰妮公主殿下，您也回来了！”

    吸血女仆贝拉对于罗宾与丑小鸭的归来，则并没表现出多热情，只是冷淡地点了下头，便算打过招呼。

    罗宾见状，也只是向他们回点了下头，便算打过招呼。

    “主人，您怎么这时候回来了，白天赶路不是更方便吗？”对于罗宾大半夜的忽然回来，大灰狼十分好奇地问道。

    罗宾打过招呼后，就直接向屋子里走去。大灰狼问话时，自然也是屁颠屁颠地在旁边跟着。

    到了门口后，吸血女仆贝拉虽然还是面无表情，态度有些冷淡，但见状还是立即恭敬地退开一步，给罗宾让出了门口位置。

    罗宾跨步走进去后，拉过餐桌旁的一张椅子坐下，先休息地喘了口气后，这才看着大灰狼杰克与吸血女仆贝拉，说道：“我在外面出了点急事，必须要尽快赶回安达尔王宫去。你们收拾一下，这就立即跟我出发。”

第九十二章 逼迫贝拉 选择生死

    大灰狼杰克与吸血女仆贝拉闻言后，都是不由十分吃惊，不明白罗宾好端端的，怎么就忽然跟安达尔王宫联系了起来。

    尤其注意到罗宾的用词是“赶回”后，大灰狼便立即先忍不住疑问地问道：“主人，您说‘赶回安达尔王宫’，那意思是，您本来就是从王宫里出来的吗？”

    吸血女仆贝拉对此虽然也很好奇，但还是更关心自己，等大灰狼问罢后，就立即紧接着问道：“佐罗先生，您之前答应过我的，如过我的服务与表现让您满意，您就答应放我走的。怎么现在又忽然要去安达尔王宫，您是不打算兑现承诺了吗？”

    罗宾闻言，并没立即回答，而是先转身从桌上的水壶里为自己倒了杯水，仰头一饮而尽。然后又接着再倒了一杯，喝了两口，这才看向吸血女仆贝拉道：“这壶水我走的这两天都没换吧？还是我走之前的那壶。”

    吸血鬼只需要靠血液维生，在吸血鲜血时就能顺便吸收其中的水分，所以平时并不需要喝水，也不会像人类一样感到口渴。就算天气再热，对他们来说，也基本没有分别，他们的皮肤感觉不到温差变化，身体也会一直保持着冷血状态。

    大灰狼倒是需要喝水，天气炎热的时候，也会感到经常口渴，跟人类一样。但以大灰狼的形态，也根本用不着杯子。想喝水的时候，直接去外面小湖边开喝就是了。

    实际上，三只小猪之前，也基本都是这种作派，喝水都是直接去外面喝湖水，很少喝烧开后的水。

    也就是罗宾一直保持着尽量喝开水的习惯，在之前各种条件与物资缺失的情况下，喝水也会尽量把水烧开后晾凉再喝。这既是一种良好的生活习惯，也是为了杜绝外面的水源不干净，容易引发疾病。

    在野外生存中，这一条也是最基本的守则之一。有条件的话，都尽量喝烧开后的水，不随便喝生水。

    桌上的这壶水，正是罗宾之前烧的。而眼下无论水壶里的水量跟他离开之前，根本没怎么变过。就连杯壶摆放的位置，都基本没变。所以罗宾可以很肯定，这就是之前那壶，完全没动过。

    “这个……”吸血女仆贝拉闻言，不由立即有些窘迫难以言对地道，“抱歉，我没料到您这么快就忽然回来。我马上去烧水，为您换一壶新的。另外还有茶跟咖啡，您需要什么？”

    罗宾放下水杯摆了下手，问道：“你自己觉着，这样的服务与表现，能够算满意吗？”

    喝放置了两天的水，对他来说，其实并不算什么，他也根本不在乎，以前还喝过放置天数更多的。他眼下这么说，就是在故意挑刺。但若以服务度来说，这确实也是贝拉一个明显的错处。他连喝口水，都没有喝到当日新烧的水。

    面对罗宾的这句反问，贝拉不禁又有些低头无言以对。顿了下，才想到个理由辨解道：“我是这两天为您忙碌鞣制皮毛的事，所以忘了这个。以后我一定会注意，无论您在不在，每天都换新烧的水。”

    罗宾闻言没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转问道：“小猪们的皮，缝制的怎么样了？”

    “这个，才把它们的皮处理好，还没真正开始呢！”贝拉闻言，又是有些没底气地低头说道。

    罗宾点了下头，道：“没完那就带上吧，等到了王宫后，再接着做。至于剩下的皮毛，就全都丢下不要了。”

    贝拉闻言吸了口气，抬头正视着罗宾问道：“您还没有回答我，是不是不打算兑现承诺了？”

    “你的表现完全没有让我满意，我凭什么要兑现？”罗宾直接反问，“我最开始吩咐让你做的事，你都还没有正式开始。其他方面的表现，也是都差强人意。”

    “而且我最开始不是说过吗？那些都只是一部分，并不是所有的事。我后面想到什么，会再告诉你的。眼下只不过是带你换个地方，你为什么就认为我不会兑现承诺？”

    “您忽然换地方，让我心里有些没底。我本来还以为，我的服务在这里就能够全部结束了？而且您开始时不是也说过吗，并不会在这里长住，也不会带着我赶路。”贝拉闻言，为自己据理力争地说道。

    罗宾点了下头，又端起水杯把剩下的杯中水喝完，说道：“我刚开始是这么说过，但眼下情况有变，我必须要赶回王宫去。当然，如果你不想跟着，我也不勉强，你可以留下。但我也不会现在放了你，因为你的服务与表现，还远远没有让我满意。所以，如果你坚持要留下的话，那我就只能留你在这里自生自灭了。”

    “这不公平，什么都是由你说了算，你怎么说都有理，我根本没有任何权利。”贝拉闻言，忍不住大声说道。

    罗宾闻言，不禁摇头笑笑，最后转为冷笑地道：“恭喜你，终于正确认识到了自己的位置。你本来就是阶下囚，有什么权利，又有什么资格跟我在这里谈权利？你现在的生死，完全掌握在我手里，我让你活着你才能活着，不想让你活着，立即就能杀死你。”

    说罢一顿，接道：“那么，现在，做一个选择吧？是选择生，还是选择死？”

    贝拉听罢，愤懑地紧握着双拳，指甲都刺到了肉里，很想立即扑过去直接咬死面前这个混蛋。但却很清楚，自己这么做就是完全找死了。别说罗宾的实力也不差，她的偷袭根本很难成功，另外还有个大灰狼在旁边盯着。至少目前，这只大灰狼也是对罗宾忠心耿耿。不管是因为什么造成的，大灰狼都不敢对罗宾反水，一定会帮罗宾的。

    所以，她绝对很难得逞。而且就算真有可能做到，杀了罗宾后，她恐怕也很难脱困。因此，尽管心中十分屈辱与气愤，但她还是只能低下头强忍着。

    好不容易忍过去后，她平静下自己的心情，又认真思忖一番后，抬头向罗宾道：“我想活着。”

第九十三章 三年之约 砍断锁链

    “很好。”罗宾点点头，看着贝拉说道：“既然你想活着，那我也愿意给你一个公平的机会。只要你答应为我效力三年，我到时就可以放你离开，还你自由。”

    说实话，对于大灰狼杰克与吸血女仆贝拉，在这两者间，罗宾还是更看重贝拉一些。因为大灰狼毕竟是头狼，就算能力不弱，但在人类的世界中，不能够化为人形，办起事来还是多有不便。

    而吸血鬼虽然也受限于白天不能出来行动，使用上很受限制，但夜晚却可以尽情使用。再加上吸血鬼还懂得催眠术，而贝拉本身又是名漂亮的女性，外形上也很有伪装性与欺骗性，当作间谍使用，去打探情报与刺杀敌方主要人员，实在是再好不过。吸血鬼只要不主动暴露自己的身份，一般的人类很难只通过外形判断出他们并不是人类。

    正因为更加看重贝拉的能力与作用，所以罗宾才这般故意逼迫，要她答应为自己效力。

    至于只效力三年时间，罗宾觉着对他来说，已经足够了。他只是前期很缺人手，三年的时间，足够他培养出来很多能力不错，又忠心的属下了。而且三年时间，也是他自己心里为帮助爱丽丝坐稳王位所定下的一个时间。认为三年的时间，自己应该能办到。

    另外，他说三年，也是为了诱使贝拉能够痛快答应。对于吸血鬼这种长生不死的种族来说，三年时间，其实很短。在他们的概念里，对时间的看法跟人类完全不一样。三年对他们来说，说不定转眼就过。

    其实三年的时间，对人类来说，也并不算很长。只是效力三年时间，就能够获得自由，对人类来说都很有诱惑力，更别说是长生的吸血鬼了。

    “三年，确实不算长。”贝拉闻言，果然显得很心动。但她稍微犹豫了下，还是并没有立即答应，而是向罗宾道：“但你之前可不是这么说的。”

    “之前是之前，现在是现在。现在情况有变，我需要你为我效力，帮我办事。”罗宾站起身，有些不耐烦地道：“把我之前说过的那些都忘了，现在才是新的条件。你到底答不答应，马上回答，我没时间在这里跟你多耗。答应就跟我一起走，不答应我就留你这里自生自灭，很简单。”

    “好吧，我答应你。”贝拉闻言，无奈一叹，但随后又转而道：“但我又怎么能确保，你这回是真的说到做到，说话算数，万一到了三年后你又反悔怎么办？而且，你要我为你办事，应该不是一直把我拴在你身边吧？又怎么确保，我不会在外出的时候跑了？”

    罗宾闻言，点头道：“问得好，这也正是我想问你的，你应该有什么好办法吧？我曾听人说过，吸血鬼好像也懂得一些独特的魔法，其中应该有能够维护我们双方誓言，保证我们互相都能说到做到的。”

    在前任王子的记忆中，确实有曾听人说起过，吸血鬼也能够掌握一些独特的魔法。就像吸血鬼的催眠术，其实也可以称之为魔法。因为吸血鬼的催眠能力，远超普通人类。如果是对没有任何能力的普通人使用，几乎瞬间就能催眠这个人类，让其听从吸血鬼的命令。

    吸血鬼以血液为生，所以吸血鬼们所掌握的魔法，被称之为血魔法，其中很多魔法也都是与血液有关的。只是究竟有些什么，具体都有什么能力，前任王子从没亲眼见过，也就不知道了。

    但这世界的魔法中，有不少都是与契约相关的。甚至关于魔法的来源，其中一种，就有说是最初有人类跟邪恶的魔鬼订立了契约，所以才能运用施展魔鬼的能力。因为源于魔鬼，所以这种能力才被世人称之为魔法。

    契约、誓言等等，都可以统称为一类，是用于约束彼此双方来完成互相之间的承诺。但有些是空泛的，完全口说无凭，很难真正具有约束力。契约魔法，就是把这种约束力加上了一个强制性。如果有哪一方不守约，不完成，就会遭受到严厉的伤害与惩罚。

    既然魔法的大类中，有许多都是跟契约有关的，所以罗宾才大胆猜测，吸血鬼们的血魔法中，应该也有类似的，可以用于维护，约束双方完成彼此的誓言。加上这么一个强制性的保护后，也可以让双方都放心。至少在契约期间，能够做到彼此互相信任。

    其实在罗宾所学的道法体系中，也有不少类似的法术。但是罗宾限于目前的能力，却是还没有办法做到。就算他能在龙神殿里查出来再多，但他目前还没能修炼出法力，也就没办法施展。所以，他目前来说，是做不到的。

    至于像大灰狼那样，靠毒药去强行控制吸血女仆贝拉，那也不现实。因为吸血鬼是能够免疫许多毒药的，从某方面来说，吸血鬼更像是一具死尸。跟大灰狼这种**，是大有区别的。许多药物，根本就对吸血鬼不起任何作用。所以，就算他现在真能成功制作出“七日断肠散”，也无法靠这种简单的毒药去控制贝拉。

    当然，也不是所有药物都对吸血鬼无用，罗宾如果认真仔细研究的话，应该能够研究出来。但这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而他现在，却恰恰没有这个时间。

    其实时间充足的话，他完全可以等到自己修炼出法力，直接施展针对性的法术，更没必要去研究什么药物了。可惜，他实在没这时间。

    “听说？”吸血女仆贝拉闻言，歪头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罗宾，摇头笑道：“你可真是奇怪，只凭听说的东西，没有确保约束我们彼此双方守约的办法，就来跟我谈这事？”

    “一人计短，二人计长。我相信你为了让自己获得真正的自由，会努力想到一个好办法的。”罗宾说罢稍顿，接道：“另外，我也并不是完全没办法。只是这个办法，我并没有太大的把握。”

    “那你不妨先说来听听，是什么办法？”贝拉闻言，好奇问道。

    “好。”罗宾话音一落，忽然“呛”地一声拔出腰间的佩剑，然后寒光一闪，挥剑一斩，“铮”地一声脆响，直接把吸血女仆贝拉颈后的银制锁链给一剑砍断了。

第九十四章 与吸血鬼的决斗

    无论大灰狼杰克还是吸血女仆贝拉本人，都完全没料到罗宾的这个举动，竟会忽然拔剑砍断了贝拉脖子上的锁链。以至于太过出乎意料之下，连贝拉本人也一时愣在了那里，完全不敢相信，一时也忘了该做何反应。

    “主人！”愣了片刻后，大灰狼立即惊叫一声，然后迅速窜到罗宾身前，呲着牙齿向贝拉露出凶狠的表情，摆出了随时准备进攻的戒备姿态。

    大灰狼的这个反应，也立即刺激得贝拉迅速回过神儿来。回过神儿后，她也立即摆出戒备姿态地向后退开两步，然后不解地看着罗宾，带些讽刺地道：“这就是你的办法吗？打算立即释放我，然后希望靠我的感激来回报你，答应为你效力三年？”

    “当然不是，我没这么天真。”罗宾笑了下，随手将手里的剑丢到旁边桌上，然后抬起另一只手里握着的木枪，指向贝拉道：“我这么做，是为了证明，不靠这根锁链，我也能够制伏你。所以，你别想着逃跑。无论你怎么跑，跑到哪里，都逃不出我的手掌心。只要我想，随时都能够追赶上，并杀了你。”

    他手里的这根木枪，是在回来的路上，一边赶路一边顺手做的。因为他在路上时，就早有了这个打算，做这根木枪，也是有针对性的。

    吸血鬼的肉身防御力，远强过许多普通人，只要不是攻击到心脏位置或砍下头颅，基本不怕任何普通伤害。而金属武器，只要不是银制的，他们也完全不怕，被砍到也根本不当回事。反正他们的身体根本就没有痛觉，也不会有其他任何感觉，只有银和阳光才能伤到。

    但除了银和阳光之外，还有另一种武器也可以伤到吸血鬼，那就是尖利的木制武器。以尖木直刺吸血鬼的心脏，就可以完全杀死吸血鬼，所以罗宾特意在路上又临时制作了一把木枪。对于吸血鬼来说，完全木制的兵器反而比普通的金属兵器更具有伤害性。

    另外，也是他目前来说，更擅长枪法。所以弃剑用枪，对他是更好的选择，更有优势。

    小猪们的这座房子里，倒是也还有其他长枪、长矛等兵器，大部分都是长木杆上装一个金属尖头。只要折去金属头，同样也可以当作木枪使用。但因为小猪们根本用不着兵器，所以对这些兵器也懒得保养与存放，就是随便丢在屋子外面。长期风吹日晒雨淋下，最先受损坏的，当然是各种枪剑矛等兵器的木柄。金属无论再怎么说，都还是比木制品更有耐久度，更能抗得住自然风化。

    之前罗宾离开山谷，前往约克村时所随带的那把长枪，已经是他当时从里面挑到的保存最好的一把了。剩下的，基本都有不同程度的风化与腐坏。他担心回来后不能立即挑到一把好的并合用的，所以干脆就自己路上顺便自制了一把。反正他现在有剑在身，制作起来也更快与更方便。赶路之余就顺手做好了，完全都没耽搁赶路。

    他随手制作的这把，可能并不如那些经过长久打磨的木制枪杆，但至少没有任何风化与腐化，结实度与坚韧性先绝对可靠。另外是他自己亲手制作，自然也是为他量身打造，十分趁手合用。

    “是吗，你这么自信？”贝拉闻言，又是带有些嘲笑地反问。

    说话间，她活动了下自己的身体与四肢。直到这时，她才终于确认，自己确实是摆脱身后的那个银制锁链了，眼下自己就已经是自由的了，不再受任何束缚。

    当然，最好还是能解决眼前这个自大的人类。只要解决掉他，自己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对方就这么轻易放了她，她心里倒也确实是多少有些感激的。但相比于感激，她却更想获得真正的自由，摆脱任何人的胁迫。另外，她也很想品尝下这个人类的味道，想必一定非常可口，因为看起来就很美味。

    这般想着，她的目光立即带上了危险性，像盯着猎物似的盯着罗宾。双手展开，十指一张，立即“铮”地一声，像发出金属声鸣般，手指上的指甲立即忽然增长弹开。在灯光下，那尖利的指甲仿似也带着金属般的光泽。不用亲自尝试，就能够看出那有多锋利，想必一把就能把人的头骨插穿。

    与此同时，她漂亮的樱唇也大张开来，上嘴唇上也立即弹出两只尖利锋锐的牙齿，像动物的犬齿一般外露着，比别的牙齿也更尖更长。那正是吸血鬼平时用来吸血进食的专用牙齿，像是两个锋利的倒钩，一咬住猎物后就绝不放开。而且里面是中空的，可以迅速大量地吞吸血液。

    这对尖牙，平常可以隐藏收起来，需要用时，就会立即弹出。而这对吸血的尖牙，也是吸血鬼最典型的标志之一。只要看到有这对尖牙，就能够立即分辨出，这是只吸血鬼。

    “是不是，试过后就知道了？”罗宾目光坚定，并没有丝毫动摇与后悔，看着这只吸血鬼展露出了完全的攻击形态，他也没有丝毫害怕，举枪的手十分稳定，没动分毫。

    顿了下，他接着说道：“这是一场正式的决斗，我胜了，你就答应我的条件，献上你的忠诚，全心全力为我效力三年；你胜了，就能够获得真正的自由离开。你同意吗？”

    贝拉略作沉吟地想了片刻后，立即点头道：“好，我同意。”说罢，却又忽然话音一转地舔了舔嘴唇，邪媚地笑道：“不过我胜了的话，可不会轻易离开，不知道你做好准备了吗？”

    她虽然没明说，但话里的意思不言而喻。赢了的话，肯定是打算对罗宾下手的。

    罗宾闻言自信一笑，抬枪指向门口道：“我们出去打，外面更开阔，能够施展开。”

    他这话虽没直接回答，但意思也是不言而喻，绝不退缩。

    贝拉闻言，转头看了下门口，就立即“嗖”地一下，速度极快地一闪身迅速出去了。

    吸血鬼的绝快速度，看来倒真不是虚传。这种速度，罗宾感觉比自己眼下所能施展出的“鬼影百变”都还略快一线。真拼速度，好像自己确实没有什么优势。

    在寻常的一些战士面前，他的轻功速度是绝对优势。但在吸血鬼的面前，这就称不上是优势了。

第九十五章 贝拉的犹豫

    真正见识到吸血鬼的绝快速度后，罗宾确实是不由十分吃惊。对方的速度竟然还更胜目前的自己一筹，这一点他确实是没料到。看来真是耳闻不如眼见，以前只是听说，现在才是真正见识到。

    不过吃惊过后，他却也并没有多少害怕，很快就镇定了下来。他的优势，可绝不仅限于速度。而且对方的速度虽比自己要快，但也并没有快上太大，差出很大一截。所以，他还是有信心能跟得上的。速度不行，力量、招式等方面都可以弥补，他仍就有信心能够取胜。

    但有信心归有信心，他却也并没有完全十足的把握。这也正是他之前所说的，办法是有，但却没有太大的把握。使用这个办法，无疑是要冒些险的。而且就算他真胜了，以吸血鬼的狡诈，也未必会真的遵守他们事前的这个约定。

    不过不管如何，眼下已是箭在弦上。他放到放了，也不可能再绑回去，对方更不可能乖乖站着任他绑。所以这场决斗，他必须要打。无论如何，也打过后再说。就算他真有可能失败，但至少自保是有绝对信心的。最不济，就骑着大灰狼逃走。以大灰狼的速度，是能够逃脱的。虽然会有些灰溜溜，但总比被吸血鬼当了食物要强。真到生死关头，他可绝对顾不上什么面子了。

    这般想罢后，他立即深吸口气，抬步跟着走出了门外。他并没有在此时立即施展轻功，也展露自己的速度，稍微震慑下这只吸血鬼，而是打算暂时藏个拙，真打起来再给对方一个惊喜。

    他之前在暂时收伏这只吸血女仆时，并没有动用过武力。所以并没有在贝拉面前真正显露过自己的实力，对方就算能够推测出他的实力不弱，但具体到什么程度，肯定也是不清楚，只能够大致猜测。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现在他更多了解了对方一些，见识到了这只吸血鬼的真正速度，而对方却还对他一无所知。尤其在速度一项上，恐怕还自觉是大占优势。信息的不对等，就能够在这一点上让他占到优势，可以利用对方在这方面的大意。

    “主人！”在罗宾跨出门之前，大灰狼又叫了罗宾一句，还有些想劝阻的意思。

    在它看来，觉着罗宾完全没必要冒这种险。趁着这只吸血鬼还被绑在锁链上，他们完全可以肆无忌惮地对其进行折磨，逼迫她答应，根本没必要做这种冒险的举动。就像之前的三只小猪那样，他们也可以靠让这只吸血鬼挨饿，不给其血食来不断折磨她。只要有耐性，总能折磨得对方答应，逼迫对方发一个带有魔法约束的誓言。

    它的想法是不错，但它却不知道，罗宾现在恰恰最缺的就是时间。所以，就算它这个办法最终能够达到更好的效果，且不必罗宾冒险。但罗宾为了赶时间，还是会采取这个办法，以期尽快收伏这只吸血鬼后立即上路。

    如果要磨个十天半月，甚至更长，那等他到时赶回安达尔王宫，恐怕一切可能都凉了，那对他来说，才真的是得不偿失。

    为了尽快赶回安达尔王宫帮爱丽丝，罗宾是宁可放弃这只吸血女仆的。眼下所做的，不过是想尽可能一举两得，所以才特意抽出这个时间。磨刀不误砍柴功，如果他能真正收伏吸血女仆这个得力手下的话，那对他赶回去帮爱丽丝，是大有帮助的。但这也相对来说，磨刀的时间也不能够太长。不然磨得太长，那是绝地会耽误的。

    对于收伏吸血女仆贝拉，他心里也就给了自己这一晚的时间。以现在的时间来算，确切点儿的话，其实是半晚。过了这半晚，到天明没成功的话，他就会立即放弃，只带着大灰狼上路，尽快赶回去，可不会在这里浪费太多时间。

    对于此时大灰狼想要劝阻的话，罗宾完全没打算听，直接抬手就打断了。

    跟着跨出门外后，他于贝拉对面五、六步远外站定，然后向大灰狼道：“杰克，这是我跟贝拉之间的事，是一场公平的决斗。待会儿我们没分出胜负前，你千万别插手，在旁边做个见证就好。”

    大灰狼闻言，尽管心里还是颇为担心，但最后还是点头答应道：“我知道了。”

    说实话，它对罗宾这位主人还是很有信心的。因为那天晚上，它是真正见识过罗宾的厉害的，甚至亲身体验过。所以，就算吸血鬼的速度可能更快，但想必也不可能做到完全碾压，自己这位新主人的速度可也不慢多少。

    至于它此时的担心，与其说是担心罗宾，不如说它是更担心自己。因为罗宾的生死安危，也关系着它的生死安危。万一罗宾在决斗中不幸失败，甚至死了，那到时它肚子里那“七日断肠散”的解药找谁要去。它不知道自己吃的是假的，当然是当真的来看。

    眼下离第一个七日之期，可就没剩下多久了。在这过程中，罗宾可绝对不能出任何意外。不止这几天不行，之后也不行。它要绝对保证罗宾的安全，只有罗宾安全了，它也才能跟着安全。不然就算还能活几天，一过了七天后，可也就必死无疑，跟着要给罗宾陪葬了。

    “怎么样，现在还信心十足吗？”贝拉看着罗宾慢吞吞走出门外后，抬手互搓着自己尖利的指甲，发出刺耳的声音，挑衅威胁的意味十足。

    不过这么威胁了一句后，她却是又跟着话音一转地道：“我可以给你一个后悔的机会。不如你现在就立即让我离开，咱们两个各自相安无事。我不会找你麻烦，你也别来追后。过后，我还会记着你这份人情。以后如果还有缘能够碰到的话，我一定会找机会还你的。怎么样，我这个提意如何？”

    她虽然对自己的速度确实是有十足的自信，认为就算面对中阶战士，自己凭借这份速度，也可堪一战；但她心里却也清楚，罗宾的实力也绝对不弱。只任罗宾能够杀死三只小猪，并收伏了大灰狼。而且在那之前，肯定是面对了三只小猪和大灰狼的联手。

    所以，罗宾能够在这过程中战而胜之，并杀死三只小猪，就足哆看出他的实力之强了。因此，她此时仔细一想后，也并没有十足的信心能够战胜罗宾。毕竟，她可是三只小猪与大灰狼联手之下的手下败将。罗宾能胜过它们，似乎也应该能胜过自己，赢面还是比她大的。

第九十六章 话不投机 决斗开始

    眼下的这场决斗对双方来说，都是在冒险，都没有十足必胜的把握。如果以安全为第一考虑原则的话，那吸血女仆贝拉此时的这个提议确实不错，放弃决斗，双方都不必冒险。

    但如果只考虑安全的话，罗宾一开始根本就没必要放开她，砍断她的锁链。如果只考虑安全的话，他最早甚至根本没必要逃离安达尔王宫，反正只要不在乎小公主的欺压，以及忽略丑小鸭被抓，他在那里算是过得相当不错。好吃好喝，还经常有美女陪伴。

    但人生不可能一路坦途，总有起起伏伏，有高峰，也有低谷。再是寻常平淡的生活，也有可能遭遇危险。比如像他前世，出门上街，就有被车撞的可能。就算几率再低，也终究有这个可能。不是车撞，也可能会有其他意外发生。难道就为了安全考虑，完全不出门吗？

    生活，永远免不了冒险。他前世就经常冒险，就像一个人到野外徒步旅行，就有可能会遭遇各种危险。但他却偏偏喜欢，也喜欢冒险。生命从出生到死亡，本来就会遭遇不断的冒险。对于冒险，他从来不怕，反而勇于挑战。

    他不会轻易去涉险，但也绝不怕冒险。有些时候，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冒些险也是值得的，就像现在。

    “不如我也给你一个提议，你就乖乖答应我的条件，全心全力为我效力三年，这不也是相安无事，大家都不用冒险吗？”罗宾闻言，没有直接回答贝拉的问题，反而是笑着也提了一个自己的提议。

    但这个提议，明显贝拉绝不会接受。所以他这么说，也就代表了，对于贝拉的提议，他也是一样，不会接受。

    “好，既然你要找死，那我就成全你。”贝拉闻言，面色阴沉地道：“本来我还打算看在你这么轻易就放了我，而且之前也没怎么折磨我，并且是等于从小猪们手上救了我的份上，放你一条生路的。但现在，是你自己在找死，这可就怪不得我了。”

    “照你这么说，你应该对我心怀感激才是。”罗宾微微一笑，道：“那为何不干脆感恩图报，答应我的条件呢？”

    “因为，我早就不是容易被骗的小女孩儿了！”贝拉话音一落，立即双臂一振，双爪齐张地大吼了一声。这声吼叫，也更像是野兽的叫声，而多过于人类。

    “好吧，话不投机半句多。既然你认定我是在骗你，咱们谁也说不过谁，那就手底下见真章吧，让决斗来决定最终的结果。”罗宾闻言，也不打算再跟对方耗费口舌，反正谁也说服不了谁，说的再多，也纯属是浪费时间，直接开打便是。

    话音一落的同时，罗宾手中长枪立即往下一刺，刺到了地面上一块拳头大的石头底部。然后他再抬枪一挑，这块石头立即高高飞起。在石头飞向空中的同时，他接着向贝拉道：“这块石头砸落地面之时，就是我们决斗开始之时。”

    “好。”贝拉闻言，也没打算再多说无用的废话，简单答应一声后，便立即压肩低伏着身体，准备随时向罗宾发动攻击。

    她并没有选用任何武器，对吸血鬼来说，他们的尖牙与利爪就是最好的武器，也是他们最可靠的武器。他们爪子的坚硬与锋利逞度，比一些普通的金属兵器都要强，完全能够硬接硬架。再加上他们的本身防御力又远超人类身体，不怕任何普通攻击与伤害。还有着绝快的速度。所以，完全可以轻易近身，利用他们的爪牙进行攻击。

    有道是“一寸短，一寸险”，短兵器的攻击路数，往往更加狠辣凶险。正因为长度不够，所以才需要狠辣弥补，以便对攻击目标产生更大的伤害。

    就像罗宾前世曾学过一套匕首攻击的招数，确实是非常凶险，招招攻人要害，不是心脏就是脖子，或是头脸部位。一旦被近身了，轻易就能要人性命。

    此时贝拉十指上暴增弹出的尖利指甲，就堪比十把小匕首，但比普通的匕首更短，所以攻击路数肯定也更凶险。再加上这些完全长在她手上，与双手是一体，施展起来也会更加灵活多变。

    短兵器的优点很突出，但缺点也很明显，就是长度不够。如果不能近身的话，就很难攻击到敌人。再是招式狠辣，打不到够不着，也就根本没用。

    贝拉的“好”字尾音才落下不久，就听“砰”地一声，那块被罗宾挑起的石头落地了。

    罗宾挑时用了些巧力，这块石头落下时，刚好落在两人的中间。所以两人不止听见，也同时都看得清清楚楚。

    在石头落地的一瞬间，贝拉便立即身影一闪，向罗宾迅速扑了过来。速度之快，让她的身影完全模糊成了一团影子。

    以普通人的目力，对这种绝快的速度，是很难轻易看清的。但罗宾却不是普通人，他的五感功能要远强于普通人，再加上本身修炼的轻功也擅长于速度。所以对这只吸血鬼的动作，却是看的清清楚楚。

    在石头落地的一瞬间，他并没有同时扑出，而是立即抬枪出招。因为他很清楚，对方绝对会立即向他主动攻击，所以他根本用不着再动，只需要以逸待劳即可。

    事实证明，他是对的，贝拉果然这样做了。

    他能够有此判断，一是以这只吸血鬼的性子，很难不主动攻击；二来也是对方的“兵器”长度所限，只能够采取主动进攻，必须近身才能够攻击到他。否则的话，只能在远处空挥爪了，但那有什么用。

    对方要想攻击，必须近身。要近身，自然也就会主动进攻。何况对方此时对她的速度仍抱有十足的信心与底气，自然是要仗着速度迅速突近到他身前，想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可惜，这只吸血鬼的算盘打错了，而且大错特错。

    她的速度确实够快，但罗宾的反应却也一点儿都不慢。当她扑近到罗宾身前时，迎接她的是漫天枪影与枪头。

第九十七章 吃惊不已 大占上风

    罗宾手中长枪一抖，便是漫天枪影洒出，扑天盖地般地往贝拉迎面罩去。

    贝拉若还保持继续前扑，只会是自己送上去找死。

    她在这之前，确实没亲眼见过罗宾的出手。对罗宾的实力判断，只能依靠三只小猪的标准与猜测。直到这一刻亲自面对后，她方才知道，自己之前对这个人的判断竟然还是太低了。

    眼下罗宾一出手，她才知道对方有多强。果然不愧是能抗住三只小猪与大灰狼的联手，并且还能够打败大灰狼，又独力杀死三只小猪。这个人类的实力，就算还没有进入中阶，恐怕也与中阶不远，非常无限接近了。

    这世上的大部分战士，都是用剑做为自己的常用兵器与主兵器。用其他兵器的通常很少，但也绝不是没用。比如像用枪的高手，贝拉在她之前悠久的岁月里，也有见过。

    但在她见识过的所有用枪高手中，都绝没有一人能用出罗宾这样的枪法。唯一接近与相似的，也就是她见识过的一名精灵枪法高手了。

    这世上大部分战士的武艺，都是直来直去，以硬碰硬，少有耍什么花招与虚活的。不止剑法上如此，连带影响的其他兵器用法，也多是如此。

    只有精灵的武艺，才更偏向华丽一些。招式以敏捷轻灵为主，很少有硬碰硬。

    眼下这个人类的武艺风格，就非常偏向于精灵，甚至比某精灵的武艺还要更华丽。招数的变化之繁复，连她都有些看不清。只能见到对方长枪一抖，便把一杆寻常的木枪，抖出了一朵朵的枪花。既漂亮华丽，又充满着可怖的杀机。

    对此大吃一惊的同时，贝拉自然是立即收步转向，转为从另一个方向突进。

    但她才一转向，罗宾也是同时跟着转向，尤其对方并不需要移动，只是原地转身，似乎还比她更快一线。所以当她换了一个方向扑上去后，迎接她的仍是漫天的枪影与枪头，等着她扑上去找死。

    贝拉见状，不甘地怒吼一声，又立即再换方向，同时再加力把自己的速度施展到极致，更快一些。

    但可惜，无论她怎么快，又怎么转换进攻扑击的方向，对方总能立即跟上，动作与速度半点也不慢。

    连试几次后，她也终于发现，原来这个人类的速度竟也是一点儿都不慢。虽然对方是有着以逸待劳，不需要大距离移动的优势，只需要跟着她扑击的方位原地转身即可；但在这过程中能够完全不慢的跟上她的速度，也足见对方在速度与敏捷方面是半点都不慢的。就算有差距，也肯定差不了她多少。

    发现到这一点后，她不由感觉被骗了。原来这小子刚才步行出门，显得有些推推拉拉慢吞吞，是故意跟她装的。就是要伪装成他不擅于速度，好让她在这方面大意的。果然她被骗到了，完全没料到对方竟然也有这么快的速度。

    另外，再加上对方的兵器够长，覆盖的范围更大更广。所以手部也不需要什么太大动作，只需要小范围移动，就能够带动枪尖抖动地覆盖出一片不小的攻击面击。

    对比下来，简直是处处占了优势与先机。

    尤其对方手里这杆枪，还是完全纯粹的木枪，而不是金属兵刃，这也就让她对此颇为忌惮。

    如果罗宾眼下手里拿的是一把普通的金属兵刃的话，她就可以完全不惧。就算对方的攻击再厉害，长枪挥洒开后覆盖的范围再广，她顶多就是直接硬上，拼着受伤也要近身。反正普通兵器的攻击与伤害，对她来说根本不算事，连疼都感觉不到疼。拼受被扎上一枪，就能够迅速接近对方。

    但现在，她却不敢。因为对方手里这杆是纯粹的木枪，被直接刺中心脏后，是能够完全要她命的。就算不是直接刺中心脏，刺到别的部位，也同样会造成很大伤害。所以，面对这杆木枪的攻击，她实在是不敢轻易以身试险，也就无法用这种以伤换伤的招式来近身了。

    连试了十来次，都完全近不了罗宾的身后，她直感觉对方好像是个浑身长满刺的大刺猬，根本就无处下口。

    而她此时没有兵器，只凭手上的利爪，无法近身，就根本无法对罗宾发动有效攻击。反而罗宾在阻止她近身之余，还能够不断向她发动攻击，逼迫的她几次手忙脚乱地躲避，弄得有些狼狈。

    两人的速度都是极快，夜空之下，只能见到两团影子不断地迅速移动与交锋。

    只是短短几个呼吸间，两人就已经拼斗了数十招。不过这数十招中，吸血女仆贝拉除了不断的转换方式扑击外，就是徒劳地空挥着手中的利爪，根本就近不了罗宾身前半步。就算有时能够勉强突进，罗宾也只需要稍微后撤，就能再立即拉开与她的距离。有时甚至不需要后撤，而是施展攻击突前，逼迫的她后撤，自然也就同样拉开了距离。

    贝拉越打不由越心惊，渐渐招法与攻击更乱；罗宾则是越打越镇静，渐渐更加得心应手。因为真正交上手，适应了对方的攻击速度与节奏之后，他就清楚自己能够应付得下来，自然也就心安了。

    而只要速度上对方吃不下他，其余方面他自然更是不惧。

    打斗的过中，他们也偶有交手硬拼了两招。通过这直接碰撞的力量判断，他推断出这只吸血鬼的力量，最多也就是初阶战士满级的水平，也即有一千多磅。

    而他现在的所增长的力量，加上内力已是完全超过，甚至超出了一倍有余，所以这方面自然也是不惧。

    力量、速度都不怕，他自然也更是吃定了这只吸血鬼。

    速度上他可以稍占弱，但也能够凭借招式与对策来弥补，完全跟得上，并不会被对方超越许多。至于力量上，则就是他完全强过对方了，以硬碰硬他更是半点也不怕，反而乐见其成。

    至于损式上的变化以及精妙程度，他更是完全碾压。这只吸血鬼双爪的攻击招法，对他来说，简直像是小学程度。有时候根本就完全没有章法，只是凭借着速度优势来扑击而已。基本就是直来直去，少有的几个变化，也是简单异常，让罗宾不禁看得直摇头。

第九十八章 罗宾胜利

    空有利器，却不懂施展，在罗宾看来，吸血女仆贝拉简直是等于浪费了这双利爪。

    事实上，不止这双利爪，就算对方最擅长的速度，实际上也有许多浪费的地方。因为对方对于速度的施展，跟其进攻的招式一样，基本上也都是直来直去，少有转折变化，更谈不上有什么精妙的身法发挥。有时速度太快，被罗宾躲开的话，还根本收不住，直接就冲了过去。冲过去之后，又再绕回来。

    简单来说，对方的速度就纯粹是速度，既没有轻功的轻身之妙，更没有身法的变化之精。

    不像罗宾眼下，身法变化，灵活多变，转折自如，有时连续几个变化，都完全不带重样。华夏武学体系里的轻功，有时候并不仅仅是轻功，而是涵盖了身法与步法之类。纯粹的轻功是在于速度，又或能跃起的高度，而身法与步法则并不完全在于速度，更在于灵活多变，能够以此躲避敌人的攻击，或以灵巧的身法变化迷惑敌人。

    这些方面，有时简直能玩儿出花来。就像罗宾现在所学的这套“鬼影百变”轻功，练到高深处，是真能以绝快的身法变化出几个身己的影子，用以迷惑敌人的。越是修炼的高深，分出来的影子越是逼真，让人真假难辨。

    但吸血鬼的速度，就只是速度，快是够快，却缺少更加灵巧与精妙的变化。

    若是对上普通的战士，贝拉仗着这种绝快的速度，往往完全能够吊打，轻易就能解决对手。而这也是基本上所有吸血鬼的常态，仗着绝快的速度，往往就能在与人类战士的交手中轻易取胜，所以也根本用不着什么更灵巧的变化。直来直去，就完全够了，既简单，也干脆。

    可眼下碰上罗宾，贝拉的这种速度尽管还是很快，甚至比罗宾目前的轻功速度都要稍快一些。可缺少更加灵巧的变化，在他眼里，就处处是破绽了。

    所以在适应了对方的打斗风格与攻击节奏后，他就很快从一开始的防守中带反攻，转为了全面进攻。此时已经不是贝拉在进攻了，而是他在发动进攻，贝拉只能被迫与不甘地转为了防守。

    他出招越来越快，招式也施展的越加顺手，很快就把对方完全带在了自己的攻击节奏中，将这只吸血鬼笼罩在他的枪影下。

    对方的速度是够快，但眼下却已很难逃出他的枪影攻击范围。再加上他的速度本来也就不慢多少，而且身法变化更加灵活精妙。所以就算这只吸血鬼能暂时逃脱一些，他也会很快追上，重新将其圈进自己的攻击圈内。

    很快这只吸血鬼便开始左支右绌起来，手上的招法越来越乱。越打越慌越心惊，而越慌也不由变得越乱。

    她此时已是完全没有还想获取胜利的想法了，现在还谈想赢，简直是非常可笑。之前他还觉着对方是大言不惭，认为对方就这么轻易放了自己，选择跟自己决斗来决定谁听谁的，完全是自大的表现。但现在她才知道，自己之前的表现是多么可笑。

    她眼下已经完全没有别的想法了，只想要逃离对方的攻击，然后迅速转身不顾一切地逃走。但可惜，她现在连想逃也逃不了了，因为根本就无法摆脱对方的攻击，只能不断地艰难支撑，勉强应付。

    吸血鬼无论在力量、速度，还是耐力等方面，都远超普通人类。可就算再是超过，再是比普通人强，也有其极限。尤其他们绝快的速度，也往往需要更大的消耗来支撑。

    所以打到这时，贝拉其实也消耗不小，速度已经比刚开始的巅峰状态下降了一些。这点儿下降，在普通人眼里看来可能不算什么，根本就分辨不出来。就算贝拉这时的速度比刚开始下降了一些，但在普通人眼里看来，仍就是快得模糊成了一团影子，还是看不清。

    但在罗宾眼里看来，却已能明显地判断出，对方的速度已经比刚开始慢了一些。

    发现这一点后，他自然更是信心大涨。眼下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基本胜负已定。他已经完全占据了上风，贝拉的落败，只不过是早晚的事。

    但尽管如此，他还是并没有大意，手中的攻势越来越紧，免得有可能是这只吸血鬼耍诈。

    他既然可以在一开始欺骗对方，故意表现得好像不擅长速度。那么对方也可以同样在这时欺骗他，装作速度下降故意不支的样子，引他大意上当，来借机反胜。

    两人实战交手打斗中，有时凭借的不仅是自身的武艺，还同样有头脑与策略的比拼。

    招式中的虚招、花招，往往就是骗术，隐藏起自己真正的后手，骗人上当。所以交手打斗，如何制定相对应的策略也很重要。天时、地利、人和、兵器、环境等等，要利用一切能够利用的条件，获取最终的胜利。

    真正的高手，智慧、策略等都一样不缺。

    就像罗宾前世看过的那些武侠小说中，为何能够开宗立派的那种真正宗师高手，都是学究天人，精通各种学问与学术。因为能成为这种真正的高手，不仅需要武功，也同样需要智慧。练武可不是只需要一身肌肉，同样还需要一个好脑子，因为许多武功很讲究悟性，往往聪明人学起来更有优势。

    一味苦练死练，不是练不成高手。但这种高手，最终也难免死板，高手是高手，却只会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很难真正做到开宗立派，成为一代宗师。能够别开杼机，开创下一个宗门的，肯定都有自己的独到之处。也肯定会为了创立新的东西，而打破陈规，这便是不破不立，破而后立。

    眼下这只吸血鬼的武艺，就显得很落后与守旧，直来直去，不懂得变通。而罗宾则能做到随时变化，随机应变，绝不墨守成法。

    临机应变，随机百变。

    木的特性，虽有条达通畅之意，但许多树木的生长，往往会因为环境而发生不同的变化。为了自己的生长，也可以变得弯曲盘旋。而树木的根系，往往就更是盘根错节，复杂异常。

    大五行兵诀中的这套枪法精髓之处就是在此，取树木的生长变化与盘根错节为意。变化繁复，招法绵密。有曲有折，更是曲直如意，能够根据敌人的变化而随时临机应变。

    无论敌人施展什么武功，使用什么兵器，总能找到应对之法，陷入这套枪法的盘根错节之中。

    又过了数十招后，忽然“砰”地一声，罗宾一个招堂腿将贝拉贴地扫倒，然后长枪立即顺势下刺跟上，直接紧紧抵在其胸口心脏位置，将其压迫在地面不敢动弹。

    “我赢了！”罗宾长舒一口气后，看着脚下的吸血女仆贝拉微微一笑说道。

    此时的吸血女仆贝拉已是非常狼狈，身上的衣服差不多有一半都被罗宾的长枪或刺破或划破，破烂了许多，显得衣不蔽体，露出了许多雪白的肌肤。另外，身体上也免不了有些或深或浅的伤痕。

    只不过吸血鬼身上的伤虽然也会见血，并且同样是鲜红的血液，但血液却显得很浓稠，基本不会流溢下来，更不会像人类一般喷溅出来。就算再是大动脉血管受伤，也不会喷射，最多只是止不住血的话会缓缓流溢出来。但一般伤口不深的话，就只是见血，而根本不会有血流出来，浓稠的还完全缩在里面。

    反观罗宾，则身上一点儿伤痕都没有，就连衣服都没几处破损。因为之前贝拉对他的攻击，一次都没能成功欺进到他身边。就算离得最近的一次，也是在一臂之外，根本让她够不着。

    既然连近身都不可能，自然也就不可能对罗宾造成任何伤害。这也是她的“兵器”太短吃的亏，不然长点儿的话，还有可能伤到罗宾。

    “恭喜主人，贺喜主人，您赢了！”此时大灰狼见到罗宾获胜后，立即高兴地为罗宾大声祝贺，“我早就知道，您一定会赢的，这只吸血鬼肯定不是您的对手。”

    说罢，又立即向贝拉道：“贝拉，你还不赶快乖乖认输，接受我们伟大主人的条件？他开的这个条件已经很宽松了，你别不知足。只是三年而已，对你们吸血鬼来说算什么，一晃眼就过去了。”

    贝拉闻言之下，却是并没理会大灰狼的话，而是直瞪瞪地看着罗宾，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你的速度也能做到这么快？”

    她此时还是败得很不甘与不服，所以并没有立即认输，而是想问出原因，为自己的失败找一个合理的理由与解释。她绝不认为，一个普通的人类就能做到像罗宾这样，这完全不可能。

    “我为什么就不能做到这么快？难道只有你可以，我就不行？”罗宾没直接回答，而是反问道。

    “当然不行。因为我是吸血鬼，你只是人类，人类不可能有这么快。就算有，也绝不是你现在这种实力能做到。除非你已经是中阶满级的战士了，但你明显不是，最多也就是初阶满级，或者更强一点。”贝拉闻言，颇为理所当然地道。

    罗宾闻言，摇头笑笑，道：“人类当然可以，通过自我修行，人类可以变得比巨龙更有力量，当然也可以比吸血鬼更快。你也不要认为，只有你们吸血鬼擅长速度。”

    “确实有人类能做到比巨龙更有力量，但那也至少是高阶战士才有可能，你有达到高阶吗？在你这个阶位，不可能做到像你刚才那么快。除非，你不是一个纯种的人类。”贝拉说罢一顿，又立即接道：“确实不是只有吸血鬼擅长速度，精灵们的速度也同样很快。而且，精灵们不止速度很快，精灵们的武艺也通常都很华丽，会有许多复杂的变化，就像你刚才的武艺一样。所以，我怀疑你是一个半精灵。”

    “是吗？”罗宾笑笑，特意向她晃了晃自己的双耳，道：“那你看我的耳朵尖吗？”

    精灵的耳朵就是尖的，据说精灵与人类所生下的半精灵，耳朵也是尖的。虽然不像精灵那么尖，却也能够明显看出一些，带有显著的精灵特征。不过随着后代不断混血，冲淡精灵血脉的话，那只从外表特征，就很难看得出来了。

    这也就是为何说阿金斯家族的祖上有精灵血统一直只是传说，因为既没有具体的文字记载可以证明，也没有他们后人的身体特征可以证明。只不过阿金斯家族的战士一向擅长箭法，都精通箭技，这算是一项间接证明。但人类通过努力练习，也同样可以获得高明的箭法，未必一定是有精灵血统才可以做到。

    “就算你不是纯粹的半精灵，也肯定有精灵血脉。”贝拉仔细看过之后，还是这般很肯定地说道。

    可能只是她不甘心于自己落败于一个普通人类之手，所以才有些宁愿相信罗宾拥有精灵血脉，把对方弄得不普通，这些她败在对方手上，也就没有什么好太过丢脸的了。

    只是她这般胡乱猜测地意会，却是也有些歪打正着。因为阿金斯家族的祖上，据说是真的有精灵血统。但这也是有些因为罗宾本身的武功，确实是跟精灵的战斗风格有些相像，所以才造成了她的这种误会。

    罗宾闻言之下，略想了片刻后，忽然点头一笑地道：“好吧，还真让你说对，我们家族的祖上，确实是有精灵血统。只不过，这一直是个传说，并没有直接的证明。”

    他有些猜到了这只吸血鬼的心理，所以如果对方这么认为，能够更甘心地认略胜一筹的话，那么他就只好借借精灵的光了。这么做，真的更能达到他的目的的话，他也一点儿都不介意。

    贝拉闻言，不禁长舒一口气，然后说道：“好吧，我愿意认输，也确实是我技不如人。”

第九十八章 转守为攻 罗宾获胜

    空有利器，却不懂施展，在罗宾看来，吸血女仆贝拉简直是等于浪费了这双利爪。

    事实上，不止这双利爪，就算对方最擅长的速度，实际上也有许多浪费的地方。因为对方对于速度的施展，跟其进攻的招式一样，基本上也都是直来直去，少有转折变化，更谈不上有什么精妙的身法发挥。有时速度太快，被罗宾躲开的话，还根本收不住，直接就冲了过去。冲过去之后，又要再绕回来。

    简单来说，对方的速度就纯粹是速度，既没有轻功的轻身之妙，更没有身法的变化之精。

    不像罗宾眼下，身法变化，灵活多变，转折自如，有时连续几个变化，都完全不带重样。华夏武学体系里的轻功，有时候并不仅仅是轻功，而是涵盖了身法与步法之类。纯粹的轻功是在于速度，又或能跃起的高度，而身法与步法则并不完全在于速度，更在于灵活多变，能够以此躲避敌人的攻击，或以灵巧的身法变化迷惑敌人。

    这些方面，有时简直能玩儿出花来。就像罗宾现在所学的这套“鬼影百变”轻功，练到高深处，是真能以绝快的身法变化出几个自己的影子，用以迷惑敌人的。越是修炼的高深，分出来的影子越是逼真，让人真假难辨。

    但吸血鬼的速度，就只是速度，快是够快，却缺少更加灵巧与精妙的变化。

    若是对上普通的战士，贝拉仗着这种绝快的速度，往往完全能够吊打，轻易就能解决对手。而这也是基本上所有吸血鬼的常态，仗着绝快的速度，往往就能在与人类战士的交手中轻易取胜，所以也根本用不着什么更灵巧的变化。直来直去，就完全够了，既简单，也干脆。

    可眼下碰上罗宾，贝拉的这种速度尽管还是很快，甚至比罗宾目前的轻功速度都要稍快一些。可缺少更加灵巧的变化，在他眼里，就处处是破绽了。

    所以在适应了对方的打斗风格与攻击节奏后，他就很快从一开始的防守中带反攻，转为了全面进攻。此时已经不是贝拉在进攻了，而是他在发动进攻，贝拉只能被迫与不甘地转为了防守。

    他出招越来越快，招式也施展的越加顺手，很快就把对方完全带在了自己的攻击节奏中，将这只吸血鬼笼罩在他的枪影下。

    对方的速度是够快，但眼下却已很难逃出他的枪影攻击范围。再加上他的速度本来也就不慢多少，而且身法变化更加灵活精妙。所以就算这只吸血鬼能暂时逃脱一些，他也会很快追上，重新将其圈进自己的攻击圈内。

    很快这只吸血鬼便开始左支右绌起来，手上的招法越来越乱。越打越慌越心惊，而越慌也不由变得越乱。

    她此时已是完全没有还想获取胜利的想法了，现在还谈想赢，简直是非常可笑。之前他还觉着对方是大言不惭，认为对方就这么轻易放了自己，选择跟自己决斗来决定谁听谁的，完全是自大的表现。但现在她才知道，自己之前的表现是多么可笑。

    她眼下已经完全没有别的想法了，只想要逃离对方的攻击，然后迅速转身不顾一切地逃走。但可惜，她现在连想逃也逃不了了，因为根本就无法摆脱对方的攻击，只能不断地艰难支撑，勉强应付。

    吸血鬼无论在力量、速度，还是耐力等方面，都远超普通人类。可就算再是超过，再是比普通人强，也有其极限。尤其他们绝快的速度，也往往需要更大的消耗来支撑。

    所以打到这时，贝拉其实也消耗不小，速度已经比刚开始的巅峰状态下降了一些。这点儿下降，在普通人眼里看来可能不算什么，根本就分辨不出来。就算贝拉这时的速度比刚开始下降了一些，但在普通人眼里看来，仍就是快得模糊成了一团影子，还是看不清。

    但在罗宾眼里看来，却已能明显地判断出，对方的速度已经比刚开始慢了一些。

    发现这一点后，他自然更是信心大涨。眼下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基本胜负已定。他已经完全占据了上风，贝拉的落败，只不过是早晚的事。

    但尽管如此，他还是并没有大意，手中的攻势越来越紧，免得有可能是这只吸血鬼耍诈。

    他既然可以在一开始欺骗对方，故意表现得好像不擅长速度。那么对方也可以同样在这时欺骗他，装作速度下降故意不支的样子，引他大意上当，来借机反胜。

    实战交手打斗中，有时凭借的不仅是自身的武艺，还同样有头脑与策略的比拼。

    招式中的虚招、花招，往往就是骗术，隐藏起自己真正的后手，骗人上当。所以交手打斗，如何制定相对应的策略也很重要。天时、地利、人和、兵器、环境等等，要利用一切能够利用的条件，来获取最终的胜利。

    真正的高手，智慧、策略等都一样不缺。

    就像罗宾前世看过的那些武侠小说中，为何能够开宗立派的那种真正宗师高手，都是学究天人，精通各种学问与学术。因为能成为这种真正的高手，不仅需要武功，也同样需要智慧。练武可不是只需要一身肌肉，同样还需要一个好脑子，因为许多武功很讲究悟性，往往聪明人学起来更有优势。

    一味苦练死练，不是练不成高手。但这种高手，最终也难免死板，高手是高手，却只会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很难真正做到开宗立派，成为一代宗师。能够别开杼机，开创下一个宗门的，肯定都有自己的独到之处。也肯定会为了创立新的东西，而打破陈规，这便是不破不立，破而后立。

    眼下这只吸血鬼的武艺，就显得很落后与守旧，直来直去，不懂得变通。而罗宾则能做到随时变化，随机应变，绝不墨守成法。

    临机应变，随机百变。

    木的特性，虽有条达通畅之意，但许多树木的生长，往往会因为环境而发生不同的变化。为了自己的生长，也可以变得弯曲盘旋。而树木的根系，往往就更是盘根错节，复杂异常。

    大五行兵诀中的这套枪法精髓之处就是在此，取树木的生长变化与盘根错节为意。变化繁复，招法绵密。有曲有折，更是曲直如意，能够根据敌人的变化而随时临机应变。

    无论敌人施展什么武功，使用什么兵器，总能找到应对之法，陷入这套枪法的盘根错节之中。

    又过了数十招后，忽然“砰”地一声，罗宾一个招堂腿将贝拉贴地扫倒，然后长枪立即顺势下刺跟上，直接紧紧抵在其胸口心脏位置，将其压迫在地面不敢动弹。

    “我赢了！”罗宾长舒一口气后，看着脚下的吸血女仆贝拉，带着胜利的笑容说道。

    此时的吸血女仆贝拉已是非常狼狈，身上的衣服差不多有一半都被罗宾的长枪或刺破或划破，破烂了许多，显得衣不蔽体，露出了许多雪白的肌肤。另外，身体上也免不了有些或深或浅的伤痕。

    只不过吸血鬼身上的伤虽然也会见血，并且同样是鲜红的血液，但血液却显得很浓稠，基本不会流溢下来，更不会像人类一般喷溅出来。就算再是大动脉血管受伤，也不会喷射，最多只是止不住血的话会缓缓流溢出来。但一般伤口不深的话，就只是见血，而根本不会有血流出，浓稠的还完全缩在里面。

    反观罗宾，则身上一点儿伤痕都没有，就连衣服都没几处破损。因为之前贝拉对他的攻击，一次都没能成功欺进到他身边。就算离得最近的一次，也是在一臂之外，根本让她够不着。

    既然连近身都不可能，自然也就不可能对罗宾造成任何伤害。这也是她“兵器”太短吃的亏，不然长点儿的话，还有可能伤到罗宾。

    “恭喜主人，贺喜主人，您赢了！”此时大灰狼见到罗宾获胜后，立即高兴地为罗宾大声祝贺，“我早就知道，您一定会赢的，这只吸血鬼肯定不是您的对手。”

    说罢，又立即向贝拉道：“贝拉，你还不赶快乖乖认输，接受我们伟大主人的条件？他开的这个条件已经很宽松了，你别不知足。只是三年而已，对你们吸血鬼来说一点也儿不长，一晃眼就过去了。”

    贝拉闻言之下，却是并没理会大灰狼的话，而是直瞪瞪地看着罗宾，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你的速度也能做到这么快？”

    她此时还是败得很不甘心与不服，所以并没有立即认输，而是想问出原因，为自己的失败找一个合理的理由与解释。她绝不认为，一个普通的人类就能做到像罗宾这样，这完全不可能。

    “我为什么就不能做到这么快？难道只有你可以，我就不行？”罗宾没直接回答，而是反问道。

    “当然不行。因为我是吸血鬼，你只是人类，人类不可能有这么快。就算有，也绝不是你现在这种实力能做到。除非你已经是中阶满级的战士了，但你明显不是，最多也就是初阶满级，或者更强一点。”贝拉闻言，很认定地说道。

    罗宾闻言，摇头笑笑，道：“人类当然可以，通过自我修行，人类可以变得比巨龙更有力量，当然也可以比吸血鬼更快。你也不要认为，只有你们吸血鬼擅长速度。”

    “确实有人类能做到比巨龙更有力量，但那也至少是高阶战士才有可能，你有达到高阶吗？在你这个阶位，不可能做到像你刚才那么快。除非，你不是一个纯种的人类。”贝拉说罢一顿，又立即接道：“确实不是只有吸血鬼擅长速度，精灵也同样擅长。而且，精灵们不止速度很快，精灵们的武艺也通常都很华丽，会有许多复杂的变化，就像你刚才的武艺一样。所以，我怀疑你是一个半精灵。”

    “是吗？”罗宾笑笑，特意向她晃了晃自己的双耳，问道：“那你看我的耳朵尖吗？”

    精灵的耳朵就是尖的，据说精灵与人类所生下的半精灵，耳朵也是尖的。虽然不像精灵那么尖，却也能够明显看出一些，带有显著的精灵特征。不过随着后代不断混血，冲淡精灵血脉的话，那只从外表特征，就很难看得出来了。

    这也就是为何据说阿金斯家族的祖上有精灵血统一直只是传说，因为既没有具体的文字记载可以证明，也没有他们后人的身体特征可以证明。只不过阿金斯家族的战士一向擅长箭法，都精通箭技，这算是一项间接证明而已。但人类通过努力练习，也同样可以拥有高明的箭法，未必一定是有精灵血统才可以做到。

    “就算你不是纯粹的半精灵，也肯定有精灵血脉。”贝拉仔细看过之后，还是这般很肯定地说道。

    可能只是她自己不甘心于落败一个普通人类之手，所以才有些宁愿相信罗宾拥有精灵血脉，把对方弄得不普通，这样她败在对方手上的话，也就没有什么好太过丢脸的了。

    只是她这般胡乱猜测地臆会，却也有些歪打正着。因为阿金斯家族的祖上，据说是真的有精灵血统。

    不过另外的原因，也是有些罗宾现在的武功，确实是跟精灵的战斗风格挺像。至少在这个世界的大部分人眼中很像，所以才造成了她的这种误会。

    罗宾闻言之下，略想了片刻后，忽然点头一笑地说道：“好吧，还真让你说对了，我们家族的祖上，确实是有精灵血脉。只不过，这一直是个传说，并没有直接的证明。”

    他这时有些猜到了这只吸血鬼的心理，如果对方这么认为，能够更甘心地认输，并且心服口服的话，那么他也不介意沾沾精灵的光。反正，只以这个传说说法的话，确实是事实，他也不算欺骗。

    “我就知道，你肯定不是一个普通人类。”贝拉闻言，松了口气后，这才跟着叹了一声，说道：“好吧，我愿意认输，确实是我技不如人。”

第九十九章 血咒誓言 答不答应

    眼见吸血女仆贝拉已经开口认输，罗宾便立即移开了抵在其胸口的木枪，并往后退开了一步，示意不会再对她进行攻击。

    贝拉等他移开木枪后，脚一用力，便立即直挺挺地一下站立了起来。在这过程中，她腿不打弯手没动，从头到脚，身体一直保持着一条直线，只凭双脚用力就这么直挺着站了起来，完全大违人体常理。

    但吸血鬼就是拥有这种本事，而且确切来说，吸血鬼也早就不是人类。虽然还保持着人类的外形，内部器官的构造也基本差别不大，可各种功能已是完全不同，跟人类完全是两种生命形态。

    甚至吸血鬼完全可以跟矮人、精灵并列，当作是另一种类人形态的种族。事实上，吸血鬼们也确实经常自称为血族，已经把自己当作一个与人类有区别的种族。吸血鬼这个称呼，算是一种蔑称，所以吸血鬼们很少这么称呼自己，一般都是其他种族的人这么称呼。

    贝拉站起来后，略微拍打了下自己身后沾染的尘土，便转头向罗宾说道：“我们血族确实拥有一些独特的血魔法，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懂得与精通。要想掌握血魔法，除了需要过人的智慧外，还必须要自己本身的实力达到一定程度才可以。”

    罗宾闻言撇了下嘴，道：“意思就是，你不会了？”

    贝拉抬手捋了下战斗过程中被弄乱的头发，说道：“我目前的实力，确实是还没能力掌握太多。不过我恰好懂得一个叫‘血咒誓言’的魔法，可以用来约束我们双方的誓约，提供一个魔法保障。”

    “哦？你仔细说说。”罗宾听贝拉刚才的意思是不会，本来已经对此失望了，没想到还有转折，闻言立即感兴趣地道。

    贝拉道：“这个誓约，需要我们共同用自己的鲜血起誓。誓约完成后，我们的血液会融合在一起，然后分别形成两个魔法印记出现在我们身体上。如果有哪一方违反誓约，那这个魔法印记就会生效发挥作用，杀死违约的人，使其心脏破裂而亡。”

    “魔法印记？什么样的印记？又会出现在身体什么部位？”罗宾听她这么一说后，却是又不禁有些犹豫了。

    因为对这个世界所谓的魔法，他目前的认知与了解可以说非常有限，更别说眼下还是很冷门的吸血鬼魔法了。而他在之前，是吃过魔法的亏的，曾两度被那个女巫克丽蒂娜变成青蛙。所以在面对魔法方面的事时，他不得不异常小心应对。

    正因为不了解，他也就很难判断，贝拉眼下说的这个魔法，是不是真有这样的作用，而且又是否有连带伤害的副作用。另外，她眼下嘴上是这么说，可待会儿施法时，则未必会真的施这个魔法，说不定会变另一个，专门挖坑给他跳，引他上当。他如果不问清楚，毫无防备，真上了当，很可能就会被这只吸血鬼给坑死。

    “就是一种血魔法的独特印记，一个很神秘的符号，代表我们的誓言契约成立。”贝拉闻言，却是没有多想，向罗宾解释地指了指自己胸口，接道：“一般会出现在我们心脏位置的皮肤上，只要誓约完成，就会自动消失，不会有任何伤害与别的作用，平常也不会对你有任何影响。除非，你打算违反誓约。”

    罗宾闻言想了下后，摇头道：“我不打算跟你共同起誓。”

    “为什么？”贝拉十分不解地大皱眉头道：“你之前不是就想要一个这样的魔法，能够用于维护与约束我们的誓言吗，还是你主动问我会不会的？现在我正好有一个了，你又为什么不肯？”

    “之前是之前，现在是现在，情况已经不同了。”罗宾道：“决斗之前你就拿出这个魔法的话，我很乐意跟你缔结一个能够共同遵守的誓约。但你之前却不愿意，不想为我效力，而是想立即逃走，立即获得你的自由，还妄想试图报复我。可结果却是，你失败了。”

    “既然你败了，那就要遵守我们决斗前的那个约定，这也是你答应过的。如果我赢了，你就献上你的忠诚，全心全力为我效力三年。你不是这么健忘吧，我忠诚的属下？”

    “我当然记得。”贝拉闻言，有些生气地道：“这不正是我现在要做的吗？我们共同以鲜血起誓，完成这个誓约，我就会全心全力地为你效力三年。三年之内，我任你驱驶，并且甘愿为你做任何事，绝不会有任何反悔。但你也要答应，三年一到，就立即归还我的自由，这正是你需要起誓的誓约内容，我们要各自遵守自己的誓约。你现在不肯起誓，那我就得不到保障，如果你到时反悔了，想继续奴役我怎么办？”

    “放心，我自己说过的话，绝对说到做到，绝不反悔。”罗宾道。

    贝拉冷眼看着他，明显不信任地道：“你现在是这么说，但到时就未必了。就像你之前还跟我说过，不会带我上路，只需要我在这里完成服务就可以了。但结果呢？”

    结果自然是很明显，罗宾今晚就是来带她上路的，并且还要继续逼迫她为自己效力。所以她后面的也不必点明，只是哼了一声带过，然后接道：“反正你不肯跟我共同起誓，我就得不到这个保障。没有保障，我也就无法献上自己的忠诚，你看着办吧？”

    罗宾闻言，冷笑一声，道：“这个约束誓言的魔法，本来就是为了主要约束你。我之后要做的事，不可能随时随地都一直看着你。所以我才需要一个保障，保证我不在你身边时，你不会趁机随时逃走。”

    “你对我的担心，倒也确实有这个可能性。但正如我说的，我之后不可能一直看着你。所以，三年时效性一过后，你不必通知我，完全可以自己随时走掉。只要你到时不是故意坏我的事，我就不会拦着你，也不会去追赶你。我起不起这个誓，完全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答不答应？”

第一百章 完成

    贝拉闻言略想了下，道：“我还是觉着，我们共同完成这个誓约更好，这样我们更能彼此得到保障，也能更加互相信任。”

    “不，不，不。”罗宾抬起自己手中的木枪摇了摇，道：“只需要你独自起誓就可以了，我只需要得到你的保障。是我在决斗中胜了，所以这是我应得的胜利果实。我只需要去收取，不应该有任何付出。”

    “但是……”贝拉还是想要说服罗宾跟她共同起誓，这样她才觉着更有保障。因为通过之前来看，罗宾的话显然没有任何可信性。只凭口头说说，是没有任何保障的，必须要通过魔法约束，不守约就会遭受严厉的惩罚，这样才更有更有保障。

    “别但是了。”她话未说完，就被罗宾直接打断：“你现在就起誓吧，当着我的面完成。别再坚持你那个观点，现在已经不是刚才了。刚才你不答应，我还可以懒得管你，留你在这里自生自灭。但现在你要不答应……”

    他说到这里，挥了下手中的木枪，代替了后面的话。意思已是不言而喻，很明显，现在要是贝拉再敢反悔不答应的话，他绝对会立即杀死这只吸血鬼。他已经在这里为这件事耗了不少时间了，懒得再跟她多耗。如果到了这一步，都还不能收服这只吸血鬼的话，那不如直接杀了省事，也免得后面有可能存在那种万一性的麻烦。

    贝拉见状，不由脸色更白了下，面色也更冷了分。罗宾的意思，她当然也是看的很明白，不答应就是死。

    就连旁边的大灰狼也是立即领会了罗宾的意思，不用罗宾开口，就立即跃到了罗宾身旁，呲着牙伏着身子向贝拉低吼，摆出随时进攻的威胁姿态。如果贝拉这时再不答应，不用罗宾多说，它就会立即先扑上去，做好自己狗腿子的工作。

    贝拉见状，紧握的双拳不由握得更紧，甚至紧张的手臂都有些发抖。经过刚才的决斗，她已经很清楚地见识到了罗宾的实力，也清楚地认知到聂方间的差距，她真的不是这个人类的对手。甚至连自己引以为傲的速度，在对方面前也没有太大优势。既快不了多少，也很难跑得了。

    更别说，她现在的状态可是比刚才决斗前糟糕了太多。这时若再打一场，她会败得更快，就算单纯转身逃跑，也是跟不了。更何况，还有可个大灰狼在旁边虎视眈眈，为虎作伥。再加大灰狼，她更加跑不了了。现在已经不是决斗了，而是罗宾铁了心要逼她答应。不答应的结果就是死，所以罗宾可不会再遵守刚才决斗的那个规矩，让大灰狼待着不插手。

    这件事其实很简单，答应就能活着，就算活的不好，也终究是活着，好死不如赖活着吗；而不答应的结果，就只有一个，那就是死。所以，这是很简单的二选一。

    贝拉再是如何去想，也不可能有第三个结果，而她又不想死，也不甘心就这么死了。所以最后的结果，也就很难有什么意外。

    至少当贝拉选择低下头答应时，罗宾并没有感到有任何意外。在生存与死亡面前，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活着，哪怕是很苟且地活着。

    贝拉答应之后，就立即抬起右手，以自己右手食指的尖利指甲，划破了左手的掌心。

    划破之后，立即便显露出一道血痕，但因为吸血鬼的血液过于浓稠，却是并不流溢出来，只是在里面显露着，甚至微微有些蠕动，像是活物一般。

    划破掌心后，贝拉便抬手竖起自己的左掌，嘴中开始念念有词地吟诵着古怪的音节与语言，应该便是这道血誓魔法的咒语。

    这应该并不是什么太强大的魔法，所以咒语并不长，大约只有两三句便结束了。结束之后，她手掌中的伤口里，忽然一道鲜血射出。更准确的话，像是被某种神秘的力量给吸出了一股。然后这股血液悬浮在空中，开始产生某种变化，或被拉伸，或被凝团，最后，终于被拉伸扭曲地变幻成了某种神秘，但一眼看上去，又感受到充满邪恶与污秽的神秘魔法符文。

    见到这个神秘的魔法符文形成后，贝拉便开始正式起誓地道：“伟大的血祖在上，我贝拉泽塔尔在此以自己的鲜血起誓，在从今天起的以后三年中，愿意为我面前的这名人类全心全意效力，献上我至高的忠诚，服从他的任何命令，为他做除献出自己生命以外的任何事。如有违誓，我必将接受血咒誓约的严厉惩罚，死在自己的鲜血之下。”

    话音一落，悬浮在空中由她血液所形成的这道神秘魔法符文，便立即光华大亮地绽放出血光一闪，然后又立即化作一道血光，笔直射在了她心脏位置的胸口上。

    被这道血光射中后，贝拉则动都没动，似乎并没有任何特殊的感觉。接着，她直接拉开自己胸口的衣服，便见她雪白的胸口肌肤上，正是出现了刚才空中那枚神秘的魔法符文。仍是呈现出血色，好像纹身一样，纹在了她的肤肤里面。

    “好了，完成了。”向罗宾展现了一眼后，贝拉便立即拉起自己的衣服裹好。

    其实她刚才展露的一下，也并没有展露多少，没有把自己的那个重要位置完全暴露出去，只是露出了上半个而已。

    不过罗宾也并没有心思多看，只是略瞧了一眼，便很快收回了目光转过了头去，然后说道：“并没有展露多少，没有把自己的那个重要位置完全暴露出去，只是露出了上半个而已。

    不过罗宾也并没有心思多看，只是略瞧了一眼确认后，便很快收回了目光转过了头去，然后说道：“好了，既然完成了，那你就进去收拾下东西吧！我很赶时间，我们连夜就要出发。”

    贝拉闻言，自是没有多说，立即答应一声后，便转身回房去收拾自己的东西了。

    罗宾自己，倒是并没有什么好收拾的。他眼下身上的，甚至就已经是自己所需要的一切了。

第一百零一章 带着棺材上路 试探

    贝拉回房后没有多久，就很快换了身衣服，然后拖着自己的那口棺村走了出来。

    这口棺材既是她睡觉休息的床，也等于是她的一个随身大包裹，她需要的一切东西，都装在里面了。关键的时候，也可以把自己装在里面，躲避白天阳光的伤害。

    罗宾若要带上吸血鬼赶路的话，就必须一起带上这口棺材。否则的话，白天吸血鬼不能见阳光，他们也总不能一起陪着干耗着。带上这口棺材的话，白天贝拉躲进去，他们就可以带着这口棺材一起走。就算为此费事一些，也终归不会耽误太多，总比白天一起干耗什么也不干，坐等到晚上要强。

    以这个作用来看的话，这口棺材也是贝拉的移动避光设施，必须要带着一起上路。

    “我必须带着它一起上路，这样我白天才不会耽误赶路。”贝拉拖着棺材出来后，立即主动向罗宾解释了一句。

    其实就算她不解释，罗宾也能猜到这口棺材的作用。所以闻言也没多说什么，只是点点头，问道：“晚上赶路时，你自己负责带着，白天我会让杰克帮你驮着。”

    大灰狼杰克一听，表情很有些不情愿。但想了下后，却也没敢多说什么，只是闷声答应了。

    见大灰狼答应后，罗宾立即木枪一指通向谷外的那个山洞，道：“都没问题的话，那就出发吧！”说吧，自己当头率先走了过去。

    大灰狼见状，立即随后跟上。然后是吸血女仆贝拉一用力，把棺材扛到了自己肩头，最后跟上去。

    吸血鬼的力气足够大，扛起这么口棺材，并不算什么。只是以贝拉的外形条件，一个看上去瘦弱的少女，却扛起这么一口几百磅重的棺材，着实是让人觉着不可思议，画面太不搭调，也太有冲击感了。

    通过山洞出了山谷后，罗宾立即吩咐大灰狼给他当坐骑，骑着大灰狼前行。至于贝拉，则扛着她那只棺材在后面奔跑着跟随。

    罗宾最初肯答应大灰狼，收下这只魔宠，其中之一的主要作用就是这只大灰狼可以骑乘，能够充当坐骑。不过他自收伏之后，却是时至今日，方才第一次骑乘。

    最开始是因为他那晚把大灰狼伤得不轻，所以第二天为照顾大灰狼，这才没骑。后来他一个人出森林前往约克村，连大灰狼都没带，自然也就没骑。

    直到现在，他急于赶回安达尔王宫，也是正需要大灰狼充当坐骑的时候。

    一来有大灰狼代步，他就可以稍微放松一些，趁机在大灰狼背上休息；二来大灰狼的速度也很快，能够帮他更快赶到，节省时间。狼的速度本来就不慢，更别说大灰狼还是一只魔兽，并且是能够控风的风系魔兽了。

    罗宾若施展轻功，短程加速的速度是能够暂时快过大灰狼，但若是长程赶路的话，他现在所学的这套“鬼影百变”轻功就并不适用。对内力的消耗太大，根本坚持不了多久。所以若赶长途，还是骑着大灰狼更适合。而且大灰狼也远比马能更适应山林这种地形，各种崎岖险峻的地方，都可以通行无碍。

    通向山谷的那座隐秘山洞比较狭小，所以罗宾等出来后，方才唤过大灰狼骑上。骑上坐稳后，他便吩咐大灰狼全力赶路。

    至于后面的吸血女仆贝拉，也不需要他操心，自然会加快脚步地跟上。这只吸血鬼的速度，可也不慢大灰狼多少。就算赶长途最终会有些拼不过，但至少跟得上是没什么问题的。

    既然对方已经用血誓魔法发过誓了，罗宾也就不担心她中途转向逃跑。事实上，其实还存在一种可能性，那就是对方所发的那个“血咒誓言”魔法存在做假的可能。很可能对方只是在他前装装样子，可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血咒誓言”，就算违反誓约，也完全没关系，不会造成任何伤害。

    反正他对魔法根本就不懂，吸血鬼的血魔法则更是冷门。所以贝拉刚才念的那几句咒语到底是什么意思，他也完全有听没懂，根本就不知道其具体的作用是什么。基于这种信息的不对等，贝位便完全可以在这上面弄虚作假，佯装是发了血誓魔法，但事实上产没有，只是装模作样一番骗他。

    至少当时骗了他相信后，他就不会再对贝拉下杀手。然后之后就可以在赶路的过程中，趁着他不注意时，偷偷落后掉队逃走。

    仔细想想，这种可能性是确实存在的。因为贝拉刚才发的到底是不是血誓魔法，他完全不知道，根本就不懂。

    至于那个魔法符文印记，对方也完全可以弄个什么别的魔法充样子。虽然同样会在身上留下魔法印记，但却根本不会起任何作用。

    只是，罗宾虽然想到了这种可能性，但他当下却并没有采取什么针对性的措施，来防止这只吸血鬼有可能的逃跑。

    毕竟，这只是一种可能性。在没被证实之前，完全是他的猜测，并不一定就是真的。贝拉也很可能没弄任何花样，就是真的发了这样一个血咒誓言，也真的遵守了他们决斗前的那个约定。

    在这个决斗盛行的世界，人们都普通承认决斗的公平公正性，也很愿意遵守决斗的各种约定。所以，做为出生在这个世界的原住民，被这样的社会风气所影响，贝拉愿意遵守决斗的约定，接受决斗后的后果，也并不是什么太意外的事。

    只是罗宾在经历过自己前世的世界后，比较容易把人心想得过于狡诈，在遇事时，也往往会预想最坏的那个打算，以防任何意外的发生。毕竟他已经预想了最坏的了，再坏也不会再坏，除非是发生他也想不到的更坏情况。

    罗宾虽然想到了这种可能性，但眼下却并没有做任何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这并不是他对此完全没办法，而是想借这个机会，来试探一下身后的这只吸血鬼，看她究竟是不是真的发了那个魔法血誓。

第一百零二章 试探的必要性

    眼下已是差不多过了深夜零点，算是第二天凌晨了，只不过天还没亮而已。

    夏季昼长夜短，最多再有四、五个小时，应该就到天亮了。

    所以，贝拉如果真的在那个血誓魔法上做了假，打算趁这段时间悄悄落后逃跑。那留给她的逃跑时间也就不多了，一旦天亮，太阳出来，她就必须找避光的阴暗地方躲藏，或是直接躲在她那口棺材里。

    只是四、五个小时，她逃也逃不出太远。就算真逃了，罗宾也完全有机会追回来。何况，贝拉也不可能一开始就跑，罗宾也没那么毫无警觉性，一点儿都发现不了。就算他此时没有回头去多注意这只吸血鬼，但他听力同样很好，不需要看，也能用耳朵听清楚这只吸血鬼到底有没有跟上来。所以，事实上，对方也没机会逃走那么长时间，追索起来会更快。

    再加上贝拉还扛着她那口棺材，几百斤重的东西，又不太好拿，肯定也会被拖慢不少速度。当然，她为了全力逃跑的话，也可以直接丢了。但罗宾觉着她丢弃的可能性很小，因为一旦到天亮太阳出来，她没找到合适的避光场地的话，就很有可能被太阳照射杀死。不带上棺材，她到时连临时躲藏的地方都没有。带上的话，虽然很不方便，但至少关键时候可以应应急。

    但她若带着棺材一起，必然会相应拖慢她不少速度。对于罗宾来说，也就更好追赶了。

    另外，罗宾敢这么开放性地试探，不给其任何约束与牵制，最主要的原因也是他根本不在乎这只吸血鬼会真的逃走。就算真逃了，他也没能追上，那对他来说，也没有太大的损失。

    他为了真正收服这只吸血鬼，是在其身上花费了不少功夫，并为此浪费了一些现在宝贵的时间。但这些付出对他来说，也确实并不算什么，他损失得起。何况这只吸血鬼本来就算白捡的，真丢了也不会有太可惜的感觉。他眼下是很需要这只吸血鬼的帮助与效力，但对此却也不是必须的。

    有当然更好，但没有，却也不会真的损失什么。顶多是某些事上，他需要亲力亲为，另外就是再花时间与功夫找这方面的人才而已。在他预想中，吸血鬼在这方面是更擅长，但也不是绝对不可替代。

    正是基于如此，他才敢这么试探。反正贝拉就算真逃了，对他来说也没什么要紧的。

    眼下对他来说，赶路才是更要紧的事。这也是他没空多理会贝拉的原因之一，他其实是有想到针对性的预防办法的。但却觉着真用那个办法的话，未免麻烦一些，而且会拖慢他的行进速度。所以，也就干脆不用，直接来一个试探。倒看他不管的话，这只吸血鬼会不会一直主动跟上来。

    一直主动跟着不掉队的话，那显然对方发的那个血誓魔法应该是真的。反之的话，对方故意落后想逃，那自就是假的。

    能眼下试出真假与这只吸血鬼的忠诚度，总比他赶到安达尔王宫后才发现要好。早试出，早安心。

    眼下他还没有委派给这只吸血鬼任何事，所以对方就算逃走，也不会坏他的任何事，顶多就是损失了一名得力的手下而已。如果是等他赶到安达尔王宫后才发现，到时已经派了这只吸血鬼做事，那对方那时再逃，还会连带地坏了他的事。而且，还存在对方为了报复他，会投靠敌对势力的可能性，那结果会更糟。

    另外，把一只没有试验出忠诚度的吸血鬼带进王宫，到时真生出问题的话，也有可能会危及到爱丽丝的安危，这点也不得不防。所以，早点试探，其实也很有必要性。

    罗宾让大灰狼全力奔跑之余，也有些顾念了对方的体力消耗，让其保持在体力许可的情况下，发挥出最快的速度。他也不能为了赶路，就催逼死这只大灰狼，那对他来说，也并无什么好处。在赶到安达尔王宫后，他也还有需要用到这只大灰狼的地方。

    如果贝拉的那个血咒誓言是假的，中途逃了，他也没能追上，那大灰狼现在就是他唯一的手下了，可不能把大灰狼也损失了。因此，他也必须为大灰狼的体力情况考虑，要珍惜一些坐骑的力量。

    不过大灰狼也果然不愧是魔兽，体力出乎意料的好。一路奔跑之下，竟是一直没停，一直坚持跑到了天亮，足足跑了四、五个小时。不过他在这过程中，也并不是一直保持全力奔跑，有时也会稍微放慢些速度恢复与休息。但无论再是放缓，却是始终没停。

    大灰狼不停，后面的吸血鬼贝拉也是一直坚持着没停。而且，在这过程中也一直都没有掉队太远，始终保持着大概一百码的间隔。有时稍微落后一些，也不会落后太远，还是会尽快赶上来。

    当终于一路跑到天亮，望见东方的天际露出鱼肚白时，罗宾便在狼背上抬手拍了拍身上大灰狼的颈部，道：“好了，天亮了，慢一些，等贝拉追上来。”

    这时后面的吸血女仆贝拉大概落后到了两百码外，罗宾在这过程中虽然一直没怎么回头，但通过灵敏的耳力听风辨位，也是一直把对方的方位与距离判断的清清楚楚。

    当赶到了这时，这只吸血鬼都一直坚持跟着没跑，罗宾已经基本可以肯定，对方之前在山谷里发的那个血誓魔法应该是真的，并没有弄虚作假。

    当然，可能对方也有考虑到时间的问题，知道天亮不远，时间不够，所以才没有选择现在就逃跑，很可能会等待第二天晚上的机会。因此，也不能立即就全然相信，还是应该保留一些。

    但至少对方现在没跑，就让罗宾的信任更多了一些。所以，这时天光虽然还没有大亮，离太阳出来还有一段时间，但他还是提前停了下来，也算是对这只吸血鬼的一些照顾，可以让其少赶一段路，提前休息。

第一百零三章 暂停休息 不让代劳

    听到罗宾的命令后，大灰狼立即放缓脚步，由跑改为了走。这一来，速度自然立即减了下来。

    它速度一慢，没过多久，后面的吸血女仆贝拉便扛着棺材追赶了上来。

    等贝拉赶上来后，罗宾又拍了下大灰狼的颈部，示意它停下。然后学没等大灰狼停稳，他便顺势翻身而下。

    贝拉见状，也是立即跟着停下。一停下，就立即把肩头扛着的棺材滑落放下，成竖状放立，然后倚着棺材大口喘气。显然这一路不停地奔跑赶路，连跑四、五个小时，又扛着这么口大棺材，对她的消耗很大。更别说在之前，她与罗宾打斗的过程中，也消耗了不少体力。而在之后不久，她就跟着上路，也来不及休息恢复过来，自然是更加剧了消耗。能坚持到现在，已经是十分不容易。

    罗宾在从约克村赶回山谷时，就是一路赶路不停，后来又跟贝拉打斗一场，也同样消耗不小。不过出了山谷后的赶路，他就一直骑在大灰狼身上，由大灰狼代步，他现在自然已经是恢复了过来。

    不过他一整夜没睡，再加上在约克骑士的庄园里根本就没来得及吃午饭，晚饭也没怎么吃，一整晚都没有进食补充。他此时的状态，也谈不上有多好。

    尽管一两顿没吃与一整晚没睡，对现在的他来说，根本都不算什么，影响不大，但多少也还是有点儿的。

    反正他现在的状态，绝对算不上最佳。只是比起大灰狼与吸血女仆贝拉来，要好了许多。

    “你们休息一会儿，我去打几只猎物回来。”观察了下这两名手下的状态后，罗宾开口说道。

    贝拉闻言，立即离开倚着的棺材，站直身躯道：“我去吧，趁着太阳还没出来，我还能再待一会儿。而且，我现在也急需进食。”

    大灰狼闻言后，本来也打算说自己去的，哪能让主人劳累，给他们打猎物。只是它才一张口，却没想到被贝拉给抢先了，不禁有些尴尬地继续张大了口，表情也有发愣。没想这只吸血鬼现在这么主动，这不是跟它争宠吗？

    等贝拉一说完，它便立即抢着说道：“主人，还是我去吧，我一定会很快打回来的。”

    “不，我去就行，你们休息。”罗宾闻言，却把两人的提议全都拒绝了，坚持自己去。

    说罢，不容两人再多说，便立即转身而去，很快身影就消失在了茂密的树林中。

    大灰狼想代劳打猎，罗宾相信它只是想表现自己，在他面前争宠与巩固自己的地位。而对吸血女仆贝拉，罗宾则还是有些信不过这只吸血鬼，怕她有可能在打到的猎物上动什么手脚。

    毕竟这只吸血鬼是懂魔法的，虽然她自称限于自身的实力，能够掌握的还不多，但谁又知道她到底掌握了多少。对于魔法的神秘与诡异，罗宾目前还是有点儿心理阴影的，也没什么有限的防范措施。

    所以，万一这只吸血鬼真在猎物上动了什么手脚的话，他也发现不了，检查不出来。何况就算不是魔法，只是简单的下毒，也很难发现与防范。对于这个世界的毒物，他也同样不太了解。

    另外，吸血鬼本身，据说就是有毒的，或是某种传染性病菌。民间传说中，据说凡是被吸血鬼咬过的人，过不了多久，就会同样转变成吸血鬼，所以这方面也不可不防。

    让这只吸血鬼去打猎，她迫于急切进食，恐怕会先吸血。而被她咬过后，这只猎物很可能就已经携带了病菌。虽然高温烹煮能够杀死大部分病菌，但却不知道能不能杀死吸血鬼的。

    所以，为保险起见，自然还是别让这只吸血鬼先碰猎物，他亲力亲为，亲手打的猎物才更有保证，更能放心。

    在还没有跟这只吸血鬼建立起真正的绝对信任之前，这方面他不得不防。尽管这只吸血鬼发过了血誓魔法，但那个魔法也很有可能做假。另外，她发的那个誓言中，这时回想，好像也没有特别说明，说不可以去杀死效忠的对象。基于这些，他自然要对这只吸血鬼特别防范，小心注意，绝不可以给对方可趁之机。

    相对来说，他对大灰狼杰克倒是更信任一些。首先这只大灰狼比较胆小，十分怕死，只要他稍加威胁，大灰狼对他的所有命令就不敢不从。其次，这只大灰狼虽然也懂得说话，并拥有智慧，但聪明的程度显然有限，跟七、八岁的孩子差不多。心思与想法还比较单纯，轻易就能从它的表情中看出来，藏不下什么心事，也不懂耍什么心机。从罗宾能以普通伤药轻易骗过这只大灰狼说是毒药，就能看得出来。

    对于这种心思简单之辈，自然好对付的多，罗宾轻易就能猜透这只大灰狼在想什么。

    而吸血女仆贝拉则不同了，她在没有成为吸血鬼之前，就已经是一名心智成熟的人类。就算当时还年幼单纯，不懂得许多，但成为吸血鬼后的这许多年，肯定也早已变得十分狡诈阴诡。否则的话，恐怕很难生存下来。她能存活这么多年，肯定有其生存之道。

    尽管罗宾目前还是不知道这只吸血鬼的真实年龄，也没有认真问过，但绝对可以肯定一点，就是对方一定比他大。就算他两世的年龄加起来，也都未必比得过。

    人生的经验与智慧，往往是跟年龄成正比的。年龄大的人不能说一定聪明，但肯定远比年轻人更有经验与智慧，尤其在揣测人心方面，更绝不是初入社会的年轻人可比的。

    就像他前世俗话说的“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老人们经历的多了，更拥有通透的人生经验与智慧。这一点，也可以类比到吸血鬼身上。而且吸血鬼的经历，也肯定远比普通人更丰富，经历的尔虞我诈、阴险诡计之类也更多。

    所以在这方面，罗宾并不认为能强过这只吸血鬼。也只有他两世的人生经验加起来，尤其前世的人生完全不同，拥有许多异于这个世界的知识，这才算是稍有些优势。

    另外，也就是他目前的实力强过这只吸血鬼，这才能够压服住。可他也绝不会因此就小看这只吸血鬼，就算此时对方已经发过了血誓魔法，他也仍是处处警惕小心，不给其任何可趁之机。

第一百零四章 进食

    罗宾虽然更信任大灰狼，但仍是同样拒绝了大灰狼的代劳。一来他确实是想让大灰狼趁机多休息一会儿，毕竟之前一直驮着他赶路，也着实是挺辛苦的；二来，则也是出于一种公平对待，给吸血女仆贝拉营造一种信任感。

    表现出的意思就是，不是他信不过贝拉，而是他为了照顾这两个手下，坚持自己去打猎，算是对属于的一种关照，让他们可以趁机多休息。全都拒绝，也就等于是一种公平对待，没有更偏向谁，也没有更信任谁。

    尽管事实上，他确实更信任大灰狼，对吸血鬼的信任还有很大程度保留，但他还是想尽量营造出这种对贝拉的信任感来。毕竟如果贝拉所发的那个血誓魔法是真的，那之后的三年内，贝拉都会在他手底下做事，他们也就必须建立起一定程度的信任。否则谁都不信谁，那也很难真正相处，也有可能会坏事。只有建立起信任后，他们才能更好的一起合作。

    罗宾此时身上确实没有带太多东西，连一开始出谷前往约克村时所带的那副弓箭也丢在享特酒馆内不要了。后来回到山谷后，他也没另找一副带上，甚至没收拾其他任何东西。

    不过他之前在森林里就一直带着的那袋飞蝗石暗器，却是并没有丢下，始终带着。无论是出谷到约克村，还是前往约克骑士的庄园赴宴时，都一直全程带着。

    尽管他之前在小猪们的屋外挑选武器时，特意为自己配了六把匕首，也是打算关键时刻可以当作暗器投掷。而匕首相比于石子，明显更具有杀伤力，也更结实与坚硬，平常也能用来削割东西，用途更广。

    但匕首的好处虽多，却是体积较大，不便多带。而且丢失之后，也不便于随时补充。飞蝗石在这方面就明显很有优势了，体积不大，能够多带一些，丢失了也可以随时方便补充，基本只要是稍加合手的石子就可以用来充当，几乎遍地皆有，俯手可拾。

    而且暗器这东西，从来没有嫌多的。关键时刻，一枚小小的暗器，有时是能够发挥很大作用的。

    此时罗宾深入森林后，稍加搜寻一番，便发现了猎物的身影，然后随手摸出几颗飞蝗石，甩手连发，很快就全部击毙打获。

    像在森林中用于打猎，飞蝗石就比匕首更适合了。匕首做为暗器的话，威力与杀伤力是更大一些。但只是用于打些野兔之类的小型普通猎物，就感觉有些杀鸡用牛刀了，稍微过于大材小用了。而且在森林这种复杂的地形中，树木茂密，又到处杂草丛生，如果偶有失手打歪的话，也比较难于寻获。遗失掉难于补充，就不太好了。还是用石子更好，打丢了也不怕，遍地都是，随时可以再补充。

    眼下离日出已经没有太多时间，为了照顾吸血女仆贝拉的时间，罗宾此时也有些赶时间，并没有耽搁太长时间，也没有搜寻什么大型猎物，只是打了一窝八只野兔后，就立即提着打获的猎物回返。

    赶回之前的休息点后，但见大灰狼这时正趴伏在地面上半卧着休息，而贝拉此时也将她那口棺材放倒下来，正坐在棺材板上休息。

    见到罗宾回返后，大灰狼与贝拉都立即跟着站起迎接，大灰狼更是屁颠地跑上前两步，向罗宾摇着尾巴高兴地道：“主人，您回来了！”

    罗宾点了下头，先随手把手里的一只野兔丢给大灰狼。

    大灰狼一见，立即准确地一口叨中，并向罗宾道谢。

    接着罗宾向贝拉走过去的途中，没等完全走近，还相隔着十来步时，也随手向贝拉丢过去两只。

    贝拉见状，立即一手一个，准确接过。接过之后，她立即就低吼一声，尖牙露出，迫不及待地低头咬住了右手上兔子的脖了，大口吞吸着这只免子的鲜血。

    她吞吸的很快，等罗宾走过去时，她已经把右手这只野兔的血给吸干净，然后随手甩下丢到地上，便又立即开始吸吮左手的那只。

    很快把左手这只也吸干净后，她还有些意犹未尽，饥渴的眼神又瞟向罗宾手里剩余的那几只。

    “还想要？”罗宾见状问了声后，也没等贝拉回答，便又立即抛过去了三只。

    贝拉一见，自然是不推拒，又再次准确接过。不过这一回，她就没有那么急不可耐了。吸了那两只兔子的血，也让她稍微垫了底。这回接过这三只后，她便重新坐到棺材板上，转身背对着罗宾，低头默默吸食这三只野兔的鲜血。

    罗宾瞧了眼后，也没有多理会，而是到旁边找了个地方，把手上剩余的这几只野兔宰杀处理干净。宰杀的过程中，他先行放血时，特意采集了几张宽大的树叶，临时折叠卷成了容器，用于剩放血液。

    本来这些兔血，他平常都是直接丢弃不要的。但现在既然养了只吸血鬼，自然是不能浪费，全都给这只吸血留下来。就算这一顿吃不了，也可以做成血豆腐，下一顿再吃。反正之前已经试过了，对于血豆腐这种由鲜血制作的食物，吸血鬼也是可以食用的。

    不过眼下这几只野兔的鲜血，他却是没来得及保留下来，当把这些血液送给贝拉后，贝拉又是不客气地全部喝干净了。喝完之后，她仔细擦试了嘴，便没有再多留，向罗宾告罪一声，就立即打开棺盖，钻进她的棺材睡觉休息去了，也是顺便躲避待会就会出来的阳光。

    罗宾自然不会阻拦她，反而还在她睡进去后，帮她重新盖好了棺盖，并仔细检查，没有留有任何缝隙，以免有阳光照射泄露进去。

    检查完没问题后，他便又重新返身回去，继续宰杀处理那几只野兔。至于被贝拉吸食咬过的那几只野兔，他则没有选择再吃，都丢给了大灰狼。反正对于吸血鬼的病毒，大灰狼是不怕的，之前还在小猪们手下时，它就曾经吃过贝拉吸血鲜血后剩下的猎物。

第一百零五章 养精蓄锐 赶路不停

    罗宾将剩下的几只野兔宰杀处理干净后，便生了一堆火烤制。

    眼下他通过森林，重新回返安达尔王宫，已经是与之前逃离出来的境况大为不同。虽然他这次上路仍然是临时决定，而且之前是从约克骑士的庄园里一路逃过来的，连路过约克村时都没有停留，原本放在享特酒馆房间内的东西也都来不及取，全都丢弃不要了。所以，他这次的上路仍然显得很匆忙，再加上为了赶时间的关系，许多东西也来不及准备，就匆匆上路了。

    但尽管他这次的上路仍然很匆忙，准备的也很不充分，却也仍是比他当初从安达尔王宫逃进森林中时要充分一些。至少，他这次还穿着衣服，而且是身新衣服，原本身上的东西也没遗失，全都带着。可不像上次，因为再度被克丽蒂娜变成了一只青蛙，他重新变回人时，完全就是光洁溜溜，身无一物，之前准备的所有东西全都丢失了。

    这一次他虽没有特地准备，但至少身上原本带着的东西都还在。比如有手半剑一把、匕首六把，还有火柴一盒以及盐等调味品一罐。

    这些东西，都是他之前出谷时就带在身上的。鉴于赶往约克村有可能需要一整天甚至两天的路程，所以他身上也带了生火的工具与盐等调味品，以应对有可能的露宿与野餐。

    现在这些东西，他也全都一起带着，主要是这些全部都集中在他的腰带上了。腰带一系，就一并全带了。之前在约克村的裁缝铺里换衣服时，他其实也有换了条新腰带，但把这些东西却也全腾了过来，一件没落下。也幸好没落下，不然现在重新进入森林后，他又会像之前一样艰难了。而现在这些东西齐备，他就轻松了许多。

    生火不必再费力地钻木取火，直接一根火柴就够了。宰杀处理猎物时，钢铁制作的锋利匕首，也远比他之前自己磨的那把石刀好用多了。盐这种基本调味品也有，不必再去自己辛苦搜寻制作了。

    有了这些东西，他做起来就比之前快了许多，可以节省许多时间。之前无论是钻木取火生火，还是用石刀宰杀处理猎物，都会很慢，需要耐心地一点点儿来。而现在有了火柴与锋利的匕首，他就至少节省出了一半时间还多。

    这点放在现在来说，无疑更加可贵，因为他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根不得每一分每一秒都不浪费，全部用在赶路上。

    只是，他心里虽然这么想，为爱丽丝的情况担忧着急，恨不得能插上翅膀飞回去，也很想把每分每秒都用在赶路上，但理性的一面却也清楚，这并不现实。就算他再着急，想要一刻不停地赶路，但必要的休息还是必须的。

    总不能为了赶路，把自己三人完全累垮下来。这不是一两天的路程，可以靠毅力坚持一下就过去的，这是再快也得起码四、五天的路程，总不可能四、五天内都完全不吃不喝不休息。

    他就算靠着内力的支撑能够勉强坚持，同行的丑小鸭、大灰狼与吸血女仆贝拉也坚持不下来。所以，必要的休息以及进食补充体力，都是必须的。可以休息的稍微短一些，或有时少吃上两顿节省时间，但绝不可能一下都不休息，一口饭都不吃。

    趁着吸血女仆贝拉此时需要躲避阳光，罗宾也就趁机停下来好好休息一番，并饱餐一顿，为之后的路途养精蓄锐。

    他打算今天就只吃这一顿，也就在此处休息一会儿，其余时间，则要全部用来赶路。所以，此时的养精蓄锐也就很有必要。

    将宰杀处理干净的那几只野兔烤熟后，罗宾立即便狼吞虎咽地很快吃完。吃完后他略微散步消食了片刻，便打坐一番，用以恢复消耗的内力与精神，也是以此代替睡眠。

    虽然靠打坐休息，并不能完全代替真正的睡眠，但相比起来，却要比睡眠更能节省许多时间。而现在他正是赶时间的时候，所以便打算这几日全部以打坐来代替，绝不睡觉，直到赶回安达尔王宫。

    他打坐恢复的时候，便让丑小鸭与大灰狼一同在旁边为他护法。

    凌晨还天黑的那会儿赶路时，罗宾都是一直把丑小鸭抱在怀里。丑小鸭既不用费力赶路，也不用操心其他。尽管她心里也是对爱丽丝公主非常担忧，但在一路颠簸摇晃的过程中，还是忍不住睡了过去。直到天亮后罗宾去打猎的那会儿她才醒来，算是睡了个好觉。

    罗宾打猎的过程中，便放任丑小鸭在旁边自行觅食。所以当他打猎归来时，丑小鸭也已经吃饱，不用他再操心。

    打坐了约大半个小时后，罗宾便收功而起，然后招呼大灰狼一声，将装着贝拉的那口棺材以树藤捆在大灰狼背上。

    大灰狼的背部，比一般的马背要宽阔些，所以罗宾将贝拉的棺材捆在了大灰狼的后腰近臀部位置，前面还能够留出给他乘坐的位置，让他可以继续骑着大灰狼赶路。

    白天赶路时，罗宾便让丑小鸭在天空飞行，既能够为大灰狼稍微减轻些重量，也可以让丑小鸭在天空上居高临下，提前侦察前方的情况与动向。

    虽然他回去的这一路，基本是原路返回，之前已走过一趟，是走熟了的，按理应该不会再遇到什么危险，但还是以防万一，小心总无大错。反正丑小鸭平日里也需要练习飞行，正好一举两得，既让她练飞了，也可以顺便侦察前方的动静。

    这一日白天的赶路上，罗宾果然一路都没有停下休息，也没有再打猎吃饭，以免耽搁时间，全部都用在了赶路上。

    不过他能坚持，大灰狼却坚持不了。他骑在大灰狼身上时，也根本就累不着，累的是大灰狼。

    为了照顾大灰狼，他每隔一段时间，会下来自己赶路，有时也让大灰狼放慢速度，改为以慢走恢复休息。

    另外，他并没有杜绝大灰狼的进食。在他下地赶路时，大灰狼就可以去趁机打猎进食。

    狼是野兽，完全可以吃生的，既不必剥皮，也不再宰杀，吃起来比罗宾要简单许多，也更快许多，甚至能边走边吃。

    罗宾就没法边走烤制食物了，所以也就偶路摘些野里吃，用以稍作补充。水果水份大，还能同时兼顾解渴。

第一百零六章 第二晚也没逃

    一路不停地赶路到黄昏时分，太阳落山后，罗宾便立即解下大灰狼背上的棺材，将里面的吸血女仆贝拉叫醒过来。

    叫醒贝拉后，自然是又带着贝拉一起赶路。现在贝拉能够自由行动，自己赶路，就立即为大灰狼减轻了不少负担与重量，让大灰狼轻松了许多。

    罗宾骑乘在大灰狼身上时，有时也会趁机闭目养神休息。所以他这一日虽然一直赶路不停，但并不是得不到休息。唯一不能完全停下来休息的，也就只有大灰狼了。

    不过罗宾有时也会照顾些大灰狼，在它实在累得不行时，允许它暂时停下来休息一会儿。只是在大灰狼休息的期间，罗宾还是会独自继续赶路不停。只不过他这时并不会全力赶路，也不会施展轻功，只是大步而行，同时也会在沿途经过的地方留下记号，方便大灰狼休息够后随时追赶上来。

    其实他不用留标记，以大灰狼灵敏的嗅觉，也可以一路追踪他气味地赶上来。不过他这么做也是为以防万一，双重保障，万一有时别的东西遮掩了罗宾身上的气味，那双方岂不是就走散了。

    森林中各种植被繁藏，种类众多。有些特殊的植物，气味特别强烈，就能够以自身的气味覆盖遮掩掉人或动物身上的本来气味。

    所以，如果真遇上这样的特殊植物，让大灰狼灵敏的嗅觉也分辨不出来，那双方就有可能走散。还是一路刻画下记号，才更加保险。

    眼下已是第二个晚上，比昨天晚上的半晚时间更充分。所以罗宾对于身后的吸血女仆贝拉，也相应地就更留意了些。如果对方真的在那个血誓魔法上做了假，并且想要选择逃跑的话。那这第二天晚上，无疑就是最有可能的时机。

    首先这是一整晚，留给她逃跑的时间更充分；其次，经过前面的那半晚后，她一直跟随着没落下，并且没有露出半点逃跑的迹象，也很有可能会以此取得罗宾的一些信任，让罗宾对她放松警惕。这样一来，也就更方便她的逃脱了。

    当然，这一切目前都还只是罗宾的猜测，并没有任何实际证据。很可能他所想的这一切，都只是他多心了，实际上贝拉根本没有这种想法，所发的那个血誓魔法也是真实有效的。是真的打算为他效力三年，来换取三年后真正的自由。

    反正对于吸血鬼这种长生不死的生物来说，三年时间确实不算什么，一眨眼就过去了。所以，实在没必要为此去冒险。

    她如果在那个血誓魔法上做假的话，确实有可能骗过罗宾，也有机会在路上逃脱。但也很有可能逃不脱，因为无论大灰狼还是罗宾，他们的速度都不比她慢多少。尤其比拼长途赶路的话，她是完全拼不过大灰狼的。所以就算能逃得了一时，也很有可能会被再度追上。

    而一旦再被追上，后果也很可能是罗宾绝不会再给她机会，会选择立即当场杀死她。所以，真这么做的话，其实是得不偿失的，后果很可能是更糟糕的结果。与其如此，那还不如老老实实为罗宾效力三年，来换取三年后真正的自由。至少，这不会让她立即丢命。

    这两种可能性，都有可能存在。也都有可能出现在过贝拉的想法中，但可惜罗宾不会读心术，无法判断这只吸血鬼到底选择了哪个。既然无法判断，他也就必须为坏的那个做些打算。以免对方真选了这个的话，他能够提前准备，有现成的应对措施。

    这一晚，他们仍是一直赶路不停。休息时也只是放缓脚步，改为缓慢步行。

    时间一个小时一个小时的过去，当约摸又过了半夜，贝拉仍是坚持跟着没走，也没怎么掉队后，罗宾已经可以肯定，贝拉今晚也不会选择逃跑了。因为这时再跑，就像昨晚一样，时间已经不够。何况，对方也没露出半点想跑的迹象。

    到得这时，罗宾已经基本可以确定，这只吸血鬼所发的那个血誓魔法看来应该是真的。在今晚这个最有可能，也算是最好的时机，对方都没有选择逃，那应该就确实不会逃，是确实打算真的为他效力三年，来换取三年后真正的自由了。

    在这点上，对方选择了相信他。又或许是，对这只吸血鬼来说，也确实没有更好的选择了。罗宾所提供的这个选择，已经是摆在她面前的所有选项里面，相对来说最好的那个了。所以，只能选这个。至少选这个是活路，选别的话，基本都是死路一条。

    从这一点上来说，贝拉的本质其实大灰狼一样，都是怕死的。这也是所有生活的通病，都是向生畏死，绝不愿意面临死亡。能活着，就绝不会选择去死。再是如何，活着都总比死了要强，好死不如赖活着吗！而且活得越久的，似乎也往往越怕死。

    就像老人们，往往比年轻人更怕死。年轻时觉着有大把时光挥霍，不知珍惜生命与青春，到老了后，身体越来越差，才越能感觉到生命的可贵，知道能够健康的活着，就已经是最大的幸福。

    不过以此来推论的话，似乎并不适合吸血鬼。因为吸血鬼是长生不老的，就算再是年老，也不会出现身体变差的情况。反而越是年长的吸血鬼，随时年纪的增力，实力也会成长的更强。

    事实上，大部分吸血鬼的实力，也往往是跟他们的年龄成正比的。吸血鬼的进阶与升级，比起人类来说，更加艰难与不容易。

    普通的吸血鬼远比普通的人类强大，但人类通过数十年的努力修炼，就很有可能成为一名实力高强的战士，甚至有可能成为修炼出斗气的中阶战士。但对于吸血鬼来，几十年可能也就相当于几十天，实力很难得到增长。就算过去一百年，也很有可能还是在原地踏步，无法寸进。这方面，其实是人类更有优势。

第一百零七章 选择相信 有所保留

    过了半夜都没逃，贝拉今晚也就多半不会再逃了。因为这时再逃，就跟昨晚一样，时间不够，逃也逃不出去多远，会被轻易追上。

    果然，当他们随后一直赶路到黎明时分时，贝拉都一直在后面跟随着没有掉队。

    “看来，可能真是我多心了！”到得这时，罗宾也不由推翻了自己之前的想法，觉着自己可能真是太过多心。因为出于对这只吸血鬼的不信任，所以才多番怀疑，不肯轻信。

    可连续两晚，对方都在明明有机会时而没有选择逃跑。尤其昨晚，更是一个最好的时机，连这都没利用。就用事实向他证明了，这只吸血鬼是发了一个真正的血誓魔法，是确实打算真的为他效力三年来换取三年后的真正自由的，并没有在这上面弄虚作假。

    虽然猜测了，但罗宾对此其实暗地里很高兴。因为这说明贝拉目前对他的效力是真心的，他可以选择相信这只吸血鬼了。把一个不信任的人放在身边，一直心存防范，小心警惕，这种感觉并不好。能够真正放心，他当然很高兴。

    不过，毕竟时间还短，他目前的信任也还是有限度。并没有选择完全相信，还保留了一部分。

    其实别说是吸血鬼了，就算是普通的人类，想要两个人之间能做到真正的信任也并不容易，那需要很长时间的相处，还要共同经历一些事，才能培养出来真正的信任，能够放心地把自己后背交给对方。

    眼下他跟这只吸血鬼之间，明显还远远不够。就算因为对方的没逃，证明了其所发的那个血誓魔法是真的，罗宾已经开始选择了相信她。但要做到真正的完全信任，那还远远不够。甚至罗宾很怀疑，自己可能永远不会对这只吸血鬼做到完全的信任。毕竟，这是一只危险的吸血鬼。

    他前世有句话，叫“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而这句话里的“族”，指的还只是不通的民族。都是人类，不同的民族之间都会有很大的隔阂，永远都有难以调和的矛盾，都只会己方着想，很难认同对方。所以，就更别说人类与吸血鬼，这完全是不同的种族了。分歧会更大，想法也会更加不同，恐怕永远都难以调和统一。

    虽然吸血鬼都是由人类转化而成，但从他们成为吸血鬼的那一刻起，就已经不是人类。时间越长，也越加不会把自己再当作人类。想法与差异，也会越来越大。这样两个不同的种类，是真的很难做到完全互相信任的。

    至少罗宾自认为做不到，对于这只吸血鬼的信任度，他觉着自己恐怕永远都会有所保留。

    不过，保留归保留，但他并不会明言讲出来，只会把这想法保留在心底。表面上，则还要表现出对这只吸血鬼做到尽量的信任，至少给对方营造出这种感觉来。为了以后的相处与合作，他们必须得建立起一定程度的信任。

    有保留不怕，恐怕这只吸血鬼也是对他同样的态度，肯定不会完全信任他。但双方今后既然要合作，就算再是有所保留，也得拿出些相互间的信任来。反正多多少少，总得有一些。不然一点儿都信不过，那之后就很难相处与共事了。

    贝拉心里也很清楚这一点，尤其她是处于属下的地位，平常只需要听命行事即可，根本就没有太多自主权，所以态度也就放得更低，想以自己的行动与表现，来赢得罗宾更多的信任。这样她以后在对方手底下的日子，也能相对好过点儿。

    见到天一亮后，罗宾便又立即抬手叫停，让大灰狼与贝拉停下来休息。他自然也是跟着停下，跃下了大灰狼的狼背。

    “好了，你们休息，我去打猎！”跃下大灰狼的狼背后，罗宾仍是这样吩咐，让大灰狼与贝拉都在原地休息，他去打猎。

    虽然因为贝拉第二晚也没逃，他现在是选择了相信对方，但可还远远做不到完全信任，该有的防范还是要有的。而且就算出于卫生方面的考虑，他也不希望打猎由贝拉去代劳。

    另外，他让两人休息，也确实是有让两人抓紧时间休息的意思。毕竟他有大灰狼代步，骑着大灰狼时，可以在狼身上趁机休息。而大灰狼与贝拉一整晚赶路不停，无疑是比他更累的。所以，也确实比他更需要休息。

    罗宾说完之后，没等大灰狼与贝拉回话，就立即转身而去了。

    有了昨天的第一次，这第二次对大灰狼与贝拉来说，也就更容易接受了。闻言后，也都没有多说什么，选择了听从罗宾的命令。他们休息，让罗宾去打猎。

    罗宾今天的狩猎，打到了一只鹿。

    这只鹿也够大，一只就够他们三人分了。不过因为只有一只，为免会被贝拉吸血后先行感染吸血鬼的病菌，所以罗宾扛回去后，并没有立即交给贝拉吸血。而是他宰杀放血后，再把鹿血用一个木盆乘了交给贝拉饮用。

    这只木盆，是他昨天白天赶路时砍了根木桩，然后在大灰狼的背上趁机削刮出来的。有了匕首帮忙，他制作这些工具时，也更加方便快捷了许多。

    虽然他这次回程，是以赶路为主，并不想在森林中耽误太长时间；可路程放在这里，再加上山路难走，再快也快不到哪里去。至少四、五天，恐怕是必须的了。所以，需要置办的一些器物与东西，也得临时置备几样。比如像眼下这个接血的木盆，就算是必须品，总得有个接血的东西，用来给贝拉乘血。

    他为了安全与卫生考虑，不想让这只吸血鬼直接吸血，就得用这种方法，也就必须有合用的工具。

    像昨天一样，用宽大的树叶临时卷制几个，只适合像野兔那样的小型动物。放的血不多，临时凑活一下也就够了。但像鹿这种大型动物，那种临时对凑的工具就不合用了，必须得正式准备一个。而森林中没有现成的，他也就只能自己动手制作了。

第一百零八章 内脏修炼 两重一段

    一头成年鹿的血量，完全足够贝拉饮用了。

    所以贝拉喝完鹿血，饱餐一顿后，便又告罪一声，立即钻进她的棺材里沉睡休息去了。

    吸血鬼并不需要像人类一样，保持定时一日三餐，往往每天饱饮一顿鲜血后，就足够坚持一天了。甚至许多吸血鬼，还会特意克制自己，减少自己的吸血量。

    因为鲜血虽然是吸血鬼的食物，但对吸血鬼来说，也是一种类似毒品的存在，会有成瘾性。一旦吸食不到，戒断之后，会十分难受。一直得不到补充的话，最终是会饿死的，而且死得会非常痛苦。

    但如果一次吸食过量的话，却也并没什么好处。就跟人类一样，吃饭时吃饱即可，吃得太多，不考虑自己肚子里能装下多少，也是有可能撑死的。

    吸血鬼也一样，一次吸食太多，也有可能把自己撑死。另外，还有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有可能被刺激到失去理智与思维，陷入不断嗜血的疯狂中，完全成了嗜血的魔物与怪兽。被嗜血的**所支配，失去了任何理智思考与判断能力，甚至有可能会被这种疯狂与**刺激到损失记忆，完全忘记了自己是谁，乃至忘记自己是人或吸血鬼，成了一种类似魔兽的存在，完全成了头野兽，只有本能行事。

    吸血鬼虽然也常被人类看作是嗜血的魔物与怪兽，但这种完全失去理智与判断能力，乃至会丧失所有记忆的真正野兽，却绝不是任何吸血鬼想要成为的样子。所以为避免这种情况，大部分吸血鬼都会在进食时选择克制自己。每天只进食一顿，每次的量也不会太多。如果是吸食人类血液的话，一名成年人类也就足够了。

    当然，人类也有高矮胖瘦不同，还有男女老少之别。每个人跟每个人的血量，肯定是有些差别与不一样的。但大致来说，就基本是这个量，吸血鬼们可不会精确到拿量杯去量。为吃一顿，还没得麻烦。再是有陷入嗜血疯狂的可能性，也没那么严重，总有些容错的范围，宽度算是挺大的。

    但每一名吸血鬼，都会尽量避免这种情况。所以大部分吸血鬼的食量，都基本是如此。有加多与减少的，也并不算太多。

    罗宾在此之前，对吸血鬼当然不会了解这么多。关于这点，还是贝拉之前在路上，当他们步行休息闲聊时告诉他的。能够聊一些比较私人的话题，互相知晓一些对方的秘密，也算是建立信任的一种基础与态度。

    贝拉肯主动说这些，也是表现出了这个意图，是不错的开始。

    其实关于吸血鬼的食量这点，仔细说来的话，也算不上有多秘密。只要之后相处的多了，罗宾迟早也能够自己发现与注意到。但贝拉肯主动自己说出来，这态度就不同，能够以此更换得罗宾的一些信任感。

    贝拉钻进棺材里沉睡后，罗宾便继续宰杀处理那头鹿。

    对于这头鹿的内脏，肝脏他自然是不会放过。他目前对于《五殇真经》的修炼，仍是处于炼肝的阶段。只有完成内力境二重的修炼后，才会转入下一阶段，开始修炼另一个五脏器官。

    内力境共有十二重小境界，《五殇真经》中，每一个内脏器官的修炼是两重一段。练完五脏后，便是内力境十重。后面的那两重，则属于是五脏合炼。

    罗宾目前才只是内力境一重圆满，开始踏入了第二重修炼，所以自然仍是处于肝脏的修炼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仍是需要不断进食大量动物肝脏来进补。

    为了能够更快赶到安达尔王宫，他这几天的修炼其实也暂停了下来。每天的打座，只是为了恢复消耗的内力、体力与精神，而并不是为了修炼。不过既然打了猎物，这肝脏他自然也不会浪费。吃了就算没能及时修炼，也能够稍微补充一些。

    鹿的内脏器官，除了肝脏外，罗宾把其它的便全都丢给了大灰狼去吃，另外还包括一些无用的边角料与肠肠脑脑。反正他自己不吃，平常都是直接丢掉的，便全丢给了大灰狼。

    大灰狼对这些可不在乎，来者不拒，大吃大嚼。

    其实它自从尝过罗宾的手艺后，倒是也更馋罗宾的那手烤肉。只不过他现在却也实在饿得不行，有些等不及了。而罗宾要等完全宰杀处理干净，还需要些时间。再等生火烤肉，以及烤制成熟，又更需要些时间，它对此也有些等不及了。还是直接吃生的，更快更省事。

    其实罗宾此时，也是有些羡慕于大灰狼与贝拉的进食简单快捷，一个直接吸血了事，一个则直接吃生的，省去了生火烤制的麻烦。人类爱吃熟食，在这方面就不免麻烦一些。而且人类进化到这一步，也早已不适应吃生肉了，吃生的只会生病坏肚子，更加耽误时间。

    罗宾要是不在乎的话，也可以去尝试。但一看血淋淋的生病，他就真是敬谢不敏了，实在难以下口。而且野外的生物，对于有没有携带病菌也难以保证，所以还是完全做熟后再食物更放心。既是为了干净卫生，也是为了自身的安全。

    不然这种时候，弄个食物中毒出来，那才真是得不偿失了。

    他因为担心爱丽丝的情况，确实是急于赶回安达尔王宫去，他相比起来，他自身的安危也同样重要，这一点也不能因此而忽视了。否则他自己倒下了，也就赶不回去帮爱丽丝了。这两者间，也是互为关联的。就算是为了能赶回去帮爱丽丝，这方面他也要特别注意些，别反倒因为自己的问题而误了事。

    对于大灰狼的食物，罗宾怕那些内脏与边角料不够，也还特意丢了几块好肉。

    剩下的，他就自己分割处理，然后生火烤制了。

    大灰狼虽然更馋烤肉，但也真是等不及了。而吃完生肉后，他还得抓紧时间休息，也不能一直耐着性子去等。不然为了等口吃的，没来得及休息，最后受累的可是自己。这两点熟重熟轻，它也得分清。

第一百零九章 最辛苦的大灰狼

    鹿比野兔大了许多，所以宰杀处理起来，也不免就比野兔更多花费了些时间与功夫。再加上之后又把所有的鹿肉烤熟，也更比昨天多耽误了些功夫。

    这些问题，罗宾之前也早有想到。不过他对此另有打算与考虑，所以即便为此多耽误些时间，他觉得也算值得。而且，趁着他处理这头鹿时耽误的时间较多，也能让大灰狼趁机小睡上一会儿，得到更大的休息。

    在他们一行四名成员中，无疑大灰狼是最为劳累的。做为坐骑，它不但要时常驮着罗宾赶路，而且白天还需要驮负贝拉与她的那口棺材。多加一个贝拉也还罢了，那口棺材可一点儿都不轻，恐怕至少相当于两个贝拉的体重。所以再加上罗宾的话，就等于是驮着四个人赶路，又怎么会不累。

    它再是身强体壮力气大，又是魔兽，但驮着四个人赶路，还是难免会累。它体型就在这儿，虽然远比一般的狼大，甚至快赶上马了。但它毕竟只是头狼，可不是魔兽中顶级存在的巨龙。要是巨龙的话，恐怕驮四十个人也不在话下。

    大灰狼不但本身的负重最大，而且平常能够得到休息的时间也最少。罗宾骑乘着大灰狼时，就可以趁机在大灰狼背上休息。而且每天的这个时间，也都会停留下来休息一番。所以他一上路后，虽然看着一直在赶路，很少停下来，可加起来能够得到的休息时间是不少的，仅次于丑小鸭。因为他大部分路程，都并不是靠自己走，而是骑着大灰狼行进，自然不需要他花费多少力气。就算有时候为了让大灰狼休息，他自己下地赶路。为了照顾大灰狼之后能赶上来，他也不会施展全力，更不会施展轻功，只是大步行进而已。

    吸血女仆贝拉在赶路时看着也很累，不但要自己走，还得独力扛着她那口大棺材。可她虽然看着累，而且可能也确实累，但却只需要赶晚上的路。一到白天，太阳一出来，她就为了躲避阳光，钻进自己的棺材里沉睡休息去了。一睡就能睡一白天，所以她的休息时间也就挺多的。一天中，就能够休息半天。就算另外那半天再累，在剩下的半天时也能休息恢复过来。

    只有大灰狼，几乎是一直不分白天黑夜的赶路，能够真正停留下来休息的时间也最少。而且不但要自己走，还得不时负责驮着罗宾与贝拉，再加上贝拉的那口棺材一起走。

    至于丑小鸭也会时常停落在罗宾身上，晚上也是被罗宾抱着睡觉。但想比起罗宾、贝拉以及贝拉的那口棺材来，丑小鸭的那点儿重量，几乎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在赶路的过程中，大灰狼确实算是出力最多，最辛苦的那个。所以罗宾这时，也算是有意让大灰狼多休息一会儿，别真把这只用以代步的坐骑给累趴下了。

    将鹿肉全部处理完成后，罗宾接下来就生火开始烤制。先烤了那块儿鹿肝，剩下的边烤边吃。吃饱之后，又把剩余的全部烤制成熟。吃不了的，就可以留作下顿，当作干粮。

    昨天日出这会儿的停留休息，包括打猎到最后起身上路，前前后后约有一个多小时。而今天这只鹿宰杀起来更花时间与功夫，再加上罗宾有意让大灰狼多休息一会儿，所以今天的停留休息时间，他直接延长了一倍，差不多有三个小时。

    将鹿肉全部烤熟，并采摘了些宽大树叶包裹处理好后，罗宾又以打坐代替睡眠休息恢复一番后，便立即叫醒沉睡的大灰狼，继续上路前行。

    赶路到中午时，天气忽然变天下起了雨。而且下得还不小，并且越下越大。

    下雨后，森林里的道路会变得更加泥泞难行。好在这不是平原森林，而是山林，不少地方是山石，并不至于会无路可走。但大雨本身，也会阻碍出行的顺利。冒雨而行，肯定会比晴天时更加难行。

    罗宾对此虽然十分抱怨，也极不愿在这种天气里出行，但为了不想太过耽误，还是选择了冒雨前行。好在山林中树木茂密，一些高大树木的树冠，会形成天然的雨伞。虽然树木枝叶间有间隙，不能遮挡得风雨不透，却多少能够挡一些。经过树完的遮挡，再滴落下来，也就不那么绵密与带有冲击感了。

    罗宾采集了些树叶，临时制作了个简陋的蓑衣，用以遮挡雨水。至于大灰狼，他就无暇多顾了，只能让大灰狼冒雨前行。好在动物生在野外，常有遭遇各种恶劣天气，天然就比人类更加适应，淋着雨行进倒也不算什么。倒是下雨唯一的好处，就是乌云遮蔽了太阳，不再有阳光了，所以贝拉可以出来自己走，也能大灰狼减掉最大的负重。

    只是，大雨虽然不能阻止罗宾继续前进，但还是不免拖慢了他的行程。在这种天气里赶路，总得多加注意一些，想快也快不起来。

    罗宾虽然非常无奈与懊恼，但也没有办法。夏日的天气，本来就多变。尤其在这种山林中，天气也更是有些无常。他之前一路出森林时，也有遭遇过几次下雨天。只是他之前对赶出森林并不着急，所以不必在意。遇着下雨天时，就可以找个地方躲雨，根本不用赶路。但现在他赶时间，所以下雨也得冒雨前行，生怕多作耽搁会误了事。

    他在森林中消息不通，完全无法知道现在的安达尔王宫里究竟是什么情况，又是否有出新的变化，所以只能这般干着急地不断赶路，想尽快赶到，帮爱丽丝去就对解决各种事。如果他能随时知道王宫中的最新情况与变化，知道事情还处在相对稳定状态时，那就可以相应规划时间，不必这么急着赶了。

    只可惜，他现在想知道也没办法，只能是这般一头雾水地不断赶路。只有尽快赶到，他才能够及时帮到爱丽丝。否则去的迟了，可以等他赶到，一切都晚了。

第一百一十章 新的轻功 乘风追月

    罗宾之前从约克骑士那里听来的安达尔王宫情况，只是约克骑士本身所知道的最新情况。但王都距离约克村也有很长的距离，再说最新的消息，约克骑士也需要去劳伦斯男爵那里打听，甚至可能男爵都需要到上属伯爵那里去打探。而伯爵那里的消息，肯定也有延迟。

    所以这般推论，罗宾之前从约克骑士那里知道的最新情况，肯定早已不是王宫中最新的了，至少也会延迟个两三天。这也是罗宾非常着急的原因之一，因为他根本不知道现在的最新情况是什么。很有可能在还身处约克骑士的庄园里时，山脉另一边的安达尔王宫中，就已经发生了最新的变化。但无论是他还是约克骑士，都不可能及时知道。

    对于这种未知，他心里也忍不住生出更大的担忧与害怕，生怕会发生他无法预料的最糟糕情况。等他赶到后，可能一切都迟了。而正因如此，他也更想尽快赶到。无论如何，他都是要及时赶去看看情况的。就算有可能会发生最糟的那种，他也要尽量去帮爱丽丝挽回。再不济，也要救下爱丽丝的性命，保证爱丽丝的安全。

    如果更坏的发生，爱丽丝已经被那个斯托克公爵或别的什么人杀害的话，他也一定会帮爱丽丝报仇，让凶手杀人偿命，在爱丽丝的坟前忏悔。

    糟糕的天气拖慢了脚步与行程，再加上对爱丽丝的担忧，对未知情况的变化与忧虑，忍不住让罗宾心中有一团积郁，生出了一股无名怒火，恨不得一枪把天捅个窟窿，好戳破满天乌云，重见天日。

    积郁与生怒之下，罗宾直接翻身跃下大灰狼的狼背，沉着脸向大灰狼与后面的贝拉道：“我自己先走，你们尽快赶上来。沿途我会留下标记，赶不上你们就寻着标记走。”

    说罢，也不等大灰狼与贝拉回话，就立即身影一闪，展开轻功，投入了漫天的风雨之中。

    他心里很清楚，在他们一行中，大灰狼是最辛苦的。所以即便在此时心中有压抑不住的无名怒火时，也不愿无理发作地把气撒在大灰狼身上，强行逼迫大灰狼不断加快赶路。

    所谓无名怒火，就是这气有些不知道具体从哪儿来，或者知道，却又无能为力，无法改变现状。比如他现在最气的就是这鬼天气拖慢了他的行程，但又有什么办法，以他现在的能力，根本无法影响与改变天气，只能是无端生气地生邪火。

    所以这种怒火，也难免显得有些毫无道理。可就算没道理，他也还是忍不住生气，忍不住有火。因此这时，便想找个途径发泄出来。

    他不能把这种凭白无道理的火撒在大灰狼或贝拉，又或是丑小鸭头上，只能是自己发泄。而且此时他自己下地赶路，不管能不能加快与缩短路程，又能加快多少，至少是他自己出力了，是尽了自己的力。不像在大灰狼身上，不是他自己走，就也有些感觉自己没出力。

    在这种糟糕的情况下，他更想自己去尽一分力，逼迫压榨出自己所的力量，也能趁机把这股无名怒火发泄了，撒一撒气。否则积郁之下，他都有些担心自己这身内力生出问题来。毕竟他现在修炼的《五殇真经》是门魔功，此时心生无名怒火下，他就已感觉内力也有些跟着不稳了，忍不住地有些蠢蠢欲动。就像自己的这股无名怒火一样，也有些压抑不住地想要窜腾起来。

    所以，这也正好，既然想动，那就动起来。发泄怒火之余，也把内力趁机耗一耗，消耗个干净，可就无法躁动了，想走火入魔也走不了，根本就没内力可供走火了。

    罗宾眼下所施展的，自然仍是“鬼影百变”轻功。速度极快，身影闪得几闪，就很快消失在了茂密森林的雨幕之中。

    不过当赶出了约有三百来米之后，罗宾已是稍微发泄了一番，而投身在雨幕中，清凉的雨水扑打着面目，也让他比方才有些冷静了下来。稍微冷静些后，他立即心法一换，换了使用另一种轻功。

    这门轻功叫做“乘风追月”，是这两日他赶路之余才新学的，正是适合用于长程赶路的轻功。

    他既然认知到了这一点，知道了自己这方面的缺失，自然要想办法弥补。这两日骑乘着大灰狼赶路时，不用他自己花费力气，能够乘机休息之余，也就可以顺便进入龙神殿内，去挑选一门适用于他现在专门用于长途赶路的轻功。

    对比鬼影百变来说，速度可以相对慢点儿，但最重要的是能节省内力，甚至能够在赶路之余还有办法稍微回气，做到不断地持续性施展轻功赶路，内力也能更合理与节省地使用。

    龙神殿的空间内，还可以随他心意延长一倍时间，也就可以给他更充足的时间挑选。最后仔细挑选一番后，他挑中了这门叫做“乘风追月”的轻功，正好符合他的要求，而且是他现阶段能够修炼的。

    挑好之后，在龙神殿内学习起来很快。不过要想在现实中完全掌握，还需要多花时间去用心练习。

    罗宾这两日时常下地赶路时，便有趁机练习。虽然才只有短短两日，却也已能基本大概掌握。

    他能够在龙神殿内延长时间，而且能够完全模拟现实环境练习，这方面就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性，也能够加快学习进度。所以只要在龙神殿内练习掌握好，出来到现实世界施展，基本都没有什么障碍。再稍加练习适应，就能够很快掌握地用出来。

    这门乘风归月也是一样，而且是以他现阶段能够学习的这个前提来挑选，本来也就没有太大的难度。主要的难度，是在于体内内力的运用施展与变化上，也就是所谓的心法。

    内功与心法，并不是完全等同的。内功是用来修炼内力的，而心法则对内力的一种运用法门。如果施展，在哪几条经脉内运行，又运用到什么穴位等等，这里面有许多艰深复杂的问题。而这也正是一门武功的心法要诀，经过不同的穴位与经脉，是能够产生不同的作用的。

第一百一十一章 飞奔不停 走火之兆

    施展“乘风追月”轻功赶路超过五百米后，罗宾心中忽然又莫名烦躁地感觉太慢。

    相比起“鬼影百变”的那种绝快速度来，“乘风追月”的速度确实要慢了不少。尤其是当他见识过快，并且从刚才的快速中切换下来后，也就越发地感觉现在的速度慢了。

    若放平常的话，慢点儿他也觉着没关系。这门轻功的速度虽然确害慢了不少，但却远比“鬼影百变”更能节省内力，也更适合长途赶路施慢。

    “鬼影百变”是够快，但对内力的消耗去太大，以他现在的内力修为，很难一直坚持施展，持续时间恐怕也就最多半小时左右。而施展“乘风追月”，他虽然还没全力试过，但在龙神殿内的模拟中，却是至少坚持三个小时以上没问题。甚至随着他的熟练度增加，对内力的运用施展能做到更加细微控制，还能更相应延长。

    但就算是眼下的三小时，对比“鬼影百变”的半小时，他最终能靠“乘风追月”跑出的距离，肯定是要比“鬼影百变”要远的多。所以若按长途换算的话，“乘风追月”的平均速度其实是要快过“鬼影百变”的。

    可道理虽是如此，罗宾心里也很明白，但眼下的速度骤然减慢，就让他感觉有些忍受不了。被下雨的天气所扰，本来就拖慢了行程，再加上在这种情况下更加忧心爱丽丝的情况。总觉着自己慢了一些的话，很可能就赶不及了。所以不免地有些忧心如焚，莫名烦躁，有着不知何来的无名怒火。

    所以，尽管他心很清楚用“乘风追月”赶路才是更合理更有效且更能节省内力的做法。但他眼下心忧烦躁之下，还是又立即心法一换，重新切换成了“鬼影百变”轻功。

    轻功一换，他速度骤然提升，心里那莫名的烦躁与怒火才在绝快速度的冲击下稍好一些。

    他此时的这种状态，已经有些稍微失去了理性，重新切换成“鬼影百变”轻功后，也不知节省内力，而是立即摧运内力地全力施展，速度在内力的不断加大运行下，变得越来越快。

    绝快的速度下，他身上原本昨时制作的简陋蓑衣与草帽都在快速冲过的强风下被吹落下去。

    “罗宾，你慢点儿，不用这么着急的！”丑小鸭一直缩在罗宾的颈窝处，借着罗宾头顶临时编织的那顶草帽遮挡风雨。此时草帽被吹落下去，她不由立即被冷风冷雨激的抖了下，然后在旁边向罗宾大声提醒道。

    但罗宾闻言，却是充耳不闻，根本没有回答，速度也半点没有放慢下来。

    绝快的速度下，他此时内力在经脉内的运行也是不断越来越快。全力施展之下，再加上绝快速度与空气的摩擦，使他体温迅速上升，身上被淋湿浇透的雨水在他的体温迅速升高下，被蒸腾地化为雾气弥漫在他身旁。

    “罗宾，你怎么了？”丑小鸭正窝在罗宾颈窝处，罗宾迅速升高的体温她自然也立即感觉到了。看着这些蒸腾弥漫的雾气，她惊讶之余，忍不住担忧地向罗宾问道。

    但罗宾闻言，仍是允耳不闻，速度也半点没慢下来，只是不断地极速奔跑，快得身后都已拖出了残影。

    “你说句话啊，别吓我！”丑小鸭见连叫罗宾两声都没反应，忍不住更加担忧地大声道。说话时，还忍不住直起身子，用自己的头拱了下罗宾的脸颊。

    罗宾闻言，却仍是好像没听到，也根本没感觉到。就像是他忽然变成了个聋子一般，什么声音都听不到了。

    “罗宾，罗宾……”见罗宾仍是没回应，丑小鸭忍不住更是担心地大声呼唤罗宾，同时站起身了，不住地以自己的头与身体拱着罗宾，想让罗宾从眼下这种莫名失常的状态里清醒过来。

    可无论她再是叫的如何大声，又如何扭动身体，拱蹭着罗宾的脸颊与颈部，罗宾都是充耳不闻，也似半半点感觉不到，没有任何回应。

    “啊！”忽然丑小鸭一声惊叫，却是她展开翅膀想用翅膀更用力地推罗宾时，因为翅膀张开更兜住了风，再加上罗宾此时的速度又更快了些，因此快速冲击下的急风一下将她从罗宾的肩头吹落了下来，才让她忍不住叫了一声。

    叫过一声后，她立即迅速地拍打翅膀，终于算是凌空稳了下来，没有被直接甩落地面。重新掌握平衡控制住后，她便立即展开双翅挥舞着向罗宾飞翔追去。

    可她尽管能飞，但她毕竟还是只幼鸟。像寻常她这么大的小天鹅，是很难完全飞起来的。也就是她在修炼了罗宾传给她的《风凰真诀》后，炼出了一些内力，这才能在借助内力下，现在就飞得起来。可她终究没有成年，所以这种飞行能力也就是勉强及格，还不能飞得更高与更快，也不能持久。

    本来她的飞行速度，就不如罗宾施展“鬼影百变”时的轻功，更别说罗宾眼下是不顾后力地全力施展了。在罗宾全力之下，她更加追赶不上，被越落越远。

    而且森林之中，树木茂密，也有不少障碍物会阻碍她的飞行路线，不像在森林上方那么空旷。而反观罗宾，“鬼影百变”这套轻功，除了速度之外，也非常擅长小范围腾挪闪避的身法。所以一些树木横枝或山石的障碍物，完全不能形成对他的阻碍。

    就算他此时的状态稍微有些不对，但在本能之下，他也能靠着鬼影百变的轻功躲开这些障碍的。

    好在，他此时的内力终究有限，才只内力境一重，而且这套鬼影百变轻功又特别消耗内力。以他目前的这点儿内力修为，最多只能在高强度下连续不断地维持半个小时左右。

    所以，当最终时间到后，他就算再是想要继续飞奔不停，也有些无以为继，无能为力了。他内力已然耗尽，无法再做到运行摧发出这套轻功了。

    此时他的丹田与经脉之中，全都空荡荡的，一时之间，完全提不起一丝内力。

第一百一十二章 怒伤肝 因祸得福

    罗宾此时的状态有些不对，根本没考虑任何后果。所以当内力忽然耗尽之余，他也根本没有任何准备。甚至在内力即将耗尽之时，也根本就没有任何察觉与判断。

    因此这时内力忽然一空，他因为完全没有准备，也就立即从绝快的速度中骤然失速。突然的失速，让他完全掌握不了平衡，再加上状态还有些不对，立即就“叭”地一下摔倒在地。而且这还不算，在快速的冲击下，又接连就着地面翻乘了几圈，直翻出去有七、八米远后，这才最终撞到一棵大树后停下。而且停下来时，还是摔了个狗啃泥的动作。再加上浑身湿透，在地上连滚了几圈，也是沾了满身的泥污、碎草、枯叶等，十分狼狈不堪。

    不过罗宾此时，却是顾不得这些，停下来后，立即口一张，“哇”地一声吐出了一大口鲜血。

    但随着这口鲜血的吐出后，他却是立即浑身一轻，脑子也迅速清醒了。而且本来体内已是空荡荡地没有了一丝内力，但此时却又骤然有一股内力生出，注入了丹田之中，立即也让他又充满了活力。

    这股内力的来源，正是他的肝脏部位，显然是新生的内力。

    而罗宾此时从刚才的状态中清醒过来后，稍微一想，也是立即弄明白了状况。

    他刚才的那种状态下，确实是稍微有些走火入魔之兆。若不是因为内力耗尽，而被迫打断停下的话，也很可能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幸喜他刚才是在担心之余，只想着要不断加快速度赶路，又切换成了“鬼影百变”轻功这门消耗内力的大户，很快就耗尽了。不然若是还维持在“乘风追月”的心法时，内力无法迅速耗尽，也很有可能会最终迅致真的走火入魔。

    至于他此时的肝脏中，忽然又新生出了一股内力，他猜应该是由他刚才的那股无名怒火所导致的。正所谓“怒伤肝”，愤怒是能够伤损肝脏的。而《五殇真经》的修炼，本来就是建立在损伤自己五脏的前提下，以伤损自身五脏为代价，来迅速炼化增强功力。所以极致愤怒的情绪导致伤损肝脏，在《五殇真经》的修炼状态中，也等于是又炼化了一部分肝脏的精华。这种损伤，被炼化成了内力。

    而且在《五殇真经》的修炼中，本来就有这种冷门偏激的炼法，靠刺激情绪来加强自己的修炼效果。在修炼肝脏时，可谓是越怒越强，愤怒能够更加强他的修炼效果与出手威力。

    但极致的情绪，也很容易由情绪失控而造成走火入魔。所以这种修炼方法，即便是在《五殇真经》这种魔道功法中，也是属于偏门的存在，很少有修炼者会特地采用这种炼法来修炼。也只有确实某种契机契合时，才能够造成这种情况。如果非刻意为之，就有很大走火入魔的危险。

    就像罗宾刚才一样，就差一点儿走火入魔了。而且他刚才也不是刻意为之，是那股骤然升起的无名怒火难以发泄所导致的。但尽管如此，都还是有走火入魔的危险，就能看出靠这个法门来进行修炼的凶险之处了。

    罗宾能够在刚才的无意之下，度过这一劫去，也可说是侥幸，绝不想再来一次。

    此时他吐过一口血，想明白过来后，立即便就势翻身地改趴为躺，躺在这棵大树的树根处，一时完全不想动弹，感受着此时这劫后余生的不易。想想刚才的状况，他自己都觉着凶险，有些后怕。

    大口喘着气，淋着冰凉的雨，他此时也顾不得浑身湿透，十分狼狈，又还躲在泥水地里了。

    也幸好刚才他摔倒的位置是泥土地，又铺落了不少落叶，这才连撞了几圈，都没有怎么受伤。不过刚才那么激烈的翻滚摔倒下，也难免有些擦伤与摔伤。但比起从快走火入魔的状态下解脱出来，劫后余生，化险为夷，这些小伤便都算不得什么了。

    “罗宾，罗宾……”

    这时后面的丑小鸭已不断拍着翅膀地迅速追了上来，她刚才也有在后面见到罗宾摔倒，并且摔倒后还连着翻滚了几圈，她在后面看得都疼，肯定摔得不轻。此时在见到罗宾的狼狈状态，而且躺在那里一动不动，还以为罗宾被摔断了骨头动不了了，不由更是担心地扑过来大声道：“罗宾，你怎么样了，你没事吧？”

    “没事，我很好。很抱歉，刚才让你担心了。”罗宾闻言，立即笑着回道，并像丑小鸭伸出了手，招呼她过来。

    他现在恢复了清醒，自然也有想起刚才的情况，知道丑小鸭刚才替他担心了。而且他就那么把丑小鸭从肩头甩了下去，对此也是十分抱歉。如果是在平常，他可绝不会这么做。

    再是如何，他也会绝对先保护好丑小鸭。就算他现在确实十分担忧爱丽丝的情况，可相比起来，当然还是丑小鸭在他心中的份量更重，他也一点儿不想因为爱丽丝的事，而伤害到丑小鸭。真发生这种情况的话，那对他来说，就是得不偿失了。如果非要在两者之间选一个的话，他肯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丑小鸭。

    因为丑小鸭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第一个朋友，也是非常真心对待的一个朋友，而且丑小鸭也是对他一片赤诚，全心以待，他很珍惜与看望他们之间的感情。

    丑小鸭闻言，见罗宾终于正常地回复了她，不由立即松了口气，然后便展翅飞了过去，直接扑到罗宾的怀里，问道：“你刚才到底怎么了，真是让我担心死了？”

    罗宾顺势把丑小鸭抱在怀里，然后倚着旁边的大树坐起，笑道：“没什么，可能就是练功出了点儿问题。现在已经好了，不用担心，以后我保证也不会再发生了。”

    “真的吗？”丑小鸭闻言，还是忍不住担忧地问道。

    “嗯，我保证！”罗宾郑重地向她点头道。

    丑小鸭见状跟着点了点头后，关心问道：“你刚才摔倒有没有受伤？严不严重？”

    “没事，都是些小伤，不严重！”罗宾说罢，接着倚着树干站起，证明自己确实没伤，没有受到什么严重伤害。

    丑小鸭见状，这才放心。

第一百一十三章 忘留标记 分头行动

    见丑小鸭放心后，罗宾站起来到旁边找了个枝叶更加茂密，更能挡雨的大树，然后让丑小鸭在旁帮他护法，他则盘膝坐在大树根部，打坐恢复刚才消耗的内力。

    虽然他这时因为刚才的怒火伤肝，反而因祸得福，又修炼出了一股新生的内力，但刚才可是险些经历了走火入魔。所以就算他此时靠着这股新生的内力仍能坚持，但还是要打坐一番，恢复调整。最重要的是，仔细检查下再没有别的问题。不然的话，还有潜藏的问题，就很可能还会有走火入魔的危险。

    尽管这么做无疑会耽误一些时间，但这是与自身安危切身相关的问题，罗宾自然要认真对待，万不可大意马虎。虽然他确实很担心爱丽丝，但爱丽丝的问题相比起他自身安危来说，当然还是他自己更加重要。他是原意放下一切，并且改变自己的原本计划赶回安达尔王宫去帮助救援爱丽丝，但他可不愿为此搭上自己的性命。

    另外，他这时耽搁些时间，也可以顺便等等后面的大灰狼杰克与吸血女仆贝拉。

    尽快赶回王宫去帮爱丽丝是很重要，但经历了刚才的事件后，罗宾觉着他也不能对此太过心急，还是得稍微悠着点儿。不管怎么说，心态得先摆正，不能就为此不顾一切了。

    他刚才为此稍微入执，可是险些走火入魔了。所以在这方面上，不得不慎重对待。

    当然，这主要还是跟他目前修炼的这部《五殇真经》是门魔功有很大关系。魔道功法虽然大多前期进境都比较快，能够在短期内很快提升功力，增强修为，可也大多根基不稳，容易走火入魔，优缺点都比较明显。

    可如果不是剑走偏锋，容易走火入魔的话，也谈不上是魔功了。中正平和，不偏不倚，绝不会有走火入魔危险的，那是正道武功。魔功就是往往危险与利益并存，要在危险中获取利益。往往越是那种凶险的，可能所获得的回报也会越大。

    罗宾之前的修炼都算比较顺利，也没有经历过什么凶险。食补方面最主要的以形补表，他也算能接受。也就是吃些动物内脏而已，做熟就好。而且他厨艺不错，很多还能弄得很美味。当然，原书中所描述的生吃人肝这等穷凶极恶之举，他是非常不认同的，选择学习时都干脆把这部分相关的内容屏蔽删除了，以免自己看了都会造成不适。

    剔除过这方面的内容外，只靠吃动物内脏来进补，罗宾觉着这门《五殇真经》也算不得多残忍凶恶，或有多凶险之处。因为，在最初是为应急选择这门进境较快的魔功学习后，他在之后逃出王宫后，仍是继续修炼这门魔功，就是看重了这方面。觉着这门魔功也算不得有多凶险，而且前期进境确实比较快，所以便就没放弃地接着练了下去。

    直到今天险些经历了走火入魔之后，他才真切深刻体会到了这确实是一门毋庸置疑的魔功，确实是很凶险的。

    他之前没遭遇过，可能是之前一直都比较小心谨慎，再加上心态也保持得好，所以才没出来。

    另外，可能也有他识海中有龙神殿镇压的关系。有这座龙族的传承神器，他精神意识方面，可谓十分强大，一般绝不会出问题。

    刚才可能确实是一时太过心急，所以才有些入了执念地险些走火入魔。好在最后算是有惊无险地化解了，并且还因祸得福，内力方面又有所增加。

    当罗宾盘膝打坐修炼一番，把之前所消耗的内力全部恢复过来后，方才发现因为刚才的怒火伤肝，这一股新修炼出来所增加的内力，竟是已达到了差不多一重内力的三分之一左右。加上他所恢复过来的内力境一重功力，差不多等于是一点三重。剩下的第二重，只剩下了三分之内未完成。这次的因祸得福修炼效果，竟有些好得出奇。

    收功之后，罗宾不禁心下感叹，这门《五殇真经》果然不愧是魔功，当真是不按常理出牌。愤怒的情绪伤肝，竟然能够加强修炼地达到这种效果。

    有些极致的情绪，确实能够从心理层面影响到人的生理状态。比如愤怒之下，人确实有可能会比平常发挥出更大的力气。又比如人的斗志、军队的士气等，也确实能够影响到身体状态的发挥，从而直接影响最终的战斗结果。所以，情绪确是实能够作用于身体，对人体产生影响的。

    这甚至也可以归结为心灵的力量或精神的力量，事实上，从武功进阶到道法层面后，也会涉及到这方面的问题，所谓炼法即是炼心。

    罗宾目前的修为，距离这一步还太远。所以只是稍作一想后便作罢，没有就此多想。现在想得再多也没用，还是多关注眼下为好。

    他这次打座主要是用于恢复调整，并不是正经修炼，所以并没有花费太长时间。他自己预估，约摸应该有一个小时左右。

    但一个小时的时间，也不算短了。可这么长的时间过去，当他睁开眼后，却发现大灰狼与贝拉仍是没有赶过来。这两人的速度可也都不慢，就算他之前处于有些走火入魔的状态下，不知节制地全力发挥了“鬼影百变”轻功，可能确实与后面的大灰狼和贝拉拉开了更远的距离。但眼下他已在原地等了一个小时左右了，这么长时间，按理他们应该能赶过来才是。可现在却是，连这两个的影子都还见不着。

    “我去，坏了！”

    罗宾对此仔细皱眉一想后，不由立即意识到，原来的自己的问题。他之前单独上路后，还保持神智清醒时，还有记得每隔一段距离，大概五百米左右，会在旁边醒目的树干或山石上留刻下标记，指引自己的位置与方向。可他之后陷入有些走火入魔的状态后，当时连丑小鸭近在咫尺的话都充耳不闻了，哪还能记得时不时停下来留刻个标记，早把这事忘到脑后了。

    所以，大灰狼与贝拉直到现在都没有赶上来，不是他们的问题。并不是这两人在他离开后，就立即开始偷懒了，而是他自己的问题，他忘了留刻标记指引他们了。现在，他们很可能与他走岔了。

    若放平常的话，罗宾就算不留刻标记，也没什么问题。无论大灰狼，还是吸血女仆贝拉，都是嗅觉灵敏强大之辈，完全可以靠追踪着他的气味赶上来。但现在却是下雨天，而且是大雨滂沱，而雨水是能够清洗隔绝掉气味的，所以眼下他们的气味追踪术也都无用了。

    不能靠着气味追踪，又失去了罗宾留下的标记，在这种大雨滂沱的天气里，他们有很大的可能跟罗宾走散。而一旦在这么茂密的森林里走散，想要重新汇聚找到对方，也是很难了。

    罗宾之前从森林中往外走时，基本是一直沿着那条发源于距王宫不远那片沼泽的河流而走。而这条河流，便是在森林中一路蜿蜒地由约克村那里流出森林。所以沿河而行，便是一条很明显的道路，基本不用怕迷路走错了。

    但可惜，罗宾这次回返，虽然基本上是按原路返回。但有鉴于那条河流并不是笔直一条地连接着约克村与王宫附近的那片沼泽，而是在森林中有许多迂回曲折，弯弯绕绕，蜿蜒而流。所以，罗宾为了能尽快赶回去，是超了些近路的，并没有一直严格地按照原路返回。

    虽然大方向上没错，但在不少地方却是抄了近路，并没有一直沿河而行。因为如果一直沿河而行的话，是会绕不少冤枉路的。

    罗宾有丑小鸭在手，可以飞到空中查看方向，所以就可以让丑小鸭提前探路，抄走近路，尽量沿最短的直线距离往王宫进发。眼下他们的这一段路便正是如此，并没有贴近着河边延河而行，而是抄了些近路。

    抄近路走捷径是不错，能够缩短距离，节省时间。但在此时罗宾与大灰狼和贝拉失散的情况下，这又成了很明显的缺点。因为缺少了最明显的那个参考路标河流的指引，他们要想重新相聚汇合到一起就很难了。尤其在这下雨天，不但大灰狼与贝拉的强大嗅觉都失去了作用，就连丑小鸭飞到上空后，雨幕也会对视线造成很大影响。

    而且在这种天气飞行，对于丑小鸭来说，本来也就很难。在森林中有树冠遮挡了不少雨水，她下面飞着还不要紧。可一旦飞到森林上空，再无任何遮挡，连绵的大雨就会让她很难再保持平稳的飞行。

    在这种天气里，罗宾也绝不放心让丑小鸭独自飞上去，承受无情的风吹雨打。

    “这鬼天气！”考虑了所有可能都不太可行后，罗宾不由又暗自咒骂了句这天气。造成眼下这一切事情的源头，究其主因，还真是全因天气闹的，实在让罗宾忍不住不骂。

    丑小鸭见状问明白情况后，也是对此有些一筹莫展，不知道该如何寻打大灰狼与贝拉，与他们重新相聚。仔细想了一番后，她最后只能道：“不如我还是飞上去看看吧，说不定他们就离我们不远呢？”

    罗宾闻言，立即摇摇头，道：“千万别因为这种侥幸去冒这种险，不值得。失散就失散了，也没什么。他们知道我的目的地是王宫，也知道只要沿着河走，就最终能够找到。所以就算暂时失散，他们也一定会自己赶到王宫去。我们不如就先走一步，到时在那片沼泽等他们吧！我相信，他们一定会赶来的。”

    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去寻找与大灰狼和贝拉重新汇合的可能，确实是还不如就这么分开行动，他们先行赶往王宫。在这里费力寻找，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一无所获，反而还浪费了时间。

    现在分头行动，他和丑小鸭先行前往王宫，也算是轻装简行，能够更快赶到。至少，少了吸血女仆贝拉，就不用再考虑白天晚上的问题，也不必为照顾对方而错开他们的时间了。

    罗宾之前其实也不是没考虑过这点，认为分开行动可能会更快，他跟丑小鸭在前面先行。或者也带着大灰狼一起，把贝拉独自丢在后面，慢慢赶过来。反正她知道目的地，也知道只要沿着河走就错不了。所以只要她自己不乱跑，最终肯定是会赶到的。

    但在之前，罗宾对这只吸血鬼还做不到完全信任。这么做，就等于是完全放任对方自由了，没有半点监管，结果很可能是让他失望的。所以尽管甩下吸血鬼，分头行动可能更快，但罗宾为了能真正收伏这只吸血鬼，还是没有这么做。因为能得到一只吸血鬼的真心效力，对他之后赶到王宫后要做的事，是有很大帮助的，所以他也不愿为了赶路而放弃这点。

    有句话叫“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罗宾如果真这么去尝试，结果也是很难预料的。其实即便他现在对贝拉的信任更多，也已经相信了对方所发的那个血誓魔法是真的，但也仍是不愿轻易尝试这个分头行动的方案。

    可眼下，却是被迫不得不这么做了。因为他们事实上已经分开，并且短时间内很难再重新相聚汇合了。为了不在这里浪费时间，更快赶到王宫，罗宾也只能被迫启用这个方案了。

    幸好的是，现在不是留了贝拉独自一人，还有大灰狼跟着。大灰狼相对来说更加忠心，还是能对这只吸血鬼起到一些监管作用的。罗宾相信他们一定会赶过来，主要就是相信大灰狼一定会这么做。毕竟，他手里可还握着大灰狼身上“七日断肠散的解药”。大灰狼就算为了“解毒”，也必须得主动赶过来重新与他汇合。

    昨天他才刚喂了大灰狼第一颗“解药”，但这颗解药也就管七天。如果七天后不能得到第二颗解药，大灰狼身上那所谓的“七日断肠散”毒药就会发作。

    大灰狼对此还不知真假，为了保住自己的小命，是绝对会在七天内赶到安达尔王宫找他的。

    这只大灰狼这么怕死，罗宾相信它一定会赶来。

第一百一十四章 省吃就是省时间

    罗宾眼下选择分头行动，其实也是根本没别的选择了，只能选这个。他倒是还想继续跟大灰狼与贝拉集体行动呢，但可惜，他们现在已经失散了。而且在这种大雨滂沱的天气里，他们也很难互相找到。就算有可能，也会浪费许多时间。但罗宾现在，却恰恰最缺时间。

    因此，他只能被迫做这个选择，与丑小鸭先行赶往安达尔王宫。对于大灰狼与贝拉是否之后会赶上来，他只能选择去相信。不相信，他也做不了别的了。他眼下既没时间，也没人手，只能是先顾一边。

    此时他消耗的内力已经全部恢复，还因之前的怒火伤肝，而新增了不少，所以做了决定后，便没有再继续多留，立即带着丑小鸭继续上路。

    重新上路后，他又换了施展“乘风追月”这门轻功。现在他已经不是刚才险些走火入魔的状态了，当然知道用以长途赶路的话，还是这门轻功远比“鬼影百变”更适合。

    一边施展轻功赶路之时，罗宾又顺路采摘了些树叶枝条之类，重新为自己编织了一件简陋的临时蓑衣，用以遮挡雨水。虽然以他现在的修为，也不怎么怕雨淋，但淋雨的感觉也并不好，还是能挡着点，尽量挡着点儿。

    另外，他这么做，也是为丑小鸭遮挡风雨。在这种大雨天气里，并不适合丑小鸭飞行。所以继续上路后，罗宾又是像之前一样，让丑小鸭缩在了他的颈窝处，他带着丑小鸭一起赶路。

    决定一下，重新上路后，罗宾也不再多想其他。

    眼下大灰狼与贝拉那边，已经是他无能为力，根本影响不了了。所以，多想也无益，只能是听天由命了。希望大灰狼确实十分惜命，为了“七日断肠散”的解药，一定会无伦如何跟过来找他；也希望吸血鬼贝拉确实会遵守她的那个血誓魔法，一起跟过来。

    另外，只要大灰狼的保命决心不变，也会主动替他监管些贝拉，不会任由贝拉胡来。大灰狼的实力，虽然并不能绝对胜过贝拉，但要在对方手底下保命，却也不是什么难事。而贝拉只要无法一次性甩脱大灰狼，那之后也就很难甩脱了。长途赶路上，她拼不过大灰狼。最重要的是白天还需要钻进棺材里躲避阳光，一到白天就掉线，更没机会了。而像眼下这种阴雨天气，可不是每天都有。

    连续赶路约摸超过三个小时以后，罗宾便放缓速度，暂停施展轻功，选择以步行赶路。他现在的内力程度，施展“乘风追月”这门更加节省内力的轻功时，最多便是能坚持三个小时以上。硬坚持撑一撑的话，也不是不能更久，但那就有可能耗损太过，会对自己的身体有些伤害了。

    所以，即便他现在的内力修为，因为之前的怒火伤肝，反而因祸得福地又得以提升了不少，但他为保险起见，还是选择三个小时就暂停下来休息一会儿，等恢复的差不多后，就再继续赶路。

    不过他的暂停休息，并不是完全停止不动，仍会继续前进，但只是步行赶路，并不再施展轻功。在缓步行走之余，也可以放松下来，趁机恢复消耗的内力。

    早上所打的那头鹿，罗宾与大灰狼并没有吃完，还剩下了不少。剩下来的，罗宾也全都烤制成熟，当作备用的干粮。这样下顿饿了就可以直接拿来吃，不必再另行打猎了，也能相应节省不少时间。

    虽然他早上在处理宰杀烤制那头鹿时耽误了不少时间，但却可以在这方面节省找补回来。而且对比的话，可能这么做还会更加多节省些时间。

    此时罗宾暂停施展轻功，选择步行后，便拿出了身上所带的一块鹿肉，边走边吃了起来。

    比较可惜的是，这些剩余的烤鹿肉，他大部分都绑缚在了大灰狼身上，让大灰狼带着了，他自己身上则带的不多，只有五、六块。

    如果全部是由他携带的话，这些烤鹿肉干粮，足够供他坚持两三顿都不用打猎了，会更加节省时间。

    这个打算，他并不是因为现在分头行动后，要优先考虑自己才这么想的。而是早就做好了这个打算，即便现在他还跟大灰狼与贝拉一起，他也仍然会坚持这个打算，所有的烤鹿肉都留给他自己做干粮，不会与大灰狼分享。至于大灰狼与贝拉的食物，则会让他们自行去猎取，他不再负责。

    这么做的原因，也是为了节省时间考虑。吸血鬼可以直接吸血，大灰狼可以直接吃生肉，这两个的进食速度都远比罗宾更快。只有罗宾需要吃熟食，而这无疑会更耽误时间。

    所以接下来的两三顿内，如果省了罗宾的话，那他们的进食时间会缩短更多。节省下来的时间，就可以用在赶路上了。

    之前他们一起时，既然大灰狼与贝拉也需要进食，所以罗宾便把三人的食物一块儿猎取了。不然各自分头猎取的话，其实也会更多耽误时间。

    罗宾现在身上带的这几块肉，虽然不足以让他坚持两三顿，但至少应付过下一顿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

    之前的两天，他们基本都是一天只吃一顿，一来当然是为了节省时间，二则是他们都有能力做到这一点。一顿的饱餐进食，就足够维持一天消耗了。

    按照之前的计划，罗宾这下一顿，本来也应该是在次日的清晨才吃的。但他之前经历了怒火伤肝，险些走火入魔，并且还曾把内力消耗了一干二净，所以消耗却是特别大，现在很需要多添补一顿，以作补充。

    不过他身上带的烤肉不多，所以也是节省着吃。吃完手里这一块儿后，便停了下来，没有再多吃一块。为了能把吃饭的时间省下来，他这几块烤肉，也是打算尽量能多拖延一些时间。保持不饿即可，没必要非吃得多饱。等赶回王宫后，不妨再放开了大吃几顿补回来就是。

    至于现在，就尽量先忍耐些，他已经赶了两天的路。算下来的话，剩余可能只需要两三天就能够赶回王宫，所以再多坚持两三天，靠这几块烤肉撑一撑，应该也问题不大。

第一百一十五章 赶到山脚 距离不远

    步行了一段，等内力差不多恢复后，罗宾便继续施展“乘风追月”轻功赶路。

    这一回再连赶了三个小时以后，便已是到了天黑。而到得此时，雨却是仍然没停，不过相比之前，却是下得小了一些，也算不错。

    暂停施展轻功后，罗宾仍是选择步行继续赶路。一边缓步前行，一边趁机恢复功力。这一回，他也又拿了块烤肉边走边吃，补充消耗。另外之前沿路有遇到果树时，他也有顺路采摘了些野果，这时吃完烤肉后，也顺便吃些野果。既能更加饱腹，还能解渴解腻，一举三得。

    虽然已是天黑，但罗宾仍是没选择停留休息。等内力再次恢复后，又继续施展轻功赶路。

    这一回又接着连赶三个小时以后，雨终于停了下来。不过也不是他停下时，雨才停下，约摸是在他施展轻功的最后一个小时内停下的。见到雨停后，罗宾不禁颇为心喜高兴，发自内心地松了口气。

    大雨虽没阻断他的脚步，但难免会拖慢些行程，见到终于雨停，他自然是高兴。

    而随后不久，他又遇见了一件更让他高兴的事。那就是他终于赶到了安达尔王宫所在的那座王冠山的这边山脚下，这也就表明着，他距离王宫已经不远了。

    这座王冠山，是位于威亚赫山脉尾部尽头的一座山峰。整座山已不算太高，覆盖的面积也并不算太大。

    但这是相对于整座威亚赫山脉以及这条山脉上的其他山峰而言，事实上，这座王冠山的面积也并不小，怕是足有山脚下的那座安达尔王都斯特安顿的十倍左右大小。倒是其高度，确实不算太高，最高的一处峰头也就大概只有几百米。至于王宫所在的那一边，高度就相对更低了。

    罗宾之前从安达尔王宫逃进森林后，走出王冠山的范围，大概有用了四、五天时间。但他那时，并不是处于全力赶路的状态，而是属于探索着前进。每天走出的距离并不算远，而且每晚都会找地方安顿休息，并没有连夜赶路过。

    以他现在施展“乘风追月”的脚力来换算，之前需要四、五天的路程，但现在大概一天一夜就能赶完。也就是说，没什么意外的话，他差不多明晚的这个时候，就可以赶到安达尔王宫了。

    这对于罗宾来说，当然是一件更让他高兴的事。

    高兴之余，他又多吃了一块烤肉，也算是庆祝。另外也是预估再一天一夜就可以赶到，这方面也就不必太节省了。

    之前的赶路时，到处都是茫茫林海，除了山林还是山林，甚至许多地方看起来都感觉完全一样。这样的感觉，也会让人生出似乎永远走不完，走不出这片山林的丧气感来。

    在这种感觉下，罗宾也是不禁更加忧虑，总担心自己可能赶不及，甚至有可能永远困在这片山林里。

    他之前险些经历了走火入魔，一来主要是天气原因，大雨拖慢了行程；二来怕是也有之前所积累下的这些负面情绪，在积压下爆发。

    好在，他终于化险为夷挺了过去，而现在也终于看到了走出去的希望。既然已经赶到了王冠山的山脚，那距离王宫就不远了。

    之前的路上，到处都是山林，而且为了抄近路，他时常是走了陌生的路线，并没有完全按照之前出森林的路线原路返回。所以，在此之前，他也很难遇到他之前经过的明显痕迹与一些特殊路标。

    没有明显的对比标志，也就让他很难判断，他们到底是到了哪儿，距离王宫又还有多远。直到这时赶到了王冠山的山脚，他才算是找到了一个最明显的路标。整座山就矗立在眼前，哪还分辨不出来。

    抬头仰望着一直沿伸到王冠山上的山林，罗宾长舒一口气，感觉体内不由凭地注入了一股力气，带着些兴奋与急迫地立即往山峰上进发。踏入这片山峰的范围后，他就会越来越近了。

    丑小鸭此时又已迷迷糊糊地睡着，罗宾虽然兴奋，却也没有吵她，而是自己独自默默前行。

    等再步行一段，内力又再次恢复的差不多后，他便继续施展轻功赶路。

    这回又连赶了三个小时后，他便选择了真的停留下来休息。既然已知道距离不远了，他也就不必再强撑硬拼地赶路，可以稍微停留下来，趁机好好休息一下了。这也算是为明晚的潜进王宫，寻找爱丽丝而养精蓄锐。

    在潜进王宫前，他需要保持一个体力、内力都充沛的状态。就算不是保持在完全巅峰状态，也要至少保持没有什么太大的消耗亏损。他要为见爱丽丝做好准备，说不准见到后就可能需要用上。

    爱丽丝以及现在的安达尔王宫内到底是情况，他完全是两眼一抹黑，一无所知。

    他之前从约克骑士那里听来的所谓最新消息，早已过时好几天不新了。从约克骑士从描述的那个局面下来看，安达尔王宫内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剧烈的变化，使情况突变。

    所以，他在潜进王宫之前，必须要保证自己拥有能够营救爱丽丝的能力，不能处在亏损状态下时就毫无准备地一头扎进去。那样的话，说不准不但帮不了爱丽丝，还有可能把他自己也陷进去。

    越是接近，他越要保持自己的冷静。有时候冲动是好事，但更多的时候，冲动只会坏事。

    罗宾完全停下来后，在附近寻了块避风的山窝处，然后盘膝坐下来，默默运功，打坐恢复自己消耗的内力与体力。

    他估计这时离天亮已是不远，选择这时完全停下来休息，一方面是做好准备；另一方面，也是打算等第二天天亮后叫醒丑小鸭，让丑小鸭飞到森林上空重新确认下方向，别在这关键的时刻迷路了，那可就凭白耽误时间了。

    越是到这个时候，越得要小心谨慎一些，每临大事要心静，不能太过着急了。

    罗宾行功修炼，缓缓闭上了眼，很快就陷入了修炼状态中。

第一百一十六章 巩固修为 王宫在望

    次日一早，天刚蒙蒙亮，罗宾便立即叫醒了丑小鸭，让丑小鸭飞到森林上空帮他探路。

    丑小鸭在得知已然赶到王冠山，距离王宫不远后，也是十分高兴，立即兴奋地飞起为罗宾探路。

    在丑小鸭飞到森林上空的同时，罗宾也选择了附近一棵长得最为高大的树木，迅速攀爬上去，然后一路爬到最高的树梢，登高望远辨别方向。

    在距离王宫已然很近，只剩一天路程的关键时刻，他一点儿都不希望迷路走错。所以在让丑小鸭探路之余，他自己也保险起见地登高望远一番，算是双重保证。

    等丑小鸭在高空上飞了一圈，探完路回来，罗宾也依据自己的登高望远，两相结合，重新确认与调整了下方向后，便立即下地赶路。

    今天的天气仍不算太好，天上阴云较多，连之后太阳出来时，也被阴云遮挡着，没有露出多少光亮。但尽管有些阴云密布，却好在没有下雨，这让罗宾还是有些欣慰，也更加快了脚步赶路。

    因为在这种天气下，他担心随时有可能会下雨，所以还是能尽快赶到就尽快赶到。免得中途又下了雨后，再次拖慢行程。

    动身赶路后，罗宾仍然是施展“乘风追月”轻功进行赶路。不过这一回，他把轻功的施展时间延长到了约摸四个小时，比昨天的三小时一休多延长了一小时。

    这么做，一来是为了能更加快些，希望能尽快赶到目的地；二来也是他昨天怒火伤肝因祸得福后，内力修为又有所增加，所以有了延长施展时间的底气。

    昨天他对此还稍微有些担忧，而且刚经历了险些走火入魔，也对此略有些心有余悸，所以为保险起见，仍是选择三小时一休，没有过多延长。但昨晚完全停留下来休息的同时，他打坐修炼时，已是把这部分新增的修为完全巩固，也把体内的所有内力更加梳理调整过来，不必再担心留有什么后患，这才敢今天大胆地延长轻功施展时间。

    不过他这么做的最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担心天气，怕又下雨后拖慢行程，所以想尽快赶到，才多延长了一小时。

    其实就算没有昨天新增加的这部分内力，在原先的基础上多延长一小时，他感觉也能够差不多坚持下来。所以再多了这部分新增内力后，对此也就更加有底气。而且就算多延长一小时，多耗用些内力，他还是能做到行有余力，并不会完全耗尽。

    他在地面上施展轻功赶路时，丑小鸭便继续在森林上空飞行，为他实时探路，不时校准方向，以免他走错。

    不下雨的时候，罗宾都是经常让丑小鸭自己飞行。一来是能为他探路校准方向，二来也是顺便锻炼丑小鸭的飞行能力。天鹅虽然是天生就拥有飞行的本领，但也需要多加练习。

    更何况以丑小鸭现在的年纪，还是处于天鹅的幼鸟期，正常来说，本来是还不能完全飞起的，全靠她修炼出的些微内力之助，才能够提前掌握。但这属于超前发挥，也就更需要平时多练了。

    以她现在的能力，还不能飞太高太远，也不能坚持太长时间。所以当她在天上飞一段飞累的话，就会飞落下来，在罗宾的肩头休息。等休息过来后，又会再次飞上去练习，并顺便探路。

    罗宾如果是施展“鬼影百变”这门轻功的话，以丑小鸭现在的飞行能力，还赶不上罗宾这门绝快轻功的速度。但当罗宾施展“乘风追月”时，丑小鸭就能够赶得上了。所以当丑小鸭在森林上空飞行时，罗宾在底下施展“乘风追月”，两人基本能保持同步。

    连续施展了约摸四个小时的轻功后，罗宾便立即暂停收功，改为缓步慢行，趁机休息与恢复消耗的内力。

    丑小鸭见状，也跟着飞落下来，停在罗宾肩头休息。

    罗宾步行休息之余，也选择同时进食，边走边吃，把身上所带的剩余几块烤肉全都吃了。

    按他预估，不出意外的话，今晚就能够赶到安达尔王宫。所以这几块干粮也没必要继续带着了，全部解决饱餐一顿，也能更作补充。另外，则是还处夏天，天气炎热，食物的保质时间也不长。再多带下去，恐怕也会腐化。

    昨天也幸亏是下雨天，气温较低。否则的话，这几块烤肉可能都过不了夜就会坏了。

    罗宾进食的时候，丑小鸭也选择了同时进食，在附近搜寻了些野果与嫩草自己吃了，并且还为罗宾带了几颗野果回来。

    罗宾对此也不客气，道谢一声，便一并吃了。等进食完毕，内力也差不多恢复过来后，他便立即接着施展轻功赶路。

    这一回，自然又是坚持了四个小时。

    这四个小时过去后，罗宾已是早已赶到了王冠山的山顶。不过王冠山的山顶范围却是较大，所以虽然已经赶到山顶，但距离王宫所在的另一边山顶位置，还是有着不短的距离，并不能立即赶到。

    不过，赶到这个位置后，当丑小鸭飞到她所能及的最高高度时，已是差不多能隐约望到另一边王宫内最高建筑的尖顶了。这让丑小鸭与罗宾，都不禁大为兴奋与高兴。

    但罗宾前世有句话，叫“望山跑死马”，在山里面，就算能望见，实际上的相隔距离也仍是不短，还有着颇远一段距离。而这个距离，都足够把马跑累死还不一定能到了。

    当然，这说法略嫌有些夸张，但事实也相去不远。在山中赶路，目前的直线距离与实际距离，永远都有着很大的差距。主要是山中道路崎岖难走，甚至许多地方根本没有路，全都要靠自己开辟。这样下来，实际花费的时间自然就更多了。

    而且山中地形复杂，稍一不注意，就很可能迷路走错，反而会距离目的地越走越远，越走越偏了。

    在这种情况下，自然就是望山跑死马。目前到的距离，与实际距离要相差很大。

第一百一十七章 终于赶到了王宫

    不过这些困难对罗宾来说，却都问题不大。他能够施展轻功赶路，道路难走与地形复杂方面，对他来说都基本不是问题。再崎岖的道路，在他脚下也会变成坦途。

    至于迷路方面，就更不用担心了。他有丑小鸭帮忙，能够随时飞到森林上空帮他探路与调整方向，可谓一个实时的智能导航。而眼下都已能望到王宫的位置了，就更加不会出错。

    另外，也还有发源自距王宫不远的那片沼泽地里的河流可以做为参考，这是最为明显的路标。只要沿着河流的方向走，就绝不会偏哪儿去。只是因为河流有些蜿蜒曲折，有时会多绕路，他为了尽快赶到，才没有在返回时全程都沿着河流走。那样做，无疑会多走不少冤枉路，多浪费许多时间。

    王宫已然在望，罗宾在高兴之余，也有些更加松了口气，他终于是赶到了，没有在路上耽误太长时间。

    等步行休息过来，内力恢复的差不多后，罗宾又继续施展轻功赶路，往王宫方向进发。眼下还并没有完全赶到，他当然也不能完全松气，等今晚真到了后，不妨再把心放下来。

    道路难走与迷路的担忧，对罗宾来说虽然都不是什么问题。但从他眼下的位置要赶到安达尔王宫，也仍是要花费不少时间。目测的距离与实际距离之间，也仍是有差很大的差距。他的能力与优势可以克服这些问题，但却无法真正缩短路程，该赶的路来还是要赶。

    当再一个四小时过去后，罗宾终于赶到了距王宫不远的那片沼泽附近。不过，以他此时的方位，当然是在远离王宫的另一边附近，位于沼泽浅湖形成那条河流的源头位置。这片沼泽的范围其实也挺大，他要跨过或绕过沼泽赶到对面的王宫，也仍是需要些时间。

    但都到了这里了，自然也是距离更近，要跨过这片沼泽到对面，最多也就一个小时左右，甚至更短。

    如果是横穿而过，当然用的时间会更短；如果是绕行的话，就会多花一些时间。但就算选择绕行，罗宾也仍然有自信把时间控制在一个小时之内，这本就是他以最远的路程来预估的。

    望着沼泽考虑了一番后，罗宾最后还是选择了绕行。尽管横穿而过会更快，用的时间更少，但沼泽里面的地形会更加复杂。虽然看上去平坦一片，但保不准什么地方就是被水浸透的淤泥，根本不受力，踩一脚就会陷进去。

    罗宾尽管身负高绝轻功，艺高人胆大，并不会这种地方，甚至自忖以他的轻功直遇到这种情况也能够及时轻身而起，不会被陷进去。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在眼下已然距离王宫不远的这个时候，他没必要去冒这种完全不怕要的险。

    绕行也不过就是稍微多绕些远路，多花费一些时间而已。他几天几夜的功夫都下了，也不在乎多耽误这一点儿。而且此时已然马上就到，目的地已然在望，他心里也就没那么迫切了。

    在这种时候，他真没必要为缩短点儿时间去就冒这种险。万一真有可能不小心陷在里面的话，那他才叫个冤，而且为摆脱困境的话，反而会多耽误时间。甚至如果万一摆脱不了，全都隐在里面，被沼泽吞没淹死的话，那就死的既冤枉又憋屈了。而且是在这种已经能望到王宫的地方，在距离目的地前的最后一步倒下，恐怕死都不能瞑目。

    越是到这种关键时候，越得小心谨慎一些。绕远路就绕远路，多花点儿时间就多花点儿时间，但最重要的是安全。只有他的安全得到保证后，他才有能力去帮忙救援爱丽丝。否则连他自然都不保了，还何谈去帮人。

    他之前从安达尔王宫逃离时，倒是选择了横跨沼泽。不过他当时却是又被克丽蒂娜变成了一只青蛙，沼泽这种地形天然就是青蛙的栖息地，可谓如鱼得水，哪有可能会陷在沼泽里。而且以青蛙的体形与重量，他也完全不担心这点。另外他当时也是为了尽快甩脱克丽蒂娜的追捕，以及摆脱对方有可能的追踪魔法。所以才直接落到沼泽的浅湖里藏身，既为隔绝自身的气味，也是为了万一克里蒂娜随后追来的话，他能更方便躲藏。直接一头扎下水里，潜在水底，基本就可以躲过了。

    现在他已是恢复了人形，就再没有身为青蛙的这些优势了。尽管出于对自身轻功的自信，他对横跨沼泽也抱有很大的自负，自认为绝对没问题。但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最终选择了绕行，认为没必要在这种时候去冒这种险。

    如果是在之前的路程时遇到这种困局的话，他为了能尽快赶到，缩短路程与时间，说不定还有可能会选择去冒险一拼。但在眼下这种时候，他却绝不会冒这种没必要的险。

    另外，也是他这时的时间确实不急。在这最后一个四小时路程过去后，天已然是入夜黑了，但也就是才入夜不久，约摸八、九点钟的样子。而他对于进入王宫，是打算先潜进去摸清情况，寻找爱丽丝的。

    所以，既然是秘密潜入，他也就需要更深的夜。等更加夜深人静后，再行秘密潜入。因此，这时也就不在乎多浪费点时间。眼下距离深夜还早，多花点时间也不怕。

    罗宾在河流的源头位置略作休息后，他便立即起身选择绕行过这片沼泽而过。

    当最终绕过沼泽来到对岸后，再走不远，就能够直接出了森林，赶到王宫后面的后花园门口了。而且他这时，已经能够望见他最初穿越过来附身成青蛙时所存身的那口深井与井边的老椴树了。

    此时他距离王宫的直线距离，不超过三百米。

    但到得这里后，他便没有再继续前行，而是停留下来，并找了附近一个隐秘的位置藏身。

    然后，他让丑小鸭在旁边帮忙给他护法，他则又盘膝而坐，打坐修炼，恢复消耗的功力了。

    此时时间还没到，他并不急于进去。也正好能趁这个时间，把消耗的功力全部恢复，把自己调整到一个相对最好的状态。

第一章 爱丽丝的忧虑

    深夜的安达尔王宫中，此时已是夜深人静，大部分房间的灯光都已熄灭，陷入了黑暗，显然大部分人都已入睡。

    不过在五楼国王的办公厅里，此时仍是灯火通明，显然国王还在忙碌，没有入睡。只不过，眼下坐在这间内公厅内的，已经不是之前的约翰国王，而是国王的二女儿，爱丽丝公主殿下。

    在此时的这种情况下，她虽然还没有正式登基，但也已经等于是新的国王，是这间办公厅新的主人了。

    可虽然即将成为新的国王，成为高高在上的安达尔女王，掌握这个国家至高的权利，但眼下的爱丽丝公主却并没有一丝开心，反而是忧愁满面。

    如果可以，她一点儿都不想当这个女王。可原本王室的三位公主，小公主苏菲亚被那个女巫克里蒂娜掳掠而去，而长公主乔安娜又在魔尔森林的一战中失踪，至念仍都下落不明，生死不知。虽然大部分人都认为乔安娜已死，可却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没有最终的确认，也就始终无法认定。

    至少，爱丽丝就仍莫名地坚信，觉着乔安娜并没有死，只是被陷在了魔尔森林中。可面对这座神秘诡异的魔法森林，森林中又满是强大的魔法生物，当初约翰国王亲率大军攻打时都在这座森林面前被打得大败亏输，损兵折将，甚至连国王本人都身受重伤，折了进去。所以就算乔安娜真的没死，也恐怕没人能攻进森林，将其救出了。

    因此，就算乔安娜现在还真的活着，但被困在魔尔林中出不来，那也就等于死了，并没什么区别。至少，在此时整个安达尔王国特别需要这位原本的王位第一顺位继承人时，乔安娜无法在众望所归中归来继承王位。

    其实有不少人都跟爱丽丝一样，也希望这位乔安娜长公主并没有死，但事实是，即将快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却都仍没有半点乔安娜公主的消息。所以，这也就等于死了。时间越久，乔安娜公主还活着的希望也就越渺茫。

    就连此时的爱丽丝，也都开始对此有些渐渐失去了信心。认为乔安娜可能真的要永别了，她再也没机会见到这位疼爱自己的姐姐了。

    而现在不止一向与她关系亲善的姐姐见不着，就连之前一向与她关系不和的妹妹苏菲亚，她也见不着了。原本苏菲亚在时，她总觉着这个妹妹多么讨厌，总是处处与自己做对，跟自己过不去。但直到真的失去后，她才知道，自己是有多么想念。想念苏菲亚的存在，甚至想念苏菲亚的讨厌。

    现在，她甚至连与苏菲亚吵闹拌嘴的机会都得不到了。三个姐妹中，只剩下了她孤零零的一个。

    而在三位公主只剩下了她一个的情况下，她也不得不被迫承担起了自己的责任，履行她的王位第二顺位继承人，准备接掌王位。在这种情况下，也就只能是她把这个担子挑起来，这也是她父亲的期望。

    可是，这个担子她真的不想挑。也只有真的接过来后，她才知道，这个担子有多么沉重，远不是她柔弱的双肩能够承担起来的。

    尤其，这并不是一个平稳的过度与王位传承。国王的直属军队，刚刚在魔尔森林一战中吃了败仗，可谓大败亏输，损失惨重。连国王本人都在这一战中受了重伤，且已是药石难治，不久将亡。在这个消息传出后，立即引起了整个王国的动荡，许多人开始心怀不轨，尤其是国王的亲弟弟斯托克公爵。

    这个原本一直受她们敬重，并一直表现得很疼爱她们的亲叔叔，在这个关键时刻不但没有站在她身边帮她，反而是站在了她的对立面上，想要谋夺王位。

    若论本心，爱丽丝其实也并不想做什么女王，甚至一度产生过，既然自己叔叔想要，不妨就让给他做好了。反正他也是姓安达尔的，就算王位交到他手里，这个国家也仍然是安达尔王国，甚至王室的血统也不会有什么变化。

    但是，重伤的约翰国王却坚决不肯让她让位，一定要她接过这个担子，继任做安达尔的女王。

    既然是父亲的要求，并且很可能是遗愿，爱丽丝尽管心中不愿，但还是听命地接了过来，想要努力做到。而且父亲也跟她分析过其中的利害，认为斯托克公爵野心勃勃，而且一向疑心甚重。真把安达尔交到斯托克手中，很可能会把安达尔带向灭亡。最重要的是，斯托克很可能不会容忍她的存在。如果斯托克一旦接掌王位，就会对她不利。或是将她囚禁，或是会将她驱逐，或是最糟糕的，将她杀害。

    所以，父亲坚持要她接掌王位，其实也是对她的一种保护。只有她接掌王位，成为这个国家最高的权利者后，才能够有能力保护自己。

    爱丽丝尽管不愿相信斯托克叔叔真的会有这般狠心，但还是选择了相信自己父亲，也坚决想要完成父亲的遗愿，接掌继任为新的女王，把安达尔重新带向稳定与富强。

    三个女儿中只剩下了她一个，也就只有她来完成父亲的遗愿了。无论如何，她都要努力做到。再是艰难辛苦，她也都要想办法克服并完成。

    只是，决心归决心，但这真的很难。尤其是对她来说，真的非常难。而且在这种内忧外患的情况下，她恐怕能顺利接掌坐上王位，都已经不容易了，更别说之后重新把安达尔带向稳定富强了。

    她以前对于政事，也并不是丝毫都没有接触过。她很聪明，而且博学多才，所以有时候也会参与议事，给自己的父亲出谋划策，提供意见与办法。

    但是，想办法是一回事，做决定却又是另一回事了。究竟采取哪个办法，如何决定，又会产生哪些利弊与影响，在国家的问题与政策方面，真的是非常复杂。

    她一向都擅于做决定，更别说是这种重大的决定了。所以这对她来说，真的很难。

    以前她只需要出主意，根本不需要想太多。是不是好办法，父亲又会不会采纳，她都觉着没关系。反正，最后做决定的不是她。

    但现在轮到她后，她才深刻体会到，这有多难。尤其她做努力做到最好时，就更加特别难了。为了处理政事，应对目前的困境，她每天都感觉到深深的无助与疲劳。

第二章 深切怀念罗宾王子

    爱丽丝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睡过一场好觉了，每天都会忙碌到深夜。就算有时不忙，也有些无心睡眠，总是陷于无助与忧愁中，感觉自己似乎永远解脱不了了。

    不止无助与忧虑，她现在还特别孤单，总感觉自己是孤身一人，要一个人去面对所有的事。尽管王宫中还有许多人，约翰国王也给她留下了不少帮手与忠臣辅佐她，但她还是经常会感到孤单与无助。

    她每天都特别想念自己的姐姐与妹妹，如果乔安娜还在的话，这一切就不需要她来承担了。乔安娜会履行她的储君职责，顺利接掌安达尔王位。而且如果是乔安娜继位的话，恐怕下面的封臣们也不会有这么多反对声，甚至连她们的斯托克叔叔，可能也不会有什么异动，会老老实实地继续蜇伏。但换成她后，就远没有乔安娜的威望了，也难以服众。

    如果苏菲亚还在的话，可能这个还没成年的小妹妹确实是还帮不上什么忙。但至少有苏菲亚的陪伴，她不会感觉像现在这么孤单。甚至每天跟苏菲亚斗斗嘴，她都觉着能帮她转移注意地放松一下。她现在，连跟苏菲亚的斗嘴都很怀念了。

    另外，在做决定这方面，她甚至都觉着苏菲亚至少比自己要强。苏菲亚经常都明确地知道自己要什么，也会为此想尽一切办法地去得到。一旦做好目标，下了决定，就会很坚定地克服一切办法去完成。尽管有时会有些不择手段，但她确实能够想办法做到。

    这种性格，往坏了说，确实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有些品行不太端正。但换了是当掌权者，很可能这种性格会非常合适。所以有时想想，爱丽丝觉着苏菲亚都比她更适合当这个女王。

    如果苏菲亚还在的话，她甚至愿意退位让贤，让苏菲亚来当这个女王，她在旁边进行辅佐。她聪明是聪明，也确实博学多才，但连她自己也清楚，自己不适合当女王，不适全做一个掌权者。

    相比继承王位，成为安达尔的女王，她更喜欢与希望做一个学者。平常简简单单地看看书，做做学问就好，不需要想太多。

    在这方面，她觉着罗宾王子特别理解她，甚至愿意帮她去完成她的梦想，送她到北大陆雷恩帝国的皇家学院进行学习。

    尽管，罗宾愿意这么做也是有目的的，是对她帮忙救了丑小鸭的感激报答，某种程度上，这甚至只是个交换。但她还是很喜欢这样的交换，喜欢与罗宾一起踏上前往北大际的旅程。

    那天晚上，如果一切顺利，女巫克里蒂娜没有出现的话，说不定她现在就正在与罗宾前往北大陆的旅程中。那肯定特别美好，简单、轻松又快乐，尤其是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还是为了一起去完成自己的梦想。

    所以，她每天除了想念乔安娜与苏菲亚外，也特别想念这位罗宾王子。想念他的一切，想念他给自己的希望，许诺完成她的梦想。尽管罗宾最终没有做到，但那并不是他的错，一切都要怪那个女巫。

    每当想到罗宾的时候，她就会感到特别轻松，能够暂时从繁忙的政务与悲观无助的情绪中解脱出来。

    也不知道，他现在到底怎么样了，具体在哪儿，又有没有再次解除身上的诅咒，重新变回人。

    有那只小天鹅在，可能罗宾再次解除诅咒，应该不是什么难事。上一次，不就是这只小天鹅的真爱之吻帮他解除的吗？

    在那天晚上，从苏菲亚的嘴里知道这件事后，她也确实很震惊。难不成，罗宾最爱的竟然就是这只小天鹅吗？

    可后来经过丑小鸭的解释后，她也想明白了过来。所谓真爱之吻能够解除诅咒，应该是献吻的人对被诅咒的那个人要怀有真爱，而被诅咒者却并不一定非要爱上献吻的对象。

    所以，很可能只是丑小鸭单方面爱上了罗宾而已。就算罗宾本人也确实对丑小鸭不错，将其当作非常重要的朋友，甚至愿意为了丑小鸭，而被苏菲亚任意拿捏。但两人连物种都不同，罗宾应该不是真的爱这只丑小鸭，只是因为对丑小鸭心怀感激与重情义，才愿意付出那么多做这一切。

    罗宾当然也不可能爱上苏菲亚，之前的一切种种，只不过是跟苏菲亚做戏而已。对于苏亚菲，罗宾没怀恨在心就算不错了，哪可能还会爱上这个可恶的小魔女。

    至于对她，罗宾可能确实还没爱上她。但她相信，罗宾至少是对她报有相当好感的，而且在经过一段长时间的相处后，两人肯定也会最终彼此相爱。

    很可能，在经历过前往北大陆的旅程后，两人就会成为彼此相爱的真正恋人。然后一起在北大陆定居生活，永远幸福地在一起。

    她要求的并不多，不希望罗宾是多么伟大的英雄，也不希望罗宾是能统治大陆的君王。她只希望，罗宾能够永远陪伴着自己，两人过些开心简单、幸福而快乐的生活。

    就算是生活在毫无人烟的深山中，每天都要自己辛苦地劳作，没有任何仆人可以代劳。但只要两个人能在一起，永远厮守着不相离，那就是幸福与快乐了。

    她真的特别想念罗宾，也特别向往与希望这样的梦想能够成真。更希望时光倒流，那天晚女巫没有出现，他们能成功甩脱苏菲亚，一起离开安达尔，然后踏上前往北大陆的幸福求学之旅。

    她转头望向窗外，此时又是不禁想起了这位让她难忘，以及让她可以暂时忘记烦恼的罗宾王子。

    今天的天气很不好，虽然没下雨，却是阴云密布，一如她的心情，就连到这深夜，也仍是阴云遮蔽了月光，深沉浓郁。

    不过当想到罗宾，想念着他们的过往，向往着他们的追求时，她又暂时忘记忧愁，重新开心了起来。

    沉缅在这其中时，她嘴角甚至都不禁挂上了一丝幸福而迷人的微笑。

第三章 这是幻觉吗？

    就在爱丽丝想念罗宾想得入神之际，忽然窗口处人影一闪，罗宾自外面翻窗而入，出现在了她面前。

    但爱丽丝见状，稍微一愣后，却是并没露出太多惊讶，反而是不禁摇头自嘲一笑，觉着是自己太过想念罗宾而出现幻觉了。可能是这些天一直睡不好，精神不佳的缘故。又或者，也可能是自己实在太累，其实已经不知不觉睡着了，现在是在梦里，这是她梦见的罗宾。只不过这个梦，感觉很真实罢了。

    自认是幻觉或梦境后，她对于罗宾的忽然出现，自然也就没有多少惊讶了。自嘲一笑后，就立即痴痴地看着罗宾说道：“我真是太想你了，你还好吗，过得怎么样？”

    虽然已经自认为是幻觉或梦境了，但也不妨碍她与这其实不存在的罗宾对对话，稍解些相思之苦。如果是梦，那不妨就做个美梦。

    眼前的这个罗宾，当然不是爱丽丝的幻觉或梦境，而是真实存在的。他在后花园外面的森林中，直等到夜深人静，王宫中的大部分人都入睡后，便立即施展轻功悄悄潜入了进来。

    他现在的修为实力，距离自己当初离开时，早已是不可同日而语，进步了很多。虽然按这个世界的战士标准，他没能激发出斗气，就不算是中阶战士；但单纯以实力对比的话，恐怕他现在的实力也不会差安达尔王宫内的第一高手马克亚当斯多少。至少罗宾自忖，凭他的轻功，打不过也能逃得过，绝对保命无虞。

    所以凭他现在的实力，只要不遇上马克亚当斯这个王宫内的第一高手，基本就可以横行无忌，没人能拦得住他。甚至凭他的轻功，根本就没人能发现他。“鬼影百变”除了速度很快，很擅长小范围内的闪躲腾挪外，也非常擅长于隐藏形迹，很适合在黑暗中发挥。

    在黑暗之中，就如一条毫无声息的影子，动作既轻又快，而且能飞檐走壁，高来高去。所以他一路潜入进来，基本是通行无阻，根本没任何一个卫兵能发现。

    一路潜入到王宫的主建筑大楼后，罗宾猜测这个时间爱丽丝可能也已经入睡，所以是先行赶到四楼爱丽丝原本的房间。但一进去后，却发现爱丽丝并不在，只有侍女在。

    后来他想起，之前在外面瞧到五楼的国王办公厅里还亮着灯，而爱丽丝现在不出意外的话，也基本等于是事实上的继任国王了，所以爱丽丝很可能还没入睡，而是在办公厅里办公，处理政事。

    这般想罢，他便立即从外面翻爬到了五楼，然后到了办公厅的窗外往里一看，果然发现爱丽丝正在此处，还没入睡。而且这时，办公厅内也只有爱丽丝一人，再没有别的人。而天气炎热，窗户又正好没关，所以罗宾便立即翻窗而入，来见爱丽丝。

    但一进来，见到爱丽丝的这般反应，对他的忽然出现竟是完全没露出多少惊讶，倒是不禁让他十分意外，反而大为惊讶了。

    这时听爱丽丝这般说罢后，罗宾意外之余，立即点头回道：“我还好，倒是你怎么样？很抱歉我才听说了你的事，已经是尽自己最快的速度赶来了，你还好吧，我有没有来得太晚？”

    “不晚，你来了就好。”爱丽丝顺口回了一句话，忽然意识到有些不对。

    这个她自己幻觉或梦境中的罗宾，跟她的对话应答，未免好像太流利了一些。而且眼前罗宾的这身打扮，也未免显得太过狼狈了些，衣服好像泡过了水，而且沾染了不少泥土，须发也有些没有打理，显得凌乱不堪。跟她之前记忆中的罗宾，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

    如果是幻觉或梦境，那不应该是她记忆中的呈现，理应该是她这前所见过的罗宾样子，是衣着光鲜的最好状态。可眼下的这个罗宾，为什么是这样。他这副样子，这样的梦境，是否在预示着什么，是表示罗宾现在遇了难，很落魄吗？

    罗宾这时也察觉到了爱丽丝的有些不对，总觉着她对自己的忽然出现与到来，而且是这么深夜闯入，表现得太过冷静镇定了些，好像根本没有多少惊讶与慌乱，也似乎没有多少惊喜。

    久别重逢，又是在这种时候他赶来相见，前来帮她，爱丽丝就算不惊喜至极，多多少少也该有些感动才是。可现在，她却显得未免太冷静了些。而且跟他对话的状态，好像也不是在实时交流，更像是跟想象中的他说话似的。不关心他具体的遭遇与现在的状况，而只是倾诉她多么想他。

    “你知道我会来吗？”罗宾想了下，不禁这般问道。

    “你现在过得不好吗？怎么这副样子？”爱丽丝闻言，却没有回答罗宾的问题，而是更关心罗宾的状况。说罢话，还忍不住站了起来，并绕过办公桌向他走来。

    “没什么，就是昨天淋了些雨，又脚滑摔了一跤而已。”爱丽丝没直接回答，罗宾想了下，还是先答了她的问题。

    “你怎么知道昨天下雨了？”爱丽丝闻言，不禁意外问道。如果是幻觉或梦境的话，似乎不该有这么具体的记忆与详细的经历。话落一顿，她立即面色大惊地不敢置信道：“等下，你是真的？”

    她这时已走过来到了罗宾身前，话音一落，立即抬手竖指往罗宾的胸口戳去，以试探真假。

    罗宾闻言，这才算大概意识到了怎么回事，不禁有些翻了下白眼地无奈一笑，直接一把抓住她伸过来的手，哭笑不得地道：“我就好端端地站在你面前，难道还能是假的吗？你到底在想什么，我的爱丽丝女王？”

    爱丽丝闻言，尤其察觉到被他抓住手的真实感受后，这才露出不敢置信的惊喜神色，并掺杂着激动与感动地惊叫一声，立即一把扑到了他怀里，紧紧搂住他，生怕这真的是个幻觉，自己稍微放松，罗宾就有可能随时会消失。

    罗宾见状略微一叹，也反手搂住她，给予她安慰。他完可以想象，这些天来，她肯定特别艰难与辛苦。

第四章 避免意外 国王已逝

    “罗宾王子，真的是你？我刚才还以为是自己的幻觉，或者是做梦呢？我真的不敢相信，你会真的忽然出现在我面前，我好高兴，好开心，我……”

    爱丽丝惊喜过后，立即不禁有些喜极而泣加激动地哭了出来，到最后话得说得有些语无伦次，泣不成声了。另外，她也是把这么多天来所遭受的委屈与辛苦趁机哭诉了出来。天知道她有多艰难，又到底是怎么熬到现在的？

    现在，终于出现了一个能真正帮到她，而且也能让她真正感受到助力，让她不再孤单，并且能给予她足够依靠，也是她真正信任的人出现，她立即再也绷不住地一股脑发汇了出来。

    罗宾见状，也不打断她，就这么怜惜地抱着她，并将她搂得更紧了些，还抬手轻抚着她的发背，给予她依靠与安慰。

    直到过了许久后，爱丽丝才终于止住自己的哭声，然后抬起哭得有些发红的双眼，仰头看着罗宾，还有些不敢相信地确认问道：“真的是你吗，不是幻觉？”

    “当然是我了。”罗宾低头看着她，轻声叹道：“你帮过我，我也一定会帮你。出了这样的事，我怎么会置你于不顾？只可惜，我在森林中耽搁的时间太久了点儿，出来后才听说，知道的太晚了。”

    “没关系，只要你能来就好，我真的很高兴你来了。”爱丽丝道：“谢谢你赶来帮我！”说罢顿了下，她转头旁顾问道：“对了，怎么不见布兰妮？她没跟你一块儿来吗？”

    布兰妮是罗宾为丑小鸭所起的这个世界通用语的正式名字，爱丽丝当然也知道。虽然两人间相处不多，但自从爱丽丝知道丑小鸭的名字后，就一直是这么正式称呼。这可能也是她做为公主的修养，既然知道了对方的名字。那不管对方是人是鸟，又是否长得美丑，她都会表达相应的尊重，会正式称呼对方。

    罗宾闻言摇摇头，道：“她当然来了，只不过现在没跟进来，我把她先留在外面了。”

    在正式潜进王宫，见到爱丽丝之前，罗宾都还并不知道眼下王宫中到底有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又是什么样的状况。万一已是被那个斯托克公爵得逞，王宫已然易主。那他这么闯进来，就有遭遇危险的可能。所以为保险起见，他便把丑小鸭先留在外面了，避免潜进王宫后因不明情况而遇险，会连累到丑小鸭。

    而且如果真遇险情的话，没有丑小鸭在身边，他自己一个人反而更能发挥得开，也不免分心去照顾丑小鸭。因此他独自潜入，无论对他还是对丑小鸭来说，都是更好的选择与决定。

    丑小鸭一向都很听他的话，经他这么分析后，也并不坚持要一定跟上。而且她留在外面，除了是保险起见外，也还另有任务。

    这个任务，便是留意大灰狼与吸血女仆贝拉有可能的到来。如果罗宾的分析不错，大灰狼与贝拉确实会随后跟着赶过来的话。以他们的脚程与速度，也是很有可能在这期间随后赶过来的。而他们赶过来后不知情况，为了尽快找到罗宾，也很可能会直接闯进王宫来寻找。

    若被大灰狼与贝拉不明情况下直接闯入，就会把今晚的情况弄得更加复杂。无论王宫内是否有变，爱丽丝又还是否掌握着王宫，都会把情况弄得复杂。

    所以，罗宾把丑小鸭留在外面，也是防范这一点。

    从后面森林的方向抵达王宫，那边占地极广的沼泽是必经之地，罗宾便让丑小鸭在沼泽附近找了棵大树留意监视。如果大灰狼与贝拉在这期间随后赶来的话，那丑小鸭就会立即赶过去招呼，给他们说明情况，然后让他们也在原地等待。

    罗宾潜进王宫，确认了宫内的变化后，不管是好是坏，也都会赶出来与他们汇合的。这就能避免大灰狼与贝拉在这时候追上来后，意外的闯入有可能会坏罗宾的事。

    防范这点意外，对罗宾今晚的行动来说，也是确实很重要的。所以丑小鸭留到外面也并不是无所事事，还另行肩负着重任。

    当然，如果大灰狼与贝拉今晚没赶过来的话，那也更好，不会有任何意外情况发生。罗宾可以在今晚过后，再另行派人或自己到沼泽附近守候他们的到来。

    爱丽丝当然并不知道丑小鸭还另行身负重任，也更不可能知道大灰狼杰克与吸血女仆贝拉的存在，听罗宾这么说后，倒是也能猜测出罗宾的大致用意，应该主要还是为丑小鸭的安全考虑。不过以罗宾与丑小鸭的关系，这倒也是意料中的，闻言她也没有多想什么，只是点了下头，问道：“那需要我让人把她叫进来吗？现在你见到我了，应该可以确认没事了。”

    “这个不急，她在外面还另有些事。”罗宾回了一句，也没多作解释，只是接着问道：“对了，不知道约翰国王怎么样了？我之前听说他的身体情况，很不乐观。”

    爱丽丝闻言，不禁又立即双眼泛红地流下眼泪道：“父亲，他已经去事了，就是两天前的事。”

    “什么？”罗宾闻言，不由大为惊讶。没想到自己紧赶慢赶，竟然还是晚了一步，没有赶在约翰国王去世之前，没来得及见这位对他很不错，也很值得人尊敬的国王最后一面。这个变化，可以说是他之前完全没有预料到的。他本以为能赶得及的，没想到还是晚了。

    消化了这个消息，惊讶过后，罗宾也是不禁有些面露悲伤地感叹道：“没想到我还是晚了，没有来得及见他最后一面。”顿了下，又道：“对不起，又提起来让你伤心了。”

    爱丽丝哭着摇了摇头，道：“没事。这种情况，我其实也早有准备。父亲他自从魔尔森林回来后，也知道自己重伤难治。这么多天，只是在一直勉强硬撑着。现在他终于离开，其实对他来说，也是一种解脱，终于不用再受病痛之苦了。”

第五章 意外的情况与搅局者

    罗宾听罢，又感伤地叹了口气。然后停顿了下，直视着爱丽丝问道：“那么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那个斯托克公爵，还有没有逼你？我听说你父亲为了阻止他，还出了个难题，下令说只有杀死魔尔森林里那个妖精首领的人，才有资格迎娶你。并且还要在之后打通魔尔森林，营救回苏菲亚后，才能够真正娶你，继任做新的国王。而如果没人能做到这点，那在此之前，就会始终由你担任安达尔的女王。这个难题，斯托克是怎么应对的？是真的要为此去攻打魔尔森林，还是选择知难而退，又或者想直接起兵反叛？”

    罗宾之前从约克骑士那里听来的消息，事情的发展就截此而止，至于之后的事，可能是约克骑士还没得到最新消息，也可能是王都这边还就此僵持，没有发生什么最新的变化。所以，他能够知道的，也就到此为止了，之后他一直在森林中狂奔赶路，完全与外界失联，根本无法得知最新消息，也就不知道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

    王都的消息要想传到约克骑士那里，怕是至少需要两三天时间，再加上他之后赶路的这几天，差不多就是一周时间过去了。这一周的时间内，连约翰国王都已最终伤重不治而去世了，关于这件事的后续发展，肯定会有生出新的变化。

    尤其，约翰国王一去世，失去了老国王的坐镇与威慑，那个斯托克公爵以及其他有异心的封臣领主们肯定会更加坐不住，绝对会有所异动，做出些反应来。

    不过，眼下的王宫内至少还是由爱丽丝在掌控，这就说明，情况也还没坏到不可挽救的程度。至少，王宫还未失。而王宫没失，也就代表王都也没失陷。否此若此刻王都已经失陷，被那个斯托克公爵的叛兵占领的话，那王宫现在的防卫，就绝不可能是这般程度。肯定会更加严阵以待，而且这时也肯定没多少人还能睡得着。

    爱丽丝闻言，跟着叹了口气，道：“现在的情况，很复杂！”说罢顿了下，拉着罗宾道：“我们不妨坐下说吧，一直让你站着，真是失礼了！”

    罗宾倒是不在意这个，他连续几天几夜赶路，路上都一直没怎么休息，更不会在乎多站这一会儿。而且这么站着，也远比他之前赶路时轻松多了。

    但他虽然不在意，却也没拒绝爱丽丝的好意，跟着她过去，一起坐到了旁边的沙发上。

    坐下后，爱丽丝又问他道：“你要喝点什么吗？还是清茶？”

    罗宾见状，有些无奈地摇摇头，拉住正准备起身给他泡茶的爱丽丝，道：“我不渴，说正事吧！”

    这都什么时候了，爱丽丝竟然还有闲心给他泡茶，倒是谁目前坐在这个执掌安达尔的王位上？他都很替她着急了，她竟然不急，这可真是有点儿皇帝不急那什么急了。

    爱丽丝被他拉住，有些无奈地重新坐下后，叹了口气，然后低着头有些不敢看他地道：“现在事情有了新的变化，有人完成了我父亲设下的难题，杀死了那个魔尔森林的妖精首领。”

    “什么？是谁？”罗宾闻言，不由大为惊讶地十分意外。

    约翰国王为阻止斯托克公爵逼迫爱丽丝下嫁其长子所设下的那个难题，他也一直以为没有人可以做到，那毕竟太难了。连约翰国王亲自率领军队攻打魔尔森林，都在这座森林面前铩羽而归，并且连他本人都被那个魔尔森林的妖精首领给重伤了。所以，连国王亲率这个国家最精锐的军队都没做到的事，罗宾也不认为安达尔内还有人能够做到，那真的太难了。

    何况不止约翰国王，千百年来，历任的安达尔以及阿金斯两国的国王，其实都不免打过这座魔法森林的主意。因为一旦打破这座森林，开辟出一条路径，就能够从陆路上直接连通安达尔与阿金斯两国。

    这两个国家虽然是邻国，却因为这座魔法森林的缘故，在陆路上一直处于隔绝的状态，只能走海路互相通商与联络，以及互派使节。如果非要走陆路的话，那只能绕行。可要绕过这片占地极广的魔尔森林，那也非常不易，远没有直接走海路来得方便。

    如果能够打通这座魔尔森林的道路，那对于两个国家的重要性可谓不言可喻。尤其是对于有野心的国王来说，打通这个最近的道路，就可以直接入侵森林另一边的邻国，是一个扩充领土的重要途径。

    安达尔与阿金斯这两个国家的国力在南大陆上虽然都算不弱，甚至在南大陆的所有国家中，都算得上是中等偏上的实力。可受限于他们的地形与地缘政治，在其他方向上的发展与扩充，几乎都做到了极致，很难再去侵占与攻打更多的领土了。剩下的唯一发展方向，就是他们各自的邻国。

    可这两个国家虽然是邻国，却因为魔尔森林这座天然的屏障，在陆路上隔绝了开来。而要想通过海路侵占攻打对方，则都多有不便。就算能够成攻，打下来的后续统治上，也仍会多有不便。

    所以如果真能打通魔尔森林，对两个国家的重要性都是不言而喻的。对于崇尚和平的君主，打通这条道路，可以更加强两国的联络与互相友好通商。而对于有野心的国王，这也是一条扩充侵占对方的道路。另外在两个国家一直的传说中，虽然这座充满魔法的森林中十分危险，到处是恐怖的魔法生物。但也还有种说法，说森林中到处都是宝藏，这也引诱着许多人前往冒险。同样的，尽管这个传说的可信度无法论证，但也会吸引两个国家历代的统治者。

    所以在安达尔与阿金斯两国的历代国王中，几乎每一任的国王，都曾难免打过这座魔尔森林的主意。只不过是有的付诸实行了，有的则终其一生，都没有过任何实际行动罢了。

    但所有付诸实际的两国统治者们，全都无一例外地失败了，就像这次的约翰国王。

    无论是眼前的教训，还是两国历史上的经验，全都无一例外是失败，也就可以看出这是多么难了。

第六章 如何抉择 无颜以对

    几乎所有听说了约翰国王这个难题的人，都认为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没人可以做到。

    当然，若放眼整个世界来说的话，也并不是就这么绝对。世界这么大，能人异士多的是。如果是高阶战士，乃至传奇级别的战士，然后又统领一支最为精锐的军队的话，绝对可以踏平这座魔尔森林。

    不说别的，如果这片森林是位于北大陆的雷恩帝国境内的话，雷恩帝国就绝对有这个能力踏平这座森林。就算是在南大陆上，也不是没人做不到。至少圣光教会，就应该有这个能力。

    但是放在安达尔与阿金斯这两个国家来说的话，所有人都认为，没人可以做到。以前两国历史上血的教训，包括这次约翰国王的轻起刀兵，结果却大败亏输，连国王都重伤不治而亡，就是最好的证明。

    所以，包括罗宾在内的所有人，都认为约翰国王出这个难题就是特意为难斯托克公爵的，目的就是阻止斯托克公爵对爱丽丝的逼迫。而且如果一直没人能真正做到这个要求与遗愿的话，那按理来说，爱丽丝也就会一直担任安达尔的女王。

    约翰国王这么做，是在为爱丽丝的登基继位保驾护航，尽他当时最大的努力来保证爱丽丝的平稳继位。

    面对约翰国王出的这个难题，斯托克公爵确实是对此无能为力，他再是如何自视甚高、自命不凡，也不认为自己有能力去征服打破魔尔森林。他要真有这个实力的话，早就轮不到约翰做国王了。

    所以面对这个难题，斯托克公爵也确实是不由暂时消停了几天，考虑去如何应对。

    做为约翰国王临死前的遗命，这个要求与难题确实有其正统性，如果斯托克不打算按照这个要求来完成的话，就违背了约翰国王的遗愿，他再要借机上位。就会有人拿这个来说事，显得有些名不正言不顺，会落人口实了。可如果不打算遵守这个遗命的话，那他接下来也就几乎没有别的选择了，要么就这么干脆知难而退地继续忍了，要么就直接起兵反叛，公然选择与爱丽丝对立。

    趁现在国王直属领地内的军队刚在魔尔森林中吃了败仗，并且损失惨重，短时间内难以恢复，他趁这个时机直接起兵反叛，确实有很大的胜算。而且爱丽丝的继位，也确实让很多的领主们难以心服。这些人就算不占在他这一边支持他，也至少会保持中立。所以，怎么算他都胜算很大。

    只是，虽然胜算很大，但他却也没有绝对必胜的把握。而一旦他不能短期内迅速获胜的话，随着时间的推移，恐怕就会夜长梦多，事情的方向会跟着转变。

    毕竟再怎么说，爱丽丝继续王位都是名正言顺的。虽然一时间大部分的领主们很难接受，不会对其心服。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他不能立即攻打下王都，反而是陷入到持续的战争，乃至互相僵持不下的时候，就会让领主们对他失去信心，反而对爱丽丝产生信心了。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这位一向名声不扬的二公主都能够在他的公然反叛下站稳脚跟的话，就会让人们认识到她的能力，认为她是合格的国王与继任者。老国王的眼光很准，没有看错。而一旦领主们认可了爱丽丝的能力，就会选择渐渐接受，毕竟爱丽丝的统治才更加名正言顺。如果国王确实合格并有能力，他们就没有太多理由反叛。

    而斯托克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失败的话，那他就几乎没有后路了。所以如非必胜，最后结局就是必死。就算爱丽丝最终不会选择杀他，恐怕也会将他永远囚禁或驱逐。这种后果，恐怕跟死也差不了多少。

    面对约翰国王所出的这个难题，斯托克公爵也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个很高明的手段与办法。所以，他一时间也是犹豫难决，无法最终下最后的决心，到底该选择哪个应对手段。

    就在斯托克公爵正处于犹豫，爱丽丝正处于忐忑的这段时间内，意外到来了。竟然有人真的做到了约翰国王的要求，虽然还没有完全打通魔尔森林，并把苏菲亚公主从阿金斯营救出来，但是，他至少做到了杀死那个魔尔森林的妖精首领，这就是最有力的证明。他连这么一件难以完成的任务都做到了，那后续的事情，想必也就不会太难，肯定也能一一完成。

    “这个人叫斯代芬巴特利，是王宫卫队内的一名普通卫兵。你应该不认识，连我以前也不认识，甚至不记得见过他。但他却说见过我，而且印象深刻，并且一直都对我心存……”爱丽丝说到这里，抬头看了罗宾一眼，没有再接着说下去。

    这个叫斯代芬的王宫卫兵既然完成了约翰国王的要求，那按照国王的遗领，就等于是爱丽丝未来的丈夫了。虽然他还没能完成后续要求，但现在至少也算是未婚夫了。

    但爱丽丝心里却是喜欢罗宾的，而且也认为罗宾是喜欢她的。就算还没有完全爱上她，至少也是对她报有着相当大的好感。不然的话，罗宾为什么还会在这种时候选择回来帮她。如果他不爱她，不喜欢她，大可以继续远走高飞地隐藏自己，然后等到将来有一天时机成熟后，去向那个女巫克丽蒂娜报仇与复国。甚至，他也可以不复国，就那么远走天涯，与他的那个天鹅公主布兰妮双宿双飞。

    但罗宾却没有这么做，而是一听到她出事后，就立即连忙赶了回来，从之前这个好不容易逃出去的地方，又选择了回来。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她。所以，她认为罗宾肯定是喜欢她的，甚至是爱她的。只有对她抱有感情，罗宾才会甘愿这么为她付出。

    她对此也非常感动，甚至在真正确认眼前的罗宾是真的那一刻后，就立即心动地爱上了他。可是，就在这种时候，却有另一个搅局者出现，在他们中间横插一杠，她便下意识地感觉对不起罗宾，有些无颜相对。

第七章 女人心 普通卫兵斯代芬

    “一个普通卫兵，就能轻易杀死魔尔森林里的那个妖精首领，他是怎么做到的？”

    罗宾闻言，却是没太在意爱丽丝的歉意与愧对情绪，他更关心这个叫斯代芬的普通卫兵到底是如何做到这件事的。这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竟然就被一个普通卫兵给轻易完成了。

    如果魔尔森林里的妖精首领这么好杀，而且能被人轻易闯进去，那就不会阻挠困顿了安达尔与阿金斯这两个王国几百年了。这样的难题，竟然就被一个普通卫兵轻易做到了，这怎么可能？

    除非这个卫兵本身就非常不普通，并且拥有超强的实力。可是，如果这人真的拥有超强实力，是一位激发出斗气的中阶战士，乃至高阶战士的话，那他在此之前，也根本不可能普通。王宫卫队中出现了一名中阶战士甚至高阶战士，怎么可能默默无闻，不被人发掘，还是名普通卫兵？

    王宫卫队的首领，那个王宫第一高手马克亚当斯骑士，应该不至于会干出忌贤妒能，打压手下的事来。而且就算真有可能，但如果那个叫斯代芬的卫兵真的实力超群，是名同样的中阶战士乃至高阶战士的话，凭马克的本事，也根本打压不下来。

    何况安达尔王宫就么大点儿地方，又不像罗宾前世的华夏宫殿群那等规模，整座王宫内的人数加起来也才几百人，都没过千。所以稍微弄出点什么大动静，都能惊动到国王本人。

    如果这个斯代芬真的拥有超强的实力，过人的本领，那早就在此之前一鸣惊人，被国王发掘起用了，不可能一直都默默无闻，直到现在才忽然冒头地异军突起，一下就杀死了魔尔森林里的那个妖精。

    如果他的实力不强，却能做到这件事的话，这中间肯定藏有什么秘密，有些特殊的原因。

    “没人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他没详细说过，只说是自己运气好办成的。”爱丽丝瞧着罗宾的反应，见罗宾竟然没为她多出个未婚夫这事而生气，似乎根本不在意，只是关心这个斯代芬到底怎么办成这件事的，不禁心中稍微有些失望，觉着罗宾可能没她想的那么爱她。

    尽管她心里其实也很清楚，这个叫斯代芬的普通卫兵竟然能够做到杀死魔尔森林的妖精首领，任谁听了都会觉着不可思议，难以置信，并且肯定都会对此特别好奇，想要知道对方到底是怎么做到的。这也是人之常情，并不代表罗宾就真的不在乎她。

    只是，她心里明白归明白，但眼见罗宾似乎没有露出半点伤心、忌妒或是什么不对的情绪，她心里却也是难免有些失望。女人的心思，就是这么复杂。有时候完全不相干的事，她们都能想得联系起来；旁人的随口一句话，根本没什么别的意思，她们往往都能意会地听出些子虚乌有的话外之音，觉着这是那人故意说给她听的。

    女人心，海底针。可能有时候她们的心思，连她们自己都想不明白，同一件事情中，她们关心的东西与方向，往往跟男人大相径庭。

    就像现在，罗宾更关心这个叫斯代芬的普通卫兵到底是怎么做到杀死魔尔森林里的妖精首领的。但爱丽丝却更关心，他有没有因为这个斯代芬因为完成了老国王的遗命而成为她的未婚夫后，对此生不生气，以及会不会忌妒，或生出别样的情绪。而罗宾没有，她又觉着罗宾是不够爱她。

    罗宾闻言，仍是没看出爱丽丝的情绪有什么不对，接着问道：“这个斯代芬到底是什么实力，几级战士？闯进魔尔森林，杀死森林中的妖精首领，这难道是纯凭运气就能做到的吗？如果真有这么容易，这座森林早就不知被踏平多少年了。”

    爱丽丝见罗宾仍是没关心这个斯代芬已是成为了她未婚夫的这件事，心里虽然难免有些更加失望，但还是尽量压了下去，没有太表露出来。不管怎么说，罗宾终究是赶来帮她的，这份情意总不假。可能只是他太好奇斯代芬是怎么杀死那个魔尔森林的妖精首领了，所以还顾不得别的，也不能说他就对此完全不关心。所以顿了下，她还是整理了情绪后，接着回答道：“他是名三级战士，而且据他说，还是三级满级，很接近中阶了，随时都有可能做出突破。”

    “才三级？”罗宾闻言，又是不由十分意外，摇头皱眉地道：“他就算是真的中阶又能怎么样，你不看连马克骑士都做不到他能做到事吗？而且凭马克骑士的本事，也没能护住你父亲的安全。”

    爱丽丝闻言，不禁叹了口气，带着伤感地向罗宾道：“马克骑士，已经在魔尔森林一役中牺牲了，他尽了最大的努力去保护我父亲，只是最后拼死也没能做到。”

    “啊？”罗宾闻言，又是不由十分意外。关于马克亚当斯这位王宫第一高手的死，他也是真没料到，没成想这个堂堂的王宫第一高手，竟然就死了。由此也更可以想见，国王的直属军队，在魔森林一役中到底遭受了多大的损伤，又多么惨重。

    王宫卫队的统领，第一高手马克亚当斯为保护国王战死阵亡；长公主乔安娜在这次战役中失踪，至今生死不知，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另外，国王本人也在这一战中身受重伤，最后虽然勉强逃得一命，可逃回来后不久，却也是不治身亡。

    这样的损伤，真是非常惨烈与沉重了，而且还连带地带来许多后续负面反应，因此造成了整个国家动荡，王室的统治不稳，随时都有可能倾覆。

    罗宾最后，也是不禁为此跟着长叹了一口气。他虽然之前在王宫内时，跟这位马克骑士接触不多，但也勉强算得相熟，经常有见到，见面后也常会相互打招呼。眼下，却是再无缘多见一面了。对此，他也不禁有些稍微伤感。

    不过换过来想的话，就算马克没死，恐怕现在也不会好过，保护国王不力，致国王重伤而死，恐怕也是足于将他治个死罪了。

第八章 阿莱克斯骑士

    “那考纳德骑士呢？”罗宾长叹一声顿了下后，又接着问道。

    考纳德骑士是跟随在乔安娜公主身边的一名中阶战士，是中阶四级的实力，比马克亚当斯这位王宫第一高手只低一级，也是马克的副手，任王宫卫队骑士团的副团长。

    马克一死，这个考纳德应该就顺而继位，成为继马克之后的卫队统领与第一高手了。可如果连考纳德也在魔尔森林的战役中战死的话，那就非常糟糕了，岂非王宫卫队中，连个坐镇的中阶战士都没了。

    马克做为王宫卫队的第一高手，是经常跟随在国王身边贴身保护国王的。而考纳德身为仅次于马克的第二高手，便是经常跟随在长公主乔安娜身边，贴身保护这位安达尔王国的储君。可现在连乔安娜也在魔尔森林的战役中失踪了，所以这位考纳德骑士的情况，也很不容乐观。

    果然，爱丽丝一听罗宾的这句问话，便又立即接着神色一黯，叹气惋惜地说道：“考纳德骑士负责贴身保护乔安娜，他也随着乔安娜在战场上一起失踪了。生死不知，下落不明。”

    “那现在由谁统领王宫卫队，负责保护你？不会现在的王宫卫队中，连一个中阶战士都没了吧？”罗宾一听这话，立即关心地问道。

    如果现在的王宫卫队中，连一位坐镇的中阶战士都没有，那爱丽丝的情况可就非常危险了。那个斯托克公爵，也很有可能选择挺而走险，派人刺杀爱丽丝。

    约翰国王的三个女儿中，现在只剩下了爱丽丝身在王宫与安达尔的境内。所以尽管乔安娜只是失踪，还有存活的可能，而小公主苏菲亚也只是被阿金斯的克丽蒂娜女王掳掠劫去，目前还活着。但她们两个，都不可能顺来继承王位，只剩下了爱丽丝。所以爱丽丝如果万一也出个什么意外死了，那约翰国王这一系内，就找不到继承人了。

    而在这种情况下了，为了不使安达尔王室的大权旁落，也就只能接着顺位，推举约翰国王的弟弟斯托克公爵来继位了。毕竟，他也是姓安达尔的，身上流着安达尔王室的血液。

    所以，这算是一个最简单直接，也最有效的办法。当然，要能确实做到。

    王宫中护卫重重，对王宫保护的非常严密，而且整个王宫的地形，也是处于易守难攻。再加上王宫王队的装备也是非常精良，兵也全部是精兵，最低都是一级战士才有资格入选。但精兵是精兵，可如果没有一位趁职的强将来统领，那这些精兵也很可能是一盘散沙，合不起来，难以形成有效的力量。

    另外，这世界中阶战士的实力与初阶战士间相差极大，有没有激发出斗气，在战斗力方面的差距可谓很大。一名中阶的战士，对上初阶战士，完全有可能做到以一敌十，甚至以一敌百。

    所以，就算王宫卫队此时的力量仍然足以守护王宫，但如果没有中阶战士坐镇，只是些初阶散兵的话，对方万一派出一名中阶战士做为刺客前来刺杀，就很有可能得逞，这一点不得不防。而以斯托克公爵的实力，手底下有中阶战士，想必也并不意外。

    “不是的，还有阿莱克斯骑士，现在由他统领坐镇。”爱丽丝闻言，见罗宾这么关心自己，又立即心里高兴起来答道。

    “阿莱克斯，对，还有他。”罗宾闻言，这才稍微松口气地道。

    这个阿莱克斯他也知道，是王宫卫队骑士团的另一名副团长，只是他之前并没有见过，因为这个阿莱克斯并不在王宫中负责守卫，而是在王宫卫队城外的军营驻守。

    安达尔的王宫卫队，并不是只有王宫中的这点儿人手，在城外还有一座更大的常备军营，负责训练与招收新人，也会经常与宫内的王队轮换轮防。这个阿莱克斯，便是坐镇在城外军营，负责统领管理这座城外军营卫队的首领。

    罗宾之前在王宫时，其实有次曾听乔安娜公主讲到过。只是关于这个阿莱克斯骑士，他听到的不到，再加上又没见过，所以基本谈不上有什么印象。而刚才他关心则乱，太过着急，竟是一时把这个城外军营的另一名副团长给忘了。能够成为城外军营的统领者，马克的副手与王宫卫队的副统领，这位阿莱克斯骑士当然也是名中阶战士。实力与考纳德相当，也是中阶四级战士。

    眼下马克阵亡，考纳德跟着乔安娜一起失踪，这个阿莱克斯自然要赶回来坐镇，保卫王宫与王室的安全，才是他们王宫卫队的第一职责与最重要的职责。

    罗宾此时，也确实是关心则乱。

    虽然进阶为中阶战士非常不易，一千个初阶战士中也未必出一个，但安达尔也不是什么弹丸之地的小国。国圭面积，起码相当于罗宾前世所出身的华夏国家的一个常规省份，人口至少也是数百万，乃至上千万级别。

    这么大的地方，这么多的人口，全国的中阶战士，不可能只有这么寥寥几个。

    所以就算王宫卫队的这三位中阶战士于魔尔森林一役中全部阵亡牺牲，三个统统全死，肯定也能够从别的地方中临时调一个。

    不说别的，王都斯特安顿的城外中也有城外兵，而城外兵的统领，据说也是中阶战士。所以王宫卫队的三位统领如果全都战死的话，也立即可以从城卫军中临时补充调一个。

    再是如何，也不至于会把王宫的守护重任丢了，让堂堂的王宫卫队中，都没有一位中阶战士坐镇。

    而且现在，显然还没到这地步。王宫卫队的三位统领中，好歹生存留下了一个。

    “我刚才一时着急，却是把他给忘了。”罗宾又补充了一句后，这才稍顿了下，接着问道：“既然这个斯代芬才只是三级战士的实力，明显力量没有多强，又怎么能够证明，他是真的杀死了那个魔尔森林的妖精首领？”

第九章 妖精 玛琳菲森的翅膀

    爱丽丝道：“魔尔森林的那个妖精首领，名叫玛琳菲森，据说长的跟人很相似，但头上却长着像牛一样的犄角，背后还长着一对像鹰一样的翅膀。”

    “确实没人亲眼见到斯代芬杀死这个玛琳菲森，他是独自前往魔尔森林的。但是，他却带回了这个妖精首领的翅膀，这就是最有力的证明。所有见到这双翅膀的人都相信，他确实杀死了玛琳菲森。我也相信他确实做到了，否则他又怎么能带回这双翅膀。”

    “如果他只是带回了玛琳菲森的犄角，那确实有做假的可能，因为这个妖精首领的犄角确实跟牛角很像，有可能会拿牛角冒充。事实上，在他之前，就已经有人这样做过了。但却被仔细辨别后拆穿了，而且立即就被处死。所以自那之后，就没人再敢这样做了。可斯代芬带回来的那双翅膀却无法冒充，因为那双翅膀实在太大了，远比鹰的翅膀大许多，所以根本无法冒充。更何况，这双翅膀即便被斩下后，也仍然会动，这就说明是具有魔力的，绝不至于能做假。”

    “玛琳菲森？妖精的翅膀？”罗宾闻言，不禁对此生出兴趣，好奇地问道：“那这双翅膀还在吗？”

    对于爱丽丝所说的这个名叫玛琳菲森的魔尔森林妖精首领长得非常像人，罗宾倒是没有产生多少惊讶。因为在这个世界的通用语中，“妖精”这个词汇，本来就是特指那些长得跟人类很相似的魔法生物。所以凡是被称作妖精的，都可以理解为类人的魔法生物。

    这个词汇，甚至跟通用语中“精灵”的词汇拼写很相似。精灵因为天生也能掌握一些魔法，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也算是一种类人的魔法生物。而且传说中，精灵与妖精之间，也有某些血缘关系。甚至有种说法，认为妖精是某些精灵的变种，又或是精灵最初是由妖精演变而来的。所以，这两者在通用语的称呼拼写上很相似。

    但妖精虽然某些方面跟精灵很像，比如通常也寿命悠久，以及具有高深的智慧，但却没有发展形成群居的族群部落与社会形态，甚至也没有自己的传承文明与语言。因此，通常并不被认为是另一种智慧种族，能够跟精灵、矮人相提并论，更多被认为只是比较特别的魔法生物，甚至有些还被蔑称为魔兽。

    另外，妖精无法形成群居部落，也是因为许多妖精的形态并不全部一样。而是各种各样，千奇百怪，虽然大部分都长得像人，却各有不同的其它特征与器官。倒是大部分妖精都长有翅膀这一点，算是比较统一。可翅膀的样式与种类却也各有不同，有的就像魔尔森林的这个玛琳菲森一样，像鹰或是其他鸟类的翅膀。但有的则是像昆虫的翅膀，比如有透明状像蜻蜓的翅膀一样，也有像蝴蝶那种的。反正就是形态各不相同，并不统一。

    妖精，只是这些类人魔法生物的一种统称。具体到某些妖精，还有不同的细分称呼。而且不少妖精都是独居的，甚至其族类只有它自己一个，连第二个同类都没有。这样的妖精，也很难繁衍后代。无法诞生后代，自然也就无法延续，形成自己的种族与文明。魔尔森林里的这个妖精首领玛琳菲森，据说便是这种，只有它一个。

    至于这样的妖精，是如何诞生第一只的，则就是谜了，很少有人能弄清楚。不过在传说中却有种说法，说大部分妖精都是从某些特殊的具有魔法能量的树上生下来的。就像开花结果，有些树结出来的是果子，而这些拥有魔法的树，结出来的却是妖精。

    其实在传说中，最初的精灵据说也是由树上结果生下的，这就是精灵传说中的生命之树。生命之树每一次开花结果，就会诞生一只新的精灵。因此，精灵天生就是森林的宠儿。在森林中，就像是如鱼得水一样。没有任何人类，能够比精灵更适应森林环境。

    按照这些说法，既然妖精与精灵最初的生命源头，都是来自某颗具有魔法能量的大树。那他们两者间，自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与血缘近亲关系。事实上，大部分妖精对于精灵也都很友善。甚至有相当一部分妖精，是附属于精灵部落生存，精灵会关照他们。

    不过魔尔森林里的这名妖精首领玛琳菲森，应该跟精灵之间没有什么关系与联系。反正数百年来，都没人见到这座魔尔森林中有精灵出没与现身。

    在约翰国王率军攻打魔尔森林的战役中，也没有任何精灵的身影出现。倒是据说有些其它妖精，但却跟妖精首领玛琳菲森并不属于同类，形态大不相同。

    “在，就在王宫中，而且就在办公厅隔壁的储藏间里。你要想看的话，我可以带你去看。”爱丽丝闻言，立即答道。

    罗宾一听，不禁立即生出好奇地道：“好，那你带我去看看，我倒是挺感兴趣的。长这么大，我还没见过真的妖精呢！”

    “好，那你跟我来。”爱丽丝立即一点头，拉着罗宾从沙发上站起来，带他走到办公厅的一排书柜前面。

    罗宾本以为爱丽丝要带他出门，没想到却根本不往门的方向走，而是带他来到了书柜前。正在他奇怪想问之际，就见爱丽丝忽然伸手扳了下书柜上的某本书，然后就见这面书柜像扇门一样往里面打开。原来这个所谓的隔壁储藏式，竟然还是间秘室。

    爱丽丝看来确实很信任他，对于国王办公厅里这间秘室的存在，根本不打算隐瞒，当着他面儿就打开了。而且刚才开启机关时，也是让罗宾看得清清楚楚，现在罗宾也知道是哪本书了。

    打开这间秘室后，爱丽丝暂时松开罗宾的手，转身到办公桌上拿起烛台走回来，然后举着烛台照亮里面，率先走进去。

    罗宾见状，自然也不多疑有什么，立即就随后跟了进去。何况他耳力灵敏，也听得出来里面十分安静，根本没什么动静，也没有藏着任何人。

    跟着走进去后，但见里面的空间也并不算大，大概就是一个普通房间的大小，确实跟个储藏室的大小差不多。里面收藏的东西，除了一些金银宝石等贵重物品外，剩余的大多是些机密文件。

    对于这些，爱丽丝也全都不避着罗宾。甚至走进去后，还指着角落里的另一个门户，向罗宾介绍说道：“这并不只是一间秘室，同样还是一个逃生的秘道。打开那扇门后，就有通道直接通向宫外。据说是一直通到了王宫后面的森林中，但我并没有亲自走过，也不知道是不是。而且在这之前，我也不知道这间秘室与秘道的存在。”

    在国王的办公厅里，设置这么一条逃生的秘道，其实也算是情理之中的设计。关键时刻，是可以让国王借此逃得一命的。甚至不止办公厅内有，怕是国王的卧室内，也同样有这样的设计。

    而像这种秘室与秘道的存在，当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知道的人多了，那就不算是秘密了。爱丽丝之前，只是个普通公主，甚至在三位公主中的存在感最弱，也一向不太受什么重视，自然不可能知道这样的秘密。不过想来，小公主也应该不知道。之前在三位公主中，应该只有被当作储君培养的乔安娜才有资格知道这些东西。

    爱丽丝也是在成为目前唯一的王位继承人后，才有资格知道。

    他们眼下并不是要逃命，也不是要秘密出宫。所以爱丽丝只是随口介绍了一句，当然不会去真的打开那房门走一遭。

    介绍过后，她便转手指向旁边不远靠墙而放，上面还整个蒙着一层黑布的大柜子，道：“那个玛琳菲森的翅膀，就被放在这里。”

    说罢，立即上前过去，一把揭开了柜子上所蒙的那块黑布。

    布置一落，但见里面立即“砰砰”作响，有两个巨大的东西在拍打着柜子。罗宾仔细一看，但见这面柜子的其中一面，全部是由透明的玻璃所做，可以不用打开柜子，直接透过玻璃就看到里面的东西。

    这个玻璃柜里，果然锁着一双十分巨大的翅膀，高度甚至比罗宾的身高还高。双翼机向展开，怕是足有五、六米，能够轻松把一个人包裹在里面。

    看样子，确实很像是鹰的翅膀，大部分羽毛的色泽也跟鹰很像，都是灰色，不过有的掺杂些黑色，有的则掺杂些白色。

    每一根羽毛看上去也都十分巨大，而且看上去根根锋利，像是金属打制的一般。估计这双翅膀挥开砍下后，跟刀剑砍下的效果也差不了多少，能够轻易一翅把人杀死。双翼展开拍打，也肯定会带起很大的风力。

    眼下的“砰砰”声，就是这双翅膀在动，不住地在里面拍打着柜子，想要挣脱出去。都失去了主人，只剩下了这一双翅膀，没想到居然还有这么顽强的生命力。果然不愧是魔法生物，也果然不愧是出自魔尔森林的那个妖精首领身上，当真非同一般。而这样的一双翅膀，也绝对无法假造，肯定是真的。

    这样看来的话，那个斯代芬确实没说假话，是真的杀死了魔尔森林的妖精首领玛琳菲森。否则的话，他又是如何得来这双翅膀。只有杀死翅膀的主人，才有可能砍下这对巨翅来。

    翅膀在柜中徒劳地拍打挣扎着，但却根本无用。因为这个玻璃柜不但很厚实，而且外面还缠绕上了一圈圈铁链紧紧锁住。不止外面有，就连里面，那双翅膀上，也有被铁链紧紧锁着，绝对无法挣脱。而且如果能挣脱的话，肯定也早挣脱了，不可能还留到现在。

    罗宾在打量惊叹着这双不可思议的巨大翅膀时，爱丽丝又在旁边说道：“本来这个柜子，原来是直接放在外面办公厅里的，好像人展示，我们真的杀死了那个魔尔森林的妖精首领，给我父亲报了仇。可这双翅膀，就算主人死了，也是经常不住会动。但我一个人独处时，瞧着这对狰狞可怖翅膀有些害怕，所以就让人抬进了秘室里，藏了起来。用布盖起来，也是怕它动。通常只要不见光，它就不会动。”

    罗宾闻言点了点头，没对此发表什么意见。这双翅膀光看造型，也确实显得有些狰狞可怖。不但翅膀上方的翼骨处有两个突起的尖锐骨刺，而且被砍断处的部位，也瞧着伤口狰狞。另外本身形态就这么巨大，光是这个巨大的形状，就足以给人造成些威慑感了。对于爱丽丝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孩子来说，时常面对时会害怕也是正常的。

    “斯代芬能拿回这对翅膀来，确实是最有力的证明了。现在，我也不怀疑他确实杀死了那个玛琳菲森。但是，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的，我仍然十分好奇。而且，我不相信以他的能力，就能够独自坐到。”面对这对巨大的翅膀，罗宾也确实对这个结果怀疑不起来。但对于斯代芬是如何杀死玛琳菲森的过程，仍然存在着很大的疑惑。而且这里面，也确实有许多东西解释不开。

    “如果他都有能力杀死这个妖精首领的话，那以马克骑士的实力，完全能够做到保护你父亲安全退出战场了。可连马克骑士都在面对玛琳菲森时被杀，我实在难以相信，就靠他三级战士的实力，就可以独力杀死这个妖精首领。”

    爱丽丝闻方，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道：“我其实也不愿相信这个结果，但事实就是这样，他确实做到了。据他说，是他运气很好，意外闯到了这个妖精首领的巢穴。而且对方当时正在沉睡休息，他是趁对方睡着时杀死的。若论他本身的实力，当然不可能是这个妖精首领的对手。”

第十章 亲王爵位 先行订婚

    “我就不信这个妖精首领的警觉性会这么差？再是睡觉，也不至于会被轻易摸到身边都发觉不了。”罗宾摇摇头，还是对此表示不信，这里面肯定另有内情。

    但那个斯代芬不肯说，别人却也不好太过逼问。毕竟不管再怎么怀疑，眼前这对巨大的妖精翅膀却绝对不假。这就用事实证明，对方确实是杀死了妖精首领玛琳菲森。所以甭管人家怎么杀的，反正确实是完成了约翰国王的要求，替约翰国王报了仇。这是事实，有这对翅膀在，就没人能质疑其真假。

    罗宾心里对此也很清楚，所以他只能是怀疑过程，而无法质疑结果，况且现在这也已经是不可改变的事实。因此他说罢后，又不免有些丧气地一叹，然后转头看向爱丽丝，问道：“既然这个斯代芬做到了你父亲的要求，那么，你必须嫁给他了？”

    爱丽丝闻言，心里不由很高兴罗宾终于问到了这点，关心自己是不是真会嫁给这个斯代芬了。想到这点，她觉着罗宾之前过于关心斯代芬是如何杀死的妖精首领，一再去质疑此事，怕也是希望推翻这个结果，不希望她嫁给这个斯代芬。

    这么一想，她不由更是高兴。不过面上却没显露出来，只是摇摇头，叹道：“现在还不会，他只是做到了一点，还没完成所有的要求。他必须要把苏菲亚救回来后，才算是完成所有要求。但我们都知道，这恐怕比杀死那个妖精首领更难。”

    关于现任的阿金斯女王克丽蒂娜是名女巫的身份，对外还是个秘密，知道的人并不多。在约翰国王的要求中，也只是说了要让完成任务者去营救回苏菲亚，但并没有说明克丽蒂娜女巫的身份。所以那三个要求中，虽然看起来第一个最难，但事实上，最后一个才最难。尤其，克丽蒂娜还是现任的阿金斯女王，完成任务者需要面对的并不只是一名女巫，还要面对一个与安达尔国力相当的国家。

    罗宾和爱丽丝都很清楚克丽蒂娜的实力，知道光是要对付克丽蒂娜一个，就有多难了，更别说对方背后还有整个阿金斯王国。

    “但他毕竟完成了一个，而且替你父亲报了仇，杀死了重伤你父亲致死的直接凶手。所以，是不是会提前得到些奖励？”罗宾当然也知道约翰国王的那三点要求，但这三个都很难，所以能完成一个，也肯定会给予一定的奖励。就是不知道，这个奖励是什么，又有多丰厚。

    爱丽丝闻言点了下头，又是叹道：“他从魔尔森林拿回这对妖精翅膀的时候，我父亲还没去世，也亲眼见证了这点。他既然做到了，父亲当然不会毁约，当场就给了他奖励，封赏了他亲王爵位。并要我三天后，先跟他完成订婚。然后等他真正做到所有的要求后，再让我正式嫁他。到那时，国王的王位也会让给他。但他等于是入赘，王室还必须是安达尔的。”

    亲王这个爵位，还更在公爵之上，无论尊贵与权力，也都比公爵要大，但并不属于正式与常设的爵位。

    一般来说，亲王爵位都是那种国家由女王当政时，封赏给女王丈夫的爵位，代表其尊贵度。不过像这种情况的话，这个亲王一般是没有太多实权的。虽然位份更高，仅在女王之下，但手里并不会有太多实权，甚至不会有直属领地。不过跟女王是一家，女王的直属领地，当然也可以算作是他的。

    约翰国王直接封赏了这个斯代芬亲王爵位，自然也是这个意思，表明只要他完成所有的要求，就会直正把爱丽丝嫁给他，甚至到时候会让他来当国王，真正当家作主。当然，王室还是安达尔的，这一点绝对不可更改。

    除了女王的丈夫外，国王的兄弟等直系亲属，也能够获封亲王爵位，但一般也不会给太多实权。不过像是这种，封地是难免要给的。再加上本身根基在此，所以经常难免会坐大，威胁到国王的统治。因此，像这种亲王爵位，一般绝不会轻封。

    这种亲王爵位，一般多出现在新继位的国王年幼，尚没有能力完全主政时，封给王室的直系成员，然后让他们以亲王爵位辅政。这样的亲王，便是摄政王，权力很大，基本等于代理国王了。

    那个斯托克公爵，之前就是提出了这样的要求。认为爱丽丝继位后无法立即主持政务，也没有这个能力，所以要求晋封他为亲王，行摄政王之事。可一旦真这么做了，就等于是架空了爱丽丝，之后恐怕也不会归还王权，让爱丽丝亲政，野心昭然若揭。

    对于没有太大野心的摄政亲王而言，在继任的国王年幼或因其他原因不由主政时，授予一位王室成员亲王爵位，代行摄政之事，对于稳定国家与王室的统治是很有帮助的。但对于有野的摄政王而言，就会造成尾大难掉的局面，很有可能会行篡位之举。

    不过无论哪种亲王，都必然是要王室成员才能担当，而且一般都是国王的直系亲属。至于外人，最多也就能晋升到公爵，是永远不可能获封亲王的。

    斯代芬巴特利当然是一个外人，他都不姓安达尔。但如果他真娶了爱丽丝的话，那自然就不是外人，而王室成员了。并且到那时，他也会改姓安达尔，入赘到王室。

    对于这个斯代芬会获封亲王爵位，罗宾初闻虽然惊讶，但细想却也并不太意外。毕竟这个斯代芬已经完成了约翰国王的一个要求，并且替约翰国王报了仇。而约翰国王的这个命令都已经公布全国，基本所有人都知道了。所以既然斯代芬做到了一点，国王也就必须拿出相应的诚意，否则就是食言失信于全国所有人了。

    至于让爱丽丝与斯代芬先行订婚，细想也是在情理中的。好在还不是正式结婚，还有挽回的余地。顿了下，罗宾便立即问道：“三天后？是今天起的三天后吗？”

第十一章 明日之期 如何阻止

    “不。”爱丽丝摇摇头，更加有些不敢直视罗宾地道：“是我父亲任命他为亲王那天的三天后，也就是明天。”

    “明天？”罗宾闻言，不由十分吃惊，这也太快了。自己还是赶来得晚了点，如果再晚一天，这件事可能就没法挽回了。

    说罢顿了下，他直视着爱丽丝郑重问道：“爱丽丝，我需要确认地问你一句，你愿意嫁给这个斯代芬吗？”

    “我当然不愿意！”爱丽丝闻言，立即抬头不可思议地看着罗宾，不明白他怎么会问出这样的问题。难道他到现在，都还不明白自己的心意吗？

    不过，现在似乎也晚了。自己就算不愿意又能怎么样，那可是父亲临死前的遗命，她难道能公然反对拒绝吗？如果她拒不执行，就等于是公然反抗自己父亲的遗命，肯定会引起一片哗然与反对声，也会让她继承王位的合法性加上一层疑问，斯托克公爵更能趁此借机发挥逼迫她了。

    如果是在罗宾没来之前，爱丽丝心里即便再是不情愿，也打算这样认命了。好在现在还只是订婚，并不是直接结婚，并不会就真的跟那个斯代芬在一起，只是个名义。

    而约翰国王所提的那三个要求中，后两个只会更难。所以恐怕这个斯代芬花上一辈子的时间，也未必就能完成。这样的话，也只能一辈子做个名义上的亲王。既无法真正娶她，也不会有太多实权。

    所以，养这么一个闲散亲王，她名义上的未婚夫，尽量心里碍眼与不舒服，她也能勉强忍了。

    可现在见到罗宾后，她连个也不想忍了。而且觉着真这样做了，也会十分愧对罗宾。而且，她会一直有这么个名义上的婚约。再想直正嫁给罗宾，跟罗宾在一起，也就很难了。

    “我就知道你不愿意。”罗宾闻言笑了下，道：“既然你不愿意，那我就想办法帮你推掉。”

    “怎么推？这是我父亲的遗命？”爱丽丝不由好奇问道，她怎么想，都觉着这是不可能的。

    “放心，我会想到办法的。”罗宾一时间也确实还没什么好办法，但他也一定会想到，所以先安慰了爱丽丝一句。

    他当然也清楚爱丽丝喜欢他，是绝不愿意嫁给斯代芬那么个陌生人的。但他心里清楚是一回事，口上还是要正式问出来，得到一个确定的回答，以免自己搞错。

    毕竟那个斯代芬杀死了魔尔森林的妖精首领玛琳菲森，替约翰国王报了仇，无论怎么说都是对爱丽丝有恩的。所以爱丽丝为了报恩，再加上又是来自父亲的遗命，也可能会真的选择嫁给对方。这一点，他必须要问清楚。如果爱丽丝真这么想的话，他会选择尊重爱丽丝的想法。好在，爱丽丝并没有真这么打算，而是跟他想得一样。

    “其实你有没有想过，就这么离开，不再管这里的事，我可以继续送你到雷恩帝国求学？安达尔就交给你那个斯托克叔叔，反正他也是姓安达尔的。”罗宾顿了下后，向爱丽丝试探地问道。

    爱丽丝闻言，叹气地摇摇头，道：“很抱歉，我现在不能这么做，不能就这么丢下安达尔不管。而且我也答应了父亲，一定会做好这个女王，把安达尔重新带向稳定与富强。另外，还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救回苏菲亚。如果乔安娜还在，我可能会这么做。但是现在，就只剩下我了，我必须承担起这个责任，完成你亲的遗命。”

    说罢顿了下后，她看着罗宾郑重地道：“罗宾，我很感激你赶回来帮我。但如果你真的不想再次暴露自己，想继续隐藏的话，我也不勉强你。你可以现在就离开，继续去过自己的生活。我靠自己，也可以的，你真的不用太勉强自己。”

    罗宾离言，不禁无奈摇摇头，然后一把将她搂在自己怀里道：“说什么傻话呢？在这种时候，我怎么可能弃你而去。你放心，我一定会尽量帮你的，而且会帮你完成所有的心愿。”

    “谢谢你！”爱丽丝一听，不由又立即感动地哭了。紧紧搂着他，流着幸福地眼泪。现在，她才终于感觉到了放松与安慰。她终于不用再靠自己一个人撑着了，有了个真心帮她，也是她真正信任的人。

    哭了一会儿后，爱丽丝又重新抬起头，然后担心地看着罗宾问道：“那万一女巫知道你重新回到安达尔后，再次来抓你怎么办？我们很可能挡不住她，尤其现在，王宫卫队又在魔尔森林的战役中损失惨重，连马克骑士与考纳德骑士都失去了。”

    “放心！”罗宾轻拍了拍她背部，含笑安慰地道：“现在已经不是之前了，我的实力这些天也得以了不少增长，有能力对付这个巫婆。放心吧，不用担心，我有办法的，一切都交给我。”

    “嗯！”爱丽丝闻言，乖巧地应了一声，又重新把头靠在了罗宾怀里，然后就这么安静地待着，没有再多问什么。

    罗宾一时也没有什么话多说，就这么抱着她。

    过了不片刻，罗宾忽然感觉到怀里的爱丽丝更重了些，似乎失去了支撑，低头一看，才发现她竟不知不觉睡着了。睡着之后，自然是浑身放松不用力，失去支撑地全靠在了他身上。

    罗宾见状，不由有些爱怜地轻叹了声，也没叫她。她这些天来，应该是太累了，而且肯定也一直神经紧绷，又经常为前途担忧，所以始终得不到放松，不能够好好休息。

    直到他赶来出现后，才在他的怀里终于找到了依靠与安全感，这才放松地睡了过去。

    看过爱丽丝一眼后，罗宾弯腰一用力，将爱丽丝打横抱了起来，然后转身走出秘密外，出新把秘室关好。接着则走到沙发旁坐下，就这么抱着爱丽丝，任她睡在自己的怀里。

    沙发旁有张折叠的毯子，罗宾见状拿过，轻轻展开，温柔地为爱丽丝盖好，免得她睡着好着凉。

    然后，他便这么坐着，仔细思考明天该怎么做，才能够以一个合理的办法来阻止爱丽丝与那个斯代芬订婚。

第十二章 罗宾的消失

    三天后让爱丽丝与斯代芬先行订婚，是约翰国王在斯代芬获封亲王的那天亲自定下的。

    按国王的本意，当然也是要坚持到参加完女儿的订婚宴之后。但谁知他在当晚，伤势就突然恶化，然后第二天便不治身亡了，却是没能来得及。

    国王虽然已经死了，但留下的遗命还是要遵守。因此，原计划的三天后举行订婚典礼，要照常举行。至于国王的葬礼，则压后举行。

    这个世界并没有罗宾前世出身的华夏民族那种规矩，婚礼需要给葬礼让道。死者为大，甚至在古代，父母死了，还要守孝三年。这三年之内，要拒绝一切娱乐与交际活动，以表示哀悼。至于婚礼，自然不可能举行，必须等服教三年期满以后。

    现代虽然已经没有了必须守孝三年的规矩，但遇到这种事的话，肯定也是先给父亲办葬礼，先把父亲下葬了。接着则过一段时间后，再行人婚礼。

    可这个世界，却没有必须先办葬礼的规矩。既然之前已经决定好了日子，而且相应出席的宾客都已经邀请，那就不会随意更改，仍会如期举行。至于葬礼，自然是留到之后办。

    等约翰国王的葬礼办完不久后，估计又要轮到爱丽丝正式继承王位的继位大典。

    订婚、下葬、继位，这典礼是一个接着一个。

    “公主殿下，公主殿下……”

    爱丽丝昨晚睡得很好，直到被人轻声叫醒。醒来后，她本来还下意识地要往罗宾的怀里蹭去。但一蹭之下，却只蹭到了沙发背。意外地睁眼一瞧，但见只有自己睡在沙发上，根本不见罗宾。

    “罗宾！”她呼唤了一声，坐起来转头瞧去，但见整个办公厅内也是不见罗宾，只有她的两名贴身侍女赶过来，刚才就是其中一人唤醒的她。

    “公主殿下，您叫谁呢？”刚叫醒爱丽丝的侍女见公主殿下这般反应，不由奇怪与意外地问道。

    “罗宾王子啊，你们没见到吗，他去哪儿了？”爱丽丝立即顺势向自己的这两名侍女问道。

    “公主殿下，我知道您很想念罗宾王子。但是，他已经离开了，不在这里。”一名侍女说道。

    “不在这里，他去哪儿了，什么时候走的？”爱丽丝一听，不由着急地一把掀开身上的毯子，向这名侍女问道。

    “他已经离开很久了啊，听说是进了后山的森林里，一直没有回来。”侍女答道。

    “不，他昨天晚上回来了，我看见他了，还跟他说了很多话。”爱丽丝摇头否定了侍女的话，又立即问道：“你们早上进来时没看见他吗？”

    两名侍女闻言，对视了一眼后，都是摇头，然后又由当前的那个开口回答道：“没有，我们进来的时候，就只见到您睡在沙发上。除了您之外，这间办公厅里没有任何人。”

    “不对，不是这样的，他昨天晚上明明在的。”爱丽丝不敢相信地摇摇头，向外面大声叫道：“卫兵！”

    门外站岗的两名卫兵闻声立即推门进来，向爱丽丝行礼道：“我们在，公主殿下，请问您有什么吩咐？”

    “你们是不是在门外守了一夜？”爱丽丝问道。

    两名卫兵闻言对视了一眼后，由左边的那个开口回答道：“公主殿下，昨晚不是我们值守，我们是今天早上才刚换的班。”

    “那你们早上有没有见到有人从这间办公厅里出去？”爱丽丝立即问道。

    两名卫兵闻言，都是摇了摇头，然后继续由那个刚才开口的回答道：“没有，公主殿下。从我们换班后，一直没见到里面有人出来。”

    “那昨晚是哪两个值守的，去把他们给我叫来，我有话问他们。”爱丽丝立即吩咐道。

    “是。”两名卫兵闻言后，右边那个一直没开口的卫兵立即点头答应一声，然后便领命转身而去了。

    爱丽丝也不等他完全出去，又忽然想起什么，立即扑到了窗边，探身往外望去。

    “公主殿下，您小心！”两名侍女见状，连忙惊呼一声地跟了过去，一边一个拉住爱丽丝，生怕她探的太过，不小心掉下去了。

    爱丽丝在窗口处探身望了望后，自然是没发现罗宾，甚至没发现罗宾昨晚进来又或离去的痕迹。让她都忍不住怀疑，难道昨晚发生的一切都是梦，其实根本没发生过。可如果真是梦的话，那又怎么解释她记得清清楚楚。而且昨晚两人说过的所有话，她全都记得。只是做构，不可能记这么清楚的。昨晚的一切都很真实，罗宾肯定是来过的。但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又忽然离开了，甚至没跟她打声招呼。

    “公主殿下，我觉着您可能是太想念罗宾王子了，所以昨晚做了一个关于他的梦。但是，他并没有来过，外面也仍然没有他的任何消息，好像他忽然就消失了。”一名侍女说道，劝着爱丽丝。

    “不，不，这不是梦，他昨晚真的来过，我记得清清楚楚。昨天晚上我刚见到他的时候，也确实以为是梦。但后来证明，并不是梦。所以，我昨晚发生的一切也都是真的，不是梦。他只是，可能忽然有什么急事离开了，而你们都没发现。”爱丽丝并不相信昨晚那一切都是梦，因为昨晚发生的事太真关了。她现在回想起来，都还历历在目，所以那不可能是梦。

    只不过，如果确实是真的话，却也似乎存在一种她极其不愿相信的可能。那就是，罗宾真的放弃她了，并不打算帮她。

    可能经过重新思考后，罗宾觉着这样做不对，会影响他的继续隐藏与秘密复国计划。所以，选择了不发一言地离开。不想直接跟她当面说明告别，可能是觉着无言以对，不知道该跟她说什么。

    其实这本来也是她昨晚曾主动跟罗宾提过的建议，认为罗宾没必要为她付出这么多。她的情况，还不至于太过糟糕，仍能靠自己坚持。所以，罗宾不必要为她付出这么多，可以继续去忙他的事。

第十三章 确认没有 真的走了吗v

    但是，爱丽丝口上劝罗宾是一回事，但心里其实也不愿意罗宾离开。她那么说，只是为表明自己为罗宾考虑而已，是她爱意的一种体现，其实心里并不想罗宾离开。女人，就是总这么心口不一。

    眼下见罗宾似乎真的离开后，她心里不由很失落与伤心。忽然她心中一动，又想到了个可能，立即吩咐自己的两名侍女与那名卫兵出去，并吩咐没有她的命领不准任何人进来。

    卫兵与侍女们虽然有些奇怪爱丽丝这个突然的没来由命令，但想了下，还是没敢反抗。只是暂时离开办公厅而已，想必也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

    把侍女与卫兵赶出去后，爱丽丝把门关好，然后立即去书架前打开那间隐藏的秘室。她刚才想到的，便是罗宾有可能在这间秘室里。毕竟她昨晚曾带罗宾去过，而罗宾对那个妖精首领玛琳菲森的翅膀又很感兴趣。所以，也很有可能早上又进去观看，因此不再。又或者，他离开时，也很可能借助了秘室里的那条秘道。

    反正不管哪个，既然有这个可能，她自然要打开看一看。只是，她打开时本来还怀着期待，但打开后，却又流露出了满脸失望。因为秘室里面，并不见罗宾的身影，而那个通往秘道的门户，也没有丝毫打开的痕迹。显然，罗宾在昨晚之后并没再次来过。

    她记得自己昨天晚上还在秘室里时，就在罗宾的怀里睡着了，后来自然是罗宾抱她出去的。

    不过罗宾抱她离开时，却是没顾得再把布罩盖到装有玛琳菲森翅膀的玻璃柜上。此时她一打开秘室，有外面的光线照射进来，立即那双巨大的翅膀又在柜子里不安分地拍打挣扎起来。

    爱丽丝没见到罗宾，失望地叹了口气后，走过去把布罩捡起来，重新覆盖到玻璃柜上。盖上之后，那双翅膀的动静便立即小了，然后没过多久，就重新安分地不动了，似乎陷入了沉睡。

    再次叹口气后，爱丽丝又失望地退出去，然后关好秘室门，再打开办公厅的大门，让门外的自己两名侍女进来。至于那名卫兵，本来就是把守门户的，这时便也没进来，留在外面了。

    “公主殿下，您到底怎么了？”见到爱丽丝十分失落的样子，侍女再次关心地问道。

    爱丽丝闻言，摇摇头没有多说。此时此刻，她也是真的没有心情多说半句话，更不想多作解释。

    侍女见状，也有些小心地不敢多问。不过停了一会儿后，还是忍不住提醒道：“今天中午是您的订婚仪式，吃过早餐后，我们就需要提前准备了。”

    “嗯！”爱丽丝闻言，有些呆滞地应了一声，仍是没有开口多说。

    “那您现在用早餐吗？”侍女见状又问，“您想吃什么，我去吩咐厨房。”

    “我什么都不想吃！”爱丽丝摆了下手，躺靠在沙发里，双眼有些无神地望着天花板，强忍着不让自己的眼睛流下来。她是知道罗宾可能还没爱上自己，但没想到他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就走了，真是绝情。

    “您多少还是应该吃点儿的，举行典礼其实很累的！”侍女在旁边苦口劝道。

    爱丽丝这回直接没回话，就只是发呆似地瞪大双眼望着天花板，怎么想都想不明白。如果说罗宾对她一点儿感觉都没有，又怎么会在听说她的事后急急忙忙地赶回来要帮她。

    又或者，他其实是因为今天的这个订婚仪式，知道自己要嫁给别人的了，所以才伤心的离开。昨晚她虽然已经说过，而罗宾当时也没特别表现出什么失落情绪，还说要帮她推掉这个订婚仪式。但结果却是，他一声不发地就悄然离开了。可能他昨晚只是表面强装镇定，其实也是真的没有办法吧！

    正这般想着，忽然门外敲门声响，之前奉她命令离去，传唤昨天晚上值政的那两名卫兵的卫兵赶了回来，在外面大声道：“爱丽丝公主殿下，我带来了昨晚值班的那两名卫兵，您现在要见他们吗？”

    爱丽丝闻言，这才从从有些失神的状态中惊醒过来，立即坐直身体，向外传令道：“好，带他们进来吧！”

    门外的卫兵听到命令后，立即打开门，然后由现在值班的两名卫兵将昨晚值班的那两名卫兵带进来。

    四人进来后，立即整齐地一跺脚，一起向爱丽丝行礼，“爱丽丝公主殿下！”

    爱丽丝点了下头，看向昨晚值班的那两名卫兵，问道：“昨天晚上是你们两个值班守在门我的吗？”

    “是的，公主殿下。”两人闻言，立即一起点头回道。

    话落之后，左边的那名卫兵接道：“我叫托德，这是詹森。”说着指了下自己右边的同伴，然后向爱丽丝问道：“不知道公主殿下找我们有什么事？是我们昨天晚上的值守，有什么过失吗？”

    他们昨天晚上守在门外，却没发现罗宾从窗户里爬进来，还待了半晚。从他们的职责上来说，确实是非常失职的。这万一是刺客，岂不早就得手把爱丽丝杀害了。

    但爱丽丝眼下，自然不是追究他们的这点责任，而是摇摇头，立即问道：“你们是一直值守到今天早上？”

    “是的。”两名卫兵闻言，对视了一眼后，又是托德作主答道：“我们是从昨天晚上十二点开始换的班，然后一直到今天早上六点才交班。在这中间，我们一直都守在您的办公厅门外，从没离开。”

    “很好。”爱丽丝记得罗宾昨天晚上过来时，也是差不多到深夜零点这个时间，刚好是这两名卫兵换班的时间。也就是说，罗宾在办公厅内时，外面一直都是他们在值守，中间再没换过，而他们也保证没离开过。

    点了下头，她接着问道：“那我问你们，昨天晚上，到你们今天早上换班为止，有没有人从这间办公厅里出来过？”

    “没有，公主殿下。”托德与詹森对视一眼后，非常肯定地回答道，“在我们当值期间，一直没见到里面有人出来，也没见到有人进去过。”

    顿了下，他又小心地问道：“公主殿下，昨天晚上，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第十四章 丑小鸭的到业

    “没什么！”爱丽丝摆了下手，再没兴趣跟这两个卫兵多说。

    其实她心里也清楚，罗宾昨天晚上既然有本事从外面攀爬到五楼的窗户进入，那离开时，显然也能够原路返回离开。不从正门走，完全是可以想见的。她只是有些不甘心，才召来这两名卫兵多问一句，确认一下。另外也是想确认，罗宾昨天晚上到底有没有来过。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唯一能证明罗宾来过的，似乎就只有她。除她之外，昨晚王宫内再没有任何人见过罗宾。而只有她，却不算是一个特别有力的证明，因为她本身确实非常想念罗宾，所以昨晚的那种情况，也确实有可能是她日有所思导致的夜有所梦，只是一场梦。尽管她自己心里很肯定不是梦，但只有她的主观判断，确实不算一个很好的有力证明。

    罗宾昨晚的动作实在很轻，从攀爬窗户进入，到待了很长时间，一直都没有惊动到外面守门的两名卫兵。不过另外也有这间办公厅隔意效果比较好的原因，做为国王的办公厅，国王经常会在这里会见大臣，商谈机密要事，自然要防备隔墙有耳，做好隔音措施，以免他们的商谈被人轻易听去。

    之后又再确认问了一遍，仍是得到一个失望的结果后，爱丽丝便挥手叫托德与詹森这昨晚值守的两名卫兵离去。弄得这两人不禁一头雾水，不知道爱丽丝公主找他们来到底是为了什么。可他们却也不敢多问，只能莫名其妙地告退离去。

    他们离去时，现在正值守的那两名卫兵自然也是跟着出去，重新站在外面门口处，站岗值守。

    等所有卫兵都出去后，那两名侍女又继续劝爱丽丝先吃些早饭，然后便要开始准备中午的订婚典礼。但爱丽丝这时是真的一点儿心情都没有，甚至不想听到半个有关订婚的字。最后实在有些不胜其烦，连这两名侍女也一并赶了出去，并吩咐了门口值守的卫兵，没有她的命令，不准任何人进来。

    若是在昨晚她还没见过罗宾之前，她对于要跟那个斯代芬举行订婚仪式的事，为了遵守父亲的遗命，确实还可以勉强忍受。但现在见过罗宾之后，她真是一点儿也忍受不了了，甚至完全不想再见那个斯代芬一面。

    尽管这个斯代芬长得并不讨人厌，虽然没有罗宾那样堪比精灵般的俊美程度，但放在普通人里面来说，也算得上是英俊。可爱丽丝这时想起来，却只有厌恶，想离这个人越远越好。她甚至想现在就立即逃离这一切，不管安达尔，也不管父亲的遗命了，只想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可再又转念一想后，却又始终放不下，做不到真的完全舍弃安达尔，对眼前的一切全都不去理会。

    最后，她只能努力说服自己，不能辜负父亲临死前对她的期望。眼下乔安娜失踪，苏菲亚被掳，就只剩下了她，也只能靠她了。她真的不能对父亲的遗命完全不管不顾，就这么一走了之。

    至于那个斯代芬，好在还只是订婚，并不是真的结婚。不会在今天以后，就真的生活在一起，还是可以勉强接受的。

    而以他父亲所设定的那三个严苛条件，后两个的困难程度只会更难，终那个斯代芬一生，恐怕也不能完成。所以，他恐怕最也就只能做个有名无实的亲王。空挂着名头，却不能行使任何权力，包括丈夫的权力。一日不能完成老国王的要求，他就一日不能真的娶爱丽丝。

    爱丽丝只能不断地这么安慰自己，说服自己，否则她真的有可能片刻也忍受不了，想立即逃离王宫，不顾一切地去寻找罗宾，追求她自己的幸福。

    这一切，本不该是她的责任。但现在，她却不得不担负起来。

    她蜷缩在沙发里，怀中紧紧抱着一个抱枕，给予自己仅有的安慰，努力地去平复心情，不要再多想罗宾，尽量先处理好眼前的事。

    她如果要担起这个责任，那父亲的遗命就不能更改，她必须今天跟那个斯代芬完成订婚仪式。所以在此之前，她得尽量说服自己，调整好自己，暂时忍受过这一切。否则她真怕仪式举行之时，忽然忍受不了，做出什么连自己都意外的出格举动。

    “爱丽丝公主！”

    爱丽丝正努力调整说服着自己时，忽然窗口处一个有些稚嫩的声音响起叫道。

    这声音有些熟悉，爱丽丝一听，不由立即身子一颤地连忙回过头去，然后便见丑小鸭布兰妮正站在敞开的窗口处，探头瞧着她。

    “布兰妮，是你！”一见到是丑小鸭布兰妮，爱丽丝不由立即激动地从沙发上站起来，高兴地大声道。说话间，更是连忙快步过去。布兰妮现在出现，那就说明，昨晚发生的一切不是梦，罗宾确实来过。

    她就知道，那绝对不是梦。罗宾与这只丑小鸭总是形影不离，所以尽管还没见到罗宾，但丑小鸭布兰妮出现，想必罗宾也就在附近。而罗宾果然也没有弃她而去，不然就不会让丑小鸭过来了。

    “是罗宾让你来的吗？他在哪儿？”惊喜地打过招呼后，爱丽丝就立即迫不急待地问道。

    “是罗宾让我来的。”丑小鸭冲爱丽丝点了下头，道：“她怕您今天早上醒来见不到他后，可能会着急，所以让我赶来见您一面，并跟您说明情况。他是凌晨要出去跟我碰面才离开的，并不是要离开您。在您的订婚仪式正式开始之前，他会赶来的，请您放心！”

    爱丽丝一听，不由长舒口气，高兴地道：“我就知道，他不会这么离开我的，我就知道。”

    到这时，她心里一直悬着的那块大石才终于落下了地。尽管在此之前，她心里也一直有这个坚持，认为罗宾可能是因为有什么事才离开的，绝不是故意弃她而去。但毕竟罗宾离开前没跟她打过招呼，没有任何说明，甚至连罗宾昨晚来过的痕迹都很少。这就让她心里不由空落落地，一直没底。虽然她认为罗宾绝不是这样的人，可没有任何解释与说明，她也就难免会这样想。现在，丑小鸭赶来说明后，她才终于放下了心。

    “他当然不会就这么离开您。”丑小鸭道：“您都不知道，当他听说了您的事情后是如何着急，一路几乎没有休息，连赶了几天几夜的路才终于赶回王宫。”

    丑小鸭心里虽然也喜欢罗宾，甚至是爱罗宾，但她心智还幼小，算不上成熟，所以也不太懂爱情具体是怎么回事，只知道自己绝不会跟罗宾分开。无论何任何情况，她都会跟罗宾在一起。而只要能保证她跟罗宾在一起，其余的她都基本不在乎。不管罗宾是不是爱她，又或者是爱其他人。只要不赶她走，她都能够接受。

    她心里也清楚自己只是只鸟，跟罗宾之前这种跨种族的关系，有着不可跨越的鸿沟。所以她也不奢求太多，不管将来罗宾会爱上谁，又会娶谁为妻，只要能保证跟她不分离就行。当然，如果罗宾将来结婚的话，那最好是选一个她也喜欢，并且能够接受她的。

    在目前她与罗宾遇到过的所有女人中，她最喜欢的便是这位爱丽丝公主，而爱丽丝对她也很不错，所以她对两人的发展也是乐见其成，希望两人能够真的相爱在一起。对于两人之间的关系，她也乐于促进。眼下的这番话，罗宾并没教她，是她主动说的。

    果然爱丽丝听完之后，不禁显得很感动。其实从昨晚初见罗宾，罗宾当时的状态以及那身皱巴巴并且显得很脏的衣服，她也看得出来，罗宾为了赶来见她，肯定是吃了不少苦，花费了不少功夫。只是罗宾对这一切，都没有多言细说。甚至对于那晚离开之后的遭遇，也一直闭口没多谈，主要是问了她的情况。现在丑小鸭的这番话，不但证实了她的猜测，甚至超出了她的想象。

    她最近是一直都没有休息好，但相比于罗宾连续几天几夜赶路，一路几乎没有休息来看，她的情况明显还是要好很多的。罗宾为了她，才真是付出了更多。这在她看来，自然是罗宾对她的感情体现，说明罗宾是喜欢她甚至爱她的。

    其实不止她这么想，在丑小鸭看来，也认为是如此，觉着罗宾也是真的爱这位爱丽丝公主的，不然何必为爱丽丝付出这么多。

    罗宾如过知道她们俩的想法的话，肯定会回她们一句，她们都想多了。他为了爱丽丝付出这么多，连续几天几夜赶路，几乎不休息，还真不是为了所谓的爱情，而是为了回报爱丽丝当初施以援手帮他的恩情。另一部分，则是出于他的义气，认为不能在这时候弃爱丽丝于不顾，自己一定要赶回去帮忙。

    这种事，如果事件的中心人物换成是个男性的话，恐怕她们就不会多想，认为一定是为了义气，为了男人兄弟间的情义。但换成是个女性，而且是个漂亮女性的话，恐怕所有人都免不了多想，会忍不住往爱情的方向上看。

    男的为女的付出这么多，那肯定就是爱情啊！却不知，世上除了情，还有义。做这种事，也可以是纯为了义。

    就像罗宾以前看过的许多武侠小说里描写的，大侠们去帮助某人，并不是抱有什么太多的目的，而就是单纯为了行侠仗义，愿意以自己的能力帮助弱势群体。这是一种无私的感情，无关对方是男是女，或是老是少。

    罗宾当然还谈不上这么伟大，他愿意付出这么多去帮爱丽丝的主要目的，还是在于爱丽丝曾经帮过他。有道是“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尽管他之前为了让小公主苏菲亚在克丽蒂娜手里活命，也算是报过了一次爱丽丝帮他的恩情。但他觉着那次却有些不够，因为他没遵守跟爱丽丝的最初约定，抛下爱丽丝独自离去了。

    受人滴水之恩，就当涌泉相报，这个也同样很伟大。罗宾就算做不到涌泉，多报几滴也是应该的。因为爱丽丝当初在他最困难的情况下，向他施以过援手与帮助。

    当然，他对于爱丽丝也不能说半点感情与喜欢都没有。但这目前来说，以之前的短暂相处，可还远远够不上是爱。真正的爱上一个人，并不会这么容易。他从不相信一见钟情，也很难轻易真正动心。

    人跟人的相处，其实很复杂，只有相处的久了，才能慢慢磨合，找到彼此适合的相处模式。如果一直真的合不来，那就显然不是爱。心动归心归，喜欢归喜欢。但真正爱上，却绝不那么容易。何况还有一句，相爱容易相守难。就算真爱上了，真的能永远不分离地生活在一起，那也非常不容易。

    罗宾前世对此虽然经历的不多，但却见的多了，再加上也曾经算受过次情伤，所以对这方面特别谨慎。喜欢归喜欢，但绝不轻易动心。

    “爱丽丝公主殿下，我能进来吗？”爱丽丝听了丑小鸭的话，正在感动之余，忽然门口处传来一个声音，向里面大声说道。

    爱丽丝一听，立即听出来是原本国王的侍从官伊恩怀亚。伊恩是文官，所以魔尔森林一役中，并没有跟随国王一起，而是留在了王宫，帮国王处理一些日常事务。也因此，他逃过了魔尔森林一役的惨败，远在后方，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伊恩是老国王的亲信，在国王身受重伤之际，以及国王死后，也是国王最好的托孤大臣。所以这时，也同样是爱丽丝的亲信，对她处理政事有很大的帮助，会给她提供许多宝贵的意见。

    伊恩这时候赶来，显然应该是听了她那两名侍女的话，赶来劝她的。

    爱丽丝一听，便立即吩咐丑小鸭先行离开。她来处理。

第十五章 婚礼开始

    见到丑小鸭飞走，消失在视线中后，爱丽丝便吩咐门外的伊恩侍从官进来。

    等伊恩进来后，果然如她所料，正是她的那两名侍女自作主张，去请了伊恩来说服劝导她。她刚才情绪不对，把所有人都赶了出去，任何人的话也都不想听。可面对老国王的托孤大臣，伊恩侍从官的话，她就不得不听了。从某方面来说，现在的伊恩代表了部分约翰国王。

    而且伊恩论公来说，不但是老国王的亲信；论私来说，也跟老国王私交甚好，算是爱丽丝的长辈，从小看着她们姐妹三个长大的。虽然她们是主，是王室的公主，但在老国王的教导下，平常对伊恩也都颇为尊敬。伊恩以长辈的身份说话时，她们也不得不听。另外，伊恩也是她们文化、历史等课业方面的老师。

    爱丽丝从小就喜欢读书，也喜欢看书，所以平常跟伊恩之间的关系，也更亲近一些。有时遇到某些看不懂或理解不了的书，都会私下去请教伊恩，伊恩也很乐意帮她解答。

    在这种关系下，爱丽丝确实无法像对待自己的侍女一般，那样对待伊恩。即便她现在已经是事实上的安达尔女王，订婚仪式后不久，也会举行正式的登基加冕典礼，成为真正的女王。但就算真成为女王后，她对伊恩这位老师该有的尊重也不能少。

    且别说她了，就算老国王在世时，对于伊恩这位得力的助手，也会表达一些相应的尊重，绝不会当普通仆人那样看待。

    另外，伊恩的身份也并不是只有国王侍从官这层身份，他同样有爵位在身，还是位伯爵。只不过，他这个伯爵爵位并不是世袭制，而是终身制。因为他本身并不是贵族出身，原本只是个平民，是靠自己的学识得到约翰国王的赏识，一路提拔至此。

    因为原本并非贵族出身，所以要想得到世袭制的真正贵族爵位，通常都会很难。贵族们之间，虽然平常也会常有争斗，互有矛盾，但却也有一致性的地方，那就是都比较排外。尤其在面对外部威胁时，他们通常都会理智地放下彼此之间的矛盾，抱团起来一致对外。

    这种排外性的其中一个表现，就是不会轻易接受外人加入到他们的贵族圈子内，不欢迎任何新人。安达尔的国土面积就这么大，而且目前的发展也到了极限，近百年都没有过任何变动了。所以，蛋糕也就这么大，本来大家都是分好的，所谓的矛盾，大部分不过是想为自己更多争取些利益，尽量多占些便宜。但再怎么多占，也都是在大家之间轮流，因此忽然来个外人加入进来，想跟他们分蛋糕，那无疑就是抢夺他们已有的，想从他们口中夺食，哪里会容让。

    领地就这么多，该占该分的大家原本都分好了，新来一个，那要想获得封地，必然得从他们中抢夺一部分，这任谁都不会愿意，自然绝不会轻易同意一位真正世袭贵族的策封。尤其对于平民提升，更加不会同意。什么时候，这些泥腿子也能跟他们平起平坐了。

    所以，即便以约翰国王在位时，也很难把伊恩真正封赏为能够获得封地的实封贵族。在这种大部分国土属于分封的制度下，国王只能算是最大的领主，很难完全说了算，各地的实封领主，权力都不小。

    不过只要不从贵族们手里分蛋糕、抢地盘，只是封个虚名的终身制领主的话，那也就随便国王喜欢怎么封了，他们才不多管。对真正的实封世袭贵族来说，这种终身制的爵位，即便爵位再高，他们也都不怎么瞧在眼里。

    但这是对贵族来说，对于普通的平民而言，终身制的伯爵跟一位真正的实封伯爵，其实区别也不大，他们见了照样都要行礼，都要表达出绝对的尊重。终身制伯爵也是伯爵，就算爵位只及己身，无法在自己死后世袭传给子孙后代，但至少在其有生之年，都算是一位高高在上的贵族，是尊贵的伯爵老爷。

    而对于王宫中的大部分仆人与普通卫兵而言，伊恩也同样是高高在上的伯爵，更是国王的亲信，该有的尊重绝不会少半点。虽然现在老国王已逝，但伊恩的身份与重要性，相比以前来说，反而只高不低。因为现在的伊恩，还是老国王的托孤大臣。尤其在目前爱丽丝还没有正式登基接掌王位，且对政务的处理还不熟悉之时，大部分的日常事务，都是由伊恩代为处理的。处理之后，只需要把意见交给爱丽丝批阅同意即可。一般没有问题，就照他的处理意见去执行了。

    “怀亚老师！”在两人私下相处时，爱丽丝更喜欢用这个她从小一惯的称呼。因为在以前，伊恩确实是她的老师。即便在以后，她也会同样认可这个老师。

    “爱丽丝！”此时没有外人在场，爱丽丝只允许了伊恩进来。所以伊恩在听到爱丽丝的这个称呼后，也是叹了口气，同样使用了这个更为亲近的私下称呼，没有再称公主殿下。

    叹了一声后，伊恩接着说道：“我知道这件事对你来说很为难，你也完全不喜欢那个斯代芬。但事情都已经到了这一步，你这时再反悔也是迟了。而且公然违反你父亲的遗命，也会让你的名誉更加受损，更容易落人口实。所以无论如何，我都希望你坚持过去。而且目前只是订婚，又不是真的结婚。仪式过去，还是一切如常，只是有了个名义上的未婚夫而已。他不会真的对你怎么样，我也会监督他。在没完成你父亲的后两个要求前，绝不允许他跟你有任何亲近接触。”

    “我知道，老师，这些道理我都懂，您之前也都跟我讲过。我只是事到临头，觉着更加紧张害怕，这一切也都变得更难了。”爱丽丝原本想打算把罗宾的事情跟伊恩如实相告，如果说现在的王宫中谁能够让她最为信任，也就只有伊恩了。可在随后一想后，她又决定不说了。因为事情没发展到最后一步，真的是无法预料，她也生怕又有什么意外，而导致罗宾没有出现，也阻止不了她的订婚。

    所以这个时候，一切也都尚是未知数。她自己都无法确定的事，想想便还是暂时先不说了。不过虽然仍存在未知，但丑小鸭的到来，转达了罗宾的话，对她来说，无疑还是吃了颗定心丸。在这之前，一切对她来说都非常糟糕，她任何事都不想做，谁的话也都不想听。但现在她吃了这颗定心丸后，便重新冷静了下来，也又恢复了理智。

    说罢顿了下后，她向伊恩安慰地一笑，接道：“不过现在我已经想通了，订婚仪式会照常举行，您放心吧！”

    “你能想明白就好！”伊恩闻言，不由欣慰地松了口气。爱丽丝能自己想明白，他也就不用再浪费口舌地多劝了。

    不过说完之后，他又是不禁怜惜地叹了口气，抬手拍了下爱丽丝的肩膀，道：“这一切，确实是太难为你了。这些本都不该是你的责任，你的志向也不在此，但现在你却不得不承担起来。你的辛苦我能够理解，但身为目前安达尔王国的唯一正式继承人，你必须把这些都扛起来。放心，无论如何，我都会一直坚定地站在你身边帮你的。”

    “我知道，老师，我会坚持住的，会把父亲交给我的王位守护好，也会把安达尔守护好。”爱丽丝闻言，动容地郑重说道。

    伊恩见状，也向她点点头，没有再就此多说。既然她自己已经想明白，不再自己再多劝，他也就没有再多留。接下来，是女人们的事，需要爱丽丝的侍女帮忙准备，他留下来也不合适。因此又说了两句安慰的话，叫爱丽丝放松别紧张后，他便主动告退离开了。

    爱丽丝的两名侍女一直在门外守着，伊恩出门后，跟她们交待了一声，两人便立即随后进来。

    爱丽丝见状，自然也没有再赶她们。在丑小鸭没来之前，她确实对原本的一切都接受不了。但在丑小鸭来过，给她吃了颗定心丸后，她也就重新冷静下来，能够接受了。尽管没有真的到那一步，一切都还是未知，但她却坚信，罗宾一定会来。就正如她之前相信罗宾没有抛弃自己一样，事实果然证明，罗宾并不是真的离开，仍然会回来。

    吃了这颗定心丸，重新接受订婚仪式的安排后，爱丽丝便吩咐自己的侍女，先去厨房给自己要一份早餐。她不知道中午的仪式会发生什么，但无论如何，只有吃饱了才能应付一切。之前她确实没有任何胃口，但现在，她的胃口又回来了。

    她相信罗宾，也相信罗宾有办法与有能力处理好这一切。所以在重新得到罗宾的消息后，她也就安心地不再多想，只需要选择相信罗宾就好。

    不用再多想地烦心，她心情便也就重新转好起来。甚至想到不久之后，又会再见到罗宾，还忍不住开心地不时露出微笑。这让她的两名侍女，也是松了口气地不由更加放心。在这种关头，她们真是生怕这位公主再胡闹。

    虽然爱丽丝平常脾气很好，对她们也很好，但真的发起脾气来，却也不是她们能轻易劝得住的，她们也挺有些怕爱丽丝真发脾气。好在现在，终于又好了，一切回到了正轨上。

    吃完早饭过后，两名侍女便安排爱丽丝先行沐浴。沐浴过后，便是化妆弄头发，还要穿订婚的新娘礼服，一切要盛装打扮。平常的女人做这些，准备婚礼，都免不了要花费许多时间，更别说眼下是尊贵的公主了。相比普通人而言，公主的婚礼当然要更加隆重与盛大。就算眼下只是订婚，也必须要隆重。所以打扮这些，也需要比普通人花费更长的时间。

    为了能够更快准备好一切，在之后的打扮过程中，她们还又多叫来了几名侍女一起帮忙。终于在中午的正式典礼开始之前，把一切都准备妥当，将爱丽丝公主盛装打扮。

    仪式是在上午十一点开始，然后于中午十二点正式举行。中间的一个小时，是宾客们到来的时间与仪式准备时间。不过在此期间，爱丽丝不需要露面出场，自然有伊恩代劳去招呼来访的宾客，那个准新斯代芬也需要出面，帮忙一起招呼宾客。

    等宾客们全都赶到后，仪式便正式开始。需要新娘出场时，自然会有仆人赶到爱丽丝的房间通知。

    “仪式进行的怎么样，有没有发生什么意外？”在仆人前来通知时，爱丽丝忍不住怀着紧张与期待地问道。

    其实在此之前，她也有一直让一名侍女去密切关注仪式的进度与情况，有任何事情发生，都要随时赶回来告知她，让她能够随时掌握情况。

    她让人随时关注，此时又问前来通知她的仆人，自然是关心罗宾有没有来。不过她不说，旁人自然都不知道，只以为是她紧张关心自己的订婚仪式情况。另外，也是怕那个斯托克公爵有可能会捣乱。却不知道，她才不关心这些，只关心罗宾有没有来。

    可惜，之前报回来的情况，一直都是让她失望的，罗宾一直都还凤有出现。眼下这个仆人听到她的问话后，回答的也是很让她失望，告知她一切正常，并没有任何意外的情况发生。宾客们也都保持着贵族风范，彬彬有礼，互相交际，没有任何人做出什么失礼的举动，更没有任何人闹事。

    爱丽丝闻言下，尽管对这个回答蜚常失望。但都已到了这一步，她再不能再行反悔不去现场。所以，只能是叹了口气后，怀着失望兼更多期待的情绪起身而起，在侍女们的陪伴下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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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阿金斯王国的罗宾王子到

    爱丽丝身穿一件象征着纯洁、浪漫与庄严的纯白色婚纱礼服，在隆重悠扬的音乐声中，缓缓走入一楼的王宫议政大殿，也是今天订婚仪式的会场。

    无论订婚还是结婚，在新娘进入会场时，通常是要由新娘的父亲挽着新娘的手，送新娘进入会场，然后再一起走过红毯，亲自把新娘的手交到新手中，象征着把自己的女儿交给这个男人，算是种交接仪式。

    爱丽丝现在，自然是永远失去了这个机会，因为约翰国王已经去世，而且就是在她订婚仪式的两天前。不过，就算约翰国王能拖着病躯坚持到现在，以他之前一直重伤卧床不起的状态，恐怕也完成不了这个环节，能够勉强撑着让人抬来参加，就已经是非常不错了。

    父亲去世，或因故不能到场参加时，家中有兄长的情况下，一般是由长兄代劳。所谓“长兄如父”，这个世界却是也有差不多类似的说法。做为家中长子，也是家族最正统的顺位继承人，当父亲不在时，长子自然就要担起家长的身份，成为新的家族顶梁柱。

    但可惜，爱丽丝也没有兄长。约翰国王只有三个女儿，半个儿子都没有。如果是乔安娜还在的话，那乔安娜做为长姐，这个时候也可以代劳。但乔安娜却也恰恰不在，于魔尔森林一役中失踪了。

    不过若是乔安娜在的话，也根本不至于会发展到这一步，让爱丽丝来承担这一切。做为一直被培养的王国储君，乔安娜自然就会承担起来，接任为新的安达尔国王。

    而乔安娜接任的话，肯定会获得绝大数领主的支持与认可，根本不会发生像现在这样的动荡。也不至于让约翰国王为了应付斯托克公爵的逼迫，而发布那样的命令，最终让眼下这个之前籍籍无名的斯代芬，不知靠什么办法还是走狗屎运钻了这个空子。

    目前全家四口中，只剩下了爱丽丝一个。所以眼下，也就没人挽着她的手送她入场了。

    本来按照规矩，这一职责还可以由安达尔王室内的其他年长男性代劳。而按照身份、地位以及血缘的远近等方面来说，无疑老国王的弟弟斯托克公爵是最佳人选。做为爱丽丝的叔叔，他挽着爱丽丝入场也显得很合适。

    可眼下这个斯托克公爵的狼子野心经是暴露出来，想要跟侄女争夺王位，自己做国王。所以爱丽丝自然也就无法再容忍由斯托克公爵来送她入场，他们眼下没直接刀兵相见地打起来，就已经算好了。

    除了这个斯托克公爵外，王室内也不是没有其他男性成员，可其他的关系就较远了，爱丽丝本身也并不熟悉，也不希望在这时候，是由一个陌生人送她入场。与其如此，还不如没有，干脆她自己来。

    其实她心里倒是有个另外的人选，便是老国王的侍从官伊恩怀亚。伊恩不但是老国王生前的亲信大臣，也还是三位公主文化课方面的老师，再加上又是从小看着她们长大的。所以从情感关系上来看，爱丽丝反而觉着伊恩让她感觉更亲近。至少比那个斯托克公爵，更像她叔叔。

    她这个想法自然也有跟伊恩说过，但伊恩却坚决不同意。因为他并不姓安达尔，不是王室成员，所以这是不合规矩的，必然会引来许多贵族们的反对与非议。

    就算爱丽丝不在乎这些，力排众议，真这么做了，也会把伊恩给推到风口浪尖上去。使伊恩遭受到更多攻击，与更多贵族们的抵制。

    所以，爱丽丝最终也就放弃了这个想法，决定不要任何人送她进会城了，直接自己一个人来。而且这么做，也能在这么多人面前，相应表达出她的独立与坚强。让这些人知道，她并不只是位柔弱不知世事的公主，有勇气也有能力承担好自己的责任。

    她手捧着鲜花，身后是两排同样身穿白色礼服的侍女伴行，将她衬托得庄严而隆重。也像是众星捧月，将她衬托得更加美丽漂亮，一出场，就立即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

    面对着几乎所有人的注视，爱丽丝不由下意识地更加紧张。她握紧着手中的捧花，深呼吸地调节着自己呼吸，尽量不去多看其他人，略低垂着视线，盯着自己手中的捧花，缓缓抬步向主持台上走去。那里，也是王座的所在。

    不过此时，自然没人敢公然坐在王座上，王座空置，那个斯代芬站在王座下方，一副深情凝视地样子望着走来的爱丽丝。

    大殿的大门与四面的窗户全都打开着，而今天的天气也非常不错，结束了前天的大雨与昨天的阴云，阳光明媚，万里无云。

    室外的明媚天光，也照进了大殿之内，让整座大殿也同样充满着明媚与光亮。

    殿外不远的天空中，一只羽毛暗灰，显得不起眼的飞鸟在殿前飞过，随后立即展翅飞向王宫外。

    在这只灰色的飞鸟飞过不久后，一只毛色乌黑的乌鸦也从殿前掠过，然后也跟着飞向宫外。不过与那只灰鸟不同，是飞向了宫外的另一个方向。

    爱丽丝盯着自己手中的捧花之余，眼色的余光不时掠过两边的人群，希望能够发现到罗宾的身影。可惜让她失望的是，直到她走到王座下方的台阶处时，也一直没有发现。

    这让她的情绪不由又失落起来，看着脚下的台阶，迟顿着一直不愿踏上去，感觉此时的双脚，仿佛有一千磅那么重，怎么也提不起来。

    “公主殿下！”

    就在爱丽丝于台阶前顿住脚步，迟疑着不愿踏上去之际，上面的那个斯代芬已是有些着急，主动走下台阶，向爱丽微微一笑，伸出手去，希望爱丽丝抓住他的手，两人携手一起走上去。

    看着斯代芬伸过来的手，爱丽丝自然是同样迟疑着没立即伸手，感觉此时的双手，也同样有一千磅那么重，完全抬不起来。

    “公主殿下！”斯代芬见状，不禁有些稍微挂不住面子地又叫了爱丽丝一声，并给她使着眼色，提醒她这时别弄什么意外状况。

    台阶上方，充当今天典礼主持司仪的伊恩伯爵，此时也是注视着爱丽丝，不断向她使着眼色。

    爱丽丝见状，无奈地无声轻叹口气，沉重地伸出自己的手，向斯代芬的手上搭去。

    但就在这时，忽然殿外远远的传来一个声音，高声唱名道：“阿金斯王国的罗宾王子到！”

    “阿金斯王国的罗宾王子到……

    唱名声从王宫门口一直接续不断地传来，最终由大殿门口负责唱名的卫兵大声向殿内喊道，所有人全都听得清清楚楚。

    而当第一声清晰的唱名传进殿内时，就立即一石激起了千层浪。邻国阿金斯那个据说失踪许久的罗宾王子，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出现，来到他们安达尔？他是来做什么，也是来参加爱丽丝公主的订婚仪式吗？

第十七章 先声夺人 我来求婚

    听到自王宫外一直远远传来的这声唱名，爱丽丝不由立即十分激动地收回自己的手，并迅速转过身，引颈向大殿外望去。罗宾终于是来了，他果然没骗自己。

    当最后一声唱名响过后，殿外忽然传来一阵儿喧哗声与喊叫声。然后没过多久，就见一道体形颇大，像是马一般的灰色身影迅疾如风地迅速扑入了殿内。

    大殿门口负责守卫拦截的卫兵，根本都来不及阻挡，就被这道身影抢入扑了进来。

    而在这道身影扑过之后，殿外也是立即尾随着跟来不少各执兵器的卫兵，显然是为了追赶这道身影而来。刚才殿外的喧哗声与喊叫声，明显也是由此引起的。

    这道银色的身影如疾风一般扑进殿内后，便立即顿住身形停了下来。这时众人定睛一看，才发现那是一匹身披着银灰色漂亮毛发的巨狼。之所以称巨狼，实在是因为这匹狼的体形远超过了普通的狼，简直跟一匹成年马的体形都相差无几了。

    这么大的狼，殿内的众人别说见过，很多连听都没有听说过。不过事物反常必有妖，在这个拥有魔法的世界里，像这种体型超大，远超过了其同类的生物，定然是发生了异变的魔兽。

    人群中大部分人都还是有这种常识的，所以见到这匹魔狼后，不少人立即纷纷大惊地脱口而出道：“魔兽！是魔兽！”

    安达尔境内各地，虽然也不时有传来关于魔兽的传说，比如某深山大泽与茂密森林中，生存有吃人的魔兽，还各种奇形怪状，并且非常强大；但传说归传说，却很少有人亲眼见过。或者有人见过，但却很难保住性命回来，往往做了魔兽的腹中餐。

    所以历来在安达尔境内，关于魔兽大部分是传说居多，很少有人真正见过，更别说是在这么多人面前现身的魔兽了。

    而最重要的是，这匹魔兽还并不是独身而来，在其宽大的背上，还乘坐着一名英俊非凡的人类男子。或者说人类，似乎有点儿不太准确，因为其英俊的都有些不像人类了，而是像传说中的精灵。

    这名像精灵一般英俊的男子，拥有一头像太阳一般耀眼灿烂的金发，湛蓝的双眼，像是纯净的天空，又像是深遂的大海。高挺的鼻梁，像一道笔直的山脉，坚挺而深厚。似乎也象征着主人，像山峰一样挺拔可靠。

    他穿着一身修身得体的精美贵族服饰，腰间佩着一柄精致华丽的手半剑。再配合着他胯下骑乘的魔兽，更加显得气势非凡，一时间震慑全场，无人敢有异动。

    毕竟能够驯服这头看上去就强大不好惹的魔兽为坐骑的人，其本身的实力又怎么可能会差了。对方这一亮相，就立即震惊全场，显得威势无双。

    “罗宾王子！”

    最先出声的，是台上正准备主持婚礼的国王侍从官伊恩怀亚。他的惊讶，也远比其他人更加强烈，因为他是知道内情的人。

    其实在场的众人中，大部分人心中也都有了这个猜测。毕竟刚才殿外才唱名喊了“阿金斯王国的罗宾王子到”，这就立马连人带狼地闯进来一骑，不是那位罗宾王子又还能是谁？

    而据传说，阿金斯王国的祖上，是拥有精灵血统的。所以眼下这位王子英俊得你是精灵的俊俏容颜，也是一个很有力的证明。果然这个传说不假，这位王子的英俊程度，确实能够比堪精灵了。

    此时伊恩这一开口，更是完全坐实了这位罗宾王子的身份。连原本老国王的侍从官都这么称呼，这就绝对不会有假了。

    “伊恩伯爵！”

    这匹银色魔狼上的人，当然正是罗宾。而他座下的这匹魔狼，自然是大灰狼杰克。

    昨晚爱丽丝在他怀里睡着后，他待爱丽丝睡熟，便立即原路回返出了王宫，到后面森林中跟丑小鸭汇合查看情况了。这一汇合后，他才发现，大灰狼杰克与吸血女仆贝拉已是紧追着他随后赶到。失散的双方，终于重新汇合。

    现在已是天明，而且还是中午时分，所以吸血女仆贝拉自然不适合出没，便留在了森林中，躲在自己棺材里沉睡休息。而罗宾则是骑着大灰狼赶到王宫附近，等丑小鸭侦察一番，给他传回情况后，他便立即骑乘着大灰狼赶来。果然这骑着魔兽一出场，立即便先声夺人，威慑住了所有人。

    至于他此时身上的衣服，却是原本他还在王宫时，小公主苏菲亚让人给他做的，仍然留在他原本的那间房内，还没来得及另做处置。

    罗宾离开爱丽丝后，先转回了自己房间一趟，拿了两身替换衣服，还另换了一把装饰更加精美的宝剑相配。

    既然今天要来参加爱丽丝的婚礼，并且准备大闹一场，搅黄这桩婚事，他自然不能弱了自己的气势。不但换了衣服，还重新刮了胡子，仔细修饰了一番。所以眼下出场，更是显得格外英俊不凡。

    此时他向伊恩微笑着点了下头致意后，便立即潇洒地抬腿跳下狼背，然后又转向爱丽丝微微一笑，道：“爱丽丝公主！”

    爱丽丝见到罗宾出现后虽然十分惊喜，但并不知道罗宾打算怎么做，又是否想要暴露两人之前的关系。所以也不好自作主张，因此一直是强忍着自己心下的激动与惊喜。这时见罗宾向她行礼致意后，也是强让自己保持着镇静地以标准礼节回应了下，淡然微笑道：“罗宾王子！”

    称呼过后，他向殿外那些围上来却暂时不敢异动，怕搅了婚礼现场的卫兵们挥了下手，道：“不必这么紧张，你们都先退下吧！我想罗宾王子此来，应该不是来行刺的。”

    “当然不是。”罗宾微笑点了下头，直视着爱丽丝面纱后的双眼，道：“我此来，是向爱丽丝公主殿下求婚的！”

    此话一出，又不禁立即引起殿内众人的一片哗然。这是什么情况，爱丽丝眼下正准备跟那个斯代芬举行订婚仪式，没想到半路就杀出来了这位邻国的罗宾王子，要向爱丽丝求婚。

    这哪是求婚，这明显是来抢婚吗？

第十八章 联姻事宜 未婚妻子

    “罗宾王子，您可能不清楚眼下的情况。”在众人的哗然声中，伊恩清咳一声，吸引了众人注意，然后向罗宾说道，“爱丽丝公主殿下，现在正准备跟这位斯代芬巴特利先生举行订婚仪式。您现在来向爱丽丝公主求婚，恐怕不太合适。不过，如果您愿意留下来参加订婚殿礼的话，我们会非常欢迎。”

    伊恩虽然了解关于罗宾的内情，但此时见到罗宾忽然去而复返，而且一回来就要跟爱丽丝公主求婚，也是弄不明白这位王子究竟打算做什么。

    在尚不知道罗宾的真实意图情况下，他也就只好先维持原状。至少，这是约翰国王的遗命。他做为约翰国王的侍从官，有责任督促完成老国王的这个遗命。所以他此时，仍是希望今天的订婚仪式能够顺利进行，并不希望有任何意外来打乱与阻挠。

    “不，我很清楚眼下的情况。”罗宾道：“我也是在听说了这件事后，才特地加紧赶来的，就是要阻止这场荒谬又不合理的婚礼。”

    “罗宾王子，我不明白您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这么说？这场订婚仪式又为什么不合理，这是约翰国王的遗命，他希望这场婚礼举行。如果不是他两天前忽然去世，他一定会坚持来参加，甚至亲自主持这场婚礼的。”伊恩闻言，不禁有些皱眉激动地说道。

    虽然罗宾之前身在安达尔王宫时的那段时间里，跟他之间的关系算是处得不错，但现在事关约翰国王的遗命，他不允许罗宾这么胡来捣乱，搅了这场订婚仪式。他跟约翰国王之间，并不止是简单的君臣关系。约翰国王更还是他的恩人，他的伯乐，是约翰国王一手提拔的他，而且一直力排众议重要他。让他从原本的一介普通平民，最终成为了国王的侍从官，更获封了伯爵爵位。

    尽管这个爵位只是终身制爵位，及他身故而止，无法传给自己的后代承续，更连块封地都没有。但这个爵位对他本身来说，仍然是觉得非常珍贵，他为此也非常感激约翰国王。

    两人不得君臣相得，这么多年相处下来，也称得上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所以他现在坚持遵守约翰国王的遗命，还同样有自己的感情成份在内。

    而他特别向罗宾提醒，这是约翰国王的遗命，也是希望罗宾看在之前约翰国王对他不错的份儿上，不要在这时捣乱，好让他顺利帮忙完成约翰国王的这个遗命。

    “对于约翰国王的不幸去世，我非常抱歉。”罗宾低头默哀了下，然后又忽然扬头道：“但是，他也不能做这种出尔反尔的事，明明我跟爱丽丝公主的联姻在前，他为何还要让爱丽丝公主另嫁，这又把我置于何地？”

    罗宾此言一出，又再度引起殿内众人的一片哗然。不少的王宫大臣，倒是也立即想起了，两年之前，那位阿金斯王国的老国王还在世时，约翰国王当时也确实是有意让爱丽丝公主与这位邻国的罗宾王子联姻，甚至当时已经召集大臣们开始商讨具体的细节了。要在联姻中争取什么利益，罗列哪此细则条件。

    但后来因为那位阿金斯的老国王忽然再婚，娶了新王后，这事阿金斯那边却倒是拖了下来，不太着急了。然后再不久之后，这位阿金斯王国的老国王去世，也就更把这事搁置。两国联姻之事，完全没有了后续，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但这么想起来后，明明当时没有谈成，并没有举行过正式的联姻仪式与两国文书之类，怎么在这位罗宾王子的口中说来，这事好像已经成了。难道是他们记错了，还是全都集体失忆了。

    对于当年这件事知情的一众大臣们，你望望我，我望望你，都是不禁的一脸茫然与发懵，非常怀疑是否自己记错了。

    “罗宾王子。”伊恩倒也没想到罗宾会提起这个话头，意外之余，他干咳了下，解释道：“关于这件事，我想您是误会了。当年我们两国确实商讨过您跟爱丽丝公主的联姻事宜，但是最后，这件事并没有谈成，没有完成真正的联姻。所以约翰国王并不是出尔反尔，爱丽丝公主在此前，身上也没有任何婚约。”

    罗宾摇摇头，故作叹惜一声，说道：“我当然很清楚这件事，确实最后没有完成正式联姻。但是我们两国彼此，都已经有这个意向，并且已经商谈到了最后一步，只差一些细则问题没有谈妥，不过都是些不要紧的细支末节了。我的父亲已经正式告诉了我这件事，并且让我做好准备。等正式谈妥后，就让我亲自出使安达尔，与爱丽丝公主先行订婚，并且正式交换国书。”

    说到这里，他又喟惜地叹了一声，道：“后来是我们阿金斯内部出了些事，所以才把这件事耽搁了下来，没有最后完成。但在我的心里，其实已经等于完成，我也一直把爱丽丝公主视为我的未婚妻。只等国内的诸事一切处理妥当后，就重新再跟安达尔商谈此事，完成正式的联姻。但后来我们阿金斯出的这些事，想必诸位也都有所闻。具体如何，我就暂且不多谈了。但对于爱丽丝公主，我心中的未婚妻，我一直从未放弃。所以，我是来挽回我的婚姻。”

    他这番话说完后，又不由再度引得殿内众人一片哗然议论之声，不少人都觉着这位罗宾王子真是深情。心中认定的就不放弃，就算女方爱丽丝公主不知道，他心中也是一直始终如一。

    不过关于阿金斯王国内部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在王位的继承交割上，为何没有直接传给这件罗宾王子，而是让那个王后克丽蒂娜暂摄了王位。接着又传出罗宾王子失踪的消息，那个克丽蒂娜还明着大张旗鼓地四处遣人寻找。

    众人也都是混久了官场的老油条，对于政治之事颇为敏感。这其间之事，稍微细想下，都能够看出问题，明显是有些宫廷密闻。所以罗宾此事对此避而不谈，他们也都能理解。

    但眼下这事不是关键，而是这位罗宾王子竟然在这种关键时刻，跑来安达尔抢婚，确实是足见他心里对爱丽丝公主的重视了。

    罗宾的所谓“失踪”，在他们这些有些人眼里看来，自然都是假的。肯定是这位王子故意躲起来避着那个克丽蒂娜的，可在这种关头，这位王子却是宁愿暴露，也要跑来抢婚，确实是对心中的未婚妻非常深情了。所以不少人听闻后，想明白过来，也是不禁觉着感动。

第十九章 斯代芬的实权

    “罗宾王子！”

    自从罗宾骑乘着魔狼闯进大殿内后，斯代芬便一直保持着沉默，没有主动开口。但这时听完罗宾的这些话，明显就是来抢婚的，他终于再也忍不住，立即高声叫了一句，同时大步向前跨出一向。

    “哦，你是哪个？”罗宾闻言，故作不屑地瞥了眼这个斯代芬，扬头高傲地道。

    “在下斯代芬巴特利，前不久刚刚获封为安达尔王国的亲王，正是爱丽丝公主的未婚夫。”斯代芬瞧着罗宾这副高傲不屑的样子，虽然心中很生气，但还是保持着礼貌地客气说道，“我不管您心中怎么想的，又是怎么看的。但据我所知，两年前您跟爱丽丝公主的联姻并未完成。而眼下爱丽丝公主已经被约翰国王许配给我，所以我是她的合法丈夫，还请您不要继续纠缠了。”

    “哦，就是你啊！”罗宾故意略带夸张地恍然一声，随后便立即话音一转地冷笑讥讽道：“就你这种无名小卒，也配？”

    这个斯代芬之前虽然也是王宫卫队的一员，但罗宾此前身在安达尔王宫时，却是并未与其谋面。两人之前，也完全不认识。因为在罗宾身处安达尔王宫的那段时间，斯代芬所在的那队卫兵，却是刚好被换防了出去，在王都外的营地里驻防训练。

    之前罗宾身在安达尔王宫时，对王宫中的许多卫兵与女仆来说，他的存在并不算秘密，几乎所有人都知道。

    不过约翰国王曾下过死命令，不准任何人把这件事传出去，如有违犯，便是死罪。所以即便城外的王宫卫队军营中有不少同僚，但正在王宫内值守的卫兵们，也是无人敢轻易把这事泄露给城外的同僚。

    因此，关于罗宾之前在安达尔王宫内待过一段时间的事，这个斯代芬也并不知情。

    其实若是时间给足他时间的话，他是有机会知道的。毕竟他现在已经身处王宫，就算是做为原本卫队的一员，也是已换防了进来。魔尔森林一役中，王宫卫队的损失也非常惨重，所以从城外的军营中补充了不少人手，有许多更还是训练不久的新兵。

    这个斯代芬之前在王宫卫队中时，其实也不是籍籍无名，只是个普通卫兵。以他的实力，还是要拔尖一些的。尤其身在城外军营中时，颇得营地统领那个阿莱克斯骑士的重用与赏识。因此这次大量调用不少城外营地的人手补充进王宫内驻防，也是让他带进了不少亲信。

    甚至因为他已获封亲王，成为安达尔王室的重要一员，连那个原本就赏识他的阿莱克斯骑士也是更高看他一眼。对于他能够迎娶爱丽丝公主，也是非常看好与赞成。毕竟这小子，也算是他手底下调教出来的人。所以斯代芬能走到这一步，他也是有些与有荣焉。

    而若将来斯代芬能够完成约翰国王的后续遗命，更有机会取代爱丽丝成为新的国王，从虚名亲王成为真正大权在握的安达尔之王。因此如果将来真有这个可能，以他跟斯代芬之间的关系，也天然便成了斯代芬的亲信。所以两人目前之间的关系，虽还没有完全挑明，但这个阿莱克斯已经隐隐有向斯代芬效命之意。

    在原本的王宫卫队统领马克骑士于魔尔森林一役中牺牲，另一副统领那个考纳德骑士也跟随着长公主乔安纳一起失踪，阿莱克斯已是立即顺位补缺，成为了新的王宫卫队统领。所以现在他有这个意向，再加原本身在城外军营时，就与斯代芬的关系处得不错。因此这个斯代芬虽然看上去还是个虚名亲位，可实际上现在在王宫中，已是拥有不小的实权。以他本人原本在城外军营的位置，再加上阿莱克斯对他的亲重，他一声号令下，至少能够调用王宫卫队的一半儿人手。

    所以此时这个斯代芬，也是颇有底气。就连那个阿莱克斯骑士，此时也是隐隐趋近站在了斯代芬身旁。

    斯代芬见到这一幕后，更加是底气十足。眼见罗宾又是对他十分不屑地羞辱他，立即额头青筋一跳，怒气上涌地道加重语气道：“罗宾王子，我请您放尊敬一些。我现在已是安达尔的亲王，您羞辱我，就等于是羞辱安达尔。我有必要提醒您一句，这里不是你们阿金斯。”

    话音一落，他立即冲着门口的那些卫兵们一招手，这些卫兵便立即再度齐齐上前一步，刀兵齐出地对准罗宾。

    这整齐划一的动作，一踏地一拔剑，甲叶摩擦，倒也是立即显出一股威势与一股压迫之势。

    罗宾见状，面色淡然地丝毫不为之所动。斜眼给了身旁的大灰狼杰克一个眼色，这只大灰狼便立即调转身子，张牙露齿地伏下身子向那些卫兵们一声低吼，摆出了准备随时攻击的姿态。

    大灰狼这一手，倒也是立即把它魔兽的凶恶气势展露出来。吓得那些卫失们不由面色大变，有几个胆小的甚至不由往后退了一步。更有一个惊心之下，连手里的兵器也没握稳，松手掉落了手里的剑。立即把刚才那一下营造出的气势泄了，更险些惹得殿中的大臣们发笑。

    毕竟关于魔兽的凶名与强大，一声是声名在外。尤其大灰狼这种远超普通狼的巨大体型，更是产生了强大的压近力与威胁感。尽管这只大灰狼事实上是个胆小鬼，并且十分惜命，但这副形象与气势，却也是足够唬人。

    而且如果不是遇到真正的高手，只是一些小杂兵的话，它也是当真不看在眼里，欺负软弱是他的拿手戏。

    另外也是这些卫兵们，不少是刚从城外军营抽调过来的新兵。才训练出来不久，许多还没有上过真正的战场，也是缺乏历练。被大灰狼摆出攻击的姿势一吓，立即就有些胆寒地吓住了。

    罗宾虽然是单人匹骑而来，没有带任何手下与帮手，但只是身下这匹魔狼坐骑，就足以一挡百，抵得一队卫兵了。

第二十章 请听从公主的决定

    见到这些手下卫兵的不堪表现，斯代芬不由面色难看，大有丢脸之感。堂堂二十多个人聚在一起，还全都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精兵，竟然就被一只畜生给吓住了。就算再是魔兽又能如何，这只是一匹大点儿的魔狼而已，又不是传说中的顶级魔兽巨龙。

    旁边的那个阿莱克斯骑士见到这些卫兵们的表现，也是不禁有些面色难看。毕竟城外军营里的新兵，大部分都是经他之手训练的。眼下这些人表现得这么不堪，岂不是给他这个训练营的直属教官丢脸，好像他带出来的兵没胆子似的。

    见状之下，这位目前的王宫卫队统领阿莱克斯立即上前一步，冷哼一声，将其中阶战士的气势完全展露出来，向场中的罗宾以及他那台魔兽压了过去。

    罗宾感应到这股气势后，只是转头淡然瞧了一眼，并未受任何影响，仍是面色如常，好像完全没当回事。

    气机感应之下，罗宾也判断得出来此人的实力应该是中阶战士。而目前王宫卫队中的唯一中阶战士，便是那位他之前只闻其名，一直未曾谋名的阿莱克斯骑士了。所以他之前虽然没有见过此人，但这一下便立即认了出来。何况对方身上的卫队统领军服也是十分显眼，表明了其身份。

    不过认出便罢了，他眼下对这位新继任的王宫卫队统领，并没有任何交谈的兴趣。

    淡然瞧了一眼后，他便接着将目光转回到台上的斯代芬身上，向其摇头冷笑一声，道：“别扣这种大帽子，就凭你，还代表不了安达尔，你也做不了安达尔的主。”

    说罢，他立即转向爱丽丝，露出温柔深情地一笑，说道：“眼下的安达尔，是由爱丽丝公主做主。所以，我只听爱丽丝公主的决定，任何人都代表不了她。”说罢，他立即向旁边的伊恩瞧了一眼，警告道：“伊恩伯爵，你也是，请让爱丽丝自己做主。”

    以斯代芬目前的身份，确实代表不了安达尔。尽管他很想做这种代表，也极具这个野心，但眼下当着爱丽丝这位正式的继承人在旁，对罗宾的这番话，他也不好立即辨驳，免得太过暴露自己的野心。

    “目前的安达尔，当然是由爱丽丝公主做主。”暗自咬了下牙后，斯代芬也转向旁边的爱丽丝温柔一笑，说道：“公主殿下，就请您做决定吧，只希望您不要忘记约翰国王的遗命。”

    他虽然看似表达了尊重爱丽丝的决定，但提起约翰国王的遗命，明显也是希望借此干涉影响爱丽丝。

    罗宾与爱丽丝当年虽然谈过联姻之事，甚至两国都已有了这个意向，到了遇后商谈细节的地步；但最底最后因为阿金斯那边的事拖延下来，并没有最终完成。

    所以无论怎么说，这场联姻也是名不正言不顺的。而他与爱丽丝的婚事，则是约翰国王亲自同意的，并为此正式下了旨意，甚至亲自提前册封了他为亲王。所以按理来说，他本来是不该担心的。对方名不正言不顺，而他才是名正言顺的那个。

    可道理归道理，事实却是，现实中的很多事未必完全遵照道理。尤其是感情这种事，最没有道理可讲。有时候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难，真的是强求不来。

    虽然约翰国王已经同意了他跟爱丽丝的婚事，决定让他们先行订婚，但他也明显看得出来，爱丽丝公主对此事是很抗拒的，而且对他也谈不上一点儿喜欢。每见见他，都是十分冷淡，从未有半点好脸色。

    而再反观眼下的这个罗宾王子，竞争力相比他来说，实在是强出太多。无论样貌、家世还是其他等等，包括对爱丽丝的感情，都强过了他不是一点半点。在之前从未谋面的情况下，这个罗宾就已经把爱丽丝当作了未婚妻，并表现得一往情深，坚持非爱丽丝不娶。

    这般深情，又是这样一位英俊得堪比精灵的王子，试问哪个少女会不动心。

    所以就算他更名正言顺，他对此也仍是十分担心，担心爱丽丝会不顾一切地选择这位阿金斯的王子。这个混蛋王子的竞争力，真的是太强了。跟对方一比，他无论哪一点都比不过。就算他自认为颇有优势的个人武力上，在面对罗宾能够降服一只魔兽为坐骑的基础上，他也并不认为自己能够有胜算。

    至少他自问，是很难降服这样一只魔兽的。能够真正降服魔兽，让魔兽甘愿充当坐骑，远比杀死这只魔兽要更难许多。

    “公主殿下，我也希望您能遵守约翰国王的遗命。如果您公然违反这个遗命，恐怕会有更多的领主表示不服。”尽管罗宾警告了伊恩，不让其影响爱丽丝的决定。但在这种时候，伊恩还是不得不说。

    尽管他心里也知道，遵守约翰国王的遗命，与这个斯代芬完成订婚，甚至将来有可能真正结婚，是会让爱丽丝不太开心，不能幸福。而反之嫁给罗宾，则恐怕是爱丽丝一直所希望的。在罗宾之前身处王宫的那段期间内，他也能看得出来，爱丽丝是一直心系这位罗宾王子的。何况两人之前，也确实算有过婚约。而且在罗宾初见面见约翰国王时，国王也有这个意向，重新让两个正式联姻，完成当初的婚约。

    也就是因为小公主苏菲亚，才把这事耽搁了下来。否则的话，真能完全按照约翰国王的安排，两人在那段期间内，说不定都已经真正完婚了。

    不料世事无常，会迎来之后的这种种变化。现在爱丽丝当然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去选择罗宾，但是这样一来，也确实会让本来相对安稳一些的安达尔再次动荡。

    做为将要继任的女王，爱丽丝公然不遵守老国王的遗命，肯定会遭到许多大臣与各地领主们的非议。而既然连女王都可以不遵守老国王的遗命，那他们似乎也就没必要遵守了。

第二十一章 风云突变 女巫来袭

    “爱丽丝，不用管其他的，你只需要按照自己的意愿做决定就好。其它的交给我，有谁不服，我会最终让他服从的。”

    罗宾直视着爱丽丝面纱后的双眼，眼神坚定地鼓励着她。话音一落后，他跟着目光转移，带着威仪霸气的眼神缓缓扫过殿中的所有人。

    在扫望众人之时，他同时观想了识海中的龙神殿，将龙神殿的那股煌煌之威与其上所附带的真龙威仪带了一些出来。

    尽管只是一些，但这股真龙威仪却也不是这些普通人能承受得了的。就算殿中的不少人也有战士阶位，是习武出身，甚至那个现任的王宫卫队统领阿莱克斯还是激发出斗气的中阶战士。可真龙的天生上位威压，并不是靠这点修为就能弥补的。

    所以在罗宾的目光缓缓扫过之后，所有人都忍不住有些心头一悸，感觉这位王子似乎能够随时主宰他们的生死。就算是阿莱克斯，也不过是在这方面的抵抗力强一些，却也同样从罗宾身上感觉到了有些可怕，认为这位王子不好惹。

    战士的修炼，最初都是以打熬身体，增加力气为主，就算突破到中阶战士，激发出了斗气，增强也主要是体质方面。而罗宾这时带有真龙威仪的眼神，则是一种精神上的威压。所以他就算战士阶位再高一些，也难以抵抗，除非真正修炼到精神层面。或者进阶高阶之后，自然会附带的意志力得到很大提升，也不惧怕这种精神层面的威压了。否则他就算体质练得再强，在这上面也顶不了用。

    罗宾这道带有真龙威仪的霸气眼神扫过之后，殿中众人不禁一时噤若寒蝉，无人敢轻易发声。似乎生怕这时稍一发声，就随时有可能引来这位王子的杀意，立即让其血溅当场。

    罗宾此时虽是孤身一人，又身处殿下，但这道眼神一扫，就立即有种千万人都不及的气势。一时间，似乎所有人都成了陪衬，他才是这座大殿中的主宰。

    这让不少人在心悸过后，反应过来时，又是不由暗暗心惊，觉着这位罗宾王子果然不负以前一直所传出的盛名，当真是有天生的王者之气。爱丽丝公主若能嫁给他，那当真是良配，也才是天生的一对。何况公主吗，就应该嫁王子。

    罗宾带有真龙威仪的眼神虽没有瞧向爱丽丝，但爱丽丝却也能够明显感到殿中的异变，也能注意到这是罗宾的眼神瞧过后所引起的。就连一直坚持反对的伊恩，在接触了罗宾的这个眼神后，也是不由面色一变地有些心悸，一时不敢再轻易开口。

    看到这种情况，爱丽丝惊讶之余，也不禁有些窍喜，觉着罗宾果然不愧是她喜欢上的人，也果然不愧是位王子，当真有非常之处。而且此时此刻，才是他真正殿露出了王子的气势。以前的他，则似乎总是过于低调，想要隐藏起自己。

    虽然那样也显得他很平易近人，而且温柔有礼，但不免也显得弱势了一些。尤其因为以前丑小鸭被攥在小公主手里时，真是被小公主给欺负得够可以。那时的他，虽然也有天生尊贵的王子气场，但就是少了些上位者的霸气之势。

    这时的他，似乎才是真正的他，他终于选择真正站了出来，而且是以王子的身份，并且这么做，还都是为了她。

    爱丽丝此时的心中，不禁非常感动。也相信只要有罗宾在她身边，就能够帮她克服一切困难，帮她做成所有的事。

    感动激动之余，她这时也是有些真的不在乎了。虽然不遵守父亲死前的遗命是不好，但父亲的那个遗命，也不过是为了更加维持安达尔目前的相对稳定。

    但爱丽丝相信，只要有罗宾，也同样能够帮她做到这一切。所以，她真的没必要再搭上自己的幸福去选择那个斯代芬。她就在在一直苦苦等待罗宾，现在罗宾终于来拯救她了，她又怎能主动放弃？

    她深吸了口气，压下激动的心情，然后撩起自己面前的面纱，然后直视着罗宾的双眼，正打算开口说话。但忽然间，整个大殿内却阴暗了下来。

    除了她，殿内的所有人也都立即注意到了。转眼一瞧，发现这阴暗是外面的天气带来的。因为此时外面的天空，竟不知发生了何种变化，前一刻明明还是阳光明媚，晴空万里，不见一丝云彩的。但现在却忽然风云突变，阴云笼罩，而且是以明显目力可见的速度，一大片乌云翻滚着，迅速遮蔽了天空，也遮挡住了阳光。

    而且那乌云乌黑如墨，连半丝阳光都穿透不过。一时见本来大亮的天光，竟忽然好像换成了黑夜，大殿内更是显得黑暗起来。云动跟着风起，霎时间，外面还同时飞沙走石了起来，一股大风凭地刮起。

    忽然间，乌云中一声霹雳响过。然后一道闪电射下，带着一股乌云龙卷垂落地面。而乌云垂隆的位置，正是大殿的门口处。

    这道乌云龙卷浓黑如墨，翻滚的漆黑之中，又还夹杂着明亮耀有的闪电。一经垂落大殿门口，立即就把原本正各持兵器拥堵在殿门口的那些卫兵扫得七零八落，惊呼声中纷纷向四下跌倒。

    与此同时，这道乌云龙卷中传出一阵儿尖利可怖的女人笑声，笑声凄厉之中带着哀绝。

    瞧到这股阵势，大殿内的所有人都是不禁面色一变，大惊失色，更有人立即脱口而出地道：“女巫，这是女巫，快来人！”

    瞧到这突然的变化后，就连罗宾也是不禁跟着面色一变，而且也是与殿中的大部分人一样，产生了同样的怀疑。这种阵势，确实很像是女巫来袭。在这个世界，似乎也只有巫师才能搞出这种阵势。

    而他又恰恰招惹过一位女巫，所以他心中也不由更加认可这种猜测，而且几乎立即就怀疑到了是克丽蒂娜。

    不过怀疑的同时，他又觉着有些不对。他重新出现在安达尔王宫，也不过就是昨天晚上的事，而昨晚还是悄悄潜入，没有惊动到任何人，正式的露面。从开始到现在，也就不过半个小时左右。克丽蒂娜的消息，也未免太灵通了。而且就算克丽蒂娜能从他一出现在宫门时就立即得到消息赶来，这么点儿时间，似乎也不够她赶到，除非是用了什么跨越空间的超强魔法。

第二十二章 妖精女巫玛琳菲森

    猜测到有可能是克丽蒂娜后，罗宾不由立即双拳紧握，十分紧张。

    尽管他逃离安达尔王宫后的这些天，每日在森林中穿行的同时，一直得了有努力修炼。现在的修为与实力，比那晚离开之前，已是增强了许多。但面对克丽蒂娜这个神秘强大的女巫，他仍是没有多少胜算。所以眼下来的如果真是克丽蒂娜的话，那今天的事就不好办了，很可能他最后又只能落荒而逃，那今日的原本目的也就达不到了。甚至说不定，连爱丽丝都有危险。

    大殿门前的乌云龙卷扫开了门口的那些卫兵后，不片刻便立即乌云消散，显露出了乌云包裹中的那个女巫真身。

    乌云还未完全消散时，罗宾就已能看到里面所包裹的那个身形。但一看到这身形后，他便不由有些面上愕然。因为光从身形来看，这个身形明显比克丽蒂娜高了许多，似乎不是克丽蒂娜。

    当乌云完全消散开，能够看清里面那个女巫的样貌时，罗宾不由再次露出更加惊讶与错愕的眼神。因为眼前的这名女巫，还真的不是克丽蒂娜。而且也不可能是，因为这名女巫，根本就不是人类。

    她的头顶上，有两根非常明显的高高突起的犄角。像是弯曲的牛角一样，直冲天空。这也是罗宾刚才还没完全看清，只能看到里面的身形时，所误会的对方比克丽蒂娜高了许多的原因。

    原本并不是这名女巫的身高比克丽蒂娜高了许多，而是她头顶上的这两只犄角作怪。

    如果没有这两只犄角的话，她的身高仍然仍比克丽蒂娜高上一些，许也不会高出许多。刚才却是还有些乌云遮挡，让罗宾没看清之下，误把对方的犄角也算在个头里了。

    除了头顶上这两只非常明显的犄角外，这名女巫的其他地方，便再没有任何异常之处，跟普通的人类基本一样。

    犄角之下，是一张显得有些削瘦，颧骨还有些突起的脸孔。只是虽然瞧着稍显有些怪异，甚至有种阴森感，但整体而言，这仍然是一张很漂亮的脸孔，而且显得特别精致。

    这种特别精致的脸孔，像是精灵所特有的。只可惜对方头上的头巾，连犄角、头发带耳朵全都包裹了起来，看不出来她是否是尖耳朵。但只凭这双犄角，以及精灵状的精致脸孔，还有纤细身材。罗宾心中一想，也能够判断出，这是据说跟精灵是近亲的妖精。

    她纤细的身材特别高挑，穿着一袭宽大的黑袍，右手中拄着一根树枝状的法杖，左边的肩头上，还停落着一只毛色黑亮的乌鸦。

    罗宾自问没招惹过任何妖精，更没招惹过妖精女巫。所以眼下这名忽然闯进来的妖精女巫，绝不是奔着他来的。

    而既然不是奔着他，那就明显是奔着安达尔王国了。恰好，安达尔王国最近确实招惹了一名妖精，就是魔尔森林中的那个妖精首领玛琳菲森。

    不过这个玛琳菲森连翅膀都被那个斯代芬给砍了，斯代芬也正是凭此才拥有了跟爱丽丝订婚的资格。所以按理来说，这个玛琳菲森绝对已经死了。

    但魔尔森林中，很可能并不止一只妖精。眼下的这名妖精女巫，有可能是那个玛琳菲森的姐妹，或是其他亲戚，现在忽然闯来，显然是来报仇来了。

    就是不知道，她报仇的对象，是只有杀死玛琳菲森的斯代芬，还是包括了整个安达尔王室乃至整个王国。

    “玛琳菲森！”

    当乌云全部散去，显露出里面这名妖精女巫的真容时。旁人惊讶之余，一时还未怎么样，但殿上的那个斯代芬一见，便是不由立即面色惊慌地大声脱口而出。

    这一声出口后，立即便又于度引得殿内一片惊呼与哗然。这名妖精女巫，竟然就是那个魔尔森林的妖精首领玛琳菲森吗？这妖精不是已经死了吗？连翅膀都被斯代芬砍下带回了王宫，人又怎么还活着？

    罗宾一听，也是不由十分惊讶，原来这就是玛琳菲森，却是并没有死，只是被斯代芬给砍下了翅膀。而斯代芬带回翅膀后，就向所有人宣称，他已经杀死了这个妖精首领。在他带回这么明显的证据下，也就没有人怀疑其真假。却没想到，他原来只是砍下了翅膀，而并没有杀死人。眼下这是正主找来，前来寻仇了。

    “斯代芬，好久不见啊！”

    妖精女巫玛琳菲森听到斯代芬的惊呼后，立即便把复杂与仇恨的目光投向斯代芬。

    “你怎么来了？你怎么还有能力来？”斯代芬惊谎之下，也顾不得遮掩自己的谎言，立即脱口问道。

    “我当然要来，我当然有能力来。你只是砍下了我的翅膀，并没有连我的双腿一起砍去，我仍然有行动能力。”玛琳菲森怪笑着说道，“我确实不太习惯依靠双腿走路，养伤也本来确实需要一段儿时间。但仇恨不允许我倒下，它支撑着我赶来了。”

    “很抱歉，没有如你的意。如果我晚来的话，说不定你不但已经迎娶了公主，连孩子都可能有了。但今天是你的大婚之日，我怎么能够缺席，我一定要赶来给你送上祝福。”

    “斯代芬，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这个妖精首领玛琳菲森还活着？你这个骗子，欺骗了我们所有人。”

    斯代芬听了玛琳菲森的话后，更加惊慌之下还没来得及回话，旁边的伊恩便已立即忍不住地向斯代芬大声质问道。枉他刚才还一直坚持要执行老国王的遗命，要让今天的订婚仪式顺利举行，让爱丽丝嫁给这家伙呢？没想到这家伙竟然是个骗子，欺骗了所有人的。他只是砍下了玛琳菲森的翅膀，却并没有杀死这个妖精首领。所以，这根本没有完成老国王的那个要求。

    幸好，罗宾王子及时赶来阻止了这场仪式的进行。否则的话，连他也被这个骗子所欺骗，会做下让他后悔的错误决定。

第二十三章 打趴在地 迅速处理

    “既然是骗子，那就很简单了！”

    罗宾在这个妖精女巫玛琳菲森忽然闯进来后，一直都没有开口。此时在伊恩话音一落后，立即接口说道。说罢后他话音未落，便立即看也不看地纵身往后倒跃了出去。

    他本来是面向着大殿上方的王座方向的，因为爱丽丝、伊恩还有这个斯代芬，都在王座下方的台阶上。但刚才玛琳菲森阵势浩大地忽然闯入，殿内的所有人，包括罗宾在内，自然也都是转头往殿门口望去。罗宾因为本来是背对着殿门，还跟着转过了身。

    此时他的位置，已成了面向大门，而背对向王座台阶上的爱丽丝、伊恩与斯代芬几人。

    眼下他话音未落，就忽然倒射而出，任谁也没料到。而他不但出奇不意，倒射而出的速度也是非常快，快得甚至都在身前拖出了一道明显可见的残影。

    不但快，还很准，就好像他背后还长了一双眼睛。当他倒射而出时，根本就没回头，但眼下却非常准确地射往了斯代芬所在的位置。

    眼见罗宾话音未落，就忽然向他倒射而出，斯代芬也是非常出乎意料地完全没料到。更没料到的是，罗宾的速度竟然这么快。只是眨眼之间，他还没来得及反应，罗宾就已到了他身前，并且身形丝毫不停地直往他倒撞而至。而直到这时，罗宾刚才那句话最后一个字的尾音方才落定。由此就可见，这速度是多快了。

    好在斯代芬终究是习武多年，而且也有些天份，目前已是初阶顶峰的三级战士。只差一步，就能够激发出斗气，踏入中阶。

    所以即便罗宾的忽然动手以及这快到不可思议的速度都完全大出他意料之外，但当罗宾速度不停地倒撞至他身前后，他习武多年的本能反应，还是立即让他双臂举起地摆出了格挡外推的架势。

    但就在他才抬臂而起时，罗宾忽然一矮身，上半身蹲伏了下去，从他举起的双臂下穿过，然后顺势抬手往后一个肘击，便是狠狠一肘正中他小腹处。

    罗宾现在的实力，单纯从力量算，已是跟初入中阶的四级战士完全在一个格次，甚至还要更强一些。再加上速度与力量也往往是成正比的，所以他极速倒退的速度，也同样加强了力量。

    强上加强，这股力量又哪是斯代芬所能够承受的住。被击中后，立即便是惨叫一声，不由自主地弯下了腰去。甚至肚子里的苦水，都被打得倒涌了上去，而且还一下呛到了自己喉咙，立即不由双眼翻白，面色涨红地大咳出声。

    罗宾在矮身一肘击中斯代芬后，顺势拧腰一个转身，便直起身子转到了斯代芬身后。然后对准已经被他打得弯下腰去的斯代芬，抬手便是一掌打在了其背上。

    这一掌打下，立即又把斯代芬打得惨叫一声，脸朝地的趴到了地上。不过这一掌，倒也是顺势帮他把呛住喉咙的苦水给打了出去，帮他缓解了刚才差点儿被这股苦水给呛死的窒息感。

    罗宾这一串动作与攻击，不但速度其快，更是干脆利落，没有丝毫拖泥带水。只是眨眼之间，便立即将一名初阶三级战士打倒在地。

    而直到斯代芬被罗宾打趴在地上后，殿内的大部分人这才反应过来，接着便是不由自主地发出惊呼之声，对眼前的这一幕难以置信。

    他们既没料到这位罗宾王子会话都不多说一句地就忽然暴起发难突袭斯代芬，更没料到斯代芬这位堂堂的初阶三级战士在罗宾面前这么不堪一击，只是眨眼间就被罗宾解决打趴下了。

    不过由此倒也能判断得出，罗宾的实力应该是远强过斯代芬的。而斯代芬已经是初阶的顶级位阶，比斯代芬更高，岂不是表示这位年轻的罗宾王子，已经是一位修炼出斗气的中阶战士了？

    这一点，更让他们惊讶与不敢相信。这位王子的年纪可是比斯代芬要小得多，最多也就二十，甚至不到。而斯代芬则已是二十八岁，年近三十了。两人之间，差不多相差了十岁。

    在斯代芬这个年纪，能够修炼到初阶战士的顶峰，随时有可能更进一步，激发出斗气，晋升中阶，就已经算是一名非常不错，甚至称得上优秀的战士了。

    而罗宾比斯代芬差不多年轻十岁，就已然是晋入中阶。这等实力与天份，真称得上是练武的天才人物了。恐怕有生之年，晋升为高阶战士，也不是什么难事。甚至都有可能，问鼎最强的传说级战士。

    这样的优秀人物、天才战士，就算没有他阿金斯王子的这一层身份，也都会是各国争相笼络与结交的人物。配爱丽丝公主，那真是绝对的良配了。难得的是，这位罗宾王子还对爱丽丝公主非常深情，尽管之前“未曾见面”，但已然是念念不忘，这还有什么好说的。

    而现在斯代芬也被揭穿了是骗子，欺骗了所有人，根本就没完成约翰国王的要求，杀死眼前这个妖精首领玛琳菲森。所以，老国王的遗命也就无效，难以成立了。总不能明知道是个骗子，还要让爱丽丝公主委身相嫁吧，可没有这样的道理。

    罗宾将斯代芬打趴在地后，立即接着抬脚踩到斯代芬背上，然后再次扫了眼旁边的伊恩与殿内众人，语气威严地说道：“既然这个骗子欺骗了所有人，根本没有完成约翰国王的要求，杀死妖精首领玛琳菲森。那约翰国王的这个遗命，也就无效不成立了。”

    说到这里一顿，他转头看向旁边的伊恩问道：“伊恩伯爵，您认为呢？”

    伊恩闻言，不由得面上一丝，错开目光，有些难堪与尴尬地道：“当然是这样，斯代芬既然欺骗在先，没有完成约翰国王的要求。那在此基础上约翰国王原本所答应的一切，也就是无效的，需要全部收回剥压他的一切，还需要将他重重治罪。”

    “很好。”罗宾满意地点点头，然后看向殿门口的玛琳菲森，问道：“这位玛琳菲森女士，不知道您此来只是为了这个斯代芬，还是想要报复整个安达尔？”

第二十四章 真有精灵血脉

    在罗宾忽然暴起倒射而出，向后面的斯代芬发难时，玛琳菲森也同样十分惊讶，完全没有预料到。而且罗宾刚才的速度也确实是非常快，就算是她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恐怕也难以反应拦截下来。

    方才刚在大殿门口现身之际，她还没怎么多留意大殿中央的这位英俊人类男子。其实不止罗宾，其他人他也没怎么多留意，注意力基本全放在让她深深痛恨的斯代芬身上了。

    所以直到这时罗宾大为出乎她意料的表现后，才让她真正注意到了罗宾。这一注意，仔细打量与感知后，她不由面色立即一变，也顾不得先回答罗宾的话了，而是十分意外地立即向罗宾问道：“你是谁？为什么我在你身上，感应到了精灵的气息？你是拥有精灵血脉的人类吗？”

    此言一出，又是不由再度引得殿内众人一片哗然。虽然阿金斯王室一直宣称他们拥有高贵的精灵血脉，而且历代的阿金斯王室子弟，也确实大多都男的英俊，女的漂亮，且大部分在箭术上颇有天赋，让人们也一直有这个的误会，认为可能是真的。

    但传说是一回事，认为是一回事，却毕竟没有真正确凿的证据也记载流传下来。所以不少人心里，对此也还是十分怀疑的，觉着很可能是阿金斯王室往他们脸上贴金，才故意这么宣传的。

    对于这个传说，相信的人不少，但怀疑的人也很多。可眼下竟然连这个魔尔森林的妖精首领玛琳菲森也这么说，那显然就是真的了。

    因为众所周知，妖精与精灵算是同出一源的近亲，两者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不关他们之间的关系到底如何，又是谁先谁后，但近亲这个关系是没跑的了。

    所以既然是近亲，自然能够彼此感知到对方的气息。而无论是精灵还是妖精，也都是天生能够拥有魔法能力的。所以在这方面，也绝对不会出错。因此既然眼下连玛琳菲森都这么说，那看来阿金斯王室的祖上拥有精灵血脉这个传说，确实是真的了。

    就连此时罗宾听到这话后，也是不由十分惊讶。因为他并非原本的那个土著罗宾王子，而是早已李代桃僵，鸠占鹊巢的地球灵魂。所以对于这具身体的本身血脉传说，也就不太相信，认为确实有可能是阿金斯王室给自家祖上脸上贴金。没承想，这传说竟然还是真的，半点儿也不假。他也很相信，这个玛琳菲森应该绝对不会感应错。

    “我叫罗宾阿金斯，是阿金斯王国的王子。”罗宾惊讶过后，倒也没对这个妖精首领隐瞒，如实说道。其实在眼下这个场合，他想瞒也瞒不住。玛琳菲森随便问个旁人，就能知道他的王子身份。

    “哦，原来你是来自阿金斯王室的王子，这就难怪了！”玛琳菲森闻言，立即点头恍然地道：“我之前也听说过阿金斯王室有精灵血脉的传说，但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玛琳菲森，我错了，救我。我愿意向你道歉，接受你所有的惩罚，求你原谅我，救救我！”眼见罗宾问了玛琳菲森问题后，玛琳菲森竟然没理他，而是忽然转移注意地跟罗宾探讨起了阿金斯王室拥有精灵血脉的传说，不由立即着急地向玛琳菲森求饶道。

    罗宾一听斯代芬这话，没等玛琳菲森接口，便又立即问道：“你们之前认识吗？”

    先不管别的，至少斯代芬这个语气与求饶的话，就明显表示他们之前是认识的，甚至有可能关系不错。

    而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也就解答了他心头之前一直存在的那个疑惑。以斯代芬的这点实力与等级，是如何能做到进入魔尔森林如入无人之境，而且还能迅速找到并接近玛琳菲森，轻易砍下这个妖精首领的翅膀。

    这个斯代芬的实力，明显要比玛琳菲森差了太多，甚至连魔尔森林中的低阶魔法生物可能也不如。所以按理来说，他别说能接近玛琳菲森了，甚至连深入魔尔森林深处都可能做不到。

    但事实却是，他做到了，而且带回了玛琳菲森的翅膀，并向所有人宣告，他杀死了玛琳菲森。按他之前的解释，是走了大运，才意外撞到正沉睡的玛琳菲森，所以轻易就得逞了。既然是运气，别人也羡慕不来，只能是心里怀疑之余，酸上两句。

    可罗宾却一直不相信，这家伙的运气能这么好。直到现在斯代芬说出这番话后，这一切才终于有了全理的解释。

    那就是，斯代芬与这个玛琳菲森是认识的，而且关系很可能不错，是朋友。也只有这样，斯代芬才能轻易进入魔尔森林的深处，并轻易就接触到玛琳菲森。然后再趁着玛琳菲森熟睡之后，趁机动手。为防玛琳菲森的反抗，中间可还能做了点什么手脚，使了些下作的手段。

    否则的话，以玛琳菲森的警醒，就算是熟睡状态，感应到有危险后，也能随时立即醒来，不会轻易被这家伙给得逞的。

    不过若真是如此的话，似乎这个斯代芬对玛琳菲森也是怀有些不忍，还是存有些朋友情义的，没有做的太绝。因为，他在有机会彻底杀死玛琳菲森的情况下，只是砍下了玛琳菲森的翅膀带回来，而并没有真的杀死玛琳菲森，一劳永逸。

    如果他真的狠心杀死玛琳菲森的话，也就永远不用担心会有人能够揭穿他。只能说这家伙确实还算有点儿良心，没有真正做绝。但这样，也就造成了他现在的下场。

    真是优柔寡断，妇人之仁的典型，要想做狠就狠到底，把手尾处理的干干净净。现在这般，只能说完全是自找的。

    可能在他原本的设想中，正如他之前所说，认为玛琳菲森没这么快恢复。而等到玛琳菲森恢复的时候，他这边已经跟爱丽丝完成订婚，生米煮成熟饭，成了事实了。所以就算到时玛琳菲森前来揭穿，他也有了足够的底气去应付，不必担心会被轻易处置了。

    以他在王宫卫队中的影响力，说不定在这期间都足已培养出足免的亲信，完成阴谋篡位了。

第二十五章 渣男一枚 试探之举

    罗宾其实并不知道斯代芬的真实打算究竟是什么，但自觉也是猜的七七八八了。

    若真是今天成功订婚，让斯代芬将其亲王的位子坐稳后，他肯定也会想要获得更多的实权。所以就算不会真的行篡位之举，以他的能力，恐怕也会把爱丽丝给渐渐架空。

    这个人在王宫之中可并不是毫无基础与权势，至少在其出身的王宫卫队中，还是颇有些实权的。从刚才斯代芬能够轻易命令大殿门口的那些王宫卫兵，而这些卫兵对他的命令也并不抗拒，执行的很理所当然，也就能看出这点来。

    “没错。”玛琳菲森闻言之下，目光复杂地看了眼被罗宾踩在脚下，丝毫动弹不了的斯代芬，点头承认道：“我们认识，而且已经认识很多年了。算起来，都差不多有二十年了。但二十年的感情，在他眼里，完全比不上他想要追求的权利。”

    “原来是个渣男。”罗宾闻言，又再次加力踩了一脚，再度把斯代芬踩的嘴脸紧贴在地面上，连张口说话也是不能，只能发出含糊不清的吱唔声。

    斯代芬当然不断地想要奋力挣扎，但在罗宾的脚下，却一点儿作用都没有，半点也挣扎不开。罗宾的这一脚，简直像座山一样重。

    骂过一句，又再加力踩了一脚后，罗宾立即抬手“唰”地一声抽出自己腰间佩戴的宝剑。

    举剑在斯代芬的脖子上比划了下后，他立即高举起来，作势要砍地道：“这种人死不足惜，我替你把他料理了吧！”

    话音一落的同时，又立即作势砍下。

    “啊！”旁边的爱丽丝见状，想不到罗宾说杀就立即要杀，想到马上这个斯代芬就要血溅当场，甚至可能会人头落地，立即就让她惊吓地不由惊呼出口。

    她当然不是为这个斯代芬惋惜，也认为这家伙死有余辜。无论是其拿玛琳菲森的翅膀，欺骗了包括她父亲在内的所有人，还是站在女性的立场上看待玛琳菲森这件事，她都认为这家伙十分该死。只是，该死也不该现在就死。

    这还正在金碧辉煌的大殿上，而且就在王座下面不远，眼下也是十分正式的典礼现场。尽管已被搅了，但现场还没怎么生乱，所以在这种地方与这种场合下，罗宾立即就这么斯代芬给杀了，实在有些不合适。影响既不好，弄得一片血污，也会脏了地方，而且似乎也显得罗宾有些手段狠辣，比较嗜杀。

    因此，她立即忍不住惊呼地想要阻止罗宾。而且就算不为这些，她做为一名以前从没经历过什么血腥的温柔公主，也是见不得杀人的现场，天生有些怕。

    爱丽丝惊呼想要阻止之余，旁边的伊恩包括殿内的其他大臣，也是有不少都跟着一起惊呼出口，想要阻止罗宾。这位罗宾王子的所有行事与举止，简直是一连番地完全出乎他们意料之外。像斯代芬这种人，就算该死该杀，也不该是在这里与这个场合下立即就杀

    “等等，先别杀他！”在爱丽丝与伊恩等人惊呼想要阻止罗宾之余，殿门口的玛琳菲森眼中立即闪过一丝不舍与不忍，抬手脱口而出地向罗宾喊道。

    罗宾闻声，立即长剑一顿，收住了自己动作。而此时他的剑刃，距离斯代芬的后颈，只有寸许距离，可谓非常惊险。

    但事实上，这也只是看着惊险。以罗宾的控制力，就算再近一些贴到了斯代芬脖子上，他也能够说收就收得住，最多也就是砍破斯代芬的一点儿后颈皮而已。

    事实上，他也根本没打算就在这里当场杀死斯代芬。

    别说他在这之前，根本没真正杀过人，未必就能干脆利落的下得去手了。就算能做到，他当然也清楚眼下这场合下不适合做这件事，而且这地方也不适合做断头台。

    他故意这么做，显得气愤之下立即便要杀了斯代芬，只不过是作势给玛琳菲森看，好以此试探这位妖精首领对斯代芬有多看重，又是否还存有情意。

    如果玛琳菲森开口阻止他，自然就表示还有。就算已经不多，也是多少还有着点儿。而且就算只剩下了恨，恨也是种看重，不会就这么眼睁睁轻易看着仇人被别人杀死。就算报仇，也理应由她亲自动手。

    如果玛琳菲森不开口阻止的话，罗宾最终也不会真杀了斯代芬。他这一剑砍下时，完全是收着力的，只是样子像而已，不会真砍。

    玛琳菲森不阻止，还有其他人阻止，爱丽丝与伊恩等人的反应，也完全在他的意料之内。所以就算玛琳菲森不开口，有爱丽丝等人开口，他也不会下不来台。完全有正当的理由，在将要砍到斯代芬时收剑停住。

    “这种人不杀做什么，还留着一起吃晚饭吗？”罗宾看起来及时“停”住自己的剑后，并没有立即将剑收回入鞘。而是顺势移到斯代芬头部，将他头上所戴着的一顶亲王王冠用剑挑下。

    挑下之后，他扬剑往旁边一甩，这顶王冠便立即准确地落到了伊恩胸口处，还稍微砸了下伊恩的胸口。

    伊恩见状，又稍微惊呼了声后，便立即抬手把这顶王冠接住，然后面上的表情又是不由十分尴尬。

    “当然不是。”玛琳菲森闻言，立即道：“我是希望罗宾王子，能够把他交给我亲自处理。”

    “哦！”罗宾点了下头，仍然没收回手中的剑，而是紧贴着斯代芬的脖子，将剑尖抵在地面上。锋利的剑刃，仍然随时有可能割破斯代芬的喉咙。

    他拄剑而立地看着玛琳菲森，道：“你还没有回答我之前的那个问题，你这次闯进安达尔王宫，是只为了这个斯代芬，还是想要报复整个安达尔？”

    玛琳菲森闻言，盯着罗宾手里的剑，道：“我当然只是为了斯代芬，这件事与其他人无关。”

    “不，还是有关的。你知不知道你打伤了约翰国王后，他在回来没多久，就不治身亡了？”罗宾问道。

第二十六章 强势王子 交换人质

    “我听说了。”玛琳菲森夷然无惧地点头道：“还听说那个人类国王向全国发布了命令，如果有谁能杀死我为他报仇，他就会把公主嫁给这个人，并且这个人将来还有机会成为新的国王。斯代芬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选择背叛我，伤害我的。”

    “你知道这些就好。”罗宾点了下头，接着道：“你虽然在战场上重伤了约翰国王，但也不是直接杀死他。而约翰国王在临死前所发布的这个命令，也等于间伤害了你，还让你遭到了朋友的背叛。所以，这也算是一报还一报了。”

    “这件事，我可以代表达安达尔暂且不追究，至少今天先暂不追究这件事……”

    “罗宾王子……”旁边的伊恩听到罗宾这么说，忍不住面色一变地连忙插口。想要提醒罗宾，他现在并没有资格代表安达尔。而且，在他来说，他也并不打算今天放过这个送上门来的妖精女巫。

    本来玛琳菲森若是一直待在魔尔森林中的话，他们还拿她没办法。毕竟连国王亲率大军攻打这座森林，都最终大败亏输地铩羽而回了，国王也是于此一役重伤不治，撒手而去。所以其他人更不会认为有这个能力能攻打进魔尔森林，乃至踏片魔尔森林。

    而现在玛琳菲森却自己走出森林，闯进了安达尔王宫。这对他们来说，当然是等于送上门来了。所以这么好的机会，伊恩认为绝对不能错过，一定要趁机杀死这个妖精首领，为约翰国王复仇。

    罗宾闻言，立即转头带着威严地瞪了伊恩一眼，又瞪得伊恩有些心头一悸，把剩下准备说的话不由全都憋回了肚子里去。

    罗宾又接着再扫了眼殿下的众人，也无人敢跟他的眼神对视，等于是默认了他此刻的发言权与代表他们安达尔。

    事实上，如果罗宾真娶了爱丽丝公主的话，那他们便成一家，确实是有资格代表安达尔来说这个话的。但现在，罗宾毕竟还没真的娶爱丽丝，所以现在就说这种话，确实是有些名不正言不顺，不太合适，也有些不合规矩的。

    何况现在爱丽丝已经成了安达尔王国事实上的唯一继续人，所以两人就算真的结合，这位王子也得是选择入赘到安达尔，无法真的把爱丽丝给娶走。不然的话，安达尔岂非没女王了。

    以这位王子现在的境况而言，似乎也只有这个选择。因为阿金斯那边，现在是被那个克丽蒂娜暂摄了王位，没有他的容身之地。虽然两人表面上说也没说谁谋反，但到底怎么回事，大家也都能大致看得出来。因此这位王子别看刚才说得是一往情深，但恐怕他前来抢婚要娶爱丽丝公主的目的也并不单纯，很可能是想借助安达尔，来帮他最终复国。

    这又涉及到等结婚后，爱丽丝公主与罗宾王子之间，到底是谁真正做主了。按理来说，当然是爱丽丝公主，毕竟这是他们安达尔的地盘，爱丽丝公主也才是正式的王位继承人。而且待今日过后不久，就要正式继位为新的安达尔女王。两人若真的结婚，罗宾婚后在安达尔的身份也只能是女王的丈夫，以及再有一个亲王的虚名。

    但以这位罗宾王子的表现来看，却绝不是甘愿屈居人下的。何况他本身就原本是阿金斯王国的王子，本也是被当作储君培养的，自然也就更不会甘心只当一个陪衬，必定是要谋求自己的利益与权利的。

    不说别的，就看眼下两人还没真的结婚，这位罗宾王子就已经这么强势，敢公然代表他们安达尔了。那如果真等婚后，岂不是安达尔都要改姓阿金斯了？

    只是，他们虽然心里不忿，也不甘心被一个外国的王子压在头上，更不希望安达尔的王权大权旁落，被他人给染指。但眼下这位罗宾王子确实是太强势，而且个人武力也远超现在在场的所有人，没人能自信接下这位有可能已是中阶战士的王子的攻击。所以尽管他们心里都是大为腹诽，不甘心这就被罗宾压到了头上，可眼下一时之间，却还真是没人敢硬顶着跟这位王子叫板。

    光是罗宾拿眼一扫，他们都不敢跟罗宾对视，更遑论其他了。而连他们都这般不堪，爱丽丝公主这位之前一直声名不显，甚至都不怎么抛头露面的柔弱公主，也就更加不敢顶撞反抗这位强势的罗宾王子了。不看她从开始到现在，基本都没怎么说话吗？这要两人的婚事真成了，恐怕以后安达尔真是要姓阿金斯了？

    包括伊恩在内的殿上大臣们，心中都是不由为此担忧。可一时之间，却也真是没人敢公然叫板罗宾。生怕稍有反对，就被罗宾也像之前对付那个斯代芬一样，忽然暴起发难，就把他们给打趴在地，甚至都有可能斩杀当场。就这么死了，那才真叫一个冤。这件事还是大有回旋余地的，所以真没必要现在非对抗叫板，不妨先暂忍一时。

    爱丽丝对此时罗宾说代表整个安达尔，却是没有什么意见，也没有任何多想。反而认为罗宾代表她说话，是在帮助她，保护她，她完全可以依靠罗宾，也完全相信罗宾绝不会害她。所以眼下罗宾既然这么说，自然有罗宾的道理。无论此时罗宾说什么、做什么，她都相信罗宾。

    见一时无人再敢多口插话后，罗宾又接着转向玛琳菲森说道：“这事我们今天可以先暂且不谈，但斯代芬我却不能就这么交给你。他不止背叛了你，还欺骗了已故的约翰国王以及整个安达尔所有人。这么重的罪，他必须在安达尔得到严重的惩罚，接受安达尔法律的制裁。”

    “可如果我非要带走他呢？”玛琳菲森闻言，也是丝毫不让地强势问道。

    “那就拿乔安娜公主来交换。”罗宾大声回道。

    这话一出，又是再度引得殿内众人哗然一惊。

第二十七章 答应交换条件

    对于乔安娜的失踪，殿内的所有人当然都没忘。但因为都已这么多天过去，始终没有半点乔安娜的信息，所以大部分人都认为乔安娜在魔尔森林那一役中已是遭遇不幸。至于为何没找见尸体，很可能是尸体被毁，或遗失在魔尔森林中了。而魔尔森林又太过凶险，外人无法进入，所以也就无法进入搜寻。只能是现在这般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保持着失踪的状态。

    大部分人都认为乔安娜已死，也就不愿再多提起，甚至开始有意无意地遗忘这件事。不承想他们快忘了，这位罗宾王子却是没忘，在这时忽然提起了。而且看他的语气，似乎还认定了乔安娜公主没死，只是被囚禁或困在魔尔森林中了。

    但这样一来，却让众人对这位罗宾王子的意图又颇为不解了。假设乔安娜公主真的没死，而且能够在这一次交换人质中被换回来。但如果乔安娜公主回来的话，以乔安娜王国储君及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那继位之事，肯定就没有爱丽丝公主的份儿了，必然要重新推选乔安娜公主继任。这不但更名正言顺，也能更让在场的众大臣以及各地的领主们信服。

    这对安达尔王国如今动荡的朝局来说，当然是好事。可对这位罗宾王子而言，却不一定是好事了。他要娶的是爱丽丝公主，可不是乔安娜公主。原本乔安娜继续失踪的话，爱丽丝不久之后就会继承正式王位，成为新的安达尔女王。

    那到时罗宾再迎娶了这位新女王，以其所表现出的强势，恐怕有能力轻易把爱丽丝给架空，成为真正的安达尔之王。但若是乔安娜公主真的没死，并且能回来的话，他就不会有这种机会了。

    所以迎回乔安娜，这不是跟他想真正掌握安达尔背道而驰，真不知道这位王子到底是怎么想的？或者是他们全都误会了，实际上这位王子并不打算谋夺安达尔，而只是想娶爱丽丝公主。甚至很可能不想让爱丽丝在王位上被束缚住，所以才想迎回乔安娜公主，好让乔安娜公主继续，他可以带着爱丽丝回返阿金斯。但阿金斯现在被那个克丽蒂娜所掌控着，可不是他的啊，他回去真有容身之地吗？

    众人一时之间，真是猜不透这位罗宾王子到底是什么想法。也只能是互相以眼神疑惑相谒地问问，然后继续看下去。

    “乔安娜是谁？我不认识，你又为什么认为她在我手里？”殿门处的玛琳菲森闻言，不由立即疑惑地问道。

    罗宾抬手指了下爱丽丝，道：“乔安娜公主是爱丽丝公主的姐姐，魔尔森林那一役，她也有参加，但却在战场上失踪了，至少也没有任何消息。所以，我怀疑她是失陷在森林中，被你们给捉住了。”

    玛琳菲森闻言，立即摇头道：“抱歉，我们没有关押任何俘虏。进入魔尔森林的人类，不是被杀，就是被驱逐出去，我们绝不会让人类留在森林中的。”

    “是吗？”罗宾闻言，不由立即讽刺地笑笑，抬剑以剑尖的平面拍了下斯代芬的脸颊，“那这个家伙是怎么回事？你不但让他轻易进去了，还让他砍下你的翅膀轻易出来了。”

    玛琳菲森闻方，不由立即羞恼加气愤地脸上一红，咬牙说道：“那是我没真正看清楚他到底是什么人，但这么多年来，也只有他例外。除他之外，没有任何例外。”

    “别这么草率回答，回去仔细搜寻一下再说。”罗宾道：“反正乔安娜公主是在魔尔森林的战役中失踪的，所以我不管那么多，就是向你问责。如果你找不到乔安娜，也至少要把她的尸首带回来。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带回来之后，我会把这家伙交给你的。”

    说罢之后，他立即向旁边的伊恩道：“伊恩伯爵，让人去找一张乔安娜公主的画像交给玛琳菲森女士。”

    伊恩闻言，立即答应一声，命令一名女仆去做了。

    玛琳菲森听完后，则是不由更加生气地道：“我如果不肯答应，又非要把斯代芬带走呢？”

    “那你最多，就只能带走他的尸体。”罗艺说着话，又已剑尖拍打着着斯代芬的脸颊，表示自己随时有可能杀了斯代芬。

    “玛琳菲森，救我，别让他杀我！”斯代芬见状，也是不由立即胆寒地向玛琳菲森求救。罗宾的剑尖就离他这么近，随时在他眼前晃悠着，说杀就能立即杀了他，他哪有不怕的。

    玛琳菲森见状，也是不由紧咬着牙十分无奈。她当然不怕罗宾，就算正面相斗，她也有取胜的把握与自信。但罗宾刚才突袭斯代芬时，所展现的速度实在太快。

    以这种绝快的速度，斯代芬又被他踩在脚底下，而且剑尖离斯代芬那么近，她确实没把握能更快过罗宾，在这种情况下救下斯代芬。

    对于斯代芬的感情，她确实已没剩多少，要有也是恨。但所谓恨有多深，爱就有多深，因此她就算是这时深恨斯代芬的无情与背叛，但心里还是难免有些在意这个人类。而且就算真的要杀斯代芬，也只能是由她来动手，她绝不容许别人代劳。

    可眼下，能从罗宾脚底下完好抢回斯代芬的几率是零，所以要想强抢是绝不可能了。正如罗宾所说，想抢最多只能抢到斯代芬的尸体，但这绝不是她想要的结果。

    所以，尽管她这时十分愤恨与无奈。但仔细思考过后，除了答应罗宾的条件外，还确实是没别的办法了。除非，她只是想要斯代芬的尸体。

    仔细想了一番，深吸了口气后，玛琳菲森最终还是无奈地咬牙向罗宾道：“那好，我就回去仔细搜寻一下，看到底能不能找到这位乔安娜公主？”

    “嗯，一定要仔细一点儿，我等你的消息！”罗宾见玛琳菲森终于答应后，也是不由松了口气，点头说道。

第二十八章 妖精离去 化解危机

    等罗宾说完后不久，那个被伊恩命令去找乔安娜画像的女仆，这时也已成功找到，带着画像回来。

    回来后，她先带着画像呈上给伊恩过目了下。伊恩瞧过一眼，见没问题后，便点了下头，示意女仆给玛琳菲森送过去。

    女仆见状，则是不由有些害怕。但犹豫了下后，也不敢反抗伊恩的命令，是终还是带着担忧与害怕地小心翼翼把乔安娜公主的画像给玛琳菲森送了过去。

    好在玛琳菲森也没难为这个小女仆，接过画像后展开看了一眼，便重新卷起暂时收好。

    对于这名女仆到底找了一副什么样的乔安娜画像，罗宾则没有多看，相信这种小事，也不至于会出差错，何况刚才还有伊恩过目了。

    见玛琳菲森收好画像后，他也主动抬起手中的长剑，收剑入鞘，示意不会再继续威胁杀掉斯代芬，也表示下自己的诚意。

    收剑入鞘后，他接着顺势摆臂一展，指提向大殿外面的远方，开口送客道：“那就麻烦玛琳菲森女人了，我还有事，就不远送了！”

    玛琳菲森瞧着他这副样子，又不禁咬牙暗恨地十分生气，但却也没有其他办法。只能最后又看了眼被踩在罗宾脚底下的斯代芬，但立即一声冷哼，抬手一磕手中的树枝法杖，又立即身化一团乌云，迅速飘飞远去了。

    这个阿金斯王国的罗宾王子，虽然是真的具有精灵血脉，但精灵天生的优雅与礼仪，却是半点没继承到。说话行事，全都显得粗俗而无礼，真是给精灵丢脸。而且就算不提精灵血脉，他本事也是一位高贵的王子。但今天的做派，却着实显得狠辣与强势，也颇为无礼。对这殿上的所有安达尔王宫大臣，竟是没有半点尊敬。包括伊恩在内，也是多次被其呵斥。

    不止玛琳菲森这么想，殿中的王宫大臣与诸宾客们，也几乎全都这么想。在玛琳菲森终于离去后，众人也是不由都跟着松了口气。毕竟有个十分强大的妖精女巫随时在侧，确实是对他们生命的一个极大威胁，谁知道这女巫会做出什么事来。

    对这一点不得不说，今天还幸亏有这位罗宾王子在，才能处理得这么干脆利落，轻易就把这个妖精女巫给逐走了。否则换了没有这位王子，今天的事还真是不好收场，说不定免不了有些死伤。因此，就算他们这时心里仍对罗宾有诸多不满，但也都憋着没有多言。除了今天这事，确实有承了罗宾王的情外，也是他们对这位罗宾王子同样很害怕。而且害怕的程度，几乎还在那个妖精女巫之上。

    以罗宾刚才强势的表现，还有这种强烈狠辣的手段，若他们稍微有个不对付，说错了话，也很可能招致这位王子的突然攻击。而以其刚才所展现出的那绝快速度而言，在场也没有任何人有信心能躲得过或挡得下。

    “王宫卫队统领何在？”目送玛琳菲森所化的那团乌云迅速远去消失在天边，而外面天空上的魔法也立即跟着散去，重新见了太阳与光明后，罗宾便立即高明喝道。

    “在！”旁边的那个阿莱克斯骑士见状愣了下后，还是立即应声领命而出，向罗宾行礼回道。

    斯代芬欺骗了所有人，当然也包括欺骗了他。所以在斯代芬的事暴露后，他心里也是不由一惊，而且还有些心虚地直冒冷汗。因为在这事未暴露之前，他本来是很看好斯代芬，甚至已有些暗暗投靠之意。只等斯代芬迎娶了爱丽丝公主后，他恐怕就会真的宣誓效忠，辅佐这位虚名亲王最终坐上王位。

    现在想来，这真是好险，自己竟然也看走了眼。而且幸亏还没效忠，不然现在，他真是什么也说不清楚了。

    也正因为心里的心虚，所以他此时竟是也不敢违抗罗宾的命令。要知道罗宾可并非主人，只是个客而已。现在直接向他喝令，简直是越俎代庖了，完全没这个权利。

    不过他眼见连正主爱丽丝公主也没有任何不满，而且似乎还很支持罗宾这么做，再加上他自己的心虚，又知道罗宾眼下才是公主的未婚夫，未来的安达尔亲王，算是他的上司。最重要的是，罗宾的实力也强过他。以罗宾刚才突袭斯代芬时的速度，就连他也是没自信能够躲得过。所以综合考虑之下，他还是选择了无奈应用，否则也真是怕这位罗宾王子不满之下，直接对他动手，而他还真没多少胜算。

    罗宾当然知道王宫卫队统领在哪儿，也早知道换了人，是这位阿莱克斯骑士接任。而且通过军服的判断，也早已认出了是这人。但他此时却故作不知地这么叫，那当然是为了试探这个阿莱克斯的反应与立场。

    眼见阿莱克斯应声站了出来，罗宾满意地点点头，抬脚松开脚下的斯代芬，向阿莱克斯道：“让卫兵把他关押起来，关到防备最严的牢房。”

    说完后，立即顺势一脚踢在斯代芬侧肋，将其立即踢得顺着台阶“骨碌碌”直滚到阿莱克斯的脚下。

    “是！”阿莱克斯闻言立即领命，然后亲自变腰一把扭住斯代芬的胳膊，将其拉了起来。

    之前他对这个斯代芬还颇为看重，但现在知道斯代芬连他都骗，还差点害了他后，这原本的看重也就全转为了恨意。所以这一下扭胳膊抓起，特意用足了力，直扭得斯代芬大声哀叫。要不是还顾忌着在场这么多人，阿莱克斯直想把这家伙的胳膊给卸下来，然后再痛打一顿方能出气。

    将斯代芬拉起来后，阿莱克斯便要立即亲自扭送出去。不过罗宾见状想了下后，却是又忽然抬手道：“且慢。”

    “不知道王子殿下，还有什么吩咐？”阿莱克斯一听，立即恭敬地停下问道。

    “斯代芬，你既然已经认识了玛琳菲森很多年，并且还能够砍下她的翅膀，那想必肯定了解她的弱点，不知道她怕什么？”罗宾见状，没理阿莱克斯，而是直接向斯代芬问道。

第二十九章 仪式继续 罗宾订婚

    “快说！”阿莱克斯一听罗宾这话，立即又再用力扭了下斯代芬的胳膊，威逼斯代芬交代。

    斯代芬被他扭得一痛，又惨叫了声后，抬头带着愤恨与无奈地看了眼罗宾，最终又化作一叹，道：“她怕铁器，铁器就能伤害她。”

    “就这么简单？”罗宾闻言，却是不由有些意外，显得不信。

    “就这么简单，我没骗你。”斯代芬闻言，立即加重语气说到。

    “那好，我就相信你一回。”罗宾想了下，点点头，立即转向阿莱克斯说道：“既然这个妖精怕铁器，那你就吩咐下去，把关押斯代芬的牢房，围栏全部换成铁的。”

    “是！”阿莱克斯闻言，又立即领命地答应一声后，见罗宾再没什么吩咐，便点了下头，又扭着斯代芬的手转身而去了。

    目送阿莱克斯押着斯代芬离去后，罗宾转过头向爱丽丝一笑，道：“爱丽丝公主，很抱歉，我可能有些越权了，您没生气吧？”

    爱丽丝见状，笑着摇摇头，道：“没有，您处理的很好，换做我，也不过就是这么处理，而且您还逼退了那个妖精首领。最重要的是，您及时赶到，阻止了这场订婚仪式，避免我嫁给了斯代芬那个骗子。”

    既然罗宾没说破他们之前就认识的事，爱丽线便也要装作两人是第一次见面的样子。

    “您没生气就好。”罗宾笑着点了下头后，看了眼下面为订婚仪式所布置的鲜花等物，道：“不过今天的订婚仪式，也得取消了。”

    玛琳菲森的忽然闯入，对罗宾来说，也是一件非常意外的事。他在此之前，完全没有料到，也想不到那个斯代芬竟然没杀玛琳菲森，而只是砍下了这个妖精首领的翅膀。

    毕竟若不知内情的话，无论任何人看来，斯代芬能够从魔尔森林中带回玛琳菲森的翅膀，都应该是代表他杀了这名妖精首领。却不承想，竟然没杀，还留下了玛琳菲森一命。

    所以，罗宾之前不知道这事，是在以斯代芬杀死了玛琳菲森的这个“事实”上来进行的。

    他原本的打算，是想逼迫斯代芬与他当场决斗来争夺爱丽丝。然后在决斗中，他趁机杀了这个斯代芬，那自然是一劳永逸地解决了爱丽丝仍然有嫁给这家伙的可能性。

    其实他昨天晚上就有产生了这样的想法，甚至想当晚就找到这个斯代芬后，晚上悄悄刺杀了事。这样一事，他既帮了爱丽丝，让爱丽丝不用再嫁给这个斯代芬，而他也不用公开露面，可谓两全其美。

    只是这办法虽好，却有个隐患，那就是斯代芬忽然被人杀死在王宫内，怕是有可能会惹人猜疑到爱丽丝头上。会认为是爱丽丝因为不想嫁给斯代芬，所以特意找人秘密暗杀了斯代芬。反正不管如何，爱丽丝身为与其最有利害关系的人，始终是脱不了干系。就算她真的没有指使人做这件事，也是难证清白。

    而这样一来，会更惹得她名声不好，对她的继任与统治会有影响。所以考虑到这个可能性后，罗宾便没有这样做。而是打算今天以阿金斯王子的身份正式出面，公然与这个斯代芬决斗。

    正式的决斗，是不容许外人插手的。而且决斗中如果出现了意外与死伤，那也是生死各安天命，与他人无关，甚至不能因此追究与其决斗的人。这就是这个世界决斗的公平性与公正性，自古以来有冲突时，基本都可以靠决斗搞定。获胜的一方，不管占不占理，都能够最终得到一切，失败的那个只能认栽。就算为此搭上了性命，那也只能是自认倒霉。

    罗宾正因为清楚决斗的性质，所以便打算以决斗来逼迫斯代芬，靠决斗来解决这件事。

    而对于决斗，他自然是十分有把握，认为无论如何，这个斯代芬都必死无疑。而他在决斗中“失手”杀死斯代芬，自然也就与爱丽丝无关，旁人绝对怀疑不到爱丽丝头上，这种死法也非常合情合理。

    只要斯代芬一死，这事自然就解决了，爱丽丝绝不可能再嫁给一个死人。

    罗宾在来之前，已是把一切都计划好了。只可惜计划未能改上变划，包括他在内，谁也没料到妖精首领玛琳菲森的意外闯入。

    不过玛琳菲森虽然是个意外，但好在他要阻止爱丽丝嫁给斯代芬的事没发生意外。只不过，这事是以另外一种方式解决了。玛琳菲森一出现，就代表着斯代芬欺骗了所有人，原来没有真的杀死这个妖精首领。在这种情况下，爱丽情丝自然也就不会再嫁给斯代芬，而且任谁都不会反对。爱丽丝公主怎么可能嫁给一个骗子？

    这相对罗宾的计划而言，其实算是一个更好的解决方式。因为罗宾如果真在决斗中杀了斯代芬的话，怕是还可能免不了一些口舌。

    但现在这种情况，就绝对不会了。所有人都会支持爱丽丝的这个决定，因为他们是站在道理的一方。

    不过因为玛琳菲森这个变数的闯入，这件事也就变得比原本更加复杂了。好在罗宾试探出了斯代芬如今仍然算是玛琳菲森的软肋，所以利用斯代芬，最终还是逼迫走了这个妖精女巫，没有当场直接动手。否则若是动上手的话，后果也就更难预料，而且不免会带来更多死伤。

    “不，不用取消。”旁边的伊恩闻言，忽然插话说道：“难得宾客已经齐至，现场的布置也没被破坏，不如就顺势为罗宾王子与公主殿下举行订婚仪式吧？反正罗宾王子您也是为求婚而来，眼下一切都布置好了，不如顺势就把婚订了吧？”

    一开始罗宾的意外闯入以及想要阻止这场订婚仪式，确实是让伊恩很生气与不满。而且认为罗宾这么做，还很对不起生前一直对他不错的约翰国王。

    可当随后玛琳菲森跟着闯入，斯代芬的事情暴露后，伊恩则是不由十分后悔与庆幸，立即就转为了对罗宾十分感激。如果不是罗宾的及时赶来阻止，说不定他就把订婚仪式接着举行下去了。就算之后玛琳菲森同样会来，那也恐怕晚了，婚都订了。

    虽然订婚也不是正式结婚，发现了斯代芬是个骗子后，也仍然可以反悔解除婚约；但终究已算订过，说出去也是不太好听。幸好，罗宾及时赶来阻止了。

    也正因如此，伊恩现在转为了十分感激罗宾的到来，也认为罗宾没做对不起约翰国王的事。

    而现在证明了斯代芬是个骗子，那按照约翰国王之前的意愿，是有意重新促成罗宾与爱丽丝的婚约的。只可惜之前因为有小公主在中间胡闹，所以这事便搁置了下来，直到再发生了后面那一连串事。

    这件事没能接着谈成，恐怕也是约翰国王的一个遗憾与遗愿了。所以，择日不如撞日，不如今天就趁机把这事给订下吧，也是同样等于完成约翰国王的遗愿。

    而且，他是能看出爱丽丝明显对罗宾有好感的。所以真能嫁给罗宾，也是爱丽丝十分高兴与欢喜的事，恐怕正求之不得。

    倒是罗宾之前因为有小公主的关系，始终跟爱丽丝保持着距离，却是还看不出来什么。但他今天不管只是为了阻止爱丽丝嫁给斯代芬所找的借口，还是真的对爱丽丝心生爱意，既然他已经公然宣讲了出来，所有人都已知道，这也绝对是他推诿不了的了。当着这么多人面儿，他总不好说之前说的全是假的。

    所以，不管罗宾之前表明的对爱丽丝的爱意是真是假，又是否借口，现在他也被这话给公然架住了。伊恩便也就趁此，直接将他抬上去，彻底让他下不来，把这件事做成事实。

    爱丽丝如果能嫁给罗宾，绝对是良配。这对伊恩来说，也是对爱丽丝愧意的一点儿挽回与补充了。毕竟他之前是一直要坚持完成约翰国王的遗愿，想让爱丽丝完成订婚仪式的。可真嫁了，那就是嫁给骗子，才当真是大错特错。他心里为此，也觉着特别愧对爱丽丝。

    以罗宾今天所表现出来的强势，如果两人真的结合后，恐怕之后罗宾确实有可能架空爱丽丝，让安达尔事实上姓了阿金斯。

    但这也就只是一种可能，未必就真是这种结果，说不定也有可能罗宾会真正用心辅佐爱丽丝，帮助爱丽丝坐稳安达尔的王位。

    这前伊恩还怀疑罗宾的人品，认为罗宾不顾约翰国王生前对他的照顾，公然来拆台违反约翰国王的遗命。但现在知道了事实后，伊恩自然对罗宾的人品再无怀疑。而根据之前他与罗宾的接触，始终觉着这位王子的志向恐怕志不在此。所以，真未必就甘心屈居于安达尔。

    如果这位罗宾王子将来真的有可能成就大业，一统阿金斯与安达尔，将两国合并为一的话，那这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约翰国王生前，其实也一直有这种想法与志向。只可惜以他的能力，也常常自觉做不到，为此深为遗憾。

    而现在，他的女儿与女婿有机会做到，想必约翰国王在天之灵，也会乐于见到。

    等真正完成统一，两国合并为一的话，爱丽丝当然也就顺势成为新的更大王国的王后。在这个新王国之内，原本属于安达尔王室的权利，也并不会就削减多少，甚至可能比原本更有权利。毕竟新的王国，是一个更大的国家，拥有更大的版图。

    而两国合并，必然也会更加强盛，便能继续吞噬别的国家。说不定他有生之间，也有可能见到罗宾成就统一南大陆的伟业也未必。

    伊恩也是一个很有追求与志向的人，他也想帮助一位英明君主成就一番更大的事业。所以罗宾如果真有这个志向的话，他一定会不遗余力地辅佐。就算不能完成统一整个南大陆的伟业，至少他有生之年，也应该能见到安达尔与阿金斯的合并为一。

    罗宾是原本阿金斯的王子，名正言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既有名份，也有天然的优势。再加上爱丽丝不久经接任为新的安达尔女王，他们两人结合在一起，也确实有统一两国的天然优势。

    短短时间内，伊恩就转眼想了许多，倒真不愧是约翰国王原本所最倚重的侍从官与谋士。

    “啊？”听到伊恩的话后，罗宾不由十分意外地惊讶了下，也直是料不到伊恩会这样说。

    若按他原本那个计划的话，他就是以争夺爱丽丝为借口，来与斯代芬决斗，所以最后决斗胜利的话，也就等于得到爱丽丝，获得了斯代芬原本的一切。真到那时，他确实也没有借口推脱，必须跟爱丽丝来真的了。

    但现在的解决方式不一样，玛琳菲森的出现，直接就暴露了斯代芬是骗子的事实。所以他现在既不需要再跟斯代芬决斗争夺爱丽丝，也就没被非逼到这地步。

    等这事过后，可能黑不提白不提的也就会慢慢淡下去，再最终被人遗忘。却没想他不想提，偏偏伊恩就立即提了起为，非要架着他答应跟爱丽丝订婚了。

    可这当口，尽管他心中还是多少有些不情愿，却也不好当这么多人面儿公然拒绝。真这么做，那就太让爱丽丝伤心与下不来台了。

    所以他意外之后，想了下，也就只能向爱丽丝问道：“就是不知道爱丽丝公主愿不愿意？”

    爱丽丝见状，深深瞧了他一眼，立即羞红地低下头，然后重新将头上的面纱垂下，在面纱下以低若蚊呐的声音轻声道：“我愿意！”

    “太好了！”伊恩在旁一听，立即高兴地拍手道。然后接着便清咳一声，吸引了殿下所有人的注意，大声宣布道：“诸位，告诉大家一件喜讯，爱丽丝公主刚刚接受了罗宾王子的求婚。”

    这话一出，底下众人的反应却是不一，有高兴的，也有担忧的。毕竟这位罗宾王子刚才的表现，实在是太强势了。真的与爱丽丝公主结婚后，恐怕婚后有谋夺安达尔的可能。

    “既然爱丽丝公主已经答应，今天又正是订婚仪式的典礼，所有宾客也都已到齐。所以，也就干脆择日不如撞日，今日便顺便让爱丽丝公主与罗宾王子正式订婚。现在，这是他们的订婚仪式。”

    伊恩接下来，又继续大声说道。

第三十章 丑小鸭的祝福 贝拉的任务

    最终，罗宾为了考虑照顾爱丽丝的情绪，还是没有当场拒绝，勉强自己答应了下来，在伊恩的撮合与主持下，完成了与爱丽丝的订婚仪式。

    他虽然并没有爱上爱丽丝，也不想这么快就步入婚姻，但也确实挺喜欢爱丽丝，更谈不上对爱丽丝有任何讨厌的地方。所以，也就不妨先答应下来。何况目前还只是订婚，又不是真的结婚，还是大有挽回的余地的。

    况且便真是最后免不了结了，那也没什么。爱丽丝这么漂亮，他能娶到也绝对不算吃亏。只能说爱丽丝的性格，确实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他更中意像乔安娜那种的。

    这也是为什么几乎所有人都快把失踪的乔安娜忘了，但他却绝对没忘，向玛琳菲森提出了那个寻找乔安娜的条件。就算乔安娜真的有可能死了，那也要寻回乔安娜的尸体安葬。

    对于乔安娜，他是抱有些特殊感情的。

    尽管他之前在安达尔王宫的那段时间，除了彼此切磋对练外，跟乔安娜也并没有任何私下联系，更从没想过去表白这份感情，追求乔安娜。但在他心里的位置，始终是乔安娜占得更多一些。

    他不说是知道当时的情况不允许，而且以乔安娜的身份，也不允许他们之间有这个可能。另外，这也就是他自己心里的一点儿喜欢，也还远谈不上是爱。只是乔安娜是他喜欢的类型，所以更倾心一些。

    但要说他就非乔安娜不娶了，那也远远够不上。他跟乔安娜之间也不过是初识，话都没多说几句，根本谈不上有任何感情基础，只是他自己比较心仪而已。

    其实每个人心里，都难免会有一个或几个自己很喜欢与心仪的对象，但因为各种原因，也都只是默默喜欢，不会非要说出来，也没打算非走在一起不可。但对于这样的人，当然也会与其他人区别对待，更喜欢关注他们的事，探听他们的消息。有机会的话，也希望能免多接触与多说说话。知道他们出了事，也会格外关心一些。但很多时候却也就止于关心，不会真的做什么。

    罗宾也不知道这究竟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理与感情，但却知道总难免有这样的人。

    而婚姻与爱情，也绝对是不同的两回事。往往最终携手步入婚姻的那个人，未必是你真正爱的人。而真正爱上的那个，也往往很难最终真的走到一起。人生，就是免不了有许多这样的遗憾。

    不过罗宾虽然也向往爱情，却也不是那种爱情至上论的人，非追求什么惊天动地要死要活的爱情不可，而且他也不是很信现实生活中真有那样的爱情。所以这种事，也就随缘而定，看步行步吧！

    真到最后免不了跟爱丽丝结婚的话，结就是，这也不算什么。能娶到爱丽丝这么美丽的一位公主，若放到他前世，绝对是能笑醒过来的事，做梦都未必梦得到，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订婚仪式其实很简单，就是仪式后的应酬麻烦一些。不过好在罗宾刚才是立了威的，所以只要他拉下脸来，倒也没什么人敢接近地非跟他应酬说话，却也是好应付。只是被伊恩带着，稍微介绍认识了几个重要的王宫大臣后，罗宾就以一路劳累奔波为由，懒得再应付，独自到旁边自己找东西吃了。

    这场订婚宴会，原本是打算一直延续庆祝到晚上的。但因为罗宾不太愿意配合，而爱丽丝也向着罗宾，不想他太劳累。再加上今天意外连出，确实发生了许多事。所以伊恩考虑之后，也就没有再按原计划庆祝到晚上。只在仪式结束后，庆祝了两个多小时，就宣布结束，让众人散去了。

    送走众人后，罗宾不由长出口气，他真是挺烦这种应酬的。

    爱丽丝倒是也不太喜欢这种宴会与应酬，以前王宫里举行什么宴会与节日庆祝时，她都是一向能避则避。但今天因为与罗宾完成了订婚，她却是非常兴奋地耐着性子坚持了下来。

    甚至在所有人离去后，仍是兴奋未消，看着罗宾始终满脸笑意。

    不过罗宾在看着她这满脸笑意时，心中却难免有些愧对。因为，他并不是真的爱爱丽丝。但却又知道，爱丽丝肯定爱自己。所以这种美人恩重，有时候也真的是种压力，感觉消受不起。

    忽然“扑棱棱”一阵儿扇动翅膀的声音响起，紧接着便见自打开的一扇窗户外，一个灰色的身影扑扇着翅膀飞入进来。

    这道身影，自然正是丑小鸭。她之前不合露面，便一直都在外面旁观守候着。直到这时殿内所有的宾客们都离去后，她这才飞进来找罗宾。

    “嗨，布兰妮，这儿！”

    爱丽丝一见这道灰色的身影，自然也是立即认出了是丑小鸭，连忙挥手招呼道。

    罗宾见状，则只是向丑小鸭笑了笑，没多说什么。

    丑小鸭飞过来后，停落到两人身前，向他们道：“罗宾王子，爱丽丝公主，祝福你们！”

    她确实是真心祝福罗宾与爱丽丝，也并没有对爱丽丝起任何嫉妒之心。若说有，也只是羡慕。她本身当然也很喜欢罗宾，甚至可以说爱罗宾。但她也很清楚与罗宾之间的差距，她连人都不是，又有什么资格去喜欢罗宾。只要罗宾能一直对她好，并且能够让她一起待在身边，她就很满足了，并不多求什么。

    “谢谢你的祝福，布兰妮！”对于丑小鸭的祝福，爱丽丝倒也是由衷地感激。

    大殿内这时也并不是再无旁人，还有些仆人与女仆在收拾东西，爱丽丝身边贴身的那几个女仆也都在。

    不过他们都是下人，虽然对于丑小鸭布兰妮的忽然闯入很惊讶，以及这只丑鸭子竟然认识罗宾王子与爱丽丝公主很奇怪，但却都保持沉默地开没有开口多问什么。

    “布兰妮，你在外面肯定待了很久了。这里还剩下不少东西，你喜欢什么，吃点儿吧！”爱丽丝顿了下后，抬手指向还没来得及完全收拾的食物，向丑小鸭说道。

    说完，又立即吩咐正收拾东西的那些仆人与女仆道：“你们都先退下吧，暂时别收拾，等这位布兰妮公主用完后再收拾。”

    仆人们一听，又是不由面面相觑地颇为惊讶，不明白爱丽丝公主为什么这么称呼，这么只丑鸭子，竟然还是什么公主吗？难道是鸭子公主？那也太奇怪了！

    “你们看什么，这位是尊敬的天鹅公主布兰妮殿下，还不赶快向公主殿下行礼？”正位于殿角的大灰狼杰克见状，立即吼了一声，向仆人们大声说道。

    它可是尊敬的天鹅公主布兰妮殿下的第一仆人，当然要维护主人的尊严。而且它也深知这位天鹅公主在罗宾心目中的份量，只要讨好布兰妮公主殿下，那就等于是讨好罗宾王子，绝对没错的。

    倒是说起来，它也是今天才知道罗宾的真正身份，原来竟是一位尊贵的王子。以前罗宾没说，他们也都不清楚，只知道罗宾的名字，甚至连姓都不清楚。现在知道后，不由更加庆幸，这个新主人还真是找的不错。

    罗宾刚才举行订婚仪式的时候，自然也没忘了这只大灰狼，让人把它安排到墙角处，并给它堆放了不少食物，让它自己老实待在墙角吃东西。有罗宾的命令，它当然是老老实实地待在墙角，不敢再招惹任何事。它可是深知这位主人的脾气，弄不好是要遭罚的。

    不过此时宾客们都已经离去，只剩下了些仆人，大灰狼就自觉不必再困守墙角了。眼见这些仆人们不知丑小鸭的身份，显得有些无礼，它立即便做为第一狗腿子跳出来表忠心，给布兰妮公主撑场面。

    大灰狼这一声大吼，立即不禁把仆人们吓了一跳。同时也非常惊讶，想不到这只魔兽竟然还会说话。

    不过转瞬想想，连有些普通动物都会说话，那魔兽做为更强大与更聪明的动物，会说话倒也是情理之中的。

    倒是大灰狼话里的内容，也同样让他们不由非常惊讶。想不到眼前这只其貌不扬的丑鸭子，竟然是只美丽的天鹅。这是真的吗，怎么可能啊？而且不但是天鹅，还是天鹅公主，天鹅中也有公主吗？

    他们一时更加面面相觑，但却也没人立即向丑小鸭行礼，而是大部分人都把目光向爱丽丝望去。毕竟，爱丽丝才是他们的主人。过后不久，还会是整个安达尔的女王，他们当然是听女王的。

    爱丽丝见状，向这些仆人们一笑，然后指着丑小鸭道：“这位布兰妮殿下，确实是一位尊贵的天鹅公主。以后她也会在王宫常住，见到后要注意行礼。”

    仆人们一听，这才答应后，连忙向丑小鸭行礼道：“参见尊贵的天鹅公主布兰妮殿下！”

    虽然他们心中还是有不少疑惑，但既然爱丽丝公主都这么说了，那爱丽丝公主说什么便是什么吧！而且连那只强大的魔兽都这么说，那说不定这只其貌不扬的丑鸭子也很可能是一只魔兽呢，并且说不定比那头看上去就厉害的魔狼还厉害。所以若真是如此的话，那还真不敢随便怠慢。不然万一惹怒了这位天鹅公主，随手给他们一记魔法，那他们哪受得了。所以，还是保持恭恭敬敬的吧！

    丑小鸭见状，见这么多人向她行礼，倒是不由慌乱地直拍翅膀。不过自从罗宾收服了大灰狼与吸血女仆贝拉，并让这两个都坚持尊称他是尊贵的天鹅公主布兰妮后，她对这方面倒也渐渐开始习惯了。

    所以眼下稍微惊慌下后，倒也是很快就冷静恢复过来，叫众人不必多礼后，便自去寻喜欢的食物去吃了。

    “杰克，你喜欢什么，也自己尽情去挑吧！”天气炎热，不耐久存，所以这些剩下的食物若是吃不完，也是倒掉浪费。所以罗宾随后也向大灰狼发话说道，也算是对它的奖赏。刚才大灰狼主动为丑小鸭撑场面，他在旁边看得倒也是挺满意。

    “多谢主人！”大灰狼闻言谢过罗宾后，便立即急不可耐地挥舞四爪扑了过去。

    “对了，都忘了问你，你这只魔兽是在哪儿收服到的？”看着大灰狼向那些食物扑过去后，爱丽丝立即转头向罗宾问道。

    之前一直忙着订婚仪式以及之后应酬招待宾客，她确实也是忘了问这件事。刚才大灰狼一开口，让她重新注意到后，她这才想起问。

    “就在后面威亚赫山脉的森林中。”罗宾答道。说完顿了下后，他又神秘地接道：“其实也不止这一只，还有另一只。不过我派她另外执行任务去了，可能过几天才能回来。”

    “还有一只，是什么，也是只魔狼吗？”爱丽丝闻言，立即好奇地问道。

    “不是。”罗宾笑了下，道：“暂时保密。”

    “那你又让它执行什么任务，怎么不一块儿带进来？”爱丽丝见他不回答，又接着问道。

    “这个也暂时保密，过几天你就会知道的。”罗宾闻言，还是不答，继续卖关子地道。

    爱丽丝见他又不答，略微不高兴地噘了下嘴后，忽又转而笑道：“好，那我就等过几天再问，看你到底卖什么关子。不过这过几天，却是到底要几天呢，没有个准确的数字吗？”

    罗宾闻言想了想后，道：“少的话，可能就三、五天，长一点儿，可能也就八、九天，应该绝不会超过十天的。”

    “十天？”爱丽丝重复了下，点头道：“好，那我就耐心等十天。”

    罗宾所说的另一只，当然是指吸血女仆贝拉。吸血鬼已经不算是人类，所以他用只来说，也不算是错。

    不过爱丽丝不知内情，在她的以为中，便又以为这是另外一只魔兽了。

    罗宾见状笑了笑，也暂时不说破。

    他确实对吸血女仆贝拉另外委派了任务，暂时不会让她立即现身。至于这个任务是什么，也确实十天之内必见分晓。当然，是不出意外的情况下。

第三十一章 如何处理斯托克

    罗宾既然打算暂时保密，爱丽丝接下来也就耐住了性子，没有再行追问。虽然她对此很好奇，但知道罗宾绝不会害她，所以这件暂时保密的事，很可能是件好事，而且说不定还是个惊喜。

    既然有可能是个惊喜，那她就不妨耐心等待着。

    两人接下来没有聊多久后，伊恩在送走所有的宾客后，便立即折返了回来。

    “罗宾王子，我真是没料到您今天会出现，不知道这些天您去了哪里？”伊恩回来后，走到两人身前，立即向罗宾开门见山问道。

    此时殿中已没有了外人，就算还有些女仆与仆人，但这些人也清楚罗宾前段时间居住在安达尔王宫的事。只是他们都被严格叮嘱过，绝不会轻易把这事外露。所以既然他们都早已是知情者，伊恩也就没有特别避着他们。

    至于丑小鸭布兰妮与大灰狼杰克，在伊恩眼里，都被当作了是罗宾的魔宠，自然也不用避着他们两个。

    “我那晚离开王宫后，就深入了后山的山林。这段时间，大部分都在威亚赫山脉里盘桓。好不容易走出去后，就立即听说王宫这边出了事，所以又连忙赶了回来。”罗宾闻言，却是没有了刚才在殿上与伊恩的有些针锋相对，立即如实答道。

    他这些也确实是实话，只是有些细节跳过了没说。而且只是简单回答伊恩的问题，也没必要说得太细。

    伊恩闻言，也没有追问更详细的细节，而是换个话题道：“您能回来，我很感激，尤其您还及时阻止了斯代芬，让那个骗子暴露了。”说到这里，他忍不住叹了口气，向旁这的爱丽丝愧对道：“我也真是有些急于完成约翰国王的遗命，差点儿上了这个骗子的当。”

    “伊恩老师，您不必自责，我也没有怪您。”爱丽丝见状，连忙劝道：“在玛琳菲森没来之前，谁又能想到，斯代芬会是个骗子呢？毕竟他可是砍下了玛琳菲森的翅膀回来，这种证据，也没人能怀疑，谁知道会有这种事。”

    伊恩点点头，又略说了几句后，他提议到顶楼的国王办公厅去，然后他们三人单独细谈。虽然眼下大殿内的这些仆人都是知情者，但也就是罗宾之前在王宫里待过段时间，他们是知情者。但其余的，涉及到更多秘密，以及国事上的话题，也不合让他们在旁听到。

    罗宾与爱丽丝闻言后，都表示理解地答应。

    不过三人上五楼时，却没有一起跟着，而是爱丽丝先单独乘升降梯上去。等爱丽丝上去后，罗宾再与伊恩一同上去。

    爱丽丝现在可还是穿着婚纱，虽然很漂高很隆重，却不是很便捷，所以此时既然已经结束，她便打算先换过身常服。

    女人换衣服总是不免有些麻烦，所以当罗宾与伊恩上了五楼，到达国王的办公厅后。先上来的爱丽丝却是还没有来，不过两人也并不着急，就在办公厅里耐心等待着。

    至于丑小鸭和大灰狼杰克，罗宾让他们都暂时留在了一楼的大殿内，自然有仆人照应。他临走前也特意吩咐过，并不用担心。

    “罗宾王子，您是真心要娶爱丽丝公主吗？”在等待爱丽丝之余，伊恩率先向罗宾问道。

    罗宾闻言，没有直接正面回答，而是道：“我最初来的目的，其实只是阻止这场订婚仪式。因为我知道，爱丽丝绝不愿意嫁给那个斯代芬。”

    “假如斯代芬没有欺骗我们所有人，没有被玛琳菲森揭穿，您也仍然会阻止？”伊恩再问道。

    “当然。”罗宾很确定地点头道。

    “那您打算怎么阻止？”伊恩好奇地问道。

    罗宾道：“我会想办法激怒他，然后让他接受我的决斗，靠决斗来解决这件。”

    伊恩闻言，不由表示了解地点了点头。罗宾之前在大殿上的表现，他也看得清清楚楚。虽然他本身并不是战士，对战士的实力高低也不是很了解。但罗宾之前忽然暴起攻击斯代芬，虽然有占了突袭之嫌，但其本身的实力完全高过斯代芬，这也是毋庸置疑的。

    所以，罗宾如果最终能挑起斯代芬接受正式的决斗，那就已经等于赢了一半。最后决斗的结果，肯定是会以罗宾的胜出结束。说不定罗宾都会趁在决斗中，光明正大地杀死这个斯代芬，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

    暗叹了一声，伊恩道：“约翰国王制定那些条件，其实是为了尽量维持安达尔的稳定，并希望最大限度地遏止住斯托克公爵的野心，好让爱丽丝公主能够顺利继承王位。”

    “他制定的那几个条件都非常难，原以为是没人能做到的。这样爱丽丝公主也就不用嫁给任何人，就能顺利地接掌王位。却没想到，忽然就冒出来了这个斯代芬。在他没被揭穿之前，公然带回了那个玛琳菲森的翅膀，任谁也不会怀疑他在这件事上做假，就连国王也被欺骗了。”

    “国王陛下其实也很为难，他也不想让爱丽丝嫁给这个斯代芬，但他的条件已经公布全国，许诺已经答应出去。真有人做到后，却也不能临阵反悔，否则就是失信于安达尔的所有人了。连带的，也会让爱丽丝公主失信，对她接掌王位更难了。所以最后，也只能是硬着头皮答应。好在还暂时是订婚，并不是真的结婚。真是没想到，这个斯代芬竟然胆大包天地欺骗了所有人。”

    罗宾道：“我很理解约翰国王的做法。但对我来说，爱丽丝的想法与喜好才更重要。她不想的，那就不做。她没有办法拒绝，我就找办法来阻止。”

    “所以，您是真的爱上爱丽丝公主了吗？”伊恩又换回了这个话题，换个方式再次问道。

    罗宾看着伊恩笑了笑，道：“我觉着您好像并没资格问这个问题，刚才在大殿上，您可还急切着想让爱丽丝嫁给一个陌生人。”

    “我是那么做了。”伊恩闻言，不禁面上闪过愧意，“但那么做，是为了安达尔的稳定，好让爱丽丝之后能顺利接受王位。”

    “现在不也是这个结果吗？”罗宾反问一句，又接道：“能够让安达尔稳定的办法，并不止这一个，还有很多个。”

    “那不知道罗宾王子有什么高见，接下来又有什么打算？”伊恩闻言，立即问道。

    罗宾道：“现在各地的领主们，许多不服爱丽丝接掌王位，只是一时的情绪，但要说他们真的敢为此就立即举兵反叛，我想这里面，怕是超不过一半儿，甚至三分之一都未必有，不过就是打打嘴仗，发泄下情绪。所以，不必太理会他们。只需要挑出里面叫的最欢的那个，枪打出头鸟，杀鸡给猴看，就能立即把这些人震住，让他们闭嘴。”

    “那这个出头鸟是谁？您打算怎么打？”伊恩立即问道。

    “这出头鸟还用问？当然是约翰国王的那个弟弟，斯托克公爵了。”罗宾道，“对这个斯托克我早有计划，十天之内就会有消息传回。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想会是个好消息。”

    “十天之内？您这么有把握？”伊恩闻言，不由惊讶地问道，“我可是刚得到消息，斯托克公爵趁着大部分王都大臣与贵族们参加公主的订婚仪式这个间隙，已是带着他的所有手下立即离开王都，回返他的领地去了。”

    “是吗，这家伙倒也见机快，溜的不慢！”罗宾闻言，倒是也不禁有些出乎意料地道。对于那个斯托克公爵趁着爱丽丝的订婚仪式期间，迅速带人离城，回返其领地，他确实是有些没料到。

    “爱丽丝公主到！”正说到这儿时，忽然外面看守办公厅大门的卫兵立即高声唱名到。

    罗宾与伊恩闻言，便都立即站了起来迎接。等他们才站起不见，就见办公厅大门被门外的卫兵打开，换了身常服的爱丽丝走了进来。

    见到两人相迎后，爱丽丝向他们致礼一笑，道：“抱歉，让你们久等了！”

    “没等多久！”伊恩闻言，点头回了一句。

    罗宾见伊恩把他想要说的话说了，便沉默着没有再说，只是向爱丽丝回以一笑。

    爱丽丝又冲两人点下头，问道：“你们正聊什么？”一边说着，一边走到了国王办公桌后面的椅子上坐下。

    等她坐下后，伊恩与罗宾也就跟着重新入座，然后伊恩回禀说道：“刚说到斯托克公爵的事？”

    “哦？他怎么了，又出什么事了？”爱丽丝闻言，立即有些面色不太自然地问道。在此之前，她可是一直把斯托克当作一位关系亲密又尊敬的长辈看待，毕竟这可是她们的亲叔叔。谁知道在出了这些事后，斯托克却是第一个跳出来想要谋夺王位的。所以每次说起这位斯托克公爵里，无论什么，她都会有些不开心。

    “我刚得到消息，斯托克公爵趁着大部分王都官员与贵族们都来王宫参加您订婚仪式的间隙，已是趁机出城，回返他的领地去了。”伊恩闻言，立即如实回答道。

    爱丽丝闻言，不由立即惊讶地站起来道：“他这就走了，也没人拦住他？”

    伊恩点下头，无奈地道：“我们之前没料到他会趁这时机离开，所以也没特别布置与叮嘱过。大部分王都的官员都来参加您的订婚仪式，城门口的卫兵一时请不示到上级，哪里敢拦这位公爵？”

    爱丽丝跟着无奈叹了口气，道：“那被他回到领地后，是不是就代表着，他很有可能会立即公然起兵反叛？”

    伊恩点头道：“是有这个可能。”顿了下，他忽然转头看向罗宾，道：“但罗宾王子刚才跟我说，他对此早有计划，还说十天之内必有分晓，而且很可能是个好消息？就是不知道，他具体是什么计划？”

    “十天？”爱丽丝闻言，立即想起了罗宾之前在大殿上跟她说的那个暂时保密的事，那个的最长期限，也是十天。

    而现在也是十天，看来没这么巧合。想来罗宾对她暂时保密的那件事，应该就是关于如何对付斯托克公爵的了。

    想到这里，她看着罗宾笑了下，道：“既然罗宾王子已经有计划了，那我们就不如等等消息吧？只是十天，时间也不是很长。”

    伊恩闻言，想不到爱丽丝这么信任罗宾，连问都不问清楚就选择相信了，忍不住道：“十天确实不算太长，但斯托克公爵要想回到他的领地，七天时间就够了。而要想离开国王的直属领地，快马加鞭，两天两夜也就够了。这种事，实在耽搁不起太长时间。”

    “我知道。”爱丽丝点头看向罗宾，“但我相信罗宾王子会处理好的，他从来没有让我失望。”

第三十二章 前来劫狱 重谈条件

    第二天晚上，妖精女巫玛琳菲森忽然潜入安达尔王宫的牢房，想要劫狱将斯代芬给带走。

    不过罗宾对此却是早有准备，早就防着这个玛琳菲森有可能会不守约定，直接前来劫狱。

    他从斯代芬那里逼问出了玛琳菲森的弱点，知道这个妖精女巫害怕铁器，铁器就能伤害到玛琳菲森。所以不但特意把关押斯代芬的牢房特地换成了四面全都是铁铸的栏杆，而且命所有的王宫卫兵全部身穿铁甲。

    他本人也是换了铁甲铁剑，并还在牢房中提前布置了几个陷阱。当玛琳菲森闯入进来后，立即便触发了陷阱，然后王宫卫兵给纠缠合围住了。

    在牢房这种狭窄的空间内，玛琳森菲拉不开足够的施法距离，所以原本的优势也变成了弱势，都被卫兵中的弓箭手一起指着的时候，她也不得不束手就缚。

    “玛琳菲森女士，看来你没遵守我们的约定。”

    带人将玛琳菲森合围制住后，罗宾立即以得胜之姿笑吟吟地看着这个妖精女巫说道。

    “我不像你们人类喜欢出尔反尔，我一向很遵守约定，答应的事情也一定会尽力做到。”玛琳菲森仍扬着高傲的头颅为自己辨解，“我回去之后，确实带领手下仔细搜寻过整座魔尔森林，并详细问过了所有人。但那位乔安娜公主，确实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我没能达成你的要求，也只能是不得已下出此下策了。”

    罗宾闻言，心中暗自疑惑了下后，摇头道“这不可能，魔尔森林那一战中，所有人都看见乔安娜公主带人闯入了森林，怎么可能会就此失踪，消失的没有半点踪迹，你肯定没有认真去找。”

    玛琳菲森摇头道：“其实也不是没有半点踪迹，只是这个踪迹，跟眼下的结果，也并没有什么区别。”

    她说罢一顿，没等罗宾开口问，就立即接道：“在魔尔森林的深处，有一个神秘深遂的洞穴，连接着危险的地下世界。我的手下中，有人看见那位乔安娜公主带着人误闯了进去，然后就一直没有出来。这个神秘的地下洞穴，连我也不敢轻易闯入进去，所以我没能力进去搜寻。不过地下世界非常危险，我想她进去后，多半是凶多吉少了。”

    “地下世界？”罗宾闻言之下，不由皱起了眉头，没想到还有这个意外转折。虽然得到了一些消息，但乔安娜带人闯入了地下世界，却还是个生死不知的失踪状态。

    罗宾虽然对乔安娜有些不同的感觉，对这位安达尔王国的长公主更有好感，但两人终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发展，算来也就是比较熟悉的朋友而已。所以，力所能及时，他会愿意尽自己所能去找到这位公主，比如以斯代芬要挟去逼迫玛琳菲森。

    但如果真的力所不及，他却也没想过要为乔安娜去搭上性命，冒死去探索这个神秘莫测的地下洞穴。这个洞穴所连接的地下世界，可是连玛琳菲森都认为十分危险，不敢轻易闯入进去，就更别说他了。

    他自问将来肯定会变得很强大，但目前论真正的实力，他确实是还不如这个妖精女巫玛琳菲森。所以连玛琳菲森都没有把握的事，他目前自然也就更加没有把握了。

    如果乔安娜一直这么失踪下去，一直不回来，那等自己将来变得更加强大之后，他或会去闯一闯这个地下世界，看是否还能找到乔安娜。但现在的话，他只能是有心而无力，徒之奈何了。

    他原本还指望着如果能把乔安娜找回来，那就可以让乔安娜顺理成章地继承安达尔王国的王位，他就没必要在这种情况下被赶鸭子上架地不得不跟爱丽丝结婚来稳定局势了。

    他并非是不喜欢爱丽丝，只是也远远谈不上就非爱丽丝不去的地步。另外，他也不想就这么早结婚，早早地被束缚在这里。他还想着要去游历世界，到处见识见识这个多姿多彩的异世界呢！

    这要结了婚，成了安达尔的亲王，身上挑的担子可就重了，不是说甩手扔下就能扔下的。

    他知道爱丽丝其实也志不在此，从没想过要做安达尔的女王，两人都是迫不得已，被逼到了这个处境下。

    爱丽丝身为目前安达尔王国唯一的继承人，她不接这副担子谁来推。而爱丽丝之前帮过罗宾，罗宾也不能眼睁睁看着爱丽丝陷入这个艰难的泥沼中束手不帮。眼下可非是和平时期的接掌，安达尔王室的处境可谓风雨飘摇。稍有不慎，便有倾覆之危。

    这个时候，他当然要站出来帮助爱丽丝。不然在这种情况下，就没多少人能帮到爱丽丝了。

    乔安娜没能找到，罗宾的这个打算自然也是跟着落空，他当下又是替生死不知的乔安娜担心，又是替自己惋惜地失望叹了口气后，重新看向玛琳菲森，道：“你既然没能带回来乔安娜公主，那我自然也就不能把斯代芬交给你处置。不过，我还有另外一个条件，你倒是可以考虑下。”

    “什么条件？”玛琳菲森眼下虽还没被绑住成为阶下囚，但在王宫卫兵的重重围困下，又是处在狭窄的牢房里，确实于她十分不利，难以脱身。所以她眼下，其实也没有太多别的选择。眼见这个该死的罗宾又抛过来根橄榄枝，她只能是连忙接住。

    罗宾道：“我要你担任安达尔王国的王宫魔法师，并且要开放魔尔森林，帮助我们攻打阿金斯王国。最主要的是，帮忙对付我的那个邪恶继母，她也是个强大的女巫。”

    “这不可能，我们从来不和人类合作。”玛琳菲森闻言，想也不想地便立即摇头拒绝。

    “那你之前跟斯代芬算是什么？”罗宾闻言，立即嘲讽地笑道。

    玛琳菲森一听，又被罗宾给揭了伤疤，立即不由恼羞成怒地面色十分难看。若不是周围有这么多支铁箭指着，她肯定就早已忍不住扑过去了。但现在，她只能是强忍下怒气，愤然地道：“那是我被这该死的家伙欺骗了！”

    罗宾丝毫不理会玛琳菲森的生气，接着笑道：“有一就有二，既然你有过了一次，那就可以考虑第二次。另外，我还没说完我的条件。”

    说罢，他故意一顿，这才接着说道：“如果你答应我的条件，等我重新夺回阿金斯的王位，并杀死那个邪恶女巫后，我不但会把斯代芬交给你处置，还会把你的翅膀还给你。”

    “我的翅膀！”玛琳菲森闻言，立即不由大惊失色，有些不敢相信地道，“我的翅膀还在吗？”

    “没错。”罗宾道，“就在这座王宫里。怎么样，我的这个条件可够诚意吗？”

    玛琳菲森闻言之下，不由立即陷入了犹豫难决中。

    罗宾见状，抬了下手，命周围的卫兵放下弓箭，向玛琳菲森笑道：“你可以慢慢考虑，不必急着给我答复，我有耐心等待。”说罢，向外一指，道：“你走吧，我期待你的好消息。”

    玛琳菲森见状，略微想了下后，便点头答应愿意考虑。然后便没多留，当即转身离去了。

    罗宾见玛琳菲森离去后，交代了一声看管好斯代芬后，便也自收兵而去。

    他重新回到了安达尔王宫，并且是以阿金斯王国王子的这个身份正式归来，同时还与爱丽丝举行了订婚仪式。

    这么大的消息，肯定瞒不过邻国的阿金斯，所以克里蒂娜肯定也会很快得知这件事。

    而等克里蒂娜知道他回来后，肯定也不会轻易放过他，所以他现在，便再次面对了这个后妈女巫的威胁。如果玛琳菲森能够答应他的条件，站在他这一边帮助他，那他立即就有了足够对会克里蒂娜的底牌与底气，完全不惧跟这个邪恶女巫正式开战了。

